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法華玄義釋籤 (No. 1717_ 湛然述 ) in Vol. 33

[First] [Prev+100] [Prev] 922 923 924 925 926 927 928 929 930 931 932 933 934 935 936 937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乃至受潤咸然。故使十妙始終理一。如境
來具三。依理生解故名爲智。智解導
行行解契理。三法相符不異而異。而假立
淺深設位簡濫。三法秖是證彼理三。下之
五章三法起用。三法既是一念三千即空假
中成故有用。若了一念。十方三世諸佛之法
本迹非遙。故重述十門令觀行可識。首題
既爾。覽別爲總。符文可知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四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五
 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此本門十妙。於中自二。先本迹。次十妙。
所以先明本迹者。以本迹名通故須通辨。
簡通從別使今本迹昭然可觀。是故於中
先通論本迹。次別論本迹。通論中二。先列。
亦名生起。次釋。初中言事理者。秖是眞
俗。理教者。眞俗是理。説此眞俗名之爲教。
教行等可解。次釋中且爲二。先釋。次若約
下結攝。初文自六。一一文中皆簡通以出
別。又一一文皆三。謂先釋本迹相。次明本
迹。相顯理融。三引文證。初理事中。云從無
本立一切法者。無明爲一切法作本。無
明即法性。無明復以法性爲本。當知諸法
亦以法性爲本。法性即無明。法性復以無
明爲本。法性即無明。法性無住處。無明即
法性。無明無住處。無明法性雖皆無住而
與一切諸法爲本。故云從無住本立一切
法。無住之本既通。是故眞諦指理也。一切諸
法事也。即指三千爲其森羅。言從本垂
迹者。此理性之本迹。由此方有外用本迹。
是故始從理事終乎已今。六重本迹。前之
五重通已通今通本通迹。恐濫迹故於一
一重顯了釋云。本時實相乃至最初實得實
相。又以第六已今一重。判前五重有本有
迹。驗知前五皆屬於本。又六重末相顯理融
中皆云本迹雖殊不思議一者。借肇公言
歎本迹理。肇公雖有本迹之言。本之與迹
皆屬於迹。今言不思議者。約事則本昔迹
今。約理則無復今昔。故知理體皆不思議。
若約今之五重本迹準義説者。約事則有
本中事理迹中事理。約理則無復本迹事理
之殊。是故皆云不思議一。乃至餘四亦復如
是。第六已今。已即是迹即指迹門及諸迹
教。今即是本即指本門。本門已前皆名爲
已。涌出已後方名爲今。故云已説事理乃
至權實名之爲迹。今説事理乃至權實皆名
爲本。故知若無迹中事理乃至權實。何能
顯於長遠之本。又已今之言雖異前五亦
是一往指於壽量名爲今本。若望初本則
應又簡已今不同。法華已前諸經已今仍屬
於迹。今經所明乃是眞明久遠之本。即是已
説已今爲迹。今説已今爲本。方是實説所
以六門引證之文。前三引迹後三引本者何。
然前三復通本之與迹。倶有事理乃至教
行。體用等三。通中復別。既云本用本權非
迹文能顯。況以本門爲今灼然不可引迹。
爲是義故。三引迹文三引本文。又前
三文。既在於因。本因狹故。但以迹倒本。故
但引迹門。次結攝中。言若約已今論本迹
者去至不思議。是却明前來五重本迹。以
攝十妙有本有迹。別約今經本門所明十
麁十妙方乃名本乃名本妙。又將六重
望於十妙。有全有缺有多有少。故重明
之。於中爲三。初正明相攝。次最初下簡示。
三若無下總明相顯理融初文乘便。六雙之
中從後逆識。若識已今即知餘五。故逆次
釋也。所以六門明攝不同者。以六門中三
因二果。已今復是今經二門。是故隨義所攝
不同。次簡示中。云最初之本。但本而非迹
等者。最初實成既未垂迹。故唯屬本。中間
相望互爲本迹。又中間所成。垂迹之時名爲
亦迹顯本之時名爲亦本。最後已説。即是今
日已説迹門。未顯本時故唯屬迹。若無已
説。即擧今日迹門。今説之本即擧今日本

○次正明本迹中二。先列。次釋。釋中文
自爲十重。釋此十妙。初略釋中自爲十重。
於初文稍廣餘九文略。初文三。初擧本。次
若十六下擧迹比決。三若留下拂迹顯本。
迹文中云娑婆爲墨至寧當得盡者。此引
迹門化城品文不合引於彌勒等。言彌勒
不知文在本門。或是借於本中之文來此
況喩。假使迹中三千塵點補處智力亦不能
知。若定用迹文。則應除彌勒等二十五字
義理即順。師云恐別有意。然雖引彌勒語
勢稍殊。彼本門文但云我等住阿惟越致地
於是事中亦所不達。今此文中以出假智
數世界不知。況其塵數。若取知塵秖應
用出假智耳。是故應用前文説也。
言拂迹顯本者。但指若干塵數已前成佛。
則中間今日任運被拂。久遠之本任運可見。
下去九妙例皆如是。此下本果本國二妙。唯
有二文立妙及拂迹顯本。下之七妙直爾指
本。下更廣釋。故此未論。文並可見。次生
起中三。初標來意。次正生起。三義乃下結
意次同異中二。先立。次作此下釋。釋中又
二。先明開合意。次迹中下正明開合。於中
四。先明迹中因開果合。次明感應等不開
不合。三本開下明本中因合而果開。四利益
一亦同感應等意。初文迹中離因爲四。合
果中壽命涅槃爲一三法。合此本門涅槃壽
命。次感應等本迹倶有二處名同。同是果上
之用。三明本中因合如前。但明果開。迹中
無果名。即成離三法以爲果等三。本中有
果名故但云離二。於中爲三。先釋開意。
今佛法華未入滅故未論涅槃。往佛既於
法華唱滅皆是淨機。次又往事下約事已
定正明開出。三迹中下重釋迹中不用所
以。最後一妙二處名同。而今昔時異。既本迹
十開合之殊。若不了迹中十門。安能曉此
理等六義及以因等十妙旨歸。次引證文三。
初引文意。次正引。三結。初文三。初略示引
文處所。次然先佛下明本文略意。三今就下
明文略而義周。第五廣解十文文自爲十。
於中又二。初總明本妙意。次正釋。初文又
三。初略明來意。次但本極下明本遠難知。
三雖然下明不可不知。次正明因妙又二。
先釋。次料簡。初又三。初立本。次迹因多種
下引迹辨異。三以三義下拂迹顯本。下去
九妙分文皆然。初文又三。初引文。次釋。三
一句下結本因四義。下九皆然。言藉草然燈
等者。大論第四。釋佛與阿難先世因縁中
云。釋迦先世作瓦師。名曰大光明。爾時有
佛名釋迦文。彼佛弟子名如今佛弟子。與
佛倶至瓦師舍宿。瓦師以草座然燈石蜜
漿施佛及比丘。發誓願。當來五濁之世作
佛。佛及弟子如今佛名宇不異。昔爲摩納
者具如瑞應然燈授記得無生忍。故知是
通佛也。昔爲寶海梵志。具如悲華第二云。
有菩薩名寂意。問佛。其餘諸佛世界清淨。
今佛世尊何故處此五濁而説三乘。佛言。
淨不淨土皆本願故。我於過去恒沙阿僧祇
劫。此佛世界名刪提嵐。劫名善持。輪王名
無諍念。王四天下。有一臣名曰寶海。是梵
志種善知占相時生一子三十二相八十種
好。諸天常來供養。因爲作字名曰寶藏。後
出家成道亦名寶藏。轉法輪度衆生已。次
遊聚落爲聖王説法已。王請安居。王之七
寶亦自申供養。王有千子亦各三月供養。廣
如經説。乃至滿二百五十年。後寶海來至
佛所得記作佛。十方微塵世界衆生凡是寶
海光所化者。一時成道。寶海次勸輪王發
心。次勸太子發心。次令諸天八部發心。乃
至三千世界皆發菩提心。次於畜生地獄道
中。一一衆生前現一佛身令得離苦。七年
之中。人天八部。無欲心者。皆興供養。又是
彌陀之師者。彼授記品彼佛先入三昧。現十
方淨土集諸菩薩。先授寶海記。寶海次授
彌陀記次授輪王太子記。云汝觀人天及三
惡道。生大悲心。斷諸苦惱。令住安樂。今
當字汝爲觀世音等。輪王太子乃至一切
諸天世人。莫不皆是梵志勸其發心。故皆
是師。三拂迹中二。先拂。次若得下融通。初文
三。初示拂之方法。應求三義。次今世下
釋拂迹方法意。三若執下斥執迹之失。初文
者。自一代教門無不皆云伽耶始成。大乘
融通無過華嚴。經初亦云於菩提場始成
正覺故知大小説成皆近故知是迹。第二義
者。若是本因不應多種。秖應修一圓因感
一圓果。既有四義深淺不同。當知即是本
實成後隨順物機機縁不同從本垂迹示
四因相。故知不同定屬於迹。第三義者。但
開壽量點出最初長遠之本。中間今日任運
自廢。拂者。撥也除也初爲迹覆。今拂却覆
示眞實本。因妙既爾。乃至利益。類此可知。
次文可知。三斥失中三。初明執迹迷本。次
準下知上令識迹知本。準下知上。此之四
字應在輪譬位妙下。或可書誤。即成兩文
各有法譬。三嗚呼下歎責。次料簡中問可
知。答中二。初總答非初住之難。次又中間
下擧果況因。次本果妙中亦三。如前初文
二。初引經立本。次釋。次擧迹中四教不同
中云或言道樹草座三十四心等者。倶舍
婆沙智論所明三秖四階成道菩薩。今文出
處非一。道樹天衣具如大品或言寂滅道場
具如華嚴。或言道場虚空爲座等。亦如華嚴
普賢觀。大論三十八云。聲聞經説敷草座。
衍經中説或見敷草座樹下。或見敷天綩
綖。六天天衣不同。隨福所感。或見無量由
句寶座。若是下釋上三義斥失等如文。次
國土妙中分文如前。迹不同中又二。初約
他經。次約今經迹門。初文中四土不同中
云或言西方有土名無勝者。涅槃云。西方
過三十六恒沙。有土名無勝又云。十方世
界各有釋迦淨土首楞嚴中復云。釋尊有淨
土名一燈明。是釋迦本土。此亦迹中之説。
言常寂光土者。又二。先標。次釋。如本門中
湧菩薩下方空中住。從地出已。亦詣虚
空七寶妙塔。彼此虚空倶表寂光。寂光理通
如鏡如器等者。譬如諸天共寶器食。如止
觀第三記。三變土田或見同居淨乃至方便
有餘者。三變之淨若據土相似同居淨。據
移天人置於他土純諸寶樹寶獅子座。唯
有諸佛及諸菩薩。則似方便有餘。故著或
言。準文又應亦似實報無障礙土。四明感
應中文句大同。文後更加麁妙廣狹料簡耳
初四教迹不同中云三藏佛一日三時照機
者。及下通教皆云照九法界當教皆有三
乘故也。三藏中又如大論等云佛入城乞
食者。爲女人父母所遮不得出故爲病者
故。爲欲令人見相好故。爲本無施心待
乞方施者故。如是有十因縁。並三藏物觀
機益物之相。次分別中云復次本感迹感麁
妙相對四句者。本文遠指最初。實得之時所
被機縁亦有四教。則三教爲麁圓教爲妙。
迹中被機亦不出四。麁妙亦爾。故今不從
麁妙以判本迹。但從最初名之爲本。當
知本時麁妙倶妙。迹中麁妙倶麁廣狹可知。
應中四句麁妙如文。又被多世界爲廣。被
少世界爲狹。最初垂應及中間等亦有廣
狹。今亦不從廣狹以判。故知久成廣狹倶
妙。中間今日廣狹倶麁。次神通中文句大同。
又四句料簡如上者。木通麁妙迹通麁妙以
爲四句。本迹廣狹四句亦爾。亦不以麁妙
廣狹而判本迹。但取最初以之爲本。六説
法妙中明迹不同中二。初略例涅槃三味出
牛。次何者下釋。釋中二。先釋。次問答料簡。
初釋中二。初擧譬。次佛亦如是下正合。初
文又二。先總別擧譬。次若牛下略以三教
結。初又二。初總。次若噉凡草下別。初文
言良犢不高原下下濕等者。此引大經第二
破舊醫中云。若是乳牛不食酒糟酒眞麥分
糟俗&T065000;
其犢調善不馳空
不驟有
放牧之處不在高原
不下濕
飮以清水非欲
濁也
不令馳走

不與特牛同共一群佛不
共法
飮食調適
空不
飽俗
如是乳者名爲甘露祕密
藏也
忍草者義含
多種。故別出四味。如文次合中二。先總。次
善趣下別。別中二。先人天四教。次五味。又
二。初約部從教。次略對四教四佛正合五
味並從牛出。初云兩機撃出第四第五味
者。此華嚴中別圓兩教。此即約部從教立
名。餘例可知。次文者又約當分所説不同。
復次下復以四句分別已今。故知初明已
今本迹。猶是一往。已迹今本如前分別已本
今迹者。已本者最初也。今迹者迹門是今迹
佛所説。倶迹者本成已後迹門已前爲已迹。
今此本門亦是迹佛所説故也。今已倶本者。
最初爲已本本門爲今本。權實乃至事理四
句云云者。各以已今本迹相望爲四句也。
如已實今權已權今實倶權倶實。乃至事理
亦復如是。但以最初爲已爲本。例前可
知。七眷屬妙中但出本相。從文殊觀音至
惑者未了略出迹中不同之相。隨諸部中列
聖之相。亦可以爲四相不同。今初如文。次
釋。釋中又二。初正釋。次釋疑。初言法性虚
空之寂光者。即以下方及塔在此方虚空
表寂光也。此諸菩薩住下方虚空。湧出
已後亦住虚空。此土得聞開權顯實得無
生忍者。亦住虚空之寂光也。雖倶虚空以
表寂光。能住之人不無久近。涌出菩薩得
忍已久。是故迹中始近入者不識久者。次迹
中文云文殊觀音或爲師爲弟子者。文殊
昔爲妙光菩薩教化燈明八王子。是八王子
相次授記。其最後者。名曰然燈。然燈既是釋
迦之師。妙光乃成釋迦九代祖師。觀音經中
釋迦過去於正法明如來所學習道法。正法
明如來即觀音本身。故知文殊觀音並曾爲
師。調達即是阿私陀仙具如今經。如是等
人却爲弟子問本迹相望千界塵少増道數
多者。三千世界地涌菩薩是本時眷屬。秖云
三千地皆震裂無量菩薩同時涌出。若望今
時迹中眷屬。如分別功徳品増道損生。
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衆生得無生
法忍。復千倍得聞持。一界塵得辯才。大千
塵得不退。中千小千乃至一四天下及八界
塵初始發心。比於涌出涌出甚少。四句分別
亦例前文。但以久近而判本迹。終不以法
身深淺化縁廣狹等判也。八涅槃妙者。明
迹不同中。先明迹意。雖復不同本無長短。
次或取下正明不同。初文意中云始諸弟子
終於蝮蠆等者。大經列衆八十億百千比丘
成就大乘等一空行。六十億比丘尼皆大
阿羅漢。一恒菩薩。二恒優婆塞。三恒優婆夷。
四恒離車。五恒大臣。六恒國王。七恒夫人
八恒天女。九恒龍王。十恒鬼神。二十恒金翅。
乃至閻浮提中一切蜂王。又東方去此無量
無邊恒河沙數微塵世界。彼土有佛號虚
空等如來。告第一大弟子。宜往西方娑婆
世界。彼土有佛號釋迦文不久涅槃。汝可
持此世界香飯以獻彼佛。彼佛食已入於
涅槃并可禮敬請決所疑。爾時無邊身菩
薩。即受佛教從座而起稽首遶無量匝。大
菩薩衆倶共發來至娑婆世界。又阿闍世王
及其夫人。乃至視毒能殺人者。蛣蜣蝮蠆及
十六惡律儀者。蛣蜣亦曰蜣蜋。爾雅云
甲蟲食糞土也。蝮者毒也。爾雅云蝗子未
有翅者。又云廣三寸身大如臂。史記云蝮
螫手則斷。蠆者毒蟲也。左傳云。蜂蠆者十年
尚有毒。尾末卷如婦人髮。蝮字孚目反。不
同福音
人云。無邊身菩薩身量無邊。云何復云從彼
來此。應反質云。既云來此云何無邊。言無
邊者。身實有邊而名無邊。如阿彌陀壽實
有量而名無量。若壽無量如何得有觀音補
處。倚臥背痛者。如止觀第八記。及北首臥
等。亦三藏佛相。具如止觀第一記。次正明
不同中二。初約兩經釋相。次結會兩經意
同。初文又二。先明不同以申此經。次經曰
下引與大經明同。初文又二。先藏通。次別
圓。初文二。初略標二異。次生身下更釋二
別。釋三藏中云食檀耳者。長阿含第三云。
佛至波波城闍頭園。有長者名周那。請
佛及比丘僧。別爲佛煮旃檀耳羹以世奇
故獨奉於佛。阿難白。長者設供無福。佛最
後於其舍食入般涅槃。佛言。莫作是説。
長者今者獲大福利壽命色力善名。生多財
寶死生天上。次別圓中二先。別次圓別。中二
先。引地人。次正釋。釋中云色解脱乃至識
解脱至無餘者。既云滅色乃至滅識即是
界外析色之義。故以因盡名爲有餘果亡
名爲無餘。理而言之。變易因果不應分二。
當知爲成別教義也。次經曰今日座中等
者。出像法決疑經。與大經文同。又二。先列。
次此明下結。次大經下會同中四。初略標同。
次大經下正會。三二經下結同從根利鈍。四
又數數下會明常文同。初如文。次文中言
迦葉初問長壽者。第三經初設三十六問。初
問云何得長壽金剛不壞身。下文答中如長
壽品作寄金譬。但寄少年不寄老人。長
者行還索金無所。既云行還故知法身常
住不滅。下金剛身品。廣明護法持不殺戒
得金剛身。又經下文處處明於未來常住。第
三可見。第四會常中云二萬燈明等於法
華明常等者。二萬燈明具如序品中説。法
華經廣明一乘。一乘即是常住也。九明壽命
妙中。初立。次引經中先引本文。次釋。即
引中間以擬於本。明迹不同中二。先藏通
次別圓。初文二。先略釋。次此兩下判無法
身之本。別圓中亦二。先略釋。次此等下況
結。十釋利益妙者。亦初略立利益。上句立
下句釋。次若迹下明迹不同者。今此略列具
足應如前文。七益十益者是。言乃至増道
等者。約經雖是本門。既是今世迹中指本
名爲本門。故知今日正當迹中利益。乃至本
成已後倶名中間。中間顯本得利益者尚
成迹益。況復今日。以迹下重擧本益之相。
本文既狹亦擬迹而知本。故本本下明相顯
融即。衆迹雖多用本爲本故云本本。本事
已往。若不借迹何能識本。如撥影指天
即此義也。六三世料簡者。初略立。次問答
料簡初文三。初引經示相。次若過去下釋。
三三世下結。結中二。先法。次譬。次問答中。
初如文第二問者。若言諸佛皆有分身。多
寶亦在諸佛之數。應有分身。何故云全身
不散。即是重難。若全身者。何故復云處處
聽經。答中先引大論解八念中。初念佛中
云既云化身即是分身。師云去。引南嶽釋。
按經文。文云臨滅度時告四衆言。欲
供養我全身者。應起一大塔。出證經時全
身在於塔中。以誓願力處處聽經。準南嶽
釋多寶滅後全身不分。不分者不同碎身
舍利耳。未妨諸佛亦有分身。從如入去。
兼明法華是圓是常。口唱下明具四徳以
證常。眞淨大法者。眞是常徳淨是淨徳。既
有常淨豈無我樂。故云二徳可知。多寶全
身尚遍十方。故知諸佛亦有分身。鈍者讀文
猶尚不覺者不覺此經具足四徳。謬判法
華不明常住。以是而言古今咸鈍。次問答
中問諸佛顯本。問如文。答中最初妙覺指初
住爲本者。最初得故。若初住位被加作妙覺
佛。亦指初住以爲實本。準淨名疏應作
四句。謂本下迹高。本迹倶下。初住唯得此之
兩句。夫論迹者約有本説。本爲法身迹爲
八相。初住之前無法身本。故不得論本高
迹下。仍有過上又不得論本迹倶高。若本
迹倶高及本高迹下。妙覺唯得此之二句。妙
覺極位更無過上。故無本下迹高及本迹倶
下。二住已上等覺已還皆具四句。二住迹現
爲初住。初住是迹即本高迹下。二住現爲三
住。三住是迹即本下迹高。二住現爲二住。以
望初住即本迹倶高。望於三住即本迹倶
下。今文正當本下迹高。若云初住之前竪無
所指。以體爲本以用爲迹。此本迹倶下句
也。若準此意。一切諸佛皆悉顯本。又發願
故於初住中説壽長遠。初住實壽亦復無
量故。言發願説壽者。但得法身必得長壽。
有縁機熟説遂昔願云云。從又解最初之佛
者。即妙覺身中自將體用以爲本迹。此是
本迹倶高句唯闕本高迹下一句。問中云
五佛章云何者。如方便品廣開顯中約五
佛章。皆云亦以無量乃至皆爲一佛乘故。
若爾一切諸佛無不開顯。答意者。佛亦不
應一切開權。經言一切約出穢土開顯
者説耳。又問若爾還以妙破妙至例亦應妙
者。前文既以本妙破於迹妙迹妙成麁。從
亦應去。並難迹妙被破既其成麁。所破十
麁亦應成妙。從所破去又以四住重例難
云。麁是所破既得成妙。四住煩惱亦是所破
亦應成妙。次答文中重引四住之難以況
初難。若約頓義四住即妙應如所問。況四
住智去況出初難四。住麁惑尚乃成妙。況
復生滅無生滅智而非妙耶。次問意者。本成
已後中間垂迹偏圓權實同稱權者。以是迹
故。故皆是權。權即是偏亦可悉皆稱爲偏
耶。次答別義者不例。法既以定在本在迹
定偏定圓。教則不爾。在本則權實倶本。本
故是實。在迹則權實倶迹。迹故名權。偏圓
乃至體用亦爾。法則已定不可在本體用名
體。在迹體用倶用。若教所説在本則體用
倶實。在迹則體用倶權。當知體用等亦得
是法。事理理教教行準此可知。故下文云本
中事理先得爲妙。迹中事理始得爲麁。餘教
行等例之可見。四句者。別帶地前麁而證
道是妙。圓如文。帶妙麁者兼通於中故也。
又釋者帶麁妙者從通中來故。亦帶亦不
帶者。帶地前而不帶通藏。非帶非不帶者。
非帶藏通非不帶別。二教接通亦爾。非
帶三藏非不帶通。次五味中第三句者。方
等前三帶後一不帶。般若準知。第四句者。非
帶藏通非不帶別。問二麁既不同者問藏
通。答中言事有淺深等者。通即而藏不即。
問帶方便實等者問別圓教也。倶顯中道
而別帶圓不帶。次問帶二一等者。亦問別
圓地前以爲帶二。次通論下雖不酬問而
廣分別者。一一句並是答而略於問耳。問本
地等者。卷初六重本迹。今十妙屬六中何重
也。答中云乃是等者。卷初已分。此乃重
問。何者。初云本地五重爲本。中間今日爲
迹。既本地五雙屬本。不知五雙如何對本。
故更問之。今答文復含。但云共論十妙。若
爾事理理教教行秖是因。權實體用秖是果
家之用。果必有體故也。用即感應神通
法。説法所被即成眷屬利益。壽命涅槃還是
果上法耳。故不別叙但云共論。第七判麁
妙中二。先以本對迹相望判之。次又迹中
下約前六門以判。初文者。若不先將迹門
開顯。且判麁妙與本所證更無差別。如何
得知迹中之妙不及本麁。以不約開顯
待絶等判。但約久遠實成以論。故中間今
日若麁若妙皆非先得。是故先得麁亦名妙。
中間今日妙亦成麁。次又約六重判者。前
但開顯久近等展轉束判已竟。應更於開顯
久近等中細判六門迹麁本妙。於中三。先
釋。次況。三若發下亦明本迹六門相顯相融
之相及不思議一等。於中二。先約事理一
雙略釋。次五雙例知。又言已今者。即是昔
日已得已今爲本。今日中間所對已今爲迹。
中間節節皆有五味教故。故四味及以迹門
爲已。開長遠壽爲今。故使已今亦論今昔
麁妙故也。次明權實中三。先本迹相對爲
權實。以判迹中權實爲權。本地權實倶妙。
以久成故。次復次下更約本迹相望論自
行等三。則本自迹他。本迹相對爲一自他。三
復次下更約本迹各有三義以明理同。約
事則知本中施麁亦妙。迹中開廢猶麁。理
無麁妙。初文中意具如判麁妙文意。於中
又二。先正明。次迹權本實下明融通。二理不
可思議。故云法性非古今等。次自等文則本
中化他亦名爲妙。亦應合有不思議融通。
文無者略。應云法性之理非自非他。自他
雖殊不思議一。第三中亦二。先釋。次融通結
歸。釋中又二。初中言復次迹中約實施權
等者。然約實施權意在歸實。而人多以所
施之權謂爲究竟。故倶不識。若廢權顯實。
意在所廢之權初欲廢之。故斥此權非
爲究竟。權是事法而人易知。故一代法教。
自法華前。佛意恒實。二乘不退始終不知。
及至廢權乃云汝等去來寶處在近。而人
咸知寶處非此。此即是於寶渚之初。發足
已渉於脩途。況復曾已行於三百。指我之
果。即彼妙因。故云易測。言華嚴明阿鞞跋
致多明事數者。引例釋前權易測意也。一
切事法。無非權施。如來久遠。爲諸衆生。
施設方便故恒沙佛法。施已皆廢。所施之權
屬於事相。是故事相多爲不退者説。即能
於事達不退理。又不退位。高下不同。若是
地前行不退位。但聞事數知事即理。故開
權顯實得入初地念不退位。能達此權即是
實相。豈可離此別求實相。爲對跋致故
云初地融通如前。問。此中第八權實與前
第七門判何殊。答。前以本迹判於麁妙及
以六門。今以權實及自行等以釋權實。則
本實迹權自本他迹。又以開顯等轉釋權
實。若開迹顯本之權實方名本中之權實。是
故重明一理無異。意在於此。問。迹門十妙。
一一妙中。於一一科。皆先判次開。今本門中
何故但有此麁妙門及以權實。皆似判意。而
無別立開耶。答。此與迹門。其意稍異。迹門
判竟義必須開。何者。如判中云。若教若味
皆前麁後妙。若不開者。人謂三四之外別
有圓及醍醐。是故開三即圓四即醍醐。今本
門十則不如此。前廣釋十中。一一皆以三
釋迹。近成不同義當於麁。拂迹指本
義同於妙。據此已是約事判開。一一復言
不思議一此復約理以開一切。恐人不了
故。復於此別立兩門判前麁妙此判即開
況復二文復約理。開問何故迹門無理開。
耶。答初依境開已是約理。又迹門有教詮
理。若開於教即表理開。今此本門。約身約
事。雖開身事猶須開理。本迹證殊。是故
皆云不思議一。應知始自總釋終至於此。
若拂迹指本。是約事論開。若以不思議融
通則開事入理。若不曉十門之旨將何一
理冠諸。一理雖同。十門事別。不思議一十
妙恒殊。差而不差斯之謂矣。九明利益中
二。先正説益。次流通益。初文又二。初雙標。
次雙釋。釋中二。先釋。次若論實道下校量
初又二。先釋。次即是下結。初又二。先生身。
次法身。生身又二。先聞迹門次聞本門。初
聞迹門中又四。先明十妙中益。次明六即
中益。三如身子下略示其類。四即是下結。初
文者。但得智行位眷屬利益益也。然須料
簡。智從解説故總得之。若破惑之智須甄
於果。位通深淺意亦如之。眷屬可得極至
一生。修未出界義非神通。餘未破無明及
見思等則隨惑判釋利益。同爲一實益也。
三法屬果義可通因。則依聲聞咸入初住。
今從極果故不通因。次約本門中三。初
明十妙益。次六即益。三明増道損生。次法
身益中爲三。初明益相。次何以故下明益
所以。三故分別下引證。次若論下較量中
四。初略辨同異。次喩如下借小爲譬。三前
迹門下辨多少深淺。四當揀下示文判位。
初文云若論實道兩處不殊權智事用不得
相比者。本門法身迹門生身兩處得益。所
證圓理理無深淺。故曰不殊。豈以初住無
生忍位。齊於本門法身一生菩薩耶二三
四如文。次明流通益又二。初正釋。次釋疑。
初正釋中意者辨兩處得益冥顯不同。初言
迹門冥利益者。但見與記不云入位。故名
爲冥。如分別功徳品即是顯也。又地涌弘
經亦顯益也。或迹門諸菩薩至此復益及本
門中新得益者。或有未預此諸益數。並有
冥益。故云兼得迹門。次釋疑中二。先疑。次
釋。釋中云待時者。如華嚴不悟待至三
味乃至涅槃。一一味中亦有待時。如佛邊未
益。待共文殊入淨名室。乃至涅槃未悟。
待至後佛出世之時。待伴者。如在鹿苑
待五比丘。度五人已處處化益。如華嚴中
四大菩薩乃至法華中身子彌勒等。及文殊
入海領無數衆來至佛所等。涅槃中。迦葉。
徳王。師子吼等。又如佛留智積以待文殊。
分身不答以待後佛。亦如持品。五百聲聞
及諸菩薩比丘尼等。皆是待伴又待時者。如
待文殊答問竟時。待彌勒騰疑竟時。待文
殊龍宮出時。待妙音東來時等。並是待時。
故知諸佛法身遍一切處。而假諸菩薩共化
之時。以菩薩爲伴。次引證中二文迹本兩
門後。令弘此法者。即是本迹兩門。發誓弘
此法華經者是也。次觀心中三。先釋。次引證。
三此即下結益。初文又二。初境次觀。初境又
二。初不可觀次明可觀可觀又二。先立。次
何者下釋。釋中云何者佛如衆生如至利益
之相者。如下疏中云。速願我如得如佛如。
説如之壽。亦復無量。如是觀如。如即是理。
聞名起觀。即是觀行。乃至究竟成無上道。
故具六即。觀又三。先不可觀。次我如下可
觀。三亦願下弘誓。次料簡中初問者。問云何
同異。答三雙六句者。初兩句約圓理。故名與
義更互而立。以不異故耳。次兩句者。今題
稱妙破小乘之大。大品題稱大。破小乘之
妙。亦應對教等。第三兩句亦對小辨。亦應
對教等。思之可見。次問大妙一等約前六
句中初兩句爲問。次問至一往斥之者。初
是問。一往下答。一往亦得倶稱爲常。若其
斥之唯有無常不得於常。小乘亦有三無
爲常。若望大乘如寶性論二乘猶是無
等倒。名同是一往。理異是斥之。並云不得是
妙者。既一往名妙斥之則無常。故並云既
無常亦無妙。次答中但約一往答。不以斥
之答。從縱之下縱前斥之。既有三無爲之
常。復言常異者於縱復奪。是故云異。次又
並者大小倶稱常小乘應會一。此約法華
爲難。答中亦是先同而後異。次並者大乘
無常麁不會耶。例下答意同前。前同後異。
云何下釋。釋中但釋同邊異意如向
△次釋蓮華。先列章。次解釋。釋初文三。先
明約譬。次明法理。三和會二釋。初意中
云七譬文多者。用多語意方顯權實。不
同蓮華用十二字顯理周足。次法理中三。
法譬合。譬中云蛛羅引絲倣之結網。博物
誌云。伏羲造八卦。神農造五&T021389;。貨狄造
黄帝
臣也
維父造臼杵黄帝
臣也
蚩尤造兵火帝
時臣
黄帝
造冠冕。容成造暦黄帝
臣也
歧伯造醫黄帝
臣也
正首
造數黄帝
臣也
皐陶造獄舜時
臣也
稽仲造車。伯益
造井。蒙恬造筆。蔡倫造紙未見造網人。準例
可悉。古人所造皆
法理
而立
三和會中二。先略明融會意。次正會
中又二。先問起。次答。答中三。先正明用法
譬。次利根下明法譬所以。三如此下結。次
明舊解中二。先叙諸師。次叙光宅。初文二。
先別叙三師。次通叙諸師。前之三師無破。
次諸師中二。先列。次此十及六下略破。列初
中言此十譬行妙中片意者。今家行妙具無
縁慈悲及戒定慧。慧中具有生滅無生無量
無作。況復次第不次第及増數等乃至開顯
一心五行攝一切法初云佛性從縁起者。
不攝無作但是理性從縁而發。第二文既
亦云從縁。通攝福徳莊嚴等。但是遠有生
佛果義。第三意者。但知心性不離生死。既
未脩行但是戒聖行初耳。第四意者。見者得
入初歡喜地八相成佛。此無作慧仍未終
極。第五意者。微有至著之義。故亦在於戒
聖行中。第六意者。明權實不二但是理體。
亦是戒聖行前之理體耳。第七意者。云因必
含果果既未現。猶在地前無量行中。第八
意者。鈍根菩薩及二乘人猶屬縁因福徳所
攝。第九意者。託生處通猶兼方便。脩入華
臺終未圓極。故是無作聖行未終。文闕一
義。例前可知。聖行尚自未周況復梵天病
兒等行。故知此十。但是行妙少分而已。此六
譬秖是今家説法妙中片意者。初意者。一在
三中權猶覆實小部法耳。第二意者。秖是開
權大部法耳。第三意者。秖是顯露及祕密耳。
第四意者秖是廢權立實一意。第五意者。但
是所詮。第六意者。秖是權實兼用。然顯露不
定。秖攝四時。於四時中八教不周。故云片
意。次破光宅中又二。先引。次破。破中二。先
正破。次且助下借彼語助顯正也。即是約
因果而論實相。三引經論。準經本論及大
集經。初引論中三。初列十七名。次餘名下
引論解釋。三今解下今解論意。初列名如
文。次引解中云餘名不解。今若欲略知法
華論十七名中意者第十六既名妙法蓮華。
當知諸名並是法華之異名耳。又諸名者但
法無喩。唯今妙法法喩雙擧。故知亦可用
於蓮華喩十六名。如妙法者本迹各三。無
物以喩故喩蓮華。餘十六名亦含本迹。各
有三義。迹中諸經不譚佛意。故名有量
今經本迹施開廢三。佛旨無盡故云無量。況
成道後。處處開廢名無量義。言最勝者。勝
秖是妙。亦是歎美本迹之辭。言方等者。亦
曰廣平。迹本遍收故名爲廣。一實無二。故
名爲平。言教菩薩法者。迹門被會純成菩
薩。本門増進純爲菩薩。故下文云。若聞此
經。是善行菩薩道。言佛所護念者。爲實施
權而護於實。開權顯實而護於權。廢權顯實
而護於理。爲護故念。念持於護。本迹
説。初成道來念用於實。衆生無機。尋思方
便念用於權。方便既足。念顯於實。一實既
顯權廢實存。佛久已成衆生流轉。故念垂
迹拔此迷徒。物雖受道。迷於近迹。念示
遠本廢其近迹佛祕密藏者。唯佛與佛。乃
能究盡。非時不授爲祕具一切法爲藏云云
一切佛藏者。一切諸佛。無不入於三徳祕
藏。平等有故。故云一切。一切佛密字者。權
實相即本迹亦然人無知者。故名爲密。以
密爲名故云密字。言生一切佛者。開權顯
實即識迹佛之所從生。開迹顯本即識本佛
之所從生。言佛道場者。實相即是迹佛本
佛得道之場。言佛所轉法輪者。三世諸
所轉法輪。不出權實本迹二門。言佛堅固
舍利者。此經即是法身全身堅固舍利。不
同生身碎身舍利。實本不動。故名堅固。言
大巧方便者。方便既是蓮華異名。古人何故
判方便品。從昔題名。淨名報恩等經皆有
方便品。豈以名同能混其義。淨名等意。密
以同體兼於三教。名爲方便。今此法華。唯
一佛乘體内方便。故名方便。第一義住者。所
住即是諸法實相。攝無量名字者。餘經權實
尚未相攝。況復本迹。今此二門攝無不盡。
如上所釋略辨方隅。若委論者。以論二
義。一一對辨。應以六義一一對之。仍引經
文。一一證成。皆以妙法轉度入餘十六名
中方稱文意。三解論意中二。先正釋。次何
者下重釋。得入由行。入住名位。所以如第
三卷境妙中已略解竟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五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六
 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引大集者。但是約蓮華爲法門耳。亦
未足以顯妙。今文判之。亦且依其因果義
邊。用爲解釋。四正解中二。先重叙法喩意。
次正解。初文三。初更叙經論意。次然經文下
釋疑。三夫喩下明體不同。初文又二。初叙
經論意。次當知下明法喩意。次釋疑中文不
立疑直釋而已。即是釋伏疑也。有伏疑云
兩處優曇並可以喩此權實。經一切之言遍
攝衆機。又時一現耳足表最後。何不以爲
喩而用蓮華耶。然經文兩處明優曇華
者。如優曇鉢華時一現耳。又譬如優曇華
一切皆愛樂。今但云時一現耳。且從一文
結語。古今釋云。此似蓮華故以爲喩。是故
正應須用蓮華。蓮華中有全分喩故。三
明用喩意中二。初叙涅槃通論八喩。次明
經論分喩非極。言涅槃八喩者。凡諸經論
取喩不同有分有遍。如大經云。喩有八
種。謂順喩逆喩現喩。非喩先喩後喩先後喩
遍喩。分喩者具如經説。故第五云面貎端正
如盛滿月。白象鮮潔猶如雪山。滿月不可
即同於面。雪山不可即是白象。不可以喩
喩眞解脱。爲衆生故故作是喩。今亦如是
不可以喩喩於妙法。爲衆生故以喩蓮
華。次夫華下正釋中二。初更通叙用喩意。
次又餘華下正釋。初又二。初示前文。次出
今喩意。初文具如第一卷文意。次文中二。初
總。次多分下別。總如分喩。別如全喩。初總
中二。釋結。釋又二。先略。次又以下廣。初文
言九法佛法者。秖是權實。權實不出十法
界法故略以對之。次廣中猶總故但對本迹
六文。具如序中文意。又二。先對六喩。次以
十如結成。初文二。標釋。釋中本迹各二。釋
結。釋中各皆先譬。次合。或有引文等。前序
文中具引六文竟。故今不委悉。次結成中
亦二。先擧前生後。次釋。釋又二。先釋次結。
初文二。先迹。次本。初又二。先結成十如。
例餘境餘妙。次本文可見。次始終下結。迹
門以施爲始開爲終。本門以垂爲始拂爲
終。各以始開終合合竟名爲圓滿具足。次
是爲下總結可見。次多分喩即全分也。今不
云全但云多分者。雖以此華喩於本迹
各十意足。然因果自他久近適時。乃至實相
妙體。取體妙宗。體家之用。體宗用三料簡之
相。何由可以此華能喩理足事闕故云多
分。於中又二。先叙意。次廣釋。初文略述兩
文遍喩之相。如師子法門遍喩如來果人大
用。次波利樹法門遍喩行者從因至果。今
蓮華獨能喩前兩義。約本門則是果人無方
大用節節不休當當不已。約迹門譬於行
者從因至果味味調熟位位入圓。於中二。
先引二譬。次今亦下結意顯同。同意如向
可以意得。言譬如師子吼法門者。大論二
十三。先列師子種類身相吼聲然後合云如
來師子亦復如是。從六波羅蜜四聖諦清淨
種中生。寂滅大山谷中住。一切種智頭。集
諸善頬。無漏正見脩廣目光澤。定慧等行歩。
高廣眉。四無所畏牙白利。四正勤堅滿頤。三
十七品齒齊密。修不淨觀吐赤舌。修念慧
耳高上。十八不共毛光澤。三解脱門身肉堅。
三種示現修平脊。明行足腹不現。忍辱腰纖
細。遠離尾長。四如意足安立。四無量知嚬呻。
無礙解脱口。威伏諸外道邪見之屬。覺諸衆
生四諦睡等。大經波利質多羅樹者。二十七
經遍喩中始自葉黄終至開敷。遍喩佛弟
子。初始出家乃至得果。經云。三十三天。有
波利質多樹。其根入地深五由旬。枝葉四布
五十由旬。葉熟則黄。諸天見已心生歡喜。是
葉不久必當墮落。其葉既落復生歡喜。是
枝不久必當變色。枝既變色復生歡喜。是
色不久必當生皰。見已復喜。是皰不久必
當生嘴。見已復喜。是嘴不久必當開敷。開
敷之時香氣周遍五十由旬。光明遠照八十
由旬。諸天爾時夏三月在下受樂。我諸弟子。
亦復如是。其葉黄者喩念欲捨家。葉落
喩剃髮。色變喩白四羯磨。生皰喩發菩
提心。嘴喩十住菩薩見性。開敷喩得阿耨
菩提。香氣喩十方無量衆生受持禁戒。光
喩如來名號周遍。夏三月者。喩三三昧。諸
天受樂喩諸佛在大涅槃常樂我淨。次今蓮
華喩中爲二。先喩。次結。初文二。先喩迹十。
次喩本十。初迹十中文自爲十。初喩境廣
餘九稍略。前境有六。兼無諦境爲七。今亦
具喩。初喩十如。前釋法中先總次別。今亦
如是。還須以總而冠於別。初釋中二。釋。
結。初中。在外相。在内性。質爲體。欲生力。
衆具作。開華因。布鬚縁。蓮實果。房成報。初
後不異。爲究竟等。蓮華始終。秖是相乃至
報。次譬如下。別釋中自爲十文。一一皆先譬
次合。次引證等。初釋譬相中。衆生無始諸
法具足猶如石蓮。黒則下列石蓮相。劫初下
釋上六句中不生不滅。理相自然故云無種。
流轉至今不増不減爲不滅。一切下合譬
文略。客塵不染合初句。生死重沓下合次
句。乘其句勢便合不方不圓。方故住圓故
動。今合意者。不住如不方。不動如不圓。是
則不住生死。不動生死。不住故不滅。不動
故不生。次釋性中。初如文。次言智願不失。
後言煩惱。即是與前智願不失。二義似
如相違。共成如是性耳。智願是宿種。煩惱
是理具。稱在惑中而惑體全是。又諸下復
顯修得。以有當成之性故般若可生。次釋
體中四徳爲四微。不爲生死所動而理性
不壞。釋大經意如止觀第一記。次釋力中
具合四句。如師子下重譬甚大勇猛次引
者。動無邊生死如生長之氣。破無始
有輪如有鑚皮之用。有即二十五有因果
如輪轉也。閻浮下證能發心。釋如是作中。
烏皮如無明。衆徳如内具。發心如欲生。不
惑如決定。慈悲去明發心之相成就如頓
足。始從根莖終至頓足。始從發心終至
極果。次引華首以證始終。次釋如是因中
合譬一一對喩合之文足。次引經者但證前
眞。因如華處空耳。次譬十二因縁中。亦應
通釋。故云通如上説。今略通從別指上八
字即是無明。從譬四諦去但文相通總。細
尋可見。次譬下九妙。文雖通總大意具足。
初言智妙中但云三智者。秖用三智攝二
十智。意亦略盡。況更立一心對前以爲次
第。次譬位中觀行位擧於欲定乃至四禪
者。寄此伏惑之位以釋。非即五品必修世
禪隨日開迥者。白蓮青蓮並因日開。有人云。
白蓮因日青蓮因月。故諸天中用華開合
以表晝夜。以龍眠龍起以表春秋。如游絲
薄霧者。夫蓮華池。見下風邊他人池中。荷
草等上。如似游絲。復似薄霧者。即是此藕
移入他人池。古俗相傳皆有此説。乃至本
中諸妙意亦可知。自非大師妙證。何能以
此遍喩本迹
△前已釋別名竟。此之別名法喩合題。然
古人釋諸經題。或但從人如郁伽長者。或
但從法如大般若。或從人法如仁王般若。
但作此説何能顯於名下深致。秖如今家
解妙法兩字。二百餘紙豈但人法法譬而已。
如此消釋尚恐不能盡經幽旨。又復餘經
當機被物無多關渉。若釋此經不可率
爾。是故今師殷勤再三。豈節外生文。皆事不
獲己。於中二。初略對別名重辨。次正釋。
初中言胡音者。自古著述諍競未生。但從
西來以胡爲稱。應云梵音。元梵天種還作
梵語及以梵書。梵天初下具如疏及止觀第
七記。此土書法本無從始。但是大權隨其方
土爲其制立。是故倉頡初觀鳥跡。故惑通
傳云。倉頡造書臺。亦名高四臺。有人姓高。
兄弟四人造得此臺。名高四臺。倉頡於彼
造書。有云是迦葉佛説法堂。故知迦葉佛密
化此土。次正釋中先列彼音輕重不同。有翻
無翻此方不定。言楚夏者。京華爲夏淮南
爲楚。音詞不同。所詮不異。彼土亦爾。雖同
梵音諸國輕重不無少異。次開章中。列章
解釋初言無翻者又二。先列無翻。次開五
義。初文二。先立無翻次述他解。解未全當
是故須開以爲五門。五門並是毘曇雜心中
意。於中又三。標列釋。列中先列。次列今家
義開爲三。通釋五義。釋中又二。先正釋五
義。次釋訓。初又二。先釋。次結。初文自五。初
釋法本具三義者。又二。先散釋。次束爲法
門。初文又二。初通釋。次別釋。所言通者。經
是一切諸法之本。次世界下。別釋又二。先略
對。次廣解。廣解中三。初明佛言還以佛言
爲本。次若後下。明佛經爲論之本。三諸外
下。明斥外道無佛經本。故法本義不成。初
言若通若別者。一經通別諸經通別諸教通
別。故經下引證教本。經云一一脩多羅無量
脩多羅以爲眷屬者。華嚴第二十五不思議
品云。隨根性行廣説不可説億那由他脩多
羅。一一脩多羅初中後善。出生一切句身味
身。又三十六云。一切諸佛。於一身化不可
説不可説佛刹微塵數頭。一一頭化不可
説不可説佛刹微塵數舌。一一舌出不可説
不可説佛刹微塵數音聲。一一音聲。出不可
説不可説佛刹微塵數脩多羅。一一脩多羅
説不可説不可説微塵數法。一一法説不可
説不可説微塵數句身味身法及句味名爲
眷屬。眷屬秖是隨順彼脩多羅。流類法耳。次
義本中云尋。一句詮一義等者。如大經
三十一。因佛答迦葉闡提善根不定有斷不
斷。迦葉復問。何故世尊作不定説。佛言。譬
如醫方皆爲治病。或於一名下説無量名。
如大涅槃亦名無生無出無作歸依窟宅解
脱燈明彼岸無畏等。或有一義説無量名。
如天帝釋。名憍尸迦。婆蹉婆。摩佉婆。因陀
羅。千眼天。舍脂夫。金剛寶頂等。或有無量
義説無量名。如佛如來義異名異。復有一
義説無量名。如五陰亦名顛倒苦諦四念處
四識住道時衆生第一義身戒心慧解脱十
二縁三乘六道三世等也。名是能詮義是名
旨。大經從義故義爲名本。故後二句並義居
先。初立一名無量名。不立一義一名。及無
量義一名者。爲酬迦葉是故不立。若一義
一名即當定義。即是迦葉所難之辭。是故不
立。此中文意爲釋經名。從名詮義。是故四
句以名爲先。前後雖殊其意不別。涅槃云
名。此中云句者。如云名詮自性。句詮差
別。今爲存於詮差別名。是故云句。如云
妙法蓮華殊於諸典即差別也。次三發者亦
二。先通。次聞教下別釋。別中亦先散次束。束
中在初住前名教行理。至初住時此三開
發。此約修得三徳而説。故從發心漸漸
微發。至初住位一時頓發。從初受名故
云微發。又云若約小乘三解脱者。性念處
慧解脱約理。共念處倶解脱約行。縁念處無
疑解脱約教。應須委釋出其義意。含涌泉
中對四辨者。教謂教法即十界教。辭謂言
辭即利他行。義謂言旨即所詮理。餘文可
知。三和融中二。初斥。次今和融下正融通。
初又三。初雙斥二家。次釋論下二家引證。三
舊云下重斥無翻。初如文。次二家引證中初
無翻家云般若尊重智慧輕薄者。譯梵爲
漢。漢音浮淺。故安師云。譯經有五失及
三不易。譯梵爲秦。如嚼食與人。令人嘔
噦。據此似如非不可翻但薄淡也。今既已
翻非全不可三重斥無翻者。意在共翻爲
經故。且廣斥無翻。次方融通二計。於中二。
初立舊無翻家。次此未必下斥。又四。初總
擧大經。次引今經並折。三若謂下縱折。四
若執下以失意折。初二如文。第三又二。初
直以滅度名折。次按經題以大滅度名
折。四斥失意如文。次正和融中三。初以
今家如前所釋融通。次大經下引證融通。
何不專憑一理而雙是二家。故引大經明
雙是意。凡立破之法皆先出彼非。彼二無
大非何須固斥。故雙是二解。以三意助
之。使雙益其美。復順如來善權益物。三復
次下。助一家用義處中而立。共翻爲經。又
爲二。初明翻意。次何者下釋所以。又三。初
略立。次若餘下重略斥二家。三諸大小下重
立。四歴法明經中二。先歴法。次約教。初又
二。先略明經體。次正明歴法。初文又二。先
明此土三法。次若他土下明諸土六塵。初文
又二。初通立三法。次明利鈍互非。初文二。
初略徴起。次舊用下釋三法相。次明隨根
利鈍異故各取者。又二。初總標。次別釋三
文。然今古共以法爲經者。文從強説。雖別
立三法。然聲色兩種。必假法通。若覩若聞。
不以意思。無能令教與心相應。次他土中
二。先總立。言亦六亦偏者。或一土具六。
或一土偏一。或二三四。即如此土具足用
三。復有増強。若單雙具。若爾何妨此土根
性不等。亦有因味及香觸等。即如下文通
釋者是。於中二。先釋六相。次明此土不用
之意。次正釋中二。先假問徴起。次答下正
釋。釋中二。先通辨六塵皆具諸法次別釋。
即正歴諸法。於中二。先寄歴十八界。次是
則下總結。初文二。初廣約六塵。次略例根
識。初六塵中初色極廣。次聲漸略。餘四全
略。初廣色中二。初約色立相。次結成三諦。
初又二。初擧一黒色。次青黄下以餘色例。
初黒色中二。初一黒字。歴於有翻無翻及和
通等。次正以黒字爲法界。遍説諸法。即
是結成三諦也。初文二。先總引大品色具
諸法。次正借色能詮諸義。於中又三。初詮
無翻。次有翻。三和通。初文五義。即爲五
文。初法本中。先且積黒字爲諸法之本。即
是教本。中云左迴等者。此以所表爲善惡
等。左謂偏僻以表於惡。右謂便易以表
善。在上爲勝以表無漏。在下爲劣以表有
漏。亦如梵書。以十一點。加於本音。成十二
字。各有所表。故知迴轉皆由於墨。次正詮
法本。即教行義三。次黒墨下成三微發。從
淺至深。故云微發。從有黒色下涌泉。次
又下約詮裁邪。次又約下詮結鬘。結鬘中
二義。今亦具之。次又色下詮經是由義及訓
等。次有色下詮不可翻。文略。準前可知。
次又可翻下共翻爲經。今亦詮之。於詮經
中具結成三諦。以一切法不出三諦故。非
亦字。即雙照空假。次於一黒色既名爲
經。經詮諸法故於經字廣歴十妙。方是今
文妙法之經。於中先約迹文自爲十即十妙
也。於中二。先釋。次如此解下結功能。前九
可見。十利益中云勤學此字等者。通論五
乘皆因勤學。別論今經專能利益佛乘學
者。祿即是益。次結功能中云手不執卷等
者。卷軸是色。今以色法遍一切法。乃見一
期佛法常在一塵。豈假執於黄卷經耶。是
則一念具讀一期色教。色具衆典未藉口
言。如來一音出一切音。此中遍詮何殊梵
響。一塵即足何須別思。如此勸學豈與夫
一經一論至皓首耶。次例餘色可知。結
成三諦中四。先結三諦。次不可下歴事雙
非。三能於下勸誡。四若於下結示。初如文。
次歴事中色中諸法既在一色故不可説。亦
可寄事分別解釋。色是可説。色中諸法則不
可見。色爲法界無可簡擇。復須簡九以
從佛界。即空故無所攝。即假故遍攝。棄等
重釋於攝。遍攝故不棄。無所攝故遍棄。同
一法界故倶是。法界離念故倶非。三勸誡中
二。先勸。次若於下誡。四結示中二。先結。次
示今經意。今經秖是開顯十妙。色具十妙
及一切法故是今經意也。聲中二。先詮諸
法。次略示三諦相。餘文指同。次香下餘四
塵例。次引證中云但擧資生等。餘攝有翻等
及十妙等。並如前。次餘根識中二。先引例
次引證。根識皆爲所觀故也。初云外入等
者。如相傳云有三藏至此嗅春秋書云
有血腥氣。嗅周易云有玄氣。故知鼻根具
知諸法。故經中鼻根最爲委悉。餘身根等例
此可知。六塵皆具一切諸法。更互相攝猶
如帝網。次總結。亦不出三諦。文擧塵識略
不列根。又三。初結三諦。次自在下歎。三若
欲下結用義勢。初文初句假。次空。通達下
中。識中例知。何者下如前是則倶具三諦
等。次約教中文不次第五時義足。圓是法
華。藏是鹿苑。次觀心經中具約前來四段
明經。又二。初標。次釋。釋中先無翻中三。初
來意。次正約十五義。三結。初華嚴一塵有
大千經卷。如止觀第三記。次例有翻者。先
釋。次結。初文又五。初如文。次文云慧行觀
理理體漸深故慧行爲經。行行屬事事門不
同。惑相非一治法亦多。以多對治共顯
深理。故行行爲緯。三類和通有無者。若
定無翻應同前五。若定有翻應同後五。一
切教中雖不見名心爲此二五各十五名。
當知不定有翻無翻。今但名心則遍於三
十而不使二家有怨。次歴法中三。先略擧
大小兩乘。明大有多含。次觀一心下總具
法。三如此下正歴有翻無翻等。乃至十妙
文略。初文中言隘路不受二人並行者。大經
第五百解脱中云無窄隘等。如止觀第六記。
已前釋通別名竟。次第二釋體中二。先總
明來意。次開章正釋。初文又二。先正明來
意。次體者下正明説體意。初文二。初對上
名以明來意。次對下宗用以明來意。初言
總説者。名含下三。三是總中之別。體又三
中之別。未渉諸義。故頓點三軌之中體
屬眞性。次眞性下對宗用可知。次明説體
意中四。初約部歎。次非但下約行解歎。
三文云下引兩文證不可説。四又云下正
明被機名爲因縁。所言衆義之都會者。本
迹二門皆歸實相。一代義旨咸契於體。餘如
文。正解中自爲七門。初正顯體。又開四
意。初如文。次文中云此亦通濫者。大小乘
中倶有眞諦。以濫小故。是故不可但以眞
諦爲今經體。借使大乘亦不免濫。故云大
乘亦復多種。以衍門中六種眞諦。今經唯在
一切法中以爲眞諦是今經體也。私破古
人此體通因果及引經論。初中云爲變爲
不變等者。夫因爲能通果爲所通。若因變
爲果則無能所。故變則不可。若不變者因
至果邊。因與果並故無斯理。故不變不可。
次從若別有法去縱難。若因自住因不變
爲果。別立一法通因至果者。當知此因非
果家之因。果亦非是因家之果。因果自住則
非佛果之經體也。云何乃言體通因果耶。
法華至果徳也者初句述古人上引文立
體。此乃下破古立體。經文上句雖云佛自
住大乘。下句既云如其所得法。以此度衆
生。故知乘本證得之理以御衆生。御謂控
御制勒衆生。此之制勒非住果徳實相之
體。是故不得偏用自住之言以爲果體。普
賢至今皆不用者。此責古人引彼因果以
證經體。彼文正可用證經宗。經文但云因
之與果不離實相。是故可證因果爲宗。若
證經體應云實相不離因果。此則宗家之
體。故知古人所引。但成證於體家之宗。是
故不取。又有人云。因之與果。各立本末。薩
婆若是果智。餘者謂果上萬徳。今明乘體
何須因果之上各立本末。本末爲體與體
永殊。廣狹與一體異體等亦復非體。古人
之意。以一體乘爲今經體。以異體乘爲餘
經體。今家意以實相爲體。彼人既云般若
相應爲與何等般若相應。故不可也。又人
云無所得相應行等並是具度。不應爲體。又
人云六度等者有理度事度名爲世出世雜。
去果既遠故名遠乘。道品一向是出世法。
去果近故。名爲近乘。是故近遠倶是乘體亦
不可依。乃至廣破又四句者。初句云度之
與品倶與無所得心相應。倶是出世。倶有
得者。有所得心相應。倶是世間。第三句如
向釋也。第四句者。意言道品有約位故。則
有有漏及以無漏。是故名爲世出世雜。大乘
六度。一向無雜。所以四句互有遠近及倶遠
近。私謂者章安判前諸師所解。初白牛等者
無漏般若稱之爲白。故知白牛非乘體也。
從中邊分別論去。章安引五論以出乘體
皆非具度。先釋。次結。初釋中初引中邊分
別論者。即第一乘本以爲乘體。次唯識論展
轉相由以釋乘義。眞如居初即是乘本本即
體也。次攝論中有三不同。第一乘因以本爲
因因謂眞如即乘體也。次法華論云隱顯
者。平等法身名之爲隱隱在於纒。涅槃是
顯已成滿故。雖有隱顯莫非經體。次十二
門論。第一乘本即是體也。言乘主者。由白
牛故令至所在故名爲主。故不以主用
爲乘體。次論體意中四。先徴起。次釋論下
引論明體意。三何故下釋疑。四此小大下
結。次文言若有無常至三法印者。大論第
二十云。一切法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
問。寂滅中何以但説一不説多。答。初印中
説五衆。第二印中説一切皆無我。第三印是
果故名寂滅。若説無常破外五欲之我所
也。若説無我破於内我。我我所破故是寂
滅涅槃。行者觀於無常便生厭離。既厭苦
已存著能觀。故有第二無我觀也。推求能
觀至不可得。是一切法無所依止。但歸寂
滅。以是義故説寂滅印也。問摩訶衍中諸
法不生一相無相。此中云何説一切法無我
無常名爲法印。二法云何而不相違。答觀
無常即是觀空因縁。猶如觀色念念無常
即知爲空。過去色壞故不可見故無色相。
未來色不生無作無用不可見故故無色
相。現在無住故不可見不可分別故無色
相。無色相故是空無生滅。無生滅及以生滅
其實是一。説有廣略耳。問摩訶衍中説一
實相。聲聞法中亦應説於一實相法。答聲聞
法中三種法印。廣説四種。略説一種。無常即
是苦諦集諦。無我即是道諦。寂滅涅槃即是
滅諦。是故衍中唯説諸法不生不滅一相無
相。無相即是寂滅涅槃。論云衍中明法印
者是法華前共部所説。小乘法印數復不同
故須料簡。若此經中獨明實相爲一法印
故須料簡。三正顯體中三。先約法。次譬。三
約諸三法。初文三。初指體。次約三軌簡。三
歴諸妙簡。於中又二。初廣約境。次略指餘
九妙。問前智行妙初皆悉簡言。境是體是法
身。智行是宗是用。今何故於此諸境一一復
簡耶。答通論開權顯實諸法皆體亦如後
簡。今取權實相對的示體相是故簡之。次
譬中二。譬結。譬中二重。譬合。初梁柱等譬中
三。初正譬體。次屋若下譬體功能。三釋論
下引論初譬中二。先譬。次合。初文言非梁
至屋内之空者。空譬於體屋譬於宗。空爲
所取屋爲能取。能取可多空不可多。所取
是體體不可多。能取是宗宗是因果。是故不
一。次譬日月綱天等者重擧譬簡。天以日
月爲綱。地以四海爲紀。日月周行遍歴於
天。日月可二天不可二。公臣輔主者。公者
擧五等之初。五等皆臣。共輔於主。五等可
多主不可多。言五等者。謂公侯伯子男。
公者正也。當爲王者正行天道。候者候
也。當爲王者伺候非常。伯者長也。當爲
王者長理百姓。子者慈也。當爲王者子
愛人民。男者任也。當爲王者任其職理。
合文甚略準前可知。四引證文二。初正引
證。次故知下結意
○次廣簡僞中爲二。初叙來意。次廣簡文
自爲六。列章。解釋。釋中初約凡中二。初通
列。次解釋。初文二。初列。次結。初文意者且
約凡簡。文中兼對外道小乘簡者何耶。答。
對況來耳。外小尚乃不實。況復鈍使凡夫。次
釋中二。先明世間邪惡。次若周孔下明世間
清正。初文二。先釋。次結。釋中又三。初略判。
次或下行相。三内則下明過患。初如文。次
文約行簡中云或髑髏盛屎約多人前等者。
等皆是鈍使凡夫悉能如是。若利使外道
各加所尊及宗計等。乃至神通及韋陀等。今
此凡夫如大論第十云。狂有二種。一者人皆
知狂。二者惡邪自裸。人不知狂。如南天竺
有法師高座爲王説於五戒。多有外道。在
座聽法。王時難曰。若言施酒及自飮酒得
狂愚者。今時何故狂愚者少。正見者多。諸外
道言。善哉善哉。斯難甚深。是禿高座。必不
能答。以王利故。法師以手指諸外道更
説餘事。外道語王是難甚深果不能答。恥
所不知。更説餘事。王語外道。高座答訖。
將護汝故。不以言説。向者指汝。云是狂
不少。汝等以灰塗身。裸形無恥。以人髑髏
盛屎而食。拔髮臥刺。倒懸熏鼻。冬則入水。
夏則火炙。皆是狂相。又汝言賣肉賣鹽。便
言失法。於天祀中。得牛布施。即時賣之。
即言得法。牛即是肉。是狂惑人。法師護汝
而不説之。且約行事。與鈍使同。晡食
者。字書云。申時食也。又楚辭云。餔其糟糠。
謂進食也。譎權詐也。齊桓公正而不譎。譎
詭變異也。次世間正法中又三。先雜明。次引
經。三結斥。總而言之。不出人天。言周孔
經籍者。周公制禮。孔子刪詩。經謂五經七
九等也。籍謂墳籍即三墳也。三墳謂三皇
之書。典謂五典。即五帝之書。古人書簡。故
籍篇等字皆從竹也。治法。謂治家治國之
法。在忠在孝也。禮法如三禮等。兵法如六
韜等。醫法如神農等。天文者如孔子有三
備卜經。上知天文中知人事下知地理。八
卦者東震西兌南離北坎西北乾西南坤東南
巽東北艮。一卦生七。七八五十六。并八
純卦合六十四卦。各卦系象彖等詞非此
可盡。善占者以此能知一切五行如止觀
第六記。親謂六親。謂父母兄弟妻子。各有
其親。社謂后土稷謂后稷。略如止觀第六
第十記。非父母無以生。非師長無以成
非君主無以榮。人生在三事之如一。國安
所以家安。家安所以行孝。是故先須安其
國也。鳥不暇棲等者。若準儒宗。獺未祭不
施網罟。豺未祭不施畋獵。獺二月祭豺八
月祭所以去奢去泰。湯除三面之羅。古施
四面之羅。故祝者曰。四方無極入吾網中。
故云鳥不暇棲。湯除三面之羅。而祝者曰。
犯命者入吾網中。牛馬内向者。若依周孔
之法。牛馬自歸。世間之法尚有斯感。況出
世耶。張陵爲大蟒所呑。稽康爲鍾會所
譛。而記傳云得仙者謬矣。故知此土必無
仙術。豈有服靈芝呑玉液令飛升耶。故
西土神通非禪不發。故並結云愛論屬鈍
使。論謂凡夫所述也。次約外簡爲二。初通
叙不實。次若此下別出相状。初如文。次爲
二。初此方。次西方。初又二。先明見相。次直
是下結斥。斥中言不出單四句者。計天眞
者仍屬有句。計自然者仍屬無句。所言縱
者與而言之實不可出。次西方中亦二。先
明見相。次斥。初文言外道論力受梨昌募
者。大論十八云。毘耶離梵志等大顧其寶
令與佛論。取其雇已即以其夜撰五百明
難。與離昌來至佛所。問佛言。爲一究竟
道。爲衆多究竟道。佛言。唯一究竟道。無衆
多也。梵志言。我法各説有究竟道。佛言。雖
有衆多皆非究竟。何者。一切皆以邪著故
非究竟。佛言。鹿頭梵志得道不。答言。一切
道中其爲第一。時鹿頭比丘在佛後扇佛。
佛問諸梵志。汝識其不。梵志云識。慚愧低
頭。佛説偈云。各各謂究竟。而若自愛著。各
自是非彼。是皆非究竟。是人入論中。明
辨義理時。各各相是非。勝負懷憂喜。勝者
墮憍坑。負者墜憂獄。是故有智者。不墮此
二法。論力汝當知。我諸弟子法。無虚亦無
實。汝欲何法求。汝欲壞我論。終無有是
處。一切智難勝。適足自毀壞。長爪縁。如止
觀第五記。具在無見亦有亦無見非有非無
見及絶言見中所攝。以彼外道所見巧故
所攝處多。次斥中三。先總斥。次或時下歴諸
句斥。三引證。如是襵牒但是複四句耳。
言或時襵牒有無爲有等者。如止觀中直
列名而已。此中略解麁寄複句以示其相。
初句語略。應云有有有無爲有。此是有家
之有無也。雖有有無之別同屬於有。故
*襵著有中。無等三句例此可解。若約具足
四句。則有中具四。皆屬於有。*襵著有中。
無等三句準此可見。百千番牒者。假使一句
復生無量。隨其所生。攝屬能生。此之能所
不出於見故非眞實。三約小簡中二。初示
小乘名同同有實相中道。次然小乘下釋其
體異。又三。初釋初句。次眞無漏下釋大集
經意。三對前下結非眞體。四對偏簡中二。
初明簡意。次如摩訶下正簡者。前對小簡即
三藏小乘。今對偏簡即對通別二教。及前四
味中諸偏教。故今文中仍有二乘者。即通教
二乘耳。故云三人同斷等。所以不云三藏
菩薩者。義同凡故。雖無邪倒未斷惑故。
於中又二。初約教。次約五時。初約教中又
三。初空對不空簡。次見不空下。直就不
空簡。三釋論云下。約一相攝無量相簡。此
之三文展轉生後。何者。由共位菩薩中有
利根者能見不空。即指不空爲今經體。以
此不空復有教道帶方便説。故云但中不但
中。即次不次行相別故。此不但中攝一切法。
中無中相故。云一相。此之一相入無量
相。故云相入。故有第三文來。意在此也。初
文二。初引大品示相。次引大經證成。初文
者。即通教位。從始至終。待至法華。方乃
被會。即其人也。初文又二。初正釋。次共實
相下還引大品斥。次引大經言無智慧。亦
斥奪之辭。非無自智慧也。又云至二乘得
寂等者。且據但空與寂義等。以其未得即
寂而照。故云但寂。次文中云二乘但一即。
通教二乘也。別教菩薩二即者。兼通別入空
出假兩菩薩也。以附論偈。且與即名。其實
未即。唯獨圓教方具三即。今經體者。但是
中即假空。尚簡假空即中。況但空偏假寧
是經體。三引釋論菩薩入於一相等例此
可解。所以前之三義皆對二乘簡者。於
共部中皆有二乘。此空不空及一相等復在
共部中明。故須節節相對簡出。於中又二。
初正對教簡。次如此下結成圓意。次約五
時中二。先正約五時。次大經下更獨明一
實。初文不云鹿苑者。以鹿苑中無大可
論。前以對二乘人竟。今文欲相對簡之。
故云方等三虚一實等。或是略無。若云鹿
苑。無實唯虚。亦應無爽。次獨明一實中又
三。初獨明一實。次如是下約待對説。三又
開下約開顯説初文又二。初正釋。次一實下
結示正體。初文又二。初約對所破以説。次
從異則爲二。二故非一實等。約能對徳體
以説。初文者。無二乘之二。亦是無二邊之
二。無三惑二死之虚。無無常等四倒故也。
並須約圓行説。故如是等法魔不能説。次
約能對中約徳體謂四徳三諦。徳若無諦
徳無所依。諦若無徳諦不能顯故以修成
之徳。顯於理性之諦。即是今經正體。故更
複疎明體無非無前所對諸過故也。文爲
六。先明無二。次無虚僞。三無顛倒。四一
乘者即是無異轉釋無倒。五魔雖下明即
義者非魔所説。六若空下重釋具徳之相。
此具徳相即無前所對故四徳具足。四徳具
足非二乘所知。況魔能説。次結示正體可
知。次明待對。以由前明有能破所破能對
所對故。故知所破所對不出藏通及別方
便。故今更明之。以不思議三諦非三而三
以三爲破。非空而空故破凡夫。餘三被破
準此可知。於中又二。先明對破。次無復下
顯一實相。又二。先顯一實。次亦具下更明
一實攝法。又二。先明攝法。次何以故下釋
攝法意。三明開中二。先開。次即絶下結。初
開中二。先正開説諸教從淺至深從聖至
凡次第開之。次一切諸法下結束開意。以
諸法中有妙理故方可論開。若也本無何
所開顯。點示衆生及三乘人本有覺藏。心佛
衆生三無差別耳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六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七
 天台沙門湛然述 
五約譬中二。初叙傍正意。次正明用譬。
初言兼明等者。三獸二珠約開合爲喩。黄
石中金約破會爲譬。雖此二意正爲顯
體。次正明用譬中二。先正釋三譬。次引此
下明用三譬意。初釋中文自爲三。初借三
獸中三。初正釋。次如是下示體。三此約下
結示。初文又二。初三獸之譬本譬於通。通
眞諦中有空有中。取象不空爲今經體。次
從到又二種去亦約教道重簡但中仍爲
小象。圓教不空方名大象。次如是下示於
圓中異於通別。正顯今經不思議體。三從
此約下結譬本意本借三獸以譬通教。故
重結云約共眞諦。眞諦既含一眞二中。是
故須簡偏眞但中。非今經體。此約圓別入
通以簡經體。故知他人解釋尚不識小象
不空。況能辨於大象不空。況能知於二中合
在眞諦中耶。但知大象一概大乘。次更借
二珠譬者又二。先正約二珠。次復獨約一
如意珠譬。初文又二。初正釋。次結示經體。
初云不能雨寶名爲但空。能雨寶者名一
切法空。空含二義是故須簡。空名不殊故
云相似。但空唯空故云但空。此是通教偏眞
但空。對別教俗諦中空不具諸法故云但
空不能雨寶。亦空亦雨即是即中即假故也。
但空非空教道權説。故以能雨正譬實中。
此是圓教入別之説。別教有無共爲俗諦。圓
入即以兩中爲眞。是故眞中。簡却但中非
今經體。是故重喩如意摩尼以辨得失。是
則前三獸喩約別圓入通。故須於其能入之
中簡却次第中也。約能所合説故云空中
合爲眞諦簡也。今亦如是。約所入邊即別
教中道。但簡所入能入盡妙。正是經體。今
亦能所合論。所入仍語俗者爲辨異前。故
云有無合爲俗簡。次更約如意爲譬。亦二。
先釋。次結。釋中亦是如意名同。如二空名
同。故云含中眞諦簡也。與前二象。大意不
殊。今重顯耳。向借二喩並約教道。故分二
象及以二珠。此中約理理本無二由機縁
取致有眞中。故知眞中本同一實。故喩如
意珠體不殊。此重約前別圓入通。眞諦之中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922 923 924 925 926 927 928 929 930 931 932 933 934 935 936 937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