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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 (No. 1716_ 智顗説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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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1716 [cf. No. 262]
法華私記縁起

 沙門灌頂述 
大法東漸僧史所載。詎有幾人不曾聽講。
自解佛乘者乎。縱令發悟。復能入定得陀
羅尼者不。縱具定慧復帝京弘二法不。縱
令盛席謝遣徒衆隱居山谷不。縱避世守
玄。被徴爲二國師不。縱帝者所尊。太極對
御講仁王般若不。縱正殿宣揚。爲主上三
禮不。縱令萬乘屈膝。百高座百官稱美讃歎
彈指喧殿不。縱道俗顒顒。玄悟法華圓意
不。縱得經意。能無文字以樂説辯晝夜流
瀉不。唯我智者具諸功徳。幸哉灌頂。昔於
建業始聽經文。次在江陵奉蒙玄義。晩還
台嶺仍値鶴林。荊揚往復途將萬里。前後
補接纔聞一遍非但未聞不聞。亦乃聞者
未了卷舒。鑚仰彌覺堅高。猶恨縁淺不再
不三。諮詢無地如犢思乳。並復惟念。斯言
若墜將來可悲。涅槃明若樹若石。今經稱
若田若里。聿遵聖典書而傳之。玄文各十
卷。或以經論誠言符此深妙或標諸師異
解驗彼非圓。後代行者。知甘露門之在茲
  序王
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也。所言法者。十
界十如權實之法也。蓮華者。譬權實法也。
良以妙法難解假喩易彰。況意乃多略。擬
前後合成六也。一爲蓮故。華譬爲實施權
文云。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種種
道其實爲佛乘。二華敷譬開權。蓮現譬顯
實。文云。開方便門示眞實相。三華落譬廢
權。蓮成譬立實。文云。正直捨方便但説
無上道。又蓮譬於本華譬於迹。從本垂迹。
迹依於本。文云。我實成佛來久遠若斯。但
教化衆生作如是説。我少出家得三菩提。
二華敷譬開迹。蓮現譬顯本文云。一切世
間皆謂今始得道。我成佛來無量無邊那由
他劫。三華落譬廢迹。蓮成譬立本。文云。諸
佛如來法皆如是。爲度衆生皆實不虚。是
以先標妙法次喩蓮華。蕩化城之執教。廢
草庵之滯情。開方便之權門。示眞實之妙
理。會衆善之小行。歸廣大之一乘。上中下
根皆與記&T040879;。又發衆聖之權巧顯本地之
幽微。故増道損生位隣大覺。一期化導事理
倶圓。蓮華之譬意在斯矣。經者。外國稱修
多羅聖教之都名。有翻無翻事如後釋。記者
釋曰。蓋序王者叙經玄意。玄意述於文心。
文心莫過迹本。仰觀斯旨衆義冷然。妙法
蓮華即叙名也。示眞實之妙理叙體也。歸
廣大之一乘叙宗也。蕩化城之執教叙用
也。一期化圓叙教也。六譬叙迹本也。文略
意周矣
  私序王
夫理絶偏圓。寄圓珠而談理。極非遠近。託
寶所而論極。極會圓冥事理倶寂。而不寂
者良由耽無明酒。雖繋珠而不覺。迷涅槃
道。路弗遠而言長。聖主世尊愍斯倒惑。四
華六動開方便之門。三變千踊表眞實之地。
咸令一切普得見聞。發祕密之奧藏稱之
爲妙。示權實之正軌故號爲法。指久遠之
本果喩之以蓮。會不二之圓道譬之以
華。聲爲佛事稱之爲經。圓詮之初目之爲
序。序類相從稱之爲品。衆次之首名爲第
一。釋曰談記是叙名。會冥是叙體。圓珠是
叙宗。倶寂是叙用。四華六動是叙教。本迹
可知。此妙法蓮華經者。本地甚深之奧藏也。
文云。是法不可示世間相常住。三世如來之
所證得也。文云。是第一寂滅於道場知已。
大事因縁出現於世。始見我身令入佛慧。
爲未入者四十餘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
義。今正直捨方便但説無上道。所言妙者。
褒美不可思議之法也。又妙者十法界十如
之法。此法即妙。此妙即法。無二無別故言
妙也。又妙者。自行權實之法妙也。故擧蓮
華而況之也。又妙者。即迹而本即本而迹。
即非本非迹或爲開廢云云。又妙者。最勝脩
多羅甘露之門。故言妙也。釋曰。妙無別體。
體上褒美者叙妙名也。妙即法界法界即妙
者叙體也。自行權實者叙宗也。本迹六喩者
叙用也。甘露門者叙教也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一上
 天台智者大師説 
  釋名第一 辨體第二 明宗第三 
論用第四 判教第五
釋此五章有通有別。通是同義別是異義。
如此五章遍解衆經故言同也。釋名名異
乃至判教教異。故言別也。例衆經之初皆
安五事則同義也。如是詮異。我聞人異。一
時感應異。佛住處所異。若干人聽衆異。則別
義也。又通者共義。別者各義。如此通別專
在一部。通則七番共解。別則五重各説。例
如利鈍須廣略二門也。衆教通別今所不
論。一經通別今當辨
△就通作七番共解。一標章。二引證。三生
起。四開合。五料簡。六觀心。七會異。標章令
易憶持起念心故。引證據佛語起信心
故。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開合料簡會
異等起慧心故。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
故。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
三脱門。略説七重共意如此。廣解五章者。
一一廣起五心五根。令開示悟入佛之知
見耳
○初標五章云云。標名爲四。一立二分別三
結四譬。立名者。原聖建名。蓋爲開深以進
始咸令視聽。倶得見聞尋途趣遠而至於
極故。以名名法施設衆生。分別者。但法有
麁妙若隔歴三諦麁法也。圓融三諦妙法也。
此妙諦本有。文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
住。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尚非不退菩
薩入證二乘所知。況復人天群萌之類。佛雖
知是不務速説。文云。我若讃佛乘衆生沒
在苦。謗法不信故墜於三惡道。所以初教
建立融不融。小根併不聞。次教建立不融。
大根都不用。次教倶建立以融斥不融。令
小根恥不融慕於融。次教倶建立令小根
寄融向不融。令大根從不融向於融。雖
種種建立施設衆生。但隨他意語非佛本懷
故。言不務速説也。今經正直捨不融但説
於融。令一座席同一道味。乃暢如來出世本
懷故。建立此經名之爲妙。結者。當知華
嚴兼三藏。但方等對般若帶。此經無復兼但
對帶。專是正直無上之道。故稱爲妙法也。
譬蓮華者。例有麁妙。云何麁狂華無果。或
一華多菓。或多華一菓。或一華一菓。或前菓
後華。或前華後菓初喩外道空修梵行無
所剋獲。次喩凡夫供養父母報在梵天。次
喩聲聞種種苦行止得涅槃。次喩縁覺一遠
離行亦得涅槃。次喩須陀洹却後修道。次
喩菩薩先籍縁修生後眞修。皆是麁華不
以爲喩。蓮華多奇。爲蓮故華。華實具足可
喩即實而權。又華開蓮現。可喩即權而
實。又華落蓮成蓮成亦落。可喩非權非實。
如是等種種義便故。以蓮華喩於妙法也。
體者爲四。一釋字。二引同。三簡非。四結正。
體字訓禮禮法也。各親其親各子其子。君
臣撙節若無禮者。則非法也。出世法體亦
復如是。善惡凡聖菩薩佛。一切不出法性。
正指實相以爲正體也。故壽量品云。不如
三界見於三界。非如非異。若三界人見三
界爲異。二乘人見三界爲如。菩薩人見三
界亦如亦異。佛見三界非如非異。雙照如
異。今取佛所見爲實相正體也。金剛藏説
佛甚微智辭異意同。其辭曰。空有不二不
異不盡。空非斷無故言空有。有即是空空
即是有。故言不二。非離空有外別有中道。
故言不異。遍一切處故言不盡。此亦與龍
樹意同。中論云。因縁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
因縁所生法即空者。此非斷無也。即假者不
二也。即中者不異也。因縁所生法者。即遍一
切處也。今言實相體即權而實。離斷無謗
也。即實而權離建立謗也。權實即非權實。
離異謗也。雙照權實遍一切處。離盡謗
也。斯乃總二經之雙美。申兩論之同致。顯
二家之懸會。明今經之正體也。私謂實相之
法。横破凡夫之四執。竪破三聖之證得。破
凡夫可解。破聖者。三藏二乘指但空爲
極。譬頗梨珠一往似眞再研便僞。身子云。
我等同入法性。失於如來無量知見。空有之
旨正破此證也。通教人指但空不但空共
爲極。譬雜色裹珠光隨色變。縁所見之光
亡其本體。逐玄黄之色。墮落二乘。大經云。
聲聞之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菩薩之人
非但見空亦見不空。所見既殊不二之旨正
破此證也。別教人指不但空爲極。逈出二
邊如雲外月棄邊取中。如捨空求空。不
異之旨正破此證若彼有此無則正法不遍
不盡之旨亦破此證也。此等皆非佛甚微
智。不與金剛藏意同。非佛證得本有常
住。不與方便品同。不遍一切處不與
壽量品同。既不會正體攝屬何法。但空是
化他之實。但不但是自行化他之實。出二邊
中是自行之權。並他經所説非今體也。今經
體者。體化他之權實即是自行之權實。如垢
衣内身實是長者。體自行化他之權實。即是
自行之權實。如衣内繋珠即無價寶也。自行
之權即自行之實。如一切世間治生産業。皆
與實相不相違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況
自行之實而非實耶。宗者爲三。一示。二簡。
三結。宗者要也。所謂佛自行因果以爲宗也。
云何爲要。無量衆善言因則攝。無量證得言
果則攝。如提綱維無目而不動。牽衣一
角無縷而不來。故言宗要。然諸因果善須
明識。尚不取別教因果。況餘因果。餘因果
者。昔三因大異。而三果小同。又三因大同而
三果小異。又一因逈出一果不融。因不攝
善果不收徳。則非佛自行之因。非佛道場
證得之果。又簡者。諸經明佛往昔所行因果。
悉皆被拂咸是方便。非今經之宗要。取意
爲言因窮久遠之實修。果窮久遠之實證。如
此之因竪高七種方便。横包十法界法。初
修此實相之行名爲佛因。道場所得名爲
佛果。但可以智知不可以言具。略擧如
此因果。以爲宗要耳。用者爲三。一示。二
簡。三益。用者力用也。三種權實二智皆是力
用。於力用中更分別自行二智。照理理周名
爲力。二種化他二智鑒機。機遍名爲用。秖
自行二智。即是化他二智。化他二智。即是自
行二智。照理即鑒機鑒機即照理。如薩婆
悉達彎祖王弓。滿名爲力。中七鐵鼓貫一
鐵圍山洞地徹水輪名爲月。諸方便教力
用微弱。如凡人弓箭。何者昔縁禀化他二
智照理不遍。生信不深除疑不盡。今縁
禀自行二智極佛境界。起法界信増圓妙
道。斷根本惑損變易生非但生身及生身
得忍。兩種菩薩倶益法身。法身後心兩種菩
薩亦倶益。化功廣大利潤弘深。蓋茲經之力
用也。教相爲三。一根性融不融相。二化道始
終不始終相。三師弟遠近不遠近相。教者聖
人被下之言也。相者分別同異也。云何分
別。如日初出前照高山。厚殖善根感斯頓
説。頓説本不爲小。小雖在座如聾如瘂。
良由小不堪大。亦是大隔於小。此如華嚴
約法被縁。縁得大益名頓教相。約説次
第名從牛出乳味相。次照幽谷。淺行偏明
當分漸解。此如三藏。三藏本不爲大。大雖
在座多跢婆和小所不識。此乃小隔於大。
大隱於小。約法被縁名漸教相。約説次第
名酪味相。次照平地。影臨萬水逐器方圓
隨波動靜。示一佛土令淨穢不同。示現一
身巨細各異。一音説法隨類各解。恐畏歡喜
厭離斷疑神力不共故。見有淨穢聞有褒貶。
嗅有薝蔔不薝蔔。華有著身不著身。慧有
若干不若干。此如淨名方等。約法被縁猶
是漸教。約説次第生蘇味相。復有義。大人
蒙其光用嬰兒喪其睛明。夜遊者伏匿。作
務者興成故。文云。但爲菩薩説其實事。而
不爲我説斯眞要。雖三人倶學二乘取證
具如大品。若約法被縁猶是漸教。約説次
第名熟蘇味相。復有義。日光普照高下悉
均平。土圭測影不縮不盈。若低頭若小音。
若散亂若微善皆成佛道。不令有人獨得
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具如今經。
若約法被縁名漸圓教。若説次第醍醐味
相。當知。華嚴之譬與涅槃義同。三子三田
三馬等譬。皆先菩薩次及二乘後則平等
凡聖云云。問既以五味分別那同稱漸。答約
漸得明五味耳。又若小不聞大大一向是
頓。若大不用小小一向是漸。若以大破小
是漸頓並陳。若帶小明大是漸頓相資。若會
小歸大是漸頓泯合故。無量義云。漸頓二法
三道四果不合。今時則合即此義也。問云何
相資。答小聞於大。恥小而慕大是爲頓資
小。佛命善吉轉教大益菩薩。是爲漸資
頓。如前分別。但約顯露明漸頓五味之相。
若論不定義則不然。雖高山頓説不動寂
場。而遊化鹿苑。雖説四諦生滅。而不妨
不生不滅。雖爲菩薩説佛境界。而有二乘
智斷。雖五人證果不妨八萬諸天獲無生
忍。當知。即頓而漸即漸而頓。大經云。或時
説深或時説淺。應問即遮應遮即問。一時
一説一念之中。備有不定不同舊義。專判
一部味味中悉如此。此乃顯露不定。祕密不
定其義不然。如來於法得最自在。若智若
機若時若處。三密四門無妨無礙。此座説
頓十方説漸説不定。頓座不聞十方。十方
不聞頓座。或十方説頓説不定。此座説漸
各各不相知聞。於此是顯於彼是密。或爲
一人説頓。或爲多人説漸。説不定。或爲
一人説漸。爲多人説頓。各各不相知互
爲顯密。或一座默十方説。十方默一座説。或
倶默倶説。各各不相知互爲顯密。雖復如
此未盡如來於法自在之力。但可智知不
可言辨。雖復甚多亦不出漸頓不定祕密。
今法華是顯露非祕密。是漸頓非漸漸。是合
非不合。是醐醍非四味。是定非不定。如此
分別此經。與衆經相異也。又異者。餘教當
機益物。不説如來施化之意。此經明佛設
教元始巧爲衆生。作頓漸不定顯密種子。
中間以頓漸五味。調伏長養而成熟之。又
以頓漸五味而度脱之。並脱並熟並種番番
不息。大勢威猛三世益物。具如信解品中
説。與餘經異也。又衆經咸云。道樹師實智
始滿。起道樹始施權智。今經明師之權實
在道樹前久久已滿。諸經明二乘弟子不得
入實智。亦不能施權智。今經明弟子入實
甚久。亦先解行權。又衆經尚不論道樹之
前師之與弟近近權實。況復遠遠。今經明道
樹之前權實長遠。補處數世界。不知況其塵
數。經云。昔所未曾説今皆當得聞。殷勤稱
讃良有以也。當知。此經異諸教也
○二引證者。如文殊答問偈云。我見燈明
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説法華經。
何但二萬億大通智勝。及五佛章中三世佛
説。皆名法華也。文云。今佛放光明助發實
相義。又云。諸法實相義已爲汝等説。又云。
無量衆所尊爲説實相印。此亦今古同以實
相爲體也。文云。佛當雨法雨充足求道
者。即是會三歸一之法雨。令求佛道因者
充足。乃至一切皆會令充足。若開近顯遠之
法雨。令求佛道果者充足。文云。諸求三乘
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爲除斷令盡無有餘。
又云。諸佛法久後要當説眞實。即是斷三
乘五乘七方便九法界等疑。皆令生信。此
證經用也。又如來神力品云。以要言之。如
來一切所有之法。如來一切自在神力。如來
一切祕要之藏。如來一切甚深之事。皆於此
經宣示。顯説一切法者。權實一切法皆攝也。
此證經名。一切自在神力者。内用名自在
外用名神力。即證用也。一切祕要之藏者。
非器莫授爲祕正體爲要。多所含容而
無積聚名藏。此證體也。一切甚深之事者。
實相名甚深。爲實相修因名深因。究竟實
相名深果。又法師品云。若聞此經。乃是善
行菩薩之道深因也。求佛道者。咸於我前
聞妙法華經一句。乃至一念隨喜。我皆與授
記。乃至須臾聞之。即得究竟三菩提深果。
此證宗也。所以引二文者。古佛事定擧要
略以釋疑。今佛説竟擧要略以付囑。中間
正當機廣説故。不引證耳。若引者。開示悟
入即其文也。爲大事因縁故證名。佛之知
見證體。開示悟入證宗。爲令衆生證用。此
異餘經證教也。又藥王品擧十譬歎教。今
引其六。大如海高如山。圓如月照如日。自
在如梵王極如佛。海是坎徳萬流歸故。同
一鹹故。法華亦爾。佛所證得萬善同歸同
乘佛乘。江湖川流無此大徳。餘經亦爾。故
法華最大也。山王最高四寶所成故。純諸天
居故法華亦爾。在四味教之頂離四誹謗。
開示悟入純一根一縁同一道味。純是菩薩
無聲聞弟子故。月能虧盈故。月漸圓故。法
華亦爾。同體權實故。會漸入頓故。燈炬星
月與闇共住。譬諸經存二乘道果。與小並
立。日能破闇故。法華破化城除草庵故。又
日映奪星月令不現故。法華拂迹除方便
故。輪王於四域自在。釋王於三十三天自
在。大梵於三界自在。諸經或於俗諦自在。
或於眞諦自在。或於中道自在。但是歴別
自在非大自在。今經三諦圓融最得自在。譬
大梵王餘經拔衆生出生死如五佛子於
凡夫第一。或拔衆生出涅槃。如菩薩居無
學上。今經拔出衆生。過方便教菩薩上。即
成法王最爲第一引諸譬喩明教相最大。
例知用宗體名。亦大如海。境智乃至利益亦
大如海。教相如山在四味教上。用宗體名
境智利益亦復如是。教相虧盈圓滿如月。用
宗體名境智利益亦復如是。教破化城。用宗
體名境智利益亦復如是。教相自在餘亦如
是。教相王中王餘亦如是。非但引文證教
餘義亦成
○三生起者。能生爲生所生爲起前後有
次第麁細不相違。肇云。名無召物之功。物
無應名之實。無名無物名物安在。蓋第
一義中無相意耳。世諦爲言無名無以顯
法故。初釋名。名名於法法即是體。尋名識
體。體非宗不會。會體自行已圓。從體起用
導利含識。利益既多須分別教相也。神力
品中約教次第。一切法本皆佛法。大經云。一
切世諦若於如來即是第一義諦。衆生顛倒
謂非佛法。今明言示之。故言一切法也。欲
説此法先以神力駭動。故言一切自在神
力。既見變通醒悟渇仰得爲説教。教詮實
相故言祕密之藏也。禀教修行即有因果。
故言甚深之事也。欲分別四義與餘經同
異。次明教相耳。序品約行次第。初從經卷
若善知識。有所聞見即聞名也。聞故推理
體顯。顯體須行。行即因果宗也。行自排惑
亦利衆生。是用也。分別同異教相也。開示
悟入亦約行次第。法本無開閉。今呼爲方
便門開。此聞名也示眞實相體也。自迷得
悟悟因也。由因故悟果宗也。悟故深入亦
令他入用也。分別同異教也。今之五義依
序品扶行次第也
○四開合者。五章共釋一經。種種分別令易
解故。凡三種開合。謂五種十種譬喩。初釋
名通論事理。顯體專論理。宗用但論事。教
相分別事理。釋名通説教行。顯體非教非
行。宗用但行。教相但教。釋名通説因果。顯
體非因非果。宗自因果。用教他因果。教相分
別上法耳。釋名通論自行化他。體非自非
他。宗是自行。用是化他。教相分別自他。釋
名通論説默。體非説非默。宗默用説。教相分
云云。十種者。釋名總論三軌。體宗用開對
三軌。教相分別三軌。釋名總論三道。體宗
用開對三道。教相分別三道。乃至第十釋名
總論三徳。體宗用開對三徳。教相分別三
云云。譬喩者。譬如總名人身。開身則有
識命煖。分別諸身貴賤賢愚種種差降。人身
譬名識以譬體。命以譬宗煖以譬用。分別
譬教相云云
○五料簡者。若爲蓮故華。華果必倶。將不
墮因中有果耶。答因中有果舊醫邪法。已
爲初教所破。尚非麁權實義。況是妙因妙
果。新醫眞乳法邪。問華以喩權。權是小乘之
法。則不應破於草庵。草庵既破何得以華
喩權。答小乘是化他之權。是故須破。今明
自行之權故以華喩耳。問文。内從火宅至
醫子。凡七譬悉不明蓮華。何以取此爲題。
答七譬是別。蓮華是總。擧總攝別故冠篇
首也。問一切法皆佛法。何意簡權取實爲
體。答若開權顯實諸法皆體。若廢權顯實如
前所用。問何故雙用因果爲宗。答由因致
果果爲因所辦。若從能辦以因爲宗。若
從所辦以果爲宗。二義本是相成不得單
取。又迹本二文。倶説因果故。問論宗簡化
他因果。明用倶取自他權實。答宗論自行
故須簡他。用是益他是故雙取。又問用是
化他亦不須自行權實。答欲以自利利他
故。並宗亦應然。欲自行化他因果。是故應
取他也。答化他因果不能致佛菩提。是故
不取。並用他權實。亦不能令他至極亦不
應取。答他宜須此利是故取也。問宗用倶
明智斷云何分別。答自行以智徳爲宗斷
徳爲用若化他自行智斷倶爲宗。化他智斷
倶爲用。問何故五章不四不六。答設作四
六亦復生疑。墮無窮問非也。問經經各有
異意。那得五義共釋衆經耶。答若經經別
釋。但得別不得同。今共論五義得同不
失別
○六明觀心者。從標章至料簡。悉明觀
心。心如幻焔但有名字名之爲心。適言
其有不見色質。適言其無復起慮想。不
可以有無思度故。故名心爲妙。妙心可
軌稱之爲法。心法非因非果能如理觀。即
辦因果是名蓮華。由一心成觀亦轉教餘
心名之爲經。釋名竟。心本無名亦無無名。
心名不生亦復不滅。心即實相。初觀爲因
觀成爲果。以觀心故惡覺不起。心數塵勞
若同若異。皆被化而轉。是爲觀心標五章
竟。觀心引證者。釋論云。一陰名色四陰名
名。心但是名也。大經云。能觀心性名爲上
定。上定者第一義定。證心是體。大經云。夫
有心者。皆當得三菩提心。是宗也。遺教云。
制心一處無事不辦。心是用也。釋論云。三
界無別法唯是一心。作心能地獄心能天堂。
心能凡夫心能賢聖。覺觀心是語本。以心分
別於心。證心是教相也。觀心生起者。以心
觀心由能觀心。有所觀境以觀契境故。從
心得解脱故。若一心得解脱。能令一切數
皆得解脱故。分別心王心數同起偏起等。
即是教相故。觀心開合者。心是諸法之本心
即總也。別説有三種心煩惱心是三支苦果
心是七支。業心是二支。苦心即法身是心體。
煩惱心即般若。是心宗。業心即解脱。是心用。
即開心爲三也。分別十二因縁心生。即有
六道差降。分別心滅即有四聖高下。是爲
教相。兼於開合也。觀心料簡者。問事解已
足。何煩觀心。答大論云。佛爲信行人以樹
爲喩。爲法行人以身爲喩。今亦如是。爲
文字人約事解釋。爲坐禪人作觀心解。又
論作四句評。有慧無多聞是不知實相。
譬如大闇中有目無所見。多聞無智慧亦
不知實相。譬如大明中有燈而無照。多聞
利智慧是所説應受。無聞無智慧是名人
身牛。今使聞慧兼修義觀雙擧。百論有盲
跛之譬。牟子有説行之義。華嚴云。譬如貧
窮人日夜數他寶。自無半錢分。偏聞之失
也。下文云。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偏觀之失也。
何者。視聽馳散如風中燈照物不了。但貴
耳入口出都不治心。自是陵人増見長
非。把刃自傷解牽惡道。由其不習觀也。
若觀心人謂即心而是已則均佛。都不尋
經論墮増上慢。此則抱炬自燒。行牽惡道。
由不習聞也。若欲免貧窮當勤三觀。欲
免上慢當聞六即世間。相常住理即也。
於諸過去佛。若有聞一句名字即也。深信
隨喜觀行即也。六根清淨相似即也。安住實
智中分證即也。唯佛與佛究盡實相。究竟即
也。修心内觀則有法財。正信外聞無復上
慢。眼慧明聞具足利益。何得不觀解耶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一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一下
 天台智者大師説 
七會異者。問佛有所説依四悉檀。今解五
義與彼會不。答此義今當説。先對五章。次
解四悉檀。世界悉檀對釋名。名該一部世
界亦冠於三。第一義對體最分明。爲人對
宗。宗論因果爲人生善義同。對治對用。用
破疑滯。與治病事齊。分別悉檀對教相。
教相如後説。問何不次第。答悉檀是佛智
慧。對利鈍縁則成四種。利人聞世界解第
一義。此對釋名辨體即足。若鈍人未悟。更
須爲人生善對治破惡。乃入第一義。則具用
四也。五重玄義意兼利鈍。四悉檀法專爲
鈍者。對義是同次第則異。問論專釋大品不
渉法華。何得指彼悉檀通此五義。中論通
申諸經。何意不用。答釋論云。四悉檀攝八
萬法藏十二部經。法華何得不預耶。中論通
申理宜須用。若具引論博而未巧。今取論
題申於五章。中字申體。觀字申宗。論字申
用。纓珞云。破法方便立法方便。利益衆生方
便。論有研覈破執立三寶四諦得四沙門
果。故知論字申用。中觀理不可思議申妙。
觀境是權實申法。觀智是因果申蓮華。觀詮
申經。論之三字合四悉檀。以對五義通申
意顯。若更以論申餘經者。取偈初句申三
藏。次句申通。次句申別。次句申圓。法華又
爲第四句所申也。豈止兩論申此五章。五
章通申諸經論也。次解四悉檀爲十重
  一釋名  二辨相  三釋成
四對諦  五起教觀 六説默
七用不用 八權實  九開顯
十通經
釋名者。悉檀天竺語。一云此無翻例。如脩
多羅多含。一云翻爲宗成墨印實成就究竟
等莫知孰是。地持菩提分品説。一切行無
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是名四
優檀那。此翻爲印。亦翻爲宗。印是楷定不
可改易。佛菩薩具此法復以傳教。此就教
釋印。如經世智所説有無無二。此法楷定
以此傳授經。過去寂默諸牟尼尊展轉相傳。
此就行釋印也經増上踊出。乃至出第一有
最上。衆共歸仰世間所無。此釋宗義。彼明
文了義釋優檀那諸師何得用宗印。翻四
悉檀如此既謬。餘翻亦叵信。南岳師例大
涅槃梵漢兼稱。悉是此言檀是梵語。悉之言
遍。檀翻爲施。佛以四法遍施衆生。故言悉
檀也。二辨相者。世界如車。輪輻軸輞和合
故。有車無別車也。五衆和合故有人。無別
人也。若無人者佛是實語人。云何言我見
六道衆生。當知。有人人者世界故有。非第
一義。第一義可是實餘不應實。答各各實
如如法性等。世界故無第一義故有。人等第一
義故無世界故有。有於五陰十二入十八界。
一切名相隔別。名爲世界。外人迷此世界
不達法相。或計無因縁有世界。或計邪因
縁有世界。大聖隨順衆生所欲樂聞。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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