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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經疏 (No. 1708_ 圓測撰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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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經。云優婆塞迦優婆斯迦。慈恩三藏所譯
諸經。皆云鄔波索迦鄔波斯迦。此云近事男
近事女。故順正理三十七云。依何義説鄔婆
塞迦。彼先歸佛法僧實。親近奉事所尊重
師。便獲尸羅。故名近事。或能習近如理所爲。
壞惡事業。故名近事。或能親近事佛爲師。故
名近事。分同諸佛。得淨尸羅善意樂故。又
大婆沙一百二十三云。問何故名鄔波索迦。
答親近脩事諸善法故。有親近承事諸善士
故。有説。親近脩事精進行故。有説。近承事諸
佛法故。具説如彼。然此五戒。初三護身業。次
一護語業。後一通護身語二業。理實不通身
業所攝。如倶舍等。今辨護用。是故通護二業。
於理無違。此身語業。一一皆用表及無表。以
爲自性。薩婆多宗。表即色聲二處所收。無表
皆是法處所攝。無見無對色。意識境界故。經
部表業以思爲體。無表即是非色非心不相
應行。如成實論。今依大乘宗。表即色聲二處
所攝。無表於能發業思種子上假立。無表色
法處所攝。薩婆多宗要具五戒。經部。大乘。
一分二分。乃至具五。薩婆多宗唯人趣攝。大
乘。經部。通於鬼等。勘
仁王經疏卷上








仁王經疏上卷
 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經皆行阿羅漢十地 釋曰。第二辨其行位。
行阿羅漢。廣説如前。言十地者。諸説不同。一
云。此中十解。名爲十住。即説十住以爲十地。
一云。此文依共十地説。如智度論。地有二種。
一不共。如極喜等地。二共十地。謂乾慧等。合
説三乘地。乃成十地。故名爲共。故大品經云。
若菩薩具乾慧等十地。速證菩提。言十地者。
乾慧地。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
作地。辟支佛地。菩薩地。佛地。廣説如彼。故智
度論七十八云。乾慧地有二種。一者聲聞。二
者菩薩。聲聞人獨爲涅槃故。勤精進持戒。心
清淨。堪任學道。或習觀佛三昧。不淨觀。或行
慈悲無常等觀。分別集諸善法。雖有智慧。不
得禪定水。則不能得道。故名乾慧地。菩薩則
初發心。乃至未得順忍。性地者。聲聞人從煖
法。乃至世間第一法。於菩薩得順忍。愛著諸
法實相。亦不生邪見。得禪定水。八人地者。從
苦法忍。乃至道比忍。是十五心。於菩薩則無
生法忍。入菩薩位。見地者。初得聖果。亦謂須
陀洹果。於菩薩則是阿鞞跋致地。薄地者。或
須陀洹。斯陀含。欲界九種煩惱分斷故。於菩
薩過阿鞞跋地。乃至未成佛斷諸煩惱。餘習
氣亦薄。離欲地者。離欲界等貪欲諸煩惱。是
名阿那含。於菩薩離欲因縁。故得五神通。已
作地者。聲聞人得盡智。無生智。無著阿羅漢。
於菩薩成就佛地。辟支佛地者。先世種辟支
佛道因。今世得少因縁。初出家。亦觀深因縁
法成道。名辟支佛。菩薩地者。從乾慧地。乃至
離欲地。如上説。復次菩薩地。從歡喜地。乃至
法雲地。皆名菩薩地。有人言。從一發心來。乃
至金剛三昧。名菩薩地。佛地者。一切種智等。
諸佛法菩薩。於自地行具足。於他地中觀具
足。二事具足。故名具足。按此經文。有其三難。
一於已辦地。亦得成佛。如何經説具足十地
速證菩提。二菩薩不行辟支佛行。如何經説
具足辟支佛地。三已得佛地。更不重得。如何
經説具足佛地。乃至得菩提。解云。據實已辦
地。早得成佛。經意欲釋具足十地。故總相説。
而不別釋。通第二難。龍樹菩薩。自作兩釋。一
云。菩薩於自地中行具足。於他地觀具足。二
事具足。故名具足。謂於二乘地。觀知二乘地
法。而不行二乘地。於菩薩地具足行。菩薩地
行故言具足十地。一云。菩薩能分別知衆生。
可以辟支佛因縁度者。是故菩薩以智慧。行
辟支佛事。如首楞嚴經中。文殊師利。七十二
億返。作辟支佛。菩薩亦如是。通第三難。滿足
九地。修習佛法。十力四無所畏等。雖未具足。
以修習佛道。故名具足。以是故。言十地具足
故得無上道。具説如彼。今解於上共與不共
十地門中。且説共十地。或可通説共與不共
二種十地。於理無違。皆是阿羅漢所行地故。
一云。依證契經。有四種十地。一聲聞十地。謂
住三歸行地。隨信行地。隨法行地 善凡夫地。
學戒地。第八人地。須陀洹地。斯陀含地。阿那
含地。阿羅漢地。二獨覺十地。謂衆善資糧地。
自覺深縁起地。四聖諦地。勝深利智地。八聖
支道地。智法界虚空界衆生界地。證滅地。六
通性地。入微妙地。習氣縛地。三菩薩十地者。
謂歡喜地。無垢地。明地。焔地。極難勝地。
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四
者。如來十地。廣説如後。今此經意。通所三
種。所以者何。今此賢者。依本性説。即聲聞
故。囘心向大。是菩薩故。究竟修習。必圓滿
故。或如前説。度縁覺故。所四無失
經迴向五分法身具足 釋曰。第三別讃功
徳。捨小乘行。回向大乘五分法身。亦言五者。
一戒。二定。三慧。四解脱。五解脱知見。故大
婆沙三十三云。無學身語律儀。及以正命。名
爲戒蘊。無學空。無相。無願。三三摩地。名爲
定蘊。無學正見智。名爲慧蘊。無學盡無生正
見相應勝解。名爲解脱蘊。是有爲解脱。於境
自在。立解脱名。非謂擇滅無爲解脱。無學盡
智無生智。名解脱知見蘊。問何故此二智名
解脱知見蘊。答解脱身中。獨有此故。最能審
決解脱事故。問無學慧蘊。與解脱知見蘊。有
何差別。答無學苦集智。是名慧蘊。無學滅道
智。是解脱知見蘊。復次無學苦集滅智。是名
慧蘊。無學道智。是解脱知見蘊。復次無學若
集道智。是名慧蘊。無學滅智。是解脱知見蘊。
具釋如彼。今依大乘。佛地第四。自在三釋。故
彼論云。無漏淨戒。名爲戒蘊。無漏定慧。名定
慧蘊無學勝解。名解脱蘊。無學正見。名解脱
知見蘊。前三是因。後二是果前三有學位法。
後二無學位法。有説。一切皆是無學位法。縁
解脱慧。名解脱知見。餘慧名慧五種皆是無學
位法。縁滅諦智。
名解脱知見。縁餘三
諦等智。名爲慧蘊
有説。一切通學無學。學位分
得。無學圓滿。諸佛菩薩。皆具五種。薩婆多
宗。總相分別。色心所二法爲體。若別説者。
定。慧。勝解。無表色。四法爲體。漏無漏中唯
是無漏。學無學中。唯在無學。今依大乘。同薩
婆多。而差別者。有學位中。亦具五種
經無量功徳皆成就。釋曰。第四總結功徳。
應知
經復有十千五戒淨信女 釋曰。第五優婆
夷衆。文別有四。一標數辨類。二略辨行位。三
別讃功徳。四總結功徳。此即初也。淨信女
者。是優婆夷。依正梵音。鄔波斯迦。此云近事
女。廣釋如前
經皆行阿羅漢十地 釋曰。第二略欲行位。
准上應知
經皆成就終生功徳 釋曰。第三別讃功
徳。依本記云。十住位中。一一皆有初入分。次
住分。後出分。爲言始住終生功徳也
經三十生功徳皆成就 釋曰。第四總結。十
地各有始住終生三種功徳。故言三十生功
徳。有説。上二衆中。十地者。即十解位
經復有十億七賢居士 釋曰。第六七賢居
士衆。於中有四。一標數辨類。二總標具徳。三
別讃功徳。四總結功徳。此即初也。本記云。有
七賢財。不被法眼。恒樂在家。故言七賢居士。
本業經云。信。施。戒。聞。
慧。慚。愧。名七賢財
今解。七賢在七方便。賢
而非聖。無聖道故。故名七賢居士。言七方便
者。一五停心觀二別相念處。三總相念處。四
煖。五頂。六忍。七世第一法。義如別章
經徳行具足 釋曰。第二總標具足下所説
經二十二品得九十忍。釋曰。第三別讃
功徳。總有九門。一道品門。二十遍處。三八勝
處。四八解脱。五者三慧。六十六諦。七四諦
觀。八四行觀。九者十忍 言二十二品者。本
記云。聖登地已上。至於佛果。有十一地。各有
定慧。合有二十二品也。今解不爾。七方便位。
於道品中。但得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 五
根。五力。二十二品。而未能得七種覺分。八支
聖道。故言二十二品。問既未得聖。如何説有
得八解脱。解云。八中得七。故總説言得八解
脱。據實未得滅盡解脱。問若爾菩薩徳中。
應得五眼。解云。彼就實義。此即從多。各據一
義。故不相違。廣説道品。義如別章 言十一
切入者。第二遍處徳。所謂青黄赤白。地水火
風。空無邊處。識無邊處。薩婆多宗。如大婆
沙。前八遍處。無貪爲性。對治貪故。兼所相應
隨轉。有欲界者。四蘊爲性。若色界者。五蘊
爲性。後二遍處。倶以四蘊爲性。依經部宗。定
慧爲體。如成實論。今依大乘。如雜集論。定慧
爲性。解云。相應隨轉。同大婆沙。理亦無
違。問何故名遍處。毘婆沙云。由二縁故。一由
無間。謂純青等勝解作意。不相間雜故。二由
廣大。謂縁青等勝解作意。境相無邊。故名廣
大。大徳説曰。所縁寛廣。無有間隙。故名遍
處。雜集論曰。其量廣大。周普無邊。故名遍
處。如具別章 言八除入者。三八勝處徳。
所言八者。一内有色想。觀外色少。二内有色
想觀外色多。三内無色想觀外色少。四内無
色想觀外色多。内無色想觀外諸色青黄赤
白。復爲四種。諸宗出體。同前遍處。問何故
名勝處。答如婆沙。勝所縁境。故名勝處。復
次勝諸煩惱。故名勝處。雖觀行者。非一切能
勝所縁境。而於所縁不起煩惱。亦名爲勝。
如契經説。於此處勝。故名勝處。雜集亦爾。勝
所縁故。名爲勝處。此八勝處。皆是色界。前四
勝處。初二靜慮。未至。中間。後四勝處。在第
四定。乃至所縁者。皆縁欲界一切色處。若爾
經説當云何通。尊者無滅。在室羅筏。住一精
舍。爾時有四悦意天女。來至尊者座前而立。
白言。我等於四色處。轉變自在。隨所愛色。皆
能化作。乃至彼云。尊者無滅。入初靜慮。乃至
第四亦不能起不淨想。答尊者無滅。雖不能
勝。舍利子等。皆能勝之。問縁佛身。起不淨觀
不。如是。廣説如大婆沙八十五卷。具如別章
 言八解脱者。第四解脱徳。一内有色觀諸
色。二内無色觀外色。三淨解脱具足住。四入
空無邊處。五入無邊識處。六入無所有處。七
入非想非非想處。八入想受滅解脱。具説如
彼略所如上。然此八種。諸説不同。薩婆多宗。
如婆沙説。初三無貪。對治貪故。兼所相應隨
轉。若欲界者。四蘊爲性。若色界者。即具五蘊。
四無色處解脱。四蘊爲性。第八解脱。是不相
應行蘊所攝。依經部宗。自在兩説。一云。皆用
智慧爲體。一云。前七是慧。第八解脱。有餘無
餘二種涅槃。以爲自性。今依大乘。前三。四蘊
五蘊。以爲自性。次四。四蘊。第八解脱。非色非
心不相應行。以爲自性。問何故名解脱。答如
婆沙。棄背是解脱義。初二解脱。棄背色貪心。
第三解脱。棄背不淨觀心。四無色解脱。棄背
下地心。想受滅解脱。棄背一切有所縁心。問
解脱勝處遍處。有何差別。答能有棄背。名解
脱。能勝伏境。名勝處。能廣所縁。名遍處。廣
如婆沙八十四五 言三慧者。第五三慧徳。
三門分別。一釋名。二出體。三約界。就釋名
中。初總。後別。言三慧者。即是總名。三是標
數。慧即簡擇。別名有三。一聞所成慧。二思
所成慧。三修所成慧。依聞至教所生勝慧。名
聞所成。依思正理所生勝慧。名思所成。依修
等持所生勝慧。名修所成慧。如倶舍等。又解。
聞謂聽聞。即是耳識。從聞所生解文義慧。名
聞所成。思謂思慮。即是思數。從思所生解法
相慧。名思所成。修謂修習。即是勝定。從修所
生解理事慧。名修所成。如瑜伽釋。言出體者。
薩婆多宗。自性唯慧。故大婆沙四十二云。聞
思二慧。唯世俗智。修所成慧。通十智性。若並
眷屬。通心所等。經部大同。若依大乘。瑜伽釋
論。慧及相應心心所等。以爲體性。亦同薩婆
多宗。言約界者。薩婆多宗。思慧唯欲界。聞慧
通欲色。修通色無色。如婆沙等。依經部宗 欲
色具三慧。無色唯修慧。如成實論。今依大乘。
瑜伽等論。同薩婆多。依智度論。欲界亦許有
電光定。准同經部。義亦無違。問此三慧。如來
獨覺及以聲聞。各有幾種。答佛具三種。而修
慧勝。以自然覺。及具力無畏等。修功徳故。獨
覺亦具三。而思慧勝。以自思惟覺。而無力無
畏等。修功徳故。聲聞亦具三。而聞慧勝。以從
聞他音。入聖道故
言十六諦者。第六十六諦觀門徳。如上已説。
言四諦者。第七四諦觀門徳。亦如上説。言四
三二一品觀者。第八四行觀門徳。謂中忍位。
觀察上下八諦理中。自有兩門。一者。七周減
縁門。二者。三周減行門。言七周減縁門者。最
初具縁上下八諦。即屬下忍。次觀行者。始觀
察欲界苦等四諦。乃至觀上二界苦集滅三
諦。而不觀道。即此第一減一所縁。如是更從
欲界三諦。乃至上界減諦。除欲界道。此即第
二減二所縁。如是乃至除上界苦。爲第七減
縁。如是七周。減所縁諦。於苦諦下。有其四
行。謂苦。空。無常。無我。最初具觀。次四行中。
漸次除行。唯留一行。如是名爲三周滅行。於
一行中。増上忍。世第一法。苦忍。苦智。皆一
刹那。同依一地。同依一行。各一刹那。今依忍
位。三周減行。依一行觀。故言四三二一品觀
也。故順正理六十云。忍下中上。如何分別。且
下品忍。具八類心。謂瑜伽師。以四行相。觀欲
界苦。名一類心。如是次第。觀色無色苦集滅
道諦。亦如是觀。成八類心。名下品忍。中品。
減略行相所縁。謂瑜伽師。以四行相。觀欲界
苦。乃至具足。以四行相。觀欲界道。於上界
道。減一行相。從此名曰中品忍初。如是次第。
漸減略行相所縁。乃至極少。唯以二心。觀欲
界苦。如苦法忍苦法智位。齊此名爲中品忍
滿。上忍唯觀欲界苦諦。修一行相。唯一刹那。
此善根起。不相續故。上忍無間。生世第一法。
如上品忍。縁欲苦諦。修一行相。唯一刹那
言得九十忍者。第九徳。上來已釋小乘觀門。
今向大乘。便成九十。謂初入十信。皆有九品。
故言九十忍。又解。學十解已上三十心。皆有
入住出三位。故成九十忍。又解。極喜等十地。
各有始住終三。三中一一各有三品。故言九
十。一云。四三二一。總攝爲二。初四三二。合説
爲九。更加一數。即成十數。故言九十淨公
云。四三二一。總計爲十。皆有九品。故言九
十。一云。諦觀二十。謂十六諦及四諦。品觀有
十。謂四三二一。總計合成三十皆。有三品。故
言九十
經一切功徳皆成就 釋曰。第四總結功徳
應知
經復有萬萬億十八梵喜樂天 釋曰。第
七色界天衆。文別有三。初標數辨徳。次別讃
徳。後總結徳。此即初也。然此經文。三本不
同。一本如前。自有一本。除十八梵天四字。自
有一本。除十八梵天。更加梵字。謂三梵五喜
樂天。雖有三本。且依初本。是故本記。先擧總
數。故言復有萬萬億十八梵天。三靜慮各有
三天。第四靜慮有其九天。都合十八。故瑜伽
論第四卷云。色界有十八處。謂梵衆。梵輔。大
梵。小光。無量光。極光淨。小淨。無量淨。遍淨。
無雲。福生。廣果。無想天即廣果攝。無別處
所。復有諸聖五淨居宮。謂無繁。無熱。善現。
善見及色究竟。復有超過五淨宮地。大自在
住處。十地菩薩得生其中。然彼諸天。如順正
理二十一釋。彼云。廣善所生。故名爲梵。此梵
即大。故名大梵。由彼獲得中間定故。最初生
故。最後歿故。威徳等勝。故名爲大。大梵所有
所化所領。故名梵衆。於大梵前。行列侍衞。故
名梵輔。自地天内光明最少。故名少光。光明
轉勝。量難測故。名無量光。淨光遍照自地處
故。名極光淨。意地受樂。説名爲淨。於自地
中。此淨最劣。故名小淨。此淨轉増。量難測
故。名無量淨。此淨周普。故名遍淨。意顯更無
樂能過此。以下空中。天所居地。如雲密合。故
説名雲。此上諸天更無雲地。在無雲首。故説
無雲。更有異生。勝福方所可往生故。説名福
生。居在方所異生果中。此最殊勝。故名廣果。
離欲諸聖。以聖道水。濯煩惱垢。故名爲淨。淨
身所止。故名淨居。或住於此。窮生死邊。如還
債盡。故名爲淨。淨者所住。故名淨居。或此天
中。無異生雜。純聖所止。故名淨居。繁謂繁
雜。或謂繁廣。無繁雜中。此最初故。繁廣天
中。此最劣故。説名無繁。或名無求。不求趣
入無色界故。已善伏除雜修靜慮。上中品障。
意樂調柔。離諸熱惱。故名無熱。或令下生煩
惱名熱。此初遠離。得無熱名。或復熱者。熾盛
爲義。謂上品雜脩靜慮及果。此猶未證。故名
無熱。已得上品雜脩靜慮。果徳易彰。故名善
現。雜脩定障。餘品至微。見極清徹 故名善
見。更無有處。於有色中。能過於此。名色究
竟。或此已倒衆苦所依身最後邊。名色究竟。
有言。色者是積集色。至彼後邊。名色究竟。薩
婆多宗。不立大自在天。故不釋也 解名已訖。
今當釋文。言九梵者。第四靜慮九種天也 此
即從上向下。次第別釋。言三淨者。第三靜慮
三種天也。言三光者。第二靜慮三種天也。言
三梵五喜樂天者三梵是初定三天別本經云。
三梵天也
五喜樂者。五支具足故名爲五言喜樂者簡
別也第二靜慮有喜無樂第三靜慮有樂無喜
初定天中五支具足。雙有喜樂。故名五喜樂
天也。然此喜樂。自有二義。一者。眼耳身識相
應。名之爲樂。意識相應。名之爲喜。二者。意
識相應喜受。有其二用。一令悦身。名之爲樂。
二令悦心。名之爲喜。如顯揚説
經天定功徳定味常樂神通 釋曰。第二別
讃功徳。言天定者。報得功徳。功徳定者。修生
功徳。言味者。謂貪味定。相從而説。非正功
徳。一云。屬上。謂功徳定味。謂受功徳定味。
言常樂神通者。四種靜慮。皆有五通。或可六

經十八生處功徳皆成就 釋曰。第三總結
功徳應知
經復有億億六欲諸天子 釋曰。第八六欲
天衆。文別有二。初標數辨類。後別讃功徳。此
即初也。六欲天者。如順正理三十一云。四大
王衆天。謂彼有四大王。及所領衆。或彼天
衆。事四大王。是四大王之所領故。二三十
三天。謂彼天處。是三十三部諸天所居。三夜
摩天。謂彼天處。時時多分稱快樂哉。瑜伽云
時分天。即與此同。四覩史多天。彼天處多
於自所受。生喜足心。五樂化天。謂彼天處
樂。數化欲境。於中受樂。六他化自在天。謂彼
天處。於他所化欲境。自在受樂。智度論云。自
化五塵。而自娯樂。故言化自樂天。奪他所化。
而娯樂故。言他化自在天前四天。列
名不釋
經十善果報皆成就 釋曰。第二別讃功
徳。謂勝處故。十善所感。通有二種。所謂報得。
及修得也。今謂神通。是其報得。欲界諸天。不
修定故。或可通二。義亦無傷
經復有十六十萬眷屬 釋曰。第九明十
六王衆。於中有二。初標數辨類。後別讃功徳。
此即標也
經五戒十善信行具足 釋曰。第二別讃
功徳。徳有三種。一五戒徳。二十善徳。三三歸
徳。後信行具足者。總結具徳
經復有五道一切衆生 釋曰。第十辨五道
衆。亦名雜類衆。問地獄來不。若來者。瑜伽等
説。如何會釋。彼説。地獄一向純苦。傍生。鬼
界。一分亦爾。若不來者。如何此經有五道衆。
答有兩釋。一云。不來。瑜伽等説純苦處故。而
此經云。五道衆者。從多分説。一云。亦來。此
經説有五道衆故。陀羅尼經中。有地獄衆故。
瑜伽等云一向苦者。從多分説。據自力説。大
品云。佛光整照。苦得息故
經復有他方不可量衆 釋曰。第十一他方
衆。問他方衆中。唯是菩薩得神足者。亦兼餘
衆未得通者。答准大品經及智度論。通七部
衆。并童男童女未得通者。問若爾如何能至。
答准智度論。有神足者。自力能來。神足力薄。
及無通者。彼國佛力。亦是相隨大菩薩力。亦
是釋迦光明之力。一力尚來。何況三力。如轉
輪聖王飛上天時。四兵宮觀。乃至畜獸。一
切皆飛。轉輪聖王。功力大故。能令一切隨而
飛從。此亦如是。雖無自力。他力得來。故無有
失。廣如智論第十三説
經復有變十方須彌寶華 釋曰。第十二明
變化衆。文別有二。初明單化。後華上皆有下。
明其重化。前中有二。一明所依。二明能依衆。
此明所依。有其三種。一者化土。二者化虚。三
者化華。梵云須彌寶華。此云妙高華
經各各座前華上坐寶蓮華 釋曰。第二
明能依衆。有其四種。一無量佛。二無量菩薩。
三無量比丘。四無量八部衆。然八部衆。略有
三種。一天龍等八部。如諸經説。二者。相傳説
言。四天王各領二部勘説
又八部者。如長阿
含經第三卷説。世有八部衆。一刹利衆。二婆
羅門衆。三居士衆。四沙門衆。五四天王衆。六
忉利天衆。七魔衆。八梵衆。瑜伽釋云。八衆會
來。所謂八衆。大同阿含及智度論等。問人及
天。各説四衆。有何所以。答如瑜伽第十五説。
七因縁故。建立八衆。故彼論云。四因縁故。於
人趣中。建立四衆。三因縁故。於天趣中。建立
四衆。最増上故。世間共許。爲福田故。受用資
財不由他故。棄捨一切世資財故。由此四縁。
於人趣中。建立四衆。依地邊際故。欲界邊際
故。諸行邊際故。由此三縁。於天趣中。建立四
衆。若依智度論第十。別釋所以。恐繁不述」
經華上皆有如今無異 釋曰。自下第二
明其重化。文有兩節。初明衆集。後明衆説
經此即初也
經一一國土波羅蜜 釋曰。第二明衆説

經他方大衆皆來集會 釋曰。第五教所
被機。文別有二。初別叙讃徳。後他方下。總結
集會。上來叙衆已訖。自下第二。總結集會。
文別有三。初明十二大衆集會。次明坐處分
齊。後明坐儀。此即初也
經坐九劫蓮花僉然而坐 釋曰。第二座
處分齊。第三座儀。如經可知
經爾時十方釋迦牟尼佛 釋曰。自下第
二明發起序。文別有五。一如來現瑞。二大衆
生疑。三覺悟如來。四佛昇華座。五大衆歡喜。
就現瑞中。文別有五。一讃如來徳。二現瑞時
節。三正住十地。四入大寂室。五思縁現瑞。此
即初也。言爾時者。釋迦如來坐十地時。言十
號等者。人所成徳。徳有四種。一十號徳。二三
明徳。三斷徳。四智徳。然此通號。諸教不同。
若依本業瓔珞第二。世尊不入十號之數。彼
云。諸佛道同。果法不異。所謂十號。一如來。
二應供。三正遍知。四明行足。五善逝。六世間
解。七無上士。八調御丈夫。九天人師。十佛
陀。若依涅槃梵行品。十號之外。別説婆伽婆
十號。即同瓔珞所説。若依瑜伽第三十八。成
實論十號品。世尊即是第十名號。無上士。調
御丈夫。合爲一數。以爲第七。天人師第八。佛
爲第九。世尊第十。餘六同前。故今且依瑜伽
所説。故彼論云。又諸如來。略有十種功徳名
號隨念功徳。何等爲十。謂薄伽梵。號爲如
來。應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
丈夫。調御師。天人師。佛。薄伽梵。言無虚妄。
故名如來。已得一切所應得義。應依世間無
上福田。應爲一切恭敬供養。是故名應。如其
勝義。覺諸法故。名正等覺。明謂三明。行如經
説。止觀二品。極善圓滿。是故説名明行圓滿。
上昇最極。永不退還。故名善逝。善知世界。及
有情界。一切品類。染淨相故。名世間解。唯
一丈夫。善知最勝調心方便。是故説名無上
丈夫。調御師。爲實眼故。爲實智故。爲實義
故。爲實法故。與顯了義。爲開導故。與一切
義。爲所依故。與不了義。爲能了故。與所生
疑。爲能斷故。與甚深處。爲能顯故。令明淨
故。與一切法。爲根本故。爲開導故。爲所依
故。能正教誡教授天人。令其出離一切衆
苦。是故説佛名天人師。於能引攝義利法聚。
於能引攝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於能引攝。
非義利非不義利法聚。遍一切種。現前等覺。
故名爲佛。能破諸魔大力軍衆。具多功徳。名
薄伽梵。若廣分別。如瑜伽八十三。涅槃經第
十八卷梵行品。成實論十號品。大智度論第
二卷。具辨同異。義如別章。言三明者。所謂
宿命。生死。漏盡。義如上説。言大滅諦金剛智
者。智斷二徳門。斷謂涅槃。眞如爲性。智即菩
提。四智爲性。言釋迦牟尼佛者。徳所成人。釋
迦是姓。牟尼是名。然如來種姓不同。種謂刹
帝利婆羅門。姓謂喬答摩迦葉波等。如順正
理七十五等。今言釋迦。此云能仁。如長阿含
經説。昔者梵摩鼓王四子。有過。從向雪山直
樹林下。令自在活。四子至彼。能自存活。王
歎四子。是直釋子。能自存立。因此姓釋法。
佛第四祖已來。始姓釋法也。又解。釋是樹名。
四子治化在釋樹下。從樹立名。故名爲釋。是
故本姓名瞿曇。今改本性名釋迦也。言瞿曇
者訛也。正音名喬答摩。此翻甘&T043491;種。或云日
天種。或云月天種。或云牛糞種。此是劫初。有
旃陀羅王等。殺諸釋種。並皆都盡。時在仙人。
在深山中。脩得天眼。見誅釋種。被誅欲盡。意
欲留釋種。遂藏得一釋子。擬紹王位。時彼旃
陀羅王。遣瞻天文者瞻之。知有釋種不盡。入
山伺求仙人不在。提童子將去。以日炙治。臨
命終時。仙人既見不可教免。遂於空中爲其
説法。化作美女令生世心。遂有身分。遣之在
地。仙人取置牛糞中。著甘&T043491;園内。滿足數月。
於牛糞内。有雙童子化生。因續釋種。今現釋
種。並從此生。若好心嘆者。言是日天種。或云
&T043491;種。若惡心毀者。言是泥土種。或云牛糞
種。言牟尼者。即是名也。此云寂默。故婆沙論
一百一十七云。三寂默者。謂身語意寂默也。
乃至云。無學身中。煩惱意究竟滅。寂默圓滿。
故名寂默。具説如彼。廣如倶舍
經初年月八日 釋曰。第二現瑞時節。如來
成道已後。第三十年。初正月八日。我即説
時。有云。眞諦三藏意。如來在世。四十五年。説
乘法輪。一轉轉法輪。説小乘故。然轉有顯
密。密則始從得道夜。至涅槃夜。但具轉三法
輪。顯即從初成道七年。但轉轉法輪。次七年。
後三十一年中。兼轉照法輪。從三十八年後。
於七年中。轉種法輪。從初照至于轉治來。
合有三十一年。前二十九年。已説餘般若。今
至三十年初月八日。方説仁王般若。故云初
年月八日。故今本記云。言初年月八日者。即
正月八日。如來成道七年。説般若。案此經文。
已二十九年。至此時。應是成道後三十六年。
此本記意。義如上記
經方坐十地 釋曰。第三正住十地。方者正
也。謂諸如來。欲現瑞相。正住十地。然此十
地。自在兩釋。一云。極喜等菩薩十地。一云。
大乘同性經所説。四種十地中。如來十地。如
上所引。證契經者。與同性經。同本異譯。前三
十地。文意大同。故不別叙。如來十地者。同性
經云。一名甚深難知廣明智徳地證契經云。毘
富羅光明智作
除一切微細習氣。於一切法。得自在故。二
名清淨身分威嚴不思議明徳地。轉正法輪。
顯甚深義。三名善明因幢寶相證契經云。寶
熾海藏地
聲聞戒。顯三乘故。四名精妙金光功徳神通
智徳地。説八萬四千法門。降伏四魔故。五名
大輪威藏明徳地。摧諸異論及其邪法。調伏
一切行惡道者證契經云。
光明味場
六名虚空内清淨無
垢炎光開相地證契經云。空中勝淨
無垢持炬間敷作地
示六神通。現
六大神通。故謂現無邊清淨佛刹功徳莊嚴。
顯現無邊菩薩大衆圍遶。顯現無邊廣大佛
刹。顯現無邊佛刹自體。顯現無邊諸佛刹中。
從兜率天下託胎。乃至法滅。示現無邊種種
神通。七名廣勝法界藏明界地證契經云。
光明起作
諸菩薩。如實開顯七菩提法。自性無有無
所著故。八者最勝普覺智海藏能淨無垢
遍無礙智通地證契經云。最勝妙淨佛智藏光
明遍照清淨諸障智遍地也
授一
切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四種記故首楞
嚴經
説。一未發心記。二遍發心記。三密受記。
四已得無生忍記。寶雲經。亦同此説也
九名無邊億
莊嚴迴向能照明地證契經云。無邊莊嚴倶那
願毘盧遮那光作地也
爲諸
菩薩。現善方便。十名毘盧遮那智海藏地證契
經云
智海信
盧遮那
爲諸菩薩。説一切法無所有故。本來寂
滅。大般涅槃。雖有兩説。本記意存菩薩十地。
故彼記云。今言十地。通入十地法門。若只入
第十地。下九地則不解。化身故有出入。應身
即常在定。法身非定非不定
經入大寂室三昧 釋曰。第四入大寂室。言
三昧者訛者訛略。依正梵音。名三摩地。此云
等持。離於沈掉。故名爲等。持心令住一境性
故。名之爲持。此通定散。即別境中。定數爲體。
而有大寂室三昧。自有兩釋。一云。眞如空性。
止觀所依。名大寂室。從境得名。故名大寂室
三昧。依主釋也。一云。定極寂靜智慧所依。名
大寂室三昧。即持業釋也。此上二種。現瑞勝
縁。然釋此定。差別有三。一名三摩地。如前所
説。二名三摩鉢底。此云等至。等義如前。至謂
至極。謂彼寂靜至極處故。三名三摩呬多地。
此云等引。等義如前説。引有三義。一平等能
引。二或引平等。三或是平等所引發故。然此
三定。各有寛狹。三摩地名。自心數中。等持一
法。通攝一切。有心位中。心一境性。通定散
位。三摩鉢底。通目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
所有定體。等引地名。通目一切有心無心定
位功徳
經思縁放大光明照三界衆生或有本云
照三界中
釋曰。
第五思縁現瑞。文別有五。一思縁放大光。二
頂上出華。三諸天雨華。四佛華自生。五大地
六動此即初也。謂今世尊。思縁放光。照三界
中。又解。思縁屬上段也。問二界有色。應是所
照。無色界中。都無有色。如何説言照於三界。
答諸宗不同。薩婆多宗。及經部等。唯有四蘊。
故無能照及所照法。摩訶僧祇部。具十八界。
故有所照。及能照法。今依大乘。中陰經説。如
來至無色界。無色衆生。禮拜世尊。又本業經
云。如來説法會中。無色諸天。來入會中。故知
無色。具能所照。又下經云。寶華上于非想非
非想天時。無色界雨無量香華。如雲而下。若
依瑜伽無色界中。唯有法處定所生色。解云。
依瑜伽者。依如是説。如上所引諸經。皆依法
處説。更會勘
經復於頂上諸佛國土 釋曰。第二頂上
出華。文別有三。一明頂上出現。二明華至非
想。三明至諸佛國土。問上明放光。後明出華。
此有何意。依本記云。放光意顯斷衆生愚。出
華意顯修因得果。如華顯果
經時無色界如雲而下 釋曰。第三明諸
天雨華。文別有三。初明無色雨華。次明色界
華。後明欲界華。此即初也
經十八梵天異色華 釋曰。第三明欲界華」
經其佛非非想天 釋曰。第四自然生華。
佛威力故劫是
層劫
經是時六種震動 釋曰。第五明六種震
動。略有四義。一明動相。二顯動因。三辨動
境。四釋動意。言動相者。依舊華嚴第二。明起
動等三六十八動相。謂動。遍動。等遍動。起。
覺。震。吼。涌。皆具三相。准動意應知。相傳釋
曰。搖颺不安爲動。自下昇高爲起。令生覺悟
爲覺。行隱隱有聲爲震。砰礚發聲爲吼。鱗隴
凹凸爲涌。若依華嚴第三十六如來性起品。
具有二種六相。一動起等六。同第二卷。二東涌
西沒。西涌東沒。南涌北沒。北涌南沒。邊涌中
沒。中涌邊沒。解云。此後六相。如智度第十卷
説。何故有六動。答曰。起動有上中下。下者二
種。或東涌西沒。或南涌北沒。或邊涌中沒。中
者有四。或東西南北。或東西邊中。或南北邊
中。上者六種動。若依新翻華嚴。與前不同。彼
云。爾時佛威力故。普遍一切華積藏土世海
六種震動。謂震。遍震。普遍震。動。遍動。普遍
動。涌。遍涌。普遍涌。運。遍運。普遍運。吼遍吼。
普遍吼。撃。遍撃。普遍撃。解云。初漸動爲震。
漸大動爲動。上下踏涌爲涌。隱隱出聲爲運。
漸大出聲爲吼。互相皷撃。其聲轉大爲撃。大
般若第一卷。亦説二種六動。初六稍異。故彼
云。現神通力。令此世界六種震動。謂動極動
等極動。涌極涌等極涌。震極震等極震。撃極
撃等極撃。吼極吼等極吼。爆極爆等極爆。如
此六種。各有三相。准上應思。若依佛地論
第十二云。動。涌。覺。起。震。吼。各有三相。彼論
釋云。六種動者。一動。二涌。三上去。四起。五
下去。六吼。廣釋如彼。言動因者。長阿含説。動
有八因縁。一大水動時動。二尊神試力時。三
如來入胎時。四出胎時。五成道時。六轉法輪
時。七息教時。八入涅槃時。増一阿含。説八因
者。一閻浮提風輪。從上向下。有地水火風。從
下向上。次第動。二菩薩入胎。三出胎。四出家
學道成正覺。五入涅槃。六神通比丘。心得自
在。七諸天命終。還生勝處。八衆生命終。福盡
相恥代等。而無轉法輪。言動境者。依法華經。
此有二義。一名少動。故彼經云。而此世界六
種震動。二者大動。文殊偈云。一切諸佛土。即
時大震動。依大智度論第十卷云。地動因縁。
有少有大有動。一閻浮提有動。四天下有動。
小千國土。三千大千國土。少動以少因縁故。
若福徳人。若生若死。一國土地動。是爲少動。
大動以大因縁故。如佛初生時。成佛時。將滅
度時。三千大千世界皆爲震動。是時爲大動。
具説如彼。言動意者。自有兩説。一依十地論。
動地治四種煩惱。一信生天衆生。信現天報。
震動天宮。便生厭捨。起求法心。二造惡衆生。
不識無常。縱心蕩識。令因動地捨惡從善。三
我慢衆生。或因呪力。能少動地。四起慢高心。
使依大動。知其已劣。二依勝思惟梵天經論。
動意有七。一令諸魔生驚怖故。二令説法時
大衆不起散亂心故。三令放逸者生覺知故。
四令衆生念法相故。五令衆生令觀説處故。
六令成就者得解脱故。七令隨順問正義故」
經爾時諸大衆生疑。釋曰。第二衆疑。文
別有三。一顯衆者疑。二申衆疑相。三問衆不
決。此即初也。謂放光時。衆共生疑
經各相謂言斯作何事 釋曰。第二申衆
疑相。文有三節。初讃佛徳。次領前事。後正申
疑。就讃徳中。初明成人之徳。且辨四種。一
者。四無所畏。謂一切知無畏。二漏盡無畏。
三盡苦道無畏。四説障道無畏。此四無畏。受
持品中。依文當説。二者。十八不共法。自有二
種。一者聲聞藏中。十八不共法。謂十力。四無
畏。三念處應貪不貪嗔不
嘆常行捨心
及大悲。如倶舍論。今
大乘十八不共法者。一身無失。二口無失。
三意無失。四無異相。五無不定心。六無不
知已捨。七欲無減。八精進無減。九念無
減。十慧無減。十一解脱無減。十二解脱
知見無減。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十四
口業隨智慧行。十五意業隨智慧行。十六
智慧知過去無礙。十七知未來無礙。十八
知現在無礙。不與二乘共。名不共法出體
如諸
論説
三者。五眼徳。四眼如前。更加佛眼。佛眼
用四眼爲體。在一佛身者。總名佛眼。法身者
有其三種。一者。通名法身。總攝佛徳。二者。
五分法身。如上應知。三者。眞如法身。用如爲
體。言大覺世尊者。徳所成人也。五蘊假者也。
言前已爲我等者。領前事也。謂前已爲我等
大衆。初成道後。二十九年。説四般若。一摩訶
般若。二金剛。三天王問。四者光讃。解云。本
記云。今准此經。應成五部。舊相傳云。二種八
部。一此地流行。八部者。一者。大品般若。二者。
小品般若。三者。文殊般若。四者。金剛般若。五
者。光讃般若。六者。道行般若。七者。勝天王
般若。八者。仁王般若。二依菩提留支。金剛仙
論等所説八部。一十萬偈部。二二萬五千偈
部。上之二部。此方未有。三一萬八千偈部。大
品是。四八千偈部。即小品般若。五四千偈部。
此方未有。六二千五百偈部。即天王問般若。
七六百偈部。即文殊問。八三百偈部。即金剛
般若。若依眞諦金剛般若記中。所説八部般
若。亦同留支。而差別者。第六部無云。此方
未有。今問日照三藏。于闐三藏。皆作此説。彼
處未聞八部之名。今依大般若。四處十六會。
而不攝仁王般若。又慈恩三藏云。西方不限
八部。問依大般若。十六會中。摩訶般若。是第
一會。金剛般若。是第九會。天王問。是第六
會。光讃亦是第二會。如何此經。不依彼十六
會次第。解云。此經理應依彼次第。亦應通説
餘部。而翻譯者。隨其所聞。且説四部也。言四
處者。一王舍城。鷲峯山。二室羅筏誓多林。給
孤獨園。三者。在他化自在天宮。末尼寶藏殿。
四在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説慧度也。言
十六會者。其如別記。然今科十六會。有其三
節。初之五會。從廣至略。皆説六度。文雖廣略。
義無寛狹。是故龍猛菩薩。依第二分。造智度
論。次有五會。遂難決釋。後有六會。如其次第。
説其六廣。然十六會。不攝此一部者。如來説
教。隨機異故
經今日如來斯作何事 釋曰。第三正申疑
情。謂前放光等。説四般若。今後放光。斯作何
事。理應具説。雨華動地。就初而説。且申放

經時十六名曰月光 釋曰。第三問衆不
決。文別有二。初王問衆。以明衆不決。前中
有三。初辨住處。次標別名。後讃其徳。言舍
衞國主。擧國顯人。依智度論。國名憍薩羅國。
主名波斯匿王。不知以
何爲正
今言舍衞國。或言舍婆
提城。或言舍羅婆悉帝夜城。並訛也。正言室
羅婆悉底城。此譯云聞者城。法鏡經云聞物
國。十二遊經云無物不有國。善見律云。舍衞
者是人名。昔人居住此城。往古有王。見此地
好。故乞立爲國。以此人名。號舍衞國。一名多
有國。諸國珍奇。皆歸此國。又西方典語。名室
羅筏。此云幼少不可害。由劫初有仙。兄弟二
人。在此修道。弟云室羅。此云幼少。兄名阿羅
筏。在此修道。因以名地。以地名國。以國名城。
名室羅筏國。及室羅筏城。前譯訛略。故云舍
衞。國名爲憍薩羅。城名舍衞城等。前翻譯者。
以其城名。持爲國稱。言波斯匿王。名曰月光
者。標別名也。梵音波斯匿王。此云勝軍。在俗
之稱。名曰月光者。本記云。國王姓月。聞法以
後。更立光名
經徳行十地摩訶衍化 釋曰。第三讃徳。謂
位登極喜等十地。行施等六度。及念住等三
十七法。如上已説。四不壞淨者。依薩婆多。信
三寶及信戒不壞。爲四。依成實論。信三寶及
戒。四信爲體。今大乘宗。同成實論。義亦無
違。行摩訶衍化者。梵音摩訶衍。此云大乘。行
自利利他兩行平等。故名摩訶衍化
經次第問無能答者 釋曰。第二明衆不
決。文別有二。初問居士。次問二乘。後問菩薩。
寶謂寶積。蓋謂月蓋。法謂法財。淨名即維摩
詰。此等皆在家。故稱居士。有云。寶蓋者寶蓋
長者。法者護法長者。淨名者維摩詰。有云。寶
謂寶積長者。以蓋献佛。故名寶蓋。法淨名者
是維摩詰。法者軌則。即所解之法。淨謂無垢。
名即名稱。謂以居士廣解諸法。無煩惱垢。名
聞十方也。須菩提者。此云空生。或善吉。及善
現等。舍利弗者。梵云奢利局多羅。或云舍利
弗多羅。舍利母名。眼之青精名舍利。又母眼
似鸜鵒眼。以名焉。經中或言鶖鷺子者。一翻
也。此明如來放光。意趣難知。故智度論第十
一云。佛智慧力方便神通。舍利弗等大阿羅
漢。大菩薩彌勒等。尚不能知。何況凡夫
經爾時有縁斯現 釋曰。第三覺悟如來。
文別有三。初明此方設樂覺悟如來。次他方
設樂。後明共設樂覺悟如來。此即初也。文別
有二。初明三類設樂。謂一月光王。次十八梵
天。後六欲諸天。二聲動三千等者。顯聲勢力。
如經可知
經彼他身入此大會 釋曰。自下第二明
他方設樂。文別有二。初明來集。後顯設樂。就
來集中。文別有二。初別釋四方。後類釋六方。
此釋四方。如經可知
經六方亦復如是 釋曰。第二類釋六方
經作樂亦然 釋曰。第二類釋作樂
經亦復共作覺悟如來 釋曰。第三共設
音樂。覺悟如來。然覺悟如來。言通兩段
經佛即知時如金剛山王 釋曰。第四佛
昇華座。謂知根熟。坐師子座
經大衆歡喜大衆而住 釋曰。第五大衆
歡喜。現通而住。爲顯衆多。及神通力。依空及
地。仰待佛説。問何等衆生。依空依地而住。答
他方依空。此方依地。或可實衆依地。化衆
依空。或聖依空。凡衆依地。或可他力接凡亦
在空。隨樂隨通。故分兩處
  觀空品第二
將釋此品。有其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言
觀空者。舊來諸説不同。無分別智。内證生法
二空。能除二障。名觀空品。慈恩三藏汎論空
者。略四種。一者。説無爲空。是故瑜伽菩薩
地。説有爲無爲。名爲有。無我我所。名爲無。
二者。別空無我。謂有漏五蘊上。無我我所。即
説五蘊爲空。故成唯識云。別空非我。屬苦諦
故。三者。通空爲我。如世尊説。一切法皆空。
空無我體。通一切法。四者。生法二空所顯眞
如。説之爲空。此即空之性故。説名爲空。若依
梵音。空有二義。一者舜若。此翻爲空。四中第
一。能顯無義。二舜若多。此云空性。即是第四
所顯眞性。今論此中舜若多處説舜若聲。非
如舊説。空即是理。觀謂觀察。即鈍觀智。空者
空性。是所觀境。無分別智。觀空眞如。境智合
説。名觀空品
經爾時佛告國王因縁 釋曰。第二依文
正釋。自下五品。明正説分。總分爲三。初有三
品。正明内護。次護國品。辨其外護。後散華
品。荷恩供養。或可受持品。亦爲正宗。荷恩
散華。及受持故。雖有兩説。且依前釋。就内護
中。復分爲二。初略開二護。後爾時大王下。問
答廣釋。略中有四。一者知王請意。二略開二
護。三勸發三慧。四歡喜供養。此即第一知王
意也
經吾今先爲十地行因縁 釋曰。第二略
開二護。一護佛果因縁。二護十地行因縁。此
中佛果爲所護。以十地般若。爲能護因縁。生
佛果故。又十地菩薩爲所護。以地前般若。爲
能護因縁。能生十地菩薩行故。或可護行。亦
通十地。始從初地生第二地故。諸地展轉。前
生後故。問王諸護國。佛説二護。是不相違。
答護國土力。要依二護。是故如來。先説二

經諦聽諦聽如法修行 釋曰。第三勸發
三慧。言諦聽者。發生聞慧。因聞生故。善恩念
之者。發生思慧。因思生故。如法修行者。顯其
修慧。因修禪定所生慧故
經時波斯蓋諸大衆 釋曰。第四歡喜供
養。言大事因縁者。如智度論第九卷云。佛説
般若。無央數衆生。當續佛種。是爲大事因縁。
又七十四云。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般若爲大
事故起。龍樹釋云。能破衆生諸大煩惱。能與
諸佛無上大法。名爲大事。言即散百億衆色
華者。表能護行成。引生勝果。言變成百億寶
帳蓋諸大衆者。表所護果滿。覆育群生
經爾時大王十地行因縁 釋曰。第二問
答廣釋。於中有二。先問。後答。此即月光乘前
起問。問有二意。一問護佛果因縁。二問護十
地行因縁
經佛言菩薩化四生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
正説。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自利行。答前
問。次教化品。明利他行。答第二問。後二諦
品。明二護所依理。就答初問。文別有二。初正
釋觀空。後佛説法時下。時衆得益。前中有二。
初正釋觀空。後大王菩薩下。釋已總結。前中
有二。初標宗正釋。後白佛言下。問答重釋。此
即標宗正釋。然釋此文。自有二説。若依本記。
文別有三。一所化之境。二能化之智。三是爲
下結成化體。言菩薩化四生者。所化境也。
四生有三義。一形色四生。謂胎卵濕化。二小
乘心神四生。一一闡提。二我見。三怖畏生死
聲聞。四自利行縁覺。三大乘心神四生。謂樂
三有有二人。一樂大乘闡提。二執著我見。是
大乘外道。不樂三有有二人。一人即是二乘。
不樂生死。不樂涅槃。一人即是菩薩。此三四
生。即所化之境。故言菩薩化四生也。言不
觀色如至二諦者。自下第二能化之智。見諸
法如如。同一無相。文別有三。一約法。二解
釋。三結成。第一約法。略擧五條。一五陰。二
衆生。三佛果。四菩薩。五眞妄。五陰是生死假
人所依。衆生我人是能依。四徳佛果。是出世
依處。解云。佛果四徳。即是能化菩薩所依止
處。是故經云。菩薩化生。不論於佛知見壽者。
菩薩是能依。就菩薩有三。一位。二人。三法。
位者即有三種。一未知欲知。是十信。名爲知。
二十解十行。名爲見。三護知即壽者。從十迴
向。至金剛。所言壽者。能護智慧壽命。使不斷
失也。人者。文言菩薩。法者。文云六度等。擧
人欲法也。五眞妄者。文言二諦。如生死爲俗。
出世爲眞也。解釋有二。一總。二列。總者。文
言是故一切法性眞實空。分爲五義。一者立
名。謂眞實空。眞如實際等。大般若十
二名等
二相不
定。有無等三義。能知可知。更無別體。解云。
本覺反照自體第九識。即智度論第一義悉
檀。四略分拆。道前不淨。道後淨。有垢無垢。
五廣分拆。謂十六空。十八空等。別者有五。一
文言不來不去。是生死空。二文言無生無滅。
是涅槃空。生死是來。涅槃是滅。無去即無來。
所以是生死空。無生故無滅。所以涅槃空。三
文言同眞際。道前如。四文言等法性。道後如。
實際無窮。法性無斷。無窮故無前。不斷故無
後。五者。結有三。一者。標無人法二我。文言
無二無別。無二是人無我。無別是法無我。我
對我所。故成二。萬法不同。故成別。二總結。
文言如虚空。總結二無我也。三別結。文言無
我我所。別結人空。文言無所有相。別結法空
也 第三結成。如上觀解。即是十地般若。故
金剛經云。無爲法而有差別。即用無爲。爲菩
薩體。今解不爾。菩薩化生。文別有四。一總標
能化所化。二不觀色下。別釋能所化空。三是
故一切下。結成空義。四是爲菩薩下。結成護
體。此即初也。言四生者。如瑜伽第二卷云。
云何卵生。謂諸有情。破&T021400;而生。如鵝雁等。云
何胎生。謂諸有情。胎所纒裹剖胎而生。如象
馬等。云何濕生。謂諸有情。隨因一種濕氣而
生。如蛾蝎等。云何化生。謂諸有情。業増上
故。具足六處而生。或復不具。如天那落迦全。
及人鬼傍生一分
經不觀色如受想行識如 釋曰。自下第二
別釋能所化空。文別有二。初明所化生法二
空。後菩薩如下。明能化生法二空。前中有二。
初明所化法空。後明所化生空。此即初也。言
不觀色如者。不觀之言。通下諸句。然不觀色
如。諸説不同。一依本記云。若化不觀如。觀如
即不化。今説化生。故言不觀如也。下不觀言。
皆應准此。一云。不觀色如者。不觀色如。以所
執如無所觀故。是依主釋。一云。不觀色及如。
皆是所執。無所觀故。是相
違釋
餘皆准此。一云。見
色之如。如即是空。空無所有。故説不觀如。清
辨等宗。一云。理實菩薩化有情時。見彼五陰
及眞如。而不分別是色是如。故言不觀。是故
瑜伽菩薩地云。菩薩觀行。隨事所。隨如所。不
作是事。是事是如。下皆准此。是故菩薩。用而
常寂。寂而常用。受等四蘊。准色應知
經衆生我人壽者如 釋曰。第二所化生
空。謂五蘊上。計我以爲衆生。我及人等。情有
理無。故説爲空。或於蘊上。計我爲常樂我淨。
或於蘊上。如其所應。計識蘊爲智者。色蘊一
分。眼爲見者。行蘊一分。命等爲壽者。亦是
情有理無。所執情故。説爲生空。諸宗同異。
如宗中説
經菩薩如二諦如 釋曰。自下第二能化
生法二空。言菩薩如者。能化生空。所執菩薩。
理非有故。六度四攝一切行如者。能化法空。
能成菩薩六度等行。理非有故。二諦如者。非
但能觀。所觀亦空。故言二諦如也
經是故一切無所有相 釋曰。第三結成
空義。文別有二。初結一切法空。是故陰入下。
結成二科空義。此上空相。義如本記。故不列

經是爲菩薩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四結
成護體
經白佛言爲化衆生耶 釋曰。第二問答
重釋。文別有三。初明實相般若。次白佛言下。
明觀照般若。後此經名味句下。讃文字般若。
就實相中。先問。後答。此即問也。問有三意。
初領上説。謂若諸法皆空爾者。次擧化事。謂
護化衆生。後正設難。謂若皆空云何有菩薩
化衆生耶。若依本記。釋難意云。若觀空則
不能化。若言化則不觀空。二義相違。化云何

經大王法性色常樂我淨 釋曰。自下第
二如來正答。文別有三。初明依眞觀空不化。
後辨依俗能化衆生。前中有四。一擧境。二辨
觀。三徴詰。四釋通。此擧境也。若依本記。境
有二種。一者。五蘊。是地前境。二者。常樂我
淨。是地上境。今解不爾。五蘊是所依境。常樂
是能依境。如此二種境。通地前地上
經不住色不住非非色 釋曰。第二辨觀。
文別有二。初觀色陰。後類釋四陰。此即初也
然釋此文。諸説不同。一本記云。不住色者。第
一句遮色。色是色蘊。即質礙義。非色者。第二
句遮四蘊。即了別心等。非非色者。第三句重
遮色心。若具應言不住非色非非色。爲存略
故。但言非非色。此意釋云。能縁之智。觀彼眞
如。離色。離非色。雙離色非色也。一云。言不
住者。謂内證智不執著故。名爲不住。如攝大
乘。色有三種。一分別色。即是遍計所執。二種
類色。是依他起。三法性色。是圓成實。由三無
性。遣三性色。故言不住色。乃至不住非非色。
一云。法性眞如。離四句。絶百非。言不住色等
者。若具應言不住色。不住非色。不住亦色亦
非色。不住非色非非色。以存略故。除第三句。
及第四句中非色兩字
經乃至非非住 釋曰。第二類釋四蘊。而言
不住非非住者。爲存略故。擧後攝前
經何以故 釋曰。第三徴詰。此有兩釋。一云。
豈不眞如皆是一體。何故別釋諸蘊如耶。一
云。既有眞諦。如何不住
經非色非非色如 釋曰。第四釋通。亦有兩
釋。一釋前徴。云非色如即是非非色如。應説
三句。略故説二。一釋後徴。云如者空義。即是
眞性。空無所住。故云不住
經世諦故一切生性實故。釋曰。自下第
二依俗能化衆生。於中有二。初明二縁故見
所化衆生。後乃至下。明有能化衆生。前中有
三。初言世諦故三假故者。出其二因。言世諦
故者。有云。世諦三種。一云色諦。四大爲性。
二者心諦。識界爲性。三者空諦。空界爲性。言
三假故者。即謂法假受假名假。次言名見衆
生者標宗。依二因故。有所化人。後言一切生
性實故者。重出因也。本記云。謂非勝義中。實
性可得。而俗諦中。一切四生。亦有實性義。此
依受假。或有本云。一切法性實故者。通約三

經乃至亦名見 釋曰。自下第二明有能化。
於中有二。初約受假明有能化。後大王下。約
名假以明能化。前中有二。初約正見。證有能
化。後外道邪見。證其見義。七賢者。謂七方
便。或可信行。法行。信解脱。見至。身證。慧解
脱。倶解脱。廣如別章。四向四果。名爲八聖。
六十二見。義如別章
經大王非非見一切法也 釋曰。此依名
假。證有能化。如經可知
經白佛言云何照 釋曰。自下第二問答
分別觀照般若。先問。後答。今此問意。具如本
記。有法者。是世俗境。非非法者。是眞諦境。
執諸法有。即増益謗。諸法非有。是損減謗。雙
遮二謗。是故重言非非法。此難意云。爲如俗
諦有法故照。爲如眞諦非非法照。或可諸法
同眞際。等法性。離四句。絶百非。即是境空。
如何般若有照用非
經大王見非非法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
正答。於中有二。初標宗略答。後法若下。依
宗廣釋。此即略答。謂摩訶衍見非非法。以證空

經法若非非法是名非非法空 釋曰。自下
依宗廣釋。於中有二。初廣釋非非法。後以般
若波羅蜜空故下。釋能觀智照空及有。前中
有二。初以非非法屬當空境。後歴門辨空。此
即初也。謂所縁法若非非法者。於諸空中。名
非非法空
經法性空十二縁空 釋曰。自下第二歴
門辨空。於中有二。初歴門辨空。後是法下。以
生等相釋成空義。此即初也。謂非非法空。歴
法差別。便成七空。七法空者。諸法實性。本性
自空。不由智力。名法性空。通下六門。二者五
蘊。三十二處。四十八界。此三科門。義如上
説。五者六大。所謂四大及與空識。六者四諦。
七者十二縁生。此上七門。皆是非非法。故説
名爲空
經是法即生即空 釋曰。自下第二以生
等相。釋成空義。文別有二。初就識蘊。以釋空
義。後乃至下。類釋四蘊及一切法。前中有四。
一標宗。二類釋。三徴詰。四釋通。此即標宗。
謂五蘊中有五相故。説名爲空。言即生等。自
有二義。一就體説。即謂大乘宗。諸識生時。從
因而起。假説爲生。是不相應行蘊所攝。以此
假故。不同薩婆多。實而非假。不相應故。不同
經部。即説色等。名爲生等。二依時名。即諸説
不同。薩婆多宗。生在未來。住滅二相。皆在現
在。於現在中。自有兩説。一云。二相即有前
後。一云。二相無有前後。大毘婆沙。具有兩
説。順正理師。説無前後。今依大乘。生住二
相。皆有現在。自有兩説。一勝軍師云。二相
前後。先生後住。二護法等説無前後。故成唯
識破上坐部。如何一念而有二時。是故依時。
亦名即也。如是諸法。不成實故。即有即空
經刹那刹那法滅 釋曰。第二類釋。謂如
初刹那。餘諸刹那亦如是。法生法住法滅。梵
音刹那。此云極促時也。具足應言即空。准可
知故。略而不説
經何以故 釋曰。第三外人徴詰。生滅相違。
如前所説。不應同時。如何説言即生即滅等
也。或復有無相違。如何説言即有即空
經九十刹那九百生滅 釋曰。第四世尊
釋通。以九十小刹那。成一大念。一大念中一
小刹那。復有九百生滅。是故前言生時即有
滅也。或復多刹那爲一念。是故念時假有非
實。以非實故。即有即空。亦不相違。又大念
時。分爲三分。一分有三十三分。即成九十。一
大念中。九十刹那。一刹那中。經九百生滅。若
生滅合論。即有九百生滅。別論即有一千八
一云九十刹那。經八萬一千生滅。
方成一念。勘莊嚴論及大婆沙
經乃至色一切法亦如是 釋曰。此即第二
類釋四蘊及一切法。謂如前識蘊。即住即滅。
即有即空。乃至受想行色五蘊以外。從有後
十二縁等諸門。亦如是
經以般若一切法空 釋曰。自下第二辨
能觀智照空乃有。於中有二。初明照空及有。
後善男子下。辨觀得失。前中有二。初明照空。
後但法集故下。明其證有。是故本記分爲兩
節。初即無相。後即有相。言無相者。非但無所
照。亦無能照。照無所照。是了義説。故大只經
名眞實般若。言有相者。攝引凡聖。無量教門。
有十地可修。佛果可得。無照説照。是不了義。
故大品經云名相似般若。就證空中。文分爲
二。初明般若證境空相。後因空下。辨一切法
空之分齊。此即初也。般若波羅蜜者。是能觀
智。有生等故。亦名爲空。以智空故。能證三
空。一不見縁者。不見十二縁。二不見諦者。不
見四諦。三乃至一切者。不見六大法。乃至五
陰有法空。此即從後向前釋也。言不見者。離
分別見。故言不見。非謂不證故名不見
經内空空空故空 釋曰。第二辨一切法
空之分齊。有十二種。謂内空等。然此空相。如
智度論五十一説。然彼論本。卷數多少。諸本
不定。或四十六。故彼文云。内謂内法。即内六
處。此中眼由眼空。何以故。非常非壞。本性爾
故。耳等亦然。外謂外法。即外六處。内外謂
内外法。即十二處。准上應知。有爲空。謂欲
等三界。無爲空者。無生無住。無異無滅。無
始空者。謂無初中後可得。及無往來際可得。
言性空者。彼云本性空。謂一切法本性。若有
爲法性。若無爲法性。皆非三乘所作。第一義
空者。彼云勝義空。謂涅槃此勝義。由勝義空。
般若波羅蜜多者。如名可知。因空者。解云六
度空。佛果空者。解云菩提涅槃空。空空故空
者。智度論云。一切法空。此空由空空。又彼論
云。問諸空後皆云非常非滅故。此義云何。答
曰。若人不知此空。必墮二邊。若常若滅。所以
者何。若諸法實有。則無滅義。墮在常中。如人
云一舍入一舍。眼雖不見。不名爲無。諸法亦
爾。從本來世入現現在世。從現在世入過去
世。如是則不滅。行者以有爲患。用空破有。心
復貴空著於空者。則墮斷滅。以是故。行是空
以破有。亦不著空。離是二邊。以中道行。行是
十八空。以大悲心。爲度衆生。是故十八空後
皆云非常非非滅。是名摩訶衍。若異此者。則
是戲論狂人。於佛法中。空無所得。如人於珍
寶聚中。取水精珠。眼見雖好。價無所直。廣如
彼説。諸論同異。具如別章
經但法集故名集故有 釋曰。第二辨其
照。有八有不同。若依本記。文有三節。初約三
假。言法集故有者。是眞實性。受集故有者。是
依他性。名集故有者。是分別性。次辨因果有。
言因集故有者。分別眞實二種境界。能生心
故。名之爲因。言果集故有者。是依他性。從境
生故。因之爲果。後明階位。言十行故有者。此
即道中。始從十信。乃至十地。是依他起。言佛
果故有者。此即道後。是眞實性。言乃至六道
一切有者。此即道前。分別依他二種性也。今
解八有。大分爲三。一三假門。二四諦門。三
界趣生等門。言三假者。如上序品引大品

經因集故有佛果故有 釋曰。第二即四
諦門。因集故有。即此集諦。是生死因。果集
故有。即是苦諦。是生死果。十行故有。即是
道諦。是涅槃因。謂從十信。乃至十地。五種
十行。皆名道諦。不同薩婆多宗。苦忍已上。
方名道諦。資糧加行。道諦攝故。佛果故有者。
菩提涅槃。菩提是道諦一分。涅槃正是滅諦
所攝
經乃至六道一切 釋曰。第三界趣生等事
差別有。乃至言含三界四生等有。是故結云
一切有也
經善男子不異於世間。釋曰。自下第二
辨觀得失。若依本記。即分爲二。初辨得失。
後示説處。得失中。從凡至佛。凡有七見。初一
辨失。後六顯得。一虚妄見。謂十住前凡夫二
乘。執有涅槃。即法我見。衆生等者人我見。是
故不異世間也。具説如彼。二眞實見。謂十信
信眞。十解解眞。十行並成就不移動。以不動
故不到。不到故不滅。不滅故無相。無相故亦
無無相。是故一切法如也。三最勝見。謂十迴
向。明即體無相。三寶一體也。故涅槃云。三寶
一體。又此菩薩。引二乘入迴向位也。四入位
見。初地至七地。皆見第一義諦。是菩薩正位。
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法門。五成就他見。八地
證見第一義。見始圓足。但化他未足。欲成就
他故。成就他見。所言能運載 名摩訶衍。下以
如理爲能運載。運是遷動義。載是成持義。行
由如理。成持運動。故從生死出到薩婆若。以
無到無出故。具説如彼。六次第見。是無間道。
爲解脱道作次第縁。故言即滅。爲金剛便有
堅利之用。故言金剛。亦名定者。以無間道。牢
發解脱道。如定發慧。七解脱見。佛以一切智。
見一切法。於一行中。行一切行。故名一切行。
自下示其説處。總結七見。如光讃般若中説。
今解不爾。辨觀得失。文別有二。初明妄見。名
之爲失。後明正觀。即名爲得也。釋其妄見。義
同本記
經於諸法而不動亦如也 釋曰。自下第
二明正觀。文別有二。初明方便正觀。後明入
位正觀。此即初也。謂十信已上。乃至十迴向。
皆作此觀。所觀空理。於諸法中。平等一味。無
動轉相。無動轉故不到。到是生義。以無動故
無生。無生故亦無滅相。無生無滅故。亦無有
相。以相無故。對何説無相。故言無無相。以此
義故。一切法皆如也。若依前解。而不動等。屬
能觀心。即與此文諸法皆如。義便不順
經是即初地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二明入
位正觀。文別有二。初明正觀。後示説處。前中
有三。初就位讃徳。次標名讃徳。後據用讃徳。
此即初也。釋位如上。意同本記。言八萬四千
者。依倶舍論。三師説。故彼頌曰。有言諸法
蘊。量如彼論説。或隨蘊等言。如實行對治。論
曰。有諸師言。八萬法蘊。一一量等。法蘊足
論。謂彼一一有六千頌。如對法中法蘊足説。
或説法蘊隨蘊等言。一一差別。數有八萬。謂
蘊處界等一一教門。名一法蘊。如實説者。所
化有情貪嗔等。八萬行別。爲對治彼八萬行
故。世尊宣説八萬法蘊。若依正理。有三師説。
前二師義。同於倶舍。彼破倶舍第三正義。故
彼論云。此即順成隨蘊等言。無蘊等言。不爲
對治有情病行。唐捐而説。大毘婆沙。有六師
説。廣如深密記。若依賢劫經。始從光曜度。終
至分布舍利度。合有三百五十功徳門。一一
各修六度。即二千一百。後將二千一百。對彼
十法四大六衰。十十一一皆説二千一百。即
二萬一千。又將二萬一千。對四衆生。一多貪。
二多嗔。三多癡。四三毒等分。此四各有二萬
一千。四箇二萬一千。即有八萬四千
經即載名摩訶衍或有本云即能
運名摩訶衍
釋曰。第二
就名讃徳。梵音摩訶衍。此云大乘行。此即通
前十地。義亦無失
經即滅爲金剛亦名定 釋曰。第三約用讃
徳。文別有二。初讃等覺。後讃妙覺。此即初
也。謂第十地末後一念。能破二障。如金剛破

經亦名一切行波羅蜜中説 釋曰。第二
別讃妙覺。於一切行中。具一切行。故名一切
行。即解脱道也。此解脱道。如光讃般若。波羅
蜜中説者。示説處也。此即示彼第八卷勘大
般若
經大王是説名味句 釋曰。第三讃文字
般若。文別有二。初讃教殊勝。後大王若菩薩
下。依教發觀。就初文中。若依本記。有四無
上。一説者無上。二信無上。三所説無上。四
智慧無上。此即大覺所説。故應信受。又彼所
説。符正理故。得勝慧故。今解不爾。即分爲
三。初三同前。第四無上。屬所説故。此即第
一説者無上。一切諸佛所説同故。此名味句
差別相者。依大乘宗。聲上假立名味句身。是
不相應行蘊所攝。名詮自性。句詮差別。爲二
所依。即説爲文。具如別章
經於恒河沙何況解一句者 釋曰。第二
信受無上。此即挍量歎勝。言於恒河沙三千
大千國中者。盛寶之處。一妙高山等。數滿至
千。名爲小千。即此小千。數滿至千。名爲中
千。即此中千。數滿至千。名爲大千。智度論
云。二過復三。故言三千。三千重數。故名大
千。若廣分別。如深密記。謂前七寶施等。令
得信行等七賢。預流等四果。不説空故。所以
福少。此經説空。令諸衆生得大菩提。故知勝

經句非句非非句故 釋曰。第三所説無上。
文別有三。一明文空。二明文義倶空。三明人
法倶空。此即文空。有二。一句非句。是句性
空。一切名句之體。本來無自性也。二非非句
者非有非無。修得遣有無。空非句是性得。非
非句是脩徳。遣性也
經般若非句句非般若 釋曰。第二文義倶
空。般若非句。是義空句。非般若是文空。文中
求般若不可得。般若中求文不可得。是互無
空。離文無義。離義無文。乃成平等。無義意明
平等。略説互無
經般若亦無菩薩 釋曰。第三人法倶空。此
即法空。應説人空。准可知故。略而不説。就法
空中。文別有二。初約因位。以辨法空。後依果
位。以釋法空。前中有三。初標。次徴。後釋。此
即標也。謂般若是法。菩薩是人。人中求法不
可得。即是法空
經何以故 釋曰。第二徴也
經十地三十生空故 釋曰。第三釋法空
也。謂於十地。皆有始生住生終生不可得。地
地有三。故成三十
亦非薩婆若空故 釋曰。第二依果釋空。
薩婆若者。此是梵言。翻云一切皆。謂般若
非但非菩薩。亦非薩婆若體非但體空。大乘
行用亦空故
經大王凡夫人也 釋曰。第二依教發觀。
文別有二。初明倒想觀。後見三界下。明正觀。
此即初也。謂若菩薩見境者。見實相。見智者。
見觀照。見説者。見文字般若。見受者。於諸
境中。有執著故。即非聖見。此即倒想見法。
凡夫人也
經見三界果報之名也 釋曰。第二明正
觀也。文別有二。初染淨因果。以明空相。二善
男子下。約無聽説。以辨空相。前中有二。初明
生死空。後薩婆若下。明佛果空。前中有二。初
明分段變易二生死空。後金剛菩薩下。釋空
所由。前中有二。初明分段生死。後顯變易生
死。初後有三初明果名。而無實體
經六識無色界藏空 釋曰。第二明業空。
謂欲界中。具起六識。起無量欲。發業受生。
此中文意。即説彼業。名之爲藏攝藏果故。或
即彼業以爲業果。由諸煩惱所發故
經三界空無明藏亦空 釋曰。第三煩惱
空。此有兩釋。一依本記。文有三節。初三界
空者。三界中皮煩惱。謂迷事貪等。次三界根
本亦空者。三界中肉煩惱。謂迷理見等諸空。
與皮爲本。後三界本無明藏亦空者。三界中
心煩惱。謂所知障所有諸空。就勝説故。但言
無明。通爲皮肉爲根本故。三界根本亦空六
字。言通肉心二種煩惱。一云。三界空者。結上
業果二段文也。三界根本無明藏亦空者。謂
三界中見修煩惱。就根本説。但擧無明
經三地九生滅果報果 釋曰。第二明變
易生死空。然釋此文。自有兩釋。若依本記。
即是四種變易生死。無明習爲縁。得此果。文
言三地者。一見地。從十迴至三地。除伴者。出
觀見有之執強。故言伴。助道法亦呼爲伴也。
二修地。從四地至七地。除羸弱者。出觀見有
執不微弱也。三究竟地。八地至十地。除微細
者。但見有之執不現前。稱之微細也。九生者。
合十地爲三地。一地始住終三生。此三地爲
九生也。此通結上下十地滅前三界無明習
之果報皆空者。明十地所滅。滅無所滅也。無
明或名三界習。故言三界無明習。習之果報。
即十地變易生。智勝色妙。故言變易生。今依
慈恩三藏。釋此文意。自有兩説。初三地九生
滅者。攝地分齊。謂八九十三地中。皆有始住
終三生滅。可得名九生滅。所以者何。前七地
中。自有二義。一受分段生。故智度論云。七地
菩薩受虫身肉身。一類菩薩初地以上受變
易生。是故智度論云。未捨肉身。入於初地。八
地以上。一切煩惱不現前故。唯受變易。故云
三地九生滅。後三界中。餘無明習果空者。對
縁辨果。謂如勝鬘説。無明住地爲縁。得三種
意生身。故言餘無明習果報空也。若具分別
廣如別章。故知本記所説三地九生滅者。不
攝十地。以爲三地及九生滅。又彼所説。從十
迴向至三地。除伴煩惱等者。便違解深密經。
彼云隨眠略有三種。一者害伴。謂於前五地。
不倶生現行煩惱。是倶生煩惱現行助伴。彼
於爾時。永無後有。是故説名害伴隨眠。二者
羸劣隨眠。謂於第六第七地中。微細現行。若
修所伏。不現行故。三者微細隨眠。謂於第八
地以上。從此已去。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
所依所知障。爲依爲依止故
經金剛菩薩因空故空 釋曰。第二釋空所
由。此明金剛菩薩。得理盡三昧故。二種生死
惑業皆空。所言惑者。謂發業煩惱果者。即是
惑所發業。如是惑業。皆有生滅。總説爲空。有
果空者。惑業所生三者變易果空。因空故空
者。重釋果空所以。由惑業因空故。果亦空

經薩婆若或前已空故 釋曰。第二明佛
果空。文別有二。初智斷空。後三無爲空。此即
初也。薩婆若亦空者。即智徳空。言滅果空明
斷徳空。斷徳有二。一方便淨涅槃二性淨涅
槃。此即方便也。言惑前已空故性淨涅槃。謂
從本已來。自性淨故。故維摩云。不斷煩惱受
涅槃。即其事也
經佛得三無爲果薩婆若空 釋曰。第二
三無爲空。文別有三。初標。次釋。後屬當。言
得三無爲者。總標。言智縁滅者。或名擇滅。
擇謂智慧。由智斷障。所得滅者。名爲擇滅。非
智縁滅者。亦名非擇滅。不由智力所得滅故。
名非智縁滅。如前所説性淨涅槃等。言虚空
者。即虚空無爲。謂於眞如上。無色所現。義説
名虚空。薩婆若果空。第三屬當。謂薩婆若果
無爲體上。義説三種
經善男子皆如也 釋曰。第二約無聽説。
以明空相。文有三節。初法。次喩。後合。言無
聽説者。如下經説。若幻化身見幻化。是菩薩
眞化。喩合可知
經大王菩薩爲若此 釋曰。就答初門中。
正釋觀空。文別有二。初釋。後結。上來釋訖。
此即結也。文別有二。初結能護體。後般若下。
結能護用。如經可知
經佛説法菩薩大行 釋曰。第二時衆得
益。若依本記。有二種益。一小乘益。謂皆得
法眼淨。謂已見諦。二大乘益。有四。一性地
者。十信前。有性之地。二得信地。即十信也。
三十解已上。名爲大空。初得空解故。四十迴
向已上。名爲大行。行第一義諦故。今言法眼
淨者同本記。二性地者。地前三賢。以習性道
三種性故。三信地者。初地已上。已得無漏不
壞信故。四大空者。八地菩薩二空觀智。常不
退故。五大行者。九地已上。利他故。諸説同
異。不可具述
仁王經疏卷上末

  元文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於雨中閑居交點

點本云
天喜三年八月十二日辰時點已
長講會 講師明範院 聽衆僧經讃
 招提寺五室宗祐 
寶永元年九月日書寫之  如幻 慧嚴
延享改元甲子六月二十二日溽暑如蒸拜
寫了願生生遊般若波羅蜜海者也



仁王經疏卷中
 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教化品第三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初解品名。後正釋文。菩
薩化生。以善示衆名教。令彼改惡爲化。品義
如上。或可教衆離惡。化令住善。故名教化。依
本記云。此品宗明分別菩薩得空之階位。應
言五忍品。而言教化品者。自有二義。一五忍
菩薩。攝化衆生。二者如來以五忍法教。
化諸王。故名教化品
經白佛言衆生可化 釋曰。第二依文正
釋。上來廣釋二護。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護
佛果。是自利行。次教化品。釋十地菩薩利他
行。後二諦品。辨二護所依理。上來已辨護
佛果訖。自下第二。釋十地行。於此品中。大
分爲二。初王發三問。後世尊正答。此即初
也。文有兩節。初白佛言護十地行菩薩者。牒
前品中護十地行。菩薩即能護人也。次云
可行等者。正發問辭。問有三意。一行可行者。
問菩薩自利可行法。二云何行化衆生者。問
利他行。謂依何地行。能化衆生。三以何相衆
生可化者。問所化生實不實相。又解初問自
利依何行相。故以五忍行答之。次問利他依
何位行。故以十地行答之。後問何相衆生可
化。故以幻化身。見幻化衆生。而教化之。至文
當釋。問豈不此品説利他行。如何初問自利
行耶。答護菩薩行。通利自他。就勝説故。但言
教化
佛告大王。五忍是菩薩法 釋曰。第二如來
正答。於中有二。初答前二問。後佛告大王汝
先言下。答第三問。前中有三。初正答二問。次
爾時百萬下。王以偈讃。後佛告諸得道下。如
來述可。就答二問。於中有二。初正答前問。兼
一答利他。後白佛言下。正答後問。兼答自
利。前中有三。初標宗略答。次善男子下。次第
廣釋。後衆生本業下。釋已總結。前略答中。文
復有三。初標數略答。次依數列名。後結示自
性。此即初也。准下結文。諸佛菩薩。本所修
行。今隨問答。但言菩薩
伏忍上中下寂滅忍上下 釋曰。第二依
數列名。謂地前三賢。未得無漏。不能内證但
能伏除。而不永斷。名之爲伏。忍謂忍解。體即
是慧。以伏標忍。名爲伏忍。初二三地。得無漏
信。故名信忍。四五六地。趣無生忍。名之爲
順。七八九地。安住慧心無生理中。名無生
忍。灌頂菩薩。及如來地。觀第一義寂滅眞如。
名寂滅忍。然此五忍諸教不同。若依本業瓔
珞經。略開六性。一習種性。二性種性。三道種
性。四聖種性。五等覺性。六妙覺性。解云。彼
經意者。如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金剛
心。及如來地。廣開即有四十二賢聖。所謂十
解。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依善戒經。
瑜伽四十七。菩薩地。開爲十三住。一者種性。
二者解行。十地爲十。佛地爲一。即名十三。如
此等文。不可具述。然此所説三伏忍位。略有
三釋。一本記云。十信爲習種性。十解爲性種
性。十行爲道種性。十迴向已上。即屬見道。
經説信等爲其性故。又下經云。十信十止十
堅心。故知十信。爲習種性。一云。此經十信爲
習。十解十行爲性。十迴向爲道種性。如何得
知十信爲習。解云。如梁攝論。論曰。於幾時中
修行。十地正行得圓滿。論曰有五人。於三僧
祇劫。修行圓滿。或七阿僧祇。或三十三阿
僧祇。言五人者。一願樂行人。滿初僧祇。次
有三人。謂清淨意樂行人。有相行人。無相
行人。於前六地及第七地。滿第二阿僧祇。
從此已後。第五無功用行人。滿第三僧祇。
彼釋論云。願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
解。十行。十迴向。如須陀洹前有四方便。廣説
如彼。解云。十信初心。入僧祇數。理應攝在習
種性位。由斯義故。十解十行。性種性攝。十迴
向心。道種性攝。如理應知。一云。此經三品伏
忍。如瓔珞經三種伏忍。雖有三説。後説爲正。
所以者何。若如初説。如何經説伏忍聖胎三
十人也。應説聖胎人有四十。又違本業經
説。賢聖四十二種。應説賢聖有五十二。若如
次説。二失同前。又彼所引。願樂位中。四種人
者。眞諦自案。非論正文。由斯大唐世親論
本。及大業本。皆無此文。故三釋中。後説爲
正。順諸聖教。不違道理
經名爲諸佛菩薩脩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
三總結。五忍是可行法。心以慧爲性。如經
可知
經善男子脩行伏忍 釋曰。自下第二廣
釋五忍。即分爲五。就伏忍中。三賢不同。復分
爲三。此即第一釋習種性。於中有五。一明方
便。二菩薩入位。三顯化力。四釋超過 五彰
勝因。此即第一明方便也。言初發相信者。未
入十住十信人也。謂初發心。而未見理。名爲
想信。長耳三藏云。習種性前。有三想發心。謂
假想發。輕想發。信想發。假想發者。藉三種
力 一善友力。謂善知識。二行力。謂受律儀。
三法力。謂通別兩力。通謂如來藏。別謂信
等五根。縁此三力。於佛菩提。假起菩提想。求
以自安安他。如聲聞假觀非青青想而能治
惑。此中乖爾。名假想發。此後想想不已。義
當難識。譬如輕毛無所倚著。名輕想發。此
後心路轉明。信珠顯現。名信想發。即入十信
位。故名初發想信也。恒河沙衆生者。顯發心
者多入。位者小。是故經云。譬之魚子。菴羅樹
華 結果甚小。修習伏忍者。即修十信。爲伏
忍方便。故瓔珞經説。一賢名門。謂初發心。未
上住前。有十恒名字菩薩。常修十心。謂信進
念定。及至願心。又曰十信以前。想心中行者。
是退分善根。若一劫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
十住
經於三寶中迴向心 釋曰。第二正辨入
位。於三寶田。生十種心。就十心中。前五自
利。後五利他。前五心者。信等五根。後五心
者。一施。二戒。三護三寶。四求勝果。名爲願
心。五迴求菩提。名迴向心。問瓔珞經。及華嚴
等。所説十住。與此經異。有何意耶。後十住
者。一發心住。二持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貴
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
眞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解云。舊來相
傳。十住二種。一者別相十住。如瓔珞經發
心住等。二者通相十住。謂信心等。以爲十住
體。諸位皆行十信心故。是故本業經中。初地
菩薩。百法明門。所謂十信各有十心。即百法
也。今此經中依通相説。故不相違
經是爲菩薩化衆生 釋曰。第三顯其化
力。謂十住菩薩。作銅輪王。王二天下。南西二
方。故言小分化生也
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 釋曰。第四釋超
二乘地
經一切諸佛爲聖胎也 釋曰。第五彰成
勝因。謂諸菩薩長養行者。十心。令成聖胎

經復次善男子有十心或有本云。次第起于慧地。
性種性有十心。且依前
釋曰。自下第二明性種性。文別有四。一明入
位。二顯位體。三辨攝化。四釋離過。此明入
位。於三忍中居第二位。故言復次。三中第二。
名中伏忍。與前聞慧。隣接而生。即是思數。不
依定水。故名乾慧。即思慧也。今干者。此
字謬也。故瓔珞經。説有六性。亦名六慧。言六
性者。如前所引。習種性。性種性。道種性。聖
種性。等覺性。妙覺性。言六慧者。聞慧。思慧。
修慧。照寂名性慧。寂照慧。故知干慧。即思
慧也。習已成性。名性種性。有十心者。總標其
數。問善戒經等。習後性前。何故此經。習前性
後。答瑜伽等説。立第八識。分別現行種子
差別。種子爲性。現行爲習。故彼經説。先性
後習。今此仁王本業經等。不説第八。唯現非
種。初起名習。習以成性。故彼此説。互不相

經所謂四意止無我也 釋曰。第二顯位
體性。文別有三。初明四意止。即四念處。次明
三意止。即三善根。後明三意止。謂三世因
果忍。言四意止者。用慧爲體。而言意止者。意
謂心王。由慧力故。令心止住四種境中。故名
意止。身受心法者。辨所觀境也。言不淨苦無
常無我也。正明四觀除四顛倒。所謂觀身不
淨。能除淨倒。觀受是苦。能除樂倒。觀心無
常。能除常倒。觀法無我。能除我倒
經三意止。三善根。慈施慧也 釋曰。第二三
善根斷嗔貪痴。此明三種善根。令心止住三
種境。故名三意止。慈是無嗔。施無貪。慧是
無痴。如其次第。除嗔貪痴。薩婆多宗。義如上
説。今依大乘。自有兩釋。一云同薩婆多。無痴
善根。以慧爲體。一云離慧以外。別有無痴。如
成唯識等。今此經文。同薩婆多。用慧爲體
經三意止。未來果忍也 釋曰。第三縁三
世因果忍。謂縁過去。唯因非果。若縁現在。亦
因亦果。望前後故。縁未來世。唯果非因。在
後時故。此亦是慧。忍受前境。故名爲忍
經是菩薩亦能化一切衆生。釋曰。第三攝
化應知
經已能過所不能壞 釋曰。第四離過。謂
過我人等者。遠離我見。然彼我見。有衆多名。
謂我人知者見者衆生。如瑜伽有八種。名依
大般若。有十三名。言外道倒想者。六十二見

經復次善男子。修行上伏忍。進入平等道。
名爲道種性地或有本云。復有十道
十種性地。旦依前本
釋曰。第三
釋道種性地。文別有四。一標位總名。二出位
體性。三攝化分齊。四辨勝用。此即初也。
入初地。離能所取平等聖道。此與聖道爲因
性故。名道種性
經所謂觀色解脱忍 釋曰。第二別出體
性。文別有三。初明五忍。次顯三忍。後辨二
忍。合成十忍。總釋意云。有情流轉。五蘊爲
體。流三界處。尋其根本。不離二諦。故成十
忍。忍謂忍解。然即是慧。前文五忍。從果
立名。由觀五蘊。得五分法身故。後之五忍。從
境立名。尋即可知。此即第一明觀五蘊。得前
五忍。謂觀色蘊。便得戒忍。表無表戒。皆色
蘊故。准此經文。表無表戒。皆是色也。觀識蘊
得知見忍。以了別識與知見慧。義相順故。觀
想蘊得定忍。以彼假想。能入定故。如四無色
由想故得。觀受蘊得慧忍。以依受故。立於四
禪。由依禪故。能發者慧。是故觀受。而得慧
忍。解脱忍者。是解脱身。解脱有二種。一者有
爲解脱。即是勝解。二者無爲解脱。此明由斷
行蘊所攝煩惱。偏得行蘊所攝勝解。名解脱
忍。於境自在。名解脱故。是故婆沙。及佛地
論。皆説勝解爲解脱身。故言觀行蘊得解脱
忍。若廣分別。義如別章
經觀三界因無相忍 釋曰。第二釋
三忍。謂觀三界苦得空忍。於苦果上立空義
故。於三界因。得無願忍。以煩惱業爲諦因
故。通觀因果。得無相忍。證因果空。證無相
故。又解。觀欲界因果得無願。極可厭故。觀
色因果以得空。離麁法故。依欲色得無相。諸
十相法多分盡故。如是等釋。不可具述
經觀二諦虚實得無生忍 釋曰。第三明
二諦忍。謂觀俗得無常忍。觀眞得無生忍。此
約有爲無爲。以釋二諦
經是菩薩四天下 釋曰。第三攝化分
齊。謂道種性。作金輪王。化四天下。又解。是
菩薩十堅心者。結上十忍
經生一切衆生善根 釋曰。第四辨其勝用。
義顯可知
經又信忍菩薩所謂善達明行者 釋曰。第
二明信忍。文別有四。一標名配位。二明除障。
三明攝化分齊。四明發行種子。此即第一
標名配位。言信忍者。標名。以無漏信。信三寶
苦。故名信忍。言善達明中行者。配位如
下經説。善謂善覺。初地菩薩。現證二空。故名
善覺。達即離達。所謂二地。離犯戒垢。達眞俗
境。故名離達。明即明慧。謂第三地。以三慧
光。明諸法故。名明慧。此上三地。五蘊假人。
名爲行者
經斷三界色煩惱縛 釋曰。第二明除障也。
然此除障。諸教不同。就實正理。如成唯識第
十卷説。謂一切障。二障所攝。煩惱障中。見
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
已伏。修所斷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一切頓
斷。彼障現起。地前漸伏。初地已上能頓盡。
令永不行。如阿羅漢。由故意力。前七地中。雖
暫現起。而不爲失。八地已上。畢竟不行。所知
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
現起。地前已伏。修所斷種。於十地中。漸次斷
滅。金剛喩定現在前時。方永斷盡。彼障現起。
地前漸伏。乃至十地。方永斷盡。八地已上。六
識倶者。不復現行。無漏觀心。及果相續。能違
彼故。第七倶者。猶可現行。法空智果起位方
伏。前五轉識。設未轉依。無漏伏故。障不現
起。雖於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斷滅煩惱障
種。而彼麁重。熏漸斷滅。由斯故説。二障麁
重。一一皆有三住斷義。雖諸住中皆斷麁重。
而三位顯。是故偏説。然此經文。且依此品。地
前伏忍。而伏非斷。信忍三地。説斷三界色
煩惱縛。順忍三地。能斷三界心等煩惱。無生
忍地。亦釋三界心色等習。至寂滅忍。佛菩
薩斷三界心習。即此下文受持品説。初地斷
貪。二地斷嗔。三地斷癡。四地斷見。五地斷
疑。六地斷三界集因集果。七地斷三界習因
業果。八地觀心心寂滅。九地滅心心相。十地
證一切法解脱。住金剛臺者。爲顯諸地勝劣
差別。就障麁重。説貪嗔等。非就實義。所以
者何。就實正理。如前所説。煩惱障中。見所
斷種。見位永斷。修所*斷種。要至金剛一刹那
中。方能頓斷。若所知障。地地別斷。故知煩
惱障中。位位斷者。就麁重説。然此所説色心
煩惱。自有兩釋。一云從境得名。若縁色者。名
色煩惱。若縁心者。名心煩惱。或可從喩得名。
色心相望。色麁心細。是故麁惑。名色煩惱。其
細惑者。名心煩惱。色心習者。就習氣中。若麁
習氣。但言色心煩惱。若微細者。名色心習。問
習氣以何爲體。解云。舊相傳説。二障種子
若麁易*斷。名爲正使。細而難*斷。名爲習氣。
慈恩三藏。依瑜伽等説。*習氣無堪任性。亦
名麁重。謂由二障種子力故。所引有漏五蘊
上有無堪任性。與所依蘊。非一非異。無別體
性。故言非異。斷不斷別。故言非一。然此麁
重。無體性故。不能別得擇滅法無爲。而
*斷位者。且加煩惱障中。見所斷種。唯有一
品。所引習氣。有無量品。若依二乘。從七方
便。漸斷習氣。乃至羅漢。入無餘依隨所依捨。
若迴心者。至菩薩見道無間道時。斷見所斷
種。所引習氣。解脱道時。方能斷盡修所斷種。
乃至菩薩金剛心時。方能斷盡所引習氣。至
妙覺位。解脱道中。方能斷盡。若廣分別。如成
唯識記。問若爾如何此經等云。於諸地中。斷
貪嗔等。又菩薩地。説二障種。有三位斷。如何
會釋。解云。如上所引。成唯識論第十卷説。
由此道理。本業瓔珞上卷所説。三賢菩薩。伏
三界煩惱麁業道。麁相續果。亦不起麁。是見
道。喜忍伏三道業道。離忍伏人中業道。明
忍伏六天業道。焔忍伏諸見業道。勝忍伏疑
見業道。光忍伏心因業道。無生忍伏果業道。
不動忍伏色因業道。光忍伏心因業道。寂滅
忍伏心色二習業道。無垢忍伏習果道。習前
已斷。而果不敗亡。是故佛子三賢。名爲伏斷。
喜忍已上。亦伏*亦斷一切煩惱。覺忍現時。法
界中一切無明。頓斷無餘。亦顯諸位勝劣異
故。擬宜而説。非實正理。設有餘教異此説。
亦應准此。若廣分別。具如別章
經能化無量功徳 釋曰。第三攝化分齊。
謂初地百佛國。二地千佛國。三地萬佛國。所
現化身。三地差別。准上應知。又現神通。無量
功徳差別。謂初地神通。動百佛國。二地千
佛國。三地萬佛國土也
經常以十五心爲首 釋曰。第四明發行種
子。文別有三。初總標。以十五心爲首。次列十
五心。後總結。此即總標。十五心爲發行本

經四攝法三解脱門 釋曰。第二列十五
心。謂四攝等四門功徳。便成十五心功徳也。
言弘願。如瓔珞經説。願一切衆生。度苦斷
集。證滅修道。名四弘願。具説如彼
經是菩薩從善地或有本云。
從善覺地至
根本種子 釋
曰。第三總結。應知
經又順忍菩薩現法 釋曰。第三順忍。
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明除障。後顯攝化
分齊。此即初也。順無生忍觀。名爲順忍。言
見勝現法者配位。見謂炎慧。即第四地。得道
品見。故名爲見。勝即難勝。是第五地。難有
義。一勸難化衆生。心無垢難。二所化
不從。心無垢難。能退二難。於難得勝。名難勝
地。言現法者。即是第六現前地十二縁觀。恒
現在前。名現前地
經能*斷煩惱縛 釋曰。第二明其除障。
謂此位中。斷縁心煩惱繋縛。名心煩惱縛。或
望前位色煩惱麁顯。此位中心煩惱細。故喩
於心。所言等者。等心所也
經故現一身化衆生 釋曰。第三攝化分
齊。謂現一實身。於十方佛國中。現無量通化
衆生。或可於十方國。各現一化身化衆生。
故言一身。問何故信忍現百身等。此順忍中。
但言一身。解云。信忍明其化身。故説多身。此
説實身。故説一也。問菩薩身。一時到十方不。
答有兩説。一云能到。不思議故。一云不到。實
身不可在多處故。雖有兩釋。且依後
經又無生忍*觀慧。釋曰。第四明無生忍。
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明除障。後明*攝
化分齊。言無生忍者。諸説不同。有説名遍
計所執。名爲無生。無自體故。或説遍計所執。
及圓成實。皆名無生。如解深密瑜伽論。或
説三性皆名無生。謂本性無生。自然無生。惑
苦無生。如成唯識等言。所謂遠不動慧者。
配位。七地名遠行。至功用心最後邊故。八地
名不動相用煩惱不能動故。九地名觀慧。四
無礙解。化有情故
經亦斷三界心色等習煩惱 釋曰。第二明
除障也。謂於前位。已斷色心煩惱。今此位中
所斷微細。名心色等習
經現不可説*神通 釋曰。第三攝化分
齊。如經可知
經復次寂滅忍 釋曰。第五辨寂滅忍。文別
有四。一標名配位。二辨其除障。三約諦辨
異。四無縁下。所化分齊。前中有三。初標名。
次讃用。後配位。此即標名。若依本記。寂是
定。滅是慧。依定發慧。滅諸漏故。名寂滅忍。
一云。離諸法相。究竟眞如。名爲寂滅。縁彼境
智。名寂滅忍
經佛與菩薩入金剛三昧 釋曰。第二讃
用。言金剛者。自有二義。一能斷智。名爲金
剛。能斷一切諸煩惱故。今此經。依此而説。
二所斷惑。名爲金剛。性強難斷。似金剛故。
故新翻般若。名爲能斷金剛。惑可金剛。亦
屬能斷。由此義故。佛與菩薩。同用此忍
經下忍行中行般若 釋曰。第三配
位。薩婆若。此云一切智
經共觀第一義諦 釋曰。第二辨其除障。文
別有三。初明觀境。次辨除障。後顯二道差別
之相。此即初也。謂佛菩薩。同觀眞如第一義
諦。問此位同觀。有勝劣不。若有勝劣。本業經
中。何名等覺。若無勝劣。如何瑜伽。八復次釋
勝劣差別。答云。諸説不同。一云。縁眞即無
勝劣。若縁俗境。勝劣不同。故經與論。互不相
違。一云。據實勝劣不同。故涅槃云。十地菩
薩。聞見佛性。於如來地。眼見佛性。具説如。
彼又瑜伽論十四五曰。所見月光喩二位。故
知二位定有勝劣。而言等者。等斷一障。故説
爲等。慈恩三藏。意從後釋
經斷三界心習 釋曰。第二正辨除障。於前
位中。已斷色心二種麁習。今此位中。亦斷色
心二種細習。爲顯所斷最微細故。但名心

經無明盡相爲薩婆若 釋曰。第三正辨
二道差別相。然釋此文。諸説不同。一云。無
明盡相爲金剛盡相者。顯無間道相。據實一
切煩惱皆盡。就根本説。是故但言無明盡相。
即用此相。爲金剛盡相。解脱道中。已過無明
盡相。故言無相爲薩婆若。若依本記。無明盡
相爲金剛者。顯無間道相。謂於此位。有
相盡。就根本説。故言無明盡相爲金剛盡相。
無相爲薩婆若者。顯解脱道。言盡相等者。無
間道時。惑相雖盡。猶有境智異相。故不言無
相。於此位中。盡無明相。亦無境智異相。
盡相無相爲薩婆若。雖有兩釋。且依後釋」
經超度世諦等法性 釋曰。第三約諦辨
異。三賢多住世諦。十地多住眞諦。度三賢故。
超世諦。度十地故。超第一義諦。超世諦故非
有。超第一義諦故非無。故爲第十一地。薩云
若覺。自有兩説。一云。薩婆若名一切智。薩云
名一切種智。若依本記。皆翻一切智。言
湛然清淨。常住不變。同眞際。等法性者。重釋
薩云若。常住之相。諸説不同。一云。即准此
文。如來常住無生無滅。一云。爲相續常。故説
常住。具如三身章
經無縁大悲來化三界 釋曰。第四攝化
分齊。文別有二。初標宗略釋。後依宗廣釋。
此即初也。謂一切有情。能化所化。皆不離三
界。大悲是能化之具。衆生是所化之境。薩婆
若是能化之體。大悲有三。一衆生縁。二法縁。
三無縁。初通外道。次通二乘。後唯佛及菩薩。
若廣分別。如智度論二十三。及佛地論第五
等。今佛世尊。以大悲力。化一切衆生。乘一切
智。來化三界
經善男子亦不出三界 釋曰。自下第二
依宗廣釋。文別有三。初申正理。次三界外下。
破異師説。後大王我言下。引古證今。此
初也。若依本記。此有四義。一煩惱用。由惑
發業。生三界報故。二生死果。謂所感果。體
屬三界。二十二根中。三無漏根雖非三界。依
三界身。故言不出。三智慧體。謂佛三身所有
智慧。名智慧體化三界處。故言不出四智慧
用。反顯界内有所化生。意明佛智化三界用。
雖名相中有此四義。皆是虚妄。若出三界繋
縛。即見第一義。如理不復見有能化所化也。
今解此文。有其三義。初煩惱及果。體屬三界。
在三界處。故言不出。次辨二十二根。謂三無
漏根。在三界處。眼等五根。及五受根。男女意
命。體屬三界。信等五根。有屬有在。後佛三
身。雖非三界。亦在三界。故言不出。或可三無
漏根。亦後三界九根中起。故説在界
經三界外非七佛之所説 釋曰。第二破
異師説。文有兩節。初牒彼外計。後指同外道。
謂外疑云。豈不二乘聖者出三界外。若言三
界外無衆生。佛二乘教。何所化耶。由斯計云。
三界外所化衆生。是故世尊破云。三界外有
一衆生界者。吠世史迦外道。大有經中説。非
七佛説。言大有者。彼説六句義。一實。二徳。
三業。四大有。五同異。六和合句義。彼説大
有。名大有經。問豈不三界外有變易生死。云
何此經説三界外無衆生耶。答眞諦三藏自有
兩釋。一恒解者。據實界外變易生。而此經
中。未明此義。亦無有過。依佛教中。如聲聞藏
四阿笈摩。但説佛身是無常法。未明佛性常
住身義。説佛無常。亦無過失。此亦如是。依佛
教故。二依理釋。隨分別心。計有三界。及三界
外有變易生。皆不稱理。由此斷所計。界外
生死。據實還是不出三界。故大品云。從三界
中出。至薩婆若。以不動故。唯此等經。無別
有情出三界外。即依此意。釋經可知。慈恩三
藏。作如是釋。變易生死。無別業果。即依三界
所有業果。由邊際定。轉勝轉妙。故名變易。三
界門中。隨本業果。即彼界攝。故此經云。出三
界外。無別有情。而諸聖教。互不相違。若廣
分別。義如別章
經大王我常語覺薩云若性 釋曰。第三
引古證今。若依本記。斷三界者。謂除六識。名
爲業諦。斷煩惱者。阿陀那即第七識。説煩
惱淨果報盡者。除阿頼耶。是第八識。説爲果
淨。如是三淨。名之爲佛。自性清淨。名薩云若
性。此意説云。一切衆生。三種淨者。即名爲
佛。由此應知。設得佛果。不出三界
經衆生本業。是諸佛菩薩本所修行 釋曰。
第三釋已總結。文別有二。初總結五忍。後辨
位長短。此即總結。如經可知
經五忍中十四忍具足 釋曰。第二對十四
忍。辨位長短。謂五忍對十四忍。展轉相攝。尋
即可知
經白佛言化衆生 釋曰。自下第二正答
利他。兼釋自利。於中有二。先問後答。此即
問也
經佛言從一地一切知見故 釋曰。此即
第二如來正答。於中有二。先略。後廣。此即
略答。文有三節。初明業所依地。謂從極喜。乃
至法雲。問此文何故但説十地。答地前三賢。
賢而非聖。妙覺一地。已超菩薩。故因位中。隨
勝而答。次簡別二行。一自所行處。謂十地
自所行境。二佛所行境處謂妙覺地所行境
界。前之十地。但了自行所行處。後金剛一
念。通行二處。故下經云。得理盡三昧。同佛
行處。如佛境界。乃至廣説。又如瓔珞經云。佛
子。菩薩爾時住大寂門。乃至過十地解。與佛
同坐。具如彼説。後言一切知見故者。釋成清
淨。謂十地行。本業清淨。皆由知見力所生故。
一云。從初地乃至後佛地。餘如前説
經本業者 釋曰。第二廣答本業。文別有三。
初牒。次釋。後是故下結。此即牒也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自下第二
廣釋十地。即分爲十。此即第一釋善覺地。文
分爲五。一居土寛狹。二配屬王位。三顯習法
門。四釋地別行。五辨地通業。住百佛國者。
居土寛狹。本記云。國土有三。一説法土。百億
日月。化小乘。二神通土。億億日月。化中乘。三
智慧土。無量世界。化菩薩。今言百佛國土者。
説法土也。言作閻浮四天王者。配屬王位。問
此經意。但取天王。非閻浮提。如何此云作閻
浮四天王耶。答此有兩釋。一云。於四天王中。
但作領閻浮提増長天王。由南勝故。不作餘
王。一云。通作四種天王。就勝方便故。但言
閻浮提王。然此十王。諸教不同。依十地經。初
地菩薩。作閻浮王。二地菩薩。作轉輪聖王。六
欲天中。除四天王。四靜慮中。除第三禪。餘八
處中。如其次第。作八王位。今依此經。六欲天
中。及四靜慮。如其次第。受十王位。除閻浮
王。及轉輪王。言百法門者。第三顯習法門。即
自利行。如上所説。於十信中。一一具行十信。
故言百法門也。言二諦平等心者。第四釋地
別行。謂於初地。創證眞如。如實了知眞俗一
味。非即非離。非即故化義得成。非離故證法
皆空。言化一切衆生。第五顯地通行。地地
皆用化生爲業。下有九地。多作五段。准此應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第二釋離
達地。文復有五。一千佛國土中。居土寛狹。
二作忉利天王者。配業王位。忉利天者。此
是梵言訛略也。具足應言帝戻那。此云
橙稜
此云
三十
題婆此云
寶思惟三藏云。當此三十三
天。三修千法門者。顯習法門。謂十信心。一一
増修一百心故。名千法門。後漸増修。准此
應知。廣如瓔珞經第二卷説。四十善道者。
釋地別行。修十善業。行戒地故。五化一切衆
生者。顯地通行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第三釋發
光地。文復有五。言炎天者。此云時分。餘文准

經若菩薩一切衆生 釋曰。第四釋炎慧
地。文復有五。兜率天者。此云喜足。道品即
是三十七道品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第五釋難
勝地。文有五句。言二諦者。即世俗諦。第一義
諦。言四諦者。即苦集滅道諦。言八諦者。諸説
不同。一云。有作無作二種四諦。合説爲八。若
依本記。苦苦。壞苦。行苦。分段。變易。善。不善。
正行。名爲八諦。顯揚第八。行苦諦。壞苦。苦
苦。流轉。流息。瑜伽云
還滅
雜染。清淨。正方便諦。
云正
加行
名爲八諦。解云。如次三苦。流轉生死。流
息涅槃十。三種雜染。斷彼所得清淨無爲
即彼能斷。方便聖道。名八諦也。若依瑜伽
第四十六。亦同顯揚。然彼二論。増數門中。
増一至十。廣説如彼。今依十地。十四諦中。後
八種諦。以釋此文。前之六諦即此經中。二
諦四諦。言八諦者。十地經云。覺法自相同相
故。善知相諦。覺法差別故。善知差別諦。覺分
別陰界入故。善知説成諦。覺身心苦惱故。善
知事諦。覺諸道生相續所。善知生諦。畢竟
滅一切熱惱故。善知盡無生智諦。起不二行
故。善知令入道智諦。正覺一切法相故。善知
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及善知集如來智
諦。以信解力故知。非得一切究竟智故。問經
説九諦。如何言八。答經意欲顯妙覺勝故。
開爲二諦。論意欲明同大乘故。合爲一數。前
之七諦。通大小故。故今此經依八諦説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 釋曰。第六釋現
前地。亦有五句。准上應知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釋曰。第七釋遠
行地。亦有五句。言方便智願智者。不捨衆生。
起法無我。名方便智。由方便力。能作七門攝
衆生事。願力取生。恒爲上首。名爲願智。即此
願智。當方便智第一門攝。非十度中方便及
願。言七門者。一願力取生。教化餘衆生故。
二説對治。爲滅煩惱染及隨煩惱。使寂滅故。
三爲滅諸障故。四於大法衆會集故。五見聞
親近。供養修行。生福徳故。六轉法輪故。七
所問善釋故。具如十地論第九卷説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第八釋等
觀地。亦有五句。言雙照方便神通智者。雙
照眞俗互不相違。爲方便。於入觀中。能發
神通。故名神通智
經若菩薩化一切衆生 釋曰。第九釋善慧
地。亦有五句。如文可知
經若菩薩如佛境界 釋曰。第十釋法雲
地。亦有五句。一居土寛狹。如文可知。二配屬
王位。言大靜天王者。色究竟天摩醯首羅天
王。言三界主者。*簡三界王故。言三界主。三
不可説不可説法門者。顯習法門。四
理盡下。釋地別行。覺行已滿。名曰理盡。與
佛如來。共斷細障。名同佛行。無明即是三界
本原。此地能盡。名爲盡原。若依本記。阿頼耶
識。以此爲本原。五教化一切衆生如佛境界
者。顯地通行
經是故*行淨 釋曰。第三總結。文別有
二。初結菩薩業。後結如來業。此即初也
經若十方無量衆生 釋曰。第二結如來

經爾時波羅蜜 釋曰。自下第二月光偈
讃。於中有三。初大衆供養。次月光正讃。後時
諸下。辨衆得益。此即初也。文有兩節。初香華
供養後合掌聽聞。依十地論。供養有三種。一
者利養供養。謂衣服臥具等。二者恭敬供
養。謂香華幡蓋等。三者行供養。謂修行信戒
行等。此當第二敬供養也
經今於佛前。以偈歎曰 釋曰。第二月光正
讃。於中有二。初發起頌文。後以偈正讃。此即
初也。所言偈者。自有二説。一云。偈者竭也。
攝義竭盡。故名爲偈。一云。依正梵音。名爲
伽他。此云頌而言偈者。是訛略也。然所説
偈。必具四句。梵音鉢陀。此翻爲迹。外譬
如諸象四跡成身。偈亦如是
經世尊導師金剛體。心行寂滅轉法輪 釋
曰。自下第二以偈正讃。此中總有二十九
偈半。大分爲三。初一偈半。略歎佛徳。次五忍
下。二十五偈。廣歎五忍徳。後如來下。有三
偈。歎佛化業。就歎佛徳。文別有三。初有半
偈。歎佛自體。即歎佛寶。次有半偈。歎佛説
法。即歎法寶。後有半偈。歎佛攝衆。即歎僧
寶。此即初也。然此頌文。諸説不同。若依本
記。頌初二句。明佛三業。具足五義。一世尊
者。威徳具足。二導師者。智慧具足。三金剛
體者。法身具足。四心行寂滅者。解脱具足。五
轉法輪者。化他具足。解云五中金剛體者。歎
法身徳。餘之三句。歎受用身。轉法輪者。讃其
化身。三身別相。具如別章。一云。初二句。讃
佛三密。初之一句。讃佛身密。具一切徳。衆
所尊重。名爲世尊。相好圓滿。引導衆生。名爲
導師。其身不壞。猶如金剛。故名金剛體。於後
句中。讃二種密。初之四字。讃其意密。内證眞
如。離能所相。故名心行寂滅。後之三字。讃
其語密。遠近同聞。無所壅隔。名轉法輪。若廣
分別。如三密經
經八辨洪音爲衆説。時衆得道百萬億 釋
曰。第二讃佛説法。文有兩節。初讃妙辨。後讃
徳益。言詞巧妙爲辨。遠近皆遍曰洪。言八
音者。如梵魔喩經云。佛説法聲。有其八種。一
最好聲。二易了聲。三濡軟聲。四調和聲。
慧聲。六不誣聲。七深妙聲。八不女聲。又瓔
珞經。有八種聲。謂内外因果。及四無礙聲。即
爲八也。又賢愚經。十住斷結經等。亦説八種。
與此不同。恐繁不述。言時衆得道百萬億者。
第二讃衆得益。如經可知
經時六天人皆出家道。成比丘衆菩薩行
釋曰。第三歎佛攝衆。謂説法時。六欲諸天。及
人民衆。成出家道。及菩薩行等。問如何六天
有出家衆益。依本記云。出家二種。一心出
家。二形出家。今六欲天。依於佛法。皆出生
死家。故不相違
經五忍功徳能盡原 釋曰。上來略歎佛
徳訖。自下第二二十五偈。廣歎五忍。於中有
二。初有一頌。總歎五忍。後佛衆下二十四頌。
別讃五忍。此即初也。文有三節。初之一句。讃
所了法。次有一句。辨能了人。後有二句。顯其
勝劣。此明除佛以外。障未除故不能窮盡。故
不名智但名爲忍。唯佛一人。能盡忍源。障已
盡故
經佛衆法海三寶藏。無量功徳攝在中 釋
曰。自下第二有二十四頌。別讃五忍。文別
有四。一有五偈。歎伏忍。二善覺下五偈。歎信
忍。三炎慧下有四偈。歎順忍。四遠達下有十
偈。合釋無生寂滅二忍。就伏忍中。文別有三。
初有一偈半。頌方便。次有一偈。顯正位。後
二偈半。顯勢力。前中有三初之二句。信所
依境。次有二句。明發信心。後有二句。配屬王
位。此即初也。釋三寶義。具如別章
經十善菩薩苦輪海 釋曰。第二明其發
心。依本記云。十信菩薩。由發大心。求出三
界。雖未即能永出三界。以能遠離三惡道苦。
是故總言長別三界
經中下品鐵輪王或有本云
寶者謬也
釋曰。第三配
屬王位。謂十善業道中下品者。得粟散王。若
上品者。得鐵輪王。小王衆多。猶如散粟。從喩
立號。名粟散王。依本業經。十善有三。上品鐵
輪。中品粟散。下品人王
經習種四天下 釋曰。第二一偈。頌其正位。
謂十住菩薩習種性。作銅輪王。王二天下。十
行菩薩性種性。銀輪王。王三天下。十迴向菩
薩道種性。金輪王。王四天下。言七寶者。輪寶。
主兵臣寶。主藏臣寶。象寶。馬寶。女寶。如意
珠寶。問如是七寶。四種輪王。皆具有不。答皆
悉具有。而勝劣異。故大婆沙三十卷云。諸轉
輪王。力亦不定。王四洲者。有那羅延力。那羅
延者。
此名人種。人與天女和合王而
生。根本是人種類。故名人種
王三洲者。有代根
伽力。王二洲者。有鉢羅塞建提力。是大力鬼神
是鬼趣攝也
王一洲者。有摩訶路健那力。此名露
是人中神
此四
輪寶。亦有差別。王四洲者。有金輪寶。其量正
等四倶盧舍。王三洲者。有銀輪寶。其量正等
三倶盧舍。王二洲者。有銅輪寶。其量正等二
廬舍。王一洲者。有鐵輪寶。其量正等一
倶盧舍。如四輪寶有此差別。應知餘寶亦有
勝劣。謂王四洲者。餘寶最勝。乃至一洲者。
餘寶最劣
經伏忍聖胎賢心 釋曰。第三顯其勢
力。文別有二。初之一偈。對佛辨力。後一偈
半。就菩薩辨。前中有二。初之二句。標三伏
忍。後有二句。正讃勢力。此即初也。若依本
記。初句總標三十忍。次句別配三位。言十
信者。即十信位。十止者。即十解位。十堅心
者。即十行位。今解不爾。十信即十解。亦名十
住。十行名十止。十迴向名十堅心。如上已

經三世諸佛伏忍生 釋曰。第二正讃勢
力。如文可
經一切菩薩信心難 釋曰。第二對菩薩
辨。於中有二。初標發心。後釋二利。此即初
也。言發心者。顯揚第二。有二發心。一世俗發
心。謂如有一隨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増上意。
發誓願言。長老憶念。或言聖者憶念。或
波柁耶。我如是名。從今日始發無上菩提
心。爲欲饒益諸有情故。從今已往。凡我所修
六波羅蜜。皆爲證得無上菩提。故我今與諸
菩薩摩訶薩。和合出家。願尊證知。我是菩薩。
第二第三亦復如是。二證法性發心。謂如有
一已過第一劫阿僧祇耶。已證菩薩初極喜
地。已入菩薩定無生位。已如實知無上菩提
方便。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解自他
悉平等故。得大乘意。已至不住流轉寂滅。菩
薩道故。得廣大意。由如是故。於大菩提願不
退轉。是證發心。莊嚴第七。發心有四。一信
行發心。謂信地。二淨依發心。謂前七地。三報
得發心。謂後三地。四無障發心。謂如來地。若
依瑜伽七十二。説十種發心。恐繁不述。今此
經文。二發心中。世俗發心。四種發心。當信
行發心。若依本業。在十信位。謂十信心。
心有十。修百法門。故言行本。或十住中。初發
心住
經若得信心初地道 釋曰。第二釋自利
行。文別有三。初之二句。明自利行。次有一
句。顯利他行。後一句。雙結二利。此即初也。
言信心者依莊嚴論。此當上品。故彼第七云。
行盡阿僧祇。長信令増長。衆善隨信集。亦具
如海滿。釋云。若諸菩薩行行。盡一阿僧祇劫。
爾時長養於信。方至上品。若准彼文。當十迴
向。今此經文。重讃十住第七不退也。問此種
性菩薩。爲如此經。必不退耶。或有退耶。設爾
何失。若言退者。此經所説如何會釋。若言不
退。本業經等。如何會釋。解云。此義兩釋不
同。一龍猛菩薩宗。種性菩薩。決定不退。故金
剛仙論第一卷中。作如此説。然此習種性人。
亦有二種。一者性決定。二者不定。不定者。
未能決定入於性地。乃至初地。容有進退。故
言不定。若遇善知識即不退。若不遇者。退入
外凡及二乘地。或性種性。猶退墮地獄。馬鳴
菩薩起信論中。亦同此説。又樂莊嚴經中説。
性地菩薩。決定不退。是故寶鬘論中。有人問
龍樹菩薩云。地持經中。道性地菩薩。退墮阿
毘地獄。此義云何。龍樹菩薩答言。地持經中。
雖云性地菩薩墮地獄。我不明作如是説。
何以故。不増不減經中。明性地菩薩。畢竟不
墮地獄。又樂莊嚴經中説。性地菩薩。若一
時殺閻浮提衆生。雖有此罪。猶不墮地獄。
若殺四天下。乃至大千世界衆生。亦不墮地
獄。何以故。此人曠劫修行。多供諸佛。功徳智
慧。善根純熟。雖造重罪。以福徳力故。罪即
消滅。不墮地獄。如熱鐵𨫼。以一渧水。投之於
上。即自消滅。以此驗知。性地菩薩。不墮地
獄。問若爾者。二經相違。云何會通。解云。地
持經中。道言入者。摧怖地前。令其生懼。速證
初地。非謂實入阿鼻地獄。如十地經中七勸。
勸八地菩薩言。汝莫樂住寂滅。然八地菩薩。
既位出功用。永絶識務。念念無生。運運自進。
豈有樂住寂滅。假勸方進也。欲速入九地十
地乃至佛地。是故加勸。非謂實樂住寂滅。此
實如是。實不墮地獄。言其墮者。欲令速
證初地。非謂實墮也。故知性種以上。一向不
退。二慈氏菩薩宗。種性菩薩。亦有退入惡趣。
墮入外凡。如前所引。本業經第一卷云。信想
心中行者。是分善根諸善男子。若一劫二
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是人爾時
從初一住。至第六住中。若修第六般若波羅
蜜。上觀現在前。後値諸佛菩薩知識所護故。
出到第七住。常住不退。自此七住以前。名爲
退分。佛子。若不退者。入第六般若。修行於空
無我主者。畢竟無生。必入定位。佛子。若不値
善知識者。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薩
心。如我初會衆中。有八萬人退。如淨目天子。
法才王。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中値惡因
縁故。退入凡夫不善惡中。不名習種性人。退
入外道。若一劫。若十劫。乃至千劫。作大邪見
及五逆。無惡不造。是爲退相。准此等文。亦有
退者。而樂莊嚴等。説不退者。如本業經。修第
六度。遇善知識。故知種性。有退不退。問十信
位。有不退不。此有兩釋。一云。亦有不退。故
本業經第一卷説。十信第六。名不退心。而與
十住。有差別者。十住第七住。位不退。十信第
六。唯信不退。一云。無不退義。是故此經第六
名施。本業第二自説戒心。由斯十住第六已
前。一向是退。第七住後方名不退。而言十信
第六不退者。譯家謬也
經教化衆生覺中行 釋曰。第二顯利他行。
如文可知
經是名菩薩初發心 釋曰。第三總結二利。
上來明信不退者。説伏忍位。又解。一切菩薩
已下一偈半。説信忍方便。以莊嚴論説僧祇
末上品信故。於理無違
經善覺菩薩四天王 釋曰。自下第二有五
偈。別釋信忍。文別有四。一有兩偈釋善覺地。
二有一偈明離達地。三有一偈。釋明慧地。四
有一偈。斷障分齊。此即第一也。文有七節。一
標名配位。二顯地別行。三化土寛狹。四辨
登一乘。五釋地別名。六顯徳具足。七入理不
動。此即第一標名配位。謂初覺生法二空。無
相見道。及三心等。故名善覺。配位如上
經雙照二諦平等道 釋曰。第二顯地別行。
依眞諦釋。雙觀二義。一入觀見眞。二出觀見
俗。出入合説。故云雙觀。慈恩三藏。一時雙
縁。故名雙觀。然此雙觀。略有四種。一方便
雙觀。謂十迴向中。四善根位。於一刹那。縁名
義等。假有實無。假有是俗。實無即眞。於中初
習。容有前後。若純*熟位。即得雙觀。二證位
雙觀。如即此經。三功用雙觀。謂難勝地。四任
運雙觀。八地以上。今於此中。證位雙觀」
經權化衆生遊百國 釋曰。第三化土寛狹」
經始登一乘無相道 釋曰。第四辨登一乘。
然釋此文。諸説不同。一云。就理説一乘。一
云。依行説一乘。具如別章
經入理般若名爲住。住生徳行名爲地 釋
曰。第五釋地別名。義謂極喜地。亦名爲住。
智住理故。即彼般若。亦名爲地。生諸徳故」
經初住一心足徳行 釋曰。第六顯徳具足。
謂初地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
經於第一義而不動 釋曰。第七入理不動。
謂入理時。非分別所動。故名不動。或不退
故。名而不動
經離達開士忉利王無無無生無二照 釋
曰。第二此一頌文。釋離達地。文有三節。初標
名配位。次化土寛狹。如經可知。後顯地別行。
言離達開士忉利王者。標名配位。離犯戒垢。
達照一味眞如。故名離達。即當三十三天王。
言現形六道千國土者。辨土寛狹。言無縁等。
者第三顯土別行。釋此經文。諸説不同。一
本記云。上句明境淨。下句明智淨。言無縁者。
依他假縁空無相。分別假相空。第三諦者。
眞實性空。解云。除遣三性。存三無性也。言無
無者。是無分別性。以體無故。言無生者。依他
性空。言無二照者。圓成實性空。然此照言。該
通上二。慈恩三藏云。上句境淨。下句智淨。准
同前釋。言無縁者。生無自性。性體即依他。無
自在天等爲縁生故。言無相者。相無自性。性
即所執相。以無自體。爲其性故。言第三諦
者。勝義無自性性。眞如爲體。而無所執。眞空
相故。釋能淨智。准前應知
經明慧空照變化生 釋曰。第三有一偈文。
釋明慧地。文有三節。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寛
狹。如經可知。後顯地別行。言忍心者。*即是
能觀之智。言無二者。謂離有無二相。即用無
二。爲第三諦。言出有者。出三界有。言入無
者。離分段有。入變化生。變化生者。*即是變
易生死也。如何得知第三地中。出有入無。
變化生即是變易生死。解云。如顯揚論。變易
生死。亦名變化。又第三地。即施戒修中。修定
地。由邊際定力。受變易生。故知第三地。受變
易生
經善覺無遺照 釋曰。第四有一偈。明斷
惑分齊。謂上善覺離達明慧三位菩薩。能斷
三界色煩惱縛。所以者何。執三界色爲實有
故。下有半頌。釋斷所由。以彼菩薩。還觀三界
身口色上法性。第一眞如。無遺照故。方能斷
或有本云。無
唯照者謬也
經炎慧妙空有了 釋曰。自下第
有四偈。釋順忍。於中有二。初有三偈。正明行
位。後有一偈。明斷惑分齊。前中有三。初有一
偈。明炎慧地。次有一偈。明勝慧地。後有一
偈。明法現地。此明炎慧地。即十地中。第四
炎慧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寛狹。
後顯地別行。炎慧妙光者。第一標地別名。道
品慧光。斷所知障。如炎燒薪。法喩雙擧。名爲
炎慧妙光。於十度中。行精進度。名大精進。配
王攝土。如經可知。顯別行中。言實智縁寂方
便道者。略開二智。謂一實根本智。唯縁寂
靜眞如。二後所得方便智。通縁眞俗。故今
且擧方便道。不辨所縁。下句重釋二智。達無
生者。釋上實智。照空有了者。釋後得智。通照
眞俗
經勝入無間 釋曰。第二偈。明勝慧
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寛狹。後顯
地別行。言勝慧者。即難勝地。眞俗二智。難合
能合。故名難勝。今此經意。了知眞俗。及第一
義。能了知故。名爲勝慧。自達明了。不由他
力。故名勝慧。配位分齊。如經可知。言空空
至入無間者。第三顯地別行。本記釋
云。就眞諦門空有二義。一者人空。二者法空。
故曰空空諦觀。或可有無皆空曰空空。
有無相。名無二相。俗諦門中。變化六道。無細
不入。故言入無間
經法現開士自在王 釋曰。第三有一偈。釋
第六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顯地別行。
後化土分齊。言法現者。是第六地。縁生空觀
法。現在前故。名爲法現。即六天中。他化自在
天王也。言無二無至大智光者。顯地別
行。眞即是俗。俗即是眞。故言無二。或可離有
無相。故言無二。無能所證。故言無照。内證生
法兩空。故言達理空。具足能證眞俗二諦。及
第一義。故言三諦現前大智光。化土寛狹。
如文可知
經炎勝*迷心惑 釋曰。自下第二有一
偈。明斷惑分齊。文別有二。初上半正明斷惑。
後下半釋斷所由。此即初也。炎謂炎慧。勝即
勝慧。法現即是法現。如是三人。起無漏定。皆
離有無二相。及無能取所取相。名無相定。此
上三智。能洗力三界迷心麁惑。理實通斷迷
色心惑。欲顯勝劣。且説迷心
經定慧寂然*無量報 釋曰。第二釋所
由。縁空爲境。故言空慧。行相寂靜。無能縁所
縁相。故名無縁觀。前云無相定者。顯所依定。
此句*即顯能依觀智。前迷心惑。縁心爲境。故
能斷智。還觀心空。無量報者。現所觀境。無量
三界心報
經遠達無生初禪王 釋曰。自下第四有十
偈。釋後二忍。於中有三。初兩偈半。別釋下品
無生忍。次等觀下五偈。合釋二忍。後圓智下
兩偈半。釋上品寂滅忍。前中有二。初廣釋行
相。後斷惑分齊。釋行相中。文別有三。初標
名配位。次化土寛狹。後顯地別相。此*即初
也。言遠達無生初禪王者。標名配位也。此七
地至功用位。最後邊際。純作眞如無生觀。
故名遠達地。如解密。謂此地中。無缺無
間。證入無相。不同六地暫時現前。又復隣近
第八淨地。具斯二義。名遠行地
經常萬億土教衆生 釋曰。第二化土寛狹。
若准前文。言百萬億。略擧大數。故言萬億
經未度報身空寂行 釋曰。第二顯地別
相。文有五節。一住報時分。謂此地中。受分
段生。唯一身在。故智度論云。七地菩薩。未
捨虫身肉身。或可二十一生中。末後一生。
故言一生。二進入勝位。謂所入地。雙觀二諦。
故言等觀。聖道恒行。故言法流。三始入行
相。此有兩釋。一云。始入第八。任運而起。故
曰無縁。功用不動。猶若金剛。一云。第七初證
無生。離分別相。名曰無縁。其智堅利。名金剛
忍。四不受分段。亦有兩釋。一云。八地已
永不受。二云。七地當永不受。五依境辨觀。初
句觀眞。後句縁俗。亦有兩釋。一云。第八觀第
三諦。離有無相。名無二照。却觀分段二十
一生。作空寂行。一云。第七作二諦觀。大同前

經三界愛習獨諦了 釋曰。第二斷惑分
齊。然釋此文。諸説不同。一本記云。三界愛習
一句。謂三界愛。皆須如理。不復別見。故言
順道定。遠達一句。別前未證見如如。故言獨
了。一一類。諸師依十地經。共作此釋。有愛佛
習。不違道定。故名順道定。如是愛習。遠達正
士。獨能解了。而此段文。不辨斷惑。今解不
爾。此文正明斷惑分齊。所以知然。如諸位中。
理應合釋斷惑分齊。故知此文正明斷惑。今
依二經。釋此文意。一十地經云。此遠行地。不
名有煩惱者。一切煩惱不行故。貪求如來智
慧未滿足故。不名無煩惱者。此經亦爾。愛佛
智慧。習未斷故。名順道定。遠達正士。獨諦
了者。諦謂諦實。前之六地。但斷煩惱。未斷習
氣。故今第七。名獨諦了。二依解深*密經。與
前少異。謂從初地乃至十地。由故意力。起煩
惱故。無染汚相。於自身中。不生苦故。無有過
失。於有情界。能斷苦因。有無量功徳。以此三
義故。此經言順道定。而言三界愛習者。彼云
麁重。此云愛習。其義一也
經等觀菩薩二禪王 釋曰。第二五偈。合釋
二忍。文別有二。初有四偈。別釋三品。後有一
偈。斷惑分齊。前中有三。初一偈平。釋等觀
地。次一偈文。釋慧光地。後一偈半。釋灌頂
位。就等觀中。文別有四。一標名配位。二顯
其勝用。三化土寛狹。四顯地別行。此即第一
標名配位
經變生法身無量光 釋曰。第二顯其勝用。
謂於此地。受變易生。名爲法身。證法性如所
生身故。名爲法身。惑諸功徳所依止故。稱
爲法身。放無量光。照諸國土
經入百恒土化衆生 釋曰。第三化土寛狹
經圓照三世恒劫事 釋曰。第四有三句。顯
地別行。有其三義。初句照俗。次句重釋。後句
照眞。此即初也。依本記云。道前爲過去。道
中爲現在。道後爲未來
經返照樂虚無盡源 釋曰。第二句。重釋圓
照三世。依本記云。言返照者。返照過去地前
之事。言樂虚者。縁現在樂。虚而不實樂。言無
盡源者。照知未來道後。不可盡其源
經於第三諦常寂然 釋曰。第三明其照眞。
謂第八地。觀智寂然。照智眞如。第三諦也
經慧光開士一念了。釋曰。第二一偈。釋
慧光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寛狹。
如文可知。後顯地別行。謂此地中。得四辨故。
雖在眞如無爲空行。而恒沙佛。三藏聖教。一
念能了
經灌頂菩薩四禪王 釋曰。第三一偈半。釋
灌頂位。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寛
狹。後顯地別行。此即初也。言灌頂者。華嚴經
第二十七云。譬如輪王太子。成就王相。取四
大海水。灌子頂上。即名爲灌頂大王。菩薩亦
如是。受職時。諸佛以智水。灌是菩薩頂。名灌
頂法王。是名菩薩入大智慧職地
經於億恒土化群生 釋曰。第二化土寛狹。
如文可知
經始入金剛常湛然 釋曰。第三顯地別
行。文有四節。一明勝用。謂金剛一念。斷障已
了。或可照境已了。二辨度生。謂三十生中。一
生未盡。三顯品數。位在下忍。四辨入位。謂解
脱道。即成妙覺
經等一切盡 釋曰。第二一偈。斷惑分
齊。於上等觀慧光灌頂三品。除前縁心。無明
習盡。謂無間道現在前時。無明習相故煩惱
等。一切皆盡
經圓智無相無極悲 釋曰。第三有兩偈
半。明妙覺位。文別有二。初正讃三徳。後第一
義下。重讃其徳。前中有四。一標名配位。謂圓
滿智。縁無相故。名爲無相。或可智用離能所
縁故。名爲無相。二盡生分位。謂三十生盡。
於一切境。齊等而覺。名等大覺。此上二句。讃
智徳也。三證大無爲。謂有餘無餘二種圓寂。
不可破壞。如金剛藏。此之一句。讃斷徳也。四
具大慈悲。謂盡生死。具無極悲。此顯恩徳。窮
未來際。故言無極
經第一義諦妙智存 釋曰。第二有一偈
半。重讃其徳。文有三節。初之二句。就境讃
智。次有二句。就位讃徳。後有二句。約時讃
徳。此即初也。謂内證眞諦。非分別所動。故
言常安隱。窮生死俗源。盡涅槃眞性。成妙覺
智。故妙智存
經三賢十聖居淨土 釋曰。第二就位讃
徳。謂始從三賢。至灌頂位。有漏未盡。言住果
報。唯佛一人。生死報盡。無有漏法。故居淨土」
經 一切衆生居淨土 釋曰。第三約時讃
徳。謂一切衆生。雖無有始。而有盡時。名
暫住報。唯佛一人。有始無終。名居淨土
經如來三業禮三寶 釋曰。自下第三讃
佛三業。文別有五。一初二句。總讃三業。二有
一偈。別讃三業。三有半偈。讃説無畏。四有半
偈。讃能動地。五有半偈。讃佛快説。就總讃
中。初之一句。總讃三業。後有一句。顯已歸
禮。言三業徳無極者。如前所説。身業堅固。意
業寂靜。口業能説。皆無窮盡。故言無極。由
斯我今敬禮三寶
經法王無上無縁照 釋曰。自下第二有
一偈。別讃三業。於中有三。初有二句。別讃
身業。譬如大樹覆蓋人衆。如來身力覆蓋亦
然。次有一句。別讃口業。稱理説法。非無義
利。後有一句。別讃意業。其心寂靜。無縁大
悲普照有情
經人中師子散金華 釋曰。第三讃説無
畏。文有兩即。初之一句。讃説無畏。後有一
句。歡喜供養
經百億萬土受妙報 釋曰。第四有半偈。
讃能動地。文有兩節。初讃佛動地。後衆受妙

經天尊快説難佛 釋曰。第五有半偈。
歎佛快説。文有兩節。初句讃佛快説。諸王
後句。申已讃説之意
經時諸大衆無量功徳藏 釋曰。自下第
三。辨衆得益。若依本記。有七種益。即分爲
七。此即第一得開慧益
經得大法利 釋曰。第二得思慧益。以已思
慧。勝於聞慧。名大法利
經即於座中無生忍 釋曰。第三得修慧
益。言三趣者。是三惡趣。問如何惡趣能得
修慧益。薩婆多宗。不許惡趣能得修慧。今
大乘宗。亦得修慧。故大雲經。諸畜生等。得定

經八部天上受道 釋曰。第四現在安樂
住。言八部阿修羅者。四天王住下。有四阿修
羅王。一羅睺阿修羅。二毘摩質多羅。三波
利。四毘樓闍。須彌山下。又有四大阿修羅。一
&T072933;。二富樓魔。三波羅訶。四兜牟樓
經三生得入正位 釋曰。第五正位
經證聖人性 釋曰。第六淨眼位。證聖人性。
四字是二乘所得
經得一切無量報 釋曰。第七未來樂住。既
聞聖教。得生報後報無量果也。又云。就得益
中。文別有二。初明總益。謂衆聞法。後即於
下。顯其別益。謂諸天鬼神。乃至人畜地獄。
得初地無生法忍。餘文大同前説。雖有兩説。
且依前説。地獄能得初地無生。不應理故
經佛告諸行得道大師子吼 釋曰。自下
第三如來述成領解。文別有二。初讃王能説。
後善男子下。讃所説法。前中有二。初讃王能
説。後世尊述讃。二能説中。文有二節。初標所
告衆。後對衆正讃。此即初也。謂聽衆中。天衆
最勝。或得聖果。是實非化。故名得道果。實天
衆言。善男子等者。第二對衆正讃。叙今勝古。
成師子吼。謂於過去龍光佛邊。爲第四炎慧
開士。我爲第八等觀開士。我今成佛。汝來第
九地。作師子吼
經如是如是乃至知斯事 釋曰。第二如來
述成。文有兩節。初讃教稱理。後顯所詮理。此
即初也。王所説教。稱所詮理。教理相應。是
故重言如是如是。言不思議等者。非三賢境。
名不思議。龍樹釋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世
親等云。心言路絶。其義一也。非十地境。名不
可度量。此即校量難勝功徳。是故唯佛與佛。
乃知斯事
經善男子不可思議 釋曰。第二讃所説
法。文別有三。初正讃所説。次善男子。是十四
法門下。讃用勸修。後時諸衆中下。大衆供養。
就正讃中。文別有三。初釋不可思議。次善男
子下。釋不可度量。後我今下。釋唯佛乃知。就
不思議中。文復有三。初標宗略説。次外人徴
詰。後世尊廣釋。前中有四。一總標其數。謂十
四般若。二別叙屬當。謂地前三忍。地地三品。
成三十忍。三二藏分別。謂一切行藏者。前十
三忍。一切佛藏者。上寂滅忍。由此二種攝諸
功徳。名之爲藏。四結不思議。如是二藏。名不
可思議
經何以故 釋曰。第二外人徴詰。依何義故。
行藏佛藏。皆不思議
經一切諸佛是中化 釋曰。自下第三。依
宗廣釋。文別有二。初唯就佛藏。明不思議。次
一切衆生下。合釋二藏。明不思議。此即初也。
然此文。自有兩説。一云。是中生。是中滅。是
中化者。法身無像。爲物故形。以王宮現生。雙
林託滅。隨感應故。所以化也。無生無滅無化
者。其用彌寂。故體無生滅化也。無自他者。彼
己兩亡第一無二者。境智倶絶。非化非不化
者。談其大寂非化。據其大用非不化。非無無
相者。有無相對。若有有可有無。若有無可有
有。今明有無倶無。故言非無無相。無來去者。
明去來相絶。故中論云。已來亦無來。未來亦
無來。離已來未來。來相不可得。已去亦無去。
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相不可得。今釋
此文。於中有二。初就化身。即相無相。明不思
議。後逐難重釋。前中復二。初立三相。後遣三
相。此即初也。是中生者。明智徳。是中滅者。
辨斷徳。是中化者。顯恩徳。此約化身。作如是
釋。或可通依受用法身。釋上生等。如理應

經而無生無滅無化 釋曰。第二遣生等三
相。約相無自性。故説無生等三相
經無自他無去來 釋曰。第二逐難重釋。
雖云無化。其相難知。故重釋之。於中有二。先
法後喩。法有五義。展轉相釋。一無自他者。釋
上無化。既無自他。如何有化。二第一無二者。
釋無自他。第一義中。無自他二故。三非化非
不化者。釋上無二。謂化是能化。不化是所化。
能所倶非。故第一義。無有二也。四非無者。遣
無。前已遣有。便撥爲無。同惡取空。故言非
無。五無相無來去者。雙遣有無。所言相者。是
有無相。來者有相。去者無相。今此般若。雙遣
有無。故言無相。無來去也
經如虚空故 釋曰。第二擧法同喩
經一切衆生行空故 釋曰。自下第二合
釋二藏。明不思議。文別有二。先釋。後結。釋
中有二。初人法相對。辨不思議。後境智相對。
辨不思議。前中有二。初明人空。後明法空。此
即初也。文有兩節。初以三義。辨我相空。後煩
惱下。就我衆名。以辨人空。此即三義以辨空
相。言三義者。一無生無滅。二無縛無解。三
非因非果。非不因果。言無生無滅者。諸説不
同。一云。無生無滅。即是總句。謂一切衆生。
皆有生死。名爲生滅。雙遣死生。故言無生無
滅。一云。無生者遣常見。彼計我生而不滅故。
無滅者遣斷見。彼計我滅而不續故。言無縛
無解者。自下別釋。既無衆生。説誰名爲有縛
有解。故智論五十一縛脱品云。五衆無縛無
脱。若畢竟空。無有作者。誰縛解。凡夫人法。
虚誑不可得故非縛。聖人法。畢竟空不可得
故非解。乃至云菩薩住是道中。諸煩惱不牽
墮凡夫中。故言不縛。不以諸無漏法破煩惱。
故言不解。具説如彼。眞諦解云。人空眞如。非
煩惱所縛。亦非智慧所了。空無所得故。言非
因非果者。雙遣。衞世師外道。計我爲作者。説
名爲因。僧佉外道。計我爲受者。名爲果。故言
非因非果。言非不因果者。依俗理。非無因果。
言煩惱下。就我衆名。以辨人空。於中有二。初
煩惱者。出能執法。所謂我見煩惱。我人等惱
亂行者。故名煩惱。後我人等者。辨所執我。
有衆多名。於中有二。初辨我五名。一我。二
人。三知者。四見者。五受者。後我所等者。辨
我所空。謂前五種我。皆有我所。謂第一我所。
乃至第五受者所。總標五種。故言我所空。所
遣法體。通攝三受。所謂苦受名苦苦。樂受名
壞苦。捨受名行苦。是故三受。通名苦受。即此
三受。皆有爲行。同是我所遣法。故言一切苦
受行苦故也
經一切法集寂然空故 釋曰。第二明法
空也。有其五句。一一切法集者。標名辨假。謂
一切法集故名假。二幻化五陰者。擧喩出體。
如幻五陰非人故。名爲法假。三無合無散者。
顯法別相。諸説不同。一云。五陰成身。名爲
合。後離散時。名爲散。雙遣二相。故言無合無
散。由無分別智。不住於生死。故名無合。常起
大悲。故不入於涅槃。故言不散。五法同法性
者。攝妄歸眞門。一切諸法。皆用如爲性
經法境界空如虚空故 釋曰。第二境智
相對。辨不思議。於中有二。初辨境空。後釋智
空。前中有二。先法。後喩。法中有二。初法境
界空者。明總空相。謂一切境。無不空者。後空
無相不轉等者。釋其別空。文有三節。初明法
空。次無三寶者。通於人法二空。後無聖人六
道者。明人空也。初言空者。空三昧境。言無相
者。無相三昧境。無十相故。言不轉者。是無願
三昧境。以苦集染。不可轉爲無漏淨故。如上
三境。皆非顛倒。非如幻化。是虚妄故。次言無
三寶者。雙顯人法二空。後言無聖人者。明能
化空。言六道者。辨所化空。言如虚空故者。第
二擧喩。喩法空相
經般若無知照相故行道 釋曰。第二智
空。於中有三。初法。次喩。後合。法中有二。初
遣知等六相。比度名智。推求言見。歴境稱行。
籌慮名縁。招果名因。領納名受。如是六相。悉
皆是空。後釋遣所由。故言不得一切照相。故
行道相
經斯行道相如虚空故 釋曰。第二擧法同

經法相如是無心得 釋曰。第三總合。法
相如是者。合上六種空相。言何可有心得。無
心得者。有心是分別。無心是無分別心。如何
有心得。無心得。或可何可有心得者。遮有心
得。其境皆空。如何有心得無境也。無心得者。
許無心得。謂以境空故。無分別心。能得空

經是以般若行而行 釋曰。第二結上四
義。文有四節。一人中行不可得。以生空故。二
法中行不可得。以法空故。三境中行不可得。
所縁空故。四解中行不可得。能縁空故
經是故般若不可思議 釋曰。第三雙結二
藏不可思議。文別有二。初依智總結。後就人
別結。此即初也
經而一切諸菩薩或有本云
諸佛菩薩至
亦不可思議 釋
曰。第二約人明不思議。文別有二。初明菩薩
無境而行。亦不思議。後明諸佛如幻境中。
行化衆生。亦不思議。或先結後文佛菩薩藏。
後結前文佛藏不思議
經善男子如海一滴 釋曰。自下第二挍
量歎勝。釋上不可度量。謂王所説般若功徳。
如大海水。灌頂菩薩。説其功徳。如海一滴。故
知般若功徳。不可思議。問灌頂菩薩。其位勝
王。如何説徳不及月光。解云。就位而論。王即
不及菩薩。今佛加護。王勝菩薩
經我今略述一切衆生 釋曰。自下第三。釋
上唯佛能知。文有三節。初明今佛説法般若
分義功徳。次亦爲下。明諸佛同説。後三賢下。
明十三開士共説功徳。言分義者。説王功徳
不可盡故。名爲分義。或可三賢十聖。顯所讃
也。謂即述可月光王。歎三賢十聖無量功徳
經善男子亦復如是 釋曰。第二歎用勸
修。於中有三。初正歎勸修。次何以故者。大王
反徴。後一切佛下。廣釋。前中二。初正歎勸修。
後若一切下。顯無異路。此即初也。謂善男子。
如是十四法門。一切衆生。三乘諸佛。乃至未
來諸佛之所修習
經若一切諸佛無有是處 釋曰。第二顯
無異路。如文可知
經何以故 釋曰。第二大王反徴
經一切佛無異路故 釋曰。第三廣釋。文
別有三。初標正路。次是故下。示其正路。後是
人超過下。擧果歎勝。此即初也。唯有此門。更
無異路
經是故一切圓覺忍者 釋曰。第二示其
正路。謂無異路故。應依上十四忍門。應當修

經此人超過現身得報 釋曰。第三擧果
歎勝。有二利益。一超諸苦難。二現身得報。謂
得聖果等
經時諸衆中十四正行 釋曰。自下第三
大衆供養。文別有三。初菩薩香華供養大衆。
説十四正行。次十八梵天下。諸天供養。受持
讀誦。後無量鬼神下。明鬼神修行般若。文顯
可知
經佛告大王衆生相可化 釋曰。自下第
二。答第三問。無倒化生。文別有三。初牒前
問。次佛正答。後時諸無量下。時衆得益。此即
初也。謂佛牒前第三問。假實門中。何相衆生
可化
經若以眞行化衆生 釋曰。第二如來正
答。文別有二。初略答。後廣釋。此即初也。謂
以如幻之身者。是能化菩薩。見幻化者。是所
化如幻。此如幻者。自有兩釋。一云。能化所
化。皆是依他。而非實故。説之如幻。如阿毘達
磨經。八喩顯依化。一云。無故如幻。因縁所
生法。皆是空故。説之如幻。如諸般若下。答文
中。皆准此釋
經衆生後異木石 釋曰。自下第二廣中
有二。初明所化如幻。後大王若菩薩下。明能
化如幻。就所化中。文別有二。先釋。後一切幻
化下。總結如幻。就正釋中。釋七種假。即分
爲七。言七假者。一法假。二受假。三名假。四
相續假。五相待假。六縁成假。七因生假。此即
第一明法假。文別有二。初正明法假。後大王
凡夫下。凡聖取境。勝劣差別。前中有二。初明
本識能生色心。後後衆生根本下。色心成陰
界等。前中有三。一明受生識。二生得善下。明
善惡種子識。三初一念下。約時明成衆生色
心。此即初也。言衆生識者。總標諸識。自有兩
釋。一眞諦三藏。總立九識。一阿摩羅識。眞如
本覺爲性。在纒名如來藏。出纒名法身。阿摩
羅識。此云無垢識。如九識章。餘之八識。大同
諸師。二慈恩三藏。但立八識。無第九識。而言
阿摩羅者。第八識中淨分第八。然諸教立識
不定。有處但説六識。不説七八。如諸般若。或
説八識。如金光明等。而諸般若。所説六識。自
有三品。謂上中下。上品細者。名爲頼邪。
末那。下名六識。如是三品。從意根生。故名意
識。言初一念識。異木石者。隨生何處。受生刹
那。初一念識。名正受生識。唯是異熟。自性分
別。異於木石。無強分別
經若生得善識本 釋曰。第二明善惡種子
識。就種子識。若具分別。具三熏習。一名言熏
習。二有支熏習。三我見熏習。初一通三性。以
爲因縁。能生果法。次有支熏習。唯善惡性生。
善惡趣後。我見唯是染汚。此後二種。於所生
果。作増上縁。然第八識。自有三相。一者因
相。是種子識。二者果相。謂受生識。三者自
相。合説二種。以爲自相。據實種子具有三
性。就勝説故。不説無記。如是善惡。皆有二
種。一者生得。二者方便。初受生時。但得生
得。而非方便。或可此中且説生得。不説方
便。若依本記。生得善惡者。由有如來藏故。有
避苦求樂之心。此心從本性而有。不由外縁。
故言生得。背理成妄。妄故興惡。惡亦生得。不
由化也
經初一念衆生色心 釋曰。第三約時辨
成衆生色心。謂由種子。從初一念。至於金剛。
於中生不可説異熟識爲本。成衆生色心。問
成衆生具三聚。謂色心及不相應。如何不説
不相應法。解云。依色心上。假立諸不相應。是
假非實。就實説故但説心。又解。大乘諸教不
同。如梁朝攝大乘云。諸有爲法。不出色心。
嚴經。百法論。
引經説不相應
問諸衆生有本際不。若言有者。
如何經説衆生本際不可知。若言無者。此經
所説。復如何通勘不増不
減經等
解云。即依此義。總約
諸宗。所説不同。有其四句。一有始無終。謂彌
沙塞部中。立有時頭衆生。隨縁而有。如眞諦
部執記中説。而彼宗中。雖無成文。義説無般
涅槃性。及佛果不滅者。得成初句。二無始有
終。謂如薩婆多宗。及經部。及大乘中定性二
乘。三有始有終。如彌沙塞部宗中。二乘聖者。
入無餘位。四無始無終者。無涅槃性。不定種
性。及菩薩種性。如瑜伽等。餘師所説。不可具
陳。若依本記。有二義。一依理論。不可説煩惱
在前在後。二依教化門。且約受生等。説之爲

經衆生根本身名積聚 釋曰。第二色心
成陰界等。文別有二。初明成陰。後大王下。成
十二處等。此即初也。文別有二。初別釋五陰。
後釋蓋名義。謂衆生根本色。名色蓋。亦名色
陰。如後當釋。心名識蓋等。此即開心。以爲四
陰。謂受想等。所言蓋者。釋陰名義。舊翻爲
蓋。陰覆爲義。慈恩三藏。翻之爲蘊。蘊是積
聚義。於一一蘊。多法集成。故名爲蘊。言身
名積聚者。釋身名義。謂五蘊法。皆名爲身
是蘊義
經大王生無量色 釋曰。自下第二明色
心成十二處等。文別有三。初總明一色生無
量色。次眼所得下。別明所生諸色。後如是一
色下。總結能生色心。此即初也。謂一色法。能
生五塵等色。若具應言此一心法。生一心法。
或無量心。今總略故。但説生識
經眼所得爲色身得爲觸 釋曰。第二釋
所生多色。文別有二。初明生五境。後明生五
根。境中有二。初明所造五境。後釋能造四大。
此釋五境。若具應言法處所攝色。或可此經
不明法處所攝色。是故不説
經堅持名地輕動名風 釋曰。第二能造
四大。如文可知
經生五識處名根 釋曰。第二明生五根。謂
四大所造眼等五根。能生五識。故名五根」
經如是一色一心色心 釋曰。第三總結。
一色生十種色。謂五根五境。略而不説法處
色也。一心於十二處。能生意根。於十八界。
能生六識及與意界。而釋中不説者。爲存略

經大王凡夫無量假色法 釋曰。自下第
二凡聖取境。勝劣差別。文別有二。初明凡境。
得假非實。後明聖境。得實非假。此即初也」
經聖人六識一切實法 釋曰。第二聖境
得實非假。然此文義意難了。諸説不同。若依
本記。凡夫六識。總相取法。故言得假。聖人分
明取四微等。故言得實。又解。凡夫俗。虚妄六
識。故得世諦假名之法。今解色等五境。皆有
二相。一者自相。即是實有。二者共相。即是
假有。異生五識。同時意識。皆得自相。是現量
故。後念意識。但得共相。是比量故。聖人取
境。亦復如是。今此經意。約麁細門。凡夫所
得。麁乃現量故。但得假境。聖人現量。以極
細故。但言得實。此即假説
經衆生者世諦之名也 釋曰。自下第二明
受假。四門分別。即分爲四。一二諦分別門。二
有無門。三六趣門。四四姓門。此即第一二
諦門也。如上所説。能成五蘊。名爲法假。所
成之人。名爲受假。如是受假。二諦門中。是假
法。世諦之名也
經若有若無幻化故有 釋曰。第二有無分
別門。謂於俗諦門中。有假者故。名之爲有。非
實性故。亦説爲無。如是受假。世諦假。誑幻故
有。而非實有
經乃至六道幻化衆生見幻化 釋曰。第三
六趣門。謂受假三界四生。乃至六道。所成受
假。皆幻化衆生。見幻化。非實衆生
經幻化見幻化名爲幻諦 釋曰。第四四
姓分別門。然釋此文。自有兩釋。一云。幻化見
幻化者。總標能化所化。皆是幻化。婆羅門乃
至名爲幻諦者。雙顯能化所化。皆具四姓。神
我有情。具足色心。皆名幻諦。一云。言幻化
者。標能化人。見幻化等。乃至名爲幻諦。皆是
所化
經幻諦法無義名 釋曰。第三釋名假。文
別有二。初明佛前無名。後大王下。明如來立
名。前中有三。初明世諦無名義名。次明幻法
無名無體。後明三界六道皆無名字。此即初
也。謂幻諦法者。即世諦也。言無佛出世前等
者。佛未出時。無能説名字。亦無所説義名

經幻法幻化無體相 釋曰。第二明幻法
無名無體。謂幻法有幻化用。如是體用。皆無
名字。亦無體相。如空化等
經無三界六道名字 釋曰。第三釋三界
六道。皆無名字。如文可知
經大王是故六道名字 釋曰。第三如來
立名。文別有三。初世尊立名。次結名非一。後
指事重釋。此即初也。謂佛未出。無諸名字。是
故世尊。爲諸衆生。説諸名字
經是名無量名字 釋曰。第二結名非一。如
文可知
經如空法色法 釋曰。第三指事重釋。謂
無量名字者。如説成衆生身。有其七名。一者
空法。是空界色。二明四大。即分爲四。三明心
法。謂六識心。及心所有法。四色法。謂五根五
境。法處所攝色。如是名字。其類非一
經相續假法非一非異 釋曰。自下第四明
相續假法。文別有三。一標宗。二反釋。三順
結。此即初也。如本記云。一是常見。前後是
一。無滅義故。異是斷見。前後各異。無續義
故。故説其相非一非異
經一亦不續。異亦不續 釋曰。第二反釋一
異之失。一亦不續。無續義故。異亦不續。條然
別體。無續義故
經非一非異。故名續諦 釋曰。第三順結可

經相待假。名一切名相待。亦名不定相待
釋曰。第五釋相待假。文別有二。初標二種。一
者相避相待。或名決定相待。如一切法。展轉
相待。二相奪相待。亦名不定相待。如一尺物。
或長或短。所望別故。言長奪短。言短奪長。故
本記云。一切相待。即是相避相待。一法待一
切故。不定相待。即相奪相待。如丈尺等。有
云。正相待者。如説有無等。或色對眼。聲對耳
等。不定相待者。傍相待。如五境展轉相待

經如五色等法。有無一切等法 釋曰。第二
指事辨正相待也
經一切法皆縁成假成衆生 釋曰。第六釋
縁成假。謂五陰爲縁成假衆生。或可五陰爲
縁。成假衆生。故名縁成假問若爾。受假有何
別耶。解云。縁成攝受假。受假不能攝縁成

經倶時因果三世善惡 釋曰。第七因生
假。謂同時因果。如説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現
行等。即是倶時因果。種子自類相生等。即是
前後因果門
經一切幻化。是幻諦衆生 釋曰。就所化中。
文別有二。先釋。後結。上來已釋所化如幻訖。
此即第二結成所化如幻也
經大王爲若此 釋曰。此即第二結成能
化皆幻化
經時有無量不可説徳行 釋曰。第三明
時衆得益。文別有三。初明得伏忍。謂即三賢。
次得空無生忍者。得二種忍。所謂空及無生
忍。一一皆通在於十地。後乃至等者得地門。
謂聞教力。能得初地乃至十地所有徳行應

仁王經疏中卷


仁王經疏卷中
 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二諦品第四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釋
品名者。諦有二種。一者世諦。謂有爲法。從縁
而生。假而非實。故名世諦。二者眞諦。實相眞
如。本生清淨。實而非假。故名眞諦。或言世
俗。及勝義諦。世謂隱&T057006;。俗謂麁顯。謂色心
等。麁顯現法。隱&T057006;勝義。世即是俗。故名世
俗。是持業釋。勝謂勝智。義即境義。謂眞如
理。是勝智之境義。故名勝義。是依主釋。皆名
諦者。如瑜伽説。諦有二義。一如所説相。不捨
離義。二由觀此故。到究竟處。故名爲諦。如是
總名二諦品者。此帶數釋。於此品中。辨二諦
義。故名二諦品
經爾時有世諦不 釋曰。第二依文正釋。
就内護中。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自利行。次
教化品。明利他行。後二諦品。明二護所依。上
來已釋前二行訖。即此第三二護所依。若依
本記。於一品内。大分爲三。一問答分別。二
諦不二。二白佛言下。問答分別説法不二。三
白佛言下。問答法門不二。今解即分爲五。初
三同前。第四大王七佛下。讃經功徳。第五大
王此經下。讃名勸持。就初門中。先問後答。問
中有三。初兩徴。次雙難。後總結。此即初也。
謂王兩徴。謂第一義諦中爲有世諦耶。爲無
世諦耶不者
無也
將欲設難。故作兩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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