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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纂要刊定記 (No. 1702_ 子璿録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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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舍利弗也。復有一婆羅門産子名離多。即
目連也。是二童子共爲親友。於刪闍耶外道
所出家。二人同心立其誓願。若復更得勝是
師者。爲我等説甘露勝道必相契悟。爾時世
尊有一弟子名曰馬勝。威儀庠序入城乞食
進止有方。舍利弗見已。隨到所止白言。仁者。
汝是正師爲是弟子。馬勝言。別有大師我是
弟子。又復問言。汝之大師説何法耶。答言。諸
法從縁生。諸法從縁滅。如是滅與生。我師如
是説。時舍利弗聞是語已。即於是處遠塵離
垢得法眼淨。歸到所止爲目連説亦復如是。
二人共相領諸弟子。倶詣佛所求索出家。佛
呼善來鬚髮自落袈裟著體。執持應器成比
丘相。於聲聞衆中。智慧神通各得第一。是二
百眷屬。悉得出家即受具戒。乃至得成阿羅
漢果。耶舍等者未檢。此常隨等者。以此諸人
先並事外艱苦累劫一無所證纔遇見佛便得
上果。感佛恩深故常隨也。然具四衆及龍天
等。今但顯一隱餘流通分中自倶者下。前則
標指約主望衆故言與。此則都結主衆通論。
首末相望事不異也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二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三
 長水沙門子璿録 
二發起下二。初叙意。戒能下。以戒是防非止
惡義。定是寂靜不動義。慧是明照揀擇義。但
能防非心即不動心。若不動慧乃分明。世出
世法無不鑒照。其猶海中欲現萬像必要水
清。欲求清水無過水靜。欲得水靜勿令起波。
止波如戒水靜如定水清如慧。所現萬像如
一切法。喩中則水若不起波則水靜。水靜則
水清。水清則現萬像。法中則心不起非則心
寂。心寂則照知萬法。法上但唯一心。喩上但
唯一水。法喩相對義則昭然。故經云。尸羅不
清淨。三昧不現前。此則戒資定也。圓覺云。一
切諸菩薩。無閡清淨慧。皆依禪定生。此則定
發慧也。疏戒中七節如疏。一化主倶上九號
者。以佛有十號世尊當第十故。云具上九號。
十號者。一如來二應供三正遍知四明行足
五善逝世間解六無上士七調御丈夫八天人
師九佛十世尊。二化時當日初分者。謂一日
夜十二時總成四分。一初分即寅卯辰。諸天
食時。二中分即已午未。人法食時。三晡分即
申酉戌。神鬼食時四夜分即。亥子丑畜生食
時今言辰時。即初分之後際也。唐周二譯皆
言日初分。斯則時勝也。此時則乞求不難。以
太早太遲皆難得故。若非時乞食欲施即無
不施又愧。便成惱他。乞之不得亡餐又饑。是
惱自也。三化儀下。謂佛有三衣。一安陀會。即
五條名下品衣。亦名行道作務儭身等衣。二
欝多羅僧。即七條名中品衣。亦名入衆説法
衣。三僧伽梨。即九條乃至二十五條名上品
衣。亦名福田衣。製像水田見生福故。入王城
聚落即著此衣。今以入城乞食故著也。天王
缽者。梵語缽多羅。此云應量器。是過去維衞
佛缽。入涅槃後龍王將在宮中供養。釋迦成
道龍王送至海水上。四天王欲取化。爲四缽。
各得一缽以奉如來。如來受已重疊四缽在於
左手。以右手按合成一缽。此是紺琉璃石缽。
持用乞食也。佛出行化須。著衣持缽者。爲離
苦樂二邊故。諸在家者。好尚錦綺華潔衣服
寶器増長放逸。太著樂邊。出家外道苦行尼
乾裸形手捧飯食致招訶醜。太著苦邊。佛處
中行故著衣持缽也。四化處者。園是所住處。
國是所化處之往也。今行化故出祇園入舍
衞也。處廣等者。準西域記。國周六十餘里。内
城周二十里故云處廣。智度論云。居家九億
故曰人多。五化事者此釋經中乞食兩字。頭
陀下。或曰佛爲教主何須乞食。故疏釋也。頭
陀此云抖擻。抖擻煩惱故。然頭陀有十二種
事。謂常乞食阿蘭若乃至樹下坐露地塚間
坐等。今則一也。若行此事獲大功徳。佛現斯
軌令人効之。頭陀既獲功徳。放逸足明尤過。
世尊尚自乞食。餘人豈合懈怠。慚恥愧悚自
然行之。同事攝者。則四攝法之一也。又佛自
乞食。準纓絡經説有十意。一止苦故。謂盲得
見。二得樂故。謂一瞻一禮生無量福。三除慢
故。謂衆生見之不生我慢。四滿缽願故。富欲
施多缽則爲空。貧欲施少缽則爲滿。五鬼神
供養故。六障閡者見佛故。老病貧賤悉皆得
見佛也。七示天王所獻缽故。八作軌模故。九
絶誹謗故。十令弟子不畜八不淨物故。有此
十意故自乞食。纓絡女下通難。前引經難。今
所下釋通。淨名下但證上乞食不食之義。六
化等者。此釋經中於其城中次第乞已也。内
證平等者如理見故。心離貪慢等者。不貪富
好不慢貧拙。平等修乞故。云慈無偏利也。表
威徳等者。謂佛制小乘律。不許入惡象家。恐
彼損害。不許入婬女沽酒家。恐生染心。佛入
者表威徳勝也。息凡夫等者。謂恐憎此愛彼
故。破一乘分別者。謂迦葉捨富從貧乞。意令
生福。須菩提捨貧從富乞。不欲惱他云云。二
人所見互有是非。如來異此是非一貫也。然
上五中。初大智二大悲三顯徳四息凡五破小
七化終。然已等者。和會字之句義也。今讀則
從文釋則從義。若廣下。權加數字顯文義兼
暢也。飯即喫也。論語云飯疏食。佛苦下通伏
難。應先難云。前引纓絡女經言不食。今經何
以言食。故此釋也。有説。食欲至口有威徳天
在側。隱形接至他方施作佛事。斯則示現而
食。非眞食也。由是彼此皆不相違。寶雲下顯
齋儀也。此四事中。前二云擬後二不云者。以
梵行貧病來則與之不來自食後二不然故不
云耳。十二頭陀經。除梵行者以自乞故故不
分之。疏定者。於中三節如疏云云。疏併資縁
者。此釋經中收衣缽也。飯食兩字如前所解。
訖了畢也。須併資縁者。以修定時具於五縁。
謂閑居靜處息諸縁務等。佛雖至聖諸習都
無實於衣缽不生勞慮。若不併除後人倣効
無由得定。以佛是教主。凡有所作人皆効學。
故云示現爲後軌也。疏淨身業等者。此釋經
中洗足已三字。阿含下牒難也。又如佛三十
二相中有皮膚塵不染相。今何用洗耶。示現
下釋通也。此有三意。一順世故。夫人外歸必
恐塵染。故須洗足。佛順亦爾也。二表法故。洗
去煩惱垢染。顯得清淨法身也。三爲後軌者。
如資縁説。疏正入定者。此釋經中敷座而坐
也。沈掉等者。沈謂昏沈。能引睡眠障定増故。
掉謂掉擧。任運攀縁能引散亂亦障定心。又
於四儀中。以臥則昏沈。行則掉擧。住則疲倦。
唯坐爲勝。故不沈掉。然昏沈掉擧。蓋是凡夫。
若據如來的無此事。今垂軌則蓋爲後人。或
曰經中但言敷座。焉知入定耶。故次釋云魏
譯等。則知入定也。如常敷座等者。謂如來毎
會説般若。皆自敷座具。爲般若出生諸佛即
是佛母。表敬般若。故自敷座已説。八會。此當
第九。儀軌不易故曰如常。趺謂足背。加謂以
一足壓一足。結即兩足不散表吉祥。故智論
云。見畫加趺坐魔王尚驚懼。何況入道人端
身不傾動。又爲正觀五種因縁。是故結加趺
坐。一由身攝歛速發輕安。最爲勝故。二由此
宴坐能經時久不令身速疲極故。三由此宴
坐是不共法。外道他論皆無有故。四由此宴
坐形相端嚴。令他見已極敬信故。五由此宴
坐佛佛弟子共所開許。一切賢聖所稱讃故。
正觀五種因縁。是故應當結加趺坐。端身住
者。不低不昂不左右傾側也。正念者。如理而
念名爲正念。念即念慧。謂離沈掉有無等。不
動謂不動於正念也。唐譯下亦證同上義。正
願者即正念也。若別説者願是希欲。謂希欲
住對面念。念是所願也。然在定前異。此則非
正願也。住對面念者。面即是喩念即是法。住
對兩字通於法喩。今法喩之中各闕一事。謂法
闕所照理。喩闕能照鏡。鏡對面住面則自彰。
念對理住理則自現。法喩闕者文影略故。或
可不爾。但理觀分明。如面目覩現量。即水喩
亦得。無著下顯入定意。先牒難併縁入定。意
在於何。於此下釋通。於此者論云於法也。能
覺者定通。能説者説通也。意云定通方得説
通。以散心説法不能如實。從定發言必有當
也。故下文云。云何爲人演説不取於相如如
不動。諸經之中毎欲説法皆先入定。意皆如
此云云。斯亦示現爲後軌也。若準如來言念
何失。是故論云顯示等也。疏然大。下二通前
表法釋二。初約大雲廣辨三。初標。大聖即佛
體。周法界曰大智鑒無昧曰聖。現迹者所現
之化迹也所。表者諸佛所爲必不率爾皆以
事相表内身心。如説。如來。藏經擧身放光光
中現華華。萎見佛遂阿難問佛。佛爲説之。如
華嚴中説佛菩薩説天説雲須彌山大海等。
皆有。所表。斯皆事相爲能表法爲所表。以不
徒然故云必也。疏表本覺下。二釋二。初表通
序。本覺佛對化佛説。五蘊都對舍衞國。化身
佛在舍衞國。表本覺佛在五蘊城。城中既人
物相兼。蘊内亦色心具足。覺魔等對戰勝也。
梵音魔羅此云殺者。能殺行人慧命故也。然
有四種。一天魔即欲界主。二煩惱魔。三陰魔。
四死魔。今言覺空者如心經云。照見五蘊皆
空無無明。乃至亦無老死盡也。照五蘊空即
破陰魔。無無明盡破煩惱魔。乃至無老死即
破死魔。餘出世法尚空。況天魔耶。照心識具
徳者。對給孤獨也。上迷本覺之父曰孤。下隱
妙用之子曰獨。今照性本具塵沙功徳無所
乏少。即給孤獨也。求法等對比丘乞士義也。
外則乞食養命内則求法資神。覺心下二表
別序。覺心等者對入舍衞大城也。應云覺心
既發寧棄塵勞。如來出世寧棄群品。將欲遍
觀遂入識藏。將欲教化遂入王城。離城邑而
教化誰人。離心識而觀察何事。心心數法等
者。對於其城中次第乞已也。乞食不揀貧之
與富。觀察豈擇心所心王。即妄下。二句對乞
得食也。外化人而得食。内觀法而生喜。法喜
下二句。對還至本處飯食也。食能資身法能
益心也。思惟假縁對著衣持缽。忘縁符眞對
收衣缽也。乞食既須衣缽。思惟要假因縁。入
定既併資縁。契理須忘念慮。觀照下二句對
洗足也。若欲安坐必須洗去足塵。若欲還源
必須拂除心念。返本下二句對敷座而坐也。
法空即敷座。心寂即而坐。敷座方堪人坐。法
空心始得寂。心寂下二句。對正宗法也。謂安
坐始能説經。心寂方彰妙慧也。疏欲談下三
結也。資聖下。二引資聖略明。即道液法師疏
也。今摘而用之文不全取。於中二。一正明。身
有二者通論生佛也。僞者色身眞即法身。五
蘊等者。謂衣以外覆食以内資。生則雖因父
母。存即須假衣食。法身等者。謂非生因之所
生。但了因之所了。由是色身以食爲命。法身
以慧爲命。保僞謂執妄合塵。遺眞謂迷理背
覺。此皆倒也。養眞謂悟理合覺。棄僞謂達妄
背塵也。群生下牒前倒者也。我乃下。示現入
城乞。食以表法也。意令求般若照成法身故。
云引眞也。故託下。都結表法之意。謂示現乞
食。意在説法耳。疏涅槃下二引證。但證法爲
食義也。正宗中疏二。初標章門。以一卷經文
二論解釋。大雲青龍皆二論並行。今即不爾。
何者以無著配十八住處天親斷二十七疑。
旨趣既殊科段亦異。或一疑中有四住五住。
或一住中有二疑三疑。乍合乍離連前帶後。
以是之故文渉交加。理則不必深玄。學者以
之難解。今既別釋庶不相干。傳講之流少力
多獲耳。初中三。初正示七句。七義句者。論述
歸敬偈已。即云成立七種義句已。此般若波
羅蜜即得成立。義句揀文句也。既以一義爲
一句。此經共有七義句也。七義句名疏中自
有。於中前六顯示菩薩所作究竟。第七顯示
成立此法門故。然此七句之文。教理行果悉
圓滿矣。於中一二三四是行也。五理也六果
也七教也。齊此懸判一科。唯依無著之名記
之。疏一種性不斷者。此非凡夫二乘及權教
菩薩。意明佛種性不斷也。謂護下指經。便是
釋意謂。以小付大囑大化小。展轉如是寧有
斷絶。如人父母付囑子孫云云。此是空生之
本意。故以此事讃佛。引起問端也。疏二發起
行相者。既欲種性不斷。故須發起修行之相
也。謂申下指經。其實佇聽亦在此攝。疏三行
所住處者。既有能發必有所發也。十八住名
義下文廣釋。從佛下指經。是無下釋名義。此
即相之無相。非一向之無相。略見行玄爲順
本宗故標無相也。疏四對治中。邪行即不正
行也。但不順佛道皆名邪行。共者不一義。見
者分別情。正行者即離見之正行。非純正之
正行也。二種對治者。以正行治邪行。是一對
治。以無分別智治分別見。是二對治。然邪即
全治。共中即但治於見不治正行。如披砂揀
金而去砂不去金。今經中但有能治無所治
也。且如第一住處中。不度衆生爲邪行。度衆
生爲對治。於度衆生時見有衆生是所度。見
我是能度是分別。見度而無度爲對治。此理
實同時義分前後。初住既爾餘可例知。故論
云。行諸住處時有二種對治。疏五不失中謂
由下明意也。離増減者。謂執有爲増執無爲
減。前墮此二則失中道。今皆離之故得不失
也。如經中即非佛法。是勝義諦遮増益邊。是
名佛法是世俗諦遮損減邊。其餘即非是名
皆例此也。論最後結云。菩薩離此二邊故。於
彼對治不復更失。故名不失。疏六地位中謂
由下釋。以二邊邪僻置之不論。中道乃是大
菩提路。故於此中分立地位。如往帝都有三
路異。兩邊皆非中道即正正路之中方可論
於遠近遲速等也。法中亦爾。故經云。一切賢
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信行下分位也。於
十八住中。前十六住是信行地。此當三賢。依
信起行故名信行。亦名信解。依信起解故。第
十七住是淨心地。此當初地。離分別障親證
眞如故。第十八住從第二地已去。乃至佛位。
通名如來地也。又以諸家明地位或廣或略
廣則五十二位。略則泯之全無。今則均於廣
略。去其太甚説三地五位矣。疏七立名中。謂
由下釋。謂約三種法上立金剛名。一約般若
體用名金剛。此如金剛堅利。二約地位闊狹
名金剛。此如金剛杵形。以信行一僧祇淨心
只一刹那佛地二僧祇。如金剛杵初後闊中
間狹故三約文字名金剛。此如畫像也。以詮
信行地七紙餘經佛地三紙餘文淨心地五行
經。如彼畫像亦初後闊中間狹故。又此三者。
法喩之上皆展轉而成。喩中且根本。是堅利
金剛。因造以成其杵。因畫以成其像。法中根
本是體用般若。因修以成其位地。因詮以成
其文字也。又此法喩各三事中。一事即實餘
二皆虚。喩中堅。利金剛是實。杵形畫像皆虚。
法中體用般若是實。位地文字皆虚。以此三
事首末相似故。立金剛之名。然前一是佛本
意。餘二是菩薩及古徳意也。由前六等者。於
中前五堅利。第六闊狹。闊狹之中含能所詮
也。疏後四下。二總指後四。應先問云。第三句
内説盡經文。未知後四如何配攝。故此云也。
謂一一住説對治故。於對治處顯不失中道
故。於不失中立位地故。於前六中道立名。故
云云疏十八下三。廣釋弟三。三一正辨十八
住處。疏中具列十八住名略釋。其義兼明對
治十二。種障便指經文令知科段所屬。然毎
住經文疏。但略標三字五字。縁以經本科段
首尾文勢稍重。恐言渉相濫故。不標最初之
字。但取其次異文。亦不結終齊至何處意在
省約耳。向下隨文略叙首末。以隔前後。一中
發心者。謂發廣大第一等四種心也。經文從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
心。乃至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
即非菩薩。以大乘菩薩最初法爾合發是心
故。十八住中居其第一。二者經從復次須菩
提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乃至須菩提菩
薩但應如所教住不住等者。等有二意。一則
等於餘文。如上所引。二則等於餘義。謂等餘
戒等五也。此則雖是指經便兼釋義。則波羅
蜜是所應。戒等是能應。能所兩合故云相應。
由是但行施戒等不能離相。或行離相不行
施戒等皆非相應行。直於行施戒等處離相。
離相處行施戒等。方得名爲相應行也。三者
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乃
至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問色身是相。何
以離相求之。答色身之相是影。法身無相是
體。欲得有相色身。須見無相法體。未見法體
不能現相。是故先令見相無相。方得色相之
身耳。此中意在文外。故論此意科也。四中言
説者。經從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乃至法尚應
捨何況非法。問法身非言説。何故以言説爲
法身耶。故疏釋云。因言顯理故。此有二意。一
以言説顯於法身。法身非言説。二文字性離
即是法身。無別法身耳。智相者。經從須菩提
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菩提耶。乃至一切賢
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則以無相無爲法
爲智相也。故起信云。以智相無可見故。福相
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
世界七寶以用布施。乃至須菩提所謂佛法
者即非佛法。斯則以持説此經獲無漏福。所
感微妙色身。名爲福相也。然是法身之福相。
福相非法身。依主釋。五於下文三。初正示此
文。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
我得須陀洹果不。乃至是樂阿蘭那行。得勝
者。以小乘四果勝於四向等故。對劣彰勝也。
此即以小況大也。小人尚猶無過。君子豈合
有愆。由無慢故方得證果。故經皆言我不作
是念我得須陀洹果等。從此下二通叙後段。
意明等者。叙次第之意也。先問云。前之四住
何不言離障耶。故云也。意云凡欲修進先須
發心。發心已則修行故。有第一第二。發心修
行本求佛果。佛果之内唯有二身。麁細之間
先色後法。故有第三第四。前修勝行恐有慢
心障入聖位故説小果以況大乘。今離障進
入十迴向位也。故從第五方説離障也。然此
十二障。毎至一住皆須躡前以辨來意。如云
雖得無慢猶自少聞。故於第六住中對治少
聞障。他皆倣。此以此諸障皆在地前。能障見
道。非是地上故。云障盡入證道也。然障是所
治文在經外。住是能治正是經文。若相望説
之理則明矣。今當下三別結對治。然準五蘊
論説。慢有七九二種。但開合之異。此約入道
人説。七者論云。一慢。於劣謂勝於相似謂等。
二過慢。於相似謂勝於勝謂等。三慢過慢。謂
於勝己計勝彼。四邪慢。己實無徳計己有徳。
五我慢。謂於五聚蘊計我我所。六増上慢。謂
於勝妙法中未得謂得。七卑劣慢。於多分勝
計己少分劣。今所離者即五六也。以證我空
故。取自果故。六者經從佛告須菩提於意云
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乃至實無所得。云何
離障得成住耶。疏次云離第下所離障。不離
下結成住義。於中上句成住。下句離障也。若
離佛世不名住處。無佛説法則是少聞便成
其障。若不離佛世。乃成住處。常遇佛説法。則
具多聞便離障也。然凡是修行。智慧爲本。欲
得智慧必須多聞。故依佛住離少聞障也。故
經云。多聞増智慧勤聞第一方。問若然者據
今經云。於法實無所得豈成多聞。答此是聞
而無聞得而無得。無得而得是眞得。無聞而
聞是實聞。故成此住。七者經從須菩提於意。
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乃至應無所住而生
其心。離小下所離障。攀縁即是作念。蓋一義
耳。縁形等者。意云若取色聲等相爲土。即有
分限故名小也。以不如法身故。若不取相分
別不生。心境兩亡竟何分限。故云大也。契法
下釋所以也。意令忘懷嚴法性土。不令生心
嚴法相土也。故經云。不應住色等生心。應無
所住而生其心。偈釋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
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八者經從須
菩提於意云何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乃
至是名大身。成熟者。即由教化令衆生成種
根熟有所悟證。離捨下所離障。若捨衆生即
不能教化。故令離障方成住也。若見大小下
反釋所以。意言能濟物者。蓋爲不見大小也。
故經云。佛説非身是名大身。豈存大小。若見
大小則有高下親疎憎愛。心既不等寧曰大
悲。縱使化生但成愛見憎者則去。便捨衆生
云何成熟。反此用意則物無有遺。遲速之間
皆能成熟。九者經從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
沙。乃至如來無所説。離樂下所離障然隨順
外論即是散亂。但能遠離即成住也。即儒墨
文筆。除佛教外皆外論也。以外論之事是名
利源。既若求名豈得心無散亂。況得之則樂
失之則苦。苦之則憂樂之則溢。由斯業累世
世沈淪。反推其本皆由隨順外論耳。恒沙下。
擧持經福多以責外學。意云。持經者功徳若
此。而不修行名利之源。是輪迴苦本。如何隨
順却乃修學。十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三
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爲多不。乃至是名
世界。色是依報即外四大。身是正報即内五
蘊。摶取者即和合義也。但秦魏譯異爾。然摶
取約法相應兼人。二事相望總有三對。一内
身色蘊及外器界。但合微塵所成。名爲摶取。
見有身器爲依正。執取等即是相應。二受等
四蘊。但合心心所法而成。名爲摶取。見有苦
樂受等。即是相應。三色心和合以成此身。名
爲摶取。見有心色即是我人相應。行即遷流
造作之義。觀破之義如下所明。影像相者。謂
色心等法。是法界中之影像。亦可是業識之
影像。離破下所離障。無巧便者。由無善巧方
便。不能破此影像。乃名爲障。若有巧便破之。
則成其住也。巧便之相彰在次文。既離下。躡
於前住以爲方便之本。由無散亂則成其定。
從定方能發慧觀而破之。以細下。正示二種
方便。巧便之相也。然破色具二破心唯一。除
細末也。以心心所法不可析破故。麁色顯著
難忘執情。析至極微易袪妄念。故須具二。如
下文説。相想即心境也。心境兩忘故云除。十
一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
見如來不。乃至是名三十二相。離福下所離
障。欲入聖道須福資糧。如人遠行豈可空往。
佛爲至聖是福之因。供養給侍無不獲福。即
以此福爲其資糧。若供養得福。即是住非障。
反之則是障非住也。不以下或問文云。不以
相見如來。如來尚不得見。云何給侍耶。故此
釋也。此即但以智慧隨順相應。名爲給侍。然
非謂棄却相身別侍無相之佛。但了相即非
相。不生執著乃曰相應。凡所供養親近恭敬。
皆名給侍。若生執著不順於理。雖常見佛不
名爲見。如下文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華嚴云。若人百千
劫。常隨於如來。不了眞實義。盲瞑不見佛。又
如佛昔三月昇忉利天爲母説法後降閻浮。
有蓮華色比丘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隊
仗往至佛所。佛乃訶之具陳上事。時須菩提
在於山中。亦欲見佛尋復思念。空無相理是
眞法身。何用見色相。言已復坐竟不往見。於
是佛告蓮華色言。須菩提先見我竟汝已在
後。故知執相迷眞對面千里虚心體物天地
一家。故古人云。肝膽雖近。情生則隔。江山雖
緬。道契則鄰。是知通達妙理方眞給侍。若斯
給侍是侍眞佛。故所獲福無有邊際。十二者。
經從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
身布施。乃至是名第一波羅蜜。離樂下是所
離障。然障名有所闕略若取周備不過住名。
但樂味成障遠離成住。且約爲障起過有其
五重。一爲身求利。二由求利養令身疲乏。此
復有二。一由放逸令身疲乏。二求不得身亦
疲乏。三由身疲故令心熱惱。四由心熱惱故
不起精進。五由不精進故退失功徳。恒沙命
施下釋成對治。經苦校量意令改革。以見大
利故不求小利。既不求利身則不疲。身既不
疲心則不惱。心既不惱則起精進。既起精進
則能受持獲無邊福。故知經意爲治此障成
其住也。一身者一報身也。意云豈爲一報之
身。終日求名求利。求之不足未始稱情。縱使
多財死爲他物。持經功徳無量無邊。盡未來
際用之不竭。利害若此人何不然。無常經云。
眷屬皆捨去。財貨任他將。但持自善根。險道
充糧食。十三者。經從須菩提忍辱波羅蜜。乃
至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離不下所
離障。此但不忍爲障。忍之成住也。無我下。出
忍之所以也。斯有兩意所謂通別。通則由無
我相。雖累遭割截常能忍受。別則由無我故
能忍。由累苦故能忍也。十四者。經從須菩提
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
讀誦。乃至果報亦不可思議離。智下所離障。
若耽寂無智。即是障非住。若離寂修智。即是
住非障。日三時下指經對治。意云。欲證聖性
非智不階。經苦校量意在策發。此同華嚴經
中訶勸之相。彼云法性眞常離心念。二乘於
此亦能得。不以此故爲世尊。但以甚深無閡
智。然此是對治之別意。故須一向而言令人
捨定修慧。若據究竟通論。必須定慧等學。涅
槃經中説。定慧不等不見佛性。無明邪見自
此而生。前第十一住便是定門。對治不同故
須然也。修習之者須兼行之。十五者。經從爾
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乃至實無有法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離十一下所離障。謂
動不自攝。則是障非住。若自攝不動。則是住
非障也。論中則云自取障。我能下釋。意云由
計我故。遂起降住勝能之心。不覺喜動故不
自攝。今經既云無一衆生得滅度。無法得菩
提。則不計勝能故。能對治也。十六。經從須菩
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不。乃至是故名一切法。離十
二下若無教授即是障非住。若得教授即是
住非障。欲入下釋成住義。雖三賢位中亂修
六度經一無數劫。欲入聖道要佛策發故。於
資糧位後立加行名。其猶鑚火火欲出時倍
加功力。遇佛然燈佛也。得無所得者。即然燈
與善慧授記。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非佛與
法故云無得。問此説善慧得記進入八地。何
故將此配地前耶。答欲入初地須學八地。用
心方可得入。若學初地竟不能入。如人學射
可知。又將證八地猶須教授。欲入見道豈得
不然。然從第五至此住中。毎住對治一障。此
障障於見道。今則加行位極對治已盡故。云
而證道矣。十七者。經從須菩提譬如人身長
大。乃至佛説一切法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
者。攝種性下釋成住義。智體即觀照。般若是
能證也。即妙平二智無分別也。以得此智生
如來家。決定紹佛種。故斯則地前加行之智。
至於初地轉受此名。證遍等者。體即實相般
若是所證也。以遍在一切法中故。唯識云。由
此眞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論中
則名平等智。然有五種平等因縁。一麁惡平
等。二法無我平等。三斷相應平等。四無希望
心平等。五一切菩薩證道平等。有是五種因
縁故名平等智。故論云。入證道時得二種智。
一攝種性智。二平等智也。然所證是理。今云
智者斯有兩意。一準起信論云。依此法身説
名本覺。二則理智冥合能所不殊。如珠與光
不相捨離。成法報身者。攝種性智至果得成
報身。平等智至果得成法身。故長大者。論即
云妙大。妙即報身。以萬行功徳所莊嚴故。大
即法身。眞如實理遍一切故。十八者。自此已
下皆求佛地。於中復有六種具足。具足者圓
滿義。謂轉捨二障。轉得菩提涅槃。攝轉具足
也。既證聖性生如來家。須示佛果功徳令其
欣趣。然其果徳雖多。以要言之。不出依正二
報。二報之内先明所依。若無所依能依何立。
正報之内不踰福智。智引福故先智後福。然
後別顯三業依次所明。一經從須菩提若菩
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乃至
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説名眞是菩薩。
此教下指位。即從二地至於等覺。當修道位。
謂莊嚴之時離能所相。名之爲淨。稱周法界
故云具足。故經云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説名
眞是菩薩。二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
有肉眼不。乃至未來心不可得。見淨者即五
眼也。見即無見名之爲淨。無所不見名爲具
足。智淨者即悉知諸心等。知即無知名之爲
淨。無所不知名爲具足。以智見不別故當一
處。此下等即指位揀非修道。即無學位也。下
之四段皆合有無上之言。故云貫通。下四三
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
世界七寶以用布施。乃至以福徳無故如來説
得福徳多。問前已頻説施福。與此何別。答前
所説者。皆是校量不及受持之福。今此説者。
乃是無住稱性之福。非能校量故不同也。問
佛是果布施是因云何果中即説因行。答凡是
果徳皆彼因。成擧彼無住之。因以彰稱性之
福也。言自在者。揀有漏之福不自在也。若準
論中。此與智淨合爲一段。意明福智不相離
故。則於身中開之爲二。謂色身具足亦盈六
數。今則合後開前者。意云福之與智迢然不
同配攝因果。五六有異異須開也。相之與好
同是一身兼對下語。意以成三業故須合也。
四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
見不。乃至是名諸相具足。此明如來眞應具
足。如經云。即非具足色身明眞身也。是名具
足色身。明應身也。即非諸相具足。明眞身也。
是名諸相具足。明應身也。五者經從須菩提
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説法。乃至是
名説法。説而無説無説之説。是眞説法具足
者。無法可説無所不説。是名説法。六者然於
心中復有六種。一念處。二正覺。三施設大利
益。曰攝取法身。五不住生死涅槃。六行住淨。
化度衆生大悲爲本。故先明念處。自未成佛
焉能度他。故次明正覺。自利既滿即合利他。
故次明施設大利益。猶恐滯相大。次明攝取
法身。又恐住空有。故次明不住生死涅槃。又
恐執施化迹。故次明行住淨也。以此六義別
對經文。廣如彼論避煩不叙。又十下二重。以
八義相攝。一者攝是籠羅包納之義。即以普
度衆生現無違反。是故配同第一發心住也。
二者淨與相應。蓋一義耳。是故配同第二住
也。三者雖三色四法皆是欲得。由此配同三
四二住也。四者可知。五者正當淨心地故同
此住。六者正當究竟位故同此住。雖通修道
就多故説。一一下明各攝義。如第一住中。普
度四生廣也。令入無餘涅槃深也。實無衆生
得滅度者廣也。菩薩無我人等相者深也。初
住既爾餘則例知。若五百生忍廣也。並無我
人深也。若細言之。前以六住攝十八住。後以
二住攝十八住。皆得滿足。疏十八住下。三更
約地位配釋。然諸教中所説地位。或有或無。
如楞伽經云。十地即爲初。二地即爲八。乃至
無所有何地。此明無也。仁王纓絡等經。即具
説地位。是明有也。然此有無皆隨機説也若
華嚴行布萬差圓融一際。有無無閡。斯則稱
性之説也然依華嚴有無無閡方爲了義。以
約法即無約人即有。人法既不相離有無。故
合均齊。然其行人念念須冥佛境反窮果海。
自然階降不同。若預等級用心畢竟障於證
入。故華嚴疏云。修則頓修位分因果。況此經
宗無相。豈合列位淺深。但約情惑漸薄而位
地轉高義相稍同。故略配攝也。等一十住者。
十住謂第一發心住。二持地三修行。四生貴。
五方便具足。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眞九法王
子。十灌頂。今配十住者。與彼初住名同故配
之也。問比但云一。如何配十。答以初攝後
故。問何故不言十信位耶。答亦攝入十住位
中也。以前之十住。通名信行地。故亦同華嚴
合前開後也。故發心一住。前攝十信後攝餘九
耳。第二十行等者。十行即一歡喜行。二饒益。三
無瞋恨。四無盡五離癡亂。六善現。七無著。八尊
重。九善法。十眞實。前六者十中前六行也。以
配此中第二住處。以此住處説六度故。即布施
配歡喜行。持戒配饒益行。忍辱配無瞋恨行。
精進配無盡行。禪定配離癡亂行。智慧配善
現行。心離分別善巧示現故。三第七行者。不
以相見如來。即無著也。四後三行者。配第四
住中三種法身。謂言説法身配尊重行於佛言
教生尊重故。智相法身配善法行。以眞如無
爲是眞善法故。福相法身配眞實行。以持經
之福無漏眞實故。五至十四配十迴向者。一救
護一切衆生離衆生相迴向。二不壞。三等一
切佛。四至一切處五無盡功徳藏。六隨順堅
固善根。七等心隨順一切衆生。八眞如相九
無縛無著解脱。十法界無量。五配第一。離慢
即是離衆生相也。六配第二。遇佛多聞信。解
行等不壞。七配第三。諸佛離相既不住色。即
等佛也八配第四。既見大身非身。是眞如際
方至一切處。九配第五。不隨外論受持此經。
即得無盡功徳。十配第六。觀破五蘊與定相
應善根堅固。十一配第七。既不取相即於衆
生等隨順之。十二配第八。經云離一切相即
名諸佛。即眞如相也。十三配第九。割截不瞋
即無縛無著也。十四配第十。經云無有邊不
可思議功徳。即是法界功徳也。十五燸等者
配四加行位也。然此四位由三賢菩薩已經一
無數劫修集福智資糧。爲入見道故復加行。
燸頂二位。以四尋伺觀。觀所取名等四法假
有實無。即所取空。忍世第一。以四如實智。通
觀能所名等皆空。然忍有三品。謂下中上。下
品印所取空中品順能取空。上品印能取空。
世第一二空倶印。然皆滯相未能證實。故唯
識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
非實住唯識。若配經文即十五住。經云實無
有法發阿耨菩提心者。以菩提能發所取。既
言實無即所取空。當燸頂二位。十六住中。經
云佛於然燈佛所不得菩提。是印所取空。當
下品忍。次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即順能取
空。然猶未説後時不得。即知未能印持故。當
中品忍。次云實無有法佛得阿耨菩提。此明
後時畢竟不得。即印能取空當上品忍。次云
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虚。乃至即非一切
法即雙印二空。當世第一位也。十七初地者
如前疏云攝種性智證遍行眞如等故當初
地。十八等者。於中合有二。謂此住中初國土
淨具足。當修道位。故前疏云。此教二地已上
諸大菩薩。從無上見智淨具足已下。皆究竟
位。故前疏云此下皆住佛果也。是則十八住
中。前十四資糧。十五十六加行。十七見道。十
八中初一具足修道餘即無學道也。懸判竟。
第二下二。初牃章分文。二依章正釋四。初善
現申請二。一整儀讃佛疏二。初釋請人。從初
至恭敬即是整儀。餘皆讃佛也。經時者。即如
來食已。敷座而坐時也。徳長年老者。謂徳高
曰長年多曰老也。唐譯下證年老。魏譯下證
徳長。智慧超倫即是徳長義也。然以慧爲命
者。約喩顯法也。謂人身以命爲本。佛法以慧
爲本。命盡則六根倶廢。慧喪則萬行不成云
云。此約別義釋長老也。若通意者。但有徳業
便名長老。如云先生未必年老矣。須菩提者
亦云蘇補底。但梵音楚夏耳。善吉下。從末倒
標。生時下據本順釋。西域記云。是東方青龍
陀佛。影響釋迦之會。示跡聲聞發揚空理。十
方諸佛法皆爾也。從座下。二釋請儀二。初正
釋經文。皆整儀者。疏雖通明經須別釋。從座
起者。師資之道尊卑頗殊。欲有諮詢不可坐
問。此同曾子避席對夫子也。孝經中夫子問
曾子曰。先王有至徳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
穆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參不敏
何足以知之。雖彼答此問。而致敬是同也。偏
袒右肩。是彼方儀則此土非儀也。欲問如來
故須偏袒。右膝下。右則爲順膝能迴屈。表順
理心也。著地即示卑之相也。膝表智地表理。
合掌即表冥心。掌合不執外物。心冥覺不異
縁。欲問實相法門故。須用心如此。恭敬者總
結也。起座袒肩跪膝合掌。莫非恭敬故爾。亦
可配於三業。謂座起袒肩合掌等身業也。恭
敬即意業也。白佛言下即口業也。希有下。疏
且總明具有四種。一時希有曠劫難逢。然今賢
劫之中。正當住劫。就住劫中有二十増減。今
即第九減劫中。人壽二萬歳時。迦葉如來出
世百年減一年。至人壽百歳時。釋迦如來出
世。減後此劫已盡至第十劫展轉却増。至八
萬四千歳。又百年減一年。至人壽八萬歳時。
彌勒佛出世。望過去未來。二佛相去一千一
百萬餘年。中間更無。故云希有也。故法華云。
諸佛興出世。懸遠値遇難。二處希有。三千
界中唯有一佛。百億四天下百億須彌山百
億日月百億六欲百億梵世。其中唯有一佛。
此方而現也。三徳希有。福慧超絶勝無上故。
故法華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又云。如
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衆生。自證無
上道。然佛功徳不可稱説盡其邊際。故華嚴
云。刹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中水可飮盡。虚空
可量風可繋。無能説盡佛功徳。四事希有。用
大慈悲極巧方便。現多種身相。演無量法門。
隨衆生根皆利益故。今所歎者。意則雖通義
當歎事。以下標。云善護念等。如來者眞化不
同。眞佛名如來者迷。時背覺合塵名如去悟。
了背塵合覺名如來。如即眞如來去即隨縁
也。化佛名如來者。從眞如起來。成正覺而化
衆生。今當後者故云從如而來。根熟者。三賢
已上菩薩。信根成熟永無退轉也。智慧力。即
無分別智成就。佛法即隨其分位令證眞如。
乃於一法令達百千萬法明門等。斯則自利
行也。教化力即後得智。攝受衆生即隨其分
位。令於百千萬億等世界中教化衆生。斯則
利他行也。根未熟者十信菩薩也。以此位人
六度亂修心如輕毛故。云懼其退失。以信根
未成遇縁恐退故。須付囑智者令其教化使
不退也將小下。將小菩薩付大菩薩。囑大菩
薩化小菩薩也。此如父母遺囑子孫云云菩
提下。二別解菩薩。菩薩梵音言猶不足。具云
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以時人不貴唐言故
存梵語。秦地好略。又削提埵二字但云菩薩。
約境所求是覺。所度是有情。然約人有四句。
謂二乘有求無度。諸佛有度無求。菩薩亦求
亦度。凡夫無求無度。約心者亦四句。諸佛有
覺無情。凡夫有情無覺。菩薩有情有覺。二乘
入無餘依界。無情無覺。約能所者。所求是覺。
能求是有情。三皆下。皆上句是覺。下句是有
情。然此三義之中初約悲智。次約眞妄。三約
人法。菩薩之義不踰此三。未必寶冠天衣方
是菩薩。二中疏曲分下二。初釋當機。以發心
者方是當機。華嚴下引證。此有兩意。初云有
人先曾發心後時忘失。尚非其器況全不發
心者。何以故。魔所攝持故。後意即云。衆生發
心後時忘失者。蓋爲不解住修降伏耳。故今
所問免使遺忘。前揀其機後防其退。有茲兩
意故用彼經。所以善財童子。毎遇善友皆啓
云。我已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未
知云何學菩薩行修菩薩道。意明發心方是
修行之器。阿耨下先翻名。謂正智下釋義上
正字且對遍字以分二智下正字即明二智所
覺不偏不邪。即以正智覺眞遍智覺俗。皆不
偏邪故云正覺。以二乘偏覺凡夫邪覺。今揀
此二故不偏邪。謂如理而知。如事而知故也。
然此二智亦名如理如量根本後得眞俗權實
等。又準智度論説。從因至果有五種菩提。一
發心菩提。即十信是。二伏心菩提即三賢是。
三明心菩提。即初地至七地是。四出到菩提。
八九十地是。五無上菩提。即如來地是。今約
能發心即當第一。約所發即第五。能所合論
貫通初後也。疏二釋正問三。初釋魏本。先引
文意云下釋意。住何境界者。未發心時住六
塵境。既發心已誠宜改轍。故云住何境界。修
何下。未發心時十惡爲務。既發心已不可依
前。故云修何行業。妄心下。未發心時妄心起
即逐妄。既發心已不可隨之。是故問云云何
降伏。故佛下懸示答意。意云昔住六塵之境。
今住四心。昔行十惡今行六度。昔時著相今
令不著。如是用心眞實修行。發菩提心豈忘
失耶。秦譯下會當經。初難起意云下釋初二
句標。意云雖無修行之文。含有修行之義。如
起信中説。六八二識不言第七雖即不説義
亦具足云云。謂四下指經釋成。意云四心中。
亦有住修降義。六度中亦有住修降義。何以
故。住謂發心必須修進。降謂制伏依住修所
明。由是於此不相捨離。秦什所略意在於茲。
文雖不明義已具矣。故無著下。三引論證。住
謂欲願者。欲願意起即是發心也。修行等者。
平等持心名爲等持。等持即相應。相應即是
修行義也。降伏等者。彼心即上相應心也。制
令還住即却使相應也。此即依住修説降伏
義。經論相契聖旨頗同。故如上説理實然矣。
又十八等者。此是無著論。明豎答三問之意
也若準天親解經。則明横答三問。從須菩提
但應如所教住已下。即爲別斷疑情。今明無
著故有此説。意云不唯四心。六度之中有住
修降伏之義。其如十八住内。皆有此三。如初
住中。度四生入涅槃是住義。無生可度是修
義。無我等相是降伏義。初住既爾餘則皆然。
故知下結義三。行一者。三義具足方成一行。
謂空發心降伏。不修行亦非行。但發心修行。
不降伏亦非行。空降伏修行不發心亦非行。
如鼎三足如天三光。闕一不可。譯經之妙厥
在茲焉。印讃所讃者。印讃須菩提之所讃也。
即經云善哉善哉是讃也。如汝所説是印也。
如來善護念等。是所讃也。重言等者。善吉所
讃雅契佛心。若不重言安表善極。如顏回死
夫子歎之云天喪予天喪予。注云。再言者痛
傷之甚也。吉凶雖別殷勤頗同。護付等者。空
生發言言當其事。是故調御印讃云云。勅聽
許説者。經云汝今諦聽勅聽九。當爲汝説許
説也。諦謂審實之義。意令審諦眞實用心聽
也。無以生滅等者。此乃反用淨名經文。彼云
無以生滅心行説實相法。此意云。既不得以
生滅心説。豈得以生滅心聽。既是不生不滅
實相之法。云何以生滅心行。説之聽之。無以
妙饌置於穢器。智論下釋相。端視謂不左顧
右眄也。目若別顧心則異縁。本欲制心且令
端視。此是用心之方便也。渇飮者喩也。如渇
飮水但恐水竭無暇別觀。聽法之者亦復如
是。思冀妙門無心睥睨。一心入語義者。意中
現義方發於言。言中有義義中有意。令聽者
以耳識聽其言以意識採其義尋義而取意得
意而捨義。苟能得意在懷。何慮失於言義。心
心若此如瓶注瓶。一覽無遺可爲至妙。故云
一心入於語義中也。踊躍即歡賀之貌。即欲
聞法之時也。悲喜即聞了之時。悲謂傷昔日
不遇。如下經云涕涙悲泣。喜謂慶今日之得
聞。如鶖子踊躍歡喜。傷昔慶今故云悲喜。如
是下結揀其機也。意云若不如是用心。則不
可爲説。又眞諦記説。諦聽離三過失得三功
徳。謂離散亂輕慢顛倒。如次生聞思修三慧
也。標勸將陳者。標謂標指。勸謂勸勉。將猶欲
也。陳説也。即經云善男子等標也。應如是等
者勸也。標勸之意。意在欲説故云將陳。即懸
指向下正答之文。是故疏云我當爲汝等也。
三中唯者下如今人稱。喏皆順從之辭也。老
子云。唯之與阿相去幾何。注文如疏。今則禮
對也。十地等者。釋願聞之相。即華嚴十地品
中。諸菩薩衆請金剛藏。説十地法門之偈。今
借用之。然前四句。於中約喩配其三慧。初句
聞慧。聞法不思如飮水不味。次句思慧。若要
尋求食味。應須啖嚼。第三修慧。修行惑遣如
服藥病除。後句即三慧之果。蜂採百華以成
蜜。人集萬行以證眞。蜂成蜜已依蜜而活。人
證眞已依眞而住。我等下合喩。最後一句通
喩所聞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三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四
 長水沙門子璿録 
四如來正説二。初正答所問二。初擧總標列
以牒問。經諸菩薩摩訶薩者。問前擧當機。云
善男子善女人。洎今答處。何言菩薩摩訶薩
耶。答大心未發即是凡夫。既已發心即名菩
薩。善現標擧約未發心時。故云善男子善女
人。世尊酬答約己發心後。乃言諸菩薩摩訶
薩。疏此以下四。初正釋經文。以空生聞有三
種。佛今牒擧但言降伏故此釋也。前二句標。
謂住下釋。謂度生無我。是住中降伏也。施不
住相。是修中降伏也。由斯義故降伏爲總也。
經意在此者。在擧降伏而標住修欲顯文簡
義豐彰乎玄妙。始雖住修究竟降伏。得意茲
深故。但云一也。有科下。二斥他謬判。即大雲
疏也。青龍即云。擧終括始其義亦同。乃令下
正斥失。文不穩暢者。本宜初包後義。如色例
於聲等。何忽擧後攝初。致使文非穩暢。不穩
暢則蓋由於科非經文本意也。況詳下。三詳
定經旨。降伏在住修中者。住中降伏即實無
度者。修中降伏即無住布施。無度無住便是
離相。離相既通住修。故知降伏是總。不別下。
四牒難釋通。初句牒難。難云空生既問有次
第。住修降伏宛分。何故經中不與別答。而寄
住修中明耶。此經下正通。離相是降心者。如
前所引無度無住等。須約住修顯者若有發心
修行。斯可説得降心若無住修説何降制。斯
則只於住修。以降分別妄念故云本不相離。
無著下引證可知。疏答問中科安住等者。此
即安住四心。彌勒偈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
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徳滿。依此科判故
列四心也。疏初句下二。初釋標。三界普度者
釋廣大義。一切衆生不越三界。三界普度方名
廣大。若一衆生不與度者。非廣大也。故經標
云。所有一切衆生。即統該也。梵語僕呼繕那。
此云衆生。智度論云。五蘊和合中生故云衆
生。瑜珈論云。思業爲因卵胎濕化爲縁。五蘊
初起名之爲生。類即流類。即胎卵等四也。若
卵下二釋列三。初中二。初釋文。禀命之始名
曰受生。即初起之時也。卵等四異故云差別。
謂卵&T021400;中生。胎藏中生。依濕而生。化忽然生。
故不同也。然三界衆生不出五道。以四攝五亦
得具足。故疏次云天獄等化生。斯則從狹之
寛明也。天獄化生者。天上地獄唯是化生。最
狹也。鬼通胎化者。次寛也。謂地行羅刹及鬼
子母皆是胎生。故有鬼母白目連曰。我晝夜
分各生五百子。隨生自食雖盡不飽。故知有
胎生鬼也。餘皆化生也。人畜各四者。人四者。
毘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生常人。濕即奈
女從菴羅樹濕氣而生。化生即劫初之人。故
倶舍云。二禪福將盡。下生贍部州。畜具四者。
正法念經云。化生金翅鳥。能食四生龍。乃至
濕生也。然禽獸雖殊皆畜生道攝。餘獸皆胎
餘鳥皆卵也。諸餘微細等者。如華嚴云。盡法
界虚空界十方刹海。所有衆生種種差別。所
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或有依於地水火風而
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種種
生類種種色身。乃至云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
等。無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
想非無想等。以今經中無別説處。不可搆虚
而言。故疏結云不可具分品類也。卵劣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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