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四諦論 (No. 1647_ 婆薮跋摩眞諦譯 ) in Vol. 32

[First] [Prev] 385 386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離故説名爲蓋。能覆藏故説名煩惱。令不離
有故説名爲結。不正思惟所觸惱故。説名爲
錐。能縈朿刺故説名爲藤。向上轉増故説名
大。欲周普界道叢根塵勝樂等故説名爲遍。
著種種塵起種種著。説名愛著。於生死資糧
未得及得心生歡喜。説名喜欲無厭。積聚欲
塵利養名爲渇愛。如是方便輪迴送引不離
生死。説名欲將。遊煩惱水結愛行繩。説名
欲網。從上下流入生死海。説名愛河。譬如變
異渇病所逼入塵海。由此無有飽足故名渇。
如海呑流。如火燒薪等。此惑無滿。説名無
休。能結死生前後無間。故名爲縫。此渇愛
在。能令生死相續不斷。或由自由他能受六
道生死故。於餘惑中説名爲集。具如大有品
中廣説。此品解貪愛有十一種應知。一名。
二義。三體。四用。五因。六對治。七淨。八不淨。
九生次第。十立難。十一救義。若行人識此起
觀。自行教他不迷道理。故説此義。思量集諦
品究竟
四諦論卷第二



四諦論卷第三
  *婆藪跋摩*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分別滅諦品第五
經説苦滅。云何此言。何所因起。何法爲滅。
何相何事何縁滅名。何義無餘滅。離滅捨斷
棄。此七義何異。云何盡無餘。名爲滅諦。不説
念念滅等。若渇愛滅名爲滅諦。無餘涅槃則
非滅諦。渇愛盡者。應名集滅。云何説苦滅。若
由渇愛盡故苦滅者。無渇愛人即應無苦。現
見有苦。此理云何。十結惑中但説渇愛滅爲
滅諦。安立四果。云何得成。十二縁生中説
滅有十二種。云何但説渇愛盡爲滅。持散偈

    何節及前義 七義與念滅
    界他滅羅漢 十結十二滅
汝問。經説苦滅云何此言何所因起者。答由
是法生故是法有。是法滅故是法無。譬如燈。
復次已説苦諦渇愛爲因。今説由渇愛盡故
顯苦滅。譬如病縁滅故疾病不起。復次是渇
愛流遍滿三有。無始時起欲對治有故。故阿
羅漢無渇愛滅。爲破外道如此邪執故説苦
滅。云何汝問。何法爲滅。何相何事何縁者。答
滅有多種。一中間滅。二念念滅。三相違滅。四
無生滅等。中間滅者。如施戒定三摩跋提能
滅三有。由此施等隨得免離所對治法。謂貪
瞋等暫時不起。名中間滅。念念滅者。一切有
爲隨刹那謝。名念念滅。相違滅者。此有爲法
與相違因其性相乖。相續滅故名相違滅。此
三名相似滅。無生滅者。有因滅盡故。五陰應
生不復得生。此名眞滅。又餘師説。因及有因
渇愛後有不生名滅。復次與渇共除煩惱愛
業苦不生名滅。復次是眞實用經無所有離
有離無。是般涅槃名爲滅諦。如瞿曇傳説。復
次滅有二種。一非擇滅。二擇滅。非擇滅者。有
爲諸法自性破壞。名非擇滅。如空石墮擇
滅者。由智火故惑薪燒。是名擇滅。如因火薪
盡。復次滅有三種。一未有滅。二伏離滅。三
永離滅。若惑未生未得縁地。名未有滅。若惑
已生已得縁地。由世出世道現時不起。名伏
離滅。若惑已伏離滅因滅無餘故。未來決不
生。是名永離滅。如經言。未生欲欲未來永不
復生。亦知此滅。又分別部説。滅有三種。一念
念滅。二相違滅。三無餘滅。譬如燈滅。又餘師
説。滅有四種。一自性滅。二無生滅。三中間
滅。四永離滅。不由因滅名自性滅。如偈言
    諸行悉無常 生滅是其法
    若有生還滅 此寂滅是樂
又經言。若法有生是法必滅。不由功用。如
物輕重自然浮沈。名自性滅。由因無故果不
得生。名無生滅。如經言。由無明滅故三行不
起。如七流中種芽。因壞果則不生。名無生
滅。由定力者名中間滅。如經言。伏離上心
惑。名有時心解脱。九種次第滅。如難提柯比
丘縁事爲證。名中間滅。由八聖道滅。名永離
滅。如經言。若人修無常想。能滅一切結及
隨眠惑。以明生故無明永滅。名永離滅。猶如
覆器及被燃炬。此論正辯永離滅。何相何事
何縁者。無所有爲滅相。心不燒熱爲事。通
達實際爲縁。大徳説寂靜爲相。心安止爲事。
極解脱知見爲縁。汝問。滅名何義者。答此
滅名尼盧陀。尼者訓無盧。陀訓遮障。渇愛等
法能障。此中永無故。名尼盧陀。相違法生起
故。渇愛流永不更生。如熟燒坏赤色生故本
青色相永不更生。汝問。無餘滅離滅捨斷棄。
此七義何異者。答此皆是涅槃別名。此七名
依器故説。如涅槃有六十別名。復次上心
及隨眠倶盡。如樹拔根名無餘滅。次第滅盡。
如斧柯喩故名爲滅。昔縛著處由道力故無
有縛著。如富貴人不著貧賤。是名爲離。勝異
昔退如聖人離。惡盡故名爲滅。又如前義名
尼盧陀。是名爲滅。若法與惑相離。譬如捨物。
是名爲捨現世。是與未來永不相續。譬如内
根。是名爲斷滅。不更取如覆水器。是名爲棄。
復次一切渇愛品類淨盡。故名無餘。漸壞名
滅。由觀過去不起著心。名爲遠離行。斷結盡
縁起亦無。故名爲滅。解脱煩惱。是名爲捨。縁
智初惑永滅。是名爲斷。先取我執今則置捨。
故名爲棄。汝問。云何盡無餘名爲滅諦。不説
念念滅等者。答由無餘滅故未來苦不更生。
不由念念滅等故説。無餘名爲苦滅。不説念
念滅等。若觀無餘滅寂靜等相。能滅諸惑。念
念滅等則不如是。復次隨屬道故。勝餘法故。
眞實善故。不共得故。煩惱不能壞故。不違言
故。安心縁故。故説無餘名爲苦滅。不説念念
滅等。汝問。若渇愛滅名爲滅諦。無餘涅槃則
非滅諦者。答餘論師説。清淨梵行果故。故煩
惱滅名爲滅諦。一切假名滅名無餘涅槃。此
論所説無餘涅槃界是眞滅諦。何以故。爲得
此滅修淨梵行。如富樓那七車譬經中説。諸
阿羅漢惑盡無餘。而老病死寒熱飢渇害縛
等苦猶尚未免。是故無餘涅槃界是眞滅諦。
此眞滅諦由因盡故得。故説渇愛盡是眞滅
諦。優波及多道理足論説。能令至無餘涅槃
界故。故貪愛盡得名滅諦。雖然有餘無餘二
涅槃界。皆名滅諦。何以故。因滅名爲有餘。果
滅名爲無餘。由因滅故。故有因滅。如燈盡故
光盡。是故二滅皆名滅諦。汝問。渇愛盡者應
名集滅云何説苦滅者。答苦火以渇愛爲薪。
若無渇愛苦薪苦火即滅。如薪盡火滅。復次
苦諦以愛食得住。由愛食斷故苦諦即盡。故
説苦滅。復次耆舊師説。不爲離過去及現在
苦。於世尊所修淨梵行。何以故。過去自性已
滅。與現在決應相離。未來有苦爲令不生。於
世尊所修淨梵行。是苦不生。由渇愛盡故。
約後際苦盡説愛斷苦滅。汝問。若由渇愛盡
故苦滅者。無渇愛人則應無苦。現見有苦。此
理云何者。答憂悔熱苦寂靜故。如手長者經
説。復次永離心病故。如已拔心刺。復次求欲
苦斷故。如富足六塵。由渇愛滅故。諸阿羅漢
永離心苦故不違理。復次非過去未來現在
苦名爲苦諦。亦非聖道所破。何以故。過去已
盡未來未有。與現世決定應相離故。但由通
達實際故。渇愛滅盡。由離渇愛故。爲後際苦
不生修八聖道。以是義故説阿羅漢無苦。如
渇病譬。汝問。十結惑中但説渇愛滅爲滅諦
安立四果。云何得成者。答貪愛有四種。須陀
洹果道等所破。由此滅故。餘結共起一時倶
盡。説名滅諦。是故安立四果於理不失。復次
同一相一味故。若説渇愛盡則説一切結盡。
如説八聖道即説一切道品。以同相故。共成
一事故。復次有諸餘惑。亦能立集諦相。而渇
愛正能續未來生。能令後有。以是義故。獨説
渇愛名爲集諦。如是一切惑盡皆入滅諦相。
但有因滅盡。是渇愛滅名爲滅諦。汝問。十二
縁生中説滅有十二種。云何但説渇愛盡爲
滅者。答如前問此難自遣。復次如道斷愛盡
欲滅涅槃。此五名義。一但更互相顯。是故
由説渇愛盡故。即説十二道斷。復次渇愛盡
爲通滅。十二道等滅名爲別滅。問涅槃別名
有六十六句。其義云何。答無爲等一切句。相
貌讃歎。因立對治違反等。應廣解釋。何因如
此。是涅槃無生無長無滅。非因縁所作。違反
有爲。故説無爲。
高出三界離於偏低。無與
等者。故説無下。
永離諸流諸流不生。非
流跡處。故説無流。
非虚妄非顛倒非相
違。故説眞諦。
不疑諸界毒蛇怖畏。窮三
有際捨功用處。度生死海。故説彼岸。
極智
所了故説聽細。
如優曇花世間希遇。故説
難見。
不老不破故説無壞。
無動本有故説
恒在無爭。
對治除法。體不虧故説無失。
過眼境界。無法與等。故説無譬。其十
無有
貪愛諸見慢執故無戲論。*其十
惑火滅盡故
説寂靜。
過死王界故説甘露。
是極美
味寂靜可愛故説極妙。
寂靜無苦故説爲止。

眞實善法故説爲安。
無燒熱渇故
説愛盡。
生他歎訝故説希有。
於生死
中未至此徳説未曾得。
老等諸横所不能
害。故説無枉。二十
内無所少外無惡障。故説
無災。二十
無後有生苦究竟安樂。故説涅槃。
二十
異有無相故説難思。二十
與離生過失樂
相應。故説不生。二十
四魔不至故説無跡。
二十
不由因成故説非作。二十
非悲行處故説
無憂。二十
一得不退故説名住。二十
無法能似
故説無等。
永離取欲故説無求。三十
前後際故説無邊。三十
難可通達故説微細。
三十
無有可逼故説無損。三十
無惑染著故説
離欲。三十
無諸過失故説名淨。三十
結縛皆斷
故説解脱。三十
離依止故説非住。三十
無有
二法故説非對。三十
無等等故説爲等。
入沒處故説無害。四十
外人不得故説甚深。
四十
離佛正教不可了知。故説難解。四十
觀此
功徳令到彼岸。故説能度。四十
上法之定上故
説無上。四十
攅搜法海所獲貞實。上人所得。
故説爲勝。四十
萬行所得最上無價。故説
聖果。四十
離恐怖因故説無畏。四十
聖愛堅固
故説不捨。四十
凡聖等有故説遍滿。
功徳
難稱故説無量。五十
不屬六道故説無數。五十
體極貞固故説不破。五十
諸法無首故説爲尊。
五十
最淨可稱故説應讃。五十
衆聖所栖故説
爲舍。五十
能救衆苦故説歸依。五十
戰鬪寂靜
故説無爭。五十
本有非作故説無假。五十
離欲
瞋癡故説無垢。
除無明闇故説爲燈。六十
諸受寂靜故説爲樂。六十
免色等墜故説無墮
六十
四流不沒故説爲洲。六十
散心不證故説
不動。六十
遣蕩十相説無所有。六十
無所依故
説名無著。經部問曰。何法名思擇滅。答結離
名思擇滅。問結離何法。答是思擇滅。若爾此
二互相釋。終不能顯二法體相。是故應別方
便説其體相。聖人無分別證智所知。是其體
相。如是可説。爲善異於餘物。或説名結離。或
説思擇滅。諸經師説。一切無爲非是物有。何
以故。不如色受有。於別物何者唯以無觸名
爲虚空。如經言。闇中無礙無覆名爲虚空。
由般若力與現在隨眠惑。體性相違餘後不
生。名思擇滅。離此思擇因縁不具餘不得生
是名非思擇滅。譬如一期中間横死殘果不
續。異部師説。隨眠煩惱後不得生。是思擇
力故名思擇滅。由縁不具後苦不生。是中思
擇無力故説非思擇滅。論曰。是義不然。若
離思擇此滅不成故。知屬思擇滅。又諸部説。
若法已生生後自滅。自性滅故名非思擇滅。
若如此執非思擇滅。應是無常。何以故。法
未壞時未有滅故。難曰。若爾思擇滅亦應無
常。何以故。思擇在先後得滅故。答此滅不
以思擇爲先。何以故。未生法不生。在思擇
後。無此義故。所以者何。未思擇時未生不生
法本來已有。是法應生。思擇正起後不得生。
由思擇力。此惑昔來未有生障。今斷其生思
擇力。外曰。若定以不生爲涅槃者。云何通釋
國譬經。經云。修數習多行信等五根能滅。過
去現在未來苦滅者。名涅槃不生。唯屬未來
非現在過去。答有如此經義不如文。何以故。
能縁三世苦惑滅故説苦滅。如餘經説。汝等
應捨是色愛欲。由愛欲滅。汝等色陰則滅離。
乃至識陰亦爾。以此義故滅三世苦。其義應
爾。外曰。若説苦滅。其義可然。又國譬經云。
修習五根能滅過去現在未來世惑。云何不
違此經。答如前解釋。又有別解。過去惑者
宿世所攝。現世惑者今生所攝。此二世惑。於
相續中已成種子。能生未來惑芽。由此種子
滅故。故説三世惑滅。如果報盡説業因盡。是
未來苦及惑。由種子無故永不更生。是故經
中説。三世惑滅。若不如此過去現在有何所
滅。何以故。於已滅法及向滅法功用何施。外
曰。上勝經説。一切有爲無爲法中。是離欲
法因是不有。云何不有勝餘不有。答我不説
無爲定是不有。如我前説。如是故有。如世
人言。聲有先無聲有後無。不由此有言使無
物成有當知無爲其義亦爾。雖同是無而有。
無可讃勝於餘。無如一切災横畢竟不生。此
無爲勝最可讃歎。爲受化者起願求心。故佛
讃歎。外曰。若無爲唯是無法。是滅則成聖
諦。何以故。無所有故。答若爾。諦是何義。外
曰。無顛倒是諦義。答是二法聖人觀皆無顛
倒苦。如相苦相無如無相。以是義故何乖聖
諦。外曰。云何無物爲第三諦。答立爲聖諦。
已如前説。依第二後次説故爲第三。外曰。若
無爲唯是無法智縁。虚空及與涅槃則無境
界。答我不説一切智以有法爲境。若縁有爲
非去來世。則有物爲境。若縁餘法則無法爲
境。外曰。若汝許無爲有物何所有。答若我許
無爲有物何所有。外曰。若汝許者我義被守。
答諸天應守。若許可守汝許不實。何以故。
是無爲法不如色受其性可證。不如眼等其
事可見。是物是滅。云何可別是無爲與有爲
事不相關。何以故。互非因果故。但違反渇愛
是其道理。如説是惑本無名曰無爲。外曰。
若立無爲是有。由此惑至得斷故。可説此滅
是此惑滅。若説無爲是無法者。此無爲何因
能決至得。經言。是比丘已至得現法涅槃。
若涅槃是無何可至得。答由對治起得相續。
與惑後生畢竟相違。故説至得現法涅槃。又
諸阿含説。唯以無法是名涅槃。經言。是苦滅
無餘捨窮盡。及離欲苦不來續不生。是靜是
妙。何者捨。一切取并渇愛盡及般涅槃。外
曰。何故不許於中餘物不生。説此不生名爲
涅槃。答我見此執無有勝能。汝謂於中餘物
不生者。爲是有故餘物不生。爲由得故餘物
不生。若是有故餘物不生。涅槃恒有三有。應
永不生。若由得故餘物不生。諸阿羅漢得證
此時。陰即應滅。若如汝執有此過失。故知但
無所有名爲涅槃。如偈説。譬是正道理。偈
言。譬如燈光滅。心解脱亦爾。如燈光滅非是
有物。佛心解脱。亦復如是
分別滅諦品竟
四諦論卷第三


四諦論卷第四
  *婆藪跋摩*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分別道諦品第六
經説道諦。云何此言。何所因起。若道能滅渇
愛。則不應説行至苦盡。若不爾者。是言相
違。若倶滅集苦。云何經中不具足説。若道
能盡苦。修道辦人應無品苦。若不爾者。則不
應言行至苦盡。若有爲法於無爲中無有行
至。云何説言行至苦盡正行義。言正行者八
聖道是。決言何用聖名何義。云何但説道名
爲聖。不説餘助道若道異分應説其相。若言
道唯是分。則具分與分無有差別。道名何義。
云何此經説於具分。餘經不具。若道是有爲。
云何佛説。本昔已有。若是無爲。云何説言
有爲。若道是一。一人修時餘人應得。譬如衣
等若不爾者。則不應説由此一道。若諸聖人
同得一道。云何智慧不同。若智慧不同。云何
解脱平等。若道非心。無情等物亦應有道。若
心非心。法修則不具。若是心法。諸相違法云
何一心並有。若道至除惑。則相違法一心並
有。若不至者於他相續云何不除。若分倶起
則有多作意。若次第起則但有一分。云何止
立八分不増不減。云何不取欲等餘法。云何
一法作三種説。中道能滅福惡行至盡苦。云
何説正見爲初。云何説先行正見有何義。見
者既無孰爲能見正見。與十善正見兩異云
何。若由正見一時見諦應有多境。若不爾者
非念念滅。若正見已了諸諦。餘分何用。正覺
何義。云何三法成一。若依二定證得流盡。正
覺不具道分有闕。此義應救。正言何義。若
語言道修無定。何以故。佛説定以聲爲
刺。若無不成道分。正業何義。一切分皆是正
業。云何説一名爲正業。若離名正業。離則非
作。云何成業。離撾打等。云何不説名爲道
分。正業正命與十善正業正命兩異云何。正
命何義。正命若身口業攝。云何別立。何者
正精進。何相何用何縁何義。若但滅惡是善
則無二精進。若非善者滅諦則非善。若一心
修正勤即具足者。則無四正勤。若次第修者。
則助道修不具何者正念。何相何用何縁何
義。諸有爲法刹那不住云何成念。何以故。他
見他憶無此義故。若一切諸法皆是念處。念
根即是念處則義不相應若念。猶自不能守
一法者。云何經説有念一守。云何有時能憶
有時不憶。何者三摩提。何相何用何縁何義。
正定若是定。須陀洹人應無欲瞋。若不爾者
則違道理
汝問。經説道諦。云何此言何所因起者。答
此問不爲開智人説。何以故。由聞其名已了
義故。從大悲所起辯涅槃道顯隱覆義。欲廣
説言燈。爲分別智弟子故佛自問。何以故。
由先問後解多有利益。廣辯縁起已如前説。
復次受化弟子問諸外道聞種種道。未能決
了是道邪正。爲除疑倒無明等心故。佛自問
自答。何者爲道。是八聖道。如疑路人導之善
道。汝問。若道能滅渇愛。則不應説行至苦
盡。若不爾者是言相違者。答聖人從初發心
是修行用欲除滅苦。爲此起道故。説行至苦
盡。是苦盡由因滅得成。是故除因。譬如師
子。復次諸佛觀一切衆生墮於苦難。發心修
道。爲除他苦。是修行用如國譬經説。又餘經
説。苦盡是出家修梵行用。如七車譬經。又如
來出世爲三事故。令他苦盡。是最第一故。言
行至苦盡。復次一切有爲無常故苦。離有爲
法故説苦盡。如筏喩經説。法尚應捨何況非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385 386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