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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諦論 (No. 1647_ 婆薮跋摩眞諦譯 ) in Vol.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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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但論身病不説心病。云何病相云何病事
云何病縁者。答病者逼惱身爲相。苦憂爲事。
本界不平等是縁。云何病苦者。答世間聰明
人。隨其自能欲有造作。由疾病故並不成就。
違願故苦。是故疾病能爲苦因。如火爲燒因
日爲光因。老死等亦爾。爲苦因故苦。復次能
害本故。故説病苦。譬如蕉竹蘆葦。復次生痛
受故。能害命際令壽終故。如火毒伏故説病
苦。復次苦苦所攝故。生及相續中。衆生不能
忍受。譬如象子落野火中。是故病苦。復次不
得自在故。若人遭病。於四威儀及想皆不自
在。其身低垂不能申屈行動等事。譬如木人
關戻斷絶。復次能捨壽命故。如人遭病不
能忍痛。求火毒伏自捨壽命。譬如陀尼柯羅
漢。復次一切方便不可療治。來命必終故。
故説病苦。譬如頞底仙人斷痢湯藥。復次所
憎厭故。逼害爲性起。長無明故。智慧恐種
故。困苦爲體故。不安依處故無學情忘。由
智壞故。選擇取捨之所遠離。不識是事非事。
猶如愚人。以此義故。故説老苦。如大徳佛陀
蜜説。諸佛世尊無量數劫。生長善根。具足
十力。有十自在。勝破四魔。得四無畏。平等能
觀一切方便。秋時淨空圓月可愛。那羅延堅
固身節身力。形皮膚等相爲老所損。故説老
苦。此義佛在阿羅毘國。優陀夷比丘。依佛説

    惡老汝可患 侵汚愛妙色
    是身悦衆心 由汝故變異
四諦論卷第一


四諦論卷第二
  婆藪跋摩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分別苦諦品第三之二
齒落相等不皆遍有。苦非不遍。云何説老是
苦聖諦者。答遍滿三界諸行變異。説名爲老。
是苦聖諦。如壽命滅。如經言。一切衆生以老
爲法。復次諸天身形微妙稍損變害。前後異
故。非無有老。細故難知。猶如其身。復次住
前後異。是有爲相遍滿諸行説名爲老。如牛
同異。有爲不住念念滅故。云何有老者。答一
切有爲法。刹那刹那滅實無有住。依相續住。
故説老相。如江燈雨。是江水流。念念不住見
相續不斷。世人説言。此江流急。或言江長。燈
雨亦爾。復次生死中間説名爲老。何以故。
初五陰起是名爲生。最後陰壞是名爲死。是
二中間諸陰變異。病對治故。死生挍具故。説
病爲苦。若由病故身恒苦者。云何不違此偈
無病第一利等。答冷熱等病來逼迫故。説身
恒病。免癩漏等重疾病故。遊戲威儀讀誦思
修有力有能。故依此身説於無病爲第一利。
復次行苦火所燃故。説身恒病。暫離苦故。説
無病爲第一利。復次恒治助故説常病。身界
暫調故。説無病爲第一利。若天道無病。一切
衆生以病爲法。此言應救。答陰生爲苦遍滿
三界。是天道病。如經中説。色生是苦。生諸病
依處故。如色餘陰亦爾。又經説。比丘若説病
者。是五陰別名。乃至癰刺等。又餘師説。天將
退時身心麁動。是名天病。正道論説。病爲業
果。是業果苦非苦聖諦者。答是業果報不離
愛果。是故説業果報即説愛果。貪愛不離業
故。如燈與光。業愛我見識果苦爲性故。苦諦
所攝故。不相違佛説苦名爲病。又偈説飢爲
第一病。如此二説云何爲異者。答若説病苦。
重中輕病皆悉被攝。飢則不爾。故二説有異。
復次不可治故。説飢爲第一病。何以故。飢苦
難治。治不窮故。如間日瘧病。若眼病等則不
如此。復次無止際故。是飢病者。從生至終永
無暫息。餘病不爾。復次飢病恒須治故。如朽
弊屋相似無病。如怨詐親。遍一切處故。揣食
衆生並患飢苦。如地獄品説。是故飢病最爲
第一。云何爲死者。答命根斷絶説名爲死。遍
一切衆生故。由有火大能消飮食。身界毒蛇
相乖違故。其性盡滅由此滅故。諸根無食
隨火而滅。心及心法根爲上縁。以根滅故心
法隨滅。暖命及識捨離身根。是時名死如偈

    煖命及意識 若捨離於身
    眠尸委在地 如枯木無知
復次同聚所得。陰界入等相續斷絶。是名爲
死。死有二種。一自性死。二横死。自性死者。
復有二種。一由業盡。二由命盡。横死亦有
二種。一者自横。二者他横。復次死有三種。一
隨刹那死。二横死。三因盡死。隨刹那死者。從
託胎以來。乃至柯羅邏等十一位。無眴無
息刹那謝。如偈説
    從初夜衆生 愛託住於胎
    無礙自然去 一向往不迴
又如經説。比丘汝等刹那刹那生老及死。是
名隨刹那死。横死者。毒火刀杖等自作或他
作。因此命根斷。是名横死。因盡死者。感長壽
業盡滅無餘。是死貞實。唯羅漢有。猶如燈
盡。是名因盡死。云何死相云何死事云何死
縁。答命根斷絶。是名死相。捨離本道是名死
事。生爲死縁。云何死苦者。答怖畏苦故。是人
臨終爲死金剛之所破壞。應往他方。非所究
悉。將離親友。我之愛熱所護身屋崩破壞時。
永離所作生重怖畏。故説死苦。復次火燒熱
故。若人曾經作惡不樂行善。將命終時破戒
因故。見未來生惡道相現。起大憂悔身心焦
惱。如死法經説。故名死苦。復次劇胎苦故。是
人在胎中時恒受重苦。或母飮食相違威儀疲
極。他所逼苦。雖受大苦而不失命。若死苦來
頓奪前苦命根即絶。出胎亦爾。雖受大苦亦
不失命。死苦若來奪此生苦命根即滅。復次
在少壯位。受用六塵不知厭足。與所愛親共
住未久。由少壯無病性力自在財物勝故。恒
起醉慢。是時若死其苦無比。若人過少壯位。
財寶巨富穀帛資生。皆悉具足。或被王重罰。
或遭困病。作是思惟。我必應死。其心已決。眼
滿熱涙咽喉噤塞。觀愛親屬目不暫*眴。死
將去何苦劇此。是死至者如大山來。行四方
便亦不能制。如大力怨不可摧伏。食噉一切如
馬口。火燒曝一切如劫末日。一切衆生所不
能度。如海水動不能過岸。如金剛霹靂碎五
陰山。如大猛風拔倒身樹。如伽樓羅呑噉陰
龍。如飮味鬼伺人過失。如大怨賊恒奪命寶。
如重罪人心無安樂。如惡國王重罰難謝。如
春等時必定當有。以是義故説死名苦。放逸
死破戒死生縁死。此三何異者。答慧命斷故。
名放逸人死。戒清淨命破壞失故。名破戒人
死。壽命根斷故。名生縁死。復次退惰正法
名放逸死。失比丘性名破戒死。退聚同分名
生縁死。又有覺無覺死。有悔無悔死。有放逸
無放逸死。有著無著死。有調伏不調伏死少
分調伏死。其相云何。答行善凡夫聖及菩薩。
正起憶念捨壽命根名有覺死。異此名無覺
死。破戒人死名有悔死。持戒人死名無悔死。
由五醉故。不恭敬行法律學處名放逸死。異
此名不放逸死。於父母妻子等起愛著心而
捨壽命。名有著死。異此名無著死。阿羅漢等
在六恒住調伏六根。捨壽命根名調伏死。行
惡凡夫散漫心死名不調伏死。有學聖人捨
壽命根名少分調伏死。五陰念念自滅他害
等死云何得成。答諸陰實念念滅。相續恒流。
依相續故。他害等死得成。如約相續故説燈
滅。復次諸根無事能故。譬如破瓶。復次壽命
根壞故。有人説言。壽命根非刹那刹那滅。何
以故。若念念滅壽命亦無。時死非時死他害
死等皆不得成。三種病亦不得成。是故命根
非念念滅。云何爲怨憎會者。答怨憎親愛不
定故。若塵是所憎怨是其聚會。亦是所憎。如
人於猪食。外曰。若爾苦諦不成立。以不定故。
答不爲怨親塵不定故。怨憎會所生苦不定。
如境界不定。生善則定。惡亦如是。怨憎會苦
亦復如是。復次宿世惡業相似果聚集。名怨
憎會立名爲苦。復次怨憎會苦者。約苦受及
資糧説。何以故。一切衆生愛樂憎苦故。是受
會名怨憎會。復次惡友共聚。多過失故名怨
憎會苦。如偈所説
    與惡友共聚 非聚多過失
    是功徳最大 離則無憂悔
    善友共聚價 我思難判決
    分離時是苦 是共聚等價
復次修淨戒人。觀細失怖畏。犯受惡戒事是
其怨憎。生悔熱故。惡覺觀起。是修行人。憎
怨能枯滅善法故。煩惱燒燃是聖人怨。能逆
心靜故。此中説惡業法煩惱果相應是名怨
憎會。云何怨憎會相。云何怨憎會事。云何怨
憎會縁者。答非所愛聚爲相。心憂爲事。業煩
惱爲縁。云何怨憎會苦者。答逼惱爲體故。如
惡隣里。爲苦因故。如獸見狼。逼身心故。如毒
刺在體。瞋恚縁故。如見本怨。無安因故。如無
憂王傳。復次與種種重苦品類相應。能害自
身故。如阿難宿傳。非愛相應多生求欲。求欲
因縁生種種苦。如偈言。愛苦人求。復次由
惡友故生大驚怖。如鹿見獵師。如人坐臥天
衣所覆寶床。燒赤鐵針以刺其身。身心戰動生
大困苦。是故名爲怨憎會苦。若怨憎類有聚
會者。永不相離。此義應至者。答一時境界性
用相續。共相連知諸法恒相聚會。怨憎聚會
異此義故。難不得成。復次苦受是名怨憎。此
受不離於心。如是義者順難。答如經中説。如
攝有多種會義亦然。如持散偈言
    一分具分心 道用類相應
    類處及自性 經説名法攝
如攝有多種會亦如是。謂一境不相離。相對
相著等。是故此難違順皆得。云何爲親愛離
者。答是親愛塵或名衆生或。非衆生。與其
別離名親愛離。復次少壯無病壽命家色形
富貴自在親友相離。亦名愛別離。復次善業
果報六入觸攝。是退失名愛別離。如退天道。
復次樂受破壞名愛別離。何以故。此樂受是
愛著處。由此愛著於色等境亦生愛著。是樂
受伴。謂想行識等亦所愛著。若論實義唯樂
受壞名愛別離。云何親愛離相。云何親愛離
事。云何親愛離縁者。答離愛類爲相。心憂悲
爲事。遭敗爲縁。云何親愛離苦者。答因愛
別離。是諸衆生憂悲内然。猶如空樹野火燒
腹。如經説。若天退墮愛別離苦劇於地獄。
如目連宿傳。復次若衆生疑聞見憶念親愛
別離憂悲苦生。是故名愛別離苦。復次父母
妻子所愛眷屬別離因故。如併失財懊悔失
心。如著鬼狂漫語啼哭悶絶戰掉。如臨死
人。如失王位重苦所逼。如無識無知癡亂默
然。如船舶破沒憂悲海。故名愛別離苦。老
等聚會即怨憎會。少壯等離即親愛離。更説
怨會愛離。云何非重説者。答老等聚會少壯
等離。如此二苦羅漢亦有。唯無憎會。如偈
    若一切永無 怨憎及親愛
    無憂無染心 是人得涅槃
以此義故不名重説。復次由老病等無分別
苦。與羅漢共。如前偈説。惡老汝可患等。怨
憎會苦及愛別離因分別起。皆屬心苦。未離
欲人則有此苦。復由老病等名依内苦。怨會
愛離名依外苦。故非重説。何所求不得者。答
遠離苦與苦不會。則得歡樂與不相離。求此
不得名求不得苦。復次與生中老病死等諸
苦。求不相會而不能得。是生定法故。故名
求不得苦。復次求與怨憎不會親愛不離。既
不能得故。名求不得苦。外曰。此苦在前。二
苦已顯現。何用重説。答非所愛共聚名怨憎
會。是所愛分離名愛別離。今求怨不會求親
不離。翻前二種立此爲苦故非重説。復次已
得未捨。與所憎塵共聚。名怨憎會。已得未捨。
與所愛塵不得共聚。名愛別離。未得未捨。是
所。愛塵求不能得。名求不得苦。由三世安立
故非重説。云何求不得相。云何求不得事。云
何求不得縁者。答求不得者。違逆意欲爲相。
以憂渇爲事。現無功用宿不作善爲縁。云何
求不得苦者。猶如如意瓶等破故。失求王位
等願。復次苦因縁故。是所求欲五塵。由不能
得欲火所然。如述波伽等燒然成灰。故名求
不得苦。復次三時中能生苦故。是所求利我
應不得。今不得已不得。由此生憂悲等苦故。
名求不得苦。命塵即苦至得亦苦。求之不得
云何爲苦者。答以不定故。得者未必皆苦。
何以故。若得信根不名爲苦。復次是厭憂依
止故。求不得者。能生求者厭惡憂惱心得五
塵利。則不如是是樂想故。復次如少壯身老
爲後故。説名爲苦。如是得五塵利敗爲後。
説名爲苦。如取陰爲苦依止説名爲苦。得五
塵利説名爲苦。義亦如是。以何因縁求之不
得者。答因縁不具故。譬如種子若無有縁芽
不得生。由宿世慳悋嫉妬邪見瞋故壞大家
因。今求不得。如鬱多羅比丘等宿傳。因惡法
故離苦受樂求不能得。譬如阿鼻地獄衆生。
求不得者。略説三因。一無宿世善。二自無
功用。三他不愛敬。云何略説五陰爲苦。答
爲攝初中後苦故。生爲初苦。死爲後苦。老等
憂悲等名爲中苦。復次爲攝有間苦故。有間
苦者。如老病死等。無間苦者。恒隨一切有分。
復次爲攝各各自相無邊衆苦故。故説五取
陰名通相苦。何以故。諸苦別類無邊故。假
使如來於無量劫廣説苦相亦不能盡。復
次生等諸苦如火。五取陰如薪。如燒然經
説。復次五取陰爲生等諸苦田地。何以故。
取陰生苦名生取陰。變異苦名老取陰。逼惱
苦名病取陰。破壞苦名死取陰。非愛聚苦名
怨憎會取陰。親離散苦名愛別離取陰。所須
不遂名求不得。略義云何。答有三種。一多二
異三一處。謂三世分散種類不同。攝在一處。
故名爲略。復次略有二種。一義略。以一義
攝多義。譬如眞寶。二名句偈略。能攝略義。
如眞寶器。如是苦有多義多名。但以一義一
名攝之。皆盡説名爲略。問諸陰何相。陰義云
何。諸陰同一行相。云何不立一陰。陰及取陰
二種云何。答如是等問。五陰論思擇品中已
廣分別。問云何説取陰名苦。不直名陰苦。答
欲分別諦有四相故。説取陰爲苦。若直説陰
是苦。則二諦不成。何以故。明陰戒定等五陰
皆成苦諦故。問取陰何義。答愛欲是取義此
陰能生取。爲取所生與取相應。取所隨逐能
有取故。故名取陰。問隨觀一苦則通達苦諦。
何用廣分別諸苦相耶。答行人須廣觀衆苦
生厭離心。生厭心已能觀通苦得入正觀
爲此用故應須廣説。復次爲分別生老等苦
生思擇智。得此智已觀苦一義。決無分別
智。因此得生此智。以平等爲境不勞功用。自
然而流無有覺觀。名第八智。依法境生。如
寶象譬。問如經中説名爲樂是樂依止。云何
而説取陰爲苦。答如偈言
    執對治樂故 顛倒欲故樂
    經説爲苦故 正見故無樂
此義如五陰論廣説。於輕品苦中及苦對治
中。起於樂想實唯是苦。問此經中云何説略
餘經廣辯色爲苦。答爲多聞慧人。是故略説
取陰爲苦。若無聞慧則爲廣説色取等爲苦。
如是爲見光未見光人故廣略説。問云何説
取陰爲苦。答苦盛逼故。如人處七寶樓。種種
嚴飾可愛五塵。能悦其心生大歡樂。小針所
刺即生苦受。忘失前樂如醎酸味。復次苦最
多故。謂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憂悲
苦惱覓守失苦逼害苦等。取陰中最多樂少。
虚妄如壞井水。問略説八苦其義云何。答衆
苦依止故生名苦。能令變壞故老名苦。能逼
困身故病名苦。能滅諸根故死名苦。非愛共
聚故怨憎會名苦。可愛相遠故愛別名苦。悕
望不遂故求不得名苦。是衆苦相故取陰名
苦。譬如射堋。復次有者。是眞實苦有即是生。
生是何法。謂名及色。色爲老病死所害。名
爲別離怨憎會求不得苦所害。取陰爲衆苦
所害。復次老病死名爲身苦。以無分別故。
愛別離等三名爲心苦。由分別起故。生及取
陰是身心二苦。復次由生説行苦。由死説壞
苦。所餘五句説名苦苦。此三苦以取陰爲
因。復次取陰有起名生。六道出現故。身變
熟名老。以萎悴故。身界不平等及増長名
病。令相違故。命終陰壞名死。離本道故。非
愛受因共聚怨憎會乖意相應故。愛受因相
遠名愛別離。與愛不共故。所欲不遂名求不
得。如願不成故。爲一切苦種本田故。取陰
名苦。諸苦自生無功用故。婆藪跋摩法師分
別苦諦品究竟
  思量集諦品第四
説苦諦已。云何次第説於集諦。集者何義。云
何自問及答。是渇愛何者。渇愛何相。何事何
縁。是渇愛是言勝義。云何渇愛即集。此言自
足。説渇愛已。何用復説能感後有。能感後有
其義云何。能感後有決定憙欲相。隨處處愛
著。云何作多種説憙欲。何義隨義。云何處處
愛著重言。云何有諸別惑能作集相。云何但
説渇愛爲集。何因獨説渇愛爲集。不説諸業。
若貪愛等。亦是業煩惱集。云何説但苦集
耶。無明縁觀味縁三受縁等愛。其異云何。已
説四大觸名色各爲諸陰因。復説渇愛爲因。
此二説云何不相違。渇愛無明我慢業食皆
爲苦因。此等異相云何。憙欲欲欲等其義云
何。藤林等是貪別名。其義云何
汝問説苦諦已。云何次第説集者。答已決心
信果。未識信因。令識信因故。次説集爲顯
苦諦隨屬因縁。復次爲受化者迷十二縁生
故。説苦諦依因縁生。復次苦諦猶如機關。隨
屬因縁故。自性羸弱及無我相。復次世間貪
愛堅鎖之所繋縛。不能出離生死牢獄故。顯
所縛能縛。復次有諸衆生作如是計。此苦諦
者。無有始終。難可除滅。由此執故不修正
勤。是故佛説。苦雖無始。由因縁生故可除
滅。譬如種子。故應修正勤。汝問集何義者。
答平等聚生是名爲集。離此三義則不成因。
復次令起有本泉源能成能現。遮因縁是名
集義。汝問。云何自問及答者。有諸弟子不
解怯畏定心。護此三事故。佛自答者。爲
破難邪因顯立正因。有諸異執。謂梵王自在
及天人。時性四大空隣虚等。以爲正因。
爲破邪執欲顯正因故。佛自*答。復次於十二
縁生等諸經。已説多種集。有諸弟子未知此
經定以何法爲苦集故。佛自*答。爲欲令得
決定智力。復次爲覆智受化不通達略教中
義。爲令開覺故佛自答。復次爲勝智受化覺
觀多故。不執持令智堅固故佛自*答。復次
爲了智受化令得決定智力故佛自*答。復次
爲分別智弟子令得了別。猶如燃燈。故佛自
*答。汝問是渇愛何者。渇愛何相何事何縁
者。答是諸衆生恒觀有爲法功徳。依有用資
糧心無厭足。故名渇愛。如飮醎水。如人盛
夏晝日光照熱渇所逼。周遍覓水來飮醎海。
醎海有竭此渇無盡。如是世間凡夫。常爲生
死資糧愛欲焦然其心。邪妄分別令生熱渇。
一向專求五欲快樂。眼耳身識及心憶持所
受用物。已得未得永無厭足。故説此法名爲
渇愛。復次不知厭足名爲渇愛。如火草
蘇蝋等。是所燒*燃。於取類中無有厭
足。世間凡夫貪愛然心。於人天中上妙五
塵。念念受用不知厭足。如項生王。復次渇
愛類見性別異故。各爲二種。類異者。於取
陰中起我執我愛。是名縁内類貪。於非取類
中起我所執。是資糧愛名縁外類貪。見異
者。依因有見願有勝生。是名有愛依。無有
見願樂我斷名無有愛。性異者。貪愛倒起覆
藏爲事。猶如雲網。故名上心。貪愛隨眠隨
逐爲事。猶如躡毒。名離心愛。復次渇愛因
依縁業別異故。各爲三種。因異者。願樂未曾
得塵。是愛名求覓苦因。於已得塵心生貪
著。是愛名守護苦因。於已失塵心生懊惱。此
愛名憂悲内熱苦因。依異者。謂衆生處所受
具。衆生者。樂得未來陰。求欲生故名依衆
生。愛處所者。樂三有道常求此處。名依處所
愛。樂好聲觸色味香等塵境界。求欲受用。名
依受具愛。縁異者。謂貪愛能作煩惱業苦縁。
及縁此三起。業異者。謂平等不平等相續
渇愛。平等愛者。依道理求覓受用。名平等
愛。翻此名不平等愛。相續愛者。隨眠貪愛無
始相逐名相續愛。復次渇愛取道對治資糧
別異故。各爲四種。取異者。於欲界中欲憙迷
悶渇愛貪著。名爲欲取。於我言見戒等中渇
愛著亦爾。道對治異者。謂四聖性所對治故。
資糧異者。謂飮食衣服臥具醫藥。復次渇愛
依三受別異故爲五種。於樂受中生二種愛。
謂聚集愛及不相離愛。於苦受中亦生二種。
謂不聚會愛及相離愛。於捨受中起無明愛。
復次渇愛以事異故。離爲五種。謂未得求得
以願爲事。二生願樂已求覓爲事。三求覓得
已増長爲事。四増長已守護爲事。五既守護
已後時失壞憂悲爲事。復次渇愛依五陰故
五。依六根故六。依六根各有三受故成十
八。復次依結及離結故三十六。如是等是貪
愛樹隨眠爲根。我愛資糧受爲身幹。三界貪
愛爲其高大。六愛聚爲枝。愛行爲茂葉。
八愛爲花。生等爲惡果。如此渇愛爲苦集因。
爲苦生因。名爲渇愛。此中應知。渇愛相者。
心憙爲相。事者無厭足等十一種爲事。縁者
觀有爲功徳爲縁汝問。是渇愛是言勝義。云
何渇愛即集此言自足者。答渇愛多種。若能
感後生乃是定集。餘則不取。若不爾者。聞
正法等亦應爲集。復次是渇愛能感未來。
若不能感則非所取。復次是渇愛若與憙欲
相隨。則名爲集。若不爾者則非所取。復次
爲欲簡除似集諦法故。言是渇愛。復次是守
爲顯證量。如現世苦因渇愛生證量所得。當
知去苦生不離渇愛。如郁伽長者經説。汝問。
説渇愛已何用復説能感後有者。答渇愛者。
此言未了故。説能感後有顯定渇愛。若但説
渇愛是集。則阿羅漢渇愛水等亦應是集。若
有渇愛能爲滅渇愛。依止亦應成集。汝問。
能感後有其義云何者。答能令識等陰著後
有故。何以故。我及我所是所執處。如是渇愛
能令識等執著此處。如塵著濕衣種子著濕
田。復次能生未來有故。如母生子。復次能
爲未來生食。故如識食觸。食復次能引能
愛。故故説能感後。有又有往昔耆舊諸師釋
佛説。渇愛有四因縁。能感後有。一能使相
縁。如經言。隨眠貪愛未被拔除。是苦恒生恒
續猶如龍池。二能攝諸道故。如經言。比丘若
於色等境界。起貪欲愛著。是識隨依色住。受
想行亦如是。三能結能續。如經言。能結能縫
不捨境故。令未來世三有得生。四能令受生。
如經。於此四食處若有愛欲。名色即生。汝問
能感後有決定憙欲相。隨處處愛著。云何作
多種説者。答此三句皆是渇愛別名。譬如人
手名爲頞悉多。亦名柯羅。亦名波尼。復次
果伴境界別異。是故多説能施。未來果故。
説能感後有。憙欲爲伴故。説憙欲相隨。取
種種境故。説處處愛著。復次有法但感後有。
不與喜欲相隨。如隨眠貪愛。有法但與喜欲
相隨。不能生有。如不墮界貪。故應具説多
名。汝問。喜欲何義者。答喜者於有資糧中心
生安樂。説名爲喜樂。此中生欲名爲喜欲。
譬如色欲。復次喜種類欲名爲喜欲。譬如寶
瓶。復次是樂有染名喜心著名欲。合此二
種故名喜欲。譬如名色。復次喜欲更互相
生。故名喜欲。如菴羅子等。汝問。相隨義云何
者。答共義名隨。此隨眠與上心爲伴。能生後
有。復次外愛共行故。説内愛與喜相隨。譬如
愛取。復次隨者。得地爲義。復次分別部説。相
隨有四種。一境界相隨。二相應相隨。三間雜
相隨。四縁起相隨。境界相。隨者如經説。若
人起覺觀。分別與色相隨。相應相隨者。如經
言。此心與慈相隨。間雜相隨者。如經言。是
人修習信根與慈相隨。復次有經説。染著憎
恚相隨思惟相隨。縁起相隨者。如經言。修
習正見與無放逸相隨。此論所明喜欲。即是
間雜相隨。汝問。處處愛著重言云何者。答
於三有中愛著種種諸界。於諸界中愛著種
種生處。於諸生處愛著種種衆生聚。於衆生
聚中愛著種種諸根。於諸根中愛著種種諸
塵。於諸塵中愛著種種諸業。復次心猴行境
不定。恒樂取塵隨逐渇愛種種諸有及有資
糧。由隨攝捨處處愛著。復次觀著求處行不
定故。如偸稻牛。復次棄取餘塵亦不離欲。譬
如五囚人母欲説處處愛著。汝問。有諸別惑
能作集相云何但説渇愛爲集者。答爲最勝
故。若渇愛王所至之處。一切惑衆皆同聚集。
復次由渇愛攝故。若渇愛不令餘惑噉味。餘
惑則滅。若諸惑不起。貪愛亦不起。何以故。
無分別依故。復次設無餘惑。但有貪愛生死
亦起。如手摶濕沙。復次難分別故。由此渇
愛亦入善法。但觀口故如内怨家。復次至門
不入故。如阿那舍至涅槃門。由貪愛故不能
得入成上流人。問無明亦勝。何故不立。答
不然。無明盲人由渇愛故墮陰坑苦。譬如盲
象。求欲後生。故受來報不由無明。譬如生
盲入諸門。以是義故。故説渇愛爲集。汝問何
因獨説渇愛爲集不説諸業者。答煩惱勝故。
何以故。貪愛等是實生因。業不如此。云何知
耶。業雖具在。爲貪愛盡故。諸阿羅漢無復
後生。前來已説有眞似集。貪愛等能爲有因
故。是實集諦業爲引有因故。説爲相似集。復
次貪等由道所滅。業則不爾。何以故。諸佛
等究竟修道已。猶聞有殘業在。復次業不墮
界故。不名眞集。汝問。若貪愛等亦是業煩惱
集。云何説但爲苦集者。答有如是義。此中爲
立四諦故説爲苦集。何以故。於聖諦中簡擇
眞實因故。説渇愛等爲苦諦集。復次有及生
陰渇愛爲集。是渇愛於現世中與生等諸縁。
共作煩惱業集。不如渇愛獨爲苦集故。但説
渇愛爲苦諦集。復次定以隨眠渇愛爲苦諦
集。爲顯此義。佛説偈言
    如樹根未拔 雖斷猶更生
    隨眠愛未除 苦體恒相續
約縁内渇愛。説縁愛起取。約縁外渇愛。説縁
取起求覓業。汝問。無明縁觀味縁三受縁
愛其異云何者。答經説無明爲愛。縁此愛爲
煩惱縁起。經説觀味親境起常邪等見。因
此起愛。是愛爲業縁起。經説由貪愛故得三
種受。是愛爲受縁起。復次一切煩惱無明爲
縁。此貪愛縁無明起故。説縁無明愛。一切諸見
爲諸業縁。縁此諸見起貪愛。此愛名業縁愛。
一切諸苦三受爲體。縁此起愛名苦縁愛。復
次不信了爲因。名縁無明愛。觀有爲法樂常
等味邪智爲因。名縁觀味愛。餘類爲因名縁
愛愛。此愛爲縁起。及界有三。由境界有六。
汝問。已説四大觸名色名爲諸陰因。復説渇
愛爲因。此二説云何不相違者。答爲顯有因
故説渇愛有已。爲顯等分因故説四大。爲顯
種種因。故説於觸爲觸不一故受有三。爲堅
信因故説名色。如大縁生*經説。阿難。若識
不託母胎。是迦羅囉。得結實不。不得世尊。
阿難。若無迦羅囉。是識能託胎不。不能世
尊。由此二法更互相持故得堅住。復次無始
時因名渇愛。一期因。謂四大刹那因。謂觸
及名色具二因。謂宿世因及現功用因。復次
五陰宿世因。謂渇愛於受生中四大爲初因。
如迦羅囉爲頞浮陀等因。倶起因名觸。先時
及倶起因名爲色。汝問。渇愛無明我慢業食
皆爲苦因。此等異相云何。答渇愛爲無別異
因。業爲別異因。食爲引持苦因。無明及我
慢爲一切因。復次渇愛能爲有因。業爲道因。
食爲平等因。無明及我慢爲更互因。復次渇
愛爲苦眞正因。是苦根本故。所餘因爲資糧。
集助貪愛故。汝問。喜欲欲等其義云何。答
塵已到故心生歡喜。由喜生愛故名喜欲。求
未得塵名欲。因此生愛名爲欲欲。汝問。藤林
等是貪別名。其義云何。答欲塵爲境界。能
染於心故。説欲染貪著四定及果是名色欲。
貪著三摩跋提及果。是名有欲。能障涅槃行。
説名爲刺。能燒熱心説名欲火。能垢汚心説
名欲塵。能令心濁説名欲垢。能纒繞心説名
欲辮。無思計故説名欲縛。令癡迷故説名欲
悶。心沈名欲著。隨有行故説名隨流。常悕
望故説名無厭。得無飽足故説名爲貪。障出
離故説名爲蓋。能覆藏故説名煩惱。令不離
有故説名爲結。不正思惟所觸惱故。説名爲
錐。能縈朿刺故説名爲藤。向上轉増故説名
大。欲周普界道叢根塵勝樂等故説名爲遍。
著種種塵起種種著。説名愛著。於生死資糧
未得及得心生歡喜。説名喜欲無厭。積聚欲
塵利養名爲渇愛。如是方便輪迴送引不離
生死。説名欲將。遊煩惱水結愛行繩。説名
欲網。從上下流入生死海。説名愛河。譬如變
異渇病所逼入塵海。由此無有飽足故名渇。
如海呑流。如火燒薪等。此惑無滿。説名無
休。能結死生前後無間。故名爲縫。此渇愛
在。能令生死相續不斷。或由自由他能受六
道生死故。於餘惑中説名爲集。具如大有品
中廣説。此品解貪愛有十一種應知。一名。
二義。三體。四用。五因。六對治。七淨。八不淨。
九生次第。十立難。十一救義。若行人識此起
觀。自行教他不迷道理。故説此義。思量集諦
品究竟
四諦論卷第二



四諦論卷第三
  *婆藪跋摩*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分別滅諦品第五
經説苦滅。云何此言。何所因起。何法爲滅。
何相何事何縁滅名。何義無餘滅。離滅捨斷
棄。此七義何異。云何盡無餘。名爲滅諦。不説
念念滅等。若渇愛滅名爲滅諦。無餘涅槃則
非滅諦。渇愛盡者。應名集滅。云何説苦滅。若
由渇愛盡故苦滅者。無渇愛人即應無苦。現
見有苦。此理云何。十結惑中但説渇愛滅爲
滅諦。安立四果。云何得成。十二縁生中説
滅有十二種。云何但説渇愛盡爲滅。持散偈

    何節及前義 七義與念滅
    界他滅羅漢 十結十二滅
汝問。經説苦滅云何此言何所因起者。答由
是法生故是法有。是法滅故是法無。譬如燈。
復次已説苦諦渇愛爲因。今説由渇愛盡故
顯苦滅。譬如病縁滅故疾病不起。復次是渇
愛流遍滿三有。無始時起欲對治有故。故阿
羅漢無渇愛滅。爲破外道如此邪執故説苦
滅。云何汝問。何法爲滅。何相何事何縁者。答
滅有多種。一中間滅。二念念滅。三相違滅。四
無生滅等。中間滅者。如施戒定三摩跋提能
滅三有。由此施等隨得免離所對治法。謂貪
瞋等暫時不起。名中間滅。念念滅者。一切有
爲隨刹那謝。名念念滅。相違滅者。此有爲法
與相違因其性相乖。相續滅故名相違滅。此
三名相似滅。無生滅者。有因滅盡故。五陰應
生不復得生。此名眞滅。又餘師説。因及有因
渇愛後有不生名滅。復次與渇共除煩惱愛
業苦不生名滅。復次是眞實用經無所有離
有離無。是般涅槃名爲滅諦。如瞿曇傳説。復
次滅有二種。一非擇滅。二擇滅。非擇滅者。有
爲諸法自性破壞。名非擇滅。如空石墮擇
滅者。由智火故惑薪燒。是名擇滅。如因火薪
盡。復次滅有三種。一未有滅。二伏離滅。三
永離滅。若惑未生未得縁地。名未有滅。若惑
已生已得縁地。由世出世道現時不起。名伏
離滅。若惑已伏離滅因滅無餘故。未來決不
生。是名永離滅。如經言。未生欲欲未來永不
復生。亦知此滅。又分別部説。滅有三種。一念
念滅。二相違滅。三無餘滅。譬如燈滅。又餘師
説。滅有四種。一自性滅。二無生滅。三中間
滅。四永離滅。不由因滅名自性滅。如偈言
    諸行悉無常 生滅是其法
    若有生還滅 此寂滅是樂
又經言。若法有生是法必滅。不由功用。如
物輕重自然浮沈。名自性滅。由因無故果不
得生。名無生滅。如經言。由無明滅故三行不
起。如七流中種芽。因壞果則不生。名無生
滅。由定力者名中間滅。如經言。伏離上心
惑。名有時心解脱。九種次第滅。如難提柯比
丘縁事爲證。名中間滅。由八聖道滅。名永離
滅。如經言。若人修無常想。能滅一切結及
隨眠惑。以明生故無明永滅。名永離滅。猶如
覆器及被燃炬。此論正辯永離滅。何相何事
何縁者。無所有爲滅相。心不燒熱爲事。通
達實際爲縁。大徳説寂靜爲相。心安止爲事。
極解脱知見爲縁。汝問。滅名何義者。答此
滅名尼盧陀。尼者訓無盧。陀訓遮障。渇愛等
法能障。此中永無故。名尼盧陀。相違法生起
故。渇愛流永不更生。如熟燒坏赤色生故本
青色相永不更生。汝問。無餘滅離滅捨斷棄。
此七義何異者。答此皆是涅槃別名。此七名
依器故説。如涅槃有六十別名。復次上心
及隨眠倶盡。如樹拔根名無餘滅。次第滅盡。
如斧柯喩故名爲滅。昔縛著處由道力故無
有縛著。如富貴人不著貧賤。是名爲離。勝異
昔退如聖人離。惡盡故名爲滅。又如前義名
尼盧陀。是名爲滅。若法與惑相離。譬如捨物。
是名爲捨現世。是與未來永不相續。譬如内
根。是名爲斷滅。不更取如覆水器。是名爲棄。
復次一切渇愛品類淨盡。故名無餘。漸壞名
滅。由觀過去不起著心。名爲遠離行。斷結盡
縁起亦無。故名爲滅。解脱煩惱。是名爲捨。縁
智初惑永滅。是名爲斷。先取我執今則置捨。
故名爲棄。汝問。云何盡無餘名爲滅諦。不説
念念滅等者。答由無餘滅故未來苦不更生。
不由念念滅等故説。無餘名爲苦滅。不説念
念滅等。若觀無餘滅寂靜等相。能滅諸惑。念
念滅等則不如是。復次隨屬道故。勝餘法故。
眞實善故。不共得故。煩惱不能壞故。不違言
故。安心縁故。故説無餘名爲苦滅。不説念念
滅等。汝問。若渇愛滅名爲滅諦。無餘涅槃則
非滅諦者。答餘論師説。清淨梵行果故。故煩
惱滅名爲滅諦。一切假名滅名無餘涅槃。此
論所説無餘涅槃界是眞滅諦。何以故。爲得
此滅修淨梵行。如富樓那七車譬經中説。諸
阿羅漢惑盡無餘。而老病死寒熱飢渇害縛
等苦猶尚未免。是故無餘涅槃界是眞滅諦。
此眞滅諦由因盡故得。故説渇愛盡是眞滅
諦。優波及多道理足論説。能令至無餘涅槃
界故。故貪愛盡得名滅諦。雖然有餘無餘二
涅槃界。皆名滅諦。何以故。因滅名爲有餘。果
滅名爲無餘。由因滅故。故有因滅。如燈盡故
光盡。是故二滅皆名滅諦。汝問。渇愛盡者應
名集滅云何説苦滅者。答苦火以渇愛爲薪。
若無渇愛苦薪苦火即滅。如薪盡火滅。復次
苦諦以愛食得住。由愛食斷故苦諦即盡。故
説苦滅。復次耆舊師説。不爲離過去及現在
苦。於世尊所修淨梵行。何以故。過去自性已
滅。與現在決應相離。未來有苦爲令不生。於
世尊所修淨梵行。是苦不生。由渇愛盡故。
約後際苦盡説愛斷苦滅。汝問。若由渇愛盡
故苦滅者。無渇愛人則應無苦。現見有苦。此
理云何者。答憂悔熱苦寂靜故。如手長者經
説。復次永離心病故。如已拔心刺。復次求欲
苦斷故。如富足六塵。由渇愛滅故。諸阿羅漢
永離心苦故不違理。復次非過去未來現在
苦名爲苦諦。亦非聖道所破。何以故。過去已
盡未來未有。與現世決定應相離故。但由通
達實際故。渇愛滅盡。由離渇愛故。爲後際苦
不生修八聖道。以是義故説阿羅漢無苦。如
渇病譬。汝問。十結惑中但説渇愛滅爲滅諦
安立四果。云何得成者。答貪愛有四種。須陀
洹果道等所破。由此滅故。餘結共起一時倶
盡。説名滅諦。是故安立四果於理不失。復次
同一相一味故。若説渇愛盡則説一切結盡。
如説八聖道即説一切道品。以同相故。共成
一事故。復次有諸餘惑。亦能立集諦相。而渇
愛正能續未來生。能令後有。以是義故。獨説
渇愛名爲集諦。如是一切惑盡皆入滅諦相。
但有因滅盡。是渇愛滅名爲滅諦。汝問。十二
縁生中説滅有十二種。云何但説渇愛盡爲
滅者。答如前問此難自遣。復次如道斷愛盡
欲滅涅槃。此五名義。一但更互相顯。是故
由説渇愛盡故。即説十二道斷。復次渇愛盡
爲通滅。十二道等滅名爲別滅。問涅槃別名
有六十六句。其義云何。答無爲等一切句。相
貌讃歎。因立對治違反等。應廣解釋。何因如
此。是涅槃無生無長無滅。非因縁所作。違反
有爲。故説無爲。
高出三界離於偏低。無與
等者。故説無下。
永離諸流諸流不生。非
流跡處。故説無流。
非虚妄非顛倒非相
違。故説眞諦。
不疑諸界毒蛇怖畏。窮三
有際捨功用處。度生死海。故説彼岸。
極智
所了故説聽細。
如優曇花世間希遇。故説
難見。
不老不破故説無壞。
無動本有故説
恒在無爭。
對治除法。體不虧故説無失。
過眼境界。無法與等。故説無譬。其十
無有
貪愛諸見慢執故無戲論。*其十
惑火滅盡故
説寂靜。
過死王界故説甘露。
是極美
味寂靜可愛故説極妙。
寂靜無苦故説爲止。

眞實善法故説爲安。
無燒熱渇故
説愛盡。
生他歎訝故説希有。
於生死
中未至此徳説未曾得。
老等諸横所不能
害。故説無枉。二十
内無所少外無惡障。故説
無災。二十
無後有生苦究竟安樂。故説涅槃。
二十
異有無相故説難思。二十
與離生過失樂
相應。故説不生。二十
四魔不至故説無跡。
二十
不由因成故説非作。二十
非悲行處故説
無憂。二十
一得不退故説名住。二十
無法能似
故説無等。
永離取欲故説無求。三十
前後際故説無邊。三十
難可通達故説微細。
三十
無有可逼故説無損。三十
無惑染著故説
離欲。三十
無諸過失故説名淨。三十
結縛皆斷
故説解脱。三十
離依止故説非住。三十
無有
二法故説非對。三十
無等等故説爲等。
入沒處故説無害。四十
外人不得故説甚深。
四十
離佛正教不可了知。故説難解。四十
觀此
功徳令到彼岸。故説能度。四十
上法之定上故
説無上。四十
攅搜法海所獲貞實。上人所得。
故説爲勝。四十
萬行所得最上無價。故説
聖果。四十
離恐怖因故説無畏。四十
聖愛堅固
故説不捨。四十
凡聖等有故説遍滿。
功徳
難稱故説無量。五十
不屬六道故説無數。五十
體極貞固故説不破。五十
諸法無首故説爲尊。
五十
最淨可稱故説應讃。五十
衆聖所栖故説
爲舍。五十
能救衆苦故説歸依。五十
戰鬪寂靜
故説無爭。五十
本有非作故説無假。五十
離欲
瞋癡故説無垢。
除無明闇故説爲燈。六十
諸受寂靜故説爲樂。六十
免色等墜故説無墮
六十
四流不沒故説爲洲。六十
散心不證故説
不動。六十
遣蕩十相説無所有。六十
無所依故
説名無著。經部問曰。何法名思擇滅。答結離
名思擇滅。問結離何法。答是思擇滅。若爾此
二互相釋。終不能顯二法體相。是故應別方
便説其體相。聖人無分別證智所知。是其體
相。如是可説。爲善異於餘物。或説名結離。或
説思擇滅。諸經師説。一切無爲非是物有。何
以故。不如色受有。於別物何者唯以無觸名
爲虚空。如經言。闇中無礙無覆名爲虚空。
由般若力與現在隨眠惑。體性相違餘後不
生。名思擇滅。離此思擇因縁不具餘不得生
是名非思擇滅。譬如一期中間横死殘果不
續。異部師説。隨眠煩惱後不得生。是思擇
力故名思擇滅。由縁不具後苦不生。是中思
擇無力故説非思擇滅。論曰。是義不然。若
離思擇此滅不成故。知屬思擇滅。又諸部説。
若法已生生後自滅。自性滅故名非思擇滅。
若如此執非思擇滅。應是無常。何以故。法
未壞時未有滅故。難曰。若爾思擇滅亦應無
常。何以故。思擇在先後得滅故。答此滅不
以思擇爲先。何以故。未生法不生。在思擇
後。無此義故。所以者何。未思擇時未生不生
法本來已有。是法應生。思擇正起後不得生。
由思擇力。此惑昔來未有生障。今斷其生思
擇力。外曰。若定以不生爲涅槃者。云何通釋
國譬經。經云。修數習多行信等五根能滅。過
去現在未來苦滅者。名涅槃不生。唯屬未來
非現在過去。答有如此經義不如文。何以故。
能縁三世苦惑滅故説苦滅。如餘經説。汝等
應捨是色愛欲。由愛欲滅。汝等色陰則滅離。
乃至識陰亦爾。以此義故滅三世苦。其義應
爾。外曰。若説苦滅。其義可然。又國譬經云。
修習五根能滅過去現在未來世惑。云何不
違此經。答如前解釋。又有別解。過去惑者
宿世所攝。現世惑者今生所攝。此二世惑。於
相續中已成種子。能生未來惑芽。由此種子
滅故。故説三世惑滅。如果報盡説業因盡。是
未來苦及惑。由種子無故永不更生。是故經
中説。三世惑滅。若不如此過去現在有何所
滅。何以故。於已滅法及向滅法功用何施。外
曰。上勝經説。一切有爲無爲法中。是離欲
法因是不有。云何不有勝餘不有。答我不説
無爲定是不有。如我前説。如是故有。如世
人言。聲有先無聲有後無。不由此有言使無
物成有當知無爲其義亦爾。雖同是無而有。
無可讃勝於餘。無如一切災横畢竟不生。此
無爲勝最可讃歎。爲受化者起願求心。故佛
讃歎。外曰。若無爲唯是無法。是滅則成聖
諦。何以故。無所有故。答若爾。諦是何義。外
曰。無顛倒是諦義。答是二法聖人觀皆無顛
倒苦。如相苦相無如無相。以是義故何乖聖
諦。外曰。云何無物爲第三諦。答立爲聖諦。
已如前説。依第二後次説故爲第三。外曰。若
無爲唯是無法智縁。虚空及與涅槃則無境
界。答我不説一切智以有法爲境。若縁有爲
非去來世。則有物爲境。若縁餘法則無法爲
境。外曰。若汝許無爲有物何所有。答若我許
無爲有物何所有。外曰。若汝許者我義被守。
答諸天應守。若許可守汝許不實。何以故。
是無爲法不如色受其性可證。不如眼等其
事可見。是物是滅。云何可別是無爲與有爲
事不相關。何以故。互非因果故。但違反渇愛
是其道理。如説是惑本無名曰無爲。外曰。
若立無爲是有。由此惑至得斷故。可説此滅
是此惑滅。若説無爲是無法者。此無爲何因
能決至得。經言。是比丘已至得現法涅槃。
若涅槃是無何可至得。答由對治起得相續。
與惑後生畢竟相違。故説至得現法涅槃。又
諸阿含説。唯以無法是名涅槃。經言。是苦滅
無餘捨窮盡。及離欲苦不來續不生。是靜是
妙。何者捨。一切取并渇愛盡及般涅槃。外
曰。何故不許於中餘物不生。説此不生名爲
涅槃。答我見此執無有勝能。汝謂於中餘物
不生者。爲是有故餘物不生。爲由得故餘物
不生。若是有故餘物不生。涅槃恒有三有。應
永不生。若由得故餘物不生。諸阿羅漢得證
此時。陰即應滅。若如汝執有此過失。故知但
無所有名爲涅槃。如偈説。譬是正道理。偈
言。譬如燈光滅。心解脱亦爾。如燈光滅非是
有物。佛心解脱。亦復如是
分別滅諦品竟
四諦論卷第三


四諦論卷第四
  *婆藪跋摩*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分別道諦品第六
經説道諦。云何此言。何所因起。若道能滅渇
愛。則不應説行至苦盡。若不爾者。是言相
違。若倶滅集苦。云何經中不具足説。若道
能盡苦。修道辦人應無品苦。若不爾者。則不
應言行至苦盡。若有爲法於無爲中無有行
至。云何説言行至苦盡正行義。言正行者八
聖道是。決言何用聖名何義。云何但説道名
爲聖。不説餘助道若道異分應説其相。若言
道唯是分。則具分與分無有差別。道名何義。
云何此經説於具分。餘經不具。若道是有爲。
云何佛説。本昔已有。若是無爲。云何説言
有爲。若道是一。一人修時餘人應得。譬如衣
等若不爾者。則不應説由此一道。若諸聖人
同得一道。云何智慧不同。若智慧不同。云何
解脱平等。若道非心。無情等物亦應有道。若
心非心。法修則不具。若是心法。諸相違法云
何一心並有。若道至除惑。則相違法一心並
有。若不至者於他相續云何不除。若分倶起
則有多作意。若次第起則但有一分。云何止
立八分不増不減。云何不取欲等餘法。云何
一法作三種説。中道能滅福惡行至盡苦。云
何説正見爲初。云何説先行正見有何義。見
者既無孰爲能見正見。與十善正見兩異云
何。若由正見一時見諦應有多境。若不爾者
非念念滅。若正見已了諸諦。餘分何用。正覺
何義。云何三法成一。若依二定證得流盡。正
覺不具道分有闕。此義應救。正言何義。若
語言道修無定。何以故。佛説定以聲爲
刺。若無不成道分。正業何義。一切分皆是正
業。云何説一名爲正業。若離名正業。離則非
作。云何成業。離撾打等。云何不説名爲道
分。正業正命與十善正業正命兩異云何。正
命何義。正命若身口業攝。云何別立。何者
正精進。何相何用何縁何義。若但滅惡是善
則無二精進。若非善者滅諦則非善。若一心
修正勤即具足者。則無四正勤。若次第修者。
則助道修不具何者正念。何相何用何縁何
義。諸有爲法刹那不住云何成念。何以故。他
見他憶無此義故。若一切諸法皆是念處。念
根即是念處則義不相應若念。猶自不能守
一法者。云何經説有念一守。云何有時能憶
有時不憶。何者三摩提。何相何用何縁何義。
正定若是定。須陀洹人應無欲瞋。若不爾者
則違道理
汝問。經説道諦。云何此言何所因起者。答
此問不爲開智人説。何以故。由聞其名已了
義故。從大悲所起辯涅槃道顯隱覆義。欲廣
説言燈。爲分別智弟子故佛自問。何以故。
由先問後解多有利益。廣辯縁起已如前説。
復次受化弟子問諸外道聞種種道。未能決
了是道邪正。爲除疑倒無明等心故。佛自問
自答。何者爲道。是八聖道。如疑路人導之善
道。汝問。若道能滅渇愛。則不應説行至苦
盡。若不爾者是言相違者。答聖人從初發心
是修行用欲除滅苦。爲此起道故。説行至苦
盡。是苦盡由因滅得成。是故除因。譬如師
子。復次諸佛觀一切衆生墮於苦難。發心修
道。爲除他苦。是修行用如國譬經説。又餘經
説。苦盡是出家修梵行用。如七車譬經。又如
來出世爲三事故。令他苦盡。是最第一故。言
行至苦盡。復次一切有爲無常故苦。離有爲
法故説苦盡。如筏喩經説。法尚應捨何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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