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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實論 (No. 1646_ 訶梨跋摩鳩摩羅什譯 ) in Vol.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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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無諸漏失。又具足戒等七淨法故。又能
成就少欲知足等八功徳故。又能度彼岸
及勤求度故名福田。又經中説。但能發心
欲行善法尚多利益。況修行耶。是諸賢
聖常行善法故名福田。又經中説。誰施
主家有持戒比丘。受供養已入無量定。是
施主家得無量福。衆中有入無量三昧無相
三昧無動三昧。能令施主得無量報故名
福田。又經中説。三事和合故得大福。一曰有
信。二曰施物。三曰福田。於衆僧中多功徳
人。功徳人中。信心易生。又施衆僧具九因
縁故獲大果。又施衆僧以受者淨故施必
清淨。又施有八種。有清淨心少施物亦少
施破戒人。有清淨心少所施物多施破戒
人有清淨心少施物亦少施持戒人。有清
淨心少所施物多施持戒人。有清淨心多施
四種物亦爾。於僧中施必當成就若二若
三。一切善人皆因衆僧増益功徳。然後隨
意回向菩提。又所施僧。此物皆當得解脱
果。於生死中終不能盡。又所施衆僧皆爲
嚴心。又若於一人生信淨心或時可壞。於
衆僧中信心清淨終不壞敗。又於一人生
愛敬心。或不能廣。於衆僧中生信敬心。縁
無量故心則廣大。又施爲一切入僧數人。
以心大故果報亦大。以是等縁諸賢聖人
名爲福田。是故應禮
  ◎吉祥品第十二
以是三寶功徳具足故經初説。又此三寶於
一切世間第一吉祥。如吉祥偈説。佛法及
衆僧是名最吉祥。復有諸經以吉祥爲初
學者増壽萬歳。名聞流布。是作經者意
也。如阿陀等字貫在經初此非吉相。後
當廣説。若求第一最吉祥者三寶是也。應
當歸依。如吉祥偈説
    諸天世人中 無上尊導師
    佛爲大覺者 是名最吉祥
    若人於佛所 安信心不動
    奉持清淨戒 是名最吉祥
    遠離愚癡人 親近有智者
    可敬者則敬 是爲最吉祥
是故應禮三寶。以最吉祥故。我經初説◎
成實論卷第一



成實論卷第二
  訶梨跋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立論品第十三
今欲論佛法饒益於世間。佛以大悲
爲廣利益一切世間故説是法無所齊限。
如或有人但爲婆羅門故説解脱經。佛所
説經皆爲度脱四品衆生乃至畜生亦不限
礙。問曰。不應造論論佛語也。所以者
何。若佛自論可名爲論。若佛不論餘不能
論。所以者何。一切智人意趣難解。不知何
所爲故而説是事。若不得佛意妄有所説
則爲自傷。如經中説。二人謗佛。一以不信
惡故謗。二雖有信於佛所説不能諦
受亦名謗佛。設有眞智不知佛意。尚不
能得論佛所言。況未得者而欲造論論
佛意耶。所以者何。如異論經中。佛爲觸故
説如是事。諸比丘等種種異論皆不得佛
意。又如長老摩訶迦旃延語諸比丘。如伐
大樹棄捨根莖但取枝葉。汝等亦爾。捨離
如來而問我耶。若摩訶迦旃延於論議中
自喩枝葉。何況餘人能解佛語。又佛問舍
利弗。云何學人云何數法人。三問不答。又佛
爲一切諸法根本。唯佛能解。餘人不能。又
阿難白佛。遇善知識於得道中則爲半利。
亦有道理。所以者何。以二因縁正見得生。
一從他聞。二自正念。佛語阿難。但善知識則
爲具足得道利己。又如佛言。若我爲人有
所説法。是人不得我意故生諍訟。今諸
論師各有所執。或言過去未來有法。或有言
無。當知如是諸論師等不解如來隨宜所
説故生諍訟。又如阿難爲三摩提説諸所
受皆名爲苦。爾時佛語諸比丘言。汝觀阿
難髣像是義
又諸論者謂。阿羅漢應先受供養。比丘不
知。便往問佛。佛言。於我法中前出家者應
先受供養。飮食麁事。猶尚不能知。況如來
意説微妙法。以此等故不應造論。答曰不
然。所以者何。有因縁故能知他意。如偈中
説。能知説者意所趣向亦知説者欲説何
事。有二種道聖道世間道。後當廣説。以此
道故知説者意。又異論經中。佛亦盡聽。
又迦旃延等大論議師。得佛意故佛皆讃
善。又優陀夷比丘曇摩塵那比丘尼等造佛
法論。佛聞即聽。又佛法深妙。解者造論。不
解則止。如是其餘佛爲諸法根本等問。悉
以通答。又應造論。所以者何。若經造論。
義則易解法則久住。又佛聽造論。如經中
説。佛語比丘。隨所造論應善受持。是故
於修多羅中取義立論別爲異部。故應造
論。又佛爲種種可度衆生。説世間等諸論
議門。如莎提等不能解故其心迷亂。莎
提等比丘。説生死往來常是一識。佛如是
等種種説法。若無論議云何可解。以是等
縁故應造論
  論門品第十四
論有二門。一世界門。二第一義門。以世界
門故説有我。如經中説。我常自防獲。爲善
自得善。爲惡自得惡。又經中説。心識是常。
又言。長夜修心。死得上生。又説。作者起業。
作者自受。又説。某衆生生某處等。如是皆
以世界門説。第一義門者。皆説空無。如經
中説。此五陰中無我我所。心如風焔念念
生滅。雖有諸業及業果報作者受者皆不可
得。如佛以五陰相續因縁説有生死。又有
二種論門。一世俗門。二賢聖門。世俗門者。
以世俗故説言月盡。月實不盡。如摩伽羅
母説兒婦爲母其實非母。如經中説舌能
知味。以舌識知味。舌不能知。如槊刺
人言人得苦。是識知苦非人受苦。如貧賤
人字爲富貴。佛亦隨人名爲富貴。又佛呼
外道名婆羅門。亦名沙門。又如刹利婆羅
門等。佛亦隨俗稱爲尊貴。又如一器隨國
異名。佛亦隨名。又如佛言是吾最後觀毘
耶離。諸如是等隨世語言名世俗門。賢聖
門者。如經中説。因縁生識眼等諸根猶如
大海。又如經説。但陰界入衆縁和合。無有
作者。亦無受者。又説一切苦。如經中説世
間言樂。聖人説苦。聖人説苦。世間言樂。又
諸所説空無相等名賢聖門。又有三時論
門。若於此事中説名爲色。若色曾有當有
今有皆名爲色。識亦如是。若識曾知當知
今知皆名爲識。如此等名三時論門。又有
若有論門。苦有觸必因六入。非一切六入
盡爲觸因。若有愛必因於受。非一切受盡
爲愛因。或説具足因。如觸因縁受。或説不
具足因。如受因縁愛不説無明。或復異説。
如經中説心歡喜身得猗。三禪無喜亦有
身猗。又説猗者受樂。四禪有猗而無受樂。
是名異説。又有通塞二種論門。如經中説
若人發足爲供養塔中間命終。皆生天上。
是名爲通。又餘經説作逆罪者不得生
天。是名爲塞。又經中説受諸欲者無惡不
造。是名爲通。須陀洹人雖受諸欲。亦不能
起墮惡道業。是名爲塞。又經中説因眼
縁色而生眼識。是名爲通。若爾。應縁一切
色皆生眼識。而不然
又經中説因耳縁聲生耳識等不生眼識。
是名爲塞。又所言通塞皆有道理不壞法
相。又有二種論門。一決定。二不決定。決定
者。如説佛爲一切智人。佛之所説名眞妙
法。佛弟子衆名正行者。又言一切有爲皆悉
無常苦空無我寂滅涅槃。如是等門是
決定。不決定者。若言死者皆生是則不定。
有愛則生。愛盡則滅。又經中説若得心定
皆生實智。是亦不定。聖人得定能生實智。
外道得定則不能生。又如經説所求皆得。
是亦不定。或得或不得。若言六入必能生
觸。是亦不定。或有能生。或有不生。如是等
名不定門。*又有爲不爲論門。如説奇草
芳花不逆風熏。又説拘毘羅花能逆風聞。
爲人花故説不逆風聞。爲天花故説逆
風熏。又説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又
餘經説所有諸受皆名爲苦。有三種苦。苦
苦・壞苦・行苦。爲此故説所有諸受一切皆
苦。又説。是苦三種有新故中。新受名樂。久
厭則苦。中名爲捨。又説。爲得道故名爲
道人。未得道者亦名道人。有如是等相因
得名。又有近論門。如佛語比丘汝斷戲論
則得泥洹。雖未便得但以近故亦名爲得。
又有同相論門。如説一事餘同相事皆名
已説。又如佛説心爲輕躁。則爲已説餘心
數法。又有從多論門。如佛言。若人不知二
見生滅相者皆名有欲。若能知者皆名得
離。須陀洹人亦知二見生滅之相而有貪
欲。但以知者多是離欲人。*又有因中説果
論門。如説施食則與五事。命色力樂辯才。
而實不與命等五事。但與其因。又如説食
錢。錢不可食。因錢得食故名食錢。又
如經説女人爲垢。實非垢也。是貪著等煩
惱垢因故名爲垢。又説五塵名欲。實非欲
也。能生欲故名之爲欲。又樂因縁説名爲
樂。如説以法集人是人爲樂。又苦因縁説
名爲苦。如説與愚同止是名爲苦。如説
火苦火樂。又説命因爲命。如偈中説。資生
之具皆是外命。如奪人物名爲奪命。又説
漏因爲漏。如七漏經説。此中二是實漏。其
餘五事是漏因縁。又有果中説因。如佛言
我應受宿業。謂受業果。如是等衆多論門。
盡應當知
  讃論品第十五
應習此論。所以者何。學習此論得智人法。
如經中説。世有二人。一謂智人。一謂愚人。
若不善分別陰界諸入十二因縁因果等法
是名愚人。若善分別陰界入等是名智人。
今此論中正分別解陰界入等。故因此論
得智人法。是以應學。又習此論故不名凡
夫。又有二人。一是凡夫。*一非凡夫。如説
雖剃鬚髮被服法衣受佛威儀。猶遠佛
法以不成就信等根故。若能成就信等根
者雖處居家不名凡夫。如經中説。有四
種人。有入僧威儀不入僧數。有在僧數
非僧威儀。有入僧威儀亦入僧數。有非僧
威儀亦非僧數。初名出家凡夫。次名在家
聖人。三名出家聖人。四名在家凡夫。以此
故知。離信等根則不入僧數。是故當爲信
等諸根勤行精進。欲得信等。當於佛法聽
受誦讀如説修行。是故應習此佛法論。又
從此論得二種利。自利利他。如經中説。有
四種人有能自利不能利他有能利他不
能自利。有能倶利。有倶不利。若能自具
戒等功徳不能令他住戒等中是名自利。
如是四種。若人雖能自利令他施等得大
果故亦名利他。此中佛意不説此利。若人
但能爲他説法是名利他。是人雖不自隨
法行。爲他説故自亦得利。如經中説爲人
説法得五種利。此中佛意亦不説此。此中
但説最第一利。謂如説行得盡諸漏。是故
説法能利他人。以兼利故名人中最。猶衆
味中之醍醐也。復次是人今處明中。後亦入
明。世間衆生。多從冥入冥。從明入冥。若
少行佛法。是人亦能從冥入明。從明入明。
所以者何。行布施等不能得如聽佛法
利。若少聽佛語能得達慧。破諸衰惱獲無
量利。如經中説。有四種人。有從冥入冥。
從冥入明。從明入明。從明入冥。又四種
人。有順流者。有逆流者。有中住者。有
得度者。若人一心聽佛法者。是人即能除
滅五蓋修七覺意。是故此人截生死流名
逆流者。亦名爲住。亦名得度。復有四種
人。有常沒者。有暫出還沒者。有出觀者。有
得度者。若不能生隨順泥洹信等功徳是
名常沒。或生世間信等功徳不能堅固。還
復退失。是名暫出還沒。起隨順泥洹信等
功徳分別善惡。是名出觀。具足修習隨順
泥洹信等功徳是名得度。若人能解佛法
正義終不常沒。設復暫退亦不永失。又此
人名爲修功徳者。若人不修身戒心慧作
少惡業亦墮惡道。若人修集身戒心慧。雖
多爲惡不墮惡道。修身者。以聞慧修身受
心法。以修身故漸次能生戒定慧品能滅
諸業。滅諸業故生死亦滅。又經中説有四
種人。有結使利而不深。有深而不利。有亦
深亦利。有不深不利。初名有増上結。時時
而來。次名若軟中結常來在心。三名若増上
結常來在心。四名若軟中結有時而來。若
人得聞佛法正論。斷二種結深而利者。又
解佛法義。既不自惱亦不惱他。外道持
戒即自惱身。若墮邪見即惱他人。謂無
罪福業果報故。若行布施。亦是自惱亦名
惱他。如天祠中多殺牛羊。若解佛法義
者但爲得利。不自惱身亦不惱他。如得
禪定行慈悲者。是故應習此佛法論。又
習此論者名可與言。解正義故。如經中
説。若論議時。應當分別是可與言。是不可
與言。若人不住智者法中處非處中若分別
中及道中者。是人皆名不可與言。與此相
違名可與言。不住智者法中者。論者以
正智慧善解義趣。然後執用。此人不知。是
故不執。如尼延子等自言我師是可信人
但隨其語。不住處非處者。不住用因中。
諸外道等於二種因共因異因。若他説共因
答以異因。他説異因答以共因。不住如
是二種因中。不住分別中者不住譬喩中。
不住道中者不住論道中。如説論者莫
出惡言勿捨義宗。但説實利方便勸誨令
得解悟自心歡喜名聖語法。是中若人正
知佛法論者乃可與言。非餘人也。又不
可與言者。有應定答問以不定答。應分
別答問以不分別答。應反質答問以不反
質答。有應置答問而不置答。與此相違
名可與言。應定答問者唯有一因。如佛世
尊。世間無等。如此比也。應分別答問者。更
有因縁。如死相續等。應反質答問者。如有
人問還問令答。應置答問者。若法無實體
但有假名。若問此法爲一爲異常無常等。
是不答義唯解佛法者乃能知耳。是故應
習此佛法論。又有三種人。正定・邪定・不定。
正定者。必入泥洹。邪定者必不入泥
洹。餘名不定。若人能解佛法義者必入正
定。又有四種人。純罪多罪少罪無罪。純罪者
若人但有不善無一善法。多罪者多惡少善。
少罪者多善少惡。無罪者但有善法無有
不善。若人能解佛法正義。必入二種少罪
無罪。*又若人解佛法義。則受苦有量。以
必當得至涅槃故
  四法品第十六
若習此論得上攝法。如經中説。有四攝
法布施・愛語・利行・同利。布施者衣食等物。
以此財施攝取衆生。還可敗壞。愛語者隨
意語言。是亦有咎取彼意故。利行者爲他
求利。若有因縁助他成事。是亦可壞。同
利者如共一船。憂喜是同。是或可壞。若人
以法布施愛語利行同利攝取衆生。則不可
壞。以法攝者謂習此論。又習此論得上
依止。如經中説依法不依人。有人雖言
我從佛聞。若從多識比丘所聞。若從二三
比丘所聞。若衆中聞。若從大徳長宿邊聞。
不以信此人故便受其語。是語若入修多
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然後應受。入
修多羅者謂入了義修多羅中。了義修多羅
者謂是義趣不違法相。法相者隨順比尼。
比尼名滅。如觀有爲法常樂我淨則不滅
貪等。若觀有爲法無常苦空無我則滅貪
等。知無常等名爲法相。是應依法不依
於人。若説依法則總一切法。是故次説依
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了義經者即第三
依。謂依於義不依語也。若此語義入修多
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是則依止。依智
不依識者識名識色等法。如經中説。能識
故識智名通達實法。如經中説。如實知色
受想行識故名爲智。如實即空。是故識有
所得。不應依也。若依於智即是依空。欲
通達此上依止故。當習此論。又經中説天
人四輪能増善法。一住善處。二依善人。三
自發正願。四宿殖善根。住善處者謂處中
國離於五難。依善人者生値佛世。宿殖善
根者不聾瘂等。自發正願者是謂正見。正
見必從聞佛法生。是故應習
正論。又誦習此論者於壽命中得大堅
利。謂通達諦。如經中説。有四堅法説堅・定
堅・見堅・解脱堅。説堅者若説一切有爲皆無
常苦一切無我寂滅泥洹是名説堅。是聞
慧滿。因此得定名思慧滿。因此定故觀有
爲法無常苦等。能得正見名修慧滿。三慧
得果名解脱堅。*又若聞佛法正論則得大
利。如經中説四大利法。親近善人聽聞正
法。自正憶念。隨順法行。若近善人則聞正
法。以此正法在善人故。聞正法已則生正
念。以無常等正觀諸法。從是正觀能隨法
行。謂無漏見也。又聞此論則具四徳處慧
徳處・實徳處・捨徳處・寂滅徳處。聞法生慧
是慧徳處。以是智慧見眞諦空名實徳處。
見眞空故得離煩惱名捨徳處。煩惱盡故
心得寂滅是寂滅徳處。又人得聞佛法正
論。能種隨順泥洹四種善根。所謂煖法・頂
法・忍法・世間第一法。以無常等行觀五陰
時。生順泥洹下軟善根能令心熱。是名
煖法。煖法増長成中善根。名爲頂法。頂法
増長成上善根。名爲忍法。忍法増長成上
上善根。名世間第一法。又有四種善根。
退分・住分・増分・達分。離諸禪定。禮敬誦讀
是等善根名爲退分。得定等善根是名住
分。從聞思等生諸善根是名増分。無漏善
根是名達分。若聞佛法永離退分得三
分善根
  四諦品第十七
*若人聞佛法義。則能善知分別四諦苦諦・
集諦・滅諦・道諦・苦諦者謂三界也。欲界者
從阿鼻地獄至他化自在。色界者從梵世
至阿迦尼吒。無色界者四無色也。又有四
識處色受想行。外道或謂識依神住。故佛
説識依此四處。又有四生。卵生・胎生・濕生・
化生。諸天地獄一切化生。餓鬼二種胎生化
生。餘殘四生。又有四食。揣食者若麁若細。
飯等名麁。酥油香氣及諸飮等是名爲細。觸
食者冷煖風等。意思食者。或有人以思願
活命。識食者中陰地獄無色衆生。入滅定
者雖無現識識得在故亦名識食。又有六
道。上罪地獄。中罪畜生。下罪餓鬼。上善天
道。中善人道。下善阿修羅道。又有六種。地
水火風空識。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數名爲
人。又六觸入。眼等六根與識和合名爲觸
入。又七識處。於是處中以顛倒力故識貪
樂住。又世八法。利衰稱譏毀譽苦樂。人在世
間必受此事故名世法。九衆生居。衆生皆
以顛倒力故能處此中。又有諸法五種分
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縁・二十二
根。五陰者。眼色爲色陰。依此生識能取
前色是名識陰。即時心生男女怨親等想
名爲想陰。若分別知怨親中人生三種受
是名受陰。是三受中生三種煩惱是名行
陰。以此事起受身因縁名五受陰。以四縁
識生。所謂因縁・次第縁・縁縁・増上縁。以業
爲因縁。識爲次第縁。以識次第生識故色
爲縁縁。眼爲増上縁。此中識從二因縁生。
所謂眼色乃至意法名十二入。是中加識名
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等。是陰等法。云
何當生。在十二時中故名十二因縁。是中
無明是煩惱。行名爲業。因此二事。次第生
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二法是名煩惱。有名
爲業。未來世中初受身識名之爲生。餘名
老死。是十二因縁示有過去未來現在。但衆
縁生無有我也。又爲生死往來還滅。故説
二十二根。一切衆生初受身時以識爲本。是
識六種。從眼等生故説六根。所謂眼根乃
至意根。能生六識故名六根。可以分別
男女相故名男女根。有人名爲身根少分。
此六根或名六入。從是六事生六種識故
名爲壽。所以者何。是六入六識得相續生
故名爲壽。是相續斷故名爲死。是故此事名
之曰命。是中何等是根。所謂業也。以因業
故六入六識得相續生。是命中業名爲命根。
是業從諸受生。諸受即名樂等五根。從此
五根生貪愛等一切煩惱及身口業。此業因
縁還受生死。是爲垢法。能令生死因縁相
續。以何因縁能生淨法。必因信等。信等四
法因縁成慧。慧有三時。謂未知・欲知・知已。
修習所作辦時。此根皆是智慧差別。佛以生
死往來還滅垢淨故説二十二根。如是等法
苦諦所攝。能知此者是名善知苦諦。集諦者
業及煩惱。業者業品中當説。煩惱者煩惱品
中當説。諸業煩惱是後身因縁故名集諦。滅
諦者後滅諦聚中當廣説。謂假名心法心空
心。滅此三心故名滅諦。道諦者謂三十七
助菩提法。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
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念處者身受心
法。中正安念及從念生慧觀身無常等安
住縁中名身念處。是念及慧漸次轉増能分
別受名受念處。又轉清淨能分別心名心
念處。能以正行分別諸法名法念處。四正
勤者。若生惡不善法見其過患爲斷故生
欲勤精進。斷方便謂知見。縁未生惡不善法
爲不生故生欲勤精進。不生方便謂知見。
縁未生善法爲生故生欲勤精進。生方便
謂知見縁已生善法爲増長故生欲勤精
進。以上中下次第方便及不退轉故。四如
意足者。欲三昧妙行成就。修如意分。因
欲生三昧名欲三昧。欲精進信猗憶念安
慧思捨等妙法共成名妙行成就。功徳増長
故名如意足。是欲増長名爲精進。是名
第二。行者有欲有精進故修習定慧得心
三昧。所謂定也。思惟三昧所謂慧也。五根
者。聞法生信是名信根。信已爲斷垢法
證淨法故勤發精進是名精進根。修四念
是名念根。因念能成三昧。*是名定根。
因定生慧是名慧根。是五根増長有力故
名五力。八聖道分者。從聞生慧能信五陰
無常苦等。是名正見。是慧若從思生名正
思惟。以正思惟斷諸不善修集諸善
行精進。從此漸次出家受戒得三道分正
語・正業・正命。從此正戒次成念處及諸禪
定。因此念定得如實智。名八道分。如是次
第。*又八道分中戒應在初。所以者何。戒
定慧品義次第故。正念正定是名定品。精進
常遍一切處行。慧品近道故在後説。是慧
二種若麁若妙。麁者聞慧思慧名正思惟。
妙者修慧謂入煖等法中。能破假名及五
陰法是名正見。以此正見見五陰滅名
初入道。從是次得七菩提分。念菩提分者。
學人失念則起煩惱故。繋念善處繋念先
來所得正見是名擇法。不捨擇法故名精
進。行精進時煩惱減少心生歡喜故名爲
喜。以心喜故則身得猗是名爲猗。身猗得
樂樂則心定。是定難得名爲金剛。得無著
果斷憂喜等故名爲捨。是名上行。又
沒不發其心平等故名爲捨。菩提名無學
智。修此七法能得菩提名菩提分。是三
十七品得四沙門果。須陀洹果者謂通達
空以此空智能斷三結。斯陀含果者即修
此道能薄煩惱於欲界中餘有二生。阿
那含果者能斷欲界一切煩惱。阿羅漢者斷
一切煩惱。若能修習此佛法論。則能通達
四諦。得四沙門果。故應修習此正法論
  法聚品第十八
習此論者。則能通達可知等法聚。以通
達故。外道邪論不能制伏。亦能速滅煩惱。
自能離苦亦能濟人。可知等法聚者。謂可知
法・可識法。色法・無色法。可見法・不可見法。
有對法・無對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爲法・無
爲法。心法・非心法。心數法・非心數法。心相
應法・心不相應法。心共有法・心不共有法。隨
心行法・不隨心行法。内法・外法。麁法・細法。
上法・下法。近法・遠法。受法・非受法。出法・非
出法。共凡夫法・不共凡夫法。次第法・非次第
法。有次第法・無次第法。如是等二法。又有
三法。色法・心法・心不相應法。過去法・未來
法・現在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學法・無學
法・非學非無學法。見諦斷法・思惟斷法・無斷
法。如是等三法。又有四法。欲界繋法・色界
繋法・無色界繋法・不繋法。又有四道。苦難
行道・苦易行道・樂難行道・樂易行道。又有
四味。出味・離味・寂滅味・正智味。又有四證
法。身證法・念證法・眼證法・慧證法。四受身。
四入胎。四縁。四信。四聖種。四惡行。如是等。
四法。五陰。六種。六内入。六外入。六生性。六
喜行。六憂行。六捨行。六妙行。七淨。八福生。
九次第滅。十聖處。十二因縁。如是可知等法
聚無量無邊不可説盡。我今略擧其要。可
知法者第一義諦也。可識法者謂世諦也。
色法者色聲香味觸也。無色法者心及無作
法也。可見法者謂色入也。有對法者色法
是也。有漏法者若法能生諸漏。如非阿羅
漢假名法中心是也。與上相違名無漏法
也。有爲法者從衆縁生。五陰是也。無爲
法者五陰盡滅是也。心法者能縁是也。心數
法者若識得縁即次第生想等是也。心相應
法者謂識得縁次第必生如想等是也。心
共有法者謂法心共有如色心不相應行是
也。隨心行法者若法有心則生無心不生。
如身口無作業也。内法者己身内六入也。
麁細法者相待有也。如觀五欲色定爲細。
觀無色定色定爲麁也。上下法者亦如
是*也。近遠法者或異方故遠。或不相似故
遠*也。受法者從身生法也。出法者謂善法
也。共凡夫法者有漏法也。次第法者從他
次第生也。有次第法者能生次第也。色法
者色等五法也。心法者如上説也。心不相
應行者無作業也。過去法者已滅法也。未
來法者當生法也。現在法者生而未滅也。
善法者爲利益他衆生及眞實智也。與
上相違名不善法也。二倶相違名無記法
*也。學法者學人無漏心法也。無學法者無學
人在第一義心也。餘名非學非無學也。見
諦斷法者謂須陀洹所斷示相我慢及從此
生法也。思惟斷法者。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
含所斷不示相我慢及從此生法也。無斷法
者謂無漏也。欲界繋法者若法報得阿鼻地
獄乃至他化自在天也。色界繋法者從梵世
乃至阿迦尼吒天也。無色界繋法者四無色
也。不繋法者無漏法也。苦難行道者鈍根
得定行道者是也。苦易行道者利根得定
行道者是也。樂難行道者鈍根得慧行道
者是也。樂易行道者利根得慧行道者是也。
出味者出家求道也。離味者身心遠離也。
寂滅味者得禪定也。正智味者通達四諦
也。念證法者四念處也。因是念處能生四
禪是名身證。因四禪故能生三明名爲
眼證。通達四諦名爲慧證。四受身。有能自
害他不能害。有爲他害不能自害。有能
自害他亦能害。有不自害不爲他害。四入
者。有不自念入胎亦不自念住胎出
胎。有自念入胎而不自念住胎出胎。有自
念入胎住胎而不自念出胎。有自念入胎
住胎出胎。以顛倒心亂故不自念。心正不
亂故能自念。四縁。因縁者。生因・習因・依因。
生因者若法生時能與作因。如業爲報因。
習因者如習貪欲貪欲増長。依因者如心
心數法依色香等。是名因縁。次第縁者如
以前心法滅故後心得次第生。縁縁者若從
縁生法如色能生眼識。増上縁者謂法生時
諸餘縁也。信佛者謂得眞智於佛生清淨
心決定知佛於衆生中尊。信此眞智即
是信法。得是智者一切衆中最爲第一。是
名信僧。得聖所愛戒。謂以深心不造諸惡。
知我因是戒能信三寶。信是戒力故名信
也。以四聖種故不爲衣服愛之所染。
不爲飮食臥具從身愛之所染。故名四聖
種。四惡行以貪故瞋故怖畏故癡故墮惡
道中。色陰者色等五法也。受陰者能縁法也。
想陰者能分別假名法也。行陰者能生後
身法也。識陰者唯能識塵法也。地種者色香
味觸和合。堅相多者名爲地種。濕相多者名
爲水種。熱相多者名爲火種。輕相多者名
爲風種。色相無故説名空種。能縁法故名
爲識種。眼入者四大和合眼識所依故名眼
入。耳鼻舌身入亦如是。意入者謂心也。色入
者眼識所縁法也。聲香味觸法入亦如是。
六生性者。謂黒性人能習黒法。亦習白法
及黒白法。白性人亦如是也。六喜行者
依貪心也。六憂行者依瞋心也。六捨行者
依癡心也。六妙行者實智慧也。七淨戒淨者
戒律儀也。心淨者得禪定也。見淨者斷身
見*也。度疑淨者斷疑結也。道非道知見淨
者斷戒取也。行知見淨者思惟道也。行斷
知見淨者無學道也。八福生者人中富貴乃
至梵世也。諸福報樂此中最多故説此
*也。九次第滅者入初禪滅語言。二禪滅
覺觀。三禪滅喜。四禪滅出入息。虚空處滅
色相。識處滅無邊虚空相。無所有處滅無邊
識相。非想非非想處滅無所有想入滅
盡定滅受及想也。十聖處者聖人斷五法
成六法。守一法依四法。滅僞諦捨諸求。
不濁思惟離諸身行。善得心解脱。善得慧
解脱。所作已辦。獨而無侶。斷五法者斷五
上結得阿羅漢一切結盡。行六妙法。眼等
諸情於色等塵不憂不喜亦不癡故。守一
法者繋念身也。依四法者謂乞食等四依
法也。復有人言。依四法者聖人有法遠離。
有法親近。有法除滅。有法忍受。淨持戒故能
達實相名離僞諦。斷一切見名得初果。
捨諸求者謂欲求・有求・及梵行求。得初果
故知有爲法皆是虚誑。欲捨三求。得金
剛三昧已。捨於學道。爾時能盡名捨諸求。
不濁思惟者滅六種覺心得清淨。能薄三
毒得第二果。滅除貪憂得第三果名不濁
思惟。離身行者除欲界結得四禪故名離
身行。得盡智故名善得心解脱。得無生智
故名善得慧解脱。諸聖人心住此十處故
名聖處。佛法所作必應盡苦故曰所作已
辦。遠離凡夫及諸學人故曰無侶。心離諸
法住畢竟空故名爲獨。十二因縁。無明者
謂隨假名心。因此倒心能集諸業故曰無
明縁行。識隨業故能受有身。故曰行縁識
也。受有身已。名爲名色六入觸受。此諸分
等隨時漸増。受諸受時依止假名故能生
愛。因愛生餘煩惱故名爲取。愛取因縁
有。是名三分。從是諸業煩惱因縁後世中
生。從生因縁有老死等。是中若説無明諸
行則明過去世有。令斷常見知從無始生
死往來從業煩惱因縁受身。若説生死則
明未來世有。令斷斷見。若不得眞智則
生死無邊。但有苦果。若説中間八分。明現
在法。但從衆縁相續故生無有眞實。此中
無明諸行是先世因縁。此因縁果謂識名色
六入觸受。從此五事起愛取有。是未來世
因。此因縁果謂生老死。若受諸受時還生
愛取。是故此十二分輪轉無窮。能得眞智
則不集諸業。諸業不集則無有生。生名起
成。若人習此正論。則知諸法皆自相空不
集諸業。諸業不集則無有生。無有生故
老死憂悲苦惱都滅。故欲自利兼利衆生
漸成佛道。熾然自法。滅他法者。當習此

  十論初有相品第十九
問曰。汝經初言廣習諸異論。欲論佛法義。
何等是諸異論。答曰。於三藏中多諸異論。
但人多喜起諍論者。所謂二世有・二世無。
一切有・一切無。中陰有・中陰無。四諦次第
得・一時得。有退・無退。使與心相應・心不相
應。心性本淨・性本不淨。已受報業或有或
無。佛在僧數不在僧數。有人無人。有人
言二世法有或有言無。問曰。何因縁故説
有。何因縁故説無。答曰。有者。若有法是
中生心。二世法中能生心故。當知是有。
問曰。汝當先説有相。答曰。知所行處名曰
有相。難曰。知亦行於無所有處。所以者何。
如信解觀非青見青。又所作幻事亦無而見
有。又以知無所有故名入無所有處定。又
以指按目則見二月。又經中説。我知内無
貪欲。又經中説。知色中貪斷。名爲色斷。又
如夢中無而妄見。以是等縁知亦行於無
所有處。不可以知所行處故名爲有。答曰。
無有知行無所有處。所以者何。要以二法
因縁故識得生。一依二縁。若當無縁而識
生者亦應無依而識得生。然則二法無用。
如是亦無解脱。識應常生。是故知識不行
於無。*又以有所識故名爲識。若無所識
則亦無識。又説識能識塵。謂眼識識色。乃
至意識識法。若言有無縁識。此識何所識
耶。又若言有無縁識是則錯謬。如有人言
我狂心亂世間所無而我皆見。又若知無所
有不應生疑。以有所知故得生疑。又經
中説。若世間所無我知見者。無有是處。又
汝言自相違。若無何所知耶。又經中説。能縁
法者是心心數法。亦説一切諸法皆是所縁。
此中不説無法爲縁。*又諸塵是生識因。
若無以何爲因。又經中説。三事和合故名爲
觸。若法無者何所和合。*又無縁之知云何可
得。若知則不無。若無則不知。是故無無縁
知。又汝言知行無所有處如信解觀非青
見青者無有是處。所以者何。是非青中實
有青性。如經中説。是木中有淨性。又取青
相心力轉廣。一切盡青。非無青相。又幻網
經説。有幻幻事者無衆生中見似衆生。故
名爲幻。又汝言以知無所有故名入。無所
有處定者。以三昧力故生此無相。非是無
也。如實有色壞爲空相。又入是三昧所見
法少故名爲無。如鹽少故名無鹽。慧少故
名無慧。又如説非有想非無想處。是中雖
實有想。亦説非有非無。又汝言以指按目
見二月者。見不審故以一爲二。若合一
眼則不見二。又汝言我知内無欲者。是人
見五蓋相違七覺法故。便生念言我知無
欲。非知無也。又汝言知色中貪斷名色
斷者。見眞實慧與妄解相違故名貪斷。又
汝言夢中無而見者。因先見聞憶念分別及
所修習故夢中見。又冷熱氣盛故隨夢見。
或以業縁故夢。如菩薩有諸大夢。或天
神等來爲現夢。是故夢中見有。非知無也。
難曰。汝言要以二法因縁識得生者。是事
不然。佛破神我故説二法因縁生識。非盡
然也。又汝言以有所識故名識者。識法
有則知有。無則知無。若此事無。以無此事
故名爲見空。又三心滅故名爲滅諦。若無
空心何所滅耶。又汝言眼識識色乃至意
識識法者。是識但能識塵不辯有無。又汝
言若有無縁識是則錯亂者。則有知無之
知。如狂病人見所無者。又汝言若知無不
應生疑者。若疑爲有爲無。則有無縁知
也。又汝言如經中説若世間所無我若知
見無是處者。是經不順法相。似非佛語。
或三昧如是。入此三昧所見盡有。爲是三
昧故如是説。又汝言汝言自相違者。我
言縁無非相違也。又汝言心心數法能縁
一切法。是縁者有心心數法。而無所縁。亦心
心數法不能實縁。故不名縁。又諸法實相。
離諸相故不名爲縁。又汝言諸塵是生識
因若無以何爲因者。即以無爲因。又汝言
三事和合名爲觸者。若三事可得則有和
合。非一切處盡有三事。又汝言若知不無
若無不知者。若有縁知亦同是過。又汝言
木中有淨性者。是事不然。有因中有
果過故。又汝言取相心轉廣者。是亦不然。
本青相少。而見大地一切皆青則是妄見。如
是觀少青故。能見閻浮提盡皆是青非妄
耶。又汝言幻網經説有幻幻事者無衆
生中見似衆生爲衆生事。此事實無而見。
則是無縁知也。又汝言以三昧力故生此
無相如實有色壞爲空者。若色實有而壞爲
空則是顛倒。又少而言無亦無顛倒。又汝
言見不審者。是事不然。如眼氣病人見空
中有毛其實無也。又汝言見五蓋相違七
覺法故便生念言我知無者。七覺法異。無
貪亦異。云何爲一。又汝言見眞實慧與妄
解相違名貪斷者。妄解名虚妄觀。是故説
知欲斷故色斷眞實慧者。無常觀也。又汝
言夢中見實者。是事不然。如夢墮舍而
實不墮。是故有知無之知。不以知行故
名有相
  無相品第二十
問曰。若此非有相。今陰界入所攝法應當是
有。答曰。此亦不然。所以者何。是人説凡夫
法陰界入攝。是事不順法相。若然者有説
如等諸無爲法亦應是有。而此實無。故知陰
界入所攝法非是有相。問曰。若人以現知
等信有所得。名爲有相。答曰。此亦非有
相。是可信法。決定分別不可得説。又有經
説應依於智不應依識。以性得故。色等
諸塵不可得。後當廣説。此無相不壞。有所
得相云何可立。問曰。有與法合故名爲有。
答曰。有後當破。又有中無有。云何有與法
合故名有耶。以是因縁。有相決定分別不
可得説。但以世諦故有。非第一義。問曰。
若以世諦有者。今還以世諦故。説過去未
來爲有爲無。答曰。無也。所以者何。若色等
諸陰在現在世能有所作。可得見知。如經
中説。惱壞是色相。若在現在則可惱壞。非
去來也。受等亦然。故知但有現在五陰。二
世無也
復次若法無作則無自相。若過去火不能
燒者不名爲火。識亦如是。若在過去不
能識者則不名識。復次若無因而有。是
事不然。過去法無因可有。是故不然。復次
凡所有法皆衆縁生。如有地有種水等因
縁則牙等生。有紙筆人功則字得成。二法
等合則有識生。未來世中*牙字識等因縁未
會。云何得有。是故二世不應有也。復次若
未來法有。是則爲常。以從未來至現在
故。如從舍至舍則無無常。是事不可。又經
中説。眼生無所從來。滅無所至。是故不應
分別去來法也。復次若未來有眼色識者
則應有作。過去亦爾。而實不然。是故知無
去來法也。又去來色有則應有對有礙。而
實不然。是故無也。復次若瓶等物未來有者。
則陶師等不應有作。而現有作故。無未來
有。又佛説有爲法三相可得。生滅住異。生
者若法先無今現有作。滅者作已還無。住異
者相續故住變故名異。是三有爲相皆在現
在。非過去未來
  ◎二世有品第二十一
問曰。實有過去未來。所以者何。若法是有。
此中生心。如現在法及無爲法。又佛説色
相。亦説過去及未來色。又説凡所有色。若内
若外。若麁若細。若過去未來現在。總名色
陰。又説過去未來色尚無常。何況現在。無
常是有爲相。是故應説有。又現見從智生
智。以修習故。如從稻生稻。是故應有過
去。若無過去果則無因。又經中説。若過去
事實而有益。佛則説之。又説應觀過去
未來一切無我。又縁未來意識。依過去意。
若無過去識何所依。又知過去業有未來
果。是名正見。又佛十力知去來諸業。又佛
自説。若無過去所作罪業。是人終不墮諸
惡道。又學人若在有漏心中。則不應有
信等諸無漏根。又諸聖人不應決定記未來
事。又若無去來則人不應憶念五塵。所以
者何。意識不知現五塵故。又説十八意行
皆縁過去。又若無去來則阿羅漢不應自
稱我得禪定。以在定中無言説故。又四
念處中。不應得觀内心内受。所以者何。現
在不得觀過去故。又亦不應修四正勤。
所以者何。未來世中無惡法故。餘三亦爾。
又若無去來。則無有佛。又亦不應有修
戒久近。是故不然
  二世無品第二十二
答曰。過去未來無。汝雖説有法中生心。是
先已答。無法亦能生心。又汝説色相色數
色可相者。是事不然。過去未來不應是色。
無惱壞故。亦不可説無常相也。但佛隨
衆生妄想分別故説其名。又汝言智生智
者。因與果作因縁已滅。如種與*牙作因
已滅。佛亦説是事生故是事生。又汝言實而
有益佛則説者。佛説是事本現在時。不言
猶有。若説過去滅盡則知無有。又汝言觀
無我者。以衆生於去來法計有我故。佛如
是説。又汝言是正見者。以此身起業。此
業與果作因已滅。復後還自受故説有
果。於佛法中若有若無皆方便説。爲示罪
福業因縁故。非第一義。如以因縁説有
衆生。去來亦爾。依過去意者。是方便依。不
如人依壁等。亦明心生不依於神。因先
心故後心得生。業力亦爾。佛知是業雖滅
而能與果作因。不言定知如字在紙。罪
業亦爾。以此身造業是業雖滅果報不失。
又汝言不應有諸無漏根者。若學人得無
漏根已得在現在。雖過去滅未來未至。
以成就故不得言無。又汝言聖人不應
記未來者。聖智力爾。雖未有法而能
記。如過去法雖已滅盡念力能知。又汝言
不應念五塵者。是凡夫人癡故妄念先取
定相。後雖滅盡猶生憶念。憶法應爾。非
如兎角等。十八意行亦復如是。現在取色。
雖滅過去亦隨憶念。又汝言不應自稱我
得禪定者。是定得在現在憶念力故自言
我得。又汝言不應得觀内心内受者。有
二種心。一念念生滅。二次第相續。用現在心
觀相續心。非今猶在。又汝言不應修習
四正勤者。防未來世惡法因縁。亦起未來
善法因縁。又汝言則無佛者。佛寂滅相。雖
現於世不攝有無。況滅度耶。衆生歸命。亦
如世人祠祀父母。又汝言亦不應有修戒
久近者。不以時故。戒有差別。所以者何。時
法無實。但以諸法和合生滅故名有時。是
故汝所説因是皆不然
  一切有無品第二十三
論者言。有人説一切法有。或説一切法無。
問曰。何因縁故説有。何因縁故言無。答曰。
有者佛説十二入名爲一切。是一切有地等
諸陀羅驃。數等諸求那。擧下等諸業。總相別
相和合等法。及波居帝本性等。及世間事中
兎角龜毛蛇足鹽香風色等。是名無。又經中
佛説。虚空無轍跡。外道無沙門。凡夫樂
戲論。如來則無有。又隨所受法亦名爲
有。如陀羅驃等六事是優樓佉有。二十五
諦是僧佉有。十六種義是那耶修摩有。又
若有道理能成辦事亦名爲有。如十二入。
又佛法中以方便故説一切有一切無。非
第一義。所以者何。若決定有即墮常邊。若決
定無則墮斷邊。離此二邊名聖中道
成實論卷第二



成實論卷第三
  訶梨跋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有中陰品第二十四
論者言。有人説有中陰或有説無。問曰。何
因縁故説有。何因縁故言無。答曰。有中
陰者。佛阿輸羅耶那經中説。若父母會時。衆
住隨何處來。依止其中。是故知有中陰。又
和蹉經説。若衆生捨此陰已。未受心生
身。於是中間我説愛爲因縁。是名中陰。
又七善人中有中有滅者。又經中説。雜起
業雜受身雜生世間。當知有中陰。又經
中説四有。本有・死有・中有・生有。又説七
有。五道有業有中有。又説。閻王呵責中陰
罪人令顛倒墮又佛因中陰知衆生宿命。
謂此衆生生此處。彼衆生生彼處。又經中
説。以天眼見諸衆生死時生時。又説。衆生
爲陰所縛故。從此世間至彼世間。又世人
亦信有中陰言。若人死時有微四大從此
陰去。又若有中陰則有後世。若無中
者。捨此身已未受後身中間應斷。以是
故知有中陰
  無中陰品第二十五
有人言無有中陰。汝雖*言阿輸羅耶那經
中説有中陰。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是聖
人不知此爲是誰從何處來。則無中陰。
若有者何故不知。又汝言和蹉經説。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是經中問異答異。是和蹉
梵志所計身異神異故如是答。中陰中有五
陰。又汝言有中有滅者。是人於欲色界中
間受身。於此中滅故名有中有滅也。所
以者何。如經中説若人死何處去何處生在
何處。是義無異。又汝言雜受身雜生世間
者。若言受身言生世間。是義不異。又汝
言四有七有者。是經不然。以不順法相
故。又汝言閻王呵責者。此在生有非中有
也。又汝言佛因中陰知宿命者。是事不
然。聖智力爾。雖不相續亦能念知。又汝言
天眼見死時生時者。欲生名生時。將死名
死時。非中陰也。又汝言衆生爲陰所縛從
此至彼者。示有後世故如是説。不明有
中陰也。又汝言死時有微四大去者。世人
所見。不可信也。此非用因。又汝言若無中
陰中間應斷者。以業力故。此人生此。彼人
生彼。如過去未來雖不相續。而能憶念。是
故無有中陰。復次宿命智中説知此人此
間死彼間生。不説住中陰中。*復次佛説三
種業。現報・生報。及後報業。不説有中陰
報業。*復次若中陰有觸即名生有。若不能
觸是則無觸。觸無故受等亦無。如是何所
有耶。又若衆生受中陰形。即名受生。如
經中説。若人捨此身受餘身者。我説名生。
若不受身則無中陰。*復次若中陰有退。即
名爲生。所以者何。要先生後退故。若無退
是則爲常。又以業力故生。何用中陰。又若
中陰從業成者。即是生有。如説業因縁生。
若不從業成。何由而有。是應速答。答曰。
我以生有差別説名中陰。是故無如上過。
是人雖中陰生亦與生有異。能令識到迦
羅羅中。是名中陰。難曰。以業力能至。何
用分別説中陰耶。又心無所至。以業因縁
故從此間滅於彼處生。又現見心不相續
生。如人刺足頭中覺痛。此足中識無有因
縁至於頭中。以近遠衆縁和合生心。是故
不應分別計有中陰
  次第品第二十六
論者言。有人説四諦次第見。有人説一時
見。問曰。何因縁故説次第見。何因縁故言
一時見。答曰。次第見者如經中説。若人見
世間集即滅無見。見世間滅即滅有見。當
知集滅二相各異。又若人能知所有集相皆
是滅相。是名離垢得法眼淨。又説。利智慧
人漸捨諸惡。如練金師能離身垢。又漏盡
經説。能知見者則漏得盡。行者不能自知
日日所盡常修習故得盡諸漏。*復次佛言。
於諸諦中能生眼智明慧。欲界苦中二色無
色界二。集等亦爾。又經中佛自口説。漸次
見諦。如人登梯。次第而上。以是等經故。
知四諦非一時得。又諸煩惱於四諦中四
種邪行。所謂無苦無集無滅無道。故無漏
智亦應次第四種正行。又行者應定心分
別是苦是苦因是苦滅是苦滅道。若一心中
何得如是決定分別。故知次第非一時

  一時品第二十七
有人言。四諦一時見非次第。汝説見世間
即滅無見。見世間滅則滅有見者則
壞自法。若然者亦不應以十六心十二行
得道。又汝言知所有集相皆是滅相得法
眼者。若爾便應以二心得道。一者集心。二
謂滅心。但不然。又汝言利智漸捨惡者。亦
不應但十六心也。又汝言漏盡經説能知
色等得漏盡者。如是則應有無量心。非但
十六心。又汝言眼智明慧者。佛自言。於四
諦中得眼智明慧。不言次第有十六心。又
汝言佛自口説漸次見諦如登梯者。我不
習此經。設有應棄。以不順法相故。又汝
言四種邪行者。於五陰等亦應邪行。隨所
邪行皆應生智。如是則不應但以十六
心得道。又汝言應定分別者。於色等中
亦應分別。是故不但應有十六心也。*復
次行者不得諸諦唯有一諦。謂見苦滅
名初得道。以見法等諸因縁故。行者從
煖等法漸次見諦滅諦。最後見滅諦。故名
爲得道
  退品第二十八
論者言。有人説阿羅漢退。或説不退。問曰。何
因縁故説退。何因縁故*言不退。答曰。有退
者如經中説。時解脱阿羅漢以五因縁故
退。樂作務。樂誦讀。樂斷事。樂遠行。長病。
又經説二種阿羅漢退相・不退相。又經中説。
若某比丘退解脱門。則有是處。又經中説。
觀身如瓶。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守勝無
壞。若無退者不應守勝。又二種智。盡智・
無生智。若盡智不復生者。何用無生智。又
優陀耶難得滅盡定者即是退因。是人雖
退亦生色界。以是等縁當知有退
  不退品第二十九
有人言。聖道不退。但退禪定。問曰。若然者
無二種阿羅漢。但有退相。以一切阿羅漢
於禪定中皆有退故。答曰。退禪定中自在
力。非一切阿羅漢皆得自在力。問曰。不然。
如劬提比丘。六反退已。便以刀自害。若
退禪定者不應自害。以佛法中貴解脱
不貴定故。答曰。是人依此禪定當得阿羅
漢道。失此定故則失無漏。非無漏有退。
所以者何。如偈説。畢故不造新。於諸有
中皆得厭離。滅諸結使更無生相。是諸健
人猶如燈滅。又説。譬如石山風不能動。健
者如是。毀譽不傾。又經中説。愛生愛等。是
阿羅漢永拔愛根。何從生結。又説。所謂聖
人究竟盡邊。所作已辦。又説。聖人散滅
不集。破裂不識等。又經中説。無明因縁起
貪恚癡。是阿羅漢無明永盡。云何生結。又經
中説。若諸學人求泥洹道。我説是人應不
放逸。若得漏盡不復漏也。是故不退。又
説。智者善思惟。善語言善身業。所作無
失。又説。比丘樂不放逸見放逸過。是則
不退。親近泥洹。又經中説。麋鹿依野。鳥依
虚空。法歸分別。眞人歸滅。又三因縁起諸
結使。貪欲不斷所欲現前中生邪念。是阿羅
漢貪欲已斷。雖對所欲不生邪念。故不起
結。又説。比丘邪觀諸法故起三漏。是阿羅
漢無邪觀故不起諸漏。又經中説。若以聖
慧知已則無有退。如須陀洹果無有退者。
又阿羅漢。善知三受生相・滅相・味過出相。
故不起結。又説。比丘若戒定慧三事成就則
不退轉。又阿羅漢斷已生結。未生者令不
生。又經中説。實行聖人終無有退。阿羅漢已
證四諦。諸漏盡故名實行者。又説。七覺名
不退法。阿羅漢具足七覺。是故不退。又阿
羅漢證不壞解脱。是故不退。又阿羅漢於
佛法中得堅固利。所謂不壞解脱。又如人
截手。念與不念常名截手。阿羅漢亦爾。
斷結使已。念與不念常名爲斷。又經中説。
信等根利名阿羅漢。利根者終無有退。又
阿羅漢能於無上斷愛法中。心善得解脱。
畢竟盡滅。又譬如火燒所未燒。燒已不還
本處。比丘如是已能成就十一法故終無
有退。問曰。有二種阿羅漢。汝所引經説
不退者。答曰。此是總相説。諸學人應不放
逸。阿羅漢不須非是別相説。不退相者。又
佛説偈。勝若還生不名爲勝。勝而不生是
名眞勝。若阿羅漢還生煩惱則不名勝。又
阿羅漢生已盡故不復受身。汝經雖説阿
羅漢退法應還得。若爾亦可法應不退。若
比丘能令諸相不生名阿羅漢。是故無
退
  心性品第三十
論者言。有人説心性本淨以客塵故不淨。
又説不然。問曰。何因縁故説本淨。何因縁
故説不然。答曰。不然者。心非性本淨客
塵故不淨。所以者何。煩惱與心常相應生。非
是客相。又三種心。善・不善・無記。善無記心
是則非垢。若不善心本自不淨。不以客故。
*復次是心念念生滅不待煩惱。若煩惱共
生不名爲客。問曰。心名但覺色等。然後取
相。從相生諸煩惱。與心作垢。故説本淨。
答曰。不然。是心心時即滅未有垢相。心時
滅已垢何所染。問曰。我不爲念念滅心故
如是説。以相續心故説垢染。答曰。是相續
心世諦故有。非眞實義。此不應説。又於世
諦是亦多過。心生已滅未生未起云何相
續。是故心性非是本淨客塵故不淨。但佛爲
衆生謂心常在。故説客塵所染則心不淨。
又佛爲懈怠衆生若聞心本不淨。便謂性
不可改。則不發淨心。故説本淨
  相應不相應品第三十一
論者言。有人説諸使心相應。有説心不相
應。問曰。何因縁故説心相應。何因縁故*言
不相應。答曰。心相應者。後使品中當説。又
貪欲等諸煩惱業。是業諸使相應。汝法中
雖説心不相應使。與心相應結纒作因。是
事不然。所以者何。經中説。從無明邪念邪
思惟等起貪等結。無有經説從使生也。
汝法中雖説久習結纒則名爲使生。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身口業等亦有久習相。是
亦應有似使心不相應行。而實無有。若
然者。諸法皆從現在因生。無過去因。然則
不應從業生報。亦不應從意生意識
也。又此諸使念念滅故。復何因生。問曰。共相
因生。答曰。是亦不然。因果不得一時合故。
此事後燈喩中當説。故不應言諸使非心
相應
  過去業品第三十二
論者言。迦葉鞞道人説。未受報業過去世
有。餘過去無。答曰。此業若失則過去。過去若
不失是則爲常。失者過去異名。則爲失已。
復失是業與報作因已滅。報在後生。如經
中説以是事故。是事得生。如乳滅時與酪
作因。何用分別過去業耶。又若言若然
者。餘因中有過。云何無因而識得生。如無
乳時何得有酪。若無四大。身口等業何依
而有。如是等我先説過去有過。彼應答

  辯三寶品第三十三
論者言。摩醯舍婆道人説。佛在僧數。答曰。若
説佛在四衆。所謂有衆・生衆・人衆・聖人
衆。是則非過。若言佛在聲聞衆中是則有
咎。以聞法得悟故曰聲聞。佛相異故不
在此中。問曰。佛居僧之首。有人施者名爲
施僧。答曰。此施屬何等僧。此經小失。是應
當言施屬佛僧。問曰。佛語瞿曇彌。以此
衣施僧。則爲供養我。亦是供養僧。答曰。
佛意言以語言爲供養我是物供養僧。
如經中説若人瞻病即是看我。問曰。諸有
成就聖功徳人。舍利弗等皆在僧數中。佛
亦如是。以同相故。答曰。若以同相者。諸凡
夫人及非衆生數。亦有應入僧數者。而不
然。是故知佛不在僧中。又佛不入僧羯磨
中。亦不同諸餘僧事。又以三寶差別故。
佛不在僧中
  無我品第三十四
論者言。犢子道人説有我。餘者説無。問曰。
何者爲實。答曰。實無我法。所以者何。
經中佛語比丘。但以名字但假施設。但以
有用故名爲我。以但名字等故知無眞
實。又經中説。若人不見苦。是人則見我。若
如實見苦。則不復見我。若實有我。見苦
者亦應見我。又説。聖人但隨俗故説言有
我。又經中佛説。我即是動處。若實有者不
名動處。如眼有故不名動處。又處處經
中皆遮計我。如聖比丘尼語魔王言。汝所
謂衆生是即爲邪見。諸有爲法聚皆空無衆
生。又言。諸行和合相續故有。即是幻化誑惑
凡夫。皆爲怨賊如箭入心。無有堅實。又
言。無我無我所無衆生無人。但是空。五
陰生滅壞敗相。有業有果報。作者不可得。
衆縁和合故有諸法相續。以是等縁故。佛
種種經中皆遮計我。是故無我。又經中解
識義。何故名識。謂能識色乃至識法。不説
識我。是故無我。群那比丘問佛。誰食識
食。佛言。我不説有食識食者。若有我應
説我食識食。以不説故當知無我。又洴
沙王迎佛經中。佛語諸比丘。汝觀凡夫隨
逐假名謂爲有我。是五陰中實無我無我
所。又説。因五陰故有種種名。謂我衆生人
天等如是無量名字。皆因五陰有。若有我
者應説因我。又長老弗尼迦謂外道言。
若人邪見無而謂有。佛斷此邪慢不斷衆
生。是故無我。又炎摩伽經中。舍利弗語炎
摩伽言。汝見色陰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
見受想行識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見五
陰和合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見離五
陰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舍利弗言。若如
是推求不可得者。應當言阿羅漢死後無
耶。答言。舍利弗。我先有惡邪見。今聞此義。
是見即滅。若有我者不名惡耶。又四取中
説我語取。若有我者應言我取。如欲取等。
不應言我語取。又先尼經説。於三師中若
有不得現我後我。我説是師則名爲佛。
以佛不得故知無我。又無我中我想名爲
顛倒。若汝意謂我中我想非顛倒者。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佛説衆生所有見我皆見
五陰。是故無我。又説。衆生種種憶念宿命。
皆念五陰。若有我者亦應念我。以不念故
當知無我。若汝意謂亦有經説憶念衆生。
如某衆生中我名某者。是事不然。此爲世
諦分別故説實念五陰。非念衆生。所以者
何。以意識念意識。但縁於法。是故無有
念衆生念。又若人説決定有我。於六邪見
中必墮一見。若汝意謂無我亦是邪見者。
此事不然。所以者何。以二諦故。若以世諦
説無我。第一義諦説有我。是則有過。我今
説第一義故無。世諦故有。是故無咎又佛
説拔我見根。如癡王問中佛答癡王。若人
以一心觀諸世間空。則拔我見根不復見
死。王又諸説有我因縁憂喜等事。皆在
五陰。又以破諸外道我見因縁。是故無

  有我無我品第三十五
問曰。汝言無我。是事不然。所以者何。四種
答中是第四置答。謂人死後若有若無。亦
有亦無。非有非無。若實無我不應有此置
答。又若人言無有衆生受後身者。即是邪
見。又十二部經中有本生經。佛自説言彼
時大喜見王我身是也。如是等本生。今五
陰非昔五陰。是故有我從本至今。又佛説
今喜後喜爲善兩喜。若但五陰。不應兩喜。
又經中説心垢故衆生垢。心淨故衆生淨。又
一人生世間。多人得衰惱。一人生世間。多
人得利益。又若修集善不善業皆依衆生。
不依非衆生數。又處處經中佛自説我言
有衆生能受後身。又能自利不利他等。以
是等縁故知有我。汝先雖説但名字等。是
事不然。所以者何。佛但以外道離五陰
已別計有我常不壞相。斷此邪見故言無
我。今我等説五陰和合名之爲我。是故無
咎。又雖言我但名字等應深思惟此言。若
衆生但名字者。如殺泥牛。不得殺罪。若殺
實牛。亦不應有罪。又如小兒以名字物
施。皆有果報。大人持施亦應得報。而實
不然。又但名字故無而説有者。聖人應有
妄語。以實語故名爲聖人。故知有我。又若
聖人見實無我。而隨俗故説有我者則是
倒見。以異説故。又若隨俗無而説有。則
不應復説經中實義十二因縁三解脱門無
我法等。若人謂有後世隨而言有。若人謂
無隨人言無。又諸世間萬物皆從自在天
生。如是種種邪見經書。皆應隨説。是事不
可。是故汝所引經。皆已總破。故非無我。答
曰。汝先言以置答故知有我者。是事不然。
所以者何。此不可説法。後滅諦聚中當廣分
別。故無實我及不可説者。但假名説非實
有也。又汝法中我以六識識。如汝經説。因
眼所見色故我壞。是則眼識所識。則不應
言非色非非色。聲等亦爾。復次若我六識
所識則與經相違。經中説。五情不能互
取五塵所伺異故。若我可六識識則六根
互用。又汝所言前後相違。眼識所識則不
名爲色。又汝言無我是邪見者。經中佛自
告諸比丘。雖無有我。因諸行相續故説
有生死。我以天眼。見諸衆生生時死時。亦
不説是我。又汝自法中有過。汝法中言我
不生。若不生則無父母。無父母則無逆罪。
亦無諸餘罪業。是故汝法即是邪見。又汝言
有本生者。因五陰故。名喜見王。即彼陰
相續故名佛。故説我是彼王。汝法中我是
一。故不應差別。又汝言爲善兩喜者。經中
佛自遮是事。言我不説有。捨此五陰。受
彼陰者。但以五陰相續不異故言兩喜。又
汝言心垢故衆生垢者。以此故知無有實
我。若實有我。應與心異。不應言心垢故
衆生垢。所以者何。不可彼垢此受故。但以
假名因縁有垢故。言假名垢。是故假名爲
我。非眞實也。又汝法中説我非五陰。是則
不生不滅。無罪福等。有如是過。我等説五
陰和合假名爲我。因是我故。有生有滅。及
罪福等。非無假名。但非實耳。又汝先言
破外道意故佛説無我者。汝自妄想如是
分別。佛意不然。又種種説我。皆是過咎。
如汝言外道離五陰已別計有我。汝亦如
是。所以者何。五陰無常。我不可説若
常無常。是即離陰。復次陰有三分。戒定慧
品。善不善無記。欲界色界無色界繋。如是
分別。我不得爾。故異五陰。又我是人。五
陰非人。是則爲異。又陰是五。我是一。是
故我非陰也。若有我者。以此等縁。則異
五陰。又世間無有一法不可説一不可
説異。是故無有不可説法。問曰。如然可
然。不得言一。不得言異。我亦如是。答
曰。是亦同疑。何者是然。何者可然。若火
種是然。餘種是可然。則然異可然。若火種
即是可然。云何言不一。若可然即是火種。
若離火種。亦倶不然。故名同疑。若然有可
然。如我有色。即墮身見。又應多我。如薪
火異牛糞火異。我亦如是。人陰我異。天陰
我異。是即多我。又如然可然在三世中。
我與五陰。亦應如是在三世中。如然可
然。是有爲故。我與五陰。亦應有爲。又汝雖
言然與可然不一不異。然眼見異相。我
與五陰。亦應有異。又五陰失。而我不失。
以此間沒。至彼間生。有兩喜故。若隨五
陰有失有生。則同五陰不名兩喜。汝以妄
想分別是我。得何等利。又諸塵中。無有一
塵六識所識。汝所説我。可六識識。則非六
塵。又十二入不攝。則非諸入。四諦不攝。則
非諸諦。是故若謂有我。即爲妄語。又汝
法中説。可知法者。謂五法藏。過去未來現在
無爲。及不可説法。我在第五法中。則異於
四法。汝欲令異於四法。而非第五。是則不
可。若言有我。則有此等過。何用妄想分
別我耶。是故汝先説外道離五陰已。別計
有我。我等不爾。是事不然。又汝先言我但
假名應深思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是佛
法中。説世諦事。不應深思。又汝説妄語見
倒。亦復如是。又汝言不應説經中實義
者。是事應説。令知第一義故。又汝言世間
所説盡應隨者。若説從自在天生萬物等。
是不可受。若有利益。不違實義。是則應
受。是故無咎。若世諦中。能生功徳。能有利
益。如是應受。後當廣説。又汝言殺泥牛
等無殺罪者。今當答此。若於有識諸陰相
續行中。有業業報。泥牛等中。無如此事。
是故當知。五陰和合假名爲我。非*實有

  苦諦聚色論中色相品第三十六
問曰。汝先言當説成實論。今當説何者爲
實。答曰。實名四諦。謂苦。苦因。苦滅。苦滅
道。五受陰是苦。諸業及煩惱是苦因。苦盡是
苦滅。八聖道是苦滅道。爲成是法故造斯
論。佛雖自成此法。爲度衆生故。處處散
説。又佛略説法藏。有八萬四千。是中有四
依八因是義或捨而不説。或有略説。我今
欲次第撰集令義明了故説。問曰。汝言五
受陰是苦諦。何謂爲五。答曰。色陰識陰想受
行陰。色陰者。謂四大及四大所因成法。亦
因四大所成法。總名爲色。四大者。地水火
風。因色香味觸故。成四大。因此四大成
眼等五根。此等相觸故有聲。地者。色等
集會堅多故名地。如是濕多故名水。熱多
故名火。輕動多故名風。眼根者。但縁色
眼識所依。及同性不依時。皆名眼根。餘四
根亦如是。色者。但眼識所縁。及同性不縁
時。是名爲色。香味觸亦如是。是等相觸故
有聲
  色名品第三十七
問曰。經中説諸所有色皆是四大及四大所
因成。何故言諸所有皆是耶。答曰。言所有
皆是。是定説色相更無有餘。以外道人
説有五大。爲捨此故説四大。四大所
因成者。四大假名故有。遍到故名大。無色
法無形。無形故無方。無方故不名爲大。
又以麁現故名大。心心數法不現故。不
名爲大。問曰。何故名地等法爲色。不
聲等。答曰。有對法名色。聲等皆有對故。亦
名爲色。非如心法等。有形故名色。聲等皆
有形故。亦名爲色。障礙處所故名爲形。問
曰。色等非盡有形。聲等無形。答曰。聲等一
切。有形以有形。以有對有障礙故。壁
障則不聞問曰。若聲等有礙。則應不受餘
物。如壁障故。則無所容。答曰。聲微細故。
得有所受。如香味等。細故共依一形。不
相妨礙。是故聲等。有礙有對。故皆名爲色。
又可惱壞相故名爲色。所有割截殘害等。
皆依於色。爲違此故名無色定。*又示宿
命善惡業故名爲色。又示心心數法故名
爲色。又爲稱名故名爲色
  四大假名品第三十八
問曰。四大是假名。此義未立。有人言四大是
實有。答曰。四大假名故有。所以者何。佛爲
外道故説四大。有諸外道説色等即是大。
如僧佉等。或説離色等是大。如衞世師等。
故此經定説因色等。故成地等大。故知諸
大是假名有。又經説地種堅及依堅。是故
非但以堅爲地。又世人皆信諸大是假名
有。所以者何。世人説見地嗅地觸地味
地。又經中説如地可見有觸。又入地等。一
切入中。是人見色不見堅等。又人示地色
地香地味地觸。實法有中。不可異示。又大
名義以遍到故。此相假名中説。不但在堅
相中。又説地住水上。是假名地住。非但堅
住。又説大地燒盡。都無烟炭。燒假名地。非
但燒堅。又以色等故。信有地等。非但堅
等。又井喩中説。水亦見亦觸。若濕是水。
則不得有二。所以者何。佛説五情不能互
取塵。故又佛説八功徳水。輕冷軟美。清淨
不臭。飮時調適。飮已無患。是中若輕冷軟。皆
是觸入。美是味入。清是色入。不臭是香入。
調適無患。是其勢力。此八和合。總名爲
水。故知諸大是假名有。又因所成法。皆
是假名。無實有也。如偈中説。輪等和合
故名爲車。五陰和合故名爲人。又阿難言。
諸法衆縁成。我無決定處。又若人説堅等
是大是人則以堅等爲色等所依。是則有
依有主。非是佛法。故知四大皆是假名。又
諸法中。有柔軟細滑等。皆觸入攝。堅等四
法。有何義故。獨得爲大。又一等四執。皆
有過咎。故知四大但是假名。又實法有相。
假名有相及假名所能。後當廣説。是故四
大非實有也
  四大實有品第三十九
問曰。四大是實有。所以者何。阿毘曇中説。堅
相是地種。濕相是水種。熱相是火種。動相是
風種。是故四大是實有。又色等造色。從四
大生假名有。則不能生法。又以堅等
四大。所謂堅依堅名地。是故堅等是實大。
又經中*佛二種説堅依堅濕依濕等。故知
堅是實法依堅是假名。餘大亦如是。是故
堅等是實大。依堅法以隨俗故名大。故有
二種大。亦實亦假名。又阿毘曇中説。形處是
地。堅相是地種。餘大亦爾。又經中佛説。眼
形中所有堅依堅是地。濕依濕是水。熱依
熱是火。肉形是地。此肉形中。佛説有四大。
當知堅等是實大形是假名大。又佛不説風
中有依。故知風是實大。又若人説四大是
假名。則離大相。若依堅名地種者。水依堅
物。水即爲地。泥團依濕。泥團即爲水。如熱
病人。擧身皆熱。身即爲火。是事不然。是故
不得言依堅是地種。但堅爲地種。餘大亦
爾。又四大共生故不相離。如經中説。諸所
有色。皆四大造。若人説四大是實。則不相
離。若説假名。則應相離。所以者何。依堅色
等衆。離依濕等衆若爾則眼形中。無有四
大。則與經相違。汝欲不違經者。則四大是
實。汝先言爲外道故説四大者。是事不
然。所以者何。諸外道輩説四大與色等。若
一若異。我等説觸入少分是四大。是故無
咎。又我等説現見堅等是四大。不如衞世
師人説四大亦有非現見。又汝言堅依堅
者。依義二種。如經中説色依色。又説心依
大法。此義中。説堅即依堅。更無異法。若爾
有何過耶。又汝説世人皆信。乃至八功徳
水。但隨俗言説。非是實大。又汝説因所成
法。皆是假名。是事不然。所以者何。經中説。
若六觸入。若因六觸入所成法。又有比丘
問佛。何等爲眼。佛答。因四大造清淨色。
是名爲眼。如是十入。又汝言有主有依。我
等不然。但説法住法中。又汝言堅等有何
義故獨名大者。堅等有義。所謂堅相能持。
水相能潤。火相能熱。風能成就。是故四大是

  ◎非彼證品第四十
答曰不然。四大是假名。汝雖言阿毘曇中。
説堅相是地種等。是事不然。所以者何。佛
自説堅依堅是地非但堅相。是故此非正
因。又汝説色等從四大生。是事不然。所以
者何。色等從業煩惱飮食婬欲等生。如經
中説。眼何所因。因業故生。又説貪樂集故
色集。又如阿難教比丘尼言姊是身從飮
食生。從愛慢生。從婬欲生。故知色等非
但從四大生。問曰。色等雖從業等生。四大
亦應爲少因。如因業故有穀。此穀亦假
種子等生。如是眼等雖從業生。四大亦爲
少因。答曰。或有物無因縁而生。如劫盡已。
劫初大雨。是水從何所生。又諸天所欲。應
念即得。如坐禪人。及大功徳人。所欲隨意。
是事有何等縁。非但業耶。又如色相續斷
已更生。若人生無色界。還生色界。是色以
何爲本。問曰。何故有物。但從業生。何故
有物。待外縁生。答曰。若有衆生。業力弱
者。則須種子衆縁助成。業力強者。不假外
縁。又法應爾。或有業。或有法。或有生處。
但業力得。不須外縁。又若須因縁。應説種
子是牙等因。何故乃説因堅等生。又以
何義故。從堅等生色等。不從色等生堅
等耶。又堅等色等。共倶生故。云何言因堅
等有色等。不因色等有堅等。又一時生
法。則無相因。如二角倶生。不得言左右
相因。問曰。如燈明雖一時生。亦説明因於
燈。非燈因明。是事亦爾。答曰。燈與明不
異。燈以二法合成。一色。二觸。色即是明故。
不得異燈。汝不諦思此喩。問曰。是明從
燈去在餘處。是故應異。答曰。不在異處。
此明色現在燈中。若在異處滅燈亦應
見。而實不見。當知是色不異燈也。問曰。
更有一時生法亦爲因果。如有對中識。以
眼色爲因縁。非眼色以識爲因縁。答曰。不
然。眼識以前心爲因。眼色爲縁。因心先
滅。云何倶生。又若法隨所因生。即是因成。
若心因情塵有。即是因所成法。復次四大
即是造色。以因所生故。又現見世間物。從
似因生。如從稻生稻。從麥生麥。如是從
地生地。不生水等。如是從色生色。如是
等。問曰。亦見有物從異因生。如倒種牛
毛。則有蒲生。種角葦生。答曰。我不言無
從異因生。但説似因中亦生。故言從色等
生色等。不但從四大生。是故不得定言
色等從四大生。又汝言以堅等示四大。是
故堅等是實大者。此事不然。所以者何。以
堅等相定。可以分別四衆軟等不定。或在
多堅衆中。或在多濕衆中。故不可以分別
諸衆。餘亦如是。又於堅等觸。分別名爲軟
等。何者若以濕亦以生。性柔軟細滑。以堅
相多故。堅鞕麁澁。如是等。是故但以堅等。
分別四衆。又如經中説以依堅故。示四大
差別。故知依堅法。名爲地種。非但堅相。
故説堅相是成地因。又於成地中。堅是勝
因。是故別説。餘相亦爾。又爲作名字。所有
堅依堅。皆名地種。或復有人。但説堅相
爲地種。爲破是故。佛説堅依堅爲地種。
餘亦如是。又堅相衆中。以堅多故。有二
種語。一切衆中。皆有堅等諸觸。若堅依堅。
名爲地種。若濕依濕。名爲水種。若熱依熱。
名爲火種。又堅是成地勝因。故於中名地
成。假名因縁中。有假名名字。如説我見人
伐林。又汝言有二種語。是事不然。若隨説
種是實者。則十二入等。不應是實。是故因
眼縁色。有眼識生。是則非實。以不説種故。
是爲邪論。又佛入火種定。從佛身出種種
焔色。是中何者爲火種。以色等成火。非但
熱相。又佛説是身名篋。於中但盛髮毛爪
等。如經中説。是身中有髮毛爪等。以是故。
髮毛爪等是地種。不以有種語故名爲實
法。又種子經中説。若有地種。無水種者。諸
種子不得生長。是中何者是地種。謂假名。
田非但堅相。水亦假名。非但濕相。又一法二
種。亦實亦假名。是不可得。是故色等是實。又
眼等假名故有諸大。亦實亦假名者。則是邪
論。又六種經中。佛説髮毛爪等名地種。又
象歩喩經中。亦説髮毛爪等爲地種。又以
何義故。説種是實。不説種是假名。又此義
非經所載。又汝言佛説眼形中所有堅依
堅是地等者。佛以此言。示五根因四大
成。或有人。説從我生根。或謂離大別更有
根。有説。諸根種種性生。謂從地大生鼻根
等。佛斷此故。説眼等根四大合成空無實
法。又分別成。假名因縁。假名亦無。又此肉
形中。有四分堅依堅等。佛以是語。示諸物
中有從四大生者。又汝言佛不説風中有
依故名實大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風中
輕是勝相。非依輕法。地等中依堅法等勝。
風則不然。又依輕法。少故不説。又汝言若
説四大是假名則離大相者。是事不然。若
堅依堅從四大生。名爲地種。非謂異物相
依。若法相異。則不名依。即是相離。問曰。生
則即是不名爲依。依名異物來依。答曰。名
字爲依。非異物相依。以生法差別故。如
言虚空遍至。實無所至。又汝言四大共生
者。是事不然。如日光中。但有色及熱觸可
得。更無餘法。月光中。但有色及冷觸可得。
亦無餘法。是故非一切物中盡有四大。如
有物無味如金剛等。有物無香如金銀等。
有物無色如温室等中熱。有物無熱如
月等。有物無冷如火等。有物相動如風等。
有物無動如方石等。如是或有物不堅。或
有物不濕。或有物不熱。或有物不動。是
故四大非不相離。問曰。以外因縁。諸大性
發。如金石等中有流相。待火則發。水中有
堅相。因冷則發。風中有冷熱相。因水火
則發。草木中有動相。得風則發。是故先有
自性。假縁而發。故知四大不得相離。若本
無性。云何可發。答曰。若爾風中或有香。香
應在風中。如香熏油。香應在油中。是事
不然。又不從諸大生造色。如從濕生濕。
如是從色生色。又若不相離。則因中有果。
如童女有子。食中有不淨等。我等不説因
中有果。雖乳中無酪。而酪從乳生。如是何
用憶想分別。謂四大共生不相離耶
  明本宗品第四十一
汝先言我等不説四大與色。若一若異是
故無咎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諸外道欲
成我故。以四大一異爲喩。故佛於假名
中。以四大爲喩。故説四大義。若不爾。則
不應説。世間皆自然知地等四大。而不了
實性。是故爲説。不説手等。若以堅等爲四
大者。何所利益。又汝言依義二種謂諸大
是實者。此事未了。當知是依義異。謂假名
是。又汝言隨俗言説非實大者。是事不
然。所以者何。若經書。若世間中。不以無因
縁故。於色等中。作四大名字。如世間言我
見人。於色等中。説人名。非無因縁。若無
因縁強作名者。見馬應名爲人。而實不然。
又以何故。不於聲中説名爲地。世人常
説地聲。終不説聲是地。若無因縁強作名
者。亦可名聲爲地。而實不然。是故色等四
法是地。於地分中。説地名字。如色是成假
名因。於中説名人。於樹中説名林。於比
丘中説名僧。如是於色等法中。説四大名。
又汝言若六觸入。若因六觸入所成。是經
不然。如汝法中。造色無所能生。我法亦爾。
於假名中。更無所生。是故此經不應有。若
有應轉此義。又汝言因四大造清淨色名
爲眼者。是事不然。四大和合。假名爲眼。
佛名四大爲色。色清淨故名爲眼。又汝雖
言法住法中無依無主。是即爲依主。以
住者是依所住法爲主。又汝言堅相能持等。
是事不然。非但堅相能持。假衆因縁。餘亦
如是。是故四大是假名有
  無堅相品第四十二
問曰。汝説多堅色等成地大。是故地等是假
名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堅法尚無。況假
名地。若泥團是堅。泥團即爲軟。故知無定
堅相。又以少因縁故。生堅心。若微塵踈合。
名爲軟。密合名爲堅。是故無定。又一法中。
無有二觸。令生是心身堅身軟。是故無定
堅相。又堅軟無定。相待故有。如見欽拔羅。
疊爲軟。見*疊故。以欽拔羅爲堅。觸
法不應相待故有。又自覩金石。則知是堅
觸。非眼可得。是故無堅。以此因縁。軟等諸
觸。亦皆無也
  有堅相品第四十三
答曰。實有堅相。汝雖言泥團是堅。泥團即
爲軟。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我等無有實泥
團法。諸法和合。假名泥團。故無此咎。又汝
言以少因縁故生堅心。是事不然。我於密
合微塵中。得是堅相。故名爲堅。於不密中。
得此軟相。是故無咎。若法可得。即名爲有。
又汝言一法中無二觸者。是事不然。我於
一法中。可得多觸。亦堅亦軟。又汝言堅軟
相待故無定者。是事不然。如長短等相待
亦有。又如嘗白石蜜味。以黒石蜜爲苦。
嘗呵梨勒味。以黒石蜜爲甘。若以相待故
無。則味亦無。問曰。黒石蜜中。有二種味。亦
甘亦苦。答曰。*疊中亦有二觸。亦堅亦軟。
又汝言見石知堅。是事不然。不可以眼
知堅。以先觸故比知。如見火知熱。熱非
可見。又人見欽拔羅。生疑爲堅爲軟。是
觸非眼可見。是故有堅等諸觸。又實
有堅等。所以者何。能起分別心故。若無堅
者。何所分別。又堅能與心作縁。亦所作業
異。謂打擲等。又與軟濕。相違。則名爲堅。又
以能持因縁。故名爲堅。又能障礙手等。故
名爲堅。又我等現知是堅。現知事中不須
因縁。又以世間事得名爲堅。餘亦如是。故
知有堅
  四大相品第四十四
問曰。我知有是堅法。而今見金熱則流。水
寒成氷。此金以堅故屬地。流故屬水。答曰。
各自有相。若法堅依堅是地種。若濕依濕
是水種等。問曰。金堅則爲消流。水濕則爲
堅氷。云何諸大不捨自相。如經説四大相
或可變。得四信者。不可得異。答曰。我不
以堅爲流以濕爲堅。但堅與流爲因。濕與
堅爲因。是故不捨自相。問曰。阿毘曇中説。
濕是水相。或有人説。流是水相。經中説。潤是
水相。竟以何者爲實。答曰。流濕潤皆是水之
別名。問曰。流是水業。眼所見法。是故流非
濕潤。答曰。以濕潤故流。是故赴下。是故
流即是潤。亦濕潤是水相。流是水業。問曰。風
中説輕動相。輕異動異。輕是觸入所攝。動是
色入所攝。今可以二法爲風耶。答曰。輕是
風相。動是風業。與業合説。問曰。無有動相。
諸法念念滅。故不至餘處。以至餘處故名
曰動。至去動是一義故。答曰。我但以世
諦故。説名爲業。非第一義。因是輕法。餘處
法生。得名爲業。爾時名去。問曰。輕無定
相。所以者何。以相待故有。如十斤物於二
十斤爲輕。於五斤爲重。答曰。重法量法。
因心等法。亦相待有。如或有法相待故長。
或有法相待故短。總相因心故。即爲別相。
若輕法以相待故無。是等亦應皆無。而不
然。是故相待非是正因。又輕非相待故有。
以不可稱故有。物不可稱。如排嚢中風。
是故非相待有。但重法相待。無有重物不
可稱者。問曰。若不可稱名爲輕者。除重
餘色等法。不可稱故。皆應爲輕。而不然。
是故汝所説。非是輕相。答曰。我等意離
色等。更無異法名爲重。色等法。或有生性
可稱。如堅不堅力無力新故朽不朽消不
消麁軟等。亦不離色等。而有重相。亦如是。
是色等衆。若屬地水。是則可稱。若屬風火。
則不可稱。問曰。若重法不離色等者。輕亦
應不離色等而有。答曰。然離色等。無別
輕法。但色等衆和合爲輕。問曰。不然。欲分
別輕重。必以身根。是故輕重非是色等衆。
答曰。如分別堅等。或以眼或以耳等。此
堅等物。不離色等。輕重亦如是。雖用身
根。是中更無異相。又身根不觸。不生身識。
是重相。身雖未觸。亦能生識。如重物雖以
物裹持。亦知其重。問曰。非於爾時知是重
相。答曰。如人著衣。雖不相觸。亦知有力
無力。輕重亦爾。所以者何。從種種觸。生種
種身識。如或因掐。生堅軟識。或從擧
動生輕重識。或從把捉生強弱識。或從觸
對生冷熱識。或從摩捫生澁滑識。或從擠
搦生強濯識。或從劖刺。或因鞭杖。生
異種識。或有觸常在身内。非如寒熱等從
外假來。所謂猗樂。疲極。不疲極。若病若差。
身利。身鈍。嬾重。迷悶。瞪瞢。疼痺。嚬呻。飢
渇。飽滿。嗜樂。不樂。懵等諸觸。各生異識。問
曰。若輕重相即色等衆者。云何於色等中。以
身識縁。答曰。非色等衆中用身識縁。但此
中觸。分以身識縁。如堅不堅等。雖在色等
衆中。或以眼見得知。又如猗樂等。是色等
衆。亦以身識分別。是事亦爾。問曰。若輕重但
是觸有何咎。何用分別色等衆爲。答曰。如
世人説新穀陳穀。是新陳相。應異色等。而
實不爾。但色等初生名爲新。若此新相。是
色等衆重相。云何非耶。問曰。若色等衆。即是
輕重等者。是輕相在火風中。則輕多色等衆。
應名爲風。若然火即爲風。答曰。隨相多者。
即名爲大。火中亦有輕熱相。以熱多故名
爲火。不以輕多故名火。風中但有輕無
熱。是故但以輕爲名。又我等不但以輕爲
風。若輕而能爲動因。故名爲風。如經中説
輕動相名風。於是中。輕相是風。動是風業。
問曰風能倒山。若是輕物。云何能爾。答曰。
風麁而力強。勢能如是。如或有風能動小
草。或能頽山。當知風業如是。問曰。今地等
大。皆是色香味觸衆。無差別耶。答曰。不定。
如名地中有色香味觸。或但有色觸。如
金銀等。或水中有色香味觸。或有三色味
觸。或火中有色香味觸。或有三色香觸。或
但色觸。風中或有觸無香。或有香觸。是故
不定。問曰。風觸云何。答曰。寒熱堅軟等諸
觸。若隨大相續不離可知。即此大觸。問
曰。有醫言。風色黒。是實云何。答曰。風與黒
色爲因。如風病人口中有辛苦味。而此醫
不説風中有味。則風與味爲因。問曰。或
有人。説風是冷。不説爲輕。是實云何。答曰。
無有名冷爲風。如氷雪有冷不名爲風。
又風冷名異。所以者何。如熱風及不冷不熱
風。亦名爲風。是故應依輕衆名爲風。又無
色觸等法生。名爲風。非冷爲風。問曰。風
有色味。有何咎。答曰。風中色味不可得。若
言雖有以微細故不可得者。心中亦應憶
想分別謂有色味。是事不然。又我等不説
因中有果。是故若事果中可得。不必因中
先有。是名成四大實
成實論卷第三



成實論卷第四
  訶梨跋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根假名品第四十五
問曰。眼等諸根與四大爲一爲異。答曰。
從業因縁。四大成眼等根。是故不異四大。
又佛分別眼。作如是言。眼肉形中。所有堅
依堅。名爲地種。故知諸根。即是四大。所以
者何。但分別堅等。更無有眼。佛欲令人
知眼空故。作如是説。若不爾。應眼中別
有堅等。若堅等中別有眼。雖分別堅等。則
無所益。是故諸根。不異四大。又六種經
中説。六種是人。若諸根異四大。則眼等不
名成人因縁。因色等成四大。聲亦是成人
因縁。但六種中。假名爲人。故知諸根不異
四大。又比丘問佛。何等爲眼。佛答。因四大
成色。不可見有對。是名爲眼。故知不異
四大。是比丘利根有智。於眼等根深生
疑。世間皆知見色是眼。乃至亦知觸是身。
是比丘。於眼等中。生有無疑。所以者何。或
有諸師。説五性爲五根。或説一性。是比
丘。欲試觀佛法故問佛。佛欲示五根皆
屬四大。答言比丘是眼。因四大所成色。不
可見有對。若法有實。則非因成。因假名
法。更成假名。如因樹成林。問曰。或有
人言。色成就名爲眼。是實云何。答曰。若成
就不成就。四大從業因生。名眼等根。若不
爾。是比丘。於眼等根中。疑終不可斷。所以
者何。佛爲説眼等諸根因四大造。是故此
比丘。知無實眼法。故知眼等不異四大。又
佛處處分別四大。示眼空故。如説以慧
不戲論者。謂觀此身分別六種。堅依堅
名爲地等。如是厭離五種。但有一識。亦如
屠牛喩。象歩喩經中分別四大。更無有眼。
若別有眼。應更分別。又和蹉等諸論議師。
亦作是説。以無過故。應當信受。問曰。五根
與四大異。所以者何。眼等眼等入攝。四大觸
入所攝。又眼等爲内入。四大爲外入。眼等
爲根。四大非根。又眼等是造色成就。四大
不爾。故知諸根非是四大。答曰。隨因縁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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