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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相論 (No. 1641_ 徳慧眞諦譯 ) in Vol.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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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641_.32.0158b10:
T1641_.32.0158b11:
T1641_.32.0158b12:   No.1641
T1641_.32.0158b13:
T1641_.32.0158b14: 隨相論一卷
T1641_.32.0158b15:   徳慧法師造
T1641_.32.0158b16: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T1641_.32.0158b17:   論中解十六諦
T1641_.32.0158b18: 十六諦總問。爲物有十六。爲名有十六耶。答
T1641_.32.0158b19: 防夷
判何
翻爲
廣解
師解。爲物有十六故。立
T1641_.32.0158b20: 十六名。實有其體故稱物。經優波提舍翻爲
離欲
T1641_.32.0158b21: 修善
師解。名有十六。物唯有七苦諦有四。謂
T1641_.32.0158b22: 無常苦空無我。集滅道三諦各一。合爲七。佛
T1641_.32.0158b23: 本説優波提舍經。以解諸義。佛滅後阿難
T1641_.32.0158b24: 旃延等。還誦出先時所聞。以解經中義。如諸
T1641_.32.0158b25: 弟子造論解經。故名爲經優波提舍。毘婆沙
T1641_.32.0158b26: 復從優波提舍中出。略優波提舍。既是傳出
T1641_.32.0158b27: 故。不言經毘婆沙。今先依前釋屬縁故。稱無
T1641_.32.0158b28: 常有爲法。無力不能自起。藉縁方起。如嬰孩
T1641_.32.0158b29: 小兒不能自起。藉他扶持方復得起。所言縁
T1641_.32.0158c01: 者。即是貪愛及業。必須具此二法。五陰方得
T1641_.32.0158c02: 生。業能生果。雖復能生。若無貪愛愛著應生
T1641_.32.0158c03: 處者。果亦不起。由如地水等能生穀牙。若
T1641_.32.0158c04: 無人功以穀子安置地中。牙終不得生。未起
T1641_.32.0158c05: 貪愛及業時。果則是無起。貪愛及業因縁和
T1641_.32.0158c06: 合。果方得生。生則是有。業力若盡果則謝滅。
T1641_.32.0158c07: 還復成無。即是先後。先後無繋屬於縁故。言
T1641_.32.0158c08: 屬縁故名無常。逼惱性故名苦。逼惱有兩種。
T1641_.32.0158c09: 一違逆逼惱。二隨順逼惱。若於佛弟子。是違
T1641_.32.0158c10: 逆逼惱。佛弟子於生死中恒生怖畏。經中譬
T1641_.32.0158c11: 云。譬如燒利劍火光耀眼。人執之在側欲以
T1641_.32.0158c12: 相害。於念念中恒生大怖畏。佛弟子怖畏生
T1641_.32.0158c13: 死亦如此。此下是違逆義。而生老病死等。恒
T1641_.32.0158c14: 相逼惱故苦。若於凡夫是隨順逼惱。凡夫愛
T1641_.32.0158c15: 著生死。即是隨順義。如兄弟二人。兄甚愛
T1641_.32.0158c16: 弟弟恒惱兄。兄雖受惱猶自愛之。凡夫愛著
T1641_.32.0158c17: 生死。雖復受苦猶愛著之。故以逼惱性爲苦。
T1641_.32.0158c18: 對治我所見故名空。凡夫執一切法言是我所。
T1641_.32.0158c19: 今明一切悉非我所。爲對治此見故名爲空
T1641_.32.0158c20: 對治我見故名無。我凡夫。執五陰等以爲我。
T1641_.32.0158c21: 今明一切法悉無有我。爲對治此見故説無
T1641_.32.0158c22: 我。此四是
苦諦
次釋集諦四名。種子法道理故名
T1641_.32.0158c23: 因能生果是種子法。具四義。是其道理。四義
T1641_.32.0158c24: 者。一種子破則不能生。如取種子磨之令破。
T1641_.32.0158c25: 雖具諸縁不復能生牙。貪愛等煩惱。亦是生
T1641_.32.0158c26: 果之種子。若爲道所破。雖具餘縁不復能生
T1641_.32.0158c27: 果。二陳宿故。雖具諸縁亦不能生牙。以種子
T1641_.32.0158c28: 經時節久故。貪愛等生果。亦復如此。聲聞六
T1641_.32.0158c29: 十大劫修行。獨覺百大劫修行。佛三阿僧祇
T1641_.32.0159a01: 劫修行。三乘人在未發心之前。於一闡提位
T1641_.32.0159a02: 中起貪愛等煩惱。煩惱生業。業所感果。猶未
T1641_.32.0159a03: 受之。從修行已去多歴時節。功徳智慧既轉
T1641_.32.0159a04: 深廣。映蔽先因力用衰弱。雖具餘縁不能生
T1641_.32.0159a05: 果。大有經説。九十八惑生一煩惱。一煩惱生
T1641_.32.0159a06: 九十八惑。如因貪具生九十八惑。皆能生貪。
T1641_.32.0159a07: 三失時故。雖具餘縁則不生牙。如春種則生
T1641_.32.0159a08: 冬則不生。因失時亦不能生果。如鴦掘
T1641_.32.0159a09: 羅。因無明斷二千命。死必應入地獄。而現身
T1641_.32.0159a10: 得成阿羅漢。先所作惡以時差故。雖具餘縁
T1641_.32.0159a11: 不復得生果。四因縁不具。雖不破不陳宿不
T1641_.32.0159a12: 失時。亦不生牙。如地水人功等因縁不具故
T1641_.32.0159a13: 不能生牙。因生果亦爾。雖未被破未經久時
T1641_.32.0159a14: 及失時。而因縁不具則不能生果。若衆生作
T1641_.32.0159a15: 業能牽生果。須具三事。一親近善知識。二有
T1641_.32.0159a16: 信向心。三作功力惡業。須三事對此求之。若
T1641_.32.0159a17: 無三事。因縁不具則不能得果故。醜陋經云。
T1641_.32.0159a18: 若衆生願生人中而作業。因縁不具故。乃於
T1641_.32.0159a19: 畜生等中受果。若作惡業應於畜生等中受
T1641_.32.0159a20: 生。因縁不具。乃於人中受果。如阿羅漢。雖具
T1641_.32.0159a21: 有諸業。以斷煩惱盡業。無煩惱爲伴故。則
T1641_.32.0159a22: 不能牽生。又如中滅阿那含。用業已盡。而
T1641_.32.0159a23: 貪愛未盡。不得受色界生。生在中陰中。又如
T1641_.32.0159a24: 得初果。竟起修道所滅煩惱。煩惱生業。雖具
T1641_.32.0159a25: 業煩惱。由斷見道所破煩惱故。不復得用新
T1641_.32.0159a26: 業受生。世間種子法。必須具四種道理方得
T1641_.32.0159a27: 生牙。貪愛及業爲種子法亦爾。必須具四種
T1641_.32.0159a28: 道理方能生果。生果故名因。問業及煩惱。何
T1641_.32.0159a29: 者正爲種子。答煩惱爲正。煩惱生業。業不
T1641_.32.0159b01: 能生煩惱。煩惱是本故。又有業無煩惱。必不
T1641_.32.0159b02: 能牽生。有煩惱無業。由得中陰生
T1641_.32.0159b03: 二顯現故名集起。顯現有兩義。一貪愛與業
T1641_.32.0159b04: 相應。令果得生。未生時果。未現生時則顯現。
T1641_.32.0159b05: 二貪愛能顯於境界。境界實是鄙惡。而貪愛
T1641_.32.0159b06: 轉心。謂境界爲好。即顯現境界令好。如一女
T1641_.32.0159b07: 人。三識往觀之。凡夫見之謂爲可愛之境。
T1641_.32.0159b08: 虎狼觀之謂是可食之物。聖人觀之謂爲骨
T1641_.32.0159b09: 藏。謂爲骨藏。此是稱境而知。謂爲可愛可
T1641_.32.0159b10: 食。並由貪愛顯現此境故爾。由貪愛顯現。
T1641_.32.0159b11: 應生處境。於中起染著故。業得生果。若無
T1641_.32.0159b12: 此二顯現。果則不得生。明此兩種顯現。爲
T1641_.32.0159b13: 釋集起義。外道謂一切法唯有一因生。言自
T1641_.32.0159b14: 在天。一因生一切物。今爲破此見。明衆縁集
T1641_.32.0159b15: 聚方能生果。雖復衆縁集聚。若不能令果起。
T1641_.32.0159b16: 亦非因義。集聚而令果起方得是因。二種顯
T1641_.32.0159b17: 現亦明集聚義。亦明令果起義。故以顯現釋
T1641_.32.0159b18: 集起。如窯師埏埴繩水等。衆縁聚集共生一
T1641_.32.0159b19: 瓶。能拔出果令成就故名縁。因直感果令起。
T1641_.32.0159b20: 縁則能令果生。使一期報得具足成就。次釋
T1641_.32.0159b21: 滅諦四名。五陰盡不生故名滅。此據果報爲
T1641_.32.0159b22: 語。現在五陰盡。未來五陰不生故名爲滅。今
T1641_.32.0159b23: 取滅名目無爲體耳。滅諦自以無爲爲體。不
T1641_.32.0159b24: 取五陰滅。不生爲體。五陰滅不生有三世。滅
T1641_.32.0159b25: 諦體是無爲。非三世法。五陰滅不生。有三世
T1641_.32.0159b26: 者。如舍利弗目揵連等五陰。是過去滅不生。
T1641_.32.0159b27: 凡夫五陰則於未來方滅不生。若現在聖人
T1641_.32.0159b28: 五陰。則是現在滅不生。無爲法中無五陰。五
T1641_.32.0159b29: 陰不於此中生故。用盡不生義以目無爲。又
T1641_.32.0159c01: 五陰若盡滅不生時。方證得此無爲故。以盡
T1641_.32.0159c02: 不生義。目無爲故。名無爲爲滅。能滅三火故
T1641_.32.0159c03: 名寂靜。三火有兩種。一欲瞋癡爲三火。此
T1641_.32.0159c04: 三有三義故名火。一能燒衆生一切善根。二
T1641_.32.0159c05: 此三煩惱能使心熱。即有燒心義。三能然三
T1641_.32.0159c06: 界故名火。此三煩惱遍三界中。從六塵六根
T1641_.32.0159c07: 六識生。此煩惱根塵識皆是有流。由此三煩
T1641_.32.0159c08: 惱故。不得安樂。三煩惱如火能然。根塵識如
T1641_.32.0159c09: 薪是所燃。問上界無瞋。今那得言有瞋耶。答
T1641_.32.0159c10: 凡夫生上界者。具有見諦煩惱。在上界非無
T1641_.32.0159c11: 之。但不得起故言無。今言有者就理爲語。二
T1641_.32.0159c12: 以三苦爲三火。此三苦能燒衆生。令不得安
T1641_.32.0159c13: 樂。若欲界則具三苦。色界則具壞行二苦。無
T1641_.32.0159c14: 色界唯有行苦。三苦即是三災。苦苦是火災。
T1641_.32.0159c15: 壞苦是水災。行苦是風災。有此二種。三火則
T1641_.32.0159c16: 喧動。以滅此二種三火故名寂靜。無三抂故
T1641_.32.0159c17: 名妙。三抂者。謂生老死爲三苦。此三苦平等
T1641_.32.0159c18: 遍三界中故。偏説此三苦爲三抂。三界皆有
T1641_.32.0159c19: 生故有生苦。若欲界則有頭白面皺之老。六
T1641_.32.0159c20: 天及色界乃無此老相貌。亦有改異義。如
T1641_.32.0159c21: 畫始時則分明可愛。久則*采色歇薄。上界色
T1641_.32.0159c22: 身亦有此義。即名此爲老。無色界心亦有老。
T1641_.32.0159c23: 果報將盡之時。心用改異。昔時定心堅固。將
T1641_.32.0159c24: 終定心劣弱。恒欲退墮。故三界皆有老苦。三
T1641_.32.0159c25: 界皆有終盡故。皆有死苦。所以名此爲抂者。
T1641_.32.0159c26: 凡夫之性恒求安樂。所以修世俗善望得樂
T1641_.32.0159c27: 報。而此三横災。使其受苦故。名三苦爲三抂。
T1641_.32.0159c28: 無爲之中無此三抂。故名爲妙。問上界生時
T1641_.32.0159c29: 自不苦。何故名爲苦耶。答未必生苦。受故名
T1641_.32.0160a01: 苦。生是苦本故名爲苦。無爲不生所以無苦。
T1641_.32.0160a02: 生死有生所以有苦。故名生爲苦。如地獄是
T1641_.32.0160a03: 處所之名。處實非苦。但處能生苦故。名地獄
T1641_.32.0160a04: 爲苦。問生苦三苦中是何苦。耶答若是苦受
T1641_.32.0160a05: 生是苦。苦若樂受生是壞苦。捨受生是行苦。
T1641_.32.0160a06: 欲界生具有三苦。色界生具二苦。謂壞苦行
T1641_.32.0160a07: 苦。無色界唯是行苦。老苦亦具三苦。若轉樂
T1641_.32.0160a08: 爲苦。則是苦苦。若轉苦爲樂。轉樂爲樂。則是
T1641_.32.0160a09: 壞苦。轉樂爲捨。則是行苦。約三界類。此死苦
T1641_.32.0160a10: 亦具三苦。類前可解耳。問經中説有幾苦耶。
T1641_.32.0160a11: 答説有無量苦。此間所説八苦。以外分別。復
T1641_.32.0160a12: 有諸苦。但止説七苦耳。舊八苦中不説病苦。
T1641_.32.0160a13: 説七苦竟。言等等餘諸苦。所以不説病苦者。
T1641_.32.0160a14: 病苦唯在欲界人中。近不遍欲界天中。故不
T1641_.32.0160a15: 説之。天中所以無病苦者。病從内外縁生。外
T1641_.32.0160a16: 謂寒熱不平等飮食不調適故。致病苦。内者
T1641_.32.0160a17: 或行多令四大弱。或坐多令四大弱。四大弱
T1641_.32.0160a18: 故成病。上界外無寒熱不平等飮食不調適
T1641_.32.0160a19: 之縁。内四大既強。無有行坐過差之縁故。不
T1641_.32.0160a20: 得有病苦。曲解亦有病義。六天作欲事。或三
T1641_.32.0160a21: 日不食。乃至七日。不至七日則死。未死之
T1641_.32.0160a22: 前四大弱。亦得名病苦。問餘四苦云何。答五
T1641_.32.0160a23: 若通三界。求不得愛別離怨憎會。此三苦
T1641_.32.0160a24: 上二界定無。以名自住果報。無有雜住一處
T1641_.32.0160a25: 故。無此三苦。欲界六天則具有之。下品諸天
T1641_.32.0160a26: 願樂上品不得故生苦。即求不得苦。與阿修
T1641_.32.0160a27: 羅鬪戰。即怨憎會苦。鬪戰不如。爲阿修羅所
T1641_.32.0160a28: 縛所破。即愛別離苦。解脱一切失故名永離。
T1641_.32.0160a29: 一切失者。是因縁果報。因是煩惱縁是業。所
T1641_.32.0160b01: 受五陰是果報。此三是過失法。究竟解脱此
T1641_.32.0160b02: 三。非暫時解脱。故名永離。問煩惱何故稱因
T1641_.32.0160b03: 業爲縁。答煩惱是種子。正能牽生故名因。若
T1641_.32.0160b04: 無煩惱雖復有業。則不能牽生。若無業有煩
T1641_.32.0160b05: 惱。猶得生中陰。若煩惱盡業雖得莊嚴果。終
T1641_.32.0160b06: 由煩惱生業故得果。次釋道諦四名。於中行
T1641_.32.0160b07: 故名道。凡有兩釋。一云盡無生智是能行。戒
T1641_.32.0160b08: 定慧是所行。從苦法智訖道比智。十二心皆
T1641_.32.0160b09: 斷煩惱。是盡智。第十三心。是無生智。戒有
T1641_.32.0160b10: 有流本是有流。由兩智行之故。成無流定。
T1641_.32.0160b11: 亦如此智有三種。謂聞思修。修慧亦有有流
T1641_.32.0160b12: 無流。亦由兩智行之。故成無流。盡智行之
T1641_.32.0160b13: 者。苦流智現前。具八分聖道。戒定本是有
T1641_.32.0160b14: 流。今爲盡智行之。故成無流。盡智有二種。
T1641_.32.0160b15: 一是正見。二是正思惟。同觀無常而有麁細。
T1641_.32.0160b16: 正見細見思惟麁。而此二互得相生。若以正
T1641_.32.0160b17: 見爲盡智。亦得言使正見成無流。終是比盡
T1641_.32.0160b18: 智令智慧成無流。如此明義。則一時中爲盡
T1641_.32.0160b19: 智所行故。令戒定慧成無流。以異性故得同
T1641_.32.0160b20: 時。乃至阿羅漢悉如此。若還以正見望正見。
T1641_.32.0160b21: 正思惟望正思惟者。則不得同時。必以前正
T1641_.32.0160b22: 見使後正見成無流。正思惟亦爾。一時中不
T1641_.32.0160b23: 得並有。一性兩法故。若如此明義。則異時
T1641_.32.0160b24: 明智慧。爲盡智所行乃至阿羅漢悉如此。爲
T1641_.32.0160b25: 無生智所行。乃至阿羅漢悉如此。爲無生智
T1641_.32.0160b26: 行故。戒定慧成無流者。見諦有後十心。後十
T1641_.32.0160b27: 心屬果。若須陀洹人。作十二心觀者。則是無
T1641_.32.0160b28: 生智。使同時戒定慧及異時慧成無流。問苦
T1641_.32.0160b29: 法見即是無生智。何不説之耶。答苦法見若
T1641_.32.0160c01: 形待苦法智。亦得名其作無生智。若望苦類
T1641_.32.0160c02: 智者。其復爲苦類智。作本斷上界煩惱。復屬
T1641_.32.0160c03: 盡智。既不定。是無生智故。悉屬盡智。唯第
T1641_.32.0160c04: 十三心定故。可説爲無生智。第二解言。戒定
T1641_.32.0160c05: 慧爲無流心所行成無流故名道。則以無流
T1641_.32.0160c06: 心爲能行。戒定慧爲所行。盡無生智是助心
T1641_.32.0160c07: 法故。前解異後釋。言於中者。於戒定慧中與
T1641_.32.0160c08: 理相應故。名如者。若通論則與四相應理相
T1641_.32.0160c09: 應故名如。若別論與不斷不常中道理相應
T1641_.32.0160c10: 故名如。如是得理之智。若以邪思惟不如破
T1641_.32.0160c11: 之。不能使其成不如故名如
T1641_.32.0160c12: 正見所作故名正行。若聲聞人聞正師説正
T1641_.32.0160c13: 教。從正聲名生正聞。正聞生正修。作如此次
T1641_.32.0160c14: 第習學。名爲所作。若是獨覺及佛。則從正思
T1641_.32.0160c15: 生正修。無有從正聲名生正聞義。以此兩乘
T1641_.32.0160c16: 根利。自能思惟得悟。問獨覺及佛。根本悉經
T1641_.32.0160c17: 聞法故。得生思惟修慧。何故無正聞生正思
T1641_.32.0160c18: 耶。答宿世非不經聞。今論即事。非是憶昔所
T1641_.32.0160c19: 乎。時師作此説。依此説依此而生思慧。
T1641_.32.0160c20: 直端然思惟自得悟理。聲聞則必依師語思
T1641_.32.0160c21: 惟之。永過度故名出離。有兩解。一解言。
T1641_.32.0160c22: 由邪思惟故生煩惱。煩惱生業業生果報。此
T1641_.32.0160c23: 等皆是不正思惟故。若生無流智慧。智慧生
T1641_.32.0160c24: 戒定等。皆悉是正。正與不正相反。正即過度
T1641_.32.0160c25: 不正。非暫時過度。及是永過度。又一解。煩惱
T1641_.32.0160c26: 是倒。智慧是不倒。倒與不倒相反。不倒永過
T1641_.32.0160c27: 度倒。前解則廣。後解則略。故有異用。前家又
T1641_.32.0160c28: 一解十六名言。非永法性故名無常。若無爲
T1641_.32.0160c29: 法本來是有。永無有生永無住滅。有爲法暫
T1641_.32.0161a01: 生暫住暫滅。此法性爾故名無常。從無明生
T1641_.32.0161a02: 故。苦者不解世間事故。苦近不解世間事。已
T1641_.32.0161a03: 自是苦。況不解眞實甚深理邪。彌是大苦
T1641_.32.0161a04: 無明根本。是苦由無明故。受生死報故。生死
T1641_.32.0161a05: 無處不苦。中間人所離故名空。六根是中間。
T1641_.32.0161a06: 佛自以聚落譬六根。今言中間如聚落之中
T1641_.32.0161a07: 間。我人不在此中間故。言人所離。以爲我人
T1641_.32.0161a08: 所離故名爲空。不自在故名無我者。自在有
T1641_.32.0161a09: 兩義。一不依他故名自在。若不由他生住滅
T1641_.32.0161a10: 則是自在。二者隨意所作故名自在。若欲令
T1641_.32.0161a11: 火冷火輒冷。欲令水不濕水即不濕者。此則
T1641_.32.0161a12: 是自在。一切有爲法依他故。有生住滅。又不
T1641_.32.0161a13: 得如意。若有神通能轉變者。終須依定等修
T1641_.32.0161a14: 學方有此用。既不免依故無自在。既無自在
T1641_.32.0161a15: 故無有我。來道理故名因。今次第擧譬釋之。
T1641_.32.0161a16: 以種子爲譬。如有種子不藉餘縁自有生樹
T1641_.32.0161a17: 之力。樹猶未生而種子既有。能生力能令牙
T1641_.32.0161a18: 等後時來。現在業分爲四分。初分者。當作善
T1641_.32.0161a19: 惡業時。不藉餘縁。便自有能感果力。果至命
T1641_.32.0161a20: 終猶在未來。業既有能感果力。能令果後時
T1641_.32.0161a21: 來。現在有能令來之道理故。言來道理名因。
T1641_.32.0161a22: 出道理故。名集起者。種子本能生樹。樹牙莖
T1641_.32.0161a23: 枝葉等。本在未來。今以種子内土中。藉地水
T1641_.32.0161a24: 等外縁方得出牙。牙纔起現在種子即滅。業
T1641_.32.0161a25: 亦如此。本能感果。果在未來。現在報既盡。先
T1641_.32.0161a26: 受中陰生。中陰生纔起業。初分即謝。業有能
T1641_.32.0161a27: 出中陰之道理。必須因縁聚集。中陰果方生
T1641_.32.0161a28: 故。言出道理。故名集起。行度故名生處者。
T1641_.32.0161a29: 牙先出現在。從牙生莖。從莖初訖至未生華。
T1641_.32.0161b01: 以來名爲行度。行者漸漸増長。度牙位莖纔
T1641_.32.0161b02: 生牙。便謝業亦如此。先受中陰牙。捨中陰牙。
T1641_.32.0161b03: 受正生從柯羅邏初。至第七分之終。名爲行
T1641_.32.0161b04: 度。漸漸増長故名行過。中陰位故名度柯羅
T1641_.32.0161b05: 邏。纔生業第二分便謝。柯羅邏等次第生故
T1641_.32.0161b06: 名生。此生從業生故名業。爲處故。言行度故。
T1641_.32.0161b07: 名生處業。第三分自用強。若無業用。雖有
T1641_.32.0161b08: 餘縁生果。終不得起
T1641_.32.0161b09: 所依道理故名縁。莖先漸長猶未生華。從生
T1641_.32.0161b10: 華以去至結子。子又生未來樹。皆名所依
T1641_.32.0161b11: 道理。華果等皆依此位種子。而得生華。纔生
T1641_.32.0161b12: 種子。第三分便謝。業亦如此。從柯羅邏初。至
T1641_.32.0161b13: 第七分。未能作生死因及解脱。至六根具足
T1641_.32.0161b14: 第二刹那已去。能造生死解脱。因此位是業
T1641_.32.0161b15: 第四分。此第四分初以去。若苦樂若惡若善。
T1641_.32.0161b16: 皆依業第四分。業第四分。是依道理故名爲
T1641_.32.0161b17: 縁。業第四分纔生。業第三分便謝。業第四分。
T1641_.32.0161b18: 自用亦強。果既已生。藉餘縁義則弱。正由
T1641_.32.0161b19: 業用故果得具足。若業第二分感中陰生。因
T1641_.32.0161b20: 縁倶弱。以貪愛爲因。業爲縁。二事倶弱。不可
T1641_.32.0161b21: 以種子全爲譬。止少分爲譬耳。當作業時具
T1641_.32.0161b22: 能感此四位。果逐時節有異。有此四種。約此
T1641_.32.0161b23: 位故。分業爲四分。問一業那忽倶感此果耶。
T1641_.32.0161b24: 答就一刹那明一業。亦得義分爲三分。前分
T1641_.32.0161b25: 後分弱。中分明強。弱感中陰。強感生果。若
T1641_.32.0161b26: 無流業則初強後弱。問業生果與種子若爲
T1641_.32.0161b27: 異耶。答此義不同。若依薩婆多等部。明有爲
T1641_.32.0161b28: 法皆刹那。刹那滅者。一種子。且據十刹那爲
T1641_.32.0161b29: 語。若當分論相生者。第一刹那能生第二刹
T1641_.32.0161c01: 那。第二刹那能生第三恒隣。次明相生。第一
T1641_.32.0161c02: 生而即滅。不至第二。豈能生第三耶。若就
T1641_.32.0161c03: 向分因。約相續爲語者。第一刹那同分因。
T1641_.32.0161c04: 即能生第二刹那。以去乃至華實同分因攝。
T1641_.32.0161c05: 此業果在未來。第一刹那滅。第二刹那。同分
T1641_.32.0161c06: 即攝。第三刹那以去果在未來。後去次第類
T1641_.32.0161c07: 此。若無第一刹那種子爲本。則不得有第二
T1641_.32.0161c08: 第三刹那。次第相續故。初一刹那種子。以得
T1641_.32.0161c09: 説其能生。後諸果言同分因者。種子四大即
T1641_.32.0161c10: 四分。同能生一果故有此名。不如業有同隨
T1641_.32.0161c11: 得攝其因果。若正量部。色不念念滅。有暫住
T1641_.32.0161c12: 義。種子未生牙時。只是一種子耳。若當分論
T1641_.32.0161c13: 生果。正生牙果。若約相續。亦有生莖葉等義。
T1641_.32.0161c14: 後去類皆如此。業則不爾。業雖自滅。有無失
T1641_.32.0161c15: 法在。攝其果令不失。今且據戒善爲語。戒有
T1641_.32.0161c16: 根本。根本有前方便及正方便。前方便有三
T1641_.32.0161c17: 事。一大衆和合許爲受戒。二正乞戒。三時節。
T1641_.32.0161c18: 時節者。要期盡形壽息一切惡。正方便者。師
T1641_.32.0161c19: 爲其説。一白三羯磨。至第三羯磨竟。即得護
T1641_.32.0161c20: 身口善。此善即是戒。以要期心等縁攝之。以
T1641_.32.0161c21: 此爲根本。盡形壽不滅。從此後相續恒流。若
T1641_.32.0161c22: 中間作罪。戒則不復流。若懺悔竟則還復流。
T1641_.32.0161c23: 言流者。從根本流出一刹那戒善。所流出者。
T1641_.32.0161c24: 亦生即滅。不從此刹那戒生第二刹那戒。還
T1641_.32.0161c25: 從根本流出第二刹那戒。如此後生者。能從
T1641_.32.0161c26: 根本流出。若是薩婆多義。有同隨得繋之戒
T1641_.32.0161c27: 善。生雖謝同隨得繋。其住在過去。繋果在未
T1641_.32.0161c28: 來。若正量部戒善。生此善業。與無失法倶生。
T1641_.32.0161c29: 其不説有業能業。體生即謝滅。無失法不滅
T1641_.32.0162a01: 攝業果令不失。無失法非念念滅法。是待時
T1641_.32.0162a02: 滅法。其有暫住義。待果生時其體方謝。若是
T1641_.32.0162a03: 定戒。皆有隨根本相續流義。布施物則隨物
T1641_.32.0162a04: 在善恒流。若無流善不能得果。無有無失法
T1641_.32.0162a05: 與善倶生。無有出在餘心無流善恒流義。問
T1641_.32.0162a06: 業與無失法倶生。同是有爲法。業體何故滅。
T1641_.32.0162a07: 無失法不滅耶。答善是心相應法。故生而即
T1641_.32.0162a08: 滅。無失法非心相應法。故不念念滅。薩婆多
T1641_.32.0162a09: 義同。隨得亦念念滅。但非心相應法。種類自
T1641_.32.0162a10: 相續不斷。問布施善恒流定云何。答身口是
T1641_.32.0162a11: 業體。以相貌爲身業。以語言爲口業。運手
T1641_.32.0162a12: 捉物。或取物或&T016254;物與前人。此即是相貌。即
T1641_.32.0162a13: 以此相貌爲身業。發言呼取某物施某人。此
T1641_.32.0162a14: 語言即是口業。發起身口業縁有三種。一三
T1641_.32.0162a15: 善根。二從三善根生正思惟。三從正思惟生
T1641_.32.0162a16: 作意。謂作施意。若總論用。此三縁發身口業。
T1641_.32.0162a17: 近論正是作意。發身口業。言布施者。以三縁
T1641_.32.0162a18: 發身口業故名布施善。菩薩默念而雨寶。意
T1641_.32.0162a19: 業亦是施業。田有三種。一福徳田。如佛及菩
T1641_.32.0162a20: 薩等。二恩養田。如父母等。三貧窮田。即
T1641_.32.0162a21: 寒衆生等。若施福徳田。則無癡善根多。若施
T1641_.32.0162a22: 貧窮田則無癡瞋善根多。對貧窮衆生。
T1641_.32.0162a23: 起慈悲故。無瞋善根多。一時中乃具三善根。
T1641_.32.0162a24: 隨所對田故。不無多少之異。施復有二種。一
T1641_.32.0162a25: 恭敬施。二利益施。若恭敬當施時善生。施竟
T1641_.32.0162a26: 則善不復流。所以爾者。如佛已涅槃。爲恭敬
T1641_.32.0162a27: 佛故。以衣食等供養。又如世人。以衣食等供
T1641_.32.0162a28: 養過去世尊。亦有恭敬故。既無人受用此物
T1641_.32.0162a29: 故。善不得隨事而流。二利益施者。爲利益前
T1641_.32.0162b01: 人四大。以前人受用此物。四大増長故。爲利
T1641_.32.0162b02: 益而施者。善則隨三事恒流。三事者。一三善
T1641_.32.0162b03: 根。二餘物。三衆生。三事中若一事不具。善則
T1641_.32.0162b04: 不復流。如餘物雖未盡。衆生猶受用之。而施
T1641_.32.0162b05: 主已死。或起邪見斷善根。善無復根本則善
T1641_.32.0162b06: 不復流。若施主生存。善根不斷。能受用人未
T1641_.32.0162b07: 滅。而餘物已盡。善亦不復流。若施主不斷善
T1641_.32.0162b08: 根。亦不死。餘物又未盡。而能受用人已謝滅。
T1641_.32.0162b09: 無復人受用之。善亦不復流。餘人雖用。非施
T1641_.32.0162b10: 主本心所期。唐自受用善終不資。若檀越施
T1641_.32.0162b11: 心通普。此則隨用。皆有善資故。爲福田者。受
T1641_.32.0162b12: 他施時。須將其約。若聽隨意用。則隨所迴施。
T1641_.32.0162b13: 傳傳生福則無窮。若不爾者。輒迴與他。乖
T1641_.32.0162b14: 施主心。迴施人非但無福。亦更招罪。乃至後
T1641_.32.0162b15: 應墮惡道中更相報償。此不容易故宜愼之。
T1641_.32.0162b16: 問斷善根竟。善既無復根本。云何得更生善
T1641_.32.0162b17: 耶。答此應更作兩。問須陀洹初道無流。無有
T1641_.32.0162b18: 無流種類爲根本。何得以阿羅漢退起修道
T1641_.32.0162b19: 所破煩惱。煩惱無不善根爲本。云何得生
T1641_.32.0162b20: 耶。答生有兩種因。一先生因。二倶生因。先
T1641_.32.0162b21: 生因即是三善根。未作善時先有此善根。能
T1641_.32.0162b22: 生所作善。故名先生因。倶生因者。即是作意
T1641_.32.0162b23: 思擇故善生。只思擇時是善生時。故名倶生
T1641_.32.0162b24: 因。若善根未斷。作善之時從兩因生。若善根
T1641_.32.0162b25: 已斷。作善之時。則唯從倶生因生。若善生時
T1641_.32.0162b26: 還復接三善根。令與善心得相應。斷善根非
T1641_.32.0162b27: 是善根。體都滅盡。直以邪見隔之。無復有善
T1641_.32.0162b28: 心。與其相應名之爲斷。若無流道生者。有流
T1641_.32.0162b29: 根體則滅。須陀洹初道無流。爾前未有無
T1641_.32.0162c01: 流善根。唯從倶生阿羅漢退起煩惱。三不善
T1641_.32.0162c02: 根已盡。亦但從倶生因生。問小乘佛受施食。
T1641_.32.0162c03: 食此食時作便利不。答佛無便利。佛頷下兩
T1641_.32.0162c04: 邊向頸。各有千筋。受一切食味。食下至此便
T1641_.32.0162c05: 變爲血肉。故無便利。轉輪王有兩解。一云有
T1641_.32.0162c06: 便利。一云無有。三乘同凡夫。亦有便利。若
T1641_.32.0162c07: 六天食名須陀。須翻爲善。陀翻爲貞實。此
T1641_.32.0162c08: 食精妙。亦不成便利
T1641_.32.0162c09: 無共繋義是滅義。共繋淨盡故名滅。例前止
T1641_.32.0162c10: 應有後句。而有前句者。天竺云尼盧陀。此一
T1641_.32.0162c11: 名有十義。覆亦名尼盧陀。蘭亦名尼盧陀。滅
T1641_.32.0162c12: 亦名尼盧陀。今示説滅義不説餘義故。以初
T1641_.32.0162c13: 句分別之。中阿含中有解繋縛。經云佛語比
T1641_.32.0162c14: 丘。貪愛在汝眼中。汝須滅之。若滅貪愛。汝眼
T1641_.32.0162c15: 亦滅。因眼對色生貪愛。共繋縛識。貪愛即煩
T1641_.32.0162c16: 惱繋縛。眼及色境界是繋縛。若滅貪愛繋縛。
T1641_.32.0162c17: 眼等繋縛亦壞滅。經譬之云。如以鎖鎖繋人
T1641_.32.0162c18: 置牢獄中。鎖是一繋縛。獄是一繋縛。若打除
T1641_.32.0162c19: 鎖。又燒滅獄。則離二繋縛。兩縛共繋衆生故
T1641_.32.0162c20: 言共繋。解脱貪愛故言淨。解脱境界故言盡。
T1641_.32.0162c21: 此即是除無餘涅槃。貪愛滅是有餘涅槃。境
T1641_.32.0162c22: 界滅是無餘涅槃。眼既如此。耳鼻等悉然。三
T1641_.32.0162c23: 有爲相解脱故名寂靜。三有爲自有二種。一以
T1641_.32.0162c24: 三世爲三有爲相。二以生老滅爲三有爲相。
T1641_.32.0162c25: 所以不明有住者有爲法。無住住是無爲相
T1641_.32.0162c26: 故不説之。由邪思惟故起煩惱。煩惱生業。業
T1641_.32.0162c27: 生果報。既有因果相生故有三世。無爲法無
T1641_.32.0162c28: 因果相生。故無三世。有爲法本是無故有生。
T1641_.32.0162c29: 有生故有老滅。無爲法本有故無生。無生故
T1641_.32.0163a01: 無老滅。有爲法具有二種。二相喧動故非寂
T1641_.32.0163a02: 靜。無爲法解脱此二種。三相既無喧動故名
T1641_.32.0163a03: 寂靜。就一煩惱有一解脱。九十八煩惱。即有
T1641_.32.0163a04: 九十八解脱諸法本來不生。不生即解脱。衆
T1641_.32.0163a05: 生顛倒故。於色等而起貪著。因貪著生業。業
T1641_.32.0163a06: 生果報。煩惱貪著色。不能稱所對無爲之理。
T1641_.32.0163a07: 所對無爲。即是此貪愛若被斷。即證得此無
T1641_.32.0163a08: 爲故。九十八惑。有九十八無爲業及果報逐。
T1641_.32.0163a09: 煩惱無別有無爲
T1641_.32.0163a10: 眞實善故名妙。善自有四種。一眞實善。二自
T1641_.32.0163a11: 性善。三相雜善。四發起善。眞實善者。即是
T1641_.32.0163a12: 涅槃。生死是惡法。涅槃無惡不從因縁生。故
T1641_.32.0163a13: 名眞實善。自性善者。即是無貪無瞋無癡三
T1641_.32.0163a14: 善根。此三善根不藉餘縁。性能對治貪瞋癡
T1641_.32.0163a15: 三惡。涅槃無三惡。其與涅槃相稱故名爲善。
T1641_.32.0163a16: 譬如三藥非藉餘縁。性能治病。油能治風。蘇
T1641_.32.0163a17: 能治熱。蜜能治淡。三相雜善者是意業善。
T1641_.32.0163a18: 由與三善根相應故。生信智等善。信智等生
T1641_.32.0163a19: 時。心及助心法。與三善根相應。悉皆成善。
T1641_.32.0163a20: 未雜之時。三善根各能治一惡。心及助心法。
T1641_.32.0163a21: 不與三善根相雜。則無治惡用。相雜之時。則
T1641_.32.0163a22: 能備破諸惡。如衆藥未相和雜之時。各能治
T1641_.32.0163a23: 病。和雜以後。則無所不治四發起善者。是
T1641_.32.0163a24: 身口善。身口本無善。由意業善。發起身口
T1641_.32.0163a25: 故。身口生善。譬如水本非藥。以藥内水中
T1641_.32.0163a26: 而煮之。由藥發起水使水亦成藥。三善根
T1641_.32.0163a27: 皆由隨順眞實善故得成善。惡是麁法。無爲
T1641_.32.0163a28: 無惡是眞實善。故名妙好。問心及助心法
T1641_.32.0163a29: 與三善根相應時。一時中具與三善根相應
T1641_.32.0163b01: 不。答一時中具與三善根相應。如信智等現
T1641_.32.0163b02: 前時。此心得理即是無癡。貪瞋不起即是無
T1641_.32.0163b03: 瞋。問心及助心法與三不善根相應時。一
T1641_.32.0163b04: 時中具與三不善根相應不。答惡心現前時
T1641_.32.0163b05: 此心乖理。恒與無明相應。苦與貪相應時。
T1641_.32.0163b06: 不與瞋相應。以惡性相反故。問三善根是心
T1641_.32.0163b07: 法不。答非心法。故有時不與心相應。如僧
T1641_.32.0163b08: 祇等部説。衆生心性本淨。客塵所汚。淨即
T1641_.32.0163b09: 是三善根。衆生無始生死已來有客塵。即是
T1641_.32.0163b10: 煩惱。煩惱即是隨眠等煩惱。隨眠煩惱。即是
T1641_.32.0163b11: 三不善根。由有三善根故生信智等。信智等
T1641_.32.0163b12: 生時與三善根相扶。故名相應。由有三不善
T1641_.32.0163b13: 根故。起貪瞋等不善。不善生時與三不善相
T1641_.32.0163b14: 扶。故言相應。若起邪見斷三善根。三善根暫
T1641_.32.0163b15: 滅非永滅。後若生善還接之令生。若斷三不
T1641_.32.0163b16: 善根者。斷則永不生。最勝息故名永離者。如
T1641_.32.0163b17: 人處在怨賊之中。則不得安息。若斷離怨賊。
T1641_.32.0163b18: 離之未遠。乃有安息義。非最勝安息。若都
T1641_.32.0163b19: 出其境界者。方是最勝安息。内合亦爾。若在
T1641_.32.0163b20: 煩惱怨賊中。則都未安息。若雖復稍斷。斷之
T1641_.32.0163b21: 未盡乃有安息義。非最勝安息。斷之若盡。永
T1641_.32.0163b22: 出煩惱外。方是最勝安息。阿羅漢煩惱都盡。
T1641_.32.0163b23: 永不復生。是最勝安息。須陀洹見諦煩惱都
T1641_.32.0163b24: 盡。永不復生。亦是最勝安息
T1641_.32.0163b25: 爲對治邪道故名爲道。九十六種沙門。皆行
T1641_.32.0163b26: 邪道。所以稱邪道者。行此道者。去無所至。故
T1641_.32.0163b27: 名邪道。若行戒定慧正直道者。得至涅槃。爲
T1641_.32.0163b28: 對治邪道故。説戒定慧爲道。又解言可覓故
T1641_.32.0163b29: 名道。如人期心欲至一方。先須覓道路。若欲
T1641_.32.0163c01: 求解脱。須先覓出世道。戒定慧是可覓之處
T1641_.32.0163c02: 故名道。對治非如故名如。有兩解。一明對治
T1641_.32.0163c03: 非如理。二明對治非如行。四倒與理不相應。
T1641_.32.0163c04: 即是非如。以常樂我淨置生死中。以無常苦
T1641_.32.0163c05: 無我不淨置涅槃中。今觀生死是無常苦無
T1641_.32.0163c06: 我不淨。涅槃是常樂我淨。與理相應即是如。
T1641_.32.0163c07: 問小乘涅槃云何。得是我耶。是我則一切法
T1641_.32.0163c08: 不皆是無我。答小乘明一切法中無我。故名
T1641_.32.0163c09: 無我耳。涅槃有體。有體即是法我。對治行不
T1641_.32.0163c10: 如者。外道有常見斷見。常見者。計我不滅於
T1641_.32.0163c11: 未來受報。爲未來報故。於現在修苦行。凡有
T1641_.32.0163c12: 十一事。一永坐。恒坐不起。二大發行。不住不
T1641_.32.0163c13: 避山谷險難而漫行。三不食。斷食自餓。四長
T1641_.32.0163c14: 倚。恒立一處。五隨日仰頭視日。朝則東視
T1641_.32.0163c15: 隨日上落視之不懈。六五炙。當晝大熱以日
T1641_.32.0163c16: 炙頭。四邊然火以炙身。七眠刺。取刺置一處。
T1641_.32.0163c17: 以眠其上。八投巖。九赴火。十投水。十一供
T1641_.32.0163c18: 養諸天。自挑出筋。爲琵琶弦彈之。而預供養
T1641_.32.0163c19: 諸天。斷見者。謂身滅我亦滅。無有未來現在。
T1641_.32.0163c20: 恣心所作造種種罪。此行並不與正行相應
T1641_.32.0163c21: 故。名不如行。今觀不常不斷。離二邊行中道。
T1641_.32.0163c22: 與涅槃國相稱事故名正行所以呼涅槃爲國
T1641_.32.0163c23: 者有二義。一大力人所鎭故。大力人即是佛。
T1641_.32.0163c24: 及獨覺阿羅漢。證得涅槃無有過失。故言鎭。
T1641_.32.0163c25: 二怨賊不侵故。涅槃之中永離煩惱。即是不
T1641_.32.0163c26: 侵。不種事有三義。一不肯去。二僻路。三疑
T1641_.32.0163c27: 路。若起我見者。以生死爲極處。不復進求涅
T1641_.32.0163c28: 槃。即是不肯去義。雖欲進求而修戒取。即
T1641_.32.0163c29: 是僻路。於無流八定及有流八定。不知何者
T1641_.32.0164a01: 是正。即是疑路。若修無流慧。分別是非。即除
T1641_.32.0164a02: 疑路。既除疑路。亦除僻路。不著生死。即除
T1641_.32.0164a03: 不肯去。修無流慧。能除我見戒取疑等煩惱。
T1641_.32.0164a04: 涅槃無煩惱。即是與涅槃相稱事。此事不邪
T1641_.32.0164a05: 故名正行。對治一切怖畏是名出離。一切怖
T1641_.32.0164a06: 畏者。佛問波斯匿王。有人説。有大山從東方
T1641_.32.0164a07: 來下。歴地上際日輪。如是次第明有人説。
T1641_.32.0164a08: 餘三方有大山來。汝今欲作何計。王答佛言。
T1641_.32.0164a09: 世尊。此不可以愛語而得却之。不可以布施
T1641_.32.0164a10: 而得却之。不可作怖畏事而得却之。不可興
T1641_.32.0164a11: 兵而得却之。非此四方便所。如我今唯當一
T1641_.32.0164a12: 心急修八分聖道以求出離耳
T1641_.32.0164a13: 佛又問。如有火來爛汝頭燒汝衣。汝爲當先
T1641_.32.0164a14: 須滅火。先須修八分聖道耶。王答言。世尊。火
T1641_.32.0164a15: 燒我頭及衣。我若滅火乃是暫時得免苦。非
T1641_.32.0164a16: 是永免。若修八分聖道則永離苦。我當先修
T1641_.32.0164a17: 八分聖道不先滅火。四方山即譬老病死愛
T1641_.32.0164a18: 別離四苦。老苦能壞少壯。病苦能奪強健。死
T1641_.32.0164a19: 苦能傾壽命。愛別離苦能乖富樂。前來皆是
T1641_.32.0164a20: 出異義。天親所執同經優波提舍師義
T1641_.32.0164a21: 論主云。如我所信所解。今當説之。有生有
T1641_.32.0164a22: 滅故名無常。有爲法有生滅故。不得是常。生
T1641_.32.0164a23: 即是有。滅即是無。先有後無故是無常。生何
T1641_.32.0164a24: 故非常生。滅何故非常滅。而言生滅是無常
T1641_.32.0164a25: 耶。解言。生壞於滅故滅非常。滅復壞生故
T1641_.32.0164a26: 生亦無常。相違性故名苦。五陰是苦聚。恒
T1641_.32.0164a27: 違逆衆生心。令其受苦。衆生無不愛所受
T1641_.32.0164a28: 身。以衣服飮食種種將養。而其不知此恩。恒
T1641_.32.0164a29: 生諸苦違逆衆生心。於衣食増減之間。恒生
T1641_.32.0164b01: 苦惱。欲令得安。所以坐久則生苦。厭坐須行。
T1641_.32.0164b02: 久行又生苦。如此四威儀中恒相違逆。所以
T1641_.32.0164b03: 恒違逆衆生心者。由所縁境界非眞實故。違
T1641_.32.0164b04: 逆生苦。體所離故名空。一切諸法皆是假名。
T1641_.32.0164b05: 有名有義而無有體。和合能生是因義。於和
T1641_.32.0164b06: 合中以立因名。所生是果義。於所生中以立
T1641_.32.0164b07: 果名。而因果無體。何以故然。根塵和合能
T1641_.32.0164b08: 生識。離根塵外。豈別有因體耶。和合故説識
T1641_.32.0164b09: 生。離和合外。豈復別有識體生耶。有因果無
T1641_.32.0164b10: 能作能用。無有因果。是有因果名義。無能作
T1641_.32.0164b11: 者。因無體無眞實能作。無能用者。果無體無
T1641_.32.0164b12: 眞實。能受用苦樂名義。中無體即是體所離
T1641_.32.0164b13: 義。故名空。無自人故名無我。佛説有法不出
T1641_.32.0164b14: 十八界。若言有我。是何界所攝。若十八界不
T1641_.32.0164b15: 攝。故知無我。此破跋和弗多羅可住子部
T1641_.32.0164b16: 義。其救義云。我遍十八界中。豈可令別爲一
T1641_.32.0164b17: 界所攝耶。其所執我言。不一不異。是不可説
T1641_.32.0164b18: 藏。今更破之。如眼根與色塵是所縁。眼識是
T1641_.32.0164b19: 能縁。縁根塵故生識。今先就所縁中破之。我
T1641_.32.0164b20: 遍在根塵中。爲一爲異。若其異者。則應所縁。
T1641_.32.0164b21: 有根塵我三法。佛何故止説二不説三耶。若
T1641_.32.0164b22: 言有我異於根塵。而佛不説爲所縁者。此我
T1641_.32.0164b23: 則無用。又若言異根塵者。汝説不異義此則
T1641_.32.0164b24: 壞。若言我與根塵一。則唯有根塵。何處有
T1641_.32.0164b25: 我。則汝説不一義又壞。次就能縁破之。我與
T1641_.32.0164b26: 識爲一爲異耶。若異則能縁有二種。謂我及
T1641_.32.0164b27: 識。若有二法。佛何故不説耶。若雖有而佛不
T1641_.32.0164b28: 説。則我無用。又汝説不異義則壞。若我與識
T1641_.32.0164b29: 一。識從縁生。既是有爲。我亦應是有爲。汝
T1641_.32.0164c01: 立我非有爲非無爲。此言則壞。又汝言不一。
T1641_.32.0164c02: 此言又壞。若破外道計我者。外道立我義。以
T1641_.32.0164c03: 四智證知有我。一證智。二比智。三譬智。四聲
T1641_.32.0164c04: 智。以此四智證知有我。外道有斷常二見。若
T1641_.32.0164c05: 是斷見者。謂即此身是我。故身滅我亦滅。既
T1641_.32.0164c06: 即身是現見有身。即是證智知有我。若見出
T1641_.32.0164c07: 息入息等五種是我相。既見其相則知有我。
T1641_.32.0164c08: 此即是比智知有我。若見自身有我。知他身
T1641_.32.0164c09: 亦有我。即是譬智知有我。聞聖師説有我則
T1641_.32.0164c10: 知有我。是聲智知有我。若常見者。則唯比聲
T1641_.32.0164c11: 二智知有我耳。常見者言。隣虚及我不可見。
T1641_.32.0164c12: 非證智所知。復有常見者亦言。我是證智所
T1641_.32.0164c13: 知。其説眼中之白精是月。白之中間赤精是
T1641_.32.0164c14: 日。赤之中間青精。言是空。青精中人子是我。
T1641_.32.0164c15: 我則常。此亦可見故。是證智所知。月是母造。
T1641_.32.0164c16: 日是父造。空是自在天造。我非因造故是常。
T1641_.32.0164c17: 所以名青精爲空者。若覆之則不見知其是
T1641_.32.0164c18: 空。天親次第破之。證智所知不過七法。即是
T1641_.32.0164c19: 六塵及識。六塵及識並非是我。豈得爲證智
T1641_.32.0164c20: 所知耶。比智所知者。如眼色空作意等因縁。
T1641_.32.0164c21: 生眼識。識即是明用。既見其有用。比智知
T1641_.32.0164c22: 必有眼。我無別用。以何義比知有我耶。譬智
T1641_.32.0164c23: 者。如見家牛形容。譬類知野牛形容。状亦應
T1641_.32.0164c24: 如此。我既非證智所知。亦非譬智所知。聲智
T1641_.32.0164c25: 者其執我。是聖師説言有我。我信聖師聲説。
T1641_.32.0164c26: 故立有我。此亦不然。汝師有斷常二説。若如
T1641_.32.0164c27: 跋婆梨柯。阿頼伽也。揚荷
優樓迦脚何
T1641_.32.0164c28: 三外道。起常見執言有我説有未來。若是訶
T1641_.32.0164c29: 梨多聞。陀阿輪羅耶那等三外道。起斷見執
T1641_.32.0165a01: 言無我不説有未來。汝師所説有無自不定。
T1641_.32.0165a02: 豈可以此爲證有我耶。言無自人者。計我者
T1641_.32.0165a03: 言。我是五陰主。獨居五陰中。譬如國王。國
T1641_.32.0165a04: 是自己所有不與他共。今明五陰無主故言
T1641_.32.0165a05: 無自人。故名無我。問外道明我有何用耶。若
T1641_.32.0165a06: 用則可以比智知。答其説我外相有五内
T1641_.32.0165a07: 相有九。此是優樓迦等作此執。外相有五者。
T1641_.32.0165a08: 一出息。二入息。三瞬。四視。五壽命。具此五
T1641_.32.0165a09: 相故知有我。五相即五用。今破之。若以前四
T1641_.32.0165a10: 相知有我者。如卵無前四相。豈有我邪。其
T1641_.32.0165a11: 救義云。雖無前四相。有第五相則知有我。又
T1641_.32.0165a12: 破之。壽命必與身相接。汝明我得解脱時。我
T1641_.32.0165a13: 則離身。我離身時則無復壽命。豈得以壽命
T1641_.32.0165a14: 證知有我邪。内相者其説我是常。心是隣
T1641_.32.0165a15: 虚。心亦是常。別有法非法。法者是善。非法
T1641_.32.0165a16: 是惡。法非法能令我心共合。我心共合生九
T1641_.32.0165a17: 法。從我心生覺。能覺知故。從覺生苦樂。從苦
T1641_.32.0165a18: 樂生欲憎。於樂生欲。於苦起憎。從欲憎生功
T1641_.32.0165a19: 力。作功力欲滅苦求樂。從功力生法非法。
T1641_.32.0165a20: 若常見者。計有未來故。於現在修諸苦行。名
T1641_.32.0165a21: 之爲法。若斷見者。計無未來故。於現在恣心
T1641_.32.0165a22: 造惡。名爲非法。從法非法生修習。修習既熟
T1641_.32.0165a23: 其用速疾。修疾即是因力。修疾故能疾憶念
T1641_.32.0165a24: 過去事。由別有法非法合之。故九法中生法
T1641_.32.0165a25: 非法。有時作善。有時作惡。別有法非法。凡
T1641_.32.0165a26: 有五種事。一能使火上昇。二能使風傍行。三
T1641_.32.0165a27: 能使地水沈下。四能使隣虚和合。五能使我
T1641_.32.0165a28: 心和合。外道説有二災。一中間災。二火災。中
T1641_.32.0165a29: 間災者。凡經三百千拘胝。即是三百千拘胝
T1641_.32.0165b01: 劫。一百千拘胝火。一百千拘胝水。一百千拘
T1641_.32.0165b02: 胝風世界。於火災時。世界一劫減一劫生。
T1641_.32.0165b03: 水風時亦爾。滅則麁塵滅。本隣虚相離而住。
T1641_.32.0165b04: 生則是法非法使其共合。法合爲善道。非法
T1641_.32.0165b05: 合爲惡道。本塵既合。從此増長。更生諸塵。故
T1641_.32.0165b06: 成世界。我心亦逐外塵離合。度三百千拘胝。
T1641_.32.0165b07: 中間災滿。至火災時。復經三百拘胝。世界
T1641_.32.0165b08: 一向滅。本塵一向相離而住。我心亦一向相
T1641_.32.0165b09: 離而住。則我暫時解脱。度三百千拘胝火災
T1641_.32.0165b10: 滿。法非法復使其共合。問火何故上。風何故
T1641_.32.0165b11: 傍行。地水何故下。答火能成熟物。若火不
T1641_.32.0165b12: 上昇。衆生則無以得成熟飮食等物。又火有
T1641_.32.0165b13: 光明。主於智慧故。在上自在天。身備有六
T1641_.32.0165b14: 道。從心向上是人天。從心下向至臍。是阿修
T1641_.32.0165b15: 羅及鬼。從臍下至足。是畜生及地獄。人天
T1641_.32.0165b16: 光明有智慧故在上。火有光明主於智慧故
T1641_.32.0165b17: 在上。風若不傍行。衆生則無以得去來。如船
T1641_.32.0165b18: 在海。風若沈下上昇船則不得進。由風傍行
T1641_.32.0165b19: 故有去來。地水若不在下。則衆生無依處。地
T1641_.32.0165b20: 水闇生惑。惑屬地獄畜生。故在下。地獄畜
T1641_.32.0165b21: 生闇而有惑。故在下地。地水闇生惑故在下。
T1641_.32.0165b22: 爲欲永得解脱故。修戒施苦行定四法。從四
T1641_.32.0165b23: 法生正法。正法者是其得道。從正法生樂生
T1641_.32.0165b24: 智。智樂者受天中樂果。智慧若後時斷法非
T1641_.32.0165b25: 法。我與心則永相離。九法永不復得生。則永
T1641_.32.0165b26: 得解脱。若破我見及隣虚。此執自壞。論云。愛
T1641_.32.0165b27: 欲有四種。一執我。是不分別愛欲。二執當
T1641_.32.0165b28: 我。是不分別更有愛欲。三執當我有勝劣是
T1641_.32.0165b29: 分別更有愛欲。四結有相接愛欲。今且次第
T1641_.32.0165c01: 釋之。第一執我者。於現在執言身中有我。而
T1641_.32.0165c02: 不分別。執一陰爲我餘陰非我。亦不分別。五
T1641_.32.0165c03: 陰都非我。而於我生愛。於我所色香味觸等
T1641_.32.0165c04: 境。生染著心故名欲。我及愛是見道所破。欲
T1641_.32.0165c05: 是修道所破。第二愛欲者。常見者。謂我不滅
T1641_.32.0165c06: 得至未來故名當我分別。不異向釋未來。言
T1641_.32.0165c07: 更有我。於更有我生愛。於我所六塵生染著。
T1641_.32.0165c08: 故名欲。第三執當我。如向釋。亦不分別有勝
T1641_.32.0165c09: 劣。是分別者。分別未來我。或受苦或受樂。或
T1641_.32.0165c10: 於上地生。或於下地生。此即是勝劣義。更有
T1641_.32.0165c11: 愛欲不異向解。第四愛欲論文乃不説執我。
T1641_.32.0165c12: 亦是執我愛欲。執我無分別不異向解。謂我
T1641_.32.0165c13: 不滅得至未來。於未來生處起染著故。推此
T1641_.32.0165c14: 身即愛後身結。前後二有命相接不斷故言
T1641_.32.0165c15: 結。有相接愛欲不異向解。論云。經中佛説。
T1641_.32.0165c16: 五陰者以愛欲爲根本。愛欲爲集起。愛欲爲
T1641_.32.0165c17: 生處。愛欲爲縁。經中復説。愛欲有四種。論更
T1641_.32.0165c18: 次第列前四名。後乃釋之。釋因云。第一愛欲。
T1641_.32.0165c19: 是五陰初根本故名因。如種子與果者。根本
T1641_.32.0165c20: 是因義故初。引經言以愛欲爲根本。即是愛
T1641_.32.0165c21: 欲爲因。今以根本釋因義。言初根本者。先
T1641_.32.0165c22: 於現在執我生愛欲。此愛欲即有感未來果
T1641_.32.0165c23: 力故名初。如有種子。便有生果之力。故言如
T1641_.32.0165c24: 種子與果
T1641_.32.0165c25: 釋集起云。第二愛欲者。是五陰集起。能令當
T1641_.32.0165c26: 果來故。譬如牙等與果者。第二愛欲。縁未來
T1641_.32.0165c27: 有我及諸塵生。以愛欲共和合。能令當果來
T1641_.32.0165c28: 現在故。名愛欲爲集起。由如牙乃至華能生
T1641_.32.0165c29: 實等節等莖葉及華。果即是實。釋生處云。第
T1641_.32.0166a01: 三愛欲者。是五陰生處。能生五陰勝劣。譬如
T1641_.32.0166a02: 果與田水土等。故有香味力變熟。感徳者。
T1641_.32.0166a03: 第三愛欲。分別未來有勝劣故。受報之時有
T1641_.32.0166a04: 昇有沈。由第三愛欲。使未來勝劣報得生故。
T1641_.32.0166a05: 名第三愛欲爲生處。第二誓以實爲果。今言
T1641_.32.0166a06: 果亦取實爲果。果已生田及水土等。爲果作
T1641_.32.0166a07: 縁。増長其香味等。田等有肥痩等諸力用不
T1641_.32.0166a08: 同。果於中生香味等。隨縁有異亦爾。隨愛欲
T1641_.32.0166a09: 分別故得果。有勝有劣。香依正量部及外道
T1641_.32.0166a10: 立義。謂有三種。一香二臭三平。平者無香臭。
T1641_.32.0166a11: 若是餘部止有香臭。無別餘氣。而香臭各有
T1641_.32.0166a12: 二種。一増。二損。如麝香。人若嗅之則増
T1641_.32.0166a13: 隣虚塵。蟲有聞此香則損鼻隣虚塵。糞等臭。
T1641_.32.0166a14: 人若嗅人損鼻隣虚塵。猪狗嗅之則増鼻隣
T1641_.32.0166a15: 虚塵。味有七種。謂甜苦辛酢醎澁灰汁味。澁
T1641_.32.0166a16: 者如生査等。灰味私謂只應是淡味耳。力者
T1641_.32.0166a17: 有十種。即輕重冷熱澁滑堅軟漱俟苟
丘酉
T1641_.32.0166a18: 果子熟如林檎之流。其肉則糗。變熟者有三
T1641_.32.0166a19: 種。一甜。二酸。三刺。此非三味。以三味爲名
T1641_.32.0166a20: 耳。食果入腹。變熟成淡者名甜。變熟成熱者
T1641_.32.0166a21: 名酸。變熟成風者名刺。淡體甜滑重故名淡
T1641_.32.0166a22: 爲甜。熱體使酢咽故熱名酸。風體能使身痩
T1641_.32.0166a23: 面澁。刺體無肥而澁故名風爲刺。人身有三
T1641_.32.0166a24: 分。從心向上是淡位。從心下至臍是熱位。從
T1641_.32.0166a25: 臍下至足是風位。此三分若相通者。則調適
T1641_.32.0166a26: 無病。若壅結不通則成病。若以六味約之變
T1641_.32.0166a27: 熟則不同。甘醎二味變熟成甜。酢味變熟成
T1641_.32.0166a28: 酸。苦辛澁三味變熟則成刺。威徳者。藥木
T1641_.32.0166a29: 等自有威徳。或根能出光。或能却鬼。或能除
T1641_.32.0166b01: 毒。如摩伽藥所生之處。一切毒草皆無復毒。
T1641_.32.0166b02: 力果隨縁有此不同。以喩衆生感報差別
T1641_.32.0166b03: 釋縁云。第四愛欲者。是五陰生縁。五陰從其
T1641_.32.0166b04: 起故。譬如果縁華滅故生者。第四愛欲染著
T1641_.32.0166b05: 未來生處。結二有使相接。未來五陰縁其得
T1641_.32.0166b06: 起故。名第四愛欲爲縁。如縁華滅故實得生。
T1641_.32.0166b07: 事斷故名滅者。事即十二縁生。此據因爲事。
T1641_.32.0166b08: 以因斷不復相續故名滅。即明第一愛欲斷。
T1641_.32.0166b09: 今十六諦有十六物故滅。下四各以一法爲
T1641_.32.0166b10: 體。無苦故名寂靜。苦不據苦受爲語。從前生
T1641_.32.0166b11: 者是果。名果爲苦。前明因斷今明果無。若果
T1641_.32.0166b12: 更生喧動不已。豈稱寂靜。並由果無故。所以
T1641_.32.0166b13: 寂靜。此即明無第二愛欲。第二愛欲。從初愛
T1641_.32.0166b14: 欲生。即是果無上故名美妙者。最勝無過無
T1641_.32.0166b15: 等故言無上。即明無第三愛欲。第三愛欲分
T1641_.32.0166b16: 別勝負。今明唯勝無劣。即除勝劣。愛欲不更
T1641_.32.0166b17: 還故。名永離者。若出而更還。非謂永離。今出
T1641_.32.0166b18: 而不還。故名永離。即明無第四愛欲。第四愛
T1641_.32.0166b19: 欲結有令相接。是更還生死。今斷此結不得
T1641_.32.0166b20: 復還。無流心所行故名道者。道即戒定慧爲
T1641_.32.0166b21: 體。從無流心生名之爲行。無流心自有三種。
T1641_.32.0166b22: 一熟。二直。三明。熟故無退。明故不迷。直故
T1641_.32.0166b23: 是眞也。得修慧離散動故熟。熟故不復退失
T1641_.32.0166b24: 也。若心闇則迷境。由明故不迷也。若有邪僻
T1641_.32.0166b25: 則不得名直。正趣不邪故名爲直。直而無雜
T1641_.32.0166b26: 故稱眞。無流心既具此三徳。所生之道。亦
T1641_.32.0166b27: 具三徳也。通達眞實境故名如。與四諦理眞
T1641_.32.0166b28: 實境界相稱故名如也。決定故名正行。如經
T1641_.32.0166b29: 説。唯此是道更無別道。爲清淨見故者。無勝
T1641_.32.0166c01: 之無等之者。故名決定。若更有一法勝此法
T1641_.32.0166c02: 則成不定。若更有別法等此法者亦非是定。
T1641_.32.0166c03: 不定則不得稱正行也。論引經證定義故。言
T1641_.32.0166c04: 唯此是道無別法等之勝之。故言更無別道
T1641_.32.0166c05: 也。見有兩種。一是僻見。即五見也。二是正
T1641_.32.0166c06: 見。即盡智也。盡智即阿羅漢。斷煩惱已盡所
T1641_.32.0166c07: 得智也。能斷除僻見。得阿羅漢正見故。言爲
T1641_.32.0166c08: 清淨見故也。若曲解見道。第十三心亦得名
T1641_.32.0166c09: 正見。以能清淨見故。名爲正行。故唯正行是
T1641_.32.0166c10: 道。此外豈復有別道耶。畢竟度故名出離者。
T1641_.32.0166c11: 滅諦是畢竟。以畢竟不生故也。無流智斷除
T1641_.32.0166c12: 煩惱。越諸流證得無爲故名爲度。無爲既是
T1641_.32.0166c13: 畢竟。證得無爲度亦畢竟故。以滅諦。畢竟之
T1641_.32.0166c14: 名目。度名爲畢竟。以畢竟度故稱出離也。
T1641_.32.0166c15: 論云。經中又説。衆生有四見。一常見。二樂見。
T1641_.32.0166c16: 三我所見。四我見。佛爲破此四見故。説無常
T1641_.32.0166c17: 苦空無我。釋此語者。起見之時必先起我見。
T1641_.32.0166c18: 起我見時即具起餘三見。起我見者計我爲
T1641_.32.0166c19: 常。即起常見。我既是常。如刀不能斫火不可
T1641_.32.0166c20: 燒。既不可破壞。此即是樂。即是樂見。既計
T1641_.32.0166c21: 有我我所在處。即是我所。即是我所見。若破
T1641_.32.0166c22: 我見餘三見倶被破。僧佉鞞世師等作此執
T1641_.32.0166c23: 也。僧佉鞞世師等。又起常見云。無不有有不
T1641_.32.0166c24: 無。一切法無則恒無。無不成有。有則恒有。
T1641_.32.0166c25: 有不成無故。一切法皆是常。現見一切法。有
T1641_.32.0166c26: 生滅者。此是轉異耳。非其體始生。非其體終
T1641_.32.0166c27: 滅。如金轉爲環玔。金體不曾生滅也。其説
T1641_.32.0166c28: 自性生空等五大。五大復生五根。何者自性
T1641_.32.0166c29: 生空。空與聲倶起。空是本聲是末。聲是空徳
T1641_.32.0167a01: 空最細無物能破之。自性生風。與觸倶起。風
T1641_.32.0167a02: 是本觸是末。觸即是風徳。風麁空細。以空來
T1641_.32.0167a03: 破風。風雜於空。風則具兩徳。自徳是觸。他徳
T1641_.32.0167a04: 是聲色。自性生火。火與色倶生。火是本色
T1641_.32.0167a05: 是末。色即是火徳。火麁風細。風來破火。火
T1641_.32.0167a06: 雜於風。火具三徳。自徳是色。他徳是聲。觸
T1641_.32.0167a07: 自性生水。水與味倶生。水是本味是末。味即
T1641_.32.0167a08: 是水徳。水麁火細。火來破水。水雜於火。水具
T1641_.32.0167a09: 四徳。自徳是味。他徳是聲。色觸也。自性生
T1641_.32.0167a10: 地。地與香倶起。地是本香是末。香是地徳。
T1641_.32.0167a11: 地麁而水細。水來破地。地雜於水。地具五
T1641_.32.0167a12: 徳。自徳是香。他徳是聲。色觸味也。五大作
T1641_.32.0167a13: 因生五根。五根是果。空生耳。耳還取空。自徳
T1641_.32.0167a14: 不取他徳故。唯聞於聲不見色等也。風生皮。
T1641_.32.0167a15: 皮即皮肉等也。皮還取風。自徳唯取觸不取
T1641_.32.0167a16: 餘徳也。以火生眼。以水生舌。以地生鼻。類前
T1641_.32.0167a17: 兩可解耳。五根既從五大生。五根滅還歸五
T1641_.32.0167a18: 大。耳根滅還歸空。乃至鼻根滅還歸地。故諸
T1641_.32.0167a19: 法是常也。破常見者。明未有已有滅即是先
T1641_.32.0167a20: 無後無故是無常。其言無不有。今明未有有。
T1641_.32.0167a21: 未有是無。本是無今成有。則無不恒無。其言
T1641_.32.0167a22: 有不無。今明已有無。先是有今成無。則有不
T1641_.32.0167a23: 恒有也。問火云何能破水。答色是火徳。水中
T1641_.32.0167a24: 有色即是以火破水也。問何者是自性。而説
T1641_.32.0167a25: 其能生耶。答有三種法。一名自性。二名人。
T1641_.32.0167a26: 三名變異。三種中初一但名自性。人但名人。
T1641_.32.0167a27: 變異亦名自性。亦名變異。所以爾者。初一無
T1641_.32.0167a28: 知。故不得名人。無轉故不得名變異。故但稱
T1641_.32.0167a29: 自性也。人有知不能取。不得名自性。無轉故
T1641_.32.0167b01: 不得名變異。但得名人也。從三徳以去悉無
T1641_.32.0167b02: 知。其能傳生後故名性。從他生有轉故名變
T1641_.32.0167b03: 異也。三法悉是常前兩是常。而無變異。後一
T1641_.32.0167b04: 是常而變異。如金性不改而有環*玔之異。人
T1641_.32.0167b05: 即是我也。自性如盲人能行而不見路人。如
T1641_.32.0167b06: 有目而無足人。能見不能行。自性能作而不
T1641_.32.0167b07: 能知。人能知而不能作。人與自性共合則生
T1641_.32.0167b08: 變異自性。自性凡有八種。一根本自性。二三
T1641_.32.0167b09: 徳自性。三大自性。四我執自性。五唯塵自性。
T1641_.32.0167b10: 六大實自性。七知根自性。八業根自性。三中
T1641_.32.0167b11: 之第一是根本自性。本來有之。從根本自性。
T1641_.32.0167b12: 生七種自性。七種自性並是變異自性也。從
T1641_.32.0167b13: 根本性生三徳自性。三徳者天竺語。第一名
T1641_.32.0167b14: 薩埵。無的相翻義翻。應言妙有。其生時精
T1641_.32.0167b15: 妙而體是有也。二名阿羅社常荷
正翻爲塵。
T1641_.32.0167b16: 動而能染。染故名塵。三名多摩。正翻爲闇。其
T1641_.32.0167b17: 體塞也。若以義立者。第一名輕光。第二名動
T1641_.32.0167b18: 持。第三名重塞一切法若内若外。不出此三
T1641_.32.0167b19: 種。先論外論。外法約四大論之者。空大及火
T1641_.32.0167b20: 大是輕光。風大是動持。而能持物令不墮落
T1641_.32.0167b21: 也。地水是重塞。其體重而闇塞也。約六趣者。
T1641_.32.0167b22: 天是輕光。人是動持。四惡趣是重塞也。約内
T1641_.32.0167b23: 法論之者。捨受是輕光。樂受是動持。心動
T1641_.32.0167b24: 搖而執捉於境。苦受是重塞。智慧是輕光。貪
T1641_.32.0167b25: 是動持。瞋癡是重塞也。初生三徳時。内妙有
T1641_.32.0167b26: 始顯。外法未顯後時方顯也。從三徳自性。生
T1641_.32.0167b27: 大自性。大者是覺。覺是諸知之本。有覺察之
T1641_.32.0167b28: 用也。從大自性生我執自性。執言有我與他
T1641_.32.0167b29: 異也。若是僧佉義。從我執生唯塵。唯塵生大
T1641_.32.0167c01: 實。若鞞世師義。從大實生唯塵。今且依前
T1641_.32.0167c02: 釋。言唯塵者。唯有五塵。餘法未顯也。從五
T1641_.32.0167c03: 塵生大實。即五大。一切法無出其外者。故名
T1641_.32.0167c04: 大也。實者一切法。去來皆在此五中。一切法
T1641_.32.0167c05: 自有變異。其體常在無異。如眼根壞還歸空
T1641_.32.0167c06: 大。眼根自有壞。空大不壞。乃至鼻根歸地亦
T1641_.32.0167c07: 爾。故名實也。從大實生知根。眼等五根能知
T1641_.32.0167c08: 故也。從知根生業根。業根有五。一口。二手。
T1641_.32.0167c09: 三脚。四尻。五男女根。口能語爲語之根。語
T1641_.32.0167c10: 即是口業。手爲捉根。捉是手業。脚爲行根。
T1641_.32.0167c11: 行是脚業。尻爲放根。能放糞穢。放是尻業。男
T1641_.32.0167c12: 女根能生子。爲生子根。生子是男女根業也。
T1641_.32.0167c13: 此即是二十五句。實諦義。五業根。五知根。五
T1641_.32.0167c14: 塵。五大。爲二十。我執爲二十一。大爲二十二。
T1641_.32.0167c15: 三徳爲二十三。人爲二十四。自性爲二十五
T1641_.32.0167c16: 也。問約五大論三徳。五大只應屬大實。那忽
T1641_.32.0167c17: 屬三徳耶。答其體性屬三徳。五大自屬大實。
T1641_.32.0167c18: 由如一牙分爲多牙。或刻爲馬。或刻爲象。
T1641_.32.0167c19: 象馬雖異體性是牙。五大亦爾。五大自屬大
T1641_.32.0167c20: 實。逐其體性相攝。自屬三徳也。前言自性生
T1641_.32.0167c21: 空等。即説根本。自性能生也。僧佉義明因中
T1641_.32.0167c22: 具有果。如鉢多樹子中具足已有枝葉華果。
T1641_.32.0167c23: 自性之中已具足有七種變異自性。人與其合
T1641_.32.0167c24: 時。七種則次第顯現。名之爲生耳。非先無後
T1641_.32.0167c25: 有名爲生也。問三徳有智慧及三煩惱。縁何
T1641_.32.0167c26: 物爲境。答其是妙有法不縁境起。如佛家三
T1641_.32.0167c27: 善根。三不善根復何所縁起耶。問三徳中有
T1641_.32.0167c28: 智慧。大言是覺。那忽言變異自性悉非知耶。
T1641_.32.0167c29: 人是知者。人能知耳。七種變異自無知用。如
T1641_.32.0168a01: 人能斫故名刀。爲能斫耳。刀實不能斫也。問
T1641_.32.0168a02: 唯塵是色等五塵。云何用塵來顯大實耶。答
T1641_.32.0168a03: 五大並是隣虚不可見。色等五塵是五大之
T1641_.32.0168a04: 末。見末方得顯本。色等五塵非隣虚故可見
T1641_.32.0168a05: 也。問自性是能生。亦是能變。三徳望自性
T1641_.32.0168a06: 是所生所變。望大是能生能變。何故自性能
T1641_.32.0168a07: 生得受生名。能變不得受變名。而三徳具受
T1641_.32.0168a08: 兩名耶。答能變能生並是因名。所變所生並
T1641_.32.0168a09: 是果名。直呼爲變直呼爲生者。此是果名。果
T1641_.32.0168a10: 起方是變是生耳。因未有變及生也。今言自
T1641_.32.0168a11: 性。能生者即是能變。説能變爲能生耳。其非
T1641_.32.0168a12: 所變故。不得受變名。三徳具能所二義。故受
T1641_.32.0168a13: 兩名也。問何以能生爲自性耶。答能生是本。
T1641_.32.0168a14: 本是自性義。故受自性名。問人亦是本。何
T1641_.32.0168a15: 不受自性名耶。答其無作用。不能變他故。不
T1641_.32.0168a16: 受自性名也。樂見者。尼捷子等起見。謂言生
T1641_.32.0168a17: 死眞實是樂涅槃眞實是苦。其推之云。如人
T1641_.32.0168a18: 無一手一目。此是苦不。若是苦者。無一手一
T1641_.32.0168a19: 以自是苦。都無此身豈非極苦耶。涅槃中
T1641_.32.0168a20: 既無復五陰。故云涅槃是眞實極苦也。無一
T1641_.32.0168a21: 手一目。傍人爲治。更得一手一目時此是樂
T1641_.32.0168a22: 不。是樂者。得一手一目以自是樂。具足一身。
T1641_.32.0168a23: 豈非極樂。現在世既具有五根。故知有身眞
T1641_.32.0168a24: 實是極樂也。僧佉鞞世師。又起樂見云。生死
T1641_.32.0168a25: 眞實有樂有苦。人天是眞實樂。地獄畜生等
T1641_.32.0168a26: 眞實是苦。其以因推之。因既眞實有善有惡。
T1641_.32.0168a27: 惡能感苦。善能感樂。以因眞實故。知果亦
T1641_.32.0168a28: 眞實也。破此兩見者。生死互相待故生樂耳。
T1641_.32.0168a29: 何以知然。以麁爲樂。以細爲苦。如餓鬼縁地
T1641_.32.0168b01: 獄爲苦。自縁其報爲樂。畜生縁餓鬼爲苦。自
T1641_.32.0168b02: 縁其報爲樂。阿脩羅縁畜生爲苦。自縁其報
T1641_.32.0168b03: 爲樂。如此人天色無色界中。互相形待。妄謂
T1641_.32.0168b04: 爲樂。極至非想。若以涅槃望非想。非想爲
T1641_.32.0168b05: 苦。涅槃爲樂。既無復有勝涅槃者。故涅槃是
T1641_.32.0168b06: 眞實樂。生死眞實是苦。若大乘三乘涅槃復
T1641_.32.0168b07: 有異。今不論此也。問常言。上罪地獄。中罪畜
T1641_.32.0168b08: 生。下罪餓鬼。今那得言畜生勝餓鬼耶。答若
T1641_.32.0168b09: 小乘則如所引大乘理論。畜生勝餓鬼。餓鬼
T1641_.32.0168b10: 帶火而行。受重之苦。頸小腹大。恒患飢渇。設
T1641_.32.0168b11: 値清流謂爲猛火。畜生之中無此等事。故知
T1641_.32.0168b12: 爲勝也。破後見者。生死以有流爲因。雖是善
T1641_.32.0168b13: 因善亦有流。既是有流故非眞實。如有好食
T1641_.32.0168b14: 以毒藥内中。則不復成好食。善既非眞實。樂
T1641_.32.0168b15: 豈是眞實耶。論言我作器故名我所者。僧佉
T1641_.32.0168b16: 鞞世師作此執。一是内作器。二是外作器。我
T1641_.32.0168b17: 是知者作者受者。知是我法。即是九法中之
T1641_.32.0168b18: 覺法也。心是我内作器。根是我外作器。塵是
T1641_.32.0168b19: 我資糧。知有五根塵各五。心只是一。心及我
T1641_.32.0168b20: 皆常。非法令其共合。已前解所以。名作器者。
T1641_.32.0168b21: 如世間斧鋸等。是工巧人之作器。其用之作
T1641_.32.0168b22: 机等。心及根亦爾。我用之見色聞聲。故
T1641_.32.0168b23: 名作器。由塵生知故名資糧也。以内作器證
T1641_.32.0168b24: 有我。以外作器證有内作器。以資糧證有根。
T1641_.32.0168b25: 我法通證有我及作器資糧也。内作器證有
T1641_.32.0168b26: 我者。我是作者。若無有我。誰使心在眼。或時
T1641_.32.0168b27: 在耳鼻舌中耶。故知有我也。外作器證有内
T1641_.32.0168b28: 作器者。凡證兩義。一證心是一。心若是多。
T1641_.32.0168b29: 何故一時中不並生五知以知五塵耶。故知
T1641_.32.0168c01: 只是一心。在眼中則能見不能聞。在耳中則
T1641_.32.0168c02: 能聞不能見色。故五根不並用也。二證心是
T1641_.32.0168c03: 有。若有心者既恒有。有我恒有五根。何不
T1641_.32.0168c04: 恒生知知五塵耶。心在根中時。方能知塵。
T1641_.32.0168c05: 故知必定有心也。資糧證有外作器者。若無
T1641_.32.0168c06: 外作器。眼根壞時何故不見復見色耶。故知
T1641_.32.0168c07: 必有外作器也。我法通證四事者。心非是知。
T1641_.32.0168c08: 根塵亦爾。若無有我。豈得有知。我是知者。故
T1641_.32.0168c09: 知是我法既有我。法證有我也。若無有心。則
T1641_.32.0168c10: 一時中並有五知。若知色時不能知聲。故知
T1641_.32.0168c11: 必定有心。在根中故知得生亦得以知證心
T1641_.32.0168c12: 是一。心若不一。五心並在根中。則一時
T1641_.32.0168c13: 時中應有五知也。若無有根。根壞之時。何故
T1641_.32.0168c14: 不生知耶。若無有五塵。知何所知耶。心與我
T1641_.32.0168c15: 共合故。名内作器。根不與我合故。名外作器。
T1641_.32.0168c16: 塵是前境。能資生我法。名我資糧也。其即名
T1641_.32.0168c17: 我作器。及我資糧爲我所也
T1641_.32.0168c18: 僧佉立有我。以五義爲證。一聚集爲他故知
T1641_.32.0168c19: 有我。如世人爲弘通法故聚集經書。非是自
T1641_.32.0168c20: 爲。乃是爲他。又如世人聚集床席。亦非自爲。
T1641_.32.0168c21: 乃爲擬他。既見聚集爲他。則有他人也。衆生
T1641_.32.0168c22: 身亦爾。五塵四大五根五陰等聚集。見其聚
T1641_.32.0168c23: 集。知非自爲必是爲他。他即是我故。知有
T1641_.32.0168c24: 我也。二見自性變異。爲三徳等七法故知有
T1641_.32.0168c25: 我。自性非知。其不能變異。爲三徳等七法。既
T1641_.32.0168c26: 能變異。爲三徳等七法。知必有知者來合之
T1641_.32.0168c27: 方得有變異。知者即是我故。知有我也
T1641_.32.0168c28: 三見變異。中有覺故知有我。自性非覺。自性
T1641_.32.0168c29: 是本變異是末。本既無覺。末中不應有覺。變
T1641_.32.0169a01: 異中既有覺。故知別有覺體。<#0169_1/>未合自性
T1641_.32.0169a02: 故。變異中有覺。覺體即是我。<#0169_2/>是我故知有
T1641_.32.0169a03: 我也。此一事即顯我被繋縛。以從覺生我執
T1641_.32.0169a04: 故也。四見有可用故知有我。既有可用知必
T1641_.32.0169a05: 有能用。自性是可用。我是能用。既見有可用
T1641_.32.0169a06: 故。知必有能用。故知有我也。其譬云。如女
T1641_.32.0169a07: 人是可用男子是能用。見有女即知有男也。
T1641_.32.0169a08: 自性是可用。故我與之合。合故變異爲三徳
T1641_.32.0169a09: 等七法。七法繋縛於我。後聞師教得聞思修
T1641_.32.0169a10: 慧。知從自性生此繋縛住在生死。於自性及
T1641_.32.0169a11: 繋縛生厭惡。既生厭惡。永離繋縛故。我得解
T1641_.32.0169a12: 脱。其譬云。如男子於闇中與病癩女人共爲
T1641_.32.0169a13: 欲事。數數爲之了無厭惡。後於光明中見之
T1641_.32.0169a14: 即生厭離。若是強性女人。猶來就此男子。若
T1641_.32.0169a15: 是軟性者。一被厭惡即不復來。雖當時不來。
T1641_.32.0169a16: 猶有來義。自性一被厭惡。則永不與我共合。
T1641_.32.0169a17: 無一軟性女人。及此自性軟性者也。五獨住
T1641_.32.0169a18: 義眞實有故知有我。既知從自性生變異故
T1641_.32.0169a19: 被縛繋。修得智慧。於自性生厭離。自性既與
T1641_.32.0169a20: 我相離故。我獨住。我獨住故。我得解脱。若無
T1641_.32.0169a21: 有我則無獨住義。獨住義既眞實有故。知有
T1641_.32.0169a22: 我也。後別委悉破我執。不復兩煩也
T1641_.32.0169a23: <#0169_3/>十六諦義出隨相論釋
T1641_.32.0169a24:
T1641_.32.0169a25:
T1641_.32.0169a26:
T1641_.32.0169a27:
T1641_.32.0169a28:
T1641_.32.0169a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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