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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邊分別論 (No. 1599_ 天親眞諦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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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599[No.1600;cf.1601]

中邊分別論卷上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相品第一
    恭敬善行子 能造此正論
    爲我等宣説 今當顯此義
初立論體
    相障及眞實 研習對治道
    修住而得果 無上乘唯爾
此七義是論所説。何者爲七。一相二障三眞
實四研習對治五修住六得果七無上乘。今
依相説此偈言
    虚妄分別有 彼處無有二
    彼中唯有空 於此亦有彼
此中虚妄分別者。謂分別能執所執。有者。但
有分別。彼處者。謂虚妄分別。無有二者。謂能
執所執此二永無。彼中者。謂分別中。唯有空
者。謂但此分別離能執所執故。唯有空於此
者。謂能所空中。亦有彼者。謂有虚妄分別。若
法是處無。由此法故是處空。其所餘者則名
爲有。若如是知即於空相智無顛倒。次説偈言
    故説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名中道義
一切法者。謂有爲名虚妄分別。無爲名空。非
空者。謂由空由虚妄分別。非不空者。謂由能
執所執故。有者。謂虚妄分別有故。無者。謂
能所執無故。及有者。謂於虚妄中有眞空
故。於眞空中亦有虚妄分別故。是名中道義
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
等文不違般若波羅蜜等。如經説一切法非
空非不空。如是已説虚妄分別有相無相竟。
今當次説其自體相。故説偈言
    塵根我及識 本識生似彼
    但識有無彼 彼無故識無
似塵者。謂本識顯現相似色等。似根者。謂識
似五根於自他相續中顯現。似我者。謂意識
與我見無明等相應故。似識者。謂六種識。本
識者。謂阿黎耶識。生似彼者。謂似塵等四物。
但識有者。謂但有亂識。無彼者。謂無四物。
何以故。似塵似根非實形識故。似我似識顯
現不如境故。彼無故識無者。謂塵既是無識
亦是無。是識所取四種境界。謂塵根我及識
所攝實無體相。所取既無能取亂識亦復是
無。如是説體相已。今當顯名義。故説偈言
    亂識虚妄性 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無故 滅彼故解脱
亂識虚妄性由此義得成者。謂一切世間但
唯亂識。此亂識云何名虚妄。由境不實故。由
體散亂故。非實有者。謂顯現似四物。四物永
無故。非實無故者。謂非一切永無。由亂識生
故。云何不許亂識永無。故偈言滅彼故解脱。
若執永無繋縛解脱皆不成就。則起邪見撥
淨不淨品。如是説虚妄體相已。今當次説虚
妄攝相。若言唯是虚妄。云何能攝三性。故説
偈言
    分別及依他 眞實唯三性
    由塵與亂識 及二無故説
分別性者。謂是六塵永不可得。猶如空華依
他性者。謂唯亂識有非實故。猶如幻物。眞實
性者。謂能取所取二無所有。眞實有無故。猶
如虚空。説虚妄攝相已。今當説入虚妄無
有方便相。故説偈言
    由依唯識故 境無體義成
    以塵無有體 本識即不生
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依如此義外塵體相決
無所有。此智得成。由所縁境無有體故。能縁
唯識亦不得生。以是方便即得入於能取所
取無所有
    是故識成就 非識爲自性
所識諸塵既無有體。是故識性無理得成
    不識及與識疏本云應
知識不識
 由是義平等
不識者。由自性不成就。是故非識。此法眞實
無所有性。而能顯現似非實塵。故説爲識。説
入虚妄無所有方便相已。今當顯虚妄總相。
故説偈言
  虚妄總類者  三界心心法不識者疏
本無不字
虚妄者。若約界立。謂欲色無色界。若約生立。
謂心及心法是總類相。説總相已。別相今當

    唯塵智名心 差別名心法
心者但了別塵通相。若了塵別相説名爲心
法。謂受想行等。説總別相已。次顯生*起相
    第一名縁識 第二是用識
    於塵受分別 引行謂心法
縁識者。謂阿黎耶識。餘識生縁故。用識者。
謂因*黎耶識於塵中起名爲用識。於塵受者。
謂領塵苦等説名受陰。分別者謂選擇塵差
別是名想陰。引行者。能令心捨此取彼。謂欲
思惟及作意等名爲行陰。如是受等名爲心
法。説生起相已。當説虚妄染汚相。故説偈

    覆藏及安立 將導與攝持
    圓滿三分成 領觸并牽引
    執著及現前 苦故惱世間
    三種二種難 亦七由虚妄
覆藏者。由無明能障如實見故。安立者。由諸
行能安立業熏習於本識中故。將導者。由本
識及意識能令衆生往受生處故。攝持者。謂
色能攝持自體五聚故。圓滿者。謂由六入
能生長故。三分成者。依根塵識諸觸成故。領
觸者。由樂苦等爲損益故。牽引者。由貪愛令
業能牽後生故。執著者。由四取能令諸識染
著欲等四處隨從得生故。現前者。由業有謂
已作諸業趣向來生爲與果報故。苦者。由生
老死故。惱世間者。謂三界由無明乃至老死
等所逼惱。恒受苦難故。三種二種難亦七由
虚妄者。三種難者。謂煩惱業生等。煩惱難
者。謂無明貪愛取。業難者。謂行及有。生難
者。謂所餘七分。二種難者。所謂因果。因難
者。謂煩惱業分。果難者。謂所餘分。七難者。
謂七種因。一顛倒因。謂無明。二牽引因。謂
諸行。三將因。謂本意二識。四攝因。謂名色
六入。五受用因。謂觸受。六引出因。謂愛取
有。七厭怖因。謂生老死。由虚妄者。如是苦
難從虚妄生。集虚妄義有九種相。所謂有相
無相自相攝相入無相方便相差別相衆名相
生縁相染相。義現於前
説虚妄已。當説方便爲顯空義。由此相應故。
説偈言
    體相及衆名 其義與分別
    成立理應知 略解空如是
云何應知空相偈言
    無二有此無 是二名空相
    故非有非無 不異亦不一
無二者。謂無所取能取。有此無者。謂但有所
取能取無。是二名空相者。謂無及有無是名
空相。此顯眞空無有二相。是法以二無爲性。
不可説有不可説無。云何非有。是二無故。云
何非無。是二無有故。故偈言非有非無。是名
眞空相。不異亦不一者。與虚妄分別不異相
亦不一相。若異者。謂法性與法異。是義不然。
譬如五陰與無常性及苦性。若一者。清淨境
界智及通相不成就。如是道理顯現空與虚
妄離一異相。是故説不有非不有非一非異

云何衆名。應知
    如如及實際 無相與眞實
    法界法身等 略説空衆名
云何衆名義。*應知
    非變異不到 相滅聖境界
    聖法因及依 是衆名義次
無異爲義故。是故名如如。恒如是不捨故。無
顛倒爲義故。説實際。非顛倒種類及境界故。
相滅爲義故。説無相。離一切相故。無分別。
聖智境界故。第一義智爲體故。説眞實。聖法
因爲義故。是故説法界。聖法依此境生。此中
因義是界義。攝持法身爲義故説法身。如是
空衆名義已顯。云何空分別。應知
    亦染亦清淨 如是空分別
何處位空不淨。何處位空淨
有垢亦無垢
若在此位中是諸垢法。未得出離與共相
應是位處説不淨。若在此位出離諸垢。此位
處説淨。若已與垢相應後時無垢。不離變異
法故。云何不無常。爲此問故
    水界金空靜 法界淨如是
客塵故離滅故不是自性變異故。復有分別。
此空有十六。一内空。二外空。三内外空。四大
空。五空空。六第一義空。七有爲空。八無爲
空。九畢竟空。十無前後空。十一不捨空。十
二性空。十三相空。十四一切法空。十五非有
空。十六非有性空。如是略説空*應知
    食者所食空 身及依處空
    能見及如理 所求至得空
此中能食空者。依内根故説。所食空者。依外
塵故説。身者是能食。所食者依處。是重空
故説内外空。大空者。世器遍滿故故説名
大。此空説大空。内入身及世器。此法是空。無
分別智能見此空。此無分別智空故名空空。
如道理依第一義相觀此法空。是名第一義
空。爲得此菩薩修行空。是此法空爲何修行。
爲至得二善。一有爲善。二無爲善。此空是名
有爲無爲空。爲常利益他。爲一向恒利益他
故。修此空故説畢竟空。爲不捨生死。此生死
無前後。諸衆生不見其空。疲厭故捨離生死。
此空是名無前後空。爲善無窮盡諸佛入無
餘涅槃。因此空不捨他利益事。是名不捨空。
爲清淨界性性義者種類義自然得故。故立
名性。此空名性空。爲得大相好。是大人相及
小相。爲得此二相修行此空。是名相空。爲清
淨佛法故。菩薩行彼十力四無畏等諸佛不
共法。爲清淨令出菩薩修此空。是名一切法
空。如是十四種空已安立。應知分別此相。是
十四中何法名
    人法二皆無 此中名爲空
    彼無非是無 此中有別空
人法二無有是法名空。是無有法決定有亦
空。如上説。能食等十四處。此二法是名空。爲
顯空眞實相故。是故最後安立二空。一非有
空。二非有性空。立二空何所爲。爲離人法増
益。爲離人法空毀謗。如次第如是空分別應
知。云何空成立義*應知
    若言不淨者 衆生無解脱
    若言無垢者 功用無所施
若諸法空對治未起時。爲客塵不染故自然
清淨。煩惱障無故。不因功力一切衆生應得
解脱。若對治已起自性故不淨。爲得解脱修
道功用無果報故。作如是果。故*説
    不染非不染 非淨非不淨
    心本清淨故 煩惱客塵故
云何不染非不染。心本自性清淨故。云何
非淨非不淨。煩惱客塵故。如是空分別略説
已。安立空衆義者。應知有二種。一爲體相。二
爲安立。何者爲體相。爲有相故。無有相故。是
有相者。離有離無相。離一離異相。安立者。衆
名等四義。應知分別。中邊論相品爲解釋
偈已究竟
障品第二
    遍及一方重 平等及取捨
    今説二種障
此中遍障者。煩惱障及一切智障。爲菩薩種
性諸人二障圓滿故。一方障者。煩惱障。爲聲
聞性等諸人。重障者。是前諸人欲等諸行中
隨一麁煩惱。平等障者。平等諸行中隨行中
隨一生死。取捨障者。菩薩性諸人爲障無住
處涅槃故。如理相應。二種人障已説。一菩薩
性人。二聲聞等性人。復有煩惱相九種
    九結名惑障
九種諸惑結此中説煩惱障。此諸煩惱障爲

    厭離及除捨 實
愛欲結者障厭離心心堅礙障者。障除捨心。
因此惑違逆。礙境界中不能生捨除心。諸餘
結者覆障眞實見。云何起障是諸煩惱次第
及身見
    身見所依法 滅道三寶障
    利養恭敬等 輕財知止足
是諸餘煩惱是此五處障。我慢*障者。欲滅離
身見時障對正觀智有異品無異品。無異品
我慢數行故。此身見不得滅。無明結者。欲遠
離身見依處時爲眞實見障。因此不得遠離
取陰故。見結者。欲通達滅諦時爲作障。身見
及邊見於滅諦生怖畏故。邪見於滅諦起誹
謗故。取結者。是通達道諦時爲作障。依別道
理思擇求得清淨故。疑結者。欲通達三寶時
爲作障。不信受三寶功徳故。嫉妬結者。欲遠
離利養恭敬時爲作障。不見此過失故。慳悋
結者。欲行輕財知足時爲作障。令貪著財物

善法障復十復有別障十種善法等處應知。
何者爲十
    不行非處所 所行不如理
    不生不思量 資糧不具足
    性友不相稱 心疲故厭離
    修行不相稱 惡怨人共住
    麁惑三隨一 般若不成就
    自性重煩惱 懈怠與放逸
    著有及欲塵 下劣心亦爾
    不信無願樂 如言思量義
    不敬法重利 於衆生無悲
    聞災及少聞 三昧資糧減
如是諸障何者爲善
    善菩提攝取 有智無迷障
    迴向不怖嫉 自在善等十
如是善等諸法中。何者被障。何者爲障。應知
*答
    此十各三障 十事中應知
善法有三障。一者不修行。二非處修行。三修
行不如理
菩提有三種障。一者不生善。二不生正思量。
三資糧不圓滿
攝取菩提者。發菩提心是名攝取菩提。此心
有三種。一與性不相應行。二朋友不相應。三
心疲極厭離。有智者。是菩薩體性。爲知此法
有三障。一修行不相稱。二惡友人共住。三與
惡怨人共住。此中惡人者。愚癡凡人。惡怨人
者。礙菩薩功徳觀菩薩過失。無迷者。心不散
亂有三障。一顛倒麁失。二煩惱等。三障中隨
一有餘三令成熟。解脱般若未熟未滿。無障
者。滅離諸障是名無障。此有三障。一自性
麁惑。二懈怠。三放逸。菩提迴向有三障。令心
迴向餘處不得一向迴向無上菩提。一貪著
諸有。二貪著有資糧法。三下劣品心。無怖畏
三障。一於人不生信重心。二於正法中不
生願欲。三如名字言語思量諸義。嫉妬
者有三障一不尊重正法。二尊重利養恭敬。
三於衆生中不起大悲心。不自在者有三障。
因此三不得自在。一無聞慧無聞者生起業
惑正法災故。二聞慧少弱。三者三昧事不成
熟。還復是此障善等諸法中十種隨一分作
因。依此義故應知障中何者爲十因。第一生
因。譬如眼入爲眼識作生因。二住因。譬如四
種食爲一切衆生。三持因。如所持能攝持。譬
器世界爲衆生生世界。四明了因。如光明爲
色。五變異因。如火等爲成熟等諸事。六相離
因。如鎌等爲刈等。七迴轉因。如金銀師爲
迴轉諸金銀令成鐶釧。八必比因。譬如烟爲
火等必比知。九令信因。譬如立證因分爲所
立義。十至得因。如道等爲涅槃等諸果作因。
如是生障善處應知。此應令生故。住障者。菩
提處此不應壞動故。持障者。菩提攝取處。菩
提心能持故。明了障者。有智處。此應顯了故。
變異障者。無迷處。迷轉滅故有變異。相離障
者。無障處。此障相離爲體故。迴轉障者。迴向
處。菩提心迴向爲體相故。必比障者。無怖畏
處。爲不信故怖畏。令信障者無嫉妬處。於法
不嫉妬令人信故。至得障者。自在處。無所繋
屬至得爲體相*故
    助道十度地 復有餘別障
助道品法處者
    處不明懈怠 三昧少二種
    不種及羸弱 諸見麁惡過
念處者依處不明了爲障。四正勤處懈怠。四
如意足處禪定少。二種爲不圓滿。欲精進心
思量四種。隨一不具足。爲修習不具足成。
資糧八法隨一不具故。五根處不下解脱分
善法種子故。力處是五根羸弱與非助道相
雜起故。覺分處諸見過失見道所顯故。道分
處麁惡過失此修道所顯現故。波羅蜜障者
    富貴及善道 不捨衆生障
    増減功徳失 令諸衆生入
    解脱無盡量 令善無有間
    所作常決定 同用令他熟
此十種波羅蜜能生此法。此法是波羅蜜果。
爲障波羅蜜果故。是故顯説障波羅蜜。檀波
羅蜜者何法爲障。自在増上障。尸羅波羅
者。障善道爲障。羼提波羅蜜障不捨離衆生
毘梨耶波羅蜜障。増益功徳損減過失。禪波
羅蜜者。障受化衆生令入正位四十心
正位
般若波
羅蜜者。障令他解脱漚惒拘舍羅波羅蜜障。
檀等波羅蜜無盡無減。爲迴向菩提故。諸波
羅蜜無盡無減。波抳陀那波羅蜜者。障一切
生處善法中無間生起。依願力故。能攝持隨
從善法。生處波羅波羅蜜者障善法決定事。
思擇修習力弱故。不能折伏非助道故。闍那
波羅蜜者障自身及他同用法樂。及成熟兩
處不如聞言通達義故。於十種地中復有次

    遍滿最勝義 勝流第一義
    無所繋屬義 身無差別義
    無染清淨義 法門無異義
    不減不増義 四自在依義
    此法界無明 此染是十障
    非十地扶助 諸地是對治
法界中十種義。遍一切處等無染濁無明。此
無明十種菩薩地中次第應知。是障非地。助
道故。法界中何者爲十種義。一者遍滿義。依
菩薩初地。法界義遍滿一切處。菩薩入觀得
通達。因此通達得見自他平等一分。二者最
勝義。依第二地觀此法已。作是思惟。若依他
共平等出離。一切種治淨出離應化勤行。三
者勝流義。因三地法界傳流知所聞正法。第
一爲得此法。廣量三千大千世界火坑能自
擲其中。四無所繋屬義。因此四地因此觀法
愛一向不生。五身無差別義因第五地十種
心樂清淨平等。六無染清淨義。因第六地十
二生因處。無有一法可染可淨。如此通達故。
七法門無異義。因第七地無相故。修多羅等
法別異相不行不顯故。八不減不増義。因八
地得滿足無生法忍故。若不淨淨品中不見
一法有減有増故
此中復有四種自在。何者爲四。一無分別自
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四業自在。此中法
界是第一第二自在依處。八地中通達智自
在依義。因九地得四無礙辯故。業自在依義。
因十地如意欲變化。作衆生利益事。復有略
*説
    已説煩惱障 及一切智障
    是攝一切障 盡彼得解脱
此二種障滅盡無餘故。得出離解脱一切障。
障總義者。一大障是遍滿故。二小障者一方
障故。三修行障者重惑。四至得障平等煩惱。
五至得勝負障取捨障。六正行障者是九種
煩惱結。七因障善等處由十種因義故。八入
眞實障者是助道障。九無上善障者十波羅
蜜障。十勝負捨離障。十地障攝集障略説有
二種。一解脱障。二一切智障。中邊分別論
障品第二竟
  眞實品第三
此品眞實應説。何者眞實
    根本相眞實 無顛倒眞實
    果因倶眞實 細麁等眞實
    成就清淨境 攝取分破實
    勝智實十種 爲對治我見
如是十種眞實。何者爲十。一根本眞實。二相
眞實。三無顛倒眞實。四果因眞實。五細麁眞
實。六成就眞實。七清淨境界眞實。八攝取眞
實。九分破眞實。十勝智眞實。勝智又十種眞
實。爲對治十種我執應知。何者爲十。一陰勝
智。二界勝智。三入勝智。四生縁勝智。五處非
處勝智。六根勝智。七世勝智。八諦勝智。九乘
勝智。十有爲無爲勝智
此中何者根本眞實。三種自性。一分別自性。
二依他自性。三眞實自性。一切餘眞實此中
所立故。三性中何法名眞實可信
    性三一恒無 二有不眞實
    三有無眞實 此三本眞實
分別性相者。恒常不有。此相分別性中是眞
實無顛倒故。依他性相者。有不實。唯有散亂
執起故。此相依他性中是眞實性。眞實性相
者有無眞實。此相眞實性中是眞實。何者
相眞實
    増益損減謗 於法於人中
    所取及能取 有無中諸見
    知常見不生 是眞實寂相
人等及法等。有増益謗見。有損減謗見不得
起。爲知見此法故。此法分別性中是眞實相。
能執所執増益損減謗見不得起。爲知見此
法故。此法依他性中是眞實相。有中無中増
益損減見不得起。爲知見此法故。此法眞實
性中是眞實相。如是根本眞實相。説名相眞
實無顛倒眞實。無顛倒眞實者。爲對治常等
顛倒故。有四種。一無常二苦三空四無我。此
四云何。根本眞實所立。此中無常云何。*應

    無常義有三 無義生滅義
    有垢無垢義 本實中次第
根本眞實中有三種性。此性中次第應知三
種無常義。一無有物爲義故説無常。二生滅
爲義。三有垢無垢爲
    苦三一取苦 二相三相應
根中眞實中次第三種苦。一取苦。人法執著
所取故。相苦者。三受三苦爲相故。相應苦者。
與有爲相應故。爲有爲法通相故。此三苦於
次第性中應
    無空不如空 性空合三種
分別性者。無別道理。令有無有物是其空。依
他性相者。無有如所分別。不一向無此法。不
如有是空。眞實性相者。二空自性。是故説名
自性*空
    無相及異相 自相三無我
分別性者相體無有。是故此無相是其無我。
依他性者有相不如所分別。不如相者是其
無我。眞實性者是二無我。是故自體是其無
我。如是三種根本眞實中。顯説
有三種無常。一無物無常。二生滅無常。三有
垢無垢無常
三種苦。一取苦。二相苦。三相應苦。三種空。
一無有空。二不如空。三自性空。三種無我。一
無相無我。二異相無我。三自性無我。果因眞
實。此根本眞實中應立何者果因。苦諦集諦
滅諦道諦。云何根本眞實得*立
苦相等已説。苦諦如前説。無倒眞實中如三
苦三無常等。因此四無倒應知苦諦。三種集
諦應知。何者爲
    集諦復有三 熏習與發起
    及不相離等
熏習集諦者。執著分別性。熏習發起集諦
者。煩惱及業。不相離集諦者。如如與惑障不
相離。三種滅義故應知滅諦。何者爲*三
    體滅二種滅 垢淨前後滅
自性無生能執所執二法不生。垢寂滅二種。
一數縁滅。二法如如。是三種滅。一無體滅。二
二滅。三自性滅。道諦有三。於三根本眞實中
云何得安*立
    觀智及除滅 證至道有三
説道諦如是。一者觀察分別性。二爲觀察除
滅依他性。三爲觀察證至眞實性。如是此中
爲觀察爲除滅爲證至故。安立道諦應知。麁
細眞實者。俗諦及眞諦。此二諦根本眞實中
云何得*立
    麁義有三種 立名及取行
    顯了名俗諦
俗諦有三種。一立名俗諦。二取行俗諦。三顯
了俗諦。因此三義根本眞實中。應安立三種
俗諦。次第*應知
    眞諦三中一
勝境諦者。一眞實性中應知此勝境。云何*眞

    一義二正修 三至得眞實
義眞實者。法如如眞實智境界故。至得眞實
者。涅槃功徳究竟故。正行眞實者。聖道無
勝境故。云何有爲無爲法。共得眞實性所
攝*答
    無變異無倒 成就二眞實
無爲法者。無變異成就。得入眞實性攝一切
有爲法。道所攝無顛倒成就故。境界品類中
無顛倒故。成就眞實者。於根本眞實中云何
    安立成就者 一處世俗成
分別性中得立是物處。共立印定數習故。因
此所立印定起世智。一切世間人一處同一
世智。如此物是地非火。此物是色非聲。如是
等此俗成就屬一
    離名無體故 三處道理
即三性。上品諸人於義於理中聰明。在於覺
觀地中。依三量四道理中依一道理。若物若
事得成就。此二名道理成就。清淨境眞實有
二種。一清淨煩惱障智境。二清淨智障智境。
如是清淨智境*眞實
    清淨境二種 攝在於一處
一處者眞實性。云何如此。無別性作清淨智
境故。三種根本眞實性中。五攝眞實云何安
*立
    相及於分別 名字二性攝
義相應依。五種攝。品類根本性中云何得
立相。及分別依他性中攝。名者分別性中
    聖智與如如 此二一性攝
如如及聖智。依眞實性中攝。三種根本性中
分破眞實云何得立。分破眞實有七種。何者

    生實二性攝 處邪行亦爾
    相識及清淨 正行眞性攝
一者生起眞實。二相眞實。三識眞實。四依處
眞實。五邪行眞實。六清淨眞實。七正行眞實。
此中生起眞實者。於根本眞實中在二處。應
知分別依他性處。如生起眞實依處。及邪
行眞實亦如是。根本性中二性攝。相識清淨
正行四法一眞實性攝。此四種云何一性攝。
聖境聖智所顯故。勝智眞實者。爲對治十種
我見故説。何者陰等處十種我見
    一因及食者 作者及自在
    増上義及常 垢染清淨依
    觀者及縛解 此處生我見
如是十種我邪執。於陰等諸法中起。爲對治
十種邪執故説十種勝智。何者十種我邪執。
一者一執。二因執。三者受者執。四作者執。
五自在執。六増上執。七常住執。八染者淨者
執。九觀者執。十縛解作者執。云何十種勝智
根本眞實中得立。三種性中五陰等諸法。如
義道理被攝故。云何得在三性
    分別種類色 法然色等三
色陰有三種。一分別色。色處分別性。二種類
色。色處依他性種類。云何名依他。此立五法
中體性不同故。立別種類名色。三法然色。色
處眞實性色通相故。如色受等諸陰亦如是。
及界入諸法如是。三性中應等被攝故。十種
勝智眞實根本眞實中應知如是。已説爲對
治十種我見五陰等勝智。五陰等義未説。此
義今*説
    不一及總擧 差別是陰義
立陰義有三。初立義者。是陰名字有三義。一
道路義。二燒熱義。三重擔義。復有聚義是陰
義。聚有三義。一者多義。如經中説。若色過去
現在未來。若遠若近若麁若細等。經中廣説。
此色多故名聚。如是等色攝在一處。此言顯
總擧色等諸陰。體相種種故。更互無相攝故。
説有差別。此三義。一多二總三異。是名聚義。
聚即是陰義。因此義相似世間中
    能取所取取 種子是界義
復有別攝名界。界名顯何義。顯種子義。能取
種子者名眼等諸界。所取種子者色等諸界。
取種子者識等諸
    受塵分別用 入門故名入
復有別法名入。此中三受爲受用。三受門故
説六内入。分別塵境及受用門故。六種説外
入。何者十二因縁*義
    因果及作事 不増損爲義
因果及事業。不増益不損減義。是名十二因
縁義。増益因者。行等諸分別立不平等因故。
損減因者。分別立無因義故。増益果者行等
諸分別。有我依無明得生如是分別。損減
果者。無行等諸法從無明生。増益事者。無明
等諸因生行等諸果。時節分別有作意事。損
減事者。分別無功用故。因果事中離此二執。
此義無増益無損減。應知十二因縁
    不欲欲清淨 同生及増上
    至得及起行 繋屬他爲義
處非處有七種。繋屬他義故。應知此中。一不
欲繋屬他者。因惡行若不欲決入惡道。二欲
繋屬他者。因善行入善道。若不欲決入善道。
三清淨繋屬他者。不離滅五蓋。不修七覺分。
不得至苦邊際。四同生繋屬他者。兩如來無
前後兩轉輪王。一世界中不得共生。五及増
上繋屬他者。女人不得作轉輪王。六至得繋
屬他者。女人不得作辟支佛及佛。七起行繋
屬他者。已見四諦人不得造殺等諸行。凡夫
能造行故。如多界經中廣説。如是隨思擇。根
者二十二種。因六義佛立二十二根。復有六
義。何者爲
    取住及相接 受用二清淨
能取爲義故。乃至二種清淨爲義故。此六事
中爲増上故。説二十二法名根。爲能取六塵
事増上故。眼等六法説爲根爲攝相續令住
増上乃至生死。説壽命爲根。爲處世相接續
増上説男女二根。受用増上故。五受説爲根。
意等業被受用故。世間清淨増上故。説信等
五法爲根。爲出世清淨増上故。説未知欲知
等三無漏爲
    果因已受用 有用及未用
復有別名三世如義相應。果因已用故立過
去世。果因未用故立未來世。因已用謝果未
謝故立現在
    受及受資糧 爲生彼行因
    滅彼及對治 爲此不淨淨
復有別名四諦。何者爲四。一者苦諦。何法名
苦。受及受資糧。如經中説。一切諸受皆是苦。
受資糧受生縁。根塵等諸法應知
爲生彼行因
何者集諦。爲感諸苦一切邪
    滅彼及對治 爲此不淨淨
爲此因果二法寂滅故説滅諦。爲對治此二
名道諦。因此世諦説不淨。因此眞諦説
    得失無分別 智依他出離
    因智自出離
復有別名三乘如義相應。應知涅槃及生死
功徳過失觀智。從他聞依他得。出離因果故
立名聲聞乘。因此智慧如前説。自不從他不
依他行。出離因果名辟支佛乘。依無分別智
自出離因果是名大乘。*應知
    有言説有因 有相有爲法
    寂靜義及境 後説無爲法
有別名有爲無爲。言説者名句味等。因者種
子所攝阿黎耶識。相者世器身及所受用生
起識所攝心及取分別。如此等法有言説有
因有相有相應法。是名説有爲法。此中説心
者。是法恒起識相解相。取者五識分別意識。
此有三分別故。無爲法者。寂靜義及寂靜境。
寂靜義者滅諦。寂靜境者道諦如如。此中道
諦云何得寂靜名。此法若縁境界。若顯果依
寂靜。因此義五陰等十處。聖智及聖智方便。
説名十種勝智*應知
    此十名眞實
合眞實義者。若略説眞實有二種。一能顯眞
實。譬如鏡。二所顯眞實。譬如影。何者能顯眞
實。三根本眞實。所餘眞實得顯現故。所顯眞
實有九種一無増上慢所顯眞實。二對治顛
倒所顯眞實。三聲聞乘出離所顯眞實。四辟
支乘出離所顯眞實。五大乘出離所顯眞實。
因此麁眞實成就衆生及法。微細眞實者解
脱衆生及法。六諸説墮負處所顯眞實者依
正譬喩依正道理。能令諸説墮下負處。七顯
了大乘所顯眞實。八一切種所知攝一切法
所顯眞實。九顯了不如及如所顯眞實。十我
執依處法一切義意入所顯眞實。中邊分別
大乘論眞實品説竟
中邊分別論卷上


中邊分別論卷下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對治修住品第四
修習對治者。三十七道品修習今當説。此論
中初心者我執種類
又云根塵識也
    麁行貪因故 種故不迷故
    爲入四諦故 修四念處觀
由身故麁行得顯現。思擇麁行故得入苦諦。
此身者麁大諸行爲相故。麁大者名行苦。因
此行苦一切有漏諸法。於中聖人觀苦諦。受
者貪愛依處。思擇諸受故得入集諦。心者我
執依處。爲思擇此心得入滅諦。離我斷怖畏
故。法者不淨淨二品。爲思擇此法離不淨淨
品無明故得入道諦。是故初行爲令入四諦
中。修習四念處所安立。次修習正
    已知非助道 一切種對治
    爲上二種故 修習四正勤
爲修習四念處究竟故。非助道黒法及助道
品白法。一切種已明了所見故。爲滅離非助
道法。爲生起助道法。四種正勤得起。第一爲
滅已生非善惡法。如經中廣説爲滅爲塞
爲生爲
    隨事住於彼 爲成就所須
    捨離五失故 修習八資糧
爲離爲得黒白二種法。修習正勤已。心者無
障有助故。得住此心。住有四能。四能者。一
隨教得成就。隨教得成就者。説名四如意足。
一切所求義成就因縁故。此中住者。心住名
三摩提應知。是故四正勤後次第説四如意
足。隨事隨教住者。爲滅五種過失。爲修習八
種資糧故應知。何者名失
    懈怠忘尊教 及下劣掉起
    不作意作意 此五失應知
懈怠者。沒嬾惡處。忘尊教者。如師所立法名
句味等。不憶不持故。下劣掉起者。兩障合爲
一憂喜爲體故。沈浮是其事。此位中沈時。
不作意是第四過失。若無此二而作意。是第
五過失。爲滅此五失安立八種禪定資糧。爲
滅懈怠。何者爲四。一欲二正勤三信四猗。復
有四法次第應知
    依處及能依 此因縁及果
欲者正勤依處。能依者正勤。此依處名欲。有
何因是名信。若有信即生欲。此能依者名正
勤果。此果名猗。若作正勤得所求禪定故。
餘四種資糧。一念二智三作竟四捨滅。餘四
種失如次第對治。此念等四法次第*應知
    縁境界不迷 高下能覺知
    滅彼心功用 寂靜時放捨
念者不忘失境界。智者不忘失境界時。覺知
沈浮兩事。覺知已爲滅此作功用意。是名作
意。此沈浮二法寂滅已。起放捨心放流相續
名捨滅。四如意足後次第説修習五根。此五
根云何得
    已下解脱種 欲事増上故
    境界不迷沒 不散及思擇
此中増上次第五處流爲修四勤故。心已隨
教得住。因此心已下解脱分善根種子。一欲
増上故。二勤修増上故。三不忘境界増上
故。四不散動増上故。五思擇法増上故。如次
第信等五根*應知
    説力損惑故 前因後是果
信等五法如前所説。爲有勝力故説名力。勝
力者何義。能損離非助惑故。若五法非信等
諸對治*惑不相障故。故説根力有次第。云何
信等五法前後次第説。五種法如前後爲因
果故。云何如此。若人信因信果。爲求得此果
故決勤行。因此勤行已守境不移。若念止住
心得三昧。平等住不高不下一三受故
二一境故又有五種住未説
若心不定
觀知如實境因此義是故五法立次第。若人
已下種解脱分善根已。説五根是其位。若人
已下通達分善根者。爲在五根位中。爲當在
方位
    二二通達分 五根及五力
煖位及頂位立行五根。忍位及世第一法立
行五力。若人下解脱善根種。此二二位決定
通達分。若未不如此力次説覺分。此云何安
*立
    依分自體分 第三出離分
    第四功徳分 三種滅惑分
見道位中顯立覺分。覺者何義。無分別如如
智是名覺。分者何義。同事法朋是名分義。此
七法中覺依止分者是名念覺。自性分者是
名擇法覺。出離分者名正勤覺。功徳分者名
喜覺。無染無障分。三法謂猗定捨。云何説三
法爲無染障
    因縁依處故 自性故言説
無障無染因者。猗惑障。爲重行作因故。此猗
與麁重因對治故。依止者是禪定。自性者不
捨覺分。次説道分。此法云何安*立
    分決及令至 令他信三種
    對治不助法 説道有八分
修習道位中顯立道分。見道分決分是正見。
此見世間正見。出世正見後得。因此智自所
得道及果決定分別。令他至分者。正思惟及
正言。因有發起語言。能令他知及得。令他信
分者有三種。正言正業正命。此三法次第
    見戒及知足 應知令他信
令他信分者。三處依正言説言語。共相難正
義共思擇義時他得信。是人有智。是故令他
信。智依正業他得信。持戒不作不如法事故。
依正命者他得信。輕財知足如法如量行。見
衣服等四命縁故。是故令他信知足輕財知
足。煩惱對治分者三種。正勤正念正定。此三
法如*次第
    大惑及小惑 自在障對治
非助道煩惱有三。一修習道所斷煩惱。是名
大惑。二心沈沒掉起煩惱。是名小惑。三自在
障者。能障礙顯出勝品功徳。第一煩惱者正
勤是其對治。云何如此。因正勤修道得成故。
若道得成思惟煩惱滅。第二煩惱者正念是
其對治。寂靜相處。若正念正寂靜相處。沈沒
及掉起滅故。第三煩惱者正定是其對治。依
止禪定故。能顯出六神通功徳故。此修習對
治。若略説有三種*應知
    隨不倒有倒 隨顛倒不倒
    無倒無隨倒 修對治三種
修習對治有三。何者三。一者隨應無倒法與
倒相雜。二者顛倒所隨逐無見倒。三者無顛
倒無倒法隨逐。如次第凡夫位中。有學聖位
中。無學聖位中。菩薩修對治者有別異。何者

    境界及思惟 至得有差別
聲聞及辟支自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
界。若菩薩自他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
界。聲聞及辟支由無常等諸相。思惟身等諸
法。若諸菩薩無生得道理故思惟觀察。若聲
聞及縁覺修習四念處等諸法。爲滅離身等
諸法。若菩薩修習此等法。不爲滅離故修習
諸法。非不爲滅離故修習諸法。但爲至得無
住處涅槃。修習對治已説。修住者何者
修住品第五
    修住有四種 因入行至得
    有作不作意 有上亦無上
    願樂位入位 出位受記位
    説者位灌位 至位功徳位
    作事位已説
修住位有十八。何者十八。一因位修住。若人
已住自性中。二入位修住。已發心。三行位修
住。從發心後未至果。四果位修住。已得時。五
有功用位修住。有學聖人。六無功用位修住。
無學聖人。七勝徳位修住。求行得六神通人。
八有上位修住。過聲聞等位未入初地菩薩
人。九無上位修住。諸佛如來。此位後無別位
故。十願樂位修住。諸菩薩人。一切願樂行位
中。十一入位修住者。初菩薩地。十二出離位
修住。初地後六地。十三受記位修住。第八地。
十四能説師位修住。第九地。十五灌頂位修
住。第十地。十六至得位修住。諸佛法身。十七
功徳位修住。諸佛應身。十八作事位修住。諸
佛化身。一切諸住無量應知。今但略説
    法界復有三 不淨不淨淨
    清淨如次第
若略説此位有三。一不淨位住者。從因位乃
至行住。二不淨淨位住者。有學聖人。三清淨
位住。無學聖人
    此中安立人 應知如道理
因此住別異故。如道理應知。諸凡聖別異安
立。此人者自性中住。此人已入位。如是等修
住已説。何者得果
得果品第六
    器果及報果 此是増上果
    愛樂及増長 清淨果次第
器果者。果報與善根相應。報果者。器果増上
故。善根最上品。愛樂果者。宿世數習故愛樂
善法。増長果者。現世數習功徳善根故善根
圓滿。清淨果者。滅離諸障。此位果有五種次
第應知。一者報果。二者増上果。三者隨流
果。四功用果。五相離
    上上及初果 數習究竟果
    隨順及對治 相離及勝位
    有上無上故 略説果如是
若略説果有十種。一者上上果。從自性發心
乃至修行。應知後後次第。二初果者。初得出
世諸法。數習果者。從初果後有學位中。究竟
果者。無學諸法。隨順果者。爲因縁故應知。上
上果對治果者。是滅道因此得初果。此中初
道名對治果相離果數習果圓滿果。爲遠離
惑障故。如次第有學無學諸聖人果。勝位果
者。神通等諸功徳。有上果者。菩薩地爲勝餘
乘故。無上果者諸如來地。如是四種果爲分
別圓滿果故。爲略説如是多。若廣説則無
量。此中修習對治合集衆義覺悟修習。令薄
修習。熟治修習。上事修習密合修習。智到
境一家故。上品修。勝品得修初發修。中行修。
最後修。有上修無上修者。境界無勝思量無
集。至得無勝故修住。合集衆義應成修住。住
者此人住自性中。作事修住者。從發心乃至
修行位。名最淨住最淨位住有莊嚴位住。遍
滿十地故。無上位住果合集衆義。一攝持果。
二最勝果。三宿習果。四上上引出果。五略果。
六廣果。此中攝持果者五種果。餘果是五種
果別異。宿世所集故名果報果。上上引出故。
有四種餘果。若略説上上果有四種。若廣説
隨順果有六。是四種果分別廣説故。中邊分
別論中此處有四三品。一對治品。二修住品。
三得果品。已廣説究竟一器果二果報果三愛樂果
四増長果五清淨果攝一切

  無上乘品第七
無上乘今當説
    無上乘三處 修行及境界
    亦説聚集起
無上有三種。大乘中因此三義乘成無上。何
者三義。一修行無上。二境界無上。三集起得
無上。此中何者名修行無上。十波羅蜜修行
中*應知
    修行復六種
此十波羅蜜中隨一有六種。何者
    無比及思擇 隨法與離邊
    別及通六修
如是六修。一無比修。二思擇修。三隨法修。四
離邊修。五別修。六通修。此中無比十二種。何
者爲十二
    廣大及長時 増上體無盡
    無間及無難 自在及攝治
    極作至得流 究竟無比知
    此處無比義 知十波羅蜜
如是十二種無比修行。一廣大無比。二長時
無比。三増上。四無盡。五無間。六無難。七自
在。八攝治。九極作。十至得。十一勝流。十二
究竟。何者廣大無比。不欲樂一切世間及出
世富樂故。是故廣大無比應知。何者長時無
比。一一處三阿僧祇劫修習得成故。何者増
上無比。一切衆生遍滿利益事故。何者無盡
無比。由迴向無上菩提故。最極無窮無盡
故。何者無間修無比。由得自他平等樂修故。
因一切衆生施等功徳能圓滿。成就十波羅
蜜故。何者無難無比。隨喜他所行諸波羅蜜。
自波羅蜜得圓滿故。何者自在無比。由破虚
空等諸禪定力故。施等波羅蜜得滿足成就。
何者攝治無比。由一切波羅蜜無分別智所
攝治護故。何者極作無比。地前方便願樂行
地中。最上法忍及道品隨一所成故。何者至
得無比。於初地中得未曾見出世法故。何者
勝流無比。離初地應知餘八種上地中。何者
究竟無比。第十地及佛地中應知何以故。菩
薩道及佛果圓滿故。此處無比義。知十波羅
蜜者。如是十二無比義。於十法中皆悉具有。
是故十法通得名波羅蜜多。何者名十波羅
蜜。爲顯此十法別名故。説偈言
    施戒忍精進 定般若方便
    願力及闍那 此十無比度
此十波羅蜜別事云何
    財利不損害 安受増功徳
    除惡及令入 解脱與無盡
    常起及決定 樂法成熟事
如是十波羅蜜次第事應知。由施故菩薩能
利益衆生。由持戒故不損害衆生壽命財物
及眷屬等。由忍辱故若他起損惱等事安心
忍受。由精進故生長他功徳。損滅他罪障等。
由禪定故因神通等諸功徳。令他衆生背惡
歸善得入正位。由般若故顯説正教令他解
脱。由方便故迴向善根趣大菩提。施等功徳
令流無盡。由願力故能受住捨隨樂生處。於
彼生中能事諸佛及聞正法。於施等中恒行
不息利益衆生。由思擇修習力故。伏滅對治。
決定能行施等諸度利益衆生。由智故滅離
如言法無明。施等諸行及施等増上縁法得
共受用。此二菩薩能成熟衆生。無比修行已
説。何者思量修行
    如言説正法 思量大乘義
    是菩薩常事 依三種般若
依十種施等波羅蜜。如諸佛所安立所説修
多羅等。諸法大乘中如理思惟數數聽聞思
量修習故。聞思修慧恒思惟行若因三慧修
行思惟生何功徳
    爲長養界入 爲得事究竟
若人因聞慧修行思惟者。一切善根界性
得増長。若因思慧修行思惟者。如所聞名句
義。此理得入意得生顯現故。若因修慧修行
思惟者。如所求正事得成就。爲入地爲治淨
故。此修行思惟有伴*應知
    十種正行法 共相應應知
此思惟修行者十種正法行所攝持應知。何
者十種法行
    書寫供養施 聽讀及受持
    廣説及讀誦 思惟及修習
大乘法修行有十。一書寫。二供養。三施與他
四若他讀誦一心聽聞。五自讀。六自如理取
句味及義。七如道理及名句味顯説。八正
心聞誦。九空處如理思量。十已入意爲不退
失故修習
    無量功徳聚 是十種正行
此十種正行有三種功徳。一無量功徳道。二
行方便功徳道。三清淨功徳道。云何大乘中
佛説最極大果報。聲聞乘等法不如是説。云
何如此有二種
    最勝無盡故 利他不息故
最勝者小乘經。但爲自利故。大乘自利利他
平等。是故最勝。第一爲自利故。第二爲利他
故。是故有下有上。是故説勝。大菩提者至無
餘涅槃。他利益事如因地中無息故。故説無
盡。無盡故勝小乘。思惟修行已説。何者隨
法*修行
    隨法有二種 不散動顛倒
隨法修行者如是二種。一無散動修行。二無
顛倒變異修行。此中散動有六種。滅除此六
種散動故説無散動。何者六種散動。一自性
散動。二外縁散動。三内散動。四相散動。五麁
惑散動。六思惟散動。此六散動何者爲相。應
故説
    起觀行六塵 貪味下掉起
    無決意於定 思量處我慢
    下劣心散亂 智者應當知
如是爲相。六種散動菩薩應知應離。何者六
相。一從禪定起散動。由五識故。是名性散動。
六塵中若心行動是名外散動。是禪定貪味
憂悔掉起。是名内散動。下地意未決未息。
是名相散動。因此相入定故。有我執思惟定
中所起。名麁散動。因此麁思惟生我慢起行
故。下劣品思惟。名思惟散動。下乘思惟起行
故。前兩散動未得令不得。次兩已得令退。第
五令不得解脱。第六令不得無上菩提應知。
此中無倒十種處應知。何者
    言辭義思惟 不動二相處
    不淨及淨客 無畏及無高
此中何法名無倒。無倒者。如理如量知見。此
無倒十種處。一者名句味無倒。如偈説
    聚集數習故 有義及無義
    是言辭無倒
若名句味若有相應。名言無間不相離説故。
此物是其名。數數習故。名句等有義。若翻此
三無義。若有如此知見名。名句味無倒。何者
無倒
    顯現似二種 如顯不實有
    是名義無倒 遠離有無邊
諸義顯現有二。一顯所執。二顯能執。由二相
生故。如是無所有。如所顯現義中。若生如此
知見。是名義無倒。云何如此義者遠離有相。
能執所執無有故。遠離無相似能似所散亂
有故。何者思惟*無倒
    此言熏言思 彼依思無倒
    爲顯二種因
所執能執言。所*熏習言語思惟。是能執所執
虚妄分別依處。若起如此知見一切處。是名思
惟無倒。何者思惟爲能執。所執虚妄作顯現。
因此思惟言語名句味兩法所生故。爲二法作
依處。離此思惟無倒境故。何者不動*無倒
    如幻等不有 亦有義應知
    是不動無倒 有無不散故
是義亦有亦無如前已説。此有無譬如幻化。
幻化者爲象馬等實體故。無有非無唯似象
等。散亂有故義亦如是不有。如所顯現能執
所執故非不有。唯相似散亂相有故。等者如
野馬夢幻水月等譬。如是道理應知。已見幻
等譬義故心不僻行。是名不動無倒。因此無
倒心。有無執中心不散動故。何者二相*無倒
    一切唯有名 爲分別不起
    是別相無倒
一切諸法唯有名言。何者名。一切眼及色乃
至心及法。如此知見
一切虚妄分別。爲對治故説名別相無倒。何
者名別相。爲虚妄爲眞實
此相名眞實眞實別相中是無倒。云何如此。
若爲俗諦故。一切諸法不但有名。如是執故。
何者通相*無倒
    出離於法界 更無有一法
    故法界通相 此智是無倒
無有別法離無我眞實有體。是故法界一切
通相。體平等故。如是知見是名通相無倒。何
者淨不淨*無倒
    顛倒邪思惟 未滅及已滅
    此不淨及淨 是彼不顛倒
顛倒不正思惟在及未盡。是名法界不清淨。
若不在及盡。是名法界清淨。若有此知見。是
名不淨及淨無倒如次第。何者客*無倒
    法界性淨故 譬之如虚空
    此二種是客 是彼不顛倒
復有法界如眞虚空自性淨故。是二種法非
舊法故名客。先不淨後及淨。若有此知見。
是名客相無倒。何者無怖及無高無倒
    染汚及清淨 法人二倶無
    無故無怖慢 是二處無倒
人者無染汚無清淨法。亦如是。先無染汚後
無清淨。云何如此人及法非實有故。是故二
中無有一物。是淨品及不淨品不淨品。時無
有一法被損減。清淨品時無有一物被増益。
爲此二法生怖畏生高慢。若有如此知見。是
名無怖畏無高慢無倒。如是十種無倒。十種
金剛足中。如次第應安立。何者名十種金剛
足。一有無無倒。二依處無倒。三幻化譬無倒。
四無分別無倒。五自性清淨無倒。六不淨無
倒。七淨無倒。八如眞空譬無倒。九不減無倒。
十不増無倒。已説隨法修行。何者遠離二邊
修行。如寶頂經中佛爲迦葉等説無相中道。
何者二邊爲遠離此故。此中道*應知
    別異邊一邊 外道及聲聞
    増益與損減 二種人及法
    非助對治邊 斷常名有邊
    能取及所取 染淨有二三
    分別二種邊 應知有七種
    有無及應止 能止可畏畏
    能取所取邊 正邪事無事
    不生及倶時 有無分別邊
色等諸陰立我別異。一邊立我與色一。一邊
爲離此二邊。佛説中道。不見我。不見人不見
衆生。及不見壽者。云何如此。若人執我見者
不離此二邊。壽者別異身亦別異。若不取執。
異即是壽。名即是身。此二見決定有爲。此
中道此二執不得起。色等常住是外道邊。無
常是聲聞邊。爲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色等
諸法不觀常及無常故。是名中道。有我者増
益邊毀謗。無我者損減邊毀謗。有假名人故。
爲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有我無我二。彼中
間非二。所觸無分別故。心實有是増益法邊。
不實有損減法邊。爲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
此處無意無心無識無作意。一切不善法名
不淨品名非助道。一切善法等是淨品名對
治邊。爲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佛説此二種
邊不去不來無譬無言。有者名常邊人及法。
無者名斷邊人及法。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
是二種中間名中道如前説。無明者。所取一
邊能取第二邊。如無明明亦如是。一切有爲
法所取一邊能取一邊。無爲法亦如是。如無
明乃至老死所取能取。老死滅所取一邊。能
取第二邊。是滅道者所取能取。如是所取能
取二邊。由黒分白分別異故。爲離此二邊故
佛説中道。佛説無明及明此二無二無。如經
廣説。云何如此。無明及明等所取能取體無
故。染汚有三種。一煩惱。二業。三生染汚。煩
惱染汚復有三。一者諸見。二者欲瞋癡起相。
三更有生願。爲對治此三佛説。知空解脱門。
知無相解脱門。知無願解脱門。業染汚者。善
惡造作。爲對治此業佛説。智慧無造作。生染
汚者。更有中生已生意心及心法念念生有
生相續不斷。爲對治此佛説。智慧無生。智慧
無起。智慧無自性。如是三種染汚滅除名清
淨。知空等者。及染汚空等。是名境界清淨。智
及一切對治。名行清淨因此行煩惱除不更
起。名果清淨。此三種清淨染汚空等。如三種
清淨所作空等。諸法自性無故。法界自性無
別異故復有智慧空等諸法非染汚所造及非
智所造作。云何如是空等諸法自性有故。法
界自性無染汚故。若人思惟分別法界有時
染汚有時清淨。是邊自性無染汚。法自體無
染淨故。此執成邊。爲遠離此邊故。佛説此中
道非二空作空。令諸法空諸法自體空。如是
等如寶頂經廣説。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者
七。一有中分別一邊。二無中分別一邊。有眞
實人爲滅此人。是故立空。有眞實無我。爲滅
此法。是故立不空。因此二分別起有執無執。
爲離此二邊故佛説中道。空者不滅人等。何
所爲無所爲。一切諸法自然性故。如經廣説。
一切無明等諸惑應止令滅。明等諸法道應
生。能令止滅如此分別。應止及能止故。空中
生怖畏。爲離此二種分別邊。佛説空譬。可
怖畏分別一邊。因此可畏起怖畏。復是一邊
分別所作色等諸塵。起怖畏及起苦怖畏。爲
離此二種怖畏分別邊。佛説畫師譬。前譬者
依小乘人説。今譬依菩薩説。所取分別一邊。
能取分別一邊。爲離此二邊佛説幻師譬。云
何如此。唯識智所作無塵智。無塵智者滅除
唯識智。塵無體故識亦不生。此中是相似正
位分別一邊。邪位分別一邊。分別眞實見爲
正位分別邪位。爲離此二邊佛説兩木截火
譬。譬如兩木無火相從此起火。火起成還燒
兩木。如是不正位相及正位相。眞實見正通
達爲相。聖智根起成已。是眞實見相正位。復
有了滅此中譬與其相似眞實見。邪位相無
有邪位相。邪位亦無隨順眞實位故。分別有
事一邊。分別無事一邊。有事者。智慧先分別
作意。復有分別無功用。爲離此二種功徳邊
佛説燈光譬。分別無生一邊。分別等時一邊。
若分別對治道無生。分別煩惱長時。爲離此
二邊佛説第二燈光譬。離十四二邊修行已
説。云何勝有等*修行
    勝有等修行 應知於十地
何者勝有等修行。十地中隨一此中波羅蜜
最勝無比。此波羅蜜名勝修行。若一切處同
無差別。是名有等修行。修行無上已説。何者
境界無
    安立及性界 所成能成就
    持決定依止 通達及廣大
    品行及生界 最勝等應知
如是境界有十二。何者十二。一安立法名境
界。二法性境界。三所成就境界。四能成境界。
五持境界。六決持境界。七定依止境界。八通
達境界。九相續境界。十勝得境界。十一生
境界。十二最勝境界。此中第一者。波羅蜜等
諸法。如佛所安立。第二法如如。第三第四此
二如前次第。通達法界故。得行波羅蜜等諸
法故。第五聞慧境界。第六思慧境界。云何名
決持。已知此法能持故。第七修慧境界。依内
依體得持故。第八初地中見境界。第九修道
境界乃至七地中。第十是七種地中世及出
世道。如品類諸法得成故。第十一八地中。第
十二九地等三處是。第一第二境界如前説。
處位中平等境界。所餘境界者。前二所顯
差別。境界已説何者習
    具足及不毀 避離令圓滿
    生起及堅固 隨事無住處
    無障及不捨 十習起應知
如是習起有十種。此中因縁具足名性習起。
不毀謗大乘法是名願樂習起。避下乘法是
名發心習起。修行圓滿波羅蜜名修行習起。
生起聖道名入正位習起。堅固善根長時數
習故。名成熟衆生習起。心隨事得成名淨土
習起。不住生死涅槃中。得不退位授記。不
退墮生死涅槃故。滅盡諸障名佛地習起。不
捨此等事名顯菩薩習起。如是此論名中邊
分別了中道故。復有分別中道及二邊故。是
中兩邊能現故。離初後此中兩處不著。如理
分別顯現故。故名中邊分別
    此論分別中 甚深眞實義
    大義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此中邊分別論名義如前説。甚深祕密義。非
覺觀等境界故。眞實堅義諸説不可破故。無
上菩提果故。大義自他利益事爲義故。一切
義因此論三乘義得顯現故。能除一切不吉
祥。不吉祥者。三品煩惱及三品生死。能離滅
此生死及煩惱不吉祥故。能滅四徳障故。能
攝持四徳故。故説除不吉祥。無上衆義者。略
説無上有三種。一正行。二正依持。三正行果。
此修行如品類無比。如方便。如佛所立諸法
大乘中思惟等。如前説。如道理無散動無倒
若修奢摩他無散動。若修毘婆舍那無顛倒
變異如所爲爲出離隨中道故。如處十地中。
如勝有等行。無倒衆義者。名句無倒故。通達
禪定相義無倒故。通達智慧相思惟無倒故。
得遠離顛倒因縁故。無不散動顛倒故。是中
道相分明所得。令成就別相無倒故。依此起
對治得生死分別道通相無倒故。得通達淨
品自性不淨及淨無倒故。惑障未滅及滅。得
智各無倒故。不淨及淨如實見。無怖畏無高
慢無倒故。滅除諸障得出離<#0464_1/>故
    空涅槃一路 佛日言<#0464_2/>光照
    聖衆行純熟 盲者不能見
    已知佛正教 壽命在喉邊
    諸惑力盛時 求道莫放逸
此中邊分別論。無上乘品究竟。婆藪槃豆釋
迦道人大乘學所<#0464_3/>造
    我今造此論 爲世福慧行
    普令一切衆 如願得菩提
中邊分別論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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