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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寶生論 (No. 1591_ 護法義淨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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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許成現量耶。況復是爲殊異論者。許一切
法刹那不住。此覺起時。色等諸境亦皆已滅。
現量之理。斯何得成。雖復如前善開釋已。仍
爲於斯甚深法義不能窺測。更設難言。由量
力故斷爲有者。或復此由違比量故。於色等
處遮使成無。縱實由量。刋定有無。然由於彼
別根比知及正教等諸量之中別根最勝。由親
證境是果性故。要於此處無違害已。方於餘
量而成立之。此即別根於色等處既親證會。
豈能令彼比量相違。輒欲遮其色等有性。如
何外色成別根境。由若無境不能於此生如
是覺。此事是我別根知也。此言意道。各別自
證領受相生。重起心縁而宣説故。猶如曾領
苦樂染等。此固不然。於餘亦爾。別根如夢等
見有如斯前已具説。於夢等位。亦有現見色
等諸境。即如所言。覆察之心是有故者。顯此
立因有不定過。然由夢瞖及罪逆心之所損
故。如似別根現前明見。雖無實境而有見事。
復亦不越識之體性。於所領事現前納受。爲
斷割故。由斯道理意欲成立色等實境是離
識者。有相違過。徒事慢心。此復更有因不成
過。此覺後縁時。所見境已亡。如何許現量。
眼等諸識見色等時。彼實不能生斯斷割。此
但由其各別内證相分性故。因此爲先意識
隨後取其定相。總集思構方能決斷。又復當
時識不倶起。設爾有其色等諸境眼等識滅
後何能見。能見非有。所鑒豈成。正於此時何
所悕望。從其滅識寧能有見。況於色等共識
同亡。是故應知。此不能見色等諸境。藉彼見
力重審之心。觀於色等。如何許成別根量性。
復於彼時意識斷割。不共許爲現量性故。由
無能見及倶謝故。有餘師云。於此最初領受
其境。非分別垢之所染故。彼定縁於外色實
境。此亦非理。是不成故。由非他許離於言詮。
色等外境是識所知。然由内有自證之事。當
爾之時不起思構。便縁諸境相貌差別。彼但
許有如斯内縁。此亦隨其相貌現時。但依於
識。猶如共成。苦樂染等。然由將彼色等外境
爲別根量。此但是爲虚妄情執。猶如彼此數
量業等。還將此難用拓餘疑。於夢見事。從夢
覺已後覆縁想。雖復當時無境。然有上心之
知。現量亦爾。由因此故。後時意識決了非無。
彼亦尤無撥別根量。於自内證心心所生。不
離自證而有現量。是所許故。然於外境將爲
現量斯妄増益。即是所遮。如前爲出不成之
過。未見解詞。但事空言。寔無的當。彼全不許
有外色等。更欲仗之明有現量。然所成立。不
能遠離所斥之過。故若也不曾領受前境意
識。不能生憶念也。決定應許。於彼外境曾領
受之。由斯能見於色等境許別根性。斯乃不
成。曾領受境方能憶者。所以云何。由有理

已説如相識者。雖無外境如境相現。眼等諸
識遂得生起。如前已説。次復云何從此生憶
念者。從此識後與念相應。即於此相分別意
識而生起也。由領其境念方起故。其義不成。
若爾於色等處。以現量性決定了知。所有相
貌生憶念性故。猶如樂等。於憶念上安置形
像而領取之。決斷前相内自證解。然非不領。
猶如石等。有其焔等。生意識時。亦不能生此
之憶念。由斯決定依比量力於色等境。應必
定有親領受之。若異此者。所許憶念便成非
有。復由於此受領之境成現量故。世間言論。
名之爲見。若於色等是憶念性。如共成者。可
有斯過。即由於此外色等處領受憶念。理不
許成。由有理故。如離於境得有其見。憶念同
然。爲其能立。不共成故。宗及於喩欲曉悟他。
於境領受全無力用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四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五*一名二十唯
識順釋論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論曰。如何不與色等諸境而相關渉名作見
耶。若遣斯難。此不勞言。由斯識體自現形相。
雖無色等而境得成。此前已説。夢獄瞖等爲
能喩事。隨其所應廣陳比量
從此生憶念者。不待外境而現前故。見之自
性方始得生。雖無實義。念與意倶由現見識
所有功能安置力故。隨其次第假藉餘縁爲
能牽引覺想方生。當爾之時名爲憶念。如何
復知見之與憶兩體差殊。若此見憶倶竝不
藉外境有故能生自體。由似境者。爲
疑。説分別識見之爲用。不生計度前境相状。
但有自證體性生起念之相也。取其言相安
之差了相不明分別生也。以見爲先熏習
所遣。即此自性由他故生。見不然也。見之與
念條然別故。爲此定須許如斯理。假令雖復
有其外境。二皆有境。縁相不殊。見之與憶自
體不同。如有異途幸應爲説。彼設雖縁現在
之境。名之爲見。如縁過去。説之爲念。由無境
者。彼雖境異有無之相。所縁別故。斯之異相。
縁亦不能而於見念爲片思也。宜應説爲自
體別故。斯成異相。爾者此境是其識所現相。
若爲決定知如是耶。由於前境決知見已與
彼相似所起之識分明不忘。取彼事時。即名
斯事而爲似相。猶如決了丈夫相貌。方名此
作似丈夫耶。似相了知非不曾見。然非曾見
能有如斯決斷之理。爲由不許有外境故。斯
亦非理。由彼自證心心所生解相不同是所
許故。斯固於他全不成難。汝既分別於事善
巧。我聊致問。理復如何同時自證。既不許有
如何此見能決定耶。非過去事能有憶念。由
彼非是自證性故。又非自證。如所説事違道
理故。先當援己後乃撃他。所有陳謀方能獲
勝。斯即念託境生。不共成也。復於夢處領
納外境。令共成託後時自可道彼元無成非
理故。猶如樂等領受樂事。若其外境元有可
領。但有似相錯亂現前。當爾之時外境非有。
自然決斷。猶如夢者。覺乃知非
夢者見非有。覺已乃至非。若也覺時亦不領
境。猶如夢中。彼是非有。世人自知。然不如
是。是故定知於正覺時。然色等境有眞領受
不同夢中識無力用。此亦不能而爲曉喩。令
於色等領受義成。由作夢者處夢中時不能了
境。是爲非有。若由遠離於睡闇時得分明慧。
隨其所有別別曾縁熏成念種。然於夢位所
領之境。憶令上心方生決斷。此事非有。彼既
如是。此亦還然。雖非外色可爲領受。便即翻
作見外色心。起妄分別。重重現前數數縁慮。
生此類性所有功能熏習成種令其上心。即
此熏習。更欲彰其不實事故。後起餘縁彰見
眞義。由有睡眠相似法故。雖於覺位亦曰睡
也。爲此熏習恒隨逐故。世間睡眠猶如餘睡。
但有妄情離識別見。色聲等境。而被纒縛極
受艱辛。漂泊生津淪迴欲海。由未正得熏習
斷故。猶如夢中不能覺了色等境無。未能稱
事於非起故。不了是無。爲境所誑。縱有聞
思所生之智。爲由分別熏習隨故。未現證眞
不能正起。亦名誑妄。當爾之時。名爲不覺。及
由於彼熏習種子對治已生。畢竟拔除深有
力用。於創起時非世先有。由此名爲出世間
智。正斷一切分別性故。無分別智獲得現行。
能除熏習無知睡故。證悟眞覺于時藉此。無
分別智以爲因故。由此之力方便起故。決能
截除色等諸義。固執熏習。名爲清淨。由渉計
度諸境相故。號曰世間。彼智現已。但唯是識
隨其色類縁會力故。生起之時。唯於自識現
其相分。妄執諸境而作生因。然非離識有自
性故。色聲等境而生了知。其所立量。若據總
相不知彼境。是爲無者。許能立因有不成過。
若言差別覺時不知。還有不成與前相似。覺
悟之位了境元無。宗所許故。既有斯過。理固
不能以斯能立成其前境有可領納。或有於
此不成之過。申述解詞猶若元來。不爲境解
此無之智。理不應成。要先知境方於此事能
生此心。説爲非有若爾的知前境是有。如何
能得更復言無觀相是有。復乃云無現是相
違。若爲通釋。彼諸宗等撥爲非有。固不相
違。如諸外論。謂爲常等。生前滅後悉並非
無。或於方所或此非餘。有境無餘。何過之有。
若時於我將爲無者。由非不了可撥爲無。於
無起知非所許故。此不如文於茲色等説我
爲無。然於色等造作之處。無眞實我非據我
也。若爾於色等聚乍可無&MT02349;。説識我無。如何
免難。由不許有第二之識。於餘識處了我爲
無。亦非不領於前而能憶念於後。設令生念
境已亡故。是故應許但唯有識。而現於相。即
如所許。然於識處知我是無。撥無其我。識若
生時。此智爾時知無我體。然由離境了唯有
識。隨此相貌。縁若生時解境爲無。豈非齊致。
然於色等了無我時。於色等處是爲共相。非
是自相。由此各依以爲定性。自體異故。然非
相似所有相貌是實事有。欲令於餘而作簡
別。有其異相附識而生。猶如實事有集心分。
於識自體轉起現前。世俗言論因斯生起。了
知外境。但是自心所生領受。本非居外。斯乃
是爲最勝修習。所獲性故。此由無明蓋覆於
慧。如在外轉觀斯共相。即如所見時俗言成。
隨世俗情於言説路令得明解。於諸論處似
事而轉。別以形相而宣説之。於所餘事作其
遮遣。於此事中應有形段。若總相是實即是
總相。應如色等自體各異。而於別事體不相
應。此則色等成非異體。如色似聲。又復如彼
一異非言所許共相。此但覆俗當情顯現無
所諍也。此既不許將爲實事。斯乃便成於色
聲等成非異體。又復色等一一便成有多體
故。共相之状體無邊故。此則合有多種體性。
便成諸事皆爲一體。如隨自縁所帶相像。斷
割前境此之體相。亦是假立衆多相貌。爲俗
言論而分別之。由此便成於色聲等。無我之
智亦是共相。斷割性故。取其無境更成光顯
唯識之宗。然於色等無我解時。有別相分。復
由前後分段本無故。斯乃是爲先取別相分
明決斷。於異決了隨而攝取。事境性故。若青
蓮也簡去其白。識縁蓮體。決斷是青。言無我
者。理亦同然凡起決斷。謂即於他所執我相
仗此思構。方生決斷無別我體。縱雖無境而
智得生。理既齊衡何有乖諍
若諸有情由自相續者。若言於此自相體中。
各有無量功能不同。於自識中變現別故。至
成熟時。由自種力識現在前。不由外境而得
興起。非離自識從外境生。然由親近善惡友
故。爲益及損。此不得成。由於眞妄損益之
中但以言聲説爲境故。既縁聲義兩種皆無。
於斯斷割便成非有。由彼有其理非理行。可
令善惡逐彼而行。彼行既無可取隨學。寧容
有故。此則曾不依託外境。而識得生。違所許
過。必定依託。外色等境。縁色等心。猶如有
事。無事聲心復如觀他所有行跡。是能於境
決斷性故。亦復由如色等諸識定縁外境。如
聖量言。但是於内似相現故。此固無力。破唯
識義。由展轉増上識互決定成者。由其展轉
識相假故。即此二識更互相依。本不待聲及
於色等。由所立喩不順於宗。亦復全無違教
之失。有他相續爲別識故。他識爲因自識生
故。善惡二友作用理成。外境引夢撥使成無。
目撃友人。何不同睡而遣爲非。有何勞強立
展轉相。因夢聞善惡。非由別識生。如何現在
隨他識行。復如何知但由餘識分別得生。於
他言事隨順情起。此識生時。更有餘識功能
差別。爲因現故。且聞者識。如結契時。唯聲現
相有差別體。識乃得生。不依外境。方能了事
仗自功能。所有差別託己内縁爲聲相解。即
於前境而有了知。此時但是自識熟位功能
轉起。但有聲相共識倶生。詳觀斯理。又復聖
者威神至極。無其文字離取聲相。爲間隙時
成説方便。然則但由勝差別故。能作斯事。遂
令餘識殊別相生。是共許故。斯即是爲唯識
功力。然則曾無聲之自相能至餘識。是他共
許。以將爲喩。縱許如是。但依他識聲覺得生。
斯乃便成恒常聽響。此之聲覺總被生津。雖
住遠方及耳根壞。竝應聞説。無有廢時。若其
許覺由外聲起。有時聞聽耳識方行。分別因
起。仍須處在相應。耳根復無損壞。方能於境
覺察是非。由此全無便成竝見。總聽之過非
獨如此。識待有能差別性故。事判於聲。猶如
於聲自性各異。能生此覺。非餘相心。亦如於
聲非聞一切。縁此聲相但返縁斯。唯生此覺。
於覺有時。但生如此差別之縁。有力用故。爲
因非餘。即如於聲在相應處於自相續生其
相像。且如此事種子現前。隨自用果方能生
起如是便成無相似過。復次諸字咸有支分。
分析至窮非根取性。猶若極微非同時生。不
合聚故。既不和聚有其決斷計一常聲。處虚
空者。不應是理。縁此聲心不可得故。又彼許
其所有細分。體相似故。及是非根所行性
故。然非功能有其差別及以造作容有安置。
勢力道理。復如外聲。隨所依縁差別之響。有
其自相爲縁之因。識亦如是。何有非愛。豈非
所云。由展轉増上者。即是許其取餘識故。此
識便成有於外境如不取境。喩分便違。斯難
非理。此識由其餘識現相爲所縁故。喩乃共
成。如餘宗立。猶如於彼非現在聲隨以一相
而爲成立。但有彼相識生而已。其宗許成。我
喩亦然何成有過。何故如來之識差別。於餘
分別之境竝除。不異相續而轉。無邊差別所
化有情。在彼多心相若爲起。如彼一聲體無
差異。隨自樂相識從生起。但由如來威神之
力。極修所致令彼得生於別功能非一之境。
不同色類多而無雜。一時興用分別事成猶
如燈寶鏡等現相。復以如來諸化用事。難思
威力超尋思境。是共學故。強爲斯難。非成妙
説。若言夢覺兩位不差。由竝許其無實境性。
隨其差別咸引於果。夢中所見或善或惡。是
總標也。及於覺位心亦無境。此亦便應倶時
獲果。或應如夢亦皆無果。無境性故。或復翻
此斯難不然。由有理故
心由睡眠壞夢覺果不同者。然則夢心由睡
壞故。性不分明。即此善惡能招劣果。如於覺
時。或縁別事。不爲恭敬。或時餘思亂心。於彼
惠施雖行果不増。大識雖無境果亦同。然隨
種差別。能招當果愛非愛事。由斯夢覺體有
差殊。得果不同。非乖道理。復非由境善等體
殊。所作業用招勝劣果。然由自性及相應等
自體増故。及以相違。此即夢等有其差別。以
此爲縁非關有境。或時生已。便於斯境能起
害心造於極惡。復於此處能招勝報。種下
中上善不善業。以此而言實不藉其外境有
故。植果差殊。或時有縁。過去羅漢身福等事。
實無其境。猶如夢獲果不同。有不定過。後
於夢中翹誠慶悦。如來出世雖無實境。大果
當招。此喩便成。於宗不順。有餘師云。雖被夢
損情斷前境而不闇昧如睡初覺。尚有餘昏。
未足眠時強起情瞖。身體沈重見不分明。即
此之損於彼夢中相應之識誠固難有。由於
夢内心心生法。當爾之時明白觀境。憂愁恐
怖極思惟心。縱使覺時未能同此。由此要須
是有情數。於共見境取相分故。然於夢中七
色之業。不立業道由其夢色非見無對。是不
共境不堪爲世。言論事故。所云色業非業道
者。斯乃便成。不察由緒。然此所論。於彼夢識
見不分明獲果微劣。醒覺之位亦應如此。既
有斯過。而便答曰。由夢損故獲其少果。如若
不損與覺何殊。即如所云。夢識於境了事分
明。便招勝果。此若爲通由於夢中心明斷割。
許其招得上妙果報七色業道不建立者。本
爲評章招果差別。遂論業道。由緒何從。由非
招果要須假斯業道方就。於方便位被極重
纒害斯意樂。遂令招得最惡之果。輕薄煩惱
縱造根本。亦未能同極清淨心。於修善位方
便根本。類此應知
唯識論者。亦由於他相續興害。隨心所生成
其業道。有餘師説。由他知故方成罪者。此非
正答。何意要須待於共境方建立斯。非由他
力始成業道。然藉堪爲世言論事。由如苾芻
斷青流穢。犯斯等罪豈在情邊。及由共境假
他知故。若於夢中實有青等爲所了事。由大
師制便成有罪。惑可翻餘。非由其事。是有
是無。此成應理。若也生界但唯識者。便成無
有語身業耶。然由大種及從種生名爲身也。
語業即是從種生色。此二營爲成殺妄等。兩
種若無事便非有。諸屠獵者。但唯自識轉變
顯現便招殺罪。豈不相違由非前生命根自
斷。遂令他得殺生罪耶。此違所許身語二業。
不爾云何
死由他識別者。屠膾等識猶如屠者。既興方
便彼遂分離。此亦如是。但由自識能有作
用。差別現時。便與彼命爲殺害因。爾乃但
由自識功力妄現身相藉此勢故。立爲業道。
自餘業道准此應知。由斯道理。復有共許識
之差別。遂與他身作壞因性。即如鬼神及健
達縛等。其所嫌處惡念便生。由鬼等識變現
爲因。遂令前生得失念等。復由聖者專心念
時。由他識力爲勝縁故。遂於夢中屏除睡
昧。便觀彼彼差異形儀。識於衆像而領納之。
言命根者。謂是隨應。順彼趣業力所招引。異
熟識流注時限齊如所攝引事。便轉變令彼
一業所招連續同分之報。斷絶相違。非謂一
切流皆斷絶。如他所許。於其六處據同分斷。
説名爲絶。識與命離假言其斷。但由自他兩
識爲縁。所有作用命根斷滅
猶如於隱者獲得勝上定。及由作用力差別
功能成者令生變異。但是内心差別性故。如
是雖無身語二業。殺盜等事理得善成。於彼
經中定説隱者。意發嗔火縁斯力故。隨便殺
彼無量有情。此亦由心令彼斷故。必如前理。
應可推徴。決定須許成就隱者。意樂害力令
無量生咸致命斷。若異此者。樂欲是其意害
大罪。事乃不成。故知引證成意罪大。若也非
人知彼意趣。當時爲作殺害事者。此亦便成。
明顯身業罪中最大。有時不假餘相續識。便
遭石墜煙炭雨等。損害有情。誰増上力令躯
命斷。固非此識現如是相。還爲殺害。便有自
縛相違過故。此難非理。即由斯識相續無能
與斯命斷隨順性故。猶如疑毒令心悶亂。但
是隨順自内相續。識無力用更爲連住。由此
名爲壽命斷也。然而許有石等相現。亦匪成
違。但由増上識故令他命終者。隣次之後。
何不壽終。及其死時彼便非有。既不現前。如
何成罪。及於斷命爲因性耶。雖呈雅難應返
問之。彼行殺時所招業道。若於當時結業道
者。何不于時遂便卒命。若於縁時彼死方結。
如何此得殺生過耶。若言相合得殺罪者。此
二別時有無體異。如何能作共合事耶。然則
此事作論尊者。已詳定斷於能害者。自相續
中有其差別。業性流注。然我於斯有如是見。
由能殺者増上識故。斷彼相續更互相因。決
定由此不假別事。後致終亡。當被傷時。成其
殺業。由斷他命此有功能。決定由斯取亡沒
故。然能害者但有此力。於斷彼命與作親因。
或時即死。或復後終。由増上識能與他識展
轉爲害。令他後識刹那爲障。更不相續。亦非
害者。但唯以意便成殺業。由此有其退轉之
義。於彼行害事乖離故。以理言之。他更不藉
餘縁致死。由斯必定而取命終。乘此爲因命
乃斷故。由斯即立殺生業道。此成無過。如是
賊等隨事應知。若異此途彼能害者。於彼
時有何力用。他死之時方招殺罪。更復容成
越理之失。不假能害。自身之中。有其差別。而
但據彼被害者身有殊異故。後死之時方成
罪者。由此加功彼命斷故。此即已言。當爾之
時。何不死等。合以當時方便殺業。當時即得
殺生之罪。死由彼故。然於*後時更無異相。
是可得故。還將此理用遣餘疑。爾者猶如夢
中能害所害。身等無故。斯乃便成無業道過。
此由夢内識亦不能害他相續。是故於斯不
成業道。翻此覺時便成於業。已廣成立但唯
是心中無間事能成害業
且縱如斯。廣陳異見。仍須執理更詰殊端。如
唯有識。彼他心智。爲知他心。爲不了耶。若言
不知者何謂了他心。此名由智了他心故。如
其不了。便成誑妄。即此能詮於焉有失。如其
知者。於離識境而領受故。所成唯識理致便
乖。二事相違如何遣難。所以云何。有深義故。
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實者。意取極深所證
會處。彼曰他心。若有許識便傷他智。如無誠
違自教。若他心智縁於外境。如觀心外有境
爲縁。斯難避咎。了境非實。固無&MT02349;尤。如何
知境。不稱其實而得名作他心智耶。此中意
言。如所證事前境不虚。由此方名是他心
智。爾者知於前境既不如實。於此豈得名曰
他心。理不如是。未閑本意。雖於他心不縁爲
境。似彼相状識上現耶。是故離心無境可得
生似彼相。然不如境斯成本意。立作他心。此
中但是領彼似相。由此名爲不如實性。雖不
同彼似彼相生。離心無境。已共成故。能知之
者。隨境相生。如知自心智者。二心同時不共
聚故。固非現在。決定應許已滅未生。但可得
一而爲其境。體復是無。但唯自識還縁過
現諸心聚法爲彰顯相領納自心。於此事中
世咸共許。了他心事理亦應知。爾者若於自
心親能了別。如何復説不如實知。爲由於境
不實知故。名爲不實。爲是無事。將以爲有。而
得名爲稱實知也。若爾如何得説不如。其境
所有領納皆是其無。由彼不能了實境故。此
亦不然。不知如佛境者。此他心智。他縁青等
了彼所縁。即是稱實。何以便將佛知心體自
性清淨而云不知凡云了他心。以他心爲縁。
了自心相。假説知他。即彼他心自性眞體是
何境界。此亦不然。不爾云何佛知他心。自性
即是離心知有。設有離心之色佛了。何傷此
即心是實有。兩共許成。離心實色與理違背
故不同也。若爾佛了他心。應不知境。由境妄
故。佛依妄知。亦復何損。如人觀幻。豈不知
虚。佛同虚知。何過之有。若爾諸佛境界有何
相状。諸佛境界非餘所知。若佛不知心。何名
一切智。即彼無倒所有自性。無知睡盡而得
明覺。正曉了時。諸有覺了自他心者。彼之眞
性不能了故。故言彼智不稱境知。復云何通
睡盡之智。能正了斯。由此覺知無言境性。超
過語路。但自證知。是故不能以言詮及。然於
此識所有自性。非是餘識之所能知。既非所
知。非言能及。彼但總相爲其境故。然斯唯有
妄構畫性。即此構畫於自證性。識之實相極
遼遠故。唯於識處了不實相。此二皆成。不稱
實境。所以者何。於非實事作實事解。而爲決
斷。由於彼識現虚妄相故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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