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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 (No. 1585_ 護法玄奘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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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義是假。有義是實。所引理教如前應知。
二十皆通倶生分別。隨二煩惱勢力起故。
此二十中小十展轉定不倶起。互相違故。行
相麁猛各爲主故。中二一切不善心倶。隨
應皆得小大倶起。論説大八遍諸染心。展
轉小中皆容倶起。有處説六遍染心者惛
掉増時不倶起故。有處但説五遍染者以
惛掉等違唯善故。此唯染故非第八倶。第
七識中唯有大八。取捨差別如上應知。第
六識倶容有一切。小十麁猛五識中無。中大
相通五識容有。由斯中大五受相應。有
小十除三。忿等唯喜憂捨三受相應。諂誑
憍三四倶除苦
有義忿等四倶除樂。諂誑憍三五受倶起。意
有苦受前已説故。此受倶相如煩惱説。實義
如是若隨麁相忿恨惱嫉害憂捨倶。覆慳
喜捨餘三増樂。中大隨麁亦如實義。如是
二十與別境五皆容倶起不相違故。染念
染慧雖非念慧倶。而癡分者亦得相應故。
念亦縁現曾習類境。忿亦得縁刹那過去
故。忿與念亦得相應。染定起時心亦躁擾。
故亂與定相應無失。中二大八十煩惱倶。小
十定非見疑倶起。此相麁動彼審細故。忿等
五法容慢癡倶。非貪恚並是瞋分故。慳癡
慢倶非貪瞋並是貪分故。憍唯癡倶。與慢
解別是貪分故。覆誑與諂貪癡慢倶。行相無
違貪癡分故。小七中二唯不善攝。小三大八
亦通無記。小七中二唯欲界攝。誑諂欲色。餘
通三界。生&K99;在下地容起上十一。耽定於
他起憍誑諂故。若生上地起下後十。邪見
愛倶容起彼故。小十生上無由起下。非
正潤生及謗滅故。中二大八下亦縁上。上縁
貪等相應起故
有義小十下不縁上。行相麁近不遠取故。
有義嫉等亦得縁上。於勝地法生嫉等故。
大八諂誑上亦縁下。下縁慢等相應起故。梵
於釋子起諂誑故。憍不縁下非所恃故。
二十皆非學無學攝。此但是染彼唯淨故。後
十唯通見修所斷。與二煩惱相應起故。見
所斷者隨迷諦相或總或別煩惱倶生。故
隨所應皆通四諦。迷諦親疎等皆如煩惱
説。前十有義唯修所斷。縁麁事境任運生

有義亦通見修所斷。依二煩惱勢力起故。
縁他見等生忿等故。見所斷者隨所
縁總別惑力皆通四諦。此中有義忿等但
縁迷諦惑生非親迷諦。行相麁淺不深取

有義嫉等亦親迷諦。於滅道等生嫉等故。
然忿等十但縁有事。要記本質方得生故。
縁有漏等准上應知
成唯識論卷第六








成唯識論卷第七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已説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頌曰
    不定謂悔眠 尋伺二各二
論曰。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
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
定名。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爲性。障止
爲業。此即於果假&K99;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
方追悔故。悔先不作亦惡所攝。如追悔言
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眠謂睡眠。
身不自在昧略爲性。障觀爲業。謂睡
眠位身不自在心極闇劣。一門轉故。昧簡
在定。略別寤時。令顯睡眠非無體用。有
無心位假&K99;立此名。如餘蓋纒心相應故。有
義此二唯癡爲體。説隨煩惱及癡分故。有
義不然亦通善故。應説此二染癡爲體。淨
即無癡。論依染分説隨煩惱及癡分攝。有
義此説亦不應理。無記非癡無癡性故。應
説惡作思慧爲體。明了思擇所作業故。睡
眠合用思想爲體。思想種種夢境相故。論
倶説爲世俗有故。彼染汚者是癡等流。如
不信等説爲癡分。有義彼説理亦不然。非
思慧想纒彼性故。應説此二各別有體。與
餘心所行相別故。隨癡相説名世俗有。尋
謂尋求。令心怱遽於意言境麁轉爲性。伺
謂伺察。令心怱遽於意言境細轉爲性。此
二倶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爲業。並
用思慧一分爲體。於意言境不深推度及
深推度義類別故。若離思慧尋伺二種體類
差別不可得故。二各二者。有義尋伺各有
染淨二類差別。有義此釋不應正理。悔眠亦
有染淨二故。應説如前諸染心所有是煩
惱隨煩惱性。此二各有不善無記。或復各有
纒及隨眠。有義彼釋亦不應理。不定四後
有此言故。應言二者顯二種二。一謂悔眠。
二謂尋伺。此二二種種類各別。故一二言顯
二二種。此各有二。謂染不染。非如善染各
唯一故。或唯簡染故説此言。有亦説爲隨
煩惱故。爲顯不定義説二各二言。故置此
言深爲有用
四中尋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聖所説故。悔
眠有義亦是假有。瑜伽説爲世俗有故有義
此二是實物有。唯後二種説假有故。世俗有
言隨他相説非顯前二定是假有。又如内
種體雖是實而論亦説世俗有故。四中尋伺
定不相應。體類是同麁細異故。依於尋伺有
染離染立三地別。不依彼種現起有無故
無雜亂。倶與前二容互相應。前二亦有互
相應義。四皆不與第七八倶。義如前説。悔
眠唯與第六識倶非五法故。有義尋伺亦
五識倶。論説五識有尋伺故。又説尋伺即
七分別謂有相等。雜集復言。任運分別謂五
識故。有義尋伺唯意識倶。論説尋求伺察等
法皆是意識不共法故。又説尋伺憂喜相
應曾不説與苦樂倶故。捨受遍故可不
待説。何縁不説與苦樂倶。雖初靜慮有
意地樂。而不離喜總説喜名。雖純苦處有
意地苦。而似憂故總説爲憂。又説尋伺以
名身等義爲所縁。非五識身以名身等義
爲境故。然説五識有尋伺者。顯多由彼
起非説彼相應。雜集所言任運分別謂五
識者。彼與瑜伽所説分別義各有異。彼説
任運即是五識。瑜伽説此是五識倶分別意
識相應尋伺。故彼所引爲證不成。由此五
識定無尋伺。有義惡作憂捨相應。唯慼行轉
通無記故。睡眠喜憂捨受倶起。行通歡慼
中庸轉故。尋伺憂喜捨樂相應。初靜慮中意
樂倶故。有義此四亦苦受倶。純苦趣中意
倶故。四皆容與五別境倶。行相所縁不相
違故。悔眠但與十善容倶。此唯在欲無輕
安故。尋伺容與十一善倶。初靜慮中輕安
倶故。悔但容與無明相應。此行相麁貪等
細故。睡眠尋伺十煩惱倶。此彼展轉不相違
故。悔與中大隨惑容倶。非忿等十各爲主
故。睡眠尋伺二十容倶。眠等位中皆起彼
故。此四皆通善等三性。於無記業亦追悔
故。有義初二唯生得善。行相麁鄙及昧略故。
後二亦通加行善攝。聞所成等有尋伺故。有
義初二亦加行善。聞思位中有悔眠故。後三
皆通染淨無記。惡作非染解麁猛故。四無記
中悔唯中二。行相麁猛非定果故。眠除第
四非定引生。異熟生心亦得眠故。尋伺除
初彼解微劣不能尋察名等義故。惡作睡
眠唯欲界有。尋伺在欲及初靜慮。餘界地法
皆妙靜故。悔眠生上必不現起。尋伺上下亦
起下上。下上尋伺能縁上下。有義悔眠不
能縁上。行相麁近極昧略故。有義此二亦
縁上境。有邪見者悔修定故。夢能普縁所
更事故。悔非無學離欲捨故。睡眠尋伺皆
通三種。求解脱者有爲善法皆名學故。學
究竟者有爲善法皆無學故。悔眠唯通見修
所斷。亦邪見等勢力起故。非無漏道親所引
生故。亦非如憂深求解脱故。若已斷故名
非所斷。則無學眠非所斷攝。尋伺雖非眞無
漏道。而能引彼從彼引生故通見修非所
斷攝。有義尋伺非所斷者。於五法中唯分
別攝。瑜伽説彼是分別故。有義此二亦正
智攝。説正思惟是無漏故。彼能令心尋求
等故。又説彼是言説因故。未究竟位於藥
病等未能遍知。後得智中爲他説法必假
尋伺。非如佛地無功用説。故此二種亦通
無漏。雖説尋伺必是分別。而不定説唯屬
第三。後得正智中亦有分別故。餘門准上
如理應思
如是六位諸心所法。爲離心體有別自性。
爲即是心分位差別。設爾何失。二倶有過。
若離心體有別自性。如何聖教説唯有識。
又如何説心遠獨行。染淨由心。士夫六界。
莊嚴論説復云何通。如彼頌言
    許心似二現 如是似貪等
    或似於信等 無別染善法
若即是心分位差別。如何聖教説心相應。他
性相應非自性故。又如何説心與心所倶
時而起如日與光。瑜伽論説復云何通。彼
説心所非即心故。如彼頌言
    五種性不成 分位差過失
    因縁無別故 與聖教相違
應説離心有別自性。以心勝故説唯識等。
心所依心。勢力生故説似彼現。非彼即心。
又識心言亦攝心所。恒相應故。唯識等言及
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
所與心非離非即。諸識相望應知亦然。是
謂大乘眞俗妙理。已説六識心所相應。云何
應知現起分位。頌曰
    15依止根本識 五識隨縁現
    或倶或不倶 如濤波依水
    16意識常現起 除生無想天
    及無心二定 睡眠與悶絶
論曰。根本識者阿陀那識。染淨諸識生根本
故。依止者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爲共親
依。五識者謂前五轉識。種類相似故總説
之。隨縁現言顯非常起。縁謂作意根境等
縁。謂五識身内依本識。外隨作意五根境等
衆縁和合方得現前。由此或倶或不倶起。
外縁合者有頓漸故。如水濤波隨縁多少。
此等法喩廣説如經。由五轉識行相麁動。所
籍衆縁時多不倶。故起時少不起時多。第
六意識雖亦麁動。而所籍縁無時不具。由
違縁故有時不起。第七八識行相微細。所籍
衆縁一切時有。故無縁礙令總不行。又五
識身不能思慮。唯外門轉起籍多縁。故斷時
多現行時少。第六意識自能思慮。内外門轉
不籍多縁。唯除五位常能現起。故斷時少
現起時多。由斯不説此隨縁現。五位者何。
生無想等。無想天者謂修彼定厭麁想力
生彼天中違不恒行心及心所想滅爲首。
名無想天。故六轉識於彼皆斷。有義彼天常
無六識。聖教説彼無轉識故。説彼唯有有
色支故。又説彼爲無心地故。有義彼天將
命終位。要起轉識然後命終。彼必起下潤
生愛故。瑜伽論説後想生已是諸有情從彼
沒故。然説彼無轉識等者。依長時説。非
謂全無。有義生時亦有轉識。彼中有必起
潤生煩惱故。如餘本有初必有轉識故。瑜
伽論説。若生於彼唯入不起。其想若生從
彼沒故。彼本有初若無轉識如何名入。先有
後無乃名入故。決擇分言所有生得心心所
滅名無想故。此言意顯彼本有初有異熟生
轉識暫起。宿因縁力後不復生。由斯引&K99;起
異熟無記分位差別。説名無想。如善引生二
定名善。不爾轉識一切不行。如何可言唯
生得滅。故彼初位轉識暫起。彼天唯在第四
靜慮。下想麁動難可斷故。上無無想異熟
處故。即能引&K99;發無想定思。能感彼天異熟
果故。及無心二定者。謂無想滅盡定。倶無六
識故名無心。無想定者。謂有異生伏遍淨
貪未伏上染。由出離想作意爲先。令不恒
行心心所滅想滅爲首。立無想名。令身安
和故亦名定。修習此定品別有三。下品修
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後生彼
天不甚光淨形色廣大。定當中夭。中品修者
現不必退。設退速疾還引現前。後生彼天
雖甚光淨形色廣大而不最極。雖有中夭
而不決定。上品修者現必不退。後生彼天
最極光淨形色廣大。必無中夭。窮&K99;滿壽量
後方殞沒。此定唯屬第四靜慮。又唯是善。彼
所引故。下上地無由前説故。四業通三。除
順現受。有義此定唯欲界起。由諸外道説力
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有義欲界先修習
已。後生色界能引現前。除無想天至究竟
故。此由厭想欣彼果入故唯有漏。非聖所
起。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或
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爲
先。令不恒行恒行染汚心心所滅立滅盡
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偏厭受想亦
名滅彼定。修&K99;習此定品別有三。下品修
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者
現不必退。設退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
竟不退。此定初修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爲
加行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雖屬有頂而
無漏攝。若修此定已得自在。餘地心後亦
得現前。雖屬道諦而是非學非無學攝。似
涅槃故。此定初起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説力
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後上二界亦得現
前。鄔陀夷經是此誠證。無色亦名意成天
故。於藏識教未信受者。若生無色不起
此定。恐無色心成斷滅故。已信生彼亦
得現前。知有藏識不斷滅故。要斷三界
見所斷惑方起此定。異生不能伏&K99;滅有頂
心心所故。此定微妙要證二空。隨應後得
所引發故。有義下八地修所斷惑中。要全斷
欲餘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欲界惑
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唯説不還三乘無學
及諸菩薩得此定故。彼隨所應生上八地
皆得後起。有義要斷下之四地修所斷惑。餘
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變異受倶煩
惱種子障定強故。彼隨所應生上五地皆
得後起。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後不斷退
生上地者。豈生上已却斷下惑。斷亦無失。
如生上者斷下末那得生惑故。然不還
者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但由惑
種潤上地生。雖所伏惑有退不退。而無伏
下生上地義。故無生上却斷下失。若諸菩
薩先二乘位已得滅定後迴心者。一切位中
能起此定。若不爾者或有乃至七地滿心
方能永伏一切煩惱。雖未永斷欲界修惑。
而如已斷能起此定。論説已入遠地菩薩
方能現&K99;起滅盡定故。有從初地即能永伏
一切煩惱如阿羅漢。彼十地中皆起此定。經
説菩薩前六地中亦能現&K99;起滅盡定故。無心
睡眠與悶絶者。謂有極重睡眠悶絶令前
六識皆不現行。疲極等縁所引身位違前六
識故名極重睡眠。此睡眠時雖無彼體。而
由彼似彼。故假説彼名。風熱等縁所引身
位亦違六識。故名極重悶絶。或此倶是觸處
少分。除斯五位意識恒起。正死生時亦無
意識。何故但説五位不行。有義死生及與言
顯。彼説非理。所以者何。但説六時名無心
故。謂前五位及無餘依。應説死生即悶絶
攝。彼是最極悶絶位故。説及與言顯五無
雜。此顯六識斷已後時依本識中自種還
起。由此不説入無餘依。此五位中異生有
四。除在滅定。聖唯後三。於中如來自在菩
薩唯得存一。無睡悶故。是故八識一切有
情心與末那二恒倶轉。若起第六則三倶
轉。餘隨縁合起一至五。則四倶轉乃至八
倶。是謂略説識倶轉義。若一有情多識倶
轉。如何説彼是一有情。若立有情依識多
少。汝無心位應非有情。又他分心現在前位
如何可説自分有情。然立有情依命根數
或異熟識。倶不違理。彼倶恒時唯有一故。
一身唯一等無間縁。如何倶時有多識轉。既
許此一引多心所。寧不許此能引多心。又
誰定言此縁唯一。説多識倶者許此縁多
故。又欲一時取多境者多境現前。寧不頓
取。諸根境等和合力齊。識前後生不應理
故。又心所性雖無差別。而類別者許多倶
生。寧不許心異類倶起。又如浪像依一起
多。故依一心多識倶轉。又若不許意與五
倶。取彼所縁應不明了。如散意識縁久
滅故。如何五倶唯一意識。於色等境取一
或多。如眼等識各於自境取一或多。此亦
何失。相見倶有種種相故。何故諸識同類不
倶。於自所縁若可了者一已能了。餘無用
故。若爾五識已了自境。何用倶起意識了
爲。五倶意識助五令起。非專爲了五識
所縁。又於彼所縁能明了取異於眼等識
故非無用。由此聖教説彼意識名有分別。
五識不爾。多識倶轉何不相應。非同境故。
設同境者彼此所依體數異故。如五根識互
不相應。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
縁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能所熏等
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説八識如水波等
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事
等無定性故。如前所説識差別相依理世
俗非眞勝義。眞勝義中心言絶故。如伽他

    心意識八種 俗故相有別
    眞故相無別 相所相無故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爲自所變二分所依。云
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説我法非別實有。由
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
    17是諸識轉變 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無 故一切唯識
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説三能變識及彼心
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所變見
分説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
別。見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
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有
實物離二相故。是故一切有爲無爲若實若
假皆不離識。唯言爲遮離識實物。非不
離識心所法等。或轉變者。謂諸内識轉似
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虚妄分
別爲自性故。謂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執境
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此分別
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法性決
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是故一切皆唯
有識。虚妄分別有極成故。唯既不遮不離
識法。故眞空等亦是有性。由斯遠離増減
二邊。唯識義成契&K99;會中道。由何教理唯識
義成。豈不已説。雖説未了。非破他義己義
便成。應更礭陳成此教理。如契經説三
界唯心。又説所縁唯識所現。又説諸法皆不
離心。又説有情隨心垢淨。又説成&K99;就四智
菩薩能隨悟&K99;入唯識無境。一相違識相智。
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
境若實有此云何成。二無所縁識智。謂縁過
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得彼境既
無。餘亦應爾。三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
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
得解脱。四隨三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
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
成。境若實有如何可變。二隨觀察者智轉
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衆相現
前。境若是實寧隨心轉。三隨無分別智轉
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
前。境若是實何容不現。菩薩成&K99;就四智
者。於唯識理決定悟入。又伽他説
    心意識所縁 皆非離自性
    故我説一切 唯有識無餘
此等聖教誠證非一。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
如餘不親縁離自色等。餘識識故如眼識
等亦不親縁離自諸法。此親所縁定非離
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縁。所縁法故如相應
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此等正理誠證非
一。故於唯識應深信受。我法非有空識非
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慈尊依此説二
頌言
    虚妄分別有 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於彼亦有此
    故説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則契中道
此頌且依染依他説。理實亦有淨分依他。
若唯内識似外境起。寧見世間情非情物
處時身用定不定轉如夢境等。應釋此疑。
何縁世尊説十二處。依識所變非別實有。
爲入我空説六二法。如遮斷見説續有
情。爲入法空復説唯識。令知外法亦非
有故。此唯識性豈不亦空。不爾。如何。非所
執故。謂依識變妄執實法理不可得説爲
法空。非無離言正智所證唯識性故説爲法
空。此識若無便無俗諦。俗諦無故眞諦亦無。
眞俗相依而建立故。撥無二諦是惡取空。諸
佛説爲不可治者。應知諸法有空不空。由
此慈尊説前二頌。若諸色處亦識爲體。何
乃似色相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而轉。名
言熏習勢力起故。與染淨法爲依處故。謂
此若無應無顛倒。便無雜染亦無淨法。是
故諸識亦似色現。如有頌言
    亂相及亂體 應許爲色識
    及與非色識 若無餘亦無
色等外境分明現證。現量所得。寧撥爲無。
現量證時不執爲外。後意分別妄生外想。
故現量境是自相分。識所變故亦説爲有。意
識所執外實色等。妄計有故説彼爲無。又
色等境非色似色非外似外如夢所縁。不
可執爲是實外色。若覺時色皆如夢境不
離識者。如從夢覺知彼唯心。何故覺時於
自色境不知唯識。如夢未覺不能自知。
要至覺時方能追覺。覺時境色應知亦爾。
未眞覺位不能自知。至眞覺時亦能追覺。
未得眞覺恒處夢中。故佛説爲生死長夜。
由斯未了色境唯識。外色實無可非内識
境。他心實有寧非自所縁。誰説他心非自
識境。但不説彼是親所縁。謂識生時無實
作用。非如手等親執外物日等舒光親照
外境。但如鏡等似外境現名了他心。非
親能了。親所了者謂自所變。故契經言。無
有少法能取餘法。但識生時似彼相現名
取彼物。如縁他心色等亦爾。既有異境
何名唯識。奇哉固執觸處生疑。豈唯識教但
説一識。不爾如何。汝應諦聽。若唯一識寧
有十方凡聖尊卑因果等別。誰爲誰説。何法
何求。故唯識言有深意趣。識言總顯一切有
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
及彼空理所顯眞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
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
不離識。總立識名。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
離諸識實有色等。若如是知唯識教意。便
能無倒善備資糧。速入法空證無上覺。救&K99;
拔含識生死輪迴。非全撥無惡取空者違&K99;背
教理能成是事。故定應信一切唯識。若唯
有識都無外縁。由何而生種種分別。頌曰
    18由一切種識 如是如是變
    以展轉力故 彼彼分別生
論曰。一切種識謂本識中能生自果功能差
別。此生等流異熟士用増上果。故名一切
種。除離繋者非種生故。彼雖可證而非
種果。要現起道斷結得故。有展轉義非此
所説。此説能生分別種故。此識爲體故立
識名。種離本識無別性故。種識二言簡非
種識。有識非種種非識故。又種識言顯識
中種。非持種識。後當説故。此識中種餘縁
助故。即便如是如是轉變。謂從生位轉至
熟時。顯變種多重言如是。謂一切種攝三
熏習共不共等識種盡故。展轉力者謂八現
識及彼相應相見分等。彼皆互有相助力故。
即現識等總名分別。虚妄分別爲自性故。
分別類多故言彼彼。此頌意説。雖無外縁
由本識中有一切種轉變差別及以現行八
種識等展轉力故彼彼分別而亦得生。何
假外縁方起分別。諸淨法起應知亦然。淨
種現行爲縁生故。所説種現縁生分別。云何
應知此縁生相。縁且有四。一因縁。謂有爲
法親辦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
種子者謂本識中善染無記諸界地等功能差
別。能引次後自類功能。及起同時自類現
果。此唯望彼是因縁性。現行者謂七轉識及
彼相應所變相見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極劣
無記。餘熏本識生自類種。此唯望彼是因
縁性。第八心品無所熏故。非簡所依獨能
熏故。極微圓故不熏&K99;成種。現行同類展轉
相望皆非因縁。自種生故。一切異類展轉相
望亦非因縁。不親生故。有説異類同類現
行展轉相望爲因縁者。應知假説。或隨轉
門。有唯説種是因縁性。彼依顯勝。非盡理
説。聖説轉識與阿頼耶展轉相望爲因縁
故。二等無間縁。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
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多同類種
倶時轉故如不相應非此縁攝。由斯八識
非互爲縁。心所與心雖恒倶轉。而相應故
和合似一。不可施設離別殊異。故得互作
等無間縁。入無餘心最極微劣無開導用。
又無當起等無間法故非此縁。云何知然。
論有誠説。若此識等無間彼識等決定生。即
説此是彼等無間縁故。即依此義應作是
説。阿陀那識三界九地皆容互作等無間縁。
下上死生相開等故。有漏無間有無漏生。
無漏定無生有漏者。鏡智起已必無斷故。
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此何界後引生無漏。
或從色界或欲界後。謂諸異生求佛果者
定色界後引&K99;生無漏。彼必生&K99;在淨居天上
大自在宮得菩提故。二乘迴&K99;趣大菩提者
定欲界後引&K99;生無漏。迴趣留身唯欲界故。彼
雖必往大自在宮方得成佛。而本願力所
留生身是欲界故。有義色界亦有聲聞迴&K99;趣
大乘願留身者。既與教理倶不相違。是故
聲聞第八無漏色界心後亦得現前。然五淨
居無迴趣者。經不説彼發大心故。第七轉
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無間縁。隨第八識
生處繋故。有漏無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
得相引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於無記中
染與不染亦相開導。生空智果前後位中得
相引故。此欲色界有漏得與無漏相生。非
無色界。地上菩薩不生彼故。第六轉識三界
九地有漏無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等無間
縁。潤生位等更相引故。初起無漏唯色界
後。決擇分善唯色界故。眼耳身識二界二地
鼻舌兩識一界一地自類互作等無間縁。善
等相望應知亦爾。有義五識有漏無漏自類
互作等無間縁未成佛時容互起故。有義
無漏有漏後起。非無漏後容起有漏。無漏
五識非佛無故。彼五色根定有漏故。是異熟
識相分攝故。有漏不共必倶同境根發無漏
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異故。三所
縁縁。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
託。此體有二。一親二疎。若與能縁體不相
離。是見分等内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縁縁。
若與能縁體雖相離。爲質能起内所慮託。
應知彼是疎所縁縁。親所縁縁能縁皆有。離
内所慮託必不生故。疎所縁縁能縁或有。
離外所慮託亦得生故。第八心品有義唯
有親所縁縁。隨業因力任運變故。有義亦
定有疎所縁縁。要仗他變質自方變故。有
義二説倶不應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
所變者爲自質故。自種於他無受用理。他
變爲此不應理故。非諸有情種皆等故。應
説此品疎所縁縁一切位中有無不定。第七
心品未轉依位是倶生故必*仗外質。故亦
定有疎所縁縁。已轉依位此非定有。縁眞
如等無外質故。第六心品行相猛利。於一
切位能自在轉。所*仗外質或有或無。疎所縁
縁有無不定。前五心品未轉依位麁鈍劣故
必*仗外質故亦定有疎所縁縁。已轉依位
此非定有縁過未等無外質故。四増上縁。
謂若有法有勝勢用能於餘法或順或違。
雖前三縁亦是増上。而今第四除彼取餘
爲顯諸縁差別相故。此順違用於四處轉
生位成得四事別故。然増上用隨事雖多而
勝顯者唯二十二應知即是二十二根。前五
色根以本識等所變眼等淨色爲性。男女二
根身根所攝故即以彼少分爲性。命根但
依本識親種分位假立非別有性。意根總
以八識爲性。五受根如應各自受爲性。信
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爲自性。未知
當知根體位有三種。一根本位謂在見道
除後刹那無所未知可當知故。二加行
位。謂煖頂忍世第一法近能引&K99;發根本位
故。三資糧位。謂從爲得諦現觀故發起決
定勝善法欲。乃至未得順決擇分所有善
根名資糧位。能遠資&K99;生根本位故。於此三
位信等五根意喜樂捨爲此根性。加行等位
於後勝法求證愁慼亦有憂根非正善根
故多不説。前三無色有此根者有勝見道
傍修得故。或二乘位迴&K99;趣大者爲證法空
地前亦起九地所攝生空無漏。彼皆菩薩此
根攝故。菩薩見道亦有此根但説地前以
時促故。始從見道最後刹那乃至金剛喩
定所有信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未離
欲者於上解脱求證愁慼。亦有憂根非
正善根故多不説。諸無學位無漏九根一
切皆是具知根性。有頂雖有遊觀無漏而
不明利非後三根。二十二根自性如是。諸
餘門義如論應知
成唯識論卷第七



成唯識論卷第八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如是四縁依十五處義差別故立爲十因。
云何此依十五處立。一語依處。謂法名想所
起語性。即依此處立隨説因。謂依此語
隨見聞等説諸義故。此即能説爲所説因。
有論説此是名想見。由如名字取相執著
隨起説故。若依彼説便顯此因是語依處。
二領受依處。謂所觀待能所受性。即依此
處立觀待因。謂觀&K99;待此令彼諸事或生或
住或成或得。此是彼觀待因。三習氣依處。謂
内外種未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牽引因。謂
能牽&K99;引遠自果故。四有潤種子依處。謂内外
種已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生起因。謂能生&K99;
起近自果故。五無間滅依處。謂心心所等無
間縁。六境界依處。謂心心所所縁縁。七根依
處。謂心心所所依六根。八作用依處。謂於所
作業作具作用即除種子餘助現縁。九士
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者作用即除種子
餘作現縁。十眞實見依處。謂無漏見除引自
種於無漏法能助引證。總依此六立攝受
因。謂攝&K99;受五辦有漏法具攝&K99;受六*辦無
漏故。十一隨順依處。謂無記染善現種諸行
能隨順同類勝品諸法。即依此處立引發
因。謂能引&K99;起同類勝行及能引&K99;得無爲法
故。十二差別功能依處。謂有爲法各於自果
有能起證差別勢力。即依此處立定異因
謂各能生自界等果。及各能得自乘果故。
十三和合依處。謂從領受乃至差別功能依
處於所生住成得果中有和合力。即依此
處立同事因。謂從觀待乃至定異皆同生
等一事業故。十四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
事中能障礙法。即依此處立相違因。謂彼
能違生等事故。十五不障礙依處。謂於生
住成得事中不障礙法。即依此處立不相
違因。謂彼不違生等事故。如是十因二因
所攝。一能生二方便。菩薩地説牽引種子生
起種子名能生因。所餘諸因方便因攝。此説
牽引生起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中。諸因縁
種。未成熟位名牽引種已成熟位名生起
種。彼六因中諸因縁種皆攝&K99;在此二位中
故。離有現起是能生因如四因中生自
種者而多間斷。此略不説。或親辦果亦
立種名。如説現行穀麥等種。所餘因謂初
二五九及六因中非因縁法。皆是生熟因縁
種餘故總説爲方便因攝。非此二種唯屬
彼二因餘四因中有因縁種故。非唯彼八
名所餘因彼二因亦有非因縁種故。有尋
等地説生起因是能生因餘方便攝。此文意
説六因中現種是因縁者皆名生起因。能親
生&K99;起自類果故。此所餘因皆方便攝。非此
生起唯屬彼因餘五因中有因縁故。非唯
彼九名所餘因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縁故。
或菩薩地所説牽引生起種子。即彼二因。所
餘諸因即彼餘八。雖二因内有非能生因
而因縁種勝顯故偏説。雖餘因内有非方便
因而増上者多顯故偏説。有尋等地説生起
因是能生因餘方便者。生起即是彼生起因
餘因應知即彼餘九。雖生起中有非因縁
種而去果近親顯故偏説。雖牽引中亦有
因縁種而去果遠親隱故不説。餘方便攝
准上應知。所説四縁依何處立。復如何攝
十因二因。論説因縁依種子立。依無間滅
立等無間。依境界立所縁。依所餘立増
上。此中種子即是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五
六依處中因縁種攝。雖現四處亦有因縁而
多間斷。此略不説。或彼亦能親*辦自果如
外麥等亦立種名。或種子言唯屬第四。親
疎隱顯取捨如前。言無間滅境界處者應
知總顯二縁依處非唯五六。餘依處中亦
有中間二縁義故。或唯五六餘處雖有而
少隱故略不説之。論説因縁能生因攝。増上
縁性即方便因。中間二縁攝受因攝。雖方便
内具後三縁而増上多故此偏説。餘因亦有
中間二縁然攝受中顯故偏説。初能生攝進
退如前所説因縁必應有果。此果有幾依
何處得。果有五種。一者異熟。謂有漏善及不
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二者等流。謂
習善等所引同類或似先業後果隨轉。三
者離繋。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無爲法。四者
士用。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五者
増上。謂除前四餘所得果。瑜伽等説習氣
依處得異熟果。隨順依處得等流果。眞見依
處得離繋果。士用依處得士用果。所餘依處
得増上果。習氣處言顯諸依處感異熟果
一切功能。隨順處言顯諸依處引等流果
一切功能。眞見處言顯諸依處證離繋果
一切功能。士用處言顯諸依處招士用果
一切功能。所餘處言顯諸依處得増上果
一切功能。不爾便應太寛太狹。或習氣者
唯屬第三。雖異熟因餘處亦有此處亦有
非異熟因而異熟因去果相遠。習氣亦爾
故此偏説。隨順唯屬第十一處。雖等流果餘
處亦得此處亦得非等流果而此因招勝行
相顯。隨順亦爾故偏説之。眞見處言唯詮
第十。雖證離繋餘處亦能此處亦能得非
離繋而此證離繋相顯故偏説。士用處言唯
詮第九。雖士用果餘處亦招此處亦能招増
上等而名相顯是故偏説。所餘唯屬餘十
一處。雖十一處亦得餘果招増上果餘處
亦能而此十一多招増上。餘已顯餘故此偏
説。如是即説此五果中若異熟果牽引生起
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増上縁得。若等流果牽
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初後縁
得。若離繋果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
増上縁得。若士用果有義觀待攝受同事不
相違因増上縁得。有義觀待牽引生起攝受
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除所縁縁餘三縁
得。若増上果十因四縁一切容得。傍論已了
辯正論
本識中種容作三縁生現分別除等無間。
謂各親種是彼因縁爲所縁縁於能縁者。
若種於彼有能助力或不障礙是増上縁。
生淨現行應知亦爾。現起分別展轉相望容
作三縁無因縁故。謂有情類自他展轉容
作二縁除等無間。自八識聚展轉相望定
有増上縁必無等無間。所縁縁義或無或
有。八於七有。七於八無。餘七非八所
質故。第七於六五無一有。餘六於彼一切
皆無。第六於五無。餘五於彼有。五識唯託
第八相故。自類前後第六容三餘除所縁
取現境故。許五後見縁前相者五七前後
亦有三縁。前七於八所縁容有能熏成彼
相見種故。同聚異體展轉相望唯有増上諸
相應法所仗質同不相縁故。或依見分説
不相縁。依相分説有相縁義謂諸相分互
爲質起如識中種爲觸等相質。不爾無色
彼應無境故。設許變色亦定縁種勿見分
境不同質故。同體相分爲見二縁見分於
彼但有増上。見與自證相望亦爾。餘二展
轉倶作二縁。此中不依種相分説但説現
起互爲縁故。淨八識聚自他展轉皆有所縁
能遍縁故。唯除見分非相所縁相分理無
能縁用故。既現分別縁種現生。種亦理應
縁現種起。現種於種能作幾縁。種必不由
中二縁起待心心所立彼二故。現於親
種具作二縁與非親種但爲増上。種望親
種亦具二縁於非親種亦但増上。依斯内
識互爲縁起分別因果理教皆成。所執外縁
設有無用況違理教何固執爲。雖分別言
總顯三界心及心所而隨勝者諸聖教中多
門顯示。或説爲二三四五等如餘論中具廣
分別。雖有内識而無外縁由何有情生死
相續。頌曰
    19由諸業習氣 二取習氣倶
    前異熟既盡 復生餘異熟
論曰。諸業謂福非福不動。即有漏善不善思
業。業之眷屬亦立業名。同招&K99;引滿異熟果
故。此雖纔起無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
而熏本識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説爲習氣。
是業氣分熏習所成簡曾現業故名習氣。
如是習氣展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
此顯當果勝増上縁。相見・名色・心及心所・本
末。彼取皆二取攝。彼所熏發親能生彼本識
上功能名二取習氣。此顯來世異熟果心及
彼相應諸因縁種。倶謂業種二取種倶是疎
親縁互相助義。業招生顯故頌先説。前異熟
者謂前前生業異熟果。餘異熟者謂後後生
業異熟果。雖二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
受果有盡。由異熟果性別難招等流増上
性同易感。由感餘生業等種熟。前異熟果
受用盡時復別能生餘異熟果。由斯生死輪
轉無窮何假外縁方得相續。此頌意説由
業二取生死輪迴皆不離識心心所法爲
性故
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總有三
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爲法各別親種。名言有
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
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
熏成種作有爲法各別因縁。二我執習氣。
謂虚妄執我我所種。我執有二。一倶生我
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
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
等自他差別。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
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
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
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應知我
執有支習氣於差別果是増上縁。此頌所言
業習氣者應知即是有支習氣。二取習氣。應
知即是我執名言二種習氣。取我我所及
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説名取。倶等餘文義
如前釋
復次生死相續由惑業苦。發業潤生煩惱名
惑。能感後有諸業名業。業所引生衆苦名
苦。惑業苦種皆名習氣。前二習氣與生死
苦爲増上縁助生苦故。第三習氣望生死
苦能作因縁親生苦故。頌三習氣如應當
知。惑苦名取能所取故。取是著義業不
得名。倶等餘文義如前釋。此*惑業苦應知
總攝十二有支。謂從無明乃至老死如論
廣釋。然十二支略攝爲四。一能引支。謂無明
行。能引識等五果種故。此中無明唯取能
發正感後世善惡業者。即彼所發乃名爲
行。由此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
支。二所引支。謂本識内親生當來異熟果攝
識等五種。是前二支所引發故。此中識種
謂本識因。除後三因餘因皆是名色種攝。後
之三因如名次第即後三種。或名色種總攝
五因於中隨勝立餘四種。六處與識總別
亦然
集論説識亦是能引識中業種名識支故。異
熟識種名色攝故。經説識支通能所引業種
識種倶名識故。識是名色依非名色攝故。
識等五種由業熏發雖實同時。而依主伴
總別勝劣因果相異。故諸聖教假説前後。或
依當來現起分位有次第故説有前後。由
斯識等亦説現行因時定無現行義故。復
由此説生引同時潤未潤時必不倶故。三
能生支。謂愛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謂
縁迷内異熟果愚發正能招後有諸業爲
縁引發親生當來生老死位五果種已。復
依迷外増上果愚縁境界受發起貪愛縁
愛復生欲等四取。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
引因轉名爲有倶能近有後有果故。有處
唯説業種名有此能正感異熟果故。復有
唯説五種名有親生當來識等種故。四所
生支。謂生老死。是愛取有近所生故。謂從
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諸衰
變位總名爲老。身壞命終乃名爲死。老非
定有附死立支。病何非支。不遍定故。老
雖不定遍故立支。諸界趣生除中夭者將
終皆有衰朽行故。名色不遍何故立支。定
故立支。胎卵濕生者六處未滿定有名色
故。又名色支亦是遍有。有色化生初受生
位雖具五根而未有用爾時未名六處支
故。初生無色雖定有意根而不明了未
名意處故。由斯論説十二有支一切一分
上二界有。愛非遍有寧別立支。生惡趣者
不愛彼故。定故別立。不求無有生善趣
者定有愛故。不還潤生愛雖不起然如彼
取定有種故。又愛亦遍。生惡趣者於現我
境亦有愛故。依無希求惡趣身愛經説
非有。非彼全無。何縁所生立生老死所引
別立識等五支。因位難知差別相故依當
果位別立五支。謂續生時因識相顯。次根未
滿名色相増。次根滿時六處明盛。依斯發
觸因觸起受。爾時乃名受果究竟。依此
果位立因爲五。果位易了差別相故總
立二支以顯三苦。然所生果若在未來爲
生厭故説生老死。若至現在爲令了&K99;知
分位相生説識等五。何縁發業總立無明
潤業位中別立愛取。雖諸煩惱皆能發潤
而發業位無明力増。以具十一殊勝事故。
謂所縁等廣如經説。於潤業位愛力偏増。
説愛如水能沃潤故。要數漑灌方生有
且依初後分愛取二。無重發義立一無明。
雖取支中攝諸煩惱。而愛潤勝説是愛
増。諸縁起支皆依自地有所發行依他無
明如下無明發上地行。不爾初伏下地染
者所起上定應非行支。彼地無明猶未起
故。從上下地生下上者彼縁何受而起
愛支。彼愛亦縁當生地受若現若種於理無
違。此十二支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因中前七
與愛取有或異或同。若二三七各定同世。如
是十二一重因果足顯輪轉及離斷常。施&K99;
設兩重實爲無用。或應過此便致無窮。此
十二支義門別者九實三假。已潤六支合爲
有故。即識等五三相位別名生等故。五是
一事。謂無明識觸受愛五餘非一事。三唯是
染煩惱性故。七唯不染異熟果故。七分位中
容起染故假説通二餘通二種。無明愛取
説名獨相不與餘支相交雜故餘是雜相。
六唯非色。謂無明識觸受愛取餘通二種。皆
是有漏唯有爲攝。無漏無爲非有支故。無明
愛取唯通不善有覆無記。行唯善惡。有通善
惡無覆無記。餘七唯是無覆無記。七分位中
亦起善染。雖皆通三界而有分有全。上地
行支能伏下地。即麁苦等六種行相有求
上生而起彼故。一切皆唯非學無學聖者
所起。有漏善業明爲縁故違有支故非有
支攝。由此應知聖必不造感後有業於
後苦果不迷求故。雜修靜慮資下故業
生淨居等於理無違。有義無明唯見所斷。
要迷諦理能發行故。聖必不造後有業故。
愛取二支唯修所斷。貪求當有而潤生故。九
種命終心倶生愛倶故。餘九皆通見修所斷。
有義一切皆通二斷。論説預流果已斷一切
一分有支無全斷者故。若無明支唯見所
斷。寧説預流無全斷者。若愛取支唯修所
斷。寧説彼已斷一切支一分。又説全界一
切煩惱皆能結生。往惡趣行唯分別起煩惱
能發。不言潤生唯修所斷諸感後有行皆
見所斷發由此故知無明愛取三支亦通見
修所斷。然無明支正發行者唯見所斷。助者
不定。愛取二支正潤生者唯修所斷。助者不
定。又染汚法自性應斷。對治起時彼永斷故。
一切有漏不染汚法非性應斷。不違道故。然
有二義説之爲斷。一離縛故。謂斷縁彼雜
彼煩惱。二不生故。謂斷彼依令永不起。
依離縛斷説有漏善無覆無記唯修所斷。
依不生斷説諸惡趣無想定等唯見所斷。
説十二支通二斷者於前諸斷如應當知。
十樂捨倶。受不與受共相應故。老死位中
多分無樂及容捨故。十一苦倶非受倶故。
十一少分壞苦所攝。老死位中多無樂受依
樂立壞故不説之。十二少分苦苦所攝。一
切支中有苦受故。十二全分行苦所攝。諸
有漏法皆行苦故。依捨受説十一少分。除
老死支如壞苦説。實義如是。諸聖教中隨
彼相増所説不定。皆苦諦攝取蘊性故。五亦
集諦攝業煩惱性故。諸支相望増上定有餘
之三縁有無不定。契經依定唯説有一。愛
望於取有望於生有因縁義。若説識支是
業種者行望於識亦作因縁。餘支相望無
因縁義。而集論説無明望行有因縁者依
無明時業習氣説。無明倶故假説無明實是
行種
瑜伽論説諸支相望無因縁者依現愛取
唯業有説。無明望行愛望於取生望老死
有餘二縁。有望於生受望於愛無等無間
有所縁縁。餘支相望二倶非有。此中且依
隣近順次不相雜亂實縁起説。異此相望
爲縁不定。諸聰慧者如理應思。惑業苦三
攝十二者無明愛取是惑所攝。行有一分是
業所攝。七有一分是苦所攝。有處説業全
攝有者應知彼依業有説故。有處説識業
所攝者彼説業種爲識支故。惑業所招獨
名苦者唯苦諦攝爲生厭故。由*惑業苦即
十二支故此能令生死相續
復次生死相續由内因縁不待外縁故唯
有識。因謂有漏無漏二業正感生死故説爲
因。縁謂煩惱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故説爲
縁。所以者何。生死有二。一分段生死。謂諸
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縁助勢力所感三
界麁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縁力有定齊
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
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縁助勢力所感殊勝細
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
名變易。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測名
不思議。或名意成身隨意願成故。如契經
説。如取爲縁有漏業因續後有者而生三
有。如是無明習地爲縁無漏業因有阿羅漢
獨覺已得自在菩薩生三種意成身。亦名變
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本如變化故。如有
論説。聲聞無學永盡後有云何能證無上菩
提。依變化身證無上覺非業報身故不違
理。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能感生死。二乘定
性應不永入無餘涅槃。如諸異生拘煩
惱故。如何道諦實能感苦。誰言實感。不爾
如何。無漏定願資有漏業。令所得果相續
長時展轉増勝假説名感。如是感時由所
知障爲縁助力非獨能感。然所知障不障
解脱。無能發業潤生用故。何用資感生
死苦爲。自證菩提利&K99;樂他故。謂不定
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已永斷&K99;伏煩
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廢長時
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壽法
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絶。數數如是
定願資助乃至證&K99;得無上菩提。彼復何須所
知障助。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有
情實有無由發&K99;起猛利悲願。又所知障障
大菩提。爲永斷除留身久住。又所知障爲
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於身住有
大助力。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
身攝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
者變易身攝。非彼境故。由此應知。變易生
死性是有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増上果。
有聖教中説爲無漏出三界者。隨助因説。
頌中所言諸業習氣即前所説二業種子。二
取習氣即前所説二障種子。倶執著故。倶等
餘文義如前釋。變易生死雖無分段前後異
熟別盡別生。而數資助前後改轉。亦有前盡
餘復生義。雖亦由現生死相續而種定有。
頌偏説之。或爲顯示眞異熟因果皆不離
本識故不説現。現異熟因不即與果。轉識
間斷非異熟故。前中後際生死輪迴不待
外縁既由内識。淨法相續應知亦然。謂無
始來依&K99;附本識有無漏種由轉識等數數熏
發漸漸増勝。乃至究竟得成佛時。轉捨本
來雜染識種。轉&K99;得始起清淨種識。任&K99;持一切
功徳種子。由本願力盡未來際起諸妙用
相續無窮。由此應知唯有内識。若唯有
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説有三性。應知三
性亦不離識。所以者何。頌曰
    20由彼彼遍計 遍&K99;計種種物
    此遍計所執 自性無所有
    21依他起自性 分別縁所生
    圓成實於彼 常遠離前性
    22故此與依他 非異非不異
    如無常等性 非不見此彼
論曰。周遍計度故名遍計。品類衆多説爲彼
彼。謂能遍計虚妄分別。即由彼彼虚妄分別
遍計種種所遍計物。謂所妄執蘊處界等
若法若我自性差別。此所妄執自性差別總
名遍計所執自性。如是自性都無所有。理
教推徴不可得故。或初句顯能遍計識。第
二句示所遍計境。後半方申遍計所執若我
若法自性非有。已廣顯彼不可得故。初能
遍計自性云何。有義八識及諸心所有漏攝
者皆能遍計。虚妄分別爲自性故。皆似所
取能取現故。説阿頼耶以遍計所執自性妄
執種爲所縁故。有義第六第七心品執我
法者是能遍計。唯説意識能遍計故。意及
意識名意識故。計度分別能遍計故。執我
法者必是慧故。二執必與無明倶故。不説
無明有善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不見
有執導空智故。執有執無不倶起故。曾
無有執非能熏故。有漏心等不證實故一
切皆名虚妄分別。雖似所取能取相現而
非一切能遍計攝。勿無漏心亦有執故。如來
後得應有執故。經説佛智現身土等種種
影像如鏡等故。若無縁用應非智等。雖
説藏識縁遍計種。而不説唯故非誠證。
由斯理趣唯於第六第七心品有能遍計。識
品雖二而有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計
不同故言彼彼。次所遍計自性云何。攝大乘
説是依他起遍計心等所縁縁故。圓成實性
寧非彼境。眞非妄執所縁境故依展轉説
亦所遍計。遍計所執雖是彼境。而非所縁
縁故非所遍計。遍計所執其相云何。與依
他起復有何別。有義三界心及心所由無
始來虚妄熏習。雖各體一而似二生。謂見
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無。此相説
爲遍計所執。二所依體實託縁生。此性非
無名依他起。虚妄分別縁所生故。云何知
然。諸聖教説虚妄分別是依他起。二取名
爲遍計所執。有義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
力所變二分從縁生故亦依他起。遍計依
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倶不倶等。此二方名
遍計所執。諸聖教説唯量唯二唯種種。皆
名依他起故。又相等四法十一識等論皆説
爲依他起攝故。不爾無漏後得智品二分應
名遍計所執。許應聖智不縁彼生。縁彼智
品應非道諦。不許應知有漏亦爾。又若二
分是遍計所執。應如兎角等非所縁縁。遍
計所執體非有故。又應二分不熏成種後
識等生應無二分。又諸習氣是相分攝。豈非
有法能作因縁。若縁所生内相見分非依他
起二所依體例亦應然。無異因故。由斯理
趣衆縁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
皆依他起。依他衆縁而得起故。頌言分別縁
所生者應知且説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
成故。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別能縁慮
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
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
顯此遍常體非虚謬。簡自共相虚空我等。
無漏有爲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然
今頌中説初非後。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
遠離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眞如爲性。説
於彼言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常
遠離言顯妄所執能所取性理恒非有。前言
義顯不空依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眞如
離有離無性故。由前理故此圓成實與彼
依他起非異非不異。異應眞如非彼實性。
不異此性應是無常。彼此倶應淨非淨境。
則本後智用應無別。云何二性非異非一。
如彼無常無我等性。無常等性與行等法
異應彼法非無常等。不異此應非彼共相。
由斯喩顯此圓成實與彼依他非一非異。
法與法性理必應然。勝義世俗相待有故。
非不證&K99;見此圓成實而能見彼依他起性。
未達遍計所執性空不如實知依他有故。
無分別智證眞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K99;達依
他起性如幻事等。雖無始來心心所法已能
縁自相見分等。而我法執恒倶行故不如實
知衆縁所引自心心所虚妄變現。猶如幻
事陽焔夢境鏡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所成
非有似有。依如是義故。有頌言
    非不見眞如 而能了諸行
    皆如幻事等 雖有而非眞
此中意説。三種自性。皆不遠離心心所法。
謂心心所及所變現衆縁生故。如幻事等非
有似有誑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愚
夫於此横執我法有無一異倶不倶等。如空
花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所執。依他起
上彼所妄執我法倶空。此空所顯識等眞性
名圓成實。是故此三不離心等。虚空擇滅
非擇滅等何性攝耶。三皆容攝。心等變似
虚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攝。愚夫於中
妄執實有此即遍計所執性攝。若於眞如
假施設有虚空等義圓成實攝。有漏心等定
屬依他。無漏心等容二性攝。衆縁生故攝
屬依他。無顛倒故圓成實攝。如是三性與
七眞如云何相攝。七眞如者。一流轉眞如。謂
有爲法流轉實性。二實相眞如。謂二無我所
顯實性。三唯識眞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四
安立眞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眞如。謂集實
性。六清淨眞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眞如。謂道
實性。此七實性圓成實攝。根本後得二智境
故。隨相攝者流轉苦集三前二性攝。妄執
雜染故。餘四皆是圓成實攝。三性六法相攝
云何。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色受想行識及無
爲皆有妄執縁生理故。三性五事相攝云
何。諸聖教説相攝不定。謂或有處説依他
起攝彼相名分別正智圓成實性攝彼眞如
遍計所執不攝五事。彼説有漏心心所法變
似所詮説名爲相。似能詮現施設爲名。能
變心等立爲分別。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
總名正智不説能所詮。四從縁生皆依他
攝。或復有處説依他起攝相分別遍計所執
唯攝彼名正智眞如圓成實攝。彼説有漏心
及心所相分名相餘名分別。遍計所執都無
體故爲顯非有假説爲名。二無倒故圓成
實攝。或有處説依他起性唯攝分別遍計所
執攝彼相名。正智眞如圓成實攝。彼説有
漏心及心所相見分等總名分別虚妄分別
爲自性故遍計所執能詮所詮隨情立爲
名相二事。復有處説名屬依他起性義屬
遍計所執。彼説有漏心心所法相見分等
由名勢力成所遍計故説爲名。遍計所執
隨名横計體實非有假立義名。諸聖教中所
説五事文雖有異而義無違。然初所説不
相雜亂。如瑜伽論廣説應知。又聖教中説
有五相此與三性相攝云何。所詮能詮各
具三性。謂妄所計屬初性攝。相名分別隨
其所應所詮能詮屬依他起。眞如正智隨其
所應所詮能詮屬圓成實。後得變似能詮相
故。二相屬相唯初性攝妄執義名定相屬故。
彼執著相唯依他起虚妄分別爲自性故。
不執著相唯圓成實無漏智等爲自性故。又
聖教中説四眞實。與此三性相攝云何。世
間道理所成眞實依他起攝三事攝故。二障
淨智所行眞實圓成實攝二事攝故。辯中邊
論説初眞實唯初性攝共所執故。第二眞實
通屬三性。理通執無執雜染清淨故。後二
眞實唯屬第三。三性四諦相攝云何。四中一
一皆具三性。且苦諦中無常等四各有三性。
無常三者。一無性無常。性常無故。二起盡無
常。有生滅故。三垢淨無常。位轉變故。苦有
三者。一所取苦。我法二執所依取故。二事相
苦。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苦相合故。空有三
者。一無性。空性非有故。二異性空。與妄所
執自性異故。三自性空。二空所顯爲自性
故。無我三者。一無相無我。我相無故。二異相
無我。與妄所執我相異故。三自相無我。無
我所顯爲自相故。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謂
遍計所執自性執習氣。執彼習氣假立彼名。
二等起集。謂業煩惱三未離繋集。謂未離障
眞如。滅諦三者。一自性滅。自性不生故。二
二取滅。謂擇滅二取不生故。三本性滅。謂眞
如故。道諦三者。一遍知道。能知遍計所執
故。二永斷道。能斷依他起故。三作證道。能
證圓成實故。然遍知道亦通後二。七三三
性如次配釋。今於此中所配三性或假或實
如理應知。三解脱門所行境界與此三性
相攝云何。理實皆通隨相各一。空無願相如
次應知。縁此復生三無生忍。一本性無生
忍。二自然無生忍。三*惑苦無生忍。如次此
三是彼境故。此三云何攝彼二諦。應知世俗
具此三種勝義唯是圓成實性。世俗有三。
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如次應
知即此三性。勝義有三。一義勝義。謂眞如
勝之義故。二得勝義。謂涅槃勝即義故。三行
勝義。謂聖道勝爲義故。無變無倒隨其所
應故皆攝在圓成實性。如是三性何智所行
遍計所執都非智所行。以無自體非所
縁縁故。愚夫執有聖者達無亦得説爲凡
聖智境。依他起性二智所行圓成實性唯聖
智境。此三性中幾假幾實。遍計所執妄安立
故可説爲假。無體相故非假非實。依他
起性有實有假。聚集相續分位性故説爲
假有。心心所色從縁生故説爲實有。若無
實法假法亦無。假依實因而施設故。圓成
實性唯是實有。不依他縁而施設故。此三
爲異爲不異耶。應説倶非無別體故妄執
縁起眞義別故。如是三性義類無邊。恐厭
繁文略示綱要
成唯識論卷第八



成唯識論卷第九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説一切法皆無自性。
頌曰
    23即依此三性 立彼三無性
    故佛密意説 一切法無性
    24初即相無性 次無自然性
    後由遠&K99;離前 所執我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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