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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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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三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四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縁起食諦界擇攝第三
之二
復次嗢拕南曰
    觸縁見圓滿 實解不愛樂
    法住智精進 生處等爲後
於一切觸縁受有中。若諸沙門或婆羅門。
宣説無因惡因論者。如前請問。此作此受。
乃至廣説。安住正法大師弟子。若勝若劣。
略有三種無倒記別。一開自宗記。二伏他
宗記。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當知此中。
於彼所問無差別記。謂諸苦樂皆從縁生。
是我宗致。斯則名爲開自宗記。若於彼問
作如是記。諸計苦樂自作他作倶作倶非
無因而生。於一切處由觸生受。何用妄計
自他作等。若觸因受現不可得。更求餘因
可爲巧妙。然觸因受。既現可得故。求餘
因非爲巧妙。如是記者。是則名爲伏他宗
記。所以者何。由二因縁。彼爲摧伏。一者除
唯根境識合。不能顯示餘作者故。二者不
能誹撥一切世間現量如理所得觸因縁
故。又彼不能立自宗故。亦復不能破他
宗故。名被摧伏。若於彼問作如是記。我
亦唯依根境界識。假立自作他作倶作。若
苦若樂。而於實我都無所執。汝於此中有
邪執著故。不隨許。所以者何。若有執著即
爲雜染。若無執著即爲清淨。云何名爲若
有執著。即爲雜染。謂彼世間不聰慧者。若
於前際有所執著。無明縁行。廣説如前。
便於中際苦樂雜染。若於中際有所執著。
彼亦如前。當於後際苦樂雜染。云何名爲
若無執著即爲清淨。謂聰慧者。若於前際
或於中際。不於諸行執我我所。彼於前
際。諸受因滅已。般涅槃。或於後際。諸受因
滅。當般涅槃。是名第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

復次若有棄捨無因惡因。於因生法五種因
中。獲得正見。名見圓滿。於此正法及毘奈
耶。不可轉故。亦得名爲成正直見。由於
涅槃意樂淨故。亦名成就於佛證淨。於所
知境。智清淨故。由此三縁。如其次第。名
於正法趣向親近。及與正證。云何名爲從
因生法五種因耶。一惡趣因。謂諸不善及不
善根。二善趣因。謂一切善及諸善根。三於
識住令識住因。謂四種食。四現法後法雜
染因。謂一切漏。五清淨因。謂諦縁起。若
有於此諸因自性。如實了知是其自性。於
此因縁。如實了知是其因縁。於因縁滅
如實了知眞實是滅。於趣滅道。如實了知
眞實是道。名見圓滿。觀縁生事乃至無明
爲邊際故。過此更無縁生因。觀唯由此。
觀自義究竟
復次略有三種。於現法中。眞實寂滅。乃至
壽量未永止息。恒相續轉所知境事。於彼
有學正修行時。施設學性。於彼無學作是
思惟。我一切盡不復當盡。盡無生智所思
擇故。名思擇法。云何爲三。一六處。二六處
縁觸。三觸縁受。當知此中。所有多聞諸聖
弟子。隨所領受。即於彼受如實遍知。又即
於彼厭離。欲滅勤修正行。又能如實了知
彼受觸所引生。觸復由彼六處引生。即於
彼觸引因六處。厭離欲滅勤修正行。又於
彼受觸及六處。一切實事。略攝爲一。了知
一切由無常滅名滅法。已於現法中。於此
一切三種實事無常滅法。如前修行厭離欲
滅。由此正行。名學常委。又由修行此正
行故。無所造作。究竟解脱。是故説名擇法
常委。爲欲證得曾所未得。曾所未證。修
行無間殷重方便。名學常委。爲於所有現
法樂住。無有退失。無間所作。殷重所作。
由是説名擇法常委等。説一切事法増上
名句文身。名爲法界。諸有獲得無礙解故。
名句文身隨欲自在。是故説名善達法界。
由於法界善通達故。即於如是眞實想義。
更以餘名隨其所樂。差別宣説。乃至能於
七日七夜或過彼量。辭辯無竭。復以如是
差別種類。如實宣説。彼是有爲思所造作
動轉。羸頓如病如癰。乃至廣説
復次當知。具解諸阿羅漢。略有六種記別
所解。一有異門記。別二無異門記別。三智
記別。四斷記別。五總記別。六別記別。有異
門記別者。謂如有一或他請問。或復自然爲
欲令他於佛聖教多起恭敬故。如是記。
我於今者無一疑惑。無異門記別者。謂作
是記。我生已盡。乃至廣説。智記別者。謂有問
言。云何知故。云何見故。彼生已盡便記別
言。生縁盡故。彼生已盡。以如是相。記別自
己善解脱智所攝盡智。名智記別。又即於
此別記別者。謂即記別彼因縁有。又復記
別彼生因縁因縁諸取。又復記別此諸取相。
如實知故。如實見故。令取無有。總記別者。
謂即於此一切所記。了知所有諸受皆苦。
既了知已令彼生盡。如是記者。名總記別。
斷記別者。謂即由彼内解脱故。一切貪愛因
縁皆盡。如是記者。名斷記別。此斷記別。即
如前説名別記別。此總記別。當知略由三
種行相。謂薄伽梵所説諸結。我皆無有。是
名最初斷總記別。謂諸有結皆永斷故。又我
安住如是正念。由我安住此正念故。一切
貪憂惡不善法能令畢竟不漏於心。是名
第二斷總記別。謂恒住故。又於此中自無
憍慢。是名第三斷總記別。謂無有餘増上
慢故。如是總説有六記別
復次有三種法。是諸世間所愛所樂。依内
而説。一者勢力。二者妙色。三者壽命。復有
違害如是三法。能引所治不可愛樂三種別
法。一者疾病。二者衰老。三者夭沒。若於三
學起邪行時。便不堪任超越疾病衰老夭
沒。若於三學起正行時。即能超越如是三
事。云何三學。一増上戒學。二増上心學。三増
上慧學。云何名爲依止所有増上戒學起
諸邪行。謂如有一。於初學中有所毀犯。
或觀於自或觀於他無有羞恥。既自安住
無羞恥已。便於一切惡不善法。不自防護。
既於彼法不自護。已於佛法僧不起恭
敬。於諸所學教授教誡。都無敬忌。由是因
縁。若於此事他正諫擧。便於彼言不能忍
受。自亦於彼默不與語。於處非處能正諫
擧補特伽羅。憎背遠避。於行邪行同己法
者。親近交遊。好共安止。由與惡友共安止
故。於諸賢聖尚生憎背。況當詣彼躬申敬
覲。設復往彼爲説正法。憎背聖故。而不
欲聞。設暫屬耳心無敬順。唯懷違諍不
爲知解。而有聽聞於處非處分別正行諸
智論中。不樂安住。彼由内懷違諍心故。雖
有聽聞。而不信受。亦不依行。又諸賢聖
默不與語。作是思惟。如是行者不堪與語
教授教誡。彼既自然無法自制。又爲賢聖
之所棄捨。於其内心恒不寂靜。外身語意
猥雜而住。勃惡貪婪強口憍傲。於如是事
不見過罪。多所毀犯不如法悔。由數習
故。漸次毀犯一切尸羅。當知是名依止所
有増上戒學起諸邪行。與此相違。當知即
是依止所有増上戒學所起正行。云何名
爲依止所有増上心學起諸邪行。謂於行
時不如正理。執取境界諸相隨好。由是因
縁。發起妄念。即於其中不觀過患。煩惱生
已堅執不捨。由是因縁。不正知住。或於住
時居遠離處無有第二。即以忘念不正
知住爲所依止。心外馳散。如是名爲依止
所有増上心學起諸邪行。與此相違。當知
即是依止所有増上心學所起正行。云何名
爲依止所有増上慧學起諸邪行。謂如有
一。離近賢聖。依近惡友。聞不正法。勝解
爲因。不如正理思擇諸法。於諸惡欲及諸
惡見。憙樂受行。或於廣大所學所得微妙
法中。而自輕蔑。如是名爲依止所有増上
慧學起諸邪行。與此相違。當知即是依止
所有増上慧學所起正行。此中異生補特伽
羅。依止如是三種學中所起邪行。無有
堪能超異生地。無倒趣入正性離生。永斷
三結。由不永斷三種結故。無有堪能依
止修道得阿羅漢。於現法中無餘永斷
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超越當來疾病衰老及
以夭沒。與此相違。當知即是於三學中。如
實正行一切白品。廣説乃至。超越當來疾
病衰老及以夭沒
復次若有苾芻。具淨尸羅。住別解脱清淨
律儀。増上心學増上力故。得初靜慮近分
所攝勝三摩地。以爲依止。増上慧學増上力
故。得法住智及涅槃智。用此二智以爲依
止。先由四種圓滿。遠離受學轉時。令心解
脱一切煩惱。得阿羅漢。成慧解脱。此中云
何名法住智。謂如有一。聽聞隨順縁性縁
起無倒教已。於縁生行因果分位。住異生
地。便能如實以聞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
惟。能以妙慧悟入信解苦眞是苦。集眞
是集。滅眞是滅。道眞是道。諸如是等如其
因果安立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又復云
何名涅槃智。謂彼法爾。若於苦集滅道。以
其妙慧。悟入信解是眞苦集滅道諦時。便
於苦集住厭逆想。於滅涅槃起寂靜想。所
謂究竟寂靜微妙。棄捨一切生死所依。乃至
廣説。如是依止彼法住智。及因於苦若苦
因縁。住厭逆想。便於涅槃能以妙慧悟入
信解。爲寂靜等。如是妙智。名涅槃智
復次於善説法毘奈耶中。諸聰慧者。正觀六
種圓備。現前足能發起勤精進住。云何名
爲六種圓備。一大師圓備。二聖教圓備。三聖
教易入圓備。四證得自義無上圓備。五一
切如理無間宣説圓備。六有聖言將圓備。
云何名爲大師圓備。謂諸如來成就十力四
無所畏如是等。名大師圓備。云何名爲聖
教圓備。謂自稱言。我今已處大仙尊位。能
轉梵輪。於大衆中正師子吼。開示一切順
逆縁起寂滅涅槃如是等。名聖教圓備。云
何名爲聖教易入圓備。謂此聖教所有文句。
其性明顯其義甚深。由此聖教能正開發諸
甚深義故。説文句其性明顯其義甚深。如
是名爲聖教易入圓備。云何名爲證得自義
無上圓備。謂無沙門或婆羅門。於如來所。
能正開覺通慧爲勝。是故於他證得自義
所應得義。所應覺義。唯有如來所説法教。
爲妙爲上。若過於此言辭路絶。如是名爲
證得自義無上圓備。云何名爲一切如理無
間宣説圓備。謂諸如來所説法教。普爲一
切人天開示無倒。開示於一切法。不作師
捲。無遺開示。如是名爲一切如理無間宣
説圓備。云何名爲有聖言將圓備。謂有能
斷一切疑惑。及能生起一切善根。一切善法
所依大信。現量可得安足之所大師現前。
如是名爲有聖言將圓備。諸聰慧者。正觀
此六圓備。現前足能發起勤精進住。於三
學中。依増上戒修習瑜伽。依増上心修不
放逸。依増上慧於大師教。修瑜伽行。若有
安住懈怠心者。當知希求二種過患。一者
希求現法當來能生衆苦一切煩惱雜染。
憂苦不安隱住。二者希求退失所有未證已
證一切善法。退失能引能往善趣涅槃大
義。與此相違。勤精進者。當知希求二種勝
利。此精進者。於諸善法未證能證無退失
時。能辦自義他義倶義。云何名爲能辦自
義。謂出家已。由其二相。説名有果。一者證
得煩惱離繋究竟涅槃。謂離繋果。二者能起
世間勝樂。謂往善趣樂異熟果。云何名爲
能辦他義。謂廣爲他宣説法要。令其能
世間善趣。究竟涅槃。云何名爲能辦倶義。
謂自修治淨福田。性堪任受用從淨信邊。
所得如法衣服等事。由此受用攝養己身。
令其能順一切善品。又能令他於己所作
得大果報。謂於當來往善趣故。得大勝
利。謂當獲得財寶僕從皆圓滿故。得大榮
盛。謂當獲得壽命色力樂辯才等自圓滿
故。得大修廣。謂即於上所得三處。長時隨
逐無間斷故。由四種相。應知世尊所説聖
教名善説法。一能趣寂靜。能令證得有餘
依涅槃界故。二能般涅槃能令證得無餘依
涅槃界故。三能趣菩提能令證得聲聞獨
覺無上正等三菩提故。四善逝分別最極究
竟現量所顯無上大師所開示故
復次具四圓滿能生聖處。若隨有一成此
圓滿。於善説法毘奈耶中。正修行時。名曰
善來善出家者。云何名爲四種圓滿。一増
上意樂圓滿。二根圓滿。三智圓滿。四即於
聖處有佛出世得値圓滿。増上意樂圓滿
者。謂如有一。於般涅槃。極淨修治増上意
樂。方乃出家。非爲債主及諸怖畏之所逼
迫。乃至廣説。當知如是而出家者。名善出
家。生於聖處。根圓滿者。謂如有一。眼耳無
闕。非半擇迦。不缺支分。由得如是根無
缺故。於善説法毘奈耶中。堪任出家説正
法。時堪能聽受。智圓滿者。謂如有一。性不
愚戇。無有下品愚癡障故。亦不瘖瘂。無
有中品愚癡障故。非手代言。無有上品
愚癡障故。離三種智愚癡障故。有力能解
善説惡説所有法義。即於聖處有佛出世
得値圓滿者。謂如今時有薄伽梵釋迦牟尼
出現於世。是爲如來應正等覺。乃至廣説。
若廣解釋。應知如前攝異門分。宣説正法。
趣寂靜等廣説如前。當知此中生聖處故。
名爲善來。善得出家。根無缺故。不愚戇
故。不瘖瘂故。亦不以手代其言故。名善
獲得具足人身
復次其於縁生諸行流轉修觀行者。略有
二種作猶豫法。云何爲二。一者承習説
無因論。二者承習説惡因論。此中承習無
因論者。觀一切種皆無所因。便生疑惑。
云何諸法無因而轉。其有承習惡因論者。
亦生疑惑。云何由彼不相似因不稱理因。
有諸法轉。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遠離二種
非眞實論。正觀流轉由是因縁。得善決定。
無有疑惑。内證眞實。若於是處。説有多
聞諸聖弟子。當知此中是諸異生。若於是
處。唯説有其諸聖弟子。當知此中説已見

復次於正法中。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猶有
苦惱不安隱住。云何爲三。謂如有一。於
善説法毘奈耶中。爲求涅槃。趣向涅槃。棄
捨家法。趣於非家。既出家已。唯能受持所
有禁戒。便喜足住。不於時時轉。進修習増
上心學増上慧學。彼捨先時居家所有受用
境界。未能隨得無上安隱證涅槃道。處在
中間。猶有苦惱不安隱住。是名第一補特
伽羅。復如有一。雖不唯於所受禁戒喜足
安住。然其未能超異生地。由未能超異
生地故。於一切法縁藉他故。常視他面。
常觀他口。何當如實知於所知。見於所見。
恒於他所求聞正法教授教誡。然其自心
有疑有惑。猶有苦惱不安隱住。是名第二
補特伽羅。復如有一。是學見迹。放逸而住。
於現法中不堪證得究竟涅槃。有能攝受
第二有體生起之因。有第二住。猶有苦惱
不安隱住。是名第三補特伽羅。如是三種
補特伽羅。復有三異補特伽羅。有諸快樂
善安隱住。謂阿羅漢一向樂住
復次嗢*拕南曰
    有滅若沙門 婆羅門受智
    流轉與來往 佛順逆爲後
諸學見迹。雖於有滅寂靜涅槃。不隨他。
信内聖慧眼。自能觀見。然猶未能以身觸
證。譬如有人熱渇所逼。馳詣深井。雖以
肉眼現見井中離諸塵穢清冷美水。并給
水器。而於此水身未觸證。如是有學雖聖
慧眼現見所求後煩惱斷。最極寂靜。而於
此斷身未觸證
復次有諸沙門若婆羅門。於貪瞋癡無餘
斷滅。眞沙門義婆羅門義。全未證得。而諸
世間起沙門想婆羅門想。彼亦自稱是眞沙
門眞婆羅門。世間於彼雖起是想。然彼但
是世俗沙門。及婆羅門。非第一義。若第一義
諸有沙門及婆羅門。皆不忍許彼爲沙門
及婆羅門。所以者何。由彼不能如實了知
諸雜染法。雜染法因。亦不如實了知彼滅
趣彼滅行。雜染法者。謂老死支所攝衆苦。
及以生支。雜染法因。復有二種。一愛所作。
二業所作。愛所作者。謂由縁起逆次道理有
取愛支。若無明觸所生諸受。若無明觸及
無明界所隨六處。業所作者。謂由縁起逆
次道理名色識行。及即於彼不如實知。如
法住智尚未能了。況當如彼諦現觀時能
遍了知。或如修道未遍了知。如無學地未
能超越
復次略由二種明觸生法。於其縁生一切行
中。依四諦理。趣入現觀。云何爲二。一由
領納所縁爲性明觸生受。二由簡擇所
縁爲性明觸生慧。當知此中於十一支
安立四諦。依此一一支諦。建立四十四事。
即依明觸所生諸受。宣説如是四十四種
受事差別。即依明觸所生諸慧。宣説如是
四十四種智事差別。此中後際所作老死。
唯果非因。於其前際所發無明。唯因非果。
其餘有支。亦因亦果。三時遍智有差別故。
如前所説。決定遍智有差別故。由法住智
所攝能取智。無常性有差別故。當知建立
七十七種智事差別。如是顯示歴觀諸諦
一切行相。從此無間入諦現觀。漸次修習。
乃至獲得阿羅漢果
復次由三種相。於縁生行。應正了知流轉
漸次。何等爲三。一因増益故。二果生起故。
三果増集故。如是一切略攝爲一。總名諸
法。若増。若生。若集。依因果滅。如其所應當
知。説名若減。若滅。若沒。如是意趣差別道
理。不違法性。復有別義。初中後際時差別
故。欲色無色界差別故。如其次第。若増。若
減。若生。若滅。若集。若沒。應正了知
復次當知略有二種雜染。一業愛雜染。二妄
見雜染。此二雜染依於二品。一在家品。二出
家品。應知此中業愛雜染所造作故。名思
所作。妄見雜染邪計起故。名計所執。此中異
生若在家品。若出家品。具二雜染。由諸
纒故。及隨眠故。因彼所縁。於四識住。令心
生起諸雜染已。招集後有。循環往來不得
解脱。有學見迹妄見雜染已永斷故。唯有
我慢依處習氣。尚有餘故。不造新業。不欣
後有業愛雜染。無有諸纒能爲雜染。唯有
隨眠依附相續能爲雜染。因彼所縁。於諸
識住。雜染其心。招集後有。若諸無學。二種
雜染纒。及隨眠。皆永斷故。即現法中。於諸
識住。其心雜染。及與當來所招後有。一切
皆無
復次過去諸佛爲菩薩時。如理思惟縁起
法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今薄伽梵亦於
縁起正思惟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如過
去佛得菩提已。即於縁起作意攀縁順逆
道理。方便隨修。現法樂住已。住安樂。今薄
伽梵。亦復如是。彼雖無量。如説世間七劫
相似故。唯説七。如是無上正等菩提。尚猶
如實知縁起故。未證能證。證已獲得現法
樂住。況餘下劣所有菩提。又爲如實等覺
縁起攝受五支。爲斷方便。如前應知。又此
縁起總略義者。謂依轉品有因諸苦。又依
還品有因無漏所有諸法。又有因苦因縁
諸漏。又彼諸漏所依止性從無明觸所生諸
受。又有因法住立因縁。則現法中煩惱斷者。
唯有依縁。又復依於七種清淨漸次修集。
爲得無造究竟涅槃。應知宣説隨順如是
縁性縁起甚深言教。云何名爲七種清淨。一
戒清淨。二心清淨。三見清淨。四度疑清淨。五
道非道智見清淨。六行智見清淨。七行斷
智見清淨。云何名爲如是清淨漸次修集。謂
有苾芻。安住具足尸羅。守護別解脱律儀。
廣説應知。如聲聞地。彼由如是具尸羅
故。便能無悔。廣説乃至。心得正定。漸次乃
至具足。安住第四靜慮。彼既獲得如是定
心。漸次乃至質直調柔安住不動。於爲證
得漏盡智通。心定趣向於四聖諦證入現
觀。斷見所斷一切煩惱。獲得無漏有學正
見。得正見故。能於一切苦集滅道。及佛法
僧。永斷疑惑。由畢竟斷。超度猶豫故。名
度疑又於正見前行之道。如實了知。是爲
正道。由此能斷見所斷後修所斷惑。又於
邪見前行非道。如實了知。是爲邪道。於道
非道得善巧已。遠離非道遊於正道。又於
隨道四種行迹。如實了知。何等爲四。一苦
遲通。二苦速通。三樂遲通。四樂速通。如是
行迹。廣辯應知。如聲聞地。於此行迹。
如實了知最初行*迹一切應斷。超越義故。
非由煩惱離繋義故。如實了知第二第三
苦速樂遲二種行*迹一分應斷。如是如實
了知初*全及二一分應當斷已依樂速通。
正勤修集。從此無間永盡諸漏。於現法中
獲得無造究竟涅槃。身壞已後證無餘依般
涅槃界。如是七種清淨爲依。漸次修集。
乃至獲得諸漏永盡無造涅槃。當知此中
由於如是七種清淨。一切具足。漸次修集。
方乃證得無造涅槃。非隨闕一。是故應求
如是一切。於世尊所熟修梵行。非求隨
一。又佛世尊。由此因縁。亦具施設如是一
切。爲令證得無造涅槃。非隨捨一。又於此
中依一一説。非唯由此。亦非離此能獲
無造究竟涅槃。如是應知此中縁性縁起甚

復次嗢*拕南曰
    安立與因縁 觀察於食義
    極多諸過患 雜染等爲後
有四種法。於現法中最能長養諸根大種。
云何爲四。一者氣力。二者喜樂。三者於可
愛事專注希望。四者氣力。喜樂。專注。希望
之所依止諸根大種。并壽并煖安住不壞。
如是四法。隨其次第當知。別用四法
爲食。一者段。二者順樂受觸。三者有漏意會
思。四者能執諸根大種識。當知此中。段與
現法氣力爲食。由氣力故。便能長養諸根
大種。能順樂受諸有漏觸。能與喜樂爲食。
由喜樂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若在意地
能會境思。名意會思。能與一切於可愛境。
專注希望。爲食。由專注希望故。便能長養
諸根大種。由能執受諸根大種識故。令
彼諸根大種。并壽并煖與識不離身爲因
而住。是故説識。名彼住因。由彼住故。氣
力。喜樂。專注。希望。依彼而轉。如是四食。能
令已生有情安住。又由段故。而有氣力。有
氣力故。諸根大種皆得増長。由是因縁。諸
有顧戀身命愚夫。爲此義故。有所追求。
於追求時。造作種種新善惡業。亦令増長。
又能増長種種煩惱。如説於段。觸意會思。
隨其所應。當知亦爾。由此三門能集後有
業煩惱識。此於現法由業煩惱所隨逐
故。成其有取。便能攝受當來後有。如是四
食令求後有愛樂後有。於其後有。未能
斷者。能攝後有。遍攝後有。隨攝後有。又諸
段食在欲界天。名之爲細。或處中有母腹
&T021400;。當知亦爾。欲界餘位段食。名麁。觸意
會思。及以識食。在無色界。當知名細。餘處
名麁。有色爲依易分別故。無色爲依難分
別故。又此諸食當知。有異麁細義門。謂若
使已生有情得安住者。説名爲麁。攝
益求有諸有情者。當知是細。如是應知
安立四食
復次如上所説諸根大種。由集諦攝。先愛
而生。爲欲令彼得増長故。追求四食。由
此道理。已生有情雖由四食而得安住。然
本藉愛爲縁故有。又有愛故。於現法中依
諸食身。由三種門。滋長業惑。能辦業惑常
所隨逐有取之識。於現法中攝受後有。是
故一切求有有情。雖由四食之所攝益。然
復藉愛爲縁故有。又即此愛於現法中。由
無明觸所生諸愛爲縁故起。此無明觸所
生諸受。由無明觸爲縁故起。此無明觸由
先串習諸無明界所隨六處爲縁故起。此六
處後更無餘因。於現法中唯此六處展轉相
依。有色諸根依止於識。識亦依止識所執
受有色諸根。由此因縁。六處已後更無所
説。或復有時聽聞正法爲外支力。如理作
意。正勤修習。爲内支力。由是因縁。正見
生起。正見生故。能斷無明。能生於明。彼
現法中。諸無明界所隨六處皆得除滅。明
界所隨六處得生。名爲轉依。彼品麁重皆
止息故。六處既滅。漸次乃至愛亦隨滅。由
愛滅故。諸食亦滅。能取後有。諸法滅故。
當知後有亦復隨滅。是故應知。處於明者。
不求後有
復次無有少法生已安住。亦無有我能食
所食。由此因縁。彼何名食。然唯約與未
生諸法作生縁理。唯法引法説爲食義。但
由法假於其識上假想施設補特伽羅。望
此四食。説爲食者。爲欲隨順世間言説。約
世俗諦説有如是補特伽羅。能食四食。非
約勝義。所以者何。若説有識生已安住。體
是眞實補特伽羅名能食者。不應立識爲
其食性。未曾見有補特伽羅還自能食補
特伽羅。一相續中定無二識同時安住。是故
立識體是眞實補特伽羅爲能食者。不應
道理。由有如是不應理故。若作是問。誰
食識食。當知此問爲非理問。若作是問。誰
是能食識食因縁。當知此問爲如理問。能
令悟入縁起理故。復有二有。一者生有。
二者業有。若爲當來後有生起。今現法中。諸
業煩惱所隨逐識爲因。能引當來生有。即
彼曾有前行業性。説名業有。於現法中有
此有故。能令當來生有所攝後有生起。於
命終時。前際六處纔無常滅。後際六處尋
復續生。即此六處識於先時爲能引縁。復
於今時爲結生縁。如是由識入母胎故。
得有名色。名色爲縁便有六處。由無明界
所隨六處以爲縁故。有相似觸。漸次乃至
取爲縁故。令後際業轉成其有。如是諸法
先未曾有。一切新從別別縁起。當知此中
都無觸者乃至有者。能有所觸。乃至有有
唯有諸法。別名所食。別名能食。是故因果
墮在諸行。相續流轉無有斷絶。由其先際
業有。往趣後際生有。復由後際業有。還趣
先際生有。如是縁起輪迴不絶。從此世間
往彼世間。自彼世間還此世間。是故唯法
能引法義。當知此中説爲食義
復次三食爲因能令三種内苦生起。一者界
不平等所生病苦。二者欲希求苦。三者求不
允苦。初苦段食爲因。第二苦觸食爲因。第
三苦意會思食爲因。段食因縁生内病苦。是
故苾芻。當觀段食如子肉想。不應貪著。
隨順樂受觸食因縁。能生於内欲希求苦。
是故苾芻。當觀順彼六種觸處如無皮牛。
應作是觀。若我依於六種觸處。發起種種
欲希求貪。便爲依止諸色而住。依止色故。
令我發起種種諸惡不善尋思。如無皮牛觸
處諸蟲之所唼食。多生衆苦不安隱住。如
是觀已。於初觸處深見過患。無染而住。如
依於色如是。依聲香味觸法。當知亦爾如
於初觸處深見過患。無染而住如是。乃至
於第六觸處。當知亦爾。有漏意會思食因縁。
能生於内求不允苦。是故苾芻。當觀有漏
意會思食如一分火。觀察如是所求不允
能引身心大熱惱故。彼作如是正觀察已。
終不希望衣食等事往詣他家。是故不爲
所求不允所生苦觸。其心坦然安樂而住。
由是因縁。應正觀察如是三食。所謂段觸
意會思食。即由如是三食因縁。生如所説
依識内苦。是故苾芻。當觀識食如三百鉾
之所鑚刺。所以者何。段食因縁能令非一
種種衆多品類病苦依識而起。隨順樂受觸
食因縁。能令倍増欲希求苦依識而起。有
漏意會思食因縁。能令種種求不允苦依識
而起。如是行者於識食中。正觀諸食以識
爲依多生過患。由是因縁。不顧身命。
如是如理於四種食審正觀察。審觀爲依
能於現法永斷諸食。食永斷故。得至當來
後有苦際
復次若不如實觀此四食。便爲憙貪之所
染汚。若爲是二所染汚者。當知希求二種
過患。一者當來。二者現法。於四食中。有漏
意會思食因縁。專注希望倶行喜染名喜。隨
順樂受觸食因縁。於能隨順喜樂諸食多
生染著名貪。此二煩惱於現法中能染於
識。令其安止四種識住。増長當來後有種
子。既増長已生起後有生等衆苦。當知是
名憙貪二種煩惱所作當來過患。彼由如是
於四食中安住憙貪二種煩惱。便於現法
有諸塵染。由塵染故。食若變壞。於現法中
便生悲歎愁憂。萎頓懷慼而住。當知是名
憙貪二種煩惱所作現法過患
復次諸有於此四種識中憙貪未斷。彼六
處攝有識之身。猶如臺觀六處窓牖。能與
縁境煩惱日光。作入依處。是光於此或住
上地。或住下地。既得住已。如前所説。於四
識住能染於識。生起當來後有衆苦。若有
能斷如是憙貪二種煩惱。與彼相違縁境
煩惱尚不得起。況依此入而當得住。又復
若有補特伽羅憙貪未斷。便爲魔羅來詣
其所。以其種種猶如彩色可愛境界。*彩
畫如是補特伽羅。令其變生種種煩惱相
貌顯現。當知如是補特伽羅。憙貪未斷。
譬如其地能爲種種煩惱*彩畫作所依處。
已斷憙貪補特伽羅。魔詣其所如前廣説。
當知如是補特伽羅。憙貪已斷。猶若虚空。
非爲種種煩惱*彩畫作所依處。當知是
名於諸食中憙貪未斷。如其次第所有過
患。當知是名於諸食中憙貪已斷。如其次
第所有功徳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四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五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縁起食諦界擇攝第三
之三
復次嗢拕南曰
    如理攝集諦 得相處業障
    過黒異熟等 大義後難得
若於諦智増上如理。及不如理。不如實知。
不能盡漏。與此相違。如實知故。能盡諸
漏。當知此中聞不正法。不爲寂靜。不爲
調伏。不爲涅槃。所起諸智。名不如理。聽
聞正法。與上相違。當知如理。又於此中。住
惡説法補特伽羅。於此正法佛佛弟子眞善
丈夫。不樂瞻仰。於別解脱尸羅律儀密護
根門正知而住。如是等類賢聖法中。不自
調伏。不受學轉。於諸聖諦無聞思修照
了通達。又即於彼諸惡説法毘柰耶中。聞
不正法。起邪勝解。於不如理生起如理
顛倒妄想。於不如理不如實知是不如理。
又於聽聞正法如理。不如實知是其如理。
由不知故。於諸所有惡説惡解有縛無脱。
不應思惟顛倒法中。不能解了。而故思惟。
於諸所有善説善解有脱無縛。應可思惟
無顛倒法。所謂契經及應頌等乃至廣説。
不能解了。而不思惟。如是亦名非理作意。
由此作意。不欲寂靜。不爲調伏。不爲涅
槃故。名非理。又復聽聞不正法故。依三言
事増上縁力。顯示過去未來現在計我品類。
即由如是増上力故。於三世境起不如理
作意思惟。謂於過去分別計我或有或無。
未來現在當知亦爾。彼既如是不如正理。
作意思惟。或縁所取事。或縁能取事。此不
如理作意思惟。或即諸行分別有我。或離
諸行分別有我。彼於所計得決定時。若
縁所取事分別爲我。或成常見。由此見
故。作是思惟。我有。其我於現法中是實是
常。或成斷見。由此見故。作是思惟。我
無。其我於現法中是實是常。若縁能取事。
計有我見分別爲我。作是思惟。我今以我
觀察於我。或謂我我先有今無。作是思惟。
我今以我觀察無我。或復即縁能取之事。
計無我見。於現法中以其無我分別爲我。
作是思惟。我今以其無我隨觀昔曾有我。
如是且説所取能取差別五相不如正理
作意思惟五種見處。謂即三世所有諸行分
別有我。又復由於不如正理比度作意。離
於諸行分別有我。彼謂如是所計實我或
自能作感後有業。名能作者。或他令作。
名等作者。或自能起現法士用。名能起者。
或他令起。名等起者。或自己作後有業故。
或他令作後有業故。感果異熟。名能生者。
或自能起現士用故。或他等起現士用故。
得士用果。名等生者。或由自見。或由他見。
隨起言説。如是或由自聞覺知。或由他聞
覺知。隨起言説。名能説者。或於妻子及
奴婢等所有家屬。隨其所應施設教勅令
住其處。如是亦復名能説者。或復當來業
果已生。名能受者。或於現法諸士夫果已
現等生。名等受者。或於過去彼彼生中。造
作種種善不善業。今於現法領受種種彼果
異熟。名領受者。或有乃至壽量減盡而便夭
喪。能捨此蘊。能續餘蘊。若異此者既無有
我。云何得成如上所説諸所作事。是名
第六不如正理作意思惟所攝見處。如是諸
見。且説皆以薩迦耶見。爲其自性。能生其
餘。薩迦耶見以爲根本所有見趣故。名見
處。由能障礙能取眞實微妙慧故。名見稠
林。損善法故。名見曠野。勞役他故。名見
厭背。欲求有求所行歴故。名見行歴。詰
責他論免脱己論而動搖故。名見動搖。能
善結構後有苦故。名爲見結。習行如是諸
邪行者。於現法中未現前漏令起現前。既
現前已。令依下品起其中品。令依中品
*起其上品。由此爲因生起當來老病死等
一切苦法。如是當知由於如理及不如理
不實知故。造作苦諦集諦雜染。與此相違。
聽聞正法。起正勝解。於其如理。無不如
理顛倒妄想。於其如理。如實了知是其如
理。廣説乃至。於應思惟。無顛倒法。能正思
惟。由此因縁。於三世行并其所取及以能取。
如實隨觀無我我所。當於聖諦入現觀
時。於見所斷所有諸漏。皆得解脱。得此事
已。於上修道所斷諸漏。爲令無餘永斷滅
故。精勤修習四種因縁。何等爲四。一善護
身故。二善守根故。三善住念故。四如先所
得出世間道。以達世間出沒妙慧多修習
故。善護身者。謂正安住遠避惡象。乃至廣
説。如聲聞地。由遠避故。於盡諸漏無有
障礙。善守根者。謂正安住於諸可愛現前境
界非理淨相。能正遠離如理思惟彼不淨相。
善住念者。謂住四處。一者安住思擇受用
衣服等處。二者安住能正除遣處靜現行
惡尋思處。三者安住能正忍受發勤精進所
生疲惓疎惡不正淋漏等苦。他麁惡言所生
諸苦。界不平等所生苦處。四者安住於所
修道依不放逸無雜住處。由正安住如
是四處。名善住念。彼由如是善護身故。
善守根故。善住念故。如先所得出世間道
善修習故。於修所斷所有諸漏。皆能解脱。及
隨證得最極究竟。復次若有説言此四聖諦
唯是境界。或有其我。或有有情。縁此聖
諦修諸善法。應告彼言。勿作是説。所以
者何。諸有無量世出世間善法生起。一切皆
歸四聖諦攝。當知諸法略有二種。一能知
智。二所知境。其能知智亦所知境。是故諸
智倶行善法。無不攝在四聖諦中。彼復修
習循身念故。觀品止品所有善法。始修業地。
已作辦地。總得生起。云何名爲修循身念。
謂若有住始修業地。如理攀縁若内若外諸
大種色。爲境正念。或復由他愛與非愛増
語有對觸現行時。如理攀縁觸受想行及與
諸識。爲境正念。或若有住已作辦地。如理
攀縁諸所造色。爲境正念。或復如理攀縁
作意及彼所生受想行識。爲境正念。如是
一切略攝。名爲修循身念。當知此念或縁
色身。或縁名身。云何名觀。云何生起觀品
善法。謂於内外諸大種色及所餘蘊。正決擇
慧。説名爲觀。若有從初無倒修習分
聚想。於外大種由觀劫盡。修無常想。於
内大種所合成身。由觀唯食漸漸不淨。修
不淨想。由觀從愛所生長性及於後際。
老死法性。修無常想及與苦想。若於此
身一切愚夫不能如實了知體是無常苦
故。或執爲我。或執我所。即於此身具足多
聞諸聖弟子。如實知故。無有所執。是即能
修苦無我想。此無我想由於其身唯有界
想。有此想故。若復由他愛與非愛増語有
對諸觸現行。言非愛者。即是手足杖塊等
觸。彼則於此及此爲縁所有受等無色諸行。
正觀無常離愛離恚。唯觀有界。心縁此
身正安住故。如是亦名遠離愚癡。如是所
有分*析聚想。於外大種修無常想。於内
大種修不淨想。若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
我想。於所生起受等諸法。依大種身修無
常想。離貪瞋癡。如是觀品無量善法。始修
業地由正修習循身念故。皆得生起。云何
名止。云何生起止品善法。謂由修習
身念故。以觀爲依如理修止。又言。止者。謂
於其内正安住心。*止品善法者。謂得如是
正思擇力攀縁。鋸喩沙門教授於怨家所
正修忍辱。又即縁彼無倒修慈。既由忍慈
所攝受故。戒得清淨。觀戒淨故。作是思
惟。我今已於大師聖教。微有所作。由是因
縁。無所憂悔。無憂悔故。深生歡喜。廣説乃
至。得三摩地。彼於爾時由靜定心。乃至獲
得第四靜慮。此三摩地行拘執故。未能雙運
無功用轉。未善清淨。爲欲令其善清淨
故。修如前説四支所攝不放逸行。發勤精
進無有怯弱。乃至廣説。彼於後時第四靜
慮清淨鮮白。若復爲其靜定愛味。漂轉其
心。不能於定正捨而住。於滅涅槃不觀
寂靜。彼乃依佛或法或僧深生厭恥。作是
念言。我依如來大師佛寶。法毘奈耶善説法
寶。無倒修習善行僧寶。爲無所得。非有
所得。是其惡得非爲善得。於薩迦耶愛藏
而住。於滅涅槃不觀寂靜。彼由内心善調
柔故。纔生厭恥。便能安住引沙門義平等
妙捨。於滅涅槃能觀寂靜。生起如是*止
品善法。所謂忍慈。尸羅清淨。無悔。歡喜。廣
説乃至。得三摩地四支所攝不放逸行。引
沙門義平等善捨。觀滅涅槃寂靜功徳。彼
於爾時。由二因縁。多有所作。一由其妙
慧。於大師教爲盡諸漏。能淨修治第四靜
慮故。二於薩迦耶心増上捨故。齊此名爲
始修業地究竟成滿。從是已後於所修習
不生喜足。爲欲趣入已作辦地。修循身
念。觀造色身如草木泥。及彼所生餘非色
法。以如實慧通達縁起。能隨趣入如實諦。
智既得入已。依上修道。於去來今諸根境
界。能起厭患。乃至解脱。能如實知我已解
脱。如是名爲已作辦地。修*循身念所生
善法。謂觀色身如草木泥。想如是觀察無
色諸法。眞實妙慧通達縁起。能隨趣入四
聖諦。智於修道中。能起厭患。離欲。解脱。解
智見。齊是名爲於大師教以其妙慧
所應作事皆已作訖。所以者何。一切自義
皆已究竟。從此已後更無所作。非於作已
復須分別。若有作已餘時退失當更有作。
此作雖作非畢竟作。如諸異生以世間道
而得解脱。此中若先始修業地。有漏善法。若
後所有已作辦地。無漏善法。如是一切隨其
所應。當知。皆入四聖諦攝
復次由四因縁。應正了知集諦所攝百八愛
行。一由内外差別故。二由所依差別故。三
由自性差別故。四由時分差別故。云何名
爲内外差別。謂由内外六處爲依。起諸愛
行。云何名爲所依差別。謂愛依止五種我
慢。何等名爲五種我慢。謂於我見未永斷
故。得有如是我慢現行。於其六處計我
起慢。乃至未爲衰老所損。諸行相似相續
而轉。作是思惟。是我如昔。彼若復爲衰老
所損。或於一時成就好色。或於一時成
就惡色。或於一時成就大力安樂辯才。或
於一時乃至無辯。彼若成就好色大力安
樂辯時。作是思惟。我今美妙。若違於此作
是思惟。我非美妙。若爲衰老所損敗時。
作是思惟。我今變異。云何名爲自性差別。
謂此五種我慢爲依。發起有愛及無有愛。又
彼有愛軟中上品差別而轉。於其無有。由審
思擇方能起愛。非由意樂任運而住。是故
於中無有三品差別建立。當知此中軟有
愛者。謂於當來願我當有。即於六處願
我當有。即如是類願我當有。於同類生有
希求故。異如是類願我當有。於異類生
有希求故。若先自體是可愛者。願彼相應
故。造善業。作是思惟。願我當有如是種類
如今所有。若先自體不可愛者。願彼離隔
故。造善業。作是思惟。願我當有如是種類
異今所有。中有愛者。謂於無有不生希
欲。爲治彼故。願我得有。即於六處願我
得有。如前所説。即如是類願我得有。異
如是類願我得有。如是一切應知。皆名
中品有愛。上有愛者。謂即如是行相差別。
作是念言。願我定有。猛利思求四種相愛。
應知説名上品有愛。此五種愛自性差別。
由有所依内處別故。説十八種愛行差別。
於其外處。當知亦爾。此差別者。謂如於彼
内六處中。計我起慢如是。於色計爲我所
而起於慢。謂於此色我自在轉。如是乃至。
於諸法中計爲我所而起於慢。謂於此法
我自在轉。餘隨所應。如前應知。如是十八
并前愛行。合説總有三十六種愛行差別。云
何名爲時分差別。謂即如是三十六行各有
過去未來現在三世差別。如是名爲由四因
縁有差別故。愛行合有一百八種。又於
此中無差別相。凡諸所有染汚希求。皆名
爲愛。又即此愛集諦攝故。説名爲因。津潤
性故。順生死流而漂轉故。名爲流潤。於諸
境界執著性故。名爲著境。能與生已依五
取蘊如癰病等所有衆苦爲因縁故。説名
癰根。難制伏故。説名流溢。微細現行魔
所縛故。説名纖繳。上至有頂高標出故。説
名條幹。令無飽故。説名枯竭。又即如是
所説相愛纒衆生故。説名爲礙。由隨眠
故。説名爲覆。即由如是纒及隨眠成上品
故。説名上聳。成其中品及軟品故。説名發
起。若欲界愛於所知境令迷惑故。説爲冥
闇。若色界愛於所知境令迷惑故。説爲昏
昧。若無色愛於所知境令迷惑故。説爲瞖
瞙。如有三人。第一盲瞽。第二閉目。第三瞖
瞙微覆其眼。此中第一全無所見。第二少
分似有所見。第三雖見眼不淨故。不覩眞
色。如是三愛隨其次第。冥闇。昏昧。及與瞖
瞙。當知亦爾
復次由五種相。轉法輪者當知。名爲善
轉法輪。一者世尊爲菩薩時爲得所得所
縁境界。二者爲得所得方便。三者證得自
所應得。四者得已樹他相續。令於自證
深生信解。五者令他於他所證深生信解。
當知此中。所縁境者。謂四聖諦。此四聖諦
安立體相。如前應知。若略若廣如聲聞地。
得方便者。謂即於此四聖諦中。三周正轉
十二相智。最初轉者。謂昔菩薩入現觀時。
如實了知是苦聖諦。廣説乃至。是道聖諦。
於中所有現量聖智。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爾
時説名生聖慧眼。即此由依去來今世有
差別故。如其次第。名智明覺。第二轉者。謂
是有學以其妙慧。如實通達我當於後猶
有所作。應當遍知未知苦諦。應當永斷
未斷集諦。應當作證未證滅諦。應當修習
未修道諦。如是亦有四種行相。如前應知。
第三轉者。謂是無學已得盡智無生智故。
言所應作我皆已作。如是亦有四種行相。
如前應知。此差別者。謂前二轉四種行相。
是其有學眞聖慧眼。最後一轉。是其無學眞
聖慧眼。得所得者。謂得無上正等菩提。樹
他相續令於自證生信解者。謂如長老阿
若憍陳。從世尊所聞正法已。最初悟解四
聖諦法。又答問言。我已解法。從此已後如
前所説。究竟行相。五皆證得阿羅漢果。生
解脱處。最後令他於他所證生信解者。謂
如長老阿若憍陳起世間心。我已解法。如
來知已起世間心。阿若憍陳已解我法。地神
知已擧聲傳告。經於刹那瞚息須臾。其聲
展轉乃至梵世。當知世尊轉所解法。置於
阿若憍陳身中。此復隨轉置餘身中。彼復隨
轉置餘身中。以是展轉隨轉義故。説名爲
輪。正見等法所成性故。説名法輪。如來應
供是梵増語彼所轉故。亦名梵輪
復次於四聖諦未入現觀。能入現觀。當知
略有四種瑜伽。謂爲證得所未得法。淨信
増上。發生厚欲。厚欲増上。精進熾然。熾然
精進有善方便。言淨信者。謂正信解。所言
欲者。謂欲所得。精進如前略有五種。有勢。
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其軛。善方便者。謂
爲修習不放逸故。無忘失相。説名爲念。
於諸放逸所有過患了別智相。説名正知。
此二所攝。名不放逸。於諸染法防守心
故。常能修習諸善法故
復次苦諦如諸疾病。集諦如起病因。滅諦
如病生已而得除愈。道諦如病除已令後
不生。諸有病者詣良醫所。但應尋求爾所
正法。諸有良醫亦但應授爾所正法。是故更
無第五聖諦。諸佛如來拔大愛箭無上良
醫。亦但宣説爾所正法
復次背聖諦智不成現觀諸有沙門若婆
羅門。當知略有十相過患。謂有勝義諸沙
門等意。不許彼爲沙門等。言亦不數爲沙
門等。於諸後有生等衆苦。皆未解脱。於諸
惡趣亦未解脱。堪能棄捨正所學處。不堪
能證諸出世間過人勝法。所謂聖道道果
涅槃。向善趣故。堪能尋訪除學無學餘外
福田。於超苦苦更不還果。無所堪能。於
現法中究竟悟解。解脱一切有餘依苦。無所
堪能。與此相違。當知即是不背諦智。成就
現觀。所有沙門若婆羅門十相功徳
復次趣向諦智。樂正覺者。應當了知。依四
聖諦増上縁力。得所依處。得得方便。應
知是處。於善説法毘奈耶中。淨信出家名
得依處。若四沙門果所攝受聲聞菩提。若
諸獨覺所有菩提。若諸如來無上菩提。如是
三種。當知名得如前所説三周正轉。隨其
次第智見現觀。名得方便。應知於入諦現
觀時。如實了知是苦聖諦。乃至廣説。是道
聖諦説。名智位。從此已後於諸諦中復有
所作。應當遍知。廣説乃至。應當修習。由此
觀故。説名見位。於無學地如實解了我已
遍知。我已永斷。我已作證。我已修習。名現
觀位。復有差別。謂諸無學盡無生智所攝一
切極解脱智。説名智位。即此無學極解脱智
所引正見。説名見位。從預流果乃至究竟。
當知所有一切學慧。名現觀位。復次應知
諦智略有六種作業及相。謂此諦智是能永
滅衆苦前行。如日將出先現明相。正盡苦
者。謂初見諦所斷衆苦作苦邊者。謂阿羅漢
所斷衆苦。又此諦智是能對治大無明闇。
如日光明能破世間所有大闇。又如有一。
已證諦智永斷三結。從此無間由失念故。
暫爲欲貪瞋恚所染。彼於爾時。依不放逸
入初靜慮。由觸諦智。得不還果。如是漸次
雖入非想非非想定。而與外凡有其差別。
由已證得不退法故。如是諦智有廣大用。
有廣大果。此中所有過去諸行。説名已生。
現在諸行。説名正生。未來諸行。説名當生。
如是一切總名集法。即此一切由無常滅。
或有已滅。或有向滅。或有當滅。總名滅法。
又於諦智已證得者。如大石樓已善雕飾。
八方猛風不能傾動。一切異論不能移轉。
所有悟解不假他縁。不視他面。彼將何説。
我當聽受。不觀他口。適出語已。尋我聽聞
思惟籌量。審諦觀察。諸他沙門婆羅門者。
當知即是諸外道輩。又即一切四聖諦智漸
次集成。名諦現觀。非隨闕一。此諦現觀猶
如餚饍。諸聖弟子無上慧命。皆依此活。如
受欲者食用餚饍。苦等諦智闕餘三智。如
睒彌葉。當知餘似娑羅枝葉。四聖諦智漸
次集成一切圓滿。又諸諦智與喜樂倶覺眞
義故。能令身心極輕安故。名諦現觀。生
那落迦中。略有二苦。一燒燃苦。二治罰苦。
由闕諦智。獲斯二苦。此無量生猛利大
苦。向聖諦智。皆能超越。如是諦智。假使
因其燒燃治罰猛利大苦。於現法中。一身滅
壞而可得者。應生踊躍歡喜忍受。縱毀百
身尚應歡喜。況乃唯一
復次若有爲修聖諦現觀。當知略有四種
障礙。何等爲四。一者不信。二者上慢。三者
待時。四者放逸言。不信者。復有三種。一於
諦現觀不生信解。二於僧善行不生信
解。三於佛菩提不生信解。爲欲斷除初
不信故。世尊自引現量所證聖諦現觀。告
諸弟子言。我已於四聖諦理。得現觀故。證
覺無上正等菩提。爲欲斷除第二不信故。
復説言。我昔與汝輩長世久流轉。由未正
思惟覺悟於眞諦。我今與汝等由正見通
達。以通達爲因。盡生死流轉。彼因縁盡故。
自今無後有。唯餘最後身。任持令不滅。
第三不信於佛菩提。如是相轉。謂若沙門
喬答摩種是一切智。何故有問一類能記。
一類不記。爲欲斷除如是不信。故復説
言。我所覺法無量無邊。譬如大地諸草木
葉。爲他説者。少不足言。譬如手中升攝波
葉。多分能引無義利故。少分能引有義利
故。當知此中。非不知故而不記別。但由能
引無義利故。而不記別。言上慢者。謂即
於彼諦現觀中。起増上慢。爲欲斷除如是
上慢故。復説言。如人在遠以箭射箭
*筈無遺甚爲希有。或復一毛析爲百分。以
&T030607;毛端端不落。以極細故是事復難
通達聖諦轉難於彼。所以者何。由即以其
能取作意。還即通達能取作意。如是方有
能縁所縁平等平等無漏智生。通達諦理。是
故此事最細最難。箭射箭*筈。毛&T030607;毛端。則
不如是。言待時者。謂於所作推待後時。
爲欲斷滅如是待時故。世尊説無墜人身
甚爲難得。復引盲龜以況其事。云何放逸。
謂略而言。若邪思惟。若邪尋思。若邪戲論。是
名放逸。當知若於不應思處。而強思惟。
名邪思惟。謂或思惟我於過去世爲曾有
邪。乃至廣説。於未來世於内猶豫我爲是
誰。誰當是我。今此有情從何而來。於是沒
已當往何所。或思世間。謂世間常。乃至廣
説。如是或謂世間有邊。乃至廣説。或思有
情。謂命即身。乃至廣説。或思有情業果異
熟。謂妄思惟此作此受。乃至廣説。或復思
惟諸靜慮者靜慮境界。或思諸佛諸佛境界。
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乃至廣説。彼由世俗
勝義善巧。於是一切二因縁故。不應思惟。
一非思惟所縁境故。二由其事無所有故。
若有思求非思境事。或有思求無所有
事。如是一切皆無所得。唯有令心轉増迷
亂。若於此中。不如正理。強思惟者。雖有
一類由宿因力。或起厭離。或起厭離相應
作意。縁實境界。於其中間暫爾現行。而復
於彼見爲過患。生不實想。如是思惟世間
等法。能引無義。邪尋思者。當知即是欲等
尋思。邪戲論者。復有六種。謂顛倒戲論。唐
捐戲論。諍競戲論。於他分別勝劣戲論。
分別工巧養命戲論。耽染世間財食戲論。
如是一切總名放逸。爲欲斷除此放逸故。
如來親自爲教誨者。爲堪受化補特伽羅
聞已。速能斷諸放逸。世尊弟子。爲斷如是
聖諦現觀四種障礙。由三行相。任持聖諦。
何等爲三。一由聞慧任持其文。二由思慧
任持其義。三由修慧任持其證。此中聞慧
如其所聞能正任持是苦聖諦。乃至廣説。
又由思慧任持其義。謂諸聖者。知其是諦
故。名聖諦。當知此中由二縁故。得名爲
諦。一法性故。由眞實義。説名爲諦。二勝
解故。由即於此眞實義中起諦勝解。説名
爲諦。一切愚夫。但由法性得名爲諦。非
勝解故。若諸聖者。倶由二種得名爲諦故。
偏説此名爲聖諦。又由修慧於諸諦中獲
得内證現量諦智。亦得證淨。由是因縁。於
諸諦實遠離疑惑。諦智證淨更互相依。若
處有一必有第二
復次若有沙門或婆羅門。於聖諦智而未
相應。於諸聖諦未成現觀。當知略有四種
過患。何等爲四。謂於能往下分惡趣生本
行中。深起愛樂。造作増長彼相應業。由此
顛墜生惡趣坑。又於欲纒人天兩趣衆多
煩惱常所燒煮生本行中。深起愛樂。造作
増長彼相應業。由此因縁。既生彼已大生
熱惱。常所燒然。又於此上色無色纒所有相
應。如前所説無明昏闇。及諸瞖瞙生本行
中。廣説乃至。墮於生闇。又由退失受用境
界涅槃道故。於其中間如生三種世界。中
間墮在三種妄見黒闇。一者常見。二者斷見。
三者現法涅槃見。由是因縁墜墮三界。生
黒闇處。攝受如是自妄見故。邪無明闇所
覆障故。不如實觀如前五支所攝受斷。
由是因縁。應知如實顯示諸諦。復次或有
一類。於諸聖諦不得善巧。造作増長黒黒
異熟業已。能感那落迦傍生鬼趣。由此業
故。譬如擲杖根。墮那落迦中。墮傍生趣端。
墮餓鬼界。如是一類。造作増長黒白黒白
異熟業已。由此雜業。譬如擲杖。或墮惡趣
不清淨處。或墮善趣少清淨處。如是一類。
造作増長白白異熟業已。由此業故。生
在五趣生死諸業所隨逐處。壽盡業盡。即還
從彼色無色界沒已。退墮五趣生死。如五
輻輪旋轉不住。若有爲他説世間道。乃至
雖能上昇有頂。當知此説非第一義令
上昇教。何以故。如是上昇非畢竟故。若諸
如來所説聖諦相應言教。當知此教是第一
義令上昇教。何以故。如是上昇是畢竟故。
又若由得諸世俗智。乃至有頂。名聰慧者。
非第一義説名聰慧。如前説故。若由諦智
名聰慧者。是第一義名爲聰慧。如前説

復次於其四種聖諦智中。初聖諦智能入聖
諦。漸次現觀。譬如本足。第二諦智。譬如牆
壁。第三諦智。如下層級。第四諦智。如上寶
臺。又即如是四聖諦智。如四階隥。能令上
昇大智慧殿。又即如是四聖諦智。如四桄
梯。能令隥上解脱寂滅。當知此中有三種
愛。譬如三槍。諸惡魔羅執持撓攪生死大
海。令彼受生諸有情類隨而迴轉。如是三
種魔羅愛槍。不能令彼三種有情隨而迴
轉。一者勁鋭。即是預流。二者處中。即餘有
學。三者逆流。道行圓滿。隨其所欲。皆能造
作。已見聖諦補特伽羅。永斷所有慢所作
苦。慢所成苦。由是因縁。諸苦少在多分已
斷。謂諸有學及阿羅漢。如慢所作所成衆
苦如是。諸愛身語意業貪瞋癡等所生衆
苦。當知一切皆少分在多分已斷。譬如礫
石及大雪山。如是諸慢所作所成所有衆
苦。若餘若斷。當知亦爾。如大池沼其水盈
滿於中沾引二滴三滴。依大池沼水尚甚
多。如是無色愛所生苦若餘若斷。當知亦
爾。如大陂湖。餘如前説。如是色界愛所生
苦若餘若斷。當知亦爾。又如大海餘如前
説。如是欲界愛所生苦若餘若斷。當知亦
爾。又大雪山。若諸金山。若蘇迷盧。及大地
喩。又有六種礫石之喩。又泥團喩。餘如前
説。如是身業語業意業貪瞋癡等所生衆苦。
若餘若斷。當知亦爾。如是多苦已遠離故。
少苦在故。當知聖諦如實現觀有大義利。
謂諸有學最極七生人天苦。在諸惡趣苦。
皆已越度。若諸無學唯有現法所依苦在。餘
一切苦皆已越度。復次若住是身入諦。現
觀。當知此身最爲難得。又聖明眼見諦。有
學轉甚難得。又聞思修所成妙慧亦爲難
得。由此慧故。於善説法毘柰耶中。如其次
第。解了勝了。及以決了。於解了時。能審分
別。於勝了時。能生勝解。於決了時。於法入
證。又諦現觀所有資糧善有漏法。亦爲難
得。謂於父母識恩養等諸善業道有暇圓
滿。亦爲難得。又有世間初正見等。乃至解
脱智爲後邊十種正法。亦爲難得。如是諸
法。即是有學。即是無學。當知此中。善知恩
養所有士夫補特伽羅。如實了知一切父母
皆應孝養。如是知已。於其父母勤修孝養。
是名善識父母恩養。又樂己利所有士夫
補特伽羅。於他有徳一切沙門及婆羅門。
如實了知是福田已。如其所應。勤修供養。
是名善知所有沙門若婆羅門。又無貪墮
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於諸妻子及奴婢等一
切親屬。如實了知彼既以我爲室爲歸。我
若有樂彼亦隨樂。我若有苦彼亦隨苦。如
是知已。於時時間。正以飮食衣服給賜。復
以病縁醫藥攝受。於彼義利自然勇勵而
爲施造。非於一切求彼憶念。禀性忠平好
等分布。亦不淫佚損費財寶。不於非處
生毘柰耶。亦不非處而興憤發。於諸耆長
及尊重處。正善隨轉。如是名爲善御家長
善能造作自他義利。諸所施爲皆以正法。
不以非法。於現法中他作惡行。深見過
失。謂或殺或縛。或罰或退。或被譏毀正思
擇已。終不現行。如是名爲於此世罪深見
怖畏。又正觀見造惡行已。於其後世感
惡趣苦。及感所餘匱乏等苦。正思擇已。終
不現行。如是名爲於他世罪深見怖畏。又
時時間能正受學。施福業事。造作種種差
別福行。所謂看病。事佛法僧躬爲執當。如
是等類名作福行。於一日夜乃至盡壽。所
有尸羅能正受學。如是總名惠施作福受
齋學戒。十業道者。謂二三等差別。宣説乃
至。爲令由聞思慧於彼相應所有作意正
多修習。又諸有情生惡趣已。難可解脱。生
善趣已。速疾乖離。當知是名有暇圓滿甚
爲難得。又見諦故無有差別正見生起。
於過去世名已生起。於現在世名今生起。
於未來世名當生起。如前所説。若習若修
若多修習。其義應知。若世間正見應隨防
護。若有學正見并其斷果應隨觸證。若無學
正見。并自離繋果。應隨作證。如説正見如
是。乃至解脱智。應知亦爾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五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六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縁起食諦界擇攝第三
之四
復次總嗢拕南曰
    總義等光等 受等最爲後
別嗢拕南曰
    總義自類別 似轉後三求
當知諸界略有二種。一住自性界。二習増長
界。住自性界者。謂十八界墮自相續。各各決
定差別種子。習増長界者。謂則諸法或是
其善或是不善。於餘生中先已數習令彼現
行故。於今時種子強盛依附相續。由是爲
因。暫遇小縁。便能現起定不可轉
復次以要言之。雖界種類十八可得。然一
一界業趣有情種種品類有差別故。當知無
量。譬如世間大惡叉聚。於此聚中有多品
類。種類一故。雖説爲一。而有無量。如是
於其一一界中。各有無量品類差別。種類
一故。雖各説一。而實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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