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First] [Prev+100] [Prev]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367 368 369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五義善
云何義施設建立。當知略有十種。一根建
立。二大種建立。三業建立。四尋求建立。五非
法建立。六法建立。七興盛建立。八衰損建立。
九受用建立。十守護建立。嗢拕南曰
    眼等與地等 身等及尋求
    非法法興盛 衰損受用護
根建立者。謂見義聞義。嗅義甞義。觸義知義。
大種建立者。謂依持等義。澆潤等義。照了等
義。動搖等義。業建立者。謂往來等義。宣説等
義。思念覺察等義。尋求建立者。謂追訪等義。
非法建立者。謂殺盜等義。法建立者。謂施戒
等義。興盛建立者。謂證得喜悦等義。衰損建
立者。謂破壞怖畏憂慼等義。受用建立者。謂
飮食覆障抱持受行等義。守護建立者。謂守
護育養盛滿等義
又復略説有六種義。一自性義。二因義。三果
義。四作用義。五差別相應義。六轉義。嗢拕南

    自性與因果 作用相應轉
云何補特伽羅施設建立。謂建立男女非男
非女聲相差別。或復建立初中上士聲相差

云何時施設建立。謂有三時聲相差別。一過
去過去殊勝。二未來未來殊勝。三現在現在
殊勝
云何數施設建立。謂有三數聲相差別。一者
一數。二者二數。三者多數
云何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當知處所略有
一相續。二名號。三總略。四彼益。五宣説。
若界頌等名爲根栽。如是二種總名處所根
栽建立
已説聲明處。云何工業明處。謂於十二處
略説工業所有妙智。名工業明處。何等十二
工業處耶。謂營農工業。商估工業。事王工業。
書算計度數印工業。占相工業。呪術工業。營
造工業。生成工業。防那工業。和合工業。成
熟工業。音樂工業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五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六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第十一之一
已説聞所成地。云何思所成地。當知。略説
三種相。一由自性清淨故。二由擇所
故。三由擇諸法
云何自性清淨。謂九種相應知。一者謂如有
一獨處空閑審諦思惟如其所聞
諸法道理。二者遠離一切不思議處
諦思惟所應思處。三者能善了黒説大
。四者凡所思惟唯依於義於文。五
者於法少分唯生信解。於法少分慧觀
察。六者堅固思惟。七者安住思惟。八者相續
思惟。九者於思惟能善究竟終無中路
厭怖退屈。由此九相名爲清淨善淨思惟
云何思擇所知。謂善思擇所觀察義。何等名
所觀察義。謂於有法知有相。於非有
知無相。如是名爲所觀察義
何等名爲所觀有法。當知。此法略有五種
一自相有法。二共相有法。三假相有法。四因
相有法。五果相有法
何等名爲自相有法。當知此法略有三種
一勝義相有。二相状相有。三現在相有。勝義
相有者。謂諸法中離言説義出世間智所行
境界非安立相。相状相有者。謂由四種所觀
相状。一於是處名可得。二於是處事可得。
三此名於此事決定。謂或迷亂不
故。或無常不決定故。四此名於此事
礙隨轉。非或於是處隨轉。或於是處退還。
現在相有者。謂若已生及因果性。如是一切
總説爲一自相有法。何等名爲共相有法。當
知。此相復有五種。一種類共相。二成所作
共相。三一切行共相。四一切有漏共相。五一
切法共相。種類共相者。謂色受想行識等各
別種類。總名爲一種類共相。成所作共相者。
謂善有漏法。於愛果。由能成辦所作共
。説名共相。如善有漏法於愛果。如
不善法於非愛果。念住正斷。神足根力。
覺支道支。菩提分法。於菩提。由能成
所作共相。説名共相。當知亦爾。一切行共
相者謂一切行無常性相。一切有漏共相者
謂有漏行者皆苦性相。一切法共相者謂一
切法空無我性相。如是一切總説爲一共相
有法
何等名爲假相有法。謂若於是處。略有
種言論生起。當知。此處名假相有。何等名
六種言論。謂屬主相應言論。遠離此彼言
論。衆共施設言論。衆法聚集言論。不遍一切
言論。非常言論。屬主相應言論者。謂諸言論。
屬於主方解其相。非主。如
。此誰之生。待所屬主此言論。謂色之
生。受想行識之生。非色時此誰之色待
所屬主此言論。如生如是。老住無常等。
心不相應行。隨其所應盡當知。是名屬主
相應言論。若於是處此言論。當知。此處
是假相有。遠離此彼言論者。謂諸言論。非
此顯此。亦非彼顯彼。是説名爲遠離此
彼言論。若以此顯此。言論。是言論亦於
相處轉。亦於假相處轉。若以彼顯彼言論。
是言論亦於實相處轉。亦於假相處轉。若
此顯此亦非彼顯言論。是言
論一向於假相處轉。云何以此顯此言論。
實相處轉。如地之堅。云何此復於
相處轉。如石之圓。如地之堅石之圓。如
是水之濕。油之滴。火之煖。燬之焔。風之動。
飄之鼓亦爾。云何以彼顯彼言論。於實相
轉。如眼之識。身之觸。如是等。云何此
復於假相處轉。如佛授徳友之所飮食。
車乘衣服。莊嚴具等。云何非此顯此亦
彼顯彼言論。一向於假相處轉。如
宅之門。舍之壁。瓶之口。甕之腹。軍之車。林
之樹。百之十。十之三。如是等是名遠離此
彼言論。衆共施設言論者。謂於六種相状言
説自性立言論。六種相状者。一事相状。
二所識相状。三淨妙等相状。四饒益等相状。
五言説相状。六邪行等相状。事相状者。謂識
所取。所識相状者。謂作意所取。能起於識
淨妙等相状者。謂觸所取。饒益等相状者。謂
受所取。言説相状者。謂想所取。邪行等相状
者。謂思所取。衆法聚集言論者。謂於衆多和
立自性言論。如内色受想行識
立種種我等言論。於外色香味觸等事和
合差別。建立宅舍瓶衣車乘軍林樹等。種種
言論。不遍一切言論者。謂諸言論。有處隨轉。
有處旋還。如舍宅舍宅言論。於諸舍宅
處處隨轉。於村聚落亭邏國等。即便旋還。
盆甕等。盆等言論於*盆甕等處處隨
轉。於瓶器等即便旋還。於軍軍言隨諸軍
轉。於別男女幼少等類即便旋還。於林林
言隨諸林轉。於別樹根莖枝條葉華果等類
即便旋還。非常言論者。由四種相知。一
破壞故。二由不破壞故。三由加行故。
四由轉變故。破壞故者。謂瓶等破已。瓶等
言捨。瓦等言生。不破壞故者。謂種種物共和
合已。或丸或散。種種雜物差別言捨。丸散言
生。加行故者。謂於金段等。起諸加行。造
釧等異莊嚴具。金段等言捨。環釧等言生。轉
變故者。謂飮食等於轉變時。飮食等言捨。便
穢等言生。如是等類。應知名爲非常言論
於諸物起如是六種言論。當知。此物
皆是假有。是名假相有法。何等名爲因相
有法。當此因略有五種。一可愛因。二
不可愛因。三長養因。四流轉因。五還滅因。可
愛因者。謂善有漏法。不可愛因者。謂不善法。
長養因者。謂前前所生善不善無記法。修習
善修習。多修習故。能令後後所生善不善無
記法展轉増勝。名長養因。流轉因者。謂由
此種子。由此薫習。由此助伴。彼法流轉。此
彼法流轉因。還滅因者。謂諸行還滅。
雜染還滅。所有一切能寂靜道。能般涅槃。能
菩提。及彼資糧。并其方便能生能辦。名
還滅因。如是總名因相有法。若廣分別。如
思因果中。應其相。何等名爲果相有法
謂從彼五因。若生若得。若成若辦若轉。當
知。是名果相有法
何等名爲所觀無法。當知。此相亦有五種
一未生無。二已滅無。三互相無。四勝義無。五
畢竟無。未生無者。謂未來諸行。已滅無者。謂
過去諸行。互相無者。謂諸餘法由所餘相。若
遠離性。若非有性。或所餘法與諸餘法
性。勝義無者。謂由世俗言説自性。假設
言論安立性。畢竟無者。謂石女兒等。畢
竟無類。復有五種有性五種無性。何等名爲
五種有性。一圓成實相有性。二依他起相有
性。三遍計所執相有性。四差別相有性。五不
可説相有性。此中初是勝義相。第二是縁生
相相。第三是假施設相。第四是不二相。生相
老相。住相無常相。苦相空相。無我相事相。所
識相所取相。淨妙等相。饒益等相。言説相相。
邪行等相相。如是等相。應知名差別相。第
五由四種不可説故名不可説相。一無故不
説。謂補特伽羅於彼諸蘊説若
異不異。二甚深故不説。謂離言法性不可
思議。如來法身不可思議諸佛境界。如來滅
後若有若無等。不宣説。三能引無義
説。謂諸法非能引發法義梵行
諸佛世尊雖證不説。四法相法爾之所
故不説。所謂眞如於諸行等
説異不異性。何等名爲五種無性。一勝
義相無性。二自依相無性。三畢竟自相無性。
四無差別相無性。五可説相無性
云何思擇諸法。此復二種應知。一思擇素
呾纜義。二思擇伽他義。思擇素呾纜義。如
攝事分及菩薩藏教授中當廣説。思擇伽他
。復有三種。一者建立勝義伽他。二者建
立意趣義伽他。三者建立體義伽他。建
勝義伽他者。如經言
    都無宰主 及作者受者
    諸法亦無用 而用轉非
    唯十二有支 蘊處界流轉
    審思此一切 衆生不可得
    於内及於外 是一切皆空
    其能修空者 亦常無所有
    我我定非有 由顛倒妄計
    有情我皆無 唯有因法有
    諸行皆刹那 住尚無況用
    即説彼生起 爲用爲作者
    眼不色 耳不
    鼻不香 舌不
    身不觸 意不
    於此亦無能 任持驅役者
    法不他 亦不自生
    衆縁有故生 非故新新有
    法不他 亦不自滅
    衆縁有故生 生已自然滅
    由二品爲依 是生便可
    恒於境放逸 又復邪昇進
    愚癡之所漂 彼遂邪*昇進
    諸貪愛所引 於境常放逸
    由因諸法 衆苦亦復然
    根本二惑故 十二支分
    自無能作用 亦不他作
    非餘能有作 而作用非
    非内亦非外 非二種中間
    由行未生故 有時而可
    設諸行已生 由此故無
    未來無相 過去可分別
    分別曾所更 非曾亦分別
    行雖始 然有始可
    諸色如聚沫 諸受類浮泡
    諸想同陽焔 諸行喩芭蕉
    諸識猶幻事 親之所
    諸行一時生 亦一時住滅
    癡不癡 亦不
    非餘能有癡 而愚癡非
    不正思惟故 諸愚癡得
    此不正思惟 非不愚者起
    福非福不動 行又三應
    復有三種業 一切不和合
    現在速滅壞 過去住無
    未生依衆縁 而復心隨轉
    畢竟共相應 不相應亦爾
    非一切一切 而説心隨轉
    於此流無斷 相似不相似
    由順我見 世俗用非
    若壞於色身 名身亦隨滅
    而言今後世 自作自受
    前後差別故 自因果攝故
    作者與受者 一異不
    因道不斷故 和合作用轉
    從自因生 及攝受所作
    樂戲論因 若淨不淨業
    諸種子異熟 及愛非愛果
    依諸種異熟 我見而生起
    自内所證知 無色不
    無了別凡夫 計斯爲内我
    我見爲依故 起衆多妄見
    總執自種故 宿習助伴故
    聽聞隨順故 發生於我見
    貪愛及與縁 而生於内我
    攝受希望故 染習外
    世間眞可怖 愚癡故攝受
    先起愛藏已 由茲趣戲論
    彼所愛藏者 賢聖達爲
    此苦逼愚夫 刹那無暫息
    不平等纒心 積集彼衆苦
    積集是愚夫 計我苦樂縁
    諸愚夫固著 如大象溺
    由癡故増上 遍行遍所作
    此池派衆流 於世流
    非火風日竭 唯除正法行
    於苦計我受 苦樂知苦
    分別此起見 從彼生生
    染汚意恒時 諸惑倶生滅
    若解脱諸惑 非先亦非
    非彼法生已 後淨異而生
    彼先無染汚 説脱衆惑
    其有染汚者 畢竟性清淨
    既非所淨 何得能淨
    諸種子滅故 諸煩惱盡故
    即於此無染 顯示二差別
    自内所證故 唯衆苦盡故
    永絶戲論故 一切無戲論
    衆生名相續 及法想相中
    無生死流轉 亦無涅槃者
此中依止補特伽羅無我勝義。宣説如是勝
義伽他。爲治増益損減二邊執
攝受説爲宰主。於諸業用説爲
。於諸果報説爲受者。如是半頌。遮遣別
義所分別。諸法亦無用者。遮遣即法所
分別。由此遠離増益邊執。而用轉非
者。顯法有性。由此遠離損減邊執。用有
。一宰主用。二作者用。三受者用。因此用
故。假立宰主作者受者
諸法而未宣説。何等爲法。故次説言
唯有十二支等半頌。如有支次第。諸蘊等
流轉。此顯微細多我。便能對治宰主
作者及受者執。眼色爲縁生眼識果。無
受者。此中顯示即十八界説受者。性雖
主。而未説無何等主。爲顯示故。
次説言審思此一切衆生不可得。言審思
者。由依三量審諦觀察
此若無者。云何建立内外成就。故次説言
内及於外是一切皆空。此顯内外唯假建立
云何建立能觀所觀二種成就。故次説言
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
云何建立聖者異生二種成就。故次説言
我定非有由顛倒妄計。此顯聖者及異生我
決定無眞實我性。唯由顛倒妄計有。
云何建立彼此成就。故次説言有情我皆無
云何建立染淨成就。故次説言唯有因法
。染者淨者皆不
諸法皆無作用。而未宣説云何無
用。故次説言諸行皆刹那住尚無況用。如
已説。用轉非無。云何無用而有用轉。故次
説言即説彼生起爲用爲作者。果故名爲用。
因故名作者。彼生起者。顯諸處諸識得
生。彼得生者。非眼等彼成就
前所説諸法無用。此顯用略有七種
一無作用用。謂眼不色等。二無隨轉
。謂於此亦無任持驅役者。如其次
宰主作者倶無所有故。無能隨轉作
。三無生他用。謂法不他。四無
生用。謂亦不自生。五無移轉用。謂衆縁
有故生。非故新新有。六無滅他用。謂法不
他。七無自滅用。謂亦不自滅
問如衆縁有故生。亦衆縁有故滅耶。答衆縁
有故生。生已自然滅
前所説。有因法有。欲在家及與出家
雜染自性有因法有。故次説言二品爲
依是生便可得等。由此二頌。顯無明愛有
因法有。次後五頌。顯雜染品差別所依因及
時分。此中有因諸法者。謂無明乃至受有因。
衆苦者。謂愛乃至老死。此言顯示煩惱業生
三種雜染。根本二惑故者。此言顯示煩惱雜
染唯取最勝煩惱雜染。自無能作用等言。復
重別顯業雜染義。由彼所作有差別故。彼
果異熟不思議故。自無能作用者。待善惡友
他所引故。亦不由他作者。待自功用
故。非餘能有作者。要待前生因差別故。
方有所作。非内亦非外等頌中。顯未來
雜染止現在過去諸行能生雜染
設行已生。即由此相分別。未來無
故。無分別此。如是當來決定不
故。若不是分別異類或時可得。若於
即可分別此。如是曾有相貌可
故。非唯曾更而可分別。未曾更者。雖
分明取其相貌。然隨種類亦可分別。此
則顯示依現在行分別爲因生諸雜染。行
始。然始可得者。顯示雜染時分差別
無始時來常隨逐故。刹那刹那新所起故
此已後顯清淨品。如實觀時得清淨故。
或由自相故。謂觀色等如聚沫。或由
故。謂觀有爲同生住滅所有共相。或由
世俗及勝義諦故。謂雖癡者愚癡
衆縁所生。世俗諦故説癡能癡。又復顯
不愚者不正思惟。是故彼爲愚癡所癡
又由世俗。宣説諸識隨福等行。若就勝義
隨逐。又三應知者。謂去來今。三種業
者。謂身等業。一切不和合者。更互相望不
故。所以者何。現在速滅壞。過去住無方。
生。依衆縁。而復心隨轉。若彼與此更互
相應。如福等行和合。彼心相應道理
亦爾。云何當實隨轉性。何以故。若心與
彼諸行相應。或不相應。非此與彼。或時不
相應。或時非相應。又非一切心。或相應
或不相應。如是由勝義故。心隨轉性不
成就。今當顯示。由世俗故。説心隨轉所有
因縁。於此流無斷者。今此頌中。顯世俗諦
作用及與隨轉。又由勝義作者
及與受者世俗故而得説自作自受
又作者受者。若一若異。皆不説。爲
故。次説言前後差別等頌
是由勝義故無宰主作者受者。唯有
因果。於因果相通疑難。略由五頌
此起我顛倒。初頌顯示雖我而有
後有斷絶。又諸因果非頓倶有。非
一切一切得生。又此因道無斷絶。頌中
四句。如其次第。釋此四難。由第二頌。顯
果相。由後三頌。顯無我諸因果中
顛倒。此中顯示彼所縁境。彼所依止。彼因彼
。初頌顯示彼所縁境。自内所證。無色難
見難尋思。故名無色。經説色相爲
故。難説示他故不見。由第二頌。顯
彼依果。凡夫是依。衆見是果。由第三頌。顯
示彼因。倶生我見。由總執計自種隨眠
生起。諸外道等分別我見。由宿習等
生起。此外道見。要由數習故。不正尋思
故。又得隨順從他聽聞非正法故。而得
。此中顯示由所依止作意所縁諸過失
故。分別我見方得生起。次後五頌。顯彼我
見由集次第生於苦。又即此苦并及我見
二苦因縁。又於解脱能爲障礙。此中初頌
示於集。第二第三顯示行苦所攝阿頼耶
識愛藏此已而趣戲論。謂我當有非當有
等。言愛藏者。攝爲己體故。又復此苦於
切時恒常隨逐。無一刹那而暫息者。由
四頌。顯示此苦是能計我及苦樂。由
五頌。顯示計我。由愚癡故障礙解脱。言
増上者。望餘二苦故。言遍行者。隨逐諸
故。遍所作者。遍善惡無記
今當顯示阿頼耶識所攝行苦共他相似。又
差別。由正法行方能竭故。於世衆流
暴惡。言衆流者。譬眼等六五趣三界等。又
法行者。顯示解了解脱遍知及縛遍知。解了
縛遍知者。即了知苦。謂了知我受苦受
皆依於苦。又此分別能起諸見。從彼所
亦能生彼。顯示解了縛遍知已。餘有六頌
示解了解脱遍知。謂染汚意。恒時諸惑倶
生滅。若解脱諸惑。非先亦非後等。非先者。
諸煩惱恒倶生故。非後者即與彼惑
時滅故。又顯所説解脱之相。謂非即彼生已
後方清淨。別有所餘清淨意。即彼先來
染汚故説爲解脱。爲此義故。復説
其有染汚者畢竟性清淨等。頌又復顯
示二種解脱。謂煩惱解脱。及事解脱。諸種子
滅故諸煩惱盡故者。顯示煩惱解脱。即於
染者。顯示事解脱。如經言。苾芻當知。
若於眼中貪欲永斷。如是此眼亦當永斷
乃至廣説。如是顯示有餘依解脱已。次當
示無餘依解脱。自内所證者。顯彼不思
故。唯衆苦盡者。爲妄計唯無性執。謂
有餘依。永寂滅故。説爲寂滅。非全無性。無
戲論者。此解脱性。唯内所證。若異不異。死後
有。或當無等。一切戲論不説故。爲
補特伽羅及法倶非轉生死或般涅
故。復頌言衆生名相續。及法想相中。無
生死流轉。亦無涅槃者
已釋勝義聖教伽他。次當立意趣義伽
。如經言。一時索訶世界主大梵天王。往
世尊所。頂禮佛足退坐一面。以妙伽他
讃請曰
    於學到究竟 善斷諸疑網
    今請學所學 修學爲我説
    大仙應善聽 學略有三種
    増上戒心慧 於彼當修學
    應滿六支 四樂住成就
    於四各四行 智慧常清淨
    初善住根本 次樂心寂靜
    後聖見惡見 相應不相應
    先淨樂靜慮 及於諦善巧
    即於諸諦中 應生遠増長
    於諸學處中 有四趣三所
    遠離於二趣 於二趣證得
    二安住二種 一能趣涅槃
    漸次爲因縁 純雜而修習
    最先離惡作 最後樂成滿
    諸學是爲初 於此學聰叡
    由此智修淨 淨生樂成滿
    諸學是爲中 於此學聰叡
    從此心解脱 永滅諸戲論
    諸學是爲尊 於此學聰叡
    若行趣不淨 亦趣於善趣
    是行説爲初 當知此非
    若行趣清淨 非諸趣究竟
    是行説爲中 當知亦非
    若行趣清淨 於諸趣究竟
    是行説爲尊 當知此必共
    若有學無學 當知並聰叡
    若有學無學 當知並愚夫
    若棄捨攝受 亦斷除麁重
    及現見所知 是受持三學
    若有縁無縁 亦細麁顯現
    由受持遠離 言發悟所引
    初學唯有一 第二學二種
    第三學具三 慧者皆超越
    不壞尸羅 於學誓能順
    軌範無譏論 於五處遠離
    若無犯出離 無惡作惡作
    於彼學尋求 及勤修彼行
    終無棄捨 命難亦無
    常住正行中 隨毘柰耶
    修治誓爲先 亦修治淨命
    二邊皆遠離 亦棄捨邪願
    於諸障礙法 終無耽染
    亂心法纔生 尋當速遠離
    非太沈太浮 恒善住正念
    根本眷屬淨 而修行梵行
    應勤精進 常堅固勇猛
    恒修不放逸 五支善安住
    當自諸善 亦發露衆惡
    得諸衣服等 麁妙皆歡喜
    少隨於世務 麁弊亦隨轉
    受杜多功徳 爲離煩惱
    當足威儀 應量而攝受
    終無所爲 詐現威儀相
    不自説實徳 亦不他説
    雖方求 而非異相
    從他邊乞求 終不強威逼
    以法而獲得 得已不輕毀
    不著利養 及所有恭敬
    亦不諸見 増益與損減
    不順世間 無義文呪術
    亦不積 無義長衣鉢
    恐諸煩惱 不習居家
    爲淨修智慧 當近賢聖
    不朋友家 恐憂悲亂
    能生苦煩惱 纔起尋遠離
    不於信施 恐加害瘡皰
    於如來正法 甞無棄捨
    於他愆犯中 無功用安樂
    常省自過失 知已速發露
    若犯於所犯 當出離
    所營事中 能勇勵自作
    於佛及弟子 威徳與言教
    一切皆信受 觀大罪不
    於極甚深法 不思度
    能捨舊師宗 不執自見
    常樂居遠離 及邊際臥具
    恒修習善法 堅精進勇猛
    無欲生欲 不憎惡憎惡
    離睡眠睡眠 時不寂靜
    離惡作惡作 無希慮希慮
    一切種恒時 成就正方便
    引發與覺悟 及和合所結
    有相若親昵 亦多種喜樂
    侵逼極親昵 名虚妄分別
    能生於欲貪 智者當遠離
    諸欲令飽 衆多所共有
    是非法因縁 能増長貪
    賢聖所離 速趣於壞滅
    仗託於衆縁 危逸所依地
    諸欲如枯骨 亦如肉段
    如草炬相似 猶如大火坑
    譬如蟒毒蛇 亦如夢所見
    如借莊嚴具 如樹端熟果
    如是知諸欲 都不耽樂
    當聞正法 常思惟修習
    先觀見麁靜 次於修一向
    捨煩惱麁重 於斷生欣樂
    於諸相觀察 得加行究竟
    能離欲&K99;界&K99;欲 及離色界欲
    入眞諦現觀 能離一切欲
    證現法涅槃 及餘依永盡
學到究竟。善斷諸疑網。今請學所學
學爲我説者。於此頌中。大梵天王先讃
。後興請問。讃世尊者。謂於一切學中
第一究竟。此依自利行圓滿不共徳説。
又能善斷展轉所生一切疑網。此依利他行
圓滿不共徳説。興請問者。何等爲學。學有
幾種。云何於彼當修學
是故世尊意。爲勵怖所作懈怠衆生
攝一切。略説三學。故次告曰大仙應
。學略有三種。増上戒心慧。於彼當修學
此中顯示。依戒心慧。若散亂者。令散亂
方便爲説増上戒學。心未定者。爲
方便爲説増上心學。心已得定未解脱者。
解脱方便爲説増上慧學。由此因縁
諸修行者。一切所作皆得究竟。此顯世尊密
意宣説一切諸學在此三學中
又爲示於諸學中此方便辦所學
故次説言應滿六支四樂住成就。於
各四行。智慧常清淨。今此頌中。如其次第
示成辦三學方便。應滿六支者。應
増上戒學方便修學。何等六支。一安
淨尸羅。二守護別解脱律儀。三軌則圓滿。四
所行圓滿。五於諸小罪大怖畏。六受學
學處。如是六支顯示四種尸羅清淨。安住淨
尸羅者。是所依根本。守護別解脱律儀者。顯
示出離。尸羅清淨。爲解脱而出離故。軌
則所行倶圓滿者。此二顯示無譏毀
羅清淨。於諸小罪見大怖畏者。顯穿缺
尸羅清淨。受學學處者。顯顛倒尸羅清
。如是六支極圓滿故。増上戒學。與餘方
便所依止。四樂住成就者。顯示増上心
學方便。四種靜慮名四心住。現法樂住故名
樂。於四各四行智慧常清淨者。依増上慧
説。謂於苦集滅道四聖諦中。一一皆有
四行。即無常等。増上慧學由此淨智之所
顯故
初善住根本。次樂心寂靜。後聖見惡見。相應
不相應者。此頌顯示増上三學次第生起。根
本者。謂増上戒。由後二種是此初學所流類
故。既具尸羅悔等。次第修習能得
二心樂靜定。心得定者見如實故。能得
三成就聖見離惡見
先淨樂靜慮。及於諦善巧。即於諸諦中。應生
遠増長者。此頌顯示三學次第清淨差別。先
淨者是初學。樂靜慮者是第二學。於諦善巧
者是第三學。又於是諦善巧中。應生者。
謂道諦。應生起故。應遠者。謂苦集諦。應
故。應増長者。謂滅諦。軟中上品煩惱次
第。數數漸斷。増長滅故
於諸學處中。有四趣三所。遠離於二趣。於二
趣證得者。此頌顯示於増上戒心慧學處
修學成敗故。隨其所應。所得果報
四趣差別。謂於欲界人天攝所有善趣。
是増上戒成所得果。即於欲界餘趣攝所
有惡趣。是増上戒敗所得果。色無色界天趣
攝所有上趣。是増上心果。三界所
涅槃趣。是増上慧果。於是諸趣中。遠
前二善趣惡趣已。應後二上趣及涅槃
。此言示世出世間二道所得
二安住二種。一能趣涅槃。漸次爲因縁。純雜
而修習者。於此頌中。顯示最初増上戒學増
上心學。漸次能爲増上心學増上慧學安住
因縁。顯示中間増上慧靜慮律儀所攝増上
戒學能爲二種安住因縁。顯示最上一種能
涅槃安住因縁。當知。此中顯示修習若
別若總隨其所應
最先離惡作。最後樂成滿。諸學是爲初。於此
學聰叡者。此頌顯示由増上戒學以無悔
漸次修習後轉因。由此智修淨。淨生
樂成滿。諸學是爲中。於此學聰叡者。此頌顯
示由増上心學修所成慧最勝善根漸次生
故爲最上學因
從此心解脱。永滅諸戲論。諸學是爲尊。於此
學聰叡者。此頌顯示由増上慧學能爲
勝涅槃果因
若行趣不淨。亦趣於善趣。是行説爲初。當知
此非共者。此頌顯示増上戒學若有敗毀
惡趣因。若能成立爲善趣因。此是不
後二學亦能成立故。若行趣清淨。非諸
趣究竟。是行説爲中。當知亦非共者。此頌顯
示中間學行離欲界欲清淨故名趣清
。未能盡離上界欲故。亦未永拔欲隨眠
故。不名爲諸趣中究竟清淨。此離
。亦能成辦故名不共。非最初。若行趣
清淨。於諸趣究竟。是行説爲尊。當知此必共
者。此頌顯示最上學行三界諸欲皆遠離故。
亦能永拔諸隨眠故。於諸趣中最爲究竟
前二爲獨成辦故。名必共
若有學無學。當知並聰叡者。此初半頌。顯
三學中聰叡者相。有正學故無邪學故」
若有學無學。當知並愚夫者。此後半頌。顯
三學中愚夫之相。有邪學故無正學故」
若棄捨攝受。亦斷除麁重。及現見所知。是受
持三學者。此頌顯示若能棄捨家親屬等所
攝受故。若能斷除三摩地障諸麁重故。若
能現見四聖諦相所知理故。如其次第
學成滿
若有縁無縁。亦細麁顯現者。此初半頌。顯
二學及最初學。如其次第有縁無縁細麁差
。由受持遠離。言發悟所引者。此後半頌。顯
初中後如其次第引發因縁。謂誓期所引故。
身心遠離所引故。由他言音内正思惟所引
故。初學唯有一。第二學二種。第三學具三。慧
者皆超越者。此頌顯示初一不共。中不
初。上不二。超彼一切。當知無學是阿羅
。不毀壞尸羅。於學誓能順。軌範無譏論。於
五處遠離者。此後顯示受持戒相。不
尸羅於學者。謂安住淨戒。誓能順者。謂守
護別解脱律儀。軌範無譏論者。謂軌則無犯。
於五處遠離者。謂所行無犯。略有五處。諸
苾芻等。非行。謂王家。唱令家。酤酒家。
倡穢家。旃茶羅及羯恥那家。唱令家者。謂
屠羊等。由遍宣告。此屠羊等。成極重罪。多
惡業。殺害羊等
若無犯出離。無惡作惡作者。顯示於諸小罪
見大怖畏。如其出離亦無惡作。如其惡作亦
犯。於彼學尋求。及勤修彼行者。顯
受學學處終無棄捨。命難亦無虧。常住正
行中。隨毘柰耶轉者。此頌四句。如其次第
示常尸羅性。堅尸羅性。恒所作性。恒隨轉
。修治誓爲先。亦修治淨命者。此初半頌。
示軌範及命清淨。由諸軌範先發誓願
方乃修行。故名爲誓。二邊皆遠離。亦棄捨邪
願者。此後半頌。顯示遠離受用欲樂自苦
二邊。及棄捨生天等願故尸羅清淨
於諸障礙法。終無有耽染。亂心法纔生。尋當
速遠離者。此頌顯示於諸根門守護
礙清淨。所學法中不功徳。無耽染故。
諸不善欲恚尋等擾亂意。雖暫生已
即除遣故學得清淨
非太沈太浮。恒善住正念。根本眷屬淨。而修
行梵行者。此頌顯示遠離微劣惡作故。遠
離非處惡作故。遠離失念故。於究竟時及
方便時。修行梵行皆得清淨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七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第十一之二
勤精進。常堅固勇猛。恒修不放逸。五
支善安住者。此頌顯示由被甲方便。無退
精進故。修習五支。不放逸故。令所修學清
淨殊勝。五支不放逸者。謂去來今先時所作
及倶所行
當隱自諸善。亦發露衆惡。得諸衣服等。麁妙
皆歡喜。少隨於世務。麁弊亦隨轉。受杜多功
徳。爲寂離煩惱者。此二頌中顯示遠離眷
屬貪欲多欲不知足因故。及遠離多欲不知
足障。淨學因故。學得清淨
當具足威儀。應量而攝受。終無有所爲詐現
威儀相者。此頌顯示具足威儀故。不
詭現相故。凡所攝受善知量故。爲
梵行持壽命。有所受故。學得清淨
不自説實徳。亦不令他説。雖有所方求。而非
現異相。從他邊乞求。終不強威逼。以法而獲
得。得已不輕毀者。此二頌中顯示遠離綺
言説故。詭現相故。強威逼故。以所得利
利故。令所修學清淨殊勝
不耽著利養。及所有恭敬。亦不執諸見。増益
與損減者。此頌顯示不著利養恭敬故。
著五種惡見故。令所修學清淨殊勝
不著順世間。無義文呪術。亦不樂畜積。無義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367 368 369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