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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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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及大雪山。如是諸慢所作所成所有衆
苦。若餘若斷。當知亦爾。如大池沼其水盈
滿於中沾引二滴三滴。依大池沼水尚甚
多。如是無色愛所生苦若餘若斷。當知亦
爾。如大陂湖。餘如前説。如是色界愛所生
苦若餘若斷。當知亦爾。又如大海餘如前
説。如是欲界愛所生苦若餘若斷。當知亦
爾。又大雪山。若諸金山。若蘇迷盧。及大地
喩。又有六種礫石之喩。又泥團喩。餘如前
説。如是身業語業意業貪瞋癡等所生衆苦。
若餘若斷。當知亦爾。如是多苦已遠離故。
少苦在故。當知聖諦如實現觀有大義利。
謂諸有學最極七生人天苦。在諸惡趣苦。
皆已越度。若諸無學唯有現法所依苦在。餘
一切苦皆已越度。復次若住是身入諦。現
觀。當知此身最爲難得。又聖明眼見諦。有
學轉甚難得。又聞思修所成妙慧亦爲難
得。由此慧故。於善説法毘柰耶中。如其次
第。解了勝了。及以決了。於解了時。能審分
別。於勝了時。能生勝解。於決了時。於法入
證。又諦現觀所有資糧善有漏法。亦爲難
得。謂於父母識恩養等諸善業道有暇圓
滿。亦爲難得。又有世間初正見等。乃至解
脱智爲後邊十種正法。亦爲難得。如是諸
法。即是有學。即是無學。當知此中。善知恩
養所有士夫補特伽羅。如實了知一切父母
皆應孝養。如是知已。於其父母勤修孝養。
是名善識父母恩養。又樂己利所有士夫
補特伽羅。於他有徳一切沙門及婆羅門。
如實了知是福田已。如其所應。勤修供養。
是名善知所有沙門若婆羅門。又無貪墮
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於諸妻子及奴婢等一
切親屬。如實了知彼既以我爲室爲歸。我
若有樂彼亦隨樂。我若有苦彼亦隨苦。如
是知已。於時時間。正以飮食衣服給賜。復
以病縁醫藥攝受。於彼義利自然勇勵而
爲施造。非於一切求彼憶念。禀性忠平好
等分布。亦不淫佚損費財寶。不於非處
生毘柰耶。亦不非處而興憤發。於諸耆長
及尊重處。正善隨轉。如是名爲善御家長
善能造作自他義利。諸所施爲皆以正法。
不以非法。於現法中他作惡行。深見過
失。謂或殺或縛。或罰或退。或被譏毀正思
擇已。終不現行。如是名爲於此世罪深見
怖畏。又正觀見造惡行已。於其後世感
惡趣苦。及感所餘匱乏等苦。正思擇已。終
不現行。如是名爲於他世罪深見怖畏。又
時時間能正受學。施福業事。造作種種差
別福行。所謂看病。事佛法僧躬爲執當。如
是等類名作福行。於一日夜乃至盡壽。所
有尸羅能正受學。如是總名惠施作福受
齋學戒。十業道者。謂二三等差別。宣説乃
至。爲令由聞思慧於彼相應所有作意正
多修習。又諸有情生惡趣已。難可解脱。生
善趣已。速疾乖離。當知是名有暇圓滿甚
爲難得。又見諦故無有差別正見生起。
於過去世名已生起。於現在世名今生起。
於未來世名當生起。如前所説。若習若修
若多修習。其義應知。若世間正見應隨防
護。若有學正見并其斷果應隨觸證。若無學
正見。并自離繋果。應隨作證。如説正見如
是。乃至解脱智。應知亦爾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五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六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縁起食諦界擇攝第三
之四
復次總嗢拕南曰
    總義等光等 受等最爲後
別嗢拕南曰
    總義自類別 似轉後三求
當知諸界略有二種。一住自性界。二習増長
界。住自性界者。謂十八界墮自相續。各各決
定差別種子。習増長界者。謂則諸法或是
其善或是不善。於餘生中先已數習令彼現
行故。於今時種子強盛依附相續。由是爲
因。暫遇小縁。便能現起定不可轉
復次以要言之。雖界種類十八可得。然一
一界業趣有情種種品類有差別故。當知無
量。譬如世間大惡叉聚。於此聚中有多品
類。種類一故。雖説爲一。而有無量。如是
於其一一界中。各有無量品類差別。種類
一故。雖各説一。而實無量
復次如是諸界。由勝解力之所集成。先惡
勝解集成惡界。先善勝解集成善界。隨所
集成。還與如是相似有情同法而轉。謂
相往來。同聚同住。同見同意。勝解相
似。由是故言有情諸界共相滋潤。相似而

復次由梵行求増上力故。先説起信。次於
尸羅受學而轉。次於現行所有過罪。觀自
觀他而生羞恥。次於善法無間修習。發勤
精進。於久所作及久所説。能無忘失。是二
爲依令心得定。由心定故。得如實智。如
是且説信増上力。漸次修習三種所學。一
増上戒。二増上心。三増上慧。如是三學勝資
糧道。謂世正見好行慧捨。易養易滿。少欲
喜足。及四攝事。其易養等句義差別。如聲
聞地已説其相。如是當知。名梵行求已得
圓滿。成就如是梵行求者。還與此界諸有
情類共相滋潤相似而轉。離此界者。還與
遠離此界有情共相滋潤相似而轉。當知
此中。果依於因。非因依果故。無明界所隨
六處諸界爲縁所依別故。起無明觸種種品
類。其無明觸種種品類以爲縁故。起無明
觸所生諸受種種品類。其無明觸所生諸受
種種品類以爲縁故。起無明觸所生諸受爲
縁貪愛。愛爲縁故。而有其取。廣説乃至。大
苦蘊集。當知是名依有求故建立諸界。又
無明界所隨六處諸界爲縁。起無明觸。此
無明觸以爲縁故。於諸境界起不如理執
取相好所有諸想。此想爲縁於諸境界發
起希欲。希欲爲縁起彼隨法多隨尋思。由
彼隨法多隨尋思以爲縁故。發起思慕愁憂
所作身心熱惱。身心熱惱以爲縁故。於諸
境界種種品類思求差別。皆可了知。如是
當知。依欲求故。安立諸界
復次嗢拕南曰
    三七界相攝 見想與希奇
    差別性安立 寂靜愚夫後
界有三種。一者色界。二無色界。三者滅界。
復有七界。一光明界。二清淨界。三空處界。
四識處界。五無所有處界。六非想非非想處
界。七滅界。當知此中。由其色界攝光明界
及清淨界。由無色界攝四無色。由其滅界
還攝滅界又諸色貪由見由受所顯發故。
遍於一切色界地中。安立光明及清淨界。又
於如是七界遍知。應當了知。於得方便。應
當了知。即於其得應當了知。於得所爲應
當了知。如是諸界所有遍知。由四因縁。應
當了知。謂有相違所治能治而相待故。狹
小無量而相待故。有及非有而相待故。有
上無上而相待故。黒闇爲縁施設光明。不淨
爲縁施設清淨。色趣爲縁施設虚空。如是
名爲有相違故。待彼所治施設能治。由
待彼故。能於此中正覺慧轉。由縁有量狹
小境識以爲縁故。施設識無邊處。由少所
有以爲縁故。施設無所有處。由一切有最
勝現前以爲縁故。施設非想非非想處。爲
有無上。由薩迦耶所有相應諸煩惱斷以爲
縁故。施設滅界爲滅無上。當知有頂是有
無上。滅於諸法皆是無上。又有想定名爲
有行。於七界中。次第乃至無所有處。一切
皆是有想定故。皆由行定隨順獲得。謂取
明相光明想。倶修三摩地隨順獲得光明想
定。如是由取清淨。虚空。識無邊想。無所
有*想。當知亦爾。非想非非想處。由無相作
意方便。趣入想極細故。取爲第一。諸有寂
靜起勝解時。隨順獲得第一有定。於一切
相不思惟故。於無相界正思惟故。薩迦耶
滅由無相故。隨順獲得滅定滅界。如是二
種。不由行定隨順獲得。又由永害色無色
界所有貪故。不下屈故。不高擧故。解脱住
故。住解脱故。如是諸定。得隨所欲有力
調柔自在而轉。如是名爲隨得諸界。又此
諸界能隨獲得八解脱定。當知初界能隨獲
得第一第二二解脱定。其第二界能隨獲得
第三解脱勝靜慮定。其餘五界如其次第能
隨獲得五解脱定
復次諸外道輩欲令弟子於三處中得
進故。略説法要。謂有一類。於劣欲界
爲令獲得人中快樂。乃至他化自在天生。
宣説能感彼果諸行。復有一類。於中色界
爲令獲得梵世間等衆同分生。宣説能感
彼果諸行。復有一類。於妙無色。爲令獲
得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衆同分生。宣説能感
彼果諸行。如是彼説劣界爲縁。名爲劣
語。中界爲縁。名爲中語。妙界爲縁。名爲妙
語。彼諸弟子聞是法已。還起如是差別想
解。如是想解。亦名劣想中想妙想。如如其
想如是如是。發生忍樂。如是忍樂發生劣
見中見妙見。彼由如是諸忍樂見。便於彼
彼差別生處。信解忍可。執爲最勝。造作増
長彼相應業。如是信解。名爲劣願。中願。
妙願。當知此二説者行者。亦説名爲劣中
妙品補特伽羅。又彼説者及以行者。亦
爲他宣説如是劣中妙法。彼亦獲得如是
類生。又即此生前後相待有差別故。安立
諸界劣中妙別。如是三種。若待涅槃一切
皆是劣界所攝。若諸如來。由勝義故。妙界
爲縁。但説妙語。餘法差別如應當知。若諸
聖者所有行趣。應知皆爲現法涅槃。先有
外道。彼命終已來生此間。因増長故。衆縁
和合。於善説法毘柰耶中。暫得出家。彼由
先世外道妄見所迷亂故。集成今時大無明
界。由此爲因。於其涅槃及大師所。生起疑
惑。退失正法及毘柰耶。還歸外道諸惡説
法。彼由先世數習因力。還復宣説如是劣
語。乃至廣説。如前所説。一切應知
復次於外道處外道弟子各別見趣廣施設
中。略有三種由忍見依差別可得。依此正
法能令永捨纒及隨眠。由纒捨故。彼亦隨
捨。餘亦無執。了知由彼於現法中與他違
諍忿競而住。能引自他一切無義。既知是
已。捨彼隨眠。由捨此故。所餘隨眠。及餘因
此所有諸纒。畢竟無執。於外道處各別見
趣廣施設者。謂執世間若常無常。廣説乃
至。如來滅後非有非無於中。一類外道弟
子。爲性遲鈍。如如自師。或他教導。如是
如是。不審思量。取執堅著唯此諦實餘皆
愚妄。彼於一切各別見趣。悉皆忍受。是名
第一由忍見依。復有一類外道弟子。性是中
根而非遲鈍。不能自然於法猛利推尋觀
察。亦不隨言便生信解。而於展轉相違見
趣。隨喜樂一。彼於一類見趣忍受。於餘一
類而不忍受。是名第二由忍見依。復有一
類外道弟子。性是利根。彼能自然於法猛利
推尋觀察。由諸見趣惡施設故。彼見一切
皆不應理。見已一切都不憙樂。由是因縁。
於諸見趣皆不忍受。此復有二補特伽羅。
一邪見行。性無堪能無求解意。二正見行。
性有堪能有求解意。此中第一一切不忍
補特伽羅。即由如是非理比量。於善説法
毘柰耶中。不審思量。執爲非理。誹謗賢聖。
起無有見。又於一切各別見趣。皆不忍受。
方便令彼無所依仗。亦令滅壞無所宗
承。而妄分別計度。顯示無所依*仗所引
見趣。常與一切各別見者。共興違諍。互相
惱害。是名第三由忍見依。此中第二一切不
忍補特伽羅。於前一切不忍者。見亦不憙
樂。住求解心。往詣他所謂善説法毘柰耶
中佛。佛弟子。如實顯已言。我一切皆不忍
受。佛佛弟子。了知彼人有求解意。覺慧猛
利具堪任性。即以其心念彼心已。遂依於
前補特伽羅而反詰曰。汝即於此都不忍
見亦不忍耶。彼便如實唯然而答。如來遂
擧此正法中諸弟子衆。讃勵於彼告言。汝
與多人相似。我等一切於諸見趣。并不忍
見皆不忍受。汝若爾者如此人。衆纒與隨
眠一切見依。皆永斷故。於當來世諸見
染無所堪能。汝今與彼竟無差別。如是輩
流極爲尠少。汝於此少。轉更爲少。若於一
切纒及隨眠。都不忍見能永斷者。彼於一
切畢竟無執。如是如來。如來弟子。方便令
彼外道弟子於正智見發生希欲。竊作是
念。我竟不知如來弟子能斷如是纒及隨
眠。如來知彼於正智見生希欲已。更復策
發彼希欲心。其遂承受。如來爲欲令彼依
止思擇修習二對治力。永斷一切纒及隨眠。
宣説法要。令其獲得無倒智見。如餘安住
此正法者。能捨一切纒及隨眠。所謂思擇
彼諸見依。能令展轉互相乖背。由是因縁。
違諍惱害。能引自他一切無義。諸聖弟子於
彼一切。皆無執取。設有來問。亦不記別。觀
察如是諸過患已。依思擇力捨離諸纒。由
此因縁。於彼見依能永捐棄。於餘見依由
正見故。亦令無有。如是爲欲永斷諸纒
拔隨眠故。修循身念。於有色身觀無常
性。於身染著淨修其心。於隨自身諸受
分位。由無常門觀無常性。如實了知諸名
色故。便於諸漏心得解脱。觀身壞已當來
諸受皆悉斷滅。又於其身住當壞想。乃至
命在常能領受離繋諸受。如是名爲依修
習力捨離隨眠。當知此中。貪恚癡等。令當
來世生等諸苦和合繋縛。亦令現法起業雜
染。亦令欣求未來染事。執取過去已所捨
事。耽著現在正現前事。意佷名違。言
名諍。由三損惱。説名爲害。觀無常等。如
聲聞地已説其相
復次不淨慈悲修所對治欲貪恚害未永斷
故。諸依止中彼品麁重。猶如種子能生彼
故。如其所應説名欲貪及恚害界。由有此
故。順欲恚害境現前時。依不如理作意思
惟。於三種境。能取非理相好想生。此想生
已由堅執故。當知發起二種過患。一者現
法。二者後法。此中云何名爲堅執。云何名
爲現法過患。云何名爲後法過患。若由己
生想増上力。如前相似欣欲分別。所有熱惱
尋求生起。由是因縁。名堅執想。又尋求
時。於其三處。於諸有情。發起邪行。由此
爲因。或有堪能。能生現法所有憂苦。由此
因縁。説名有苦。或無堪能。然即由彼現在
前故。名有匱乏。又此有苦及有匱乏。用二
爲縁。一者用他手塊刀杖及麁言等爲増
上縁。由是縁故。名有災害。二者用内雜
染而住爲増上縁。由是縁故。名有燒惱。
如是名爲現法過患。即由此因於當來世
生諸惡趣。如是名爲後法過患。又若於其
所受學處。有堅固執當知於彼如乾葦舍。
所依止中所有能依如虫。善法由邪想火擲
置其中。能焚滅故。當知即此補特伽羅所有
如蟲。一切善法。皆被燒害。與此相違。無堅
執故。當知退失功徳善法。與此相違。如其
所應。當知出離無恚無害想等差別。又於
是中聞思修慧。能令黒品無堅固執。能令
白品有堅固執。若此三種妙慧有闕。能令
黒品有堅固執。能令白品無堅固執
復次如來有二甚希奇法。一者顯示一切諸
法皆無有我。二者顯示一切有情自作他作
皆無失壞。此中略有二種有情。一在家品。
二出家品。在家有情。爲求財寶初興加
行。名發起界。即於此中若未獲得由順
精進。障礙因縁諸心勇悍即望於彼。名勢力
界。若已獲得由蚊虻等所有災害順精進。障
不能令轉。名任持界。即此諸界從自方所
至餘方所。從未擯捨至已擯捨。名出離
界。即彼有情爲財寶故。倶於二處。由起無
間殷重加行無緩加行。名勇猛界。出家有情
先樂出家。求出家故。生決定欲。名發起
界。依出家品。於所應得廣大善法。無有
怯劣。名勢力界。種種淋漏所生衆苦。發勤
精進所生衆苦。界相違等所生衆苦。不能
敗壞。名任持界。若於下劣不生喜足。名
出離界。乃至命在常修無間殷重加行。名勇
猛界。如是一切應當了知。謂彼諸界及盡
所有諸品類界。復次於諸界中。略有二種
界差別性。云何爲二。一者他類差別性。二者
自類差別性。他類差別性者。謂眼界異。色界
異。眼識界異。如是乃至。意識界異。自類差
別性者。謂即彼界或順苦受。或順樂受。或
順不苦不樂受。由是爲縁。能生三受
復次由四因縁。當知建立三種三界二出離
界。云何爲四。一者外不出離而出離故。二
者内不出離而出離故。三者非畢竟出離
而出離故。四者無増上慢故。當知此中。用
外五妙欲貪爲縁建立欲界。即由此界出離
義故。建立色界最初靜慮。由尋喜樂出離
義故。建立此上三種靜慮。由色有對種種
性想出離義故。建立空無邊處所攝無色界。
由空識無所有想出離義故。建立此上所攝
無色界。如是外處不出離出離義故。當知
建立三界差別。又色界中具足六處。内處圓
滿。無色界中五有色處皆已超越。唯餘意處。
於滅界中一切六處皆已超越。如是内處
不出離出離義故。當知建立餘三種界。又
色界中非是畢竟出離。欲界無色界中望於
色界。當知亦爾。若諸有爲皆悉寂滅。當知
是名畢竟出離。如是非畢竟出離出離義
故。當知建立三界差別。無増上慢者。謂由
遍知當知建立五種六種諸出離界。如三
摩呬多地已辦其相
復次若諸苾芻。專樂寂靜勤修止觀。略
由五相。當知其心名得解脱。一者奢摩他
熏修其心。依毘鉢舍那解脱奢摩他品諸
隨煩惱。二者毘鉢舍那熏修其心。依奢摩
他解脱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三者二種等
運離心隨惑。解脱一切見道所斷所有諸行。
四者即由此故解脱一切修道所斷所有諸
行。住有餘依般涅槃界。五者解脱一切苦
依諸行。住無餘依般涅槃界。於善説法毘
柰耶中。略有二種師及弟子甚希奇法。一平
等見隨起言説。二最勝見隨起言説。如是二
種。外道法中都不可得。所作差別故。遠離
涅槃故
復次世間愚夫略有二種愚夫之相一樂習行
能引自他無義利行。二於四處不得善巧。
當知能引無義利行有四種相。云何爲四。
謂能生起四種苦故。一他差別苦。二内差
別苦。三時差別苦。四身差別苦。他差別苦者。
或有疫厲謂非人作。或有災害。謂人所作。
或有已遭。或恐當遭於所未遭而生怖
畏。如是名爲由他増上所生衆苦。内差別
苦者。謂界相違疾病因縁。名爲災患。所愛變
壞所欲匱乏生染惱心。名爲擾惱。如是名
爲由内増上所生衆苦。此復如前應知。或
有已所遭苦。或恐當遭生怖畏苦。時差別
苦者。謂即如是諸品類苦過去已有。未來當
有。現在今有。如是總名時差別苦。身差別
苦者。謂自習行邪行爲因。能令己苦。由是
因縁。他雖正行亦能令苦。如是名爲身差
別苦。當知此中前三名。爲唯能引自無義
利行。從一名爲亦能引他無義利行。云何
四處不得善巧。謂於*諸界諸處縁起處非
處中。皆不了達。與上相違。當知即是聰慧
二相。又由無色意處所依所縁自類流轉差
別。當知建立有十八界。由五色處。安立運
轉驅役所依體性差別。當知建立有餘六界。
安立所依體性差別。謂地等四。運轉所依體
性差別。即是空界。驅役所依體性差別。即是
識界。由染淨品想及尋思所依義故。當知
建立有餘六界。謂欲恚害并彼對治。貪瞋癡
縛所依義故。當知建立有餘六界謂苦樂憂
喜捨無明。若有非理作意思惟。即便生起邪
想尋思。若有如理作意思惟。即便生起正想
尋思。又由三界染淨二品遍行義故。當知
建立有餘四界。謂名所攝受等四蘊。又由
所染所淨清淨即此不淨。清淨増上如前所
説。外不出離。出離義故。當知建立有餘三
界。謂欲界色界無色界。如前所説。内不出
離。出離義故。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色界
無色界滅界。又即由此内外二事出離増上。
聽聞正法或不正法。如理思惟。或不如理思
惟。依處三種言事差別義故。當知建立有餘
三界。謂過去界未來界現在界。又由所知諸
苦煩惱多中少義。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劣
界中界妙界。若有上苦及上煩惱。是名劣
界。若有中苦及中煩惱。是名中界。若有少
苦及少煩惱。是名妙界。如是遍知劣中妙
界。又由遠離此因縁義。及由修習此對治
義。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善界不善界無記
界。又由修善清淨差別缺縛義故。無縛義
故。具縛義故。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學界
無學界非學非無學界。又即由彼有學無學
與諸愚夫。若共不共世出世法成就義故。
當知建立有餘二界。謂有漏界無漏界。又即
由彼世出世間若常無常有上無上差別義
故。當知建立有餘二界。謂有爲界無爲界。
一切皆爲趣向涅槃。悉以涅槃爲其後際。
熟修梵行。是故過此無復立界。諸處縁起
及處非處所有善巧。如聲聞地已辨其相。
若略説處及非處善巧相者。謂或依止
趣五趣行。或復依止趣涅槃行。此一切行
略有三種。謂劣中勝。趣惡趣行説名爲劣。
趣善趣行説名爲中。趣涅槃行説名爲勝。
所以者何。趣善趣行此最爲極。更無餘行。
唯此能感所有世間最極圓滿。謂能感得轉
輪王身。或帝釋身。或魔羅身或大梵身。彼
無第二。更無有餘補特伽羅或男或女與其
等者。趣涅槃行當知能證一切有情最勝
法性。謂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諸佛
如來於彼一切最爲殊勝。一切三千大千世
界補特伽羅無與等者。又餘所有安住菩提
劣功徳者。於諸世間得増上位尚爲殊勝。
何況如來。彼復云何。謂於是處正見具足
補特伽羅。不能現行。諸異生類堪任現行。
當知一切如經廣説。復次嗢拕南曰
    自性與因縁 見染數取
    轉差別道理 寂靜後觀察
諸受自性應當了知。諸受因縁應當了知。於
受正見應當了知。於受雜染應當了知。於
能受受補特伽羅思擇不思擇二力差別。應
當了知。如是於受解脱。不解脱流轉品別。
應當了知。諸有所受皆苦道理。應當了知。
諸受寂靜止息差別。應當了知。於受觀察
一切受相。應當了知。略説三受。是受自
性。三品類觸是受因縁。又諸樂受變壞法故。
貪依處故。貪是當來衆苦因故。由此應觀
樂受爲苦。若諸苦受現在前時。惱害性故。
如中毒箭而未得拔。由此應觀苦受如
箭。非苦樂受已滅壞者。是無常故。正現前
者。是滅法故。於二更續能隨順故。由此應
觀非苦樂受性是無常性是滅法。如是於
受所生正見。能隨悟入諸有所受皆悉是
苦。於樂受中有貪隨眠。於苦受中有瞋隨
眠。於非苦樂無明隨眠。是名於受所起雜
染。難於樂等所有諸受現前分位。一切未
斷煩惱隨眠之所隨眠。然由縁彼各別所
行諸纒。生起此後睡眠煩惱隨縛。即名於彼
相續隨眠。爲欲永害諸隨眠故。熟修梵行。
非唯爲遣諸纒因縁。無思擇力補特伽羅。
受苦受時心極憂悴。即此苦受若身若心
現前領納。所餘樂受非苦樂受。由未斷故。
而説相應。是故名爲現見圓滿冥闇受坑
難得其底。有思擇力補特伽羅。應知一切
與上相違。又於諸受心未解脱補特伽羅。
但於苦受圓滿領納。猶如一人中二毒箭。
二毒箭者即喩三受。或染心領納。謂由貪瞋
癡。或相應領納。謂由生等苦。如是彼由現
法所有上品苦故。及由現法諸雜染故。亦
由後法所有苦故。由是諸處受其染惱。心
解脱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此差別者。具
領三受。又若有受於依止中生已破壞消
散不住。速歸遷謝不經多時。相似相續而
流轉者。應觀此受猶若旋風。若有諸受少
時經停相似相續不速變壞而流轉者。應觀
此受如客舍中羇旅色類。又彼諸受自性所
依染淨品別。當知名受品類差別。有味受
者諸世間受。無味受者諸出世受。依耽嗜
受者於妙五欲諸染汚受。依出離受者。即
是一切出離遠離所生諸善定不定地倶行
諸受。又諸苦受一切衆生現知是苦。不假
成立。所餘二受。由二因縁。應知是苦。非苦
樂受。及能隨順此受諸行。由無常故。應
知是苦。所有樂受。及能隨順此受諸行。變
壞法故。應知是苦。由此道理。當知諸受皆
悉是苦。又彼諸受應知略有三種寂靜。一由
依止上定地故。下地諸受皆得寂靜。二由
暫時不現行故。而得寂靜。三由當來究竟
不轉。而得寂靜。當知此中暫時不行。名爲
寂靜。令其究竟成不行法。名爲止息。樂
言論者。廣生言論。染汚樂欲展轉發起種
種論。説名爲語言。即此語言若正證入初
靜慮定。即便寂靜。又麁尋伺能發語言。諸
未得定。或有已得還從定起能發語言。非
正在定。正在定者。雖有微細尋伺隨轉。而
不能發所有語言。是故此位説名一切語
言寂靜。是名第二義門差別。又瑜伽師。於
貪瞋癡深見過患。安住領納貪瞋癡等離
繋諸受。數數遍知數數斷滅貪瞋癡等故。
説其心於貪瞋癡離染解脱。又由七行。於
諸受中觀受七相。謂觀諸受自性故。現在
流轉還滅因縁故。當來流轉因縁故。當來
還滅因縁故。雜染因縁故。清淨因縁故。及
清淨故
復次嗢拕南曰
    受生起劣等 諸受相差別
    見等爲最勝 知差別問記
一切有情應斷諸受。略由三縁而得生起。
一者欲縁。謂於未來世。二者尋縁。謂於過
去世。三者觸縁。謂於現在世現前境界。云
何名爲一切有情。謂有情衆略有八種。一在
家衆。二出家衆。三於諸欲未離貪衆。四於
諸欲已離貪衆。五於初靜慮未離貪衆。六
於初靜慮巳離貪衆。七從此已上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未得離貪諸外道衆能入世間
定。具足於邪見乃至邪解脱智者。八住内
法衆能入世間定。具足於正見乃至正解脱
智者。及住内法衆能入出世定者。由此八
衆依能領納諸受遍知。應知普攝諸有情
衆。又在家衆或出家衆於諸欲中未離貪
者。由三因縁。諸染汚受而得生起。一由
染著力。二由作意力。三由境界力。當知
此中諸在家者。追求諸欲。爲受用故。發
生欲樂。由染著力。即此非理思惟先時曾
所領受。由作意力。於現前境現在受用。由
境界力。應知如是補特伽羅欲尋觸縁。由
現行故。皆不寂靜。以此爲縁發生三受。
又由最初染汚欲尋觸現行故。領納彼
所生諸受。若彼生已染著不捨。亦不除遣。
如是彼受長時相續隨轉不絶不得寂靜。
不寂靜縁長時相續領納諸受。又彼欲等
由其最初長時相續恒現行故。彼縁彼品所
有煩惱墮在相續未永斷故。即説名爲不
寂靜縁。是名第二義門差別。若諸出家未離
貪者。由於諸欲能棄捨故。其染著力所攝
受欲。雖得寂靜。作意境界力所攝受若尋
若觸而未寂靜。由是因縁。彼於獨處於尋
對治。未善修故。一切離欲皆未作故。於
曾受境。非理作意。尋思現行。於諸勝妙現前
境界。有觸現行。若於尋思深見過失。於彼
對治已善修故。一切離欲未盡作故。欲如
前説。已得寂靜。由是因縁。尋亦寂靜。唯觸
獨一未得寂靜。若勝妙境現在前時。諸染
汚觸便復生起。若於諸欲已離貪者。當知
一切皆得寂靜。是名一種義門差別。復有
一類。於諸欲中未離貪者。由於諸欲所有
貪欲未永斷故。諸尋染觸未永斷故。由是
一切皆未寂靜。若於諸欲貪欲。已斷證初靜
慮。欲已寂靜。尋未寂靜。於初靜慮已離貪
者。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未離貪者。二已寂靜
觸未寂靜。超過有頂一切寂靜。是名第二
義門差別。若諸外道能入世間定。具足於
邪見乃至邪解脱智者。由彼爲縁生起諸
受。於彼染著。又由彼品煩惱隨縛。即由
如是不寂靜縁。諸受生起。若住内法能入
世間定。具足於正見乃至正解脱智者。由
彼爲縁。生起諸受。於彼染著。又由彼品
煩惱隨縛。即由如是不寂靜縁。諸受生起。
又住内法。能入出世定者。若依向道轉。
自事未究竟。所有諸欲未得爲得。未證
爲證。未觸爲觸。作是希望。我於是處何
時當得。廣説如前。彼未寂靜。由是爲縁。
彼於爾時諸受生起。若於自事已得究竟
彼欲寂靜。由寂靜縁。便有第一寂靜無上諸
受生起。彼於一切所有諸受出離方便。如實
了知。是故如前於第一義諸沙門中。許爲
沙門。諸梵志中許爲梵志。若不了知。於彼
一切皆不忍許。當知此中一切諸受無有
差別。皆觸爲縁。又即此縁欲。亦爲縁尋。亦
爲縁境界。愚癡所攝無明亦爲其縁。如是
一切不正思惟。及墮相續彼品煩惱以爲
其集。由此滅故。彼亦隨滅。正見等道當知
説名能趣滅行
復次於遠離喜身作證住諸聖弟子。能斷五
法。能修五法。令得圓滿。應知如前三摩呬
多地廣辦其相。又喜樂捨劣中勝品。謂在
欲界及四靜慮。如其所應。當知其相。又在
第四靜慮地。捨一切過患。皆遠離故。名善
清淨。若此上捨復可立爲勝無愛味
復次由十種相。當知諸受所有差別。一勝
義差別。二流轉所依差別。三自相差別。四
盡所有性差別。五自相品類差別。六流轉門
差別。七雜染門差別。八所治能治差別。九時
差別。十刹那展轉生起差別。此中或有無
開覺者。作如是言。受唯有二。一苦。二樂。
雖復説有不苦不樂。然唯苦樂。無性所顯。
是故世尊。即依如是苦樂寂靜。假設爲有。
世尊爲欲開曉彼故。説如是言。樂有二
種。所謂欲樂及遠離樂。此遠離樂復有三
種。一者劣樂。二者中樂。三者勝樂。劣樂者。
謂無所有處已下。中樂者。謂第一有。勝樂者。
謂想受滅。既有是理。樂受亦得説爲寂靜。
謂在初二三靜慮中。非苦樂受亦名寂靜。
謂在第四靜慮已上乃至有頂。一切受無亦
名寂靜。謂在滅定。然佛世尊。約第一義説
有三種最寂靜樂。謂諸苾芻心於其貪離
染解脱。如於其貪於瞋於癡。當知亦爾。
如是一切總爲三樂。一者應遠離樂。二者應
修習有上住樂。三者最極究竟解脱無上住
樂。應遠離樂者。謂諸欲樂。應修習樂者。謂初
靜慮乃至有頂諸所有樂。有上住樂者。謂滅
盡定。此亦名爲應修習樂。最極究竟解脱
無上住樂者。謂如前説三最勝樂。非據受
樂説。滅盡定以爲有樂。然斷受樂説名爲
樂。又勝住樂與樂相似。又即依此有樂可
得説名爲樂。謂如有一。從此定起有所
領受。作如是言。我已多住如是如是色類
最勝寂靜樂住。由依此故。説名有樂
復次若有苾芻。依止如是色類見聞及樂想
有。無間隨得諸漏永盡。當知此見名最勝
見。乃至此有名最勝有。從無我見。不更尋
求其餘勝見。謂無常見。即此無間隨得漏盡。
是故此見名最勝見。依止此見。復由四門。
方能隨得諸漏永盡。一或從他聽聞正法。
二或依四現法樂住。三或依止三種想定。謂
從空無邊處乃至無所有處。四或天有或
在人有。是故此聞於其餘聞。此樂於其餘
樂。此想於其餘想。此有於其餘有。説爲最

復次由遍了知應遍知事。於其苦諦得遍
解脱。於其集諦得勝解脱。於其滅諦能正
作證。於其道諦能正修習。正於苦邊能隨
得者。謂於苦諦得遍解脱。於諸漏盡能隨
得者。謂於集諦得勝解脱。應厭應離應解
脱者。謂於滅諦能正作證。於無常等隨觀
住者。謂於道諦能正修習。又由十相應當
了知境事差別。一者已生諸行繋屬命根
住因差別。二者有色無色諸行展轉相依住
立流轉差別。三者無色諸行無常法性入門
差別。四者心諸雜染依處差別。五者一切
諸行一切品類總皆是苦差別。六者淨不淨
業果受用門差別。七者有喜樂識所行邊際
差別。八者愛恚依處差別。九者喜樂執藏
有情生處安住邊際差別。十者墮往惡趣依
處邊際差別。又清淨品應得應修事増上故。
當知有餘十種差別。一者善法無間修習増
上無逸差別。二者心慧解脱依止差別。三者
勝三摩地邊際差別。四者於一切境繋縛其
心邊際差別。五者解脱方便差別。六者解
脱差別。七者等覺眞義差別。八者現等覺後
於三學中受學差別。九者正學已學現法樂
住差別。十者證聖神通廣行差別
復次即依如上所説差別。應生問論。摽擧
者。謂由未了義理。記別者。謂由已了義理。
當知此中由四因縁。能請問者不應與言。
由四因縁。能記別者不應與言。前四種者。
一於現量。二於應理。三於其因。四於非因。
謂等示現時而不領解。比度分別正施設時。
而不領解。汝自修行自然當了。而不領解。
正智論者。親自演説由此至教。亦不領解。
是故於此能請問者。不應與言。後四種者。
謂一切行皆是無常。一切諸法皆無有我。
一切生處皆不可樂。淨不淨業終無失壞。
是一向記。故思造業當受於苦。此非一向。
獲得於捨。於現法中定般涅槃。亦非一向。
若有問言造作業已往善趣不。應反詰
云汝問何業。若有問言修習道已得涅
槃不。應反詰云汝問何道。爲是世間。爲
出世間。置記論者。謂依一切所有見趣。如
是四種正答問者。名善能記。應可與言。
與此相違。不應與言
復次諸佛如來有二記別。一共外道。二者
不共。共外道者。記諸弟子當生處等。言
不共者。終不記別。有生者。等有二識火熾
然所依。一微細愛。二麁名色。欲色二界愛
所生識名色爲依。愛若止息乃至壽量其
識相續隨轉而住。若無色界愛所生識。但
縁其名而得住立。愛若斷滅乃至壽量其
識相續隨轉而住。又於色界此愛爲依生
中有識。即愛爲依令於中有般涅槃者暫
爾安住。此愛若斷即於爾時其識謝滅。復
有二種意所生身。一者色界意所生身。二
無色界意所生身。謂由定地意門方便。而能
集成。二生身故。又諸如來略有二種善避他
論。一者能避定不應記作不定論。二者能
避決定應記作不定論。如説喜樂色等義
別如是。喜樂取等義別應知亦爾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

如是已説縁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
我今當説。總嗢拕南曰
    念住與正斷 神足及根力
    覺道支息念 學證淨爲後
別嗢拕南曰
    沙門沙門義 喜樂一切法
    梵行數取趣 超二染爲後
依四念住修習増上。由四因縁。應知内法
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道。
亦無究竟。當知他論諸沙門道及以究竟。一
切皆空。云何名爲四種因縁。一者依止四
處得四證智故。二者解脱四種外隨煩惱
故。三者内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
故。四者内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
云何名爲内法沙門。謂諸沙門略有四種。一
者勝道沙門。二者論道沙門。三者命道沙門。
四者汚道沙門。是四沙門若略若廣。如聲
聞地已辯其相。内法道者。云何爲道。謂八
支聖道。若處施設八支聖道。是處施設汚
道。爲後四種沙門。若有其道自行邪行。非
生道器。由是因縁。容有汚道。是故外法
尚無汚道。況得有餘。内法究竟者。云何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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