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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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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有窟宅。終不得。由諸行中離
行性別有實我。住諸行中可得故。由
因縁。約世俗諦諸行尚空不施設。何況
勝義。是故一向於空立空。如是由心如理
作意。聞解了故。思等了故。修諦了故。如
次第差別説言。應當歡喜。應當等喜。應當
遍喜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四
復次嗢拕南曰
    上貪教授及苦住 觀察引發不應供
    明解脱修無我論 定法見苦最爲
三因縁故。補特伽羅於所縁境。上品貪行。
何等爲三。一者康強非羸劣。二者端儼非
醜陋。三者習貪非貪。復由三種對治。攝
受尚令是懷上品貪補特伽羅。於善説
法毘奈耶中。勤修梵行。調伏其心。令
。何況但懷中軟品貪微薄塵者。何等爲
三。一者密護根門爲所依止。遠離一切欲
樂邊故。二者於食知量初夜後夜減省睡
所依止。遠離一切自苦邊故。三者最
勝正念正知爲所依止。行於中道出離行
故。當知此中於四念住善住心者。或於
境界現前。若不相及與隨好。如實了
知受生住滅。若取其相及與隨好。如實了
知想生住滅。或於住時實了知彼因
生住與滅。由是相。正念正知。於
切時。於一切種所縁境界。能如正軌
其心。是名最勝正念正知。復有最勝正念正
。謂已獲得滅盡定者。或已獲得無想定
者。或已獲得無尋伺者。當知依止聖住天
。除此最勝正念知住。更無餘能過上
。或從滅定起已而住。或將定。方便而
住。如實了知受生住滅。是名最勝正念正
。如滅定實知受。依無*想定
想。無尋伺定如實了知所有尋伺。當
亦爾。由此最勝正念正知。唯取法故。不
是受想尋伺我我所虚妄分別。若諸
愚夫受想尋伺差別生時。於受等法
起唯有法想。但作是念。我能領受。乃至
廣説。由是因縁。彼尚無正念正知。何況
最勝。此中後説正念正知。或不還果或阿羅
漢。當知前説正念正知。從作意無
諸異生位一來果
復次由二因縁。如來自言。其年衰暮身力疲
怠。勸諸聲聞他説法。一者爲其少
憍傲。住放逸者自怖厭故。二者
當來世諸有苾芻。其年衰老無
勢力。遠離疑悔。勸請少年諸苾芻等。宣
正法。諸有苾芻。其年盛美具足勢力。遠
疑悔。無恐懼。爲他説法。當知此中略有
二種處大集會説正法。一者決擇説。二
者直言説。決擇説者。謂興詰問徴覈方便。説
正道理除疑惑。直言説者。謂諸聽衆默然
而住。如説法師宣説正法。又由四相
能隨順教授教。一能分析諸處差別。於
諸行中無我智見清淨故。二於諸受并
所依滅増上慢最極寂靜見清淨故。三能
越未來諸苦見清淨故。四能超越現在諸
見清淨故。此中分析内外諸處識觸受想
思愛衆別。顯示無我。由縁起方便道
。能引最初正見清淨。如明依燈。如影依
樹。彼非有故此亦非有。顯示内外諸處差
別爲因諸受。由彼諸處無餘滅故。此亦隨
。離増上慢。於其涅槃實了知。最勝寂
靜。能引第二正見清淨。於現法中智慧
。能永斷滅一切煩惱。顯示無餘超越當
來所有衆苦。能引第三正見清淨。顯示遍
苦順樂順非苦樂一切法中。不
。不瞋恚。不愚癡。顯示見道
念住善住其心。顯示修道。修諸覺分。謂令
諸漏永滅盡故。超越現法雜染苦住。能引
第四正見清淨
復次有諸苾芻。不根住。於諸境界心多
愛染。心多散亂。由此因縁二種苦。一者
麁重所作苦。二者於諸法中疑惑所作苦。
所以者何。由彼方便應修身。勤修身
已。應修戒奢摩他支。以身亦不
戒奢摩他支。爲因縁故。身不輕安。心
輕安。是故彼受麁重所作苦。輕安闕故。
證勝三摩地。由是因縁
實知多生疑惑。是故彼受諸法
疑惑所作苦。由此二種苦惱住故。名
根増上縁力所得衆苦不安隱住。如
名爲現法中根者所有過患。與
相違。當知即是守護根者所有功徳
復次有諸苾芻。爲欲貪修方便。由
習加行道故。伏諸煩惱。作是思惟。我於
諸欲欲貪而不覺了。爲有耶。乃
淨相作意思惟。於斷未斷方得決定。觀
察作意爲依止故。尋求貪欲生起處所。如
實了知。憶念分別。是諸煩惱勝安足處。由
彼煩惱未永斷故。若爲煩惱漾心時。
知能趣下劣分故。便即制伏。若不制伏
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退失。況能進
勝品功徳。由整攝故。能不退失。亦能進
勝品功徳。若不觀察復還發起増上慢故。
亦有退失。由觀察故。能證決定。若心漂漾
能正了知還復整攝。是故不退。如方便
欲貪餘上位其所應。當知亦
爾。若猛利見審觀察時。而不生起。彼便獲
得決定勝解。我於諸處能勝伏。謂此所
縁應生煩惱。我於是處已勝伏故。令
生起。超過學地。猶如大王能隨己心自在
而轉。降伏一切魔羅聚落。證得究竟盡無
生智。梵行圓滿。復次於其六根前所説。
五寂靜相不寂靜故。當知攝受三種苦果
謂現法中依根増上雜染而住。由諸不善
現行爲因。或於他所其退劣。或被
。或被殺害。受是等現法衆苦。又受
當來生老病死種種諸苦。又受當來由先數
習所引等流。不諸根諸雜染故。亦名
苦。與此相違。於其六根五種寂靜
故。當知攝受三苦滅果
復次略有二種世俗梵志。實非福田
上慢。自謂福田。自稱我是眞實福田。當
就非實福田性及相故。不供養。一者
他所得利養恭敬現前猛利耽著。諸根饕
餮。爲性躁擾。詐示現前離欲之行。二者攝
受家産。親屬雜居。鄙穢專自修身。凡所
行既非自利。亦非利他。遠離尸羅正法正
。遠離能住善趣善行。遠離能住涅槃
。當知彼與一切愚夫異生之類
。住正法者。與此相違。當知是名勝義梵

復次此正法外有諸沙門婆羅門等。爲諸弟
説法時。多分爲責勝利。及求
脱他難勝利。當知如是宣説法者。就
第一義義無利。非自利益。非益他
諸佛如來爲諸弟子説正法。唯爲
明及解脱二果勝利。當知如是説正法者。
大果大利自利利他無圓滿。行於三世
忘失。住最勝義故。三種所縁境差別故。
説名三明。若心解脱。若慧解脱。皆名解脱
是愛無明根本雜染勝對治故。爲得明
解脱。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
正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修
戒所引念住覺支無倒修故。能修心慧。此
中修根復有三種。一世間修。二有學修。三
無學修。若思擇力爲所依。雖可愛不
可愛境不如理相。而不起煩惱諸纒。設令
暫起尋復除遣。是世間修。若於聖諦已得
現觀。由失念故或生適意或不適意。或兼
二意。而心不纒縛堅住。速於雜染能得
解脱。是有學修。若即此心堅固安住。如
内無隘迮。善脱善修。都無一切下至
失念。於諸可意不可意等。發心親近。計
有徳而趣向之。是名無學善淨修根。當
戒修心修慧三種亦爾。此中最初是初
修根所引。第二是第二所引。第三是第三
引。修戒修心修慧相望各有三種所引。
知亦爾。此中可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有
恩有怨有情差別故。功徳過失相應有情差
別故。所愛非所愛有情差別故。當知一向
適意一向不適意。適意不適意相雜差別。可
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者。自有境界一向可
。自有境界一向不可意。自有境界其類相
雜少分可意少分不可意。如是有情或一向
恩。或一向有怨。或恩怨相雜。或一向有
得。或一向有失。或*得失倶備。若於
愛復生愛。當知一向是其所愛。若於
恚復生恚。當知一向非其所愛。若於
愛已生恚。或於有情恚已生愛。當
是名所愛非所愛。由是等差別因縁。適
意等三有其差別。又於惡行觀現法所
有過患。隨觀當來所有過患。是故遠離修
妙行。若於六處一切門皆被誹毀。是名
現法所有過患。由是因縁。墮於惡趣。是名
當來所有過患。此中爲他所誹毀者。謂爲
外道及餘世間有聰敏者。聞其鄙惡名稱聲
。咸共誹毀。當知其餘即如所説。又此中
念住者。謂念覺分創始發起。在異生
。數修習者。在有學地。修圓滿者。在無學
。修習覺分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
時。名遠離。未無欲界。於無欲界
希求時。名離欲。未滅界其滅界
正希求時。名於滅。棄捨下劣覺分
故。迴向勝妙覺分故。名棄捨迴向。又諸
苾芻守護諸根慚有愧。由是因縁。恥
惡行。修習妙行。修妙行故。無變悔。無
變悔故。發生歡喜。此爲先故心得正定。心
正定故。能見如實。見如實故。明及解脱皆悉
圓滿。當知是名修行次第
復次有一沙門若婆羅門。自既不善修
諸根。而不如理爲他施設善修根法。見
背所有境界。名護諸根。然其自於諸弟
子衆深生染著。一分起愛。一分生憎。謂於
其教順逆因縁適不適意常現行故。於此微
細自己雜染。不慧如實悟入。而謂
能善修諸根増上慢。諸有隨順如是見
者。彼雖諸境界。獨處空閑。而縁
彼境起種種尋思雜染。然無智慧而自
悟入。是亦不善修諸根。又亦不善修
根故。勤修正行。但信他言邪勝解及以
邪慢。諸佛如來。爲諸弟子如理施設煩惱
故。名善修根。非唯一向背諸境界。又諸
如來於其三種不共念住。善住其心故。不
著諸弟子衆。於正行衆悦意現行。於
行衆不悦意。由此所生貪欲雜染。瞋恚
雜染。都無所有。由是因縁。雖弟子等煩
惱斷。而名無上善修諸根。又此修根依
品衆差別故。當知亦有五轉差別。謂佛
世尊或有弟子一向正行而亦畢竟。或有
子一向放逸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修行正行
而不畢竟。或有弟子行於邪行而不畢竟
或有弟子多種品類一行正行。一行放逸。一
行一分或時放逸。或不放逸。如是名爲第五
品衆。此中如來稱可意者。謂諸弟子於
説法毘柰耶中。爲諸根圓滿故。修
正行。復有一類不可意者。謂行邪行或不
修行。是故如來觀第一衆生。起悦意。觀
二衆生。不悦意。觀第三衆生。起悦意。生
悦意。觀第四衆生。不悦意。生起悦意。觀
五衆生。起悦意。生不悦意。亦復生起悦不
悦意。如來雖此五衆發起如是五轉
差別悦不悦意。然諸如來終不彼愛恚行
之所染汚。由諸煩惱并其習氣永離繋
故。善修根故。是故如來一切煩惱并習永斷。
所依止。能善住念。於弟子衆諸雜染
説名五轉無上修根。又於是一切五轉
其所應。當正思惟三種對治。一無常想。
二者慈心。三無*想定。如是三種。隨其所應
其相。又佛世尊所作已辦無學弟子。
已修根。由彼長夜樂涅槃故。雖
前諸有情數境相現前。或純可愛。或純非愛。
或多雜類通愛非愛。由貪瞋癡永遠離故。
心解脱及慧解脱増上力故。即由無相
心於彼速疾棄捨。由意樂故。於諸境界
厭逆想。又於涅槃寂靜徳。如是速能
住於捨。由此因縁。一刹那頃失念所
雜染汚心。亦不起。當知齊此善修習故。
善修根。若諸有學未速疾安住於捨
有餘煩惱熏彼相續成雜穢故。又於一切
三轉境中。憎惡所起諸煩惱故。現行煩惱所
逼迫時。則能方便住厭逆想及過患想。如
是修行能令根速得圓滿。是故説彼名
正行者。如是當知於善説法毘柰耶中。大
師美妙諸弟子衆。得所得義。能修正行
復次無我論師略有三種正所作事。何等爲
三。謂於苦集諦所攝行自相共相。應正顯
了安立無我。當知此中顯各各別衆多性
故。顯了自相。開示生滅相似性故。顯了共
。是名第一正所作事。復於無我唯有
。如其所有雜染清淨實顯了。當知此
中於三種受縁。生三種煩惱隨眠。未
。於其見道我見隨眠。未除遣。於其修
我慢隨眠。未除遣。於見慢品能起
亦未永斷。未起彼對治明。是故
苦邊際。如是名爲示雜染。與
此相違。當知即是顯示清淨。是名第二正
所作事。復於諸行増益我薩迦耶見。依
能取實無我正見。如清淨相應。實顯了此
無我見。在異生位。能正攝受聖諦現觀。又
能證得諸聖慧眼。在有學位。能得上位盡
無生智。在無學位。能令一切學與無學
修所斷所有煩惱無餘永斷。是故當知。此無
我見能令清淨故。應顯了。是名第三正所
作事
復次於其成就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
者。即成就此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
。當知略有五種殊勝正加行果稱讃利
。何等爲五。謂彼第一住正法者。先由
心未定故。奢摩他支戒未清淨。亦未
。即此第二住正法者。心得定故。清淨
鮮白。當知是名第一殊勝正加行果稱讃利
。又彼第一心未定補特伽羅。於一切
受。并其所依。并其所縁。并其助伴。并其隨
。不實知。由知故。便爲三種無智
因過患觸。何等爲三。一受雜染所作
過患。二世雜染所作過患。三現法後法雜染
所作過患。當知此中受雜染所作過患者。謂
愚癡者於其樂受并彼隨轉并所隨染。有
愛縛。於苦受等。有瞋恚縛。於其不苦不樂
受等。有愚愛縛及隨眠縛。由愚癡所
故。世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癡者於
在世貪染縛。於過去世顧戀縛。於
來世繋心縛。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者。
謂彼如是雜染心者。於世於受有雜染故。
便能生長感後有。由此増益後有諸蘊
當得生。又能増長所有貪愛。謂後有愛
及資財愛。後有愛故。能生當來所有自體。資
財愛故。於追求時。極生疲怠。若得境界便
染惱。若不獲得所欲不遂。便自燒然。若
得已失便爲愁惱之所損害。如是名爲
法過患。若即由彼作及増長。能感後有。諸
業煩惱増上力故。起於當來生老死等衆
苦差別。如是名爲後法過患。第二心定補特
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當知是名第二
殊勝。餘如前説。又彼第一補特伽羅。心未
定故。於其無智所作過患。若自若他不
實知。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於彼皆能如實了
知。當知是名第三殊勝。餘如前説。又彼第
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於諸過患實了
知。已入修地。即前所得無我相應所有正
見。由此修故。於二時中。依其斷界及無欲
界與彼一切菩提分法。皆共圓滿。初未
定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彼一切皆未
滿。當知是名第四殊勝。餘如前説。又彼第
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所有多聞毘鉢舍那
助伴支分。彼能攝受勝三摩地。能淨修
毘鉢舍那。由是因縁。止觀二種平等雙轉。
心未定補特伽羅。應知多聞與彼倶闕。
是於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於正法
補特伽羅。即此成就世間正見多聞。得
於正法補特伽羅。當知有此第五殊勝
正加行果稱讃利益。如是即彼由已獲得勝
奢摩他毘鉢舍那。依於斷界。應遍知者。能
正遍知。應永斷者。能正永斷。應作證者。能
正作證。應修習者。能正修習。依無欲界
彼一切已知已斷已證已修。於所依色及能
依名。正知已知。於所依無明及能依有愛
正斷已斷。於所依明淨智及能依解脱。煩惱
斷正證已證。於所依奢摩他及能依毘鉢舍
。正修已修
復次有二法見。一有爲法見。二無爲法見。有
爲法見者。謂如一。於諦依處及諦自性
皆如實知。云何名爲諦所依處。謂名色及
人天等有情數物。云何爲諦。謂世俗諦及勝
義諦。云何世俗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
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
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説
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説如前。
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説所
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云何勝義諦。謂
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説乃至。有
縁生性。如前廣説。如無常性苦性等。當
知亦爾。若於是世俗勝義諦所依處。其
世俗諦如實了知是世俗諦。其勝義諦如
知是勝義諦。如是名爲有爲法見。若
就有爲法見。苾芻齊此言説滿足。云
何名爲無爲法見。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
二種諦善巧者。由此善巧増上力故。於
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
前廣説。乃至解脱。如是名爲無爲法見。若
就無爲法見。苾芻齊此言説滿足。又
此法見當知三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一者
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
察諸法。二者有學已見諦迹。三者無
學諸漏永盡
復次若有求人天盛事自發誓願
者當知彼爲讃人天二種過患。何等
二。一者煩惱所生衆苦。二者無常所
衆苦。云何煩惱所生衆苦。謂於人天
界愛。依現在世故住境界樂。依過去世
境界欣。於現在世過去境愛樂
故住境界喜。於未來世現在境愛樂
故。若於是三世境中染汚者。當知彼
稱讃所欲有匱乏苦。及生老等所有衆
苦。是名起煩惱作衆苦過患。云何
無常所作衆苦。謂順樂處有背失故。起
壞苦。隨順苦處現在前故。起厭離苦。一切
自體於終沒時皆滅壞故。有滅壞苦。當
是名三種無常所作衆苦。此中如來超過如
是二種過患。住一向樂。即於此樂應如
此故樂。復應如實知樂方便。云何爲
樂。謂一切境相應永盡無上安隱。即有餘依
般涅槃界。云何方便。謂如前説。於五種受
起五轉如實妙智。若諸聲聞棄捨大師所
證超過人天妙樂。希求下劣人天樂者。當
知彼於諸智者所。多受毀辱。亦自欺誑
復次嗢拕南曰
    一住遠涅槃 略説内所證
    辯一切智相 捨所學業等
    空隨行恒住 師弟二圓滿
二因縁。當知名爲第二住。謂有愛故。
起第二自體。受習其因。此自體滅
第二自體次生起故。云何有愛。謂諸可愛
所縁境界將現前。最初生起染汚欣悦。
有憙樂。從此已後乃至未於彼。多住
作意思惟。設復已得而未受用。於其中間
即由憙樂増上力故。住染欣悦。名有歡喜
受用時多生貪愛。名有染著故名有愛
又於未來希求故。及於已得領納
故。名有憙樂。於過去世隨憶念故。名有歡
。於已獲得正受用時。生貪愛故。名
染著。如是名爲第二差別。云何生起第二
自體。謂憙樂等爲集因故。於當來世生老
根衆苦生起。與此相違。當知是名
二住
復次有二種法。更互相違。一者煩惱。二者涅
槃。是故安住雜染法已。即便隨順後有
轉。若於後有隨順轉時。當知説名涅槃
。復有六種鄙碎士夫補特伽羅鄙碎行相
一者性多忿恚。二者所作不思。三者樂逼
惱他。四者若苦所觸便發不實麁惡語言。五
者或發眞實能引無義麁惡語言。六者因
此展轉發起無量差別惡言。非但少詞而
喜足。由二因縁。諸出家者力勵受行。速
疾能證沙門義利。諸未信者令淨信。其
已信者倍令増長。何等爲二。一者忍辱。二
者柔和。言忍辱者。謂於他怨終無返報
柔和者。謂心無憤性
復次以要言之。如來略依二種處所。説
界教。一者説有餘依涅槃界教。二者説
餘依涅槃界教。若由是煩惱斷故。名
就斷。補特伽羅不煩惱。即由是不
彼果後有衆苦。當知是名有餘依涅槃
界教。若由是不煩惱後有苦果。即由
是乃至壽盡既滅沒已。一切餘依都無
。不此身。不餘身。不中有。證
一切衆苦邊際。當知是名無餘依涅槃界
。略有三種念力強因。一由其年少壯。二
前生串習。三由現法數習
復次由五種相。當知涅槃是内證法。謂離
信故。乃至離見審察忍故。如前應知。謂現
法中於内各別内外増上所生雜染。如
知有及非有
復次由三因縁。顯示諸佛無上菩提。一者
了一切境故。二者覺了有及非有如實
故。三者覺了染淨二品一切法故。是故
他於是三處。請問世尊
復次諸有爲法倶有轉時。令心迷亂。能令
相邪取分別。是故如來。爲諸弟子分別開
示。令彼相決定悟入。爲知眞實
故。又爲自無欺誑故。又爲
然無畏正記
復次諸出家者。棄捨所學増上力故。當
立顧戀境界。又出家者。毀犯尸羅増上
力故。當知安立未出家者棄背趣入心株
覆事。遠離慚愧故。一向愛味故。若堅執
所縁境界。當知彼名最極愛味。由是因縁
上品諸善業中。爲心株杌。是不調柔
堪能義。又即由此増上力故。行諸惡行
内懷隱匿所造衆惡故。生其覆。如是一
切略攝爲一。説名境最極愛味心株覆

復次若於諸根護行者。由樂聽聞不正
故。便生無明觸所生起染汚作意。即此
作意増上力故。於當來世諸處生起所有過
。不實知。不實知彼過患故。便起
希求。希求彼故。造作増長彼相應業。造
長相應業故。於當來世六處生起。如
名爲順次道理。逆次第者。謂彼六處以業爲
因。業愛爲因。愛復用彼無明因。無明復
正理作意因。不正作意復用
明觸其因。又於此中先所造業。是現法
受六處之因。現法造業。是次生受六處之縁。
或是後受六處由藉。愛等業等隨其所應。當
知亦爾
復次由二因縁。後有生起。一後有業。二後有
愛。而但説言諸有情類隨業而行。不
愛。何以故。略有三愛。一者欲愛。二者色愛。
三無色愛。此中欲愛。是不善者雖異熟
然若不惡不善業。終不惡趣異熟
若欲界愛。於無明觸所生諸受。起希求時。
可愛境生貪欲。於憎境生瞋
。於可迷境生愚癡。由此三種増上力
故。行不善業。由此業故。生諸惡趣。非
彼貪瞋癡纒惡趣。然即此愛於
造業異熟生時。能爲助伴。又由求可愛
境界増上力故。修行善行身語意業。由
因。得善趣。此中可愛諸異熟果。但應
業爲引生因。非染性愛。又若此愛色無
色繋。雖不善。然是染汚。一切皆非
熟果。又即由此色無色愛。名有愛者。彼由
聞正法故。於其欲界麁鄙相
得明觸生世間如理作意相應諸受。調
伏欲界貪瞋癡等。造修所成善有漏業。由
此間彼業故。當彼。不於彼
染汚性愛。然即此愛於造業。異熟生時。
能爲助伴。是故但説諸有情類隨業而行

復次於外事中。世間假名増上力故。亦説
果及有受者。彼或時空世現可得。或時不
空。如果受者。因與作者。當知亦爾。如
名爲世俗諦空。非勝義空。若説恒時一切
諸行唯有因果。都無受者及與作者。當
是名勝義諦空。應知此空復有七種。一後
際空。二前際空。三中際空。四常空。五我空。
六受者空。七作者空。當知此中無諸行
未來世。實有行聚自性安立諸行生時從
彼而來。若有是事彼不生。於未來世
諸行自性已實有故。又不無常可得。
既有得。是故當知。諸行生時。無
。本無今有。是名後際空。又無諸行於
去世。有實行聚自性。安立。已生已滅。諸行
彼積集而住。若有是事。不設諸行
滅。過去行聚自性儼然常安住故。若無
滅。彼無常性應知。既有可知。是
故諸行於正滅時。都無所往積集而住。有已
散滅不餘因。自然滅壞。是名前際空。又
刹那生滅行中。唯有諸行暫時可得。其
中都無餘行可得。亦無別物。是名中際空
知亦是常空我空。以無我故。果性諸行
空無受者。因性業行空無作者。如是名爲
受者作者二種皆空。作者受者無所有故。唯
諸行。於前生滅。唯有諸行。於後生生。
中都無前生者取後生。是故説言
唯有諸法從衆縁能生諸法。又一切法
都無作用。無少法能生少法。是故説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但唯於彼因果
法中。依世俗諦立作用。宣説此法能生

復次由五種相。於能順喜所縁境界。隨順
而行。深心喜樂。不正理。執取其相。發
生貪欲。多起尋思。方便求覓。因此廣行
非福行。如能順喜所縁境界。順憂順捨所
縁境界。如其所應知亦爾。其差別者。於
能順憂所縁境界。隨順而行。*深心厭惡發
生瞋恚。於能順捨所縁境界。隨順而行。深
心愚昧發生愚癡。餘如前説
復次有諸苾芻。證阿羅漢諸漏永盡。於
切境隨順而行。恒時不堪。乃至失念生
煩惱。是故恒住無雜染住。由是因縁。説名
恒住。彼隨行品若喜若憂。若欣若慼。諸阿羅
漢皆無所有。乃至善中亦無是事。又彼恒住
極難行故。及無罪故。名爲最勝。能成就者
極難得故。説名第一眞實福田。應當奉請。
乃至廣説。當知如前攝異門分
復次於善説法毘奈耶中。應知大師及弟子
衆。各由二相其徳圓滿。云何二相應
大師其徳圓滿。謂依利他行。欲入諸
所有受皆是苦故。説受所依。説彼因縁。説
能雜染所有隨行。説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
安立。説一切種究竟出離是名第一師徳圓
滿。又依自利行。宣説不共三種念住無雜染
。是名第二師徳圓滿。云何二相應
子其徳圓滿。謂於如來無量法教。能了知已
而未聞之彼岸。若以得其彼岸者。
要爲行法隨法行。證得出離。非
知是已如理修行法隨法行。非但隨説
音聲語言以爲究竟。是名第一諸弟子衆其
徳圓滿。如是修行法隨法行。不下劣
喜足。要當趣賢敏丈夫所趣之地。定
得彼所應得。是名第二諸弟子衆其徳
圓滿
復次於善説法毘柰耶中。復由三相。應
大師其徳圓滿。又由二相。應弟子其徳
圓滿。云何三相應大師其徳圓滿。謂佛
世尊。爲諸弟子。最初施設遠離二邊中道
正行。是名第一師徳圓滿。又於聖教
信者。有毀犯者。以正方便聖教
諸毀犯。是名第二師徳圓滿。又於聖教
已得入者。由四法攝正攝受之。是名第三
師徳圓滿。云何名爲四種法攝。一於祕密
其如法閑靜教授。而教授之非法
二於違犯其如法苦切語言。現前呵擯。非
如法。三於尋思依止耽嗜。教令内勤
修寂靜。四令時時聽聞正法。常無。又
離相似正法。及令治棄捨正行。當
知即是於其祕密。能引如法閑靜教授。於
實毀犯若正了知。要當呵擯。方調伏者。以
如法言現前呵擯。心無雜染。於尋思者。方
便令其易決了。於諸流蕩五妙欲
其過患厭離。漸次修學乃至證
第四靜慮。所有尋思依止耽嗜方能於内究
竟寂靜。自令惱。令他攝取。當知是名
時時間聞正法常無懈*廢。云何二相
諸弟子衆其徳圓滿。謂諸弟子最初忍受大
師所見。謂諸法中空無我見。由是因縁。於
諸法中益我邪執著。亦不
世俗道理。勝意樂故無隨從。隨言説
亦不遠離。是名第一諸弟子衆其徳圓滿。又
彼於見既忍受已。能正修行法隨法行。由
四法攝攝受時。若彼諸法有苦有害。如
實了知能速斷滅。若彼諸法無苦無害。如
實了知能速作證。是名第二諸弟子衆其徳
圓滿。如是大師及弟子衆之所攝受諸佛聖
教。當知一向無染清淨。諸聰慧者之所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三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縁起食諦界擇攝第三
之一
是已説處擇攝。縁起食諦界擇攝。我今當
説。總嗢拕南曰
    立等二諦等 以觸爲縁等
    有滅等食等 最後如理等
別嗢拕南曰
    立苦聚諦觀 攝聖教微智
    思量際觀察 上慢後甚深
略由三相。應立縁起差別。一從前際
中際生。二從中際後際得生。三於
生已隨轉及趣清淨。此中云何從其前
中際得生。及於中際生已隨轉。謂如
一。宿非聰慧無明爲縁。造作増長罪福不
動身語意業。由此爲縁。隨業行識乃至命
終隨轉不絶。能爲後世續生識因。如是展
轉。有内外愛。識生果時。能爲助伴。現前而
起。既命終已。由前際因。於現在世。自體得
生。生已漸次於母腹中。因識爲縁續生
隨轉不絶。任持所有羯邏藍等名色分
。後後殘勝。始從胎藏乃至衰老。又即此
識當續生時。能感生業與異熟果。異熟生
識。復依名色相續而轉。謂依眼等六依轉
故。由是説言名色縁識。倶生五根。説名爲
色。無間滅等説名爲名。隨其所應。能與
所依止。識依彼故。乃至命終數數隨
轉。又五色根根依大種。根處大種。所生諸
色。及諸餘名。由彼執持所有根等。墮在相
流轉不絶。此二總名隨轉依止。由是故
識縁名色。名色縁識。於現在世猶如
蘆相依而轉。乃至壽住如是。名爲其前
。中際縁起。諸行得生。於其中際生已隨
轉。當知此中依胎生者轉次第。卵生濕
生除母腹。有餘差別有色有情。在欲色
化生者。於初生時諸根圓滿。與餘差
別。在無色界。諸有情類識。依於名及色種
。名及色種依識而轉。由彼識中有色種
故。色雖間斷後當更生。如是名爲此中差
。由福業故。生於欲界人天兩趣。由罪業
故。生惡趣中。由不動業。生色無色。云何名
其中際後際縁起諸行得生。云何不
生。由生故證得清淨。謂彼如是於
。生補特伽羅。領受先業所得二果。一者
受内異熟果。二者領受境界所生受増上
。彼由聞不正法故。或由先世串習力
故。於二種果起愚癡。彼由於内異熟果
中有愚癡故。不能如實了知當來後有生
。由此前際後際無明増上力故。如前造
作増長諸行。由此新業。熏變識故。於現法
業而行。如是無明以爲縁故。諸行得
生。行爲縁故。令識轉變。當知此識於現法
但是因性。攝受當生諸識果故。約
相續名。説六識身。又即此識當來後
有名色種子之所隨逐。名色種子。復爲當來
後有六處種子隨逐。六處種子。復爲當來
後有諸觸種子隨逐。此觸種子。復爲當來後
有諸受種子隨逐。當知是名其中際
有引因。由識爲先受爲最後。遍能牽引諸
自體故。如是由先異熟果愚。引後有已。復
第二境界所生増上果愚。縁境界受
生貪愛。由此愛故。或求諸欲。或求諸有。又
欲取。或取見戒禁我語取。取諸取已。
愛取和合潤先引因轉。名爲有。是當生起
因所攝故。此有無間既命終已。如其引因所
引。諸行識爲最初。受爲最後。或漸次生。或
復頓生。如是應知。於現法中。初用無明觸
生受縁生愛。愛爲縁故。次生於取
取爲縁故。轉成其有。有爲縁故。當生得生。
生爲縁故。老病死等衆苦差別次第現前。當
知此中或有處所生處現前。或有處所種子
隨逐。如是中際無明縁行。受縁愛等。能生
後際縁起諸行。若現法中從他聞法。或於
先世已集資糧。由彼爲因。能於二種果性
諸行。如理思惟。若於彼因。若於彼滅若趣
滅行。如理作意。思惟彼故。發生正見。又
諸諦漸次獲得有學無學清淨智見。彼
是智見力故。能無餘斷無明及愛。由
彼斷故。即彼所縁不實知。諸無明觸所
生諸受。亦復隨斷。由此斷故。於現法中
無明慧解脱。又無明觸所生諸受。
應心中所有相應貪愛煩惱。彼於其心
亦得離繋。由貪故。證心解脱。又即由
無明滅故。諸有無明猶未斷時。依後際
生行識乃至諸受皆不生。成不生法
是故説言。無明滅故。諸行隨滅。次第乃至異
熟所生諸觸滅故。異熟所生諸受隨滅。又現
法中無明滅故。無明觸滅。由無明觸永得
滅故。從無明觸生受滅。由無明觸所
諸受永得滅故。愛亦隨滅。由愛滅故。如
名所有取等乃至損惱以爲後邊。諸行皆
滅成不生法。於現法中是諸行皆不
。不流轉故。於現法中有餘依般涅槃
。名爲得現法涅槃。彼於爾時識縁
。名色縁識。有餘未滅而得説名清淨鮮
。乃至有識身住未滅。彼恒領受離繋諸
。無繋縛。彼有識身。乃至先業所引壽
量。恒相續住。壽量若盡。能執持識。捨所執
。命根亦捨。從此已後。所有命根無餘永
滅都無所有。又彼諸識與一切受。於此位
。任運而滅。先因滅故。餘更不續。亦無
滅。由此道理。名無餘依般涅槃界。究竟寂
靜常住妙跡。爲此義故。常隨涅槃。常以
其究竟。於世尊所熟修梵行。是名
三種相立縁起。謂從前際中際流
轉。從其中際後際流轉。復於中際流轉
淨。復次安立九相。後有苦樹能生當有。謂
世間非聰慧。於現法中所造新業如
小苦樹。若彼世間非聰慧者。於能隨順諸
處所。依現在世隨觀愛味。依過去世
顧戀。依未來世專心繋著。如是住已。先
斷一切貪愛。由數習故。轉更増長。此
聰慧補特伽羅。欲是後有小樹復
加滋茂以貪愛水而恒漑灌。令前説
當來取所得果。漸次圓滿。若有多聞諸
聖弟子。雖有漏能感當來諸業小樹。然
能順煩惱諸行。無倒隨觀生滅法性。於
斷無欲及以滅界。無倒隨觀是寂靜性。損
彼業増長。使其愛水亦皆消散故。聰
慧者不榮後有小樹。便斷其愛。愛縁
取等損壞。如是後有小樹尚令一切皆無
所有。何況使其後更増長。復更有一補特伽
。已生自體。諸先所有造作増長順後
業。於現法中其所繋。即彼自體及先
造順後受業。總攝爲一。説名後有如
苦樹。若於能順諸煩惱。如前乃至專心
繋著。如是住已。彼先所造順後受業。如
下根令樹欝茂。於現法中彼愛煩惱。如
注道令樹潤澤。以此爲因。令隨惑業行一
切種子識。於當來世正續生時。住於名色
是苦樹長時安立。當知如是補特伽羅。
苦樹展轉滋茂。此中白品如前應

復次世尊在昔爲菩薩時。棄前所得諸世
俗道及世諸師。處菩提座。爲愍利
有情以爲上首。自於諸諦正觀察。爾時
觀苦諦。由老死支苦諦所攝故。於
縁起逆歴觀察。當知此中由三種相。於
老死如理觀察。一者觀察細因縁故。二者
察麁因縁故。三者觀察非不定故。感
因縁。亦名爲生。即生自體亦名爲生。前生
是細。後生爲麁。此中觀前細生有故而有
老死。亦觀後麁生縁故得老死。當來
老死細生爲因。現法老死麁生爲因。云何名
非不決。定謂即除彼生處所攝二種生體
餘定無能與老死果。如老死。生有取愛。
各由二種如理觀察。當知亦爾。如是名爲
始從老死次第逆觀苦集二諦縁起道理。應
知此中順集諦法。猶如燈炷。即此集諦如
膏油等。苦諦類燈。諸非聰慧補特伽羅。譬
於灌油并集炷者。如是苦燈燒然長世。當
知白品與此相違。謂善方便觀滅道諦。復
二種補特伽羅。何等爲二。一唯行自非
利益行。謂但於己集炷油。令一苦燈相
久住。二復有餘補特伽羅。兼行自他無
量大衆。非利益行。爲自他大苦火聚
攝受聽聞邪法爲先。聞思修慧所引邪行。譬
集乾薪乾草及乾牛糞。由是因縁。令
苦火聚長時熾然。無斷絶
復次世尊在昔爲菩薩時。處菩提座。依
起門逆次而入。先縁後際理思惟老死
苦諦乃至其愛。如是觀察後際苦諦及後際
苦所有集諦。未喜足。遂復觀察後際集
諦因縁所攝現在衆苦。謂遍逆觀受觸六處
名色與識。當知此中。觀未來苦是當苦諦
彼集因是當集諦。觀未來世苦之集諦由
誰而有。知先集所生起識爲邊際
現法苦有。既知先集所生起。不復觀
此云何有。是故世尊昔菩薩時。爲當來所
有苦集。觀現在苦乃至作意相應心識。而復
轉還。又爲漸次觀彼後際集諦依處。後際苦
諦所依止處。當知即是後際集諦。故乃至
復還順上。如是順逆如理觀察縁起苦集
此無間爲滅諦。始從老死逆次第入。
乃至無明。何以故。觀察如是。現在苦諦云
何一切皆悉盡滅。謂不作無明爲縁新業
故。如是歴觀三聖諦已。次更尋求此滅
聖諦何道何行而能證得。由前説宿住隨
。憶昔爲諸漏永盡世間正見。如教授
現在前作是思惟。我今證得先舊正
道古昔諸仙同所遊履。如是但以世間作
。歴觀四諦。又以正見諸諦中
現觀。次第方便證覺無上正等菩提。現見方
便獲得無漏有學無學善淨智見。爲此義
故。於三大劫阿僧企耶。修行一切難行之
。今於此義皆已證得。爲利他故。哀
世間諸人天故。隨能入聖法。開
四聖諦等覺
復次佛世尊教三處所攝。何等爲三。一善
立諸縁生法作用故。二彼爲利他
故。三彼爲自利行故。此中善建立諸
縁生法作用故者。謂從後際苦逆觀
法前際苦集。名色縁識。識縁名色。譬如
蘆展轉相依而得住立。於其中間諸縁生
法。皆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作。非無因
。如是施設。名善建立諸縁生法作用
。所以者何。無常諸行前際無故。後際無故。
中際雖有唯刹那故。作用動轉。約第一義
都無所有。但依世俗暫假施設。如是施設。
實無倒。是故説此名善建立。即依
善建立性。依諸縁起他宣説聖諦法教
彼爲依利他行。即此爲依自能趣
聖諦現觀。法隨法行又能證得現法涅槃。當
知是名用彼爲自利行。又先積集智
慧資糧諸弟子衆。成就猛利倶生慧故。名
聰慧。具教智故。名爲明了。具證智故。
名善調伏。不他縁自覺法故。名無所
。縁涅槃實覺故。名見甘露。盡無
生智爲所依止。證有餘依涅槃界故。名
證。得妙甘露界。具足安住
復次有諸愚夫外道種類。雖觀見四大種
身麁無常性。由此身雖久住立而有
。死時生時有捨取。便於其身能厭能
離能起勝解。以世間道欲界欲。離色界
極至有頂。然彼於身當知仍名
解脱。所以者何。由彼彼所得定中。瑩
其識執取爲我。雜染而住。復於後時壽盡
業盡。還退生下。以縁起善巧故。諸
聖弟子。雖縁起已得善巧。而但隨觀四
大種身細無常性。未即觀察識無常性。所以
者何。四大種身經久時住常相可得。刹那
相似相續隨轉。其無常性難得故。識無常
相麁顯可得。刹那刹那所縁易脱。其相轉變
無量品類有差別故。雖即此識無常性相。
無量品類麁顯易得。然復説名最極微細。當
知其性難識故。難入故。所以者何。唯
是慧眼所見境故。四大種身有増有減有
捨有取。其無常性尚爲非理肉眼境界。況
其餘眼縁起善巧。諸聖弟子復欲入最極
微細識無常性。即於縁起如理思惟。由
別墮自相續觸所生起諸受分位差別
故。便能悟入識無常性。彼既成就如
智見。漸次於受所依止身。所因諸觸及餘
一切名所攝行。皆能厭離生於勝解。亦得
。得解脱故。安住畢竟若有餘依若無餘
依二涅槃界
復次於縁起法善巧苾芻。由三種相。於
三際。能正思量正能盡苦。云何三相。一苦依
處。二苦因縁。三苦因縁依處。是名三相。云
何三際。一者中際。二過去際。三未來際。是
三際。當知此中内身苦依。是寒熱等及病
死等衆苦差別現法生起之所依處。何以故。
此故。於所依身彼得生故。外父母等
親屬朋黨。攝受苦依。是供侍等執持刀杖
以爲後邊。憂愁歎等衆苦差別之所依處。何
以故。如前説故。此二種依用受愛以爲
其因。由集愛此依生起。名苦因縁。又
即此愛依止可樂妙色境界以爲依處。方
乃得生。説彼名苦因縁依處。又諸所有現
在境界。貪瞋癡火熱惱爲因令燋渇。由
是遂飮。譬如毒可。妙色所縁境界甘
美之飮。不棄捨。轉増渇愛。由渇愛故。
當來依。當來依故。便有衆苦。如是當知。
第一義。名爲趣死。即由是現在道
。應知去來道理。當知是名能正
量中去來際。又即依止四種言説。應
一切所依三量。若見若知二種言説是依
現量。若覺言説是依比量。若聞言説
至教量
復次由五種相。正勤方便觀察縁起。能盡
衆苦能作苦邊。何等爲五。一者觀察諸縁
生法生起因縁。二者觀察彼滅因縁。三者
實了知能趣彼滅正行。四者修行法隨
法行。五者於證離増上慢。如是名爲善起
觀察及果成滿。始從未來依因縁苦。逆次乃
識縁名色。由四種相。觀察通達修習正
。謂由二相察當來。因有故果有。因無
故果無。既觀察已通達因無。由正行。既
通達已隨正修行法隨法行。又正觀察於
法中。無明爲縁福及非福不動新業因法有
故。隨福非福不動業行果識等有。彼非
故。此亦非有。既觀察已。如前通達。及正
修行。正修行時。不無明爲縁新業故業
觸已速能變吐。於現法中得如前現見
聖道。道果涅槃。彼於爾時譬如陶師。擧
煩惱火隨眠烝熱。隨有識身熟烝熱瓮。置
極清涼涅槃岸上。令一切煩惱烝熱。又
瓦有識身攝依得清涼。應知如前領
受所有身邊際受。乃至廣説。未命來常
恒住。終不退失阿羅漢果。亦不
無明縁行。云何於證離増上慢。謂彼爾時
就能縁縁起妙善清淨智見。作是思惟
勝義諦流轉者。無涅槃者。唯有彼彼
生故。令彼彼法生。彼彼法滅故。令彼彼
法滅
復次略有二種増上慢者。一於有學増上慢
者。二於無學増上慢者。若於有學増上慢
者。彼告他言。我已疑永斷三結。我於
所證有學解脱。已離猶豫。已拔毒箭。已能
永斷薩迦耶見以爲根本一切見趣。若於
無學増上慢者。彼告他言。我無上。所應
作事所應決擇。我皆已作。如是二種。或依
縁起。或依涅槃。又依聖説而起説時。謂説
甚深出離世間空性相應縁性縁起順逆等
。於其所説覺了。不隨悟入。由
二種因及縁故。於實覺起狐疑。於
相續煩惱永斷涅槃作證。亦生猶豫。所以者
何。由有學増上慢者。計我我所。常所
隨逐。隨入作意。微細我慢。間無間轉不
了達。又奢摩他任持相續。防麁煩惱
雜亂。由是因縁。彼於未得已得想。於
防護。生已護想。便告於他。又於無學
増上慢者。彼自謂言。我已寂靜。我已涅槃。我
已離愛我已離取。於此未斷微細現行諸
増上慢。不了達。於所未得已得想
未防護已護想。便告於他。又於無學
増上慢者。當知決定先於有學増上慢
實義。諸有學者。於上無學増上慢
所以者何。非彼相續煩惱現行。如是纒
堅牢而住。由此因縁。於所未得已得想
増上慢。堅固執著經多時住。或告於他
唯有失念。狹小暫時煩惱現行。尋復通達速
能遠離。又彼如是或由先時於得起
得増上慢故。或由今時於其所得疑惑
猶豫壞其心故。便生憂慼。作是思惟
若我所證無所有者。他之所證亦應有。
是便生聖邪見。受惡趣因。獲大衰損
云何如前聖説甚深。謂能開示甚深縁起。究
竟涅槃。三相相應有爲無爲體性差別。有爲
無常。無爲常住。諸行皆苦。涅槃寂靜。一切有
爲總唯是苦。及唯苦因。一切無爲總唯衆苦。
及因永滅。若諸苾芻。於現法中涅槃者。
永斷後有衆苦因道。令當來世所有苦果究
竟不轉。入無餘依般涅槃時。後苦不續。先
因所引現在苦依。任運而滅。至苦邊際。此
中都無先流轉者。亦無今般涅槃者。若
能開示如是義言。當知名爲前所説聖
説甚深
次縁起本性最極甚深而有一。能開示
淺當知此。由二因縁故。一由大師善開
故。二即由此補特伽羅成就微細審悉聰
敏博達智故。若説若聽。是諸句義應知。如
前攝異門分。當知此中諸縁起法。略由
最極甚深。何等爲四。一由微細因果難
了知故。二由無我難了知故。三由離繋有
情而有繋縛了知故。四由有繋有情而
繋縛了知故。云何微細因果難
。謂依察聖諦道理。始從老死乃至識
名色所有有支。有縁體性。云何名爲
縁體性。謂於是中因縁生。未永斷故。而
生生。生既生已。唯當希待後時老死。當
知此中生之因縁亦名爲生。因縁所起亦
名爲生。有前生故。而有後生。有後生故。
而有老死。此中前生是後生因。亦老死縁。後
生唯是老死之縁。如是一切聰攝爲一。略
説名爲生縁老死。當知是名初老死支有
縁體性。如生支是。有支取支安立。
知亦爾。取差別者。謂無差別欲貪名取。
取之差別安立有四。如是愛支或求欲門發
起諸業。或求有門發起諸業。此二業門所有
諸愛。當知歸趣愛非愛受。又即此愛
六處門。所起無明觸所生受爲縁故轉。復
餘受非此愛縁。謂明觸所生。及非明非
無明觸所生。又即此受當知。一切皆用
似觸其縁。此復云何。謂明無明相應是増
語觸。與此相違。是有對觸。又此明觸及無明
觸所隨増語觸。如其所應知。彼用
聞正法或不正法。於所縁境。若正若邪聞
思修智相應諸名。以爲其縁。非明非無明觸
攝有對觸。當知彼用若内若外諸色
縁。如是總名名色縁觸。又即六處略爲
。謂名及色。與觸爲縁。當知此中。意處非
色與餘非色諸法相應如是一分。説名爲
名。諸餘色處總爲一分。説名爲色。又此名
色於現法中續生識爲縁牽引。及能執
持令散壞。又即此識續生已後依名色
住。或於同時或無間生。依彼而轉故。於
此亦用彼名色縁。應知先業所引名
色與識展轉相依。展轉爲縁如是。當知識
名色以爲後邊。所有有支隨老死相。如
前所説。隨其所應縁體性。如是名爲
細因果難了知。難了知故。當知縁起名
甚深最極甚深。云何無我難了知。謂
諸因果安立縁起。齊爾所事。遍於一切有
情衆中。起無差別有情増語。即此増語應
是路。依此處所有言辭轉施設各異有情衆
。謂鳥魚蛇蠍人天等類。又立各異名字
差別。謂鸚鵡。舍利。孔雀。鴻雁。多聞。持國。増
長。醜目。舍利子。極賢善。給孤獨。一切義成
等名字差別。齊爾所事。於諸世俗言説士
言論轉。謂諸所有受若明觸所生。若
無明觸所生。若非明非無明觸所生。如
一切與名色倶。若諸名色無餘永滅。所有
諸受無生。當知是名無我縁起難
了知。云何離繋有情而有繋縛了知性。
謂如外道對無明觸所生受。由三門故。
其無我縁生諸行。分別有我起見施設。
云何三門。一於欲界離欲。於欲界繋
三種受中。妄計一分明我所。妄計一分
受者性。分別有我起見施設。二於欲界
已得離欲。第三靜慮未離欲唯於樂受
所得。即妄計此爲明我所。計此受外
別有實我。是能受者。起見施設。謂即此我
是有受法。即用彼受納其受。三於第三
靜慮已上不苦不樂微細諸受。不通達
別有我。謂於諸受都非受者。起見施設。
是一切由三種門起我見。皆不理。
所以者何。以三種受皆無常故。其所計我
亦無常。是故彼見三受爲我。不道理
又於第四靜慮已上都無樂受。其中亦無
樂者。計我於彼由樂受故名受法
道理。又於第四靜慮已上無色定等。彼
計我應覺受。彼由寂靜定所生受。發
起我慢。謂我寂靜。此慢應無。然有此慢。是
故此計亦不理。當知是中若諸縁起非
甚深者。彼應有。如是無智妄計失壞内
。多聞諸聖弟子。觸對明觸所生受故。
知一切所起我見皆不理。是故觀
諸法無我。彼於世俗及勝義諦。皆得善巧
前説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乃至非有非
。皆不執著。於是事。心得解脱。設有
來問是爲有。如其所應而不記別。如
是爲無倶及倶非。皆如所應而不記別。如
是彼由妙智爲先而不記別。或有謂言
知者。當知此是極大無智。極大邪見。又
彼如是見行外道。於現法中前説
種妄見或施設我是其有色。或施設我是其
無色。或施設我以爲狹小。或施設我以爲
無量。如現法中妄分別我是眞可得起
施設。如是當來分別起見爲他施設。當
亦爾。雖多種妄分別我。然唯一類薩迦
耶見隨眠所繋未彼故。雖下劣諸世
俗道。漸離繋縛。乃至有頂。當知即彼猶
繋縛。如是名爲諸縁起善巧妙智
隨悟入。離繋有情而有繋縛了知。云
何名爲繋有情而離繋縛了知。謂
多聞諸聖弟子。觸對明觸所生受故。
現法中實我。亦不施設。身壞已後
亦不彼七識住中設一切有情衆。已
復於其下續生識處。又復於彼生起識處。彼
識住及於二處。以諸縁起聖諦道理。如
實觀時。成阿羅漢或慧解脱或倶解脱。具
八解脱靜慮等至。彼於現法現見有
生老死。然名彼而得離繋。雖復現見領
納諸受。然名受而得離繋。雖復現見有
識名色。然名彼而得離繋。如是名爲
諸縁起善巧妙智實了知。有繋有情而
繋縛了知。由此四相。應知縁起名
甚深最極甚深
復次嗢*拕南曰
    異世俗勝義 法爾此作等
    大空與分別 自作爲其後
此正法毘奈耶中。雖復愚智倶從前際
於中際。並由二種根本煩惱。集成如
有識之身。此身爲縁於外所有情非情數名
色所攝所縁境界。領納三受。然其智者。於
彼一切前中後際。與彼愚者大有差別。當
知此中。於其中際差別者。謂由二種根
本煩惱。集成如是有識之身。於現法中。此
二皆斷。斷此二故。於當來世。無復有彼識
隨身。是即名爲後際差別。問何縁智者
智者性。答於現法中所有集諦。及於
際所有苦諦。皆離繋故。問何縁愚者成愚者
。答於彼二。無力能故。曾習聖教。名
智者。先已尋求智資糧。攝諸梵行故。於
其聖教曾未修習。名爲愚者。彼相違故。當
知是智者愚者前際差別
復次於諸縁起。善巧多聞諸聖弟子。如
知世俗勝義二諦道理。如實知故。於
法中有識身等所有諸法。了知無我。終不
彼爲我我所。由勝義善巧故。無
邪執。於諸行相續自業所作有情。如
了知無展轉所能作。亦無作有
祥義。了知是已。遂正勤修煩惱離繋。由
世俗善巧故。遠離所有増益不實
實事。彼現法中。於有識身先所造作。思
祈願。思所建立。由誓願故。即以聞思
成妙慧。縁起善巧所依止。用奢摩他
毘鉢舍那修所成行。能隨悟入。又於識觸
受想思身。歴觀爲苦。又於愛身差別觀時。
知即是觀察集諦。彼於二諦生滅智
實了知。由因集故。如其所集。由因滅
故。如其所滅。謂由定地世間作意。修
是作意因縁。入諦現觀。彼於先時。於
世間集及世間滅。由聞思慧。説名善見。亦
善知。由修慧故。名善思惟。今於聖諦
現觀時。名爲善了。亦名善達。由盡所
有如所有故。隨其次第。彼於爾時。由
思慧。名正法。由修慧故。名正法。由
諦通達。名正法。又由趣由正法故。
源底。由正法故。名遍到源底。又
有學慧。名世間出沒妙慧。此無漏故。聖
相續中而可得故。名爲聖慧。能盡能出一
切煩惱及諸苦故。名出離慧。最極究竟能通
達故。名決擇慧。彼既成就如是妙慧。復作
是思。我當進斷後諸所有一切煩惱。即於
此事多修習故。於修道中。出餘煩惱。盡
切苦。如是顯示從初業地乃至獲得阿羅
漢果所有正道
復次由二因縁。於諸縁起及縁生法。建
二分差別道理。謂如流轉故。及諸所
故。當知此中有十二支差別流轉。彼復
其所應。稱理因果次第流轉。又此稱
因果次第。無始時來展轉安立。名爲法性
現在世。名爲法住。由過去世。名爲法定
未來世。名法如性。非無因性故。名
。非如性如實因性故。名實性。如實果
性故。名諦性。所知實性故。名眞性。由如實
智依處性故。名倒性。非顛倒性。由
一切縁起相應文字。建立依處性故。名
縁起順次第性。又此二種善巧多聞諸聖弟
子。於三世中實了知。遠離一切非理作
。於諸聖諦。能入現觀。於諸外道諸見趣
。能得離繋。如前趣等。廣説應知。又彼縁
起無始時來因果展轉。流轉相續。如來於
此流轉實性。現等覺已。以微妙智。起正言
。方便開示非生非作。當知此中無始時
來。因果展轉。法住法性。由彼相應名句文
。爲解了隨順建立法住法界種性依

復次由二因縁。此作。此受。餘作。餘受。不
記別。云何爲二。一者因果相屬一故。諸行
相續前後異故。二者所餘作者受者不可得
故。若於此論不受不執。以中道行
因果而正記別。亦無過失
復次一切無我無差別。總名爲空。謂補
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補特伽羅無我者。
謂離一切縁生行。外別有實我不可得故。
法無我者。謂即一切縁生諸行性。非實我
是無常故。如是二種。略攝爲一。彼處説此
名爲大空。謂若有世俗言説妄見爲依。
是見。立。謂有別物異縁生
。或縁生法異彼屬彼。此依妄見
。何以故。由是見依止初空所治見
此見者應解脱故。或復即名色所攝
縁生法中。依前説三種妄見。起
。立是論。命即是身。乃至廣説。如是亦
住梵行。何以故。由是見依第二空
所治見此見者。應解脱故。遠離如
是二邪見邊。唯見因果中道行。所知眞
如。名如實性。能知眞如。名無倒性。於
諸行。假施設有。謂是諸行。諸行屬彼。若依
勝義有如是者。彼一切行若滅若斷。云何可
此是諸行。或行屬彼。由爾時
二種不可得
復次由二因縁。當知施設所有縁起一切種
。謂總標擧。或別分別。云何爲二。一如所
有性故。二盡所有性故。云何如所有性。謂無
明等諸縁生法。漸次相稱因果體性。及有
因未斷故。有彼果未斷。此未因生故。彼
果生。如是名爲如所有性。云何盡所
有性。謂無明等諸縁生行一切種相。如彼無
。是前際無智。乃至廣説差別體相。廣分
別名。應知如前攝異門分。建立分別。如
知。如是名爲盡所有性。即依是如所
有性盡所有性。若總標擧。若別分別。先
標擧。説名爲初後。即於此復廣開示。説名
分別
復次由二因縁。自作苦樂。不施設。不
記別。如是他作。倶作。倶非所作。無因而生。
知亦爾。云何爲二。一者諸行如前所
作用故。二者有餘作者有情不可得故。
此中諸行無作用故。此受此領自作苦樂
道理。又彼有餘作者有情不可得故。
餘受餘領不道理。受所渇愛受他受
亦不理。有諸縁故。諸受得生故。無因生
亦不理。是故遠離前之三種惡因論邊。
後之一種無因論邊。覺了如前中道行教
修正行能盡衆苦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三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四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縁起食諦界擇攝第三
之二
復次嗢拕南曰
    觸縁見圓滿 實解不愛樂
    法住智精進 生處等爲
一切觸縁受有。若諸沙門或婆羅門。
説無因惡因論者。如前請問。此作此受。
乃至廣説。安住正法大師弟子。若勝若劣。
略有三種無倒記別。一開自宗記。二伏
記。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當知此中。
彼所問差別記。謂諸苦樂皆從縁生。
是我宗致。斯則名爲開自宗記。若於彼問
是記。諸計苦樂自作他作倶作倶非
無因而生。於一切處觸生受。何用妄計
自他作等。若觸因受現不得。更求餘因
巧妙。然觸因受。既現可得故。求
巧妙。如是記者。是則名爲伏他宗
。所以者何。由二因縁。彼爲摧伏。一者除
唯根境識合。不示餘作者故。二者不
撥一切世間現量如理所得觸因縁
故。又彼不自宗故。亦復不
故。名摧伏。若於彼問是記。我
亦唯依根境界識。假自作他作倶作。若
苦若樂。而於實我都無所執。汝於此中
邪執著故。不隨許。所以者何。若有執著
雜染。若無執著即爲清淨。云何名爲
執著。即爲雜染。謂彼世間不聰慧者。若
前際執著。無明縁行。廣説如前。
便於中際苦樂雜染。若於中際有執著
彼亦如前。當於後際苦樂雜染。云何名爲
若無執著即爲清淨。謂聰慧者。若於前際
或於中際。不諸行我我所。彼於
。諸受因滅已。般涅槃。或於後際。諸受因
滅。當般涅槃。是名第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

復次若有捨無因惡因。於因生法五種因
。獲得正見。名見圓滿。於此正法及毘奈
。不轉故。亦得名爲正直見。由
涅槃意樂淨故。亦名就於佛證淨。於
知境智清淨故。由此三縁。如其次第。名
正法趣向親近。及與正證。云何名爲
因生法五種因耶。一惡趣因。謂諸不善及不
善根。二善趣因。謂一切善及諸善根。三於
識住識住因。謂四種食。四現法後法雜
染因。謂一切漏。五清淨因。謂諦縁起。若
有於此諸因自性。如實了知是其自性。於
此因縁。如實了知是其因縁。於因縁滅
實了知眞實是滅。於滅道。如實了
眞實是道。名見圓滿。觀縁生事乃至無明
邊際故。過此更無縁生因。觀唯由此。
自義究竟
復次略有三種。於現法中。眞實寂滅。乃至
壽量未永止息。恒相續轉所知境事。於
有學正修行時。施設學性。於彼無學
思惟。我一切盡不復當盡。盡無生智所
故。名思擇法。云何爲三。一六處。二六處
觸。三觸縁受。當知此中。所有多聞諸聖
弟子。隨領受。即於彼受實遍知。又即
彼厭離。欲滅勤修正行。又能如實了
彼受觸所引生。觸復由彼六處引生。即於
彼觸引因六處。厭離欲滅勤修正行。又於
彼受觸及六處。一切實事。略攝爲一。了
一切由無常滅名滅法。已於現法中。於
一切三種實事無常滅法。如前修行厭離欲
滅。由此正行。名學常委。又由行此正
故。無造作。究竟解脱。是故説名擇法
常委。爲得曾所得。曾所證。修
行無間殷重方便。名學常委。爲所有現
法樂住。無退失。無間所作。殷重所作。
是説名擇法常委等。説一切事法増上
名句文身。名爲法界。諸有獲得無礙解故。
名句文身隨欲自在。是故説名善達法界
法界善通達故。即於是眞實想義
更以餘名其所樂。差別宣説。乃至能於
七日七夜或過彼量。辭辯無竭。復以
差別種類。如實宣説。彼是有爲思所造作
動轉。羸頓如病如癰。乃至廣説
復次當知。具解諸阿羅漢。略有六種記別
所解。一有異門記。別二無異門記別。三智
記別。四斷記別。五總記別。六別記別。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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