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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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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諸外道輩。略有五種愚夫之相。由
故墮愚夫數。謂諸外道性聰慧者。猶尚不
聰慧慢。況非聰慧。是名第一愚夫之
。又諸外道多爲求利養恭敬自讃毀
他。是名第二愚夫之相。又諸外道若諸聖者
爲説正法正教正誡。即便違逆呵罵毀呰。是
第三愚夫之相。又諸外道憙自陳説似正
法論。或開示他。是名第四愚夫之相。又諸
外道雖如來如來弟子之所降伏。亦知
如來所説法律是眞善説。知自法律是妄惡
。然由我慢増上力故。都不信受。乃至不
集觀察因縁。是名第五愚夫之相
復次如來成就六分。得無間論師子王
何等爲六。所謂最初往詣外道敵論者所
乃至恣其問一切義。凡所興論非諍論
唯除愍諸有情故。其未信者令彼生信。
若已信者令倍増長。又興論時。諸根寂靜形
色無變。亦無怖畏習氣隨逐。又終不
天世間之所勝伏。一切世間無敵論者。能
一翻唯説一翻。皆能摧伏。又諸世間極
聰慧者。極無畏者。若與如來共興論時。所
有辯才皆悉謇訥。増上怖畏逼切身心。一
切矯術虚詐言論。皆不設。又復一切同
一會坐處中大衆。皆於佛所勝他心。於
彼外道敵論者所他勝心。又佛世尊言辭
威肅。其敵論者所出言詞無威肅。復次
二種論。何等爲二。一有我論。二無我論。
無我論有力。有我論無力。有我論者常爲
無我論者伏。唯除論者其力羸劣。云何
名爲有我論者。謂如一。起是見。立
是論。於色等行建立爲我。謂我有行。行
是我所。我在行中流不散。遍隨支節
所不至。是故色等諸行性我。依諸行田
福非福。因茲領受愛不愛果。譬如農夫
止良田事農業及與種植藥草叢林
是名我論。云何名爲無我論者。謂有二種
一破我論。二立無我。破我論者。若
我能有作用愛非愛諸果業中自在
者。此我恒時欣樂厭苦。是故此我唯應
福不非福。又我作用常現在前内外諸
。若變異時。不生愁憂悲歎。又我是
常以覺爲先。凡所生起。常應隨轉無
。然不得。如是名爲有我論
。以一切行從衆縁。若遇福縁福便
生起。與此相違生起非福。由此爲縁能招
一切愛非愛果。依衆縁故皆是無常。唯於
是因果所攝諸行流轉。假立我等。若依
勝義。一切諸法皆無我等。如是名爲
我論
復次由五種相。有學無學二種差別。謂諸無
學所成就智説名無上。一切有學所成就
智説名有上。如智無上。當知正行及與解
脱無上亦爾。又諸無學以善清淨諸聖慧眼
佛法身。有學不爾。又諸無學以善圓滿
無顛倒行事如來。有學不爾。是名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八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九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一
是已説行擇攝。處擇攝我今當説。總嗢
拕南曰
    初安立等智同等 最後當知離欲等
別嗢拕南曰
    安立與差別 愚不愚教授
    解脱煩惱業 皆廣説應
五種相。當立諸受差別。一自性故。
二所依故。三所縁故。四助伴故。五隨轉故。自
性故者。謂有三受。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
所依故者。謂有六種。即眼耳鼻舌身與意。
所縁故者。謂色等六所縁境界。助伴故者。謂
想思或餘善不善無記心法。與此相應。隨
轉故者。謂此相應心由彼故。三受隨轉。
彼爲諸受同生同滅所依止處。復次如是五
相安立諸受。當知復有八種差別。一内處
差別二外處差別三六識身差別四六觸身
差別。五六受身差別。六六想身差別。七六
思身差別。八六愛身差別。當知此中由三和
合義前三差別。由受因縁義第四差
。由三和合觸果義第五差別。由分別
受隨言説第六差別。所以者何。受
時作是想。我今領受此苦此樂此非
苦樂。亦復爲他隨起言説。由業煩惱二雜
染義。當知建立第七第八兩種差別。所以者
何。由彼受若合若離思造作。如如發
起思造作。如是如是生愛求願。復次當
知略有二種一切。一少分一切。二一切一
切。如一切皆無常者。當知此依少分一
。唯一切行非無爲故。言一切法皆無我
者。當知此依一切一切。又由三相
。一由自性故。二由因縁故。三由果故。
愚自性故者。謂由纒故即是忘失。於現在
隨眠故即是當來忘失之法。愚因縁故
者。謂於五相受安立中。不能覺了是無常
。及遍自體初中後位所有惱亂皆不
故。當知即是於生老病及死法性
。初惱亂者。謂由生故。中惱亂者。謂由
故。後惱亂者。謂由老死二種法故。愚果故
者。謂愁等苦愛等雜染。復次由三種相
不愚。一自性故。二由礙故。三由障故。不
愚自性者。謂於五相受安立中。善能覺
自相共相。由此能斷一切煩惱。能覺聖諦
能證涅槃。不愚礙者。由四種魔。謂由蘊魔
一切處隨逐義故。由彼天魔於時時間
能數任持障礙義故。死煩惱魔能與死生
生衆苦作器義故。不愚障者。謂縁
煩惱。及縁現見纒。或彼隨

復次諸佛世尊佛聖弟子。由三種相能正教
授諸弟子衆。何等爲三。一引導教授。二隨
其所應所縁境安處教授。三令所化得
自義教授。如是教授如其次第。當知即是
三種神變
復次由二種相就解脱妙慧
一者如理聞思。久遠相續慧。能成*就有學
解脱。二者有學久遠相續慧。能成*就無學
解脱
復次略有二種解脱成*就。一者有學。二者
無學。有學者。謂金剛喩三摩地倶。無學者。謂
彼已上
復次心清淨行苾芻有五種法多有所作
何等爲五。一正教授。二奢摩他支。三毘鉢
舍那支。四無間殷重加行。五出世間慧。正教
授者。謂有三種正友所顯。一者大師。二者
軌範尊重。三者同梵行者及住内法在家英
叡。如是名爲三種正友。諸有智者從彼應
求積集善門眞正教授。奢摩他支者。謂如
一。具尸羅住。廣説應知如聲聞地。如
尸羅具足住已。便無悔。無悔故歡。廣
説乃至樂故心定。毘鉢舍那支者。謂得三種
隨欲言教。一聖正言教。二厭離言教。三令
心離蓋趣愛言教。云何聖正言教。謂依衆聖
五無學蘊所有言教。即是宣説諸聖成就如
是戒。如是定。如是慧。如是解脱。如是解
智見。云何厭離言教。謂依三種
欲喜足言教。及依斷樂修令憒鬧
教。云何令心離蓋趣愛言教。當知此教復
三門。一者一切煩惱蓋離蓋趣愛言教。二
者五蓋離蓋趣愛言教。三者無明蓋離蓋趣
愛言教。當知此中依得斷離滅界
有言説。是初言教。依即於彼見勝功徳。及
所治蓋處諸行深見過患所有言説。當
知是名第二言教。隨順如是縁性縁起
有言説。當知是名第三言教。如是三種言
教。總名毘鉢舍那支。又此言教以略言
復有三種。一能生樂欲言教。二能正安處
資糧言教。三能正安處作意言教。謂聖正
言教名能生樂欲言教。厭離言教名正安處
資糧言教。令心離蓋趣愛言教名正安處作
意言教。依此言教勝奢摩他所攝受慧。
毘鉢舍那。是故説此言教。名毘鉢舍那
。云何無間殷重加行。謂常所作。委悉所作。
勤精進住。當知即依止觀加行。又勤精進
五種。一被甲精進。二加行精進。三不
下精進。四無動精進五無喜足精進。此中最
初當知發起猛利樂欲。次隨所欲起堅
固勇悍方便。次爲得所受諸法。不
輕蔑亦無怯懼。次能堪忍寒熱等苦。後於
下劣喜足。欣求後後轉勝轉妙諸功
住。彼由是勤精進住諦現觀。證
諸聖出世間慧。於修道中止此慧。若行
若住。能正除遣所依身中諸隨煩惱。令心清
。謂住聚落或聚落邊。若見少壯端嚴美妙
形色母邑。即便作意思惟不淨。爲
彼貪故。若遇他人逼迫惱亂。即便作意
惟慈相。爲害縁彼瞋故。如是行
時能正除遣諸隨煩惱。令心清淨。若遠離處
習入出二種息念。除遣欲等諸惡尋思
是住時能正除遣諸隨煩惱。令心清淨
彼依是已所證得出世間慧。於一切行
無常想。能正蠲除所餘我慢。如是善士
所依止。復得無倒教授前行。由此漸次
能證有學圓滿解脱。得金剛喩三摩地故。
亦證無學圓滿解脱。一切煩惱皆離繋故
云何解脱。謂起畢竟斷對治故。一切煩惱品
類麁重永息滅故。證得轉依諸煩惱決定
究竟成不生法。是名解脱。若聖弟子無所有
處已得離欲。唯餘非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
復能安住勝有頂定。爾時無間能隨證得諸
漏永盡。若所餘位雖能漸斷彼彼諸漏。然
無間能隨證得諸漏永盡。如是乃至無所
有處未離欲
復次諸欲界繋一切煩惱。唯除無明説名
。諸色無色二界所繋一切煩惱。唯除無明
説名有漏。若諸有情。或未離欲。或已離欲。
諸外道所有邪僻分別愚癡所生惡見蔽
覆其心。依此惡見彼諸欲。一分尋求。一
分離欲。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於彼三界所有
無智。總攝爲一。立無明漏
復次有九種事能和合故。當知建立九結
差別。云何九事。一依在家品可愛有情非有
情數一切境界貪愛纒事。二即依此品可
有情非有情數一切境界瞋恚纒事。三依
情數憍慢纒事。若四五六依惡説法諸出家
品三種邪僻勝解纒事。謂依聞不正法
故。依不如理邪思惟故。依非方便所攝修
故。如是差別即爲三種。七於善説法律
勝解纒事。八依出家品智貧窮事。九依
家品財貧窮事。由此九事其所應
屬愛等九結。此中由嫉變壞心故。於
内發起法慳。由此當來智慧貧乏。餘隨
所應配屬應
復次由貪縛纒縛故。於能隨順樂受
境界捨。如是瞋縛所纒縛故。於
能隨順苦受境界捨。由愚癡縛所
纒縛故。於能隨順非苦樂受中庸境界
捨。由此因縁故立三縛
復次煩惱品所有麁重隨附依身。説名隨眠
能爲種子起一切煩惱纒故。當知此復
立七種。由未離欲品差別故。由已離欲
品差別故。由二倶品差別故。由未離欲品
差別故。建立欲貪瞋恚隨眠。由已離欲品
差別故。建立有貪隨眠。由二倶品差別故。
立慢無明見疑隨眠。如是總攝一切煩

復次隨煩惱者。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
善根。若忿若恨。如是廣説諸雜穢事。當
此中能起一切不善法貪。名貪不善根。瞋癡
爾。若瞋恚纒能令面貌慘裂奮發。説名
忿。内懷怨結故名爲恨。隱藏衆惡故名
覆。染汚驚惶故名熱惱。心懷染汚
他榮故名爲嫉。於資生具深懷鄙悋。故名
慳。爲誷彼内懷異謀外現別相故。
名爲誑心。不正直。不明不顯。解行邪曲。
故名爲諂。於作罪己不羞故。名
。於作罪他不恥故。名無愧。於
下劣己爲勝。或復於等謂己爲等。令
心高擧故名爲慢。於等謂勝於勝謂等。
心高擧故名過慢。於勝謂勝令心高擧
慢過慢。妄觀諸行我我所。令心高擧
故名我慢。於其殊勝所證法中得謂得。
心高擧。名増上慢。於多勝中己少劣
心高擧。名下劣慢。實無其徳己有
徳。令心高擧故名邪慢。心懷染汚恃榮
形相疎誕故。名爲憍。於諸善品
勤修。於諸惡法心無防護故。名放逸。於
諸尊重及以福田心謙敬。説名爲傲。若
煩惱纒能令發起。執持刀鬪訟違諍故
憤。發心懷染汚己徳假現威儀
故。名爲矯。心懷染汚。爲己徳。或現
。或行軟語故。名爲詐。心懷染汚
所求矯示形儀故。名現相。現行遮逼
乞匃故。名研求。於得利
他利更求勝利。是故説名以利
求利。自現己徳離謙恭。於尊重
尊重故。名不敬。於不順言性不堪忍
故。名惡説。諸有朋疇引導令非利益事
名爲惡友。耽著財利不實徳
故。名惡欲。於大人所廣大利養恭
故。名大欲。懷染汚心不實徳。欲
他知自希欲。於罵反罵。名爲不忍。於
反瞋。於打反打。於弄反弄。當知亦爾。於
自諸欲深生貪愛。名爲耽嗜。於他諸欲
貪著。名遍耽嗜。於勝於劣隨其所應
知亦爾。於諸境界深起耽著。説名爲貪。
諸惡行深生耽著。名非法貪。於自父母
等諸財寶正受用。名爲執著。於他委寄
所有財物規欲抵拒故。名惡貪。妄觀諸行
我我所。或分別起或是倶生。説名爲見。
薩迦耶見爲所依止。於諸行中起常見
名爲有見。發起斷見無有見。當知五蓋
前定地已説。其相不所欲。非時睡纒
之所隨縛故。名&MT90116;&MT02774;。非處思慕説名不樂
麁重剛強心不調柔。擧身舒布故曰頻申
飮食善通達。若過若減。是故名
食不量。於所應作而便不作。非
應作而更反作。如聞思修習法中。放逸
先不功用。名不作意。於所縁境
繋縛。猶如美睡隱翳其心。是故説名
應理。轉自輕蔑故。名心下劣。爲性惱他故。
抵突。性好譏嫌故。名諀訿。欺誑師長尊
重福田及同法者。名不純直。身語二業皆悉
高疎其心剛勁又不清潔。名不和軟。於
戒見軌則正命皆不同分。名不隨順。同分
而轉心懷愛染。攀縁諸欲。起發意言。隨順
隨轉。名欲尋思。心懷憎惡。於他攀縁不饒
益相。起發意言。隨順隨轉。名恚尋思。心
損惱。於他攀縁惱亂之相。起發意言。餘
前説。名害尋思。心懷染汚。攀縁親戚
發意言。餘如前説。是故説名親里尋思
心懷染汚。攀縁國土發意言。餘如前説
是故説名國土尋思。心懷染汚。攀縁自義
推託遷延。後時望得起發意言。餘如前説
是故説名不死尋思。心懷染汚。攀縁自他
若劣若勝發意言。餘如前説。是名輕蔑
相應尋思。心懷染汚。攀縁施主還家勢
發意言。隨順隨轉。是名家勢相應尋思
愁歎等事如前應
復次一切煩惱皆有其纒。由現行者悉名
纒故。然有八種諸隨煩惱。於四時中數數
現行。是故唯立八種纒。謂於學増上
。無慚無愧數數現行能爲障礙。若於
學増上心。惛沈睡眠數數現行能爲
障礙。若於學増上慧簡擇法故掉
擧惡作數數現行能爲障礙。若同法者展轉
用財及法時。嫉妬慳悋數數現行能爲

復次欲貪瞋等欲界所繋煩惱。行者欲界所
繋上品煩惱未斷未知。名欲暴流。有見無
明三種暴流。如其所應知亦爾。謂於
離欲。除諸外道欲暴流。已得
離欲有暴流。若諸外道從多論門。當
餘二種暴流。謂諸惡見略攝爲一。名
暴流。惡見因縁略攝爲一。説名第四無明暴

復次若諸煩惱等分行者非増非減。即上所
説一切煩惱。説名爲
復次當知依於二品立四取。一在家品。
二外道法中諸出家品。當知此中若所取。若
能取。若所爲取。如是一切總説爲取。問何所
取。答欲見戒禁我語是所取。問何能取。
四種欲貪是能取。問何所爲取。答爲
及爲受用故起初取。由利養及以恭
増上力故。或爲責他所立論。或爲
脱他所徴難。起第二取。奢摩他支爲所依
。爲所建立。爲趣世間離欲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三摩鉢底。起第三取。爲
説分別所計作業受果所有士夫。及爲
流轉還滅士夫之相。起我語取。如是四取
於二品。謂受用欲諸在家品。及惡説法
毘奈耶中諸出家品。由佛世尊毎自稱言
諸取遍知永斷正論大師故。於此法
修行者。雖煩惱身壞命終。而不
立諸取。所以者何。彼於諸欲
而出家故。於見戒禁及以我語執受
故。惡説法者有二差別。一於見愛展轉發
起怨諍論者。二能證入世間定者。依
見愛展轉發起怨諍論。建立見取。依
入世間定戒禁取。二品爲
著我語故。依倶品我語取。此中見者。謂
六十二。如前應知。邪分別見之所受持
護語護。説名爲戒。隨此所受形服飮食威
儀行相。説名爲禁。諦故住故論説有我。名
我語。執實物。説名諦故。執安立
説名住故。又於此中欲愛爲縁建立欲取
止智論利養恭敬等愛爲縁建立見取
定愛爲縁立戒禁取。有無有愛爲縁立
語取
復次當知四繋唯依外道差別建立。如
知。復次違背五處。當知建立五蓋差別
一爲在家諸欲境界漂淪故。違背聖教
貪欲蓋。二不忍諸同法者。呵諫驅擯
教誡等故。違背所有可愛樂瞋恚蓋
三由背奢摩他故。立惛沈睡眠蓋。四由
背毘鉢舍那故。立掉擧惡作蓋。五由
背於法論議無倒決擇審察諸法大師聖教
涅槃勝解故。建立疑蓋
復次若貪瞋癡纒所纒故。或彼隨眠所隨眠
故。心不調柔。心極愚昧於自義能作
故。名株杌
復次於弊下境起貪欲。名爲貪垢。於
瞋所縁境事起瞋恚。名爲瞋垢。於
極顯現愚癡衆生尚能了事起愚癡。名爲
癡垢
復次若貪瞋癡數數現行恒常流溢。燒惱身
極爲衰損。説名燒害
復次若貪瞋癡遠離慚愧。無慚愧故一向無
間。不制伏定爲傷損。説名爲箭。復次若
貪瞋癡慚愧間雜。由相續故。非刹那故。
制伏。説名所有。是繋所攝。極下穢

復次一切不善身業。名爲惡行。如身業
語業意業當知亦爾。由此惡業數現行故。
諸惡趣。或已隨得。或當隨得。或現隨得。
是故説彼名爲惡行。由此示現業雜染義
煩惱雜染前已顯了
復次有二安立業雜染論。一者邪論。二者正
論。言邪論者。謂如是説。若有故思。凡所
造作諸不善業。一切決定當惡趣。此論
便謗行梵行能證涅槃。何以故。諸有情
類不易可現法中故思
善業。況在餘生。若彼決定感惡趣者。便應
解脱可得。是故當知。此爲邪論。若
是説。諸有故思不善業。此業亦作亦
増長者。定於當來愛惡趣異熟。若
作不増長者。彼彼法受爲依止故。
諸所造作或樂或苦。當於造時現法中
此業決定或順樂受或順苦受。諸有造作
是業已。若無追悔對治補特伽
羅。彼於此業。若更増長若不増長。此業雖
定順現法受。亦轉令順惡趣受。於現法
能障解脱。諸有造作如是業已。若生
追悔習對治補特伽羅。彼於此業。若不
増長。若更増長。此業雖是順惡趣受。亦
轉令順現法受。不解脱。是故此論
謗修習梵行能證涅槃。當知此論
正論
復次若有於十種對治。爲業雜染之所
染汚。若有遇如是十種。便得清淨。一者
若由是對治。雖業而無増長。彼望
當來不定受。二者若由是對治。雖
永斷而更不受。三者若由是對治。永斷
離繋。四者守護諸根門故善修其身。爲
習増上戒學。五者修習増上戒已。爲
習増上心學。六者修習増上心已。爲
習増上慧學。七者修習増上慧已。爲
諸漏。八者猛利意樂修習。九者長時修習。十
者無量門對治修習。若有不會是十種
業對治者。爲業雜染之所染汚。與此相違。
知清淨
復次於現法中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
者。彼先造作惡不善業。亦令増長。於當來
其雜染。若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者。
彼不雜染。云何於現法中善防護身語
意業而住。云何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不
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者。謂如一。於
不善身語意業纒所發起。能誓遠離。然於
不正作意。相應無明猶故發起。又於
善身語意業受學隨轉。由此因縁。於現法
諸煩惱邪欲尋求所作衆苦。無
。彼唯即於此誓受遠離。便生喜足。於
法中。不聖道。不涅槃。彼雖是防
護而住。於現法中暫時不惡不善業。然
煩惱隨眠縛。既終沒已後有續生。
受身。依先業縁廣起雜染。若善防
身語意業而住者。有此差別。謂此依彼誓
遠離新業故。業雖熟暫觸異熟
尋能變吐。彼唯於此誓受遠離喜足
現法中能起聖道。亦能證得彼果涅槃
彼於爾時乃至有識身相續住。恒受先業所
感諸受。於現法中彼有識身乃至壽量未
滅盡位常相續住。壽量若盡捨有識身。於
後命根更不。由是因縁。識與一切諸
倶滅後不相續。彼如影受與其識樹
滅盡故。遍於一切施設。彼於爾時
二因縁。先所作業於當來世染。一
煩惱爲其助伴雜染者。無餘斷故。
二由此諸行相續成熟。雜染無餘滅故。
彼於爾時諸有情所善友意樂相續轉故。
無怨心。於彼所縁瞋恚斷故。名無恚心
業異熟深見過患増上縁力誓遠離故。
無染心。已具獲得能對治彼諸聖道故。
無顛倒善解脱心。彼由是能具證
六種恒住。若有彼多所者。於現法中
種種諸惡不善業縁間雜。由此遠離
一向成善。由是因縁。當知此與先防護住
其差別
復次當知施設領受業異熟論。由五種相
其雜染。由五種相不雜染。云何名爲
五種相其雜染。謂由設惡因論故。
亦由設無因論故。及由設惡因無因
三過故。此中施設惡因論者。謂如一。
是見。立是論。若有士夫補特伽
。諸所領受一切皆是宿因所作。如是或
謂自在變化等因所作。施設無因論者。謂
一。起是見。立是論。若有士夫
補特伽羅。諸所領受當知一切無因無縁。
云何施設惡因無因。有三種過。謂現法中
不善倶行不善諸受。宿世業爲因亦有過失
現法業爲因亦有過失。若言此受宿世惡業
以爲因者。是則有一依不善諸樂法受
而有其樂不善受生。此用宿世諸不善業
因生。不道理。何以故。非彼宿世諸
不善業於現法中樂異熟正道理。若
此受用現法中惡業因。是則退失自
意所立諸惡因論及無因論。謂諸所受皆宿
因作。乃至廣説。是名初過。又若説言諸不
善法皆用宿世惡業因。是則決定所有善
法亦用宿世善法因。如是所有不善對
治。諸善加行。倶生精進。皆成無用。如
名爲第二過失。又若現在無士用。是則
善不善。審正觀察是所應作所不
應作。又如實智應無用。謂了知已此我
轉。此我應成。彼非有故。此亦非有故。
實智理不成就。智不成故念不安住。念
住故無三摩地。無定故。不正尋思令
心迷亂。心迷亂故。便應慕愚夫同意所樂
諸根。由彼獲得愚夫同意所樂法故。是則
退失并沙門法及沙門論。如是名爲第三過
。若略説此有三種過。謂現在世諸不善受
因不成過。謗精進過。謗正智過。云何施
設領受一切業異熟論。由五種相不雜
。謂若能領受者。若由此領受。若如是領
受。若領受時。如是雜染如是清淨。當知此
中依五取蘊設假名補特伽羅領受
。即此假者由六觸處故能領受。於母胎
四種差別。謂依精血大種所造諸業煩惱
之所攝受。結生相續有取之識及母腹中所
有孔穴。由如是故得母胎。次有名色。次
六處。次觸次受。如是次第而有領受。又
即此受亦用現在觸其因。亦用宿世業
因。彼若聽聞諸不正法非理作意以
因縁。便觸無明。觸所生受。受爲
故復生於愛。愛爲縁故復生於取。乃至當
來生老死等衆苦差別。如是領受諸無明觸
生受時。便有雜染所攝二諦。與此相違。
聞正法如理作意爲因縁故。便能領
明觸所生諸受差別。受此受時便有清淨
所攝二諦
復次當知施設邪業清淨及邪行中。有
過患。何等爲二。一内證稽留過患。二他所
譏毀過患。云何施設邪業清淨。謂如一。
實非大師。妄分別己自稱大師。宣説如
邪施設論。謂現法中諸所受苦。一切皆是宿
因所作。彼見宿世諸不善業。爲二種因。謂
現法中諸不善業。皆是宿業串習所引。諸
受苦亦是彼業之所造作。由是因縁
自苦行。令故惡業所招苦果皆悉變吐。更
作當不善業。於現法中又能防護身
語意住。後當勤修一向善業。令不善法轉
非漏。由此因縁不善業盡。由彼盡故衆
苦亦盡。證苦邊際。云何邪行。謂如一。不
知自業雜染。不知彼業對治。又
前後所證差別實知。彼成是愚
癡法故。於其師所無根信。於非信處
眞實聖教勝解。彼由墮非實非理邪論
黨他迴動時於疑處而不疑。不
求師躬往請問。爲能正記記。
能淨疑爲能淨。爲一切智非一切智
大師去世。於所疑處畢竟隨轉。何以故。大
師住世。能爲決了此一切智非一切智。大師
滅後。何所請問云何決了。是名邪行。何縁
是施設令業清淨。不道理。由
二縁故。謂彼苦行宿因所作不理故。由
此能盡宿不善業理故。所以者何。軟
中上品自苦行縁所逼切時。軟中上品苦受
生。故即此三品逼縁遠離。由逼切三品
苦受不生故。宿因所作不道理。又
此苦行無功能。令宿所作能感苦受。諸
不善業成順樂受。是故彼起是定見。由
自苦行宿所作惡業變吐。若有是事。彼
宿所作能順苦受諸不善業。爲能感得於
現法中自苦逼切苦受果不。若言得此
苦受果。修自苦行即爲唐捐。受彼果已自
然變吐。若如是者。宿世所作諸不善業。非
自苦行所能變吐。又即此業一分可吐。謂現
法中受彼果者。若餘能順後所受業。彼於
後世其果。非自苦行可其果悉皆
變吐。若言現在逼切苦受非宿因作。如
説諸所領受一切。皆是宿因所作。不
道理。如能隨順苦受惡業。不其成
樂受。如是宿世所作能順樂受善業。不
其成不苦不樂受。或彼二種順
現法受。不其成順後受。若順後受不
其成無所受。若未成熟不熟。
若已成熟不彼彼方便令轉。此中所
要略義者。所謂一切善不善業自性決定。時
分決定。品類決定。若如是者隨業決定。必
能攝受如是類果。於中更自受逼切苦。復
何所用。又若此受宿業因感。彼自所許令
業一分減盡。可少分勝利。由是因縁
此所計少分勝利亦無所有。如是則爲
自稽留業縛故。終無解脱。由此道理
此邪論邪行第一過患。謂於内證
義稽留。云何他所譏毀過患。謂彼依止二
種邪論。發起三種自苦惱行。若作是説。所
有士夫補特伽羅諸所領受一切。皆是宿因
作。是名第一邪論。謂惡因論。復有説言。
彼最初自在變化。從是已後諸所領受
一切皆是宿業所作。是名第二邪論。謂惡因
論。三種自苦行者。謂身語意護。身護者。謂
身與餘有情共相雜住。唯往山林阿
練若處。獨居閑靜。都無所見而修苦行。語
護者。謂彼受持默無言禁。意護者。謂心忍
受自逼切苦。彼起是欲樂言説他顯
示。由此二種所見圓滿。及由三種苦行圓
滿。能越衆苦。然其自苦不越度。是故爲
他之所譏毀。若諸所受一切皆是宿因所
作。亦是自在變化因作。亦是三種苦行能越
因之所作。是則三種修苦行。倶所受衆苦
定是宿世黒業所感。亦是暴惡自在所化。
三種苦行皆不越。是故於今受斯苦受
若彼雖復内證稽留。而有他所稱讃
猶尚不可。況此爲他稱讃。勝利亦無所有
是故名爲第二過患。由此分故唯可譏毀
復次與上相違。當知施設正業染淨及正
中。有二勝利。一者内證無滯勝利。二者
他所稱讃勝利。云何施設業雜染論。謂有
二業。一者善業。二不善業。於過去世已曾
作善不善業今現法中受愛非愛異熟
果等。受愛非愛果差別時。更復造作善不
善業。由此當來受愛非愛異熟果等。如
名爲業雜染論。云何施設業清淨論。謂如
一。不新業故。業觸已尋復變吐。由
對治力永斷無餘故。得清淨是名爲
雜染業得清淨。如是施設正業染淨。名
無上論。云何正行。謂如一。正法中
就多聞。於業雜染及以清淨。正知雜染清
淨相已。捨不善業習善業。彼於聞思
理作意。勤方便已爲證修故。住空閑處。淨
治心。令諸蓋及衆苦法。爲除貪
欲瞋恚掉擧惡作。以九種行住其心。令
捨止所對治。爲除惛沈睡眠及
以疑蓋。分析六事如理作意。修飾其心。令
心棄捨觀所對治。從彼止觀所治出已。能
正修學消伏衆苦。彼既如是淨修其心。令
諸蓋衆苦法已。復於衣服飮食臥具受
用儀則。淨修其心。若由近如是衣服乃
至臥具。不善法増。善法退減。即便遠離。寧
受用。麁弊衣等惙爾。自存忍受衆苦。進
修正行。又由二縁用勝妙衣服等。因能
長惡不善法。謂諸妄想不正尋思。何等
二縁。一於諸善長時串修習故。心不
調柔。二於衣服飮食等事欲貪堅著。由
因縁正行者。調柔其心。令所作。於
衣服等欲貪堅著。及諸無常衆縁生法。恒常
繋念深見過患。爾時雖復受用勝妙衣服等
。而於其中雜染。如是行者亦受
安樂。亦無罪。由奢摩他毘鉢舍那修習
故。淨修其心。離諸蓋已。由思擇力
衣服等邪受用故。雖爾時暫少成就心
一境性。欲貪隨眠仍未斷故。於當來世
雜染。彼以妙慧達是已。便修
。爲畢竟斷。受用如法邊際臥具。離
貪著。先善修治正定資糧。漸次乃至能入
淨第四靜慮。以此爲依。證諦現觀。隨得
盡心善解脱。於一切苦離繋故。究竟寂
靜所攝受故。微妙清淨一切身心無間滿故。
一切煩惱永離繋故。普能領納諸無漏受。是
正行。如是應知。内證無滯。及彼相違五
種差別他所稱讃。彼於爾時諸蓋纒及
一切苦。心善解脱。於現法中彼諸隨眠無
餘永斷。前際後際業。及異熟所有雜染皆善
解脱。由現法得聖道及道果
復次略有三種補特伽羅。一者未入聖教異
生。二者已入聖教有學。三者已入聖教異生。
三種相。應最初補特伽羅。第二第三
知亦爾。云何三相應最初補特伽羅
謂初有一補特伽羅。已得就世間正見
知有施。乃至廣説。彼於異時不正法
因縁故。而便發起非理作意。世間正見
將欲滅。雖一切悉皆已滅。而堪能滅
又彼所治誹謗邪見臨將欲生。雖已生
而堪能生。彼於中間聞正法。爲因縁
故。遂還發生如理作意。彼臨誹謗邪
現行故。説名爲斷。然其正見先成就
故。不名爲生。第二有一補特伽羅。不
見及以邪見。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爲因縁
故。爾乃發生世間正見。彼於邪見名爲
斷。先不成故。第三有一補特伽羅。成就邪
聞正法。如理作意爲因縁故。斷滅邪
。生起正見。云何三相應知第二補特伽羅
謂於佛等已得證淨。彼於佛等先所現起
一切無智。當諸諦現觀時先已斷盡。
是故於今不名爲斷。而於佛等證淨倶行
明現前故。説名爲生。即以學道修所斷
餘品無明。而於其明生起。此道與
種類同故。彼無學道將現在前。修斷無明皆
悉滅盡。又能生起諸無學明。云何三相應
第三補特伽羅。謂聞無我相應正法。初
但由聞發生信解。而未悟入。彼於無我
信解故。能斷我見。未悟入故。不名爲
無我見。如聞法。復能如理正思惟時。
無我理能悟入故。乃得名爲無我見
彼隨眠而未斷。從此已後由修道力
諦現觀。方斷隨眠。發生無漏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九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二
復次嗢拕南曰
    五二與 四業爲最後
二種業。一者重業。二者輕業。復有二業
一者増進業。二者不増進業。復有二業。一者
故思所造業。二者非故思所造業。復有二業
一者定所受業。二者不定所受業。復有二業
一者異熟已熟業。二者異熟未熟業
三種業。謂善業。不善業。無記業。復有
。謂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
復有三業。謂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
業。復有三業。謂學業。無學業。非學非無學
業。復有三業。謂見所斷業。修所斷業。無斷
業。復有三業。謂三曲業。即身曲等。復有
。謂三穢業。即身穢等。復有三業。謂三濁
業。即身濁等。復有三業。謂三淨業。即身淨
等。復有三業。謂三默然業。即身默然等
四種業。一黒黒異熟業。二白白異熟業。三
黒白黒白異熟業。四不黒不白無異熟業。能
諸業。當知此中由三因縁業成重。一
意樂故。二由加行故。三由田故。由
者。謂由猛利纒等所作。於同法者見已
歡喜。於彼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如
名爲意樂故令業成重。由加行者。謂
彼業無間所作。殷重所作。長時積集。又
其中他令作。又即於彼稱揚讃歎。如
是名爲加行故令業成重。由田故者。
謂諸有情於己有恩。若住正行及正行果
彼發起善作惡作。當知此業説名爲重。
彼相違。説名爲輕。若業非是明了所作。
或夢中作。或由無覆無記所作。或不善作。
尋復追悔對治攝受。又於一切清淨相續所
有諸業。如是皆名不増進業。當知異此名
増進業。此中故思所造業者。謂先思量已。隨
尋思已。隨伺察已。而有作。復或錯亂。或
錯亂。其錯亂者。謂於餘處思欲殺害。或
劫盜。或欲別離。或欲妄語及欺誑等。如
是思已。即以此想別處成辦。當知此中由
意樂故。説名爲重。不事故説名爲重。不
錯亂者。當知其相與此相違。若異此業。是
即名爲非故思造。定受業者。謂故思所
重業。不定受業者。謂故思所造輕業。異熟已
熟業者。謂已與果業異熟。未熟業者。與此相
違。若欲得阿羅漢時。先所造作決定受
業。由異熟果現在前故。能爲障礙。不
身相續故。所以者何。但由彼業。生不平
等所依身故。能爲障礙。令阿羅
漢果。若無生受而有後受。於證得阿羅
漢果。不障。然彼非是定受業。何
以故。由即依彼煩惱助伴及即依彼諸行
相續。施設此業定受
復次由二因縁。建立善業。一取愛果故。二
所縁境實遍知。彼果故。由二因
。立不善業。一取非愛果故。二於所縁境
邪執著故。於善不善二種行相。不記故。
無記業。順樂受業者。謂初二三靜慮地繋。
及欲界繋所有善業。順苦受業者。謂能招
惡趣生業。生於餓鬼乃傍生中。先業爲
得樂受。當知此業亦得名爲順樂受業
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第四靜慮。及上地等
諸所有業。唯除那落迦所餘處。當知皆
苦樂雜受。即由彼業増上力故。令此依
身苦樂雜住。不相妨礙。順現法受業者。謂
是相状意樂所作諸業。若由是相
状加行。謂事加行。或身加行。或語加行所
諸業。若由是相状。良作諸業。於
現法中異熟成熟。如是名爲順現法受業
若所作業。於現法中異熟未熟。於次生中
異熟。如是名爲順生受業。若所作業。
現法次生異熟未熟。從此已後異熟方熟。當
知是名順後受業。有學業者。謂聖弟子於
時時間増上戒。依増上心。依増上慧。修
學無漏。及此後得善有漏業。名有學業。無
學業者。謂於一切阿羅漢等身相續中。隨應
諸業。此餘諸業。是名非學非無學業。若見所
斷煩惱相應。若此所發思等諸業。一切能往
諸惡趣業。此等皆名見所斷業。若修所斷
煩惱相應。及此所發思等諸業。如是皆名
修所斷業。無斷業者。所謂一切有學無學出
世間業。當知此中由三種相。故思所造諸
不善業。即於現法増長已。還復除斷。何
等爲三。一現法斷故。二生斷故。三後斷故。
現法斷者。謂如一。於現法中故思造
業。作増長已。尋復厭離。於其所作
故。此是異生未離欲。住此命終。而未
能令次生位。不彼業。不異熟。亦
其後位。無是事。於現法中
亦未一向能令造。生斷故者。謂復有一。
厭離已。是異生。而於欲界已得
。住此命終。彼於現法更不造作。尚於
異熟。況復生已當所作。然未
脱後位作業。及受異熟。後斷故者。謂復
一。雖是有學。而於欲界離欲。受
厭離已。獲得最初或復第二沙門果。證
是念。凡我所有由多麁重。由多熱惱。唯
棄捨厭賤。身所作惡業。願於現法
切皆受。或我所有現法受業。若苦若樂。皆願
彼倶時而受。勿復令我當於生位。或於
後位彼異熟。如是正心發誓願已。爲
彼故。復修無量。以奢摩他品定所攝正起
加行。爲能起彼業因縁究竟盡故。及爲
進趣離欲愛故。當知此中或瞋意樂。或害
意樂。或嫉妬性。或可愛事。深生染著。由
因。於諸有情起邪行。謂身語意所
惡業。種種惡事。若有治如是能起
四種惡業因縁四無量勝三摩地。彼乃至
少男少女無處無容。暫更發起作惡業
。是故彼修是加行。能盡所有惡業因
。當知如是正修加行。由二因縁。於其所
作。及所増長一切惡業。皆能摧伏。謂由
習無量定故。所以者何。所作惡業。但於
量有情境界。欲不饒益意樂所起。所修無
量。乃於無量有情境界。欲饒益意樂所
起。又能發起不善業心。下劣界攝。是所對
治。所修無量倶行之心。勝妙界攝。是能對
治。又心是勝諸所造業。皆屬於心故。説
間並是心胤。繋屬心故。依心轉故。如是行
者先發正願所依止。後善修習無量心
。當進趣離欲愛便能獲得住不還
。若但於此暫生喜足。於現法中
。彼現法中尚不業。況於生位或於
。又定不能當生位後位異熟。又正法外
邪見者。行邪道者所有一切善不善業。
邪見所起。邪見増上力所生故。皆名曲業。猛
利貪瞋所起諸業。皆名穢業。猛利癡者。上
品鈍根忘失念者。極闇鈍者。癡所起業。皆是
濁業。一切能往善趣妙行。皆名淨業。一切
能往涅槃妙行。名默然業。復次能感各別
處所那落迦惡業。名黒黒異熟業。能感
別處所天趣善業。名白白異熟業。能感
所有諸業。名黒白黒白異熟業。於是處
。有二業果現前可得。是故總説以爲
。若出世間諸無漏業。皆名不黒不白無異
熟業。能盡諸業。若已盡業。若當業。二種
總名能盡諸業。令生者當不生故。令
生者得離繋故。由可愛因果異熟故。説
不白。當知各別處所天趣一向白者。謂過
化自在天處。有欲界中魔王所都。衆魔宮
殿。及上梵世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有善業。
總説爲一。由彼處所眼見色。乃至意所
知法。一向可愛相續。殊勝増上義故。意門
發意成義故。各別處所那落迦有四。一
大那落迦。二別那落迦。三寒那落迦。四邊那
落迦。於此處所。各別純受順樂受業諸果
異熟。各別純受順苦受業諸果異熟。是故説
各別處所。又於魔宮初二靜慮。純受
。若於第三靜慮已上。純受喜樂。言喜樂
者。令心調柔。令心安適。與喜相似。故名
喜。非是喜受樂相似。説名爲樂。非
是樂受。六觸處門恒所領受者。當知即彼
六觸處。及各別處所。因果相屬道理義

復次嗢拕南曰
    無智智與定 殊勝障學等
    著無我聖道 二海不同分
若諸邪見。若諸我見。若即無明。依前所
三有情衆無智爲根故。得生起。若能斷
無義根本一切衆中能起一切。雜染一。當
知彼能正記所解。此中第一所起雜染。損
減實事。第二雜染。増益虚事。第三雜染。於
其如實顯了方便。能作愚癡。於彼二因
愚癡故。或起増益。或起損減
復次有二種如實智。一者如理作意所發。二
者三摩地所發。當知此中由正聞思所
作意。聽聞正法増上力故。於五種受分位
轉變所起過患。如實了知。又即於此分位
轉變如理思惟。名不定地如實正智。此爲
能隨入修。云何名爲分位轉變所起過
。謂苦樂位諸無常性。苦分位中有自性苦
。樂分位中有變壞法性。云何名爲分位轉
。謂樂分位與苦分位。有別異性。若苦分位
樂分位。有別異性是。當知一切分位
展轉別異。於此別異實觀見。於此分位
無常想。如實觀見別異過患。知所有受
皆是苦已。於苦想是想。有
能證清淨。是故亦得如實智。依定所
發如實智者。謂即依彼行相轉時。輕安所
攝。清淨無擾。寂靜而轉。當知此行與前差
別。又無常性是一切行共相。苦性是一切有
漏法共相。二如實智爲依止故。當知如
能正顯了彼法二相。復次住内法者。未
定心。尚與外道定心差別。由智勝故何況
定心。何以故。彼諸外道。雖定心乃至極
遠證得非想非非想定。然猶未六觸
其五轉。如實了知。心正離欲。證得解
。是故彼與此正法律。猶如地空相去極
。住内法者。雖定。但由聞無我
勝解。便能證得三摩地心。於六觸處能斷
能知。心得離欲。及證解脱。是故當知於
法律。彼有失壞。此無失壞。唯正勝解相續
轉時。於六境界止六根。略有五種寂靜
妙行。謂深於彼見過患故。名爲善調。於
役諸境界中。而不役故。名爲善覆。於
役諸境界中。或於率爾現前境上。善住
念故。名爲善守。一切煩惱皆能斷故。名爲
善護。已善修習圓滿道故。名爲善修
復次於二處所。如來證得勝安立智。能正
説超諸苦樂。非得勝安立智。於
若有是解。此大沙門喬答摩種。無
解。於諸世間一向安樂。爲弟子謂
安樂間雜衆苦。深怖畏故。爲苦樂間雜
依附諸世間故。爲過諸苦樂故。宣
法要。當知此解是爲邪想。是邪分別。是大邪
見。然其如來善知世間或一向樂。或一向苦。
或雜苦樂。然彼一切皆是無常。是故爲
弟子衆超過一切無常世間。超過苦樂。説
正法要。由三種相。應正了知諸可意事。謂
未來世諸可愛事。名所追求。若過去世諸可
愛事。名所尋思。若現在世可愛外境。名
受用。若現在世可愛内受。名所耽著。當
此中於三世四行相。一於未來
過去二於現在。於此行相能隨悟入。
是悦意相。意所樂相。可愛色相。平安色相。
其所應知。即是可欣可樂可愛可意四
種行相
復次勤修定者。略由二門二時二地所有諸
。於引發三種等持。能爲障礙。爲
除如是障礙。正勤修習五種對治。當
此中先所受用過去諸欲。於遠離處。由
思門。令心飄蕩。復有現在居家所有利養恭
敬倶行諸欲。由尋思門。令心散亂。此中利
養恭敬倶行所有諸欲。於其行時心飄
。先所受用居家諸欲。於其住時心散
。即此諸欲於異生地能爲障礙。於有學
亦爲障礙。又於異生所修無量倶行等
。能爲障礙。亦於有學能善通達一切智
廣大等持。能爲障礙。亦於無學極善修
習究竟等持。能爲障礙。當知如是諸所
一切等持。皆與喜倶。此中第一於諸有
利益安樂意樂門中。與喜倶行。第二領
受有學解脱喜故。與喜倶行。第三領受無學
解脱喜故。與喜倶行。彼由眼等所識色等
所縁別故。復有六種。又此等持具諸相故。
名爲圓滿。又此等持究竟邊際。謂能往趣世
間離欲。或能往趣出世離欲。過此更無能趣
清淨等持可得。是故説此無缺減。若欲
速證沙門果者。於身命等顧戀。恒常
無間殷重加行。熾然精進。於諸欲中
自相。堅守正念。了知過患。無希望等。正知
現前。正念正知爲所依故。方便勤修四無
放逸。謂於晝分若行若坐。於諸障法
其心。乃至廣説。如是發起勇猛精進。於
其所證怯劣。由九種相住其心。一
向修習奢摩他定。身得輕安。無愛味等
染汚。不惛沈及以睡眠二隨煩惱
擾亂。一向念住爲所依止。精勤修習毘
鉢舍那。堅守正念。遠離掉擧隨煩惱故。無
愚癡。已入止觀雙運轉道。其心正定。即
此二分一境隨行。爲彼障。修習如是五
種對治依止故。能於彼障遍知永斷。於
三等持。依六境事所有差別。喜倶行定圓
滿能引。由二因縁。諸佛世尊爲諸弟子
説自己能引導法。一於黒品所有過失。令
解故。二於白品所有功徳。令解故
復次於此正法毘奈耶中。略有二種補特伽
。一已得意。二未得意。已得意者。復有
。一已見諦已得有學心解脱意二阿羅漢
已得無學心解脱意。未得意者。謂於三學
創修事業有學異生。彼全未一切
種心解脱意。是故希求異生體後有餘依滅。
及自體後無餘依滅涅槃界時。於三學中
修學住。若諸無學雖已證得心解脱意。而或
失念。行縱逸時。便有退失現法樂住。彼雖
此現法樂住。或退不退。然無堪能退
解脱。若有行不放逸者。一切皆爲
解脱。然已證得解脱退。修不放逸復何
所用。若爲得現法樂住。勤作功用。如
工業。非不放逸。若諸有學先已證得心解脱
。彼亦決定趣三菩提。於修道。不
。自然能修無放逸行。於現法中。猶未
竟息放逸故。若有一切未得意者。彼應
定修不放逸。又由三相所應作。一由
根所集成故。資糧圓滿。二由近隨順如
諸臥具故。心得安住。三由止親近善
。聞他法音如理作意衆因縁故。乃至獲
得二心解脱。又即於此應不放逸所作轉
。由二種相。應彼六處寂滅。有増上
。無増上慢。謂於滅起邪分別。妄執爲
滅。由所縁故。及於得起邪分別。妄執
得。彼雖是起邪分別。謂滅解脱。而未
身壞已後壽命永盡。六處永滅。亦不
諸境界想。又彼由六處寂滅。若縁
若證邪領受故。有是事。此二種相應
説名増上慢。與根違。當知説名
増上慢
復次住内法者。於二種著。應當知二種
過患。謂諸異生。於二縁識及能依受。不
知無我性故。未欲者。於利養恭敬
増上業縁所起諸受。有第一著。已離欲者
諸欲縁起諸受。有第二著。此著
因當來生起。説名爲生。又諸外道由
故。生諸繋縛。繋縛生故。能生一切惡不
善法。當知是名第一過患。又由此著増上
故。當正法毘奈耶沒。及當來世生等
衆苦差別而生。於現法中此増上力爲
故。不般涅槃。當知是名第二過患。與
相違。應知即是白品差別
復次由四因縁。於法無我能到究竟。謂一
切法皆無我者。除識自性。識諸因縁。識
諸助伴。其餘所有不可得故。又識自性是
無常故。又此因縁是無常故。又此助伴是無
常故
復次由八聖支道法故。及此果故顯發正法
及毘奈耶。由五種相。當八聖支道法最
勝無罪。謂於現法煩惱有無。善分別故。名
現見。能令煩惱得離繋故。名無熾然。若
行若住若坐若臥。一切時中。皆可修習易修
故。名爲應時。涅槃故。名爲引導。不
一切諸外道故。名唯。此見遠離信他欣
樂行相。周遍尋思。隨聞所起見。審察忍唯
自證。故名内所證。此道果法亦有五相。當
知已如攝異門分分別其相
復次海有二種。一者水海。二生死海。由
種相。當水海與生死海而不同分。何等
三。一者自性不同分故。二者淪沒不
故。三者超渡。不同分故。此中自性不
者。謂水大海。用色一分自性故。有
量。生死大海。用一切行自性故。無
邊無量。此中淪沒不同分者。謂若所有淪
沒。若由此淪沒。若如是淪沒。皆不同分。謂
水大海。或傍生趣或有人趣。於中淪沒。生
死大海。諸天世間亦常淪沒。又水大海唯由
身故。於中淪沒。不語故。不意故。不
貪故。不瞋故。不癡故。不生等
衆苦法故。於中淪沒。此中宣説諸業。煩惱。
彼果三分。如其次第。應彼相。生死大海。
亦由身故。乃至亦由生等苦故。於中淪沒。
諸出家者。由妄尋思。由妄觀察。由自所
諸邪分別。發起種種不正尋思。令心擾亂
生死海。恒常淪沒。又餘外道。諸煩惱繋
纒繋故。於生死海。恒常淪沒。諸在家者。
恒常無間衆苦逼切。煩惱燒然。而不厭。
故名淪沒。其餘依止諸業煩惱。於諸生處
往還無絶。故名淪沒。其水大海唯墮其中
暫時衰損。或傍生趣。由業煩惱一分勢力。而
其中。暫時淪沒。而非究竟。當知是名
不同分。此中超渡不同分者。謂水大海。未
欲貪諸異生類。尚能越渡。何況其餘。生
死大海。三分建立。未離欲者。由五可愛境
差別故。已離欲者。由意所識可愛諸法境
差別故。諸有學者。由内六處有差別故。其
離欲諸異生類。於五可愛境界大海。未
超渡。其已離欲諸異生類。於内各別六
處大海。未超渡。由彼於此未超渡故。
前二種境界大海。亦未超渡。其有學者。
普於六處遍知爲苦。即於所縁習正道
彼由住如是住故。於未離欲已離欲地
二種境界所有心意所縁境相。明了現前。
又由猛利觀察作意。於先所見等隨憶念。
此因縁。於彼速疾以慧通達。亦能除遣。
又彼於其六處大海。速能超渡。能超渡故。
前二種境界大海。畢竟超渡。及能超
能發捨所學煩惱。能發尋思亂心煩惱
能發著世間利養恭敬煩惱。能發一切
惡行煩惱
嗢拕南曰
    道師不同分 王國二世間
    有爲遮身行 堅執三空性
略有二種道不同分。一自性不同分。二行相
不同分。若趣苦集行。若趣苦滅行。是名
自性不同分。當知初一能趣雜染。第二能
清淨。是名此中不同分義。即此趣滅行。
或有有爲共相行轉。或有有爲無爲共相行
。是名行相不同分。當知此中若諸有爲共
相行相。彼望道果不同分。若有爲無爲
共相行相。彼望道果亦名同分。何以故。道
果涅槃。常無我故
復次於正法内。略有五種師假立句。諸外道
師所製論中。都不得。謂趣諸取行。趣
諸取盡行。若一切法遍知永斷。作苦邊際。若
五相受建立處。一一相中。不四相薩
迦耶見。用彼爲依。能害四種行相憍慢。若
慢爲因有三過患。離慢爲因。有三勝利。當
知此中懷憍慢者。於涅槃界其心退還。由
怖畏故。是名第一過患。於諸惡行恒現行
。及於可愛諸雜染事。其心趣入。是名
二過患。於涅槃界深生怖畏増上力故。便
能生起當來生等生死重病。如怖畏増上
故如是。亦由諸惡行。及於可愛諸雜
染事。其心趣入増上力故。堪能生起當來
生等生死重病。如生等病。眼等處癰。貪等毒
箭。當知亦爾。是名第三過患。與此相違。當
知即是離慢爲因三種勝利。若隨縁起増
上力故。於現法中。後有種子或増或減。由
此爲因。當來後有或生不生。以能攝受種
子煩惱。或有集起或滅沒故。一切世間及
出世間所有法教。如實建立。唯於内法
此大師。爲諸弟子正所宣説。師假立句。眞
實可得。非諸外道
復次於欲界中諸器世間。當知譬如王所
王國。有情世間。譬如臣民。彼惡天魔。譬如
君主
復次有二世間。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其器
世間。爲火災等之所壞滅。有情世間。刹那
刹那各各内身任運壞滅
復次空有二種。一者有爲。二者無爲。此中有
爲空。無常恒久久安住不變易法。及我我
。若諸無爲唯空。無我及我所。又此空
性離諸因縁。法性所攝。法爾道理爲所依
。此或如是或異或非。遍一切處
法爾道理
復次如來不能得一切世間邊際。唯遮
身行隨往能得世間邊際。此中當依勝義道
。應世間。若得世間邊際方便。及世邊
。謂於方處世間想。假名施設増上力
故。即由世間若智若想増上力故。説
。若想若智増上力故。於諸世間廣起
。由或見聞或覺或知増上力故。於六觸
。由其五轉。起實智。名世間邊際方
便。未來諸行因永盡故。名爲能到世間邊
。於世因果。如實知故。名世間解。能正任
持最後身故。名善運轉世間邊際。於現法
。一切境界愛永盡故。具恒住故。説名
世間愛。由是等所説行相。當
世間邊際
復次非善説法毘奈耶中諸出家者。隨有
惡不善。尋思未生。生時一向能爲梵行障
。如彼生已堅執不捨。此中不行最爲
。設有行者。不堅執。於相續中。不
居住依止。何以故。刹那雜染。不
動所修梵行。要當相續能傾動
復次當知略有二種空住。一者尊勝空住。二
者引彼空住。諸阿羅漢觀無我住。如是名
尊勝空住。由阿羅漢法爾尊勝。觀無我
住。於諸住中最爲尊勝。如是或尊勝所住。
或即住尊勝。由因縁。是故説名尊勝空
。引彼空住者。謂如一。若行若住。如
知煩惱有無。知煩惱。便修斷行。知
煩惱。便生歡喜。生歡喜故。乃至令
三摩地。由心證得三摩地故。如實觀
察諸法無我。晝夜隨學曾無懈廢。如是名
彼空住。當知此中於内煩惱。如實了
知。有知爲有。無知爲無。是名空性
復次正見圓滿。已見諦跡諸聖弟子。皆能如
實越彼邪空。亦能如實入正不空。以世間
道及出世道。修習空性。其義云何。謂於
彼非有故。正觀爲空。若於此處所餘有
故。如實知有。譬如客舍於一時間諸人
。説名爲空。於一時間諸人物。説名
。或即此舍由一類。説名爲空。謂無
。或無覆苫。或無門戸。或無關鍵。或隨一
分無所有故。然非此舍即舍體空。如是自
體所依止身。亦名受趣。亦名想趣。亦名
。然此自體所依止身。於一時間。由
類或受或想。或復思等一切煩惱隨煩惱等
説名爲空。於一時間一類。説名
。或即自體所依止身。於一時間。由
類或眼或耳或鼻或舌或身一分。或意一分。
説名爲空。然非自體所依止身。即自身體
一切皆空。當知此中總略義者。若觀諸法所
有自性畢竟皆空。是名空顛倒趣入。亦
越佛所善説法毘奈耶。若觀諸法由
自相故。一類是有。一類非有。此有非有畢
竟遠離。又觀有性於一時間。一分遠離。於
一時間。一分不離。如是名爲彼空性
顛倒。如實趣入。以世間道空性者。
謂聖弟子住遠離處。先於城邑聚落人想。作
意思惟。次復思惟阿練若想。彼即觀察於自
身中此想空。謂人邑等想。此想不空。謂
阿練若想。又餘不空。謂阿練若想爲縁阿練
若想相應諸受思等。或即此想由一類故。觀
之爲空。謂無麁重不寂靜住。及熾然等。由
一類故。觀爲不空。謂有微細極寂靜住。離
熾然等。又即於彼能取山林卉木禽獸等阿
練若差別相想。無復思惟。但思惟地無
。又即於彼能取險惡高下不平。多
刺棘瓦礫等地差別相想。無復思惟。但思
惟地平坦細滑。猶如掌中別相。從
次第除色想等。漸次思惟空處。識處。無所
有處差別相想。後於非想非非想處所有相
作意思惟。於一切處前所説。歴觀空
。觀諸下地有麁想。觀諸上地有靜想
。如是名爲諸聖弟子。以世間道。修習空
。當知爲乃至上極無所有處。漸次離
欲。自斯已後修聖道行。漸次除去無常行
。能趣非想非非想處。畢竟離欲。彼於
自觀身中空無諸想。謂一切漏一向寂
靜。永離熾然。又觀身中有法不空。謂此依
止爲縁。六處展轉互相任持。乃至壽住爲
諸清淨法。無壞滅。當知世尊於昔修習
菩薩行位。多修空住故。能速證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非惟無常苦住。是故今者
得上妙菩提住已由昔串習隨轉力故。
多依空住
復次有二種空。一者應所證空。二者應所修
空。若諸苾芻樂依雜住。於此二種。不
。應所證空不證故。應所修空不
故。因二種成辦故。當知退失四種
妙樂。謂於一切攝受惡事務衆苦。皆悉
解脱妙出離樂。解脱貪欲瞋恚等事初靜慮
中妙遠離樂。尋伺止息妙寂靜樂。二解脱
攝無造作恐怖。攝妙等覺樂。二解脱
者。一時愛心解脱。二不動心解脱。若阿羅
漢根性鈍故。於世間定是其退法。未
脱所有定障故。名時愛心解脱。以退
故。時時退失。時時現前故。説名時。於現法
憙欲證住故。説名愛。不動心解脱者。謂
阿羅漢根性利故。是不退法。一切皆以
漏道力。而得解脱。於一切種都無退失。當
知此中決定義。是三昧耶義。餘如前説。無
造作恐怖者。當知無異類可得。
阿羅漢心。於中染彼變異故。生愁歎
應所證空。略有二種。一者外空。二者内空。
外空者。謂超過一切五種色想。則五妙欲之
引發。於離欲貪正能作證。内空者。謂於
内諸行。斷増上慢。正能作證。應所修空。亦
二種。一於内外諸境界中。修無我見。二
即於彼修無常見。此四種空。當知四行爲
所依止。外空以内住心増上縁力。離
。滋潤其身。爲所依止。及我慢遍知内空
内外空。於内外法。修無我見。爲所依止
無我見以即於彼修無常見。爲所依止。無
常見以正法如理作意。爲所依止。又於
此中。若諸苾芻爲欲貪。精勤修學。觀察
作意増上力故。於欲界繋諸不淨相。勉勵思
惟。彼於外空證故。於其正道
故。趣染習故。於外空性。心不證入。不
愛樂故。便於其中。由我慢門。心不流散。等
隨觀察。以寂靜相。思惟内空。彼由我慢未
永斷故。於其正道。未善修故。亦於此中
心不證入。遂於内外一切行中。修無我見
無我見。未善修故。亦於其中。心不
。乃於内外一切行中。修無常見。令心不
動。於諸行中無常故。一切種動皆無
故。無常見名不動界。由是處心
不勝解故。以正慧實通達。或縁不淨
或縁慈悲。或縁息念所有境界。或縁諸行
無常境界。於三摩地。極多修習爲因縁故。
心調柔。由是漸次於一切處皆能證入。
此因縁所證空能證圓滿。因
圓滿故。其心解脱一切能順下上分
。由此因縁所修空能修圓滿。因
所修圓滿故。成就無學正見等法。若
是時。乃至於空。未證入。當知此時
是異生位。若時證入。是有學位。若時修習
已得圓滿是無學位。爲此修得圓滿
故。勤修正行。令心證入。以善尋思而正
尋思。則於其中能善知量。離諸雜染
言説。於經行處能正經行。於所坐處
能正安坐。於如是等一切處所。皆善知量。
如是行時。清淨爲先。於其住時。亦得
。其間能以觀察作意。數數觀察現行煩
。淨修治心。如是能趣一向成就諸白淨
。一切魔怨所奪。及彼一切惡不善
法四種雜染謂後有因性故。現法身心遍燒
惱故。惡趣因性故。生等衆苦因性故。言説有
二。一者隨逐音聲勝解言説。二者隨逐法
隨法行言説。第一言説。是於正法受持讀
誦。請問徴覈之所發起。第二言説。是於
心安住究竟解脱。施設教授之所
。若爲是義如來出世。諸弟子衆隨入聖
。應勤修習如是善法。若於彼法毘奈耶
。無一切種所修梵行。當知亦無梵行
。以其中梵行故。稱梵行者皆修
邪行。師弟展轉。互相觸惱。各自許尊卑
體式。於正法中。二倶可得。若有捨大果
大利應所證空。應所修空。爲極下劣。有
罪過。利養恭敬愛味所漂。多習邪行。當
彼爲大梵行災之所觸惱。彼由是耽
著利養恭敬。自逼惱故。於能隨順解脱
言教。不聽聞。雖爲宣説。不耳。或
著利養恭敬増上力故。而強聽聞。無
心求解。不修行究竟善自調伏。乃
至不般涅槃。由是事。憎惡大師
不平等。以廣大現前恩徳。不報故。
知此中總略義者。謂善説法毘奈耶中。既
出家已。由四因縁。如自己正所行。
而不行。如於大師聖教。出家正所行。
亦不行。謂樂相雜住故。隨順隨逐音
。勝解言説故。耽著利養恭敬故。由此耽
著増上縁力。聽聞正法。不自利利他行
故。又佛世尊不自顯能善御衆。而攝
。唯深哀愍諸有情故。由是因縁。於
。弟子衆中。能無護惜分明示語。寧使
子由此分明麁利益語。現捨正法及毘奈耶
利益。勿此廣興邪行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一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三
復次嗢拕南曰
    離欲未離欲 問因縁染路
    保命著處等 皆廣説應
若有苾芻。於其欲界或已離欲。或未離欲
五妙欲意所識法。定地三世。由三種纒及
彼根本所有隨眠。正雜染時。於現法中。不
證究竟涅槃。當知此中由過去世
彼取識。由未來世。屬彼取識。由現在
。著彼取識。由彼根本所有隨眠。墮在相
常隨逐故。執彼取識。與此相違。無
時於現法中。堪能趣證究竟涅槃
復次於聖教中。當知有四如理問者。一有
淨信。若諸長者。若長者子。二具聰慧多聞
苾芻。三是大師親承侍者。四即大師。有二因
。佛於弟子知而故問。謂觀弟子雖
。而無畏。或於其義了知。爲
現在未來過故。爲正法得久住
復次由二因縁。説六識身。以内六處因。
外六處縁。謂内六處爲彼種子所
故。又内六處相續一類。如先所得畢竟
轉故。境界不爾。非彼種子所依附故。又非
一類相續轉故。復次由二種相。當總了
一切雜染。一者一切雜染自性。二者一切雜
染行路。言自性者。所謂欲貪與諸雜染
根本故。言行路者。謂内外處。能取所取有
差別
復次若諸苾芻。於二處所。等隨觀察。若行若
住。如理作意爲所依止。於二雜染。應
。云何名爲於二處。所謂自保命忽然
喪。不善心殞往諸惡趣。云何名爲如理作意
所依止。復於何等二種雜染。應其心
謂我寧遭種種楚撻損害。於己諸處之身
復令我不善心殞生諸惡趣。又我應
喜樂倶如實觀察。爲治現行不善
懇勵修習諸行無常。若經行時。於諸境界
取諸相。執取隨好所有雜染。令心解脱
遠離住時。於諸不善種種尋思所有雜染。令
心解脱。當知此中第一雜染。是相似因。第
二雜染是相似果。又二雜染現在轉時。生
二處。謂自保命。即於爾時倏歸*殀喪。不善
心殞往諸惡趣。是故於彼二種雜染。一刹那
中深見過患。發生慚愧尚爲妙善。況能相

復有衆多魔所歸向所有雜染著安足處。智
者了知應當遠避。謂已離欲諸異生類繋
定生喜樂諸處所有愛味著安足處。未離欲
者於妙五欲受爲依故。喜樂諍競貪愛耽
染著安足處。於恩於怨。諸有情所一切愛
恚著安足處。廣大上品能引境界順樂順
求所尋所貪愛所有三世著安足處。
知此中。可欣可樂可愛可意諸句差別。
前已辯。不欣者。於未來世。不
故。不樂者。於過去世隨憶念
樂故。不愛者。於諸境界。不樂故。不
意者。由諸受樂故。又言苦者。
即於境界樂故。言損惱者。即於
樂故。言違背者。於過去世
樂故。言逆意者。於未來世。不樂故
復次有二雜染。一者外境雜染。二者内受雜
染。眼等爲依。於色等境。起諸貪著。名外境
雜染。諸觸爲依。貪著内受。名内受雜染。此
二雜染。於永寂滅般涅槃中。皆不得。非
諸魔怨所能遊履
復次由十五相。應當了知一切種類愛見雜
。謂於諸處諸纒故。名藏。由隨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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