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First] [Prev+100] [Prev]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619 620 621 622 62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無憍慢過失染汚其心。又彼於此處審觀
*徳失。觀彼所縁能増善法。又能攝益身心
無罪現法樂住。於諸有情多住慈想晝夜
修學。又於此處非信他行。内自正覺爲諦
爲實。然於諦實不妄執著。是故當知彼
於此處無勝解過失染汚其心。如是一切
行無常。是名第二處。餘如前説。一切法無
我。是名第三處。餘如前説。此中差別者。於
第二諦。應言於一切行多住生滅觀晝夜
修學。於第三諦。應言於一切法多住無我
我所想晝夜修學。若有於此三處無三過
失染汚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
一義婆羅門數。如是三處成婆羅門諦實之
法。離三過失唯有如來是眞覺者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六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六
問諸蘊分位有幾種。答有多種。謂得無想
定等心不相應行。廣説如前
問依何分位建立。得此復幾種。答依因自
在現行分位建立。得此復三種。謂種子成
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
問依何分位建立無想定滅盡定及無想
天。此三各有幾種。答依已離遍淨貪未
離上貪出離想作意爲先。名滅分位。建立
無想定。此復三種。自性者唯是善。補特伽羅
者在異生相續。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
第四靜慮當受彼果。依已離無所有處貪
止息想作意爲先。名滅分位。建立滅盡定。
此復三種。自性者唯是善。補特伽羅者在聖
相續。通學無學。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
重現在前。託色所依方現前故。此據未建
立阿頼耶識教。若已建立於一切處皆得現
前。依已生無想有情天中名滅分位。建立
無想此亦三種。自性者無覆無記。補特伽羅
者唯異生性。彼非諸聖者。起者謂能引發
無想定思。能感彼異熟果。後想生已是諸有
情便從彼沒
問依何分位建立命根。此復幾種。答依業
所引異熟住時決定分位建立命根。此復三
種。謂定不定故。愛非愛故。歳劫數等所安
立故。問依何分位建立衆同分。此復幾種。
答依諸有情相似分位立衆同分。此復三
種。所謂種類同分。自性同分。工巧業處養命
同分
問依何分位建立生。此復幾種。答依現在
分位建立生。此復三種。所謂刹那生。相續
生。分位生。問依何分位建立老。此復幾種。
答依前後分位建立老。此復三種。謂異性
老。轉變老。受用老。問依何分位建立住。此
復幾種。答即依生分位建立住。此復三種。
謂刹那住。相續住。立制住。問依何分位建
立無常。此復幾種。答依生已壞滅分位建
立無常。此復三種。謂壞滅無常。轉變無常。別
離無常
問依何分位建立名身。此復幾種。答依假
言説分位建立名身。此復三種。謂假設名
身。實物名身。世所共了不了名身。如名身。
句身文身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標句釋
句。音所攝字所攝
問依何分位建立異生性。此復幾種。答依
未生起一切出世聖法分位。建立異生性。
此復三種。謂欲界繋。色界繋。無色界繋
問依何分位建立流轉。此復幾種。答依因
果相續分位建立流轉。此復三種。謂刹那展
轉流轉。生展轉流轉。染汚清淨展轉流轉。問
依何分位建立定異。此復幾種。答依法別
相分位建立定異。此復三種。謂相定異。因
定異。果定異。問依何分位建立相應。此復
幾種。答依因果相稱分位建立相應。此復
三種。謂和合相應。方便相應。稱可道理所作
相應。問依何分位建立勢速。此復幾種。答
依迅疾流轉分位建立勢速。此復三種。謂
諸行勢速。士用勢速。神通勢速。問依何分
位建立次第。此復幾種。答依一一行流轉
分位建立次第。此復三種。謂刹那流轉次
第。内身流轉次第。成立所作流轉次第。問依
何分位建立時。此復幾種。答依行相續不
斷分位建立時。此復三種。謂去來今。問依
何分位建立方。此復幾種。答依所攝受諸
色分位建立方。此復三種。謂上下傍。問依
何分位建立數。此復幾種。答依法齊量表
了分位建立數。此復三種。謂一數二數多
數。問依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幾種。答依
所作支無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三種。謂集
會和合。一義和合。圓滿和合。問依何分位
建立不和合。此復幾種。答與和合相違。應
知不和合若分位若差別
問於諸蘊中。何義幾蘊是有色。答即以此
性還説此性。色自性義是有色義。一蘊是有
色。問何義幾蘊是有見。答眼所行義一蘊一
分是有見。問何義幾蘊是有對。答展轉相觸
據處所義。及麁大義。是有對義。麁大義者。
當知遠離三種微細。此三微細如前應知
一蘊一分是有對。問何義幾蘊是有漏。答麁
重所隨非彼對治煩惱所生義。一切一分是
有漏。復有有漏義。謂若是處煩惱能生四
種過失是有漏義。何等名爲四種過失。一不
寂靜過失。二内外變異過失。三發起惡行過
失。四攝受因過失。當知初過失纒現行所
作。第二過失諸煩惱事隨逐煩惱所作。第三
過失煩惱因縁所作。第四過失引發後有所
作。問何義幾蘊是有爲。答從因已生及應生
義。一切是有爲。問何義幾蘊是有諍。答多隨
瞋恚自在轉義。一切一分是有諍。問何義幾
蘊是有愛味。答多隨愛見自在轉義。一切一
分是有愛味。問何義幾蘊是依耽嗜。答多隨
欲貪自在轉義。一切一分是依耽嗜。問何義
幾蘊是世間。答戲論依義。一切一分是世間。
問何義幾蘊是墮界。答三界所攝世間義。一
切一分是墮界。問何義幾蘊是過去。答已受
用因果義。一切是過去。問何義幾蘊是未來。
答未受用因果義。一切是未來。問何義幾蘊
是現在。答已受用因義及未受用果義。一切
是現在。問何義幾蘊是内。答六處并屬彼義。
一蘊一分四蘊全是内。問何義幾蘊是外。答
内相違義。一蘊一分是外。問何義幾蘊是麁。
答不光潔積聚相増長義。一切一分是麁。問
何義幾蘊是細。答麁相違義。一切一分是細。
問何義幾蘊是劣。答無常苦不淨染汚義。一
切一分是劣。問何義幾蘊是妙。答劣相違義。
一切一分是妙。問何義幾蘊是遠。答處所去
來時方隔越義。一切一分是遠。問何義幾蘊
是近。答遠相違義。一切一分是近
問何義幾蘊是欲界繋。答於此間生未得
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欲
界繋。問何義幾蘊是色界繋。答已得色界繋
對治。若入彼定或復生彼。未得上對治。或
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色界繋。問
何義幾蘊是無色界繋。答已得無色界繋對
治。若入彼定或復生彼。未得上對治。或
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無色界繋。
復有差別。謂輕安倶三摩地。及彼眷屬并彼
果法所不攝義。是欲界繋屬色煩惱。與彼
相違所攝義。是色界繋。離色煩惱彼所攝
義。當知是無色界繋
問何義幾蘊是善。答能感當來樂果報義。及
煩惱苦永斷對治義。一切一分是善。問何義
幾蘊是不善。答能感當來苦果報義。及能
發起諸惡行義。一切一分是不善。問何義幾
蘊是無記。答彼倶相違義。一切一分是無記。
復有差別。謂離過失義。及過失功徳對治
隨順義。是善。與此相違義。是不善。彼倶相
違義。是無記
問何義幾蘊是學。答學方便善義。一切一分
是學。問何義幾蘊是無學。答學究竟善義。
一切一分是無學。問何義幾蘊是非學非無
學。答離前二種所有善染汚無記法義。一切
一分是非學非無學。問何義幾蘊是見所斷。
答現觀智諦現觀所應斷義。一切一分是見
所斷。問何義幾蘊是修所斷。答從現觀後修
道所斷義。一切一分是修所斷。問何義幾蘊
是無斷。答一切染汚永斷對治義。及已斷義。
一切一分是無斷。問何義幾蘊是無色等。答
如前所説色等相違義。當知是無色等義。
如是等類應當分別諸蘊差別。問如説積
聚義是蘊義。何等名爲積聚義耶。答種種所
召體義。更互和雜轉義。一類總略義。増益損
減義。是積聚義
問何縁色蘊説名爲色。答於彼彼方所種
殖増長義。及變礙義故名爲色。此變礙義
復有二種。一手等所觸便變壞義。二方處差
別種種相義
問何縁四無色蘊總説名名。答順趣種種所
縁境義。依言説名分別種種所縁境義故
説爲名
問諸蘊誰所攝。爲何義故建立攝耶。答自
性所攝非他性。爲遍了知種種自類。是故
建立。問諸法誰相應。爲何義故建立相應。
答他性相應非自性。爲遍了知依自性清
淨心有染不染法若増若減。是故建立
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欲令名中唯心實有
非諸心所。此不應理。何以故。且説諸蘊
有五種性不成就故。又若彼計分位別故
有五性者。分位別計亦有過失。何以故。
是諸分位展轉相望作用差別。若有若無皆
成失故。若言有者。由相異故便應有異實
物體性。若言無者。計分位別則爲唐捐。又
不應謂如六識身分位差別。何以故。由六
識身所依所縁有差別故。是諸分位一處可
得故不應理。若謂轉變亦不應理。何以
故。於有色物可轉變故。得有分位前後差
別。非於無色有如乳酪生酥等異。又心
因縁無差別故。行別分位不應道理。於一
刹那必不可得差別因縁令彼分位而有
差別。是故汝計分位差別不應道理。又違
教故。唯心實有不應道理。違何等教。
如經言貪瞋癡等惱染其心令不解脱。問
此中何所相違。答若唯有心二不倶有。是
即貪等應不依識。若汝復謂以識爲先亦
不應理。無差別過前已説故。又復經
與觸倶生受想思等。又餘經説如是諸法
恒共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説言如是諸法
而可分析令別殊異。又佛世尊爲欲成立
此和合義説燈明喩。是故不可離彼倶生
而説和合。雖復經言如是六界説名士夫。
然密意説故無過失。問此中有何密意。答唯
欲顯説色動心所最勝所依。當知是名
此經密意。復有違彼聖教。可得何等聖教。
謂世尊言乳酪生酥三譬喩故。或有處所麁
四大種以之爲我。或有處所有色意生。或有
處所無色想生。如是經意。豈唯大種。或唯有
心。唯有想耶。是故當知如是等經皆有密
意。故名所攝四無色蘊心與心所。更互相
應道理成就。中嗢拕南曰
    五種性不成 分位差過失
    因縁無別故 與聖教相違
如是已決擇蘊事善巧。界事善巧今當決
擇。問何等是眼界。答若眼未斷。或復斷已命
根攝受。如眼界乃至意識界及法界一分當
知亦爾。問何等是色界。答若色根増上所生。
若彼於此爲増上。是名色界。如色界乃至
觸界當知亦爾
問此十八界幾是實有幾是假有。答實有者
或十七或十二。六爲一故一爲六故。此約
世俗安立道理
問若有眼亦眼界耶。設有眼界亦眼耶。答
應作四句。或有眼非眼界。謂阿羅漢最後
眼。是名初句。或有眼界非眼。謂生有色界
若眼未生或生已失。或不得眼或眼無間
滅。若諸異生生無色界。是第二句。或有眼
亦眼界。謂除爾所相。是第三句。或有無眼
亦無眼界。謂阿羅漢眼已失壞或不生眼。
若生無色界或於無餘依涅槃界已般涅
槃。是第四句。如眼界。一切内界隨其所應
當知亦爾。身界應分別。謂無先來不生身
者。餘隨所應當具宣説。於四外界隨其所
應亦當具説。若聲聲界正宣撃時當言倶
有。若不宣撃當言隨逐餘界唯界非聲」
問此十八界幾是同分幾彼同分。答有識眼
界名爲同分。所餘眼界名彼同分。如眼界
乃至身界亦爾。唯根所攝内諸界中。思量同
分及彼同分。非於色等外諸界中。當知法
界諸有所縁如心界説。諸無所縁如色等

問幾界合而能取。幾界不合能取。答六合能
取。四不合能取。五及一少分非能取。一界
若合不合二倶能取。問幾唯所取非能取。幾
亦所取亦能取耶。答一切皆所取。謂五及一
少分唯所取。十二及一少分亦是能取。問幾
由助伴故能取。幾獨能取耶。答十及一少分
由助伴故能取。一及一少分獨能取。問幾唯
欲界繋。答四。問幾唯色界繋。答無。問幾唯無
色界繋。答亦無。問幾唯欲色界繋。答十一。問
幾唯色無色界繋。答無。問幾通三界繋。答

問幾執受幾非執受。答五執受。五執受非執
受。所餘一向非執受。何以故。以離於彼餘
能執受。執受於彼不可得故
云何種種界。謂即十八界展轉異相性。云何
非一界。謂即彼諸界無量有情種種差別所
依住性。云何無量界。謂總彼二名無量界。
如佛世尊於惡叉聚喩中説。我於諸界終
不宣説界有邊際中。嗢拕南曰
    何等實有性 四句與同分
    取界執受非 種種等非一
問何等是界義。答因義。種子義。本性義。
性義。微細義。任持義。是界義。問以何義故
涅槃虚空亦説名界。答由彼能持苦不生
義。持身眼等運動用義
問爲顯何義建立界耶。答爲顯因縁義。
及顯根境受用義
問此十八界由誰分別。答若略説當知由六
種。一法界。謂眼等法有眼等界。二淨界。謂
住種性補特伽羅所有諸界。三本性界。謂即
如所説十八界無始時來於後後生其性
成就。及住種性不住種性補特伽羅。無
始時來涅槃非涅槃法其性成就。四熏習界。
謂即此諸界淨不淨法先所熏習。於生死中
得勝劣生涅槃因性。五已與果界。謂即此
諸界感果已滅。六未與果界。謂即此諸界未
感得果或滅未滅。如是略説諸界有六
種若廣説者其數無量
問此十八界幾有色幾無色。乃至幾無斷耶。
答如前所説相應隨順建立。問如説眼見
諸色乃至意了諸法。此爲眼等是見者乃至
是了者耶。爲彼識耶。答約勝義道理。非是
眼等亦非彼識。何以故。諸法自性衆縁生
故。刹那滅故。無作用故。約世俗道理。眼等
最勝故可於彼立見者等。何以故。若有眼
等諸根。識決定生無所缺減。或有識流非
眼等根。若缺不缺倶可得故。此中實義唯於
見等説見者等
問此十八界幾種次第宣説因縁。此復何等。
答略有二種。一三種次第宣説因縁。二六種
次第宣説因縁。云何三種次第宣説因縁。謂
所依境界倶依差別故。所以者何。由識與
根同一處義故説名依境界。是所縁義故亦
名依。云何六種次第宣説因縁。謂彼所行衆
多差別數數行故先説眼等。是初因縁。又隨
世間俗事轉故説彼次第。由諸世間先互相
見。次相慰問次設飮食。次過晝分夜分現
前。敷設種種軟妙臥具氈褥被枕。觸習侍
女。是第二因縁。又喜樂差別爲依止故次第
宣説。是第三因縁。又嚴飾差別所攝受故次
第宣説。諸受欲者必以安繕那等先莊眉
眼。次以耳璫耳輪等莊嚴其耳。非於餘根
如是嚴飾。是第四因縁。又依作業飮食習欲
等事次第宣説。由諸衆生皆先依止身語二
業若淨不淨方便勤求。次食段食。既飽醉已
習近諸欲。是第五因縁。又由作業差別攝
受故次第宣説。所以者何。由眼能見種種
諸色。往還無失威儀不亂。記識他身曾見
不見及怨親中。了悟方所宣示於他起想
言説。覩衆舞樂角力戲等。廣受種種世間
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有無量種眼界
作業。由耳能聞種種音聲。因此了悟善説
惡説種種義理起諸言論。因聞種種微妙
樂音。廣受種種世間喜樂長養依身。如是
等類耳界作業。比前狹劣。鼻界能嗅種種諸
香。尋香而往。受諸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
類鼻界作業。方前狹劣。舌界能甞種種諸
味。受諸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舌界作
業。方前狹劣。身界能觸種種所觸受諸喜
樂。雖能長養依身。然彼樂具或於一時復
爲損害。如是等類身界作業。最爲狹劣。是
名第六次第宣説因縁。於此眼等六種因縁
差別中。意遍行故最後宣説。爲攝如是次
第因縁中。嗢拕南曰
    衆多順世俗 喜樂與莊嚴
    隨二種作業 故次第宣説
復次此十八界。當知能攝一切經中所説餘

問生色界者已於境界而得離欲。何縁復
生鼻舌兩界。答爲令所依身端嚴故。又色
界中於此二種未離欲故。問生第二靜慮
或生上地。若有尋有伺眼等識現在前。云何
此地無尋無伺若不現前。云何於彼有色諸
根。而能領受彼地境界。答由有尋有伺諸識
種子隨逐無尋無伺三摩地故。從彼起已此
得現前。又此起已識現行時。復爲無尋無伺
三摩地種子之所隨逐。是故此地非是一向
無尋無伺。由彼有情於諸尋伺以性離欲
而離欲故。彼地雖名無尋無伺。此復現行
亦無過失。問何縁眼界耳界鼻界。各生二
分非餘。答爲令依止得端嚴故。問眼耳與
鼻。諸識生時爲依二分。當言一耶當言
二耶。答當言唯一。何以故。若彼一分無障
不壞。識明了生。若彼有障或復失壞。識不
明了生故。又識非色故。無有如色由方所
別成二分義
問眼與眼識若是因果云何倶有。若倶有者」
云何得成因果兩性。答識依眼生。非如種
芽因果道理。何以故。眼與眼識非正生
因。唯建立因。是故此二倶時而有因果性成。
猶如燈焔光明道理。如眼與眼識。耳鼻舌
身與彼諸識當知亦爾。若異此者。雖有自
種無所依故。眼等諸識應不得生
問若於欲界或生或長。當言眼界決定轉
耶。答此非一向。如眼界。耳鼻舌界及彼識
界當知亦爾。身界決定轉。如是身識界意界
法界意識界色聲香味觸界亦爾
問若於色界或生或長。當言眼界決定轉
耶。答決定轉。如眼界如是。耳鼻舌身界眼
耳身識界亦爾。除香味界及彼識界。餘一切
界亦決定轉。於無色界或生或長。除意界
法界意識界。餘定不轉。唯除自在所獲諸
色。當知三界於彼定轉
界事善巧。如蘊善巧亦應宣説嗢拕南頌。
如界善巧。處事善巧嗢拕南頌當知亦爾
云何眼處。謂若眼已得不捨。於無間體非
斷滅法。如眼處相。餘處自性當知亦爾
問處觸處何差別。答處如前説。觸處者。謂與
觸倶或能無間引發諸觸。隨順於觸所有
諸處
問若眼亦處耶。設處亦眼耶。答有眼非處。
謂若眼已得不捨。然是無間斷滅之法。有處
非眼。謂所餘處安住處相。有亦眼亦處。謂
若眼已得不捨。亦非無間斷滅之法。有非
眼非處。謂若眼不得或得已捨。及餘耳等
不住處相。問若處亦觸處耶。設觸處亦處耶。
答諸觸處必是處。有處非觸處。謂眼等不
與觸合。亦復不能引無間觸。然非無間斷
滅之法。若於色界或生或長所有鼻舌。若
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有諸根。於一切時當
知必定非處
問處名何義。爲顯何義建立處耶。答諸心
心所生長門義。縁義。方便義。和合性義。所依
止義。居住處義。是名處義。爲欲顯示等無
間所縁増上三種縁義故。建立處。廣分別
處及次第。隨其所應如界當知
又世尊言有八勝處。廣説如經。如是十遍
處又有四處。謂空無邊處等。又有二處。謂
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如是等法處名説者。
如所説相隨其所應當知皆在十二處
攝。又處依止如界應知
復次云何名縁生法。謂無主宰無有作者
無有受者。無自作用不得自在。從因而
生託衆縁轉。本無而有有已散滅。唯法所
顯唯法能潤。唯法所潤墮在相續。如是等
相名縁生法。當知此中因名縁起果名縁
生。此無明隨眠不斷有故。彼無明纒有。此無
明纒生故。彼諸行轉。如是諸行種子不斷
故。諸行得生。諸行生故得有識轉。如是所
餘諸縁起支流轉道理。如其所應當知亦

當知有生及老死支是假有法。所餘有支是
實有法
復由五相建立縁起差別。何等爲五。一衆
苦引因依處。二衆苦生因依處。三衆苦引因。
四衆苦生因。五衆苦生起。衆苦引因依處者。
謂於現法中名色爲縁六處生起不斷不
知。此爲所縁及依處故。一切愚夫於内自
體愚癡生起。是名無明。無明縁故次後諸
行。乃至後時有觸縁受。此中六處名無明
等。引因依處。衆苦生因依處者。謂諸愚夫觸
爲縁故。於現法中諸受生起。此爲依處。於
外境界發起諸愛。由愛爲縁次後有取。取
爲縁故次後有有。如是愛等三種生因。用
觸縁受爲所依處衆苦引因者。謂無明縁
行乃至觸縁受。現法中識爲福非福及不動
業之所熏習。後後種子之所隨逐。能引當
來餘身識等生老死苦。是故説此爲彼引因。
衆苦生因者。謂受縁愛愛縁取取縁有。是
名當來衆苦生因。即先所作業爲煩惱攝
受。未來世生將現前故。當知名有。衆苦生
起者。謂有縁生生縁老死。如是名爲衆苦
生起即識名色六處觸受。先種子性隨所依
時。曾得衆苦引因之名。今已與果名生老
死。復得苦名
復次當知無明智所對治。別有心所覆蔽
爲性。非唯明無亦非邪智。何以故。若彼無
明唯明無者。應不可立軟中上品。由無性
法都無軟中上品異故。又不可立無明隨
眠與纒差別。由無性法於一切時其相相似
現行隨轉不可建立。又異生心善染無記。
於一切處常離慧明。若此無性是無明者。
應一切心皆成染汚
又無性法非有爲攝非無爲攝。既非有爲
無爲所攝。不能爲染亦不爲淨。又於離
明心相續中。應一切時明不得起。又不應
説無明滅故明得生起。所以者何。無有無
法而可滅故。若唯邪智是無明者。爲除慧
明所攝諸智。餘一切智皆邪智耶。爲唯染汚
邪執性智是邪智耶。爲諸煩惱相應邪智是
邪智耶。若言初智是邪智者。一切異生相
續中智皆應邪智。若善若無記此不應道
理。若唯染汚邪執性智是邪智者。唯應五見
薩迦耶等名染性智。此中如實不了行相。
是名無明。由有如實不了行故。邪執事
相。是名爲見。謂薩迦耶見由無明力執我
我所。如是餘見各於自事邪執行轉。然彼
諸見不離愚癡。由癡與見行相各別。是故
此五染汚性智名爲無明。不應道理
又若無明與諸見相無差別者。世尊不應
七隨眠中於無明外立見隨眠。又佛世尊曾
無一處於諸見上示無明名。若諸煩惱相
應邪智是無明者。薩迦耶等五種邪見智爲
自性。無二智體倶有相應。是則諸見應與
無明常不相應。又若貪等煩惱力故令相應
智成愚癡性。即應貪等増上力故得有愚
癡。非癡増上。癡爲導首故有貪等一切煩
惱。又應可説如餘煩惱相應之慧。由相應
故得成染汚非彼自性。非愚癡體可成癡
性。又如諸餘煩惱相應。非煩惱性諸心心
所。是故當知別有無明。是心所性與心相
應。如世尊言。行有三種。謂身行語行意行。
當知此中入出息風名爲身行。風爲導首
身業轉故。身所作業亦名身行。由愚癡者
先起隨順身業風已。然後方起染汚身業。
如入出息能起身業故名身行。如是尋伺
與諸語業倶名語行。受想與意業倶名意
行。如是一切總説身行語行意行
諸有隨生何界何地。當知有支即此所攝。
復次十二支中。二業所攝。謂行及有。三煩惱
攝。謂無明愛取。當知所餘皆事所攝。又二業
中。初是引業所攝。謂行。後是生業所攝。謂有。
三煩惱中一能發起引業。謂無明。二能發起
生業。謂愛取。餘事所攝支中。二是未來苦支
所攝。謂生老死。五是未來苦因所攝。謂現法
中從行縁識乃至觸縁受。又即五支亦是現
在苦支所攝。由先世因今得生起。果異熟
攝。謂識名色六處觸受。又現在果所攝五支。
及未來果所攝二支。總名果所攝縁起。當知
餘支是因所攝縁起
復次無知略於五處爲能生因。一能生疑。
二能生愛。三能生非處信。四能生見。五能
生増上慢。於前際等所有無知是能生疑。
謂如是疑。我於過去爲曾有耶爲曾無
耶。如是等疑於三世轉。如經廣説。過去名
前際。未來名後際。現在名前後際。待過去
世是後際。待未來世是前際故。若疑過去
當知此疑前際無知所生。若疑未來當知
此疑後際無知所生。若於内疑惑此誰所有
我爲是誰。今此有情從何而來於此沒已當
往何所。當知此疑是前後際無知所生。又
於内無知。於外無知。於内外無知。當知能
生内外等愛。及後有愛。喜貪倶行愛。彼彼喜
樂愛。又若於業無知。於異熟無知。於業異
熟無知。是諸有情由於業自造無知爲縁
故。於魯達羅天。毘瑟笯天。世主天等非正處
中。生妄勝解歸依敬信。又若於佛等無知。
乃至於道無知。當知能生諸見。所以者何。
由於三寶及四諦中不正通達故。乃至能
生六十二見。及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
施無愛。乃至廣説所有邪見。又若於因無
知。於因所生法善不善等無知。廣如經説。
由此無知故。於往善趣道往善趣方便
中。生増上慢。所以者何。由於善不善等法
愛非愛果不如實知故。於自餓投火墜高
巖等。非方便中起方便想。行如是事以
求生天。又於六觸處中所有無知。於不如
實通達。得沙門果中起増上慢。所以者何。
由實無有於六觸處如實通達智。而生増
上慢故。當知此中若生天方便増上慢。若沙
門果増上慢。總合此二名増上慢。如是無明
能生五種雜染。謂疑雜染。愛雜染。信解雜
染。見雜染。増上慢雜染。由疑雜染所雜染
故。一切愚夫獲得疑惑。信順於他引趣異
路。於現法中多受苦惱。不安隱住。由愛雜
染所雜染故。引生後有生老病等一切大
苦。由信解雜染所雜染故。或謂無因或計
自在天等。不平等因謂爲正因。撥無一切士
用而住。由見雜染所雜染故。隨意造作一
切惡行。能感當來諸惡趣苦。由増上慢雜染
所雜染故。令士夫用異果無果
此縁起善巧如本地分已廣分別。所餘
縁善起巧決擇文不復現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七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七
如是已説縁起善巧。處非處善巧我今當
説。總嗢拕南曰
    體顯現初 門差別後
問何等爲處。答於彼彼事理無相違。問何
等非處。答於彼彼事理有相違。是名處非
處體。問何故世尊顯示處非處善巧耶。答爲
欲顯示染汚清淨正方便智無失壞故
問應以幾門觀察處非處耶。答四。由佛世
尊但以四門宣説一切處非處故。何等爲
四。一成辦門。二合會門。三證得門。四現行
門。問何縁以此四門説處非處。答爲欲示
現遍一切種差別門故。云何一切種差別。
謂依初成辦門。彼所不攝餘差別相。我當
顯示。當知此差別略説有三種。一諸根越
作故。二大種越所作故。三資生越所作
故。諸根越所作者。謂無處無位。眼能聞聲
嗅香甞味覺諸觸等必無是處。能見諸色
斯有是處。如眼根如是。所餘色根一一相
望。越用差別如應當知。大種越所作者。謂
無處無位。地能造作水火風用必無是處。
能作地用斯有是處。如是所餘大種展轉
相望。越用差別如應當知。資生越所作者。
謂無處無位。從餘類種餘類芽生必無是
處。唯自種類斯有是處。無處無位搆牛角
等而出於乳。必無是處。*搆彼乳房斯有
是處。無處無位。鑚搖水瓶而出生酥必
無是處。鑚搖於酪斯有是處。無處無位。壓
沙出油必無是處。壓苣蕂等斯有是處。
無處無位。鑚濕木等而出於火。必無是處。
鑚於乾木斯有是處。如是等類應當觀察
初處非處門差別之相。云何第二處非處門
差別。謂無處無位。光明黒闇一時合會無有
是處。若有一處無第二生斯有是處。無處
無位。麁分水火一時合會無有是處。隨有
一種斯有是處。無處無位。二麁色聚同據
一處無有是處。若一極微斯有是處。無處
無位。同一種類二心心法倶時合會無有
是處。一一而生斯有是處。無處無位。同一種
類。若善不善。若善無記不善無記。若苦若樂
倶時合會無有是處。隨有一種斯有是處。
無處無位。愛非愛果倶時合會無有是處。若
隨有一斯有是處。如是等類應當觀察第
二處非處門差別之相。云何第三處非處門
差別。謂無處無位。石女生兒無有是處若
非石女斯有是處。無處無位。生半擇迦能
生男女無有是處。若諸丈夫斯有是處。無
處無位。盲眼見色聾耳聞聲。鼻舌壞者嗅
甞味無有是處。諸根不壞斯有是處。
無處無位。未具資糧於現法中證學無
*學究竟解脱。無有是處。已具資糧斯有
是處。無處無位。未得聖道能證涅槃。及
證聲聞獨覺菩提。若證無上正等菩提無
有是處。已得聖道斯有是處。無處無位。人
趣有情以傍生趣草等飮食以充節會。若諸
天衆食人飮食。色無色界食諸段食無有
是處。與此相違斯有是處。無處無位。不捨
那落迦所有身形而得人身。如是不捨所
餘身形而得餘身無有是處。捨已方得斯
有是處。如是等類應當觀察第三處非處
門差別之相。云何第四處非處門差別。謂無
處無位。地捨自相成餘界相無有是處。不
捨自相斯有是處。如地如是餘大種如應
當知。無處無位。生長欲界不得天眼見
諸天色無有是處。見人中色斯有是處。如
是餘根如應當知。無處無位。有貪愛者貪
愛覆蔽。貪愛未斷而於財利心離染著無
有是處。如是瞋癡隨應當知。無處無位。不
斷貪等一切煩惱隨煩惱纒修四念住。無
有是處。與此相違斯有是處。如修念住
如是。所餘菩提分法當知亦爾。無處無位。
於如來所不捨諍見諍欲諍心。若不開許
而能正面覩於如來無有是處。若捨若許
斯有是處。無處無位。一切智者一切見者有
所知境而不了知。或復失念作非一切智
者所作無有是處。與此相違斯有是處。無
處無位。已入大地諸菩薩等於諸有情起
故害心。或菩提心當有退轉無有是處。與
此相違斯有是處。如是等類應當觀察第
四處非處門差別之相
復次略有四處四非處。依前所説觀待道
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應正觀
察。若於如是所説道理不相違背。示現宣
説。是名爲處。若此相違示現宣説。是名非
處。如是四處并前所説。合成八種處非處
善巧
問縁起善巧處非處善巧何差別。答唯於因
果生起道理正智顯了。名縁起善巧。若於
一切無顛倒理正智顯了。名處非處善巧。所
餘處非處善巧決擇文不復現。如是已説
處非處善巧。根善巧我今當説。總嗢拕南

    初義意建立 廣分別爲後
問何等是根義。答増上義是根義。問爲顯何
義。答爲顯於彼彼事彼彼法最勝義
云何建立二十二根。謂能取境増上義故建
立六根。安立家族相續不斷増上義故建
立二根。爲活性命事業方便増上義故建
立一根。受用業果増上義故建立五根。世
間清淨増上義故建立五根。出世清淨増上
義故建立三根
復次受用顯境増上義故建立六根。受用
隱境増上義故建立二根。受用境界時分
邊際増上義故建立一根。受用境界發生
雜染増上義故建立五根。安立清淨増上
義故建立八根。復次顯於内門受用境界
増上義故建立六根。顯於外門受用境界
増上義故建立二根。受用内身増上義故
建立一根。受用外境及與内身發生雜染
増上義故建立五根。對治雜染安立清淨
増上義故建立八根。復次依止端嚴増上義
故建立五根。能令依止隨自在轉増上義故
建立一根。依止安住増上義故建立一根。依
止出生増上義故建立二根。依止損益増上
義故建立五根。依止解脱増上義故建立八

復次顯有情事増上義故建立六根。生有
情事増上義故建立二根。令有情事若住若
沒増上義故建立一根。顯諸有情受用境
界増上義故建立五根。顯諸有情勝生方
便増上義故建立五根。顯諸有情定勝方便
増上義故建立三根
復次顯有情事増上義故建立六根。顯
有情増長増上義故建立二根。顯了有情壽
漸損減増上義故建立一根。顯了有情興盛
衰損増上義故建立五根。顯了有情功徳過
失増上義故建立八根
復次依如是名建立六根。依如是種如是
姓建立二根。依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建
立五根。依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量
邊際建立一根。當知此諸根依在家品施
設建立。依如是信如是精進。乃至如是慧
如是向如是果。建立八根。當知此諸根依
出家品施設建立。復次依修行者防護根
門増上義故建立六根。堪得出家證沙門
果増上義故建立二根。積集善品増上義
故建立一根。正知而行増上義故建立五根。
證沙門果諸方便道増上義故建立五根。
證沙門果増上義故建立三根
中嗢拕南曰
    隨境界轉等 由顯及内門
    莊嚴二有情 假設防護等
問眼根作何等業。答於諸色境已見今見當
見爲業。如是耳根乃至意根所有作業如應
當知。問男根女根作何等業。答父母妻子親
戚眷屬互相攝受顯現爲業。問命根作何等
業。答令諸有情墮在存活住持數中爲業。
問受所攝根作何等業。答令諸有情領納一
切興盛衰損爲業。問信等諸根作何等業。
答能生善趣及能圓滿涅槃資糧爲業。問
最後三根作何等業。答能於現法趣證涅
槃爲業。問如是諸根幾是實有幾非實有。
答十六實有。餘非實有
問幾色所攝。答七。問幾心所攝答一三少分。
問幾心法所攝。答十三少分。問幾心不相應
行所攝。答一。問幾有爲所攝。答一切是有爲。
無有根是無爲。問男女二根何等根分。答是
身根分。問最後三根何等根分。答是九根分。
所謂意根信等五根樂喜捨根。問命根何等
根分。答此無所屬。依先業所引時量決定
而建立故唯説假有
問幾善。答或八或五及六少分。問幾不善。答
六少分。問幾無記。答八五少分。問幾有異熟。
答一十少分。問幾無異熟。答十一十少分。問
幾有異熟助伴。答最後三能助有可愛異熟
法令轉明盛。能感決定人天異熟。問幾是
異熟。答一九少分。問幾有種子異熟。答一切
皆有。問幾非異熟。答十二九少分。問幾是異
熟生。答亦一切種子所攝異熟所生故
問幾欲界繋。答四十五少分。問幾色界繋。答
十五少分。問幾無色界繋。答八少分。問幾不
繋。答三九少分
問未至地幾可得。答十一。問若未至地有喜
根者。何故不如初靜慮地建立喜耶。答
由於彼地喜可動故。問喜於彼有何教爲
證。答如世尊言。如是苾芻離生喜樂滋潤
其身。周遍滋潤遍流遍悦。無有少分不充
不滿。如是名爲離生喜樂。此中初門説未
至位。後門説根本位。問初靜慮地幾根可
得。答十八。第二靜慮地亦爾。問第三靜慮地
幾根可得。答十七。問第四靜慮地幾根可
得。答十六。問空無邊處地幾根可得。答十
一。如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
地。應知亦爾。問非想非非想處地幾根可
得。答八。問初靜慮地所攝諸根當言有漏。
當言無漏。答當言二種。如初靜慮所攝諸
根。乃至無所有處地所攝諸根當知亦爾。非
想非非想處地所攝諸根。當言有漏。此約
種類。若約相續當言二種。又由煩惱解脱
故。令彼諸根成無漏性。如有漏無漏如是。
應斷不應斷世間出世間。當知亦爾
問若生欲界當言成就幾根。答容有一
切。問生那落迦成就幾根。答八。現行種子
皆得成就。除三所餘或成就或不成就。三
約現行不成就。約種子或成就。謂般涅槃
法。或不成就。謂不般涅槃法。餘三現行故
不成就。種子故成就。如生那落迦趣於一
向。苦傍生餓鬼當知亦爾。若苦樂雜受處。
後三種亦現行成就。問若生人趣成就幾
根。答容有一切。如生人中生天亦爾。問
諸缺根者成就幾根。答除五容有餘。問諸
具根者成就幾根。答容有一切。問諸半擇
迦。成就幾根。答除五容有餘。問女成就幾
根。答容有二十一。問男成就幾根。答亦容
有二十一。問諸二形者成就幾根。答容有
十九。問斷善根者成就幾根。答除八容有
餘。問不斷善根者成就幾根。答容有一切。
問諸異生成就幾根。答十九除後三。問諸見
諦者成就幾根。答容有一切。問有學成就
幾根。答容有二十一。問無學成就幾根。答
容有十九。問預流果向成就幾根。答容有
二十。問預流果成就幾根。答亦容有二十。
如預流果一來果向。一來果不還果向當知
亦爾。問不還果成就幾根。答容有十九。如
不還果阿羅漢向亦爾。問阿羅漢果成就幾
根。答容有十九。問若生色界成就幾根。答
容有十八。問生無色界成就幾根。答容
有十一
問若欲界沒欲界生時。當言捨幾根得幾
根。答且約色根容有而説。或捨缺諸根得
缺諸根。或捨缺諸根得具諸根。或捨具諸
根得具諸根。或捨具諸根得缺諸根。或捨
劣諸根得劣諸根。或捨劣諸根得勝諸根。
或捨勝諸根得劣諸根。或捨勝諸根得勝
諸根。意根命根勝劣得捨當知亦爾。若諸受
根勝劣得捨。隨其所應亦爾。此約異熟果
故有差別。若諸善根約等流果。捨前前劣
得後後勝。非由生故捨勝得劣。後邪方便
乃有斯義。最後三根於一切位與生相違。
是故不説。問從欲界沒色界生時。捨幾根
得幾根。答容捨下地一切。容得上地一切。
如欲界沒色界生時。從欲界沒無色生時。
從色界沒無色生時。當知亦爾
最後三根由證沙門果方便而得不由沒
生。先修習力所任持故。後等流果轉盛而
生。又能爲縁生異熟果令轉明盛
中嗢拕南曰
    業實有色等 善等異熟等
    若界若諸地 及死生得捨
問幾根由境界義名有義幾非耶。答二十
一名有義。一非。問幾於非色助伴義轉。答
七色根。問幾色非色爲助伴耶。答餘有義
根。問五色根何義。答色等五各別境。問第六
根何義。答一切法。問男女根何義。答因欲相
應即觸所攝。問五受根何義。答隨順苦樂憂
喜捨處。即六根義。問信根何義。答應得應捨
所有境界。問精進根何義。答即於二種若得
若捨倶無所憚。問念根何義。答於聞思修
憶持不忘。問定根何義。答奢摩他毘鉢舍那。
問慧根何義。答所知眞實。問未知欲知根何
義。答修諦現觀者從善法欲已去。於一切
方便道中即彼五根義當知是此義。問已知
根何義。答從預流果乃至金剛喩定。即彼五
根義當知是此義。問具知根何義。答從初無
學道乃至無餘涅槃界。即彼五根義當知是
此義
問幾有色有色爲義。答七。問幾無色。有色無
色爲義。答除命根餘一切。問幾非有色非
無色。非有色非無色爲義。答即此命根是
假法故。問幾有見。有見爲義。答一切非有
見。一有色以有見爲義。及餘非有色一分」
問幾有對。有對爲義。答七有色及餘無色無
對一分
問幾有漏。有漏爲義。答唯七。除最後二及
苦憂根。餘有漏無漏以有漏無漏爲義。當
知苦根。有漏無漏以有漏爲義憂根。有漏
以有漏無漏爲義未知欲知根。若遠沙門
果世間行所攝是有漏。若近沙門果出世行
所攝是無漏
問幾有爲。有爲爲義。答一切是有爲。八有爲
爲義。餘有爲。無爲爲義
問幾有諍。有諍爲義。答如説有漏。當知此
亦爾。如説有諍。當知有愛味依耽嗜世間
出世間等亦爾
問幾過去。過去爲義。答除有色根及苦根。
餘有義一分。若有色根及苦根在過去。非過
去爲義。問幾過去現在爲義。答即如所説
一分。當知即此在過去。以未來爲義。又即
此在現在以過去未來爲義。問幾現在。現
在爲義。答一切有色根及苦根。并前所説一
分。又此一分在未來。以過去未來現在爲
義。若諸色根在未來。非未來爲義。苦根亦

問幾欲界繋。欲界繋爲義。答四。二欲色界
繋。欲界繋爲義。三欲色界繋。欲色界繋爲
義。二欲色界繋及不繋。欲色無色界繋及不
繋爲義。七欲色無色界繋及不繋彼義亦爾。
一色界繋及不繋。一切繋不繋爲義。二不繋
一切繋。不繋爲義
問幾善。善爲義。答八唯善。善不善無記爲
義。五善不善無記。善不善無記爲義。一善
不善。善不善無記爲義。五無記。無記爲義。
二無記。善不善無記爲義
問幾學。學爲義。如是等。答九學無學非學
非無學。以三種爲義。七非學非無學。即以
此爲義。一通三種。非學非無學爲義。一學
非學非無學。以三種爲義。二學。以三種爲
義。一無學。以三種爲義
問幾見所斷。見所斷爲義。如是等。答十四
一分見所斷。一分修所斷。十二一分修所斷。
一分非所斷。謂即十四中六及餘六餘二非
所斷。此中有色諸根見修所斷爲義。無色諸
根三種爲義。謂見修所斷非所斷義
問幾根於義雜染捨所顯。答除諸善根。以
諸善根於義清淨捨所顯故
問幾根顛倒義。答除諸善根。所有六根義。問
幾根顛倒所依。答七色根。問幾根顛倒自性。
答六少分。問幾根顛倒對治。答八
問幾根觀義過失。答或八或五或一。問若彼
諸行亦有四徳相應可得。云何唯觀爲過
失耶。何者四徳。一堅住徳。謂如一蘊住經
百年。若正將御或有過者。二勢力徳。謂能
生樂及現清淨。三轉變徳。謂牽引修治受用
棄捨自在轉故。四可樂徳。謂依彼處生種
種著故。是名諸行有四徳相。答雖有世間
於彼諸法取爲功徳。然彼一切皆諸過失之
所隨逐。問何等名爲諸過失耶。答雖少時
住非究竟故。愛變無常現可得故。死沒無
常現可得故。當觀諸行離初功徳。又能發
生種種苦惱現可得故。種種不淨現可得
故。當觀諸行離第二徳。又於老病死等不
隨所欲現可得故。當觀諸行離第三徳。
又諸糞蟲及猪犬等亦極樂著糞穢不淨現
可得故。當觀諸行離第四徳。由彼諸行離
諸功徳。是故一切過失相應。故應觀彼具
諸過失
問眼根誰所依處。答見色依處。問乃至意根
誰所依處。答各取自境之所依處。問男女二
根誰所依處。答習欲依處。問命根誰所依處。
答乃至死有爲前時有之所依處。問諸受根
誰所依處。答於諸境界可意不可意。若愛若
恚等之所依處問信根誰所依處。答趣入善
法之所依處。問精進根誰所依處。答已入善
法恒常修習之所依處。問念根誰所依處。答
正知而行之所依處。問定根誰所依處。答智
見清淨之所依處。問慧根誰所依處。答煩惱
永斷之所依處。問未知欲知根誰所依處。答
證初第二第三沙門果之所依處。問已知根
誰所依處。答乃至金剛喩定無學沙門果證
之所依處。問具知根誰所依處。答無間煩惱
永斷作證現法樂住所依永滅之所依處
問世尊依何根處説如是言。此身有色麁
滓所成。四大所造。父母不淨和合所生。種
種飮食之所長養。常假覆蔽沐浴按摩。斷
截。破壞散滅之法。答依七色根作如是説。
當知此中略説欲界有色諸根。初句説彼共
相。第二句説彼自相。次有三句説彼因相。
謂依因生因生已増長因。次有三句説
彼轉變相。謂寒所作熱所作勞倦所作。後有
四句説彼變壞相。謂初二句活位逼損所作。
後二句死後所作。他故自然故變壞應知」
問世尊依何根處説如是言。遠行及濁行
無身寢於窟耶。答依意根處。由於前際無
始時故。遍縁一切所知境故。名爲遠行。諸
心相續一一轉故。無主宰故。名爲獨行。無
色無見亦無對故。名爲無身。依止色故。
名寢於窟
問依何根處説如是言。由八處所男爲女
縛。謂舞歌笑睇美顏妙觸祇奉成禮。答依
男女二根。於遊戲時由四處縛。於受用
時亦由四處。於遊戲時。身證面門眼目舒
悦。於受用時。妍容軟滑恭事童分
問依何根處説如是言。衆生存活住持安
隱。答依命根説。有諸氣息故名衆生。思慮
相應故名存活。等餘而住故名爲住。増上
而轉故説名持。無有病惱故名安隱
問依何根處説如是言。平正受受所攝。答
依喜樂根説。望所餘受自相共相依止相
所顯故。如平正等如是。不平正等非平正
非不平正等。如應當知。問世尊依何根處
説如是言。於如來所淨信深固根生建立。
一切世間若諸沙門。若婆羅門。若天魔梵。無
有如法能引脱者。答依信根説。此顯其
信於聞思修勝解堅固義。又此堅固隨所
信解方便顯示。謂智生主淨最勝之者尚不
能動。何況凡流。又堅固義復有差別。謂其
信深固。由世間善決定勝解爲出世勝解根
本故。又由出世清淨勝解所建立故。當知
最初是標句。後二是釋句
問世尊依何根處。説如是言
    住有勢有勤 有勇健堅猛
    於諸善法中 常不捨善軛
答依精進根説。此精進根略顯其相差別
有五。謂被甲精進。方便精進。不下精進。無
動精進。無喜足精進
問世尊依何根處。説如是言
    念等念隨念 別念不忘念
    心明記無失 無忘無失法
答依念根説此差別義。如攝異門分應知。
問世尊依何根處。説如是言
    令心住等住 安住與近住
    調寂靜寂止 一趣等持性
答依定根説此差別義。如聲聞地應知。問
世尊依何根處。説如是言
  簡擇法 極簡擇 遍尋求 遍伺察
答依慧根説此差別義。亦如聲聞地應知。
所餘善根信等攝故。其差別義無復可得」
問於幾根處立身念住。答七。問於幾根處
立受念住。答五。問於幾根處立心念住。答
一。問於幾根處立法念住。答最後八及命

問幾根最勝苦諦依處。答九。問幾根最勝集
諦依處。答五。問幾根滅諦依處。答一切。問幾
根道諦依處。答最後八。問依幾根處善思所
思。答九。問依幾根處善説所説。答十。問
依幾根處善作所作。答十六。如是惡思所
思。惡説所説。惡作所作。如應當知
問幾根最勝惑業依處。答九。問依幾根處
起煩惱業。答五。問依幾根處斷煩惱業。答
最後
問由幾根故領納一切世出世間所有吉祥。
答除二。問由幾根故領納一切吉祥敗壞。
答十一。問幾根能引所有吉祥。答最後八。復
次如世尊言。諸受欲者略有五種作吉祥
法。謂忍辱。柔和。觀人而捨。行賢善行。及不
放逸。云何忍辱。謂由三種行相應知。一
不忿怒。二不報怨。三不懷惡。若別分別乃有
十種。一已受怨害忍。二現前怨害忍。三慮恐
怨害忍。四饒益怨憎忍。五損害親友忍。六一
切怨害忍。七一切因怨害忍。八受教怨害忍。
九擇力怨害忍。十自性怨害忍。如是一切總
説名爲耐違害忍。云何柔和。謂性賢善。由
身語意將護於他令無惱害。若他所有無
罪喜樂未生令生。生已隨護。有罪憂苦若未
生者遮令不生。若已生者方便令脱。此中
忍辱耐他違害。柔和於他不作違損。如是
名爲二種差別。當知觀人二時差別。一攝
受時。二處置時。於攝受時應以五相觀察
其人然後攝受。一由歸誠。二由技能。三
由智慧。四由行迹。五由廉儉。於處置時亦
以五相觀察其人然後處置。一堪處事業
置事業中。二堪處思業置思業中。三堪
處和業置和業中。四堪處護身財業置
護身財業中。五堪處法業置法業中。捨略
有五。一田地捨。二財物捨。三隨宜捨。四飮
食捨。五最勝捨。此中捨相捨具名捨。賢善行
者。爲性於他無所違負。無所欺誑無所
違負。復有五種。一無顛倒違負。二無委信違
負。三無承事違負。四無契約違負。五無他方
便違負。不放逸者。謂修習諸善法。防護不
善心。因果相屬故倶應爲彼相。此復有五
種應知。一求財不放逸。二守財不放逸。三
護身不放逸。四護名不放逸。五行法不放逸。
如是一切總有五力能生吉祥。一善尸羅
力。二善朋友力。三無弊悋力。四可委信力。五
法力。當知吉祥亦有五種。一衆所愛樂。二
富貴自在。三怨敵退伏。四饒益所依。五往諸
善趣。前四種力總能生起四種吉祥。第五一
力能生第五
問幾根先煩惱業之所感得。答八。問幾根名
色爲縁。答一。問幾根觸爲縁。答五。問幾根
策勵爲縁。答八。問幾根應防護。答八。問幾
根應調靜。答一。問幾根應寂止。答五。問幾
根自性調順寂靜寂止。復能調伏寂靜寂止。
答八。云何諸根捨。謂同分界地諸根滅餘生
起。云何諸根棄。謂不同分界地諸根滅餘生
起。云何諸根斷。謂斷彼繋縛一切煩惱。云何
諸根退。謂世間興盛若定若生所有失壞。問
聲聞獨覺菩薩諸根有何差別。答當知差別
略有五種。一品類差別。二任持差別。三羂索
差別。四正行差別。五證得差別。品類差別者。
諸菩薩根其性上品。聲聞獨覺所有諸根軟
品中品。任持差別者。諸菩薩根一切明處善
巧任持。聲聞獨覺所有諸根一分明處善巧
任持。羂索差別者。諸菩薩根大悲所羂。聲聞
獨覺根不如是。正行差別者。諸菩薩根自利
利他正行現前。聲聞獨覺所有諸根自利現
前。證得差別者。諸菩薩根證得無上大菩提
果。聲聞獨覺所有諸根證得下中二菩提果。
問若補特伽羅依未至定修諦現觀。彼得
果時起初靜慮喜根現前。爲不起耶。答有
一能起。有一不起。若有利根衆多善本之
所資助。彼能現起。非餘。問幾根入初靜慮。
答八。後三一分能入。一分不能。如初靜慮
第二亦爾。第三亦八。然非即彼第四靜慮及
無色定。七根能入。後三有一能入。有一不
能。問幾根得預流果。答或一或八或二或九
得一來果。憂根雖道所依非道攝故。此中
不取。喜根非堅住故此亦不取。若通取者
當増其數。問幾根得不還果。答或十一或
二憂根道理如前應知。問幾根得阿羅漢
果。答或一或十
如經言。於上解脱希求憂慼。云何希。謂修
行者作如是念。是處衆聖能具足住。求云
何。謂修行者作如是念。我於是處當具足
住。慼云何。謂於下劣不生喜足。憂云何。謂
於無上心生思慕。此中預流一來於一切
種皆圓滿。故建立憂根。若不還果雖有初
二餘二無故。不立憂根。唯善法欲
問頗有依止喜根能捨喜根憂根捨根耶。
答有。謂依出離喜根爲依止故。捨依耽嗜
三根。問頗有依止憂根捨憂根耶。答有。謂
依出離爲依止故。捨依耽嗜。問頗有依
止捨根捨捨根耶。答有。謂依一性捨爲依
止故。捨依種種性捨。無所依捨爲依止
故。捨依一性捨。得預流果時未知欲知根。
亦滅亦捨。非起而棄非斷非退。得阿羅漢
果時已知根道理。應知亦爾
問幾補特伽羅有練根耶。答一切有學及無
學五退思護住堪達種性。非諸獨覺亦非
菩薩。性利根故。問若預流者修練根時。既
得練根亦證一來果耶。答證。問亦證不還
果耶。答不證。對治難得故。所應得義極廣
大故。問若不還者修練根時。既得練根亦
進離欲耶。答進。問亦證阿羅漢果耶。答不
證。由前因故。轉根已後一切皆證。問何故
轉根。答於薄少昇進不生喜足故。爲植
引發勝定力故。爲植多聞力故。爲植論
議決擇力故。爲植觀察甚深法忍力故
問諸菩薩未知欲知等三根云何建立。答於
勝解行地建立初根。於淨増上意樂地等
立第二根。於如來地立第三根
問由幾種滿名學滿耶。答由三種滿。一根
滿。謂利根。二定滿。謂八解脱定。三果滿。謂
不還果。若諸無學得有二滿。一根滿。謂不
動法。二定滿。如前應知。一切無學皆由果
滿説名爲滿
問如説諸根不調不守不護不防亦不修習。
此差別名有何義耶。答略説由四因縁。諸
根名不調伏。謂簡擇力爲依止故。於諸境
界若不應縱諸根之者。便起加行令不
縱逸。若應縱者便起加行縱彼諸根。護諸
煩惱令不現起。斷對治力爲依止故。即
於如前所説境界。爲性無著爲性煩惱不
復現行。若無是四調諸根者。當知彼根名
不調伏。由不守故不護故不防故不修故。
若有是四調諸根者。當知與彼四種相違。
名爲調伏乃至修習。云何不調伏者能引衆
苦。謂能生六種苦故。一擾惱住所生苦。二
他所擯黜苦。三他所譏毀苦。四追悔所生
苦。五往生惡趣苦。六生等諸苦。若有諸根
善調伏者。當知與此相違斷六種苦引諸
快樂。問十四種根三聚有情。爲十四攝三。
三攝十四耶。答三攝十四。非十四攝三。不
攝何等。謂外處少分。三聚有情者。謂欲界
色界無色界。問五根三受。爲五攝三。三攝
五耶。答更互相攝
問五根三十七覺品法。爲五攝三十七。三十
七攝五耶。答三十七攝五。非五攝三十七。
不攝何等。謂語業命喜安捨。如是或六或
四彼所不攝
問五根三根。爲五攝三。三攝五耶。答三攝
五。非五攝三。不攝何等。謂意樂喜捨根」
問九遍知幾根攝。答此九遍知斷遍知攝故。
非根所攝。何等爲九。謂欲繋苦集見所斷
斷。是初遍知。色無色繋苦集見所斷斷。第二
遍知。欲繋滅見所斷斷。第三遍知。色無色繋
滅見所斷斷。第四遍知。欲繋道見所斷斷。第
五遍知。色無色繋道見所斷斷。第六遍知。下
分結斷。第七遍知。色愛盡第八遍知。無色愛
盡第九遍知。當知遍知略由二縁而得建
立。一通達諦斷故。二永度界斷故。由相
同分界不同分及同分故。立二遍知。相不同
分界不同分及同分故立四遍知。永度劣界
故立一遍知。永度中界故立一遍知。永度
妙界故立一遍知
問諸相隨好力無畏等不共佛法幾根攝耶。
答諸相隨好。舌根及四根依處所攝。何等爲
四。謂身根。男根。眼根。舌根。諸佛十力。如來
身中慧根所攝。及具知根四無所畏。五根所
攝。及即此一。如無所畏不護亦爾。三種念
住非根所攝。然六根所引無貪無瞋所攝。大
悲亦彼所引無瞋無癡所攝。非根所攝。無忘
失法如力應知。佛一切種妙智亦爾。永斷習
氣非根所攝。然是六根所證煩惱永斷所攝。
問諸煩惱品所有麁重。阿羅漢等永斷無餘。
復有何品麁重。阿羅漢等所未能斷。由斷
此故説名如來永斷習氣。答異熟品麁重。阿
羅漢等所未能斷。唯有如來名究竟斷
問如經言。有四種食皆能長養諸根大種。
云何四食。云何長養諸根大種。答段食。觸食
意思食識食。由此四種長養五色根及意
根并根所依所有大種。問云何段食。答諸所
食噉。若能長養諸根大種。與此相違當知
非食。如段食餘食非食應知亦爾
問段食云何能作食事。乃至識食亦爾。答若
諸段食能攝益識令其強盛。由此長養諸
根大種亦令強盛。觸能攝受若喜若樂若捨
一分。由此復能攝益諸識。由攝益故復能
長養諸根大種。意思爲欲證得可愛境界
相故。依正方便起染不染希望喜根。縁未
來境攝益於識。由此長養諸根大種。如是
三食攝益其識。由體増盛及縁現在未來
生故。識復長養諸根大種故立四食。問云
何識與意根爲食。答由三資持所任持故。
能與後後爲増盛因。令彼得生。問何故
眠夢梵行等至。皆能長養諸根大種而不立
食。答有二種長養。一攝受別義長養。二令
無損害長養。眠夢等法於後長養雖能長
養。於前即非。是故不立。問何故命根能任
持身而不立食。答若離於食彼終不能
長養身故。問何等段食名麁。答若非天所
食。問何等名細。答諸天所食。由彼食已即
於身中便自消化非漸次故。問何等觸意
思識食名麁。答若在欲界。問何等名細。答
若在色無色界。問何等名爲已生有情。答若
於現在已生増長。問何等名爲求有有情。
答若有希求未來諸有。問何等名住。答若
無損害長養。問何等名安。答若攝受長養。
問已生有情云何由食而得安住。答如前
所説道理應知。問求有有情云何由食攝
受。答由三門故二種雜染増長。謂業煩惱二
種雜染依識而有。由三門雜染資長識故。
諸求有者於無間生攝受餘有。問段食何
時建立爲食。答於變壞時若受用時建立。
觸食由彼攝受方得増益。是故段食三處
所攝。謂香味觸建立爲食。不立色處由彼
要至味勢熟等變壞之位方損益故。或有
段物於受用時有所損害。於變壞時方能
攝益。如苦辛等。或有段物於受用時暫爲
攝益。於變壞時乃爲損害。如有甘美所不
宜物。故變壞時方立爲食。非受用時。問更
有所餘衆多行法住因可得。謂生先業神通
因縁合會離障。何故但説此四爲食。答以
多分故。易覺知故。於諸念住易趣入故。
於日日分易資養故。唯此四種應顯爲食。
那落迦中無有段食。定地諸天亦復如是。
諸那落迦多由先業力所任持而得久住。
雖有廣大諸根大種損害因縁而不能死。
然彼亦有諸微細風。隨入身分以之爲食。
難可了知。是故不説。問諸根依身轉。亦依
境界耶。設依境界者亦依身轉耶。答若根
依境界必依身而轉。或有依身轉而不依
境界。謂諸有色彼同分根。以諸大種爲依
止故。説彼依身。問若諸根有所依而轉者。
彼一切皆一依耶。答或有一依。謂諸有色彼
同分根。或有二依。謂即有色同分諸根。或
有三依。所謂意根及餘無色心法諸根在
有色界。若於無色即此諸根唯有二依。問
諸根是苦者。一切苦相合耶。設苦相合者。一
切是苦耶。答或諸根是苦而非苦相合。謂樂
根喜根。或有是苦亦苦相合。謂苦根憂根。或
有是苦非苦樂相。謂捨根。或有非苦亦非
苦相。謂後三根苦對治故
問諸根是善。彼根引樂耶。設根引樂。彼根
是善耶。答或根是善而不引樂謂憂苦倶而
修梵行。彼諸善根於現法中。不能引樂。或
根引樂而非是善。謂諸無記及不善根。於
現法中能引無記及染汚樂。或根是善亦能
引樂。謂喜樂倶修諸梵行所有善根。於現
法中能引其樂。或根非善亦不引樂。謂諸
無記及不善根。於現法中能引諸苦
中嗢柁南曰
    義依處證得 攝食由諸句
復次具足攝持一切行義。具足攝持一切行
義。是故名蘊。又有別義。常能増長諸業煩
惱。常能増長諸業煩惱。是故名蘊。又有別
義。常有所爲及速滅壞。當有所爲及速滅
壞。是故名蘊。發起諸法發起諸法。是故名
界。是牽引義。能生能廣諸心心法能生
能廣諸心心法。是故名處。由衆縁故速壞
集起。由衆縁故速壞集起。故名縁起。等起
理趣。等起理趣。是故名處。若非理趣説名
非處。於見等事自在相應。於見等事自在
相應。是故名根
當知蘊等略由六因而得建立。謂身體建
立。彼因建立。身者建立。彼轉方便建立。即於
彼轉勝劣方便建立。即彼受用増上建立
復略顯示六種善巧。當知爲遣六種邪執。
何等爲六。一依止邪執。二自性自在等不平
等因邪執。三能持依止我邪執。四彼死生轉
邪執。五彼淨不淨方便邪執。六彼愛非愛境
界受用主宰邪執
問觀幾勝利分別建立。簡擇諸法修習善
巧。答略有十種。謂當遍知薩迦耶見分析一
合之想。於有法現有諦故住故便不誹謗。
自無疑惑善答他問。未信令信已信令増。
亦令如來聖教久住。又當悟入縁起道理。
能了釋梵世主自性及士夫等非作者無實
性。又令慧根増長廣大。於善不善如實了
知。廣説乃至縁生差別。又於善不善法廣説
乃至縁生差別。當善住念。由有法隨法行
故。即以住念爲依止爲建立。當證善心
一境之性。又即以此心一境性爲依止爲
建立。令聖慧根當得生起。依聖慧根永斷
顛倒隨證漏盡。由觀如是諸勝利故。分
別建立簡擇諸法。修習善巧。已略決擇五
識身地意地。於二地中餘決擇文更不復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七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八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一
如是已説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決擇。有尋有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619 620 621 622 62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