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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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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盡故。後時彼法從此得生。問入滅定時。
無有分別。我當入定。我當出定。正在定
時。心寂滅故。遠離加行。將出定時。心先滅
故。亦無作意。云何能入云何能出。答先於其
心善修治故。若有諸行諸状諸相。能入於
定。能出於定。於彼修習極多修習。由修習
故。任運能入。任運能出。云何出滅定時。觸
三種觸。一不動觸。二無所有觸。三無相觸。謂
出定時。多由三境而出於定。一由有境。二
由境境。三由滅境。由此三境。於出定時。
如其次第。觸三種觸。縁於有境。而出定時。
無有我慢擾動其心。謂此爲我而起我慢。
或計未來我當有等。乃至廣説。是故説言
觸不動觸。縁於境境而出定時。無貪所
有無瞋所有無癡所有。是故言觸無所有
觸。縁於滅境而出定時。於一切相不思
惟故縁無相界。是故説言觸無相觸。如是
已説靜慮解脱等持等至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二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三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第六之三
復次。如世尊言。汝等苾芻。當樂空閑勤修
觀行内心安住正奢摩他者。謂能遠離臥具
貪著。或處空閑。或坐樹下。繋念現前。乃至
廣説。名樂空閑。當知此言顯身遠離。若能
於内九種住心。如是名爲内心安住正奢
摩他。當知此言顯心遠離。若樂處空閑。便
能引發内心安住正奢摩他。若内心安住
正奢摩他。便能引發毘鉢舍那。若於毘鉢舍
那善修習已。即能引發於諸法中如實覺了」
復次。如世尊言。汝等苾芻。於三摩地。當勤
修習無量常委安住正念者。謂先總標。於
三摩地。勤修習已後。以三事別顯修相。無
量者。謂四無量。常委者。謂常有所作。及委
悉所作故名常委。安住正念者。顯於四念
住。安住其心。何故説此三種修相。謂依二
種圓滿故。一者世間圓滿。二者出世圓滿。
修無量故。便能引發世間圓滿。修正念故。
便能引發出世圓滿。常委修故。於此二種
速得通達。由此因縁。處二中説。是故但説
三種修相。又無量者。顯奢摩他道。住正念
者。顯毘鉢舍那道。常委者。顯此二種速趣
證道。又無量者。顯趣福徳行。住正念者。顯
趣涅槃行。常委者。顯趣二種速圓滿行。先
於奢摩他善修習已後與毘鉢舍那方得
倶行。修此二種三摩地故。如實覺了所知
境界
復次。如世尊言。修靜慮者。或有等持善巧。
非等至善巧。廣説如經。嗢柁南頌。云何等
持善巧。謂於空等三三摩地得善巧故。云
何非等至善巧。謂於勝處遍處滅盡等至不
善巧故。云何等至善巧非等持善巧。謂於十
種遍處等至。及無想等至若入若出倶得善
巧。非於三三摩地。云何倶善巧。謂於彼二
倶善巧故。云何倶不善巧。謂於彼二倶不
善巧故。如是於先所説等持等至中。隨其
所應當善建立。又説等持善巧非等至善巧
者。謂於等持名句文身。善知差別。非於能
入等至諸行状相差別。云何等至善巧非等
持善巧。謂如有一善知能入隨一等至諸
行状相。亦能現入。而不善知此三摩地名句
文身差別之相。亦不能知我已得入如是
如是等持差別。有諸菩薩。雖能得入若百
若千諸三摩地。而不了知彼三摩地名句文
身。亦不能知我已得入如是如是等持
差別。乃至。未從諸佛所聞。及於已得第一
究竟諸菩薩所而得聽聞。或自證得第一
究竟。云何爲住。謂善取能入諸三摩地諸
行状相。善取彼故。隨其所欲能住於定。於
三摩地無復退失。如是若住於定。若不退
失。二倶名住。云何爲出。謂如有一於能入
定諸行状相。不復思惟。於不定地。分別體
相所攝定地不同類法。作意思惟出三摩地。
或隨所作因故。或定所作因故。或期所作因
故。而出於定。隨所作者。謂修治衣鉢等諸
所作業。定所作者。謂飮食便利。承事師長
等諸所作業。期所作者。謂如有一先立期
契。或許爲他當有所作。或復爲欲轉入
餘定。由此因縁出三摩地。何等爲行。謂如
所縁作種種行而入於定。謂麁行靜行。病
行癰行。箭行無常行等。若於彼彼三摩地中。
所有諸行。何等爲状。謂於諸定臨欲入時
便有此定相状先起。由此状故。彼自了知
我於如是如是相定。不久當入。或復正入。
彼教授師由此状故。亦了知彼不久當入
如是如是相定。何等爲相。謂二種相。一所
縁相。二因縁相。所縁相者。謂分別體。由縁
此故。能入諸定。因縁相者。謂定資糧。由此
因縁。能入諸定。謂隨順定教誡教授。積集
諸定所行資糧。修倶行。欲厭患有心。於亂
不亂審諦了知。及不爲他之所逼惱。或人
所作。或非人所作。或音聲所作。或功用所作。
云何調善。謂若三摩地猶爲有行之所拘
執。如水被持。或爲法性之所拘執。不靜
不妙非安隱道。亦非證得心一趣性。此三
摩地不名調善。不隨所樂安隱而住。與此
相違名爲調善。云何猶爲有行拘執。謂由
誓願倶行思故。制伏外縁持心。於定又於
作意。要由功用方能運轉。不令内心於外
流散。故作是説如水被持。云何法性之所
拘執。謂觀下地爲麁法性。觀於上地爲靜
法性。寂靜微妙得安隱道。及能證得心一趣
性。如五聖智三摩地中已略解釋。云何所行。
謂三摩地所行境界。由所得定。過此已上不
能知故。如初靜慮不能觀見第二靜慮。如
是根度。數取趣度。亦不能知。云何引發。謂
能略攝廣文句義。及能成辦諸勝功徳。云何
等愛。謂慚・愧・愛・敬・信。正思惟。正念。正知。根
護。戒護。及無悔等。樂爲最後。由隨樂故。心
便得定。與此相違。名不等愛。云何等愛亦
不等愛。謂如有一於慚愧等少分成就。
少不成就。謂具慚愧。而無愛敬。乃至廣説。
云何爲増。謂所得定轉復増長。云何爲減。
謂所得定還復退失。云何方便。謂趣彼二道。
又止擧捨。當知如前止等相中已具分別
復次如分別靜慮經言。有靜慮者。即於興
等。謂之爲衰。乃至廣説。此中四轉。當知二
時顛倒。謂於三摩地。若退墮時。若勝進時。
趣退及退。倶名爲衰。趣勝進道及與勝進。
倶名爲興。云何應知於三摩地進時顛倒。
彼謂我今退失離生喜樂。我今退失勝三摩
地。謂靜慮者。勤修習故。心趣寂靜隨捨行
故。從初靜慮入於第二靜慮近分。然於此
事不善了知。於此位中初靜慮地喜樂已
過。第二靜慮地中所有喜樂猶未能得。便
作是念。於今退失離生喜樂。遂還從彼退
攝其心。當知如是修靜慮者。其心顛倒。云
何應知於三摩地退時顛倒。謂如有一得
初靜慮。爲涅槃故。積集資糧。彼於涅槃。已
得所修資糧圓滿。由此因縁。或由功用。或
復任運。起如是想作意現前。由如是想作
意故。於諸色中乃至識中。了知如病乃至
無我。由如是想作意故。從此無間因世間
定所生喜樂不復現行。便作是念。我今退
失定生利益及所依止。遂還從彼退攝其心。
如是當知修靜慮者。於三摩地退失顛倒。
云何當知於三摩地退失無倒。謂如有一
得初靜慮。便生喜足。不求上進。唯起愛味。
由起如是欲倶行想作意故。遂便退失近
欲界定。彼於此衰能了是衰。由此因縁。當
知無倒。又由所得靜慮定故。自譽毀他。
謂我所得此靜慮定非餘能得。由起如此
欲倶行想作意故。所有蓋纒。轉増轉厚。便從
定退。彼於此衰能了是衰。又以所得靜慮
諸定。顯示於他。爲諸國王及王臣等當供
養我。從定起已。尋思此事。由如是欲倶行
想作意故。所有蓋纒。轉増轉厚。餘如前説。
如是當知修靜慮者。於三摩地。退失無倒。
第二無倒。翻初無倒。應知其相。此二無倒。
亦於二時。應知其相。由依如是倒無倒處。
安立四轉
復次如分別四撿行定經中。由四種相。撿
行一切三摩地等。謂此等持是順退分。乃至。
此是順決擇分。云何撿行。謂此是劣分。此
是勝分。此殊勝分。此最勝分。如其次第。
此復云何。謂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
已。於諸靜慮。不復樂入。亦不思惟此行
状相。然欲倶行諸想作意。數數現前。如先
所説。從彼起已。隨念愛味。當於爾時。修
靜慮者。應自撿行。我三摩地。今成退劣。又
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得聞隨順
此定教法。謂初靜慮諸行状相。慇懃懇到。善
取其相。令所得定堅住不忘。如是隨念順
定法故。成順住分。當於爾時。應自撿行。
我三摩地。已成其勝。我三摩地。已得安住。
非退非進。非趣決擇。又靜慮者。從初靜
慮還退出已。得聞隨順第二靜慮教授之
法。既得聞已。第二靜慮道倶行諸想作意。數
數現前。當於爾時。應自撿行。我三摩地。已
成殊勝。非退非住。唯是勝進。非趣決擇。
又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聞苦諦等
相相應教法。既得聞已。苦諦等倶行諸想作
意。順決擇分數數現前。彼於爾時。當自撿
行。我三摩地。已成最勝。非退非住。亦非勝
進。然趣決擇
復次如經言。有眼有色。乃至。有意有法。
而諸苾芻。於此諸法。若實若有。都不領受。
尚不受想。何況無想。此復云何。謂諸苾芻。
於初靜慮具足安住。由此因縁。厭壞眼色
乃至意法。由厭壞故。威勢映奪。遂於眼中。
無有眼想。然有其想。乃至。於法無有法
想。然有其想。云何有想。謂於眼等作意思
惟。是苦是集。或是病等。彼於諸法不受自
相。如是。乃至無所有處。此中正説無漏作
意。云何名爲不受無想。謂不思惟一切相
故。於盡滅中。思惟寂靜。此中意説離諸相
想。名爲無想。又説安住滅盡定者。一切諸
想皆不生起
復次。如經中説四種趣道。云何宴坐於諸
法中思惟簡擇。謂有苾芻。先已證得初靜
慮等。而未見諦。由聽正法。及多聞故。而能
宴坐。依三摩地。於苦等諦。發起現觀。如是
行者。依増上心。修増上慧。又有苾芻。如實
知苦。乃至知道。而未證得初靜慮等。彼便
宴坐。思惟諸法。如是行者。依増上慧。修増
上心。第三行者。名爲倶得。奢摩他毘鉢舍
那。雙雜轉故。第四行者。先已證得初靜慮
等未聽正法。未習多聞。後從大師。或餘
尊所。聞見諦法。或復得聞斷餘結法。由此
得入眞諦現觀。或復證得阿羅漢果。彼既
證得出離所引。大善喜悦。由能制伏諸掉
擧心。復還宴坐。如是坐已。安心住於靜慮
等至。最初趣道。引見道故。第二第三。引修
道故。第四趣道。爲倶引故
復次。如經中説。有四淨勝。爲求清淨。此最
爲勝。故名淨勝。云何爲淨。云何爲勝。謂
所得所證所引戒等。若圓滿若攝受。是名爲
淨。發勤精進。未滿令滿。是名爲勝。云何尸
羅圓滿攝受。謂若有一雖住具戒。亦能守
護別解脱律儀。而於軌則及所行中。未能
具足。未於小罪深見怖畏。此於尸羅。未
名圓滿。若於一切皆悉滿足。乃名圓滿。如
是名爲尸羅圓滿。若於長時串修習故。便
於根門善守而住。廣説乃至。即於尸羅攝
成自體自性安住。如是名爲尸羅攝受。云
何三摩地圓滿。謂若已得加行究竟果。或第
四靜慮。乃名圓滿。於此下位。皆未圓滿。
云何三摩地攝受。謂彼所得三摩地等。後時
清淨。又三摩地。不爲有行之所拘執。乃至
廣説。云何見圓滿。謂聞他音。及如理作意
故。正見得生。由此正見。雖能知苦乃至知
道。若未如實。猶不得名正見圓滿。若能於
彼。如實了知。爾時方名正見圓滿。云何見
攝受。謂於後時諸漏永盡。乃至廣説。云何解
脱圓滿。謂若由有學智見。解脱貪等。未名
圓滿。若由無學智見。得解脱者。乃名圓滿。
云何解脱攝受。謂若行若住。常不退失現法
樂住。如是名爲解脱攝受
復次。如經言。心清淨行苾芻。於時時間。應
正作意思惟五相。乃至廣説。方便勤修。増
上心者。乃得名爲心清淨行。諸惡不善欲等
尋思。及親里等所有尋思。皆於此行。能爲
障礙。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由軟中上尋思。
行者有差別故。初由正思惟所餘相故。令
彼尋思不復現行。第二由見尋思深過患
故。或復不念不思惟故。令彼尋思不復現
行。云何不念及不思惟。由善於内安心等
故。第三補特伽羅。非初即能令彼一切皆
不現行。要當方便令尋思行漸漸歇薄。麁
既息已。漸當制伏。若猶未能於尋思路尋
思所縁深生厭怖。當以厭患倶行之心。多
思惟力。於彼尋思倶行之心。調練制伏。如
是三種補特伽羅。分爲五種
復次。盪塵經中。佛世尊言。當如陶錬生
金之法陶*錬其心。乃至廣説。如是等義云
何應知。謂陶*錬生金。略有三種。一除垢陶
*錬。二攝受陶*錬。三調柔陶*錬。除垢陶*錬
者。謂從金性中。漸漸除去麁中細垢。乃至
惟有淨金沙在。攝受陶*錬者。謂即於彼鄭
重銷煮。調柔陶*錬者。謂銷煮已。更細*錬治
瑕隙等穢。如金性内所有生金。種性位中。心
淨行者。當知亦爾。謂堪能證般涅槃者。問
從何位名心淨行者。答從得淨信。求出家
位。此於在家及出家位。有麁中細三種垢
穢。其在家者。由二爲障。不令出家。一不善
業。謂常樂安處身語惡行。二邪惡見。謂撥
無世間眞阿羅漢正行正至。此於已得淨信
位。前能爲障礙。欲等尋思障出家者。令其
不能心生喜樂。親等尋思。障憙樂者。令其
不能恒修善法。由斷彼故。恒修善法。速
得圓滿純淨之心。有尋有伺。如淨金沙。是
名爲心除垢陶*錬。猶如生金仍未銷煮。若
有復能止息尋思。乃至。具足安住第四靜
慮。是名爲心攝受陶*錬。由能攝受無尋無
伺三摩地故。猶如生金已被銷煮。若三摩
地。不爲有行之所拘執。乃至廣説。是名爲
心調柔陶*錬。於神通法。隨其所欲。能轉變
故。如彼生金已細*錬治瑕隙等穢
復次。如經言。應於三相作意思惟。乃至廣
説。應時時間作意思惟奢摩他等差別之
相。不應一向爲欲對治沈掉等故。若於
止擧未串習者。*惟一向修是沈掉相。如
此修者。當知住在方便道位。若時時間思
惟捨相。如是在於成滿道位。亦由於此一
向修故。於縁起法及聖諦中。不思擇故。心
不正定。不盡諸漏。於諸諦中。若未現觀。
不能現觀。或已現觀。不得漏盡。初之二種。
是三摩地能成辦道。第三一種。依三摩地。
盡諸漏道。是名略顯此中要義。於時時間。
作意思惟。遍一切故
復次。有四正法。攝持聖教。何等爲四。一者
遠離。二者修習。三者修果。四者於聖教中
無有乖諍。遠離者。謂山林樹下。空閑靜室。
修習者。謂住於彼勤修二法。謂奢摩他毘
鉢舍那。云何已習奢摩他。依毘鉢舍那而
得解脱。謂如有一先已得初靜慮乃至第
四靜慮。彼即依此三摩地故。如實知苦。乃
至知道。彼即依此毘鉢舍那。於見所斷諸
煩惱中。心得解脱。云何已習毘鉢舍那。依
奢摩他心得解脱。謂如有一如實知苦。乃
至知道。彼依如是増上慧故。發生靜慮。即
由如是奢摩他故。於修所斷諸煩惱中。心
得解脱。如是修習奢摩他毘鉢舍那已。於
諸界中而得解脱。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
爲斷界。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離欲界。一
切有執皆永滅故。名爲滅界。是名修果。於
聖教中無乖諍者。所謂大師及諸弟子。若
義若句若文。於文句義。平等潤洽。互相隨
順。非如異道施設見解種種非一差別不
同。第一句者。所謂前句。若以此句。問於初
一。即以此句而問第二。設於初一。依蘊
而問。復於第二。依餘問者。便不得名與
第一句平等潤洽互相隨順
  本地分中非三摩呬多地第七
已説三摩呬多地。云何非三摩呬多地。當知
此地相略有十二種。或有自性不定故名
非定地。謂五識身。或有闕輕安故名非定
地。謂欲界繋諸心心法。彼心心法雖復亦有
心一境性。然無輕安含潤轉故。不名爲定。
或有不發趣故名非定地。謂受欲者。於諸
欲中。深生染著。而常受用。或有極散亂故
名非定地。謂初修定者。於妙五欲。心隨流
散。或有太略聚故名非定地。謂初修定者。
於内略心。惛睡所蔽。或有未證得故名非
定地。謂初修定者。雖無散亂及以略聚
惱其心。然猶未得諸作意故。諸心心法不
名爲定。或有未圓滿故名非定地。謂雖
作意。然未證得加行究竟及彼果故。不
名爲定。或有雜染汚故名非定地。謂雖證
得加行究竟果作意。然爲種種愛味等惑。染
汚其心。或有不自在故名非定地。謂雖已
得加行究竟果作意其心亦無煩惱染汚。然
於入住出諸定相中。未得自在。未隨所欲
硬澁艱難。或有不清淨故名非定地。謂雖
自在隨其所欲無澁無難。然唯修得世間
定故。未能永害煩惱隨眠諸心心法。未名
爲定。或有起故名非定地。謂所得定雖不
退失。然出定故。不名爲定。或有退故名非
定地。謂退失所得三摩地故。不名爲定
  本地分中有心無心二地第八第九
已説非三摩呬多地。云何有心地。云何無心
地。謂此二地。倶由五門。應知其相。一地施
設建立門。二心亂不亂建立門。三生不生建
立門。四分位建立門。五第一義建立門
地施設建立者。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
有伺地。無尋唯伺地。此四一向是有心地。無
尋無伺地中。除無想定并無想生及滅盡定。
所餘一向是有心地。若無想定。若無想生。及
滅盡定是無心地
心亂不亂建立者。謂四顛倒顛倒其心。名爲
亂心。若四顛倒不顛倒心。名不亂心。此中
亂心亦名無心。性失壞故。如世間見心狂
亂者便言此人是無心人。由狂亂心失本
性故。於此門中。諸倒亂心名無心地。若不
亂心名有心地
生不生建立者。八因縁故。其心或生。或復不
生。謂根破壞故。境不現前故。闕作意故。未
得故。相違故。已斷故。已滅故。已生故。心不
得生。由此相違諸因縁故。心乃得生。此中
若具生因縁故。心便得生。名有心地。若遇
不生心因縁故。心則不生。名無心地
分位建立者。謂除六位。當知所餘名有心
地。何等爲六。謂無心睡眠位。無心悶絶位。
無想定位。無想生位。滅盡定位。及無餘依涅
槃界位。如是六位。名無心地
第一義建立者。謂唯無餘依涅槃界中。是無
心地。何以故。於此界中。阿頼耶識亦永滅
故。所餘諸位。轉識滅故。名無心地。阿頼耶
識未永滅盡。於第一義。非無心地。
  本地分中聞所成地第十之一
説有心無心地。云何聞所成地。謂若略
説。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爲
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依止名身句
身文身義中。無倒解了。如是名爲聞所成
地。何等名五明處。謂内明處。醫方明處。因
明處。聲明處。工業明處
云何内明處。當知略説由四種相。一由事
施設建立相。二由想差別施設建立相。三由
攝聖教義相。四由佛教所應知處相
云何事施設建立相。謂三種事總攝一切諸
佛言教。一素怛纜事。二毘奈耶事。三摩怛履
迦事。如是三事。攝事分中當廣分別
云何想差別施設建立相。嗢拕南曰
    句迷惑戲論 住眞實淨妙
    寂靜性道理 假施設現觀
云何句。謂内六處。無量境界。無量方所。無量
時分。復有三界。謂欲界色界無色界。又有
三界。謂小千世界。中千世界。三千大千世界。
復有四衆。謂在家衆。出家衆。鄔波索迦衆。
非人衆。復有三受。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復有三世。謂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復有三
寶。謂佛寶法寶僧寶。復有三法。謂善法不善
法無記法。復有三雜染。謂煩惱雜染。業雜染。
生雜染。復有四聖諦。謂苦聖諦。集聖諦。
滅聖諦。道聖諦。復有九次第等至。謂初靜慮
等至。乃至。滅想受等至。復有三十七菩提分
法。謂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
覺支。八道支。復有四沙門果。謂預流果。一
來果。不還果。最勝阿羅漢果。復有衆多勝妙
功徳。謂無量解脱。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
解六神通等。復有方廣大乘五事。謂相名分
別眞如正智。復有二空性。謂補特伽羅空性。
及法空性。復有二無我性。謂補特伽羅無我
性。及法無我性。復有遠離二邊處中觀行。
謂離増益邊。離損減邊。復有四種眞實。謂
世間所成眞實。道理所成眞實。煩惱障淨智
所行眞實。所知障淨智所行眞實。復有四尋
思。謂名尋思。事尋思。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
立尋思。復有四如實遍智。謂名尋思所引如
實遍智。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自性假立尋
思所引如實遍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
遍智。復有三種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
起自性。圓成實自性。復有三無性性。謂相無
性性。生無性性。勝義無性性。復有五相大菩
提。謂自性故。功能故。方便故。轉故。還故。復
有五種大乘。一種子。二趣入。三次第。四正
行。五正行果。最初發心。悲愍有情。波羅蜜
多。攝衆生事。自他相續成熟。復有五無量
想。謂有情界無量想。世界無量想。法界無量
想。所調伏界無量想。調伏方便界無量想。復
有眞實義隨至。謂於一切無量法中。遍隨
至眞如及於彼智。復有不思議威徳勝解無
障礙智。三十二大士夫相。八十種隨形相。四
種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
護。大悲無忘失法。拔除習氣一切相妙智等。
如是諸句。略唯二句。謂聲聞乘中所説句。及
大乘中所説句
云何迷惑。謂四顛倒。一於無常計常顛倒。
二於苦計樂顛倒。三於不淨計淨顛倒。四
於無我計我顛倒
云何戲論。謂一切煩惱及雜煩惱諸蘊。云何
住。謂四識住或七識住
云何眞實。謂眞如及四聖諦
云何淨。謂三清淨性。一自體清淨性。二境界
清淨性。三分位清淨性
云何妙。謂佛法僧寶名最微妙。墮最第一施
設中故
云何寂靜。謂從善法欲。乃至。一切菩提分
法。及所得果。皆名寂靜
云何性。謂諸法體相。若自相。若共相。若假立
相。若因相。若果相等
云何道理。謂諸縁起及四道理
云何假施設。謂於唯法。假立補特伽羅。及
於唯相。假立諸法
云何現觀。謂六現觀。如有尋有伺地已説。
復次嗢拕南曰
    方所位分別 作執持増減
    冥言所覺上 遠離轉藏護
云何方所。謂色蘊
云何位。謂受蘊
云何分別。謂想蘊
云何作。謂行蘊
云何執持。謂識蘊
云何増。謂有二種。一煩惱増。二業増。如増
有二種。當知減亦爾
云何冥。謂無明及疑
云何言。謂諸如來十二分教。説名爲言。云何
所覺。謂彼彼言音所説之義。名爲所覺
云何上。謂四沙門果
云何遠離。謂五種遠離。一惡行遠離。二欲遠
離。三資具遠離。四憒鬧遠離。五煩惱遠離
云何轉。謂三界五趣
云何藏護。謂追戀過去。希慕未來。耽著現
在。復次嗢拕南曰
    思擇與現行 睡眠及相屬
    諸相攝相應 説任持次第
云何思擇謂一行。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
事句。復有有色法無色法。有見法無見法。有
對法無對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爲法無爲法。
有諍法無諍法。有味著法無味著法。依耽嗜
法依出離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繋屬法無
繋屬法。内法外法。麁法細法。劣法勝法。遠法
近法。有所縁法無所縁法。相應法不相應法。
有行法無行法。有依法無依法。因法非因法。
果法非果法。異熟法非異熟法。有因法非有
因法。有果法非有果法。有異熟法非有異熟
法。有執受法無執受法。大種造法非大種造
法。同分法彼同分法。有上法無上法。又有過
去法未來法現在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欲
繋法色繋法無色繋法。學法無學法非學非
無學法。見所斷法修所斷法無斷法。又有四
縁。謂因縁。等無間縁。所縁縁。増上縁。又有
四依。一法是依。非補特伽羅。二義是依。非
文。三了義經是依。非不了義。四智是依。非
識。又有四無量法。四念住法。四正斷法。四
神足法。五根法。五力法。七覺支法。八支聖道
法。四行跡法。四法跡法。奢摩他法。毘鉢舍那
法。増上戒法。増上心法。増上慧法。解脱法。
勝處法。遍處法。如是等法。無量無邊。應當
思擇
云何現行。謂諸煩惱纒
云何睡眠。謂諸煩惱隨眠
云何相屬。謂内六處。於一身中。當知展轉
互相繋屬。又若此法能引彼法。當知此彼互
相繋屬。又諸根境。當知能取所取互相繋屬」
云何攝。謂十六種攝。一界攝。二相攝。三種類
攝。四分位攝。五不相離攝。六時攝。七方攝。
八一分攝。九具分攝。十勝義攝。十一蘊攝。十
二界攝。十三處攝。十四縁起攝。十五處
處攝。十六根攝
云何相應。當知此相略有五種。一與他性
相應非自性。二於他性中。與不相違相應
非相違。三於不相違中軟中上品與軟中上
品自相應非餘品。四於軟中上品中。同時
相應非異時。五於同時中。同地相應非異

云何説。謂四種言説。一見言説。二聞言説。三
覺言説。四知言説
云何*任持。謂四食。一段食。二觸食。三意思
食。四識食
云何*次第。謂六種次第。一流轉次第。二成所
作次第。三宣説次第。四生起次第。五現觀次
第。六等至次第
復次嗢拕南曰
    所作及所縁 亦瑜伽止觀
    作意與教授 徳菩提聖教
云何所作。謂八種所作。一滅依止。二轉依止。
三遍知所縁。四喜樂所縁。五得果。六離欲。七
轉根。八引發神通
云何所縁。謂四種所縁。一遍滿所縁。二淨行
所縁。三善巧所縁。四淨煩惱所縁
云何瑜伽。謂或四種。或九種。四種瑜伽者。一
信二欲三精進四方便。九種瑜伽者。一世間
道。二出世道。三方便道。四無間道。五解脱
道。六勝進道。七軟品道。八中品道。九上品

云何止。謂九種住心
云何觀。謂或三事觀。或四行觀。或六事差別
所縁觀。三事觀者。一有相觀。二尋求觀。三伺
察觀。四行觀者。謂於諸法中。簡擇行觀。極
簡擇行觀。遍尋思行觀。遍伺察行觀。六事差
別所縁觀者。一義所縁觀。二事所縁觀。三相
所縁觀。四品所縁觀。五時所縁觀。六道理所
縁觀
云何作意。謂七種作意。了相等如前説。云何
教授。謂五種教授。一教教授。二證教授。三次
第教授。四無倒教授。五神變教授
云何徳。謂無量解脱等。如句中已説。云何菩
提。謂三種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云何聖教。謂授以歸依。制立學處。施設説
聽。建立師徒。施論戒論。生天之論。訶欲愛
味。示欲過失。顯説雜染及清淨法。教導出
離及與遠離。稱讃功徳。乃至廣説。無量無邊
清淨品法
云何攝聖教義相。此中有能修習法。謂於諸
善法專志所作相續。所作方便勤修。有所
修習法。謂所有諸善法。有有過患法。謂應
遍知法。有有染汚法。謂應不著制伏初應
斷法。有障礙法。謂違逆現觀究竟法。有隨
順法。謂隨順現觀究竟法。有眞如所攝法。
謂應覺悟法。有勝徳所攝法。謂所應引發
法。有隨順世間法。謂應習應斷及斷已現
行法。有得究竟法。謂究竟自義所應證法」
云何佛教所應知處相。當知此中一切有情
住有三種。謂日別住。盡壽住。善法可愛生
展轉住。初由食増上力。第二由命行増上
力。第三由於諸善法不放逸増上力。於諸
不善無記法中。亦有相似不放逸法。如於
殺生等事及威儀工巧等中審諦而作。然於
善法不放逸者。於現法中。乃至。能得般涅
槃故。於後法中往善趣故。多有所作
復次依有情世間及器世間。有二種法。能
攝一切諸戲論事。謂能取法。及彼所依所取
之法
又諸世間。略有二種雜染根本能引無義無
利雜染。謂於眞實無正解行。及彼爲先悕
求無義
又正法外。若諸沙門若婆羅門。略有二種雜
染根本。謂薩迦耶見増上力故。雜求我常。
推求我斷
又諸有情。略有二種衆苦根本。謂於有漏
法喜愛倶行所有期願。及非理所引厭離倶
行所有期願
又有二種師及弟子。教授教誡相違之法。謂
諸弟子。不能堪忍教誨語言。及師倒見習
行邪行。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二法
又有二法。甚能違越世出世間正行境界。謂
於自非法増上所生不可愛果。無有顧慮。
於所作罪。無有羞恥。及於現法他所殺縛
衰退等事。無有顧慮。於所作罪。無有羞
恥。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二法
又有二種無倒建立。能令行者少用功力
住於梵行終不唐捐。一正立學處。若有違
越。便獲大罪。若不違越。便生大福。二正立
出離。令違越者速復出離
又有二法。能令作者得自他利。一居遠離
者。心常安定。現法樂住。二居憒閙者。有來
求法。時時爲説能令正法相續久住
又有二法。能令有情内正作意。外聞他音。
二因縁故。於現法中。入諦現觀。或令當來
諸根成熟。一於因所生法。正通達因。二於
如來所説所有甚深。相似甚深空相應經。一
切縁性。及諸縁起。隨順作意。數數思惟
又有二法。能令根熟補特伽羅速證通慧。
一於教授教誡。遠離諂誑。二厭離爲先。身
語意行。離諸調戲
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展轉皆得
安樂而住。一者堪忍他所逼惱。二者自不
逼惱於他
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未生違
諍。遮令不生其已生者。速令止息。無鬪無
訟。無諍無競。一者展轉互起慈心。二者平
等受用財法
又有二法。速令心住得三摩地清淨梵行。
一者憶持久遠所作所説増上力故。若有所
犯如法悔除。若無所犯便生歡喜。晝夜隨
學甞無懈廢。二者於身語意一切事業。能正
了知増上力故。於諸過失終無違犯。由此
因縁。亦無憂悔。隨生歡喜。廣説乃至。解脱
智見。又有二法。能越衆苦。謂能超越諸惡
趣苦。及能超越生死大苦。一者深見現法當
來諸過患故。遠離惡行。二者心常安定。精
勤修習菩提分法。又有二法。能令修斷居
遠離者得安樂住。一者於諸境界。不生雜
染。無惡尋伺擾亂其心。二者凡所噉食。要
爲利益。稱量消化。能隨順斷令身調適。又
有二法。令修善品諸苾芻等時無虚度。一
者於諸根境。正勤方便。研究法相。二者知
時知量。少習睡眠
又有二法。能壞増上心學慧學。一者建立
邪學。違越正學。及懷猶豫。二者増益損減
邪見決定。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二法
又有二法。能令已集菩提資糧。未入現觀
補特伽羅速入現觀。一者思惟現在過去自
他衰盛。二者勤修諦行所攝。無倒作意
又有二法。令觀行者。最極究竟離垢梵行速
得圓滿。一者修諦現觀。二者於後離欲。方
便勤修。於諸等至。無有愛味。離諸障難」
又有二法。令觀行者速能引發世出世間一
切勝徳。一者九相住心。二者由六種事。以
正定心思擇諸法。如聲聞地當廣分別
又觀行者。有二種淨。謂作意淨。及所依淨。
於三世中。遠離愚癡。智清淨故。名作意淨。
遠離三界諸煩惱品麁重法。故名所依淨」
又有二法。心善解脱諸阿羅漢。内自所證。
一者於現法中。苦因永盡。二者由此爲先。
當來世苦畢竟不生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三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四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聞所成地第十之二
已説二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説三種。謂依
十相三門三種及與三根。於諸有情發起邪
行。能令有情墮諸惡趣。言十相者。謂壞生
命。財物。妻妾。若壞實義。善友。讃美。所爲事
業。若意三濁。謂執受他財欲爲己有。欲
令他遭所不愛事。誹謗眞實。所有惡見。
言三門者。一作業毀壞門。二意樂毀壞門。
三方便毀壞門。於十相中。前之七種。作業毀
壞。其次二種。意樂毀壞。最後一種。方便毀
壞。所謂惡見。由惡見故。羞恥慈悲離諸惡
行。悉皆毀壞。無有羞恥。無有慈悲。廣造
衆惡。言三種者。一身所作。二語所作。三意
所作。言三根者。一爲自饒益相。二爲損害
他相。三於他顛倒相。謂於非法而作法
想。於不應作作應作想。堅執現行
復有三法。能令有情不護諸根。一於依止
中邪法種子。二於諸境界取不正相。三於
私隱處不正思惟。如是三種。當知即是欲
貪瞋恚。及與害品。依四處所。發生三種不
正尋思。謂於自己利等四種白品法處。爲欲
獲得。或爲不失。生欲尋思。於能障彼怨
中二品有情處所。生恚尋思。於親友品有情
處所。生害尋思。所以者何。若親友品。或時
違犯於彼不生全斷滅欲。唯有輕微苦楚
方便訓罰之欲。與此相違。所有白品。如應
當知。略有四種内法種子。遍攝一切諸法
種子。一世間種子。二出世種子。三不清淨種
子。四清淨種子。世間種子者。謂欲色無色界
繋諸行種子。出世種子者。謂能證三乘及三
乘果。八聖道等清淨種子。不清淨種子者。謂
欲界繋諸行種子。清淨種子復有二種。一世
間淨。二出世間淨。色無色繋諸行種子名世
間淨。能證三乘及三乘果。八聖道等所有種
子名出世淨
復有三種從因所生有漏法因。若於此中。
不如正理修方便者。能生諸若。若能如
理修方便者。於苦於因。能知能斷。謂於
欲界繋法。染汚希求。於色無色界繋法亦
爾。又有三種諸煩惱趣。令諸有情流轉生
死。謂於勝欲。發意悕求。名初煩惱趣。於色
無色界勝自體中。發意悕求。名第二煩惱
趣。於邪解脱。發意悕求。名第三煩惱趣。又
有三種諸有情類。欲爲根本作業方便。一爲
得勝欲。二爲得勝自體。三爲證勝解脱
道。又有三種諸有情類。於三界中。攝受自
體諸行威勢。一牽引威勢。二能得威勢。三成
滿威勢。牽引威勢者。謂能引之業。能得威勢
者。謂健達縛正現在前。成滿威勢者。謂住於
此受淨不淨諸業異熟。又有三種無明蘊。諸
有情類住無明者。由此因縁。能生三世自
體差別。謂於過去世前際等無知。能生現
在自體。於現在世前際等無知。能生未來自
體。於未來世前際等無知。即於未來能生
後後當來自體。又有三種未究竟聖。共諸
異生生死災患。若有於彼深厭怖者。當速
斷除三種憍逸。修習現法涅槃方便。一無病
衰退。二少年衰退。三壽命衰退。其有智者。應
觀未來如是三事定當隨逐。又有三種有
情之類。貪瞋癡縛所依處所身分差別。能急
繋縛諸有情類。閉在大苦生死牢獄。一能饒
益。二能損害。三者平等。二種倶離。又有三
處所生諸苦。遍攝有情所有衆苦。一合會所
生苦。二乖離所生苦。三平等相續苦。初由損
害位和合故。第二由饒益位變壞故。第三
於一切位相續而轉。麁重所攝諸行所生。唯
衆賢聖覺之爲苦。非諸異生。又有三種心
高擧法。違害欲求沙門果證修方便者預
流果支。能障沙門令不得證。一者以己
校量於他。謂我爲勝心生高擧。二者以
己*校量於他。謂我相似心生高擧。三者
以己挍量於他。謂我爲劣心生高擧
復有三種種子。當知能生一切諸行。一已
與果。二未與果。三果正現前。又有三種諸行
言説所依處所。謂去來今。又有三相。能攝
一切色法自相。謂顯形作用。安立眼識所取
之色。於自處所障礙餘色。行住安立根色。
若一切境界色。當知一切總有十色及定地
色。若得淨定爲引變化修方便者所有諸
色。當知是内化心境界。亦是未滿變化心果。
又有三種爲諸煩惱所隨逐心。一諸異生
心。二未滿學心。三已滿學心。又有三種聽
聞法者。一於法於義不能受持。二唯能領
受不能任持。三能受能持。又有三法是修
行者觀身語意無常性觀趣入上首。一者入
出息。二者尋伺。三者想思。又有三種尊勝應
敬養。一年齒増上。二族姓増上。三功徳
増上。又有三種住定不定因。二是定因。一
不定因。一惡趣定因。謂無間業。二善趣涅槃
定因。謂無漏有爲法。三不定因。謂所餘法。又
有三法。爲令聖教得久住故。展轉擧罪。
一者現見身語現行違犯學處。二從他聞。
三以餘相比度了知。又諸如來自説具足三
不護徳。爲顯外道諸師内懷衆惡自稱一
切智者實非一切智者。又欲令彼於如來
所發起眞實一切智信
復有三種邪執所生大火所起有情燒惱。一
貪愛燒惱。二愁憂燒惱。三顛倒燒惱。又有三
火。爲化樂福邪事外火。勝解有情示無虚
誑所應事火。雖實非火假立火名。一者父
母。二者妻子。三者眞實應供福田。又有三種
爲諸樂欲増上生者所説眞實増上生道。一
者布施。得大財富。二者持戒。得住善趣。三
者修定。遠離苦受。得生一向無有惱害
樂世界中。又有三種。諸受欲者。劣中勝欲。
待諸欲所生樂故。一多用功力依縁諸
欲。謂現前住所有諸欲。二少用功力依心諸
欲。謂樂化天所有諸欲。三極少功力依心諸
欲。謂他化天所有諸欲。又有三種。超過諸
欲劣中勝樂。一有尋伺喜。二無尋伺喜。三離
喜之樂。又有三種。覺悟所知。能令三乘出
離衆苦。一從他聞音種類。二内正思惟種
類。三長時修習止觀種類。又有三種。覺悟
所知。一者具縛。二不具縛。三全無縛。又有
三種所應作事。修觀行者。由此三事増上
力故。修習信等一切善法。一者永斷見道
所斷諸煩惱已。證預流果。二者永斷修道
所斷諸煩惱已。漸次證得一來不還阿羅漢
果。三者證得阿羅漢已。現法樂住。又由三
分照了一切所知境界。増上力故。建立三
眼。一者肉眼。能照顯露無有障礙有見諸
色。二者天眼。能照顯露不顯露。有障無障有
見諸色。三者慧眼。照一切種若色非色所有
諸法。又有三法。能害現行煩惱怨敵。一者
信順善友。二者不與在家出家諸衆雜住。
三者内正作意覺悟所知眞實道理
復有三種正教誡方便。能展轉證後後所證。
及得涅槃。一於尸羅正教誡方便。二於心
住正教誡方便。三於覺悟所知眞實道理
正教誡方便。如正教誡方便有三種。當知
數習正教誡方便亦爾。又於正教誡方便。現
修習時。由三種法得安隱住。一者空無願
無相滅盡等至。二者四靜慮。三者四無量。又
略有三種心一境性。能令證得如實智見。
一於意言中種種差別所縁行相。二意言無
間種種差別所縁行相。三超度意言專注一
境無種種無差別所縁行相。又有三處。能
善攝受於惡邪處妄計尊勝及處中
所化有情。引入聖教。一現己所有最勝神
通。二於他所有染淨諸行。遮止開許。三宣
説妙法正教正誡。又有三淨。爲欲斷除樂
淨外道以外事水暫除外垢。自謂已得第
一清淨。所起邪慢故建立此三。第一義淨
不淨處生。超越因故。又有三種牟尼。爲欲
斷除持牟尼戒諸外道等。暫息語言。自
謂已得眞實寂靜。所起邪執故。又爲顯説
無倒牟尼故。建立三種眞實牟尼。即是聖所
愛戒所攝身語二業。及無漏心。又有三法。能
令處遠離者斷除現行不正尋思。謂由他
所誹毀自所誹毀。退失大利増上力故。
所起愧慚。及與愛敬。又依道及道果。當知
有三種最勝無上。謂無常智。苦智。無我智。
樂速通等四種行跡。一切世間出世間。有學
無學。時解脱不動心解脱。最勝無上。修觀
行者。先得其智。由此智故。爲斷煩惱。次
修行跡。修行跡已。心得解脱。又有三明。
當知爲顯於前後中際。斷常二邊邪執。現
法涅槃愚癡。沙門婆羅門無明性故。建立三
明。已説三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説四種。謂
有四法。能攝一切所知及智。謂身及聞思修
増上念住。以爲依止。縁身境慧。如身及縁
身境慧。當知受心法。及縁受心法境慧亦
爾。復有差別。謂四種縛。一執取縛。二領受
縛。三了別縛。四執著縛。當知心於身。由執
取縛所縛。於受。由内領受縛所縛。於色
等境界相。由了別縛所縛。即於所説身等。
由貪瞋等大小煩惱執著縛所縛。對治如
是四種縛故。立四念住。又有四種。欲勤爲
先。觀察過患及與對治。以爲依止。能斷現
行諸不善法。及斷彼繋。能得善法。及能増
長。又有四種爲欲住心。爲得勝定。修方
便者。心住如意。能生長門。一樂出離欲。二
受持讀誦。悔過精進。三能取賢善定相之心。
四住空閑處。觀察諸法。又有四種心定心
住。一有尋有伺有喜心住。二無尋無伺有喜
心住。三無尋無伺離喜心住。四捨念清淨超
度一切苦樂心住。又有四種所知眞實。染汚
清淨二品別故。建立四種。若能了知。善了知
者。能斷見修所斷一切煩惱。一染汚品果眞
實。二彼品因眞實。三清淨品果眞實。四彼品
因眞實。又有四種想爲先戲論縛。一於小
欲中想爲先戲論縛。二於大色中想爲先
戲論縛。三於無量空識無邊處想爲先戲論
縛。四於無所有處想爲先戲論縛。又有四
法。於諸有情對治恚害。不樂欲貪。善修習
時。能生大福。能趣離欲。一慈。二悲。三喜。四
捨。又有四法。超過色界。令成遠分。謂空
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又有四
種。爲令解脱速得圓滿。勤修行者聖解脱
欲勝任持法。爲斷四愛。増上力故。謂爲衣
服飮食臥具少有所求。無作無亂。時無虚
度。勤修方便。心離散亂。樂斷煩惱。樂修正
道。又有四種修習道果諸煩惱斷。一見所
斷煩惱斷。二修所斷下分結上中品斷。三即
此無餘斷。四上分結無餘斷
復有四種。證預流支。能令行者於佛聖教
及善趣中畢竟不動。謂於大師所。眞覺所
生無動心淨。如於大師所。當知於所證法
及爲證法修證行者所亦爾。如是三種。名
心清淨。第四一種。名色清淨。聖所愛戒所攝
故。前之三種令於聖教無有動搖。最後一
種。令於善趣無有動搖。又有四種證預
流支。一於説法師及教授者。能善承事無所
違犯。二無倒聽聞師所説法及教授法。三於
所聞法。能正思惟。及善通達。四成辦所修。
又有四智。攝一切智。一唯無漏。於諸法中
能現見智。二一向無漏。於諸法中非現見
智。三一向有漏。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
或非如理非不如理所引世間智。四通有漏
無漏。他心差別智。又有四種。於轉還品眞
實能取智。能盡諸漏。一轉品果眞實智。二轉
品因眞實智。三還品果眞實智。四還品因眞
實智。又有四法。能令信者爲斷煩惱修正
方便。一相續殷重作用精進。二正知行念。三
奢摩他。四毘鉢舍那又有四種。能通達法。
能盡上漏所依足迹。謂爲得聖道。修有漏
慧。既得道已。缺諸煩惱。及缺諸事無餘。永
斷諸煩惱事。如所得道。轉更修習。又有四
法。展轉相應。有行有縁和合而轉。同一縁轉。
謂受想行識。又有四護。能令已入佛聖教
者愛樂聖教。一者命護。二者力護。三者心煩
惱護。四者正方便護。又有四種。能得正見
無倒義行所依處所。由前三種。行時清淨。
由後一種。住時清淨。謂守根門者。於諸境
界。不順不違。爲守根門。念増上力。正智
而行。住遠離者。心無染汚。專注一縁。又
由四行。當知能證明及解脱。由念眼慧。能
證於明。又由身故。能證不動及時解脱
復有四法。能爲廣大種種差別諸所造色生
起依止。一者堅性二者濕性。三者煖性。四者
輕等動性。又有四法。能持已生諸有情類。
令得久住及能攝益。尋求有者。攝事分中。
當廣分別。又有四種。於生死中。諸識流轉
所依足迹。謂於諸色見已趣向。由貪愛故。
取爲所縁。所依境界。倶有建立。如於諸色。
於受想行。當知亦爾。又諸苾芻。顧戀現法
身命。爲依止故。而於衣服飮食臥具。生希
求愛。顧戀後法身命。爲依止故。而於後有。
生悕求愛。愚於涅槃。爲依止故。而於無
有。生悕求愛。如是略有四種悕求之愛。謂
依服愛。飮食愛。臥具愛。有無有愛。又有四
法。能令有情現行造作所不應作。謂隨順
可愛事。違逆不可愛事。怖畏強敵。其心顛
倒。愚於現法及後法果。又有四種請問記
論。能斷所疑。能悟未悟。又能任持勝決擇
力。謂於法實相。應一向記。於諸有情業果
異熟。應分別記。於隱密説。非一向問應詰
問記。於不如理應當置記。於此問中。云何
名記。謂記彼問言。佛世尊於斯不記。又有
四種惠捨。或清淨或不清淨。三種清淨。謂唯
自身戒見具足。或復唯他戒見具足。或自及
他戒見具足。一不清淨。謂自及他戒見二種
倶不具足。其清淨者。當生善趣資産豐饒。
不清淨者。當生惡趣資産無匱。又有四種
攝衆方便。能正攝化一切大衆。一饒益方便
二攝受方便。三引導方便。四修治方便。又有
四種。從業所生諸有情類。於彼彼趣生依
止門。一由業及卵&T021400;。二由業及胎膜。三由
業及潤汚。四唯由業。又彼彼處受生有情有
四種死。一者由自故死。謂於戲忘意忿天
中而受生者。二由他故死。謂於羯羅藍。頞
部曇。閉尸。鍵南。母腹中者。三倶由故死。謂
在欲界所餘有情。四倶不由故死。謂色無色
界有頂爲後所有有情。復有四清淨道。一
非功用根圓滿。亦非喜樂圓滿。二功用根圓
滿。非喜樂圓滿。三喜樂圓滿。非功用根圓滿。
四喜樂圓滿。亦功用根圓滿。又有四清淨道。
一背惡説法及毘奈耶。二向善説法及毘奈
耶。三資糧道。四清淨道。此中最初。謂如有
一於外道見及引無義苦切行中。心不愛
樂。亦不忍可。第二。謂如有一於蘊界處縁
起處非處等諸善巧中。愛樂忍可。又能堪忍
寒熱等苦。第三。謂淨尸羅守根門等。諸善
資糧所攝正法。第四。謂奢摩他毘鉢舍那斷
諸煩惱。現法樂住。又有四種學増上心方便。
謂未離欲者。爲得不還果。或不還果依未
至定求現法樂住。又爲令他斷諸惡法及
往善趣。又爲自己斷諸煩惱得勝決擇。又
有二業四相差別。謂轉所攝業差別有三。還
所攝業。總立一種。當知初業一向能感不
可愛果惡趣異熟。第二業一向能感可愛樂
果色無色界異熟。第三業能感愛非愛果欲
界天人異熟。第四業能斷前三業。又有四種
諸有情類増上勤務。一樂而非利益。二利益
而非樂。三亦樂亦利益。四非樂非利益。又
有四門。起諸煩惱。能令有情與生等苦和
合不離。一染著諸欲門。二染著色無色等至
門。三外道諸見門。四住此法中未得眼者無
智門。又修聖道令此四門所生衆苦速得
離繋。如能令有情與苦和合。能令順流取
後有業。難可解説。當知亦爾。復有四種補
特伽羅。當知遍攝一切補特伽羅。一者異
生。二者未離欲有學。三者已離欲有學。四者
超薩迦耶見一切無學。又有四種補特伽羅。
一自住律儀。不能爲他宣説正法。二自不
住律儀。而能爲他宣説正法。三倶能作。四
倶不能作。又有四種補特伽羅。一族姓卑
下。現行白法。二族姓尊高。現行惡法。三族
姓卑下。現行惡法。四族姓尊高。現行白法。
此中最初現法有苦非於後法。第二後法有
苦非於現法。第三二世倶苦。第四二世倶樂。
又有四種補特伽羅。一以苦自任。不任於
他而生非福。謂受外道自苦戒者。二以苦
任他。不任於自而生非福。謂隨有一不律
儀者。三以苦倶任。而生非福。謂諸國王及
祠祀主馬祠祀等。四不以苦任。於自他而
生大福。謂住靜慮者。及離諸惡補特伽羅。
又略有四種語失。一不實。二乖離三毀徳。
四無義。興此相違。當知即是四種語徳。又
略有四種非聖妄語。謂於見不見顛倒而
説。於聞不聞。於覺不覺。於知不知。當知亦
爾。與此相違。當知即是賢聖諦語
已説四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説五種。謂有
五種諸欲貪品麁重。隨逐流轉雜染所攝行
聚。一所依所縁自性行聚。二能領納自性行
聚。三能分別言説分位。取諸法相自性行
聚。四能作用自性行聚。五能了別自性行聚。
此五相違。當知即是離欲貪品麁重還滅清
淨所攝自性行聚。又有五種受用欲者所愛
境界。諸樂欲者常所追求。常所受用。諸背
欲者恒正觀察。謂色聲香味觸。當知此中
依所追求所尋思所染著事。有四種愛
樂。謂未來所愛樂事。即所追求。過去所愛
樂事。即所尋思。現在所愛樂事。即所染著。
此復二種。一所愛樂事。二從彼所生所愛
樂受。又有五種有情所得受愛非愛業果
異熟自體。謂天人那落迦傍生鬼趣。又有五
種失利養因行。亦是背涅槃因行。謂若於
是處受用利養。若從彼得。若所得物。若所
爲得。若如是得。於此諸處。心生吝惜。又
有五法。令修行者先毀淨戒多聞。後虧止
觀善軛。謂於諸欲中。心生愛染。於能覺發
憶念教授教誡者所。心生瞋恚。未受尸羅。
令其不受。雖先受得。後令棄捨。或使穿
穴。耽著惛睡。恒不寂靜。染汚追悔。常懷疑
惑。於所聞法。不能領受。雖初領受。尋即忘
失。雖不忘失。不證決定。又有二種下分。
謂見道是修道下分。欲界是色無色界下分。
約此二種下分。説五下分結。依初下分。説
薩迦耶見戒禁取疑。依第二下分。説貪欲瞋
恚。又有二種上分。謂色界及無色界。依此
二種上分。説五上分結。或有無差別結。謂
色貪無色貪。或有有差別結。謂愛上靜慮者
掉。慢上靜慮者慢。無明上靜慮者無明。又爲
五種不信敬所執持者。心不調柔。不能生
長諸善根本。謂於大師所説正法増上戒學。
増上心學。増上慧學。正覺發者。正教授者。正
教誡者。同梵行所。無有信敬。又有五種爲
斷煩惱正精進障。一者耽著等至及生。
二者耽著利養恭敬。三者放逸。四者惡慧。五
者其心下劣。或増上慢
復有不能堪忍補特伽羅。於他怨敵所。起
五種邪行。謂不堪忍者。於他怨敵。先起瞋
心怨嫌意樂。於彼親友。樂欲破壞。常欲令
彼發生憂苦廣作一切不饒益事。壞自所
受清淨尸羅。由身語意多行惡行。由此五
種惡邪行故。能感後世還來此中三種等
流過患。一種現法等流過患。一種後法異熟
過患。謂此生中多諸怨敵。親友乖離。由他
發起種種憂苦。不可愛事。恒現在前。臨命
終時。多生憂悔。命終已後。顛墜惡趣。與此
相違。能堪忍者。於他怨敵。發起五種正行。
由此所感勝利差別。如應當知。又有五法。
能生現法後法一切憂苦。一親屬滅亡。二所
有財寶非理喪失。三疾病縁身。此三能生現
法憂苦。四毀犯尸羅。五毀謗一切。諸惡邪
見。此二能生後法憂苦。與此相違五法。當
知能生現法後法所有喜樂。又阿羅漢。雖
現追求供身財物亦常受用。而能超度三邪
追求二邪受用。謂能超過殺生偸盜妄語所
引三邪追求。亦能超過妻妾畜積二邪受用。
又修斷者。成就五法。隨其所欲。於諸善品。
方便修行。亦能速證究竟通慧。一者於所
修斷。猛利樂欲。如教奉行。二者於自所有
如實發露。三者身力康強。四者相續無間修
方便中其心勇鋭。五者成就通達止擧捨相
時分智慧。又有五種。能圓滿解脱。厭離所
對治法。謂於諸法中。有三種愚。以爲依止。
起三顛倒。三種愚者。一時節愚。二分位愚。
三自性愚。三顛倒者。一於無常計常顛倒。
二者於苦計樂顛倒。三於無我計我顛倒。
及規求利養。希望壽命。爲治如是五所治
法。起五取相。謂於諸行。取無常相。亦取苦
相。於諸法中。取無我相。於飮食中。取惡逆
相。於其命根。取中夭相。又有五種修定修
智二勝行者。正心解脱生長之門。定勝行者。
因聞依諦聖言論故。正解法義。如因聽
聞因廣大音。讀誦經典。因爲他人。開闡妙
義。在空閑處。審諦思惟。正解法義。當知亦
爾。智勝行者。於上品亂貪欲。對治無倒思惟。
又有五種修觀行者意樂方便悉皆具足。謂
於涅槃菩提。起猛利信解。名意樂具足。無
間殷重。修習正智。而行奢摩他毘鉢舍那。
名方便具足。又有五法。令諸有情受愛非
愛業果異熟。煩惱身心。具攝衆苦。謂苦樂
憂喜捨。又由成就如前所説意樂方便。悉
皆具足不退轉故。令觀行者。堪能速證聖
諦現觀。亦善安住諸勝善品。又有五種離
欲界欲。未盡餘結學生差別。一住中有。便
能究竟得般涅槃。二於初靜慮。初受生已。
得般涅槃。三受生已後。少用功力。聖道現
前。得般涅槃。四多用功力。聖道現前。得般
涅槃。五或色界邊際。乃至。色究竟得般涅
槃。或無色界邊際。乃至。有頂方能究竟得般
涅槃。又有五種雜修第四靜慮果得不還者
生地差別。一下品靜慮果生地。二中品靜慮
果生地。三上品靜慮果生地。四上勝品靜慮
果生地。五上極品靜慮果生地。又有五種修
觀行者觀察作意。能令三界煩惱永斷究竟
決定。謂雖深厚憶念分別思惟欲相。於諸
欲中。仍不趣入。任運捨心。於離欲相。率爾
思惟。便能任運其心趣入。如於欲離欲相
如是。於恚無恚相。害無害相。色等至生相。
無色等至生相。及涅槃相。當知亦爾。已説
五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説六種。謂依六相。
宣説八種有情事差別。爲令墮在我及有
情命者見等衆生趣入無我故。謂我所依事
差別。境界事差別。自性事差別。受用因事差
別。受用事差別。隨説事差別。作用事差別。希
望事差別。於如是等事差別中。未善純
熟修觀行者。便謂有我。依眼等根。於色
等境。由觸及受。種種受用。有如是名。如是
種。如是姓。如是食等。於自於他。隨起言
説。造作一切法非法行。於可愛事。希望和
合。久住増益。於非愛事。悕望不合。不住捐
減。若於如是事差別中。已善純熟修觀行
者。爾時妄計皆不得生。又於寶學有六
輕懱能令善法或未得退。或已得退。捨佛
聖教。乃至微信。亦皆退失。謂於佛法僧寶。
増上戒學。増上心學。増上慧學。由惡友故。
於増上心慧。令得邪僻教誡教授。由惡語
故。全無所得。彼由邪僻及無所得故。退失
一切所有善法。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六
法。又有情心。與不如理作意倶行。於色等
境。有六種貪所依處平等分位。如貪所依處
平等分位。如是瞋所依處不平等分位。癡所
依處非平等。非不平等分位。當知亦爾。又
有六種最極清淨。轉自所依。第一究竟。無間
無缺。無有染汚。恒平等住。謂若行若住。於
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中。恒平等住。又有
六法。是諸色根及所依處。隨其所應之所
依止。無有障礙。引導安養。於彼彼生自在
而轉。謂四大種。空界識界。如是識界。能於
現在。積集任持福非福業。能引當來愛非
愛果。亦能執持識所依止五種色根及所依
處。令不爛壞。又由現法後後所生識自在
力。令諸有情於善不善無記業中。差別而

復有三處諸修行者難可超越。一者超越
欲貪恚害不樂所攝下界。二者超越一切行
相現行。三者超越有頂。超越此三難超越
處。當知由六種無上對治。四無量是初對
治。無相心三摩地是第二對治。我慢永盡是
第三對治。永害如是所對治故。諸三摩地
皆悉成滿。善修對治故。害所對治。令彼決
定不復現行。已斷我慢者。終不爲彼我。爲
究竟爲不究竟。如是疑惑纒擾其心。當知
有疑惑者。必不離我慢。若離我慢。必無
疑惑。又有六種諍根本處。一展轉相違。作
不如意。二覆藏諸惡。三於等類中剩受
利養。執爲己有。四於衣服等。更相欺誑。五
違越學處。六於法於義顛倒執著。又有六
法。能斷如是諍根本處。慈心所發身語意
業。能斷初二。同受利養。能斷三四。同趣尸
羅。能斷第五。同趣正見。能斷第六。又有六
法。能攝一切諸修行者威徳究竟。謂神境。天
耳。宿住。他心。生死智通。能攝威徳。漏盡智
通。能攝究竟。又於聖諦未得現觀補特伽
羅。略有六種能障諦現觀法。謂如前説。三
種愚癡増上力故。起三顛倒。規求利養。悕
望壽命。此中差別者。於順惡見惡聞惡説惡
分別處法中。喜樂惡見惡聞惡説惡分別事。
如是喜樂。於未得聖諦現觀異生心。最能
漂動。極爲障礙。非於聖者。是故説此在明
分中。非在解脱成熟分中。對治如是能障
礙法。當知即是六種正取相。謂如前説五
種取相。及一切世間不可樂取相。又有二種
具足隨念六行差別。能令心沒諸修行者。正
策其心。令生歡喜。謂歸依具足隨念。有三
種行。證具足隨念。有三種行。於佛法僧隨
念之行。名歸依隨念。於趣涅槃行。趣資財
行。趣生天行。隨念之行。名證隨念。又有六
法。於善説法毘奈耶中。立爲無上。不與一
諸外道共。謂見大師。聞正法。得淨信。
隨學一切所有學處。於大師所。起隨念行。
謂佛世尊。是正等覺者。能説一切法。乃至廣
説。又於大師。以身語行。承事供養。又有六
法。能令爲盡貪愛修觀行者。決定證知
我於今者猶有貪愛。非無貪愛。謂於色境
乃至法境。繋攝其心。又六因縁故。應知諸
業是實可依。非種家姓是實可依。謂下劣
性補特伽羅。亦生不善。往於惡趣。亦生
善業。往於善趣。亦於現法能般涅槃。貴勝
種姓三種亦爾。已説六種佛教所應知處。次
説七種。謂有七法。能於諸諦。如實覺了。
圓滿解脱。謂毘鉢舍那品有三。一擇法。二
精進。三喜。奢摩他品亦有三。一安。二三摩
地。三捨。念通二品。又由根故。果故。解脱故。
建立七種補特伽羅。於向道中。依鈍根利
根故。建立隨信隨法行。於果道中。即此二
種名信解脱見到。定障解脱。非煩惱障解
脱故。建立身證。煩惱障解脱。非定障解脱
故。建立慧解脱。定障煩惱障倶解脱故。建
立倶分解脱。又三因縁七種行故。令修行者
心得内定心正一縁。謂趣入。安住。攝受因
縁。若世間正見。了知定有施與等行及此
爲依。了知居家迫迮。居家塵染等行。出離
所引正思惟。名趣入因縁。既趣入已。受持正
語正業正命。名安住因縁。於趣入因縁。安
住因縁。及後方便作意隨行中。所有正精進
正念。名攝受因縁。又諸世間樂求財者。爲
得樂故。雖樂積集一切凡財。而未能得
七種聖財所生之樂。謂與信倶行清淨之樂。
生於善趣所起之樂。顧自妙好不行諸
惡。無有追悔所生之樂。顧他誹毀不行
諸惡。無有追悔所生之樂。於法於義正解
倶行所生之樂。後世資財無所匱乏所生
之樂。於勝義諦如實覺悟所生之樂。諸如
是等無量無邊無罪之樂。樂求積集世間財
者。皆所未得。惟得現法資財無匱所生有
罪妄想之樂。又有七種魔惑品力。一憎
聖教。二現行能往惡趣惡行。三樂習不顧
自妙好障法。四樂習不顧他誹毀障法。五
於善不善。有罪無罪。若劣若勝。若黒若白。
及廣分別縁起法中。不能解了。六慳垢弊
心。積集衆具。七智慧陜劣。愚癡増廣。若能
降伏如是七種魔惑品力。當知即是聖法律
中信等七力。又有七種第一義法涅槃所對
治法。能令正法衰退隱沒。如是七法三衰損
攝。謂受用衰損。増上意樂衰損。方便衰損。
於衣服等。樂求妙好。樂欲多求。及彼所起
種種受用。名受用衰損。於道及道果涅槃。
心不信解。名増上意樂衰損。懈怠。失念。心
亂。惡慧。名方便衰損。受用衰損。是貪不善
根品類。意樂方便衰損。是癡不善根品類。與
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七法。又有七種第
一義法涅槃品法。能令正法無退久住。一聞
所成慧。二思所成慧。三修所成慧。四不爲
惡縁侵損依止。五正求財法。六無増上慢。
七於可供養不可供養補特伽羅。能善
擇此可供養此不可供養。此中由聞慧故。於
未了義能正解了。由思慧故。於未善決定
義能善思惟。由修慧故。斷諸煩惱。由無
惡縁侵損依止故。堪能修斷正求財法
故。速證通慧。無増上慢故。於下品所證。
不生喜足。能善揀擇補特伽羅故。於諸
世智大福者等。不樂親近。亦不供養。唯樂
親近供養少欲者等。又有七種諸有情類受
生處所。於彼處所受生有情。諸識現前相
續而住。於三界中唯除惡趣。無想有情。及
非想非非想處。由惡趣中極可厭故。不立
識住。無想有情。一向轉識不現行故。不立
識住。非想非非想處。行與不行不決定故。
不立識住。身異類故。名種種身。想異類故。
名種種想。當知與此相違。名一種身一種
想。梵世已下。身形異類。所生身形種種色相
有差別故。於梵世中。初受生時。彼諸梵衆。
咸作是念。我等皆是大梵所生。爾時梵王亦
作是念。是諸梵衆皆吾所生。如是彼想非
有異類。第二靜慮已上一切諸天。身光等照
故。名一種身。光音天衆先後生者。由覩梵
世猛焔燒然。爾時便有怖不怖想。是故於彼
有異類想。又諸有情有七種麁重。遍攝一
切煩惱品麁重。謂劣界貪瞋品麁重。中界妙
界貪品麁重。劣中妙界慢無明見疑品麁重。
又於外道惡説法律中。當知有七種過失。
謂解過失。行過失。依止過失。思惟過失。功用
過失。増上心過失。増上慧過失。彼諸外道雖
少於法聽聞受持。而常隨順四顛倒故。凡
興言論。專爲毀他免脱徴難。爲勝利故。
其所生解。皆有過失。所受禁戒。邪範邪命
所攝受故。不能令自得出離故。亦有過
失。所事師友。唯能宣説顛倒道故。亦有過
失。所有思惟。邪求出離損壞心故。亦有過
失。所有功用。離方便故。亦有過失。彼増上
心。忘念愛慢及與無明疑上靜慮之所攝故。
亦有過失。彼増上慧。六十二見所損壞故。
亦有過失。與此相違。當知善説法律中。亦
有七種無過失事。又有七法。令諸苾芻所
起違犯諍事止息。餘如攝事分中。當説當
知。此中有七種違犯諍事。一開悟現前犯諍
事。二開悟過去失念犯諍事。三開悟不自在
犯諍事。四尋思犯諍事。五決擇犯諍事。六自
悔犯諍事。七忍愧建立二衆展轉擧罪諍事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四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五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聞所成地第十之三
已説七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説八種。謂有
八支聖道所攝。令諸苾芻究竟斷結。三種修
法。謂修戒修定修慧。正語正業正命。名爲
修戒。正念正定。名爲修定。正見正思惟正精
進。名爲修慧。又由正方便及果増上力故。
建立清淨品八種補特伽羅。謂行四向住
四果者。又有二種施八相差別。一有過失
施。二無過失施。前七種施名有過失。最後一
種名無過失。謂有布施。懈怠所損故有過
失。或有布施。不隨所欲故有過失。謂有
染心者怖畏貧窮悕求富樂而行布施。或
有布施。顧戀過去故有過失。或有布施。
悕望未來故有過失。或有布施。有輕慢過
故有過失。或有布施悕求富樂故有過失。
或有布施求他知聞故有過失。無過失施
者。謂迴向涅槃故。爲彼資糧故。無染汚
心爲往善趣故。爲得大財故。而行布施。
又依四處於八時中。趣入懈怠。不發精
進。當知如是補特伽羅。是懈怠類非精進
類。謂依乞食處。依所作處。依遊行處。依界
不平等處。依此四處。八時差別多食精美
身沈重時。少食麁惡身劣頓時。將欲所作
護惜力時。已有所作身疲倦時。將欲遊行
護惜力時。已渉長塗身疲倦時。正爲病苦
所纒擾時。所病已愈恐更發時。此懈怠類
補特伽羅。乃至。未遇懈怠所依。少似精進。
若得遇已。速發懈怠。是故名爲懈怠種類。
與此相違亦依四處。於八時中。發勤精進。
當知如是補特伽羅。能伏懈怠勤精進類。
雖遇懈怠所依。亦能發勤精進。何況不遇。
是故名爲勤精進類。又有八種正願所攝可
愛生因。能令於諸欲中樂増上生。不求永
離一切欲者。當生八種可愛生處。謂願人
中卑惡種類。修小施戒二福業事。如是願
樂人中尊貴種類。四大王天。三十三天。夜摩
天。覩史多天。樂化天。他化自在天。修小施
戒二福業事。又四因縁故。於人趣中。建立
如來四衆。三因縁故。於天趣中。建立四衆。
最増上故。世間共許爲福田故。受用資財不
由他故。棄捨一切世資財故。由此四縁。
於人趣中。建立四衆。依地邊際故。欲界邊
際故。語行邊際故。由此三縁。於天趣中建
立四衆。又於世間三處轉時。恒常世間八法
所觸。謂樂欲處。功用處。衆縁處。於樂欲處
轉時。或觸於利或觸非利。於功用處轉時。
或稱他意或不稱意。於背面位觸於毀
譽。於現前位觸於稱譏。於衆縁處轉時。或
由先世。或由現法苦樂衆縁。觸於苦樂。又
八勝解能引不還或阿羅漢諸聖神通及最
勝住。謂未伏内色想。外無染汚色勝解。是
名第一。已伏内色想。是名第二。淨不淨非
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此三解脱。於
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發諸聖神通。謂
諸神通不與一切異生共有。空無邊勝解。
識無邊勝解。無所有勝解。非想非非想勝解。
微微任運心勝解。此五勝解。次第善修治故。
能引想受滅等至最勝住。又若觀諸色。若
如所觀於初三解脱中而修習者。謂三解
脱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此中觀外諸色。若
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謂觀非三摩
地所行現所得色。由縁三摩地所行作意
不種種現前故名爲勝。於三摩地所行中。
奢摩他行名知。毘鉢舍那行名見。如於三
摩地所行若知若見。如於彼色已尋思已
了別。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觀
諸色亦爾
已説八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説九種。謂有
九結。如攝事分當廣建立。又有九種生處。
受生有情。於彼彼處同所居止。謂三界中。
除諸惡趣可厭處故。如前已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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