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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燈論釋 (No. 1566_ 龍樹偈本 波羅頗蜜多羅分別明釋論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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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觀入品説入無自體已令開解。離此諸入
無別見者得成。如是以諸入境界爲如來者。
義皆不成。又如然可然品已明一異倶遮薪
之與火皆無自體。如是若以智爲如來。及以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慈悲喜捨。十力無畏。三
十七道品。六波羅蜜。諸功徳聚爲如來。乃
至法性法界法住實際眞如涅槃。如是等法
與如來身。爲一爲異。非一非異。此等無自體
故。如來亦無自體。又如觀縁品説無起中已
遮起故。亦遮如來起無自體。又如觀去來品
已遮去來無自體故。如來亦無自體。以是故
外人立義皆無自體。亦違先出因義故。如向
偈説。如來無體故。世間亦無體。是故品初
説外人立義等過而令信解。自説法身有成
立義。亦令信解。以是義故。我義得成。如楞伽
經中説。佛告大慧菩薩。如來身者。非常非無
常。非因非果。非有爲非無爲。非覺非界。非相
非無相。非是陰非離陰。非言説非所説物。非
一非異。悉無和合乃至無所得無所縁。出過
一切戲論者。名爲如來。又如如來三密經説。
佛告寂慧菩薩。如來身者。等虚空身。無等
身。勝一切世間最勝身遍一切衆生如身。無
譬喩身。無相似身清淨無垢身。無染汚身。自
性清淨身。自性無生身。自性無起身。不與心
意識等和合身。如幻如焔如水中月自體身。
空無相無願所觀察身。遍滿十方身。於一切
衆生平等身。無邊無盡身。無動無分別身。於
住不住得無壞身。無色體身。無受想行識身。
非地界非水界非火界非風界等所合成身。
如是身者。非實非生。亦非大等所成。非實非
實法。一切世間所不能知。不從眼生。不依
耳聞。不爲鼻識所知。非舌所成。亦不與身相
應。又如舍利弗陀羅尼經所説。*唯修一心念
佛。不以色見如來。不以無色見如來。不以相
不以好。不以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見。不以生。
不以家。不以姓。不以眷屬。乃至非自作非他
作。若能如是名爲念佛。又如佛地經中偈言。
無起等法是如來。一切法與如來同。雖凡夫
智妄取相。而常行於無法中。無漏根力衆徳
鏡於。中顯現如來像。而實無有眞如體。亦未
曾有如來身。世間所見如鏡像。從本無於往
來相。又如楞伽經偈言。佛以陰縁起無處有
人見。若言無人見云何可觀察
釋觀如來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三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四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顛倒
無自性故説
自部人言。有分別故。起諸煩惱。如是煩惱從
顛倒起。以顛倒故則有貪等。彼若無者。義不
相應。故論偈言
    分別起煩惱 説有貪瞋等
    善不善顛倒 從此縁而起
釋曰。諸論中説貪瞋等。隨次第起善不善者。
謂愛非愛從此縁起。非不從縁。應知不正思
惟分別。能爲起煩惱縁。此中立驗。第一義中
諸陰等有自體。是第一義中陰等從因縁起
故。譬如貪等。若無自體不從縁起。譬如虚空
華。論者言。是義不然。如論偈説
    愛非愛顛倒 皆從此縁起
    我無自體故 煩惱亦非實
釋曰。非實者謂貪等煩惱非第一義中起。以
是故汝闕譬喩。是立義有過。汝若言我以世
諦爲喩非第一義者。無有所成立法。若於世
諦中有成立者。反成我義。如論偈説
    我若有若無 是二皆不成
    因我有煩惱 我無彼不起
釋曰。此謂我者非世諦得成。亦非第一義中
得成。以是故。若離於我則煩惱不有。所以
者何。能依無體故。所依亦無體。爲開此義故
如偈説。因我有煩惱者。煩惱是我法。亦是
所受用故。然我自體不成。如觀我品中觀煩
惱無能依處故。其驗如是。第一義中貪等皆
無。我依止無體故。譬如石女不生子。何得説
言子色白黒耶。自部人言。雖無有我但心與
煩惱和合故有煩惱起。而煩惱是心上法。汝
立無我義者。其因不成。論者言。汝語非也。其
過如論偈説
    誰有彼煩惱 有義則不成
    若離衆生者 煩惱則無屬
釋曰。此謂煩惱是衆生者。於一切處推求衆
生不可得。若離衆生煩惱無屬心起者。先已
遮故。亦除識自體故。亦遮有實故。汝心義不
成。非我因義不成。自部人言。彼受無煩惱義
者。則以無爲體。無體之體成故。諸體更互無
體相。論者言汝今欲得諸體若瓶若絹及餘
物等有者。爲是體。爲是無體。而言能起有覺
因耶。欲令瓶是無體者。則不應説此瓶與青
黄黒色等和合。亦不應説青黄等色示人。若
有無瓶絹處不可説。青黄等色亦不可指示
於人。無依止處故。是諸煩惱畢竟無主無體
義者。如石女兒無青黄相可説故。是故以無
爲體義不成。今當次答自部人等。如論偈説
    身起煩惱見 縁於我我所
    煩惱與染心 五求不可得
釋曰。名色聚集因名爲身。縁於自身起染汚
見。是名身見。貪等三種與此義同。如觀如來
品中偈説。非陰不離陰。陰中無如來。如來中
無陰。非如來有陰。諸煩惱亦如。五種中無煩
惱者。能起苦故名爲煩惱。染者非煩惱。今爲
遮不異義故。若染者即煩惱。能燒所燒同得
一過。亦不異煩惱有染者。此義已如先遮。復
次若異煩惱得有染者。則離煩惱獨有染者
過。是故異體不成。染者中亦無煩惱。煩惱中
亦無染者。亦非染者有煩惱。如是五種求煩
惱無體。以煩惱無體故。則無能成立法。是汝
譬喩有過。如論偈説
    愛非愛顛倒 本無有自體
    以何等爲縁 而能起煩惱
釋曰。如我法中愛非愛顛倒本來無體。以是
故。第一義中煩惱非是從縁起法。無能成立
法故。是汝立義之過。復次有自部人言。色等
六物能起顛倒。云何無耶。彼謂無者。其義不
爾。故論偈言
    色聲香味觸 及法爲六種
    愛非愛爲縁 於物起分別
釋曰。此謂縁六種物能起諸煩惱。此中説驗。
第一義中有愛非愛顛倒爲縁能起貪瞋癡
等。第一義中物有體故。若言無者。非六物體。
譬如生盲者眼識。又貪瞋等能起顛倒分別。
如我所説。因有力故。有諸顛倒。以是因縁譬
喩無過。論者言。汝語非也。皆是虚妄。如論偈

    色聲香味觸 及法體六種
    如乾闥婆城 如焔亦如夢
釋曰。如是等自體皆無自體。勢分亦無。乃至
世諦誹謗之過亦無。無何過耶。以無此物故。
云何如乾闥婆城。以時處等衆人共見故。是
名如乾闥婆城。云何如焔。譬如愚者。見熱時
焔。謂言是水。逐之不已。徒自疲勞。竟無所
得。如是一切諸法自體皆空。著法凡夫亦復
如是。故言如焔。云何如夢。有時有所思念因
果體及一切法無自體故。是名如夢。若色中
有者。如論偈説
    若愛若非愛 何處當可得
    猶如幻化人 亦如鏡中像
釋曰。第一義中愛非愛皆不可得。何以故。第
一義中色像等自體空故。云何如幻化人。於
不實境界顯現相似故。云何如像。不待人
而能起現。與形相似故。以是因縁。汝上出因
立義等不成。何以故。第一義中物體不成故。
亦違汝義。如論偈説
    若不因彼愛 則無有不愛
    因愛有不愛 是故無有愛
    無不愛待愛 無愛待不愛
    若以愛爲縁 施設有不愛
釋曰。愛無自體。其義如是。以是故。不應有不
愛。不愛無體故。愛不待不愛而言有愛者。是
亦不然。如論偈説
    無有可愛者 何處當起貪
    不愛若無體 何處當起瞋
釋曰。彼二無體故癡亦無體。是故如所説過。
今還在汝。修多羅人言。第一義中有如是愛
非愛顛倒。如佛經所説。若經中説者。當知是
有譬如説無我定是無我。今經中現有此語。
所謂無常計常。無我計我。無樂計樂。不淨計
淨。是名顛倒。以是義故。第一義中有如是愛
非愛顛倒。論者言於世諦中有愛非愛顛倒。
非第一義中有。是故我説無過。如論偈説
    於第一義中 畢竟無顛倒
    如來終不説 是我無我等
釋曰。第一義中亦不説我無我故。汝譬喩及
出因無體。復次若修多羅人意言。第一義中
不欲得有顛倒。何以故。顛倒者有二種。一者
隨順生死。二者隨順涅槃。云何名隨順生死。
所謂無常常倒。無我我倒。無樂樂倒。無淨淨
倒。云何名隨順涅槃。所謂於空執空。於無常
執無常。有如是等故名顛倒。若欲得無分別
智者。當斷此二種顛倒。爲是智障故。自部人
言。若於無常之物起無常見是顛倒者。其義
不然。論者言。顛倒者是何義耶。自部人言。實
是無常。謂是常者可名顛倒。論者言。是説不
善。其過如論偈説
    無常謂常者 名爲顛倒執
    無常亦是執 空何故非執
釋曰。謂彼智所縁顛倒境界故。此言即是顛
倒義。譬如人言。離三界欲已。何故不名解脱。
如此之言即是解脱。自部人言。汝今復説無
常亦空。云何不是第一義耶論者言。無起故。
此無起義。道理如先已遮。譬如涅槃無起亦
無無常。復次此無常體能起常分別智。若言
是顛倒執常覺。所縁境界則無有體。是故如
前偈説。無常亦是執空何故非倒者即是顛
倒。何以故。有分別故。譬如常執者。此中立
驗。第一義中色無常者。即是顛倒。是分別故。
譬如執色爲常。自部人言。智分別者。言諸
行空。其智非一向顛倒。論者言。亦是顛倒。我
説無過。自部人言。若如是者。此空智非是得
解脱因。是倒故。譬如内入是苦樂等智之境
界。論者言。汝立義中是何義耶。自部人言。縁
眼空智非是得解脱因耶。論者言。若爾者反
成我義。云何成我義。以無分別智得解脱故。
若言眼空。眼空之智是有分別故。且置是語。
今還爲汝説我本宗。如執無常爲常。即是顛
倒。無我爲我。無樂爲樂。不淨爲淨。亦如是
説。有自部人立義分別言。有如是執。以有能
執所執故。然其起執凡有三種。而不是無。論
者言。汝義不然。如論偈説
    執具起執者 及所執境界
    一切寂滅相 是故無有執
釋曰。執有三種。謂具起及境界等。執具者。是
能執總縁物體智。起執者。謂所執心。或妄
置。或非撥等。又須執者。謂起執人所執境界
者。謂所計常樂我淨等境界。此之三法皆自
體空。如我所説道理。欲令開解執具等一切
皆寂滅相。是故無執。而彼執者。以有有之言
令物解者。無有譬喩。以是故。如論偈説
    執性無有故 邪正等亦無
    誰今是顛倒 誰是非顛倒
釋曰。第一義中誰是顛倒。誰是非顛倒。菩薩
摩訶薩住無分別智。不行一切分別。無正無
邪。無顛倒無不顛倒。復次若人言定有顛倒。
有具足顛倒者故。譬如有蓋則有持蓋者。凡
夫有顛倒亦如是。由有顛倒者。是故有顛倒。
論者言。是義不然。如上偈説。執性無有故。邪
正等亦無。此二道理先已令開解故。有起者
亦不成如是如是。顛倒及顛倒者亦不成故。
如上偈説。誰是顛倒誰非顛倒。此言謂無顛
倒。無顛倒故顛倒者亦無。復次若有顛倒即
有非顛倒。以是故。汝因義不成。第一義中
譬喩無體。亦違汝義。復次世間人言。與顛倒
合者名顛倒人。此之顛倒。爲與已起倒者有
合耶。爲與未起倒者有合耶。爲與起倒時有
合耶。今答此三種與顛倒合者。是皆不然。如
論偈説
    已起者無合 未起亦無合
    離已未倒者 有合時不然
釋曰。此謂已有倒者。更與倒合。則爲無用。何
以故。倒者空故。譬如餘不倒者。若言有倒與
時合者。此有倶過。離倒不倒與時合者不然。
作是觀時悉皆不然。若言有者。汝今當答。此
之顛倒與誰合耶。是故無有與倒合者。以是
義故。汝得如先所説過。復次如第一義中一
切諸體皆無自性。説此道理已令開解。以是
故。如論偈説
    無起未起者 云何有顛倒
    諸倒悉無生 何處起顛倒
釋曰。此謂偈意顯無生故無有顛倒。汝出因
等。皆是有過。如論偈説
    常樂我淨等 而言實有者
    彼常樂我淨 翻則爲顛倒
釋曰。此謂第一義中有常我等。應知亦是顛
倒。如論偈説
    我及常樂等 若當是無者
    無我苦不淨 而應是可得
釋曰。此謂無我等自體能除我等倒。以有相
待故。無我等亦不成無。無我故何處有我。是
顛倒見故。譬如無人。終不於杌起人想顛倒。
如是因等其過難免。以是觀察常無常等顛
倒及不顛倒。無有因故。無因者。如論偈説
    以彼無因故 則無明行滅
    乃至生老死 是等同皆滅
釋曰。此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
生及老死等。由無顛倒因故證得無自體息
諸煩惱。其義得成。諸説有自體者。是諸煩惱。
爲有實體。爲無實體。今何所問。如論偈説
    若人諸煩惱 有一自實體
    云何能斷除 誰能斷有體
釋曰。此謂有自體者。不可壞故。若諸煩惱無
實如兎角者。亦如此偈説過。云何不能斷。謂
無者。不可捨故。如虚空華不可捨。無自體故。
如馬體無。不可令捨此無。復次若作是意。謂
有實煩惱。聖道起時能斷故。謂此説無過者。
此實煩惱似何等相。對治道起而能斷耶。汝
之立義難令物解。以是故起有實體無實體
煩惱分別。而能斷此分別者不然。是中立驗。
第一義中煩惱無。自體是斷故。譬如幻作女
人雖是幻化而諸凡夫起染欲心。後知非實
染心自捨。煩惱無實亦復如是。此中已説外
人所成立驗有過。顯我自成立驗無過。令解
顛倒無自體故。是品義意。以是故。此下引經
顯成。如金光明女經中偈説。言語非是色。一
切處無有。畢竟無有故。煩惱亦如是。如語
無實體。不住於内外。煩惱體無實。亦不住内
外。佛告舍利弗。若解染汚即如實義。無一染
汚顛倒可得。衆生起染。若無實者。即是顛
倒。若彼顛倒是無實者。於中無眞實相故。舍
利弗。如是解者説爲清淨。以煩惱無實體故。
如來成正覺時。所説煩惱。非是色。非是無色。
非受想行識。非無受想行識。非非識。非非無
識。不可見故。不可取故。解者無所斷除。證時
亦無所得。不以證。不以得。無證無得。無相無
爲。但假名字。猶如幻化。於諸法不動相非取
非不取。如影如響。離相離念。無生無
  般若燈論釋觀聖諦品第二十四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四聖
諦無自體義故説
自部人言。若謂聖諦空無自體。是義不爾。故
論偈言
    若一切法空 無起亦無滅
    説聖諦無體 汝得如是過
釋曰。如彼所説道理。令物信解者。是事不然。
空故如虚空華。以是故。彼招此過。起滅無體
故。即無苦諦體。苦諦無體故。能起集諦。亦無
體。集諦無體故滅諦亦無體。滅諦無體故向
苦滅道。以正見爲首。道諦所修即爲無體。如
上偈説。彼得此過。以是故。諸有怖畏生死衆
生。於四諦境界勤行精進。苦應知。集應斷。滅
應證。道應修。此等皆無。云何無耶。故論偈

    若知及若斷 修證作業等
    聖諦無體故 是皆不可得
釋曰。四聖諦者。謂能作聖人相續體故。名爲
聖諦。又復諦者。謂眞實義。若説無者。是義不
然。故論偈言
    聖諦無體故 四果亦無有
    以果無體故 住果者亦無
釋曰。此謂身見疑戒取等衆過爲薪。聖諦爲
火。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見聖
諦火能燒煩惱。住果者。謂得須陀洹道。須陀
洹果。又名不爲他縁和合故。所有天魔不能
破壞。又與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見等和合故名
僧。是僧名爲無上福田。彼若無者。其義不
爾。故論偈言
    若無有僧寶 則無有八人
    聖諦若無體 亦無有法寶
釋曰。若無僧寶不應有四道四果差別。復次
無僧寶故。亦無法寶。法寶無故。亦無佛寶。故
論偈言
    若無法僧者 云何有佛寶
    若三寶皆空 則破一切有
釋曰。佛者謂自覺聖諦。復能覺他。故名爲佛。
云何爲寶。謂難得故。如經偈言。應解我已解。
應修我已修。應斷我已斷。由是故稱佛。此謂
於一切法有自體中得平等覺是故名佛。如
修多羅中偈言。於無體法中。覺了盡無餘。諸
法平等覺。是故名爲佛。此謂諸佛所覺境界。
若言無體者不然。如上偈説。若三寶皆空則
破一切有。是義有過。故論偈言
    若因果體空 法非法亦空
    世間言説等 如是悉皆破
釋曰。此謂作是説者。而不欲得有過。此過云
何免耶。若不立空而有起滅諸體有自體者
彼得無過。是中作驗。諸體有自體有起滅故。
若言諸體無自體者。不應見有起滅譬如空
華。論者言。汝所引者義皆不然。如論偈説
    汝今自不解 空及於空義
    能滅諸戲論 而欲破空耶
釋曰。空者能滅一切執著戲論。是故名空。空
義者謂縁空之智。名爲空義。汝今欲得破壞
眞實相者。如人運拳以打虚空。徒自疲極終
無所損。汝若作是言。如上偈説。若一切法空。
無起亦無滅。汝作如是説者。亦徒疲勞不解
中意。何以故。如論偈説
    諸佛依二諦 爲衆生説法
    一謂世俗諦 二謂第一義
釋曰。世諦者謂世間言説。如説色等起住滅
相。如説提婆達多去來。毘師奴蜜多羅喫食。
須摩達多坐禪。梵摩達多解脱。如是等謂世
間言説。名爲世諦。是等不説名第一義。第一
義者云何。謂是第一而有義故。名第一義。又
是最上無分別智眞實義故。名第一義。眞實
者。無他縁等爲相。若住眞實所縁境界無分
別。智者名第一義。爲遮彼起等隨順。所説無
起等及聞思修慧。皆是第一義。慧者云何。是
第一義。能爲第一遮作不顛倒方便因縁故。
是故復名第一義也。如論偈説
    若人不能解 二諦差別相
    即不解眞實 甚深佛法義
釋曰。此謂若人不解二諦差別。不錯亂境界
相者。不正思惟。多者此人不解甚深佛法。而
起有體無體執覺。深者云何。難渉渡。佛者
如先已解。法者爲令天人證得甘露法故。行
者於如是等甚深境界。應知應斷應證應修。
復次説不顛倒教者名甘露法。是人於第一
甚深無分別智道理不解故。雖行不顛倒住
眞法境界。而於無起無滅法體説衆生。於非
境界起境界見。作如是説者。不解中論道理。
而言世諦中起滅等法。一切皆無。作是分別
者。其過亦如上偈説。若一切法空無起亦無
滅。有如是分別者。不解諸佛如來隨順世諦。
説有持戒修定生住滅等諸法體。無智之人
謂第一義中亦有是事。作是虚妄分別者。墮
在諸有曠野之中。無有出期
自部人言。若以第一義諦得解脱者。不應宣
説二諦。論者言。以是事故。如論偈説
    若不依世諦 不得第一義
    不依第一義 終不得涅槃
釋曰。世俗諦者。一切諸法無生性空。而衆生
顛倒故妄生執著。於世間爲實。諸賢聖了達
世間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自性。於聖
人是第一義諦。亦名爲實。佛爲衆生依二諦
説。云何爲第一義諦。謂普過一切言語道故。
一切小乘所分別者。令離一切分別因故。復
次若無世諦不能證得第一義諦。以是故。煩
惱及生等滅者。是涅槃相。若不依第一義諦。
涅槃之道終不可得。復次外道中。若有聰慢
者。作如是分別。有空不空。云何爲空。謂見諸
陰空。以彼執見無體故。云何不空。謂見諸陰
不空。而言我已見我。今見我當見如是諸陰
空。不離諸陰有空。空中見諸陰。諸陰中見空。
作是見者。是不正思惟。名増上慢。如論偈

    少智愚癡者 以惡見壞空
    如不善捉蛇 不如法持呪
釋曰。此謂與無分別慧命作障礙故。如是等
爲惡見所壞。復次於諸無體起有體見。亦名
壞空。譬如不善捉蛇之人。自害其命。於空
執有體者。亦能害解脱命。如持呪人不依呪
法而自損壞。以是故。不善解空者。能作種種
不饒益事。如論偈説
    諸佛以是故 迴心不説法
    佛所解深法 衆生不能入
    汝今若如是 於空生誹謗
    謂法無起滅 乃至破三寶
釋曰。誹謗者。謂言一切是空。汝瞋忿故。欲與
空作過者。空終不被汝過。何以故。諸體無自
體者。於第一義中空故無體。無體義者。我亦
不用以有執著相故。復次爲遮自部人所分
別空者。今遮此空故而言空無自體。亦不執
空作是分別。空者今應捨故。如寶積經中説。
佛告迦葉。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亦不作増上
慢者起於空見。以是義故。不見色空。不見色
不空。如論偈説
    若然於空者 則一切皆然
    若不然空者 則一切不然
釋曰。此謂正見空者何等爲一切皆然。謂有
起等。云何然耶。謂有無等及眼等。皆自體空。
如幻丈夫。丈夫自體。空何以故。一切藉衆
縁聚集爲體故。云何爲體。體謂苦也。云何爲
苦。謂此起者名苦。見苦等行名爲苦諦。云何
爲集。謂起苦因者名集。復次集者。謂從此
起苦故名集。若見集等行名爲集諦。滅苦因
者名之爲滅。見滅等行名爲滅諦。爲得滅苦
因方便故。而名爲道。若見道等行名爲道。
諦彼聖諦如是有故其法得成。以自然智覺。
於一切行故乃名爲。佛隨順聲聞説者。如經
言。佛告諸比丘。如是苦者我於往昔不聞諸
法中得眼起智起明起覺起是等諸體自體皆
如幻故。第一義中見無起等名見聖諦。如文
殊道行經説。佛告文殊師利。若見一切諸法
無起。即解苦諦。若見一切諸法無住。即能斷
集。若見一切諸法畢竟涅槃。即能證滅。文殊
師利。若見一切諸法無自體。即是修道。以是
義故。摩訶衍中聖諦道理得成。道理成故。智
慧得成。智慧成故。一切皆可然若誹謗空者。
如上偈説。若不然空者。一切皆不然。如論偈

    汝今持自過 而欲與我耶
    亦如人乘馬 自忘其所乘
釋曰。若汝不欲令空有過失者。今當説之。如
論偈説
    汝若見諸法 皆有自體者
    諸體無因縁 還成自然見
釋曰。若見諸體有自體者。則無諸體從因縁
生。不待因縁而有體故。復次若見諸體有自
體者。今當説過。如論偈説
    若因果無待 作者及作業
    及至起滅等 一切法皆壞
釋曰。此謂不待因縁者。因果等義皆亦不成。
汝云何於空義妄生分別。譬如小兒見畫夜
叉而生怖心。發聲大叫。若色等是空無有自
體。如虚空華。作是分別者。不應於此而生怖
畏。以是故。如論偈説
    從衆縁生法 我説即是空
    但爲假名字 亦是中道義
釋曰。眼等諸體從縁起者。諸縁中眼等非有
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非無。非異非一。
非自非他。亦非倶非不倶。所有從縁起者。第
一義中自體無起。依世諦故有眼等起。我説
此起空者。謂自體空故。如經偈言。從縁不
名生。生法無自體。若有屬縁者。是即名爲空。
世間出世間。但是假施設。其有解空者。名爲
不放逸。如楞伽經説。自體無起。體無起者。如
佛告大慧。我説一切法空。若言從縁生者。亦
是空之異名。何以故。因施設故。世間出世間
法。並是世諦所作。如是施設名字即是中道。
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説。云何名中道。謂離
有起無起及有無等邊故。名爲中道。所謂諸
體無起無不起。非有非無。非常非無常。非空
非不空。修中道者。觀察之時。不見眼有體。不
見眼無體。乃至色受想行識不見體。不見無
體。又如寶積經説。佛告迦葉。有是一邊。無是
一邊。離二中間。則無色無受想行識。如是中
道名爲得證實相方便。以是故。如論偈説
    未曾有一法 不從因縁生
    如是一切法 無不是空者
釋曰。此謂從縁所起物。譬如幻等丈夫畢竟
無體。僧佉人言。如虚空等不從縁生。從縁生
法爲出因者。於彼宗中一分之義此義不成。
是彼出因之過。論者言。虚空之過已如先説。
大過咎者。今聚汝身難可逃避。云何過咎。如
論偈説
    若一切不空 無起亦無滅
    無四聖諦體 過還在汝身
釋曰。此義云何。若苦非空有自體者。則無作
者。無作者故。不從縁生。執是有者。世諦之中
亦所不信。何況第一義耶。以是故。如論偈説
    不從縁生者 何處當有苦
    無常即苦義 彼苦無自體
釋曰。此謂若不從因縁生者。即是常。常則
非苦。修多羅人言。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若
無我者。則無自體。以如是故苦無自體。論
者言。汝所説者義不相應。如論偈説
    苦既無自體 何處當有集
    以集無有故 是則破於空
釋曰。此謂苦體無起。何以故。若有自體者。不
待因縁有。如論偈説
    苦若定有性 先來所不見
    於今云何見 其性不異故
釋曰。若先不見苦性。得聖果時亦應不見。何
以故。性若定者。云何可見。如論偈説
    苦若有體者 不應有滅義
    汝著有體故 即破於滅體
    苦若有定性 則無有修道
    道若可修者 即無有定性
釋曰。此謂若有滅體即有苦體。修者云何數
數起正見等。故名爲修。若此道體先已成就
而有起者不然。若欲避此等過。而説道可修
者。如論偈説
    若道是可修 即無有自體
    苦集乃至滅 是等悉皆無
釋曰。此謂道有起義若成亦不離無自體。以
是故。如上偈所説道理。無起苦者。以苦無故。
滅則無體。若言是滅苦之道者。如論偈説
    爲滅苦者道 何有道可得
    不解苦自體 亦不解苦因
釋曰。此謂如汝所説道理苦有自體。有自體
者則不可解。亦不解苦因之過。斷義不成。不
斷因體故。斷即無體。愛體無盡者。有盡義不
成。滅名無體。無體故證滅義不成。若無證滅
趣滅之道。有自體者。則無有修。若無修道亦
無證四果人。若欲得有證果人。而執有自體
見不捨者。今問何故不捨。若所證之果有自
體者。云何復説有能證人。以是故。如論偈

    既無果自體 住果向亦無
    以無有八人 則無有僧寶
釋曰。八人者。謂四道四果。人有差別故。人者
云何。謂人中勝人士夫等。若四聖諦無自體
者。非獨無僧。如論偈説
    若無四聖諦 亦無有法寶
    無有法僧故 云何當有佛
釋曰。佛者能以法覺弟子故名佛。復次今問
執有自體者。佛婆伽婆爲有自體。爲無自體。
問曰。此有何過而作是問耶。答曰。若汝欲得
佛有自體者。則不藉覺了眞如而名爲佛。如
論偈説
    不以覺爲縁 佛墮無縁過
    不以佛爲縁 覺墮無縁過
    佛有自體者 諸菩薩修行
    爲佛勤精進 不應得成佛
    是法及非法 無人能作者
    不空何須作 有體作不然
釋曰。此謂若法有自體而起作者不然。又汝
意謂亦不長小令大。亦不了闇令明。此過已
如前説。自部人言。云何作者皆無自體。論者
言。處處作者。皆見無自體故。譬如幻所作事
内入等。有作亦如是。而此内入亦無自體。若
有一物有自體者。即違先義。此謂無有所作
體故。汝執有自體義。體若有者。汝可分明爲
我説之。若言有作及有體者。似何等物。是故
汝所説者。皆是邪見。如論偈説
    無法非法因 果得無因過
    若離法非法 汝得無待果
釋曰。若汝意謂不違世論。作如是説。欲得有
法非法者。如論偈説
    若汝欲得有 法非法因果
    從法非法起 云何不是空
釋曰此謂凡有起者皆空故。譬如幻所作事。
非獨違汝自宗。今更有餘過咎。如論偈説
    一切言説事 世間皆被破
    若壞縁起法 空義亦不成
釋曰。言説者謂作是言。作瓶作衣提婆達多
言將白牛來我欲飮乳。若瓶等有自體須。作
者不然若不欲得從縁起者。如上偈説。若壞
縁起法。空義則不成。汝壞空義得何等過。如
論偈説
    一物不須作 亦無人起業
    不作名作者 則壞於空義
    無生亦無滅 是則名爲常
    種種諸物類 皆住於自體
釋曰。云何爲物類。譬如畫壁有種種色。種種
形。種種性。種種量等差別。云何名住自體。
謂無作者名住自體。以不壞故。而名爲常。若
言常者。如論偈説
    未得者應得 及盡苦邊業
    一切煩惱斷 以無空義故
釋曰。此謂世間出世間所證勝法者。及盡苦
邊者。不須修對治法。所説之相。而不欲得。如
是故欲得從縁起法。如幻如焔。自體無起。爲
有體無體等。有過失故。瞖慧眼者妄見諸法
不從縁起。此見是世諦見。妄執爲第一義。其
見何等。如論偈説
    所謂苦與集 乃至於滅道
    見有生滅者 是見名不見
釋曰。云何不見。謂不見如實縁起法故。自部
人言。若離見苦等諸行無有別見諦法。論者
言。見諦者有何義耶。自部人言。謂見内諸
入等有自體。不顛倒故。論者言。汝所説起等
道理。先來已遮。見苦等無起。是見諦義者。得
成汝向説。見内入等有自體不顛倒者。是語
顛倒。汝之所欲。其義不成。應細觀察。云何見
苦。非如子從母索歡喜丸。指手言。得此品中
爲自部人所説有過遮空對治明聖諦無體。
令物信解是品義意。以是故。此下引經顯成。
如梵王所問經説。佛告梵王。以此門應知苦
非聖諦。知集滅道亦非聖諦。復次云何是聖
諦耶。梵王。若苦無起。是名聖諦。集無能起。
是名聖諦。見一切法畢竟如涅槃無起滅者。
是名聖諦。若知諸法平等無二修於道者。是
名聖諦。是故經説。若見因縁法。是人能見佛。
亦見聖諦。能得聖果。滅諸煩惱
釋觀聖諦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四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五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涅槃品第二十五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涅
槃無自體義故説
鞞婆沙人言。彼先言。若一切非空。則無有起
滅。此謂無自體義。無自體者。如石女兒。則無
起滅。煩惱無自體故。非是起滅。而煩惱及名
色因亦非起滅者。如上偈説。無斷苦證滅。復
誰得涅槃。彼先已作此説者。我今欲得有所
斷故證於涅槃。如經所説。染與染者。共起
煩惱。此盡滅故。名爲涅槃。如是涅槃心得解
脱譬如燈滅。得涅槃者。由煩惱有自體故。如
彼上説無自體者。若無煩惱體亦無涅槃。譬
如石女兒。復次若以無自體爲驗無得涅槃
者。亦破得涅槃義。即是破於差別法體。是彼
立義出因之過。論者言。汝説不善。諸法無自
體者。如幻燈滅。是亦不違世諦智境界故。無
自體者。從無始因縁展轉而起。如幻如焔。諸
行無起。即是涅槃。證得涅槃亦復如是。無有
自體。我亦不立無體體故。非立義過。上引石
女爲喩者。於第一義中得成。汝執有自體義
者。不可壞故。有所斷者不然。以是故。若不見
眞實理。而説有自體者。得涅槃義不成。法自
體壞故。是事云何。汝向出因立義譬喩。三法
皆不成故有過。復次鞞婆沙人言。如彼偈説。
若一切非空則無有起滅。無斷苦證滅。復誰
得涅槃者。不然。我今立有涅槃。云何爲涅槃。
謂第一義中諸行有自體。斷諸煩惱及滅名
色而得涅槃故。非如駝角。涅槃不爾。有體有
斷有滅有得故。論者言。如先偈説。若一切非
空。則無有起滅。無斷苦證滅。云何得涅槃者。
此謂有自體。不可壞故。自體者。若是自宗出
因立喩有相似者。所成能成則爲有力。而今
無此力故。因與喩義亦不成。又亦違汝先所
立義。我今問汝所立涅槃。爲是第一義諦。爲
是世諦。若欲得是第一義諦者。我今答之。如
論偈説
    無退亦無得 非斷亦非常
    不生亦不滅 説此爲涅槃
釋曰。此謂如是涅槃。我所欲得。如汝所説。斷
故滅故。爲出因等。斷諸煩惱得涅槃者。此等
因義。今皆不成。顛倒心故。作如是説。義皆不
然。復次諸執有涅槃者。或説涅槃是眞實法。
或説涅槃是施設法。二倶不然。以是義故。次
須觀察。如論偈説
    涅槃有自體 即墮老死相
    涅槃是體者 即是有爲法
釋曰。此謂涅槃有自體者。無驗可令信解。若
令涅槃有體。即墮老死相。何以故。無有體離
老死相。亦無老相死相離體。小乘之人不欲
涅槃有老死相。以是故。如我出驗。第一義中
涅槃非是體。無老死相故。譬如石女兒。是
故汝宗因義不成。因不成故。亦與正義相違
故。復次今更與過。若汝不欲涅槃是有爲。而
欲得涅槃。是無爲者不然。無處有一物是體
復是無爲者。今當立驗。涅槃非是體無爲故。
譬如空華。復次更説其過。如論偈説
    涅槃若有體 云何是無因
    亦無有一法 離因而得有
釋曰。此謂體者。皆藉因得有施設。涅槃是體
不得無因。以是故此中出驗。涅槃非是體。無
因能施設故。譬如兎角。多摩羅跋。及修多羅
人等言多摩羅跋者
唐言赤銅葉
如鞞婆沙師説。涅槃如燈
滅。我今説涅槃者。但是無起。於世諦中施
設有故。我所立者其義相應。論者言。今答此
者。如論偈説
    汝涅槃非體 云何是無體
    若涅槃無體 云何是無因
釋曰。鞞婆沙等分別涅槃是第一義。善以息
煩惱爲因。今汝義非如是體故。而言涅槃無
體者。爲無善等耶。義皆不然。譬如空華。若言
涅槃無實無自體者。無如是驗。能令開解。涅
槃非無體者。汝之所説難令人解。復次鞞婆
沙分別涅槃先有體後無體。以燈爲喩者。此
是顯示世間所解。以燈未滅時有體。滅已是
無體。若汝計無體同彼已滅燈者。如向偈
説。若涅槃無體云何是無因。此謂如燈無體。
而有因施設作燈。如是諸陰煩惱無體。而有
因施設爲涅槃。如論偈説
    涅槃非無體 而不藉因者
    若無因無縁 是名爲涅槃
釋曰。如汝所説。涅槃無體是第一義。以是故。
因有來去流轉相而施設有生死涅槃有體無
體者。是世諦中所説。非第一義。如論偈説
    大師所説者 斷有斷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無亦非有
釋曰。如經説。或有人以有求出有。或有人不
以有求出有。是皆不然。若言涅槃是體者不
然。犢子部言。我今立涅槃者。與彼不同。有是
體義。有非體義。有二義故。無如上過。是義應
爾。論者言。汝所立者其義不然。如論偈説
    若汝説涅槃 是體是非體
    涅槃是體故 解脱者不然
釋曰。此謂體非體相違故。若是體則非非體。
若是非體則不是體。若相待者。則有體非體
相。如是説者。義不相應。何以故。有分別執著
過故。犢子部言。涅槃者。云何非體。謂身及諸
根無體故。名爲非體。云何是體。謂有畢竟無
上樂故。名爲是體。論者言。此語不善。身諸根
及覺等已遮故。亦即是遮無起等。畢竟無上
樂者。如遮有爲起。亦遮彼樂。若欲以無爲樂
令物解者。無此驗體。汝之所立義不相應。復
次若言涅槃有自體者。如論偈説
    若汝説涅槃 二倶有自體
    涅槃是無爲 二體是有爲
釋曰。此偈顯何義耶。謂顯體非體外別有涅
槃相。若彼法與此法有別相而是法體者不
然。譬如水與火。如是體非體爲涅槃相者不
然。復次修多羅人言。涅槃者非體非非體故
倶不可説。彼向言有二體過及有爲者不然。
論者言。亦無是事。今答此語。如論偈説
    汝若説涅槃 非體非非體
    體非體若成 二非體亦成
釋曰。此謂如明與闇。有明故可説闇。如是有
體非體故。有非體非非體得成。復次如論偈

    非體非非體 若是涅槃者
    如是二非體 以何法能了
釋曰。此謂若言以智能了者。此智先已遮故。
如論偈説
    如來滅度後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如來現在世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釋曰。此謂身中有神。神與身一。神與身異。離
身有神。即身是神。諸不記中皆不説。是故第
一義中涅槃不成。汝出因義亦不成。其過在
汝。鞞婆沙人復言。第一義中有涅槃怖畏生
死者。爲求彼故起勤精進。不見求者爲得無
法故起勤精進。論者言。如我宗中不見有人
得彼涅槃。第一義中生死及涅槃倶無差別
故。如論偈説
    生死邊涅槃 無有少差別
    涅槃邊生死 亦無少差別
釋曰。此謂生死涅槃同無所得。是二倶不可
得故。亦如分別性無故。生死涅槃皆不可得。
已令信解。是故如汝所説爲得涅槃而起精
進爲因者。其義不成。亦違於義。今以涅槃生
死令開解者。如論偈説
    生死際涅槃 涅槃際生死
    於此二中間 無有少許法
釋曰。涅槃者眞如法界空之異名。眞如無別
異故。譬如虚空。雖有方之殊別而無異相。鞞
婆沙人言。彼説一切惡見皆以空能出離。及
欲得涅槃是空者。若謂涅槃是無能對治諸
見者不然。是故有涅槃。是對治故。譬如明對
治闇。論者言。此中燈光能照及有體者不成
故。汝喩無體。是能成立之過。我言空者。謂一
切諸法不可得也。即是説有所得對治。然
有所得境界一切時不可得故。而空非是有
體。無生故。譬如空華。亦非是無。先已説遮
故。執著空者。亦是邪見。是故智者。應捨此
執。若無智者。執空有體。空有體故則無利益。
如寶積經説。佛告迦葉。若有人言能見空者。
我説彼人不可治也。如是故空義不成。汝言
對治爲因者。因義不成。復次若第一義中有
此見者。彼對治法可然。今觀此諸見無故。如
論偈説
    滅後有無等 及常等諸見
    涅槃前後際 諸見所依止
釋曰。此謂如來滅後。爲有如來。爲無如來。爲
亦有如來亦無如來。爲非有如來非無如來。
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
非無邊。乃至世間常。世間無常。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如是四見有十二種。如來滅後
依涅槃起。世間邊等依未來起。世間常等依
過去起。如是等見。云何起邪。由有虚妄分
別習氣過故。然此分別無有自體。已令開解。
以是故。如論偈説
    諸體悉皆空 何有邊無邊
    亦邊亦無邊 非邊非無邊
    何有此彼物 何有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釋曰。如是等分別所依止境界無體。彼依止
無體故。分別心亦無體。所以者何。一切法一
切時一切種。從衆縁和合生。畢竟空故。無自
性故。如是法中何者有邊。誰爲有邊亦邊無
邊非邊無邊。乃至何者是身。誰爲有身。身一
神一。身異神異。如是等六十二見。於畢竟空
中皆不可得。以是故。如修多羅中偈説。所分
別既無。分別何處起。能分別滅故。所分別亦
亡。論初已來推求諸法。有亦無。無亦無亦有
亦無亦無。非有非無亦無。是名諸法實相平
等性空。滅諸戲論得安隱道。若依世諦中出
因者。已如前説過。修多羅人言。第一義中有
涅槃。佛爲令衆生證得故。觀根觀心觀法觀
時觀方而爲説法。若無涅槃者。佛不應作此
説法。乃至説八萬四千諸行煩惱對治門。爲
得涅槃而有所説。故有涅槃。論者言。若第
一義中以説法爲因。汝欲得爾耶。如論偈説
    有所得皆謝 戲論息吉祥
    如來無處所 無一法爲説
釋曰。有所得皆謝者。謂有所得境界無體故。
有所得心亦無體。復次有所得境界無爲故。
有所得心亦不起。如是一切有所得皆謝。戲
論息者。謂有所得境界無體。彼境界言説相
亦不起。以是故名戲論息。吉祥者。謂一切災
殃悉無體故。名爲吉祥。由彼所起分別性。一
切法不成。及一切法不可説故。第一義中以
説法爲因者。如上偈説。如來無處所。無一法
爲説。復次因自覺所得眞實法者。不可言説。
然此言説者。同分別境界故。所證眞實法者。
不可言説。如上偈説。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
説。復次如來説法者云何。爲攝諸有故。無量
千劫積集福智聚。佛身從此福智聚生。譬如
如意珠悉能顯現一切色像。以一切衆生心
自在願力故。如來無功用有聲出攝於三乘。
佛身力故。所有聞者。迷故謂言如來爲我説
法。爲説法者。於世諦中施設而有。復次陰非
如來。離陰亦無如來。先已觀故。如來名者。無
有一物無能説者。亦無聽者。亦無説處。以無
實體故。如上偈説。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説。
復次諸行無所造作。及諸行聚是無漏。二障
倶斷。爲不共佛法等作依止。具此四法故名
如來。彼諸行聚無所造作故。有説法者不然。
乃至聽法者。是有漏行聚。而言聽者受者。皆
是言説。無有實體。第一義中如幻如化。誰説
誰聽。以是故。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説。復次
如來行菩薩道時。種宿願力自在。以四攝法
攝諸衆生。是諸衆生以種定報善根因縁力
故。由信樂諸根心願自在。爲令一切衆生歡
喜故。六十種具足。無功用説法。聲依如來起。
然如來常定。心無功用力所作無覺觀體而
言有聲出者。是皆不然。以如是故。如來無處
所。無一法爲説。復次於先佛所説法。自解自
證故。一切諸法皆先佛已説。今佛隨順而説。
不加一字。以是故。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説。
復次第一義中一切諸法畢竟空故。無有一
法爲總相智爲別相智可取。以是故。如來無
處所。無一法爲説。如金剛般若經説。如來
爲菩薩時。定光佛邊無一法可受。何以故。不
可取不可説故。諸外道等甚可憐慜。我今以
此無體自體空最上乘所説道理。破其邪辯。
然彼外道依止惡見道理。而自覆藏己宗之
過。執其所見。説是偈言
    彼第一義中 佛本不説法
    佛無分別者 説大乘不然
    化佛説法者 是事則不然
    佛無心説法 化者非是佛
    於第一義中 彼亦不説法
    無分別性空 有悲心不然
    衆生無體故 亦無有佛體
    彼佛無體故 亦無悲*慜心
外道等謂論者言。彼佛法中若言世諦中有
悲*慜者。猶如石女哭兒。論者言。此中明第
一義者。一相故。所謂無相。無佛亦無大乘。第
一義者。是不二智境界。汝説偈者。正是説我
佛法道理。今當爲汝説如來身。如來身者。雖
無分別。以先種利他願力爲大誓莊嚴熏修
故。能攝一切衆生。於一切時起化佛身。因此
化身有文字章句次第出聲。不共一切外道
聲聞辟支佛故。而爲開演二種無我。爲欲成
就第一義波羅蜜故。爲欲成就乘最上乘者
故。名爲大乘。有第一義佛故。依止彼佛而起
化身。從此化身起於説法。由第一義佛爲説
法因故。不壞我所立義。亦不壞世間所欲。復
次薩婆多人言。如來所説法者。皆是有分別
故説法。以他衆生心自在願力起説法因故。
譬如爲聲聞等説法。論者言。是義不然。化佛
説法者是無分別。非如汝語一向分別。薩婆
多人言。佛無分別而爲説法者不然。無分別
故。譬如土塊。論者言。化佛與第一義佛不可
説異故。世諦中有佛者。不遮世諦中。彼第一
義佛爲説法因者。亦不遮第一義中。如來無
戲論故。分別如來。若有悲若無悲。皆是戲論。
如是戲論悉皆無體。所悲*慜衆生及能起悲
者。亦皆無體。如汝先説。若世諦中有悲謂如
石女哭兒者。是喩不然。悲云何相。謂見他
有苦起憂苦心。是名悲相。譬如慈母憐極愛
子。諸佛菩薩於諸衆生起憐*慜心。亦復如
是。縱令石女有悲憐心。於我何妨。而復不爾。
譬如龜毛空與太虚空而不相似。是故設有
悲者。諸佛悲心與石女悲心亦不相似。諸佛
悲者。無量劫來積集熏修究竟具足。遍滿一
切諸衆生界。若石女無此悲者。更莫復言世
諦有悲者與石女悲相似。此品初鞞婆沙等
所立驗者。論主已説其過。顯示涅槃無有自
體。以是故。此下引經顯成。如梵天王所問經
偈言。實無有涅槃。如來説涅槃。如虚空自結。
如虚空自解。梵王白佛言。若有分別衆生欲
得一切法有起有滅者。佛於其人亦不出世。
若於涅槃起分別相言是有體者。然彼衆生
決定不能出於生死。世尊。涅槃者。其義云何。
一切相皆寂滅。是爲涅槃。一切所作皆已謝。
是爲涅槃。世尊。愚癡衆生於佛法中雖得出
家。而墮外道見中求涅槃體。如於麻中求油。
指手言得。何異乳中求覓生酥。若於一切法
畢竟寂滅中求涅槃者。乃至邪慢外道中聲
聞非佛法中聲聞。若是正見成就行者。不作
一法有起有滅。亦不欲得證獲一法。亦不見
聖諦理。如摩訶般若中説。佛告須菩提。涅槃
者。如幻如夢。如影如焔。如鏡中像。如水中
月。如乾闥婆城
釋觀涅槃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世諦縁起品第二十六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而以世諦
縁起故説
目部人謂我言。彼先言如來無處所無一法
爲説者。其義不然。論者言。我今當説。如來爲
欲驚怖一切外道及人天等衆生令息諸惡見
過患故。説縁起法。佛由覺了縁起法故。名稱
高遠遍一切世間。以是因縁故名爲佛。汝今
與縁起法作過者。自違所欲。如論偈説
    無明之所覆 造作彼三種
    後有諸行業 由此往諸趣
釋曰。明所對治名爲無明。而此無明能覆障
衆生智慧。造作後有諸行。云何名後有。謂未
受生者與不相離和合因果。共趣向後有故。
名爲後有。云何名諸行。行有三種。一謂無我
法。二謂刹那。三謂三種業。云何爲三業。謂福
非福不動等。復有三種。謂身語意。無明者非
獨爲諸行縁。亦能與識等後支展轉爲縁。體
亦非獨無明覆障衆生。更有諸餘煩惱行者。
謂造作有爲法故。名之爲行。如論偈説
    以諸行因縁 識託於諸趣
    識相續託已 爾時名色起
釋曰。云何爲識。於一一物分別取境界故名
識。託者言生。行縁者。謂行與識爲縁故名行
縁。亦非獨諸行與識爲縁。彼識生時亦有
諸心數法共生。以是故亦以諸心數法爲縁。
復次行縁識者。如阿羅漢。亦有諸行。何故不
與託後有識爲縁。以彼愛繩斷故。不與託後
有識爲縁。是故愛等諸煩惱。亦與受後世識
作縁。何故獨言諸行耶。爲諸行有勝力故。譬
如王者鬪戰得勝。非獨王勝。一切兵衆亦名
爲勝。由王爲主故言王勝。復次或有人起如
是意言。無明爲不善諸行因可然。但愚癡者
是不善故。云何得與善法諸行爲因耶。此謂
未斷無明者。爲欲受天女眷屬樂故。而造諸
福徳行。以是故無明亦與福徳行爲展轉因。
復次生死者。是第一義不善所有福徳諸行。
繋屬生死者皆名不善。以是故無明能總與
諸行爲縁。復次善趣不善趣不動趣三種業
者。各有上中下差別。是等諸行名爲往諸趣
業。往諸趣者。諸師各執不同。如薩婆多人説
言。有彼中陰。以有名色相續。往託生處故。正
量部人曇無毱多部人等説言。無彼中陰。但
以行爲縁。而識得起。爾時名爲託生。復次計
有中陰者言。有色諸衆生等。於一處滅。是有
色衆生。還相續生。無間前後起至彼異趣。名
爲託生。相續隨生故。譬如燈。以是故名色
依止陰而有相續。從死刹那至受生刹那無
間生故。名爲受生。譬如現在人從此到彼。復
次無中陰者言。色界死有生有。二有中間更
無中有。有漏故。譬如無色界死有生有而無
中有。何以故。死有中間有身起者。非是中
陰。身是報故。譬如現在所受得身。復次有身
起者。是苦諦所攝故。譬以意體爲身。往至異
處。刹那刹那相續隨起故。而無中有。非一向
有陰。汝立中陰義者。是義不成。復次有中陰
者言。若無中陰。云何得至後受生處耶。復次
無中陰者言。從死有相續至生有時。如授經。
如傳燈。如行印。如鏡像現。如空聲響。如水中
日月影。如種子生芽。如人見酢口中生涎。
如是後陰相續起時。無有中陰往來傳此向
彼。是故智者應如是解。如上偈説。識相續
託已。爾時名色起。云何爲名色耶。名有二種。
一謂自往諸趣。二謂爲煩惱所使強令入諸
趣中。復次名者。謂無色四陰。總名爲名。云何
爲色。色者可變異故名色。謂四大及四塵等。
非獨識爲名色縁。無明行等亦爲彼縁。復次
識縁名色者。識及無明等非是定與名色爲
縁。有處有化生者而亦與彼六入爲縁。如無
色界生者。此識但與名爲縁。如論偈説
    從於名色體 次第起六入
    情塵等和合 而起於六觸
釋曰。云何爲内六入。謂眼入耳入鼻入舌入
身入意入等。眼入者。以色爲境界故。彼清淨
色是眼識所依止處故。名清淨色。以爲眼入。
如是以聲等爲境界。彼清淨色。是耳等識所
依止處故。名清淨色。爲耳等入。意入者。以無
間次第滅爲彼意入。云何爲入。謂識及心心
數法等。從清淨色中起故。名之爲入。何故名
觸。謂與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等。各和合故
名觸。如論偈説
    因彼眼與色 及作意三種
    與名色爲縁 爾乃識得生
釋曰。識得生者。如眼以色爲縁。識縁色故而
識得生。如是耳以聲爲縁。耳識得生。乃至意
以法爲縁。意識得生。云何名觸。如論偈説
    彼色識眼等 三種共和合
    如是名爲觸 從觸起於受
釋曰。境界與根意等三種爲一體故。而名爲
觸。觸爲縁故起三種受。如論偈説
    受爲起愛縁 爲受故起愛
    愛又爲取縁 取者有四種
釋曰。此謂求欲之相而名爲愛。無聞凡夫爲
樂受故起貪求心。如舐刀蜜。不覺後時傷舌
過患。若爲樂受起貪者可爾。云何於苦受不
苦不樂受而起貪耶。謂以苦受不苦不樂受
亦爲愛縁故。受苦受時亦有求離心生。亦是
愛也。是故無過。四取者。謂欲取見取戒取我
語取。云何爲取。謂積集義。復次愛増長故。亦
即是取。爲得五欲樂故。起追求心。亦名爲取。
如論偈説
    由取諸有故 取者起於有
    以無取者故 脱苦斷諸有
釋曰。有者是業相。復次有者。是生異名。而生
之因法亦名爲有。若爾者云何即因是果耶。
今現見因受果名故。譬如佛出世。樂彼識等
五支果分。是現在世所攝故。而言從無明行
生。若得値善知識聽聞正法起正思惟。於苦
樂等諸行能見無常苦空無我等行。復次諸
行無生自體空。彼起眞實智者。不復起愛。不
起愛故無復追求。如上偈説。若無有取者。脱
苦斷諸有。此義云何。謂有取故有有。若無取
則無有。有云何相。如論偈説
    五陰是有體 從有次起生
    老病死憂悲 哀泣愁苦等
釋曰。此謂亦説五陰因爲有支體。復次五陰
因名有者。謂非獨五陰因名有。無色界四陰
因亦名有。生者謂先無陰體今有陰起。老者
謂變壞相。死者謂無陰體。病者謂身爲苦所
逼。憂悲者。謂從愛別離怨憎會等。内被燒然
有相起故。哀泣者。謂喪失所愛及有福徳眷
屬。因此發聲。稱其徳行。而哀泣之。苦謂身
受。愁謂心受。勞倦者謂身心疲極。如是廣説
生等皆名爲苦者云何。如論偈説
    愁及勞倦等 皆以生爲因
    獨此苦陰起 畢竟無樂相
釋曰。獨苦陰起者。謂不與樂和合故。陰者謂
聚。起者謂生陰。相續者是世諦所攝縁起。非
第一義。如先品中已説無起令信解故。我所
立者不破。若言生死行流轉者。云何是不起
耶。我今答之。如論偈説
    是謂爲生死 諸行之根本
    無智者所作 見實者不爲
釋曰。諸行生死根無智所作者。此謂無智者
不見諸行無始已來展轉從縁起如幻如焔過
患故。而求於樂。爲求樂故造福非福不動等
諸行。見實不作者。謂聖道已起見眞實故。智
障煩惱體無明已斷故。如論偈説
    無明若已斷 諸行不復生
    修習智慧故 無明乃得斷
釋曰。此謂諸行不生闕於縁故。如種子無體
故*芽則不生。今修習何智得斷無明。如此論
中所説照縁起智。遮一切諸體有自體。解人
法二無我境界。空智修者。謂數數習。如論偈

    一一支滅者 彼彼支不起
    唯獨苦陰聚 名爲正永滅
釋曰。此謂行等一一有支對治道起故。則滅
此等有支更不起者。由行滅故。行滅則識滅。
乃至生老死憂悲等滅。唯獨苦陰正永滅者。
是世諦所攝故。若第一義中是無明等無起
無滅。云何復名縁起耶。佛依世諦故説第一
義。我義如是。如前偈説。不依於世諦。不能説
第一。以是故不壞我所立義。此品初自部人
謂我言。立義有過者今説無此過故。而以世
諦縁起。令物信解是品義意。如佛説無起者
名爲縁起。此謂不起者説爲縁起。若彼無起
云何有滅。若能於無滅覺無滅者。名解縁起
法等
釋觀世諦縁起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諸見
空故説
自部人言。有自體五取陰。是見處故。陰若是
無而爲見處者不然。五陰是見處者如倶舍
論中説。彼五陰者是苦是集是世間是見處。
如是等是有故。論者言。不然。今當觀察諸
見。此中如論偈説
    往昔過去世 我爲有爲無
    是常等諸見 皆依先世起
釋曰。此謂我於過去。爲是有爲是無。爲亦有
亦無。爲非有非無。如是諸見依過去世起。世
間常世間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等四
見因待現在世陰故説過去世陰常等諸見。
皆依此起。依者。謂縁爲誰縁謂諸見縁。見有
何義。謂執著於取等。如論偈説
    復有異諸見 執未來不起
    未來起等邊 皆依未來起
釋曰。此諸見依過去世起。世間有邊世間無
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等四見。因
現在陰故。未來當起陰者。名爲後邊。今且觀
察。依止先世起諸見者。如論偈説
    過去世有我 是事則不然
    彼先世衆生 非是今世者
釋曰。云何不然。謂時別故。異業所生故。譬如
餘衆生。復次身及諸根亦別故。若言根等雖
異而我是一者。此亦不然。如論偈説
    還是昔我者 但是取自體
    若離彼諸取 復有何我耶
釋曰。此謂如提婆達多過去世我還是今日
者不然。取別故。譬如耶若達多。我以是
故。前世生還是今日生者不然。復次若欲得
我相異取相者。如上偈説。若離於諸取。復有
何我耶。無如是我故。離陰有我先已廣遮。計
有我者。若作是意。不欲令我無體。即以取爲
我體者。作是分別。如似説無我者。亦以取體
爲我。如論偈説
    若取是我者 何處更有我
    由取起滅故 云何是取者
釋曰。第一義中。取不是我。取有起滅法二體
先已説無我。令信解故。云何爲取。謂取及取
者。取是業。取者是作業人。譬如薪火二種。復
次如先已遮我故我義不成。云何不成。如先
偈説。取非即是我。以有起滅故。我者亦非是
有亦非是無。如是我者。世諦中亦不能令物
解。今當更答計離陰有我者。如論偈説
    若異於彼取 有我者不然
    離陰應可取 而不可取故
釋曰。此謂我若異取者不然。何以故。若離取
有我者。云何可説取是我相。若無相可説則
離取無我。若謂離取無我。但取是我者。是亦
不然。離取無有我異故。譬如餘物。此中立驗。
不異取有我。取是可取法我不可取故。譬如
取自體。何以故。取有起滅。我則不爾。復次云
何以取即爲取者。若謂離取而有取者。是亦
不然。若不取五陰而有取者。應離五陰別有
取者。彼義如是。我今説道理者。如論偈説
    我不異於取 亦不即是取
    而復非無取 亦不定是無
釋曰。此謂我不離取。亦不即取。而非無取。亦
不是無。已令物解。若言過去世有我者不然。
如論偈説
    今世無過去 是事亦不然
    過去前生者 與今世不異
    若今與前異 離前應獨立
    如是應常住 不爲現陰縁
釋曰。此謂問者。不欲得如此。云何欲得。謂欲
得前世五陰與今世五陰爲縁。我今立驗。如
提婆達多。今世五陰與過去五陰。不得有異。
相續不異故。過去陰爲因故。譬如提婆達
多。過去五陰。非但有此離前應獨立過。亦更
有餘咎如上偈説。如是應常住。不爲現陰縁。
云何爲縁耶。謂後陰不起故。若爾者則不從
死有生。而彼前世所受生陰。仍在過去。今別
更有異陰於現在生以是故。則有大過。云何
爲過。如論偈説
    諸業皆斷壞 此人所造業
    彼人當受報 得如是過咎
釋曰。若爾者即有斷過。失於諸業果報故。又
彼人作罪。此人受果。復次若言業之與生一
時起者不然。如論偈説
    非生共業起 此中有過故
    我是作如瓶 先無而後起
釋曰。我者云何是造作耶。謂先無後有。我者
先不起煩惱業。應如瓶以外法爲生因。不以
先世所集業爲生因。如是能生後陰因者。則
爲無體。非有非不有。復次過去世亦同前二
種過。非有非不有者。無如是法故。觀察過去
世有無等四句已。今當次觀未來四句。如論
偈説
    或有如是見 來世有我起
    來世無我起 同過去有過
釋曰。此謂來世一異倶不倶等。今亦如是遮
故。如論偈説
    若天與人一 我則墮於常
    天既是無生 常不可生故
釋曰。如是我者即墮常過。自部人言。一異等
義有何過耶。論者言。若未生天即是天者。我
則無起。無起者即是常。以是故。我未生天時
應能起天所作業。而無是事。若謂我是常未
生天時已能起天所作業者。世人所不信故。
復次若我無常。此人中我天中生時。昔人中
我今即壞故。若汝意謂欲得有異而無如上
所説一過者。是事不然。計異者亦有過故。如
論偈説
    若天與人異 我則墮無常
    天與人異故 相續者不然
釋曰。其過云何。謂有異故。譬如提婆達多與
耶若達多。二我相續則爲有過。復次若有人
言。我相續是一有是天義有是人義。今當答
之。如論偈説
    若天在一分 人又在一分
    常無常共倶 一處者不然
釋曰。云何不然。謂有天處有天即是常。天處
無人故。無人即是無常。若有人處有人即是
常。人處無天故。無天即是無常。猶如一物一
處。亦白亦黒者。其義不然。若有人言。我非是
常亦非無常者。如論偈説
    若常與無常 二義得成者
    非常非無常 汝意亦得成
釋曰。此義難令人解故。復次第一義中者。如
論偈説
    有處有人來 從住處有去
    生死則無始 而無有是事
釋曰。有處者。若天世處人世處。有人者。謂若
天若人。住處者。謂住天等世界處。有去者。謂
有人向異趣處去。若爾者此我無始已來恒
有。而即是常。而無是事。云何無耶。謂衆生及
人先已遮故。以是義故。無有常我。若言雖無
常我而有無常我者。是亦不然。如論偈説
    若無有常我 誰復是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釋曰。此謂待常故説無常。本無有常待。何説
無常。復次常無常等。皆已不成。今當觀察邊
等四句。如論偈説
    世間若有邊 云何有後世
    世間若無邊 云何有後世
釋曰。邊者云何。謂究竟處盡處等名邊。如似
阿羅漢涅槃陰。而今有後世在者。謂前世陰
爲因。後世陰爲果。展轉無終。如是依前陰因
起後陰果故。然今有此諸陰展轉相續起。如
論偈説
    此諸陰相續 猶如然燈焔
    以是故世間 非有邊無邊
釋曰。此中立驗。有無明煩惱未盡。諸陰相續
不斷。此陰有果故。譬如燈焔相續。以是故。世
間有邊者不然。此相似果起不壞者。非前陰
不壞有後果故。譬如燈前焔。以是故。世間無
邊者不然。如所説驗義者。應如論偈説
    前世陰已壞 後陰別起者
    則不因前陰 是名爲有邊
釋曰。此謂前陰起已即滅。不爲後陰相續因
者。即是有邊。如論偈説
    若前陰不壞 後陰不起者
    既不因前陰 而即是無邊
釋曰。云何無邊。謂一切時常住故。是義不然。
如論偈説
    一分是有邊 一分是無邊
    離彼有無邊 更無倶等邊
釋曰。此謂無世間最後邊等四句。所以者何。
如論偈説
    云何一取者 一分是有壞
    一分是無壞 如是者不然
釋曰。云何不然。如前二種燈喩驗中已破故。
是爲不然。如論偈説
    有邊及無邊 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無邊 其義亦得成
釋曰。此謂若一人是亦有邊亦無邊成者。以
相待故。非有邊非無邊亦成。而無是事。如第
一義中。總説一切見皆不然。作如是令物解
者。如論偈説
    是第一義中 一切法空故
    何處何因縁 何人起諸見
釋曰。此謂若第一義中一切諸體皆空者。有
何人縁何境。以何爲因起何等見。以彼人
空境空因空見空故。有人有境有因有見起
者不然。以是義故。品初自部人言。第一義
中。有如是五取陰自體是見處者。此出因義
不然。云何不然。第一義中已令物解一切諸
見悉皆空故。不然若依世諦中而立因者。自
違汝義。佛婆伽婆爲世親者。見一切衆生虚
妄分別起種種苦種子諸見故而起憐愍。如
論偈説
    佛爲斷諸苦 演説微妙法
    以憐愍爲因 我今禮瞿曇
釋曰。斷苦者。謂斷一切衆生生死等一切諸
苦。妙法者。謂清淨故。名爲妙法。能滅煩惱熏
習火故。名爲清淨。復次一切功徳因増長圓
滿故。亦名清淨。妙法者。所謂大乘。如勝鬘經
説世尊。攝受妙法者。謂守護大乘。何以故。世
尊。一切聲聞辟支佛乘。皆從大乘中出生故。
乃至一切世間出世間善法。亦皆從大乘中
出生故。世尊譬如阿耨達池出四大河。如是
如是。世尊。大乘者。能生聲聞辟支佛乘。如
是乘者。以慈悲喜捨爲因。不以世間名利爲
因。今禮瞿曇者。謂能開示無上妙法寶故。名
爲瞿曇。復次姓瞿曇故。名爲瞿曇。禮者云何。
有二種禮。一謂口言稱歎。二謂屈身頭面著
地。如梵王所問經偈言。深解因縁法。則無
諸邪見。法皆屬因縁。無自定根本。因縁法不
生。因縁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此
品初説自部人立驗有過。又以諸見空故。而
令開解是品義意。如般若中説佛告勇猛極
勇猛菩薩摩訶薩。知色非起見處。亦非斷見
處。乃至受想行識非起見處。亦非斷見處。若
色受想行識非起見處。亦非斷見處者。是名
般若波羅蜜。今以無起等差別縁起令開解
者。所謂息一切戲論及一異等種種見。悉皆
寂滅。是自覺法。是如虚空法。是無分別法。是
第一義境界法。以如是等眞實甘露。而令開
解是。一部論宗意。問曰。諸佛所説初中後皆
眞實。此論中何須廣立諸驗耶。答曰。或有愚
鈍諸衆生等。於佛阿含不能正信爲欲攝取
彼衆生故。廣立諸驗。我今頂禮龍樹阿闍梨
故。而作頌曰
    牟尼法王子 大智阿闍梨
    以般若妙理 開演此中論
    善解利他行 爲照世日月
    顯了甚深法 説得佛道因
    闍梨所作者 我今悉解釋
    息諸惡見故 造般若燈論
    此般若燈者 深妙無比法
    然我今所作 若有少福徳
    以此般若燈 願攝衆生類
    見法身如來 遍滿十方刹
    得自所覺法 息諸見戲論
    寂滅無分別 無比如虚空
    復願般若燈 普照於世界
    爲闇所覆者 建立於涅槃
*般若燈論釋第二十七品竟
一切論到彼岸者。深大智慧者。乘於大乘者。
分別照明大菩薩。造此釋中論長行訖。而發
願言
    願以一念善 隨喜迴向等
    與一切衆生 命終見彌勒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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