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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燈論釋 (No. 1566_ 龍樹偈本 波羅頗蜜多羅分別明釋論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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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燈論*釋卷第十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業品第十七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業果
無自體義故説
阿毘曇人言。彼於前品中説諸行流轉。衆生
及人等亦皆流轉者不然。而彼驗中立義言。
諸行若常若無常者。是斷常過故。有流轉者
不然。而説諸行畢竟無有流轉。彼先作此説
故。我今此中説常無常。無如是過。而有諸行
流轉。作是説者。欲令物解。第一義中定有如
是内諸入諸行生死與業果合故。此若無者。
不見諸行與業果有合。譬如石女兒。今有諸
行與業果合故。而有生死。是故我今觀察業
果。其義如阿毘曇中廣説。故彼偈言。自護身
口思。及彼攝他者。慈法爲種子。能得現未果。
所言思者。謂能自調伏遠離非法。與此心相
應思故名爲思攝他者。謂布施愛語救護怖
畏者。以如是等能攝他故。名爲攝他。慈者謂
心心即名法。亦是種子。種子者亦名因。爲誰
因耶。謂果之因。是何等果。謂是現在未來之
果。云何名心爲種子耶。謂能起身口業故。名
爲種子。云何名非法。違法故名爲非法。非法
者謂惡及不善等。云何名無記。謂違法非法
名爲無記。無記者有四種業。一者報生。二者
威儀。三者工巧。四者變化。又無記者。不記善
不善故。名爲無記。又無記者。不起善不善果。
亦名無記。有如是等差別。倶舍論中亦有二
種。其義云何。故論偈
    大仙所説業 思及思所起
    於是二業中 無量差別説
釋曰。云何名大仙。聲聞辟支佛諸菩薩等亦
名爲仙。佛於其中最尊上故。名爲大仙。已到
一切諸波羅蜜功徳善根彼岸故。名爲大仙。
復次前偈列名。今當別釋。其義云何。故論
偈言
    如前所説思 但名爲意業
    從思所起者 即是身口業
釋曰。云何説思但是意業。謂思與意相應名
爲意業。復次此思於意門中得究竟故。名爲
意業。非身口業。云何名從思所起。謂知已知
已作作者名思所起業。此業有二種。謂身及
口。若於身門究竟。口門究竟者。名身業口業。
説二業已。次説無量種差別。云何名無量種
差別耶。故論偈言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四
    語起遠離等 皆有善不善
釋曰。語起者。謂以文字了了出言。名爲語起。
云何名遠離。謂運動身手等。運動者。謂起念
言。我當作此善業。從初受善業思。後受善業
思。所起之人。若作善業。若不作業。遠離無作
色體恒生。不遠離者。亦如是念言。我當作此
不善業。若身若口若意從初不善業刹那所
起之人。若作惡業。若不作從不善因。名不遠
離。無作色體恒生。云何名作無作色。以身口
色令他解者名爲作色。不以身口色令他解
者名無作色。故論偈言
    受用自體福 罪生亦如是
    及思爲七業 能了諸業相
釋曰。云何名受用自體。謂檀越所捨房舍園
林衣服飮食臥具湯藥資身具等。云何名福。
謂撈漉義。見諸衆生沒溺煩惱河中。起大悲
心。漉出衆生。置涅槃岸故名爲福。非福者。謂
作種種不善之事。能令衆生入諸惡道。云何
亦是受用自體。謂違背福故。名爲非福。解福
非福已。次解思義。以何法故。名之爲思。謂
功徳與過惡。及非功徳與過惡。起心所作意
業者名思。彼論如是以七種業説爲業相。乃
至坐禪誦經聽聞記念等。亦名爲業。皆攝在
七種中故。而不別説。有此業故。見業與果合。
與果合者。謂於五趣中有五陰起相。是故品
初説業與果合爲出因者。第一義中有生死
義得成。以有縛有解故。有生死體。論者言。今
此業者。爲一起已乃至受果已來恒住耶。爲
一刹那起已即滅耶。是皆不然。其過如論偈

    若住至受果 此業即爲常
    業若滅去者 滅已誰生果
釋曰。若業自體起已無間不壞。後方有壞者
不然。墮常過故。阿毘曇人言。如芭蕉竹葦等。
於後與果已即壞。是故無過。論者言。竹葦等
一一刹那隨壞不住。後時相似相續斷者。於
世諦中説壞耳。若第一義中説業如竹葦等
相續至受果者不然。若言有業法自體先後
倶不壞者。難令物解汝非無過。阿毘曇人言。
初未得壞因故不壞。後時得壞因來方壞。有
何過耶。論者言。此義不然。汝立有壞因者。而
彼物不是壞因。與此物異故。是因故。譬如餘
物。如阿含中説。身及諸根等一刹那起已不
住。汝義與經相違。若汝欲避此過。而受起已
無間即壞者。是亦有過。業若滅者。即無自
體。若汝意謂。業正滅時能與果者。而此滅時
名半滅。半未滅能與果者不然。同前所答過。
若汝言不可説滅已與果不滅與果者。此名
不可説業。若不可説業於第一義中能與果
者不然。不可説故。譬如欲生時。汝所見者不
能堅固。出因不成。亦違汝義
阿毘曇人言。有相續故。我義無違。云何知耶。
故論偈言
    如芽等相續 而從種子生
    由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釋曰。此謂從芽生莖。乃至枝葉花果等各有
其相。種子雖滅由起相續展轉至果。若離種
子*芽等相續則無流轉。以是故其義云何。故
論偈言
    種子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種而後果 不斷亦不常
釋曰。云何不斷。謂有種子相續住故。云何不
常。謂*芽起已種子壞故。内法亦爾。如論偈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起
    從是而起果 離心無相續
釋曰。此謂慈心不慈心名爲業。此心雖滅而
相續起。此相續果起者。謂愛非愛有受
故。若離心者果則不起。今當説相續法。其
義云何。故論偈言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故業在果先 不斷亦不常
釋曰。云何不斷。謂相續能起果故。云何不常。
不至第二刹那住故。此中作驗。第一義中有
如是業果與衆生名字諸行合諸有欲得勝果
衆生。如來爲説得果方便故。此若無如來不
説得樂果方便。譬如虚空花鬘。今説有方便
者。其義云何。故論偈言
    求法方便者 謂十白業道
    勝欲樂五種 現未二世得
釋曰。法者謂果法。方便者謂得果法。因因者
謂白業。果者謂現在未來得五欲樂。得何等
果。謂得報果依果。白謂善淨。能成就福徳因
縁者。從是十白業道生。十者謂不殺不盜。不
邪行。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無益語。不
嫉。不恚。不邪見等。名十白業。亦名十善業
道。皆從身口意生。云何名勝果。謂於人天趣
中得最勝人天。其義云何。故論偈言
    人能降伏心 利益於衆生
    是名爲慈善 得二世果報
釋曰。以是故佛説有此得果方便。如所説者
其義得成。論者言。汝説業果有相續故。而以
種子爲喩者。則有大過。如論偈説
    作此分別者 得大及多過
    是如汝所説 於義則不然
釋曰。云何不然。此謂如汝向分別有種子相
續相似法體者不然。何以故。種子有形有色
有對。是可見法得有相續。今思惟是事尚不
可得。何況心之與業無形無色無對不可見。
刹那刹那生滅不住。欲與爲驗者。是驗不成。
又從種至芽者。爲滅已相續至芽。爲不滅相
續至芽。若滅已至芽者。芽則無因。若不滅而
至芽者。應從初種子常生於芽。若爾者。一種
子中則生一切衆芽。是事不然。有大過故。正
量部人謂阿毘曇人言。如汝所説。有人相續
能起天等相續業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種性
別故。譬如荏婆子不生菴羅果等。若善心次
第能起善不善無記心。無記心次第能起善
不善心。不善心次第能起善無記心者。義皆
不然。乃至欲界繋心次第能起色界無色界
繋心。及起無漏心。無漏心復展轉起欲界色
界無色界繋心。亦如上説芽起者。今悉不然。
如前所立驗中已總破故。有作善者。是亦不
然。我今當説順業果報正分別義。是何分別。
如前分別種子相續相似者。如我所説。無彼
過故。過垢不能染。説何等耶。謂説正分別義。
是誰説耶。如阿含經中偈言。諸佛及縁覺。聲
聞等所説。一切諸聖衆。所共分別者。分別何
等。故論偈言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而是無記性 約界有四種
釋曰。此謂不失法在。如債主有券主。雖與財
而不散失。至於後時子本倶得。業亦如是。能
得後果。業雖已壞由有不失法在。能令行人
得勝果報。亦如債主既得財已。於負債人前
毀其本券。如是如是。不失法能與造業者果
已。其體亦壞不失法者有幾種耶。約界有四。
云何爲四。謂欲界色界無色界及無漏界。不
失法者是何性耶。是無覆無記性。無覆者亦
名不隱沒。無記此謂不説善不善故名爲無
記。此不失法。何道所斷。故論偈言
    不爲見道斷 而是修道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釋曰。此謂見苦集滅道所不斷。何時斷耶。謂
修道進向後果時斷。復次見苦所斷不善業。
雖斷由此不失法在。見苦時不斷者。是不失
法。能與果故。如目犍連被外道辱。離波多
比丘被梵摩達王十二年禁。目*犍連等雖獲
聖果。由不失法在故。受宿不善業報。故論偈

    若見道所斷 彼業至相似
    則得壞業等 如是之過咎
釋曰。此不失法。若爲見道所斷。若共業倶至
後世者。是則有過。有何過耶。若不失法同見
道所斷。隨眠煩惱業亦倶斷者。即壞業果。壞
何等果。謂壞見道所斷不善業果。是義應知。
修道若不斷者。聖人應具足有凡夫業。以是
故煩惱業爲見道斷。不失法不爲見道斷。是
故言如業見道斷不失法修道進向後果時
斷。彼度欲界向色界時。度色界向無色界時
斷者亦如是。故論偈言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現在未終時 一業一法起
釋曰。相似者。謂同類業。於現在命終時。有一
不失法。起總持諸業。不相似者。謂業種差別。
如欲界業色界業無色界業。有無量種。復次
有幾種業爲不失法持耶。故論偈言
    如是二種業 現在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此業猶故在
釋曰。二業者。謂思及從思生。或有人言。業受
報已而業猶在者。以不念念滅故。又如前説
無量種差別者。亦一一有一不失法起持故。
何故不失法與果已猶在而不更數數與果
耶。謂已與果故。如已了之券。已還財訖縱
有券在更不復得。不失法亦如是。已與果故
更不數數得果。此不失法於何時滅耶。故論
偈言
    度果及命終 至此時而滅
    有漏無漏等 差別者應知
釋曰。此謂修道時斷者。如前命終時。相似不
相似業。共有一不失法持者是也。如須陀洹
等度果已滅阿羅漢及凡夫人死已而滅。此
不失法復有差別。云何差別。由漏無漏業別
故。不失法亦有漏無漏。彼如是故。不失法亦
從種種業起。能令衆生受方土受趣受色受
形受信受戒等差別果。與果已然後方滅。以
是故。其義云何。故論偈言
    雖空而不斷 雖有而不常
    諸業不失法 此法佛所説
釋曰。空者誰空。謂諸行空。如外道所分別。有
自性法者無也。而業不斷者。有不失法在故。
云何爲有。有謂生死。生死者。謂諸行於種種
趣流轉故。名爲生死。云何不常。業有壞故。云
何名不失法。謂佛於處處經中説。作此分別
者應爾。以是故。如我先説業與果合爲出因
者。義非不成。論者言。汝所説者。是皆不然。
今爲汝説正業因縁。其義云何。如論偈説
    業從本不生 以無自性故
    業從本不滅 以其不生故
釋曰。我宗中業無有生。如是種子相續者。第
一義中亦無有生。是故汝所立譬喩無體。而
有闕譬喩過。諸業云何不生。以無自性是故
不生。今且答正量部人説種子有相續過。汝
謂有業與果合而無斷常過者。云何無過。謂
由有不失法在。我今推求畢竟無故。如上偈
説。業從本不生。是不失法第一義中亦不成。
若有業生者。爲業故可有不失法。業既無體。
不失法亦無體。因不成故。違汝義宗。云何違
耶。謂業與果合者。翻成世諦。令物解故。如汝
前謂阿毘曇人有種子相續過者。此義不然。
如阿毘曇人先作種子相續譬喩者。有何意
耶。今爲汝説。此阿毘曇人有如是意。謂種子
相續。展轉因果隨起不壞故。而以種子相續
不斷不常爲喩者。如是欲得汝先説種性別
故爲因者。因義不成。由有心及心數法相續
起無別故。又汝出因非一向有別過云何非
一向。今現見有別相續能起別果。云何知耶。
如牛毛生莞角生設蘿似荻而堅中生於陸地突
厥西胡用爲箭笴爾雅云
&T034333;堅中蓋
竹之類也
 正量部人言。阿含經中佛如是説。
有不失法。以此法故。不斷不常。諸體得成。彼
言以業不起。不失法亦不起。爲出因而道。我
因義不成者。此語不然。論者言。如佛所説。若
無起者彼即無壞。汝今欲得受此義者。成就
我所欲。然汝宗中不受此法故。若汝立自宗
義。謂無起無壞者。其義不成。復次汝立諸法
有自體者。決定應受。業無自體。若諸法有自
體者。即爲有過。其過云何。如論偈説
    業若有自體 是即名爲常
    而業是無作 常法無作故
釋曰。此謂有自體者。即爲是常。若常即是不
可作業。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亦無變壞相。
復次若業是無作。有何過耶。其過如論偈説
    若業是無作 無作應自來
    住非梵行罪 今應得涅槃
釋曰。梵者謂涅槃。若行涅槃行者。名爲梵行。
住此行者名住梵行。翻此者名不住梵行。何
等是住梵行。謂作善業已而得涅槃名住梵
行。何等是住非梵行。謂不作善業者名住非
梵行。若此業不作自得涅槃者。一切行非梵
行人皆應得涅槃。非獨行梵行者得涅槃。有
如是過咎。然於世諦作瓶作絹等。亦有是
過。其過如論偈説
    破一切世俗 所有言語法
    作善及作惡 亦無有差別
釋曰。此謂如世間言。彼是造罪衆生。彼是造
福衆生者不然。以汝言不作罪福自然得故。
其過云何。如論偈説
    以有業住故 而名不失者
    亦應與果已 今復更與果
釋曰。住者云何。謂自體在故。更與果者。由業
住故。雖與作者果已如有券在已償之債重須
償故。業亦如是。由有體在還得與果。阿毘曇
人復言。第一義中有如是諸業。彼因有故。此
業若無而有因者不然。譬如龜毛衣。今有業
因。謂諸煩惱。是故如所説因。第一義中定
有諸業。論者言。此語不善。如論偈説
    煩惱若業性 彼即無自體
    若煩惱非實 何有業是實
釋曰。性者謂因。此説煩惱是業因。譬如泥爲
瓶體。如是煩惱爲業體。云何非實。謂煩惱無
自體故。云何無自體。謂先所觀察已遮起法。
亦遮諸體有自體。此謂煩惱非是業因。以是
故因義不成。及違汝義。云何違耶。謂於世諦
中以煩惱爲業因。非第一義。是故言違。復次
先觀煩惱品中偈説。愛非愛顛倒。而爲所
起縁。彼既無自體。故煩惱非實。先已廣遮故。
阿毘曇人言。第一義中有如是煩惱。以有果
故非無而受果。譬如聾者耳根果及耳識。今
有此煩惱果。云何名果。果謂業也。如是第一
義中有煩惱故。非因義不成。亦非違義。如我
所欲之義得成。復次有業。以有果故非無。如
虚空花。由有業果是身非無業而有果。以是
義故。當知有業。論者言。是義非也。汝不正思
惟邪見所惱。虚妄分別作是説耳。其過如論
偈説
    説業及煩惱 而爲諸身因
    業煩惱自空 身從何所有
釋曰。何處説耶。謂諸論中諸賢聖等約世諦
説。若於第一義中觀察者。是皆不然。如我宗
中先已説方便故。此謂諸法上中下貴賤好
醜等種種果報無有自體。如説業及煩惱無
自體。身亦無自體。以是故。煩惱爲業因業
爲身因者。是皆不然。所説之過。今還在汝。
所立譬喩。皆亦不成。復次阿毘曇人言。第一
義中有如是業有受果者故。此若無則無彼
受者。譬如虚空花鬘。今有業故有受果者。其
義云何。故論偈言
    爲無明所覆 爲愛結所繋
    而於本作者 不一亦不異
釋曰。明所治者。名爲無明。覆者謂瞖障慧
眼。云何爲名。名謂衆生。何故名衆生。謂有情
者數數生故。云何名愛。愛謂貪著。著即是結。
與誰爲結。謂繋衆生。云何名繋。謂與貪等相
應故。如無始經中所説。衆生爲無明所覆。愛
結所繋。於無始生死中往來受種種苦樂。如
是諸衆生等。自作惡不善業。還自受不善果
報。此受業果者。即是我所欲得作者。然此作
者。不可説一異故。是有受果者。由第一義中
有彼業故。論者言。汝所説者。義皆不然。此論
初已來一切諸法皆已觀察。無有從縁起果。
亦無不從縁起果。以是故。其義如論偈説
    業不從縁生 不從非縁生
    以業無自體 亦無起業者
釋曰。此謂業等無起業有三種。一謂業。二謂
果報。三謂受果者。今推求業無起故。作者亦
無起。作及作者先皆已遮。無有實體。如我所
説無業及無作者方便。其義云何。如論

    無業無作者 何有業生果
    既無有此果 何有受果者
釋曰。以是故。汝言第一義中有業有受果者
其義不成。亦違汝義。云何違耶。謂翻以世諦
令物解故。阿毘曇人言。撥無業無果者。是邪
見過。能障慧眼。彼説中論是眞實見者不然
論者言。汝語非也。其義云何。如論偈説
    如佛神通力 現作化佛身
    於是須臾間 化身復起化
    此初化身佛 而名爲作者
    化佛之所作 是即名爲業
釋曰。此謂作者與化相似。展轉從縁起。無有
我體故。而此所作業者。亦如化人無有自體。
譬如化佛復起於化。如是身口業等所作之
事。雖無有實而可眼見。應如是知。煩惱者名
爲三毒。九結。十纒。九十八使等。能起身業口
業意業。分別今世後世善不善無記苦報樂
報不苦不樂報。及起現報生報後報等。如是
諸業一一皆空。設有所作。亦無自體。其義云
何。如論偈説
    業煩惱亦爾 作者及果報
    如乾闥婆城 如幻亦如焔
釋曰。此謂業等從因縁和合生。如幻化無實
但可眼見。是世諦中有非第一義。復次欲得
善趣。及欲得涅槃者。亦是世諦所説。如汝謂
我撥無業果是邪見過者。過亦無體。阿毘曇
人言。彼雖欲得於世諦中有一切法。而於第
一義中誹謗無一切法者。還不免過。論者言。
如經中偈説。有體既不成。無體亦不成。又如
經偈説。有者是常見。無者是斷見。是故有及
無。智者不應依。汝言撥無業果者。我不欲爾。
以是故汝先謂。我不免過者。我無此過。復次
汝聞第一義中諸體無自體。業果及業果合
作者及受者。皆空無體。而謂虚住梵行空無
所獲者。是愚癡心。爲欲開發愚癡障故。以業
等有而令物解。云何解。謂解如佛以神通
力現作化佛等事故。此品初與外人所説過。
而以業果無自體義令衆生解。是品義意以
是故。如梵王所問經説。佛告梵王。若無業無
果者。即是菩提。如是菩提無業無果。得菩提
者亦無業無果。彼得授記及聖種性亦復如
是。若無業無業報者。彼聖種性亦不能起身
口等業。復次如觀縁品中説。所有諸物體皆
無有自性。已遮眼等非是異處及自在等有。
何以故。眼等不從赤白衆縁起。衆縁亦不能
生眼入等。亦如觀本際品。已遮生死本際無
自體故。如無第二頭。不可説第二頭眼有病。
如觀行品偈説。大聖説空義。令離諸見故。若
復執有空。諸佛所不化。此已遮諸見及無明
等煩惱故説空。若復執空。云何可化。亦如
以水救火。若水中有火起者。則不可救。如觀
苦中已遮苦四義不成。亦遮外萬物等四義
不成。何以故。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以無
自體故。何有人作苦。若説有我法各異相。當
知是人不得法味。若言諸法是善是不善是
無記是有漏無漏有爲無爲等別異者。是人
於甚深寂滅法中。爲無義利。如本住中已遮。
本住不可得故。亦遮三世無有戲論分別。以
是故諸法則空。如作作者中説。決定有作者。
不作決定業。決定無作者。不作無定業。何以
故。決定業無作。是業無作者。如刀不自割。指
不自觸。以是故定作者無作。作者亦無業。如
是先後倶等不可得故。復次若無作等法。則
無有罪福。罪福等無故。罪福果報亦無。若
無罪福果報。亦無涅槃。以是義故。於世諦中
説有諸業。非第一義。如夢所見不應於中妄
生憂喜。如幻所作。而無實體。如乾闥婆城日
出時現。但誑人眼而無所有。如佛告諸比丘。
生死無際。諸凡夫人不解正法故。爲説生死
長遠。又如佛言。諸比丘爲欲盡生死故。應隨
順行。亦如無上依經説。佛爲憐愍世間住於
亂慧無因惡因諍論者故。於世諦中説有諸
法。有我。有人。有衆生。有命者。復次佛婆伽
婆見彼衆生生死相續未起對治故。説生死
長遠。所以者何。爲欲盡彼生死際故。建立衆
生。於勤精進善觀察者。了彼生死及與涅槃
無少差別可得。以是故無有生死。亦無涅槃。
又如觀縁中説。是作縁中無。非縁中亦無。彼
中遮作不可得故。亦不與縁合而言有作不
然。如觀三相中。已遮生故。若生等不成。則無
彼有爲。有爲法無故。何得有無爲。又如遮去
與去者。若謂去法即是去者。作者作業是即
爲一。若言去法異於去者。則離去者而有去
法。亦離去法而有去者。二倶有過。如觀聖諦
亦説。第一義中空無體義。如彼偈説。諸佛以
是故迴心不説法。佛所解深法衆生不能入。
何以故。第一義中無有空執。若言空者。是執
著相。如遮見中已遮邊等四見。若説有邊。則
無後世。若説無邊。亦無後世。何以故。第一義
中諸法空故。如偈説。何處。何因縁。何人起諸
見。若言有見起者不然。如遮合中言。物果不
從縁合不合生。以果無故。合法亦無。如遮成
壞。有體不生體。亦不生無體。無體不生體。亦
不生無體。亦破三時無有相續。以是等義應
知如遮縛解無有自體。以無衆生往來陰界
諸入五種推求無往來者。以是故第一義中
不説離生死外別有涅槃。如寶勝經偈言。涅
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實相義如是。云何有
分別。如遮有無中。已遮諸法若有若無。若有
人言。見有見無見自他性。是則不見眞實道
理。如金光明女經中説。無明體相本自不有
妄想因縁和合而生。善女當觀諸法如是。何
處有人及以衆生。本性空寂無所有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一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法品第十八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諸行
我我所空故説
諸外道等雖説我見有無量種。亦以五受陰
爲所縁。是故今當次觀諸陰。如佛所説。若有
沙門婆羅門等言見我者。但見五陰。實無有
我。有異僧佉人作是説言。身相形色及四大
聚諸根。諸根聚諸識等爲我。論者言汝於四
大諸根陰相。若總若別。起我分別者。是事不
然。如論偈説
    若我是陰相 即是起盡法
    我若異諸陰 是則非陰相
釋曰。我者是世諦義。起於言説稱云我者以
陰爲境。僧佉人復言。隨有陰處我義得成。即
是我所立義得成。論者言。如汝意者。我是
諸陰。若我是陰。即起盡法。此中説驗。第一義
中四大及造色聚諸根。諸根聚諸識。及識身
等。非我是起盡法故。譬如外四大等。果故因
故。可識境界故。亦果報故。以是等因廣爲作
驗。有自部論師言。我若是陰。一一身中有
多陰故。亦有多我。復次我若是陰。即起盡法。
以彼諸陰起盡法故。即自破汝無起無盡差
別我也。差別法體破故。汝立義有過。復次我
若是陰。即起盡法。然外人不欲令我是起盡
故。其所計我無起無盡者。亦復不能令我信
解。以是故我今説驗。第一義中畢竟無我。何
以故。無起無盡法故。譬如兎角。復次我者若
是陰。即起盡法。以是故我今説驗。第一義中
色等五陰決定非我。何以故。起盡法故。譬如
瓶。如是陰者果故因故。暫有故。憂喜因故。邪
智正智疑智因故。非我是諸因。義廣如前驗。
釋即陰已。我異陰者。鞞世師人言。身及諸根
覺等之外。而別有我。能與苦樂等作依止。是
作者。是無心。是常是遍。作如是説。復有僧佉
人言。有如是我。云何有耶。因果之外別有於
我。然非作者。是受食者。是淨是遍。無聽聞
等具。僧佉鞞世師等謂論者言。如彼所説。立
驗方便。我無此過。復有以丈夫爲因者。亦言
無如上過。以是義故。鞞世師等言。諸陰外別
有我者。亦復不能令物信解。論者知故説偈
答云。我異諸陰則非陰相。非者言無。非陰相
者。陰無我故。言無陰相。今當説驗。第一義中
色陰等外無別有我。無陰相故。譬如石女兒。
鞞世師人言。如彼涅槃。非陰相而是有我體。
如是雖非陰相而亦是有。論者言。如經偈言。
亦無有一處一法是無爲。此言無爲涅槃等。
並已遮故。一向是無。然常遍我非苦樂等依
止。有起故。譬如色等。汝所立我亦非是遍。
何以故。是實故。譬如瓶。應如前驗。鞞世師人
言。如虚空是實是遍。我亦如是。如彼所立驗
者不然。非一向是實者皆不遍。論者言。汝立
虚空是實者。前已遮故。如遮我是遍故亦遮
虚空是遍不非一向是實者皆遍。復次我亦
如是非是作者。何以故。非質礙故。譬如思業。
我亦非常。是實法故。譬如瓶。我者是可知故
非常。是一物故非常。是等諸因。須廣出驗。復
次我者亦非無因。以有體故。譬如瓶。第一
義中思不是我。是一物故。譬如柱。我者非常
非遍。亦不無因。是一物故。或爲正智邪智疑
智因故。有時爲喜爲怒因故。譬如柱。有是等
驗。次破僧佉人別執。有我是受食者。於第一
義中無我受食。所言疑智因者。如夜見杌。我
是一物故。如瓶。應如是説。復次有外人作如
是意。謂論者言。彼既不令我是一物。復還簡
別言我。是物是體是無常是不遍。是疑智等。
作是説者其義不然。亦如有人自生分別。譬
如石女實自無兒。何得示他青黄色耶。汝今
所説令物解者。是則虚妄。論者言。汝語非也。
取後有識者。謂施設我。是故説識爲我。如
般若經中偈言。調心爲善哉。調心招樂果。又
如阿含經偈言。我與己爲親。不以他爲親。智
者善調我。則得生善趣。此謂世諦中假説有
我。是諸外道分別所執悉皆遮故。我無過咎。
復次身及諸根非常遍我不共取境因可取
故譬如柱。如是諸根是可量故。應廣説驗。僧
佉人言。以何義故陰中無我。若彼陰中定無
我者。汝喩無體。何以故。柱等諸物亦有我故。
論者言。我亦不論有我。但遮諸陰及身根等
非常遍我不共取境因。此是我立義意。如汝
妄説不能依我所立驗解。復次諸修行者自
於此陰當善觀察。如此我者。爲是陰相。爲非
陰相。如上偈説。若我是陰即起盡法。以是
故言彼陰非我。以起滅故。譬如諸陰。復次非
陰相者。如上*偈説。我若異諸陰。是則非陰
相。以是義故。無有我也。無陰相故。譬如空
華。其義如是。復次若我非陰相。我則無生。如
空華。如石女等。若言是陰相者是亦無我。何
以故。是起是因是果是物故。譬如瓶。行者
如是觀察已。即得通達無我。復次鞞世師人
言。有如是我。見境界故。我若是無。衆生身中
則無有我。根等無心。猶如窓&MT02382;而得見物者。
是事不然。由我與根相異故和合乃見。彼見
是我故知有我。論者言。以見境界言是我者。
義亦不然。何以故。我見境界者。此驗無體。如
是若無我者先所見物後見還識是先所見
知有我者。無如是因及譬喩。若立身中得有
我者。無如是因及譬喩。若以能憶先所更事
知有我者。無如是因及譬喩。若以有業有果
報可得故知有我者。無如是因及譬喩。如是
等因悉當廣遮。鞞世師中有聰慢者。謂論者
言。説我之聲由其身中有實我境界。聲於彼
轉有處假設故。譬如喚人爲師子。復次縁我
境界名爲正智。縁異境界名顛倒智。譬如丈
夫丈夫智。云何爲異境界。謂身及諸根因果
聚等名異境界。云何爲顛倒智。謂縁陰爲我
名顛倒智故言異境界。顛倒智隨實境界。如
其義智彼即是我。是故有我。論者言。汝所計
我。如我法中不遮世諦汎説有我。汝若作是
立義者反成我義。云何成我義。我佛法中名
識爲我。聲如其義。名爲實我。若於色等諸
陰名爲我者。是則爲假。如阿含經中所説。依
衆分故得名爲車。我亦如是。以陰爲因假
爲我。有如此經。又復識能取後有故説識爲
我。若外人意謂聲召實我境界不召於識是
作故。譬如身。智縁實我境界不縁於識是作
故。譬如身。如是證有我者。論者言。若第一義
中召我之聲及縁我智。皆以心爲境界。汝意
謂不如實義者。反成我義。云何成我義。於
一切時一切處。我見等先已遮故。若世諦中
遮。是事不然。有假設聲。有召實體聲。智亦如
是。有縁假境界。有縁實境界。我佛法義得成。
我所欲者亦成。若於第一義中無召實我之
聲亦無我爲境界。如汝所説師子聲義是假
設故。彼師子境界不如其義。復次聲於假施
設處起彼處。但見衆縁聚集境界。如師子等
聲。若外人意謂我聲及智非衆縁聚集境界。
作是執者此即自壞。以是故汝差別法壞。是
立義有過。復次若外人有未深解道理者。謂
我言如彼所説五陰及諸根等非是不共取境
因。但欲遮差別法不遮我體。彼嫌我者自違
本宗。論者言。我者是世諦中假名字耳。如汝
所分別者是常是遍是受食者我法於世諦中
遮故。汝今欲令他信解者。是我無體。若第
一義中一切時有我。悉皆遮故。不但獨遮差
別法也。以是故汝之所説如嚼虚空。僧佉人
言。有處有如是我故。於彼可遮。猶如遮此井
無水。即知餘井有水。如是遮身及諸根中無
我。定知餘處有我。復次由身根中有我故遮。
不以身諸根中無我故遮。以是故知有我。論
者言。先已遮故。内諸入等非自在天作。非自
性藏作。非時作。非那邏延作。如是亦遮有
處我不作内入等無起故。譬如兎角。第一義
中水等不成。譬喩無體。是故此説不然。僧佉
人復言。有如是我。有我所故。譬如自體有則
有我所物謂我舍宅臥具衣服及眼耳諸根等
故知有我。論者言。我若是有。我所之物得成。
然我是無。先已令汝解故。其義如論偈説
    我既無所有 何處有我所
    無我無我所 我執得永息
釋曰。此中言無我。以是故因不成。譬喩無體。
第一義中有我自體不成。復次若有人言。有
如是我。果有故。能依有故。作如是因者。亦以
前過答。諸行者應如是觀察實義。所説道理
者。即是已説修行果也。復次僧佉人言。有如
是我。在彼無我我所身根識中。何以故。彼法
中修行者。眞實智起時。言我得無我無我所
者。由見實我故。如石女無兒。不可得説住於
解脱言。我得無我無我所智。由有住解脱者
言。我得無我無我所智故。故知有我。論者言。
雖諸行聚等刹那刹那壞相續法起得見無我
無我所而無實我。二乘之人得無我故。唯見
有此法生此法滅。起如是見。然我境界無故。
縁我之心亦不起。我無體故。無有我所内外
等法。以縁我之心不復起故。乃至得無我之
念亦不起。唯除世俗名字菩薩摩訶薩住無分
別智。能見諸行本來無生。其義如論偈説
    得無我我所 不見法起滅
    無我我所故 彼見亦非見
釋曰。此謂唯有假施設我。其義如是。第一義
中無有我與法。如翳眼人以眼病故不見實
法。無實毛輪妄見毛輪。汝亦如是。實無有我
妄見有我。以邪見故起取著意。以是故。我爲
因義不成。若謂我得無我我所。由見實我爲
因者。無我我所自體不成。體不成故。即是因
義不成。汝得如是過。故修行者欲得見内外
入眞實者。當勤觀察内外法空。問曰。得空者
有何義利。答曰。如論偈説
    得盡我我所 亦盡内外入
    及盡彼諸取 取盡則生盡
釋曰。取謂欲取見取戒取我語取。行者見無
我故得我語取盡。我語取根本盡故餘取自
盡。諸取盡故則生盡。生盡故得解脱。二乘之
人見無我故煩惱障盡。乘彼乘去。是名説斷
煩惱障。説斷煩惱障方便已。次説斷智障方
便。其義如論偈説
    解脱盡業惑 彼苦盡解脱
    分別起業惑 見空滅分別
釋曰。此謂生因諸有煩惱。未離欲衆生不縁
境界而起煩惱。是諸煩惱從何而起。謂從可
意不可意諸分別起。有分別故則有煩惱。是
故分別爲煩惱因。如有種子則有芽生。如是
非聖者。有不正思惟分別故。起業煩惱。若
無分別則無諸業煩惱。譬如聖相續體。彼染
汚心起作意故名爲煩惱。由染汚心起身口
所作故名業。云何名煩惱。謂貪瞋等。能令衆
生垢汚相續。是名煩惱。當知起業煩惱皆因
戲論分別。彼應斷者是世諦相。云何滅分別。
謂見空則滅。云何見空則滅。謂空智起時則
無分別。是故説滅。復次有聲聞人言。見人
無我故則無可意不可意分別煩惱及纒。是
等倶斷煩惱纒斷已成就聲聞果。果得成已
何用法無我耶。論者言。汝不善説。爲拔煩
惱根蔓熏習令無餘故。若離法無我終不能
得煩惱根蔓熏習盡無餘。以此事故用法無
我。復次不染汚無知者。諸佛世尊於一切法
境界
得不顛倒。覺了此覺所治障。是不染汚無知。
若不見法無我則不能斷。是故法無我非是
無用。以如是故戲論寂滅無餘相者。所謂空
也。如實見空故即是解脱。解脱者。謂脱分別。
如經偈言。佛爲殺生者略説不害法。小説空
涅槃。爲大二倶説。此謂如來爲殺生者略説
不害物命爲最上法。爲諸聲聞説人空及涅
槃爲最上法。爲大乘者説二無我爲最上法。
説斷智障方便已。有外人言。彼上引佛經中
偈説我與己爲親。不以他爲親。智者善調我。
則得生善趣。以是故汝言無我者。自違汝先
所立之義。是故遮我者不成。論者言。復有衆
生起如是見。撥無因果。覆障正智。作如是言。
畢定無我。無此世無後世故。亦無作善惡業
果報。亦無衆生。受彼化生一切時中。作不善
事必墮惡道。如臨嶮岸。以是故諸婆伽婆爲
欲攝取諸衆生故。勤行大悲。依世諦中施設
有我。其義如論偈説
    爲彼説有我 亦説於無我
    諸佛所證法 不説我無我
釋曰。諸佛世尊見諸衆生心心數法相續不
斷至未來世。以是因縁。爲説假我。復有衆生
計言有我。爲常爲遍。自作善不善業自作受
食者。有如是執。然彼衆生爲邪我繩縛其心
故。於身根識等無我境界。迷而起我。雖有
禪定三昧三摩跋提之力。將其遠去。乃至有
頂。如繩繋鳥牽已復墮。於生死苦猶不生厭。
諸佛世尊知衆生已。爲息彼苦斷我執繩。於
五陰中爲説無我。復有衆生善根淳厚諸根
已熟。能信甚深大法。堪得一切種智。爲彼衆
生宣説諸佛所證第一甘露妙法。令知有爲
如夢如幻如水中月。自性空故。不説我不説
無我。問曰。何故不説我無我耶。答曰。我無我
分別境界無故。以是故。世諦之中假説有我。
如汝所言。謂我違於先所立義。然我亦不違
先所立。汝若言第一義中欲令有我。違宗之
過今還在汝。論者引經偈言。衆生墮生死。不
脱如是苦。無我無衆生。唯有法與因。此經
明第一義中畢竟無我。令有我者。我無是驗。
已説遮我力故。復次今當解異分別者。有二
種外道。各執不同。一者言。諸行聚刹那刹
那壞。乃至後時命終分諸行壞。是故無我。若
無我者。業果所爲。是則無體。此諸外道見
是事故即生怖畏。生怖畏故亦有施設我。施
設我者。謂執説有我。二者復有盧迦耶蜜迦
唐言無後世外
道即路伽耶
言。唯有身及諸根無我自體。於
諸行中假名衆生。而實無我受持諸行。言有
生死流轉者。是事不然。何故作此言耶。彼諸
外道愚於因果所爲。但眼見身相諸根等。即
是丈夫。更無別我。如前偈中亦説無我。云何
無我。謂於身根聚中無我。諸佛於一切法得
了了智。如前偈中佛不説我。不説無我。何故
不説我無我耶。由證解一切法眞實無戲論
故。無戲論已斷我無我執。我無我執斷已。起
我無我境界亦無。何以故。妄置色等爲我無
我種。是執不起故。如般若經中説。極勇猛。色
非是我非是無我。受想行識非我非無我。若
色受想行識非我非無我。是名般若波羅蜜。
如上説見空戲論滅者。今還重釋。云何得戲
論滅。謂一切體自相不可得。如虚空相。如是
不見。是名見空。若見一切諸法空不可説者。
其義云何。如論偈説
    爲説息言語 斷彼心境界
    亦無起滅相 如涅槃法性
釋曰。此中明言語起不可得。云何起不可得。
謂心境界斷故。云何爲心境界。謂色等是心
境界。第一義中色等不成就故。云何色不成
就。謂無起滅相故。云何如涅槃法性。謂如
涅槃法性無所有相。如是觀者名爲見空。復
次云何見空。謂體無體不見二故。是名眞見。
或有人如是疑。云何名眞見耶。我今爲説。如
無盡慧經偈言。於第一義中。云何有二相。彼
智亦不行。何況諸文字。此經謂心意識等。於
第一義中。畢竟無體。何以故。一切諸法寂靜
相故。心及諸法一切皆如。無人能作。如寶積
經中説非空令諸法空。如是等法各各自空。
等眞如同涅槃故。是義應知。如經説。佛坐道
場。知諸煩惱無體無起。從分別起。自性不起。
佛如是知。以是故此義得成。如經偈言。識
是諸有種彼識行境界。見境無我已有種子
是滅。此中明有種寂滅。是故言如涅槃。云何
如涅槃。謂見一切法無生平等。見平等已心
境界斷。心境斷已言説亦斷。言説斷已。世諦
相所執戲論得寂滅。是故言見空戲論滅。有
人言。寂滅相者。即是涅槃眞如法中性。云何
言如涅槃法性耶。論者言。戲論分別者。謂是
世間。是涅槃。或説涅槃無爲是寂滅法。執
説世間是生死法。此中論者説。一切諸法若
世間。若出世間。無生性空。皆寂滅相。爲著法
衆生不知生死即涅槃相。以是故今阿闍梨
以涅槃等爲喩者。令知諸法從本以來空無
相無作寂滅無戲論故。自部及外人等謂我
言。彼中道説無一切句義與路伽耶説無則
無差別。應如是答我言。一切句義無者亦有
差別。汝不解故出是言耳。有人言。如以智慧
知而捨。不以智慧知而捨。豈無差別。若言説
無同者。是則凡夫與羅漢不異。生盲與有目
不異。平地與丘陵不異。若如是説。中道路
伽則無差別。作此説者。不解差別。是爲無智。
若路伽説無與中道説無是同者。於何時同
耶。爲世俗言説時同。爲見眞實時同。且論世
諦時同。撥無因果執者則拔白法善根。行一
切不善道。壞世諦法故。復次中道説無者。則
不如是。所謂説因果相續如幻如焔行善業
道以有漏陰相續故。其義云何。過去有陰相
續滅。現在有陰相續起。現在有陰相續滅。未
來有陰相續起。譬如夢是名中道説無與路
伽説無。非世諦時同。亦非見眞實時同。汝説
無者。此説無之識縁無境。起一切時。以執無
爲相。然是邪智。以破戒垢自塗其身。非是
息苦因而是起苦因説中道者。未見眞實已
前。有此色等境界。覺此色等境界。覺見眞實
時。得空解已。色等境界執覺不起。由見道理
故。直言無者。是事不然。無有彼色。境界覺
者。非第一義中如實義覺故。譬如有覺。以此
驗與彼路伽説無者過。復次中道説無與路
伽耶説無者。所釋不同。云何不同。佛法遮有
不執無。而令物解。譬如須彌芥子。巨細殊遠。
汝言説無同者。亦復如是。第一義中一切法
遮。如涅槃相。爲隨順福徳聚。所説諸行於
世諦中。是實如佛言。所有内外諸物世間説
實説不實。我亦如是。順世間法説實説不實。
其義云何。如論偈説
    一切實不實 亦實亦不實
    非實非不實 是名諸佛法
釋曰。如佛所説。世間欲得及不欲得。我亦如
是。於世諦中説欲得説不欲得。復次内外諸
入色等境界。依世諦法説不顛倒。一切皆實。
第一義中内外入等。從縁而起。如幻所作體
不可得。不如其所見故。一切不實。二諦相
待故。亦實亦不實。修行者證果時。於一切法
得眞實無分別故。不見實與不實。是故説非
實非不實。復次實不實者。如佛所説。爲斷
煩惱障故。説内外入我我所空。是名一切皆
實。不實者。謂佛法中説識爲我。世不解者。妄
執有我有我所。指示他云。我是作者。是聞者。
是坐禪者。是修道者。是名不實。摩訶衍中一
切不起。無一切物。是有可爲分別無分別。二
智境界故非實非不實。復次云何名佛。於一
切法不顛倒眞實覺了。故名爲佛。云何名法。
若欲得人天善趣及解脱樂。佛知衆生諸根
性欲不顛倒故。爲説人天道及涅槃道。故名
爲法。復次自他相續所有熏習及無熏習煩
惱怨賊。悉能破壞故。是名爲法。眞實道理不
與外道等共。爲拔一切執著箭故。應勤修習。
復次自部及外人同謂我言。汝若分別自體
盡捨無餘得眞實者。此眞實相云何。若不説
其相不立自宗。云何但與他過。是汝之失。論
者言。實如所言。若實相可説我能分別。而彼
實相非是文字。不可言説。爲欲安慰初修行
者。以分別智而爲解釋。其義云何。如論偈説
    寂滅無他縁 戲論不能説
    無異無種種 是名眞實相
釋曰。無他縁者。是眞實法。不以他爲縁。故名
無他縁。所謂不從他聞亦無保證。自體覺故。
寂滅者。自體空故。非差別分別物境界故。名
爲寂滅。戲論不能説者。戲論謂言説。見眞
實時不可説故。而不能説。無異者謂無分別。
無分別者。謂無一境界可見分別。以分別無
境界故名無分別。無種種義者。謂一味故。無
體義故。無差別故。是名無種種義。此謂眞實
相也。復次由無分別故。戲論所不能説。由寂
滅故。是無分別智境界。復名無他縁。由無
他縁。是故過言語道。眞實自體我不能説。復
次此遮一切體。自體言説能得眞實。自體能
起無分別智。能令行者解自覺眞實方便。如
是語言是得第一義方便。如汝所言。云何爲
眞實相。若不説其相不立自宗。獨與他過。是
汝之失者。我無此失。以此偈答。即是説眞實
相。如是且約第一義説眞實相。令復約世諦
説之。其義云何。如論偈説
    從縁所起物 此物非縁體
    亦不離彼縁 非斷亦非常
釋曰。此明從縁起果。此果不即因。是中説驗
因果不一起。異覺境界故。譬如覺及境界。從
縁所起果者亦不離彼縁。若離者果起則墮
無因過。復次此中立驗因與果不別。藉縁方
起故。譬如因自體。以如是因果不一亦不異
故。不斷亦不常。復次雖因壞已果起之時。由
有因類相續住。然非因壞故果亦壞。以不異
故。而體不斷。由果時因已壞故而不是常。如
經偈言。以有體起故。彼斷不可得。以有體滅
故。彼常不可得。云何不斷不常。謂縁起法爾
刹那刹那相續起。是故不斷。有爲法體念念
滅故不常。今當爲汝開演其義。如論偈説
    不一亦不異 不斷亦不常
    是名諸世尊 最上甘露法
釋曰。甘露者。謂得無分別智因故。如諸佛以
已所得智。於一切衆生界。以佛日言説光。隨
衆生機令開慧花。復次諸聲聞人。以習聞思
修慧得眞實甘露法。現證涅槃息一切苦。或
爲福智聚未滿足故。雖不證解脱。後世決得。
其義云何。如論偈説
    諸修眞實者 今雖未得果
    將來決定得 如業不假勤
釋曰。諸修眞實行者。若此世。若後世。而不得
果者。因熏習諸行。未來世中自然得眞實智。
亦無他爲縁。如論偈説
    諸佛未出世 聲聞已滅盡
    然有辟支佛 依寂靜起智
釋曰。如三密經説。辟支佛依寂靜故起實。
智慧者由身心寂靜爲因故。智慧得起。是名
甘露法。若今世。若後世。有能修眞實者。必定
得甘露法。是故欲得解脱。應當修行是眞實
法。此品中破外人立驗。亦説自驗無過。而令
信解諸陰我我所空。是此品義意。以是故我
義得成。如般若經中説。極勇猛。色非是我非
是無我。乃至受想行識非是我非是無我。
色受想行識非我體非無我體。是名般若波
羅蜜。如經偈言。無我無衆生無人無受者。但
衆縁名身。佛得如是解。此中明我人衆生及
諸行聚是等皆空無有因起。又如空寂所問
經説。一切衆生。竪我見幢。張無明帆。處煩惱
風。入生死海。諸佛大悲。張大教網。撈漉天
人。置涅槃岸如上偈説。不二安隱門。能破諸
邪見。諸佛所行處。是名無我法
釋觀法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時品第十九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解諸體無
自體故説
鞞世師人言。第一義中有時。法自體爲了因
故。譬如燈。若無時云何得有了因。譬如龜毛
衣。由有物體故。以時爲了因。是故有時。論者
言。世諦之中諸行若起。即名爲作。此起但是
諸物體起。更無別起。此諸行因果已起名過
去時。因滅果起名現在時。因果倶未起名未
來時。作有分齊故。約物爲時。無有別時。世諦
中亦假説有時。如言搆乳時來。然外人分
別執言有時。第一義中應作如是觀察。鞞世
師人言。有爲法外別説有時。而是常論者言。
今遮此時故。第一義中有爲法外不別。有時
有體故。譬如有爲自體。第一義中無有。常
時可識故。譬如瓶。鞞世師人言。如虚空等。非
是一向無常。論者言。彼虚空異分無體。亦如
是遮故。鞞世師人言。色體外有時與色。和合
縁現在時。有識起故。譬如人與杖合。如識
見提婆達多境界與杖合者亦如是。於色上
起現在現在識。此色之外有別體者名爲時。
是故別有時論者言。汝言有識起爲因者縁
杖之識。於非時相境界起故。時相則壞。執杖
者非常故。常義則壞。自體法差別法。如是等
皆破故。是汝立義出因等過。與杖和合者譬
喩無體。第一義中執杖者不成故爲喩不然。
縁色之覺與時和合。此覺不能顯了。是故無
時。復次三時別成者。爲有相待。爲無相待。若
立時有待成者。其過如論偈説
    現在及未來 若待過去時
    現在及未來 過去時已有
釋曰。此謂時有待。時有待故。譬如過去時。復
次若待過去時有現在未來時者。應過去時中
有現在未來時。何以故。因過去時成現在未
來時故。亦應現在未來時住過去時中。如是
現在未來盡名過去時。若一切時盡名過去時
者。則無現在未來時。盡過去故。若無現在未
來時。亦應無過去時。何以故。現在未來時已
在過去時中故。復次若時有待者。或彼同時
有。不與待相違故。譬如父子異。若不立時有
待者。現在未來有別起過。其義如論偈説
    現在與未來 過去時中無
    現在與未來 待何而得有
釋曰。此謂過去時中無現在未來時。若謂過
去時中無現在未來時。而因過去時成現在
未來時。此二云何得成。若無現在未來時。有
何等過。此下説驗。第一義中無現在未來時。
自體時有待故。譬如過去時。復次鞞婆沙人
言。現在未來於過去中。得同時故。而有相
待。論者言。亦有別時相待。如兄弟。非是一向
汝語非也。如是有時相待不成。復次若無時
相待得成者。其過如論偈説
    不待過去時 彼二則不成
    現在及未來 是則無有時
釋曰。彼二者謂現在未來爲二。不待過去時
則不成現在未來時。何以故。若不待過去時
有現在未來時者。於何處有現在未來時。以
無相待故。現在未來時亦不成。其義云何。如
論偈説
    與過去無別 餘二次第轉
    及上中下品 一體等應觀
釋曰。以此方便應展轉説。其義云何。如論
偈説
    未來又過去 若待現在時
    未來及過去 現在時中有
    未來及過去 現在時中無
    未來及過去 待何而得有
    不待現在時 彼二則不成
    未來及過去 是則無有時
    現在及過去 若待未來時
    現在及過去 未來時中有
    現在及過去 未來時中無
    現在及過去 待何而得有
    不待未來時 彼二則不成
    現在及過去 是則無有時
釋曰。此是釋論偈。如前自成立。與外人過。云
何爲上中下品次第乃至一體等。譬如人類。
同名爲人。於中而有差別。功徳具足名上品
人。稍減者名中品人。全無者名下品人。如
是等爲待故成。爲不待故成。且有上者。非上
自體有相待故。譬如中自體。如是中亦非中。
自體有相待故。譬如下自體。下亦非下。自體
有相待故譬如上自體。復次以有相待爲因。
欲令汝解上中下等無自體故。汝不欲得無
自體耶。若欲得有自體者。待中故喚爲上。是
亦不然。如是一數體及一二等亦如前遮。一
數者今當説。第一義中一非一數體。何以故。
是數有待故。譬如二數等。如是二非二數體。
多非多數體。應如一數説。第一義中。不欲
於法體外而有彼數。云何欲得謂一者。無二
及無異故。名爲一。無一及無異故名爲二。無
二及無異故名爲三。自三已後總名爲多。亦
如前遮。而令開解今當更説。第一義中一亦
非一。是可數故。譬如異。如是二亦非二。多亦
非多。亦如一數説。應作是驗。等者云何。謂一
塵非一塵。是可數故。譬如異如是二塵非二
塵。多塵非多塵。亦如上説。及長短遠近前後
因果。非長短遠近前後因果。乃至有爲無爲。
非有爲非無爲亦如是説。鞞世師人言。第一
義中有如是時。何以故。有分量故。若無時則
無分量。如馬無角。不可説有分量。由有
故則有刹那羅婆摸呼多晝夜半月一月時
行年雙等分量。若有分量。是則有時。譬如稻
穀等。有故則有分量故知有時。論者言。汝之
所説義不相應。何以故。如論偈説
    不取不住時 住時亦不有
    可取不可取 云何可施設
釋曰。不住者。謂諸行聚是起滅法。名爲不
住。世諦中行聚等名時。是時名不可取。住時
者亦不於法體外有非色時可取。是名住時。
云何可取不可取。云何施設。時若可取即能
施設。時不可取不能施設。以是故。諸行如是。
曰行等作有分齊。諸行生住滅。摸呼㗚多等
法。有分量故名爲時。如汝所説。因者其義不
成何以故。無所依故譬如無體。鞞世師人言。
有常時。以有刹那羅婆摸呼㗚多過去未來
等種種差別。譬如淨摩尼珠。因彼衆色而有
種種相現。論者言。此體待彼體得有刹那等
名。我義如是。如論偈説
    此彼體相待 世諦法如是
    第一義無體 離體何有時
釋曰。相待者。謂外人於世諦中立有相待。我
義亦爾。第一義中無有常時。如我所説過
者。汝不能免。鞞世師人言。第一義中有實時
體。如非他及他一時及非一時遲疾等。即是
時相。非無體而有相。論者言。第一義中無
少許體。世諦之中有諸行差別相待相續。非
他及他等識起一時者。謂諸行無差別刹那
相待非一時者。有遲有疾。遲者謂後時相續
隨轉。疾者謂下相續隨轉。非他識起者。但
是諸行無別有時。汝所立因無體。何處有時
體可得。若外人意謂。他等識起縁諸行法非
是時者。何處可得時耶。論者言。汝以時是常
是一令他解者。此驗無有。我今説驗。於世
諦中常一之時。非是起他等識因識故。譬如
色等識。鞞世師人復言。定有實時。有假設體
故。論者問言。似何等物。鞞世師答言。如色
等。論者言。第一義中色等體不成。如先已
説。能令物解。色相無體。色相無體故。譬喩無
體。譬喩無體故時亦不成。我亦無而説有。譬
如車軍林等。雖無實體而有施設。故非是一
向。有人意謂。依諸行法施設有時。如説晝日
住摸呼*㗚多住。作此説者。應如是答。如論
偈説
    因物故有時 離物無有時
    亦無少物體 何處時可得
釋曰。此謂因物生故則名爲時。離此行法無
別時體。執有時者。言定有時。有起差別。言説
因故。不見無法。能起言説。因見有已作今作
當作瓶故。即知有時。論者言。汝語不善已作
瓶等能起言説因者。是諸行法亦非是時。汝
因不成。有相違過。能起言説因者。是世諦法。
汝種種説時皆不成故。如先説了因者。義亦
不成。此品初已來與外人成立過。自説成立
無過。遮空所對治時無有自體。爲令信解。此
品義意如是。以是故。此下引經顯成。如放
光經佛説。佛告須菩提。時非色法非無色法。
非受想行識法。非無受想行識法。非生法。非
無生法。非住法。非無住法。非異法。非無異
法。非壞法。非無壞法。非受法。非住法。非出
法。非無受無住無出法。乃至非老相。非病相。
非死相。非青相。非噉相。非壞相。非散相。非
無老無病無死無青無噉無壞無散相。須菩
提。若非色非生非住非異非壞相者。是名般
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若非色非非色。乃至
非受想行識非非受想行識者。時即非時亦
非非時。若時非時非非時不可言説者。是名
般若波羅蜜。又如妙臂經中所説。菩薩摩訶
薩了知三世所有諸行。已起故。説名過去世。
未起故。説名未來世。起時故説名現在世。此
現在世陰界入等住者。了知不住。何以故。一
刹那時不住故。此一刹那即有起時。住時差
別。以刹那不住速滅故。定無有時
釋觀時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一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二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因果和合品第二十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以鞞世師
等於前品中立時不成故説。鞞婆沙人及僧
佉人等言。第一義中有如是時。果有生滅故。
如種子與水土和合。以時節有體故而芽得
生。若無因者。果則不生。以是故如前所説。因
有力故。當知有時。論者言。若有説言因縁和
合有果生者。今當答之。如論偈説
    若謂衆因縁 和合而果生
    是果先已有 何須和合生
釋曰。和合中若有果者。得如是過。何以故。有
不生故。若有而從和合中生者。有云何生。若
言生者。和合中則無。何以故。有之與生二法
相違。復次若有果則不生。已有故。果若已有
不須更生。何以故。生與不生此二相違。若
有言因縁和合中無果而能生果者。今當答
之。如論偈説
    若謂衆因縁 和合而果生
    和合中無果 何須和合生
釋曰。此謂果不生。無有生故譬如兎角。若無
生者。生法體壞。是汝立義等過。若立因縁和
合中有果者。今當重破。如論偈説
    若謂衆因縁 和合而有果
    是果應可取 而實不可取
釋曰。此謂果不可取。何以故。一心欲取而不
能取。以果無故。此下作驗和合中有*芽名果
亦不可取。何以故。和合中無果故不可取。若
不可取者。是中則無。譬如種中無有瓶絹。如
是於和合中無*芽名果故不可取。僧佉人言。
彼説和合中不可取者。亦有是義。所謂極遠
極近及諸根損患。心迷悶時。有隔障等。能
障於取。雖有物體而不可取。非一向無故不
可取。若言無者。是彼出因立義之過。復次更
有異僧佉人言。如前所説過者。今當更説。彼
上出因言不可取者。此因有何等義。爲是現
量不可取耶。如諸根識而實是有。亦不爲現
量所取故。彼立因者。非是一向。若以驗量不
可取者。因義不成。猶如驗因中果。有取可量
故。若可量者。因則不空。譬如有果體。如是苦
樂二種能爲貪瞋諸見三煩惱因。色聲五種
亦能爲貪瞋等三煩惱因。以是因等有驗量
故。因中果有取。汝雖言現量不可取。然今驗
量。有可取故。彼出因義不成。若現量及驗
量倶不可取者。此違我義。及因不成。論者言。
我道不可取者。謂於因縁和合中畢竟無果
故不可取。汝言極遠等亦不可取。非一向無
者。世諦之中亦無此理。何況第一義耶。於第
一義中亦無極遠等物。如上苦樂色聲等於
第一義中亦無。是則因義不成。所言果者。
果亦自體空故。若因中無果者。世諦中果亦
不生。譬如拒不能生*拒因亦不能生因。汝
言因能生果者。於世諦中亦已被破。復有異
僧佉人言。若因未生時先無因體。果亦先無。
而後方生。論者言。今當説驗。若先無因後亦
不生無有故。譬如空華石女等。廣如前説驗。
今更總答修多羅人及鞞世師等計因中無
果者。如論偈説
    若謂衆因縁 和合無果者
    是則衆因縁 與非因縁同
釋曰。此言無果者謂果空故。因之與果云何
差別。因相者謂自果生無間生自分生等差
別。是爲因相。縁相者。謂通生種種果能長養
他令他相續。乃至遠處通生諸果。非自分生
能廣饒益。如是等名爲因縁差別相。與非因
縁同者。謂非因縁不生於果。何以故。果空故。
以是故因縁與非因縁同。復次今爲執因中
無果者。出驗第一義中種子等諸因縁不能
生果。何以故。果空故。譬如非因縁。復次修多
羅人言。縁能生果。何以故。有決定縁能生果
故。若果空者。義不相應。論者言。第一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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