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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燈論釋 (No. 1566_ 龍樹偈本 波羅頗蜜多羅分別明釋論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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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無體故。有分別滅。有既滅故。無亦隨滅。如
婆伽婆楞伽經中偈曰
    以覺觀察時 物體不可得
    以無自體故 彼法不可説
如前人言。有取取者。彼皆不成。取爲因過。已
如上説。取及取者皆無自性。故有此品。以是
義故。此證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説。佛告
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無見者使見者。受
想行識無見者使見者。若色至識無見者使
見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色無知者見者。
受想行識無知者見者。若色至識無知者見
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
應廣説
釋觀取者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六



般若燈論*釋卷第七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薪火品第十
復次前品已遮取及取者。除其執見。今復令
解不一不異縁起法故。有此品起。外人言。第
一義中有取取者。何以故。由此二法互相觀
故。譬如火薪。云何知耶。如佛所説。第一義
中有陰等取及以取者。此因成故。我義得立。
論者言。總遮起故。薪火亦遮。汝今未悟猶言
有實。如觀陰品説。若離色因。色不可得。因亦
如此。雖先已破。今當復遮。汝應諦聽。此遮方
便火薪二種欲令有者。爲是一耶。爲是異耶。
若爾有何過。薪火一者。是義不然。何以故。
如偈曰
    若火即是薪 作者作業一
釋曰。由彼地等譬喩無故。此不相應。有人言。
四大是薪。煖界是火。復有人言。彼諸大中
*煖界増起故名爲火。論者此中更方便説。第
一義中薪火二事不爲一體。何以故。作者作
業故。譬如斫者所斫有異。火爲作者。燃爲作
業。以作者業異故。薪火不爲一。復次若火
即是薪作者作業一。若定爾者。汝不應言是
薪是火。薪外有火者。一體義壞。以不*煖不
燒火即無用。法體無別故。立義有過。汝言薪
火一者。是義不然。復次薪火異者。是亦不然。
何以故。如偈曰
    若火異於薪 離薪應有火
釋曰。以其異故。譬如餘物。而不欲爾。此中説
驗。第一義中火薪不異。何以故。以有觀故。如
薪自體。如是第一義中火薪不異。何以故。以
有觀故。如火自體。若言火薪別物。皆有相觀。
一切有觀故。因非一向者。是義不然。何以故。
彼一切等觀義相似亦同遮故無過。若定欲
得火薪異者。有過失故。如偈曰
    如是常應燃 以不因薪故
釋曰。不觀薪故。彼應常燃。縱無薪時。火亦不
滅。以其異故。又乾薪投火亦無焔起。義皆不
然。如偈曰。
    復無燃火功 火亦無燒業
釋曰。無可燒相業無體故而不欲爾。何以故。
幼男小女盡知有因。皆欲有業故。此中立驗。
第一義中火薪不異。何以故。以有因故。有起
作故。有業故。如薪自體廣如前説。薪門亦
爾。以薪爲燃因。有起有業。皆同火説。是故非
因。譬喩不成。若汝意謂火正燃時名爲薪者。
是亦不然。如偈曰
    若火正燃時 汝謂爲薪者
    彼時唯有火 誰是可燃薪
釋曰。於世諦中。未燃時名薪。正燃時名火。以
薪是火縁。於正燃時唯説火故此起亦唯聚。
唯是獨自故能爲燒煮照明果因故説爲火。
第一義中起不可得。先已遮故。復次若汝意
謂四大齊等。火界不増。説名爲薪。或説三大
名之爲薪。彼三或四是其所燒。火亦如是。大
聚和合故説爲火。如是説者。今當立驗。第一
義中火不燒薪。何以故。以其大故。譬如水大。
如是色故。有故。麁故。色陰所攝故。外故。有
生故。有因故。如是因驗此應廣説。如彼意謂
第一義中火能燒者。是則不然。復次如前偈
説。彼時唯有火。誰是可燃。薪者唯是何義。謂
唯大積聚故。起別觀故。於世諦中説爲薪火。
汝謂於正燃時説爲薪等者。是義不然。問
曰地等和合中。有火能燒故。汝立喩者。此喩
不成。答曰。成立相似者彼亦同破地等自相
我引爲喩。汝言喩不成者。我無此過。以第一
義中遮故。不壞世間所解故。復次鞞世師言
火薪微塵我之一分。此一分塵與後塵合。此
業作和合依止二塵。彼二微塵和合起作名
陀臘脾毘佉反
唐言實
如是三塵已去漸次起已作光
明故。名爲火陀臘脾。如是薪塵與薪塵合。彼
薪火二更互相觀。以相觀故。得成因果。論者
言。彼亦如前偈説。若火異於薪。離薪應有火。
如是等執。前已廣遮。此中應説。復次非第一
義中火作光明。何以故。以其大故。譬如餘
大及遮彼起第一義中火大微塵不能起作火
陀臘脾。何以故。以微塵故。如餘微塵。問曰。
汝前立義有何所以。爲起餘塵。爲都無起。若
起餘塵立義則壞若都不起。則譬喩無體。答
曰。汝語不善。如先分別。非我所欲。後分別
者。譬喩亦成。何以故。如火微塵不能起火。地
等諸塵一一皆爾。復次第一義中彼火微塵
不能起火。何以故。以異故。譬如水。如是作
故。壞故。起故等諸因。此應廣説。復次僧佉人
言。如我立義彼薩埵唐言
明相
邏闍*唐言
觸色増時説名爲火若多摸*唐言
増時説名爲
薪。是故定以薪爲火因。以薪爲因故。觀薪説
火。論者言。彼亦有過。以第一義中*煖非火
體。何以故。以大故。如前譬遮。復次偈曰
    若異則不到
釋曰。若火異薪者異故則不到。譬如未到火
薪。由作者喩火。作業喩薪。此二和合名爲作
相。義正如是。復次偈曰
    不到故不燒 不燒故不滅
    不滅住自相
釋曰。由此火無因離薪得成故。則住自相。住
自相故名之爲常。既無此義故。知火薪不異。
若立異者。如先已遮。此應廣説。如後偈曰
    此物共彼物 異者則不然
外人言。若異不到者得如是過。如前偈言。異
則不到。不到不燒等由異有到無如上過。云
何驗耶。如女人丈夫異故。相到世間所解無
能破者。如偈曰
    然異於可燃 此二能相至
    如女至丈夫 如丈夫至女
論者偈曰
    若然異可然 此二相到者
釋曰。汝意立異譬。彼男女縱如是者。則互不
相觀。以薪火處同而起。到相復是異故。不相
觀者可言我得因非一向。如偈曰
    火薪既有異 則不互相觀
釋曰。互不相觀者。此義云何。謂作者作業和
合則空。如薪火異。意不欲爾。何以故。彼二無
到故。汝説作者作業和合相異者。是義不然。
執法別故。立義有過。何等過耶。汝説異故。而
能相到。如男女者。二不可得。以異門不成故。
非非一向因過。但彼外人自迷於義。智慧輕
薄。作如是説。品初成立薪火一異。譬喩無故。
二皆不成。外人言。第一義中有薪有火。何以
故。互相觀故。此若無者。彼二相觀則不得有。
譬如兎角。由有薪火更互相觀故。得説言此
是火薪。此是薪火。以是義故譬喩得成。論者
偈曰
    若火觀於薪 若薪觀於火
    何等體先成 而説相觀有
釋曰。若相觀者。爲薪先成。爲火先成。汝應分
別。如是此二。無一先成。別相觀者。以第一義
中觀不成故。因義不成。亦譬喩過。若汝言於
世諦中立此因者。與義相違。又無譬喩。成
立有過。若汝意謂彼薪先成故無過者。是義
不然。如偈曰
    若火觀薪者 火成已復成
    薪亦當如是 無火可得故
釋曰。汝若定作如此分別者。火已先成。後觀
薪故。此義云何。由薪不觀火薪先成故。語意
如是。而不欲然。此中説驗。第一義中薪在火
先。無如此義。何以故。以有觀故。如火自體前
已廣説。外人言。若薪與火無一先成者。今薪
火相觀一時而有。如牛左右角同時起故。此
義得成。論者偈曰
    若此待得成 彼亦如是待
    今無一物待 云何二體成
釋曰。此謂火體相。彼謂薪體相。外人意欲薪
火倶成。一一有故。此義不然。何以故。由彼自
因更互相觀生不成故。語義如此。復次牛角
喩者。亦如是問。彼二角中何等是左何等是
右。世人所解由相觀故。第二得成。無如此義。
復次如偈曰
    若體待得成 不成云何待
    不成而有待 此待則不然
釋曰。謂彼物。不成此無所待。語義如是。此中
説驗。第一義中薪不觀火。何以故。火體不成
故。如地水等。復次偈言不成而有待者。外人
若作如此説者有過失故。云何過失。偈言此
待則不然。以無待故。如虚空華。復次此待不
然。何以故。薪體無故。譬如餘物火門。亦應作
如是説。復次觀察彼者。如偈曰
    無火可觀薪 薪非不觀火
釋曰。薪不觀火薪體不成。如此道理如先已
説。亦遮異體。彼別相續。異不成故偈曰
    無薪可觀火 火非不觀薪
釋曰。遮相待故及遮異體應知。復次偈曰
    火不餘處來 薪中亦無火
釋曰。遮異體故。及遮去實并薪火故。或有人
言。無薪有火。或言有待。或言無待。二倶不
成。何以故。若無薪體火無所依。依止無故。去
則不成。薪中亦無火者。是義云何。由有起故。
譬如識。復次已破薪火。餘亦同遮。偈曰
    如薪餘亦遮 去來中已説
釋曰。如第一義中已去未去。去時無去。已燒
未燒。燒時無燒。義亦如是。何以故。以燒故。
如火自體。諸如是等此中應説。復次如去者
不去。未去者不去。離亦無去。今亦第一義
中燒者不燒。未燒者不燒。離亦無燒。如是等
驗。先已廣説。何以故。二作空故。無燒者故。
二倶過故。譬如土塊。應如是説。復次如偈

    即薪非是火 異薪亦無火
釋曰。遮一體故。遮異體故。如其次第。先已解
説。偈曰
    火亦不有薪 火中亦無薪
    薪中亦無火
釋曰。如有牛者。如水中華。如器中果。彼如是
故火薪不成。譬喩無體。如品初立義。有取取
者互相觀故。如火薪者。此譬無故。不免過失。
薪火一異。遮無體故。由如此義根本不成。如
偈曰
    已遮火及薪 自取如次第
    一切淨無餘 瓶衣等亦爾
釋曰。云何方便遮自取耶。此中立驗。第一義
中彼自取二。不得一體。何以故。作者作業故。
如斫者所斫。彼自及取亦不異體。何以故。以
有觀故。亦餘物故。如取自體。取門亦應如是
廣説。此復云何。第一義中取與自我不得異
體。何以故。以有觀故。亦餘物故。譬如自我。
如是第一義中調達之取。若成不成。不爲調
達我之所取。何以故。以有觀故。亦以我故。譬
如餘調達我。復次第一義中調達之我。不取
調達之取。何以故。以取故。如耶若取。如是調
達之取。若成不成。不觀調達我。何以故。以取
故。如耶若取。如是火薪我取次第已説。一
切無餘者。法喩不成故。瓶衣等者。彼瓶等物。
若果若因。總實別實。應如是知。云何驗耶。如
瓶土二。第一義中不得一體。何以故。作者及
業故。如斫者所斫。亦不異體。何以故。有觀故
亦果故。如土自體。如遮薪火。色非色法。亦應
類遮。此復云何。如佉陀羅樹。根莖枝葉與佉
陀羅樹不得一體。何以故。斫一枝時。非斫一
切故。譬如棗樹。復次第一義中佉陀羅樹與
佉陀羅根莖枝葉不得異體。何以故。根等壞
時。樹亦壞故。如根等自體。復次第一義中彼
經緯等與絹體不異。何以故。以有觀故。此等
壞時。彼亦壞故。如經自體。如一體異體及一
異。倶如前過失。此應廣説。由如是故。第一義
中如理諦觀。若一若異。此體不成。於世諦中
自在説者。不違世所解。隨順戒定慧世諦中
説。世人執爲第一義諦。爲遮此故。如偈曰
    若計我眞實 諸法各各異
    應知彼説人 不解聖教義
釋曰。云何不解聖教義耶。現見及驗義皆不
成。而執爲實故名不解。此意如是。以是義故。
此品中明不一不異。別縁起義。開示行者。是
故得成。如梵天王問經中偈曰
    離身不見法 離法不見身
    不一亦不異 應當如是見
釋曰。如是見者。謂不見彼見。如是等諸修
多羅。此中應廣説
釋觀薪火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生死品第十一
復次前品已遮諸法無性空所對治。自性無
故。今欲令他解悟生死無自體性。有此品起。
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是五陰。何以故。由婆
伽婆作別名説。及爲盡彼故。勤方便説。此若
無者。如來不應作別名説。亦不爲盡彼故。作
如是説。如無第二頭。不可言眼病。由此有故。
作別名説。及爲盡彼故。説如是言。諸比丘生
死長遠。有來無際。諸凡夫人不解正法。不知
出要。是故汝等爲盡生死故。應隨順行。應如
是學。由如是義説因有力。是故當知有彼陰
等。論者言。汝雖引聖言而未詳聖旨。是義云
何。由佛世尊見諸凡夫。無始已來。於生死中
未起對治。無對治故流轉不息。從煩惱生業。
從業生生。由生相續盛受諸苦。如世庫藏。佛
見此已故説是言。生死長遠猶如幻焔。又生
死苦種種無量。如來爲欲盡生死故。建立衆
生於勤精進。若諦觀察生死涅槃於第一義
中無毫釐差別。若汝欲令第一義中生死涅
槃有差別者。因義不成。若世諦中分別因者。
譬喩無體。如佛先説生死無際者。爲對破彼
説無因輩明有因爲初能生諸法言有起者。
如來爲彼一分衆生作如是説。有諸外道。欲
求過失。問佛世尊。如偈曰
    生死有際不 佛言畢竟無
    此生死無際 前後不可
釋曰。未起聖道對治已來。由生老死相續不
息。展轉爲因。初起無定。是故無際無邊成立
世諦中説。非第一義。有信心人。信婆伽婆不
顛倒語。非不信者。何以故。顛倒心人説相
似驗。爲對彼故。作如是説。彼劫初衆生。身根
覺聚皆由前世善不善業集因所成。何以故。
能爲苦樂法等起因故。如今現在身根聚等
如是不共取境因故。可饒益長養故。能爲他
作饒益故。作他嗔喜因故。可散壞法故。爲
共取境界因故。如此等因立義譬喩如前廣
説。應如此知。外人言。生死有初。何以故。以
有邊故。法若有邊非謂無始。譬如瓶等。由正
智起時見生死邊。如我所説因有力故。是故
定知生死有初。論者偈
    非獨於生死 初際不可得
    一切法亦然 悉無有初際
釋曰。瓶等無初。何以故。展轉因起故。初既不
成。譬喩則壞。立義過故。汝言有邊爲因者。義
亦不然。何以故。虚妄分別生死有因佛不記
故。此義如後當説。外人言。若汝欲得生死無
始者。如是生死亦應無終。何以故。以無始故。
譬如丈夫。及彼虚空。論者言。汝言丈夫及餘
法無起者。於世諦中亦不應爾。何以故。法體
不成。譬喩無故。彼稻穀等。世諦門中雖復
無始。而見滅壞。汝立難者與義相違。復次有
異聰慢者言。汝婆伽婆無一切智。何以故。彼
説生死無初際。自欲顯己無智故。譬如死屍
無所覺了。論者言。遣執著故。作如是説。此義
云何。諸外道等分別生死謂有初際。是故佛
言無有初際。無初際者。即説生死無始。云何
無始。以其無故。如是生死無始故。初際不可
見。非婆伽婆於彼無智。復次生死無際者。此
中立驗。第一義中諸陰似先不如是有。何以
故。無前際故。譬如幻主作幻丈夫。外人言。由
無分別識取彼幻主所作幻人色等爲境。彼
諸色等於後時中亦如是有故。譬喩無體。論
者言。幻主所作幻丈夫者。自無實體。見亦如
是。由無分別識色境界中幻作丈夫自體空
故。譬喩得成。無無體過。是故汝言生死是有
及爲盡彼故。引佛説爲因者。此皆不成。外人
言。第一義中有陰相續。是名生死。何以故。彼
中有故。此若無者。彼中亦無。譬如兎角。由生
死中有染有淨故。生死是有。我所欲義既成
立故。汝言爲因不成及違義者。是則不然。論
者偈曰
    此既無前後 彼中何可得
釋曰。如彼中體不可得故。語義如是。譬如幻
師幻作丈夫。於彼相續求中體者。無如此義。
何以故。以前後不成中無體故。汝喩非也。如
所説過。今還在汝如是諦觀生死無體。偈曰
    是故前後中 次第此不然
釋曰。前中後者。謂生老死。外人若言生死有
自體。何以故。生老死有故。如石女無兒。不可
説有生老死者。此執不然何以故。彼石女兒
生老死初中後不成故。因義不成。譬喩無體。
以第一義中一物生等自體不成故。復次云
何生等初中後次第不成。應審觀察。如偈曰
    若謂生是先 老死是其後
    生則無老死 不死而有生
釋曰。若汝意謂生爲先者。應離老死獨自而
生。若定有物離彼生者。如此物體。終不可得。
譬如火馬。自體無起。何以故馬非火故。語意
如此。先無今起名生。新新變異名老。命根斷
壞名死。復次不死而有生者。謂前世不死如
是而生故。然非所欲。復次此中立驗。老死之
先不得有生。何以故。彼自體故。譬如火在煖
先。復次若汝欲避如此過失。作如是言。先有
老死。後有生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若先有老死 而後有生者
    未生則無因 云何有老死
釋曰。無法未生而有老死。以依止無體故。語
意如是。復次此中立驗。先生老死。是則不然。
何以故。以彼爲體故。譬如住外人言。老死隨
著生故。無如是過。論者偈曰
    生及於老死 倶時則不然
    生時即死故 二倶得無因
釋曰。何故不然。生時即死無如此義。何以故。
生無體故。此義世間所無。生無體者。得何過
失。二倶得無因過二謂老死同時故。以共生
故。如老死非生因今生亦非老死因。是故老
死同時起者。此義不然。由此觀察故。偈曰
    若彼先後共 次第皆不然
    何故生戲論 謂有生老死
釋曰。以是義故。第一義中不應起戲論。如品
初所説。以生老死爲因。成立生死者。此義不
成。以不免前所説過失。如生老等。約前後中
觀察不成。自餘諸法皆亦類破。此復云何。今
當顯示。如偈曰
    如是諸因果 及與彼體相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不但於生死 前際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悉亦無前際
釋曰。一切法者。謂能量所量知及所知。得
解脱者。解脱行等。如彼所立因果體相。是皆
不然。其義云何。今説少分。謂第一義中彼稻
穀等芽先不有。何以故。以其果故。如*芽自
體。若汝欲得因先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第
一義中因先無果。以無因故。僧佉人言。有如
是因。能了彼果。論者言。汝謂有因能了果
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彼因種種果亦別故。譬
如泥團作彼瓶等。復次能了之物。及所了物。
彼有別異。此無別異。如日寶珠燈及藥草光
有差別。瓶等無別故。若謂因果同時者。是亦
不然。以第一義中稻*芽二種不得同時。何以
故。一時起故。如牛二角。復次垂&T058269;等相在
牛體先。無如此義。何以故。依止無體故。如壁
與畫。如是相先有體。是亦不然。何以故。以其
體故。譬如大丈夫體不在丈夫相先。又如地
不先堅。復次體相二法同時起者。是亦不然。
何以故。同時起故。譬如香味。如前廣破。如品
初成立。及與彼過所説苦空。令人了達。是品
所明。以是義故。此證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
中説。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不生
不死。如是受想行識不生不死。若色受想行
識無生無死。是名般若波羅蜜。復次極勇猛。
如涅槃無際。一切法亦無際。如是等諸修多
羅。此中應廣説
釋觀生死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七



般若燈論*釋卷第八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苦品第十二
復次苦無自性。所對治空。遮定執故。有此品
起。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是諸陰。何以故。由
苦故。此若無者。則無彼苦。如第二頭。陰是苦
者。如經偈曰
    苦集亦世間 見處及彼有
以是義故。第一義中有是諸陰。論者言。虚妄
分別於苦不然。如偈曰
    有人欲得苦 自作及他作
    共作無因作 彼果皆不然
釋曰。第一義中種種無量如理觀察。彼皆不
然。云何觀察。苦非自作。如偈曰
    苦若自作者 則不從縁生
釋曰。由自作故。則不藉因縁。是故苦從縁起。
即無此義。而彼不然。復欲得故。此義云何。謂
從縁起。如偈曰
    由現陰爲因 未來陰得起
釋曰。第一義中諸陰相續名調達者非調達
作。何以故。藉縁起故。譬如一有由現陰爲因
牽後陰起義正如此。復次鞞世師言。身等諸
根覺聚雖別而我無異。彼一遍住亦是作者
彼作此苦故。是自作。若言諸行刹那刹那生
滅。無常者。此説有過。得何等過。此心刹那倶
生之苦。不即此苦刹那心作故。非自作亦非
他作。何以故。他所作業自受果者。此義不然。
汝意若欲令他作者則違自悉檀。論者言。此
中立驗。汝言丈夫即是作者。是義不然。何以
故。以其常故。譬如虚空。以常驗故。知非作
者。丈夫作者法自體破立義過故。復次若汝
定謂我作此苦即不從縁起有如是過。此義
云何。以我法中名苦爲我。義意如是。復次
若言丈夫作業即是自作非不藉餘因縁共作
後得起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由無量因共
我作苦應如是知。如彼乾草及牛糞等爲火
作縁。義意正爾。復次調達之苦非調達我作。
何以故。由苦故如耶若苦。汝前説言。若刹那
諸行等無別作者。彼業所作即是自作者。今
當答汝。第一義中苦不可説故我無過。彼世
諦中相以相續因果不別。世間咸見作如是
説。如言彼處燈來此菴羅樹是我所種。此亦
如是。後時有相與彼前思相續。因果不別前
有相思。此刹那作名爲自作。由前刹那思所
積集善不善業。彼業滅時與後爲因。如彼燈
焔前爲後因。如是展轉相續乃至得果。故非
不作而得。亦非作已失滅。若汝意謂諸行刹
那先所集業不受後果。何以故。以其異故。如
別相續者。是義不然。如偈曰
    處處縁起法 不即是彼縁
    亦不異彼縁 不常亦不斷
釋曰。我悉檀如是。汝立異故爲因者。此義不
成。何以故。由先心刹那所傳來業。對治未生。
相續與果。以功能勝異故。譬如以紫鑛汁浸
摩多弄伽子種之。後時花中有紫鑛色不違
世諦。復次説有丈夫者言。一邊作業。一邊受
果。無如上過。論者言。彼一邊者不作而得。此
一邊者已作失壞。以作業邊永不得果。有此
過失。外人言。我是一故無過。云何知一。與一
數相應故。論者言。我與一數相應無如此義。
何以故。由有故。譬如一數。以是義故。苦非自
作。亦不他作。此義云何。如偈曰
    若前陰異後 後陰異前者
    此陰從彼生 可言他作苦
釋曰。若人欲得他作苦者。法體不成。立義有
過。而實不然。云何不然。此中立驗。第一義中
調達後陰於先陰非他。何以故。調達陰故。譬
如後自陰體。又彼苦體。相續不別故。立義譬
喩如前應知。復次執有人者説如是言。他所
造業自受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諸位差別
皆人作故。名自作苦。亦名他作。二家所立者。
我無此過。論者言。汝但有此語。是亦不然。如
偈曰
    若人自作苦 離苦無別人
    何等是彼人 言人自作苦
釋曰。何等是苦。謂五陰相。離彼苦陰無別有
人。云何而言。人作於苦。復次若汝執。言人與
五陰不一不異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但於五
陰施調達名。無人可得。以縁起故。譬如瓶等。
如是第一義中彼人不成。人既不成。無作苦
者。復次他人作苦。是義不然。如偈曰
    若他人作苦 持與此人者
    離苦何有他 而言他作苦
釋曰。離苦無人。前已遮故。人有別體令證
知者。以無驗故。如是自作苦不可得。先已立
驗曉諸未解。是故偈曰
    自作若不成 何處有他作
    若他人作苦 彼還是自作
釋曰。無自作苦而指示言他作苦者。此語不
然。如別相續決定報業。言他作者。無如此義。
是故偈言。何處有他作。語意如是。汝言位有
差別人無異者。此爲妄語。以是義故。若自作
苦。若他作者。此皆不然。復次異尼犍子作如
是言。人自作苦故苦是自作。而苦不即人名
爲他作。是故自作他作二門得成。論者偈曰
    自作苦不然
釋曰。無人作苦。此義如是。由苦無自體人無
體故。若謂苦體是人者。義亦不然。何以故。偈

    苦不還作苦
釋曰。如先偈言。苦若自作者。則不從縁起。此
之二句。如彼已遮。語意如是。復次若苦還作
苦者。即是果還作果。又苦自起不待因縁。此
之二種世所不見。汝前説言。苦不即人此人
作苦名他作者。此説不善。如偈曰
    若他作苦者
釋曰。外人意欲以人爲他。此人無體不能作
苦。何故不作。以其空故。空則無物。云何起
作。無起有體者。智人所不欲。是故偈曰
    無他誰作苦
釋曰。無此他義。語意如是。以是義故。自作他
作此皆不然。倶作者言二作苦故無過。
遮此故。阿闍梨偈曰
    若一一作成 可言二作苦
釋曰。一一不作如先已遮。苦非自作亦非他
作。是故汝言二作苦者。此義不然。亦不無因。
何以故。此無因執。如無起品已遮。此中偈曰
    自他二不作 無因何有苦
釋曰。此品前來所説遮苦若無因者。則亦無
苦。無因有苦。無如是義。由第一義中苦不可
得。語意如此。如是種種觀察彼苦無體。外人
品初言。有諸陰以苦故爲因者。第一義中此
執不成。如偈曰
    不獨觀於苦 四種義不成
    外所有諸法 四種亦皆無
釋曰。如前所説道理。彼外色等觀察亦無此
義。云何色不自作。何以故。若有若無。因不然
故。如前已説。又從縁起故。如芽自體不名
自作。若言從諸大作名他作者。是義不然。云
何不然。諸大於色不名爲他。何以故。以其外
故。如色自體。又遮實有故。色無自體。他義不
成。亦非共作。以一一不成故。亦不無因。何以
故。此無因執前已遮故。如是聲等亦應類
破。是故品初説因由苦故者。有過失故。此義
不成。今此品中爲欲顯示苦是空義。是故得
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説。佛告極勇猛菩薩
言。善男子。色非苦非樂。如是受想行識非苦
非樂。若色受想行識非苦非樂。是名般若波
羅蜜。又如梵王問經中説。云何名聖諦。若苦
若集。若滅若道。不名聖諦。彼苦等不起。乃名
聖諦。如是等。復次聲聞乘中婆伽婆説。有比
丘問佛言。瞿曇。苦自作耶。佛言不。他作耶。
佛言不。倶作耶。佛言不。無因作耶。佛言不。
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説
釋觀苦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行品第十三
復次爲令他解一切諸行種種差別皆無自
性。有此品起。此中外人引經立義。如偈曰
    婆伽婆説彼 虚妄劫奪法
釋曰。云何知彼諸行等法是虚妄耶。彼諸行
等自體無故。誑凡夫故。邪智分別。謂爲可得。
故是虚妄。又能爲彼第一義諦境界念等。妄
失因故是虚妄法。婆伽婆説者。謂於諸經中。
告諸比丘作如是説。彼虚妄劫奪法者。謂一
切有爲法最上實者。謂涅槃眞法。如是諸行
是劫奪法。是滅壞法。聲聞法中作如是説。大
乘經中亦作是説。諸有爲法皆是虚妄。諸無
爲法皆非虚妄。此二阿含皆明諸行是虚妄
法。此義得成。論者言。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内
諸法空。何以故。劫奪法故。如幻化人。外人
言。立義出因無差別故。汝言第一義中諸法
空者。是無所有劫奪法者。亦無所有。出因闕
故。立義不成。有過失故。論者偈曰
    若妄奪法無 有何名劫奪
釋曰。汝謂立義出因皆無所有。若爾此既是
無。竟有何物可名劫奪。以無體故。譬如兎角。
是故虚妄劫奪。此之二語。非是無義。復有何
義分別境界。彼自體空是虚妄義。不如實有。
喩若光影。是劫奪義。因與立義此二不同。是
故我無立義闕因過失。無二過故。所欲義成。
復次劫奪語者。佛婆伽婆拔煩惱障。及智障
根。永盡無餘。故作此説。如偈曰
    婆伽婆説此 爲顯示空義
釋曰。劫奪語者。與空無別體。如言彼處有煙
此説彼處有火。外人言。虚妄語者非是無義。
此有何義。謂如來不説諸法無我。若爾云何。
説虚妄語。如偈曰
    見法變異故 諸法無自體
釋曰。此偈説何義。謂見諸法變異故知諸法
無體。云何無體。以非常住故。婆伽婆説虚妄
語者。道理如是。又如偈曰
    有體非無體
釋曰。云何名有。自體有故。如汝道理者。諸法
則無體。而此不然。偈曰
    由諸法空故
釋曰。諸法無我我所故。汝義如是。是故應
信諸法有體。若不如此者。偈曰
    自體若非有 何法爲變異
釋曰。現見此體有變異故。是故定知有變異
法。此中立驗。第一義中諸法有體。何以故。體
變異故。此若無體。則無變異。如石女兒。由有
體變異。謂内入等。是故第一義中法有自體。
論者偈曰
    若法有自體 云何有變異
釋曰。法有自體而變異者。是義不然。何以故。
以自體者不可壞故。而今現見彼體變異。是
故當知。彼變異體與無自體不得相離。汝所
立因則自相違。有人言虚妄法義者。謂不如
見法無自體者。此謂説無我義。何以故。
言自體者。即是我名。見法變異者。此謂諸法
轉變滅壞。是故虚妄語者。與其無我不得相
離。此虚妄語即説無我。非謂説空。是故聖道
未起。我見山未崩。内外諸法我及我所光影
顯現聖道起時。於此諸法不復分別我及我
所。若言諸法無自體者。如外道所執我。此我
無體成立此義者。則成我所成。如是因者。成
立無我。不成立空及無自體。論者言。汝等分
別法無體者。謂如兎角。無體如是。故生怖畏。
譬如小兒夜見自影。謂是非人失聲驚怖。汝
亦如是。如汝所言外道執我立此無我則成
我所成者。汝今諦聽。若以虚妄之言。爲成立
無我及外道執。我亦無自體。作此解者。如是
如是。我今成立法空爲因開示汝者。此亦成
立人無我義。何以故。此人無我。與彼法空不
相離故。如是此因令人信解。如立義者。聲是
無常。云何出因。謂彼作故。言作故者。苦空無
我亦得成立。如是成立虚妄法者。無其自體。
即亦成立。人無我義。以不相離故。如外人言。
虚妄義者。此明諸法自體不住。今答此義。若
法可取者。偈曰
    彼體不變異 餘亦不變異
    如少不作老 老亦不作少
釋曰。此二譬喩如數次第相似相對。此中立
驗。法住自體變異者不然。何以故。不捨自體
故。譬如少老。若言彼前刹那異相老住名變
異者。此亦不然。何以故。異相已去故。譬如老
若。外人言。如乳不捨自體而轉成酪。以是義
故。因非一向者。是義不然。今當問汝。何者是
酪。彼言乳是。若乳是酪。不捨自體。云何分
別。此名爲酪。若定分者。偈曰
    若此體即異 乳應即是酪
釋曰。由乳不捨色。味力用利益等故。乳不爲
酪。異亦不然。何以故。如偈曰
    異乳有何物 能生於彼酪
釋曰。無酪可起故。餘體亦無變異。汝言因非
一向者。是義不然。有異人言。我亦不説乳不
生酪。酪相異乳。然以和合自在力故乳生於
酪。論者言。汝言和合自在力者。此乳爲捨自
體能生於酪。爲不捨自體而生酪耶。若爾有
何過。若捨自體則不得言乳生於酪。若不捨
自體此則相違。云何相違。若是乳者。云何
名酪。若是酪者。云何是乳。於彼世間悉如是
解。若有人言。乳不生酪但變爲酪。如此義者
亦同前遮。如是觀察。第一義中諸法異者此
皆不成。汝言諸法有體以此爲因者。此因不
成。外人言。第一義中諸法不空。何以故。此相
違法有故。如顛倒智及不顛倒智。此若無者
則無違法。如虚空花由違不空故有空法。以
是義故。如所説因諸法不空。論者言。若第一
義中有陰等者。除此有物立於空法。而第一
義中實無一法是不空者。如偈曰
    若一法不空 觀此故有空
    無一法不空 何處空可得
釋曰。空不空者。於世諦中依止法體。如是分
別。此義云何。如有舍宅。有人住故名舍不空。
人不住故則名舍空。今第一義中無一法不
空。何處得有空法可得。如汝向言有相違法
分別爲因者。此因不成。但爲遮執著故假言
空耳。復次十七。地論者言。如所分別。自體無
故。分別體空。此諸法空。眞實是有。云何眞
實。不觀作者故。論者言。汝此見者名著空見。
外人言。何故名我以爲著空。論者言。由一切
法無體故空。空非實法。不應執著。爲遮此故。
如前偈中。若有一法是不空者。此是有分別
智境界。此是無分別智境界。若有一物是空
此名。空智境界而無此物。以無一物是不空
者。此謂一切法皆空。是故偈言。何處空可得。
復次無一法不空者。此言何謂。不空見者。空
火所燒。分別空者。此亦燒故。是故偈言。何處
空可得。復次行二行者。作此分別。如幻馬等
無體故空。如實馬等有體不空。此覺差別無
二行者。以無分別行般若波羅蜜時。第一義
諦境界。眞實觀一切法。猶如虚空。一相無相。
見無所見。偈言。無一法不空。何處空可得。以
是義故。彼因不成。外人言。縱令不成及與相
違。汝一切時恒遮於空。我意亦爾。以是義
故。所欲得成。論者言。非空智起。諸法乃空。
法體自空。智了空故。如燈照知。無瓶非作。何
以故。彼瓶無體。不可令有故。是故汝説不善
思量。復有人言。汝説空者。與他作過。而依止
空。見空無力。復言無空。是故汝等所欲義破。
亦違自悉檀。云何自違。如梵天王問經偈曰
    若有解空者 皆是見法性
又如楞伽經偈曰
    若離於和合 無有如是體
    是故空無起 我説無自性
如是違汝阿含。論者言。汝不聞耶。如金剛般
若波羅蜜經中説。解我法門如筏喩者。是法
尚應捨。何況於非法。又如摩訶般若波羅蜜
經中説。不觀色空。不觀色不空。此謂空見亦
是執著故須遮止。若復有作不空分別者。此
亦應捨。以此二執大過失故。非捨空者有過
如是種種諸見過患壞亂於心。如來爲彼未
離苦衆生。斷苦種子故。起第一大悲。如偈

    如來説空法 爲出離諸見
釋曰。見謂身見等。空謂對治内入空等。若有
衆生善根未熟。未得無生深法忍者。不解正
道。如偈曰
    諸有見空者
釋曰。云何名見空者。謂執著於空言有此空。
此執著空有何過失。如偈曰
    説彼不可治
釋曰。如來説彼空見衆生不可療治。此義云
何。如服下藥。動作諸病。而復不泄。反成重
病。如是説空法。爲捨諸惡見。若還執空者。説
彼不可治。以是義故。捨空無過。又如有人車
沒泥中。爲出車故語異人言。與無所有爲我
出車。而彼異人爲出車已。從其車主索無所
有。由彼不解此語意故。爲諸智人之所輕笑。
是故汝等不應執空以之爲有。以是義故。彼
因不成。過不離汝。由汝所説因義不成。我立
自因無前過失。及有力故。云何有力。説諸行
空令人信解。品義如此。是故得成。如般若波
羅蜜經中。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彼一
切法從顛倒起。不實無所有。虚妄不如實極
勇猛。若有人行一法者。此顛倒行不如實行。
又如梵王所問經説。世間愚人執著諸諦。此
法非實亦非虚妄。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
廣説
釋觀行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合品第十四
復次爲令信解空所對治諸有合法皆無自
性。有此品起。外人言。汝説一切法自性皆空。
如是説者。違正道理。何等道理。如佛所説。有
根塵識三種和合。名之爲觸。以是義故。汝先
所説則爲相違。如我所立第一義中諸法有
體。何以故。以此爲因。説名爲合故。此若無
者。如來不説此因名合。譬如不因龜毛説爲
衣服。由佛説有貪瞋癡等。如是三結。名之
爲合。由我説因符正道理。是故諸法非無自
體論者言。汝雖有此説。義則不然。如偈曰
    見可見見者 此三各異方
    二二互相望 一切皆不合
釋曰。見與可見及彼見者。二二相望更互不
合。又一切不合。由如是故。偈曰
    應知染染者 及彼所染法
    餘煩惱餘入 三種皆無合
釋曰。染謂欲相。煩惱者。謂能染汚衆生相續
故。説染等爲煩惱。餘謂瞋等。此亦三種。謂瞋
瞋者及所瞋等。餘入者。眼前已説。此中餘者。
謂耳鼻舌身意。云何名入。謂心心數法所起
處門。故名爲入。此亦三種。謂聞可聞聞者。乃
至知可知知者。彼染煩惱等及以餘入。二二
相望更互不合。又一切不合。如可見等無合
應知。今爲令他解無疑故。偈曰
    異共異有合 此異不可得
    及諸可見等 異相皆不合
釋曰。可見等者。謂見可見見者。如是染染者
可染。皆不相合。此中説驗。第一義中見者不
與可見及見相合。何以故。彼不異故。若物不
異者。終不相合。譬如自體。有人言異。共異合
者。此中染等相續。若在別處則不相合。由彼
別處及別相續無間隨轉故。名爲和合。此因
得成。論者言。若可見等。先在別處。後在一
處。名爲合者。此因不成。亦無驗故。汝語不
善。彼如是故。偈曰
    非獨可見等 異相不可得
    及餘一切法 異亦不可得
釋曰。如前所説道理。彼聞可聞聞者。瞋可瞋
瞋者等。皆無合義。外人言。汝言我及可見眼
等無異者。此義不成。因不成故。論者言。非因
不成。何以故。如偈曰
    異與異爲縁
釋曰。待異故名爲異。偈曰
    離異無有異
釋曰。以種爲縁起者。待此種子故。名芽爲
異。偈曰
    若從縁起者 此不異彼縁
釋曰。非第一義中可見異眼。何以故。差別語
有觀故。譬如可見自體。若法從縁起者。不異
彼縁。若言異者。應離此種*芽從餘出。如火
不觀異體自性是煖。如是見者不觀可見。聞
者不觀可聞。染者不觀染等。如火不待於冷
而自體是煖者。此異不成。何以故。於世諦中
無此義故。外人言。見者與眼等異不須相觀。
何以故。以相別故。譬如牛馬。此中境界顯
現者。名爲識相此是見者。此見者所有行聚
眼識所依清淨色以爲境。此名爲眼。形色及
顯色此名可見。如我所説因有力故。見者眼
等異義得成。論者言。此語不然。第一義中牛
馬二體不可得故。復有人言。想差別故。果因
別故。見者眼等異義成者。還同前答。復次鞞
世師人言。有異法體。與物和合故。論者言。若
汝欲令有異法體與物合者。亦應無第二物。
自然有異。以彼立異有別體故。此中作驗。無
有異法與物和合。何以故。物體故。譬如未有
言説已前物體。復次第一義中異無自體。何
以故。由總別故。譬如色體。復次第一義中異
非起説及覺智因。何以故。由是差別覺智言
説因故。譬如色體。復次此異。爲在異中。爲在
不異中。此有何過。若在異中者。如偈曰
    異中無有異
釋曰。若彼異法先已是異。而言此異。向彼異
中是則無義。異法空故。鞞世師所立異義不
成。若於不異中有者。此亦不然。如偈曰
    不異中亦無
釋曰。此謂自體而有異過。如彼所説。因義破
故。異法不成。外人言。一異者是二邊。汝今遮
異。異法則無。此異若無。應受不異。是故汝得
違悉檀過。論者言。如異法無。已令他解。不異
無者。如偈曰
    由無異法故 不異法亦無
釋曰。觀異故有不異。已遮異故。不異亦無。云
何遮。今説驗。第一義中見者可見不得爲異。
何以故。差別言語觀故。譬如可見自體。如是
有故。果故。因故。疑智境界故。是等諸因。此
應廣説。彼如是一異倶遮。由一等不成故。
此如偈曰
    一法則不合 異法亦不合
若有人言。有如是染與染者合。何以故。由合
時故。如水乳二。復次第一義中有染者合。何
以故。差別言説觀故。譬如食者與食相合。論
者偈曰
    合時及已合 合者亦皆無
釋曰。如前所説方便異法相合無如是義。由
彼外人品初説因。已與其過。爲令他解。合無
自體。是品中義。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
中説。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不合不
散。如是受想行識不合不散。若色至識不合
不散。此是般若波羅蜜。如是等諸修多羅此
中應廣説
釋觀合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八



般若燈論*釋卷第九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有無品第十五
復次空所對治若有若無。爲令他解縁起諸
法不斷不常故。有此品起。外人言。汝説諸法
無自體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違汝自言。亦立
義過故。云何違言。如有人説我母是石女。我
父修梵行。他人難曰。若汝父母審如是者。云
何有汝。汝若從生則石女梵行義皆不立。汝
亦如是。若無自體。云何名諸法。既云諸法。云
何無自體。故是違言。亦立義過。論者言。汝謂
諸法有自體者。第一義中如何等物。以無譬
故。汝語非也。復次若我先於第一義中忍有
諸法後立無者可違自言。而實不爾故不相
違。又世諦中安立諸法如幻等者我所不遮。
無立義過。或有聰明邪慢者言。何等諸法是
無自體。若如虚妄分別諸法有體。汝言此法
無自體者。此則成我所成。若此諸法從因縁
起。而汝意欲此無體者。則違現見。及與世間
所解相違。論者言。於眞實中無分別識縁。色
起者不可得故。此物有故者。如前已遮。世諦
所説者。我不遮故。不違現見及世間所解。是
故汝所説者。義則不然。復次第一義中若有
一法有自體者。則無起義。如偈曰
    法若有自性 從縁起不然
釋曰。若謂諸法有自性者。得如是過。若汝定
謂見法有起不能破我者。此中應問。汝言見
法有起者。是依他因縁耶。如偈曰
    若從因縁起 自性是作法
釋曰。若是作法者。此則無自體因縁相。云何
若法不共無間自分生唯一能起自果者。此
是因相翻此名縁云何名作。若法有自體者。
則不須作。然今有作故知無體。此中立驗。第
一義中内入無體。何以故。因縁起故。譬如
幻師幻作牛等法。若有自體則不從因縁起。
復次有人不解此中譬喩。作如是言。幻呪藥
力泥草木等是有非無。由此有故。彼象馬等
形像顯現。以是義故。汝譬喩中無成立法。論
者言。汝不善説。我引喩者以象馬等無體爲
喩。不取草木有體爲喩。復次若謂草木地等
有起有實者。前已遮故。有人言。所有諸法從
縁生者。皆有自體。如虚空等不從縁起而是
有法。汝所出因此非一向。論者言。汝不善説。
因縁生法如幻夢焔。世諦中有。非第一義。此
義云何。如偈曰
    若有自性者 云何當可作
釋曰。若是作法者。不離無自性。由所對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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