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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No. 1563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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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若起無色染汚心時。頓得二心。謂學自
染。此中唯有退勝徳位。色界善心正現前位。
十二心内容得二心。謂自善心無覆無記。由
昇進故。若有學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内容得
三心。謂有學心及色無覆并無色善。若初證
入正性離生爾時學心即名爲得。若以聖道
離欲界染。最後所起解脱道時得色無覆。若
以聖道離色界染得無色善。此中離言非究
竟離。以於色染未全離時。無色善心已可得
故。二謂欲色無覆無記。此二心中都無所得。
餘謂前説染等心。餘謂無色界無覆無記。欲
無色善及無學心。不説彼心正現前位得心
差別。應知彼心正現前位。唯自可得諸所言
得。據此類心先無所成。今創得故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十一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十二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縁起品第四之一
已依三界辯得心等諸法差別今應思擇三
界是何處別有幾頌曰
    地獄傍生鬼 人及六欲天
    名欲界二十 由地獄洲異
    此上十六處 名色界於中
    初二二三三 第四靜慮八
    無色界無處 由生有四種
    依同分及命 令心等相續
論曰。那落迦等下四趣全。及天一分眷屬中
有。并器世間。總名欲界。天一分者。謂六欲
天。一四大王衆天。二三十三天。三夜摩天。四
覩史多天。五樂變化天。六他化自在天。如是
欲界地獄趣等。并器世間總有十處。地獄洲
異分爲二十。八大地獄名地獄異。一等活地
獄。二黒繩地獄。三衆合地獄。四號叫地獄。五
大叫地獄。六炎熱地獄。七大熱地獄。八無間
地獄。言洲異者。謂四大洲。一南贍部洲。二東
勝身洲。三西牛貨洲。四北倶盧洲。如是十
二并六欲天傍生餓鬼處成二十。若有情界
從自在天至無間獄。若器世界乃至風輪皆
欲界攝。已説欲界并處不同。此欲界上處有
十六。謂初靜慮處唯有二。二三各有三。第
四獨有八。器及有情總名色界。言初靜慮處
有二者。一梵衆天。二梵輔天。第二靜慮處有
三者。一少光天。二無量光天。三極光淨天。第
三靜慮處有三者。一少淨天。二無量淨天。三
遍淨天。第四靜慮處有八者。一無雲天。二
福生天。三廣果天。并五淨居處合成八。五淨
居者。一無繁天。二無熱天。三善現天。四善見
天。五色究竟天。此十六處諸器世間并諸有
情。總名色界。何縁大梵及無想天。無壽
量等殊不別建立。不應別立大梵一故。要依
同分立天處名。非一梵王可名同分。雖壽量
等與餘不同。然由一身不成同分。故與梵輔
合立一天。高下雖異然地無別。無想有情與
彼廣果。壽身量等無差別故。亦無異因。故
不可立爲第四處。無色界中都無方處。以無
色法去來無表。皆無方所理決定故。但異熟
生勝劣差別。説有四種。一空無邊處。二識
無邊處。三無所有處。四非想非非想處。如是
四種名無色界。由生勝劣非由方所。以於是
處得彼定者命終即於是處生故。復從彼歿
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有起故。由漸離欲漸
得彼定。及生劣勝次第如是。隨生因力果少
多故。於無色界受生有情。以何爲依心等相
續。何縁於此欻復生疑。以諸法中都無有
我。心心所法在欲色界。依託色身可相續轉。
於無色界既無色身。心等應無相續轉義。爲
顯彼有依故作是説。依同分及命心等相續。
及聲攝餘不相應行。謂得及非得異生性生
等法轉所頼故名爲依。心等轉時要託彼故。
眼等四識一一皆用無間滅意及自色根爲其
所依。及爲依性。以自色根所依大種身根及
大同分命根得等生等但爲依性。身識即用
意及身根。爲其所依及爲依性。但以身根
所依大種同分命根。得等生等爲其依性非
爲所依。意識但以無間滅意爲其所依。及爲
依性。身根及大同分命根。得等生等但爲依
性。如是欲色有情心等。依色同分命等相
續。無色有情以無色故。但依同分及命根等
心等相續。非無有依。依與所依二相別者。
要由彼有此方得轉。無則不轉是爲依相。定
有彼相及隨變者。是謂爲依及所依相。雖
彼諸法爲心等依。而或有時心等不轉。此由
別法爲障礙故。心等轉位必有彼依。故彼
得爲心等依相。現見心等於死身内畢竟不
生。於生身中雖暫時滅。而定當起。故彼色
等依相極成。由此故知。色聲香等於心心所
不能爲依。以外事中有色聲等。然心心所曾
不轉故。心等不隨無間滅意定有轉變。如何
可説。彼爲所依。夫隨變者。謂令改易。由前意
滅。後心等起。何非所依。非同分等爲心等
依。如眼等根無間滅意。故所依相與依相別。
如是欲色諸有情心。四蘊倶生滅爲依性。唯
一色蘊得爲所依。酒等惱時心雖轉變。而無
意識色爲所依。夫成所依定能生變。意識非
定隨色變生。以無色時心亦有故。可爲依性
非作所依。是故六識在欲色界。得以四蘊爲
倶生依。無色意識以無色故。彼倶生依唯通
三蘊。若爾何故但言無色心等依於同分及
命。此説定同無亂依故。謂心心所雖互爲依
而非定同。不自依故亦非無亂。在此地生。亂
起自他心心所故。同分及命心等同依。又此
地生唯此地故。依此設起不同地心。由此還
令自地心起。唯依此二名此地生。牽引業生
無間斷故。由斯説是同不亂依。心等不然。故
略不説。若無此二餘地四蘊現在前時。爾時
有情應名餘地非此地攝。自地先業所牽引
果不相續故。然不應許。是故當知。如欲色界
身同分命爲心等依。雖或有時異地心起。而
依身等。於此生中後定當牽自地心起。如是
無色雖無有身。心等定依同分及命。故頌偏
説。同分命根此是牽引。業異熟故。是餘異熟
相續住因。譬如樹根莖等依住。現見諸樹葉
枝莖等。雖同種生而依根住。是故不應謂眼
根等唯依業住無別有依。由斯已釋。生無色
界業生心等須別依因。故本論中不作是説。
心轉即用受等爲依。即由此因得非得等。及
聲總顯不説別名。謂彼非唯業所生故。設業
生者非恒續故。由此總説名爲識縁。不説受
等爲識依性。如何彼法爲心等依。謂彼若無
自地心等必不生故。猶如身等。或由彼是無
亂因故。非生上地成就下善。又無成異地異
生性等。故彼爲依性其理極成。有餘師言。如
坑塹等。雖無風等燈焔不生。彼法若無心等
不起。故知心等用彼爲依。或有門人作是徴
請。不相應行應如色身。亦能爲依生意識等。
故但爲説不相應行爲心等依。非無色界倶
生四蘊無相依義然於此中心與受等爲所依
性。非彼受等爲心所依。非所隨故。要心總了
境界相時。受等方能取差別相。故彼隨心心
非隨彼。然心心所名互相隨。互隨轉者。同一
果故。何縁不説欲色界中此二爲依心等相
續。而但説彼依於色身。欲色界中身同分等。
雖恒相續。皆能爲依而身麁顯。是故偏説。或
爲成立同分命根離身別有。故作是説。非於
無色或餘地中業生心等恒現前故。或顯同
分及命根等亦依身轉。故作是説。雖彼與身
互相依止。而身勝故偏説爲依。豈不命根爲
身依性亦是殊勝。命根若無。身根等法皆不
轉故。雖無命根彼皆不轉。而身多爲災横等
縁。命等隨身亦有損益。故身與彼爲依義勝。
即由此義對法諸師。説無色中以無身故。同
分命等更互相依。如本論説云何欲界。謂有
諸法欲貪隨増。色無色界亦復如是。爲顯諸
法三界現行。非皆彼繋。故作是説。雖諸煩
惱皆所隨増。貪多現行故偏説一。言欲貪者。
謂欲界貪。色無色貪亦復如是。欲所屬界説
名欲界。如是類釋上二界名。又欲之界名爲
欲界。由此界能任持欲故。色無色界應知亦
然。若界有色而無定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
亦有定者。是名色界。若界無色而有定者。是
無色界。三界爲一爲復有多。三界無邊如虚
空量。故雖無有始起有情無量無邊。佛興于
世一一化度無數有情。令證無餘般涅槃界
而不窮盡。猶若虚空世界當言云何安住當
言傍住。故契經言。譬如天雨滴如車軸。無
間無斷從空下注。如是東方無間無斷。無量
世界或壞或成。如於東方南西北方亦復如
是。不説上下。有説亦有上下二方。餘部經中
説十方故。色究竟上復有欲界。於欲界下有
色究竟。如是展轉世界無邊。若有離一三界
貪時。一切三界貪皆滅離。依初靜慮起通慧
時。所發神通但能往至自所生界。梵世非餘。
所餘通慧應知亦爾。勿有於境太過失故。已
説三界。趣復云何。何處幾種。頌曰
    於中地獄等 自名説五趣
    唯無覆無記 有情非中有
論曰。於三界中隨其所應説有五趣。如自名
顯。謂前所説地獄傍生鬼及人天。是名五趣。
唯於欲界有四趣全。三界各有天趣一分。爲
顯有界非趣所攝。故三界中説有五趣。善
染無記有情無情及中有等。皆是界性。趣體
唯攝無覆無記。及與有情而非中有。言趣體
唯攝無覆無記者。唯異熟生爲趣體故。由此
已釋趣。唯有情無情中無異熟生故。趣體唯
攝無覆無記。如七有經定應信受。經説七有。
謂地獄有。傍生有。餓鬼有。天有人有。業有
中有。此中業有是五趣因。簡趣異因。是故別
説。此經爲顯趣體唯攝無覆無記。故簡異因。
理亦應然。若善染法是趣體者。趣應雜亂。一
趣身中多趣惑業。皆可現起及成就故。業如
中有倶別説故。是趣因故定非趣攝。非如見
濁。有處説見是煩惱故。無處説業是趣體故。
不可爲例。唯異熟生是諸趣體。何縁證知。契
經説故。經説。舍利子作是言。具壽。若有地
獄諸漏現前故造作増長。順地獄受業。彼身
語意曲穢濁故於那落迦中受五蘊異熟。異
熟起已名那落迦。除五蘊法彼那落迦都不
可得。此中既説。除異熟生色等五蘊無別地
獄。異熟起已名那落迦。故知趣體唯是異熟。
發地獄業名地獄漏。招地獄生名地獄業。非
此漏業即地獄體論説五趣。一切隨眠所隨
増者依。趣及趣能結生心説。故無失中有非
趣何。縁故知由經論理爲。定量故。且由經者。
七有經別説五趣因方便故。言由論者。
施設論説。四生攝五趣。非五攝四生。不攝者
何。所謂中有法蘊論説。眼界云何。謂四大種
所造淨色。是眼眼根眼處眼界。地獄傍生鬼
人天趣。修成中有。言由理者。趣謂所往中有
不應是所往處。由此能往所往趣故。又彼即
於死處生故。非所往處故非趣攝。若爾無色
亦應非趣死處生故。不爾。無色死處即生不
往餘處。中有雖是死處即生。然往餘處故非
趣體。言中有者。謂中有地死生中間決定有
故。生有無間容起死有。故無本有名中有過。
或容彼在異類二生中間起故。名爲中有。不
可説在二趣中間。故名中有。對執中有是趣
攝宗因不成故。於前所説諸界趣中。如其次
第識住有七。其七者何。頌曰
    身異及想異 身異同一想
    飜此身想一 并無色下三
    故識住有七 餘非有損壞
論曰。謂若略説。欲界人天并及下三靜慮無
色。此七生處是識住體。若廣分別應隨契經。
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
住一分。天者謂欲界天及初靜慮。除劫初起。
言有色有情者。是成就色身義。言身異者。
謂彼色身種種顯形状貌異故。彼由身異或
有異身。故彼有情説名身異。言想異者。謂彼
苦樂不苦不樂想差別故。彼由想異或有異
想。或習異想以成其性。故彼有情説名想異。
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衆天。謂劫初起。是
第二識住。所以者何。以劫初起彼梵衆天同
生此想。我等皆是大梵化生。大梵爾時亦生
此想。是諸梵衆皆我化生。何縁梵衆同生此
想。由見梵王處所形色及神通等皆殊勝故。
又觀大梵先時已有己及餘天後方生故。彼
不能見從上地歿依初靜慮發宿住通。不能
了知上地境故。何縁大梵亦生此想。彼纔發
心衆便生故。謂己所化非速歿故。或愚業果
感赴理故。或見己身形状勢力壽威徳等過
餘衆故。由是縁故。梵衆梵王身雖有殊而生
一想。言身異者。初靜慮中有表無表尋伺多
識。爲因感身有差別故。安立衆生身有異故。
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
住。此中擧後兼以攝初。應知具攝第二靜慮。
若不爾者。彼少光天無量光天何識住攝。
彼二既有第三識住相。無縁可説非識住所
收。故知此中依擧顯理説諸識住。非但如言
彼天中無有表業等。爲因所感差別身形。故
言身一。此顯同處身相無異。非説處別。第二
靜慮喜捨二想雜亂現前。故言想異。由彼天
衆厭根本地。喜根已起。近分地捨根現前厭
近分地。捨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現前譬如有
人。於諸飮食若素若膩欣厭互増。有色有情
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言身一
者。釋義如前。唯有樂想故名想一。遍淨天樂
寂靜微妙。常生欣樂無起厭時。是故無由近
分交雜。故唯依此立想一名。初靜慮中由染
汚想。故言想一。以於非因起戒禁取執爲因
故。第二靜慮由二善想。故言想異。由等至
力二受交參而現前故。第三靜慮由無記想。
故言想一。純一寂靜異熟樂受而現前故。下
三無色名別如經。即三識住是名爲七。釋三
無色如順正理。此中何法名爲識住。謂彼所
繋五蘊四蘊識於其中樂住著故。有餘師説。
唯有情數得識住名。契經説故。爲顯諸識所
住著事。故契經説七識住名。由此餘處非識
住攝。以彼處識有損壞故。識於其中不樂住
著。餘處者何。謂諸惡處第四靜慮及有頂天。
云何於中識有損壞。損壞識法於中有故。
何等名爲損壞識法。謂諸惡處有重苦受能
損於識。第四靜慮有無想定及無想事。有頂
天中有滅盡定。能壞於識令相續斷。復説若
處餘處有情心樂來止。若至此處不更求出。
説名識住。於諸惡處二義倶無。第四靜慮心
恒求出。謂諸異生求入無想。若諸聖者樂淨
居等。若淨居天樂證寂滅。有頂昧劣故非識
住。有説。若識愛力執受安住其中。説名識
住。一切惡處淨居天等。業力執受安住其中。
無想有情及有頂處。見力執受安住其中。由
是皆非識住所攝。有餘復説。衆生有三。所謂
樂著諸境樂想。樂著境者。人及欲天。樂著樂
者。下三靜慮。樂著想者。下三無色。唯於此處
立識住名。餘無此三。故非識住。相承説者。若
處具有見修所斷。及無斷識立識住名。異此
便非識住所攝。欲界無定就所依説。有無漏
識。非想有定就自性説。無無漏識。或欲人
天。一身容有具三識義。非想不爾。第四靜慮
雖具三識。而五處全一處少分。不具三識。
故少從多不立識住。是故識住數唯有七。如
是解釋七識住已。因茲復辯九有情居。其九
者何。頌曰
    應知兼有頂 及無想有情
    是九有情居 餘非不樂住
論曰。前七識住及第一有無想有情。是名爲
九。諸有情類唯於此九欣樂住故。立有情居。
謂諸有情自樂安住。所依色等實物非餘。以
諸有情是假有故。然諸實物是假所居。故有
情居唯有情法。以有情類於自依身愛住増
強。非於處所。又於處所立有情居。則有情居
應成雜亂。居無雜亂唯有内身。故有情居唯
有情法。既言生已名有情居。知有情居不攝
中有。又諸中有非久所居。故諸有情不樂安
住。又必應爾。由本論説。爲顯生處立有情居。
於生死中爲顯諸識。由愛住著建立識住。顯
諸有情於自依止愛樂安住。立有情居。故此
二門建立差別。有頂無想既非識住。如何可
説爲有情居。此責不然。義各異故。由此二處
有壞識法。識不樂居故非識住。然彼二處成
有情身。有情樂居故九所攝。謂若有處餘樂
來居不樂遷動。有情居攝。餘處皆非不樂住
故。言餘處者。謂諸惡處第四靜慮除無想天。
惡處皆非有情居者。謂非餘處有樂來居。亦
無住中。不樂遷動。第四靜慮除無想天。所
餘皆非有情居者。雖從餘處有樂來居。然非
住中不樂遷動。謂廣果等。若諸異生樂入無
想。若諸聖者樂入淨居或無色處。淨居天處
樂入涅槃。故彼皆非有情居攝。因七識住。
已辯有情居餘契經中。復説四識住。其四者
何。頌曰
    四識住當知 四蘊唯自地
    説獨識非住 有漏四句攝
論曰。如世尊言。識隨色住。廣説乃至。識隨行
住。此四識住其體云何。謂唯除識有漏四蘊。
又此唯在自地非餘。非識樂隨餘地蘊住。雖
依餘地蘊識亦現前。而餘地蘊中識不樂住。
憙愛潤識令於蘊中増長廣大。契經説故。非
於餘地色等蘊中憙愛能潤識令増長廣大。
故餘地蘊非識住攝。又自地中唯有情數唯
自相續。立爲識住。非非情數。他相續中識隨
樂住如自相續。有餘師説。彼亦識住。以於
其中憙愛潤識亦令増長及廣大故。已依自
宗建立識住。當説建立識住因縁。此中云何
識非識住。又此識住其義云何。謂識於中由
憙愛力。攝爲所住及爲所著。是識住義。識
隨色住住。色著色。契經説故。若爾識蘊應成
識住。世尊亦説。於識食中有憙有染。有憙染
故識住其中。識所乘御理應如是。唯説四者
爲令於識除我見心。故於識中不説識住。如
説莎底契經中言。我達世尊所説法教。馳流
生死唯識非餘。識謂世尊異名説我。爲欲除
滅彼我見心。顯識依他體非是我我所依性。
非謂能依。故識住門唯説有四。實非識住。但
四非識。今謂世尊所説識住唯色等四。不言
識者。由但色等於三時中與續有識爲助伴
故。謂唯色等與識倶生。過未亦能爲識助
伴。令續有識生死馳流。識則不爾。故非識
住。且眼等根及倶色等。與倶生識爲所依依。
已滅未生但爲識境。是故色蘊於三時中望
續有識。能爲助伴。現在受等與識倶生。爲
倶有因。一分與識同縁一境有助伴用。已滅
未生倶爲識境。是故受等亦於三時望續有
識能爲助伴。識雖過未望續有識少有助能。
而倶生中全無助力。不倶起故。色等望識具
二助能。識唯去來故非識住。故非情數及他
身中。色等四蘊亦非識住。由彼望識但爲所
縁。不具二門助伴用故。住謂所住。是續有識
引自果時能爲依義住或所著。是續有識引
自果時能爲境義。自身色等可有與識同一
境義。設不同境然能爲依。具二助能故立識
住。非有情數他身色等。則不如是。故非識
住。如何定知識住道理如是安立。契經説故。
如世尊言。有四依取所縁識住。識隨色住。住
色著色。是識與色或倶時生依於色住。或於
色境縁而生著。何縁生著。前説於中憙愛潤
故。如是乃至識隨行住。皆應廣説。曾無有説
識隨識住。隨謂親附。或謂隣近。去來定説爲
疎遠故。現在色等親近於識。與識倶生名識
隨住。定無有識與識倶生。故不應言識隨識
住。由此經故。唯餘四蘊與續有識爲伴義成。
有四依取。世尊説故。言依取者。謂色等四爲
生死依。煩惱所取或即爲依攝取衆苦。由
是無漏非住理成。唯説依取爲識住故。無漏
色等滅依取故。即彼經説。苾芻當知。若於色
界已得離貪。於所隨色意生繋斷。此繋斷故。
即能縁識無復住著。増長廣大。廣説受等。
三界亦然。即由此經義准三世。色等四蘊皆
識住攝。爲顯色等與識異故。我所承宗作如
是説。若法與識可倶時生。識所乘御如人船
裏。此法可説識住非餘。如是所言。意簡識
住與識類別。非爲欲遮去來色等言非識住。
雖許去來亦識住攝。而非情數非識住收。現
在與識尚爲疎遠。況在去來可名識住。自身
色等雖在去來與識疎遠。而於現在與續有
識極相親近。由種類同亦名識住。如現在世
異心無心兩位自身色行二蘊。去來色等理
亦應然。具二助能相不失故。由此色等自相
續中三世所攝。皆名識住。七四識住皆唯有
漏。爲十攝四。四攝七耶。非遍相攝。可爲四
句。有七非四。乃至廣説。第一句者。謂七中
識。第二句者。謂諸惡處。第四靜慮及有頂中
除識餘蘊。第三句者。七中四蘊。第四句者。謂
除前相七中有識。四中無者。由此二門建立
異故。若法與識互爲因果。識樂隨轉立七識
住。若法與識可倶時生能爲助伴。立四識住。
由所化生禀性差別。故説七四識住不同。或
樂別縁。或樂總了。或樂遍了諸法自相。或於
自相不樂遍知。或耽著愛或耽著見。或有自
相煩惱力強。或有共相煩惱力強。或樂境界。
或樂生死。如是等類性別無邊。已説識住。於
前所説諸界趣中。應知其生略有四種。其四
者何。頌曰
    於中有四生 有情謂卵等
    人傍生具四 地獄及諸天
    中有唯化生 鬼通胎化二
論曰。前所説界通情非情。趣唯有情。然非遍
攝。生唯遍攝故説有情。無非有情名衆生故。
然有情類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是名爲四。生
謂生類。諸有情中雖餘類雜而生類等。言生
類者。是衆生義。若爾界趣應亦名生。不爾。界
通情非情故。趣雖有情而非遍故。此唯情遍
獨立生名。所承諸師咸作是釋。縁業合起故
説爲生。謂諸有情有卵胎濕三縁和合別別
而生。有無別縁唯業力合。五蘊四蘊如應頓
生。彼業力強不待縁故。今釋一切皆業合生。
佛説有情業所生故。有業生果待卵等縁方
有差別。有業生果不待外縁自有差別。若説
一切皆業合生。如何説爲卵胎生等。不可卵
等從業合生名卵等生。彼非情故。不説一切
唯業合生。不説卵等體生由業。但説一切皆
業合生。業合生時有縁卵等。從縁摽別名卵
等生。若説業生名應非別。言卵生者。謂諸有
情生從卵&T021400;。如鵞鴈等。言胎生者。謂諸有情
生從胎藏。如象馬等。言濕生者。謂諸有情從
皮肉骨牛糞油滓水等和合煖潤氣生。如虫
飛蛾蚊蚰蜒等。言化生者。謂諸有情不待三
縁無而*欻有。具根無缺支分頓生。如那落
迦天中有等。化生體兼五蘊四蘊。餘三但用
五蘊爲體。有説。皆通異熟長養。有説。一切體
唯異熟隨於何趣各具幾生。且人傍生。各具
四種。人卵生者。謂如世羅。鄔波世羅生從
鵠卵。鹿母所生三十二子。給孤獨女二十五
子。般遮羅王五百子等。人胎生者。如今世
人。人濕生者。如曼馱多遮盧鄔波遮盧鴿鬘
菴羅衞等。人化生者。唯劫初人。此四生人皆
可得聖。得聖無受卵濕二生。以聖皆欣殊勝
智見。卵濕生類性多愚癡。或諸卵生生皆再
度。故飛禽等世號再生。聖怖多生故無受義。
濕生多分衆聚同生。聖怖雜居故亦不受。傍
生三種現所共知。化生如龍妙翅鳥等。一切
地獄諸天中有。皆唯化生。有説。餓鬼唯化生
攝。有説。餓鬼亦有胎生如餓鬼女白目連

    我夜生五子 隨生皆自食
    晝生五亦然 雖盡而無飽
於四生内何者最多。有説。濕生。現見多故設
有肉等聚廣無邊。下越三輪上過五淨。容遍
其量頓變爲虫。是故濕生多餘三種。有餘師
説。化生最多。謂二趣全三趣少分及諸中有。
皆化生故。一切生中何生最勝。應言最勝唯
是化生。支分諸根圓具猛利。身形微妙故勝
餘生。若爾何縁後身菩薩得生自在。不受化
生見受胎生。有大利故。謂引親屬入正法
故。令所化生練磨心故。令餘族類生尊敬故。
息諸外道謗爲幻故。留遺身界饒益他故。又
與化生時不同故。問答決擇如順正理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十二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十三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縁起品第四之二
前説地獄諸天中有唯是化生。何謂中有。此
何縁故非即名生頌曰
    死生二有中 五蘊名中有
    未至應至處 故中有非生
論曰。死後生前有自體起。具足五蘊爲至生
處。在二有中故名中有。如何此有體有起歿
而不名生。又此有身爲從業得。爲自體有。
從業得者。此應名生。業爲生因。契經説故。
自體有者。此應無因。則同無因外道論失。是
故中有應即名生。生謂當來所應至處。依所
至義建立生名。此中有身體雖起歿而未至
彼。故不名生。體謂此中異熟五蘊。此但名起
不説爲生。死生有中暫時起故。或復生者是
所趣義。中有能趣所以非生。所趣者何。謂
業所引異熟五蘊。究竟分明以業爲生因。契
經説故。此應名生者。其理不然。不説業爲因
皆名爲生。故契經説。有補特伽羅。已斷生結
起結未斷。廣説四句。由是准知。有順中有非
生有業。此業所得不説爲生。故與彼經無相
違失。此既與生同一業引。如何中有名起非
生豈不前説所至所趣乃説爲生。中有不爾。
又一業果多故無失。如一念業有多念果。一
無色業色無色果。如是一業所引之果。有生
有起理何相違。破餘部執説有中有。理教相
違。如順正理應理者説。定有中有由理教故。
理教者何。頌曰
    如穀等相續 處無間續生
    我宗許像生 其中亦無間
    不成故非譬 是一類所許
    彼所説非理 能生餘像故
    有相相應故 非恒可得故
    能障餘色故 無分別境故
    一處無二並 由謂如是得
    非光二像生 不等故非譬
    從一生多故 非相續二生
    聖説健達縛 及五七經故
論曰。且由理故中有非無。中有若無。應定非
有從餘處歿餘處續生。未見世間相續轉法。
處雖有間而可續生。既許有情從餘處歿生
於餘處。則定應許中間連續中有非無。譬如
世間穀等相續。現見穀等餘處續生。必於中
間處無間斷。故有情類相續亦然。刹那續生
處必無間。是故中有實有義成。豈不世間亦
見有色處雖間斷而得續生。如鏡等中從質
生像。死生二有理亦應然。我許質依中間有
物連續無斷諸像方生。故於其中亦無間斷。
謂月面等大種。恒時法爾能生。清妙大種無
間遍至。現對所依在所皆生似本像色依若
清徹像顯易知。依若麁穢像隱難了。雖二中
間亦有像色。由清妙故在依方顯。如日光等。
雖復遍生在壁等依方現可見。如何知像連
質而生。中間有隔像不生故。謂若月等中無
連續。於水等中能生像者。中間有隔像亦應
生。如彼所宗執無中有。餘處蘊滅餘處蘊生。
又像形容屈申俯仰。及往來等隨本質故。由
斯證像連質而生。不可引爲遮中有喩。然經
主等一類諸師。許像不成故非譬者。彼説非
理。像非不成。對別現生如是像故。猶如此
像本質所依。謂鏡等中鏡等現質爲依縁故。
有隨所依本質像起分明可得。像所縁質實
有極成。此像爲縁於別鏡。等亦有隨質所依
像起分明可得。故知前像縁起像故實有義
成。由是應知諸像實有。此若無者餘像何
縁。若言前像所縁本質爲此縁者。理亦不
然。前質不對後所依故。後像不隨前質起故。
謂後所依唯對前像不對前質。如何可説前
質爲縁現於後像。曾未見有背鏡等質於鏡
等中爲縁現像。由斯後像不隨前質。但隨前
像其理極成。復如何知像體實有。由像不越
實有相故。謂若不越眼等識境。皆是實有後
當成立。像既可見故知實有。又像有時而可
得故。此若無者。應一切時定不可得。或常可
得。若謂有時可不可得。由所待縁合不合者。
是則應知餘有爲法。於縁合位實有義成。
又像能遮餘色生故。謂像能礙餘像色生。於
自所居障餘生故。又無分別識所縁故。謂五
識身所縁境界實有極成。然像既通眼識所
得。故知實有。若法隨具如前相者。當知彼法
實有極成。此像既然。故知實有。然經主等
立像無因。謂一處所無二並故。彼謂一處
鏡色及像並見現前。二色不應同處並有。依
異大故。又挾水上兩岸色形。同處一時倶
現二像。居兩岸者互見分明。曾無一處並見
二色。不應謂此二色倶生。又影與光未甞同
處。然曾見鏡懸置影中。光像顯然現於鏡面。
不應於此謂二並生。或言一處無二並者。鏡
面月像謂之爲二。近遠別見如觀井水。若有
並生如何別見。故知諸像於理實無。今觀彼
因不能遣像。由謂如是而可得故。且彼所説
一處鏡像並見現前。二色不應同處並有。依
異大故。此非定因。同處壁光倶可取故。雖壁
光色異大爲依。而於一時同處可取。不可亦
撥在壁光無。由此例知鏡像倶有。故彼所説
非遣像因。若謂光依日輪大種故無過者。理
亦不然。煖觸如光近可取故。又日光色應
無依因。許離所依能依轉故。如是鏡像二色
所依。大種雖殊而可同處。故彼所説依異大
故。因證一處不同成不定失。又鏡像色倶
有對故。必不同處。如何乃説一處鏡像並見
現前。若言處異不可得者。如壁光色處雖不
同而可同取。謂彼像色極清妙故。不能掩
蔽所餘諸色。由鏡與像最極相隣起増上慢。
謂同處取。如雲母等與所隔色若極相隣便
謂同處。又如光壁雖處有殊以極相隣謂爲
同處。言於一水兩岸形色現像同時各別見
者。此亦非是。證像無因縁合差別如是見
故。謂一水上非一像生。清妙處隣不相掩蔽。
見縁合者則能見之。若闕見縁則不能見。若
都無像所見是何。應同餘處都無見理。如於
一處籌畫爲文。向光背光有見不見。豈不
同見則無有體。言影與光未常同處。然曾
見鏡懸置影中。光像顯然現於鏡者。此亦非
理。非所許故。謂懸二鏡置影光中。所現二
像非實光影。如色彼觸不可得故。若爾明了
所見是何。謂隨壁等光影二質。於二鏡面有
不相違。光影像起非光影色。如有情像體非
有情。故光影像體非光影。雖同處現而不
相違。又彼所宗影非實物。既無實體何所相
違。非無體中可有違害。故約彼執違義亦無。
則所説因倶非所許。又言鏡像近遠別見。故
知諸像理實無者。亦非證因。二像生故。所
以者何。空界月像同依鏡等而發生故。謂空
界色與彼月輪。次第安布近遠差別。是見依
像處差別因。空界是有色處所攝。辯本事品
已略成立。故與月輪於鏡等上各能生像。由
所生像與質相同。故見與依處似差別。或
由如是見縁和合。非遠近中令見遠近。如觀
綵畫錦繍等文。無高下中見有高下。由月遠
故。見像亦然。如滿月輪見像無缺。由如是理
破彼諸因。故彼諸因不能遣像。大徳喜慧亦
以多同證像非有。同經主者。如經主破。有
不同者。順正理中已廣別破。今更略述。彼
作是言。鏡等諸像皆非實色。一分遍生倶非
理故。謂藉月輪爲因引發。依水一分或復遍
依。生像實色二皆非理。依水一分理且不然。
無定因故。遍隨轉故。遍亦不然。分限見故。又
量無差。見動作故。謂一天授背趣鏡時像現。
量無差見往來用別。於一實色無容有此。若
爾於彼所見是何。本質爲縁生眼識故。如縁
眼色眼識得生。如是縁於眼及鏡等。對鏡等
質眼識得生。實見本質謂見別像。今謂彼因
亦不遣像。且彼所説。一分遍生倶非理故。
非實色者。理不應然。餘亦同故。謂許縁於
眼及鏡等對鏡等質眼識生者。如是二種徴
責亦同。一分與遍倶非理故。謂還見本質
藉鏡等爲縁。一分或遍二皆非理。且非鏡等
一分爲縁。無定因故。歴餘方所皆能現前
爲見縁故。亦非鏡等遍能爲縁。所見分明有
分限故。然我不許月等爲因水等一分爲依
生像。但質與依無隔相對。依中法爾有質像
生。何容像生但依一分。如何知像遍所依生。
現見多人別長渠側。各見月像對自面故。若
爾何故一不見多。如是見縁不和合故。雖一
切處有月像生。而但現前見縁和合。故於一
分可見非餘。傍闕明縁闇所隔故。有餘師釋。
像色輕微正近可觀。横遠難見。或復漸次一
亦見多。故於此中不應爲難。然見月像有分
限者。以彼本質有分限故。現像必隨所依本
質。或無分限。本質爲縁於水上生無分限像。
猶如於水現空相青。是故本質有分限故。
雖一切處有月像生。而見分限亦無有過。或
復如説。鏡等爲縁還見現前本質相者。雖復
一分或遍爲縁。皆不應理。然見本質決定應
許鏡等爲縁。生像亦然。何勞徴難。又彼所説。
其量無差見動作故像非實者。理亦不然。如
前説故。謂雖別有實像色生。而像必隨所依
本質。故量雖等而隨所應。於所依上如其本
質。有顯形動三種像生。像隨所依及本質故。
雖無動作而似往來。及餘運動三用可得。如
是動相。或由本質餘方運轉無間生故。或
由所依隨持者等有動搖故。或由觀者自有
動搖。謂像轉故。如是諸像不越所依。分量處
所隨本質等。見有往來及餘動相。又彼所説。
本質爲縁生於眼識還見本質。理定不然。於
鏡等中無本質故。非餘處法餘處可取。世極
成故。又所取像形量顯色異本質故。若謂藉
縁力所改轉雖即是彼而現有異。此亦不然。
互相違故。理不成故。謂若即彼不應現異。既
現有異不應即彼。即彼現異更互相違。又現
有異而言即彼。理不成立太過失故。謂老
等位亦應可執。即是先時羯邏藍等。由縁力
轉。故現有異等爾劬勞。何不即信藉衆縁力
有別像生。而計藉縁還見本質。經主於此亦
作是言。然諸因縁和合勢力。雖無有像令如
是見。以諸法性功能差別難思議者。彼何不
謂質鏡等縁和合勢力別能生像故如是見。
以説法性功能差別難思議故。又和合名非
名實法。如何可執有勢力耶。又執多縁合成
一力。如何説諸法有差別功能。是故應如功
能差別。眼及色等爲縁別引功能差別眼識
令生。如是亦由功能差別。質及鏡等爲縁
別引功能差別像色令生。由此證成諸像實
有。非像無故爲喩不成。但由非等壞隨質故。
謂見諸像壞隨本質。生有亦隨死有滅者。有
情相質便有斷過。又諸像生似本質故。謂
月等像定似本質。從牛等死有應唯牛等生。
既不許然故喩非等。又從一質生多像故。謂
隨質依生諸像位可從一質。隨對鏡等衆多
所依遍生多像。非從一蘊相續死有。多蘊
相續生有倶生。故像於斯非爲等喩。又質與
像非相續故。謂質與像非一相續。像與本質
倶時有故。諸相續者必不倶生。像質倶生故
非相續。有情相續前後無間。於此處死餘處
續生。但應引穀爲同法喩。像非等故爲喩不
成。又所現像由二生故。謂二縁故諸像得生。
一者本質。二者鏡等。世間現見生有不爾。所
以者何。生有如像死有如質。更有何法如像
所依。故所引喩與法非等。若精血等如像所
依。理亦不然。非有情故。又於空等欻爾化
生。於中執何如像依處。若謂唯識相續流轉。
連續死生其義已立。執色相續復何所成。此
不應理。諸有於色未得離貪。離色唯心相續
流轉理不成故。若心離色可相續流。則應受
生定不取色。故心相續必與色倶。方能流轉
往受生處。又契經説。唯縛而生。唯縛而死。唯
由被縛從此世間往於他世。聖説一切未離
色貪。無不皆被色縛所縛。故無唯識相續流
轉。亦不可計前本有色即能相續往後生處。
現見死處身喪滅故。由此應知。別有色往。是
故中有定有理成。眼耳意識取非至境。故住
於此遠取月輪。遙念他邑説遠行等。非心離
色能趣餘方。如是已明像連質起。死生處隔
同喩不成。由此亦遮響聲爲喩。以聲與彼谷
等中間有物相續傳生響故。謂本發聲所依
大種。傳生妙大種。遍至谷等中。所在撃生似
本聲響。中間雖有聲響相續。或散微故而不
可聞。若於中間觸崖谷等。即便聚積亦可得
聞。云何知然。異時聞故。豈非不許諸聲相
續轉入耳聞。如何言聲展轉相續遇縁發響。
此責不然。我不遮故。謂聲相續轉非我所遮。
唯轉入耳聞非我所許。諸有大種發聲縁處。
展轉相撃皆有聲生。在可聞縁聲方可取。於
中先取本質處聲。於後乃聞異處生響。無同
外道至根聞過。若唯能取逼耳生聲。應不遙
聞異方聲響。及應不了遠近聲別。如無色歿
欲色色生中無連續。如是亦應死生二有中
無連續。此責非理。從無色歿生有色時。有
連續故。謂無色歿生欲色時。即由是處大種
和合。從順後受業有異熟色生。故彼色生非
無連續。或總相續無間斷故。謂無色蘊無間
無斷爲縁引發欲色蘊故。有餘復言。猶如尺
蠖前安前足後足後移。如是死生方所雖隔。
先取後捨得至餘方。中有何用。如是便有非
二有情二趣二心倶行過失。又尺蠖身中無
間絶。死生間絶如何爲喩。有餘復言。死生二
有雖隔而至如意勢通。此亦不然。非所許故。
異此餘類。此歿彼生中間隔絶應成通慧。若
爾此應是行差別。實爾細故難可了知。謂一
刹那不應爲難又有別理中有非無。現見刹
那無間生者。決定方所無間生故。若謂如
從無色界歿生有色界色初起時。昔色與今
方所無間。刹那有間而得續生。亦應下界死
生有色刹那無間處有間生。此亦不然。不了
宗故。謂於昔者從欲色歿生無色時色身滅
處。今從彼歿生欲色時。即前色身滅處無間
引今色起。非我所宗。是故此中刹那處所。
倶非隣近不應爲喩。又若刹那隣近生者處
所定爾。非猶豫故。又中有身淨天眼者現前
可得。故如是説。諸中有身極淨天眼之所
能見。又彼尊者阿奴律陀亦言。具壽。我觀
佛化其量最多。非諸中有。是故中有決定非
無。又聖教説有中有故。謂契經言。有有七
種。即五趣有業有中有。又經説有健達縛故。
如契經言。入母胎者要由三事倶現在前。一
者母身是時調適。二者父母交愛和合。三健
達縛正現在前。除中有身。有何別物名健達
縛正現在前。又經説有五不還故。謂世尊説
有五不還。一者中般。二者生般。三無行般。四
有行般。五者上流般。中有若無何名中般。若
謂欲色二界中間得般涅槃名中般者。不生
二界中有復無。何有有情於中趣般。若謂於
彼有天名中。理必不然。無聖言故。謂於餘部
亦無契經説有中天唯憑自執。又契經説有
七善士趣故。謂於前五中般分三。由處及時
遠近中故。譬如札火小星迸時纔起近即滅。
初善士亦爾。譬如鐵火小星迸時起至中乃
滅。二善士亦爾。譬如鐵火大星迸時遠未墮
而滅。三善士亦爾。若無中有此依何立。非彼
所執別有中天。有此處時三品差別。乘茲立
破如順正理。是故中有實有極成。若撥言無
是邪見攝。已廣成立中有非無。今復應思。當
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状如何。與所趣生爲同
爲異。頌曰
    此一業引故 如當本有形
    本有謂死前 居生刹那後
論曰。業有二種。一牽引業。二圓滿業。中生二
有牽引業同。圓滿業異。引業同故。此中有形
與當本有其状相似。如印所印文像無別。欲
中有量雖如小兒年五六歳。而根明利。有餘
師説。欲界中有皆如本有盛年時量。有言。
菩薩中有可然。非餘有情中有可爾。菩薩中
有如盛年時。形量周圓具諸相好。故住中有
將入胎時。照百倶胝四大洲等。有説。中有
皆生門入。非破母腹而得入胎。理實中有隨
欲入胎。非要生門。無障礙故。色界中有其量
周圓。其身微妙如彼本有。又彼中有與衣
倶生。慚愧増故。欲界中有多分無衣。無慚愧
故。唯除菩薩及鮮白尼。本願力故。有餘師
説。唯除此尼。施僧袈裟發勝願故。從茲世
世有自然衣。恒不離身隨時改變。乃至最後
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纒屍焚葬。收其遺骨起
窣堵波。亦有衣形周匝纒繞。菩薩所起一
切善法。皆唯迴向無上菩提。我等所宗許二
倶有。所似本有其體是何。在死有前生有後
蘊。總説有體通諸有漏。於中有情位分四種。
一者中有。義如前説。二者生有。謂於諸趣結
生刹那。三者本有。除生刹那死前餘位。四者
死有。謂最後念。若有於色未得離貪。此有無
間中有定起。即於一生位別分四。豈不諸有
中有最初。則本有名應目中有。非目中有以
當無間生等三有。非彼果故。若位容有生當
無間。中等諸位可名本有。望餘生諸位立本
有名。非立此名望一生三位。又此無間定生
彼有。此有望彼立本有名。又本有名目正所
趣。餘三不爾。不得此名。已説形量。餘義當
辯。頌曰
    同淨天眼見 業通疾具根
    無對不可轉 食香非久住
    倒心趣欲境 濕化染香處
    天首上三横 地獄頭歸下
論曰。此中有身是何眼境。爲同類眼淨天眼
見。謂中有身唯同類眼。及餘修得淨天眼見。
非不同類不淨天眼之所能觀。極微細故。生
得天眼尚不能觀。況餘能見。以説若有極淨
天眼方能見彼中有身故。有説。地獄傍生
餓鬼人天中有。如其次第。各除後後見自及
前。爲有能遮中有行不。上至諸佛亦不能遮。
以諸通中業通疾故。中有成就最疾業通。故
契經言。中有業力最爲強盛。一切有情一切
加行。無能遮抑凌虚自在。是謂通義。通由
業得名爲業通。此通勢用速故名疾。中有具
此最疾業通。諸通速行無能勝者。依此故説。
業力最強。隨地諸根中有皆具。雖言中有如
本有形。而初異熟最勝妙故。又求有故無不
具根。曾聞析破炎赤鐵團。見於其中有虫居
止。故知中有無對義成。對謂對礙。此金剛等
所不能遮故名無對。此界趣處皆不可轉。謂
定無有色中有沒欲中有生。亦無翻此。此與
生有一業引故。應知趣處不轉亦然。此中有
身資段食不。且知欲界中有食香。隨福多
福少香有好有惡。由斯故得健達縛名。諸
字界中義非一故。此頞縛界雖正目行。而於
其中亦有食義。以食香故名健達縛。而音短
者如設建途及羯建途。略故無過。有説。中
有身頼香持。以尋香行名健達縛。如是中
有爲住幾時。此中有身定非久住。生縁未
合非久如何。大徳釋言。常途非久。縁未合
者容住多時。由彼命根非別業引。有餘師
説。此但少時。以中有中恒求生故。若於父母
倶定不移。雖住遠方業令速合。若於父母隨
一可移。雖極清貞訶厭欲者。而於異境起染
現行。諸起染定時令非時亦起。或寄相似餘
類中生。謂驢等身似於馬等。非由所寄同分
有殊便失中生。一業所引生縁雖別。所引一
故。設許轉受相似類生。由少類同亦無有過。
又界趣處若不全移。雖少類殊亦無有失。以
界趣處業定不移。餘外生縁轉亦無過。或業
種類差別無邊。唯佛世尊方能究達。正結中
有爲以何心。以染汚心。譬如生有。將結生有
方便如何。住中有中爲至生處。由心顛倒馳
趣欲境。彼宿業力所起眼根。雖住遠方。能見
生處父母交會而起倒心。若當爲男於母起
愛於父起恚。女則相違由是因縁男女生已。
於母於父如次偏朋。故施設論有如是説。
時健達縛於二心中隨一現行。謂愛或恚。彼
由起此二種倒心。便謂己身與所愛合。所
憎不淨泄至胎時。謂是己有便生喜慰。當
生憙位名入母胎。取最後時所遺精血二三
滴許。成羯剌藍。精血相依無間而住。中
有蘊滅生有蘊生。生有色生正因中有。父母
精血但作生縁。如種生芽依地糞等。非有
情色無*情爲因。若男處胎依母右脇向背
蹲坐。若女處胎依母左脇向腹而住。女男慣
習左右事故。宿自分別力使然故。無欲中有
非女非男。以中有身不闕根故。入母胎後或
作不男。此説欲界胎卵二生。濕化二生染於
香處。若濕生者染香故生。謂遠嗅知生處香
氣。便生愛染往彼受生。隨業所應香有淨穢。
若化生者染處故生。謂遠觀知當所生處。便
生愛染往彼受生。隨業所應處有淨穢。生地
獄者亦由業力。或見身遇冷雨寒風。或見身
遭熱風猛焔。冷侵熱逼酷毒難忍。希遇温涼
冀除所厄。見熱地獄熱焔熾然。寒地獄中寒
風飄鼓。便生愛染馳躬投赴。有説。由見先造
業時己身伴類。愛慕馳往。往何趣中有何相
赴生處。且天中有首正上昇。如人直身從
坐而起。人等三趣中有横行。如鳥飛空。往餘
洲處地獄中有。頭下足上顛墜其中。故伽他

    顛墜於地獄 足上頭歸下
    由毀謗諸仙 樂寂修苦行
無色界中無往來故。無彼業故。必無中有。若
命終處即受生者。由有業故亦有中有。然此
中有有決定相。謂無未離欲色界貪。生有不
從中有後起。亦無中有與所趣生非一業引。
亦無中有能入無心可爲身證倶分解脱及起
世俗不同分心。住中有中無轉根義。亦無能
斷見所斷惑。及無斷欲界修所斷隨眠。所餘
決擇如順正理。一切中有皆起倒心入母胎
不。不爾。云何。契經中説入胎有四。其四者
何。頌曰
    一於入正知 二三兼住出
    四於一切位 及卵恒無知
    前三種入胎 謂輪王二佛
    業智倶勝故 如次四餘生
論曰。有諸有情多修福慧。故死生位念力所
持。心想分明正知無亂於中或有正知入胎。
或有正知住胎兼入。或正知出兼知入住。兼
言爲顯後必帶前。有諸有情福慧倶少。入住
出位皆不正知。前不正知後位必爾。如是所
説四種入胎。具攝一切入胎皆盡。順結頌法
如是次第。然契經中次第不爾。如是四種且
説胎生。有愚不愚分位差別。諸卵生者入胎
等位。皆恒無知。如何卵生從卵而出言入胎
等。此據當來立名無失。如世間説造釧織衣。
或説卵生曾入胎等。依今説昔亦無有過。何
縁入胎不正知者。於住出位必不正知。劣悟
勝迷理無容故。謂將入位支體諸根具足無
損。強勝明利尚不正知。況住出時支根損缺。
羸劣闇昧而能正知。理無容故。住正知者。由
入胎時勝正知因一力引故。出正知者。由入
住時勝正知因二力引故。又前三種入胎不
同。謂轉輪王獨覺大覺。如其次第初入胎者。
謂轉輪王。入位正知非住非出。二入胎者。謂
獨勝覺。入住正知非於出位。三入胎者謂無
上覺。入住出位皆能正知。此初三人以當名
顯。復有差別如次應知。業智及倶三種勝故。
第一業勝。宿世曾修廣大福故。第二智勝。久
習多聞勝思擇故。第三倶勝。曠劫修行勝福
慧故。除前三種餘胎卵生。福智倶劣合成第
四。有説。此四皆辯菩薩。謂最後有即是第三。
覩史多天前生第二。遇迦葉波佛。次前生爲
初。自此已前皆是第四。或復初二三無數劫。
如其次第前三入胎。自此已前皆是第四。豈
不續有定是染心何容正知。入母胎藏正知
正念説根律儀。夫根律儀決定是善。無斯
過失。一切正知皆善性攝。非所許故。異此
應無正知妄語。或入胎位據相續説。非唯正
結生有刹那。於此位中善多染少。從多分故
説爲正知。或令於彼發起恭敬。於不迷亂立
正知名。謂如實知此是我父此是我母故名
正知。云何第三後有菩薩。於戒果等皆明了
知。而入胎時有如是事。無始慣習率爾起心。
斯有何過。或唯發起親愛染心。無非法愛。所
餘問答如順正理。此中應説。誰往入胎。何
故問誰。以無我故。謂若無我爲復説誰。從
此世間乘中有蘊。往趣他世入住出胎。是故
應有内用士夫。從此世間往入胎等。爲遮彼
故。頌曰
    無我唯諸蘊 煩惱業所爲
    由中有相續 入胎如燈焔
    如引次第増 相續由惑業
    更趣於餘世 故有輪無初
論曰。無有實我能往入胎。所以者何。如色眼
等自性作業。不可得故。世尊亦遮所執實
我。是作受者能往後世。故世尊言。有業有異
熟作者不可得。謂能捨此蘊及能續餘蘊。乃
至廣説。破四我執如順正理。若爾外道於何
所縁而起我執。雖離諸蘊無別我性爲執所
縁。然唯諸蘊爲境起執。如契經説。諸有執
我等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雖無如彼
外道所説眞實我性。而有聖教隨順世間所
説假我。既無實我。依何假説。雖無實我。而於
諸蘊隨順世間假説爲我。何縁知説我唯託
蘊非餘。以染及淨法唯依蘊成故。謂我實無。
且雜染法但依諸蘊刹那相續。由煩惱業勢
力所爲。中有相續得入母胎。譬如燈焔刹那
相續轉至餘方。諸蘊亦爾。且於欲界若未離
貪。内外處爲縁起非理作意。貪等煩惱從此
而生。劣中勝思及識倶起。起已能牽當非愛
果。亦爲無間識等生縁。無間識等觀同異類
前倶生縁而得起時。或善或染或無記性。起
已復能引自當果。及爲無間識等生縁。如是
爲縁後後次第能牽二果。隨應當知。此蘊相
續領納先世惑業所引壽量等法。彼異熟勢
至窮盡時。死識與依倶至滅位。能爲中有識
等生縁。中有諸蘊由先惑業。如幻相續往所
生處。至母腹内中有滅時。復能爲縁生生有
蘊。譬如燈焔雖刹那滅而能前後。因果無間
展轉相續得至餘方。故雖無我蘊刹那滅。而
能往趣後世義成。即此諸蘊如先惑業。勢力
所引次第漸増。於一期中展轉相續。復由惑
業往趣餘世。現見因異果必有殊。故諸引業
果量非等。壽果長短由業不同。隨業増微所
引壽命與身根等。展轉相依。於羯邏藍頞部
曇等後後諸位漸漸轉増。何等名爲羯邏藍
等。謂蘊相續轉變不同。如是漸増至根熟位。
觀内外處作意等縁。和合發生貪等煩惱。造
作増長種種諸業。由此惑業。復有如前中有
相續轉趣餘世。應知如是有輪無初。謂
爲因能造諸業。業爲因故而能引生。生復爲
因起於惑業。從此惑業更復有生。故知有輪
旋環無始。若執有始始應無因。始既無因餘
應自起。無異因故。現見相違。由此定無無
因起法。無一常法少能爲因。破自在中已廣
遮遣。是故生死決定無初。猶如穀等展轉相
續然有後邊。由因盡故。如種等盡芽等不生。
生死既無究竟清淨。故染及淨唯依蘊成。執
有實我便爲無用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十三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十四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縁起品第四之三
辯内外羯剌藍等種等道理因果相續。
應知此即説名縁起。如是縁起其相云何。頌

    如是諸縁起 十二支三際
    前後際各二 中八據圓滿
論曰。非諸縁起唯有十二。云何知然。如本論
説。云何爲縁起。謂一切有爲。然契經中*辯
縁起處。或時具説十二有支。如勝義空契經
等説。或説十一。如智事等經。或唯説十。如成
喩經等。或復説九。如大縁起契經中説。或説
有八。如契經言。諸有沙門或婆羅門。不如實
知諸法性等。諸如是等所説差別。何縁論説
與經有異。論隨法性經順化宜。故契經中分
別縁起。隨所化者機宜異説。或論了義經義
不了。或論通説有情無情。契經但依有情數
説。依有情故染淨得成。佛爲有情開顯此二。
但爲此事佛現世間。故契經中依有情説。爲
欲成立大義利故。分別縁起諸有支中具無
量門義類差別。今且略*辯。三生分位無間
相續有十二支。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
六處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
死。言三際者。一前際。二後際。三中際。即是
過未及現三生。云何十二支於三際建立。謂
前後際各立二支。中際八支。故成十二。無明
行在前際。謂過去生。生老死在後際。謂未
來生。所餘八在中際。謂現在生。前際二因
所招五果。後際二果所待三因。非諸一生皆
具此八。據圓滿者。説有八支。圓滿者何。謂支
無缺。或由圓滿惑業所招。謂先増上惑業
所引。此中意説。補特伽羅歴一切位名圓滿
者。非諸中夭及色無色*羯剌藍等。諸位
闕故。世尊但約欲界少分補特伽羅説具十
二。如大縁起契經中説。佛告阿難。識若不
入胎得増廣大不。不也世尊。乃至廣説。是
故若有補特伽羅。於次前生造無明行。具招
現在識等五支。復於現生造愛取有。招次後
世生等二支。應知此經依彼而説。若依一切
補特伽羅立諸有支便成雜亂。謂彼或有現
在五支。非次前生無明行果。及次後世生老
死支非現在生愛取有果。彼皆非此經意所
明。勿見果因相去隔絶。便疑因果感赴無能。
應知縁起支略唯二。分前後際如次七支五
支。以果與因屬因果故。或因與果五支七支。
以因攝因果攝果故。謂現愛取即過無明。現
在有支即過去行。現在世識即未來生。餘現
四支即當老死。是名因果二分差別。既説三
際立十二支。謂無明行。乃至廣説。此中何法
名爲無明。乃至何法名爲老死。頌曰
    宿惑位無明 宿諸業名行
    識正結生蘊 六處前名色
    從生眼等根 三和前六處
    於三受因異 未了知名觸
    在婬愛前受 貪資具婬愛
    爲得諸境界 遍馳求名取
    有謂正能造 牽當有果業
    結當有名生 至當受老死
論曰。於宿生中諸煩惱位。至今果熟總謂無
明。何故無明聲總説煩惱。與牽後有行爲定
因故。業由惑發能牽後有。無惑有業後有無
故非牽後有。諸行生時貪等於中皆有作用。
彼行起位定頼無明。故無明聲總説煩惱。若
爾何故唯前生惑總謂無明。此生不爾。唯前
生惑似無明故。貪等煩惱未得果時。勢力
虧説爲明利。若得果已。取與用*虧不名
明利。無明勢力設未*虧損亦非明利。彼現
行時亦難知故。前生諸惑至於今生。已得果
故勢力*虧損。其相不明似無明品。故唯前
世惑可説無明聲。非於行中亦應同此説。假
立名想。唯於同類故。於宿生中福等業位。
至今果熟總名爲行。初句位言流至老死。福
等諸業相。業品當廣辯。何縁此宿業獨名爲
行。名隨義立故。其義云何。謂依衆縁和合
已起惑展轉力和合已生。又能爲縁已令果
和合。或此和合已能爲果縁。是謂行名所隨
實義。宿生中業果今熟者。行相圓滿獨立行
名。由此已遮來生果業。以彼業果仍未熟故。
相未圓滿不立行名。豈不一切已與自果異
熟因體皆具此相。即應一切皆立行名。此
體是何。謂諸非業及業前生。已得果者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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