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No. 1563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First] [Prev+100] [Prev] 965 966 967 968 969 970 971 972 973 974 975 976 977 978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謂能鼓動。如何説此與定相應。麁淺定心尋
伺所策。方能出離欲界麁染。故此得與初定
相應。由此相應未爲清淨。如燈與日倶見色
縁。燈細闇倶照不明了。日光離闇照用分明。
如是應知。初靜慮定雖作自事而尋伺倶未
照而無動如第四靜慮。若尋在定能動亂心。
無漏定倶亦爲災患。何縁建立爲一道支。已
説彼能策正見故。行者於定未慣習時。不能
了知此爲災患。故於此地不欲厭捨。若已慣
習便能覺知。初靜慮中有此災患。如水澄淨
便見池中。潜蟲下魚能爲濁亂。行者既見初
靜慮中。尋伺二法能爲動亂。便於一地總生
厭捨。謂此麁淺理應捨故。於初靜慮尋伺既
然。於上地中喜等亦爾。如定靜慮諸受差別。
生亦爾不。不爾云何。頌曰
    生靜慮從初 有喜樂捨受
    及喜捨樂捨 唯捨受如次
論曰。生靜慮中初有三受。一者喜受。意識相
應。二者樂受。三識相應。三者捨受。四識相
應。第二有二。謂喜與捨意識相應無有樂受。
無餘識故。心悦麁故。第三有二。謂樂與捨意
識相應。第四有一。謂唯捨受。意識相應是謂
定生。受有差別。上三靜慮無三識身。及無尋
伺。如何生彼能見聞觸及起表業。非生彼地
無眼識等但非彼繋。所以者何。頌曰
    生上三靜慮 起三識表心
    皆初靜慮攝 唯無覆無起
論曰。生上三地起三識身。及發表心皆初定
繋。生上起下如起化心。故能見聞觸及發表。
此四唯是無覆無記。不起下染。已離染故。不
起下善。以下劣故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八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九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定品第九之二
如是別釋。靜慮事已。諸等至得云何。頌曰
    全不成而得 淨由離染生
    無漏由離染 染由生及退
論曰。八本等至隨其所應。若全不成而獲得
者。諸淨等至由二因縁。一由離染。謂在下地
離下染時。二由受生。謂從上地生自地時。下
七皆然。有頂不爾。唯由離染無上地故。無從
上地於彼受生。此中但説本等至者。以諸近
分未離染時。有全不成。由加行得。遮何故説。
全不成言。爲遮已成。更得少分。如由加行得
淨本等至及由退。故得彼順退分。即依此
義作是問言。頗有淨定。由離染得。由離染捨。
由退得。由退捨。由生得。由生捨耶。曰有。謂
順退分。且初靜慮順退分攝。離欲染時得。離
自染時捨。退離自染得。退離欲染捨。從上生
自得。從自生下捨。餘地所攝。應如理思。無漏
但由離染故得。謂聖離下染得上地無漏此
亦但據全不成者。若先已成。餘時亦得。謂盡
智位得無學道。於練根時得學無學。餘加行
及退。皆如理應思。雖有由入正性離生。*獲
得根本無漏等至。而非決定。以次第者。爾時
未得根本定故。此中但論決定得者聖離下
染必定獲得。上地根本無漏定故。染由受生
及退故得。謂上地沒生下地時。得下地染。及
於此地離染退時得此地染。無由離染及加
行得。如是二時能捨染故。何等至無間。有幾
等至生。頌曰
    無漏次生善 上下至第三
    淨次生亦然 兼生自地染
    染生自淨染 并下一地淨
    死淨生一切 染生自下染
論曰。無漏次生自上下善善言具攝淨及無
漏。極相違故必不生染。然於上下各至第三
遠故。無能超生第四故。於無漏七等至中。
從初靜慮無間生六。謂自二三各淨無漏。無
所有處無間生七。謂自下六上地唯淨。第二
靜慮無間生八。謂自上六并下地二識。無邊
處無間生九。謂自下六并上地三。第三四空
無間生十。謂上下八并自地二。類智無間能
生無色。法智不然。依縁別故。從淨等至所生
亦然。而各兼生自地染汚。故有頂淨無間生
六。謂自淨染下淨無漏。從初靜慮無間生七。
無所有八。第二定九。識處生十。餘生十一。從
染等至生自淨染。并生次下一地淨定。謂爲
自地煩惱所逼。於下淨定亦生尊重。故有從
染生次下淨。極相違故不生無漏。若於染淨
能正了知。可能從染轉生下淨。是則此淨還
從淨生。以正了知是淨攝故。非諸染汚能正
了知。如何彼能從染生淨。先願力故。謂先
願言。寧得下淨。不須上染。先願勢力隨相續
轉。故後從染生下淨定。如先立願方趣睡眠。
至所期時便能覺寤。如是所説淨染生染。但
約在定淨及染説。若生淨染生染不然。謂命
終時從生得淨。一一無間生一切染。若從生
染一一無間能生自地一切下染不生上者。
未離下故。所言從淨生無漏者。爲一切種皆
能生耶。不爾云何。頌曰
    淨定有四種 謂即順退分
    順住順勝進 順決擇分攝
    如次順煩惱 自上地無漏
    互相望如次 生二三三一
論曰。諸淨等至總有四種。一順退分攝。二順
住分攝。三順勝進分攝。四順決擇分攝。地各
有四。有頂唯三。由彼更無上地可趣故。彼地
無有順勝進分攝。於此四中唯第四分能生
無漏。所以者何。由此四種有如是相順退分。
能順煩惱順住分。能順自地順勝進分。能順
上地順決擇分。能順無漏。故諸無漏唯從此
生。有餘師言。順退分者住彼可退。順住分者
住彼不退。亦不勝進順勝進分者住彼能勝
進。順決擇分者住彼起聖道。有言住彼順通
達諦。由此無間能入離生。應知此中決定義
者。謂諸聖道必此無間生。非此無間必能生
聖道。若異此者。是則應説唯世第一法名順
決擇分。有餘師言。順退分者。與諸煩惱下上
相雜。染淨展轉現在前故。順住分者。能以
種種麁等行相棄背下地靜等行相攝受自
地。順勝進分者。觀自地過上地功徳。順決
擇分者。如煖頂忍世第一法無漏無間何分
現前。有説通三。除順退分。理實唯二。謂後二
種諸有修習超等至等。唯順決擇最堅勝故。
諸瑜伽師作如是説。若觀行者。於自地定。不
善通達不恒安住。於上地定。不能欣求。數數
現行順下地想。彼之等持名順退分。或由自
地離染退得名順退分。成就此定補特伽羅
名爲退者。如成牛行説名爲牛。凶勃難迴説
名牛行。於自地定耽著不捨。於上地定不能
欣求。彼之等持名順住分。於自地定雖能多
住。而不耽著。於上地定欣樂牽引。彼之等持
名順勝進分。於自上定皆不耽著多住厭想。
爲欲令斷彼之等持。名順決擇分。諸有安住
順退分者。於廣大果心多繋縛。諸有安住順
住分者。數住自定不能上求。諸有安住順勝
進者。能展轉求所餘勝定。然勝進分總有二
種。一者自地殊勝功徳。二者上地殊勝功徳。
若能牽引彼名順勝進分。此有二類。或厭或
欣。諸有安住順決擇者。樂斷諸有樂修無漏。
是名安住。四分者別。若順煩惱名順退分。諸
阿羅漢寧有退理。非彼猶有順退分定。可令
現行離染捨故。雖有此難而實無違。謂順住
中有順退者。亦得建立順退分名。從彼有退
如先已説。此四相望互相生者。初能生二。謂
順退住。第二生三。除順決擇。第三生三。除
順退分。第四生一。謂自非餘。有説亦生順勝
進分。如上所言。淨及無漏。皆能上下超至
第三。行者如何修超等至。加行成滿差別云
何。頌曰
    二類定順逆 均間次及超
    至間超爲成 三洲利無學
論曰。本善等至分爲二類。一者有漏。二者無
漏。往上名順。還下名逆。同類名均。異類名
間。相鄰名次。越一名超。謂觀行者修超定時。
先於有漏八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數習。次
於無漏七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數習。次於
有漏無漏等至。順逆間次現前數習。次於有
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次於無漏順逆均超
現前數習。是名修習超加行滿。後於有漏無
漏等至。順逆間超名超定成。此中超者。謂頓
超二。一者超地。二者超法。唯能超一故至第
三。遠故無能超入第四。修超等至唯欲三洲。
除北倶盧。然通男女。不時解脱諸阿羅漢。要
得無諍妙願智等。邊際定者能超非餘。定自
在故。無煩惱故。時解脱者。雖無煩惱定不自
在。諸見至者雖定自在。有餘煩惱。故皆不能
修超等至。勝解作意不能無間修超等至勢
力劣故。此諸等至依何身起。頌曰
    諸定依自下 非上無用故
    唯生有頂聖 起下盡餘惑
論曰。諸等至起依自下身。依上地身無容起
下。上地起下無所用故。自有勝定故。下勢力
劣故。已棄捨故。可厭毀故。總相雖然。若委細
説。聖生有頂必超無漏。無所有處爲盡自地。
所餘煩惱自無聖道。欣樂起故唯無所有。最
隣近故起彼現前盡餘煩惱。離無漏道必無
有能。斷彼餘惑成阿羅漢。是故有頂無漏
無所有處依九地身。有漏無所有處依八地
身。有漏無漏識無邊處依七地身。空無邊處
依六地身。乃至初定依二地身。謂自及欲若
成就依有漏如起無漏一切依九地身諸等至
中誰縁何境。頌曰
    味定縁自繋 淨無漏遍縁
    根本善無色 不縁下有漏
論曰。味定但縁自地有漏法。以有漏法是所
繋事故。所繋言顯是三有攝。不縁無漏法。
愛行相轉故。若愛無漏應非煩惱。不縁上地
法。愛界地別故。不縁下地法。已離彼貪故。淨
及無漏倶能遍縁自上下地。有爲無爲皆爲
境故。有差別者。無記無爲非無漏境。唯有於
法説能遍縁無非所縁。前已説故根本地攝。
善無色定不縁下地諸有漏法。以下地法不
寂靜故。本善無色極寂靜故。由此理故經於
無色皆言超越一切下地。於諸靜慮不如是
説。以本無色不縁下繋。是故於下説超越言。
諸靜慮中有遍縁智。故於下地不言超越。既
説超越色想等言。故知但依超所縁説。若此
超越爲顯離繋。應説超一切。非唯色想等。又
靜慮中應言超越。自上地法無不能縁。雖亦
能縁下地無漏。而但縁類不縁法品。以但能
縁自全治故。法非全治。如先已説。又法品
道於無色界。雖能對治是客非主。亦不能縁
下地法滅。既遮無色根本縁下義准近分有
縁下能彼無間道必縁下故。味淨無漏三等
至中。何等力能斷諸煩惱。頌曰
    無漏能斷惑 及諸淨近分
論曰。諸無漏定皆能斷惑。本淨尚無能。況諸
染能斷。謂本淨定不能斷下。已離染故不能
斷上。以勝己故。不能斷自與自地惑。同一
縛故。又自於自非對治故。若淨近分亦能斷
惑。以皆能斷次下地故。中間攝淨亦不能斷。
近分有幾何受相應。於味等三爲皆具不。頌

    近分八捨淨 初亦聖惑三
論曰。諸近分定亦有八種。與八根本爲入門
故。一切唯一捨受相應。作功用轉故。未離下
怖故。此八近分皆淨定攝。唯初近分亦通無
漏。皆無有味離染道故。上七近分無無漏者。
於自地法不厭背故。唯初近分通無漏者。於
自地法能厭背故。此地極隣近。多災患界故。
以諸欲貪由尋伺起。此地猶有尋伺隨故。若
爾何縁毘婆沙説。諸近分地有結生心。非無
染心有結生理。故應近分。有味相應。今於此
中遮有定染不遮生染。故不相違。或有餘師
作如是説。初近分定亦有定染。未起根本。亦
貪此故。由此未至具有三種。中間靜慮與諸
近分。爲無別義爲亦有殊。義亦有殊。謂諸近
分是離染道。入根本因。中間不然。復有別
義。頌曰
    中靜慮無尋 具三唯捨受
論曰。初本近分尋伺相應。上七定中皆無尋
伺。唯中靜慮有伺無尋。故彼勝初未及第二。
依此義故立中間名。由此上無中間靜慮。一
昇降無如此故。謂中間定初靜慮攝。而
有差別。謂此減尋上立中間。減何成異。故
中間定初有上無。豈不契經説七依定。寧知
別有未至中間。由有契經及正理故。且有未
至。如契經言。諸有未能入初定等。具足安住
而由聖慧。於現法中得諸漏盡。若無未至聖
慧依何。又蘇使摩契經中説。有慧解脱者。不
得根本定。豈不依定成慧解脱。由此證知。
有未至定。有中間定。如契經説。有尋伺等三
三摩地。經説初定與尋伺倶。第二等中尋伺
皆息。若無中靜慮。誰有伺無尋。以心心所漸
次息故。理應有定有伺無尋。又大梵王是世
界主。離中間定誰爲勝因。由此證知。有中
間定。然佛不數説有未至中間。以二即初靜
慮攝故。説初靜慮即已説彼唯初近分名未
至者。爲欲簡別餘近分故。非此近分乘先定
起。又非住此已起愛味。依如是義立未至名。
非上定邊亦名未至。皆乘先定勢力引生。及
住彼時已起味故。毘婆沙者作如是説。未至
本地立未至名。是本地徳未現前義。此中間
定具味等三。以別繋屬一生處故。謂極修習
中間定者。未來當在大梵處生。故亦具三。
如根本定。非根本地起愛貪。彼如所味有別
能味亦別故。此有勝徳可愛味故。無漏定生
亦漸減故。此亦一向捨受相應。無三識身故
無樂受。無喜受者已不共初。然於初貪未能
離故。又由自勉功用轉故。由此説爲苦通行
攝。非憂苦者已出欲故。由此一向捨受相應。
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爲大梵故。已
辯等至。云何等持。經説等持總有三種。一有
尋有伺三摩地。二無尋唯伺三摩地。三無尋
無伺三摩地。如是三種相別云何。頌曰
    初下有尋伺 中唯伺上無
論曰。前來因事屡辯此三。今於此中略顯別
相。有尋有伺三摩地者。謂與尋伺相應等
持。此初靜慮及未至攝。無尋唯伺三摩地者。
謂唯與伺相應等持。此即中間靜慮地攝。無
尋無伺三摩地者。謂非尋伺相應等持。此從
二靜慮近分乃至非想非非想攝。契經復
説三種等持。一空三摩地。二無願三摩地。三
無相三摩地。如是三種相別云何。頌曰
    空謂空非我 無相謂滅四
    無願謂餘十 諦行相相應
    此通淨無漏 無漏三脱門
論曰。空三摩地。謂空非我二種行相相應等
持。故説空等持近治有身見。身見亦有二行
相故。謂空行相近治我所見。非我行相近治
我見。觀法非我。名非我行相觀。此中無我。名
空行相。由此空行相。近治我所見。以此中都
無我。故此法非我所。無相三摩地。謂縁滅諦
四種行相相應等持。涅槃離諸相故名無相。
縁彼三摩地。得無相名。相略有十。謂色等
五。男女二種。三有爲相。或復相者。是因異
名。涅槃無因故名無相。或相謂世蘊上中下。
涅槃異彼故名無相。無願三摩地。謂縁餘諦
十種行相相應等持。十行相者。謂苦非常因
集生縁道如行出。如是空等三三摩地。三摩
地相雖無差別。而依對治意樂所縁。如其次
第建立三種。由意樂故不願三有。理且可然
有過患故。寧由意樂不願聖道。以諸聖道依
屬有故。若爾何用修習聖道。以是涅槃能趣
因故。非離聖道有得涅槃。爲求涅槃故修聖
道。道如船筏必應捨故。亦由意樂不願聖道
故。縁道行相亦得無願名。以本期心厭有爲
故。空非我相非所厭捨。以與涅槃相相似
故。由此二行相。雖縁可厭法。不取可厭相。
不得無願名。此三等持通淨無漏。世出世間
等持攝故。世間攝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
唯通九地上七定邊無勝徳故。於中無漏者
名三解脱門。能與涅槃爲入門故。非諸有漏
法是眞解脱門。性住世間違解脱故。三三摩
地縁境別者。若有漏空縁一切法。若無漏空
唯縁苦諦。無願能縁苦集道諦。無相唯縁滅
諦爲境。三三摩地念住別者。無相唯法。餘皆
通四。契經復説三重等持。一空空三摩地。二
無願無願三摩地。三無相無相三摩地。如是
三種相別云何。頌曰
    重二縁無學 取空非常相
    後縁無相定 非擇滅爲靜
    有漏人不時 離上七近分
論曰。此三等持縁前空等取空等相。故立空
空等名。空空等持縁前無學空三摩地取彼
空相。空相順厭。勝非我故。謂彼先起無學
等持。於五取蘊思惟空相。從此後起殊勝善
根相應等持。縁前無學空三摩地思惟空相。
於空取空。故名空空。如燒死屍以杖迴轉。
屍既盡已杖亦應燒。如是由空燒煩惱已。復
起空定厭捨前空。重空等持空行相後。起即
復還與空行相相應。唯此最能順厭捨故。非
我行相則不如是。見非我者。於諸有爲法起
厭背心不如見空故諸有已見諸法非我而於
諸有猶生樂者。以於諸行中不審見空故。由
此空定雖二行相倶。而但名空不説爲非我。
空於厭捨極隨順故。無願無願縁前無學無
願等持。取非常相。謂彼先起無學等持。於五
取蘊中思惟非常相。從此後起殊勝善根相
應等持。縁前無學無願三摩地思惟非常相。
於無願不願名無願無願。擧喩顯示。如前
應知。重無願等持非常行相後起。即復還與
非常行相相應。唯此可能縁厭道故。非苦行
相能縁聖道。聖道非苦趣苦滅故。苦法不能
趣苦寂滅。亦非因等四能縁聖道。以聖道不
能令苦續故。非道等四者此厭捨道故。非欣
行相能爲厭捨。豈不如無願不願聖道而作
道等四。此亦應然。此例不然。無願正厭有兼
於聖道起不願心故。謂前無願正厭於有。聖
道依有故兼不願。雖聖意樂説不願道。而於
聖道非正憎厭。故亦能作道等四種。無願無
願正憎厭道。故以非常觀道過失。道等行相
無容厭道。是故於此不作彼四。無相無相即
縁無學。無相三摩地非擇滅爲境。以無漏法
無擇滅故。但取靜相非滅妙離。謂彼先起無
學等持。於擇滅中思惟靜相。從此後起殊
勝善根相應等持。即縁無學無相三摩地非
擇滅爲境。思惟靜相。於無相滅復觀爲無
相。名無相無相。擧喩顯示。如前應知。重無
相等持靜行相後起。即復還與靜行相相應。
唯此能觀非擇滅故。非妙行相境無記故。
非離行相以雖證得。彼非擇滅猶縛隨故。非
滅行相。以非擇滅非永解脱一切苦故。又若
觀滅濫非常故。所言靜者。唯顯止息。故非擇
滅得有靜相。以修聖道經久劬勞。於彼息中
便生樂想。故重無相取靜非餘。重三等持唯
是有漏。以於聖道生厭捨故。非無漏定厭捨
聖道。二縁聖道取空非常。理可名爲厭捨聖
道。無相無相但縁無爲作靜行相。何名厭
道。此欣無學無相等持不轉之因。故名厭道。
謂彼定起義作是言。無相等持不生爲善。此
既欣讃聖道不生。如何不名厭捨聖道。前無
相定非此所縁。如何此名無相無相。或應許
此定不縁非擇滅。但縁無學無相不生。此亦
不然。准前釋故。謂縁無相之非擇滅。此非擇
滅亦離諸相。縁無相無相故。得無相無相名。
縁無相境作靜行相。是故此定從境立名。唯
三洲人能起此定。通依男女。以依女身亦能
自在延促壽故。唯無學位。以有學者但欣聖
道未能厭故。此亦非一切。唯不時解脱。以
時解脱愛聖道故。依十一地除上七邊。以上
七邊無勝徳故。若在欲界從未至攝。聖道後
起若在有頂。無所有攝聖道後生。餘皆自地
聖道後起。就總類説。此從法類苦滅四智無
間而生。若就別説。欲界攝者非類後生。上界
攝者非法後起。前二非滅後起第三非苦。後
生餘行相。後起此定故。應得此者。皆盡智
時由離染得。後由加行方起現前。唯我世尊
不由加行。順趣解脱起此現前。於道尚厭豈
欣諸有。此後亦起聖道現前。然厭道故非無
間起。欲界攝者是思所成。餘修所成依定起
故。契經復説四修等持。一爲住現法樂修三
摩地。二爲得勝知見修三摩地。三爲得分別
慧修三摩地。四爲諸漏永盡修三摩地。如是
四種相別云何。頌曰
    爲得現法樂 修諸善淨慮
    爲得勝知見 修淨天眼通
    爲得分別慧 修諸加行善
    爲得諸漏盡 修金剛喩定
論曰。如契經説。有修等持。若習若修若多所
作。得現樂住。乃至廣説。善言通攝淨及無漏。
修諸善靜慮。得住現法樂。而經但説初靜慮
者。於中樂想最増盛故。謂超欲界衆多過失。
故於此中樂想増盛。如遊砂磧熱渇疲勞。創
飮濁水亦爲勝樂。或聖道樂此具有故。謂
具一切菩提分法四沙門果九斷遍知三界對
治。又諸定首諸定樂因。是故偏説。豈不經説。
如是苾芻。住此先受離生喜樂。後生梵衆受
樂同此。何故不言住後法樂。詳此唯説現法
樂者。爲令棄捨樂現欲樂。説現定樂令其欣
樂。或現樂住是後樂依。但説所依能依已顯。
如契經説。先住此間入諸等至。後方生彼或
現法樂。三乘皆住後樂不定。是故不説。謂或
退墮。或上受生。或般涅槃。便不住故。雖諸靜
慮即現法樂。依近分故説爲得言。修近分力
得根本故。或即依現樂説爲得言。如言身子
體。故無有過。有説。此定佛依自説。如説菩
薩居贍部林。起初世間依無漏定。能引一切
有情共樂。由此不説後法樂住。即由此故亦
但説初。菩薩爾時唯得初故。若依諸定修天
眼通。便能獲得殊勝知見。此依何義立知見
名。本靜慮中有遍照智。此遍照故。立以見
名。見體即知。故名知見。眼根名見。世所極
成。爲簡異彼。以知摽見。或即此見決斷所縁。
故名爲知。即亦名見。謂本靜慮是樂行道。不
多劬勞而現前故。不劬勞故其體堅牢。由體
堅牢故用決定。用決定故立以知名。見義如
前。故名知見。爲知爲見。修此等持即是爲求
決定照義。此亦善逝依自而説。謂爲顯佛以
天眼通觀諸有情死生險難。方爲拔濟起靜
慮等。故爲知見修天眼通。有餘師言。爲欲勝
伏諸隨煩惱起勝知見。起此勝知見不離光
明想。此光明想引天眼通。由天眼通得勝知
見。若修三界諸加行善及無漏善得分別慧。
謂從欲界乃至有頂。諸聞思修所成善法。及
餘一切無漏有爲。總説名爲加行善法。修此
善法能引慧生。於諸境中差別而轉。故言修
此得分別慧。如説善逝住二尋思。能如實知
諸受起等。此顯修善得分別慧。説加行言爲
簡生得。非修習生得。得未曾得故。若修金剛
喩定。便得諸漏永盡。謂若修習第四靜慮金
剛喩定并隨轉法。便能獲得諸漏永盡。第四
靜慮佛依自説。無上菩提依此得故。金剛喩
定頓證漏盡引盡智生。是故偏説。有説。一切
頓斷治。第四靜慮皆此所攝。此經所説。
若習若修若多所作。義差別者。爲欲顯示習
修得修。所治更遠如其次第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九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965 966 967 968 969 970 971 972 973 974 975 976 977 978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