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No. 1563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First] [Prev+100] [Prev] 953 954 955 956 957 958 959 960 961 962 963 964 965 966 967 968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境。法智縁五。謂欲界二無漏道二及善無爲。
類智縁七。謂色無色無漏道六及善無爲。
苦集智各縁三界所繋六。滅智縁一。謂善
無爲。道智縁二。謂無漏道。他心智縁欲色無
漏三相應法。盡無生智縁有爲八及善無爲。
頗有一念智縁一切法不。不爾。豈不非我觀
智知一切法皆非我耶。此亦不能縁一切法。
不縁何法此體是何。頌曰
    俗智除自品 總縁一切法
    爲非我行相 聞思修所成
論曰。以世俗智觀一切法爲非我時。猶除自
品。自品謂自體相應倶有法。何故不縁自體
爲境。諸對法者立此因言。諸法必無待自體
故。即由此理不縁相應。以與相應一境轉故。
許縁相應者。便應許自縁。亦不能縁倶有法
者。以倶有法極相近故。如眼不見扶眼根色。
契經亦説。一刹那智不能頓知一切法境。如
契經説。無有沙門婆羅門等。於一切法頓見
頓知。義准唯漸此智唯是欲色界攝。無色界
中雖有此類。而縁法少。非此所明。此通聞思
修所成慧。皆能除自品縁一切法故。已辯所
縁。復應思擇。誰成就幾智耶。頌曰
    異生聖見道 初念定成一
    二定成三智 後四一一増
    修道定成七 離欲増他心
    無學鈍利根 定成九成十
論曰。諸異生位及聖見道。第一刹那定成一
智。謂世俗智。第二刹那定成三智。謂加法苦。
第四六十十四刹那。如次後後増類集滅道
智。諸未増位成數如前。故修位中亦定成七。
如是諸位。若已離欲。各各増一。謂他心智。唯
除異生生無色者。然異生位及見道中。唯可
成就俗他心智道類智時具成二種。爾時初
得不還果故。兼得無漏以成果體。餘修位中
皆具成二。生無色者便捨世俗。諸時解脱定
成九智。謂加盡智。不時解脱定成就十。謂増
無生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五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六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智品第八之二
於何位中頓修幾智且應思擇。何謂爲修。謂
習善有爲令圓滿自在。非染無記者無勝
果故。非善無爲者。不在相續故。又無爲無果
故。已辯修義。本問應答。且於見道十五心中。
頌曰
    見道忍智起 即彼未來修
    三類智兼修 現觀邊俗智
    不生自下地 苦集四滅後
    自諦行相境 唯加行所得
論曰。見道位中隨起忍智。皆即彼類於未來
修。然具修自諦諸行相念住。何縁見道唯同
類修。所作所縁倶定別故。有説此種性先未
曾得故。唯苦集滅三類智時。能兼修未來現
觀邊俗智。於一一諦現觀後邊。方能兼修。
故立斯號。由此餘位未能兼修。自諦所爲未
圓滿故。有言若此於法智位修。應説名爲現
觀中俗智。經不應立現觀邊名。三位所修何
勝何劣。若據相續後勝於前。因増長身起彼
得故。若就界説。上皆勝下。故前所修色界繋
者。界勝身劣。後位所修欲界繋者。界劣身
勝。此有四句。如理應思。道類智時何不修
此。此智唯是見道眷屬。彼修道攝。故不能
修。此意説言。修七處善爲種子故。見道得生。
故見道生時説彼爲眷屬。或世俗智從無始
來。於三諦中曾知斷證。未曾修道。故今不
修。或由今時見眞道故。僞道羞避。故非所
修。或現觀邊方修此智。道無邊故此位不修。
謂三諦中依事現觀容一行者。總得其邊必
無有能。遍修道者。異根性道不能修故。於
自根性雖容得修。百千分中不起一故。雖見
道位未遍斷集未遍證滅。而於當位斷集證
滅其事已周。道類智時迷道諦惑。諸對治道
亦不遍修。以種性根有多品故。由此於三諦。
世尊説邊聲。如契經中。説有身邊。有身集
邊。有身滅邊。曾無經説有身道邊。無能修道
至邊際故。此世俗智是不生法。於一切時無
容起故。此起依身定不生故。謂隨信行隨法
行身。容有爲依引此智起。在見道位此無容
生。故此依身住不生法。依不生故此必不生。
若爾依何説有修義。依得修故説名爲修。謂
於爾時起得自在。餘縁障故體不現前。即由
此因説名爲得。以證彼得起自在故。以有諸
法得即現前。如盡智等。或有諸法先得後現
前。如無生智等。或有諸法得永不現前。如此
智等。或有諸法不得而現前。如外色等。無
有情數法不得而現前。故雖不生而有修義。
隨於何地見道現前。能修未來自地下地。謂
此俗智七地爲依。即未至中間四靜慮欲界。
若依未至見道現前。能修未來一地見道。二
地俗智至依第四見道現前。能修未來六地
見道。七地俗智苦集邊修四念住攝。滅邊修
者唯法念住。隨於何諦現觀邊修。即以此行
相縁此諦爲境。謂若苦諦現觀邊修。即以縁
苦四種行相。若欲界繋縁欲界苦。色界繋者
縁上苦諦。若於集諦現觀邊修。即以縁集四
種行相。若欲界繋縁欲界集。色界繋者縁上
集諦。若於滅諦現觀邊修。即以縁滅四種行
相。若欲界繋縁欲界滅。色界繋者縁上滅諦。
此世俗智唯加行得。即由見道加行得故。欲
界攝者是思所成。色界攝者是修所成。非聞
所成。彼微劣故。智増故立智名。若并隨行。
以欲四蘊色界五蘊爲其自性。次於修道離
染位中。頌曰
    修道初刹那 修六或七智
    斷八地無間 及有欲餘道
    有頂八解脱 各修於七智
    上無間餘道 如次修六八
論曰。修道初念。謂第十六道類智時現修二
智。謂道及類名異非體。未離欲者未來修
六。謂法及類苦集滅道。離欲修七。謂加
他心有頂治故。不修世俗。先已離欲入聖
道者。何縁見道中不修他心智。以他心智遊
觀徳攝。依容豫道方有修義。見道位中爲觀
諦理。加行極速。故不能修。無間道中義亦
同此。今第十六道類智時。容豫道收。故修
此智。斷欲修斷。九無間道。八解脱道俗四
法智。隨應現修。斷上七地。諸無間道。四類世
俗。滅道法智。隨應現修。斷欲加行。有欲勝
進。俗四法類。隨應現修。此上未來皆修七
智。謂俗法類苦集滅道斷有頂地。前八解脱
四類二法隨應現修。此於未來亦唯修七。然
除世俗。加他心智。斷有頂地九無間道四類
二法隨應現修。未來修法類苦集滅道。六斷
欲修斷。第九解脱俗四法智隨應現修。斷上
七地諸解脱道四類世俗。滅道法智隨應現
脩。斷欲修斷第九勝進。斷上八地諸加行道。
俗四法類。隨應現修斷上七地。有頂八品諸
勝進道。俗四法類及他心智。隨應現修。先
所修通容現前故。此上未來皆修八智。謂俗
法類四諦他心。四類不能斷欲界染。苦集二
法非上對治。何縁起彼治。此智未來修。若
許兼修非對治者。離有頂染等。應兼修世俗。
此難非理。唯同對治。於未來修。非所許故。謂
亦許有相屬故修。如見道中修世俗智。或由
因力相資故修。如斷欲時。兼修四類。斷上
染位。修苦集法。若斷欲染。不修類智。斷上不
修。苦集二法。則漸次得不還果者。應無容起
類智現前。阿羅漢應無起苦集法智先所得
者。皆已捨故。先未得者非所修故。由約種類。
若先已得爲同類因。力引等流智生。此智由
先彼智引故。於彼智類復能爲因。故此智生。
因力資彼。雖非同治。亦未來修。次辯離染得
無學位。頌曰
    無學初刹那 修九或修十
    鈍利根別故 勝進道亦然
論曰。無學初念。謂斷有頂第九解脱。苦集類
盡隨應現修。縁有頂故勝進九十隨應現修。
未來隨應修九修十。謂鈍根者唯除無生。利
根亦修無生智故。次辯餘位修智多少。頌

    練根無間道 學六無學七
    餘學六七八 應八九一切
    雜修通無間 學七應八九
    餘道學修八 應九或一切
    聖起餘功徳 及異生諸位
    所修智多少 皆如理應思
論曰。學位練根諸無間道四法類智隨應現
修。未來修六。四諦法類似見道故不修。世
俗能斷障故不修。他心諸解脱道四法類智
隨應現修。未離欲者未來修六四諦法類。已
離欲者。未來修七。謂加他心。有餘師言。解脱
道位亦修世俗諸加行道。俗四法類隨應現
修。未離欲者未來修七。已離欲八。謂加他
心諸勝進道。若未離欲俗四法類。隨應現修。
未來亦七。若已離欲。俗四法類及他心智
隨應現修。未來亦八。無學練根諸無間道四
類二法。隨應現修。未來修七。四諦法類盡。不
修世俗。如治有頂。故五前八解脱四類二法。
隨應現修。未來修八。四諦法類。他心及盡
四第九解脱苦集類盡。隨應現修。未來修九。
最後解脱苦集類盡。隨應現修。未來修十。諸
加行道。現修如學未來修九。諸勝進道。鈍者
九智。隨應現修。未來亦九。利者十智。隨應現
修。未來亦十。學位雜修諸無間道四法類俗。
隨應現修。未來修七。諸解脱道唯四法類。
加行増俗諸勝進道。又加他心隨應現修。未
來皆八。無學雜修諸無間道。現修如學。未
來所修。鈍八利九。諸解脱道唯四法類。加行
増俗。隨應現修。未來所修。鈍九利十。諸勝進
道。與練根同。學位修通五無間道。現修俗智。
未來修七。宿住神境。二解脱道。五加行道。現
修俗智。他心解脱。法類道俗。及他心智。一切
勝進。并苦集滅。隨應現修。此上未來。皆修八
智。無學修通五無間道。現修如學。未來所修。
鈍八利九。解脱加行。現修如學。未來所修。鈍
九利十。諸勝進道與練根同。天眼天耳二解
脱道無記性故。不名爲修。聖起所餘四無量
等。修所成攝。有漏徳時。現在皆修一世俗智。
有學未來。未離欲七。已離欲八。無學未來。鈍
九利十。除微微心。此於未來唯修俗故。若起
所餘無漏功徳靜慮攝者。四法類智隨應現
修。無色攝者。唯四類智隨應現修。未來所修
同前有漏。異生離染現修俗智。斷欲三定。第
九解脱。及依根本。四靜慮定。起勝進道。離染
加行。未來修二。謂加他心。所餘未來。唯脩世
俗。修五通時。諸加行道。二解脱道。現修俗
智。一解脱道。現俗他心。諸勝進道。二隨應
現。未來一切皆修二種。五無間道。現未唯
俗。依本靜慮。修餘功徳。皆現修俗。未來修
二。唯順決擇分。必不修他心。以是見道近眷
屬故。依餘地定修餘功徳。皆唯世俗現未來
修。諸未來修爲修幾地。諸所起得皆是修耶。
頌曰
    諸道依得此 修此地有漏
    爲離得起此 修此下無漏
    唯初盡遍修 九地有漏徳
    生上不修下 曾所得非修
論曰。諸道依此地。及得此地時。能修未來此
地有漏謂。依此地世俗聖道現在前時。未來
唯修此地有漏。以有漏法繋地堅牢難修餘
故。隨依何地離下地染。第九解脱現在前
時。亦修未來所得上地根本近分有漏功徳。
離下地縛必得上故。聖爲離此地。及得此地
時。并此地中諸道現起。皆能修此及下無漏。
謂隨何地有漏無漏。加行等道正現在前。爲
欲斷除此地煩惱。未來修此及下無漏。下於
上染同能治故。雖下聖道斷煩惱時。諸上地
邊有能同治。然由有漏繋地堅牢。未離下時
未能修彼。有説亦修彼起彼斷得故。隨依何
地離下地染。第九解脱現在前時。亦修未來
所得上地及諸下地無漏功徳。隨起此地世
俗聖道現在前時。未來皆修此及下地無漏
功徳。唯初盡智現在前時。力能遍修九地有
漏意地所攝聞思修所成不淨觀等無量勝功
徳。謂隨何地盡智現前。通修未來自上下地。
何縁唯此初盡智時。力能遍修諸有漏徳。創
能殄滅無始時來一切善根煩惱怨故。如有
摧伏國所共怨。一切倶來慶頼稱善。又煩惱
縛斷無餘故。如能縛斷所縛氣通。又彼心王
登自在位。一切善法起得來朝。譬如大王登
灌頂。一切境土皆來朝貢。然此生上必
不修下。謂身在欲得阿羅漢。通修三界九地
善根。至生有頂唯修一地。初盡智言。顯離
有頂及五練根位第九解脱道。皆捨前道創
得果故。於見道位三類智邊。雖亦能修自下
俗智。先已説故此不復論。諸所言修。唯先未
得。今起今得。是能所修。謂若先時未得今
得。用功得者方是所修。若法先時曾得棄捨。
今雖還得而非所修。非設劬勞而證得故。若
於先時未得而起。極用功起勢力勝故。此方
能修未來功徳。若先已得今起現前。彼不能
修未來功徳。非多功起勢力劣故。修用止息
故。不能修未來。若曾得現前。能修未來者。則
薄伽梵得盡智時。應未具修一切功徳。爲具
證得應更進修。便同二乘功徳不滿。爲唯約
得説名爲修。不爾云何修有四種。一得修。二
習修。三對治修。四除遣修。如是四修依何法
立。頌曰
    立得修習修 依善有爲法
    依諸有漏法 立遣修治修
論曰。諸未曾得功徳現前。及得未來所餘功
徳。雜修得故皆名得修。曾得未曾功徳現起。
現修習故皆名習修。此二但依善有爲立。未
來唯得現具二修。於身等法得能治故。所
治身等名對治修。故於身等得對治時即説
名爲修於身等。餘有漏法類亦應然。縁身等
境煩惱斷故。説身等法名除遣修。故縁身等
煩惱斷時。亦説名爲修於身等。餘有漏法例
亦應然。此二但依有漏法立。故有漏善具足
四修。無漏有爲餘有漏法。如次各具前後二
修。有於此中約當修義。分別諸法具修多少。
有法具四。名爲當修。有法具三。有法具二。有
法具一。有法全無。謂善有漏未永斷時。可得
可生具足四種。此未永斷故。當具治遣修。
以可得故當具得修。是可生故當具習修。已
得可生具三。除得可得。不生具三。除習已得。
不生及不可得已生具二。謂治遣修染及無
記。未斷亦爾。若善有漏已永斷時。可得可
生具得習二。可得不生具一。謂得已得可生
具一。謂習有爲無漏應知亦爾。除前所説皆
是全無。謂無漏法中已得不生等。若不生法
不住身中。但由得故即名修者。應許擇滅亦
名爲修。無差別故。此難非理。彼同類法住身
中故。謂不生法雖不住身。同類住身名修無
失。又彼由得爲果住故。謂未來世不生善
法。由令得生表爲果住。義言我等闕縁不生。
非謂今時不蒙招引。擇滅異此。不可爲例。又
未來世不生善法。亦有因力攝益現身。擇滅
不然。故無修義。又由擇滅唯是果故。謂修本
爲獲得勝果。滅非有果。故不應修。又由擇滅
無増減故。謂可修法依下至中依中至上。擇
滅不爾。於修無用。故不可修。如是已辯諸智
差別。智所成徳今當顯示。於中先辯佛不共
徳。且初成佛盡智位修。不共佛法有十八種。
何謂十八。頌曰
    十八不共法 謂佛十力等
論曰。佛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如是合
名爲十八不共法。唯於諸佛盡智時修。餘聖
所無。故名不共。且佛十力差別云何。頌曰
    力處非處十 業八除滅道
    定根解界九 遍趣九或十
    宿住死生俗 盡六或十智
    宿住死生智 依靜慮餘通
    贍部男佛身 於境無礙故
論曰。佛十力者。一處非處智力。具以如來十
智爲性。知一切法自性功能。理定是有。名爲
處智。知一切法自性功能。理定非有。名非處
智。此智通縁情非情境。與一切智皆不相違。
恐於略説少功難悟。故復此中析出餘九。二
業異熟智力。八智爲性。除滅道智謂善分別
如是類業感如是類諸異熟果。無罣礙智。名
業異熟智力。或説名爲自業智力。謂善分別
如是類果是自所造業力所招。非妻子等所
能與奪。如是類業必招自果。不可貿易。無罣
礙智。名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脱等持等至智
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
種界智力。如是四力皆九智性。唯除滅智。謂
如實知諸靜慮等自性名得方便攝持味淨無
漏順退住進決擇分等。無罣礙智。名靜慮等
智力。靜慮等相。定品當辯。若如實知諸有情
類。能逮勝徳根品差別。無罣礙智。名根上
下智力。雖有中根而待勝劣。是劣勝攝。故不
別顯。此中根名爲目何法。謂*目信等斷
善根者。總相續中亦有去來。信等善法或
*目意等。若如實知諸有情類喜樂差別。無
罣礙智名種種勝解智力。喜樂勝解名差別
故。若如實知諸有情類前際無始數習所成
志性隨眠及諸法性種種差別。無罣礙智。
名種種界智力。應知此中界與志性隨眠法
性。名之差別。如是四力並縁有爲。故十
智中惟攝九智。七遍趣行智力。或聲顯此義
有二途。若謂但縁諸能趣道九智除滅。若謂
兼縁道所趣果十智爲性。謂如實知生死因
果。及知盡道。無罣礙智。名遍趣行智力。八宿
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如是二力皆俗智
性。此二力相有差別故。謂如實知自他過去
宿住差別。無罣礙智。名第八力。若如實知諸
有情類於未來世諸有續生。無罣礙智。名第
九力。廣辯此二如六通中。十漏盡智力。或
聲亦顯義有二途。若謂但縁漏盡爲境。六智
除道苦集他心。若謂兼縁漏盡方便十智爲
性。理應如是。以辯相中言於盡及爲盡。無
罣礙智。二種倶名漏盡智力。此後三力即是
三通。以六通中此三殊勝。在無學位立爲三
明。在如來身亦名爲力。神境天耳設在佛身
亦無大用。故不名力。且如天眼能見有情善
惡趣中異熟差別。由此能引殊勝智生。亦正
了知能感彼業。由此建立死生智名。神境天
耳無此大用。是故彼二不立爲力。然不別説
他心力者。義已攝在根等力中。以他根等中
有心心所故。又薄伽梵具一切智。於工論等
亦得自在。而於佛事齊此已成。餘智於中無
別勝用。是故雖有亦不別説。唯依遍覺十
種所知。佛所應爲皆圓滿故。何等名曰十種
所知。謂諸法中因非因義。多分散地業果差
別。定地功徳品類不同。所化有情根解界異。
所治能治因果差別。前際後際經歴不同。離
染不續方便有異。但由覺此佛事已成。餘設
有無。不致益損。故唯十種得名爲力。又佛
觀察所化有情。設教應機唯須十智。謂由初
智觀所化生。於諸乘中堪無堪異。由第二智
觀所化生。於相續中業障差別。由第三智觀
所化生。於靜慮等有味無味。煩惱爲障。輕重
差別。由知此二因。亦知異熟障。由第四智觀
所化生。趣清淨品功能差別。由第五智觀所
化生。於證淨品加行差別。由第六智觀所化
生。於證淨品禀志性別。由第七智觀所化生。
諸所施爲有益無益。種種差別正觀修止。由
弟八智觀所化生。過去世中所集差別。由
*弟九智觀所化生。當來世中結生差別。由
*弟十智觀所化生。所證解脱方便有異。於
此十智若隨闕一。便不具足化有情事。多復
無用。故不増減。已辯自性。依地別者。第八第
九依四靜慮。餘八通依十一地起。欲四靜慮
未至中間。并四無色名十一地。諸勝徳地總
有爾所。已辯依地依身別者。皆依贍部男子
佛身。唯此堪爲力所依故。如是十智二乘亦
有。何故在佛方受力名。夫受力名。謂無礙
轉。佛智於境。無礙轉故得名爲力。餘則不
然。以諸二乘尚不能見諸有情相續順解脱
分善。況復能知所餘深細。如舍利子捨求度
人。不能觀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
大目乾連不能觀見業風所引諸鬼差別。是
故二乘天眼通等。觀界遠近與佛有殊。非無
礙故。不名爲力。二乘與佛漏盡既同。彼智何
縁唯佛名力。唯世尊有遍達有情一切漏盡
別相智故。謂薄伽梵於諸有情一切漏盡品
類差別智無罣礙。二乘不然。是故力名唯屬
於佛。又唯諸佛智猛利故。如何猛利佛智力
能。速斷煩惱并習氣故。如強弱力補特伽羅
執利鈍刀斬截草等。諸有情類蘊相無別。佛
如何觀有種種界。諸有情類蘊相雖同。而於
其中非無差別。謂彼諸蘊體雖無異。而有無
量品類不同。佛如量知都無罣礙。故世尊
得有種種界智力。或諸如來名稱高遠。希有
智慧妙用無邊。唯佛能知非餘所測。於餘所
了無別相中。何怪如來能知別相。已辯諸佛
心力方隅。當辯菩薩時亦所成身力。頌曰
    身那羅延力 或節節皆然
    象等七十増 此觸處爲性
論曰。佛生身力等那羅延。有餘師言。佛身支
節一一皆具那羅延力。理實諸佛身力無邊
猶如心力能持無上正等菩提大功徳故。大
覺獨覺及轉輪王。支節相連如其次第。似龍
幡結連鎖相鉤。故三相望力有勝劣。那羅延
力其量云何。十十倍増象等七力。謂凡象香
象摩訶諾健那鉢羅塞建提伐浪伽遮怒羅那
羅延。後後力増前前十倍。有説前六十十倍
増敵那羅延半身之力。此力千倍成那羅延。
有餘師説。此量如千藹羅伐拏天象王力。此
象王力其量云何。三十三天將遊戲苑。象王
知已化作諸頭。種種莊嚴往天宮所。諸天眷
屬數有多千。乘已騰空如持樺葉。速至戲苑
隨意歡娯。天大象王力勢如是。此力千倍等
那羅延。於諸説中唯多應理。如是身力觸處
爲性。此應總是諸觸差別。有説唯是大種差
別。有説是造觸離七外。有有説力是重劣者
是輕。如是名爲佛生身力。佛四無畏相別云
何。頌曰
    四無畏如次 初十二七力
論曰。佛四無畏。如經廣説。一正等覺無畏。十
智爲性。猶如初力。二漏永盡無畏。六十智性。
如第十力。三説障法無畏。八智爲性。如第二
力。四説出道無畏。九十智性。如第七力。何縁
諸佛無畏唯四。但由此量顯佛世尊自他圓
徳倶究竟故。謂初無畏顯佛世尊自智圓徳。
第二無畏顯佛世尊自斷圓徳。此二顯佛自
利徳滿。爲顯世尊利他圓徳。是故復説後二
無畏。第三無畏遮行邪道。第四無畏令趣正
道。謂佛處處爲諸弟子説障法令斷除。即是
令修斷徳方便。又於處處爲諸弟子説出道
令正行。即是令修智徳方便。此二顯佛利他
徳滿。但由此四隨其所應顯佛自他智斷圓
徳。至究竟故。唯立四種。如何可説無畏即
智應言無畏。是智所成。理實應然。但爲顯
示無畏。以智爲親近因。是故就智出無畏體。
夫無畏者。謂不怯懼。由有智故不怯懼他。
故智得爲無畏因性。唯佛四妙智。是四無畏
因。謂諸如來於一切法一切相妙智。是初無
畏因。若諸如來一切煩惱并習氣斷妙智。
是第二無畏因。若諸如來知弟子衆有損有
益妙智。是後無畏因。或無畏體即四妙智。怯
懼名畏。此即於法無所了達。懷恐怖義。智於
此畏有近治能。與畏相違。故名無畏。豈不非
無智即是畏體。如何説智體即是無畏。此責
不然。智與多法爲近治故。如即無疑。謂智
如能近治無智。亦於怖畏有近治能。故得
智名。亦名無畏。如治無智亦能治疑。故得智
名。亦名決定。所治無智雖不即疑。而智無
疑。名二體一。如是無智雖與畏殊。而無畏名
目智體。一善能斷多惡法故。有説無智
亦攝畏體。故於此中不應爲難。力與無畏有
何差別。此無差別體倶智故。然於智體別義
名力。復依別義立無畏名。謂不屈因説名爲
力。不怯懼因説名無畏。或初安立説名爲力。
立已不動説名無畏。或非他伏説名爲力。能
摧伏他説名無畏。有餘師説。譬如良醫遍達
醫方。説名爲力。善療衆疾説名無畏。有説
驍健説名爲力。勇悍不怯説名無畏。如是二
種義亦有別。謂成辦事義是力義。不怯憚義
是無畏義。佛三念住相別云何。頌曰
    三念住念慧 縁順違倶境
論曰。佛三念住如經廣説。諸第子衆一向恭
敬。能正受行。如來縁之不生歡喜。捨而安住
正念正知。是謂如來第一念住。諸*第子衆
唯不恭敬。不正受行。如來縁之不生憂慼。捨
而安住正念正知。是謂如來第二念住。諸弟
子衆一類恭敬。能正受行一類不敬不正受
行。如來縁之不生歡慼。捨而安住正念正知。
是謂如來第三念住。雖有所化不敬受行。而
佛世尊亦雨法雨。由此方便彼於餘時。或餘
有情入正法故。非前説四。今復説三。可總
説言念住有七。今三攝在前四中故。謂在縁
外法念住攝。然此三種體通念慧。謂由安住
正念正知。於三境中不生歡慼。不可見有諸
大聲聞。於三境中不生歡慼。便謂此三種非
佛不共法。唯佛於此并習斷故。善達有情種
性別故。或弟子衆隨屬如來。有順違倶應甚
歡慼。佛能不起。可謂希奇。非屬諸聲聞。不起
非奇特。故唯在佛得不共名。諸佛大悲云何
相別。頌曰
    大悲唯俗智 資糧行相境
    平等上品故 異悲由八因
論曰。如來大悲俗智爲性。普縁一切有情爲
境。作苦苦等三行相故。非無漏智。有如是
理。此大悲名。依何義立。依五義故。此立大
名。一由資糧故大。謂大福徳智慧資糧所成
辦故。二由行相故大。謂此力能於三苦境作
行相故。三由所縁故大。謂此總以三界有情
爲所縁故。四由平等故大。謂此等於一切有
情作利樂故。五由上品故大。謂最上品更無
餘悲。能齊此故。有餘師説。由大加行所證
得故。唯大士身所成就故。入大功徳珍寶數
故。能拔有情大苦惱故。立大悲名。悲與大
悲有何差別。此二差別由八種因。一由自性。
無瞋無癡自性異故。二由依身。通餘唯佛依
身異故。三由行相。一苦三苦行相異故。四
由所縁。一界三界所縁異故。五由依地。通
餘第四靜慮異故。六由證得。離欲有頂證得
異故。又悲爲先。離染時得。唯離染得。有差
別故。七由救濟希望事成。救濟異故。八由哀
愍平等不等。哀愍異故。有餘師説。諸佛大悲
遠細遍隨。能普饒益。聲聞等類。所起悲心。不
能悲愍色無色界。佛於上界起極悲愍。心
過於二乘。悲愍無間獄。已辯佛徳異餘有
情。諸佛相望法皆等不。頌曰
    由資糧法身 利他佛相似
    壽種性量等 諸佛有差別
論曰。由三事故諸佛皆等。一由資糧等圓滿
故。二由法身等成辦故。三由利他等究竟故。
由壽種*性身量等殊。諸佛相望容有差別。壽
異謂佛壽有短長。種異謂佛生刹帝利婆羅
門種。姓異謂佛姓喬答摩迦葉波等。量異謂
佛身有小大。等言顯諸佛法住久近等如是
有異。由出世時所化有情機宜別故。諸有智
者思惟如來三種圓徳深生愛敬。其三者何。
一因圓徳。二果圓徳。三恩圓徳。初因圓徳復
有四種。一無餘修。福徳智慧二種資糧修無
遺故。二長時修。經三大劫阿僧企耶修無
倦故。三無間修。精勤勇猛刹那刹那修無廢
故。四尊重修。恭敬所學無所顧惜修無慢
故。次果圓徳亦有四種。一智圓徳。二斷圓
徳。三威勢圓徳。四色身圓徳。智圓徳有四種。
一無師智。二一切智。三一切種智。四無功用
智。斷圓徳有四種。一一切煩惱斷。二一切定
障斷。三畢竟斷。四并習斷。威勢圓徳有四種。
一於外境化變住持自在威勢。二於壽量若
促若延自在威勢。三於空障極遠速行小大
相入自在威勢。四令世間種種本性法爾轉
勝希奇威勢。威勢圓徳復有四種。一難化必
能化。二答難必決疑。三立教必出離。四惡
黨必能伏。色身圓徳有四種。一具衆相。二
具隨好。三具大力。四内身骨堅越金剛。外發
神光踰百千日。後恩圓徳亦有四種。謂令永
解脱三惡趣生死。或能安置善趣三乘。總説
如來圓徳如是。若別分折則有無邊。唯佛
世尊能知能説。要留命行經多大劫阿僧企
耶説乃可盡。如是則顯佛世尊身具有無邊
殊勝奇特因果恩徳如大寶山。有諸愚夫自
乏衆徳。雖聞如是佛功徳山及所説法。不能
信重。諸有智者聞説如斯。生信重心徹於
骨髓。彼由一念極信重心。轉滅無邊不定
惡業。攝受殊勝人天涅槃。故説如來出現於
世。爲諸智者無上福田。依之引生不空可
愛。殊勝速疾究竟果故。如薄伽梵自説。頌

    若於佛福田 能殖少分善
    初獲勝善趣 後必得涅槃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六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七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智品第八之三
已説如來不共功徳。共功徳今當辯。頌曰
    復有餘佛法 共餘聖異生
    謂無諍願智 無礙解等徳
論曰。世尊復有無量功徳。與餘聖者及異生
共。謂無諍願智無礙解通靜慮無色等至等
持無量解脱勝處遍處等。隨其所應。謂前三
門唯共餘聖。通靜慮等亦共異生。雖佛身中
一切功徳行相清淨殊勝自在與聲聞等功徳
有殊。然依類同。説名爲共。且共餘聖三功徳
中。無諍云何。頌曰
    無諍世俗智 後靜慮不動
    三洲縁未生 欲界有事惑
論曰。有阿羅漢憶昔多生。受雜類身發自他
惑。由斯相續受非愛果。便作是念。有煩惱
身縁之起惑。尚招苦果。況離煩惱具勝徳身。
思已發生如是相智。由此方便令他有情不
縁己身生貪瞋等。此智但以俗智爲性。縁他
未來修斷惑故。非無漏智此行相轉。若無諍
體是智所攝。如何説習無諍等持。此不相違。
一相應品。有多功徳。隨説一故。如一山中有
種種物。隨擧一種以標山名。理應無諍。是
智所攝。護他相續當來惑生。巧便爲先事方
成故。然一切諍總有三種。蘊言煩惱。有差
別故。蘊諍謂死。言諍謂鬪。煩惱諍謂百八煩
惱。由此俗智力。能止息煩惱諍。故得無諍
名。此智但依第四靜慮。違苦因故。第四靜
慮樂通行中最爲勝故。不動應果能起非餘。
餘尚不能自防起惑。況能止息他身煩惱。此
唯依止三洲人身。非北及餘。性猛利故。縁
欲未起有事惑生。勿令他惑縁我生故。諸無
事惑不可遮防。内起隨應總縁境故。已辯無
諍。願智云何。頌曰
    願智能遍縁 餘如無諍説
論曰。以願爲先引妙智起。如願而了。故名
願智。此智自性地種姓身與無諍同。但所
縁別。以一切法爲所縁故。如何願智能知未
來。審觀過現而比知故。如觀稼穡有盛有微。
比知其田有良有薄。若爾何故立願智名。有
學異生亦能知故。不爾所知定不定故。而
聞傳説諸大聲聞記未來事有不定者。非起
願智有此謬知。餘俗智觀所記別故。或彼
所記無不定失但觀於始不觀終故。如先降
雨未至地間。爲羅怙羅之所承棄。先所懷
孕其實是男。彼於後時轉形成女。王舍城
鬼初戰得勝。後爲廣嚴諸鬼摧伏。人欲相
伐鬼先戰故。或實願智方見未來。然加行
時先起比智。觀過現世准度未來。引願智
生方能眞見。即由此故能知無色。謂先觀彼
因行等流。有比智生引眞願智。或觀欲色死
生時心。比度而知所生從處。引生願智方
能實知。或比智知亦無有失。以證比智所縁
必同。若比不知如何能證。是則願智應不
可言力能遍縁三界三世。不時解脱諸阿羅
漢。欲於彼境正了知時。先作要期。願我知
彼。後入邊際第四靜慮。以爲加行。從此無間
如先願力引正智起。於所期境皆如實知。邊
際定言。如後當釋。此願智力能知過去。與
宿住智差別云何。願智通知自相共相。諸宿
住智知共非餘。知共相中亦有差別。願智明
了。宿住不然。於現所縁對他心智。辯差別相
如理應思。已辯願智。無礙解云何。頌曰
    無礙解有四 謂法義詞辯
    名義言説道 無退智爲性
    法*詞唯俗智 五二地爲依
    義十六辯九 皆依一切地
    但得必具四 餘如無諍説
論曰。諸無礙解總説有四。一法無礙解。二義
無礙解。三*詞無礙解。四辯無礙解。此四總
説如其次第。以縁名義言及説道。不可退轉
智爲自性。謂無退智縁能詮法名句文身立
爲第一。趣所詮義。説之爲名。即是表召法自
性義辯所詮義。説之爲句。即是辯了法差別
義。不待義聲獨能爲覺生所依託。説之爲文。
即是迦遮吒多波等。理應有覺不待義聲。此
覺不應無所縁境。此所縁境説之爲文。文謂
不能親目於義。但與名句爲詮義依。此三能
持諸所詮義及軌生解。故名爲法。即三自性。
説之爲身。自性體身名差別故。三與聲義極
相隣雜。爲境生覺別相難知。故説身言顯有
別體。若無退智縁一切法。所有勝義立爲第
二義。即諸法自相共相。雖名身等亦是義攝。
而非勝義有多想故。謂有如義有不如義。有
有義有無義。有依假轉有依實轉。了此無
間。或於後時諸所度量。名爲勝義。爲欲顯
示義無礙解。所縁之境非語及名。故此所縁
説爲勝義。謂此但取依語起名。名所顯義非
取汎爾。心之所行説名爲義。若無退智縁諸
方域。俗聖言詞立爲第三。即能了知世語
典語。於諸方域種種差別。若無退智縁應正
理無滯礙説。及縁自在定慧二道立爲第四。
即於文義能正宣揚無滯言*詞。説名爲辯。
及諸所有已得功徳。不由加行任運現前自
在功能。亦名爲辯。此能起辯立以辯名。了
辯及因智。名辯無礙解。即前所説能正宣揚
善應物機不違勝義。所有言説名應正理。即
前所説無滯言*詞。不待處時及有情等。辯
析自在名無滯礙。即上所言已得功徳。不由
加行任運現前。名爲自在。定慧二道又能
所詮相符會智名初二無礙解。謂達此名屬
如是義。及達此義有如是名。名能所詮相符
會智達時作等加行言*詞。名第三無礙解。
達所樂言説及自在道因。名第四無礙解。
又色等六所知謂義。即此善等有爲無爲色
非色等差別謂法。即詮此二言説謂*詞。三智
即前三無礙解。即縁三種無罣礙智。名第四
無礙解。又達世俗勝義二諦。名初二無礙解。
此即行者自利圓徳。能善宣説如是二諦。名
第三無礙解。於此善巧問答難通。名第四無
礙解。此即行者利他圓徳。有説愚癡猶豫散
亂。是於宣辯有滯礙因。由解脱此三。得現
法樂住。及由此故利他行成。此智名爲辯無
礙解。若得如是定能宣説。符會正理無滯
言*詞。及得現前自在功徳。又於名等勝義
言*詞。無滯説中各得善巧。如次建立四無礙
解。前三善巧説名爲因。由境不同故有差別。
第四名果能説無滯。又由四分利他事成。謂
巧於文了達於義。妙閑聲韻定慧自在。故無
礙解建立有四。此即總説無礙解體。兼顯四
種所縁差別。契經略擧此數及名。諸對法中
廣顯其相。又經列此先義後法。諸對法中
先法後義。此爲顯示二智生時。或義因名或
名因義。故經與論作差別説。謂聽法者先分
別名。既正知名次尋其義。正知義已欲爲他
説。次必應求無滯説智。依此次第故名在先。
然此四中義智最勝。餘是助伴。故義在先。
謂於義中若正了達。次應方便尋究其名。既
已知名欲爲他説。次應於説求巧便智。是故
此四次第如是。辯無礙解若縁説時。何異第
三*詞無礙解。第三了達訓釋言*詞。如有變
礙。故名色等。此達應理無滯礙説。有説*詞
詮諸法自性。辯能顯示諸法差別。有説於法
直説名*詞。展轉無滯分折名辯。縁此二種
三四有別。四中法詞俗智爲性。非無漏智。
縁名身等及世言*詞事境界故。法無礙解通
依五地。謂依欲界。四本靜慮上地中無名身
等故。彼不別縁下名等故。*詞無礙解唯依二
地。謂依欲界初本靜慮。上諸地中無尋伺故。
彼地必無自語言故。此因非理。所以者何。
非發語智名無礙解。勿無礙解定中無故。
由此不應作如是説。無尋伺故上地中無。無
斯過失。因義異故。何謂因義。謂此意言。尋伺
二法能發語故。相不寂靜自性麁動。上無此
故寂靜微細。*詞無礙解縁外言*詞。亦不寂
靜麁動類攝。是故此解上地中無。初靜慮中
亦有尋伺。故於定内亦有此解。由此極成但
依二地義無礙解十六智性。謂若諸法皆名
爲義。則十智性。若唯涅槃名爲義者。則六
智性。謂俗法類滅盡無生。辯無礙解九智爲
性。謂唯除滅縁説道故。此二通依一切地起。
謂依欲界乃至有頂。辯無礙解於説道中許
隨縁一皆得起故。通依諸地。亦無有失。然
於其中但縁説者。唯依二地與第三同。有説
盡無生非無礙解攝。以無礙解是見性故。彼
説第二或四或八。第四唯七。准上應知。此四
應知。如四聖種。隨得一種必具得四。非不具
四可名爲得。隨欲現起或具不具。有餘師言。
有不具得無理得一必令得四。有説此四無
礙解生。如次串習算計佛語。聲明因明爲
前加行。若於四處未得善巧。必不能生無礙
解故理實一切無礙解生。唯學佛語能爲加
行要待前生久。習名等四種善巧。今乃能修。
無礙解名釋有多義。謂於彼彼境領悟無礙。
名無礙解。或於彼彼境決斷無礙。名無礙
解。或於彼彼境正説無礙。名無礙解。有餘
師説。於境現前無顛倒智。名無礙解。此四依
地自性所縁與無諍別。前來已*辯種性依身
如無諍説。謂不動種性依三洲人身。如是所
説無諍智等。頌曰
    六依邊際得 邊際六後定
    遍順至究竟 佛餘加行得
論曰。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種皆依邊際定
得。邊際定力所引發故。邊際靜慮體有六種。
前六除*詞餘五少分。及除此外復更有餘加
行所得。上品靜慮名邊際定。故成六種*詞
無礙解。雖依彼得而體非彼靜慮所攝。邊際
名但依第四靜慮故。此一切地遍所隨順故。
増至究竟故得邊際名。由此不應亦通餘地。
云何此名遍所隨順。謂正修學此靜慮時。從
初靜慮次第順入。乃至有頂。復從有頂次第
逆入。至初靜慮。從初靜慮次第順入。展轉乃
至第四靜慮。名一切地遍所隨順。云何此名
増至究竟。謂專修習第四靜慮。從下至中從
中至上。如是三品復各分三。上上品生名至
究竟。如是靜慮得邊際名。此中三乘非無差
別。而各於自得究竟名。此中邊名顯無越義
餘無越此。故名爲邊際言。爲顯類義極義。
如説四際及實際言。如是二言顯此靜慮是
最勝類定中最極。殊勝功徳多此引生。樂通
行中此最勝故。如是所説無諍智等。除佛餘
聖唯加行得。非離染得。非皆得故。唯佛於此
亦離染得。諸佛功徳初盡智時。由離染故一
切頓得。後時隨欲能引現前。不由加行。以佛
世尊於一切法自在轉故。已辯前三唯共餘
聖徳於亦共凡徳且應辯通。頌曰
    通六謂神境 天眼耳他心
    宿住漏盡通 解脱道慧攝
    四俗他心五 漏盡通如力
    五依四靜慮 自下地爲境
    聲聞麟喩佛 二三千無數
    未曾由加行 曾修離染得
    三身一餘三 一法後法四
    天眼耳無記 餘四通唯善
論曰。通有六種。一神境智證通。二天眼智證
通。三天耳智證通。四他心智證通。五宿住
隨念智證通。六漏盡智證通。雖六通中第六
唯聖。然其前五異生亦得依總相説亦共異
生。如是六通解脱道攝。慧爲自性。如沙門
果。解脱道言顯出障義。勝進道中亦容有故。
如是通慧無間道無。此位定遮他心智故。勿
阿羅漢捨無間道即名亦捨漏盡通故。除他
心漏盡。餘四俗智攝。他心通五智攝。謂法
類道世俗他心漏盡通如力説。謂或六或十
智。由此已顯漏盡智通。依一切地縁一切境。
前之五通依四靜慮。不依無色近分中間。彼
無五通所依定故。要攝支定是五通依。非漏
盡通亦不依彼。諸地皆能縁漏盡故。不待觀
色爲加行故。前三通境無色不能縁。由此三
通但別縁色故。修他心通色爲門故。修宿住
通漸次憶念。分位差別方得成滿。於加行中
必觀色故。依無色地無如是能。若爾中間及
五近分。亦容縁色應有五通。不爾由前所説
因故。謂攝支定是五通依。若不攝支等持
劣故。又彼止觀隨一減故。若爾何縁有漏盡
通。樂苦遲速地。皆能盡漏故。五是別修殊
勝功徳。要殊勝地方能發起。修神境等前
三通時。思輕光聲以爲加行。成已自在隨
所欲爲。諸有欲修他心通者。先審觀己身心
二相。前後變異展轉相隨。後復審觀他身心
相。由此加行漸次得成。成已不觀自心諸色
於他心等能如實知。諸有欲修宿住通者。先
自審察次前滅心。漸復逆觀此生分位。前前
差別至結生心。乃至能憶知中有前一念名自
宿住。加行已成爲憶念他加行亦爾。此通初
起。唯次第知。慣習成時。亦能超憶諸所憶事。
要曾領受憶淨居者。昔曾聞故。從無色歿來
生此者。依他相續初起此通。所餘亦依自相
續起。如是五通境唯自下。且如神境隨依何
地。於自下地行化自在。於上不然勢力劣故。
餘四亦爾。隨其所應。是故無能取無色界。他
心宿住爲二通境。即此五通於世界境。作用
廣陜諸聖不同。謂大聲聞麟喩大覺。不極作
意如次能於一二三千諸世界境。起行化等
自在作用。若極作意。如次能於二千三千無
數世界如是五通。若有殊勝勢用猛利從無
始來曾未得者。由加行得。若曾*串習無勝勢
用及彼種類。由離染得。若起現前皆由加行。
佛於一切皆離染得。隨欲現前不由加行。三
乘聖者後有異生。通得曾得未曾得者。所餘
異生唯得曾得。約四念住辯六通者。約境約
體二義有殊。有説二通即天眼耳。所餘四種
以慧爲性。彼説眼耳通是身念住境。餘四皆
是法念住境。然實六種皆慧爲性。經説皆能
了達境故。由此皆是法念住境。若約體辯。
則六通中前三唯身。但縁色故。謂神境通縁
外四處。天眼縁色。天耳縁聲。若爾何縁説
死生智。知有情類由現身中成身語意諸惡
行等。非天眼通。能知此事有別勝智。是通
眷屬依聖身起。能如是知。是天眼通力所引
故。與通合立死生智名。他心智通三念住攝。
謂受心法縁心等故。宿住智通法念住攝。雖
契經説念曾領受苦樂等事。是憶前生苦樂
等受。所領衆具即是雜縁。法念住攝漏盡如
力或法或四。若約善等分別六通。有餘師言。
六皆是善。而實眼耳唯無記性。餘之四通一
向是善。經主於此作是釋言。天眼耳通無記
性攝。是眼耳識相應慧故。此釋不然。六通
皆是解脱道攝。眼耳二識是解脱道。理不成
故。應作是説。四靜慮中有定相應勝無記慧。
能引自地勝大種果。此慧現前便引自地天
眼天耳令現在前。爲所依根發眼耳識。故
眼耳二識相應慧非通。但可説言是通所引。
如契經説無學三明。彼於六通以何爲性。頌

    第五二六明 治三際愚故
    後眞二假説 學有闇非明
論曰。有三明者。一宿住智證明。二死生智
證明。三漏盡智證明。如其次第以無學位攝。
第五二六通爲其自性。六中三種獨名明者。
如次對治三際愚故。謂宿住通治前際愚。死
生智通治後際愚。漏盡智通治中際愚。是故
此三獨摽明號。又宿住通憶念前際自他苦
事。死生智通觀察後際他身苦事。由此厭背
生死衆苦。起漏盡通觀涅槃樂。故唯三種偏
立爲明。又此三通如次能捨常斷有見。故立
爲明。又此能除有有情法三種愚故。偏立爲
明。有餘師言。宿住能見過去諸蘊。展轉相
因次第傳來都無作者。由此能引空解脱門。
死生能觀有情生死。下上旋轉猶如灌輪。故
不希求三有果報。由此能引無願解脱門。厭
離爲門諦無相法。故起漏盡無相解脱門。是
故三通獨摽明號。此三皆名無學明者。倶在
無學身中起故。於中最後容有是眞通無漏
故。餘二假説體唯非學非無學故。由此最後
得無學名。自性相續皆無學故。前之二種得
無學名。但由相續不由自性。如施設論作
如是言。有等持相應。無覆無記慧。不由善
故。及無漏故。得立聖名。由聖身中此可得故。
説名爲聖。此亦應爾。故名無學。有學身中有
愚闇故。雖有前二不立爲明。雖有暫時伏
滅愚闇後還被蔽。不可立明。要闇永無。方
名明故。契經中説。示導有三。彼於六通以何
爲性。頌曰
    第一四六導 教誡導爲尊
    定由通所成 引利樂果故
論曰。三示導者。一神變示導。二記心示導。三
教誡示導。如其次第以六通中第一四六爲
其自性。唯此三種引所化生。令初發心最爲
勝故。能示能導立示導名。三示導中教誡最
勝。定由通所成故。定引利樂果故。謂前二
導呪等亦能。不但由通故非決定。如有呪術
名健馱梨。持此便能騰空自在。或有藥草具
勝功能。若服若持飛行自在。復有呪術名伊
刹尼。持此便能知他心念。或由觀相聽彼
言音。亦能了知他心所念。教誡示導除漏盡
通。餘不能爲。故是決定。或前二導外道亦能。
第三不然。故名決定又前二導。有但令他暫
時迴心。不能引得畢竟利益及安樂果。教誡
示導。亦定令他引當利益及安樂果。以能如
實方便説故。由此教誡最勝非餘。神境二言
爲目何義。頌曰
    神體謂等持 境二謂行化
    行三意勢佛 運身勝解通
    化二謂欲色 四二外處性
    此各有二種 謂似自他身
論曰。神名所目唯勝等持。由此能爲神變事
故。而契經説。神果名神。意爲擧麁以顯細故。
又顯勝等持是彼近因故。然神變事體實非
神。諸神變事説名爲境此有二種。謂行及
化行復三種。一者運身。謂乘空行猶如飛鳥。
二者勝解。謂極遠方作近思惟。便能速至。若
於極遠色究竟天作近思惟。即便能至。本無
來去。何謂速行。此實亦行。但由近解行極速
故。得勝解名。或世尊言。靜慮境界不思議故。
唯佛能了。三者意勢。謂極遠方擧心縁時。身
即能至。此勢如意。得意勢名。如心取境頓至
色究竟故。於此三中意勢唯佛。運身勝解亦
通餘乘。謂我世尊神通迅速。隨方遠近擧心
即至。由此世尊作如是説。諸佛境界不可思
議。如日舒光。蘊流亦爾。能頓至遠。故説爲行
若謂不然。此沒彼出中間即斷。行義應無。
或佛威神不思議故。擧心即至不可測量。故
意勢行唯世尊有。勝解兼餘聖。運身并異生。
化復二種。謂欲色界。若欲界化外四處除聲
若色界化唯二謂色觸以色界中無香味故。
此二界化各有二種。謂屬自身他身別故。身
在欲界化有四種。在色亦然。故總成八。雖生
在色作欲界化。而無色界成香味失。化作自
身唯二處故有説亦化四。如衣等不成。非神
境通能起化事。要此通果諸能化心。此能化
心有幾何相。頌曰
    能化心十四 定果二至五
    如所依定得 從淨自生二
    化事由自地 語通由自下
    化身與化主 語必倶非佛
    先立願留身 後起餘心語
    有死留堅體 餘説無留義
    初多心一化 成滿此相違
    修得無記攝 餘得通三性
論曰。能變化心總有十四。謂依根本四靜慮
生。初靜慮生唯有二種。一欲界攝。二初靜
慮。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如其次第有三四五。
無上依下。下地劣故。上下地繋一靜慮果所
依行等地有勝劣。一地繋上下靜慮果地。雖
等所依行勝劣下繋上果下果上繋如次地劣
勝所依行勝劣。如得靜慮化心亦然。果與所
依倶時得故。然得靜慮總有三時。離染受生
加行異故。謂離下染得上靜慮時。亦得
定所引化心果。從上地歿生色界時及由加
行起勝功徳。但有新得所依靜慮。亦兼得彼
所引化心。依欲界身得阿羅漢。及練根位得
應果時。十四化心一時總得。乃至身在第四
靜慮。得阿羅漢得五化心。無從化心直出觀
義。此從淨定及自類生。能無間生自類淨定。
故唯從二生二非餘。唯自地化心。起自地化
事。化所發語由自下心。謂欲初定化唯自地
心語上化起語自初定心彼地自無起表心
故。若生欲界第二定等。化事轉時如何起
表。非威儀路工巧處心依異界身而可現起
彼必依止自界身故。此無有過。引彼界攝。
大種現前爲所依故。謂引色界大種現前。與
欲界身密合而住。依之起彼能發表心無定
地表心依散地身過。或起依定能發表心如
依定生天眼耳識。若一化主起多化身。要化
主語時諸化身方語言音詮表一切皆同。故
有伽他作如是説
    一化主語時 諸所化皆語
    一化主若默 諸所化亦然
此但説餘。佛則不爾。諸佛定力最自在故。與
所化語容不倶時。言音所詮亦容有別。若上
三地所化語時。初定表心現前發者此心起
位已出化心。應無化身化如何語。由先願力
留所化身。後起餘心發語表業。故無化語闕
所依過。非唯化主命現在時。能留化身令久
時住。亦有令住至命終後。即如尊者大迦葉
波。留骨瑣身至慈尊世。唯堅實體可得久留。
異此飮光應留肉等。有餘師説。願力留身。必
無有能令至死後。聖大迦葉留骨*瑣身。由諸
天神持令久住。初習業者由多化心要附所
依起一化事習成滿者。由一化心能不附所
依起衆多化事。總有二類能變化心。一修所
成。二生得等。所起化果亦如彼説。修所成化
攝處如前。不能化爲有情身故。生所得等。於
欲界中化爲九處色界化七。依不離根言化
九等。理實無有能化作根修果無心餘化容
有修果起表。由化主心餘容自心起身語表
修果飮食。若爲資身必在化主身中消化。若
爲餘事呑金石等。或即住彼化事身中。或隨
所宜置在別處。餘化飮食。隨住所依。修果化
心。唯無記性。餘通三性。謂善惡等如天龍等。
能變化心。彼亦能爲自他身化。天眼耳言。爲
目何義。爲目慧體。爲目色根。若慧不應名天
眼耳。若色根者。不應名通。此前已説。前何所
説。謂説根本四靜慮中有定相應。勝無記慧
名爲天眼。及天耳通。此所引生勝大種果。名
天眼耳。其體是何。頌曰
    天眼耳謂根 即定地淨色
    恒同分無缺 取障細遠等
論曰。此體即是天眼耳根。謂縁聲光爲加行
故。依四靜慮於眼耳邊引起彼地微妙大種所
造淨色眼耳二根。見色聞聲名天眼耳。如是
眼耳何故名天。體即是天定地攝故。極清淨
故。立以天名。由此經言。天眼耳者。無有皮肉
筋纒血塗。唯妙大種所造淨色。然天眼耳種
類有三。一修得天。即如前説。二者生得。謂生
天中。三者似天。謂生餘趣。由勝業等之所引
生能遠見聞似天眼耳。如藏臣寶。菩薩輪王
諸龍鬼神及中有等修得眼耳。過現當生恒
是同分。以至現在必與識倶能見聞故。處所
必具無醫無缺。如生色界。一切有情能隨
所應取被障隔極細遠等諸方色聲。故於此
中有如是頌曰
    肉眼於諸方 被障細遠色
    無能見功用 天眼見無遺
前説化心修餘得異神境等五各有異耶。亦
有云何。頌曰
    神境五修生 呪藥業成故
    他心修生呪 又加占相成
    三修生業成 除修皆三性
    人唯無生得 地獄初能知
論曰。神境智類總有五種。一修得。二生得。三
呪成。四藥成。五業成。曼駄多王及中有等諸
神境智。是業成攝。有餘師説。神境有四。即前
作三變化爲一。言變化者。如契經言。分一
爲多。乃至廣説。他心智類總有四種。前三如
上。加占相成。餘三各三。謂修生業。除修所
得。皆通善等。非定果故。不得通名。人中都無
生所得者。餘皆容有隨其所應。本性生念業
所成攝。人由先業能憶過去。於地獄趣初受
生時。唯以生得他心宿住。知他心等及過去
生。苦受逼已更無知義。彼憶過去以何證知
如契經言。彼自憶念。我等過去曾聞他説諸
欲過失而不厭離。故於今時受斯劇苦。彼唯
能憶次前一生。餘趣隨應恒有知義。傍生知
過去如螺聲狗等鬼知過去。如有頌言
    我昔集衆財 以法或非法
    他今受富樂 我獨受貧苦
天知過去。如有頌
    我施逝多林 蒙大法王住
    賢聖僧受用 故我心歡喜
又契經説。諸生天者。初生必起三種念言。我
從何歿。今生何處。乘何業故來生此間。故知
諸天能憶過去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七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八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定品第九之一
如是已辯諸智差別。次當分別智所依定。唯
諸靜慮能具爲依。故於此中先*辯靜慮。或
於先*辯。共功徳中已*辯智所成無諍等功
徳。餘所成徳今次當辨。於中先*辯所依止
定。且諸定内靜慮云何。頌曰
    靜慮四各二 於中生已説
    定謂善一境 并伴五蘊性
    初具伺喜樂 後漸離前支
論曰。一切功徳多依靜慮。故應先*辯靜慮差
別。此總有四種。謂初二三四。豈諸靜慮無如
慈等不共名想。而今但就初等四數建立別
名。此中非無不共名想。然無唯遍攝一地名。
以諸靜慮各有二種。謂定及生有差別故。諸
生靜慮如先已説。謂第四八。初二餘三。無有
別名。總詮一地。諸定靜慮總相無別。謂此四
體總而言之。皆善性攝心一境性。以善等
持爲自性故。若并助伴五蘊爲性。此二既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953 954 955 956 957 958 959 960 961 962 963 964 965 966 967 968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