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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No. 1563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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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無間道。説離繋得倶時起智。名解脱道。
無間隔故名爲無間。無間即道名無間道。是
無同類道能爲間隔令於解脱道不爲縁義。
諸無間道唯一刹那。諸解脱道或相續故。於
自所治諸煩惱得已得解脱。與彼斷得倶時
起道。名解脱道。自所治言欲顯何義。苦類
忍等諸無間道。亦與他所治離繋得倶生。勿
彼亦名解脱道故。此十六心皆見諦理。一切
皆説見道攝耶。不爾云何。頌曰
    前十五見道 見未曾見故
論曰。見未曾見四聖諦理。名爲見道。故於現
觀十六心中。前十五心是見道攝。道類忍位
於諸諦中見圓滿故。至第十六道類智時。雖
亦有一先未知諦。而無一諦先未見者。以一
切忍皆見性故。由此爾時不名見道。豈不亦
見曾未見諦。謂道類智見道類忍。相應倶有
一念道故。諸有唯見曾未見者。名爲見道。
爾時通見曾未曾見。故無此失。或此約諦不
約刹那。非爾時觀未曾見諦。非於一諦多刹
那中。未見一刹那可名未見諦。如刈畦稻唯
餘一科。不可名爲此畦未刈。故見未見名爲
見道。是見道相義善成立。故我宗説現觀後
邊道類智品是修道攝。兼修異境智行相故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一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七之三
辯見修二道生異。當依此道分位差別。建
立衆聖補特伽羅。且依見道十五心位。建立
衆聖有差別者。頌曰
    名隨信法行 由根鈍利別
    具脩惑斷一 至五向初果
    斷次三向二 離八地向三
論曰。見道位中聖者有二。一隨信行。二隨法
行。由根鈍利別立二名。諸鈍根名隨信行者。
由先信敬力修集加行故。諸利根名隨法行
者。由先樂觀察修集加行故。諸有情類種
姓差別。法爾先來如是安住。於諸事業有
不樂觀。或有樂觀能不能轉。即二聖者。由於
修惑具斷有殊立爲三向。謂彼二聖。若於先
來未以世道斷修斷惑名爲具縛。或先已斷。
欲界一品乃至五品。至此位中名初果向。趣
初果故。言初果者。謂預流果。此於一切沙門
果中必初得故。若先已斷欲界六品或七八
品。至此位中名第二果向。趣第二果故。第
二果者。謂一來果。遍得果中此第二故。若先
已離欲界九品。或先已斷初定一品。乃至具
離無所有處。至此位中名第三果向。趣第三
果故。第三果者。謂不還果。數准前釋。如是隨
信隨法行者。由先具縛斷惑有殊。數別各成
七十三種。謂於欲界具縛爲初。至斷九品以
爲第十。如是乃至無所有處。地地各九爲七
十三。諸後具縛即前離九。故後七地無別具
縛。次依修道道類智時。建立衆聖有差別者。
頌曰
    至第十六心 隨三向住果
    名信解見至 亦由鈍利別
論曰。即前隨信隨法行者。至第十六道類智
心。名爲住果。不復名向。隨前三向今住三果。
謂前預流向今住預流果。前一來向今住一
來果。前不還向今住不還果。阿羅漢果。必無
初得。異生無容。離有頂故。見道無容。斷修惑
故。至住果位。捨得二名。謂不復名隨信法行。
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根鈍利差別。諸
鈍根者。先名隨信行。今名信解。由信増上力
勝解顯故。諸利根者。先名隨法行。今名見至。
由慧増上力正見顯故。何縁先時斷修所斷
欲一至五。或七八品。初定一品。廣説乃至。無
所有處。第九品惑。至第十六道類智心。但
名預流一來不還果。非一來不還阿羅漢向。
頌曰
    諸得果位中 未得勝果道
    故未起勝道 名住果非向
論曰。依得聖道建立八聖。故初得果位未得
勝果道。以得果心於勝果道所對治惑非對
治故。非非彼治現在前時得彼治道。其理
決定。又非得果時即有勝果道所斷煩惱離
繋得生。道類忍不能斷彼繋得故。若道力
能斷彼繋得。此道引彼離繋得生。可説此道
能證彼滅。以得前果時未得勝果道故。住果
者。乃至未起勝果道時。雖先已斷修所斷惑
欲一品等。但名住果不名後向。後於何時得
先所斷修惑離繋無漏得耶。於勝果道現前
時得爲諸先斷。後修斷惑入離生位得前果
已。此生定起勝果道耶。理必應然。以本論説
聖生第四靜慮以上無漏樂根定成就故。彼
障已斷必欣彼故。障已斷道易現前故。如是
已依先具倍離及全離欲入見諦者。十六心
位立衆聖別。當約修惑辯漸次生。能對治道
分位差別。頌曰
    地地失徳九 下中上各三
論曰。失謂過失。即所治障。徳謂功徳。即能治
道。如先已辯欲修斷惑九品差別。上四靜慮
及四無色。應知亦然。生死無非九地攝故。如
所治障。一一地中各有九品。諸能治道無間
解脱。九品亦然。失徳如何。各分九品。謂根本
品有下中上。此三各分下中上別。由此失徳
各分九品。謂下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
上下上中上上品。應知此中下下品道勢力
能斷上上品障。如是乃至上上品道勢力能
斷下下品障。上上品等諸能治徳初未有故
此徳有時上上品等失已無故。應知此中智
雖勝惑。未増盛故道名下品。相續中惑雖極
難斷。細隨行故障名下品。依如是理應立譬
喩。如浣衣位麁垢先除。於後後時漸除細垢。
又如麁闇小明能滅。要以大明方滅細闇。失
徳相對理亦應然。由此可言白勝黒劣。以刹
那頃能治道生拔無始來諸惑根故。已辯失
徳差別九品。次當依彼立聖者別。且諸有學
修道位中。總亦名爲信解見至。隨位復有多
種差別。先應建立都未斷者。頌曰
    未斷修斷失 住果極七返
論曰。諸住果者。於一切地脩所斷失。全未斷
時名爲預流。生極七返。七返言顯七往返生。
是人天中各七生義。極言爲顯受生最多。非
諸預流皆定七返。故契經説。極七返生。是
彼最多。七返生義。經説。與此義無差別。諸無
漏道總名爲流。由此爲因趣涅槃故。預言爲
顯最初至得彼預流故。説名預流。此預流名
爲目何義。若初得道名爲預流。則預流名應
目第八。若初得果名爲預流。則倍離欲全離
欲者。至道類智應名預流。此預流名目初得
果。然倍離欲全離欲者。至道類智不名預流。
約修惑斷立彼果故。預流必依遍得果者。初
所得果以立名故。一來不還非定初得。唯有
此果必初得故。何縁此名不目第八。未具得
向果無漏道故。未具得見修無漏道故。未遍
至得現觀流故。八忍八智名現觀流。道類智
時皆具至得。是故第八不名預流。由此預流
唯是初果。彼從此後欲人天中各受七生。應
言十四。何故説彼極受七生。此責不然。七數
等故。如七葉樹及七處善聖道力故不過七
有。中間雖有聖道現前。餘業力持不證圓寂。
唯依佛出世有別解律儀故。彼第七有。若不
遇佛法便在家得阿羅漢果。既得果已必不
住家。苾芻威儀法爾成就。雖不會遇前佛所
説。而於餘命生極厭心。不經久時便入圓寂
若於人趣得預流果。人中滿七。天准應知。
非聖亦有極七返生。相續成熟得涅槃義。然
非決定。是故不説。已辯修惑都未斷者名
流果極七返生。今次應辯斷位衆聖。且應建
立一來向果。頌曰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論曰。即預流者進斷修惑。若三縁具轉名家
家。一由斷惑。斷欲修惑三四品故。謂或於
先異生位斷。或今預流進修位斷。二由成根。
得能治彼無漏根故。謂已成就彼能治道三
品四品無漏諸根。三由受生。更受欲有三二
生故。謂斷三品更受三生。若斷四品更受二
生。此三二生由異生位。造作及増長。感三
二生業。非諸聖者。於聖位中。更能新作。牽後
有業。以背生死向涅槃故。由此契經説諸聖
者唯受故業更不造新。若三縁中隨闕一種
闕二全闕不名家家。何故成根。頌中不説預
流果後説進斷惑成能治彼無漏諸根。義准
已成。故不具説。若爾應不説三二生言説。斷
三四品義已成故。謂已進斷三四品惑。決定
餘有三生二生。故説家家相不圓滿。則應於
頌更説等聲。方可具收家家三相。或應不説
三二生言。然頌中言三二生者。以有増進。
於所受生。或少或無。或過此故。應知總有二
種家家。一天家家。謂欲天趣生三二家而證
圓寂。或一天處。或二或三。二人家家。謂於人
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洲處。或二或三。
若有七生。生不滿七。非家家位。中間涅槃。何
類所攝。攝屬七生。七中極聲。顯極多故。由此
已顯生未滿前得般涅槃。亦是彼攝。根最鈍
者。具經七生。非諸利根生定滿七。寧無斷
五亦名家家。以斷五時必斷第六。非一品惑
能障得果。猶如一間未越界故。即預流者。
進斷欲界一品修惑。乃至五品。應知轉名一
來果向。若斷第六成一來果。彼往天上一來
人間。而般涅槃名一來果。過此以後更無
生故。即由此義證家家中。若天家家。受三生
者。人間受二。天上受三受二生者。人一天二。
如應例釋人中家家。若謂不然。彼一來果有
何異彼二生家家。彼貪瞋癡唯餘下品。故
即一來果名薄貪瞋癡。已辯一來向果差別。
次應建立不還向果。頌曰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即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論曰。即一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緑具轉名
一間。一由斷惑。斷欲界中修斷七品或八品
故。二由成根。得能治彼無間解脱無漏根故。
三由受生。更受欲有天或人中餘一生故。若
三縁中隨闕一種闕二全闕不名一間。成無
漏根。頌中不説及應復説。一生所因。准家
家中如應當釋。所言間者。是隙異名。謂彼位
中由有一隙容一生故未得涅槃。或此間名
目間隔義。謂於彼位有餘一生爲間隔故不
證圓寂。有一間者。説名一間。如何有餘一品
惑能爲障礙令受欲界生。名爲一間。未得
不還果。若斷此品便爲超越欲界所繋諸業
煩惱異熟等流二果地故。彼極爲礙容更受
生。斷六品時未越彼地。故無斷五中間受生。
現身不能證一來果。即斷修惑七八品者。應
知亦名不還果向。先斷三四七八品惑入見
諦者。後得果時即名家家。及一間不。此未名
曰家家一間。未得治彼無漏根故。初得果位
果道現前。爾時未修勝果道故。要至後位起
勝果道。方得名曰家家一間。治彼無漏根爾
時方得故。即先成就一來果者。斷欲界惑九
品盡時。捨一來名得不還果。必不還受欲界
生故。此或名爲五下結斷。此據集斷密作
是説。必無五結倶時斷理。或二或三先已斷
故。依不還位。諸契經中以種種門建立差別。
今次應辯彼差別相。頌曰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歿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論曰。此不還者。總説有七。且行色界差別有
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有行般涅槃。
四無行般涅槃。五者上流。此於中間般涅槃
故。説此名曰中般涅槃。如是應知。此於生已。
此由有行。此由無行般涅槃故。名生般等。此
上流故名爲上流。言中般者。謂有一類補特
伽羅。已於生結得非擇滅。起結不爾。彼於
欲界遇逼惱縁之所逼惱。便能自勉修斷餘
結殊勝加行。加行未滿遇捨命縁。遂致命終。
由起結力受色中有。厭多苦故。乘前起道進
斷餘結。成阿羅漢得般涅槃。言生般者。謂
有一類補特伽羅。由先具造順起生業及増
長故。欲界歿已受色界生。由具勤修速進道
故。生已不久成阿羅漢。盡其壽量方般涅槃。
約有餘依説爲生般。非纔生已便般無餘。彼
捨壽中無自在故。言有行般無行般者。謂有
一類補特伽羅。生已多時方成無學。於中有
一勇猛精進。有一禀性慢緩懈怠。如次名爲
有行無行。謂若一類先欲界中依不息加行
三摩地力。斷五下分結成不還果。後生色界
經於多時。還能進修前種類道成阿羅漢。名
有行般。無行般者。與此相違。或色界生經
多時已。依止苦行解脱餘結名有行般。以
彼修習依功用道般涅槃故。與此相違名無
行般。豈不中般生般現般所依止行。亦有
此故。應立有行無行般名。無如是失。此義雖
等而彼各有差別位故。謂中般等雖亦定依
苦行樂行解脱餘結。而彼各有分位不同。對
此名爲不共差別。此無如是分位別故。約道
不同顯其差別。如何以此例彼令同。故於此
中所辯無失。由此有説。二差別者。由縁有
爲無爲聖道。如其次第得涅槃故。應知亦
無。餘同此失。然有經説無行在先。亦有經
中先説有行。時既無異隨説無違。有行可尊
故我先説。言上流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
上流有増。非初生處即證圓寂。謂欲界歿往
色界生。未即於中能證圓寂。要轉生上方般
涅槃。即此上流差別有二。由因及果有差別
故。因差別者。此於靜慮由有雜修無雜修故。
果差別者。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爲極處故。
謂若於靜慮有雜修者。能往色究竟方般涅
槃。雜修能感淨居果故。即此復有三種差別。
全超半超遍歿異故。言全超者。謂色界中從
一處歿往色究竟。由彼先在欲界身中。已具
雜修四種靜慮。遇縁退失上三靜慮。以初靜
慮愛味爲縁。命終上生梵衆天處。由於先世
慣習勢力。復能雜修第四靜慮。從彼處歿生
色究竟。以於色界十六處所最初處歿最後
處生頓越中間。是全超義。言半超者。謂色
界中。從初天等漸次而歿。下至中間能越一
處。方能往趣色究竟天。超而非全。是半超
義。言遍歿者。謂於色界愛味多故。一切處
生。由彼遍於四靜慮地十六處所。一一皆
有下等愛味爲感生縁。從梵衆天一一處所
一生歿已。至色究竟方般涅槃。故名遍歿。
由此義准。初靜慮中大梵所居非是別處。即
是第二梵輔天攝。若異此者。大梵所居僻
見處故。一導師故。必無聖者。於中受生。遍歿
半超應無差別。應知此謂二上流中。由有雜
修靜慮因故。往色究竟般涅槃者。餘於靜慮
無雜修者。能往有頂方般涅槃。謂彼先無雜
修靜慮。由於諸定愛味爲縁。此歿遍生色界
諸處。唯不能往五淨居天。色界命終於三無
色次第生已。後生有頂方般涅槃。二上流中。
前是觀行。後是止行。樂慧樂定有差別故。
二上流者。於下地中得般涅槃。亦不違理。
而言此往色究竟天及有頂天。依極處説。無
不還者。於已生處受第二生。由彼於生容求
勝進非等劣故。*唯欲界歿往色界生。有中
有中般涅槃者。非色界歿生色界者。以色界
中無災害故。若本有位有餘障縁不得涅槃。
中有亦爾。中有薄劣非本有故。又彼若有應
屬上流。中般上流應無差別。謂定無有差別
因縁。可作是言。*唯欲界歿受色中有便般
涅槃。得中般名。非色界歿。何縁有學未離
欲貪。無中有中般涅槃者。欲界中有依身微
劣。於多事業無堪能故。住本有位於欲界法
尚難越度。況中有中能越欲界。至得應果。
多事業者。謂越三界。及永斷除二種煩惱。
并得二三沙門果證。住中有位無如是能。又
此有前未曾數習。九品差別煩惱治故。又不
還果等。非中有身得。斷増上惑所證得故。
離三界染極爲難故。無欲中有能般涅槃。色
界中有與此皆異。故有於中得涅槃者。又此
地中有得般涅槃。*唯起此地中所有聖道。
初靜慮地中有位中般涅槃者。*唯起自地根
本靜慮聖道現前。非未至中間。難令現前故。
在中有位依身微劣。要易起者。方能現前。
此五名爲行色界者。行無色者差別有四。謂
在欲界離色界貪。從此命終生於無色。此中
差別*唯有四種。謂生般等有差別故。此并
前五成六不還。復有不行色無色界即住於
此能般涅槃。名現般涅槃。并前六爲七。或
應總立九種不還。謂現涅槃分爲二種。一於
先位善辯聖旨。二臨終時方能善辯。於上流
内亦分二種。一行色界。二行無色。并前四
爲八。足轉生成九。言轉生者。謂於前生已得
預流。或一來果。於今生内方得不還。前現
般言。*唯目現世。初得入聖至涅槃者。或
不還者。由根差別。隨其所應分成九種。或行
色界。五不還中。復有異門。分成九種。頌曰
    行色界有九 謂三各分三
    業惑根有殊 故成三九別
論曰。即行色界五種不還。總立爲三。各分三
種。故成九種。何等爲三。中生上流有差別故。
云何三種。各分爲三。中般涅槃分爲三者。
初起至遠近當生處。得般涅槃有差別故。生
般涅槃分爲三者。纔生有行無行異故。此皆
生已得般涅槃。是故並應名爲生般。於上流
中分爲三者。全超半超遍歿異故。然諸三種
一切皆由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故。分爲九
種。不相雜亂。如是三種九種不還。由業惑根
有差別故。有速非速經久差別。且總成三。
由先所集順起生後業有異故。如其次第。下
中上品煩惱現行有差別故。及上中下根有
異故。此三一一如其所應。亦業惑根有差別
故。各有三別。故成九種。謂初二三由惑根
別各成三種。非由業異。後三亦由順後受業
有差別故分成三種。故説如是行色不還。
業惑根殊成三九別。若爾何故諸契經中佛
*唯説有七善士趣。頌曰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無別
    善惡行不行 有往無還故
論曰。中生各三上流爲一。經依此立七善士
趣。何故前二各分爲三。第三上流。*唯立爲
一。以上行故名爲上流。由此義同但立爲
一。前之二種雖亦義同。然爲其中別相難
了。欲令易了故各分三。上流有三相別易了。
無煩於彼更別建立。又前二別*唯有示所。
易顯示故各分爲三。第三上流別義多種。卒
難顯示。故總立一。謂初中般*唯在將生。根
惑品殊故分三種。第二生般*唯在已生。亦
根惑殊故分三種。上流通有將生已生。將生
上流復有二種。謂於靜慮雜不雜修。已生
上流分二亦爾。復於如是二上流中。若無雜
修容生二界。若有雜修唯生一界。生一界者
復分爲三。全超半超遍沒異故。於半超内差
別有多。由此上流別相煩廣。若一一辯難可
周悉。故依等義總立上流。中生位中差別義
少。易顯了故分之爲六。雖彼一一亦有同義。
而等第三。於上流中雖有異義。而等前二。
爲相影顯故*唯立七。*唯此已斷欲貪瞋等。
非善士法及與無學。大善士果極相近故。經
*唯説此名善士趣。非謂預流及一來者都不
可説名善士趣。佛亦説彼名善士故。如契經
言。云何善士。謂若成就有學正見。乃至成就
有學正定往上名趣。謂趣上果及趣上生。故
*唯説七。或*唯此七皆能行善不行不善。餘
則不然。又*唯此七往上界生不復還來。餘
則不爾。故但依此立善士趣。諸在聖位曾經
生者。亦有此等差別相耶。不爾云何。頌曰
    經欲界生聖 不往餘界生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并退
論曰。若在聖位經欲界生。必不往生色無
色界。由彼證得不還果已。定於現身般涅槃
故。若於色界經生聖者。容有上生無色界
義。然天帝釋作如是言。曾聞有天名色究竟。
我後退落當生彼者。由彼不了對*治相故。
即此已經欲界生者。及已從此往上界生。諸
聖必無練根及退。以曾經生於自相續蘊積
聖道極堅牢故。及得殊勝所依身故。前説上
流雜修靜慮爲因能往色究竟天。先應雜修。
何等靜慮由何等位知雜修成。復爲何縁雜
修靜慮。頌曰
    先雜修第四 成由一念雜
    爲受生現樂 及遮煩惱退
論曰。諸欲雜修四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靜
慮。以彼等持最堪能故。諸樂行中彼最勝故。
誰於靜慮能雜熏修。*唯諸聖者通學無學。
學位*唯通信解見至。於無學位通時非時。
必先三洲雜修靜慮。退生色界亦能雜修。退
已練根成見至*姓。從欲界沒生色界中乘前
復能雜修靜慮。故六種姓皆有上流。於雜修
時作何方便。彼必先入第四靜慮。多念無漏
相續現前。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後復多念無
漏現前。如是旋環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念
無漏。次引二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二念無
漏。名雜修定。加行成滿。從此*以後不由功
力。任運*唯從一念無漏。引起一念有漏現
前。無間復生一念無漏。如是有漏中間刹
那。前後刹那無漏雜故。名雜修定根本圓成。
如是雜修第四定已。乘此勢力隨其所應。亦
能雜修下三靜慮。雜修靜慮五蘊爲體。然於
此中諸世俗智。是四法四類八智所雜修。略
有三縁雜修靜慮。一爲受生。二爲現樂。三
爲遮止。起煩惱退。諸不還中。若見至*姓爲
前二縁。若信解性具爲三縁。阿羅漢中。不時
解脱但爲現樂。時解脱者爲後二縁。若雜修
靜慮爲生五淨居。何縁淨居處*唯有五。頌

    由雜修五品 生有五淨居
論曰。由雜熏修第四靜慮有五品故。淨居
*唯五。何謂五品。謂下中上上勝上極。品差
別故。此中初品。三心現前便得成滿。謂初無
漏。次起有漏。後起無漏。第二中品。六心現
前方得成滿。謂二有漏。爲四無漏之所雜修。
如是所餘隨其次第有九十二十五念心。如
應現前方得成滿。如是五品雜修爲因。如次
能招五淨居果。如是十五有漏無漏心。皆是
先來未曾得今得。有餘師説。初五無漏是從
先來未得今得。餘十皆是曾所得心。前五現
前時已未來修故。有不起定。雜修成滿。有
要數起。方得圓成。有餘師言。由信等五次
第増上感五淨居。諸感淨居由雜修力。亦由
業力相資助故。然*唯有漏感彼異熟。非無
漏力棄背有故。經説不還有名身證。依何勝
徳而立此名。頌曰
    得滅定不還 轉名爲身證
論曰。有滅定得。名得滅定。即不還者。若於
身中有滅定得。轉名身證。謂不還者。由身
證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證。如何説彼但名身
證。以無心故。依身生故。以身倶生得勢力
故。彼已滅位猶名得彼。何縁佛説有學福田。
身證不還不預其數。謂世尊告給孤獨言。
長者當知。福田有二。一者有學。二者無學。
有學十八。無學*唯九。何等名爲十八有學。
謂預流向果。一來向果。不還向果。阿羅漢向。
隨信法行。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中生有行無
行上流。是名十八。何等名爲九種無學。謂退
思護安住堪達不動不退慧倶解脱。是名爲
九。理亦應説。而不説者。以佛觀見有學無學。
由斷及根有殊勝故。能生勝果名爲福田。然
諸不還所得滅定。是有漏故。不可説言。自性
解脱。故名清淨。彼所依身。猶有煩惱。未永斷
故。不可説言。相續解脱。故名清淨。故不約成
彼立有學福田。無學位中有漏功徳。雖非自
性解脱所收。相續解脱故名清淨。由此亦能
生殊勝果。是故約定及根差別。説九應果皆
名福田。已辯不還麁相差別。若細分析數
成多千。此中且依行色界五。約諸地等五門
分別。謂五約地數成二十。四定地中各五種
故。五約種*姓數成三十。六種*姓中各五種
故。五約生處數成八十。十六處中各五種故。
五約種*姓根數成九十。謂退法種*姓下中
上根有差別故。數成十五。乃至不動種*姓
亦然。五約地種*姓數成百二十。謂四地中各
三十故。五約地種*姓根數成三百六十。謂
四地中各九十故。五約生處種*姓數成四百
八十。謂十六處各三十故。五約生處種*姓及
根數成一千四百四十。謂十六處各九十故。
五約離染處種*姓根。積數總成一萬二千九
百六十不還差別。謂以離染九品不同。乘前
一千四百四十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一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二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七之四
已辯第三向果差別。次應建立第四向果。頌

    上界修惑中 斷初定一品
    至有頂八品 皆阿羅漢向
    第九無間道 名金剛喩定
    盡得倶盡智 成無學應果
論曰。即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
惑。從斷初定一品爲初。至斷有頂八品爲後。
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説阿羅漢向中。
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説名爲金剛喩定。
此定堅鋭喩若金剛。無一隨眠不能破故。先
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雖
見道中亦有能斷。有頂煩惱無漏對治。而見
斷惑可爲一品。頓斷九品勢力劣故。又無事
惑易可斷故。能治不立金剛喩名。此中所明
金剛喩定。能治一切有事惑中最後微微極
難斷品。故知能破一切隨眠。由此力能一刹
那頃。證一切惑斷。無漏離繋得。如是所説金
剛喩定。唯與六智隨一相應。謂四類智滅道
法智。縁四聖諦十六行相。通依九地。義准
已成。故此差別説有多種。且未至攝有五十
二。謂苦集類智觀有頂苦集作非常等因等
行相。與彼相應差別成八。滅道法智觀欲滅
道作滅靜等道等行相。與彼相應差別亦八。
滅類智於八地滅一一別觀作四行相。與彼
相應成三十二。道類智於八地道。一切總觀
作四行相。與彼相應差別成四。以治八地類
智品道。同類相因。必總縁故。滅唯別縁。道
則不爾。於隨眠品已具成立。如未至攝有五
十二。中四靜慮。應知亦然。空無邊處有二十
八。謂除滅道法智品八。及除觀下四地滅諦。
各四行相。相應十六。以依無色必無法智。及
縁下滅類智品故。縁下地道於理無遮。道必
總縁前已釋故。餘如前故有二十八。識無邊
處有二十四。無所有處唯有二十。謂彼於前
復除觀下滅聖諦境四八行相。隨其次第准
前應釋。諸有欲令三無色地。有縁下地滅類
智者。彼作是説。空無邊處加前十六。識無
邊處加前二十。無所有處加二十四。如是總
説。依無色地金剛喩定七十二種或復説有
百三十二。有餘師説。道類智品於八地道亦
各別觀。故前六地各有八十。空無邊處*唯
有四十。識無邊處有三十二。無所有處有
二十四。復有欲令滅類智品。於八地滅有別
總觀。故前六地中各百六十四。空無邊處
*唯五十二。識無邊處有三十六。無所有處有
二十四。彼倶非理。道必總縁。滅唯別縁。因有
無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説。金剛喩定總有十
三。謂斷有頂見修斷惑無間道攝十三刹那。
此亦不然。以四類忍前八無間道非極上品
故。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
盡得倶行。盡智令起金剛喩定。是斷惑中
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是斷惑中最後解脱
道故。説此定所引生智與第九品盡得倶起。
或此盡言顯一切盡。謂第九品及所餘惑。皆
得擇滅。故名爲盡。金剛喩定能引諸惑。盡
得倶行盡智令起。此與一切煩惱盡得。最初
倶生故名盡智。有餘師説。惑盡身中此最初
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生時。便成無學
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爲得別果所
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豈不無學亦希
別果。以無學者亦轉根故。此難不然。如先
有學求得別果。此不然故。既説盡智至已生
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義准盡智未已生時。
前七聖者皆名有學。爲得別果勤修學故。住
本性位。何名有學。學意未滿故。學得常隨
故。何故無學名阿羅漢。諸自利行修學已成。
*唯應作他利益事故。如契經説。不自調伏
能調伏他。無有是處。或是一切有學異生。
所應供養故名應果。學法云何。謂有學者。無
漏有爲法。無學法云何。謂無學者。無漏有爲
法。諸無爲法雖是無漏。而不名爲學無學法。
以有得者異生等身亦成就故。若無得者都
不繋屬學無學故。如是有學及無學者。總成
八聖補特伽羅。行向住果各有四故。名雖有
八事唯有五。謂住四果及初果向。以後三果
向不離前果故。此依漸次得果者説。若倍離
欲全離欲者。住見道中名爲一來。不還果向。
非前果攝。修道即通有漏無漏。何道能離何
地染耶。二道現前離諸地染。各引幾種離繋
得耶。頌曰
    有頂由無漏 餘由二離染
    聖二離八修 各二離繋得
論曰。有頂地中所有煩惱。唯無漏道能令永
離。此於有漏勢力増強。自上地等皆能治故。
唯於次上近分地中。起世俗道。能治下惑。有
頂地惑。既無上地。故無有漏。能離彼染。諸世
俗道。不治自惑。是自隨眠。所隨増故。不治上
惑。勢力劣故餘八地中所有煩惱。通由二道
能令永離。皆有上邊世俗道故。皆有自下無
漏道故。聖用有漏無漏二道。離下八地修所
斷時。各具引生二離繋得。有漏無漏二種斷
道。於八地中所作同故。由此有學離八修斷。
世出世道隨一現前。各未來修世出世道。此
總相説。以無漏道離上七地前八品時。不修
上邊。世俗道故。唯有無漏一離繋得。離第九
品。方可具二。或應許得離道而修。或應斷染
時許依下修上。既説聖者。二離八修。各能引
生。二離繋得。准知聖者。離有頂修及見斷時。
用無漏道唯引無漏。離繋得生亦不未來。修
世俗道與世俗道。不同事故。異生離八。用有
漏道唯引有漏。離繋得生亦不未來。修無漏
道未入聖故。不説自成。有餘師言。以無漏道
離下八地修斷染時。何縁知亦生有漏離繋
得有捨無漏得煩惱不成故。謂有學聖。以無
漏道離彼染時。若不引生同治有漏離繋得
者。則以聖道具離八地。後依靜慮得轉根時。
頓捨先來諸鈍聖道。*唯得靜慮利果聖道。上
惑離繋應皆不成。是則還應成彼煩惱。然非
所許。故具二得。此證不然。不決定故。如分離
有頂得轉根時。及異生上生不成惑故。此二
雖無煩惱斷得。而勝進故遮惑得生。彼亦應
然。故證非理。由此但可作如是言。二道於中
所作同故。隨一現起引二得生。不可説言爲
成斷故。已辯離染由道不同。今次應辯由地
差別。由何地道離何地染。頌曰
    無漏未至道 能離一切地
    餘八離自上 有漏離次下
論曰。諸無漏道通依九地。謂四靜慮未至中
間及三無色。若未至攝能離欲界。乃至有頂
餘八地攝。隨其所應各能離自及上地染。不
能離下。未離下時上道必無現在前故。諸有
漏道一切*唯能離次下地。非自地等自地煩
惱所隨増故。勢力劣故。先已離故。諸依近分
離下地染。如無間道皆近分攝。諸解脱道亦
近分耶。不定云何。頌曰
    近分離下染 初三後解脱
    根本或近分 上地*唯根本
論曰。諸道所依近分有八。謂四靜慮無色下
邊所離有九。謂欲八定初三近分離下三染。
第九解脱現在前時。或入根本。或即近分。
上五近分各離下染。第九解脱現在前時。必
入根本。非即近分。近分根本等捨根故。下三
靜慮近分根本受根異故。有不能入。轉入異
受。少艱難故。離下染時必欣上故。若受無異
必入根本。諸出世道無間解脱。前既已説縁
四諦境十六行相。義准自成。世道縁何作何
行相。頌曰
    世無間解脱 如次縁下上
    作麁苦障行 及靜妙離三
論曰。世俗無間及解脱道。如次能縁下地上
地。爲麁苦障及靜妙離。謂諸無間道縁自次
下地諸有漏法作麁苦等。三行相中隨一行
相。若諸解脱道縁彼次上地諸有漏法作靜
妙等。三行相中隨一行相。約容有説二道各
三。非諸有情於離染位。無間解脱皆各具三。
諸下地中由多掉擧。寂靜微劣故名爲麁。雖
大劬勞暫令掉擧勢用微劣。仍不能引美妙
樂生故名爲苦。有極多種災害拘礙。及能覆
障令無功能。見出離方故名爲障。諸上地中
不作功用。掉擧微劣故名爲靜。不設劬勞掉
擧微劣。引生勝樂故名爲妙於下地中所有
災害。能決定見心不生欣。及能趣彼故名爲
離。應知此中已兼顯示無間解脱。行相各三。
相翻而生。如其次第。謂無間道縁下爲麁。
解脱道中縁上爲靜。餘相翻起如次應知。然
離染時起則不定。世俗無間及解脱道。能離
下等九品染故。應知亦有九品差別此中異
生。離欲界染九無間道。麁等三行隨一現前。
各未來脩麁等三行。八解脱道靜等三行。隨
一現前各未來修。麁等六行後解脱道。現在
未來所修如前。八解脱道與前別者。復修未
來。初靜慮攝。無邊行相。如是乃至離無所有
染。無間解脱道所修應知。若諸聖者。以世俗
道。離欲界染九無間道。麁等三行隨一現前。
各於未來脩十九行。謂麁等三有漏無漏。十
六聖行八解脱道。靜等三行隨一現前。各未
來脩二十二行。謂前十九加靜等三。後解脱
道現在未來。所修如前。八解脱道與前別者。
復修未來初靜慮攝。無邊行相離初定染。九
無間道麁等三行。隨一現前各於未來。修十
九行。謂麁等三及唯無漏十六聖行。此十六
行是下地攝。以上地邊無聖行故。後修聖行
准此應知。八解脱道靜等三行。隨一現前各
未來修二十二行。謂前十九加靜等三。後解
脱道現在未來。所修如前八解脱道。與前別
者。復修未來二靜慮攝。無邊行相。如是乃
至離無所有染。無間解脱道所修應知。有餘
師言。異生聖者。離欲無間解脱道中。亦修不
淨息念慈等。離餘上地所修如前。初靜慮邊
善根廣故。修如是行上諸定邊。善根少故。
所修如前。又欲界中有多煩惱。爲欲斷彼修
多對治。上地不然故修治少。離欲界染九無
間道。未來所修麁等三行。*唯縁欲界八解
脱道。未來所修麁等三行。通縁欲界及初靜
慮靜等三行縁初靜慮。後解脱道未來所修。
麁等三行通縁三界。靜等三行縁初靜慮乃
至有頂。離初定染。九無間道。未來所修。麁等
三行。縁初靜慮。八解脱道。未來所修。麁等三
行縁初二定。靜等三行縁第二定。後解脱道。
未來所修。麁等三行。通縁三界。靜等三行縁
第二定乃至有頂。離二靜慮三靜慮染。隨其
所應皆准前説。離四定染九無間道。未來所
修麁等三行。縁第四定八解脱道。未來所修
麁等三行。縁第四定及縁空處。然非一念。
以界別故。靜等三行*唯縁空處。後解脱道。
未來所修。麁等三行。靜等三行皆縁空處乃
至有頂。離空處染。九無間道。未來所修。麁等
三行*唯縁空處。八解脱道。未來所修。麁
等三行縁空識處。靜等三行*唯縁識處。後
解脱道。未來所修。麁等三行。靜等三行。倶縁
識處乃至有頂。離識處染。無所有染。隨其所
應皆准前説。何縁最後。解脱道中。未來所修。
麁等三行。靜慮攝者。通縁三界。無色攝者。
*唯自上縁。諸靜慮中。有遍縁智。無色根本。
必不下縁。故二所修所縁有別。傍論已了。應
辯本義。本説諸位善根相生。前既。已説金剛
喩定。無間必有盡智續生。盡智無間有何智
起頌曰
    不動盡智後 必起無生智
    餘盡或正見 此應果皆有
論曰。先不動法諸阿羅漢。盡智無間無生智
起。此智是彼本所求故。必與盡智倶時而得。
謂彼求得順記所解。若無便有入涅槃障。諸
阿羅漢共得智時。即亦志求得無生智。然其
盡智理應先起。是因位中先所求故。先不動
法金剛定後得無生智而未現前盡智無間方
得現起。除先不動餘阿羅漢。盡智無間有盡
智生。或即引生無學正見。非無生智。後容退
故。謂若先是時解脱性。雖於因位雙求二種。
而至極果容有退故。金剛喩定正滅位中。不
得無生*唯得盡智。故盡智後盡智現前。或
即引生無學正見。先不動法無生智後。有無
生智起。或無學正見。此無學見一切應果
之所共有。猶如盡智。故金剛定正滅位中。
一切皆得無學正見。然此正見非正所求。故
盡無生二智無間。或有即起。或未現前。於此
位中總略義者。若先不動。初起盡智。*唯一
刹那。次無生智。亦一刹那。或有相續。若時解
脱。初起盡智或一刹那。或有相續。此二所起
無學正見。皆無決定刹那相續。如前説彼。非
正求故。如説沙門及沙門果。何謂沙門性。此
果體是何。果位差別總有幾種頌曰
    淨道沙門性 有爲無爲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脱道及滅
論曰。言沙門者。能永息除諸界。趣生生死魑
魅。或能勤勵息諸過失令永寂靜。故名沙門。
如薄伽梵自作是釋。以能勤勞息除種種。惡
不善法離染過失。廣説乃至。故名沙門。沙
門所有名沙門性。此即沙門所修熏法。熏是
排遣生臭惑義。即以無漏聖道爲體。非世俗
道。以能無餘究竟靜息諸過失故。由此異生。
雖能已斷無所有處染而非眞沙門。以諸過
失尚有餘故。暫時靜息。非究竟故。既無漏道。
是沙門性。通以有爲無爲爲果。故沙門果體
通有爲無爲。此果佛説總有四種。謂初預流
後阿羅漢。道類智品。是謂有爲。預流果體。見
斷法斷。是謂無爲預流果體。道類智品。或離
界。第六無漏解脱道品。是謂有爲。一來
果體。見斷法斷。及欲界繋修所斷中。前六
品斷是謂無爲。一來果體。道類智品。或離欲
界第九無漏解脱道品。是謂有爲。不還果體。
見斷法斷。欲修斷斷。是謂無爲。不還果體。
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品。是謂有爲。阿羅漢
果體。三界見修所斷法斷。是謂無爲。阿羅漢
果體。然薄伽梵。於契經中。但説無爲沙門
體。果如説云何名預流果。謂斷三結。乃至云
何阿羅漢果。謂已永斷貪瞋癡等。應知斷言
兼前斷説。何縁於彼但説無爲。以此無爲
*唯是果故。謂諸擇滅*唯沙門果。道通沙
門。故略不説。或以無爲法是果非有果。道通
二種。故略不説。或無爲法離有爲過。爲令欣
樂。是故偏説。或此*唯説無爲果經。是有餘
言。不應封執謂此*唯説三結斷等。不遍説
餘煩惱斷故。如契經説。心速迴轉精進能證
無上菩提。超段食想越諸色想。沒有對想。非
餘不然。應知此經亦復如是。如由別意。*唯説
無爲爲沙門果。亦由別意説沙門果。*唯有
四種。若廢別意直論法相。即沙門果有八十
九。皆解脱道。擇滅爲性。謂爲永斷三界煩惱。
有八十九。無間道起。見道所攝。其數有八。法
類智忍。各有四故。修道所攝有八十一。九地
各九無間道故。此八十九*唯沙門性。此沙門
性無間所生。八十九解脱道。亦有爲沙門果。
是彼等流士用果故。即諸無間所斷惑斷。八
十九諸擇滅*唯無爲沙門果。是彼離繋士用
果故。彼能斷此得障得故。豈不沙門性亦攝
解脱道諸無間道。亦彼等流士用果故。應無
間道亦是有爲沙門果攝。不爾且非諸無
間道一切皆是解脱道果。雖有是者而但可
言。無間道力解脱道起。彼力能斷此起障故。
彼道無間此必生故。非解脱道力引無間道
起。此不能斷彼障故。非此無間彼必生故。
謂雖亦有無。間而生。而不皆然。及非此力。
謂有餘時。餘加行力所引起故。或有畢竟不
復生故。無相類失。何故契經説沙門果非八
十九。*唯説四耶。豈不已言。經有別意。有
何別意。且有釋言。*唯四位中諸觀行者。分
明歡悦覺慧生故。謂*唯四位極可信非餘設
有退失未死還得故。有餘復言。*唯此四位
如次能越惡趣。彼因人天趣生所顯示故。
*唯上中品貪等勢力。往惡趣生。非下品故。
或有本有二。謂欲界有頂。二越有頂。二越欲
界。故*唯立四爲沙門果。或諸煩惱總有二
類。一者無記。二者不善。初越二種。後越無
記。一來不還*唯越不善。以惡難越。故*唯立
四。有餘師言。非薄伽梵於八十九不現證知。
然*唯説四沙門果者。頌曰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道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行
論曰。若斷道位具足五因。佛於經中建立彼
斷。及與斷得倶時而生。淨解脱道爲沙門果。
言五因者。一捨曾道。謂捨先得果向道故。二
得勝道。謂得果攝殊勝道故。三總集斷。謂
一果得總得先來所得斷故。四得八智。謂一
時中總得四法四類智故。五能頓修十六行
相。謂能頓修非常等故。住四果位皆具五因。
餘位不然。故*唯説四。若*唯淨道是沙門性。
有漏道力所得二果。如何亦是沙門果攝。頌

    世道所得斷 聖所得雜故
    無漏得持故 亦名沙門果
論曰。且無漏道。所得擇滅。沙門果攝。其理極
成。得二果時。諸世俗道所得擇滅。體數甚少。
與多聖道所得擇滅。總一得得共成一果。是
故於此以少從多。倶説名爲沙門果體。謂世
俗道得二果時。此果非*唯以世俗道所得擇
滅爲斷果性。兼以見道所得擇滅。於中相雜
總成一果。同一果道得所得故。由此契經言。
云何一來果。謂斷三結薄貪瞋癡。云何不還
果。謂斷五下結故。世俗道所得擇滅。與無漏
道所得雜故。以少從多名沙門果。又世俗道
所得擇滅。無漏斷得所任持故。由此力所持
退不命終故。無漏斷得印所印故。亦得名爲
沙門果體。如故人物王印所印。不復名爲能
集者物。此亦應爾。故亦名沙門果。有餘師
説。此滅當爲金剛喩定。眞沙門果。故亦得立
沙門果名。此滅雖非彼離繋果。是彼士用果
名彼果無失。有餘復説。由此無爲因沙門性
増上力得。是故亦應名沙門果。以世俗道斷
煩惱時。亦修治彼沙門性故。如是已説。依
世俗道斷修所斷得二果時。所得擇滅名沙
門果。然沙門果酬沙門性。此沙門性如前已
説。即此復有差別名耶。亦有云何。頌曰
    所説沙門性 亦名婆羅門
    亦名爲梵輪 眞梵所轉故
    於中唯見道 説名爲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
論曰。依世俗理。則諸沙門異婆羅門。如契經
説。應施沙門婆羅門等。依勝義理。則諸沙
門即婆羅門。如契經説。此初沙門乃至第四。
在正法外無眞沙門及婆羅門。乃至廣説。
以能遣除惡不善法。與勤止息相極相似。故
沙門體即婆羅門。如説能遣除惡不善法。廣
説乃至。故名婆羅門。即婆羅門性亦名爲梵
輪。是眞梵王力所轉故。佛與無上梵徳相應。
是故世尊獨應名梵。由契經説。佛亦名梵。亦
名寂靜。亦名清涼。寂默冲虚蕭然名梵。佛具
此徳。故立梵名。即自覺悟爲令他覺。轉此授
彼故名梵輪。即梵輪中*唯依見道。世尊有
處説名法輪。以阿若多憍陣那等五苾芻衆
見道生時。地空天神即傳宣告。世尊已轉正
法輪故。如何見道説名爲輪。以速行等似世
輪故。如聖王輪旋環不息。速行捨取能伏未
伏。鎭壓已伏上下迴轉。見道亦爾。故名法
輪。謂聖王輪旋環不息。見道亦爾。無中歇
故。如聖王輪行用速疾。見道亦爾。各一念
故。如聖王輪取前捨後。見道亦爾。捨苦等境
取集等故。此則顯示見四聖諦必不倶時。如
聖王輪降伏未伏鎭壓已伏。見道亦爾。能見
未見能斷未斷。已見斷者無速退故。如聖王
輪上下迴轉。見道亦爾。觀上苦等已觀下苦
等故。由此見道獨名法輪。尊者妙音作如是
説。如世間輪有輻轂輞。八支聖道似彼名輪。
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輪輻。正語正
業正命似轂。正定似輞。故名法輪。毘婆沙師
本意總説一切聖道皆名法輪。以説三轉三
道攝故。於他相續見道生時。已至轉初故
名已轉。然*唯見道是法輪初。故説法輪。
*唯是見道。諸天神類。即就最初。言轉法輪。
不依二道。然諸師多説見道名法輪。以地空
天神*唯依此説故。曾無説三道皆名法輪故。
*唯見道具前所説輪義故。雖諸見道皆名法
輪。而憍陳那身中先轉故。經説彼見道生
時名轉法輪。非餘不轉。憍*陳那等見道生
時。説名世尊轉法輪者。意顯彼等得轉法輪
本由世尊。故推在佛。令所化者生尊重故。
如是即説如來法輪。轉至他身故名爲轉。若
異此者。天神應説菩提樹下佛轉法輪。不應
唱言。世尊今在婆羅痆斯國轉無上法輪。故
轉授他。此中名轉。有説此教名爲法輪。轉至
他身令解義故。此但方便非眞法輪。如餘
雜染無勝能故。此中思釋四沙門果。何沙門
果依何界得。頌曰
    三依欲後三 由上無見道
    無聞無縁下 無厭及經故
論曰。前三果但依欲界身。得後阿羅漢果
依三界身。前之二果未離欲故。非依上得。理
且可然。第三云何非依上得。已離欲者。亦可
得故。由理教故。且理云何。依上界身。無見
道故。非離見道。已離欲者。可有超證。不還果
義。何縁上界身必不起見道。且依無色無容
聽聞無我教故。離聞此教。必定無容入見道
故。又彼界生不縁下故。見道先縁欲界苦故。
由此無色非見道依。依色界身無勝厭故。非
離勝厭能入見道。謂欲界中有諸苦受。爲生
少樂多藉劬勞。人天中生壽量短促。乏財多
病。親友乖離。違境既多。厭心増勝。若生色
界。與此相違。謂彼異生耽勝定樂。長壽無
病無貧無離。違境既無。厭心微劣。非厭微
劣。能入見道。能引見道。勝厭無故。依色界身
不起見道。不應言彼都無有厭。以生彼者。現
有厭故。如契經説。勿怖大仙。彼焔必無來近
此理。燒梵宮已於彼當滅。此中怖聲*唯
厭體。又於餘處有伽他
    聞諸長壽天 具妙色令譽
    而心懷怖厭 如鹿對師子
此怖厭言。顯怖即厭。實怖與厭。相差別者。謂
矚彼相恐爲衰損。心生驚怯故名爲怖。若觀
彼相心不欣欲。情樂棄捨故名爲厭。欲界具
二。上界*唯一。又此二體差別云何。不審察
爲先心驚掉名怖。若審察爲先心不樂名厭。
或引愚癡心怯名怖。若引棄捨心背名厭。有
餘師説。恐爲衰損心欲損捨是名爲怖。欲
*損捨故於彼境中心不生欣。是名爲厭。此經
怖言。是恐壞義。如説擲來勿怖其破。由此理
證上界無見道教復云何。由契經説故。經言
有五補特伽羅。此處通達。彼處究竟。所謂中
般乃至上流。此通達言。*唯目見道是證圓
寂。初加行故。經既不言彼處通達。故知見道
上界定無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二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三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七之五
已説學位預流果等有多差別。爲阿羅漢亦
有多種差別相耶。亦有云何。頌曰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脱
    後不時解脱 從前見至生
論曰。於契經中説阿羅漢。由種性異故有住
種。一者退法。二者思法。三者護法。四安住
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然餘經説無學有九。
謂初退法。後倶解脱。彼不退法此不動攝。
彼二解脱通此六攝。故阿毘達磨唯説有六
種。言退法者。謂彼獲得如是類根。安住此根。
與退縁會。便退所得。無退縁者。便般涅槃。或
有精勤進得勝性。遇縁多退故名退法。言思
法者。謂有獲得。如是類根。安住此根。念力堅
固。多住厭觀。恐失勝徳。爲自勵心。多思害
己。故名思法。言護法者。謂有一類。恒於時
愛心解脱中繋念現前。專精防護不放逸住。
故名護法。安住法者。謂離勝退縁。雖不自防。
而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練根。多住處中。
故名安住。堪達法者。謂性堪能好修練根。速
達不動能親證利。故名堪達。不動法者。謂
有一類。根性殊勝志不怯弱。所獲功徳遇勝
退縁亦必不退。故名不動。有餘復釋此六異
相。謂六種性先學位中。初二闕恒時及尊
重加行。然至無學。思法小勤。護法唯有恒
時加行。安住唯有尊重加行。堪達具二而是
鈍根。不動具二而是利根。有作是言。退法必
退。乃至堪達必達不動。若不爾者立名唐
*損。彼執欲界具足有六。色無色界中唯安
住不動。彼無退失。自害自防及修練根。故唯
有二。理實無定。然退應果。唯從先來退種性
退。乃至得不動唯堪達。所能立退等名。約
容有説故。六阿羅漢通三界皆有。六中前五
從信解生。即此總名時愛心解脱。以一切時
愛心解脱故。亦説名爲時解脱者。謂待時處
補特伽羅。資具等合時方得解脱故。以所依
止功能薄劣。要待勝時。方解脱故。或復一
切勝定現前。要待勝時。是此時義。離繋縛故
名爲解脱。此即待時及解脱義。略初言故。
如言酥瓶。不動法性。説名爲後。即此名爲
不動心解脱。彼心解脱非惑所動故。亦説名
爲不時解脱。以不待時得解脱故。或復勝定
隨處隨時隨所遇縁隨欲便起離繋縛故名爲
解脱。即不待時及解脱義。有餘釋此二差別
言。以於暫時得解脱故。名時解脱。後容退
故。以能畢竟得解脱故。名不時解脱。後無容
退故。此從前位見至性生。如是所明六阿羅
漢所有種性。爲是先有。爲後方得。不定云何。
頌曰
    有是先種性 有後練根得
論曰。退法種性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後
得。謂有先來是思法性。乃至不動有先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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