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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No. 1563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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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纒無慚愧眠 惛掉見修斷
    餘及煩惱垢 自在故唯修
論曰。且十纒中無慚無愧。通與一切不善心
倶。眠欲界中通與一切意識倶起。惛沈掉擧
通與一切染汚心倶。故五皆通見修所斷。餘
嫉慳悔忿覆并垢。自在起故。唯修所斷。唯與
脩斷他力無明。共相應故。名自在起。與自在
起纒垢相應所有無明。唯修斷故。此諸纒垢
誰通何性。頌曰
    欲三二餘惡 上界皆無記
論曰。欲界所繋眠惛掉三。皆通不善無記二
性。所餘一切皆唯不善。即欲界繋七纒六垢。
上二界中隨應所有。一切唯是無記性攝。即
諂誑憍惛沈掉擧。此諸纒垢誰何界繋。頌

    諂誑欲初定 三三界餘欲
論曰。諂誑唯在欲界初定。寧知梵世有諂誑
耶。以大梵王匿己情事。現相誑惑。馬勝苾
芻。傳聞此唯異生所起。非諸聖者亦可現前。
惛掉憍三通三界繋。所餘一切皆唯在欲。謂
十六中五如前辯。所餘十一唯欲界繋。所説
隨眠及隨煩惱。於中有幾唯依意地。有幾通
依六識地起。頌曰
    見所斷慢眠 自在隨煩惱
    皆唯意地起 餘通依六識
論曰。一切見斷修斷慢眠。隨煩惱中自在起
者。如是三種皆依意識。依五識身無容起故。
所餘一切通依六識。謂修所斷貪瞋無明。及
彼相應諸隨煩惱。即無慚愧惛掉及餘大煩
惱地法所攝隨煩惱。即是放逸懈怠不信。依
六識身皆容起故。理應通説諸隨煩惱。今
此且依麁顯者説。復應思擇。如先所辯。樂
等五受根對。今此中所辯一切煩惱隨煩惱
何煩惱等何根相應。於此先應辯諸煩惱。頌

    欲界諸煩惱 貪喜樂相應
    瞋憂苦癡遍 邪見憂及喜
    疑憂餘五喜 一切捨相應
    上地皆隨應 遍自識諸受
論曰。欲界所繋諸煩惱中。貪喜樂相應。以歡
行轉遍六識故。瞋憂苦相應。以慼行轉遍六
識故。無明遍與前四相應。歡慼行轉遍六識
故。與餘煩惱遍相應故。邪見通與憂喜相應。
歡慼行轉唯意地故。如次先造罪福業故。疑
憂相應。以慼行轉唯意地故。懷猶豫者。求決
定知心愁慼故。餘四見慢與喜相應。以歡行
轉唯意地故。通説皆與捨受相應。以説捨受
癡隨増故。癡與諸惑遍相應故。煩惱相續至
究竟時。取境奢緩起處中欲。漸漸衰微相續
便斷。爾時煩惱與捨相順。是故皆與捨受相
應。豈不捨根非歡非慼。如何歡慼煩惱相應。
如處中人倶無違故。欲界既爾。上地云何。皆
隨所應遍與自地自識倶起。諸受相應謂若
地中具有四識。彼一一識所起煩惱。各遍自
識。諸受相應。若諸地中。唯有意識即彼意
識所起煩惱。遍與意識。諸受相應上諸地中。
識有多少謂初靜慮。具四餘一受有多少。謂
初二三四等如次。具喜樂捨喜捨樂捨。唯
捨應知。隨諸地中所有煩惱。如應與彼識受
相應。何縁二疑倶不決定。而上得與喜樂相
應。非欲界疑喜受倶起。以諸煩惱在離欲
地。雖不決定亦不憂慼。雖懷疑網無癡情
怡。如在人間求得所愛。雖多勞倦而生樂想。
有説色界雖復懷疑。而於疑中生善品想。故
彼得與喜樂相應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二十七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二十八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六之四
已辯煩惱諸受相應。今次復應辯隨煩惱。頌

    諸隨煩惱中 嫉悔忿及惱
    害恨憂倶起 慳喜受相應
    諂誑及眠覆 通憂喜相應
    憍喜樂皆捨 餘四遍相應
論曰。隨煩惱中嫉等六種。一切皆與憂根相
應。以慼行轉唯意地故。有餘師説。惱喜相
應。見取等流。應歡行故。慳喜相應。以歡行轉
唯意地故。歡行轉者。慳相與貪極相似故。
諂誑眠覆憂喜相應。歡慼行轉唯意地故。歡
慼行者。謂或有時以歡喜心而行諂等。或時
有以憂慼心行。有餘師言。既説誑是貪等流
故。但應歡行不應説與憂根相應。是歡等
流不應慼故。又正誑時不應慼。故或應説
誑是癡等流。憍喜樂相應。歡行唯意故。在第
三靜慮與樂相應。若在下諸地與喜相應。此
上所説諸隨煩惱。一切皆與捨受相應。相續
斷時皆住捨故。有通行在唯捨地故。捨於一
切相應無遮。譬如無明遍相應故。餘無慚愧
惛沈掉擧。四皆遍與五受相應。前二是大不
善地法攝故。後二是大煩惱地法攝故。説二
及聲顯難及釋。謂於惱誑設難如前。理應釋
言。果因相別。如無慚掉雖貪等流。而與憂
苦有相應義。故知所説與受相應。不唯同因
但據相別。許有憂慼而行誑者。情有所憂而
行誑故。所説煩惱隨煩惱中。有依異門佛説
爲蓋。今次應辯蓋相云何。頌曰
    蓋五唯在欲 食治用同故
    雖二立一蓋 障蘊故唯五
論曰。如契經言。若説五蓋爲不善聚。是爲
正説。所以者何。如是五種純是圓滿不善
聚故。其五者何。一欲貪蓋。二瞋恚蓋。三惛眠
蓋。四掉悔蓋。五疑蓋。契經既説蓋唯不善。故
知唯在欲。非色無色界。由此爲證知惛掉
疑。體雖皆通欲色無色。而但欲界有得蓋名。
爲顯惛沈掉擧二種唯欲界者。有立爲蓋。故
與眠悔和合而立。眠悔唯是欲界繋故。爲顯
眠悔唯染汚者。有得蓋名。故與惛沈掉擧二
種和合而立。惛掉唯是染汚性故。疑准前四
在欲可知。何縁欲貪瞋恚疑蓋。各於一體別
立蓋名。而彼惛眠掉悔二蓋。各於二體合立
蓋名。欲貪瞋疑食治各別。是故一一別立蓋
名。由惛與眠及掉與悔。所食能治事用皆同。
故體雖殊倶合立一。欲貪蓋食謂可愛相。此
蓋對治謂不淨想。瞋恚蓋食謂可憎相。此蓋
對治謂慈善根。疑蓋食謂三世。如契經説。
於過去世生如是疑。乃至廣説。此蓋對治。
謂若有能如實觀察縁性縁起惛眠蓋食謂五
種法。一&MT90116;瞢。二不悦。三頻申。四食不平性。
五心昧劣性。此蓋對治謂光明想。此蓋事用。
謂倶能令心性沈昧。掉悔蓋食謂四種法。一
親里尋。二國土尋。三不死尋。四隨念。昔種
種所更笑戲歡娯承奉等事。此蓋對治謂奢
摩他。此蓋事用。謂倶能令心不寂靜。由此説
食治用同故。惛眠掉悔二合爲一。或貪瞋
疑是滿煩惱。一一能荷一覆蓋用。惛眠掉
悔非滿煩惱。二合方荷一覆蓋用。此五名蓋。
其義云何。謂決定能覆障聖道聖道加行。故
立蓋名。若爾則應諸煩惱等皆得名蓋。一切
皆能覆障聖道及加行故。如世尊告諸苾芻
言。若爲一法所覆障者。則不能了眼是非常。
一法謂貪。乃至廣説。一一別説如雜事中。
何故世尊説蓋唯五。理實應爾。然佛世尊於
立蓋門唯説五者。唯此於五蘊。能爲勝障故。
謂貪恚蓋能障戒蘊。如次令遠離欲惡故。惛
沈睡眠能障慧蘊。此二倶令遠毘鉢舍那故。
掉擧惡作能障定蘊。此倶令遠奢摩他故。如
是四蓋漸次令越出離白法。由此於後令於
業果四諦生疑。疑故能令乃至解脱解脱
見皆不得起。故唯此五建立爲蓋。若爾掉悔
蓋。應惛眠前説順戒定慧蘊。次第而説故。
不爾此中壞次第者。世尊意欲顯別義故。謂
契經中佛依正理説惛眠蓋。毘鉢舍那能治
非止。説掉悔蓋唯奢摩他能治非觀。此依伏
斷説觀止門。別治惛眠掉悔二蓋。若依永斷
此觀止門。對治一切用無差別。爲顯此理故
壞次第。何故無明不立爲蓋。不説成故。如
契經説。無明所覆覆即是蓋有餘師説。等荷
擔者立諸蓋中。無明於中所荷偏重。是故不
説。慢復何縁不立爲蓋。以有由慢能修勝法。
爲蓋義劣。不立蓋中。有餘師言。夫爲蓋者。令
趣下。慢則不然。以能令心*趣上法故。諸
見何故不立蓋中。見諸有情闕非我見者。
雖執有我而能離染故。有説諸見性捷利故。
不順蓋義。蓋性遲鈍。隨煩惱中餘不立蓋。准
前所説應如理思。上二界惑不立蓋者。離三
界染初非障故。又彼無記蓋唯不善。今應思
擇諸隨眠等。由何而斷。由慧觀見彼所縁故
隨眠等斷。若爾欲界他界遍行及三界中見
滅道斷有漏縁惑應無斷義。縁苦集諦法智
忍生。唯縁欲界苦集諦故。縁滅道諦諸智忍
生。唯縁無漏爲境界故。無如是失。我許諸惑
永斷方便有多種故。爲有幾種。總有四種。何
等爲四。頌曰
    遍知所縁故 斷彼能縁故
    斷彼所縁故 對治起故斷
論曰。斷見所斷惑。由前三方便。一由遍知所
縁故斷。謂欲界繋見苦集斷自界縁惑。色
無色界見苦集斷所有諸惑。以上二界他界
地縁。亦由遍知所縁斷故。縁苦集諦類智
忍生。倶能頓觀三界境故。及通三界見滅道
斷無漏縁惑。如是諸惑皆由遍知所縁斷。故
二由斷彼能縁故斷。謂欲界繋他界縁惑。以
欲界繋見苦集斷。自界縁惑能縁於彼。此惑
於彼能作依持。依持斷時彼隨斷故。如羸病
者却倚而立。去所倚時彼隨倒故。如何於彼
能作依持。由此於彼能爲因故。豈不此即説
由害因故斷。實爾此彼但是異名。然爲止濫
故作是説。謂欲界惑自他界縁。皆有此彼互
爲因義。然無此彼展轉相縁。故於此中説能
縁斷。欲令易了唯他界縁。由斷此因彼便隨
斷。三由斷彼所縁故斷。謂見滅道斷諸有漏
縁惑。以無漏縁惑能爲彼所縁。所縁斷時彼
隨斷故。如羸病者杖策而行。去彼杖時彼隨
倒故。何縁於此所斷惑中有斷能縁。故説所
縁斷。如縁欲苦集起現觀時有斷所縁。故説
能縁斷。如縁諸滅道起現觀時。雖實爾時此
彼倶斷。而由所斷有勝有劣。故勝斷時言劣
隨斷。謂若於彼惑所縁中。無漏慧生能爲對
治。彼惑名勝。所餘名劣。何縁彼惑偏得勝名。
於彼所縁無漏慧起。專爲敵彼發功用故。若
許惑斷方便有多。有由能縁斷故隨斷。有由
所縁斷故隨斷。何故前説由慧觀見彼所縁
故隨眠等斷。但應於此先立宗言。永斷諸惑
由多方便。勿先立宗與後解釋。言義各異前
後相違。如先立宗後釋無異。先據必觀惑所
縁故。後據於中有差別故。惑先擧勝後兼
辯劣。正敵對者説名爲勝。已説三方便。斷
見所斷惑。斷修所斷惑。由第四方便。謂彼但
由治起故斷。以若此品對治道生。即此品中
諸惑頓斷。如下下品治道起時。上上品惑即
皆頓斷。至上上品治道起時。下下品惑即皆
頓斷。如是理趣後當廣辯。豈不一切見所斷
惑斷時亦由對治道起。以若此部對治道生。
則此部中諸惑斷故。理實應爾。然於此中爲
顯三界修所斷惑無不皆由九品道斷治道決
定。故説此言。見所斷中唯有頂惑。對治決
定如前已辯。惑見所斷諸惑斷時。方便定三。
故就別説。修所斷惑能斷方便不決定故。就
總而説。豈不所明第四方便與前宗義有不
相關。謂修位中以滅道智。能斷三界修所斷
惑。慧非見此惑所縁故。此與宗義實不相關。
前宗唯辯見所斷故。設彼總攝亦不相違。見
彼惑所縁此惑治生故。所言對治總有幾種。
頌曰
    對治有四種 謂斷持遠厭
論曰。諸對治門總有四種。一斷對治。謂道親
能斷諸惑得。即無間道。二持對治。謂道初與
斷得倶生。即解脱道。由如是道持斷得故。令
諸惑得不相續生。三遠分對治。謂道能令前
所斷惑得轉更成遠。即勝進道。於解脱道後
所起道名爲勝進。乃至後得倶起生等亦得
道名。令與惑得相違。諸得相續増故。四厭
患對治。謂道隨於何界何地中見諸過失深
生厭患。即是於彼以種種門觀過失義。此唯
諸厭作意聚攝。由此勢力。設於後時屬妙境
界亦不貪著。應知多分是加行道非決定故。
不説在初説多分言。應知爲顯無間解脱。勝
進道中縁苦集諦者。亦厭患對治。已説惑對
治。當辯斷惑理。諸惑永斷爲定從何。爲從所
縁。爲從相應。爲從自性。何故生疑。於此三種
皆見過故。且不應説斷從所縁。謂若此法是
彼所縁。未曾有時非所縁故。亦不可説斷從
相應。謂相應法互爲因故。此法無時非因性
故。又由此惑令心成染。此心無時成不染故。
亦不可説斷從自性。謂法無容捨自性故。以
斷惑時不可令彼所斷諸法失所斷性。是故
應思惑從何斷。頌曰
    應知從所縁 可令諸惑斷
論曰。諸惑永斷定從所縁。以於所縁遍知力
故。令惑永斷如前已説。然惑所縁總有二種。
謂有繋事。及無繋事。縁有繋事爲境諸惑。
及從此惑力所引生。不縁此事爲境諸惑。如
是二惑於一有情現相續中引起諸得。設無
染汚心現在前此得恒行無有間斷。爲去來
世諸惑果因。如是應知。縁無繋事爲境諸惑。
及因此惑勢力所引隨從現行。不縁此事爲
境諸惑。所引起得類亦同前。言爲去來惑果
因者。謂此諸得現在世時。是過去惑等流性
故。説之爲果。是未來惑生縁性故。説之爲
因。然此諸得與斷對治等流諸得現行相違。
能持去來所得諸惑。故令一切縁此事惑及
縁餘惑相續而轉。縁此事境諸斷對治等流
起時惑得便絶。所得諸惑於自所縁雖體猶
有。而由因果得永絶故。可説名斷。以於少
境若未遍知縁此境惑。及因此惑力所引起
縁餘境惑。所引去來惑果因得現相續中無
間而轉。若於少境得遍知時。惑所引得便不
復轉。故知惑斷定從所縁。如前所言遠分對
治。一切遠性總有幾種。頌曰
    遠性有四種 謂相治處時
    如大種尸羅 異方二世等
論曰。一切遠性總有四種。一相遠性。如四大
種。雖復倶在一聚中生。以相異故亦名爲遠。
二治遠性。如持犯戒。雖復倶在一身中行。以
相治故亦名爲遠。三處遠性。如海兩岸。雖復
倶在一大海邊。方處隔故亦名爲遠。四時遠
性。如去來世。雖復倶依一法上立。時分隔故
亦名爲遠。望何説遠。望現在世無間已滅。及
正生時與現相隣。如何名遠。非眼等境故。或
無作用故。無爲非時不可爲難。虚空體遍二
滅遍得。故契經中亦説爲近。等聲爲明擧法
未盡。已辯煩惱對治差別。修能對治勝進位
中。所斷諸惑爲再斷不。所得離繋有重得耶。
頌曰
    諸惑無再斷 離繋有重得
    謂治生得果 練根六時中
論曰。所斷諸惑。由得自分無間道故。便頓永
斷。離退後時無再斷義。斷已復斷則爲唐捐。
所得離繋雖無隨道漸勝進理。而道進時容
有重起。彼勝得理以離繋得道所攝故。捨得
道時彼亦捨得。故諸離繋有重得理。此依容
有時總有六。謂治道起得果練根。説治生言
通目二義。若據住此能證離繋。目無間道。
若據住此正證離繋。目解脱道。言得果者。
謂得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果。言練根者。謂
増進根由此六時得未曾道有捨曾道得離繋
故。説得果言既無差別。如攝四果應攝練根
轉根時必得果故。何勞長説此練根言。
爲顯練根異斷惑得果故。得果外説練根無
失。然得離繋隨其所應。有具六時。乃至唯
二謂欲界繋。見四諦斷。及色無色。見三諦斷
所得離繋得具六時。色無色界見道諦斷。所
得離繋得唯五時。由治生時即得果故。説得
果已。不説治生。欲界修斷五品離繋亦五時
得。除預流果。第六離繋得唯四時。得果治
生時無別故。第七八品亦唯四時。得四果中
除前二故。第九離繋得唯三時。亦治生時即
得果故。色無色界修所斷中唯除有頂。第九
離繋所餘離繋亦唯三時。得果四中除前三
故。有頂第九得唯二時。得果治生同一時故。
此約鈍説。若就利根。前諸位中除練根得。
豈不八地容世俗道。斷應分二種對治生時
得。不爾此説漸次得故。或此唯約無漏得故。
若依越次通有漏得則世俗道。八地染中隨
離少多。入聖道者彼得離繋。隨其所應有具
六時。乃至唯一。以利根故。除練根時。謂欲
界中先斷五品入見諦者。彼見所斷五品離
繋具六時得。謂有二種。自治生時。及得果
時。復四成六。彼修所斷五品離繋唯五時得。
除預流果。先斷六品入見諦者。彼見所斷六
品離繋亦五時得。除一如前。彼修所斷六品
離繋。唯世俗道治生時得。必不起彼無漏對
治。是一來果向道攝故。非住果時起彼向道。
以住勝果不起劣故。先斷八品入見諦者。彼
見所斷八品離繋亦五時得。除一如前。彼
修所斷前六離繋唯一時得。如前應知。七
八離繋唯四時得。謂二治生及二得果。先斷
九品依未至地入見諦者。彼見所斷九品離
繋亦四時得。如前應知。依根本地入見諦者。
彼見所斷九品離繋亦一時得。如前應知。根
本非欲斷對治故。若依未至。若依根本。彼
修所斷九品離繋亦一時得。如前應知。必不
起彼無漏對治。是不還果向道攝故。先斷上
七地入見諦者。彼見三諦斷七地離繋亦四
時得。如前應知。見道諦斷七地離繋唯三時
得。謂一治生。及二得果。無漏治生即得果
故。彼修所斷七地離繋唯三時得。謂二治生。
及一得果。具離八地入聖道者。見修位中
斷有頂惑見三諦斷離繋三時。謂一治生。及
二得果。見道諦斷離繋二時。由治生時即得
果故。修斷八品離繋二時。謂一治生。及一得
果。第九離繋唯一時得。以治生時即得果故。
諸分離染見。修位中進斷。所餘准此應説。
以何因證得後果時重得先時所斷離繋。由
至教故。謂契經中依正證得阿羅漢果。説
如是言。應如是知。應如是見。彼從欲漏心
得解脱。乃至廣説。由此位中亦得欲界厭患
對治等無學法智故。知彼離繋亦應重得。前
言斷欲六品九品入見諦者。彼先修斷六九
離繋無無漏得。爲永不得。暫不得耶。應決
定言。彼永不得。豈不證得阿羅漢時。必得先
時見修所斷一切離繋諸無漏得。若彼先時
所斷離繋有無漏得。今時捨者於彼今應得
無漏得。若先無者今時亦無。得離繋時唯自
治起。及捨劣道得勝時故。諸有先依根本靜
慮入見諦者。得無學時。寧從欲漏心得解
脱。就依未至入見諦者。及次第者。説故無
失。即諸離繋彼彼位中得遍知名。隨勝立故。
遍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斷遍知。智遍知者。體
即是慧。唯是無漏。斷遍知者。體即離繋。是
智果故。得遍知名。如業解名詮業解果。
若爾忍果應非遍知。是智眷屬。故名遍知無
失。或於後時轉成智果。爲一一斷道所得離
繋。各立一遍知。爲一切斷道所得離繋。總立
一遍知。二倶不然。以有極廣極略過故。若爾
云何。頌曰
    斷遍知有九 欲初二斷一
    二各一合三 上界三亦爾
    餘五順下分 色一切斷三
論曰。諸斷總立九種。遍知唯立九縁。如後當
辯。何等名曰九種遍知。且三界繋見諦所斷
煩惱等斷。立六遍知。謂欲界繋初二部斷。立
一遍知。次二各一。上界亦然。故合成六。餘三
界繋修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三遍知。謂欲界
繋修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一遍知。應知即
是五順下分。結盡遍知并前立故。色界所繋
修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一遍知。應知此即是
色愛盡遍知。無色界繋修道所斷煩惱等斷。
立一遍知。即一切結永盡遍知。此亦并前合
立一故。如是所立九種遍知。應辯於中幾何
道果。頌曰
    於中忍果六 餘三是智果
    未至果一切 根本五或八
    無色邊果一 三根本亦爾
    俗果二聖九 法智三類二
    法智品果六 類智品果五
論曰。於此九中。且應先辯與忍智道爲果差
別。忍果有六。謂三界繋見斷法斷六種遍知。
智果有三。謂順下分色愛一切結盡遍知。由
此三遍知是修道果故。由此已辯見修道果。
與靜慮地爲果別者。未至靜慮果具有九。謂
此爲依斷一切故。根本靜慮果五或八。所言
五者。毘婆沙師説。根本靜慮。非欲斷治故。
所言八者。尊者妙音説。根本靜慮。亦欲斷治
故。除色無色見道斷遍知。道類智時總集遍
知故。中間靜慮如根本説。豈不依止根本靜
慮入見諦時。亦修未來依未至地。欲斷治道
得斷治故。亦應證彼欲見斷法斷無漏離繋
得。寧説根本唯得五果。此責不然。爾時所修
依未至地斷對治者。唯色無色斷對治故。根
本地道既不能爲欲斷對治。彼現起位如何
能修欲斷治道。由彼所修未至斷治。唯治上
界故。果唯五。與無色地爲果別者。無色邊地
果唯有一。謂依空處近分地道。得色愛盡遍
知果故。聖依俗道離諸染位。所得斷果亦名
遍知。以得無漏離繋得故。前三根本果亦唯
一。謂依無色前三根本。得一切盡遍知果故。
由此已辯靜慮無色總得遍知。果多少別。與
俗聖道爲果別者。俗道果二。謂俗道力唯能
獲得順下分盡。及色愛盡遍知果故。聖道果
九。謂聖道力。乃至能越二有頂故。應知九
中二是共果。七不共果。唯聖果故。與法類
智。爲果別者法智果三。謂法智力能斷三界
修所斷故。類智果二。謂類智力斷色無色修
所斷故。與法類品爲果別者。法智品果六。謂
即是前法智法忍所得六果。類智品果五。謂
即是前類智類忍所得五果。品言通攝智及
忍故。法品六中四不共果。三屬法忍。一屬
法智。二是共果。謂最後二雙屬法類二種智
故。類品五中三不共果。皆屬類忍。二是共
果。謂最後二義如前釋。何縁一一道所得斷。
不各各立爲一遍知。以永斷時説遍知故。如
契經説。吾今爲汝宣説遍知。乃至廣説。此
中何等名爲遍知。謂貪永斷瞋永斷癡永斷。
乃至廣説。説永斷言。顯所得斷都無隨縛方
名遍知。云何名爲有隨縛斷。云何名爲無隨
縛斷。斷具三種或四種。縁名無隨縛。不具
名有。謂或有斷。雖得離繋得而闕餘得故。
容還永捨。或復有斷。餘得雖生未缺堅牢生
死之首。以八地染雖數曾離未能缺彼。故還
墜惡趣獄。或復有斷。雖亦缺彼而餘煩惱繋
縛未除。於永斷義未得圓滿。或復有斷。餘縛
亦除而猶未能越所屬界。以同類惑未斷無
餘。於永斷義亦未圓滿。如是諸斷各有隨縛。
是故於彼不立遍知。唯九位中三四縁具斷
無隨縛。可立遍知。何謂具縁。頌曰
    得無漏斷得 及缺第一有
    滅雙因越界 故立九遍知
論曰。見斷法斷具三縁故。便立遍知。修斷
法斷具四縁故。方立遍知。見斷法斷具三縁
者。謂得無漏離繋得故。缺有頂故。滅雙因
故。此中異生雖復亦有離八地染名滅雙因。
而斷非遍知。闕餘二縁故。見聖諦位。第二三
刹那諸斷。雖有無漏離繋得。餘二縁闕未立
遍知。第四五刹那雖亦缺。有頂雙因未滅不
立遍知。見集斷因有未滅故。集法智位欲二
部斷。具三縁故。得遍知名。後五刹那法類智
位。斷具三縁故。皆得遍知名。修斷法斷具四
縁者。三縁如上。越界第四。謂諸界中聖未越
地。彼所得斷唯具二縁。若已越地未越界
者。彼所得斷猶闕一縁。若越界時四縁方具。
隨應彼斷得遍知名。有説五縁加離倶繋義
異前。故説雙因滅倶繋離成。故此不説離成
就幾遍知。頌曰
    住見諦位無 或成一至五
    修成六一二 無學唯成一
論曰。異生位中雖能離染。乃至八地不成遍
知。於聖位中依未至定入見諦者。從初乃至
集法忍位亦無遍知。至集法智集類忍位唯
成就一。至集類智滅法忍位便成就二。至
滅法智滅類忍位便成就三。至滅類智道法
忍位便成就四。至道法智道類忍位便成就
五。依根本定入見諦者。至集類忍亦無遍知。
後位隨應如理思擇。住修道位未離欲者。道
類智爲初。乃至未得全離欲界染。及離欲退
皆成就六。至全離欲以離欲第九解脱道爲
初。乃至離色界最後無間道先離欲者。從道
類智乃至未起色盡道前。唯成一遍知。謂順
下分盡。從色愛盡及無學位。起色纒退。亦
一如前。有色愛者。從色愛永盡。先離色者。從
起色盡道。至未全離無色愛前。成下分盡。
色愛盡二從無學退。起無色纒成二遍知。名
如前説。住無學位唯成就一。謂一切結永盡
遍知。若依根本入正決定道類智時。彼所有
斷亦得順下分斷。遍知名者寧許根本果唯
有五。遍知唯色無色界見斷法。斷得彼遍知
名故無有失。何縁唯此亦得彼名。以漸次得
不還果者。於此斷上立彼名故。又先俗道所
斷下分。今聖道力令永不生故。彼所得斷假
説爲此果。今實不得欲斷遍知。何故不還阿
羅漢果。總集諸斷立一遍知。頌曰
    越界得果故 二處集遍知
論曰。具二縁故。於所得斷總集建立爲一遍
知。一者越界。二者得果。所言集者。是合一
義。若於無色分離染故得預流果。全離染故
得阿羅漢。若於欲界分離染故得一來果。全
離染故得不還果。若於色界分離全離倶不
得果。唯於二處具足二縁。謂得果時亦即越
界。故阿羅漢及不還果。集所得斷立一遍知。
爾時總起一味得故。餘二果時得雖一味而
未越界。色愛盡時雖是越界無一味得。故於
彼位不集遍知。要具二縁方總集故。誰捨誰
得幾種遍知。頌曰
    捨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五
論曰。言捨一者。謂從無學及色愛盡全離欲
退。言捨二者。謂諸不還從色愛盡起欲纒退。
及彼獲得阿羅漢時。諸先離欲依根本定入
見諦者道類忍時。言捨五者。經主釋言。謂先
離欲道類智位。此但應説道類忍時。道類智
時彼已捨故。夫言得捨據將説故又應簡言。
依未至定入見諦者。若依根本入見諦者。於
欲界斷不得無漏。離繋得故不得欲界。見斷
法斷三種遍知。非先不得可言今捨。言捨六
者。謂未離欲所有聖者得不還時。得亦然
者。謂有得一得二得六。言得一者。謂勝進
位集法忍等九種位中。及從無學起色纒退。
言得二者。謂從無學起無色界諸纒退時。言
得六者。謂不還退。無得五者。理無容故。
謂先離欲依未至定入見諦者。道類忍時。捨
五遍知得不還果。此果若退可得五遍知此。
退既無。故無容得。五豈不勝進得聖果時於
諸無爲更起勝得。乍可名得。寧捨遍知。約
斷實然。恒成就故。但今且據九遍知中。若得
異名本名便失。説名爲捨。亦無有過建立遍
知。與斷別故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二十八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二十九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七之一
已辯煩惱。隨諸品類雖有無量。而總立爲三
界五部。諸煩惱斷隨所繋事雖亦無量。而就
勝位立九遍知。然斷必由道力故得。此所由
道其相云何。頌曰
    已説煩惱斷 由見修道故
    見道見聖諦 修道修九品
論曰。世尊唯説有二煩惱。見修所斷有差
別故。然諸論中開二爲五。即五所斷。如前已
説。今就略攝唯二如經斷彼但由見修道故。
見道謂見四聖諦理。修道謂修九品差別。見
唯無漏。修通二種。准前已顯。故頌不説。所見
聖諦其相云何。頌曰
    諦四名已説 謂苦集滅道
    彼自體亦然 次第隨現觀
論曰。佛於經中説諦有四。一苦二集三滅四
道。於此論中亦先已説。謂有爲法除諸聖道。
爲果性邊皆名苦諦。爲因性邊皆名集諦。物
雖無異數分無失。依彼建立現觀位中。諸忍
智等行相別故。如四正斷出離尋等。擇滅無
爲名爲滅諦。學無學法皆名道諦。因前果後
理數必然。由此定應列諦名處。苦居集後道
在滅前。何故此中果前因後。隨現觀位次第
而説。謂隨行者。現觀位中。前觀前説後觀
後説。然或有法説次隨生。如念住等。或復
有法説次隨便。如正勝等。何縁現觀次第必
然。加行位中如是觀故。何縁加行必如是
觀。謂若有法最爲逼惱。修加行位理應先觀。
次求彼因。次求彼脱。後應求彼解脱方便。譬
如良醫先觀病者所患病状。次尋其因。次思
病愈。後求良藥。故契經言。夫醫王者。謂具四
徳能拔毒箭。一善知病状。二善知病因。三
善知病愈。四善知良藥。如來亦爾。爲大醫
王。如實了知苦集滅道。故加行位依此次觀。
現觀位中觀次亦爾。由加行力所引發故。如
縱心誦先所誦文。故列聖諦名隨現觀。次第
現等覺。故立現觀名。正覺所縁。故唯無漏。此
覺眞淨。故得正名。此聖諦名爲目何義。聖者
諦故得聖諦名。謂唯聖者於此四諦能以聖
行聖智實觀。異生不然。故名聖諦。唯受一分
是苦自體。所餘並非。如何可言諸有漏行皆
是苦諦。頌曰
    苦由三苦合 如所應一切
    可意非可意 餘有漏行法
論曰。有三苦性。一苦苦性。二行苦性。三壞
苦性。諸有漏行如其所應。與此三種苦性合
故。皆是苦諦。亦無有失。所以者何。諸有漏
行有三可意非可意餘。可意者何。謂諸樂受
及彼資具。餘二類然。此中可意有漏行法。由
壞苦合故名爲苦。未離染者。於彼壞時。必定
應生憂愁等故。以薄伽梵契經中言。諸樂受
生時樂住時樂壞時苦。順樂受諸行如樂受。
應知諸非可意有漏行法。由苦苦合故。名爲
苦苦受。自體及順苦法現前。必能惱身心
故。以薄伽梵契經中言。諸苦受生時苦住時
苦壞時樂順苦受諸行如苦受應知除此所餘
有漏行法。由行苦合故名爲苦。因縁所造皆
是非常。有漏非常無非是苦。故有漏法皆是
苦性。豈不一切有漏行法據此皆容是行苦
性。不應但説非苦樂受。及彼資糧爲行苦性。
雖有此理。然於此中依不共故。作如是説。此
三苦性其體是何。應定判言三受爲體。由三
受故順三受法。如應亦得三苦性名。道無漏
故非苦性攝。如上所辯。四聖諦中幾是世俗。
幾是勝義。如是二諦其相云何。頌曰
    彼覺破便無 慧析餘亦爾
    如瓶水世俗 異此名勝義
論曰。諸和合物隨其所應。總有二種性類差
別。一可以物破爲細分。二可以慧析除餘法。
謂且於色諸和合聚破爲細分。彼覺便無名
世俗諦。猶如瓶等。非破瓶等爲瓦等時。復可
於中生瓶等覺。有和合聚。雖破爲多彼覺非
無。猶如水等。若以勝慧析除餘法。彼覺方無。
亦世俗諦。非水等被慧析除色等時。復可
於中生水等覺。故於彼物未破析時。以世想
名施設爲彼。施設有故名爲世俗。依世俗
理説有瓶等。是實非虚名世俗諦。如世俗理
説爲有故。若物異此名勝義諦。謂彼物覺彼
破不無。及慧析除彼覺仍有。名勝義諦。
猶如色等。如色等物碎爲細分。漸漸破析乃
至極微。或以勝慧析除味等。彼色等覺如本
恒存。受等亦然。但非色法無細分故。不可碎
彼以爲細分。乃至極微。然可以慧析至刹那。
或可析除餘想等法。彼受等覺如本恒存。此
眞實有故名勝義。以一切時體恒有故。依勝
義理説有色等。是實非虚名勝義諦。如勝義
理説爲有故。由此四聖諦皆勝義諦攝。細分
別時覺不捨故。諸世俗諦依勝義理。世俗自
體爲有爲無。若言是有諦應唯一。若言是無
諦應無二。此應決定判言是有。以彼尊者世
友説言。無倒顯義名是世俗諦。此名所顯義。
是勝義諦名是實物。如先已辯。豈不已言。
諦應唯一理實應爾。非勝義空可名諦故。何
故立二。即勝義中依少別理立爲世俗。非由
體異。所以爾者。名是言依。隨世俗情流布
性故。依依是義應作是言。諸是世俗必
是勝義。有是勝義而非世俗。謂但除名餘實
有義。即依勝義。是有義中。約少分理名世俗
諦。約少分理名勝義諦。謂無簡別總相所取。
一合相理名世俗諦。若有簡別別相所取。或
類或物名勝義諦。如於一體有漏事中。所取
果義名爲苦諦。所取因義名爲集諦。或如一
體心心所法。有具六因及四縁性。由如是理。
於大仙尊所説諦中。無有違害。如説一諦更
無第二。唯有一道更無餘道。此四聖諦總體
云何。一切有爲及諸擇滅。以是煩惱聖道境
故。染淨因果性差別故。空非擇滅有自體故。
正見境故亦是諦擇。然非煩惱聖道境故。
亦非染淨因果性故。亦非欣厭所行境故。非
覺悟彼得成聖故。不預此中聖諦所攝。何縁
煩惱不縁彼生。以彼二法是無漏故。不能違
害有漏法故。謂愛但縁有漏爲境。欣無漏法
違諸有故。不名爲愛。是善法欲。若境極能順
生貪愛。此境遍是煩惱所縁。由愛所縁。便於
彼滅及彼滅道不欲疑謗空非擇滅。與此相
違故定不爲煩惱境界。豈不於二譬喩等師。
縁之亦生不欲疑謗。寧説縁彼煩惱不生。非
縁彼生無智疑見障證苦滅及苦滅道。如縁
苦等成染汚性。如阿羅漢於道路等。亦有無
智疑謗現行。豈可説爲染汚煩惱。是故皆是
不染汚性。由此説無縁彼煩惱。有説非謗空
非擇滅。但謗其名不縁其體。此二唯善俗智
境界。於苦等諦何不亦然。是故應知前説無
失。今應思擇。於聖諦中求眞見者。初修何
行求見聖諦。初業地中所習行儀。極爲繁廣。
欲遍解者。當於衆聖所集觀行諸論中求。以
要言之。初修行者。應於解脱具深意樂。觀涅
槃徳背生死過。先應方便親近善友。善友能
爲衆行本故。具聞等力得善友名。能品物機
如應授法。故近善友名全梵行。行者既爲能
説正法。善友攝持應修何行。頌曰
    將趣見諦道 應住戒勤修
    聞思修所成 謂名倶義境
論曰。諸有發心將趣見諦。應先安住清淨尸
羅。然後勤修聞所成等。故世尊説。依住尸羅
於二法中能勤修習。謂先安住清淨戒已。復
數親近諸瑜伽師。隨瑜伽師教授誡勗。精勤
攝受順見諦聞。聞已勤求所聞法義。令師教
誡所生慧増。漸勝漸明乃至淳熟。非唯於此
生喜足心。復於法義自專思擇。如是如是決
定慧生。自思爲因決慧生已。能勤修習諸煩
惱等自相共相二對治修。今於此中略攝義
者。謂修行者住戒勤修。依聞所成慧。起思
所成慧。依思所成慧。起修所成慧此三慧相
差別云何。謂如次縁名倶義境。理實三慧。於
成滿時。一切皆唯縁義爲境。爾時難辯三慧
相別。故今且約加行位辯。説聞思修縁名倶
義。非唯縁名境。有決定慧生。故聞所成慧。不
但縁名境。然隨師説名句文力故。於義差別
有決定慧生。此慧名爲聞所成慧。約入方便
説但縁名。聞慧成已爲知別義。復加精勤自
審思擇。欲令思擇無謬失故。復念師教名句
文身。由此後時於義差別生決定慧。名思所
成。此加行時。由思義力引念名故説縁倶境。
思慧成已等引現前。不待名言證義差別。此
決定慧名修所成。故毘婆沙辯三慧相。謂若
有慧於加行時。由縁名力引生義解。此所引
慧名聞所成。若加行時由思義力引念名解。
由此於後生決定慧名思所成。若不待名唯
觀於義。起内證慧名修所成。此中二慧名所
成者。是因聞思力所生義。第三修慧名所成
者。是即以修爲自性義。如言命器食寶所
成諸有欲於修精勤學者。如何淨身器令修
速成。頌曰
    具身心遠離 無不足大欲
    謂已得未得 多求名所無
    治相違界三 無漏無貪性
    四聖種亦爾 前三唯喜足
    三生具後業 爲治四愛生
    我所我事欲 暫息永除故
論曰。身器清淨略由三因何等爲三因。一
身心遠離。二喜足少欲。三住四聖種。謂若欲
令修速成者。要先精勤清淨身器。欲令身器
得清淨者。要先修習身心遠離。身遠離者。謂
遠惡朋。心遠離者。謂離惡尋。由身心離惡朋
尋故。身器清淨心易得定。此二由何易可成
者。由於衣等喜足少欲。言喜足者。無不喜
足。少欲者無大欲。諸有多求資生具者。晝
狎惡朋侶。夜起惡尋思。由此無容令心得定。
所無二種差別云何。謂於已得妙多衣等。
恨不得此倍*妙倍多。即於此中顯等倍勝。
更欣欲故名不喜足。若於未得*妙多衣等求
得。故名大欲。諸所有物足能治苦。若更多求
便越善品。是此中義如契經言。隨有所得身
安樂者。令心易定及能説法。由此希求治苦
物者。是爲助道非爲過失。故於已得能治苦
縁。更求*妙多名不喜足。於全未得過量希
求。名爲大欲。是二別相。喜足少欲能治此故。
與此相違應知相別。謂治不喜足不喜足相
違。是喜足相能治大欲。大欲相違是少欲相。
是於已得能治苦物不更希求。名爲喜足。於
所未得能治苦物不過量求。名少欲義。喜足
少欲界繋通三。亦有越三。無漏攝者。謂欲界
繋善心相應。喜足少欲是欲界繋。二界無漏
例此應説。所治二種唯欲界繋。以何證知。色
無色界亦有能治喜足少欲。以現見有生在
欲界從色無色等引起時。所治二種現行遠
故。能治二種現行増故。已説喜足少欲別相。
二種通相。所謂無貪以二倶能對治貪故。所
治通相。所謂欲貪聖種應知。如能治説。謂亦
通三界無漏是無貪。如無色中雖無怨境。而
亦得有無瞋善根。故無色中雖無衣等而亦
得有無貪善根。如彼不貪身。亦不貪資具。故
無色界具四聖種。受欲聖者於聖種中。有阿
世耶而無加行。衆聖種故名爲聖種。聖衆皆
從此四生故。展轉承嗣次第不絶。前爲後種
世所極成。衆聖法身皆從於衣生喜足等力
所引起。是聖族姓得聖種名。四中前三體唯
喜足。謂於衣服飮食臥具隨所得中皆生喜
足。此三喜足即三聖種。無貪善根有多品類。
於中若治不喜足貪。此乃名爲前三聖種。第
四聖種。謂樂斷修斷。謂離繋修。謂聖道樂。謂
於彼情深欣慕以樂斷及修名樂斷修。即是
欣慕滅及道義。或樂斷之修名樂斷修。即是
欣慕滅之道義。爲證惑滅樂修道故。由此能
治有無有貪。故此亦以無貪爲性。豈不第四
亦能治瞋等。則應亦以無瞋等爲性。非無此
義。然以前三爲資糧故。前三唯是無貪性故。
此亦自能對治貪故。從顯偏説。何縁唯立喜
足爲聖種。非少欲耶。以少欲者容於衣等物
有希求故。謂有意樂性不劣者。於未得境不
敢多求。設已得多容求下歇。見喜足者。少有
所得尚不更求。況復多得。故唯喜足建立聖
種。或爲遮止苦行者。欲不説少欲以爲聖種。
非彼外道心有勝欲。恒有劣欲熏相續故。或
隨所得生歡喜心不更欣求。名爲喜足。斷樂
欲樂此爲最勝。欲界有情多樂欲樂。此樂欲
樂違出家心。於離惑中令心闇鈍。能障梵行
靜慮現前。爲過最深。喜足能治。故唯喜足建
立聖種。非於未得多衣等中起希求時心生歡
喜。何況於少。是故少欲於能對治樂欲樂中
非最勝故。不立聖種。縁衣服等所生喜足。如
何可説是無漏耶。誰言如是喜足是無漏。若
爾聖種寧皆通無漏。由彼増上所生聖道。彼
所引故從彼爲名。故言聖種皆通無漏。不作
是言。縁衣服等所有喜足皆通無漏。少欲無
漏。准此應釋。謂彼増上所生聖道。彼所引故
從彼爲名。非聖道生縁衣等境。世尊何故説
四聖種。以諸弟子捨俗生具及俗事業歸佛
出家。爲彼顯示於佛聖法毘柰耶中有能助
道生具事業。謂有厭離生死居家。出家求脱
有何生具。於隨所得衣服等中深生喜足。作
何事業深樂斷修。異此無能證涅槃故。何縁
唯四。不増不減。齊此滿足聖生因故。謂聖生
因略有二種。一棄捨過。二攝待徳。如次即是
前三第四。是故唯四。不増不減。或聞思修所
成諸善皆是聖種。解脱依故。然爲對治四種
愛生。是故世尊略説四種。以契經説有四愛
生。故契經言。苾芻諦聽。愛因衣服。應生時
生。應住時住。應執時執。如是愛因飮食臥具。
及有無有皆如是説。爲治此四故。唯説四聖
種。於藥喜足何非聖種。不説於彼有愛生故。
爲治愛生建立聖種。經唯説有四種愛生。是
故於藥不立聖種。或即攝在前三中故。謂藥
有在衣服中攝。有在飮食中攝。有在臥具中
攝。故於藥喜足。不別立聖種。或若於中引憍
等過。對治彼故建立聖種。於藥無引憍等過
生。故聖種無於藥喜足。或一切人皆受用者。
於彼喜足可立聖種。非彼尊者縛矩羅等曾
無有病受用藥故。或一切時應受用者。於
彼喜足可立聖種。非一切時受用藥故。或醫
方論亦見説有。於藥喜足毘柰耶中。方見説
有衣等喜足。聖種唯在内法有故。有言雖有
於藥喜足。而不建立爲聖種者。諸藥有能順
梵行故。謂世現見樂學戒者。於藥喜足障梵
行故。或佛爲欲暫息永除我我所事欲故説
四聖種。謂爲暫息我所事欲故説前三聖種
爲永滅除及我事欲故説第四聖種。我所我
執立以欲名。謂爲暫時息我所執。故世尊説
前三聖種。即於衣等所生喜足及彼増上所
引聖道。爲永滅除及我事執。故世尊説第四
聖種。即樂斷修及彼増上所引聖道。皆名聖
種。此門意顯令有身見暫息永除説四聖種。
如是已説將趣見諦所應修行及修行已。爲
修速成淨治身器既集如是聖道資糧。欲正
入修由何門入。頌曰
    入修要二門 不淨觀息念
    貪尋増上者 如次第應修
論曰。諸有情類行別衆多。故入修門亦有多
種。然彼多分依二門入。一不淨觀。二持息
念。故唯此二名曰要門。爲諸有情入皆由二。
不爾如次貪尋増者。爲貪増者入依初門。尋
増上者入依息念。如非一病一藥能除。就近
治門説不淨觀。能治貪病非不治餘。息念治
尋應知亦爾。然持息念縁無差別微細境故。
所縁繋屬自相續故。非如不淨觀縁多外境
故能止亂尋。既已總説貪尋増者入修如次
由前二門。此中先應辯不淨觀。如是觀相云
何。頌曰
    爲通治四貪 且辯觀骨
    廣至海復略 名初習業位
    除足至頭半 名爲已熟修
    繋心在眉間 名超作意位
論曰。修不淨觀正爲治貪。然貪差別略有四
種。一顯色貪。二形色貪。三妙觸貪四供奉
貪對治四貪依二思擇。一觀内屍。二觀外屍。
利根初依前。鈍根初依後。謂利根者。先於
内身皮爲邊際。足上頂下周遍觀察。令心厭
患。若鈍根者。由根鈍故。煩惱猛利難可摧伏。
藉外縁力方能伏治。故先明了觀察外屍。漸
令自心煩惱摧伏。謂彼初欲觀外屍時。先起
慈心往施身處。觀外屍相以況内身。彼相既
然。此亦應爾。應修八想伏治四貪。爲欲伏
治顯色貪故。修青瘀想及異赤想。爲欲伏
治形色貪故。修被食想及分離想。爲欲伏
治妙觸貪故。修破壞想及骸骨想。爲欲伏治
供奉貪故。修膖脹想及膿爛想。許縁骨
修不淨觀。通能伏治如是四貪。以一骨瑣中
具離四貪境。故應且辯修骨瑣觀。然於引發
諸善根時。補特伽羅。約所修行説有三位。一
初習業。二已熟修。三超作意。且觀行者欲修
如是不淨觀時。應先繋心於自身分。或於足
指或於眉間。或鼻頞中或於額等。隨所樂
處專注不移。爲令等持得堅牢故。從入已去
名初習業。入言爲顯最初繋心。假想自身足
指等處。下至能見錢量白骨。由勝解力漸廣
漸増。乃至具見全身骨瑣。謂於此位諸瑜伽
師。假想思惟皮肉爛墜。漸令骨淨初量如錢。
乃至遍身皆成白骨。彼於此位有多想轉。想
轉言顯不捨所縁。數數轉生餘勝解想。有餘
師説。觀行未成。作意但由想力故轉。觀行
成已便由慧力。此位未成。故由想轉。應知此
中所言作意。總顯一切心心所法。皆由想力
相續而轉。見全身已復方便入。縁外白骨不
淨觀門。謂爲漸令勝解増故。觀外骨瑣在己
身邊。漸遍一床一房一寺一園一邑一界一
國。乃至遍地以海爲邊。於其中間骨瑣充滿。
爲令勝解漸復増故。於所廣事漸略而觀。乃
至唯觀自身骨瑣。齊此漸略不淨觀成。名
瑜伽師初習業位。爲令略觀勝解漸増。於
白骨中復除足骨。思惟餘骨繋心而住。漸
次乃至除頭半骨。思惟半骨繋心而住。齊此
轉略不淨觀成。名瑜伽師已熟修位。爲令略
觀勝解自在。除半頭骨繋心眉間。專注一縁
湛然而住。齊此極略不淨觀成。名瑜伽師超
作意位。應知至此不淨觀成。諸所應爲皆究
竟故。所縁自在若小若大。應作四句。如理
應思。隨欲而觀伏煩惱故。不名顛倒。得名爲
善。此不淨觀。何性幾地縁何境。何處生何行
相。縁何世爲有漏爲無漏。爲離染得。爲加行
得。頌曰
    無貪性十地 縁欲色人生
    不淨自世縁 有漏通二得
論曰。如先所問。今次第答。謂此觀以無貪爲
性。違逆作意爲因所引。厭惡棄背與貪相翻。
應知此中名不淨觀。應是慧者理亦不然。觀
所順故。謂不淨觀能近治貪。故應正以無貪
爲性。貪因淨相由觀力除。故説無貪爲觀所
順。諸不淨觀皆是無貪。非諸無貪皆不淨觀。
唯能伏治顯色等貪。方説名爲此觀體故。此
約自性若兼隨行。具以四蘊五蘊爲性。通依
十地。謂四靜慮及四近分中間欲界。唯爾所
地此容有故。此觀唯縁欲界色處境欲界顯
形爲此觀境故。若爾何故契經中言。耳根律
儀所防護者住不淨觀。乃至廣説。此言爲説
諸爲色貪所摧伏者。彼必由爲縁聲等貪之
所摧伏。故欲摧伏縁色貪者。必先應住耳根
律儀。由此方能住不淨觀。有説此觀唯依意
識。能引所餘違逆行相。故若有住耳根律儀。
彼必應先住不淨觀。此不淨觀力能遍縁欲
界所攝一切色處。若謂尊者阿泥律陀不能
觀天以爲不淨。舍利子等於佛色身亦不能
觀以爲不淨。如何此觀遍縁欲色。此難不然。
勝無滅者能觀天色爲不淨故。佛能觀佛微
妙色身爲不淨故。由是此觀定能遍縁欲色
爲境。由此已顯縁義非名。亦已顯成通縁三
性。初習業者。唯依人趣能生此觀。非北倶盧
天趣中無青瘀等故。不能初起先於此起後
生彼處。亦得現前此觀行相。唯不淨轉是善
性故。體應是淨。約行相故。説爲不淨。是身念
住攝。加行非根本。雖與善樂捨三根相應而
厭倶行如苦集忍智隨在何世縁自世境。若
不生法通縁三世。此觀行相非非常等十六
行攝。故唯有漏。通加行得及離染得。離彼彼
地染。得彼彼定時。亦即獲得彼地此觀。離染
得已。於後後時。亦由加行令得現起。未離染
者唯加行得。此中一切聖。最後有異生。皆通
未曾。餘唯曾得。説不淨觀相差別已。次應辯
持息念。此差別相云何。頌曰
    息念慧五地 縁風依欲身
    二得實外無 有六謂數等
論曰。言息念者。即契經中所説阿那阿波那
念。言阿那者。謂持息入。是引外風令入身義。
阿波那者。謂持息出。是引内風令出身義。如
契經説。苾芻當知。持息入者。飮吸外風令入
身内。持息出者。驅擯内風令出身外。慧由念
力觀此爲境。故名阿那阿波那念。有餘師説。
言阿那者。謂能持來。阿波那者。謂能持去。此
言意顯入息出息有能持義。慧由念觀此。故
得此念名。辯屬身風略有六種。一入息風。二
出息風。三發語風。四除棄風。五隨轉風。六
動身風。謂諸有情處胎卵位。先於臍處業生
風起。穿身成穴如藕根莖。最初有風來入身
内。乘茲口鼻餘風續入。此初及後名入息風。
此入息風適至身内。有風續出名出息風。如
鍛金師開槖嚢口。自然風入風性法爾。但
有孔隙必隨入故。入已按之其風還出。入息
出息次第亦然。理實此風無入無出。但如是
轉能損益身。相續道中假名入出。入息轉位。
逐身中腐敗汚垢諸臭穢物。増長火界令
身輕擧。出息轉時。能除欝蒸損減火界令身
沈重。發語風者。謂有別風。是欲爲先展轉所
引發語心起所令増盛。生從臍處流轉衝喉。
撃異熟生長養大種。引等流性風大種生。鼓
動齒脣舌腭差別。由此勢力引起未來。顯名
句文造色自性。此居口内名語亦業。流出外
時但名爲語。心生大種其理極成。謂見貪瞋
癡心起者。面有潤燥亂色異常。又亦傳聞懷
瞋毒者。面門生焔非有慈心。貪引火生焚身
等故。除棄風者。謂有別風。隨便路行能蠲
二穢。由穢内逼有苦受生。由苦受生發除棄
欲。由除棄欲引起風心。此心起風成除棄業。
又此風力令身安隱。隨轉風者。謂有別風。
遍隨身支諸毛孔轉。由此故得隨轉風名。此
不依心但依業力。隨身孔隙自然流行。由此
能除依孔隙住。腐敗汚垢諸臭穢物。動身風
者。謂有別風。能撃動身引起表業。應知此
起以心爲因。遍諸身支能爲撃動。因顯風義
乘辯六風。然於此中正明二息。此中意辯持
息念故。此念自性是慧非餘。以契經説了知
言故。此品念勝故得念名。由念力記持入出
息量故。爲顯縁息定慧得成。由念功能故
説爲念。并隨行性應准前門。此念所依唯通
五地。謂依欲界靜慮中間及初二三靜慮近
分。由此但與捨根相應。爲對治身修此念
故。樂苦等受能順引發親里等尋。故對治尋
要任運受。現在前位有説下三。根本靜慮正
在定位。亦有捨受。彼説此念通依八地。上
定現前息便無故。此念但縁息風爲境。非通
縁上所説六風。此念初依欲界身起。唯人天
趣。除北倶盧。唯加行得。非離染得。未離染
者。定由加行現在前故。非離染得地所攝故。
已説皆是近分地攝。非根本故。又此念唯是
勝加行引故。不應説此有離染得。此唯眞實
作意相應。有説亦通勝解作意。正法有情方
能修習。外道無有。無説者故。彼不能覺微
細法故。此與我執極相違故。彼我執有故此
念無。由具六因此相圓滿。何等爲六。一數。
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數謂繋心數入
出息。從一至十不減不増。恐心於境極聚
散故。然於此中容有三失。一數減失。二數増
失。三雜亂失。復有三失。一太緩失。二太急
失。三散亂失。若十中間心散亂者。復應從一
次第數之。終而復始乃至得定。凡數息時應
先數入。以初生位入息在先。乃至死時出息
最後。如是覺察死生位故。於非常想漸能修
習。隨謂繋心隨入出息念入出息爲短爲長
爲遠。至何復還旋返。且念入息爲行遍身爲
行一分。隨彼息入行至喉心臍&MT01545;髀膝脛
足指念恒隨逐。止謂繋念唯在鼻端。或在眉
間乃至足指。隨所樂處安止其心。觀息住身
如珠中縷。爲冷爲煖爲損爲益觀謂觀察此
息風已。兼觀息倶大種造色。及依色住心及
心所。具觀五蘊以爲境界。轉謂移轉縁息風
覺。安置後後勝善根中。謂念住爲初。至
第一法。淨謂昇進入見道等。有餘師説。念住
爲初。金剛喩定爲後名轉。盡智等方名淨息
相。差別云何。應知。頌曰
    入出息隨身 依二差別轉
    情數非執受 等流非下縁
論曰。隨身生地息彼地攝。以息是身一分攝
故。此入出息轉。依身心差別。故本論説息依
身轉亦依心轉。隨其所應具四縁故。息方得
轉。依此理説。隨所應言。顯息必依身心差
別。言四縁者。一入出息所依身。二毛孔開。三
風道通。四入出息地麁心現前。於此四中隨
有所闕息便不轉。此入出息有情數收。無覺
身中息無有故。是雖從外來。而繋屬内義。此
入出息非有執受。以息闕減執受相故。身中
雖有有執受風。而此息風唯無執受。此入出
息體是等流。是同類因所生果故。身中雖有
長養異熟風。而此息風唯是等流性。身増長
位息便損減。身損減時息増長故。非所長養。
斷已於後更相續故。非異熟生。餘異熟色無
此相故。唯自上地心之所觀。非下地心所縁
境故。謂生欲界起欲界心。彼欲界身欲界息
依欲界心轉。即彼心所觀。若生欲界起初定
心。彼欲界身欲界息依初定心轉。即彼心所
觀。起二三定心皆准前。應説生初靜慮起三
地心。生二生三起二起自。准生欲界如理應
説。若生上地起下地心。彼上地身上地息依
下地心轉。非彼心所觀。如是欲界息。四地心
所觀。初二三定息。如其次第爲三二地息地
心所觀有息地四無息地五。住有息地起無
息地心。息必不轉住。無息地起有息地心。息
亦不轉。住有息地起有息地心。隨其所應有
入出息轉所辯持息念成滿相。云何應作是
言。若觀行者。注想觀息微細徐流。謂想遍
身如筒一穴。息風連續如貫末尼。不能動身
不發身識。齊此應説持息念成。有餘師言。増
長自在所作事辨。名此念成。初増長言。顯
持息念下中上品次第成立。乃至若時隨其
所樂。能入能出名爲自在。若於此位能攝益
身遠耽嗜依尋名所作事辦。有餘師説。若具
六相遠離三失。或若具足修十六種殊勝行
相。齊此應説持息念成。經説息念有十七種。
謂念入出息了知我已念入出息短入出息長
覺遍身止身行覺喜覺樂覺心行止心行覺心
令心歡喜令心攝持令心解脱隨觀非常隨觀
斷隨觀離隨觀滅。如是一一皆自了知。此十
七中初是總觀。後十六種是差別觀。約四念
住如次應知。各有四門成十六種。如何覺心
行可受念住攝。因受果名故無有過。非此
中説。心行謂思。應知此中受名心行。謂由耽
著樂受味故。便於彼彼境界或生思造作心
名爲心行。受是思因故。名心行無失。或但能
覺受自體者。義准亦於思等自體。次第能覺
生住壞相。如甞大海一滴水鹹。則亦遍知大
海水味。故唯覺受名覺心行。廣解一一相。如
經釋中辯
*説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二十九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七之二
如是已説入修二門。由此二門心便得定。心
得定已復何所脩。頌曰
    依已脩成止 爲觀脩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觀身受心法
    自性聞等慧 餘相雜所縁
    説次第隨生 治倒故唯四
論曰。已修成止以爲所依。爲觀速成脩四念
住。非不得定者能如實見故。如何脩習四念
住耶。以自相共相。觀身受心法。謂脩觀者專
心一趣。以自共相於身等境。一一別觀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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