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No. 1562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First] [Prev+100] [Prev] 617 618 619 620 621 622 623 624 625 626 627 628 629 630 631 63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豈由此故能破我宗。又彼云何安立問記。彼
亦少分採取正宗。兼率己情作如是説。若問
諸行常無常耶。應一向記言皆是無常性。問
有兩向謂常無常。然於記中唯有一向。如是
一切皆應准知。如是名爲應一向記。應分別
記者。如生聞梵志問世尊言。喬答摩氏我有
親愛先已命終。今欲爲其施所信食。彼爲得
此所施食耶。世尊告言。此非一向趣有五種。
謂那落迦傍生餓鬼天人別故。若汝親愛生
地獄中。爾時唯應食地獄食。汝所施食彼不
能受廣説乃至。若生人中爾時唯應食人中
食。汝所施食亦不能受。然有處所名餓鬼族。
若汝親愛生彼族中。則能受汝所施飮食。若
據我宗如是所問。應分別記理實無違。然據
汝宗如是所問。應一向記不應分別。進退推
徴如前已辨。應反詰記者。彼謂若問我常
無常耶。應反詰言。依何我問若依色我乃至
識。我應答無常若有問我有耶無耶。應反詰
言依何我問。若言依彼十二處中隨一我問。
應答言有。若依餘問應答言無。今謂此中反
詰非理。且初問我常無常耶。應一向答是無
常性。以唯於蘊執有我故。諸蘊唯是無常性
故。以契經説。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
諸有執我等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無
容更有第二記故。應一向記不應反詰。設
彼答言不依色我乃至識我。當如何記離蘊
必無起我見者所問非理。當如何記以不應
記非常無常。亦不可言我是常性。必無如是
種類蘊故。離蘊必無起我見故。由此定是應
一向記第二問我有耶無耶。亦不應反詰。汝
依何我問。以諸我見必定唯於十二處中隨
一處起。離此無容有我見故。唯應一向答言
是有。然於此中容可反詰。汝向所問我有無
者。爲問常我爲無常耶。若問無常應記言有。
彼於取蘊説我聲故。若問常我應記言。無諸
取蘊中皆無常故。如是理趣聖教所顯。故拊
掌喩契經中説。苾芻尋伺我我是何。佛知其
心廣爲摽釋十八界已。告言苾芻。汝等若謂
此法是我。當言此我無常無恒廣説乃至。苾
芻汝等意謂此眼爲常無常。白言大徳。是無
常性。既是無常爲苦非苦。白言大徳。亦是
苦性。既無常苦即變易法爲有。多聞諸聖
弟子於此執有我我所耶。苾芻白言。不爾大
徳。此中意説若執無常法爲無常。我應言我
是有。若執眼等諸無常法。以爲常我應言我
無。又離如斯眼等法外。無別少分常住之法
可計爲我。故常我無。由此餘經亦作是説。所
有諸行皆空無常。無恒無住無不變易。亦復
空無我我所性。又前説我無常無恒。不可保
信有變易法。餘處復説苾芻。汝今亦生亦老
乃至廣説。此等意顯常住我空。無常不空故
作是説。如上所引經説。世尊反詰苾芻。汝
等意謂此眼等界無常無常。以此爲問於後
方記無常常我是有是無。又閻莫迦西膩迦
等契經亦説。反詰苾芻諸蘊常無常記我爲
無有。以此准彼理亦應然。謂於此中有作是
問。我體爲有爲是無耶。應反詰言。所問我
者爲問常我爲無常耶。若問無常應記言有。
若問常我應記言無。故彼所言皆不應理。應
捨置者。彼謂苾芻問世尊言。大徳應説過去
諸劫其數有幾。佛告苾芻。過去諸劫數有爾
所不易可説。此中苾芻不知劫數故以問佛
世尊。答彼過去劫數不可了知。如應捨置而
爲記別。是故説此名應捨置。此中何有依二
無遮。而汝於斯許有問相。世尊未説有何未
遮。可説爲問世尊説已。有何所遮可説爲記。
苾芻先問由總不知。世尊説已仍未了達。於
此有可問記二相。而汝亦許成問記耶。及契
經言有四問記。然彼自説即由此因。列四名
中前三有記。唯於第四不説記聲。若爾何縁
先作是解如應捨置而爲記別。豈不前後自
互相違。若隨應置而爲記者。應許第四亦有
記聲。若謂此中無記相故。於列名處不説記
聲。如何復言隨應捨置。而爲記別故。自相
違。又於他宗不應設難。既全不記蘊與有情。
若異若一不應名記。是故彼宗極爲惡立。諸
問記相前釋可依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九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六
辯隨眠不善無記傍論已了。今應思擇何
等隨眠於何事繋。何名爲事。事雖非一而於
此中辯所繋事。此復有二。其二者何。謂就
依縁及部類辯。就依縁者。謂眼識倶所有隨
眠。唯於色處爲所縁繋。於自相應諸心心所
意處法處爲相應繋。如是乃至若身識倶所
有隨眠。唯於觸處爲所縁繋。於自相應諸
心心所意處法處爲相應繋。若意識倶所有
隨眠。於十二處爲所縁繋。於自相應諸心心
所意處法處爲相應繋。就部類者。謂見苦斷
遍行隨眠。於五部法爲所縁繋。於自相應諸
心心所爲相應繋。見苦所斷非遍隨眠。唯於
自部爲所縁繋。於自相應諸心心所爲相應
繋。如是一切隨應當説就三世辯何等有情
有何隨眠能繋何事。頌曰
    若於此事中 未斷貪瞋慢
    過現若已起 未來意遍行
    五可生自世 不生亦遍行
    餘過未遍行 現正縁能繋
論曰。若有情類於此事中隨眠隨増名繋此
事。夫爲能繋必是未斷。故初未斷如應遍流。
且諸隨眠總有二種。一者自相謂貪瞋慢。二
者共相謂見疑癡。貪瞋慢三是自相惑如前
已辯。諸聖教中處處見有分明文證。且如經
言告衣袋母。汝眼於色若不見時。彼色爲縁
起欲貪不。不爾大徳乃至廣説。又契經説佛
告大母。汝意云何。諸所有色。非汝眼見非
汝曾見。非汝當見非希求見。汝爲因此起欲
起貪起親起愛起阿頼耶起尼延底起耽著不
不爾大徳。乃至廣説。故此事中有貪瞋慢於
過去世已生未斷。現在已生能繋此事以貪
瞋慢是自相惑。非諸有情定遍起故。豈不已
斷繋義便無。既説繋言已顯未斷。何縁説此
被未斷繋。復説過去已生未斷。此未斷言
應成無用。無無用過。此未斷言顯有品別漸
次斷故。即於此論。次下文中。亦説未來意
遍行等。謂彼貪等九品不同。修道斷時九品
別斷有縁此事。上品隨眠已起已滅已得永
斷。彼於此事尚有未來餘品隨眠。未起未滅
未得永斷猶能爲繋。是故本論於此義中。雖
説未來愛等所繋。而於過去説未斷言。故未
斷言深成有用。然過去世此品隨眠得永斷
時未來亦斷。容有餘品未來隨眠能繋此事
未得永斷。以未來世意識相應貪瞋慢三遍
縁三世。雖於此事或生不生。但未斷時皆名
能繋。未來五識相應貪瞋。若未斷可生唯繋
未來世。由此已顯五識相應可生隨眠。若至
過去唯繋過去至現亦爾。義准若與意識相
應可生隨眠。若至過現未斷容繋非自世法。
非唯意識相應隨眠。若在未來能縛三世。諸
與五識相應隨眠。若定不生亦縛三世。謂
彼境界或在未來或在現在或在過去。彼雖
已得畢竟不生。而未斷時性能繋縛。所餘一
切見疑無明。去來未斷遍縛三世。由此三種
是共相惑。一切有情倶遍縛故。若現在世正
縁境時。隨其所應能縛此事。以何爲證知貪
等惑。縁過去等三世境生。即於其中能爲繋
縛。由聖教證故契經言。欲貪處法總有三種。
一者過去欲貪處法。二者未來欲貪處法。三
者現在欲貪處法。若縁過去欲貪處法生於
欲貪。此欲貪生當言於彼過去諸法繋非離
繋。乃至廣説。又契經言。若於過去未來現
在所見色中起愛起恚。應知於此非色繋眼
非眼繋色。此中欲貪是眞能繋。如是等類聖
教非一。今應思擇過去未來。爲實有無方可
辯繋。然於過未實有無中。自古諸師懷朋黨
執互相彈斥競興論道。倶申教理成立己宗。
處處傳聞如斯諍論。實有論者廣引理教。種
種方便破無立有。實無論者廣引理教。種種
方便破有立無。由是倶生大過失聚。故我今
者發大正勤。如理思惟立去來世。異於現在
非畢竟無。謂立去來非如現有。亦非如彼馬
角等無。而立去來體具是有。唯此符會對
法正宗。於此先應辯諸有相。以此有相蘊在
心中。方可了知去來定有。由所辯相顯了易
知。令固執者亦能契實。此中一類作如是言。
已生未滅是爲有相。彼説不然已生未滅即
是現在差別名故。若説現世爲有相者。義准
己説去來是無理。於此中復應徴責。何縁
有相唯現非餘。故彼所辯非眞有相。我於此
中作如是説。爲境生覺是眞有相。此總有
二。一者實有。二者假有。以依世俗及勝義諦
而安立故。若無所待於中生覺。是實有相如
色受等。若有所待於中生覺。是假有相如瓶
軍等有餘於此更立第三。謂相待有如此彼
岸。此即攝在前二有中。名雖有殊所目無異。
又彼所執違越契經。契經唯言有二有故。實
有復二。其二者何。一唯有體。二有作用。此
有作用復有二種一有功能。二功能闕。由此
已釋唯有體者。假有亦二其二者何。一者依
實。二者依假。此二如次如瓶如軍。諸聖教
中總集一切説有言教。略有四種。一實物有。
二縁合有。三成就有。四因性有。如契經説有
色無常。我於其中等隨知見。又如經説世間
所無。我知我見無有是處如是等文説實物
有。如契經説。要由有樹方得有影。汝等苾
芻若有和合。更無有師與我等者。如是等文
説縁合有如契經説。有隨倶行善根未斷又
如經言有内眼結。又如經説彼二無煖。又如
經説非有愛者名有眼人。如是等文説成就
有。如契經説此有彼有此無彼無如是等文
説因性有。如契經説無有淤泥。如諸欲者設
欲施設終無理趣。如是等教説畢竟無。非
諸唯執有現世者。能具正辯聖教有言。如
斯理趣後當具顯。是謂我宗所辯有相譬喩
論者作如是言。此亦未爲眞實有相許非有
亦能爲境生覺故。謂必應許非有亦能爲境
生覺。旋火輪我二覺生時境非有故又有遍
處等勝解作意故。若一切覺皆有所縁。是則
應無勝解作意。又幻網中説縁非有見故。又
契經説知非有故。如契經言。於無欲欲則
能如實了知爲無。又諸世間夢中瞖目多月
識等境非有故。又於非有了知爲無。此覺以
何爲所縁境又若縁聲先非有者。此能縁覺
爲何所縁。是故應知有及非有。二種皆能爲
境生覺故此所説非眞有相。對法諸師作如
是説。無無境覺二縁定故。以契經中説六種
覺皆決定有所依所縁。謂眼覺生依眼縁色
至意覺生依意縁法。無第七覺離境而生。可
執彼爲縁無境覺。若許有覺離境而生。亦應
許有離所依覺。則應生盲等有眼等。覺生差
別因縁不可得故。又非無法可説名爲是六
境中隨一所攝故執有覺縁無而生。違理背
教極爲踈野。有餘於此作是難言。若見少分
有所縁覺。謂一切覺皆有所縁。既見少分縁
去來覺。應眼等覺亦縁去來。若不許然亦不
應許。以見少分有所縁覺。謂一切覺皆有所
縁。是故不應立斯比量。或立便有不定過失。
故無境覺實有極成。此但有言都無理趣。要
由有境爲別所縁。覺方有殊如眼等覺。謂如
現在差別境中。眼等覺生而非一切。皆以一
切現在爲境。如是於有差別境中。一切覺生
而非一切。皆以一切有法爲境。又見少分有
所縁覺。彼此極成以此例餘。皆應有境可無
過失。不見少分無所縁覺。彼此極成如何
證。有覺無境可無過失。然譬喩者先作是言。
有非有皆能爲境生覺者此不應理。覺對所
覺要有所覺覺方成故。謂能得境方立覺名。
所得若無誰之能得。又能了境是識自性。所
識若無識何所了。故彼所許無所縁識。應不
名識無所了故。夫言非有謂體都無。無必越
於自相共相。何名所覺或所識耶。若謂即無
是所覺識。不爾覺識必有境故。謂諸所有心
心所法。唯以自相共相爲境。非都無法爲境
而生。辯涅槃中已略顯示。又執有覺縁無境
生。此覺應是狂亂性故。謂執有覺無境論者。
彼所執有縁無境覺。此覺定應狂亂爲性。如
世尊説。世間所無我若觀之我應狂亂。非薄
伽梵有狂亂理。故知定無縁無境覺。理不應
説容有少分。可生心處非佛所縁。又必定無
縁無境覺説。無不可知及不可得故。如契經
説前際不可知。又契經言。作者不可得。此意
顯覺必定有境。以彼無故不可知得。若許有
覺縁無境生。前際應可知作者。應可得無所
有中無障礙故。亦不可説於非有中。少分是
境少分非境。以此非有與彼非有。不可説言
有勝劣故。又説定無知見無故。如契經説世
間所無。我知我見無有是處。經主釋此契經
義言。意説他人懷増上慢。亦於非有現相謂
有。我唯於有方觀爲有。若異此者則一切覺
皆有所縁何縁於境得有猶豫。或有差別如
是解釋。但率己情非於非有。有所現相如何
可説。増上慢人亦於非有現相觀有。若於非
有可得現相。於第十三處應現相。可得如是
所説非有之相。超十二種所知聚故。定無有
能觀彼相者理趣闕故。經意不然理實應言
増上慢者。亦於未現相謂已現相。我唯於現
相觀爲現相。理應容有顛倒境智。必無有智
無境而生。故一切覺皆縁有境。由此於境得
有猶豫。謂我於此所見境中爲是正知爲是
顛倒。即由此故差別理成。同有相中見有別
故。非無與有少有相同。如何於中得有差別。
唯於有法有差別故。但於有境覺有差別故。
唯有境覺有差別理成。非於有無可辯差別。
經主於此重決斷言理必應然。以薄伽梵於
餘處説。善來苾芻汝等若能爲我弟子。無諂
無誑有信有勤。我旦教汝令暮獲勝。我暮教
汝令旦獲勝。便知薩是薩非薩是非薩。彼謂
此顯知有無義。由不詳審故作是言。此中薩
聲正顯妙義。非薩聲顯非妙義故。謂有世間
由邪教力。令其弟子起顛倒解。非妙謂妙妙
謂非妙。佛則不然由正教力。令諸弟子解無
顛倒。於妙不妙能如實知。如是名爲此中經
意理必應爾故。次復言有上是有上。無上是
無上。勿有謂上知薩非薩言。正顯弟子知有
非有義故。次後復説知有上無上。爲令解上
知薩非薩言。正顯弟子知妙非妙義。言妙非
妙者是無失有失。有失是有上無失是無上。
故有上無上顯妙非妙義。或爲顯此妙非妙
中有勝有劣。故復爲説有上無上令其了知。
若作如斯釋經義者。顯佛説法有大義利。謂
令弟子於諸法中了妙非妙勝劣差別。能於
諸法發大正勤。有斷有修逮殊勝法。非唯令
知有及非有。可名説法有大義利。又此經文
前後所説。無不皆與我釋相符。謂此經中前
作是説。若有諸法令諸有情。能證不能證彼
彼勝解迹。如來於中得無所畏。能正了知如
是諸法。云何於此能正了知。謂正了知如是
諸法。此於彼彼勝解迹中。有能作證有不能
者。於正了知得無畏者。以善通達諸法性故。
此中意顯佛知諸法。此是能障礙此是出離
道。於如是法無倒了知。經次復言。若有於
我正師子吼。有惑有疑善來苾芻。乃至廣
説。於此經後復作是言。苾芻當知。此是定道。
此非定道。乃至廣説。是故經主所釋經義極
爲迷謬意趣麁淺於縁無識爲證不成。故説
定無知見無故。無縁無覺其理極成。又彼所
言自相違害。謂説有覺非有爲境。若覺有境
則不應言此境非有。若境非有則不應言此
覺有境。以非有者是都無故。若謂此覺境體
都無。則應直言此覺無境。何所怯怖懷諂詐
心。矯説有覺非有爲境。是故定無縁非有覺。
又彼所説旋火輪我。二覺生時境非有者。亦
不應理許二覺生。如人等覺亦有境故。謂如
世間於遠闇處。見杌色已便起人覺。作如是
説。我今見人。非所見人少有實體。非所起
覺縁無境生。即以杌色爲所縁故。若不爾者
何不亦於無杌等處起此人覺。旋火輪覺理
亦應然。謂輪覺生非全無境。即火&T024801;色速於
餘方周旋而生爲此覺境。然火&T024801;色體實非
輪。而覺生時謂爲輪者。是覺於境行相顛倒。
非此輪覺縁無境生。我覺亦應准此而釋。謂
此我覺即縁色等蘊爲境故。唯有行相非我
謂我顛倒而生。非謂所縁亦有顛倒。故契經
説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諸有執我
等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理必縁蘊而
起我見。以於諸蘊如實見時。一切我見皆永
斷故。勝解作意准此應知謂瑜伽師見少相
已。自勝解力於所見中。起廣行相生如是覺。
此覺即縁諸蘊爲境。住空閑者作如是言。如
是相生是勝定果。謂勝定力於定位中。引廣
相生如所變化。又彼所言幻網中説。縁非有
見理亦不然。即彼經中説縁有故。謂彼經説
見幻事者。雖所執無非無幻相。若不許爾幻
相應無。幻相是何謂幻術果。如神通者所化
作色。如是幻相有實顯形。從幻術生能爲見
境。所執實事是畢竟無。故彼經中説爲非
有。由諸幻事有相無實。能惑亂他名能亂眼。
又引經説知非有故。如契經言。於無欲欲。則
能如實了知無者。此亦不然知對治故。又約
斷滅説爲無故。謂彼永斷説爲彼無。非此無
言顯無體性。又説世間夢中瞖目多月識等
境非有者理亦不然。且夢中識縁非有境非
極成故。謂由將睡計度思惟。或正睡時天神
加被。或由身内諸界互違。故睡位中於過
去境。起追念覺説之爲夢。過去非有理不極
成。如何引證有縁無覺。夢所見境皆所曾更。
然所曾更非唯所見。如菩薩夢是所曾聞。而
有夢中見兎角者。曾於異處見兎見角。令於
夢中由心惛倒。謂於一處和合追憶。或大海
中有此形獸曾見聞故今夢追憶。所餘夢境
准此應思。故夢不能證縁無覺。依瞖目識境
亦非無。謂此識生亦縁形顯。由根有瞖取境
不明。故於境中起顛倒解。行相雖倒境實非
無。以瞖目人要有色處。見種種相非色全無。
異此則應無色處見。縁多月識境亦非無。謂
眼識生但見一月。由根變異發識不明。迷亂
覺生謂有多月。非謂此覺縁非有生。即以月
輪爲所縁境。若不爾者無處應見。既無月處
此識不生。故此即縁月輪爲境。然夢等識縁
有境生行相分明有差別故。如覺等位縁青
等心。寧引證成有縁無識言於非有了知爲
無。此覺以何爲所縁者。此縁遮有能詮而
生。非即以無爲所縁境。謂遮於有能詮名言。
即是説無能詮差別。故於非有能詮名言。若
了覺生便作無解。是故此覺非縁無生。豈不
説無能詮是有。如何了覺撥彼爲無。非了覺
生撥名言體。但能了彼所詮爲無。謂了覺生
縁遮有境。不以非有爲境而生。何等名爲能
遮有境。謂於非有所起能詮。此覺既縁能詮
爲境。不應執此縁無境生理必應爾。如世間
説非婆羅門及無常等。雖遮餘有而體非無。
此中智生縁遮梵志及常等性。能詮所詮即
此能詮能遮梵志及常等性。於自所詮刹帝
利身諸行等轉。然諸所有遮詮名言。或有有
所詮有無所詮者。有所詮者如非梵志無常
等言。無所詮者如説非有無物等言。因有所
詮而生智者。此智初起但縁能詮。便能了知
所遮非有。後起亦有能縁所詮。知彼體中所
遮非有。因無所詮而生智者。初起後起但縁
能詮。於中了知所遮非有。然非有等能詮名
言。都無所詮亦無有失。以非有等都無體故。
若都無體亦是所詮。則應世間無無義語。有
作是説。一切名言皆有所詮名能詮故。若
非有無物等言。及第二頭第三手等。能表無
法所有名言何爲所詮。而言皆有以縁此想
爲此所詮。若無所詮有能詮者。應無所覺有
能覺生。此既不然彼云何爾。此例非等以覺
生時要託所縁。如羸憑杖諸心心所。法爾生
時必託四縁非如色等。諸能詮起非託所詮。
由因刹那等起力發。隨自心想所欲而生。非
要憑託所詮方起。故經説有無義言聲。心
心所法起必託境。故經説彼名有所縁。非有
不應説名爲有。了達無我正覺生時。此覺即
縁諸法爲境。如契經説。當於爾時。以慧正觀
諸法無我。經主叙彼所設難言。若有縁聲先
非有者。此能縁識爲何所縁。若謂即縁彼聲
爲境。求聲無者應更發聲。若謂聲無住未來
位。未來實有如何謂無。若謂去來無現世
者此亦非理其體一故。若有少分體差別者。
本無今有其理自成。故識通縁。有非有者此
亦非理。前於思擇涅槃體中已辯釋故。彼於
彼處已作是言。如説有聲有先非有有後非
有。乃至廣説。我先已釋。爲於畢竟非有物
上説此有言。爲此有言。即於有上遮餘而立。
若別有物居聲先後。可遮聲故説非有言。謂
彼物中此聲非有。諸互非有定依有説。若於
畢竟非有物中。而説有言何不違理。既爾經
主不應復言。若謂即縁彼聲爲境。乘斯展轉
起多釋難。准先所釋有非有言。此中縁聲先
非有識。縁聲依處非即縁聲。謂但縁聲所依
衆具。未發聲位爲聲非有。如於非有了知爲
無。即縁有法遮餘而起。此亦應爾寧爲別
釋。設許即縁彼聲爲境。所設過難理亦不成
以許去來。雖體是有而與現在有義不同。然
不即成本無今有。作用與體非一異故。如是
等義後當廣辯。又如何知聲先非有。以未生
故此亦同疑。謂於此中正共思擇。聲未生位
爲有爲無。故問寧知聲先非有。如何但答以
聲未生。未生與先義無別故。既未生故不
能爲因。證聲未生都無有體。如何可以聲未
生無。證能縁識以無爲境。又後當辯。一切識
生無不皆縁有法爲境。且無非有爲所縁覺。
由前決擇其理極成。此覺既無我先所説。爲
境生覺有相理成。若有諸師以此有相。
於心首應固立宗。過去未來決定是有。以能
爲境生諸覺故。復應思擇如上所言。實有假
有倶能生覺。既縁過未亦有覺生。過去未
來爲實爲假。有説唯假彼説不然。假法所依
去來無故。若謂現在是彼所依。理亦不然不
相待故。謂不待現亦有能縁去來爲境諸智
轉故。先作是説。若有所待。於中覺生是假有
相。又世現見諸假所依。若都盡時假不轉故。
謂世現見補特伽羅瓶衣車等諸假有法。所
依盡時彼則不轉。然見現在諸法盡時。過去
未來猶可施設。故彼所救理定不然又假所
依與能依假。現見展轉不相違故。諸有爲法
行於世時。過去未來與現不並。如何依現假
立去來。是故去來非唯假有。又未曾見前後
位中。轉假爲實實爲假故。若執未來唯是
假有。應許現在亦假非實。或許現在是實有
故。應許過去亦實非假。如是彼言極違理故。
宜速捨棄不應固執。又假定非聖道境故。謂
非假有補特伽羅瓶衣等事是聖道境然諸聖
道亦以去來諸有爲法爲所縁境。若異此者
過去未來諸有爲法。則不應爲現觀忍智之
所了知。又現觀時若不許以去來受等爲其
所縁。則自身中受等諸法。畢竟不爲現觀所
縁。彼執不能縁過未故。無二受等倶現行故。
是則聖道於諸有爲。不能遍知便違經説。若
於一法未達未知。我説不能作苦邊際。是故
聖道必縁去來。如就應知證去來世。非唯
假有可成所知。如是就餘應斷應證。及應
修等差別法門。隨其所應皆證過未非唯假
有義可得成。假法定非所斷等故。又假與
實不可定言。是一是異如世伊字。三點所
成一異難説。去來今世前後位殊。如何可言
去來二世。體唯是假依現在立。是故彼論與
理相違。不順聖言無可收採。即説定有過
去未來。云何應知彼定有相。如對法者所説
應知。對法諸師如何説有。由有因果染離染
事。自性非虚説爲實有。非如現在得實有名。
謂彼去來非如馬角。及空花等是畢竟無非。
如瓶衣軍林車室數取趣等。唯是假有非如
現在是實有性。所以者何。非如馬角及空花
等。諸畢竟無瓶衣軍林。車室等假可得名有
因果等性。又非已滅及未已生。可得説言同
現實有。以如是理蘊在心中。應固立宗去來
定有。諸有爲法歴三世時。體相無差有性寧
別。豈不現見有法同時。體相無差而有性別。
如地界等内外性殊。受等自他樂等性別。此
性與有理定無差。性既有殊有必有別。由是
地等體相雖同。而可説爲内外性別。受等領
等體相。雖同而可説爲樂等性別。又如眼等
在一相續。清淨所造色體相同。而於其中有
性類別。以見聞等功能別故。非於此中功能
異有。可有性等功能差別。然見等功能即眼
等有。由功能別故有性定別。故知諸法有同
一時。體相無差有性類別。既現見有法體同
時。體相無差有性類別。故知諸法歴三世時。
體相無差有性類別。如是善立對法義宗。經
主於中朋附上座。所立宗趣作是詰言。過去
未來若倶是有。如何可説是去來性。此詰於
義都不相關。同實有中許有種種。有性差別
理極成故。三世有論亦可詰言。過去未來若
倶非有。如何可説此去此來。説常有宗依有
體法。由自性異因縁不同。容可立有性類差
別。説去來世無體論者。去來世體既決定無。
自性因縁不可説異。如何分判去來世別。如
彼唯託實無體中。矯立言詞尚能説有去來
世異。況此憑託實有體中。以正道理不能説
有去來世別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一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七
如是略述三世有無理趣正邪有差別已。爲
令此義決定増明復依頌文廣顯宗趣。頌曰
    三世有由説 二有境果故
    説三世有故 許説一切有
論曰。實有過去未來現在。了教正理倶極成
故。若爾三世由何有別。如是徴責起何非次。
且應詰問何謂教理。我引教理成立己宗。過
去未來現在實有。有義既顯別易思擇。既爾
現在實有極成。何教理證去來實有。且由經
中世尊説故謂世尊説過去未來。色尚無常何
況現在。若能如是觀色無常。則諸多聞聖弟
子衆。於過去色勤修厭捨。於未來色勤斷欣
求。現在色中勤厭離滅。若過去色非有。不應
多聞聖弟子衆。於過去色勤修厭捨。以過去
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衆。於過去色勤修
厭捨。若未來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衆。於
未來色勤斷欣求。以未來色是有故。應多聞
聖弟子衆。於未來色勤斷欣求。又契經言。告
舍利子。杖髻外道恍惚發言不善尋求不審思
擇。彼由愚戇不明不善。作如是言若業過去
盡滅變壞都無所有。所以者何。業雖過去盡
滅變壞。而猶是有何縁知。此所引契經説有
去來。定是了義曾無餘處決定遮止。猶如補
特伽羅等故。謂雖處處説有補特伽羅。而可
説爲實無有體人。契經等分明遮故由此説
有。補特伽羅所有契經皆非了義。又如經説
應害父母。理亦應是不了義經。以餘經言是
無間業。無間必墮捺落迦故。又如經言諸習
欲者。無有惡業而不能作。此亦應是不了義
經。以餘經中遮諸聖者。由故思造諸惡業故。
如是等類隨應當知非此分明決定説有去來
世。已復於餘處分明決定遮有去來。可以
准知此非了義。然此決定是了義説。以越餘
經不了相故。恍惚論者何太輕言。但違己宗
經便判爲不了。豈不亦有遮去來經。如勝義
空契經中説。眼根生位無所從來。眼根滅時
無所造集。本無今有有已還去。若未來世先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617 618 619 620 621 622 623 624 625 626 627 628 629 630 631 63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