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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No. 1562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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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契經言。吾當爲汝説諸愛網。此中唯説貪
求相故攝愛非餘。又見餘經總説煩惱而不
攝見。如五濁中或擧別名而總攝惑。如契經
説無明縁行。又於此中三隨眠等。亦容説彼
非攝一切。應異説者。謂若世尊欲依總相説
諸煩惱。不應於此説貪與瞋。但應説無明如
無明縁行。此能總攝一切煩惱。與諸煩惱相
隨行故。若説貪瞋唯能自攝彼前所説。是則
若有於彼事中。有所求得可起煩惱者。此言
有何義非我宗説。要於境中有所求得方起
煩惱。但由於境不能了知。起背起求起中煩
惱。若爾寧説惑所魅言。謂若境中惑得自在。
能攝受境令順生増。非惑生時攝取於境。置
於心首寶玩名魅。但是境中惑得自在。攝令
順已得生増義。若非所魅惑於境中。雖縁彼
生而不増長。如人擧目觀日月輪。能令眼根
損減増長。是故貪等不縁無漏其理極成。滅
道雖爲邪見等境。而非有漏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八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九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五
爲顯上義復應思擇九十八隨眠中。幾由所
縁故隨増。幾由相應故隨増。頌曰
    未斷遍隨眠 於自地一切
    非遍於自部 所縁故隨増
    非無漏上縁 無攝有違故
    隨於相應法 相應故隨増
論曰。遍行隨眠差別有二。謂於自界地他界
地遍行。不遍隨眠差別亦二。謂有漏無漏縁。
且遍行中自界地者。普於五部自界地法所
縁隨増。不遍行中有漏縁者。唯於自部自
界地法所縁隨増。不遍行中無漏縁者。及遍
行中他界縁者。於所縁境無隨増義。所以者
何。彼所縁境非所攝受及相違故。謂若有法
爲此地中身見及愛攝爲己有。可有爲此身
見愛。地中所有隨眠所縁隨増理。言隨増者。
謂諸隨眠於此法中隨住増長。即是隨縛増
惛滯義。如衣有潤塵隨住中。如有潤田種
子増長。非諸無漏及上地法。爲諸下身見
愛攝爲己有故。縁彼下惑非所縁隨増。以不
隨縛増*惛滯故。若下地生求上地等。是善法
欲非謂染汚。爲求離染此欲生故。聖道涅槃
及上地法。與能縁彼下惑相違。故彼二亦無
所縁隨増理。如於炎石足不隨住。如火焔中
鵝不増長。此隨眠起親由所依。然正起時兼
託彼境。如是已辯所縁隨増。隨何隨眠於
相應法。由相應故於彼隨増。所説隨増謂至
未斷故。初頌首摽未斷言。由此應知諸縁無
漏。他界他煩惱唯相應隨増。諸縁有漏自界
地遍具有所縁相應隨増。如何隨眠於相應
法。及所縁境有隨増義。先軌&T033957;師作如是
説。如城邑側有雜穢聚。糞水土等所共合成。
於此聚中由糞過失。令水土等亦成不淨。由
水等力令糞轉増。更互相依皆甚可惡。如是
煩惱相應聚中。由煩惱力染心心所。煩惱由
彼勢力轉増。更互相依皆成穢汚。此聚相續
穢汚漸増。亦令隨行生等成染。如猪犬等居
雜穢聚。生極耽樂眠戲其中。糞穢所塗轉増
不淨。復由猪等穢聚漸増。如是所縁自地有
漏。由煩惱力有漏義成。彼復有能順煩惱力。
令其三品相次漸増。如滑淨人誤墮穢聚。雖
觸糞穢而非所増。人亦無能増彼穢聚。如是
無漏異界地法。雖有亦被煩惱所縁。而彼相
望互無増義。此縁無漏異地隨眠。但由相應
有隨増理。有餘於此復作是説。如酒雜毒
酷烈轉増。毒勢亦増功能等故。如是有漏與
諸煩惱。相助倶増功能等故。如以良藥。置諸
毒中。令毒功能有損無益。如是無漏雖被惑
縁。令惑功能有損無益。故縁無漏有邪見生。
而彼無能斷善根力。亦有至教顯諸隨眠。有
無漏縁無隨増理。如契經説苾芻當知。疑食
者何。所謂三世於過去世有惑有疑。現在未
來説亦如是。無爲雖是煩惱所縁非所隨増
故此不説。既不説此無漏有爲。准此亦應非
疑所食。如經總説諸行無常。理實於中唯説
有漏法以於後説彼寂爲樂。故本論亦言無
漏縁煩惱隨増。唯有相應非所縁。去來隨眠
有隨増。不應言定有能發得故。若異此者諸
異生類。無染心位應離隨眠。然世尊言幼稚
童子嬰孩眠病。雖無染欲而有欲貪隨眠隨
増。故説隨増乃至未斷。若彼已斷則無所縁
相應隨増隨眠。寧有彼猶不失隨眠相故。謂
由對治壞其勢力故不隨増。然彼隨眠體相
不失。故言猶有。或據曾當有此用故。今雖無
用亦號隨眠。如失國王猶存王號。工匠停作
其名尚存。上座此中作如是説。隨眠無有相
應所縁二隨増義。但有自性於相續中。隨縛
不捨爲有自體。隨縛相續爲有有性無自體
耶。彼自答言唯有有性。諸纒可有相應所縁。
若爾亦應執有我性及瓶等性。異蘊色等如
是僻執宜自隱覆。九十八隨眠中幾不善幾
無記。頌曰
    上二界隨眠 及欲身邊見
    彼倶癡無記 此餘皆不善
論曰。色無色界一切隨眠。四支五支定所伏
故。無有勢力招異熟果故。彼皆是無記性攝。
若謂彼能招異熟果。應上二界有非愛受。染
招愛受理不成故。然無聖道成無記失。唯有
漏法有異熟故。此種類中無異熟者。方可説
爲無記性故。豈不經言諸聖弟子。若有能入
第四靜慮。能捨不善修習善法此亦何失。如
契經言諸聖弟子。已證不動心善解脱。具末
尼寶能捨不善修習善法。非諸阿羅漢有不
善可捨。又已永斷諸不善者。亦許勤修四正
斷故。當知皆約厭壞對治。遠分對治説無有
失。云何知然以契經説。離諸欲惡不善法故。
上座釋言約定位説。彼釋非理欲界亦應如
彼説故。欲界亦有善三摩地。應言離欲惡不
善法無差別故。又諸異生入初靜慮。亦説離
欲惡不善法。非汝所宗諸異生類。有漏相續
離諸煩惱。彼許有學法尚有隨眠故。契經既
説入初靜慮。離諸欲惡不善法言。故上二界
定無不善。若異此者異生現入初靜慮時。應
如欲界非離自地惡不善法。又生此界上界
煩惱亦容現行。應定位中亦有不離惡不善
法。惑所發業能招後有。故知生此容起彼惑。
既曾無説彼不離言。由此定知彼釋非理。又
言上界煩惱亦應感非愛果如欲界惑。謂如
欲界不善煩惱。雖助施等感人天生。然彼非
無所招異熟。色無色界煩惱亦然。煩惱功能
有差別故。非唯能感苦受異熟。理亦不然欲
界中有諸惡趣故。諸處皆同一隨眠故。他化
自在煩惱亦能招惡趣果。非色無色有別處
所。可受煩惱非愛異熟故。彼應執惡異熟因
有無果者。或彼應執上界有受非愛果處。又
於欲界人天趣中。有受不善圓滿果義。非色
無色可與此同。又如汝宗一切煩惱。雖同不
善功能別故。有感苦受有無感能。如是亦應
許諸煩惱雖同於境亂倒而縁。而彼功能有
差別故。有是無記有是不善。又彼煩惱若不
善性。既不許招苦受異熟。許彼能感樂受果
耶。不爾。若然應成無記諸有漏業。若不能招
愛非愛果。一切皆許是無記性寧獨言非。又
言無知性非善巧。一切煩惱彼攝受故。由此
皆應是不善者亦不應理。雖彼皆同非善巧
性無知攝受。而許其中有差別故。如汝雖許
不善性同。而望苦受因非因異。又彼學法應
成不善。謂彼自許諸有學法。望不善巧所攝
隨眠。亦得名爲有隨眠故。又彼不應説諸煩
惱。皆非善巧無知攝受。攝受自體理不成故。
理無二思同時起故。若謂引生名爲攝受。則
諸善行應成不善。無明爲縁引彼生故。由此
不可以彼爲因。證色無色&T072159;煩惱是不善。身
邊二見及相應癡。欲界繋者。亦無記性顛倒
轉故寧非不善。且有身見順善行故。違斷善
故定非不善。若謂亦能順不善故應成不善。
以身見後一切煩惱容現行故。由此但是有
覆無記。非我説彼順善行故即成善性。如何
難言順不善故成不善性。如有漏善雖順兩
邊不失善性此亦應爾。若謂貪求天上快樂。
順福行故應無記者此例不然。即我見力於
天快樂起希求故。謂爲我當受天快樂。即此
爲門能造福行。然貪於彼斷善根時。説爲強
因故是不善。或由我見天愛方行。謂由見我
當受天樂。方於彼樂起貪求故。我慢亦隨身
見後起。令心高擧故不順修善業。又違親近
善友等故。謂由我慢心自擧恃。近善友等皆
難得成。邊執見中執斷邊者。計生斷故不違
涅槃。順厭離門故非不善。如世尊説若起此
見。我於一切皆不忍受。當知此見不順貪欲
隨順無貪乃至廣説。又世尊説。於諸外道諸
見趣中此見最勝。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
當不有我所當不有。又此不畏大怖處故。如
契經説愚夫異生無正聞者。有能不畏大可
怖處。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
當不有而不驚怖。上座於此作如是言。何有
如斯下劣邊見能順解脱。以諸有情一切妄
見皆入此攝。然我不知有何意趣。執此邊見
能順解脱。此見下劣誠如所言。非方便門執
生斷故。然此行相。世尊有時爲諸苾芻無問
自説。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謂我不有我所亦
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如是勝解時便
斷下分結。故知此見能順解脱。由是應知非
不善性。又於如是邊執見中。無非方便中執
爲方便見。無於下劣執爲勝見。無於實有撥
爲無見。無非我常執我常見。如何乃説以諸
有情一切妄見皆入此攝。執常邊見順我見
生。是無記理如我見説。然彼未得證眞理智。
又未承奉達眞理師。恒起我能爲梯隥慢自
作是説。然我不知有何意趣。執此邊見能順
解脱實如所言。有餘復言。身邊二見生死本
故應是不善彼説不然因有三故。一者起因。
二者生因。三異熟因。由起因故不越界地。由
生因故令得受生。由異熟因故生已受異熟。
身邊二見是起生因。非異熟因名生死本。故
本論説身見能令三有相續。乃至廣説。然經
主言倶生身見是無記性。如禽獸等身見現
行。若分別生是不善性。此不應理不能分別
而言見攝。見道所斷理不成故。此不應言是
修所斷。與無我解正相違故。應知但是修道
所斷。不染無記邪智所攝。若不許然有太過
失。謂禽獸等前際等中不能分別。亦應得有
疑等現行如有身見。色無色界亦有分別煩
惱現行應是不善。彼有不善如前已遮。故欲
界中身邊二見。唯是有覆無記性攝。餘欲界
繋一切隨眠。與上相違皆不善性。此謂欲界
顯欲界中上所説餘皆是不善頌。無煩説此
餘皆不善故。於上所説不善惑中。有幾能爲
不善根體。頌曰
    不善根欲界 貪瞋不善癡
論曰。唯欲界繋一切貪瞋。及不善癡不善根
攝。如其次第世尊説爲貪瞋癡三不善根。體
唯不善煩惱爲不善法。根名不善根宗義如
是。豈不一切已生惡法。皆爲後因非唯三種。
無越三理以不善根翻對善根而建立故。何
縁不建立不慢等善根佛於法中知而建立。
有餘師説。五識身中無惡慢等可翻對故。又
具五義立不善根。謂通五部。遍依六識。是
隨眠性。發惡身語。斷善根時爲強加行。慢
等不爾非不善根。義准已成故頌不説。如不
善惑有不善根。無記惑中有是根不。亦有何
謂。頌曰
    無記根有三 無記愛癡慧
    非餘二高故 外方立四種
    中愛見慢癡 三定皆癡故
論曰。迦濕彌羅國諸毘婆沙師。説無記根亦
有三種。謂諸無記愛癡慧三。一切應知無記
根攝。慧根通攝有覆無覆。根是因義無覆無
記慧。亦能爲因故無記根攝。此三有力生諸
無記。何縁疑慢非無記根。疑二趣轉慢高
轉故。謂疑猶豫二趣動轉。故不立根根堅住
故。慢高擧相向上而轉。故不立根根趣下故。
世間共見根相如是。隱於土下故名爲根。是
體下垂上生苗義。此三如彼故亦名根。餘非
隨眠惑無勝用。故不立彼爲無記根。外方諸
師立此有四。謂諸無記愛見慢癡。無記名中
遮善惡故。何縁此四立無記根。以諸愚夫修
上定者。不過依託愛見慢三。此三皆依無明
力轉。故立此四爲無記根。彼作是言無覆無
記。慧力劣故非無記根。根義必依堅牢立故。
由慢力故諸瑜伽師。退失百千殊勝功徳。故
慢力勝立無記根。此四能生無記染法。上座
於此作如是言。無無記根無聖教故。善惡猛
利起必由根。無記羸劣不由功用。任運而起
何藉根爲。無聖教言且爲非理。無記煩惱有
極成故。謂何縁故少分染起。藉同類根少分
不爾。無記染法有同類根。是染法故如不善
法。又何定執此無聖教。非彼上座耳所未聞。
便可撥言此非聖教。無量聖教皆已滅沒。上
座不聞豈非聖教。然於古昔諸大論師。皆共
詳論無説根義。故知必有聖教明文摽以總
名無別名數。由斯諍論或四或三。又聖教中
處處説有記無記法。又處處説記無記法從
根而生。有處亦依有記根上。方便建立無記
根名。故不應言此無聖教。又羸劣法轉應計
爲由根力生非猛利者。是故非彼所立理趣。
能遮我等立無記根。諸契經中説有十四
無記事。彼爲同此非善不善名無記耶。不爾。
云何應捨置故。謂問記論總有四種其四者
何。頌曰
    應一向分別 反詰捨置記
    如死生殊勝 我蘊一異等
論曰。等言爲攝有約異門。且問四者。一應
一向記。二應分別記。三應反詰記。四應捨置
記。此四如次如有問者。問死生勝劣一異
等。記有四者。謂答四問。若作是問。一切生者
皆當死耶。應一向記。一切生者皆定當死。若
作是問。一切死者皆當生耶。應分別記。有煩
惱者死已當生。無煩惱者死已不生。若作是
問。人爲勝劣。應反詰記。爲何所方爲方諸天
爲方惡趣。若言方天應記人劣。若言方惡應
記人勝。若作是問。蘊與有情爲一爲異。應捨
置記有情無實故。一異性不成如馬角等利
鈍等性。有作是説。彼第二問不應分別應一
向記。謂問死者皆當生耶。此應一向記言
不爾。設彼復問誰當生耶。應一向記有煩惱
者。或彼復問誰不當生。應一向記無煩惱者。
彼第三問不應反詰。應一向記謂問人趣爲
勝劣耶。應一向記亦勝亦劣所待異故。如有
問識爲果因耶。應一向記亦果亦因所待異
故。彼第四問既全不記。蘊與有情若異若一
不應名記。豈不如彼生聞梵志問世尊言。喬
答摩氏我有親愛先已命終。今欲爲其施所
信食。彼爲得此所施食耶。世尊告言。此非一
向。若汝親愛生於如是餓鬼族中有得此食。
既許彼是應分別記。此中亦問一切死者皆
當生耶。於此亦應不一向記。應爲分別有煩
惱者生非無煩惱者。如何此非應分別記。一
向爲問非一向答。此與經説文義既同。倶應
名爲應一向記。或應倶名應分別記理所逼
故。必應許同於人趣中。差別問故應差別
記。謂有問言人趣爲勝。此應反詰汝何所方。
問劣亦應如是反詰。若雙問者應一向記亦
勝亦劣。非於此中勝劣雙問。但隨問一*説
一。爲聲意顯別問。爲勝爲劣故此問成應反
詰記。應捨置中難定非有。問記四種經所*説
故。不爾問記應但説三。若爾何縁經列四處。
前三有記第四無耶。不記問者意所問故。若
爾何故亦立記名以説。此中如所應故謂此
亦説應捨置言。應置問中應言應置。若作餘
語記便不成。此中如何説有四問。誰言於此
問有四耶。以問唯一相無別故。但約四
顯問有殊。是故説爲四應記。問何謂問相。有
作是説。依二無遮是謂問相。此非問相。是扇
帙略所造論中所説疑相。實問相者謂有相
違或無相違。爲欲了達所未了義。有所陳請
設無陳請但依二義隨觀遮一。有所躊躇未能
決了是名疑相。以實問相蘊在心中。對法諸
師安立問記。一向記者。若有問言行無常耶。
應一向記。分別記者。若有直心請言願尊爲
我説法。應爲分別法有衆多。謂去來今欲説
何者。若言爲我説過去法。應復分別過去法
中亦有衆多色乃至識。若請説色應分別言。
色中有三善惡無記。若請説善應分別言。善
中有七謂離殺生廣説乃至離雜穢語。若彼
復請説離殺生。應分別言。此有三種。謂無
貪瞋癡三善根所發。若彼請説無貪發者。應
分別言。此復有二。謂表無表欲説何者。如
是分別至究竟時。便令問者了所問義。故此
分別記相即成。由此已遮有作是難。於分別
後既更無容有餘記言不應成記。以即分別
説爲記故。謂分別時問者自了所欲問義。分
別終時已能影顯所記義故。由是分別記相
得成。未分別時彼未能解。分別已解故名爲
記。此於能記立以記名。然於此中置訖埵者。
唯爲顯後不離前義。如世間説度山至河。非
此爲明山前河後。但欲令解非離度山有至
河義。置訖埵縁如是此中。要有分別方成記
義。非離分別故唯爲顯後不離前。非爲顯成
前後別義。反詰記者。若有諂心請言。願尊爲
我説法。應反詰彼法有衆多。欲説何者不應
分別。過去未來現在等異。所以然者。*記者知
其心懷諂曲求非故。問不應爲彼分別諸法。
但應反詰令默然住。或令自記無便求非。
反詰終時已能影顯所*説義故。由是亦應許
此反詰即名爲記。由反詰言記被問故。有作
是難此記亦不成詰。後無容有餘記言故。問
倶不與問相相應。請言願尊爲我説法。此不
成問但應名請。此中前難應准前遮。然此與
前有差別者。謂若反詰令彼自然。有正解生
方得名記。如契經説我還問汝。如汝所忍應
如實答。又如經説。汝意云何。色爲無常爲
是常等。非佛於此自爲分別。但由反詰令彼
自解。豈不此中名佛爲記。若能記者默無所
言。令他解生名最勝記。又此中説反詰記者。
有以反詰爲記方便。如是應知依二義釋反
詰記名。一由反詰即名爲記。二由反詰爲方
便已方記彼問。問與問相不相應者。此亦非
理。依二無遮得問相名。非我許故汝雖許爾
然自違宗。敍彼宗中當顯違理。有雖不以二
道爲依而但希望知諸道相。作如是問爲我
説道。此豈不是問於道相。此依何二言無所
遮。故汝所言唯能顯己憎他善説愛自妄計
豈由此故能破我宗。又彼云何安立問記。彼
亦少分採取正宗。兼率己情作如是説。若問
諸行常無常耶。應一向記言皆是無常性。問
有兩向謂常無常。然於記中唯有一向。如是
一切皆應准知。如是名爲應一向記。應分別
記者。如生聞梵志問世尊言。喬答摩氏我有
親愛先已命終。今欲爲其施所信食。彼爲得
此所施食耶。世尊告言。此非一向趣有五種。
謂那落迦傍生餓鬼天人別故。若汝親愛生
地獄中。爾時唯應食地獄食。汝所施食彼不
能受廣説乃至。若生人中爾時唯應食人中
食。汝所施食亦不能受。然有處所名餓鬼族。
若汝親愛生彼族中。則能受汝所施飮食。若
據我宗如是所問。應分別記理實無違。然據
汝宗如是所問。應一向記不應分別。進退推
徴如前已辨。應反詰記者。彼謂若問我常
無常耶。應反詰言。依何我問若依色我乃至
識。我應答無常若有問我有耶無耶。應反詰
言依何我問。若言依彼十二處中隨一我問。
應答言有。若依餘問應答言無。今謂此中反
詰非理。且初問我常無常耶。應一向答是無
常性。以唯於蘊執有我故。諸蘊唯是無常性
故。以契經説。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
諸有執我等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無
容更有第二記故。應一向記不應反詰。設
彼答言不依色我乃至識我。當如何記離蘊
必無起我見者所問非理。當如何記以不應
記非常無常。亦不可言我是常性。必無如是
種類蘊故。離蘊必無起我見故。由此定是應
一向記第二問我有耶無耶。亦不應反詰。汝
依何我問。以諸我見必定唯於十二處中隨
一處起。離此無容有我見故。唯應一向答言
是有。然於此中容可反詰。汝向所問我有無
者。爲問常我爲無常耶。若問無常應記言有。
彼於取蘊説我聲故。若問常我應記言。無諸
取蘊中皆無常故。如是理趣聖教所顯。故拊
掌喩契經中説。苾芻尋伺我我是何。佛知其
心廣爲摽釋十八界已。告言苾芻。汝等若謂
此法是我。當言此我無常無恒廣説乃至。苾
芻汝等意謂此眼爲常無常。白言大徳。是無
常性。既是無常爲苦非苦。白言大徳。亦是
苦性。既無常苦即變易法爲有。多聞諸聖
弟子於此執有我我所耶。苾芻白言。不爾大
徳。此中意説若執無常法爲無常。我應言我
是有。若執眼等諸無常法。以爲常我應言我
無。又離如斯眼等法外。無別少分常住之法
可計爲我。故常我無。由此餘經亦作是説。所
有諸行皆空無常。無恒無住無不變易。亦復
空無我我所性。又前説我無常無恒。不可保
信有變易法。餘處復説苾芻。汝今亦生亦老
乃至廣説。此等意顯常住我空。無常不空故
作是説。如上所引經説。世尊反詰苾芻。汝
等意謂此眼等界無常無常。以此爲問於後
方記無常常我是有是無。又閻莫迦西膩迦
等契經亦説。反詰苾芻諸蘊常無常記我爲
無有。以此准彼理亦應然。謂於此中有作是
問。我體爲有爲是無耶。應反詰言。所問我
者爲問常我爲無常耶。若問無常應記言有。
若問常我應記言無。故彼所言皆不應理。應
捨置者。彼謂苾芻問世尊言。大徳應説過去
諸劫其數有幾。佛告苾芻。過去諸劫數有爾
所不易可説。此中苾芻不知劫數故以問佛
世尊。答彼過去劫數不可了知。如應捨置而
爲記別。是故説此名應捨置。此中何有依二
無遮。而汝於斯許有問相。世尊未説有何未
遮。可説爲問世尊説已。有何所遮可説爲記。
苾芻先問由總不知。世尊説已仍未了達。於
此有可問記二相。而汝亦許成問記耶。及契
經言有四問記。然彼自説即由此因。列四名
中前三有記。唯於第四不説記聲。若爾何縁
先作是解如應捨置而爲記別。豈不前後自
互相違。若隨應置而爲記者。應許第四亦有
記聲。若謂此中無記相故。於列名處不説記
聲。如何復言隨應捨置。而爲記別故。自相
違。又於他宗不應設難。既全不記蘊與有情。
若異若一不應名記。是故彼宗極爲惡立。諸
問記相前釋可依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九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六
辯隨眠不善無記傍論已了。今應思擇何
等隨眠於何事繋。何名爲事。事雖非一而於
此中辯所繋事。此復有二。其二者何。謂就
依縁及部類辯。就依縁者。謂眼識倶所有隨
眠。唯於色處爲所縁繋。於自相應諸心心所
意處法處爲相應繋。如是乃至若身識倶所
有隨眠。唯於觸處爲所縁繋。於自相應諸
心心所意處法處爲相應繋。若意識倶所有
隨眠。於十二處爲所縁繋。於自相應諸心心
所意處法處爲相應繋。就部類者。謂見苦斷
遍行隨眠。於五部法爲所縁繋。於自相應諸
心心所爲相應繋。見苦所斷非遍隨眠。唯於
自部爲所縁繋。於自相應諸心心所爲相應
繋。如是一切隨應當説就三世辯何等有情
有何隨眠能繋何事。頌曰
    若於此事中 未斷貪瞋慢
    過現若已起 未來意遍行
    五可生自世 不生亦遍行
    餘過未遍行 現正縁能繋
論曰。若有情類於此事中隨眠隨増名繋此
事。夫爲能繋必是未斷。故初未斷如應遍流。
且諸隨眠總有二種。一者自相謂貪瞋慢。二
者共相謂見疑癡。貪瞋慢三是自相惑如前
已辯。諸聖教中處處見有分明文證。且如經
言告衣袋母。汝眼於色若不見時。彼色爲縁
起欲貪不。不爾大徳乃至廣説。又契經説佛
告大母。汝意云何。諸所有色。非汝眼見非
汝曾見。非汝當見非希求見。汝爲因此起欲
起貪起親起愛起阿頼耶起尼延底起耽著不
不爾大徳。乃至廣説。故此事中有貪瞋慢於
過去世已生未斷。現在已生能繋此事以貪
瞋慢是自相惑。非諸有情定遍起故。豈不已
斷繋義便無。既説繋言已顯未斷。何縁説此
被未斷繋。復説過去已生未斷。此未斷言
應成無用。無無用過。此未斷言顯有品別漸
次斷故。即於此論。次下文中。亦説未來意
遍行等。謂彼貪等九品不同。修道斷時九品
別斷有縁此事。上品隨眠已起已滅已得永
斷。彼於此事尚有未來餘品隨眠。未起未滅
未得永斷猶能爲繋。是故本論於此義中。雖
説未來愛等所繋。而於過去説未斷言。故未
斷言深成有用。然過去世此品隨眠得永斷
時未來亦斷。容有餘品未來隨眠能繋此事
未得永斷。以未來世意識相應貪瞋慢三遍
縁三世。雖於此事或生不生。但未斷時皆名
能繋。未來五識相應貪瞋。若未斷可生唯繋
未來世。由此已顯五識相應可生隨眠。若至
過去唯繋過去至現亦爾。義准若與意識相
應可生隨眠。若至過現未斷容繋非自世法。
非唯意識相應隨眠。若在未來能縛三世。諸
與五識相應隨眠。若定不生亦縛三世。謂
彼境界或在未來或在現在或在過去。彼雖
已得畢竟不生。而未斷時性能繋縛。所餘一
切見疑無明。去來未斷遍縛三世。由此三種
是共相惑。一切有情倶遍縛故。若現在世正
縁境時。隨其所應能縛此事。以何爲證知貪
等惑。縁過去等三世境生。即於其中能爲繋
縛。由聖教證故契經言。欲貪處法總有三種。
一者過去欲貪處法。二者未來欲貪處法。三
者現在欲貪處法。若縁過去欲貪處法生於
欲貪。此欲貪生當言於彼過去諸法繋非離
繋。乃至廣説。又契經言。若於過去未來現
在所見色中起愛起恚。應知於此非色繋眼
非眼繋色。此中欲貪是眞能繋。如是等類聖
教非一。今應思擇過去未來。爲實有無方可
辯繋。然於過未實有無中。自古諸師懷朋黨
執互相彈斥競興論道。倶申教理成立己宗。
處處傳聞如斯諍論。實有論者廣引理教。種
種方便破無立有。實無論者廣引理教。種種
方便破有立無。由是倶生大過失聚。故我今
者發大正勤。如理思惟立去來世。異於現在
非畢竟無。謂立去來非如現有。亦非如彼馬
角等無。而立去來體具是有。唯此符會對
法正宗。於此先應辯諸有相。以此有相蘊在
心中。方可了知去來定有。由所辯相顯了易
知。令固執者亦能契實。此中一類作如是言。
已生未滅是爲有相。彼説不然已生未滅即
是現在差別名故。若説現世爲有相者。義准
己説去來是無理。於此中復應徴責。何縁
有相唯現非餘。故彼所辯非眞有相。我於此
中作如是説。爲境生覺是眞有相。此總有
二。一者實有。二者假有。以依世俗及勝義諦
而安立故。若無所待於中生覺。是實有相如
色受等。若有所待於中生覺。是假有相如瓶
軍等有餘於此更立第三。謂相待有如此彼
岸。此即攝在前二有中。名雖有殊所目無異。
又彼所執違越契經。契經唯言有二有故。實
有復二。其二者何。一唯有體。二有作用。此
有作用復有二種一有功能。二功能闕。由此
已釋唯有體者。假有亦二其二者何。一者依
實。二者依假。此二如次如瓶如軍。諸聖教
中總集一切説有言教。略有四種。一實物有。
二縁合有。三成就有。四因性有。如契經説有
色無常。我於其中等隨知見。又如經説世間
所無。我知我見無有是處如是等文説實物
有。如契經説。要由有樹方得有影。汝等苾
芻若有和合。更無有師與我等者。如是等文
説縁合有如契經説。有隨倶行善根未斷又
如經言有内眼結。又如經説彼二無煖。又如
經説非有愛者名有眼人。如是等文説成就
有。如契經説此有彼有此無彼無如是等文
説因性有。如契經説無有淤泥。如諸欲者設
欲施設終無理趣。如是等教説畢竟無。非
諸唯執有現世者。能具正辯聖教有言。如
斯理趣後當具顯。是謂我宗所辯有相譬喩
論者作如是言。此亦未爲眞實有相許非有
亦能爲境生覺故。謂必應許非有亦能爲境
生覺。旋火輪我二覺生時境非有故又有遍
處等勝解作意故。若一切覺皆有所縁。是則
應無勝解作意。又幻網中説縁非有見故。又
契經説知非有故。如契經言。於無欲欲則
能如實了知爲無。又諸世間夢中瞖目多月
識等境非有故。又於非有了知爲無。此覺以
何爲所縁境又若縁聲先非有者。此能縁覺
爲何所縁。是故應知有及非有。二種皆能爲
境生覺故此所説非眞有相。對法諸師作如
是説。無無境覺二縁定故。以契經中説六種
覺皆決定有所依所縁。謂眼覺生依眼縁色
至意覺生依意縁法。無第七覺離境而生。可
執彼爲縁無境覺。若許有覺離境而生。亦應
許有離所依覺。則應生盲等有眼等。覺生差
別因縁不可得故。又非無法可説名爲是六
境中隨一所攝故執有覺縁無而生。違理背
教極爲踈野。有餘於此作是難言。若見少分
有所縁覺。謂一切覺皆有所縁。既見少分縁
去來覺。應眼等覺亦縁去來。若不許然亦不
應許。以見少分有所縁覺。謂一切覺皆有所
縁。是故不應立斯比量。或立便有不定過失。
故無境覺實有極成。此但有言都無理趣。要
由有境爲別所縁。覺方有殊如眼等覺。謂如
現在差別境中。眼等覺生而非一切。皆以一
切現在爲境。如是於有差別境中。一切覺生
而非一切。皆以一切有法爲境。又見少分有
所縁覺。彼此極成以此例餘。皆應有境可無
過失。不見少分無所縁覺。彼此極成如何
證。有覺無境可無過失。然譬喩者先作是言。
有非有皆能爲境生覺者此不應理。覺對所
覺要有所覺覺方成故。謂能得境方立覺名。
所得若無誰之能得。又能了境是識自性。所
識若無識何所了。故彼所許無所縁識。應不
名識無所了故。夫言非有謂體都無。無必越
於自相共相。何名所覺或所識耶。若謂即無
是所覺識。不爾覺識必有境故。謂諸所有心
心所法。唯以自相共相爲境。非都無法爲境
而生。辯涅槃中已略顯示。又執有覺縁無境
生。此覺應是狂亂性故。謂執有覺無境論者。
彼所執有縁無境覺。此覺定應狂亂爲性。如
世尊説。世間所無我若觀之我應狂亂。非薄
伽梵有狂亂理。故知定無縁無境覺。理不應
説容有少分。可生心處非佛所縁。又必定無
縁無境覺説。無不可知及不可得故。如契經
説前際不可知。又契經言。作者不可得。此意
顯覺必定有境。以彼無故不可知得。若許有
覺縁無境生。前際應可知作者。應可得無所
有中無障礙故。亦不可説於非有中。少分是
境少分非境。以此非有與彼非有。不可説言
有勝劣故。又説定無知見無故。如契經説世
間所無。我知我見無有是處。經主釋此契經
義言。意説他人懷増上慢。亦於非有現相謂
有。我唯於有方觀爲有。若異此者則一切覺
皆有所縁何縁於境得有猶豫。或有差別如
是解釋。但率己情非於非有。有所現相如何
可説。増上慢人亦於非有現相觀有。若於非
有可得現相。於第十三處應現相。可得如是
所説非有之相。超十二種所知聚故。定無有
能觀彼相者理趣闕故。經意不然理實應言
増上慢者。亦於未現相謂已現相。我唯於現
相觀爲現相。理應容有顛倒境智。必無有智
無境而生。故一切覺皆縁有境。由此於境得
有猶豫。謂我於此所見境中爲是正知爲是
顛倒。即由此故差別理成。同有相中見有別
故。非無與有少有相同。如何於中得有差別。
唯於有法有差別故。但於有境覺有差別故。
唯有境覺有差別理成。非於有無可辯差別。
經主於此重決斷言理必應然。以薄伽梵於
餘處説。善來苾芻汝等若能爲我弟子。無諂
無誑有信有勤。我旦教汝令暮獲勝。我暮教
汝令旦獲勝。便知薩是薩非薩是非薩。彼謂
此顯知有無義。由不詳審故作是言。此中薩
聲正顯妙義。非薩聲顯非妙義故。謂有世間
由邪教力。令其弟子起顛倒解。非妙謂妙妙
謂非妙。佛則不然由正教力。令諸弟子解無
顛倒。於妙不妙能如實知。如是名爲此中經
意理必應爾故。次復言有上是有上。無上是
無上。勿有謂上知薩非薩言。正顯弟子知有
非有義故。次後復説知有上無上。爲令解上
知薩非薩言。正顯弟子知妙非妙義。言妙非
妙者是無失有失。有失是有上無失是無上。
故有上無上顯妙非妙義。或爲顯此妙非妙
中有勝有劣。故復爲説有上無上令其了知。
若作如斯釋經義者。顯佛説法有大義利。謂
令弟子於諸法中了妙非妙勝劣差別。能於
諸法發大正勤。有斷有修逮殊勝法。非唯令
知有及非有。可名説法有大義利。又此經文
前後所説。無不皆與我釋相符。謂此經中前
作是説。若有諸法令諸有情。能證不能證彼
彼勝解迹。如來於中得無所畏。能正了知如
是諸法。云何於此能正了知。謂正了知如是
諸法。此於彼彼勝解迹中。有能作證有不能
者。於正了知得無畏者。以善通達諸法性故。
此中意顯佛知諸法。此是能障礙此是出離
道。於如是法無倒了知。經次復言。若有於
我正師子吼。有惑有疑善來苾芻。乃至廣
説。於此經後復作是言。苾芻當知。此是定道。
此非定道。乃至廣説。是故經主所釋經義極
爲迷謬意趣麁淺於縁無識爲證不成。故説
定無知見無故。無縁無覺其理極成。又彼所
言自相違害。謂説有覺非有爲境。若覺有境
則不應言此境非有。若境非有則不應言此
覺有境。以非有者是都無故。若謂此覺境體
都無。則應直言此覺無境。何所怯怖懷諂詐
心。矯説有覺非有爲境。是故定無縁非有覺。
又彼所説旋火輪我。二覺生時境非有者。亦
不應理許二覺生。如人等覺亦有境故。謂如
世間於遠闇處。見杌色已便起人覺。作如是
説。我今見人。非所見人少有實體。非所起
覺縁無境生。即以杌色爲所縁故。若不爾者
何不亦於無杌等處起此人覺。旋火輪覺理
亦應然。謂輪覺生非全無境。即火&T024801;色速於
餘方周旋而生爲此覺境。然火&T024801;色體實非
輪。而覺生時謂爲輪者。是覺於境行相顛倒。
非此輪覺縁無境生。我覺亦應准此而釋。謂
此我覺即縁色等蘊爲境故。唯有行相非我
謂我顛倒而生。非謂所縁亦有顛倒。故契經
説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諸有執我
等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理必縁蘊而
起我見。以於諸蘊如實見時。一切我見皆永
斷故。勝解作意准此應知謂瑜伽師見少相
已。自勝解力於所見中。起廣行相生如是覺。
此覺即縁諸蘊爲境。住空閑者作如是言。如
是相生是勝定果。謂勝定力於定位中。引廣
相生如所變化。又彼所言幻網中説。縁非有
見理亦不然。即彼經中説縁有故。謂彼經説
見幻事者。雖所執無非無幻相。若不許爾幻
相應無。幻相是何謂幻術果。如神通者所化
作色。如是幻相有實顯形。從幻術生能爲見
境。所執實事是畢竟無。故彼經中説爲非
有。由諸幻事有相無實。能惑亂他名能亂眼。
又引經説知非有故。如契經言。於無欲欲。則
能如實了知無者。此亦不然知對治故。又約
斷滅説爲無故。謂彼永斷説爲彼無。非此無
言顯無體性。又説世間夢中瞖目多月識等
境非有者理亦不然。且夢中識縁非有境非
極成故。謂由將睡計度思惟。或正睡時天神
加被。或由身内諸界互違。故睡位中於過
去境。起追念覺説之爲夢。過去非有理不極
成。如何引證有縁無覺。夢所見境皆所曾更。
然所曾更非唯所見。如菩薩夢是所曾聞。而
有夢中見兎角者。曾於異處見兎見角。令於
夢中由心惛倒。謂於一處和合追憶。或大海
中有此形獸曾見聞故今夢追憶。所餘夢境
准此應思。故夢不能證縁無覺。依瞖目識境
亦非無。謂此識生亦縁形顯。由根有瞖取境
不明。故於境中起顛倒解。行相雖倒境實非
無。以瞖目人要有色處。見種種相非色全無。
異此則應無色處見。縁多月識境亦非無。謂
眼識生但見一月。由根變異發識不明。迷亂
覺生謂有多月。非謂此覺縁非有生。即以月
輪爲所縁境。若不爾者無處應見。既無月處
此識不生。故此即縁月輪爲境。然夢等識縁
有境生行相分明有差別故。如覺等位縁青
等心。寧引證成有縁無識言於非有了知爲
無。此覺以何爲所縁者。此縁遮有能詮而
生。非即以無爲所縁境。謂遮於有能詮名言。
即是説無能詮差別。故於非有能詮名言。若
了覺生便作無解。是故此覺非縁無生。豈不
説無能詮是有。如何了覺撥彼爲無。非了覺
生撥名言體。但能了彼所詮爲無。謂了覺生
縁遮有境。不以非有爲境而生。何等名爲能
遮有境。謂於非有所起能詮。此覺既縁能詮
爲境。不應執此縁無境生理必應爾。如世間
説非婆羅門及無常等。雖遮餘有而體非無。
此中智生縁遮梵志及常等性。能詮所詮即
此能詮能遮梵志及常等性。於自所詮刹帝
利身諸行等轉。然諸所有遮詮名言。或有有
所詮有無所詮者。有所詮者如非梵志無常
等言。無所詮者如説非有無物等言。因有所
詮而生智者。此智初起但縁能詮。便能了知
所遮非有。後起亦有能縁所詮。知彼體中所
遮非有。因無所詮而生智者。初起後起但縁
能詮。於中了知所遮非有。然非有等能詮名
言。都無所詮亦無有失。以非有等都無體故。
若都無體亦是所詮。則應世間無無義語。有
作是説。一切名言皆有所詮名能詮故。若
非有無物等言。及第二頭第三手等。能表無
法所有名言何爲所詮。而言皆有以縁此想
爲此所詮。若無所詮有能詮者。應無所覺有
能覺生。此既不然彼云何爾。此例非等以覺
生時要託所縁。如羸憑杖諸心心所。法爾生
時必託四縁非如色等。諸能詮起非託所詮。
由因刹那等起力發。隨自心想所欲而生。非
要憑託所詮方起。故經説有無義言聲。心
心所法起必託境。故經説彼名有所縁。非有
不應説名爲有。了達無我正覺生時。此覺即
縁諸法爲境。如契經説。當於爾時。以慧正觀
諸法無我。經主叙彼所設難言。若有縁聲先
非有者。此能縁識爲何所縁。若謂即縁彼聲
爲境。求聲無者應更發聲。若謂聲無住未來
位。未來實有如何謂無。若謂去來無現世
者此亦非理其體一故。若有少分體差別者。
本無今有其理自成。故識通縁。有非有者此
亦非理。前於思擇涅槃體中已辯釋故。彼於
彼處已作是言。如説有聲有先非有有後非
有。乃至廣説。我先已釋。爲於畢竟非有物
上説此有言。爲此有言。即於有上遮餘而立。
若別有物居聲先後。可遮聲故説非有言。謂
彼物中此聲非有。諸互非有定依有説。若於
畢竟非有物中。而説有言何不違理。既爾經
主不應復言。若謂即縁彼聲爲境。乘斯展轉
起多釋難。准先所釋有非有言。此中縁聲先
非有識。縁聲依處非即縁聲。謂但縁聲所依
衆具。未發聲位爲聲非有。如於非有了知爲
無。即縁有法遮餘而起。此亦應爾寧爲別
釋。設許即縁彼聲爲境。所設過難理亦不成
以許去來。雖體是有而與現在有義不同。然
不即成本無今有。作用與體非一異故。如是
等義後當廣辯。又如何知聲先非有。以未生
故此亦同疑。謂於此中正共思擇。聲未生位
爲有爲無。故問寧知聲先非有。如何但答以
聲未生。未生與先義無別故。既未生故不
能爲因。證聲未生都無有體。如何可以聲未
生無。證能縁識以無爲境。又後當辯。一切識
生無不皆縁有法爲境。且無非有爲所縁覺。
由前決擇其理極成。此覺既無我先所説。爲
境生覺有相理成。若有諸師以此有相。
於心首應固立宗。過去未來決定是有。以能
爲境生諸覺故。復應思擇如上所言。實有假
有倶能生覺。既縁過未亦有覺生。過去未
來爲實爲假。有説唯假彼説不然。假法所依
去來無故。若謂現在是彼所依。理亦不然不
相待故。謂不待現亦有能縁去來爲境諸智
轉故。先作是説。若有所待。於中覺生是假有
相。又世現見諸假所依。若都盡時假不轉故。
謂世現見補特伽羅瓶衣車等諸假有法。所
依盡時彼則不轉。然見現在諸法盡時。過去
未來猶可施設。故彼所救理定不然又假所
依與能依假。現見展轉不相違故。諸有爲法
行於世時。過去未來與現不並。如何依現假
立去來。是故去來非唯假有。又未曾見前後
位中。轉假爲實實爲假故。若執未來唯是
假有。應許現在亦假非實。或許現在是實有
故。應許過去亦實非假。如是彼言極違理故。
宜速捨棄不應固執。又假定非聖道境故。謂
非假有補特伽羅瓶衣等事是聖道境然諸聖
道亦以去來諸有爲法爲所縁境。若異此者
過去未來諸有爲法。則不應爲現觀忍智之
所了知。又現觀時若不許以去來受等爲其
所縁。則自身中受等諸法。畢竟不爲現觀所
縁。彼執不能縁過未故。無二受等倶現行故。
是則聖道於諸有爲。不能遍知便違經説。若
於一法未達未知。我説不能作苦邊際。是故
聖道必縁去來。如就應知證去來世。非唯
假有可成所知。如是就餘應斷應證。及應
修等差別法門。隨其所應皆證過未非唯假
有義可得成。假法定非所斷等故。又假與
實不可定言。是一是異如世伊字。三點所
成一異難説。去來今世前後位殊。如何可言
去來二世。體唯是假依現在立。是故彼論與
理相違。不順聖言無可收採。即説定有過
去未來。云何應知彼定有相。如對法者所説
應知。對法諸師如何説有。由有因果染離染
事。自性非虚説爲實有。非如現在得實有名。
謂彼去來非如馬角。及空花等是畢竟無非。
如瓶衣軍林車室數取趣等。唯是假有非如
現在是實有性。所以者何。非如馬角及空花
等。諸畢竟無瓶衣軍林。車室等假可得名有
因果等性。又非已滅及未已生。可得説言同
現實有。以如是理蘊在心中。應固立宗去來
定有。諸有爲法歴三世時。體相無差有性寧
別。豈不現見有法同時。體相無差而有性別。
如地界等内外性殊。受等自他樂等性別。此
性與有理定無差。性既有殊有必有別。由是
地等體相雖同。而可説爲内外性別。受等領
等體相。雖同而可説爲樂等性別。又如眼等
在一相續。清淨所造色體相同。而於其中有
性類別。以見聞等功能別故。非於此中功能
異有。可有性等功能差別。然見等功能即眼
等有。由功能別故有性定別。故知諸法有同
一時。體相無差有性類別。既現見有法體同
時。體相無差有性類別。故知諸法歴三世時。
體相無差有性類別。如是善立對法義宗。經
主於中朋附上座。所立宗趣作是詰言。過去
未來若倶是有。如何可説是去來性。此詰於
義都不相關。同實有中許有種種。有性差別
理極成故。三世有論亦可詰言。過去未來若
倶非有。如何可説此去此來。説常有宗依有
體法。由自性異因縁不同。容可立有性類差
別。説去來世無體論者。去來世體既決定無。
自性因縁不可説異。如何分判去來世別。如
彼唯託實無體中。矯立言詞尚能説有去來
世異。況此憑託實有體中。以正道理不能説
有去來世別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一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七
如是略述三世有無理趣正邪有差別已。爲
令此義決定増明復依頌文廣顯宗趣。頌曰
    三世有由説 二有境果故
    説三世有故 許説一切有
論曰。實有過去未來現在。了教正理倶極成
故。若爾三世由何有別。如是徴責起何非次。
且應詰問何謂教理。我引教理成立己宗。過
去未來現在實有。有義既顯別易思擇。既爾
現在實有極成。何教理證去來實有。且由經
中世尊説故謂世尊説過去未來。色尚無常何
況現在。若能如是觀色無常。則諸多聞聖弟
子衆。於過去色勤修厭捨。於未來色勤斷欣
求。現在色中勤厭離滅。若過去色非有。不應
多聞聖弟子衆。於過去色勤修厭捨。以過去
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衆。於過去色勤修
厭捨。若未來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衆。於
未來色勤斷欣求。以未來色是有故。應多聞
聖弟子衆。於未來色勤斷欣求。又契經言。告
舍利子。杖髻外道恍惚發言不善尋求不審思
擇。彼由愚戇不明不善。作如是言若業過去
盡滅變壞都無所有。所以者何。業雖過去盡
滅變壞。而猶是有何縁知。此所引契經説有
去來。定是了義曾無餘處決定遮止。猶如補
特伽羅等故。謂雖處處説有補特伽羅。而可
説爲實無有體人。契經等分明遮故由此説
有。補特伽羅所有契經皆非了義。又如經説
應害父母。理亦應是不了義經。以餘經言是
無間業。無間必墮捺落迦故。又如經言諸習
欲者。無有惡業而不能作。此亦應是不了義
經。以餘經中遮諸聖者。由故思造諸惡業故。
如是等類隨應當知非此分明決定説有去來
世。已復於餘處分明決定遮有去來。可以
准知此非了義。然此決定是了義説。以越餘
經不了相故。恍惚論者何太輕言。但違己宗
經便判爲不了。豈不亦有遮去來經。如勝義
空契經中説。眼根生位無所從來。眼根滅時
無所造集。本無今有有已還去。若未來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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