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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No. 1562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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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解。若由無始數習所成。惡阿世耶令心剛
強。少遭逼惱便懷深恨。縁此還息與樂勝解。
復應策勵思其重恩。於彼復生與樂意樂。數
習力故恨意永亡。與樂勝解相續無替此既
成已。於中下親亦漸次修如是勝解。於親
三品既得等心。次總於處中下中上怨所。漸
次修習與樂意樂。乃至最後於上怨親。得平
等心都無昇降。齊此名曰修慈成滿。修悲及
喜例此應説。謂觀三苦遍逼有情。不應於中
復加以苦。但應如已勤加濟拔。漸次修習欲
濟拔心。乃至怨親等無昇降。齊此名曰修悲
成滿想。諸有情得樂離苦。深生欣慰如己
無差。齊此名曰修喜成滿。初修捨者。先捨處
中非先捨怨親恚愛難捨故。又處中品順捨
力増於中如前。先捨上品次捨中下及與怨
親。從下至中從中至上。先捨怨者以親難捨
故。如契經説。貪難斷非瞋如是漸次修習。於
捨至上親友等上處中。普於有情捨差別相。
齊此名曰修捨成滿。若於有情樂求功徳。彼
於慈等能速修成。非於有情樂求過者。以斷
善者有徳可録。麟喩獨覺有失可取。先福罪
果現可見故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第卷七十九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八十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定品第八之四
辯無量。次辯解脱。頌曰
    解脱有八種 前三無貪性
    二二一一定 四無色定善
    滅受想解脱 微微無間生
    由自地淨心 及下無漏出
    三境欲可見 四境類品道
    自上苦集滅 非擇滅虚空
論曰。解脱有八。一内有色想觀外色解脱。二
内無色想觀外色解脱。三淨解脱身作證具
足住。四無色定爲次四解脱。滅受想定爲第
八解脱。八中前三無貪爲性近治貪故。然契
經中説。想觀者想觀増故。如宿住念除去色
想。三中初二不淨相轉。作青瘀等諸行相故。
第三解脱清淨相轉。作淨光鮮行相轉故。三
并助伴皆五蘊性。初二解脱一一通依初二
靜慮。能治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初二通
攝近分中間。五地皆能起初二故。欲及初定
有顯色貪。由眼識身所引起故爲解脱彼。初
二定中建立初二不淨解脱。二三定中眼識
無故。亦無所引縁顯色貪故。三四定中無不
淨解脱。初二解脱相似善根。雖欲界中亦容
得有。而爲欲界貪所&T020717;雜。故不建立二解
脱名。三四定中雖亦得有。去所治遠勢力微
劣。又樂淨伏故不得名第三解脱。依後靜慮
離八災患心澄淨故。第四并近分立後靜慮
名。相似善根下地雖有。非増上故不名解脱。
欲界欲貪所*&T020717;雜故。初二定中不淨伏故。第
三定中樂所迷故。又並八災所擾亂故。次四
解脱如其次第。以四無色定善爲性。非無記
染非解脱故。亦非散善性羸劣故。彼散善者
如命終心。有説餘時亦有散善。唯生得善無
聞思故。諸近分地九無間道。八解脱道亦非
解脱。不背下地故縁下道雜故。又未全脱下
地染故。契經説彼超過下故。有説近分諸解
脱道。亦名解脱背下地故。然於餘處唯説根
本者。以近分中非全解脱故。第八解脱即滅
盡定。厭背受想而起此故。或總厭背有所縁
故。然上座言。即諸有情相續分位名滅盡定。
此亦非理前已廣辯。此滅盡定實有體故。又
不可説此定有心。曾不見有心無受想思故。
無容於此越路而行。如説此中受想等滅寂
靜安樂。阿羅漢等乃有如是殊勝解脱。非無
義本相續及心。可説名爲安樂寂靜。阿羅漢
等殊勝解脱如何計度。有一類心無有所縁
離行相轉。有所縁者理必有觸。若許有觸寧
無受果。應言何礙受等不生。故滅定中無有
心。理非迷正理纔覽經文。便能會通聖教深
趣。識非永滅言不離身。如病未永除暫息亦
名有。微微心後此定現前。前對想心已名微
細。此更微細故曰微微。次如是心入滅盡定。
謂有頂地心有三品。即想微細及微微心。由
上中下品類別故。要下品後滅定現前。故次
微微入滅盡定。從滅定出或起有頂淨定心。
或即能起無所有處無漏心。如是入心唯是
有漏。通從有漏無漏心出。八中前三唯以欲
界色處爲境。有差別者二取不淨。一取淨相。
既諸色中亦有淨界。總觀爲不淨寧非顛倒
攝。如於苦法計樂成倒。謂諸行中亦有苦雜。
一向計樂成顛倒故。第三取淨爲難亦爾。此
非過失是所許故。謂亦許此是倒思惟。若爾
何性非不善。此是離染所得果故。既不
稱實何能違染。令順生貪作意遠故。如未離
欲於淨不淨。思惟淨相能順生貪。非此淨中
見於淨相。不顛倒故可善性攝。如是離欲於
淨不淨。思惟不淨能遠離貪。非此淨中見不
淨相。是顛倒故不善性攝。亦應例釋不淨見
淨。或此非謂顛倒思惟。諸不淨法總有二種。
一者自體。二者相雜。諸清淨法雜不淨故亦
名不淨。世所極成故此思惟不名顛倒。不淨
雜淨例亦應爾。然觀行者初修觀時。非亦於
淨界取不淨相。但於不淨界取不淨相。令心
極厭惡違逆行相轉。後漸増廣違逆行相。普
於欲界色處境中。總起厭心不生貪染。若於
純淨界色界色聚中。勝解無能取不淨相。既
唯欲界諸色聚中。勝解方能取不淨相。故知
欲界諸色聚中。決定亦有不淨界性。既如不
淨作不淨解。如何可言是顛倒性。第三取淨
例此應知。此於所縁既如實轉。如何説是勝
解作意。由勝解力此於境生。故説此爲勝解
作意。即由此故得解脱名。勝解解脱義相隣
故。或於少事由勝。解力漸漸増益觀名勝解
作意。謂於少淨漸増益觀。因此便生無量貪
染。此既生已心於所縁。遂被拘執不自在轉。
於少不淨漸増益觀。與前相違増諸善本。如
觀樂受爲壞苦性。雜苦相故觀之爲苦。能伏
煩惱不名顛倒。如是淨界與不淨雜。亦可
於中觀爲不淨不名顛倒。能遠離貪縁淨解
脱。應知亦爾。觀未成滿但得名爲勝解作意。
後成滿時離染果故引聖道故。亦得名爲眞
實作意。如是已辯初三所縁。次四解脱。各以
自上苦集滅諦。及一切地類智品道彼非擇
滅。及與虚空爲所縁境。無色解脱棄背下地。
故並不縁下地苦集行相。別者初二不淨。第
三唯淨倶非十六。無色解脱攝本定故。所作
行相十六。或非念住倶者。初三解脱身念住
倶。次四解脱通四念住。智相應者。初三第七
唯世俗智。第四五六八智。相應根相應者。初
二解脱喜捨相應。次五解脱唯捨相應。世差
別者。皆通三世。縁世別者。初三解脱已生可
生。各縁自世不生縁三。次四解脱縁三非世。
三性別者。皆唯善性。縁性別者。初三解脱通
縁三性。次四解脱縁善無記。學等別者。初三
後二唯是倶非。中三解脱皆通三種。縁學等
者。初三解脱但縁倶非。四縁三種。見斷等者。
初三後二唯修所斷。中三有漏修斷餘非。縁
見斷等者。初三縁修斷。次四解脱各通縁三。
縁自身等者。初縁自他身。次二縁他。四縁三
種。得差別者。第八第三唯未曾得。餘六通
二。通二謂聖内法異生外法。異生唯是曾得。
經言有色觀諸色者。爲顯何義。非未除色能
如實通此經深義。然諸先聖傳授釋言。未能
伏除縁内色想是有色義。云何知然。第二解
脱差別説故。謂於第二既作是言。内無色想
外諸色。故知初解脱未除内色想。由此論
者建立最初。名内有色想觀外色解脱。謂觀
行者如害怨。屍雖已離欲貪。而爲令堅固
以不淨行相。復觀外諸色。由於外色數觀察
故。於内色中亦生厭想。如樂淨者頸繋狗屍。
極懷羞慚深生厭惡。如是觀外不淨相已。方
内色身亦是不淨觀心淨故見内身中。三十
六物不淨充滿。觀如篋中衆色類物。名初解
脱極成滿位。此成滿位解脱何法。謂心於色
不樂。憎背訶毀厭惡遮止欲貪。即解脱欲貪
是無貪性故。若謂説觀故應是慧者。理必不
然。近治欲貪故體若是慧應近治癡既近治
貪故無貪性。修觀行者從此後時。漸復遣除
縁内色想。謂以勝解想自命終。輿載遺身置
棄屍處。種種禽獸爭共食噉。須臾身盡唯見
禽獸。或於是處以火焚燒。乃至遺灰風所飄
鼓。須臾身盡唯見空界。或想自身如酥鹽
等。爲火水等之所融消。乃至身無唯見火
等。名内無色想觀外色解脱此勝解力除色
想故。雖縁身起而不見身。既已遣除縁内色
想。心相續轉無別事業。勝輕安樂任運現前。
於此位中數數修習。縁色處境厭背行相。是
名第二解脱成滿。亦如第一解脱欲貪。雖於
先時修不淨想。已得解脱縁色欲貪。而無始
來我愛難遣。若觀身有仍恐退生。故後復
修内無色想。厭惡色觀清淨過前。行者爾時
依初靜慮。得此二觀深生味著。爲欲令此轉
増進故。入第二靜慮復修二解脱。復修二法
次第如前。何縁此中厭逆色想。可得説與喜
受相應。地力使然如苦集智。或由觀見所習
善根。至成滿時故應生喜。既於色想已得解
脱。雖遊厭觀而不妨喜。次復進入第三靜
慮。妙樂迷故心便奢侈。由此不能修諸解脱。
但起解脱相似善根。此靜慮中地力法爾。事
欣厭觀倶不能成。從此進修第四靜慮。捨増
上故心漸澄淨。諸不淨想無復増上。故彼
不名初二解脱。但可名曰相似善根。彼瑜伽
師久觀不淨。厭惡轉故令心沈慼。爲欲策發
令暫生歡。或爲暫解久修勞倦。或爲自審驗
不淨觀堪能。故彼復依第四靜慮。於欲界色
起淨勝解。先取寶衣花等淨相。由勝解力漸
廣思惟。遍於所縁作淨行相。如契經説。彼於
後時。應取少淨相總思惟諸色。此雖策心而
不掉擧。雖觀淨相而不起貪。既知善根勢力
増上。次復於境略聚其心。於一所縁觀淨而
住此位。名曰淨解脱滿。能究竟捨不淨想故。
此淨解脱亦如第二内無色想觀外諸色。然
有差別謂所依地所治行相有差別故。内外
道身共不共故。通曾未曾得。唯未曾得故少
用功而得。多用功得故。又淨解脱觀順貪相
而貪不生。第二解脱觀違貪相得貪不起。餘
五解脱應知。如前思不相應無色處釋。何縁
唯説内無色想。除内色想不説外耶。得初靜
慮時外想已除故。謂得初靜慮外色想已除。
第四靜慮中更無勞除遣。諸功徳法漸次得
故。又外色想易可遣除。故除彼時未立解脱。
或外色想空處方除。故於此中但説除内。此
中所説内無色想。爲但遮色想別目餘想
耶。若謂此言但遮色想。此言無用説觀外色。
無内色想義已成故。若謂此言別目餘想。應
説此想爲何所縁。此非唯遮以別説故。爲縁
何法縁虚空界。若非不淨行相轉者。如何可
名第二解脱。此無過失。彼加行故。謂此中言
内無色想。是第二加行名。第二解脱多因縁
故。得解脱名。謂已解脱此方生故。或此力
能引解脱故。或是種種解脱性故。或與解脱
勝解倶故。此諸解脱依男女身。聖者異生皆
能修起。唯滅盡定但依聖身。於聖身中通學
無學。經説滅定超諸有頂。如何可説亦依學
身。此雖有頂自地所攝。然如上地法超餘方
得故。如超一切第四定貪。方入根本空無邊
處。至超一切無所有貪。入本非想非非想處。
如是超越諸有頂貪。方可得入滅受想定。謂
有頂貪若斷未斷。要應總伏方入此定。故雖
自地而名超越。或諸有學已離有頂。見所斷
故名爲超越。或有頂法總有二種。有心無心
位差別故。超有心故名爲超越。或隨所應説
超無過。唯第三八説身證者。擧二邊際類顯
所餘。色解脱中淨爲邊際。於諸無色滅定爲
邊。或此各在一界邊故。或唯此二種唯内道
得故。唯未曾得故。多功用得故。盡大種造色
心心所法故。有説第三初於身色以勝解力。
取清淨相後漸遣除解脱成滿縁身解脱此爲
究竟。故偏於此立身證名。滅定無心唯依身
住。故亦於彼立身證名就勝故。然理實皆
依通有理。有契經言何名身證。謂八解脱。此
八解脱何有情起。若於所縁恒求對治。是貪
愛行樂修多道。如是有情能起解脱。行者何
爲修解脱等。爲令煩惱轉更遠故。爲於等至
得自在故。既得自在便能引發。無諍等徳及
聖神通。由此便能轉變諸境。起留捨等種種
事業。已辯解脱次辯勝處。頌曰
    勝處有八種 二如初解脱
    次二如第二 後四如第三
論曰。勝處有八。内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
惡於此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名爲初。
内有色想觀外色多。廣説乃至。是名第二内
無色想觀外色少。廣説乃至。是名第三内無
色想觀外色多。廣説乃至。是名第四内無色
想觀外色。青青顯青現青光。譬如烏莫迦
花。或如婆羅痆斯深染青衣於此諸色。勝知
勝見有如是想。是名第五内無色想觀外色。
黄黄顯黄現黄光。譬如羯尼迦花。或如婆羅
痆斯。深染黄衣廣説乃至。是名第六内無色
想觀外色。赤赤顯赤現赤光。譬如槃豆時縛
迦花。或如婆羅痆斯。深染赤衣廣説乃至。是
名第七内無色想觀外色。白白顯白現白光。
譬如烏沙斯星。或如婆羅痆斯。極鮮白衣廣
説乃至。是名第八能制伏境。故名勝處。謂雖
一切所縁色境。清淨光華美妙具足。而善根
力悉能映蔽。譬如僕隷雖服珍奇。而爲其主
之所映蔽。或於是處轉變自在。不隨起惑故
名勝處。勝於處故立勝處名。或此善根即名
爲處處能勝。故立勝處名。少謂所縁或自在
少與此相反説名爲多。好惡色言顯劣勝色。
有説於好能不起貪。於惡不瞋故名爲勝。若
爾勝處體應具無貪瞋。故於此中有別意趣。
謂不淨行相總觀好惡色。如觀惡色好色亦
然。總取不淨心自在轉。何勞復觀惡色不淨。
由曾見淨起諸煩惱。以顛倒覺曾見淨故。今
如實見爲治昔貪。故於惡色亦觀不淨。初觀
此境名爲勝知。後觀成時名爲勝見。能自了
達我於此中。有勝知勝見名有如是想。此四
勝處自性地等。如次同前初二解脱。謂初二
勝處是初解脱果。次二勝處是第二果。彼爲
資糧能入此故。總觀不淨能制伏己。復於此
境觀淨制伏。謂即乘前内無色想。別觀青等
四顯色相。所言青者謂花等青。言青顯者謂
衣等青青現青光。顯前二種所有青相。純深
無雜非如青邊。所發青影及孔雀尾金剛等
青。然青光言顯青鮮潔。非如日等外發光明。
或爲顯成青色顯著。擧花衣喩。顯加行中取
彼爲門入勝處觀。非於觀内見似此色。烏莫
迦花花中青勝倶生青内擧此爲門。婆羅痆
斯善於染色。和合青内擧此爲門。非加行中
但取此二。非皆有故不擧珠寶。若處空閑先
取花相。若居聚落先取衣青。青觀既然黄等
亦爾。然於夜分先取白星。晝則取衣餘皆如
上。於晴夜分烏沙斯星。諸白色中最爲勝故。
此四勝處自性地等。應知如前第三解脱。以
淨解脱爲此四因。彼爲資糧能入此故。前三
解脱於諸色中。但能總取不淨淨相。今八勝
處於諸色中。分別少多青等異相。故前解脱
但於色中。棄背欲貪及不淨想。今八勝處能
於所縁。分折制伏令隨心轉。由此證知第三
解脱。總取淨相故立一名。八勝處中後四勝
處。差別取故分爲四種。若淨解脱亦差別
縁。取淨性同立爲一者。後四勝處應亦立一。
差別因縁不可得故。已辯勝處次辯遍處。頌

    遍處有十種 八如淨解脱
    後二淨無色 縁自地四蘊
論曰。遍處有十。謂周遍觀地水火風青黄赤
白。及空與識二無邊處。經於此處皆言一
想。上下及傍無二無量。於一切處無間無隙。
周遍思惟故名遍處。遍於處故立遍處名。或
此善根即名爲處。行相遍故立遍處名。此中
地等顯示所縁。所説遍言顯示行相。行相雖
等而所縁別是故遍處分爲十種。經言一者
顯此等至。思惟一類境相現前。想言顯是勝
解作意。若異此者應言一知。上下傍言顯意
流轉。言無二者顯。無間隙。無量言顯勝解無
邊。由勝等持磨瑩力故。令觀行者心自在生。
能於所縁周遍觀察。何故唯十得遍處名。此
上更無遍行相故。唯第四定空識無邊。可得
説有無邊行相。前八遍處如淨解脱。自性皆
是無貪善根。若并助伴皆五蘊性。後四勝處
加行引生。故與彼同如淨解脱。又如淨解脱
依第四靜慮。及縁欲界色處爲境。如何地等
亦名色處。地地界等有差別故。顯形名地等
如先已説。故説地等遍處不言地界等。故前
八種但縁色處。風與風界既無差別。如何可
言亦縁色處。此難非理。以諸世間亦説黒風
團風等故。由此前八縁色理成。後二遍處如
次空識二。淨無色爲其自性。各縁自地四蘊
爲境。此解脱等三門功徳。爲由何得。依何身
起。頌曰
    滅定如先辯 餘皆通二得
    無色依三界 餘唯人趣起
論曰。第八解脱如先已辯。以即是前滅盡定
故。餘解脱等通由二得。謂由離染及加行得。
以有曾習未曾習故。前八遍處初修習時。皆
以眼識爲其加行。空處遍處初修亦爾。以初
必縁空界色故。由勝解力後成滿時。通縁自
地四蘊爲境。識處遍處初修習時。但以意識
爲其加行。以初必縁識爲境故。由勝解力後
成滿時。亦縁自地四蘊爲境。四無色解脱二
無色遍處。一一通依三界身起。然其初起多
依下地。依自下地皆容後起。唯無所有亦依
上地。所餘一切依欲界身。唯在人中三洲除
北。餘慧力劣無聖教故。治欲貪故上二界無。
有説初起唯依人趣。要由教力所引起故。人
中有教天趣中無。設有著樂不能初起。故人
初起退生欲天。由宿習力有後起義。復以何
縁第三靜慮。有通無量等無解脱等耶。無解
脱縁前已具辯。解脱無故勝處亦無。解脱爲
門入勝處故。勝處無故遍處亦無。勝處爲門
入遍處故。又第三定耽著妙樂。於生死中此
樂勝故。不能發起解脱等三。此三皆欲背生
死故。通無量等隨順於樂。故依此定亦能修
起。此解脱等三門功徳。若隨得一得一切不。
此不皆爾。其義云何。得後必前前非必後。謂
得遍處必具得三。得勝處者必得解脱。遍處
不定或得或無。若得解脱餘二不定。以入遍
處勝處爲門。解脱爲門入勝處故。此解脱等
差別云何。唯能棄背名爲解脱。兼析所縁名
爲勝處。加無邊解得遍處名。此三善根漸次
修故。有餘師説。此三善根由下中上故有差
別。謂能棄捨勝伏所縁。行相無邊有劣勝故。
有餘師説。解脱唯因遍處唯果勝處通二。今
應思擇上二界中。説者既無何縁起定。頌曰
    二界由因業 能起無色定
    色界起靜慮 亦由法爾力
論曰。生上二界總由三縁。能進引生色無色
定。一由因力。謂於先時近。及數修爲起因故。
二由業力。謂先曾造感上地生順後受業。彼
業異熟將起現前。勢力能令進起彼定。以若
未離下地煩惱。必定無容生上地故。三法爾
力。謂器世界將欲壞時。下地有情法爾能起
上地靜慮。以於此位所有善法。由法爾力皆
増盛故。諸有生在上二界中起無色定。由因
業力非法爾力。無雲等天不爲三災之所壞
故。生在色界起靜慮時。由上二縁及法爾力。
若生欲界起上定時。一一應知加由教力。由
教力者。謂人三洲。天亦聞教微故不説。前來
分別諸勝法門。皆爲弘持世尊正法。何謂正
法當住幾時。頌曰
    佛正法有二 謂教證爲體
    有持説行者 此便住世間
論曰。世尊正法體有二種。一教二證。教謂契
經調伏對法。證謂三乘諸無漏道。若證正法
住在世間。此所弘持教法亦住理必應爾。現
見東方證法衰微教多隱沒。北方證法猶増
盛故。世尊正教流布尚多。由此如來無上智
境衆聖栖宅。阿毘達磨無倒實義此國盛行。
非東方等所能傳習。二中教法多分依止。持
者説者得住世間。證正法住*唯依行者。然非
行者唯證法依。教法亦應依行者。故謂有無
倒修行法者。能令證法久住世間。證法住時
教法亦住。故教法住由持説行。但由行者令
證法住。故佛正法隨此三人。住爾所時便住
於世。阿毘達磨此論所依。此攝彼中眞實要
義。彼論中義釋有多途。今此論中依何理釋。
頌曰
    迦濕彌羅議理成 我多依彼釋對法
    少有貶量爲我失 判法正理在牟尼
論曰。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議。阿毘達磨理
善成立。我多依彼釋對法宗。經主此中述己
本意。言依此國諸善逝子。議對法理大毘婆
沙。發起正勤如理觀察。爲令正法久住世間。
饒益有情故造斯論。多言顯示少有異途。謂
形像色去來世等。然諸法性廣大甚深。如實
説者甚爲難遇。自惟覺慧極爲微劣。不能勤
求如實説者。故於廣論所立理中。少有貶量
爲我過失。諸法正理廣大甚深。要昔曾於無
量佛所。親近修習眞智資糧。方於智境一切
無惑。麟喩獨覺尚於法相不能決判。況諸聲
聞彼所證法隨他教故。由此決判諸法正理。
唯在眞實大牟尼尊。是故定知阿毘達磨。眞
是佛説應隨信受。無倒修行勤求解脱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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