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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 (No. 1558_ 世親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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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現前能修未來。勢力勝故。曾得而起不
未來。非多功起勢力劣故。爲唯約
説名爲修。不爾。云何。修有四種一得修。二
習修。三對治修。四除遣修。如是四修依
立。頌曰
    立得修習修 依善有爲法
    依諸有漏法 立治修遣修
論曰。得習二修依有爲善未來唯得。現具
二修。治遣二修依有漏法。故有漏善具足四
。無漏有爲餘有漏法。如是具前後二
。外國諸師説修有六。於前四上防觀
。防護諸根察身故。如契經説。云何修
根謂於六根善防善護乃至廣説。又契經
説。云何修身。謂於自身髮毛爪。乃至廣
説。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防觀二修即治遣
修攝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六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七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智品第七之二
是已辯諸智差別。智所成徳今當顯示
中先辯佛不共徳。且初成佛盡智位修
共佛法十八種。何謂十八。頌曰
    十八不共法 謂佛十力等
論曰。佛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如
合名爲十八不共法。唯於諸佛盡智時修。
餘聖所無故名不共。且佛十力相別云何。
頌曰
    力處非處十 業八除滅道
    定根解界九 遍趣九或十
    宿住死生俗 盡六或十智
    宿住死生智 依靜慮餘通
    贍部男佛身 於境無礙故
論曰。佛十力者。一處非處智力。具以如來
十智性。二業異熟智力。八智爲性。謂除
滅道。三靜慮解脱等持等至智力。四根上下
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如
四力皆九智性。謂除滅智。七遍趣行智力。或
聲顯此義有二途。若謂但縁能趣境九
智除滅。若謂亦縁所趣境十智爲性。八
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如是二力皆俗
智性。十漏盡智力。或聲亦顯義有二途。若
但縁漏盡境六智。除道苦集他心。若
漏盡身中所得十智爲性。已辯自性。依
地別者。第八第九依四靜慮。餘八通依十一
起。欲四靜慮未至中間。并四無色名十一
。已辯依地。依身別者。皆依*贍部男子佛
。已辯依身。何故名力。以一切所知境
智無礙轉故名爲力。由此十力唯依
。唯佛已除諸惑習氣一切境欲能
知。餘此相違故不力。如舍利子捨
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
。如是諸佛遍於所知心力無邊。云何身
力。頌曰
    身那羅延力 或節節皆然
    象等七十増 此觸處爲
論曰。佛生身力等那羅延。有餘師言。佛身
支節一一皆具那羅延力。大徳法救説。諸
如來身力無邊。猶如心力。若異此者則諸佛
身應無邊心力。大覺獨覺及轉輪
王支節相連如其次第龍蟠結連鎖相鈎
故三相望力有勝劣。那羅延力其量云何。十
十倍増象等七力。謂凡象。香象。摩訶諾健
那。鉢羅塞建提。伐浪伽。遮怒羅。那羅延。
後後力増前前十倍。有説。前六十十倍増
那羅延半身之力。此力一倍成那羅延。於
所説中唯多應理。如是身力觸處爲性。謂
所觸中大種差別。有説。是造觸離七外別有
佛四無畏相別云何。頌曰
    四無畏如次 初十二七力
論曰。佛四無畏如經廣説。一正等覺無畏。十
智爲性。猶如初力。二漏永盡無畏。六十智
性。如第十力。三説障法無畏。八智爲性。如
第二力。四説出道無畏。九十智性。如第七
。如何於智立無畏名。此無畏名目無怯
。由智故不懼他。故無畏名目諸智
。理實無畏是智所成。不説言體即是
。佛三念住相別云何。頌曰
    三念住念慧 縁順違倶境
論曰。佛三念住如經廣説。諸弟子衆一向恭
敬能正受行。如來縁之不歡喜。捨而安
住正念正知。是謂如來第一念住。諸弟子衆
唯不恭敬正受行。如來縁之不憂慼
捨而安住正念正知。是謂如來第二念住。諸
弟子衆一類恭敬能正受行。一類不敬不
受行。如來縁之不歡慼。捨而安住正念
正知。是謂如來第三念住。此三皆用念慧
體。諸大聲聞亦於弟子順違倶境
慼倶。此何名爲不共佛法。唯佛於此并
斷故。或諸弟子隨屬如來順違倶。應
歡慼。佛能不起可希奇。非諸聲聞
起非奇特故。唯在佛得不共名。諸佛大
悲云何相別。頌曰
    大悲唯俗智 資糧行相境
    平等上品故 異悲由八因
論曰。如來大悲俗智爲性。若異此者則不
一切有情。亦不三苦行相。如
共有悲。此大悲名依何義立。依五義故此
大名。一由資糧故大。謂大福徳智慧資
糧所成辦故。二由行相故大。謂此力能於
三苦境行相故。三由所縁故大。謂此總
三界有情所縁故。四由平等故大。謂
此等於一切有情利樂故。五由上品
大。謂最上品更無餘悲能齊此故。此與
異由八種因。一由自性。無癡無瞋自性異
故。二由行相。三苦一苦行相異故。三由
。三界一界所縁異故。四由依地。第四靜慮
餘異故。五由依身。唯佛通餘身異故。
六由證得。離有頂欲證得異故。七由救濟
事成希望救濟異故。八由哀愍。平等不等哀
愍異故。已佛徳異餘有情。諸佛相望法
皆等不。頌曰
    由資糧法身 利他佛相似
    壽種姓量等 諸佛有差別
論曰。由三事故諸佛皆等。一由資糧等圓
滿故。二由法身等成辦故。三由利他等究
故。由壽種姓身量等殊。諸佛相望容
差別。壽異謂佛壽有短長。種異謂佛生
帝利婆羅門種。姓異謂佛姓喬答摩迦葉
波等。量異謂佛身有小大。等言顯諸佛法
住久近等。如是有異由出世時所化有情機
宜別故。諸有智者思惟如來三種圓徳
愛敬。其三者何。一因圓徳。二果圓徳。
三恩圓徳。初因圓徳復有四種。一無餘修。
福徳智慧二種資糧修無遺故。二長時修。
三大劫阿僧企*耶修無倦故。三無間修。
精勤勇猛刹那刹那修無廢故。四尊重修。恭
敬所學顧惜修無慢故。次果圓徳亦
四種。一智圓徳。二斷圓徳。三威勢圓徳。
四色身圓徳。智圓徳有四種。一無師智。二一
切智。三一切種智。四無功用智。斷圓徳有
。一一切煩惱斷。二一切定障斷。三畢竟斷。
四并習斷。威勢圓徳有四種。一於外境
變住持自在威勢。二於壽量若促若延自在
威勢。三於空障極遠速行小大相入自在威
勢。四令間種種本性法爾轉勝希奇威
勢。威勢圓徳復有四種。一難化必能化。二
難必決疑。三立教必出離。四惡黨必能
伏。色身圓徳有四種。一具衆相。二具隨好
三具大力。四内身骨堅越金剛。外發神光
百千日。後恩圓徳亦有四種。謂令永解
脱三惡趣生死。或能安置善趣三乘。總説
來圓徳是。若別分析則有無邊。唯佛世
尊能知能説。要留命行多大劫阿僧企
*耶説乃可盡。如是則顯佛世尊身具有
邊殊勝奇特因果恩徳大寶山。有諸愚
自乏衆徳。雖是佛功徳山及所説
信重。諸有智者聞斯生
重心於骨髓。彼由一念極信重心
無邊不定惡業。攝受殊勝人天涅槃。故説
來出現於世諸智者無上福田。依之引
生不空可愛殊勝速疾究竟果故。如薄伽梵
自説頌
    若於佛福田 能少分善
    初獲勝善趣 後必得涅槃
已説如來不共功徳。共功徳今當*辯。頌曰
    復有餘佛法 共餘聖異生
    謂無諍願智 無礙解等徳
論曰。世尊復有無量功徳。與餘聖者及異
共。謂無諍願智無礙解通靜慮無色等至
等持無量解脱勝處遍處等。隨其所應謂前
三門唯共餘聖。通靜慮等亦共異生。前三門
中且辯無諍。頌曰
    無諍世俗智 後靜慮不動
    三洲縁未生 欲界有事惑
論曰。言無諍者。謂阿羅漢觀有情苦由
。自知己身福田中勝。恐他煩惱復縁
己生。故思引發如是相智。由此方便
有情不己身貪瞋等。此行能息諸有
情類煩惱諍故得無諍名。此行但以俗智
性。第四靜慮爲其所依。樂通行中最爲
勝故。不動應果能起非餘。餘尚不自防
惑。況能止息他身煩惱。此唯依止三洲
人身。縁欲未來有事煩惱。勿他煩惱縁
故。諸無事惑不遮防。内起隨應總縁
境故。辯無諍已。次辯願智。頌曰
    願智能遍縁 餘如無諍説
論曰。以願爲先引妙智起如願而了故名
願智。此智自性地種性身與無諍同。但所
縁別。以一切法爲所縁故。毘婆沙者作
是言。願智不知無色。觀彼因行及彼
等流差別。故知如田夫類。諸有欲此願
時。先發誠願彼境。便入邊際第四
靜慮以爲加行。從此無間所入定勢力
勝劣。如先願力正智起。於所求境皆如
實知。已辯願智。無礙解者。頌曰
    無礙解有四 謂法義詞辯
    名義言説道 無退智爲
    法詞唯俗智 五二地爲
    義十六辯九 皆依一切地
    但得必具四 餘如無諍説
論曰。諸無礙解總説有四。一法無礙解。二
義無礙解。三詞無礙解。四辯無礙解。此四總
説如其次第名義言及説道退
轉智自性。謂無退智縁能詮法名句文
立爲第一。縁所詮義立爲第二。縁方言
立爲第三。縁正理無滯礙説及縁
在定慧二道立爲第四。此則總説無礙解
。兼顯所縁。於中法詞二無礙解唯俗智
攝。縁名身等及世言詞事境界故。法無礙解
通依五地。謂欲界四靜慮。以上地
故。詞無礙解唯依二地。謂欲界初靜慮。
上地尋伺故。義無礙解十六智攝。
謂若諸法皆名爲義。義無礙解則十智攝。若
唯涅槃名爲義者。義無礙解則六智攝。謂俗
法類滅盡無生。辯無礙解九智所攝。謂唯除
滅。縁説道故此二通依一切地起。謂依
欲界乃至有頂。辯無礙解於説道中
一皆得起故。施設足論釋此四言。縁
名句文此所詮義即此一二多男女等言別此
無滯説及所依道退轉智。如次建立法
義詞辯無礙解名。由此顯成四種次第。有餘
師説。詞謂一切訓釋言詞。如説言
故名爲色等。辯謂展轉言無滯礙。傳説。
此四無礙解生如習算計佛語聲明
因明前加行。若於四處善巧必不
無礙解故。理實一切無礙解生唯學
佛語能爲加行。如是四種無礙解中。隨得
一時必具得四。非四可名爲得。此四
所縁自性依地與前無諍差別如是。種*性
依身如無諍説。如是所説無諍行等。頌曰
    六依邊際得 邊際六後定
    遍順至究竟 佛餘加行得
論曰。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種皆依邊際定
得。邊際靜慮體有六種。前六除詞加餘邊
。詞無礙解雖彼得而體非彼靜慮所
。邊際名但依第四靜慮故。此一切地遍
隨順故増至究竟故。得邊際名。云何此
遍所隨順。謂正修學此靜慮時。從欲界
初靜慮。次第順入乃至有頂。復從
無所有。次第逆入乃至欲界。復從
次第順入。展轉乃至第四靜慮。名一切
地遍所隨順。云何此名増至究竟。謂專修
習第四靜慮。從下至中從中至上。如是三
品復各分三。上上品生名究竟。如是靜
慮得邊際名。此中邊名顯無越義。勝無
此故名爲邊。際言爲類義極義。如
際及實際言。除佛所餘一切聖者。所説六種
唯加行得。非離染得。非皆得故。唯佛於
亦離染得。諸佛功徳初盡智時由離染故一
切頓得。後時隨欲能引現前。不加行。以
佛世尊於一切法自在轉故。已辯前三唯
餘聖。於亦共凡徳。且應通。頌曰
    通六謂神境 天眼耳他心
    宿住漏盡通 解脱道慧攝
    四俗他心五 漏盡通如
    五依四靜慮 自下地爲
    聲聞麟喩佛 二三千無數
    未曾由加行 曾修離染得
    念住初三身 他心三餘四
    天眼耳無記 餘四通唯善
論曰。通有六種。一神境智證通。二天眼智證
通。三天耳智證通。四他心智證通。五宿住隨
念智證通。六漏盡智證通。雖六通中第六
唯聖然其前五異生亦得。依總相説亦共
異生。如是六通解脱道攝。慧爲自性。如
門果。解脱道言顯出障義。神境等四唯俗智
攝。他心通五智攝。謂法類道世俗他心。漏盡
通如力説。謂或六或十智。由此已顯漏盡
智通依一切地一切境。前之五通依
靜慮。何縁此五不無色。初三別縁色爲
境故。修他心通色爲門故。修宿住通漸次
念分位差別方得成故。成時能縁
故。依無色地是能。諸有欲
心通者。先審觀己身心二相前後變異展轉
相隨。後復審觀他身心相。由此加行漸次得
成。成已不自心諸色。於他心等能如
知。諸有欲宿住通者。先自審察次前滅
。漸復逆觀此生分位前前差別結生
。乃至能憶知中有前一念自宿住加行
已成。爲念他加行亦爾。此通初起唯次
第知。*串習成時亦能超憶。諸所憶事要曾領
受。憶淨居者昔曾聞故。從無色歿來生此
者。依他相續初起此通。所餘亦依自相續
起。修神境等前三通時。思光聲以爲
加行。成已自在隨所應爲。故此五通不
無色。又諸無色觀減止増。五通必依止觀均
。未至等地由此已遮。如是五通境唯自下。
且如神境隨依何地。於自下地行化自在。
上不然。勢力劣故。餘四亦爾。隨其所應
是故無能取無色界他心宿住通境
即此五通於世界境作用廣陜諸聖不同。
謂大聲聞麟喩大覺不極作意次能於
二三千諸世界境。起行化等自在作用。若
極作意如次能於二千三千無數世界。如
五通若有殊勝勢用猛利無始來曾未
得者由加行得。若曾*串習無勝勢用
彼種類由離染得。若起現前皆由加行。佛
一切皆離染得。隨欲現前不加行。六
中前三唯身念住。但縁色故。謂神境通縁
四外處色香味觸。天眼縁色。天耳縁聲。若
爾何縁説死生智知有情類由現身中成
語意諸惡行等。非天眼通能知此事。有
勝智是通眷屬。依聖身起能如是知。是天
眼通力所引故。與通合立死生智名。他心
智通三念住攝。謂受心法。縁心等故。宿住漏
盡四念住攝。通縁五蘊一切境故。此六通中
天眼天耳無記性攝。許此二體是眼耳識相
應慧故。若爾寧説四靜慮。隨根説故亦
失。謂所依止眼耳二根由四靜慮力
引起即彼地攝故。依四地通依根故説
依四言。或此依通無間道説。通無間道依
四地故。餘之四通性皆是善。若爾何故品類
足言通云何謂善慧。彼據多分。或就勝説。
契經説。無學三明。彼於六通何爲性。
頌曰
    第五二六明 治三際愚
    後眞二假説 學有闇非
論曰。言三明者。一宿住智證明。二死生智證
明。三漏盡智證明。如其次第無學位攝
第五二六通其自性。六中三種獨名
者。如次對治三際愚故。謂宿住智通治
際愚。死生智通治後際愚。漏盡智通治中際
。此三皆名無學者。倶在無學身中
故。於中最後容是眞。通無漏故。餘二假
説。體唯非學非無學故。有學身中有愚闇
故。雖前二立爲明。雖暫時伏
愚闇。後還被蔽故不明。契經説有三種
示導。彼於六通何爲體。頌曰
    第一四六導 教誡導爲
    定由通所成 引利樂果
論曰。三示導者。一神變示導。二記心示導。
三教誡示導。如其次第六通中第一四
其自性。唯此三種引所化生初發
最爲勝故。或此能引背正法及處中
發心故。能示能導得示導名。又唯此
三令佛法次歸伏信受修行示導
。餘三不爾。於二示導教誡最尊。唯此定
通所成故。定能引他利樂果故。謂前二
導咒術亦能。不但由通故非決定。如
健馱梨此便能騰空自在。復有
伊刹尼。持此便能知他心念。教誡示
導除漏盡通餘不爲。故是決定。又前二
導有但令他暫時迴心。非勝果。教誡示
導亦定令他引當利益及安樂果。以能如
實方便説故。由是教誡最勝非餘。神境二
言爲何義。頌曰
    神體謂等持 境二謂行化
    行三意勢佛 運身勝解通
    化二謂欲色 四二外處性
    此各有二種 謂似自他身
論曰。依毘婆沙所説理趣。神名所*目唯勝
等持。由此能爲神變事故。諸神變事説名
境。此有二種。謂行及化。行復三種。一者
運身。謂乘空行猶如飛鳥。二者勝解。謂極
遠方作近思惟便能速至。三者意勢。謂極遠
方擧心縁時身即能至。此勢如意得意勢
。於此三中意勢唯佛。運身勝解亦通
。謂我世尊神通迅速隨方遠近心即
至。由此世尊作是説。諸佛境界不可思
議。故意勢行唯世尊有。勝解兼餘聖。運身并
異生。化復二種。謂欲色界。若欲界化外四處。
聲。若色界化唯二。謂色觸。以色界中無
香味故。此二界化各有二種。謂屬自身他
別故。身在欲界化有四種。在色亦然。故
總成八。若生在色作欲界化。如何不
香味。如衣嚴具作而不成。有説。在色唯
二處。化作化事即是通不。不爾。云
何。是通之果。此有幾種。差別云何。頌曰
    能化心十四 定果二至
    如所依定得 從淨自
    化事由自地 語通由自下
    化身與 語必倶非
    先立願留身 後起餘心
    有死留堅體 餘説無留義
    初多一心化 成滿此相違
    修得無記攝 餘得通三性
論曰。神境通果能變化心力能化生一切化
。此有十四。謂依根本四靜慮生有差別
故。依初靜慮二化心。一欲界攝。二初靜
慮。第二靜慮有三化心。二種如前。加二靜
。第三有四。第四有五。謂各自下。如理應
思諸果化心依自上地必無下。下地定
心不上果。勢力劣故。第二定等果下地化
心對初定等果上地化心依及行亦得
勝。如靜慮化心亦然。果與所依
時得故。諸從靜慮果化心。此心必無
出觀義。謂從淨定初化心。此後後心
自類起。此前前念生自類心。最後化心
還生淨定。故此從二能生二心。非定果心
無記性攝。不還入定有直出義。如門入
還從門出。諸所化事由自地心。無異地化
心起餘地化故。化所發言通由自下。謂欲
初定化所發言。此言必由自地心起。上化起
語由初定心。上地自無起表心故。若一化
主起多化身。要化主語時諸化身方語。言音
詮表一切皆同故。有伽他是説
    一化主語時 諸所化皆語
    一化主若默 諸所化亦然
此但説餘佛則不爾。佛諸定力最自在故。
所化語倶時。言音所詮亦容別。
發語心起化心既無。應化身。化如何語。
先願力所化身後起餘心語表業
故雖化語二心不倶。而依化身亦得語。
唯化主命現在時能留化身久時住。亦
住至命終後。即如尊者大迦葉波留
瑣身慈尊世。唯堅實體可久留。故
迦葉波不肉等。有餘師説。願力留身必無
能令死後。飮光尊者留骨*瑣身。由
諸天神持令久住。初習業者由多化心方能
生一所化事。習成滿者由一化心
化生多少化事。如是十四能變化心皆是修
得。無記性攝。即是通果無記攝義。餘生得等
能變化心通善不善無記性攝。如天龍等
能變化心。彼亦能爲自他身化。於十色處
九除聲。理實無能化爲根者。然所化境
根故。言九處亦無失。天眼耳
言爲何義。頌曰
    天眼耳謂根 即定地淨色
    恒同分無缺 取障細遠等
論曰。此言唯*目天眼耳根。即四靜慮所生淨
色。謂縁光聲加行故。依四靜慮
耳邊起彼地微妙大種所造淨色眼耳二
。見色聞聲名天眼耳。如是眼耳何故名
天。體即是天。定地攝故。然天眼耳種類有
三。一修得天。即如前説。二者生得。謂生
。三者似天。謂生餘趣勝業等之所
生能遠見聞似天眼耳。如藏臣寶菩薩輪王
諸龍鬼神及中有等。修得眼耳過現當生恒
是同分。以現在必與識倶能見聞故。處
所必具無翳無缺。如色界一切有情。能
所應障隔極細遠等諸方色聲。故
此中
    肉眼於諸方 被障細遠色
    無能見功用 天眼見無
前説化心修餘得異。神境等五各有異*耶
亦有。云何。頌曰
    神境五修生 呪藥業成故
    他心修生呪 又加占相成
    三修生業成 除修皆三性
    人唯無生得 地獄初能知
論曰。神境智類總有五種。一修得。二生得。
呪成。四藥成。五業成。曼馱多王及中
有等諸神境智是業成攝。他心智類總有
種前三如上。加占相成。餘三各三。謂修生
業。除修所得皆通善等。非定果故不
通名。人中都無生所得者。餘皆容有。隨
所應本性生念業所成攝。於地獄趣初受
生時。唯以生得他心宿住他心等及過去
。苦受逼已更無知義。若生餘趣應當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七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八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定品第八之一
已説諸智所成功徳。餘性功徳今次當辯。於
中先辯所依止定。且諸定内靜慮云何。頌

    靜慮四各二 於中生已説
    定謂善一境 并伴五蘊性
    初具伺喜樂 後漸離前支
論曰。一切功徳多依靜慮。故應先辯靜慮
差別。此總有四種。謂初二三四。四各有二。
謂定及生。生靜慮體世品已説。謂第四八。前
三各三。定靜慮體總而言之是善性攝心一
境性。以善等持自性故。若并助伴五蘊
性。何名一境性。謂專一所縁。若爾即心
一境位。依之建三摩地名
餘心所法。別法令心於一境三摩
。非體即心。豈不諸心刹那滅故皆一境
轉。何用等持。若謂心於第二念散亂
故須等持。則於相應等持無用。又由
此故三摩地成。寧不即由斯心於一境
又三摩地是大地法。應一切心皆一境轉。不
爾。餘品等持劣故。有餘師説。即心一境相續
轉時名三摩地。契經説此爲増上心學故。
心清淨最勝即四靜慮故。依何義故立靜
慮名。由此寂靜能審慮故。審慮即是實了知
義。如説心在定能如實了知。審慮義中置
地界故。此宗審慮以慧爲體。若爾諸等持
皆應靜慮。不爾。唯勝方立此名。如世間
光名日非螢燭等亦得日名。靜慮如
何獨名爲勝。諸等持内唯此攝支。止觀均行
最能審慮。得現法樂住及樂通行名。故此等
持獨名靜慮若爾染汚寧得此名。由彼亦
能邪審慮故。是則應太過之失。無太過
。要相似中方立名故。如敗種等。世尊亦
惡靜慮。若一境性是靜慮體。依何相
初二三四。具伺喜樂建立爲初。由此已
亦具尋義。必倶行故。如煙與火。非
喜樂而不。漸離前支二三
。離伺有二。離二有樂。具離三種。如
次第。故一境性分爲四種。已辯靜慮。無色
云何。頌曰
    無色亦如是 四蘊離下地
    并上三近分 總名色想
    無色謂無色 後色起
    空無邊等三 名從加行
    非想非非想 昧劣故立
論曰。此與靜慮數自性同。謂四各二。生如
前説。即世品説生有四。定無色體總而
之。亦善性攝心一境性。依此故説亦如
是言。然助伴中此除色蘊。無色無隨轉
故。雖一境性體相無差。離下地生故分
四種。謂若已離第四靜慮。生立空無邊處
乃至已離無所有生。立非想非非想處
離名何義。謂由此道脱下地惑。是離
義。即此四根本并上三近分。總説名爲
去色想。空處近分未此名。縁下地色
色想故。皆無色故立無色名。此因不成。許
色故。若爾何故立無色名。由彼色微故
無色。如微黄物亦名無黄。許彼界中色
何相若彼唯有身語律儀。身語既無。律
儀寧有。又無大種何有造色。若謂
漏律儀爾。無漏依有漏大種故。又彼定
中亦遮有故。若許彼有色根身如何可
彼色微少。若謂彼身量小故水細蟲
極微亦應無色。亦身量小不見故。若
彼身極清妙故中有色界應無色。若
彼身清妙中極唯有頂得無色名。如
定生身有勝劣故。又生靜慮所有色身非
下地根所能取故。與彼何異不無色。若
欲色隨義立名無色不然。此有何理。若
經説壽煖合故。又説名色與識相依如
二蘆束相依住故。又説名色識爲縁故。又
遮離色乃至離行識有來有去故。由此無
色有色理成。此證不成。應審思故。謂所引
教應共審思且契經言壽煖合者。爲
切界。爲欲界。名色與識相依住者。爲
一切界。爲欲色。所説名色識爲
者。爲一切識皆爲名色縁。爲名色生
於識。遮色至行識有來去者。
隨離一。爲一切。若謂契經言
簡別此更致審思。此説不然。
太過失故。謂應外煖亦與壽合。又應外名
色依識識爲縁。又説四食四識住。色無
色界應有段食。若謂經説一類天
故。又説彼天喜爲食故。無斯過者。則無
色界不色。契經説彼出離色故。又契
經言。無色解脱最爲寂靜。超諸色故。又契
經説。無色有情一切色想皆超越故。若無色
界實有色者。定應彼色自相可知。如何可
色想。若謂下麁色故説。則於
段食亦應然。又諸靜慮超下麁色。亦應
可説出離色言。是則亦應無色界。又亦
受等。彼亦超下麁受等故。經
既不説。知無色中遍超色類受等。由
此定知。彼界無色。然契經中説有不
者。於自地有出故。非遍出故。非
故。又薄伽梵於靜慮中色類乃至
識類。於無色中受類乃至識類。不
色。若無色中實有色者。何不靜慮
有色類言。故所立因無不成過。在彼多
劫色相續斷。後歿生下色從何生。此從
生非色起。謂昔所起色異熟因熏習在
心功能今熟。是故今色從彼心生。彼無
心依何轉。離身何不轉。下曾不見故。色
界無段食身復依何轉。下亦不身離
故。又先説彼心轉所依。已釋總名。空
無邊等從空等別名*耶。不爾。云何。
下三無色如其次第加行時思無邊空
及無邊識無所有故建立三名。立第四名
想昧劣。謂無明勝想非想名。有昧劣
故名非非想。雖加行時亦作是念諸想
病如箭如癰。若想全無便癡闇。唯
非想非非想中與上相違寂靜美妙。而不
此加行名。以若詰言何縁加行作
是念。必應答言彼處想昧劣。由
此昧劣故。是立名正因。已辯無色。云何
至。頌曰
    此本等至八 前七各有
    謂味淨無漏 後味淨二種
    味謂愛相應 淨謂世間善
    此即所味著 無漏謂出世
論曰。此上所辨靜慮無色。根本等至總有
八種。於中前七各具有三。有頂等至唯有
二種。此地昧劣無無漏故。初味等至。謂愛
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爲味。彼相應故此得
。淨等至名世善定。與無貪等諸白淨
相應起故。此得淨名。即味相應所味著境。
此無間滅彼味定生。縁過去淨深生味著
爾時雖所味定。於能味定名爲
入。無漏定者。謂出世定。愛不縁故非所味
。如是所説八等至中靜慮攝支。非諸無
。於四靜慮各有幾支。頌曰
    靜慮初五支 尋伺喜樂定
    第二有四支 内淨喜樂定
    第三具五支 捨念慧樂定
    第四有四支 捨念中受定
論曰。唯淨無漏四靜慮中初具五支。一尋二
伺三喜四樂五等持。此中等持頌説爲定。等
持與定名異體同。故契經説心定等定名
等持。此亦名爲心一境性。義如前釋。傳説。
唯定是靜慮亦靜慮支。餘四支是靜慮支非
靜慮。如實義者如四支軍。餘靜慮支應知亦
爾。第二靜慮唯有四支。一内等淨二喜三樂
四等持。第三靜慮具有五支。一行捨二正念
三正慧四受樂五等持。第四靜慮唯有
。一行捨清淨二念清淨三非苦樂受四等
持。靜慮支名既有十八。於中實事總有
。頌曰
    此實事十一 初二樂輕安
    内淨即信根 喜即是喜受
論曰。此支實事唯有十一。謂初五支即五實
事。第二靜慮三支如前。増内淨支前爲
六。第三靜慮等持如前。増餘四支前爲
十。第四靜慮三支如前。増非苦樂支
十一。由此故説。有是初支非第二支。應
四句。第一句謂尋伺。第二句謂内淨。第
三句謂喜樂等持。第四句。謂除前餘法。餘支
相對如理應思。何故第三説樂受。由
二樂輕安攝故。何理爲證知是輕安。初二
定中無樂根故。非初二定有身受樂。正在
定中五識故。亦無心受樂。以
故。喜即喜受。無一心中二受倶行故。無
喜樂更互現前五支及四支
故。有説。無心受樂根。三靜慮中説樂支
者。皆是身受所攝樂根。若爾何故有契經説
云何樂根謂順樂觸力所引生身心樂受。有
餘於此増益心言。諸部經中唯説身故。又
第三定所立樂支。契經自説爲身所受樂故。
若謂此説意爲身此説身名
。又第四定輕安倍増而不樂支
故。若謂輕安要順樂受方名爲樂。第三靜
慮輕安順樂應是樂支。若謂彼輕安爲
損。不爾。行捨増輕安故。又彼輕安
前二故。又契經説。若於爾時諸聖弟子
離生喜身作證具足住。彼於爾時已斷
五法修習五法皆得圓滿。廣説乃至。何等
名爲所修五法。一歡二喜三輕安四樂五三
摩地此經輕安與樂別説故初二樂非
輕安。若言定中寧有身識有亦無失。許
定中輕安風勝定所起順生樂受遍觸
身故。若謂外散故應壞定者。無
。此輕安風從勝定生引内身樂還能順
三摩地故。若謂身識出定者。
此難不然。由前因故。若謂止欲界身根
色界觸識輕安識許生無
過。若爾正在無漏定中觸及身識應
。勿所立支少分有漏少分無漏
。無理失。所以者何。許身輕安是覺
支攝故。若謂彼故説覺支無漏亦應
是説。若謂許説便違契經。如契經言。諸
所有眼乃至廣説。此經中説十五界全皆有
故。無經過。此約餘觸及餘身識密意
説故。如何無漏靜慮現前。少支有漏少支無
漏。起不倶時斯有何失。若謂喜樂不倶起
故應五支及四支理。此亦無過。約容有
喜樂支。如尋伺。若謂尋伺亦許
倶起喩不成。此非不成。心之
麁細互相違故不倶起。又於倶起
過故。由此可説。依初五支二三
第二等。即由此理初説五支。擬
前建立後故。無漸減故不想等。或
説何故初唯立五支。若謂此五資初定
勝故立爲支。此不理。念慧能資勝尋伺
故。雖一類是説。然非古昔諸軌範
師共施設故。應審思擇。應説何法名内等
。此定遠離尋伺鼓動相續清淨轉名爲
等淨。若有尋伺鼓動相續不清淨轉如
浪。若爾此應別體。如何許十一
實事。是故應説。此即信根。謂若證得第二
靜慮則於定地亦可離中深信生
等淨信是淨相故立淨名。離外均流故
内等。淨而内等故立内等淨名。有餘師
言。此内等淨等持尋伺皆無別體。若無
心所應成。心分位殊亦得心所。雖
此理我所宗。如上所言。喜即喜受。
何爲證知決定然。汝等豈言喜非喜受
餘部許。我亦許然。餘部云何許喜受
謂別有喜是心所法。三定中樂皆是喜受。故
喜喜受其體各異。非三定樂可喜受。二
阿笈摩分明證故。如辯顛倒契經中説
餘滅憂等五根。第三定中無餘滅喜。於
第四定餘滅樂。又餘經説第四靜慮斷
樂斷苦先喜憂沒。故第三定必無喜根
此喜受是喜非樂。如是所説諸靜慮支。染
靜慮中爲皆有不。不爾。云何。頌曰
    染如次從初 無喜樂内淨
    正念慧捨念 餘説安捨
論曰。如上所説諸靜慮支。染靜慮中非皆具
。且有一類相説言。初染中無離生喜
。非煩惱而得生故。第二染中無内等
。彼爲煩惱擾濁故。第三染中無正念
。彼爲染樂迷亂故。第四染中無捨念
。彼爲煩惱染汚故。有餘師説。初二染
中但無輕安。後二染中但無行捨。大善攝故。
契經中説三定有動第四不動。依何義説。
頌曰
    第四名不動 離八災患
    八者謂尋伺 四受入出息
論曰。下三靜慮名有動者。有災患故。第四
靜慮名不動者。無災患故。災患有八。其八
者何。尋伺四受入息出息。此八災患第四都
無。故佛世尊説爲不動。然契經説第四靜慮
尋伺喜樂動。有餘師説。第四靜慮
密室燈照而無動。如定靜慮所有諸受
生亦爾不。不爾。云何。頌曰
    生靜慮從初 有喜樂捨受
    及喜捨樂捨 唯捨受
論曰。生靜慮中初有三受。一喜受。意識相
應。二樂受。三識相應。三捨受。四識相應。第
二有二。謂喜與捨。意識相應。無樂受
餘識故。心悦麁故。第三有二。謂樂與捨。
意識相應。第四有一。謂唯捨受。意識相應。是
定生受有差別。上三靜慮無三識身
尋伺。如何生彼能見聞觸及起表業。非
彼地眼識等。但非彼繋。所以者何。頌

    生上三靜慮 起三識表心
    皆初靜慮攝 唯無覆無記
論曰。生上三地三識身及發表心皆初
定繋。生上起下如化心故能見聞觸及
表。此四唯是無覆無記。不下染已離
染故。不下善下劣故。如是別釋
慮事已。淨等等至初得云何。頌曰
    全不成而得 淨由離染生
    無漏由離染 染由生及退
論曰。八本等至隨其所應若全不成而獲得
者。淨由離染及由受生。謂在下地下地
。及從上地自地時。下七皆然。有頂不
爾。唯由離染生故。遮何故説全不
成言。爲已成更得少分。如加行
順決擇分等及由退得順退分定。即依
是問言。頗有淨定由離染得。由
。由退由生。爲問亦爾。曰有。謂順退
分。且初靜慮順退分攝。離欲染時得。離
時捨。退自染得。退欲染捨。從
自得。從自生下捨。餘地所攝應理思
無漏但由離染故得。謂聖離下染上地
無漏。此亦但據全不成者。若先已成餘時亦
得。謂盡智位得無學道。於練根時學無
。餘加行及退皆如理應思。豈不
性離生亦名無漏等至。此非決定
次第者爾時未根本定故。此中但論
決定得者染由受生及退故得。謂上地沒
下地時得下地染。及於此地離染退時
此地染。何等至後生幾等至。頌曰
    無漏次生善 上下至第三
    淨次生亦然 兼生自地染
    染生自淨染 并下一地淨
    死淨生一切 染生自下染
論曰。無漏次生自上下善。善言具攝淨及無
。然於上下各至第三。遠故無能超生
。故於無漏七等至中初靜慮無間生
六。謂自二三各淨無漏。無所有處無間生七。
謂自下六上地唯淨。第二靜慮無間生八。謂
自上六并下地二。識無邊處無間生九。謂自
下六并上地三。第三四空無間生十。謂上下
八并自地二。類智無間能生無色。法智不
然。依下故。從淨等至生亦然。而各
兼生自地染汚故。有頂淨無間生六。謂自淨
染下淨無漏。從初靜慮無間生七。無所有
八。第二定九。識處生十。餘生十一。從染等
自淨染并生次下一地淨定。謂爲
地煩惱逼於下淨定亦生尊重故有
染生次下淨。若於染淨能正了知可能從
染轉生下淨。非諸染汚能正了知。如何彼
能從染生淨。先願力故。謂先願言。寧得
上染。先願勢力隨相續轉。故後從
染生下淨定。如先立願方趣睡眠所期
時便能覺寤。無漏與染必不相生。淨倶相
生故三有別。如是所説淨染生染但約
定淨及染説。若生淨染生染不然。謂命終
時從生得淨一一無間生一切染。若從
染一一無間能生自地一切下染。不
者未下故。所言從淨生無漏者。爲
切種皆能生*耶。不爾。云何。頌曰
    淨定有四種 謂即順退分
    順住順勝進 順決擇分攝
    如次順煩惱 自上地無漏
    互相望如次 生二三三
論曰。諸淨等至總有四種。一順退分攝。二順
住分攝。三順勝進分攝。四順決擇分攝。地各
四。有頂唯三。由彼更無上地可趣故。彼
地無順勝進分攝。於此四中唯第四分
能生無漏。所以者何。由此四種有是相
順退分能順煩惱。順住分能順自地順勝進
分能順上地。順決擇分能順無漏。故諸無漏
唯從此生。此四相望互相生者。初能生二。
謂順退住。第二生三。除順決擇。第三生三。
順退分。第四生一。謂自非餘。如上所
言淨及無漏皆能上下超至第三。行者如何
超等至。頌曰
    二類定順逆 均間次及超
    至間超爲成 三洲利無學
論曰。本善等至分爲二類。一者有漏。二者無
漏。往上名順。還下名逆。同類名均異類
間。相隣名次。越一名超。謂觀行者修
時。先於有漏八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數
習。次於無漏七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數習。
次於有漏無漏等至順逆間次現前數習。次
有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次於無漏順逆
均超現前數習。是名習超加行滿。後於
有漏無漏順逆間超超定成。此中
超者唯能超一。遠故無能超入第四。修
等至唯人三洲。不時解脱諸阿羅漢。定自在
故。無煩惱故。時解脱者雖煩惱定不
。諸見至者雖定自在餘煩惱。故皆不
超等至。此諸等至依何身起。頌曰
    諸定依自下 非上無用故
    唯生有頂聖 起下盡餘惑
論曰。諸等至起依自下身。依上地身
下。上地起下無所用故。自有勝定故。
下勢力劣故。已棄捨故。可厭毀故。總相雖
然若委細説。聖生有頂必起無漏無所有
。爲自地所餘煩惱。自無聖道欣樂起
故。唯無所有最隣近故。起彼現前盡餘煩
。此諸等至縁何境生頌曰
    味定縁自繋 淨無漏遍縁
    根本善無色 不下有漏
論曰。味定但縁自地有漏。必無下。已離
染故。亦不上。愛地別故。不無漏。應
善故。淨及無漏倶能遍縁自上下地有爲
無爲。皆爲境故。有差別者。無記無爲非
漏境。根本地攝善無色定不下地諸有漏
。自上地法無能縁。雖亦能縁下地無
類智品道縁法智品。亦不
下地法滅。無色近分亦縁下地。彼無間道必
下故。味淨無漏三等至中。何等力能斷
煩惱。頌曰
    無漏能斷惑 及諸淨近分
論曰。諸無漏定皆能斷惑。本淨尚無能。況
諸染能斷。不下。已離染故。不
自自所縛故。不上。以己故。若淨
近分亦能斷惑。以皆能斷次下地故。中間
攝淨亦不斷。近分有幾。何受相應。於
等三皆具不。頌曰
    近分八捨淨 初亦聖惑三
論曰。諸近分定亦有八種。與八根本
故。一切唯一捨受相應。作功用轉故。未
下怖故。此八近分皆淨定攝。唯初近分亦
無漏。皆無味。離染道故。雖近分心有
結生染而遮定染故作是説。有説。未至定
亦有味相應。未根本。亦貪此故。由此未
至具有三種。中間靜慮與諸近分。爲
亦有殊。義亦有殊。謂諸近分爲
是入初因。中定不然。復有別義頌曰
    中靜慮無尋 具三唯捨受
論曰。初本近分尋伺相應。上七定中皆無
。唯中靜慮有伺無尋。故彼勝初未
。依此義故立中間名。由此上無中間靜
。一地升降無此故。此定具有味等三
。以勝徳可愛味故。同諸近分唯捨相
應。非喜相應功用轉故。由此説是苦通行
。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爲大梵
故。已説等至。云何等持。經説等持總有
。一有尋有伺。二無尋唯伺。三無尋無伺。其
相云何。頌曰
    初下有尋伺 中唯伺上無
論曰。有尋有伺三摩地者。謂與尋伺相應等
持。此初靜慮及未至攝。無尋唯伺三摩地者。
謂唯與伺相應等持。此即靜慮中間地攝。無
尋無伺三摩地者。謂非尋伺相應等持。此
第二靜慮近分乃至非想非非想攝。契經
復説三種等持。一空二無願三無相。其相云
何。頌曰
    空謂空非我 無相謂滅四
    無願謂餘十 諦行相相應
    此通淨無漏 無漏三脱門
論曰。空三摩地。謂空非我二種行相相應等
持。無相三摩地。謂縁滅諦四種行相相應等
持。涅槃離十相。故名無相。縁彼三摩地得
無相名。十相者何。謂色等五男女二種三有
爲相。無願三摩地。謂縁餘諦十種行相相應
等持。非常苦因可厭患故道如船筏。必應
捨故。能縁彼定得無願名。皆爲過現所
故。空非我相非厭捨。以涅槃相
相似故。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世間
等持別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唯
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脱門。能與
入門故。契經復説三重等持。一空空。
二無願無願。三無相無相。其相云何。頌曰
    重二縁無學 取空非常相
    後縁無相定 非擇滅
    有漏人不時 離上七近分
論曰。此三等持縁前空等空等相故立
空空等名。空空等持縁前無學空三摩地
彼空相。空相順厭勝非我故。無願無願
前無學無願等持非常相。不苦因
無漏相故不道等厭捨故。無
相無相即縁無學無相三摩地非擇滅
境。以無漏法無擇滅故。但取靜相
妙離。濫非常滅故。是無記性故。非離繋果
故。此三等持唯是有漏。厭聖道故。無漏不
然。唯三洲人不時解脱能起是重三摩
。依十一地。除七近分。謂欲未至八本中
間。契經復説四修等持。一爲現法樂。二
勝知見。三爲分別慧。四爲諸漏永
三摩地。其相云何。頌曰
    爲現法樂 修諸善靜慮
    爲勝知見 修淨天眼通
    爲分別慧 修諸加行善
    爲諸漏盡 修金剛喩定
論曰。如契經説。有等持若習若修若多
所作得現樂住。乃至廣説。善言通攝淨及無
。修諸善靜慮現法樂。而經但説
靜慮者。擧初顯後。理實通餘。不
後法樂者。以後法樂非定住故。謂或退墮
或上受生或般涅槃便不住故。若依諸定
天眼通。便能獲得殊勝知見。若修三界
諸加行善及無漏善分別慧。若修金剛喩
便得諸漏永盡理實修此通依諸地
契經但説四靜慮者。傳説。世尊依自説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八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九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定品第八之二
是已説所依止定。當定所起功徳
諸功徳中先辯無量。頌曰
    無量有四種 對治瞋等
    慈悲無瞋性 喜喜捨無貪
    此行相如次 與樂及拔
    欣慰有情等 縁欲界有情
    喜初二靜慮 餘六或五十
    不諸惑 人起定成
論曰。無量有四。一慈二悲三喜四捨。言
者。無量有情爲所縁故。引無量福故。
無量果故。此何縁故唯有四種。對治四
種多行障故。何謂四障。謂諸瞋害不欣慰欲
貪瞋。治此如次建立慈等。不淨與捨倶治
欲貪。斯有何別。毘婆沙説。欲貪有二。一色二
婬。不淨與次能治。理實不淨能治
。餘親友貪捨能對治。四中初二體是無瞋。
理實應悲是不害。喜則喜受。捨即無貪。
若并眷屬五蘊爲體。若捨無貪性如何能
瞋。此所治瞋貪所引故。理實應二法
體。此四無量行相別者。云何當諸有
情類得是樂。如是思惟入慈等至。云何
諸有情類離是苦。如是思愴入
等至。諸有情類得樂離苦豈不快哉。如
思惟入喜等至。諸有情類平等平等無
。如是思惟入捨等至。此四無量不
他實得樂等。寧非顛倒。願彼得
故。或阿世耶無顛倒故。與勝解想相
應起故。設是顛倒復有何失。若應善理
則不然。此與善根相應起故。若應惡理
亦不然。由此力能治瞋等故。此縁欲界一
切有情。能治彼瞋等障故。然契經説
習慈等惟一方一切世界。此經擧器以顯
器中。第三但初二靜慮。喜受攝故。餘定
地無。所餘三種通依六地。謂四靜慮未至中
間。或有唯依五地。謂除未至。是容
豫徳。已離欲者方能起故。或有欲此四無
量隨其所應通依十地。謂欲四本近分中
間。此意欲定不定地根本加行皆無量攝
前雖此能治四障而不諸惑得斷
有漏根本靜慮攝故。勝解作意相應起故。遍
一切有情境故。此加行位制伏瞋等。或
此能令已斷更遠故。前説此能治四障。謂
欲未至亦有慈等。似修成根本無量。由
此制伏瞋等障已引斷道生能斷諸惑。諸
惑斷已離染位中。方得根本四種無量。於
後位強縁而非瞋等之所蔽伏。初習
業位云何修慈。謂先思惟自所受樂。或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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