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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 (No. 1558_ 世親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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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依上界身見道故。非見道
離欲者可證不還果。何縁上界必
見道。且無色中無正聞故。又彼界中不
下故。色界異生著勝定樂。又無苦受
厭故。非厭能得見道。教復云何。
由經説故。經言。有五補特伽羅。此處通達
彼處究竟。所謂中般乃至上流。此通達言
見道。是證圓寂初加行故。由此見道
上界定無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四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五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四
前所説。不動應果。初盡智後起無生智
諸阿羅漢如預流等差別不。亦有。云何。
頌曰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脱
    後不時解脱 從前見至
論曰。於契經中阿羅漢由種性異故有
六種。一者退法。二者思法。三者護法。四安住
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於此六中前之五種
先學位信解性生。即此總名時愛心解
。恒時愛護及心解脱故。亦説名爲時解
脱者以要待時及解脱故。略初言故。如
酥瓶。由此待時方能入定。謂待資具無
病處等勝縁合時方入定故。不動法性説名
後。即此名爲不動心解脱。以退動
心解脱故。亦説名爲不時解脱。以
及解脱故。謂三摩地隨欲現前不勝縁
和合時故。或依暫時畢竟解脱。建立時解
脱不時解脱名。容退墮時退墮時故。
此從學位見至性生。如是所明六阿羅漢
所有種性。爲是先有。爲後方得。不定。云何。
頌曰
    有是先種性 有後練根得
論曰。退法種性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
。謂有先來是思法性。有先退法性後練根
思。乃至不動隨應當説。言退法者。謂
少縁便退所得。非思法等。言思法者。
謂懼退失恒思自害。言護法者。謂於
喜自防護。安住法者。離勝退縁
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増進。堪達法
者。彼性堪能好修練根速達不動。不動法
者。彼必無退。此六種性先學位中。初二闕
恒時及尊重加行。由根有異故有差別。第
三唯有恒時加行。第四唯有尊重加行。第五
二而是鈍根。第六利根具二加行。退法種
性非必定退。乃至堪達非必能達。但約
立此名。故六阿羅漢通三界皆有。若
退者必定應退。乃至堪達必能達者。彼
欲界具足有六。色無色界中唯安住不動。
彼無退失自害自防及修練根故唯有二。
是六種阿羅漢中。誰從何退。爲性爲果。
頌曰
    四從種性退 五從果非
論曰。不動種性必無退理。前之五種皆
退義。於中後四有性退。退法一種無退
性理。由此種性最居下故。五種皆有
退義。雖倶有退然並非先。謂諸無學先學
位中所住種性。彼從此性必無退理。學無
學道所成堅故。若諸有學先凡位中所住種
性。彼從此性亦無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堅
故。若住此位後修練根得思等四種種
性。彼從此性退理。二先位中住思等
必亦無退此所得果。唯先退法有退果
。又亦無退先所得果。後所得果容退
。是故定無退預流果。由此應果退法有
三。一増進根。二退住學。三住自位而般涅
槃。思法有四。三如前説。更加一種退住退
。餘三如次有五六七。應知後後一一増
故。思法等四退住學位時。還住退非餘。若
此者得勝種性故。應是進非退。何縁定
退先果。以見所斷依無事故。謂有身
見依我處轉。見所斷惑此見爲根。我體既無
無事。以無事故必無退理。若爾應
此惑縁無。非此縁無諦境故。然於
實縁。諸煩惱中誰不是。雖
是而有差別。以修斷惑各有別事。即是
可意不可意等於所縁境此相非無。見所斷
惑計我等。非諸諦境有我等相。以無事
故。與修斷別。謂於色等所縁境中我見妄
増。作者受者自在而轉。非實我性。邊執見等
此而生。故並説爲無事。若修所斷
貪瞋慢癡。色等境中唯起染著増背高擧不
了行轉故。並説爲有事。又見斷惑於
諦理中我我所斷常見等。非諦中有
我等事。見斷貪等縁此而生。是故皆名
無事。修所斷惑於色等中謂好醜等。然色
等境非少分好醜等別。是故可
。又見斷惑迷諦理起名無事。修
所斷惑迷麁事生名有事。諦理眞實。揩
定可依。聖慧已證必無退理。事相浮僞無
定可依。斷彼惑。有失念退。或修斷惑非
審慮生。昧鈍性故。見所斷惑由審慮生。推
度性故。聖不審慮麁事中失念或生。審
慮不爾。如繩等率爾謂蛇。故修斷惑聖
退起。非率爾見惑。聖若審慮便
諦理。故聖見斷定無退義。經部師説。從
阿羅漢亦無退義。彼説應理。云何知然。由
教理故。知何由教。經言。苾芻聖慧斷惑名
實斷。又契經言。我説有學應放逸。非
阿羅漢。雖經言佛告慶喜。我説。利養等
亦障阿羅漢而不退阿羅漢果。但説
退失現法樂住。經言不動心解脱身作證。
我定説縁從此退故。若謂退。由
經説時愛解脱。我亦許然。但應察彼
之所退。爲應果性。爲靜慮等。然彼根本靜
慮等持。要待時現前故時解脱。彼爲
得現法樂住數希現前故名爲愛。有説。此
定是所愛味。諸阿羅漢果性解脱恒隨逐故
時。更不欣求故不愛若應果性
退者。如何世尊但説所證現法樂住有
退理。由此證知。諸阿羅漢果性解脱必
是不動。然由利等擾亂過失所得現
法樂住退去自在。謂諸鈍根。若諸利根則
退失。故於所得現法樂住有退無退故
退不退法。如是思等如理應思。不退安
住不動何別。非練根得名爲不退。練根所
得名爲不動。此二所起殊勝等至。設遇退
亦無退理。安住法者。但於已住諸勝徳
能無退失。不更引餘勝徳。設復引
生從彼可退。是不退等三種差別。然喬底迦
昔在學位。於時解脱極噉味故。又鈍根故
數數退失。深自厭責執刀自害。由身命
戀惜。臨命終時阿羅漢便般涅槃。
故喬底迦亦非退失阿羅漢果。又増十經作
是説。一法應起。謂時愛心解脱。一法應
證。謂不動心解脱。若應果性名爲時愛心解
者。何故於此増十經中再説應果。又曾
處説阿羅漢果名爲應起。但説名應證
又説鈍根所攝應果名爲應起。爲何義
若爲彼能起現前則餘利根最應能起
若爲彼應起現前亦餘利根最所起。
故時解脱非應果性。若爾何故説時解脱應
。謂有應果根性鈍故要待時故定方現
前。若與彼相違名不時解脱。阿毘達磨亦
是言。欲貪隨眠由三處起。一欲貪隨眠
斷遍知故。二順經法正現在前故。三
彼正起非理作意故。若謂彼據
。復有何法因不具生。是名教。如
何由理。若阿羅漢有煩惱畢竟不起治
道已生。是則不退起煩惱。若阿羅漢此
道未生。未永拔煩惱種故應漏盡
若非漏盡寧説爲應。是名理。若爾應
炭喩契經。如説。多聞諸聖弟子若行若住
處有時失念故生惡不善覺。此經唯説
阿羅漢果。由此經言彼聖弟子心於長夜
順遠離廣説乃至臨涅槃。餘契經中。
即説此順遠離應果力。又此經説。
彼於一切順漏已能永吐已得清涼。由
定知。是阿羅漢。實後所説是阿羅漢。然彼乃
至於行住時善通達此事。謂有學
者於行住時失念故容煩惱。後成
無學則無起義。前依學位故説無失。毘婆
沙師定作是説。阿羅漢果亦有退義。唯阿羅
漢種性有六。爲餘亦有六種性耶。設有皆
能修練根不。頌曰
    學異生亦六 練根非見道
論曰。有學異生種性亦六。六種應果彼爲
故。然見道位必無練根。此位無加行
故。唯於信解異生位中。能修練根無學
。如契經説。我説斯所證四種増上心
所現法樂住隨一退。所得不動心解脱身
作證。我決定説縁從此退如何不動
法退現法樂住。頌曰
    應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後 利中後鈍三
論曰。應知諸退總有三種。一已得退。謂退
已得殊勝功徳。二未得退。謂未殊勝
功徳。三受用退。謂諸已得殊勝功徳不現在
。於此三中世尊唯有一受用退。以
一時頓現前故。餘不動法具有
用及未得退。亦於己殊勝功徳猶未
故。餘五種性容具有三。亦容退失已得徳
故。約受用退不動法退現法樂相違
。無退論者作是説。諸無漏解脱皆名
不動。然別立第六不動法者。如前釋通。不
難。諸阿羅漢既許退果。爲更生不。
諸住果時所作事退時作不。不爾。何縁。
頌曰
    一切從果退 必得不命終
    住果所爲 慚増故不
論曰。無果退中間命終。退已須臾必還
得故。如契經説。苾芻當知。如是多聞諸
聖弟子退失正念。速復還能令所退起盡
沒滅離。若謂然。修梵行果應安隱
委信。又住果位所爲違果事業
慚増故於暫退時亦必不造。譬如壯士
蹶不仆。如上所言。有練根得無學有
。正練根時各幾無間幾解脱道。何性攝。何
所依。頌曰
    練根無學位 九無間解脱
    久習故學一 無漏依人三
    無學依九地 有學但依
    捨果勝果道 唯得果道
論曰求勝種性練根者。無學位中轉
一性各九無間九解脱道。如應果。所以
者何。彼鈍根性由串習少功力可
轉。學無學道所成堅故。有學位中轉一一
各一無間一解脱道。如初果。上相違
故。彼加行道諸位各一。如是無間及解脱道
一切唯是無漏性攝。聖者必無有漏道
根理。非増上故。依謂身地。此所依身唯
人三洲。餘無退故。此所依地無學通九。謂
未至中間四定三無色。有學唯六。謂除
。所以者何。夫轉根者。容果及勝果
。所得唯果非向道故。無有學果無色地
。故學練根但依六地。諸無學位補特伽羅。
總有幾種。由何差別。頌曰
    七聲聞二佛 差別由九根
論曰。居無學位聖者有九。謂七聲聞及二
覺者。退法等五不動分二。後先別故名七聲
。獨覺大覺名二覺者。由下下等九品根
無學聖成九差別。學無學位有七聖
。一切聖者皆此中攝。一隨信行。二隨法行。
三信解。四見至。五身證。六慧解脱。七倶解
脱。依何立七。事別有幾。頌曰
    加行根滅定 解脱故成
    此事別唯六 三道各二故
論曰。依加行異初二種。謂依先時隨
及法所求義加行故。立隨信行隨法
行名。依根不同次二種。謂依鈍利信慧
根増次名爲信解見至。依滅定
證名。由身證得滅盡定故。依解脱異
二種。謂依唯慧煩惱障者立慧解脱。依
兼得定離解脱障者立倶解脱。此名雖
事別唯六。謂見道中有二聖者。一隨信行。二
隨法行。此至修道別立二名。一信解。二見
至。此至無學復立二名。謂時解脱不時解
脱。應知此中一隨信行根故成三。謂下中
上。性故成五。謂退法等。道故成十五。謂八
忍七智。離染故成七十三。謂具縛離八地
。依身故成九。謂三洲欲天。若根性道離染
依身相乘合成一億四萬七千八百二十五
。隨法行等如理應思。何等名倶及慧解
。頌曰
    倶由滅定 餘名慧解脱
論曰。諸阿羅漢得滅定者名倶解脱。由
定力脱煩惱解脱障故。所餘未滅盡
者名慧解脱。但由慧力煩惱障
解脱故。如世尊説。五煩惱斷不牽引
滿學。學無學位各由幾因等位中
稱爲滿。頌曰
    有學名爲滿 由根果定三
    無學得滿名 但由根定二
論曰。學於學位獨得滿名。具由三因。謂根
果定。有有學者但由根故亦得滿名。謂諸
見至未欲染。有有學者但由果故亦得
滿名。謂信解不還未滅盡定。有學者
根果故亦得滿名。謂見至不還未
盡定。有有學者果定故亦得滿名。謂諸
信解得滅盡定。有有學者具由三故獨得
滿名。謂諸見至得滅盡定。無有學者但由
定故及根定故亦得滿名。諸無學者於
學位根定二獨得滿名。無學位中無
果滿故無果亦立滿名。有但由根亦名
滿。謂不時解脱未滅盡定。有但由
亦名爲滿。謂時解脱得滅盡定。有具由
獨名爲滿。謂不時解脱已得滅盡定。廣説
諸道差別無量。謂世出世見修道等。略説
道能遍攝耶。頌曰
    應知一切道 略説唯有
    謂加行無間 解脱勝進道
論曰。加行道者。謂從此後無間道生。無間道
者。謂此能斷斷障。解脱道者。謂已解
脱所斷障最初所生。勝進道者。謂三餘
道。道義云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
故。或復道者。謂求所依。依此尋求涅槃果
故。解脱勝進如何名道。與道類同。轉上品
故。或前前力至後後故。或能趣入無餘依
故。道於餘處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
故。此有幾種。依何建立。頌曰
    通行有四種 樂依本靜慮
    苦依所餘地 遲速鈍利根
論曰。經説通行總有四種。一苦遲通行。二
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道依
本四靜慮生名樂通行。以受支止觀平
等任運轉故。道依無色未至中間苦通
。以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謂無色
定觀減止増。未至中間觀増止減。即此樂苦
二通行中。鈍根名遲。利根名速。二行於
通達稽遲故名遲通。翻此名速。或遲鈍者
起通行名遲通行。速此相違。道亦名爲
菩提分法。此有幾種。名義云何。頌曰
    覺分三十七 謂四念住等
    覺謂盡無生 順此故名
論曰。經説覺分三十七。謂四念住・四
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
八聖道支。盡無生智説名爲覺。隨覺者別
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
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
復作故。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
。是故皆名菩提分法。此三十七體各別耶。
爾。云何。頌曰
    此實事唯十 謂慧勤定信
    念喜捨輕安 及戒尋爲
論曰。此覺分名雖三十七。實事唯十。即慧勤
等。謂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以
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
進以勤爲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
定爲體。信根信力以信爲體。念根念力
念覺支正念以念爲體。喜覺支以喜爲體。
捨覺支以行捨體。輕安覺支以輕安
體。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爲體。正思惟以
體。如是覺分實事唯十。即是信等五根力
上。更加喜捨輕安戒尋。毘婆沙師説。有
。身業語業不相雜故。戒分爲二。餘九同
前。念住等三名無別屬。如何獨説爲慧勤
。頌曰
    四念住正斷 神足隨増上
    説爲慧勤定 實諸加行善
論曰。四念住等三品善法體。實遍攝諸加行
。然隨同品増上善根。如次説爲慧勤及
。何縁於慧立念住名。毘婆沙師作
。慧由念力持令住故。理實由慧令念住
境。如實見者能明記故。如念住中已廣成
。何故説勤名爲正斷。於正修習斷修
此勤力能斷懈怠故。或名正勝。於正持
策身語意此最勝故。何縁於定立神足
。諸靈妙徳所故。有餘師説。神即是
定。足謂欲等。彼應覺分事有十三。増
故。又違經説。如契經言。吾今爲汝説
足等。神謂受用種種神境一爲多。乃至
廣説。足謂欲等四三摩地。此中佛説定果
神。欲等所生等持名足。何縁信等先説
根。後名爲力。由此五法依下上品
故。又依屈伏屈伏故。信等何
縁次第如是。謂於因果先起信心果修
因。次起精進精進故念住所縁。由
力持心便得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是故
信等如是次第。當何位何覺分増。頌曰
    初業順決擇 及修見道位
    念住等七品 應知次第増
論曰。初業位中能審照了身等四境。慧用勝
故説念住増。煖法位中能證異品殊勝功徳
用勤勝故説正斷増。頂法位中能持勝善
無退徳。定用勝故説神足増。忍法位中必不
退墮善根堅固。得増上義故説根増。第一
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無屈義故説
力増。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覺勝故説
支増。見道位中速疾而轉。通行勝故説道支
。然契經中隨數増説先七後八。非修次
。八中正見是道亦道支。餘是道支而非道。
七中擇法是覺亦覺支。餘是覺支而非覺。毘
婆沙師所説如是。有餘。於此不契經所
説次第念住等。謂修行者將修行時。於
多境中其心馳散。先修念住伏其心故。
契經言。此四念住能於境界縛其心。及
正遣除耽嗜依念。是故念住説在最初。由
此勢力勤遂増長。爲四事正策持心。是
故正斷説爲第二。由精進故無憂悔心便
能修治勝定。是故神足説在第三。勝
定爲依便令信等與出世法増上縁。由
此五根説爲第四。根義既立。能正伏除所
治現行牽生聖法。由此五力説爲第五。於
見道位立覺支。如實覺知四聖諦故。通
二位立道支。倶通直往涅槃城故。如
契經説。於八道支修圓滿者於四念住至
七覺支亦修圓滿。又契經説。苾芻當知。宣
如實言者喩四聖諦。令本路速行出
者喩習八聖道支。故知八道支通依
二位説。隨増位説次第既然。理實應言。此
三十七幾通有漏幾無漏耶。頌曰
    七覺八道支 一向是無漏
    三四五根力 皆通於二種
論曰。此中七覺八聖道支唯是無漏。唯於
道見道位中方建立故。世間亦有正見等法
而彼不聖道支名。所餘皆通有漏無漏
此三十七何地有幾。頌曰
    初靜慮一切 未至除喜根
    二靜慮除尋 三四中除
    前三無色地 除戒前二種
    於欲界有頂 除覺及道支
論曰。初靜慮中具三十七。於未至地
覺支。近分地中勵力轉故。於下地法猶疑
慮故。第二靜慮除正思惟。彼靜慮中已無
故。由此二地各三十六。第三第四靜慮中間
雙除喜尋各三十五。前三無色除戒三支
并除喜尋各三十二。欲界有頂除覺道支
各二十二。無無漏故。覺分轉時必得證淨
此有幾種。依何位實體是何法有漏無
漏耶。頌曰
    證淨有四種 謂佛法僧戒
    見三得法戒 見道兼佛僧
    法謂三諦全 菩薩獨覺道
    信戒二爲體 四皆唯無漏
論曰。經説證淨總有四種。一於佛證淨。二
法證淨。三於僧證淨。四聖戒證淨。且見
道位見三諦時。一一唯得法戒證淨。見道
諦位兼得佛僧。謂於爾時兼於佛諸無
學法。成聲聞僧學無學法亦得證淨。兼言
見道諦時亦得法及戒證淨。然所
信法略有二種。一別。二總。總通四諦。別唯
三諦全菩薩獨覺道。故見四諦時皆得法證
。聖所愛戒與現觀倶。故一切時無
。由所信別故名有四。應知實事唯有
。謂於佛等三種證淨信爲體。聖戒證
淨以戒爲體故唯有二。如是四種唯是無
漏。以有漏法非證淨故。爲何義
淨名。如實覺知四聖諦理故名爲證。
三寶及妙尸羅皆名爲淨。離不信垢破
戒垢故。由得淨證淨名。如出觀時現
起次第故説觀内次第是。如何出時現
起次第。謂出觀位先信世尊是正等覺。次於
正法毘奈耶中是善説。後信位是妙
行者。正信三寶猶如良醫及如良藥看病
故。心淨故發淨尸羅。是故尸羅説
第四。要具淨信此乃現前。如遇三縁
病方除故。或此四種。猶如導師道路商侶及
所乘乘。經言。學位成就八支。無學位中具
就十。何縁不有學位中有正解脱
正智。正脱正智其體是何。頌曰
    學有餘縛故 無正脱智支
    解脱爲無爲 謂勝解惑滅
    有爲無學支 即二解脱蘊
    正智如覺説 謂盡無生智
論曰。有學位中尚有餘縛未解脱故無
脱支。非少縛脱者。非解脱體
解脱智。無學已脱諸煩惱縛。復能起
二了解脱。由二顯了二支。有學不
然。故唯成八。解脱體有二。謂有爲無爲。有
爲解脱謂無學勝解。無爲解脱謂一切惑滅。
有爲解脱名無學支。以支名有爲
支攝。解脱復有二種。即餘經言心慧解脱。應
知此二即解脱蘊。若爾不契經中説。云
何解脱清淨最勝。謂心從貪離染解脱。及從
瞋癡離染解脱。於解脱蘊未滿爲滿已滿
攝修欲勤等。故解脱蘊非唯勝解。若爾是
何。有餘師説。由眞智力貪瞋癡。即心離
垢名解脱蘊。如是已説正解脱體。正智體
者如前覺説。謂即前説盡無生智。心於
正得解脱而言無學心解脱耶。頌曰
    無學心生時 正從障解脱
論曰。如本論説。初無學心未來生時從障解
脱。何謂爲障。謂煩惱得。由彼能遮此心生
故。金剛喩定正滅位中彼得正斷。初無學心
正生位正得解脱。金剛喩定已滅位中彼
得已斷。初無學心於已生位已解脱。未
生無學及世俗心當於爾時亦名解脱。然
今且説決定生者。以爾時身世故。諸
世俗心從何解脱。亦即從彼遮心生
解脱位此豈不生。雖已生今者
彼何所似。與惑得倶。此後若生無倶惑得
道於何位生障斷。頌曰
    道唯正滅位 能令彼障斷
論曰。正滅位言顯現在。正生言顯未來
故。道能斷障唯正滅時。餘位定無斷障
故。非解脱通未生。以生未生離障
故。經説三界謂斷離滅。以何爲體。差別
云何。頌曰
    無爲説三界 離界唯離
    斷界斷餘結 滅界滅彼事
論曰。斷等三界。即分前説無爲解脱以爲
自體。言離界者。謂但離貪。言斷界者。謂
餘結。言滅界者。謂滅所餘貪等隨眠所
隨増事故。經説三界即無爲解脱。若事能厭
必能離耶。不爾。云何。頌曰
    厭縁苦集慧 離縁四能斷
    相對互廣陿 故應四句
論曰。唯縁苦集起忍智説名爲厭。餘則
然。四諦境中所起忍智。能斷惑者皆得
離名。廣狹有殊故成四句。有厭非離。謂縁
苦集惑斷所有忍智。縁厭境故。非
染故。有離非厭。謂縁滅道能令惑斷
所有忍智。縁欣境故。能離染故。有厭亦離
謂縁苦集能令惑斷所有忍智。有厭離
謂縁滅道惑斷所有忍智。應知此中
先離欲染後見諦者所有法忍及諸智中加
行解脱勝進道攝不惑斷。惑已斷故。非
斷治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五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六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
前品初説諸忍諸智。於後復説正見正智
忍非智耶。爲智非見耶。頌曰
    聖慧忍非智 盡無生非
    餘二有漏慧 皆智六見性
論曰。慧有二種。有漏無漏。唯無漏慧立以
聖名。此聖慧中八忍非智性。自所斷疑未
故。可見性攝。推度性故。盡與無生二智。
見性。已息求心不推度故。所餘皆通
見二性。已斷自疑推度性故。諸有漏慧皆智
性攝。於中唯六亦是見性。謂五染汚見世正
見爲六。如是所説聖有漏慧皆擇法故並慧
性攝。智有幾種。相別云何。頌曰
    智十總有二 有漏無漏別
    有漏稱世俗 無漏名法類
    世俗遍爲境 法智及類智
    如次欲上界 苦等諦爲
論曰。智有十種一切智。一世俗智。二法
智。三類智。四苦智。五集智。六滅智。七道智。
八他心智。九盡智。十無生智。如是十智總唯
二種。有漏無漏性差別故。如是二智相別有
三。謂世俗智法智類智。前有漏智總名
。多取瓶等世俗境故。後無漏智分法類
。三中世俗遍以一切有爲無爲所縁
。法類二種如其次第欲上界四諦
境。即於二種智中。頌曰
    法類由境別 立苦等四名
    皆通盡無生 初唯苦集類
論曰。法智類智由境差別分爲苦集滅道
四智。如是六智若無學攝。非見性者名
無生。此二初生唯苦集類。以苦集六種
行相觀有頂蘊境界故。金剛喩定境同
此耶。縁苦集因。縁滅道異。於前所説九
種智中頌曰
    法類道世俗 有他心智
    於勝地根位 去來世
    法類不相知 聲聞麟喩佛
    如次知見道 二三念一切
論曰。有法類道及世俗智他心智。餘則
然。此智於境有決定相。謂不知勝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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