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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 (No. 1558_ 世親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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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隨在何世縁自世境。若不生法通縁
三世。既唯勝解作意相應。此觀理應唯是有
漏。通離染得及加行得。由有曾得未曾得
故。説不淨觀相差別已。次應辯持息念。此
差別相云何。頌曰
    息念慧五地 縁風依欲身
    二得實外無 有六謂數等
論曰。言息念者。即契經中所説阿那阿波
那念。言阿那者。謂持息入。是引外風令
入身義。阿波那者謂持息出。是引内風令
出身義。慧由念力觀此爲境故名阿那阿
波那念。以慧爲性。而説念者。念力持故於
境分明所作事成。如念住故。通於五地。
謂初二三靜慮近分中間欲界。此念唯與捨
相應故。謂苦樂受能順引尋。此念治尋故
不倶起。喜樂二受能違專注。此念於境專
注故成。由此相違故不倶起。有説。根本下
三靜慮中亦有捨受。彼説依八地。上定現
前息無有故。此定縁風。依欲身起。唯人天
趣除北倶盧。通離染得及加行得。唯與眞
實作意相應。正法有情方能修習。外道無有。
無説者故。自不能覺微細法故。此相圓滿
由具六因。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數
謂繋心縁入出息不作加行。放捨身心唯
念憶持入出息數。從一至十不減不増。
恐心於現。極聚散故。然於此中容有
三失。一數減失。於二謂一。二數増失。於
一謂二。三雜亂失。於入謂出於出謂入。
若離如是三種過失名爲正數。若十中間
心散亂者。復應從一次第數之。終而復始
乃至得定。隨謂繋心縁入出息不作加行
隨息而行。念息入出時各遠至何所。謂念
息入。爲行遍身。爲行一分。隨彼息入行
至喉心臍&MT01545;髀脛。乃至足指念恒隨逐。若
念息出離身爲至一磔一尋。隨所至方
念恒隨逐。有餘師説。息出極遠乃至風輪或
吠嵐婆。此不應理。此念眞實作意倶故。止
謂繋念唯在鼻端。或在眉間乃至足指。隨
所樂處安止其心。觀息住身如珠中縷。爲
冷爲煖爲損爲益。觀謂觀察此息風已。
兼觀息倶大種造色及依色住心及心所。具
觀五蘊以爲境界。轉謂移轉縁息風覺
安置後後勝善根中乃至世間第一法位。淨
謂昇進入見道等。有餘師説。念住爲初金剛
喩定爲後名轉。盡智等方名淨。爲攝六相
故。説頌言
    持息念應知 有六種異相
    謂數隨止觀 轉淨相差別
息相差別云何應知。頌曰
    入出息隨身 依二差別轉
    情數非執受 等流非下縁
論曰。隨身生地息彼地攝。以息是身一分
攝故。此入出息轉依身心差別。以生無色
界及羯剌藍等并入無心定及第四定等。
此息於彼皆不轉故。謂要身中有諸孔隙。
入出息地心正現前息於爾時方得轉故。
出第四定等及初生時息最先入。入第四定
等及後死時息最後出。息有情數攝。有情身
分故。非有執受。與根相離故。是等流性。同
類因生故。非所長養。身増長時彼損減故。非
異熟生。斷已後時更相續故。餘異熟色無如
是故。唯自上地心之所縁。非下地威儀通果
心境故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二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三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二
如是已説入修二門。由此二門心便得定。
心得定已復何所修。頌曰
    依已修成止 爲觀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觀身受心法
    自性聞等慧 餘相雜所縁
    説次第隨生 治倒故唯四
論曰。依已修成滿勝奢摩他。爲毘鉢舍那
修四念住。如何修習四念住耶。謂以自共
相觀身受心法。身受心法各別自性名爲自
相。一切有爲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
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爲共相。身自性者。大
種造色。受心自性如自名顯。法自性者。除
三餘法。傳説。在定以極微刹那各別觀身
名身念住滿。餘三滿相如應當知。何等名
爲四念住體。此四念住體各有三。自性相雜
所縁別故。自性念住以慧爲體。此慧有三
種。謂聞等所成。即此亦名三種念住。相雜念
住以慧所餘倶有爲體。所縁念住以慧所
縁諸法爲體。寧知自性是慧非餘。經説。於
身住循身觀名身念住。餘三亦然。諸循觀
名唯目慧體。非慧無有循觀用故。何縁
於慧立念住名。毘婆沙師説。此品念増故。
是念力持慧得轉義。如斧破木由楔力持。
理實應言慧令念住。是故於慧立念住名。
隨慧所觀能明記故。由此無滅作如是言。
若有能於身住循身觀。縁身念得住乃至
廣説。世尊亦説。若有於身住循身觀者念
便住不謬。然有經言。此四念住由何故集。
由何故滅。食觸名色作意集故。如次令身
受心法集。食觸名色作意滅故。如次令身受
心法滅。應知彼説所縁念住以念於彼得
安住故。又念住別名隨所縁縁自他倶相
續異故。一一念住各有三種。此四念住説次
隨生。生復何縁次第如是。隨境麁者應先
觀故。或諸欲貪於身處轉。故四念住觀身
在初。然貪於身由欣樂受。欣樂於受由
心不調。心之不調由惑未斷。故觀受等如
是次第。此四念住如次治彼淨樂常我四種
顛倒。故唯有四不増不減。四中三種唯不
雜縁。第四所縁通雜不雜。若唯觀法名不
雜縁。若於身等二三或四。總而觀察名爲
雜縁。如是熟修雜縁身等法念住已。復何
所修。頌曰
    彼居法念住 總觀四所縁
    修非常及苦 空非我行相
論曰。彼觀行者。居縁總雜法念住中。總觀
所縁身等四境修四行相。所謂非常苦空非
我。修此觀已生何善根。頌曰
    從此生煖法 具觀四聖諦
    修十六行相 次生頂亦然
    如是二善根 皆初法後四
    次忍唯法念 下中品同頂
    上唯觀欲苦 一行一刹那
    世第一亦然 皆慧五除得
論曰。修習總縁共相法念住。漸次成熟乃
至上上品。從此念住後。有順決擇分初善
根生。名爲煖法。此法如煖立煖法名。是能
燒惑薪聖道火前相。如火前相故名爲煖。
此煖善根分位長故。能具觀察四聖諦境。及
能具修十六行相。觀苦聖諦修四行相。一
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觀集聖諦修四行
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縁。觀滅聖諦修四行
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觀道聖諦修四行
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此相差別如後當辯。
此煖善根下中上品漸次増長至成滿時有
善根生名爲頂法。此轉勝故更立異名。動
善根中此法最勝如人頂故名爲頂法。或
由此是進退兩際如山頂故。説名爲頂。此
亦如煖具觀四諦及能具修十六行相。如
是煖頂二種善根。初安足時唯法念住。以何
義故名初安足。謂隨何善根以十六行相
最初遊踐四聖諦迹。後増進時具四念住。諸
先所得後不現前。於彼不生欽重心故。此
頂善根下中上品漸次増長至成滿時有
善根生名爲忍法。於四諦理能忍可中此
最勝故。又此位忍無退墮故名爲忍法。此
忍善根安足増進皆法念住。與前有別。然此
忍法有下中上。下中二品與頂法同。謂具
觀察四聖諦境及能具修十六行相。上品有
異。唯觀欲苦與世第一相隣接故。由此義
准。煖等善根皆能具縁三界苦等義已成立。
無簡別故。謂瑜伽師於色無色對治道等一
一聖諦行相所縁漸減漸略。乃至但有二念
作意思惟欲界苦聖諦境。齊此以前名中
忍位。從此位無間起勝善根一行一刹那
名上品忍。此善根起不相續故。上品忍無
間生世第一法。如上品忍縁欲苦諦修一
行相唯一刹那。此有漏故名爲世間。是最勝
故名爲第一。此有漏法世間中勝。是故名爲
世第一法。有士用力離同類因引聖道生。
故名最勝。如是煖等四種善根。念住性故。
皆慧爲體。若并助伴皆五蘊性。然除彼得
勿諸聖者煖等善根重現前故。此中煖法初
安足時。縁三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
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縁滅諦法念住現
在。修未來一。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由
此種性先未曾得。要同分者方能修故。後増
進時縁三諦。隨一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
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縁滅諦法念住
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
六。由此種性先已曾得。不同分者亦能修
故。頂初安足縁四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
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後増進時
縁三諦隨一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
相現在。修未來十六。縁滅諦法念住現在。
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忍
初安足及後増進。縁四諦法念住現在。修
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然於
増進略所縁時。隨略彼所縁不修彼行
相。世第一法縁欲苦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
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無異分故。似
見道故。已辯所生善根相體。今次應辯此
差別義。頌曰
    此順決擇分 四皆修所成
    六地二或七 依欲界身九
    三女男得二 第四女亦爾
    聖由失地捨 異生由命終
    初二亦退捨 依本必見諦
    捨已得非先 二捨性非得
論曰。此煖頂忍世第一法。四殊勝善根名順
決擇分。依何義建立順決擇分名。決謂決
斷。擇謂簡擇。決斷簡擇謂諸聖道。以諸聖道
能斷疑故。及能分別四諦相故。分謂分段。
此言意顯所順唯是見道一分。決擇之分故
得決擇分名。此四爲縁引決擇分。順益彼
故得順彼名故。此名爲順決擇分。如是四
種皆修所成。非聞思所成。唯等引地故。四中
前二是下品攝。以倶可動猶可退故。忍中品
攝。勝前二故。有世第一爲其上故。世第一
法獨是上品。此四善根皆依六地。謂四靜慮
未至中間。欲界中無。闕等引故。餘上地亦
無。見道眷屬故。又無色界心不縁欲界故。
欲界先應遍知斷故。此四善根能感色界五
蘊異熟爲圓滿因。不能牽引。憎背有故。
或聲爲顯二有異説。謂煖頂二。尊者妙音
説。依前六及欲七地。此四善根依欲身起。
人天九處除北倶盧。前三善根三洲初起。後
生天處亦續現前。第四善根天處亦起。此
無初後一刹那故。此四善根唯依男女。前
三男女倶通得二。第四女身亦得二種。依
男唯得男身善根。已得女身非擇滅故。聖
依此地得此善根。失此地時善根方捨。失
地言顯遷生上地。異生於地若失不失。但
失衆同分。必捨此善根。初二善根亦由退
捨。由死退捨唯異生非聖。由失地捨唯
聖非異生。忍及世第一異生亦無退。依根
本地起煖等善根。彼於此生必定得見諦。
厭生死心極猛利故。若先捨已後重得時。所
得必非先之所捨。如捨已重得別解脱律
儀。以未曾熟修大功用成故。若先已得煖
等善根經生故捨。遇了分位善説法師便
生頂等。若不遇者還從本修。失退二捨非
得爲性。退必起過。失不必然。得此善根
有何勝利。頌曰
    煖必至涅槃 頂終不斷善
    忍不墮惡趣 第一入離生
論曰。四善根中若得煖法。雖有退斷善根
造無間業墮惡趣等。而無久流轉必至涅
槃故。若爾何殊順解脱分。若無障礙去見
諦近。此與見道行相同故。若得頂法雖
有退等而増畢竟不斷善根。若得忍時雖
命終捨住異生位而増無退不造無間。不
墮惡趣。然頌但説不墮惡趣言。義准已知
不造無間業。造無間業者必墮惡趣故。忍
位無退如前已辯。此位不墮諸惡趣者。已
遠趣彼業煩惱故。若至忍位於少趣生處
身有惑中得不生法故。趣謂諸惡趣。生謂
卵濕生。處謂無想北倶盧大梵處。身謂扇搋
半擇迦二形身。有謂第八等有。惑謂見所斷
惑。此於下上位隨所應而得。謂於下忍
得惡趣不生。所餘不生至上忍方得。得世
第一法。雖住異生位而能趣入正性離生。
頌雖不言離命終捨。既無間入正性離生。
義准已成。無命終捨。何縁唯此能入離生。已
得異生非擇滅故。能如無間道捨異生性
故。此四善根各有三品。由聲聞等種性別
故。隨何種性善根已生。彼可移轉向餘乘
不。頌曰
    轉聲聞種性 二成佛三餘
    麟角佛無轉 一坐成覺故
論曰。聲聞種性煖頂已生。容可轉成無上正
覺。彼若得忍無成佛理。謂於惡趣已超越
故。菩提薩埵利物爲懷。爲化有情必往惡
趣。彼忍種性不可迴轉。是故定無得成佛
義。聲聞種性煖頂忍三。皆有可轉成獨覺
義。在佛乘外故説爲餘。麟角佛言顯麟
角喩及無上覺煖等善根。並無移轉向餘乘
義。皆以第四靜慮爲依。一坐便成自乘覺
故。第四靜慮是不傾動。最極明利三摩地故。
堪爲麟角喩無上覺所依。此中覺言顯盡
無生智。後當辯。此是菩提性故。言一坐者。
從煖善根乃至菩提不起于座。有餘師説。
從不淨觀不起于座乃至菩提。有餘獨覺
異麟角喩。起彼種性初二善根。轉向餘乘。
理無遮礙。頗有此生創修此行即此生引
起順決擇分耶。不爾。云何。頌曰
    前順解脱分 速三生解脱
    聞思成三業 殖在人三洲
論曰。順決擇分今生起者。必前生起順解脱
分。諸有創殖順解脱分。極速三生方得解
脱。謂初生起順解脱分。第二生起順決擇
分。第三生入聖。乃至得解脱。譬如下種苗
成結實三位不同。身入法性成熟解脱三位
亦爾。傳説。如是順解脱分。唯聞思所成。通
三業爲體。雖就最勝唯是意業。而此思願
攝起身語亦得名爲順解脱分。有施一
食持一戒等深樂解脱。願力所持便名種
*殖順解脱分。*殖順解脱分唯人三洲。餘厭
離般若如應無故。遇佛出世*殖此善根。有
餘師言。亦遇獨覺。已因便説順解脱分。入
觀次第是正所論。於中已明諸加行道世第
一法爲其後邊。應説從斯復生何道。頌曰
    世第一無間 即縁欲界苦
    生無漏法忍 忍次生法智
    次縁餘界苦 生類忍類智
    縁集滅道諦 各生四亦然
    如是十六心 名聖諦現觀
    此總有三種 謂見縁事別
論曰。從世第一善根無間。即縁欲界苦聖
諦境有無漏攝法智忍生。此忍名爲苦法智
忍。爲顯此忍是無漏故。擧後等流以爲
標別。此能生法智。是法智因得法智忍名。
如花果樹。即此名入正性離生。亦復名入
正性決定。由此是初入正性離生亦是初
入正性決定故。經説。正性所謂涅槃。或正
性言因諸聖道。生謂煩惱。或根未熟。聖道
能越故名離生。能決趣涅槃。或決了諦相
故。諸聖道得決定名。至此位中説名爲入。
此忍生已得聖者名。此在未來捨異生性。
謂許此忍未來生時有此用非餘。如燈及
生相。有餘師説。世第一法捨異生性。此義不
然。彼此同名世間法故。性相違故。亦無有
失。如上怨肩能害怨命。有餘師説。此二
共捨。如無間道解脱道故。此忍無間即縁
欲苦有法智生。名苦法智。應知此智亦無
漏攝。前無漏言遍流後故。如縁欲界苦聖
諦境有苦法忍苦法智生。如是復於法智
無間總縁餘界苦聖諦境有類智忍生。名
苦類智忍。此忍無間即縁此境有類智生。
名苦類智。最初證知諸法眞理故名法智。
此後境智與前相似故得類名。以後隨前
而證境故。如縁苦諦欲界及餘生法類忍
法類智四。縁餘三諦各四亦然。謂復於前苦
類智後。次縁欲界集聖諦境有法智忍生。
名集法智忍。此忍無間即縁欲集有法智
生。名集法智。次縁餘界集聖諦境有類智
忍生。名集類智忍。此忍無間即縁此境有
類智生。名集類智。次縁欲界滅聖諦境有
法智忍生。名滅法智忍。此忍無間即縁欲
滅有法智生。名滅法智。次縁餘界滅聖諦
境有類智忍生。名滅類智忍。此忍無間即
縁此境有類智生。名滅類智。次縁欲界道
聖諦境有法智忍生。名道法智忍。此忍無
間即縁欲道有法智生。名道法智。次縁餘
界道聖諦境有類智忍生。名道類智忍。此
忍無間即縁此境有類智生。名道類智。如
是次第有十六心。總説名爲聖諦現觀。此
中餘部有作是言。於諸諦中唯頓現觀。然
彼意趣應更推尋。彼現觀言無差別故。詳
諸現觀總有三種。謂見縁事有差別故。唯
無漏慧於諸諦境現見分明名見現觀。此
無漏慧并餘相應同一所縁名縁現觀。此諸
能縁并餘倶有戒生相等不相應法同一事業
名事現觀。見苦諦時於苦聖諦具三現觀。
於餘三諦唯事現觀。謂斷證修。若諸諦中約
見現觀説頓現觀理必不然。以諸諦中行
相別故。若言以一無我行相總見諸諦則
不應用苦等行相見苦諦等。如是便與契
經相違。如契經言。諸聖弟子以苦行相思
惟於苦。以集行相思惟於集。以滅行相思
惟於滅。以道行相思惟於道。無漏作意相
應擇法。若言此經説修道位此亦不然。如
見修故。若彼復謂見一諦時於餘諦中得
自在故説頓現觀理亦無失。然於如是現
觀中間有起不起。別應思擇。若彼復謂於
見苦時即能斷集證滅修道説頓現觀理
亦無失。由先已説見苦諦時於餘三諦中
有事現觀故。依見現觀。於契經中見有
誠文。説漸現觀。如契經説。佛告長者。於四
聖諦非頓現觀必漸現觀。乃至廣説。如是
等有三經。一一經有別喩。若謂有經作如
是説。但於苦諦無惑無疑。於佛亦無故頓
現觀。此亦非證。依定不行。或必當斷。密意
説故。已辯現觀具十六心。此十六心爲依
何地。頌曰
    皆與世第一 同依於一地
論曰。隨世第一所依諸地應知即此十六心
依。彼依六地。如先已説。何縁必有如是忍
智前後次第間雜而起。頌曰
    忍智如次第 無間解脱道
論曰。十六心中忍是無間道。約斷惑得無
能隔礙故。智是解脱道。已解脱惑得與離
得倶時起故。具二次第理定應然。猶
如世間驅賊閉戸。若謂第二唯無間道與
離繋得倶時而生則此位中於彼彼境應
定不起已斷疑智。若謂見位唯忍斷惑則
與本論説九結聚相違。此難不然。諸忍皆
是智眷屬故。如王眷屬所作事業名王所作。
此十六心皆見諦理。一切可説見道攝耶。
不爾。云何。頌曰
    前十五見道 見未曾見故
論曰。苦法智忍爲初。道類智忍爲後。其中
總有十五刹那。皆見道所攝。見未見諦故。
至第十六道類智時。無一諦理未見今見。
如習曾見。故修道攝。豈不爾時觀道類忍
見道諦理未見今見。此中約諦不約刹那。
非一刹那未見今見可名今見未見諦理。
如刈畦稻唯餘一科不可名爲此畦未
刈。又道類智是果攝故。頓修八智十六行
故。捨前道故。相續起故。如餘修道。非見道
攝。然道類智必不退者。任持見道所斷斷
故。即由此故應見道攝。此難不然。太過失
故。何縁七智亦見道攝。見諸諦理未究竟
故。謂未周遍見諸諦理中間起故。亦見道
攝。已説見修二道生異。當依此道分位差
別建立衆聖補特伽羅。且依見道十五心
位建立衆聖有差別者。頌曰
    名隨信法行 由根鈍利別
    具修惑斷一 至五向初果
    斷次三向二 離八地向三
論曰。見道位中聖者有二。一隨信行。二隨法
行。由根鈍利別立二名。諸鈍根名隨信行
者。諸利根名隨法行者。由信隨行名隨信
行。彼有隨信行名隨信行者。或由串習
此隨信行以成其性故名隨信行者。彼先
信他隨行義故。准此應釋隨法行者。彼
於先時由自披閲契經等法隨行義故。即
二聖者。由於修惑具斷有殊立爲三向。謂
彼二聖若於先時未以世道斷修斷惑名
爲具縛。或先已斷欲界一品乃至五品至
此位中名初果向。趣初果故。言初果者。
謂預流果。此於一切沙門果中必初得故。若
先已斷欲界六品或七八品至此位中名
第二果向。趣第二果故。第二果者。謂一來
果。遍得果中此第二故。若先已離欲界九
品或先已斷初定一品乃至具離無所有
處至此位中名第三果向。趣第三果故。第
三果者。謂不還果。數准前釋。次依修道道
類智時建立衆聖有差別者。頌曰
    至第十六心 隨三向住果
    名信解見至 亦由鈍利別
論曰。即前隨信隨法行者至第十六道類智
心名爲住果。不復名向。隨前三向今住三
果。謂前預流向今住預流果。前一來向今住
一來果。前不還向今住不還果。阿羅漢果必
無初得。見道無容斷修惑故。世道無容
離有頂故。至住果位捨得二名。謂不復
名隨信法行。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
根鈍利差別。諸鈍根者先名隨信行今名信
解。諸利根者先名隨法行今名見至。此二
聖者信慧互増故標信解見至名別。何縁
先斷欲界修惑一至五等至第十六道類智
心。但説名爲預流果等非後果向。頌曰
    諸得果位中 未得勝果道
    故未起勝道 名住果非向
論曰。諸得果時於勝果道必定未得故。住
果者乃至未起勝果道時。但名住果不名
後向。然諸先斷欲界修惑一至五等至得
果時此生必定起勝果道。由此先離三靜
慮染後依下地入見道者。彼得果已於現
生中必能引生後勝果道。若異此者聖生
上地應不可説定成樂根。如是已依先
具倍離及全離欲入見諦者十六心位立
衆聖別。當約修惑辯漸次生能對治道分
位差別。頌曰
    地地失徳九 下中上各三
論曰。失謂過失。即所治障。徳謂功徳。即能治
道。如先已辯欲修斷惑九品差別。如是上
地乃至有頂例亦應爾。如所斷障一一地中
各有九品。諸能治道無間解脱九品亦然。失
徳如何各分九品。謂根本品有下中上。此三
各分下中上別。由此失徳各分九品。謂下
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
品。應知此中下下品道勢力能斷上上品障。
如是乃至上上品道勢力能斷下下品障。上
上品等諸能治徳初未有故。此徳有時上上
品等失已無故。如浣衣位麁垢先除於後
後時漸除細垢。又如麁闇小明能滅。要以
大明方滅細闇。失徳相對理亦應然。白法
力強黒法力劣故刹那頃劣道現行。無始時
來展轉増益上品諸惑能令頓斷。如經久
時所集衆病服少良藥能令頓愈。又如長
時所集大闇。一刹那頃小燈能滅。已辯失徳
差別九品。次當依彼立聖者別。且諸有學
修道位中總亦名爲信解見至。隨位復有多
種差別。先應建立都未斷者。頌曰
    未斷修斷失 住果極七返
論曰。諸住果者於一切地修所斷失都未斷
時名爲預流。生極七返。七返言顯七往
返生。是人天中各七生義。極言爲顯受生最
多。非諸預流皆受七返故。契經説極七返
生。是彼最多七返生義。諸無漏道總名爲
流。由此爲因趣涅槃故。預言爲顯最初
至得。彼預流故説名預流。此預流名爲目
何義。若初得道名爲預流則預流名應目
第八。若初得果名爲預流則倍離欲全離欲
者至道類智應名預流。此預流名目初得
果。然依遍得一切果者初所得果建立此
名。一來不還非定初得。此定初得故名預流。
何縁此名不目第八。以要至得道類智時
具得向果無漏道故。具得見修無漏道故。
於現觀流遍至得故名預流者。第八不然。
故預流名不目第八。彼從此後別於人中
極多結七中有生有。天中亦然。總二十八。皆
七等故説極七生。如七處善及七葉樹。毘婆
沙師所説如是。若爾何故契經中言無處無
容見圓滿者更可有受第八有義。此契經
意約一趣説。若如言執中有應無。若爾上
流極有頂者。亦應一趣無第八生。依欲界
説故無此過。此何爲證爲教爲理。以何
證彼於人天中各受七生非合受七。以
契經説天七及人。飮光部經分明別説於
人天處各受七生。由是此中不應固執。若
於人趣得預流果。彼還人趣得般涅槃。於
天趣得還於天趣。何縁彼無受第八有。相
續齊此必成熟故。聖道種類法應如是。如
七歩蛇第四日瘧。又彼有餘七結在故。謂二
下分五上分結。中間雖有聖道現前餘業
力持不證圓寂。至第七有逢無佛法時。
彼在居家得阿羅漢果。既得果已必不住
家。法爾自得苾芻形相。有言。彼往餘道出
家。云何彼名無退墮法。以不生長退墮業
故。違彼生長業與果故。強盛善根鎭彼身
故。加行意樂倶清淨故。諸有決定墮惡趣業
尚不起忍。況得預流。故有頌言
    愚作罪小亦墮惡 智爲罪大亦脱苦
    如團鐵小亦沈水 爲鉢鐵大亦能浮
經説預流作苦邊際。依何義立苦邊際名。
依齊此生後更無苦。是令後苦不相續
義。或苦邊際所謂涅槃。如何涅槃可是所
作。除彼得障故説作言。如言作空。謂毀
臺觀。餘位亦有極七返生。然非決定。是故
不説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三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四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已辯住果未斷修惑名爲預流生極七返。
今次應辯斷位衆聖。且應建立一來向果。
頌曰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論曰。即預流者進斷修惑。若三縁具轉名家
家。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三四品故。二由成
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
有三二生故。頌中但説初後縁者。預流果
後説進斷惑。成能治彼諸無漏根。義准已
成。故不具説。然復應説三二生者。以有
増進於所受生或少或無或過此故。何縁
此無斷五品者。以斷第五必斷第六。非
一品惑能障得果。猶如一間未越界故。
應知總有二種家家。一天家家。謂欲天趣
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天處或二或三。
二人家家。謂於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
或一洲處或二或三。即預流者。進斷欲界一
品修惑乃至五品。應知轉名一來果向。若
斷第六成一來果。彼往天上一來人間而
般涅槃名一來果。過此以後更無生故。此
或名曰薄貪瞋癡。唯餘下品貪瞋癡故。已
辯一來向果差別。次應建立不還向果。頌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即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論曰。即一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縁具轉名一
間。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七八品故。二由成
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
欲有餘一生故。頌中但説初後二縁不説
成根。義如前釋。如何一品惑障得不還果。
由彼若斷便越界故。前説三時業極爲障。
應知煩惱亦與業同。越彼等流異熟地故。
間謂間隔。彼餘一生爲間隔故。不證圓寂。
或餘一品欲修所斷惑爲間隔故。不得不
還果。有一間者説名一間。即斷修惑七八
品者。應知亦名不還果向。先斷三四七八
品惑入見諦者。後得果時乃至未修後勝
果道。仍不名曰家家一間。未成治彼無
漏根故。若斷第九成不還果。必不還來
生欲界故。此*惑名曰五下結斷。雖必先斷
或二或三。然於此時總集斷故。依不還位。
諸契經中以種種門建立差別。今次應辯
彼差別相。頌曰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歿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論曰。此不還者總説有七。且行色界差別
有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有行般涅
槃。四無行般涅槃。五者上流。此於中間般
涅槃故。説此名曰中般涅槃。如是應知。此
於生已此由有行此由無行。般涅槃故名
生般等。此上流故名爲上流。言中般者。謂
往色界住中有位便般涅槃。言生般者。謂
往色界生已不久便般涅槃。以具勤修速
進道故。此中所説般涅槃者。謂有餘依。有
餘師説。亦無餘依。此不應理。彼於捨壽無
自在故。有行般者。謂往色界生已長時加
行不息。由有功用方般涅槃。此唯有勤修
無速進道故。無行般者。謂往色界生已經
久加行懈息不多功用便般涅槃。以闕勤
修速進道故。有説。此二有差別者由縁有
爲無爲聖道。如其次第得涅槃故。此説非
理。太過失故。然契經中先説無行後説有
行般涅槃者。如是次第與理相應。有速進
道。無速進道。無行有行而成辦故。不由功
用得。由功用得故。生般涅槃得最速進最
上品道。隨眠最劣故生不久便般涅槃。言上
流者是上行義。以流與行其義一故。謂欲界
歿往色界生。未即於中能證圓寂。要轉生
上方般涅槃。即此上流差別有二。由因及果
有差別故。因差別者。此於靜慮由有雜修
無雜修故。果差別者。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爲
極處故。謂若於靜慮有雜修者。能往色究
竟方般涅槃。即此復有三種差別。全超半超
遍歿異故。言全超者。謂在欲界於四靜慮
已具雜修。遇縁退失上三靜慮。以初靜慮愛
味爲縁。命終上生梵衆天處。由於先世
習勢力。復能雜修第四靜慮。從彼處歿生
色究竟。最初處歿生最後天。頓越中間是全
超義。言半超者。從彼漸次生下淨居乃至
中間能越一處生色究竟。超非全故名爲
半超。聖必不生大梵天處。僻見處故。一導
師故。言遍歿者。從彼漸次於一切處皆遍
受生。最後方能生色究竟。一切處死故名遍
歿。無不還者於已生處受第二生。由彼於
生容求勝進。非等劣故。即由此故不還義
滿。必不還生曾生處故。尚不生本處。況有
生於下。應知此謂二上流中由有雜修靜
慮因故往色究竟般涅槃者。餘於靜慮無
雜修者。能往有頂方般涅槃。謂彼先無雜
修靜慮。由於諸定愛味爲縁。此歿遍生色
界諸處。唯不能往五淨居天。色界命終於
三無色次第生已。後生有頂方般涅槃。二
上流中前是觀行後是止行。樂慧樂定有差
別故。二上流者於下地中得般涅槃見不
違理。而言此往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爲極
處者。由此過彼無行處故。如預流者極七
返生。此五名爲行色界者。行無色者差別
有四。謂在欲界離色界貪從此命終生於
無色。此中差別唯有四種。由生般涅槃有
差別故。此并前五成六不還。復有不行
色無色界即住於此能般涅槃名現般涅
槃。并前六爲七。於行色界五不還中復
有異門。顯其差別。頌曰
    行色界有九 謂三各分三
    業惑根有殊 故成三九別
論曰。即行色界五種不還總立爲三。各分
三種故成九種。何等爲三。中生上流有差
別故。云何三種各分爲三。且中般涅槃分
三種。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由三火星
喩所顯故。生般涅槃亦分三種。生有行等般
涅槃故。此皆生已得般涅槃。是故並應名
爲生般。於上流中亦分三種。超半超等有
差別故。然諸三種一切皆由速非速經久得
般涅槃故。更互相望無雜亂失。如是三種
九種不還。由業惑根有差別故。有速非速
經久不同。且總成三。由造増長順起生後
業差別故。如其次第下中上品煩惱現行
有差別故。及上中下根差別故。此三一一如
其所應亦業惑根有差別故。各有三別故
成九種。謂初二三由惑根別各成三種。非
由業異。後三亦由順後受業有差別故。分
成三種。故説如是行色不還業惑根殊成
三九別。若爾何故諸契經中。佛唯説有七
善士趣。頌曰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無別
    善惡行不行 有往無還故
論曰。中生各三。上流爲一。經依此立七善
士趣。有上流法故名上流。由此義同且立
爲一。何獨依此立善士趣不依所餘有學
聖者。趣是行義。所餘有學皆行善業無差
別故。唯此七種皆行善業不行惡業。餘則
不然。又唯七種行往上界不復還來。餘則
不爾。故獨依此立善士趣。若爾何故契經
中言云何善士謂若成就有學正見。乃至廣
説。諸餘有學若就異門亦可説爲有善士
性。以諸有學於五種惡皆獲得畢竟不作
律儀故。不善煩惱多已斷故。立善士趣不
就異門約唯行善不行惡故。唯託勝因
往上界故。諸在聖位曾經生者。亦有此等
差別相耶。不爾。云何。頌曰
    經欲界生聖 不往餘界生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并退
論曰。若在聖位經欲界生必不往生色無
色界。由彼證得不還果已。定於現身般涅
槃故。若於色界經生聖者。容有上生無色
界義。如行色界極有頂者。然天帝釋作
如是言。曾聞有天名色究竟。我後退落當
生於彼。毘婆沙師作如是釋。彼由不了
對法相故。爲令喜故。佛亦不遮。即此已經
欲界生者及已從此往上界生諸聖必無
練根并退。何縁不許經欲界生及上生聖者
有練根并退。以必無故。何縁必無。經生習
根極成熟故。及得殊勝所依止故。何縁有
學未離欲貪無中有中般涅槃者。以彼聖
道未淳熟故。未易能令現在前故。所有隨
眠非極劣故。毘婆沙者作如是釋。諸欲界
法極難越故。彼尚有餘多所作故。謂應進
斷不善無記二煩惱故。及應進得若二若
三沙門果故。并應總越三界法故。住中有
位無如是能。前説上流雜修靜慮爲因
能往色究竟天。先應雜修何等靜慮。由何
等位知雜修成。復爲何縁雜修靜慮。頌

    先雜修第四 成由一念雜
    爲受生現樂 及遮煩惱退
論曰。諸欲雜修四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
靜慮。以彼等持最堪能故。諸樂行中彼最勝
故。如是雜修諸靜慮者。是阿羅漢或是不
還。彼必先入第四靜慮多念無漏相續現前。
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後復多念無漏現前。如
是旋還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念無漏次引
二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二念無漏。名雜
修定加行成滿。次後唯從一念無漏引起一
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一念無漏。如是有漏
中間刹那前後刹那無漏雜故。名雜修定根
本圓成。前二刹那似無間道。第三刹那似解
脱道。如是雜修第四定已。乘此勢力隨其
所應亦能雜修下三靜慮。先於欲界人趣三
洲如是雜修諸靜慮已。後若退失生色界
中。亦能如前雜修靜慮。雜修靜慮爲三種
縁。一爲受生。二爲現樂。三爲遮止起煩
惱退。謂不還中諸利根者。爲現法樂及生
淨居。諸鈍根者。亦爲遮退。彼畏退故。如是
雜修令味相應等持遠故。諸阿羅漢若利根
者。爲現法樂。若鈍根者。亦爲遮防起煩惱
退。雜修靜慮爲生淨居。何縁淨居處唯有
五。頌曰
    由雜修五品 生有五淨居
論曰。由雜熏修第四靜慮有五品故。淨居
唯五。何謂五品。謂下中上上勝上極品差別
故。此中初品三心現前便得成滿。謂初無漏
次起有漏*後起無漏。第二品六。第三品九。
第四品十二。第五品十五。如是五品雜修靜
慮如其次第感五淨居。應知此中無漏勢
力熏修有漏令感淨居。有餘師言。由信等
五次第増上感五淨居。經説不還有名身
證。依何勝徳立身證名。頌曰
    得滅定不還 轉名爲身證
論曰。有滅定得名得滅定。即不還者若
於身中有滅定得轉名身證。謂不還者由
身證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證。如何説彼但
名身證。以心無故。依身生故。理實應言。
彼從滅定起得先未得有識身寂靜。便作
是思。此滅盡定最爲寂靜極似涅槃。如是
證得身之寂靜故名身證。由得及智現前
證得身寂靜故。契經説有十八有學。何縁
於中不説身證。依因無故。何謂依因。謂諸
無漏三學及果依彼差別立有學故。滅定
非學亦非學果。故不約成彼説有學差別。
不還差別麁相如是。若細分析數成多千。其
義云何。且如中般約根建立便成三種。下
中上根有差別故。約地建立則成四種。往
初定等有差別故。約種性建立則成六
種。退法種性等有差別故。約處建立成十
六種。梵衆天等處差別故。約地離染成三
十六。色界具縛乃至已離第四靜慮八品染
故。約處種性離染根建立總成二千五百
九十二。云何如是。且於一處種性有六。一
一種性約離染門差別成九。謂隨何地具縛
爲初乃至已離八品爲後。如是六九成五
十四。以十六處乘五十四成八百六十四。
以根乘之復成三倍故總成二千五百九
十二。諸離下地九品染者。即説名爲上地
具縛。爲成一一地離染數等故。如是乃至
上流亦爾。總計五種積數合成一萬二千九
百六十。已辯第三向果差別。次應建立第
四向果。頌曰
    上界修惑中 斷初定一品
    至有頂八品 皆阿羅漢向
    第九無間道 名金剛喩定
    盡得倶盡智 成無學應果
論曰。即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
惑。從斷初定一品爲初。至斷有頂八品爲
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説阿羅漢
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説名爲
剛喩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
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
道中。此定相應最爲勝故。金剛喩定説有
多種。謂斷有頂第九品惑無間道生。通依
九地故説此定智行縁別。未至地攝有五
十二。謂苦集類智縁有頂苦集各有四行
相應有八。滅道法智各有四行相應有
八。滅類智縁八地滅一一各有四行相應
合三十二。道類智縁八地道總有四行相應
有四。以治八地類智品道同類相因必總
縁故。如未至攝有五十二中四靜慮應知
亦爾。空處二十八。識處二十四。無所有處二
十。以依無色無有法智及縁下滅滅類智
故。然縁下地對治道者。以同品道互爲因
故。有説。此定智行縁別。未至地攝有八十種。
謂道類智縁八地道亦各別有四行相。應
由此於前増二十八。如未至攝有八十種
四靜慮應知亦爾。空處四十。識處三十
二。無所有處二十四。復有欲令金剛喩定
智行縁別。未至地攝總有一百六十四種。謂
滅類智縁八地滅有別有總各四行相。應
由此於初増百一十二。如未至攝百六十
四中四靜慮應知亦然。空處五十二。識處三
十六。無所有處二十四。若就種性根等分別。
更成多種。如理應思。此定既能斷有頂地
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倶行盡智令起。
金剛喩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
是斷惑中最後解脱道。由此解脱道與諸漏
盡得最初倶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
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
法故。爲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
無學名。即此唯應作他事故。諸有染者所
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義准已成前
來所辯四向三果皆名有學。何縁前七得有
學名。爲得漏盡常樂學故。學要有三。一増
上戒。二増上心。三増上慧。以戒定慧爲三
自體。若爾異生應名有學。不爾。未如實見
知諦理故。彼容後時失正學故。由此善逝
再説學言。如契經中。佛告憺怕。學所應
學學所應學。我唯説此名有學者。爲令了
知學正所學無有退失名有學者故。薄伽
梵重説學言。聖者住本性。如何名有學。學
意未滿故。如行者暫息。或學法得常隨逐
故。學法云何。謂有學者無漏有爲法。無學法
云何。謂無學者無漏有爲法。云何涅槃不
名爲學。無學異生亦成就故此復何縁不名
無學。有學異生亦成就故。如是有學及無學
者。總成八聖補特伽羅。行向住果各有四
故。謂爲證得預流果向乃至所證阿羅漢果
名雖有八事唯有五。謂住四果及初果向。
以後三果向不離前果故。此依漸次得果
者説。若倍離欲全離欲者住見道中名爲
一來不還果向。非前果攝。如前所説。修道
二種。有漏無漏有差別故。由何等道離何
地染。頌曰
    有頂由無漏 餘由二離染
論曰。唯無漏道離有頂染。非有漏道。所以
者何。此上更無世俗道故。自地不能治自
地故。自地煩惱所隨増故。若彼煩惱於此
隨増。此必不能治彼煩惱。若此力能對治
於彼。則彼於此必不隨増故。自地道不治
自地。離餘八地通由二道。世出世道倶能
離故。既通由二離八地染。各有幾種離繋
得耶。頌曰
    聖二離八修 各二離繋得
論曰。諸有學聖用有漏道離下八地修斷
染時。能具引生二離繋得。用無漏道離彼
亦然。由二種道同所作故。有餘師釋。以無
漏道離彼染時。何縁證知亦生有漏離繋
得者。有捨無漏得煩惱不成故。謂有學聖
以無漏道離彼染時。若不引生同治有漏
離繋得者。則以聖道具離八地。後依靜慮
得轉根時。頓捨先來諸鈍聖道唯得靜慮
利果聖道。上惑離繋應皆不成。是則還應
成彼煩惱。此證非理。所以者何。彼聖設無
有漏斷得亦不成就上地煩惱。如分離有
頂得轉根時及異生上生不成惑故。謂如
分離有頂地染後依靜慮得轉根時。無漏
斷得既已頓捨。彼地離繋無有漏得。而彼地
惑亦不成就。又如異生生二定等。雖捨欲
界等煩惱斷得而不成就欲界等煩惱。此亦
應然。故不成證。既説聖者二離八修各能
引生二離繋得。義准。異生用有漏道唯能
引起有漏斷得。并諸聖者用無漏道離見
斷惑及有頂修唯能引生無漏斷得。由何地
道離何地染。頌曰
    無漏未至道 能離一切地
    餘八離自上 有漏離次下
論曰。諸無漏道若未至攝。能離欲界乃至有
頂。靜慮中間及四靜慮三無色攝。隨其所應
各能離自及上地染。不離下離已故。諸有
漏道一切唯能離次下地。非自地等。自地煩
惱所隨増故。勢劣故。已離故。諸依近分離
下地染。如無間道皆近分攝諸解脱道亦近
分耶。不爾。云何。頌曰
    近分離下染 初三後解脱
    根本或近分 上地唯根本
論曰。諸道所依近分有八。謂四靜慮無色下
邊。所離有九。謂欲八定。初三近分離下三
染。第九解脱現在前時。或入根本或即近
分。上五近分各離下染。第九解脱現在前時。
必入根本非即近分。近分根本等捨根故。
下三靜慮近分根本受根異故。有不能入。
轉入異受少艱難故。離下染時必欣上故。
若受無異必入根本。諸出世道無間解脱前
既已説。縁四諦境十六行相義准自成。世
道縁何作何行相。頌曰
    世無間解脱 如次縁下上
    作麁苦障行 及靜妙離三
論曰。世俗無間及解脱道。如次能縁下地上
地爲麁苦障及靜妙離。謂諸無間道縁自
次下地諸有漏法作麁苦等三行相中隨一
行相。若諸解脱道縁彼次上地諸有漏法
作靜妙等三行相中隨一行相。非寂靜故説
名爲麁。由大劬勞方能越故。非美妙故。説
名爲苦。由多麁重能違害故。非出離故。説
名爲障。由此能礙越自地故。如獄厚壁能
障出離。靜妙離三翻此應釋。傍論已了。應
辯本義。盡智無間有何智生。頌曰
    不動盡智後 必起無生智
    餘盡或正見 此應果皆有
論曰。不動種性諸阿羅漢。盡智無間起無生
智。非更有盡智無學正見生。除不動法餘
阿羅漢。盡智無間有盡智生。或即引生無學
正見。非無生智。後容退故。前不動種性無
正見生耶。有正見生而不説者。一切應果
皆有此故。謂不動法無生智後有無生智起。
或無學正見。前説四果是誰果耶。此四應
知是沙門果。何謂沙門性。此果體是何。果
位差別總有幾種。頌曰
    淨道沙門性 有爲無爲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脱道及滅
論曰。諸無漏道是沙門性。懷此道者名曰
沙門。以能勤勞息煩惱故。如契經説。以能
勤勞息除種種惡不善法。廣説乃至。故名沙
門。異生不能無異究竟趣涅槃故非眞沙
門。有爲無爲是沙門果。契經説此差別有四。
理實就位有八十九。皆解脱道擇滅爲性。
謂爲永斷見所斷惑有八無間八解脱道。
及爲永斷修所斷惑有八十一無間八十一
解脱道。諸無間道唯沙門性。諸解脱道亦是
沙門有爲果體。是彼等流士用果故。一一擇
滅唯是沙門無爲果體。是彼離繋士用果故。
如是合成八十九種。若爾世尊何不具説。
果雖有多而不説者。頌曰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道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行
論曰。若斷道位具足五因。佛於經中建立
爲果。言五因者。一捨曾道。謂捨先得果
向道故。二得勝道。謂得果攝殊勝道故。三
總集斷。謂總一得得諸斷故。四得八智。謂
得四法四類智故。五能頓修十六行相。謂
能頓修無常等故。於四果位皆具五因。餘
位不然。故佛不説。若唯淨道是沙門性。有
漏道力所得二果。如何亦是沙門果攝。頌

    世道所得斷 聖所得雜故
    無漏得持故 亦名沙門果
論曰。以世俗道得二果時。此果非唯以世
俗道所得擇滅爲斷果性。兼以見道所得
擇滅於中相雜總成一果。同一果道得所
得故。由此契經言。云何一來果。謂斷三結
薄貪瞋癡。云何不還果。謂斷五下結。又世俗
道所得擇滅。無漏斷得所任持故。由此力
所持退不命終故。亦得名爲沙門果體。此
沙門性有異名耶。亦有。云何。頌曰
    所説沙門性 亦名婆羅門
    亦名爲梵輪 眞梵所轉故
    於中唯見道 説名爲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
論曰。即前所説眞沙門性。經亦説名婆羅
門性。以能遣除諸煩惱故。即此亦説名爲
梵輪。是眞梵王力所轉故。佛與無上梵徳
相應。是故世尊獨應名梵。由契經説佛亦
名梵亦名寂靜亦名清涼。即於此中唯
依見道。世尊有處説名法輪。如世間輪有
速等相。見道似彼故名法輪。見道如何與
彼相似。由速行等似彼輪故。謂見諦道速
疾行故。有捨取故。降未伏故。鎭已伏故。
上下轉故。具此五相似世間輪。尊者妙音
作如是説。如世間輪有輻等相。八支聖道
似彼名輪。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輪
輻。正語正業正命似轂。正定似輞。故名法
輪。寧知法輪唯是見道。憍陳那等見道生時。
説名已轉正法輪故。云何三轉十二行相。
此苦聖諦。此應遍知。此已遍知。是名三轉。
即於如是一一轉時。別別發生眼智明覺。
説此名曰十二行相。如是三轉十二行相諦
諦皆有。然數等故。但説三轉十二行相。如
説二法七處善等。由此三轉如次顯示見
道修道無學道三。毘婆沙師所説如是。若
爾三轉十二行相非唯見道。如何可説唯
於見道立法輪名。是故唯應即此三轉十
二行相所有法門名爲法輪可應正理。如
何三轉。三周轉故。如何具足十二行相。三周
循歴四聖諦故。謂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
是道。此應遍知。此應永斷。此應作證。此應
修習。此已遍知。此已永斷。此已作證。此已
修習。云何名轉。由此法門往他相續令解
義故。或諸聖道皆是法輪。於所化生身中
轉故。於他相續見道生時。已至轉初故名
已轉。何沙門果依何界得。頌曰
    三依欲後三 由上無見道
    無聞無縁下 無厭及經故
論曰。前三但依欲界身得。得阿羅漢依三
界身。前之二果未離欲故非依上得理且
可然。第三云何非依上得。由理教故。且理
云何。依上界身無見道故。非離見道已
離欲者可有超證不還果義。何縁上界必
無見道。且無色中無正聞故。又彼界中不
縁下故。色界異生著勝定樂。又無苦受不
生厭故。非無有厭能得見道。教復云何。
由經説故。經言。有五補特伽羅。此處通達
彼處究竟。所謂中般乃至上流。此通達言
目見道。是證圓寂初加行故。由此見道
上界定無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四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五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四
如前所説。不動應果。初盡智後起無生智。
諸阿羅漢如預流等有差別不。亦有。云何。
頌曰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脱
    後不時解脱 從前見至生
論曰。於契經中説阿羅漢由種性異故有
六種。一者退法。二者思法。三者護法。四安住
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於此六中前之五種
從先學位信解性生。即此總名時愛心解
脱。恒時愛護及心解脱故。亦説名爲時解
脱者以要待時及解脱故。略初言故。如
酥瓶。由此待時方能入定。謂待資具無
病處等勝縁合時方入定故。不動法性説名
爲後。即此名爲不動心解脱。以無退動及
心解脱故。亦説名爲不時解脱。以不待時
及解脱故。謂三摩地隨欲現前不待勝縁
和合時故。或依暫時畢竟解脱。建立時解
脱不時解脱名。容有退墮時無退墮時故。
此從學位見至性生。如是所明六阿羅漢
所有種性。爲是先有。爲後方得。不定。云何。
頌曰
    有是先種性 有後練根得
論曰。退法種性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後
得。謂有先來是思法性。有先退法性後練根
成思。乃至不動隨應當説。言退法者。謂
遇少縁便退所得。非思法等。言思法者。
謂懼退失恒思自害。言護法者。謂於所
得喜自防護。安住法者。離勝退縁雖不自
防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増進。堪達法
者。彼性堪能好修練根速達不動。不動法
者。彼必無退。此六種性先學位中。初二闕
恒時及尊重加行。由根有異故有差別。第
三唯有恒時加行。第四唯有尊重加行。第五
具二而是鈍根。第六利根具二加行。退法種
性非必定退。乃至堪達非必能達。但約容
有建立此名。故六阿羅漢通三界皆有。若
執退者必定應退。乃至堪達必能達者。彼
執欲界具足有六。色無色界中唯安住不動。
彼無退失自害自防及修練根故唯有二。
如是六種阿羅漢中。誰從何退。爲性爲果。
頌曰
    四從種性退 五從果非先
論曰。不動種性必無退理。前之五種皆
退義。於中後四有從性退。退法一種無退
性理。由此種性最居下故。五種皆有從果
退義。雖倶有退然並非先。謂諸無學先學
位中所住種性。彼從此性必無退理。學無
學道所成堅故。若諸有學先凡位中所住種
性。彼從此性亦無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堅
故。若住此位後修練根所得思等四種種
性。彼從此性容有退理。二先位中住思等
性必亦無退此所得果。唯先退法有退果
義。又亦無退先所得果。後所得果容有退
義。是故定無退預流果。由此應果退法有
三。一増進根。二退住學。三住自位而般涅
槃。思法有四。三如前説。更加一種退住退
性。餘三如次有五六七。應知後後一一増
故。思法等四退住學位時。還住退非餘。若
異此者得勝種性故。應是進非退。何縁定
無退先果者。以見所斷依無事故。謂有身
見依我處轉。見所斷惑此見爲根。我體既無
名依無事。以無事故必無退理。若爾應説
此惑縁無。非此縁無諦爲境故。然於諦
境不如實縁。諸煩惱中誰不如是。雖皆
如是而有差別。以修斷惑各有別事。即是
可意不可意等於所縁境此相非無。見所斷
惑計有我等。非諸諦境有我等相。以無事
故。與修斷別。謂於色等所縁境中我見妄
増。作者受者自在而轉。非實我性。邊執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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