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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 (No. 1558_ 世親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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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縁立遍知名。闕則不爾。如異生位有滅
雙因無無漏斷得。未缺有頂故。雖亦得斷
不名遍知。若聖位中從入見諦至苦類忍
現行以前。雖有已得無漏斷得未缺有頂
未滅雙因。至苦類智集法忍位。雖亦缺有
頂猶未滅雙因。未滅見集斷諸遍行因故。
至後法智類智位中諸所得斷。三縁具故。
於一一位建立遍知。具由四縁立三智果。
謂於前三加越界故。言越界者。謂此界中
煩惱等法皆全離故。有立離倶繋亦是一
縁故。立遍知縁總有五種。離倶繋者。謂此
雖斷未立遍知。要離所餘縁此境。或方
可建立。此離倶繋與滅雙因及越界縁。用無
別故。雖義有異而不別説。雖諸越界位皆
滅雙因而滅雙因時非皆越界故。滅雙因
外別立越界縁。滅三地雙因未立遍知
故。誰成就幾遍知。頌曰
    住見諦位無 或成一至五
    修成六一二 無學唯成一
論曰。異生定無成遍知理。若諸聖者住見
諦位。從初乃至集法忍時於諸遍知亦未
成就。至集法智集類忍時唯成就一。至集
類智滅法忍時便成就二。至滅法智滅類忍
時便成就三。至滅類智道法忍時便成就
四。至道法智道類忍時便成就五。住修道
位道類智爲初。乃至未得全離欲界染及
離欲退皆成就六。至全離欲色愛未盡。或
先離欲從道類智未起色盡勝果道前。
唯成一遍知。謂順下分盡。從色愛盡及無
學位起色纒退亦一如前。有色愛者從
色愛永盡先離色者從起色盡道至未全
離無色愛前成下分盡色愛盡二。從無學
退起無色纒成二遍知。名如前説。住無學
位唯成就一。謂一切結永盡遍知。何縁不還
阿羅漢果總集諸斷立一遍知。頌曰
    越界得果故 二處集遍知
論曰。具二縁故。於一切斷總集建立爲一
遍知。一者越界。二者得果。唯彼兩位具足二
縁。故彼遍知總集爲一。誰捨誰得幾種遍
知。頌曰
    捨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五
論曰。言捨一者。謂從無學及色愛盡全離
欲退。言捨二者。謂諸不還從色愛盡起欲
纒退。及彼獲得阿羅漢時。言捨五者。謂先
離欲後入見諦道類智時得下分盡捨前
五故。言捨六者。謂未離欲所有聖者得離
欲時。得亦然者。謂有得一得二得六。唯除
得五。言得一者。謂得未得。及從無學
起色纒退。言得二者。謂從無學起無色
界諸纒退時。言得六者。謂退不還。因辯
隨眠分別斷竟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一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二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一
如是已説煩惱等斷於九勝位得遍知名。
然斷必由道力故得。此所由道其相云何。
頌曰
    已説煩惱斷 由見諦修故
    見道唯無漏 修道通二種
論曰。前已廣説諸煩惱斷由見諦道及修
道故。道唯無漏亦有漏耶。見道應知唯是
無漏。修道通二。所以者何。見道速能治三
界故。頓斷九品見所斷故。非世間道有此
堪能。故見位中道唯無漏。修道有異故通二
種。如向所言。由見諦故。此所見諦其相云
何。頌曰
    諦四先已説 謂苦集滅道
    彼自體亦然 次第隨現觀
論曰。諦有四種。名先已説。於何處説。謂初
品中分別有漏無漏法處。彼如何説。謂彼頌
言。無漏謂聖道。此説道諦。擇滅謂離繋。此
説滅諦。及苦集世間。此説苦集諦。四諦次
第如彼説耶。不爾。云何。如今所列。一苦
二集三滅四道。四諦自體亦有異耶。不爾。
云何。如先所辯。爲顯體同彼故説亦然聲。
四諦何縁如是次第。隨現觀位先後而説。
謂現觀中先所觀者便在先説。若異此者
應先説因後方説果。然或有法説次隨生。
如念住等。或復有法説次隨便。如正勝等。
謂此中無決定理趣起如是欲先斷已生
後遮未生。但隨言便。今説四諦隨瑜伽師
現觀位中先後次第。何縁現觀次第必然。加
行位中如是觀故。何縁加行必如是觀。謂若
有法是愛著處能作逼惱。爲求脱因。此法
理應最初觀察。故修行者加行位中最初觀
苦。苦即苦諦。次復觀苦以誰爲因。便觀苦
因。因即集諦。次復觀苦以誰爲滅。便觀苦
滅。滅即滅諦。後觀苦滅以誰爲道。便觀滅
道。道即道諦。如見病已次尋病因。續思病
愈後求良藥。契經亦説諦次第喩。何契經
説。謂良醫經。如彼經言。夫醫王者。謂具四
徳能拔毒箭。一善知病状。二善知病因。三
善知病愈。四善知良藥。如來亦爾爲大醫
王如實了知苦集滅道。故加行位如是次
觀。現觀位中次第亦爾。由加行力所引發
故。如已觀地縱馬奔馳。此現觀名爲目何
義。應知此目現等覺義。何縁説此唯是無
漏。對向涅槃正覺境故。此覺眞淨故得正
名。應知此中果性取蘊名爲苦諦。因性取蘊
名爲集諦。是能集故。由此苦集因果性分。
名雖有殊非物有異。滅道二諦物亦有殊。
何義經中説爲聖諦。是聖者諦故得聖名。
於非聖者此豈成妄。於一切是諦性無顛
倒故。然唯聖者實見非餘。是故經中但名
聖諦。非非聖諦顛倒見故。如有頌言。聖者
説是樂。非聖説爲苦。聖者説爲苦。非聖説
是樂
有餘師説。二唯聖諦。餘二通是聖非聖諦。唯
受一分是苦自體。所餘並非。如何可言諸
有漏行皆是苦諦。頌曰
    苦由三苦合 如所應一切
    可意非可意 餘有漏行法
論曰。有三苦性。一苦苦性。二行苦性。三壞
苦性。諸有漏行如其所應與此三種苦性
合故。皆是苦諦。亦無有失。此中可意有漏
行法與壞苦合故名爲苦。諸非可意有漏
行法與苦苦合故名爲苦。除此所餘有漏
行法與行苦合故名爲苦。何謂爲可意非
可意餘。謂樂等三受如其次第由三受力
令順樂受等諸有漏行得可意等名。所以者
何。若諸樂受由壞成苦性。如契經言。諸樂
受生時樂住時樂壞時苦。若諸苦受由體成
苦性。如契經言。諸苦受生時苦住時苦。不苦
不樂受由行成苦性。衆縁造故。如契經言。
若非常即是苦。如受順受諸行亦然。有餘師
釋。苦即苦性名苦苦性。如是乃至行即苦性
名行苦性。應知此中説可意非可意爲壞
苦苦苦者。由不共故。理實一切行苦故苦。
此唯聖者所能觀見。故有頌言
    如以一睫毛 置掌人不覺
    若置眼睛上 爲損及不安
    愚夫如手掌 不覺行苦睫。
    智者如眼睛 縁極生厭怖。
以諸愚夫於無間獄受劇苦蘊生苦怖心。
不如衆聖於有頂蘊。道諦亦應是行苦攝。
有爲性故。道諦非苦。違逆聖心是行苦相。
非聖道起違逆聖心。由此能引衆苦盡故。
若觀諸有爲涅槃寂靜者。亦由先見彼法
是苦後觀彼滅以爲寂靜故。有爲言唯顯
有漏。若諸法中亦許有樂。何縁但説苦爲
聖諦。有一類釋。由樂少故。如置緑豆烏豆
聚中。以少從多名烏豆聚。誰有智者瀝水
澆癰有少樂生計癰爲樂。有餘於此以
頌釋言
    能爲苦因故 能集衆苦故
    有苦希彼故 説樂亦名苦
理實應言。聖者觀察諸有及樂體皆是苦。以
就行苦同一味故。由此立苦爲諦非樂。
如何亦觀樂受爲苦。由性非常違聖心故。
如以苦相觀色等時非彼苦相一如苦受。
有謂。樂受是苦因故。諸聖亦觀彼爲苦者。
此釋非理。能爲苦因是集行相。豈關於苦。
又諸聖者生色無色。縁彼如何有苦想轉。
非彼諸蘊爲苦受因。又經復説行苦何用。
若由非常觀樂爲苦。非常苦觀行相何別。
生滅法故觀爲非常。違聖心故觀之爲苦。
但見非常知違聖心故非常行相能引苦
行相。有餘部師作如是執。定無實樂受唯
是苦。云何知然。由教理故。云何由教。如
世尊言。諸所有受無非是苦。又契經言。汝
應以苦觀於樂受。又契經言。於苦謂樂名
爲顛倒。云何由理。以諸樂因皆不定故。謂
諸所有衣服飮食冷煖等事。諸有情類許爲
樂因。此若非時過量受用便能生苦。復成
苦因不應樂因。於増盛位或雖平等但
由非時便成苦因能生於苦。故知衣等本
是苦因。苦増盛時其相方顯。威儀易脱理亦
應然。又治苦時方起樂覺。及苦易脱樂覺
乃生。謂若未遭飢渇寒熱疲欲等苦所逼
迫時。不於樂因生於樂覺。故於對治重
苦因中。愚夫妄計此能生樂。實無決定能
生樂因。苦易脱中愚夫謂樂。如荷重擔暫
易肩等。故受唯苦。定無實樂。對法諸師言
樂實有。此言應理。云何知然。且應反徴
撥無樂者何名爲苦。若謂逼迫既有適
悦有樂應成。若謂損害既有饒益有樂
應成。若謂非愛既有可愛有樂應成。若
謂可愛體非成實。以諸聖者於離染時可
愛復成非可愛故。不爾。可愛聖離染時。由
異門觀爲非愛故。謂若有受自相可愛。此
受未常成非可愛。然諸聖者於離染時。以
餘行相厭患此受。謂觀此受是放逸處。要
由廣大功力所成變壞無常故非可愛。非
彼自相是非愛法。若彼自體是非可愛不應
於中有起愛者。若不起愛於離染時聖者
不應以餘行相觀察樂受深生厭患。故
由自相有實樂受。然世尊言諸所有受無
非苦者。佛自釋通。如契經言。佛告慶喜。
我依諸行皆是無常。及諸有爲皆是變壞。密
作是説。諸所有受無非是苦。故知此經不
依苦苦作如是説。若由自相説受皆苦。
何縁慶喜作是問言。佛於餘經説有三受。
謂樂及苦不苦不樂。依何密意此經復言諸
所有受無非是苦。慶喜但應作如是問。依
何密意説有三受。世尊亦應但作是答。我
依此密意故説有三受。經中既無如是問
答。故由自相實有三受。世尊既言我密意
説諸所有受無非是苦。即已顯示此所説
經依別意説非眞了義。又契經言。汝應以
苦觀樂受者。應知此經意顯樂受有二種
性。一有樂性。謂此樂受依自相門是可愛
故。二有苦性。謂依異門亦是無常變壞法
故。然觀樂時能爲繋縛。諸有貪者噉此味
故。若觀苦時能令解脱。如是觀者得離貪
故。佛以觀苦能令解脱故。勸有情觀樂
爲苦。如何知此自相是樂。如有頌
    諸佛正遍覺 知諸行非常
    及有爲變壞。 故説受皆苦
又契經言於苦謂樂名顛倒者。此別意説。
以諸世間於諸樂受妙欲諸有一分樂中一
向計樂故成顛倒。謂諸樂受若依異門亦
有苦性。然諸世間唯觀爲樂故成顛倒。諸
妙欲境樂少苦多。唯觀爲樂故成顛倒。諸有
亦然。故不由此能證樂受無實理成。若受
自相實皆苦者。佛説三受有何勝利。若謂
世尊隨俗説者。不應正理。以世尊言我密
説受無非苦故。又於觀五受説如實言
故。謂契經説。所有樂根所有喜根應知此二
皆是樂受。乃至廣説。復作是説。若以正慧
如實觀見如是五根三結永斷。乃至廣説。
又佛如何於一苦受。隨順世俗分別説三。
若謂世間於下上中苦。如其次第起樂等
三覺。佛隨順彼説樂等三。理亦不然。樂亦
三故。應於下等三苦唯起上等樂覺。又受
殊勝香味觸等所生樂時。有何下苦而世
於中起樂受覺。若許爾時有下苦者。如是
下苦已滅未生。世應爾時有極樂覺。此位
衆苦都無有故。受欲樂時徴問亦爾。又下
品受現在前時。許受分明猛利可取。許中
品受現在前時與此相違。如何應理。又下
三定説有樂故。應有下苦。以上諸地説有
捨故。應有中苦。定勝苦増。豈應正理。故不
應依下等三苦如次建立樂等三受。又契
經説。佛告大名。若色一向是苦非樂非樂
所隨。乃至廣説。故知定有少分實樂。如是
且辯彼所引教顯無實樂爲證不成。所立
理言亦不成證。且以諸樂因皆不定故者。
此非正理。迷因義故。謂觀所依分位差別
諸外境界方爲樂因或爲苦因。非唯外境。
若此外境至此所依如是分位能爲樂因。
未嘗至此不爲樂因。是故樂因非不決定。
如世間火觀所煮炙分位差別爲美熟因
或爲違因非唯彼火。若此火至此所煮炙
如是分位。爲美熟因。未嘗至此非美熟因
故美熟因非不決定。樂因亦爾。決定理成。
又三靜慮中樂因豈不定。彼因無時能生苦
故。又彼所説要治苦時起樂覺者。准前已
破。謂受殊勝香味觸等所生樂時。對治何
苦而世於中起於樂覺。設許爾時治麁苦
者。此能治苦已滅未生。爾時轉應生極樂
覺。又靜慮樂治何故生。如是等破准前應
説。又彼所説苦易脱中樂覺乃生如易肩
者。此身分位實能生樂。乃至身如是分位
未滅前必有樂生。滅則不爾。若異此者此
位後時樂應轉増。苦漸微故。如是易脱身
四威儀生樂解勞應知亦爾。若先無苦於
最後時何爲欻然生於苦覺。由身變易分位
別故。如酒等後時有甘醋味起。是故樂受
實有理成。由此定知。諸有漏行三苦合故如
應名苦。即苦行體亦名集諦。此説必定違
越契經。契經唯説愛爲集故。經就勝故説
愛爲集。理實所餘亦是集諦。如是理趣由
何證知。餘契經中亦説餘故。如薄伽梵伽
他中言
    業愛及無明 爲因招後行
    令諸有相續 名補特伽羅
又契經説五種種子。此即別名説有取識。又
彼經説置地界中。此即別名説四識住。故經
所説是密意言。阿毘達磨依法相説。然經中
説愛爲集者。偏説起因。伽他中説業愛無
明皆爲因者。具説生起及彼因因。云何知
爾。業爲生因愛爲起因。經所説故。又彼經
中次第顯示後行業有因有縁有緒故。爲
別建立種子及田説有取識及四識住。故
非唯愛爲集諦體。何法名生。何法名起。界
趣生等品類差別自體出現。説名爲生。若無
差別後有相續。説名爲起。業與有愛如其
次第爲彼二因。譬如種子與穀麥等別種
芽爲能生因。水與一切無差別*芽爲
能起因。業及有愛爲生起因。應知亦爾。愛
爲起因何理爲證。離愛後有必不起故。謂
有愛離愛二倶命終。唯見有愛者後有更起。
由此理證愛爲起因。起有起無定隨愛故。
又由愛故相續趣後。現見若於是處有愛。
則心相續數趣於彼。由此比知。以有愛故
能令相續馳趣後有。又取後身。更無有法
封執堅著如貪愛者。如蓽豆屑於澡浴時
和水塗身至乾燥位著身難離餘無以
加。如是無有餘爲因法執取後身如我
愛者。由此理證愛爲起因。如是世尊説
諦有四。餘經復説。諦有二種。一世俗諦。二
勝義諦。如是二諦。其相云何。頌曰
    彼覺破便無 慧析餘亦爾
    如瓶水世俗 異此名勝義
論曰。若彼物覺彼破便無。彼物應知名世俗
諦。如瓶被破爲碎凡時瓶覺則無。衣等亦
爾。又若有物以慧析除彼覺便無亦是世
俗。如水被慧析色等時水覺則無。火等亦
爾。即於彼物未破析時以世想名施設爲
彼。施設有故名爲世俗。依世俗理説有瓶
等。是實非虚名世俗諦。若物異此名
義諦。謂彼物覺彼破不無及慧析餘彼覺仍
有。應知彼物名勝義諦。如色等物碎至極
微。或以勝慧析除味等。彼覺恒有。受等亦
然。此眞實有故名勝義。依勝義理説有色
等。是實非虚名勝義諦。先軌範師作如是
説。如出世智及此後得世間正智所取諸法
名勝義諦。如此餘智所聚諸法名世俗諦。
已辯諸諦。應説云何方便勤修趣見諦道。
頌曰
    將趣見諦道 應住戒勤修
    聞思修所成 謂名倶義境
論曰。諸有發心將趣見諦。應先安住清淨
尸羅然後勤修聞所成等。謂先攝受順見
諦聞。聞已勤求所聞法義。聞法義已無倒
思惟。思已方能依定修習。行者如是住戒
勤修。依聞所成慧起思所成慧。依思所成
慧起修所成慧。此三慧相差別云何。毘婆沙
師謂。三慧相縁名倶義。如次有別。聞所成
慧唯縁名境。未能捨文而觀義故。思所成
慧縁名義境。有時由文引義。有時由義引
文。未全捨文而觀義故。修所成慧唯縁義
境。已能捨文唯觀義故。譬若有人浮深駛
水。曾未學者不捨所依。曾學未成或捨或
執。曾善學者不待所依。自力浮渡。三慧亦
爾。有言。若爾思慧不成。謂此既通縁名縁
義。如次應是聞修所成。今詳三相無過別
者。謂修行者依聞至教所生勝慧名聞所
成。依思正理所生勝慧名思所成。依修
等持所生勝慧名修所成。説所成言顯三
勝慧是聞思等三因所成。猶如世間於命牛
等如次説是食草所成。諸有欲於修精勤
學者。如何淨身器令修速成。頌曰
    具身心遠離 無不足大欲
    謂已得未得 多求名所無
    治相違界三 無漏無貪性
    四聖種亦爾 前三唯喜足
    三生具後業 爲治四愛生
    我所我事欲 暫息永除故
論曰。身器清淨略由三因。何等謂三因。一
身心遠離。二喜足少欲。三住四聖種。身遠離
者。離相雜住。心遠離者。離不善尋。此二易
可成。由喜足少欲。言喜足者無不喜足。
少欲者無大欲。所無二種差別云何。對法諸
師咸作是説。於已得妙衣服等更多求名
不喜足。於未得妙衣等多希求名大欲。豈
不更求亦縁未得。此二差別便應不成。是
故此中應作是説。於所已得不妙不多
悵望不歡名不喜足。於所未得衣服等事
求妙求多名爲大欲。喜足少欲能治此故
與此相違應知差別。喜足少欲通三界無
漏。所治二種唯欲界所繋。喜足少欲體是無
貪。所治二種欲貪爲性。能生衆聖故名聖
種。四聖種體亦是無貪。四中前三體唯喜足。
謂於衣服飮食臥具隨所得中皆生喜足。
第四聖種謂樂斷修。如何亦用無貪爲體。
以能棄捨有欲貪故。爲顯何義立四聖
種。以諸弟子捨俗生具及俗事業。爲求解
脱歸佛出家。法主世尊愍彼安立助道二
事。一者生具。二者事業。前三即是助道生具。
最後即是助道事業。汝等若能依前生具作
後事業解脱非久。何故安立如是二事。爲
欲對治四種愛生故。契經言。苾芻諦聽。愛
因衣服應生時生。應住時住。應執時執。如
是愛因飮食臥具及有無有。皆如是説。爲
治此四説四聖種。即依此義更異門説。謂
佛爲欲暫息永除我所我事欲故説四聖
種。我所事者謂衣服等。我事者謂自身。縁
彼貪名爲欲。爲暫止息前三貪故説前
三聖種。爲永滅除四種貪故説第四聖種。
如是已説修所依器。由何門故能正入修。
頌曰
    入修要二門 不淨觀息念
    貪尋増上者 如次第應修
論曰。正入修門要者有二。一不淨觀。二持
息念。誰於何門能正入修。如次應知。貪尋
増者。謂貪猛盛數現在前。如是有情名貪行
者。彼觀不淨能正入修。尋多亂心名尋行
者。彼依息念能正入修。有餘師言。此持息
念非多縁故能止亂尋。不淨多縁顯形差
別引多尋故治彼無能。有餘復言。此
息念内門轉故能止亂尋。不淨多於外門
轉故。猶如眼識治彼無能。此中先應辯不
淨觀。如是觀相云何。頌曰
    爲通治四貪 且辯觀骨
    廣至海復略 名初習業位
    除足至頭半 名爲已熟修
    繋心在眉間 名超作意位
論曰。修不淨觀正爲治貪。然貪差別略有
四種。一顯色貪。二形色貪。三妙觸貪。四供
奉貪。縁青瘀等修不淨觀治第一貪。縁
彼食等修不淨觀治第二貪。縁蟲
等修不淨觀治第三貪。縁屍不動修不
淨觀治第四貪。若縁骨鎖修不淨觀。通能
對治如是四貪。以骨鎖中無四貪境故。應
辯修骨鎖觀。此唯勝解作意攝故。少分
縁故。不斷煩惱。唯能制伏令不現行。然瑜
伽師修骨鎖觀總有三位。一初習業。二已
熟修。三超作意。謂觀行者。欲修如是不淨
觀時。應先繋心於自身分。或於足指或額
或餘。隨所樂處心得住已。依勝解力於自
身分假想思惟。皮肉爛墮漸令骨淨。乃至具
觀全身骨鎖。見一具已復觀第二。如是漸
次廣至一房一寺一園一村一國。乃至遍地
以海爲邊。於其中間骨鎖充滿。爲令勝解
得増長故。於所廣事漸略而觀。乃至唯觀
一具骨鎖。齊此漸略不淨觀成名瑜伽師初
習業位。爲令略觀勝解力増於一具中先
除足骨思惟餘骨繋心而住。漸次乃至除
頭半骨思惟半骨繋心而住。齊此轉略不
淨觀成名瑜伽師已熟修位。爲令略觀勝
解自在除半頭骨繋心眉間。專注一縁湛
然而住。齊此極略不淨觀成名瑜伽師超作
意位。有不淨觀由所縁小非自在小應作
四句。此由作意已熟未熟未熟已熟。及由所
縁自身至海有差別故。此不淨觀何性。幾
地縁何境。何處生。何行相。縁何世。爲有
漏。爲無漏。爲離染得。爲加行得。頌曰
    無貪性十地 縁欲色人生
    不淨自世縁 有漏通二得
論曰。如先所問今次第答。謂此觀以無貪
爲性通依十地。謂四靜慮及四近分中間欲
界。唯縁欲界所見色境。所見者何。謂顯形色。
縁義爲境。由此已成。唯人趣生。三洲除北。
尚非餘趣。況餘界生。既立不淨名。唯不淨
行相。隨在何世縁自世境。若不生法通縁
三世。既唯勝解作意相應。此觀理應唯是有
漏。通離染得及加行得。由有曾得未曾得
故。説不淨觀相差別已。次應辯持息念。此
差別相云何。頌曰
    息念慧五地 縁風依欲身
    二得實外無 有六謂數等
論曰。言息念者。即契經中所説阿那阿波
那念。言阿那者。謂持息入。是引外風令
入身義。阿波那者謂持息出。是引内風令
出身義。慧由念力觀此爲境故名阿那阿
波那念。以慧爲性。而説念者。念力持故於
境分明所作事成。如念住故。通於五地。
謂初二三靜慮近分中間欲界。此念唯與捨
相應故。謂苦樂受能順引尋。此念治尋故
不倶起。喜樂二受能違專注。此念於境專
注故成。由此相違故不倶起。有説。根本下
三靜慮中亦有捨受。彼説依八地。上定現
前息無有故。此定縁風。依欲身起。唯人天
趣除北倶盧。通離染得及加行得。唯與眞
實作意相應。正法有情方能修習。外道無有。
無説者故。自不能覺微細法故。此相圓滿
由具六因。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數
謂繋心縁入出息不作加行。放捨身心唯
念憶持入出息數。從一至十不減不増。
恐心於現。極聚散故。然於此中容有
三失。一數減失。於二謂一。二數増失。於
一謂二。三雜亂失。於入謂出於出謂入。
若離如是三種過失名爲正數。若十中間
心散亂者。復應從一次第數之。終而復始
乃至得定。隨謂繋心縁入出息不作加行
隨息而行。念息入出時各遠至何所。謂念
息入。爲行遍身。爲行一分。隨彼息入行
至喉心臍&MT01545;髀脛。乃至足指念恒隨逐。若
念息出離身爲至一磔一尋。隨所至方
念恒隨逐。有餘師説。息出極遠乃至風輪或
吠嵐婆。此不應理。此念眞實作意倶故。止
謂繋念唯在鼻端。或在眉間乃至足指。隨
所樂處安止其心。觀息住身如珠中縷。爲
冷爲煖爲損爲益。觀謂觀察此息風已。
兼觀息倶大種造色及依色住心及心所。具
觀五蘊以爲境界。轉謂移轉縁息風覺
安置後後勝善根中乃至世間第一法位。淨
謂昇進入見道等。有餘師説。念住爲初金剛
喩定爲後名轉。盡智等方名淨。爲攝六相
故。説頌言
    持息念應知 有六種異相
    謂數隨止觀 轉淨相差別
息相差別云何應知。頌曰
    入出息隨身 依二差別轉
    情數非執受 等流非下縁
論曰。隨身生地息彼地攝。以息是身一分
攝故。此入出息轉依身心差別。以生無色
界及羯剌藍等并入無心定及第四定等。
此息於彼皆不轉故。謂要身中有諸孔隙。
入出息地心正現前息於爾時方得轉故。
出第四定等及初生時息最先入。入第四定
等及後死時息最後出。息有情數攝。有情身
分故。非有執受。與根相離故。是等流性。同
類因生故。非所長養。身増長時彼損減故。非
異熟生。斷已後時更相續故。餘異熟色無如
是故。唯自上地心之所縁。非下地威儀通果
心境故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二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三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二
如是已説入修二門。由此二門心便得定。
心得定已復何所修。頌曰
    依已修成止 爲觀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觀身受心法
    自性聞等慧 餘相雜所縁
    説次第隨生 治倒故唯四
論曰。依已修成滿勝奢摩他。爲毘鉢舍那
修四念住。如何修習四念住耶。謂以自共
相觀身受心法。身受心法各別自性名爲自
相。一切有爲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
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爲共相。身自性者。大
種造色。受心自性如自名顯。法自性者。除
三餘法。傳説。在定以極微刹那各別觀身
名身念住滿。餘三滿相如應當知。何等名
爲四念住體。此四念住體各有三。自性相雜
所縁別故。自性念住以慧爲體。此慧有三
種。謂聞等所成。即此亦名三種念住。相雜念
住以慧所餘倶有爲體。所縁念住以慧所
縁諸法爲體。寧知自性是慧非餘。經説。於
身住循身觀名身念住。餘三亦然。諸循觀
名唯目慧體。非慧無有循觀用故。何縁
於慧立念住名。毘婆沙師説。此品念増故。
是念力持慧得轉義。如斧破木由楔力持。
理實應言慧令念住。是故於慧立念住名。
隨慧所觀能明記故。由此無滅作如是言。
若有能於身住循身觀。縁身念得住乃至
廣説。世尊亦説。若有於身住循身觀者念
便住不謬。然有經言。此四念住由何故集。
由何故滅。食觸名色作意集故。如次令身
受心法集。食觸名色作意滅故。如次令身受
心法滅。應知彼説所縁念住以念於彼得
安住故。又念住別名隨所縁縁自他倶相
續異故。一一念住各有三種。此四念住説次
隨生。生復何縁次第如是。隨境麁者應先
觀故。或諸欲貪於身處轉。故四念住觀身
在初。然貪於身由欣樂受。欣樂於受由
心不調。心之不調由惑未斷。故觀受等如
是次第。此四念住如次治彼淨樂常我四種
顛倒。故唯有四不増不減。四中三種唯不
雜縁。第四所縁通雜不雜。若唯觀法名不
雜縁。若於身等二三或四。總而觀察名爲
雜縁。如是熟修雜縁身等法念住已。復何
所修。頌曰
    彼居法念住 總觀四所縁
    修非常及苦 空非我行相
論曰。彼觀行者。居縁總雜法念住中。總觀
所縁身等四境修四行相。所謂非常苦空非
我。修此觀已生何善根。頌曰
    從此生煖法 具觀四聖諦
    修十六行相 次生頂亦然
    如是二善根 皆初法後四
    次忍唯法念 下中品同頂
    上唯觀欲苦 一行一刹那
    世第一亦然 皆慧五除得
論曰。修習總縁共相法念住。漸次成熟乃
至上上品。從此念住後。有順決擇分初善
根生。名爲煖法。此法如煖立煖法名。是能
燒惑薪聖道火前相。如火前相故名爲煖。
此煖善根分位長故。能具觀察四聖諦境。及
能具修十六行相。觀苦聖諦修四行相。一
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觀集聖諦修四行
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縁。觀滅聖諦修四行
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觀道聖諦修四行
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此相差別如後當辯。
此煖善根下中上品漸次増長至成滿時有
善根生名爲頂法。此轉勝故更立異名。動
善根中此法最勝如人頂故名爲頂法。或
由此是進退兩際如山頂故。説名爲頂。此
亦如煖具觀四諦及能具修十六行相。如
是煖頂二種善根。初安足時唯法念住。以何
義故名初安足。謂隨何善根以十六行相
最初遊踐四聖諦迹。後増進時具四念住。諸
先所得後不現前。於彼不生欽重心故。此
頂善根下中上品漸次増長至成滿時有
善根生名爲忍法。於四諦理能忍可中此
最勝故。又此位忍無退墮故名爲忍法。此
忍善根安足増進皆法念住。與前有別。然此
忍法有下中上。下中二品與頂法同。謂具
觀察四聖諦境及能具修十六行相。上品有
異。唯觀欲苦與世第一相隣接故。由此義
准。煖等善根皆能具縁三界苦等義已成立。
無簡別故。謂瑜伽師於色無色對治道等一
一聖諦行相所縁漸減漸略。乃至但有二念
作意思惟欲界苦聖諦境。齊此以前名中
忍位。從此位無間起勝善根一行一刹那
名上品忍。此善根起不相續故。上品忍無
間生世第一法。如上品忍縁欲苦諦修一
行相唯一刹那。此有漏故名爲世間。是最勝
故名爲第一。此有漏法世間中勝。是故名爲
世第一法。有士用力離同類因引聖道生。
故名最勝。如是煖等四種善根。念住性故。
皆慧爲體。若并助伴皆五蘊性。然除彼得
勿諸聖者煖等善根重現前故。此中煖法初
安足時。縁三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
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縁滅諦法念住現
在。修未來一。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由
此種性先未曾得。要同分者方能修故。後増
進時縁三諦。隨一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
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縁滅諦法念住
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
六。由此種性先已曾得。不同分者亦能修
故。頂初安足縁四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
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後増進時
縁三諦隨一念住現在。修未來四。隨一行
相現在。修未來十六。縁滅諦法念住現在。
修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忍
初安足及後増進。縁四諦法念住現在。修
未來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十六。然於
増進略所縁時。隨略彼所縁不修彼行
相。世第一法縁欲苦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
四。隨一行相現在。修未來四。無異分故。似
見道故。已辯所生善根相體。今次應辯此
差別義。頌曰
    此順決擇分 四皆修所成
    六地二或七 依欲界身九
    三女男得二 第四女亦爾
    聖由失地捨 異生由命終
    初二亦退捨 依本必見諦
    捨已得非先 二捨性非得
論曰。此煖頂忍世第一法。四殊勝善根名順
決擇分。依何義建立順決擇分名。決謂決
斷。擇謂簡擇。決斷簡擇謂諸聖道。以諸聖道
能斷疑故。及能分別四諦相故。分謂分段。
此言意顯所順唯是見道一分。決擇之分故
得決擇分名。此四爲縁引決擇分。順益彼
故得順彼名故。此名爲順決擇分。如是四
種皆修所成。非聞思所成。唯等引地故。四中
前二是下品攝。以倶可動猶可退故。忍中品
攝。勝前二故。有世第一爲其上故。世第一
法獨是上品。此四善根皆依六地。謂四靜慮
未至中間。欲界中無。闕等引故。餘上地亦
無。見道眷屬故。又無色界心不縁欲界故。
欲界先應遍知斷故。此四善根能感色界五
蘊異熟爲圓滿因。不能牽引。憎背有故。
或聲爲顯二有異説。謂煖頂二。尊者妙音
説。依前六及欲七地。此四善根依欲身起。
人天九處除北倶盧。前三善根三洲初起。後
生天處亦續現前。第四善根天處亦起。此
無初後一刹那故。此四善根唯依男女。前
三男女倶通得二。第四女身亦得二種。依
男唯得男身善根。已得女身非擇滅故。聖
依此地得此善根。失此地時善根方捨。失
地言顯遷生上地。異生於地若失不失。但
失衆同分。必捨此善根。初二善根亦由退
捨。由死退捨唯異生非聖。由失地捨唯
聖非異生。忍及世第一異生亦無退。依根
本地起煖等善根。彼於此生必定得見諦。
厭生死心極猛利故。若先捨已後重得時。所
得必非先之所捨。如捨已重得別解脱律
儀。以未曾熟修大功用成故。若先已得煖
等善根經生故捨。遇了分位善説法師便
生頂等。若不遇者還從本修。失退二捨非
得爲性。退必起過。失不必然。得此善根
有何勝利。頌曰
    煖必至涅槃 頂終不斷善
    忍不墮惡趣 第一入離生
論曰。四善根中若得煖法。雖有退斷善根
造無間業墮惡趣等。而無久流轉必至涅
槃故。若爾何殊順解脱分。若無障礙去見
諦近。此與見道行相同故。若得頂法雖
有退等而増畢竟不斷善根。若得忍時雖
命終捨住異生位而増無退不造無間。不
墮惡趣。然頌但説不墮惡趣言。義准已知
不造無間業。造無間業者必墮惡趣故。忍
位無退如前已辯。此位不墮諸惡趣者。已
遠趣彼業煩惱故。若至忍位於少趣生處
身有惑中得不生法故。趣謂諸惡趣。生謂
卵濕生。處謂無想北倶盧大梵處。身謂扇搋
半擇迦二形身。有謂第八等有。惑謂見所斷
惑。此於下上位隨所應而得。謂於下忍
得惡趣不生。所餘不生至上忍方得。得世
第一法。雖住異生位而能趣入正性離生。
頌雖不言離命終捨。既無間入正性離生。
義准已成。無命終捨。何縁唯此能入離生。已
得異生非擇滅故。能如無間道捨異生性
故。此四善根各有三品。由聲聞等種性別
故。隨何種性善根已生。彼可移轉向餘乘
不。頌曰
    轉聲聞種性 二成佛三餘
    麟角佛無轉 一坐成覺故
論曰。聲聞種性煖頂已生。容可轉成無上正
覺。彼若得忍無成佛理。謂於惡趣已超越
故。菩提薩埵利物爲懷。爲化有情必往惡
趣。彼忍種性不可迴轉。是故定無得成佛
義。聲聞種性煖頂忍三。皆有可轉成獨覺
義。在佛乘外故説爲餘。麟角佛言顯麟
角喩及無上覺煖等善根。並無移轉向餘乘
義。皆以第四靜慮爲依。一坐便成自乘覺
故。第四靜慮是不傾動。最極明利三摩地故。
堪爲麟角喩無上覺所依。此中覺言顯盡
無生智。後當辯。此是菩提性故。言一坐者。
從煖善根乃至菩提不起于座。有餘師説。
從不淨觀不起于座乃至菩提。有餘獨覺
異麟角喩。起彼種性初二善根。轉向餘乘。
理無遮礙。頗有此生創修此行即此生引
起順決擇分耶。不爾。云何。頌曰
    前順解脱分 速三生解脱
    聞思成三業 殖在人三洲
論曰。順決擇分今生起者。必前生起順解脱
分。諸有創殖順解脱分。極速三生方得解
脱。謂初生起順解脱分。第二生起順決擇
分。第三生入聖。乃至得解脱。譬如下種苗
成結實三位不同。身入法性成熟解脱三位
亦爾。傳説。如是順解脱分。唯聞思所成。通
三業爲體。雖就最勝唯是意業。而此思願
攝起身語亦得名爲順解脱分。有施一
食持一戒等深樂解脱。願力所持便名種
*殖順解脱分。*殖順解脱分唯人三洲。餘厭
離般若如應無故。遇佛出世*殖此善根。有
餘師言。亦遇獨覺。已因便説順解脱分。入
觀次第是正所論。於中已明諸加行道世第
一法爲其後邊。應説從斯復生何道。頌曰
    世第一無間 即縁欲界苦
    生無漏法忍 忍次生法智
    次縁餘界苦 生類忍類智
    縁集滅道諦 各生四亦然
    如是十六心 名聖諦現觀
    此總有三種 謂見縁事別
論曰。從世第一善根無間。即縁欲界苦聖
諦境有無漏攝法智忍生。此忍名爲苦法智
忍。爲顯此忍是無漏故。擧後等流以爲
標別。此能生法智。是法智因得法智忍名。
如花果樹。即此名入正性離生。亦復名入
正性決定。由此是初入正性離生亦是初
入正性決定故。經説。正性所謂涅槃。或正
性言因諸聖道。生謂煩惱。或根未熟。聖道
能越故名離生。能決趣涅槃。或決了諦相
故。諸聖道得決定名。至此位中説名爲入。
此忍生已得聖者名。此在未來捨異生性。
謂許此忍未來生時有此用非餘。如燈及
生相。有餘師説。世第一法捨異生性。此義不
然。彼此同名世間法故。性相違故。亦無有
失。如上怨肩能害怨命。有餘師説。此二
共捨。如無間道解脱道故。此忍無間即縁
欲苦有法智生。名苦法智。應知此智亦無
漏攝。前無漏言遍流後故。如縁欲界苦聖
諦境有苦法忍苦法智生。如是復於法智
無間總縁餘界苦聖諦境有類智忍生。名
苦類智忍。此忍無間即縁此境有類智生。
名苦類智。最初證知諸法眞理故名法智。
此後境智與前相似故得類名。以後隨前
而證境故。如縁苦諦欲界及餘生法類忍
法類智四。縁餘三諦各四亦然。謂復於前苦
類智後。次縁欲界集聖諦境有法智忍生。
名集法智忍。此忍無間即縁欲集有法智
生。名集法智。次縁餘界集聖諦境有類智
忍生。名集類智忍。此忍無間即縁此境有
類智生。名集類智。次縁欲界滅聖諦境有
法智忍生。名滅法智忍。此忍無間即縁欲
滅有法智生。名滅法智。次縁餘界滅聖諦
境有類智忍生。名滅類智忍。此忍無間即
縁此境有類智生。名滅類智。次縁欲界道
聖諦境有法智忍生。名道法智忍。此忍無
間即縁欲道有法智生。名道法智。次縁餘
界道聖諦境有類智忍生。名道類智忍。此
忍無間即縁此境有類智生。名道類智。如
是次第有十六心。總説名爲聖諦現觀。此
中餘部有作是言。於諸諦中唯頓現觀。然
彼意趣應更推尋。彼現觀言無差別故。詳
諸現觀總有三種。謂見縁事有差別故。唯
無漏慧於諸諦境現見分明名見現觀。此
無漏慧并餘相應同一所縁名縁現觀。此諸
能縁并餘倶有戒生相等不相應法同一事業
名事現觀。見苦諦時於苦聖諦具三現觀。
於餘三諦唯事現觀。謂斷證修。若諸諦中約
見現觀説頓現觀理必不然。以諸諦中行
相別故。若言以一無我行相總見諸諦則
不應用苦等行相見苦諦等。如是便與契
經相違。如契經言。諸聖弟子以苦行相思
惟於苦。以集行相思惟於集。以滅行相思
惟於滅。以道行相思惟於道。無漏作意相
應擇法。若言此經説修道位此亦不然。如
見修故。若彼復謂見一諦時於餘諦中得
自在故説頓現觀理亦無失。然於如是現
觀中間有起不起。別應思擇。若彼復謂於
見苦時即能斷集證滅修道説頓現觀理
亦無失。由先已説見苦諦時於餘三諦中
有事現觀故。依見現觀。於契經中見有
誠文。説漸現觀。如契經説。佛告長者。於四
聖諦非頓現觀必漸現觀。乃至廣説。如是
等有三經。一一經有別喩。若謂有經作如
是説。但於苦諦無惑無疑。於佛亦無故頓
現觀。此亦非證。依定不行。或必當斷。密意
説故。已辯現觀具十六心。此十六心爲依
何地。頌曰
    皆與世第一 同依於一地
論曰。隨世第一所依諸地應知即此十六心
依。彼依六地。如先已説。何縁必有如是忍
智前後次第間雜而起。頌曰
    忍智如次第 無間解脱道
論曰。十六心中忍是無間道。約斷惑得無
能隔礙故。智是解脱道。已解脱惑得與離
得倶時起故。具二次第理定應然。猶
如世間驅賊閉戸。若謂第二唯無間道與
離繋得倶時而生則此位中於彼彼境應
定不起已斷疑智。若謂見位唯忍斷惑則
與本論説九結聚相違。此難不然。諸忍皆
是智眷屬故。如王眷屬所作事業名王所作。
此十六心皆見諦理。一切可説見道攝耶。
不爾。云何。頌曰
    前十五見道 見未曾見故
論曰。苦法智忍爲初。道類智忍爲後。其中
總有十五刹那。皆見道所攝。見未見諦故。
至第十六道類智時。無一諦理未見今見。
如習曾見。故修道攝。豈不爾時觀道類忍
見道諦理未見今見。此中約諦不約刹那。
非一刹那未見今見可名今見未見諦理。
如刈畦稻唯餘一科不可名爲此畦未
刈。又道類智是果攝故。頓修八智十六行
故。捨前道故。相續起故。如餘修道。非見道
攝。然道類智必不退者。任持見道所斷斷
故。即由此故應見道攝。此難不然。太過失
故。何縁七智亦見道攝。見諸諦理未究竟
故。謂未周遍見諸諦理中間起故。亦見道
攝。已説見修二道生異。當依此道分位差
別建立衆聖補特伽羅。且依見道十五心
位建立衆聖有差別者。頌曰
    名隨信法行 由根鈍利別
    具修惑斷一 至五向初果
    斷次三向二 離八地向三
論曰。見道位中聖者有二。一隨信行。二隨法
行。由根鈍利別立二名。諸鈍根名隨信行
者。諸利根名隨法行者。由信隨行名隨信
行。彼有隨信行名隨信行者。或由串習
此隨信行以成其性故名隨信行者。彼先
信他隨行義故。准此應釋隨法行者。彼
於先時由自披閲契經等法隨行義故。即
二聖者。由於修惑具斷有殊立爲三向。謂
彼二聖若於先時未以世道斷修斷惑名
爲具縛。或先已斷欲界一品乃至五品至
此位中名初果向。趣初果故。言初果者。
謂預流果。此於一切沙門果中必初得故。若
先已斷欲界六品或七八品至此位中名
第二果向。趣第二果故。第二果者。謂一來
果。遍得果中此第二故。若先已離欲界九
品或先已斷初定一品乃至具離無所有
處至此位中名第三果向。趣第三果故。第
三果者。謂不還果。數准前釋。次依修道道
類智時建立衆聖有差別者。頌曰
    至第十六心 隨三向住果
    名信解見至 亦由鈍利別
論曰。即前隨信隨法行者至第十六道類智
心名爲住果。不復名向。隨前三向今住三
果。謂前預流向今住預流果。前一來向今住
一來果。前不還向今住不還果。阿羅漢果必
無初得。見道無容斷修惑故。世道無容
離有頂故。至住果位捨得二名。謂不復
名隨信法行。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
根鈍利差別。諸鈍根者先名隨信行今名信
解。諸利根者先名隨法行今名見至。此二
聖者信慧互増故標信解見至名別。何縁
先斷欲界修惑一至五等至第十六道類智
心。但説名爲預流果等非後果向。頌曰
    諸得果位中 未得勝果道
    故未起勝道 名住果非向
論曰。諸得果時於勝果道必定未得故。住
果者乃至未起勝果道時。但名住果不名
後向。然諸先斷欲界修惑一至五等至得
果時此生必定起勝果道。由此先離三靜
慮染後依下地入見道者。彼得果已於現
生中必能引生後勝果道。若異此者聖生
上地應不可説定成樂根。如是已依先
具倍離及全離欲入見諦者十六心位立
衆聖別。當約修惑辯漸次生能對治道分
位差別。頌曰
    地地失徳九 下中上各三
論曰。失謂過失。即所治障。徳謂功徳。即能治
道。如先已辯欲修斷惑九品差別。如是上
地乃至有頂例亦應爾。如所斷障一一地中
各有九品。諸能治道無間解脱九品亦然。失
徳如何各分九品。謂根本品有下中上。此三
各分下中上別。由此失徳各分九品。謂下
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
品。應知此中下下品道勢力能斷上上品障。
如是乃至上上品道勢力能斷下下品障。上
上品等諸能治徳初未有故。此徳有時上上
品等失已無故。如浣衣位麁垢先除於後
後時漸除細垢。又如麁闇小明能滅。要以
大明方滅細闇。失徳相對理亦應然。白法
力強黒法力劣故刹那頃劣道現行。無始時
來展轉増益上品諸惑能令頓斷。如經久
時所集衆病服少良藥能令頓愈。又如長
時所集大闇。一刹那頃小燈能滅。已辯失徳
差別九品。次當依彼立聖者別。且諸有學
修道位中總亦名爲信解見至。隨位復有多
種差別。先應建立都未斷者。頌曰
    未斷修斷失 住果極七返
論曰。諸住果者於一切地修所斷失都未斷
時名爲預流。生極七返。七返言顯七往
返生。是人天中各七生義。極言爲顯受生最
多。非諸預流皆受七返故。契經説極七返
生。是彼最多七返生義。諸無漏道總名爲
流。由此爲因趣涅槃故。預言爲顯最初
至得。彼預流故説名預流。此預流名爲目
何義。若初得道名爲預流則預流名應目
第八。若初得果名爲預流則倍離欲全離欲
者至道類智應名預流。此預流名目初得
果。然依遍得一切果者初所得果建立此
名。一來不還非定初得。此定初得故名預流。
何縁此名不目第八。以要至得道類智時
具得向果無漏道故。具得見修無漏道故。
於現觀流遍至得故名預流者。第八不然。
故預流名不目第八。彼從此後別於人中
極多結七中有生有。天中亦然。總二十八。皆
七等故説極七生。如七處善及七葉樹。毘婆
沙師所説如是。若爾何故契經中言無處無
容見圓滿者更可有受第八有義。此契經
意約一趣説。若如言執中有應無。若爾上
流極有頂者。亦應一趣無第八生。依欲界
説故無此過。此何爲證爲教爲理。以何
證彼於人天中各受七生非合受七。以
契經説天七及人。飮光部經分明別説於
人天處各受七生。由是此中不應固執。若
於人趣得預流果。彼還人趣得般涅槃。於
天趣得還於天趣。何縁彼無受第八有。相
續齊此必成熟故。聖道種類法應如是。如
七歩蛇第四日瘧。又彼有餘七結在故。謂二
下分五上分結。中間雖有聖道現前餘業
力持不證圓寂。至第七有逢無佛法時。
彼在居家得阿羅漢果。既得果已必不住
家。法爾自得苾芻形相。有言。彼往餘道出
家。云何彼名無退墮法。以不生長退墮業
故。違彼生長業與果故。強盛善根鎭彼身
故。加行意樂倶清淨故。諸有決定墮惡趣業
尚不起忍。況得預流。故有頌言
    愚作罪小亦墮惡 智爲罪大亦脱苦
    如團鐵小亦沈水 爲鉢鐵大亦能浮
經説預流作苦邊際。依何義立苦邊際名。
依齊此生後更無苦。是令後苦不相續
義。或苦邊際所謂涅槃。如何涅槃可是所
作。除彼得障故説作言。如言作空。謂毀
臺觀。餘位亦有極七返生。然非決定。是故
不説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三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四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已辯住果未斷修惑名爲預流生極七返。
今次應辯斷位衆聖。且應建立一來向果。
頌曰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論曰。即預流者進斷修惑。若三縁具轉名家
家。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三四品故。二由成
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
有三二生故。頌中但説初後縁者。預流果
後説進斷惑。成能治彼諸無漏根。義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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