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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 (No. 1558_ 世親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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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縁遍知名。闕則不爾。如異生位有
雙因無漏斷得。未有頂故。雖亦得
遍知。若聖位中從見諦苦類忍
現行以前。雖已得無漏斷得有頂
雙因。至苦類智集法忍位。雖亦缺
猶未雙因。未見集斷諸遍行因故。
後法智類智位中諸所得斷。三縁具故。
一一位立遍知。具由四縁三智果
謂於前三越界故。言越界者。謂此界中
煩惱等法皆全離故。有立離倶繋亦是一
縁故。立遍知縁總有五種。離倶繋者。謂此
斷未遍知。要離所餘縁此境
建立。此離倶繋與滅雙因及越界縁。用無
別故。雖義有異而不別説。雖諸越界位皆
雙因而滅雙因時非皆越界故。滅雙因
外別立越界縁。滅地雙因遍知
故。誰成就幾遍知。頌曰
    住見諦位無 或成一至
    修成六一二 無學唯成
論曰。異生定無遍知。若諸聖者住
諦位。從初乃至集法忍時諸遍知亦未
成就。至集法智集類忍時唯成就一。至
類智滅法忍時便成就二。至滅法智滅類忍
便成就三。至滅類智道法忍時便成
。至道法智道類忍時便成就五。住修道
道類智爲初。乃至未全離欲界染
離欲退皆成就六。至全離欲色愛未盡。或
先離道類智色盡勝果道前。
唯成一遍知。謂順下分盡。從色愛盡及無
學位色纒退亦一如前。有色愛者從
色愛永盡先離色者從色盡道
無色愛下分盡色愛盡二。從無學
退起無色纒二遍知。名如前説。住無學
唯成就一。謂一切結永盡遍知。何縁不還
阿羅漢果總集諸斷一遍知。頌曰
    越界得果故 二處集遍知
論曰。具二縁故。於一切斷總集建立爲
遍知。一者越界。二者得果。唯彼兩位具足二
。故彼遍知總集爲一。誰捨誰得幾種遍
。頌曰
    捨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
論曰。言一者。謂從無學及色愛盡全離
退。言二者。謂諸不還從色愛盡
退。及彼獲得阿羅漢時。言五者。謂先
離欲後入見諦道類智時得下分盡
故。言六者。謂未離欲所有聖者得
時。得亦然者。謂有一得二得六。唯除
五。言一者。謂得未得。及從無學
色纒退。言二者。謂從無學無色
界諸纒退時。言六者。謂退不還。因
隨眠別斷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一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二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一
是已説煩惱等斷於九勝位遍知名
然斷必由道力故得。此所由道其相云何。
頌曰
    已説煩惱斷 由見諦修
    見道唯無漏 修道通二種
論曰。前已廣説諸煩惱斷由見諦道及修
。道唯無漏亦有漏耶。見道應知唯是
無漏。修道通二。所以者何。見道速能治
故。頓斷九品見所斷故。非世間道有
堪能。故見位中道唯無漏。修道有異故通
。如向所言。由見諦故。此所見諦其相云
何。頌曰
    諦四先已説 謂苦集滅道
    彼自體亦然 次第隨現觀
論曰。諦有四種。名先已説。於何處説。謂初
品中分別有漏無漏法處。彼如何説。謂彼頌
言。無漏謂聖道。此説道諦。擇滅謂離繋。此
滅諦。及苦集世間。此説苦集諦。四諦次
第如彼説耶。不爾。云何。如今所列。一苦
二集三滅四道。四諦自體亦有異耶。不爾。
云何。如先所辯。爲體同彼故説亦然聲
四諦何縁如是次第。隨現觀位先後而説。
謂現觀中先所觀者便在先説。若異此者
先説因後方説果。然或有法説次隨生。
念住等。或復有法説次隨便。如正勝等
謂此中無決定理趣起是欲先斷已生
後遮未生。但隨言便。今説四諦瑜伽師
現觀位中先後次第。何縁現觀次第必然。加
行位中如是觀故。何縁加行必如是觀。謂若
法是愛著處能作逼惱。爲脱因。此法
理應最初觀察。故修行者加行位中最初觀
苦。苦即苦諦。次復觀苦以誰爲因。便觀
。因即集諦。次復觀苦以誰爲滅。便觀
。滅即滅諦。後觀苦滅以誰爲道。便觀
。道即道諦。如病已次尋病因。續思
後求良藥。契經亦説諦次第喩。何契經
説。謂良醫經。如彼經言。夫醫王者。謂具
能拔毒箭。一善知病状。二善知病因。三
善知病愈。四善知良藥。如來亦爾爲大醫
實了知苦集滅道。故加行位如是次
觀。現觀位中次第亦爾。由加行力引發
故。如已觀地縱馬奔馳。此現觀名爲
。應知此目現等覺義。何縁説此唯是無
。對向涅槃正覺境故。此覺眞淨故得
。應知此中果性取蘊名爲苦諦。因性取蘊
名爲集諦。是能集故。由此苦集因果性分。
名雖殊非物有異。滅道二諦物亦有殊。
何義經中説爲聖諦。是聖者諦故得聖名
非聖者此豈成妄。於一切是諦性無
故。然唯聖者實見非餘。是故經中但名
聖諦。非非聖諦顛倒見故。如有頌言聖者
是樂。非聖説爲苦。聖者説爲苦。非聖説
是樂
有餘師説。二唯聖諦。餘二通是聖非聖諦。唯
受一分是苦自體。所餘並非。如何可
有漏行皆是苦諦。頌曰
    苦由三苦合 如所應一切
    可意非可意 餘有漏行法
論曰。有三苦性。一苦苦性。二行苦性。三壞
苦性。諸有漏行如其所應此三種苦性
合故。皆是苦諦。亦無失。此中可意有漏
行法與壞苦合故名爲苦。諸非可意有漏
行法與苦苦合故名爲苦。除此所餘有漏
行法與行苦合故名爲苦。何謂爲可意非
可意餘。謂樂等三受如其次第三受力
順樂受等諸有漏行得可意等名。所以者
何。若諸樂受由壞成苦性。如契經言。諸樂
受生時樂住時樂壞時苦。若諸苦受由體成
苦性。如契經言。諸苦受生時苦住時苦。不苦
不樂受由行成苦性。衆縁造故。如契經言
若非常即是苦。如受順受諸行亦然。有餘師
釋。苦即苦性名苦苦性。如是乃至行即苦性
行苦性。應知此中説可意非可意
苦苦苦者。由不共故。理實一切行苦故苦。
此唯聖者所能觀見。故有頌言
    一睫毛 置掌人不
    若置眼睛上 爲損及不
    愚夫如手掌 不行苦睫
    智者如 縁極生厭怖
諸愚夫於無間獄受劇苦苦怖心
衆聖於有頂蘊。道諦亦應是行苦攝
有爲性故。道諦非苦。違逆聖心是行苦相。
聖道起違逆聖心。由此能引衆苦盡故。
若觀諸有爲涅槃寂靜者。亦由先見彼法
是苦後觀彼滅以爲寂靜故。有爲言唯顯
有漏。若諸法中亦許樂。何縁但説苦爲
聖諦。有一類釋。由樂少故。如緑豆烏豆
聚中。以少從多名烏豆聚。誰有智者瀝
癰有少樂生癰爲樂。有餘於此以
頌釋言
    能爲苦因故 能集衆苦
    有苦希彼故 説樂亦名
理實應言。聖者觀察諸有及樂體皆是苦。以
行苦同一味故。由此立苦爲諦非樂。
如何亦觀樂受苦。由性非常違聖心故。
苦相色等時非彼苦相一如苦受
有謂。樂受是苦因故。諸聖亦觀彼爲苦者。
此釋非理。能爲苦因是集行相。豈關於苦
又諸聖者生色無色。縁彼如何有苦想轉
彼諸蘊爲苦受因。又經復説行苦何用。
若由非常樂爲苦。非常苦觀行相何別。
生滅法故觀爲非常。違聖心故觀之爲苦。
但見非常聖心故非常行相能引
行相。有餘部師作是執。定無實樂受唯
是苦。云何知然。由教理故。云何由教。如
世尊言。諸所有受無是苦。又契經言。汝
苦觀於樂受。又契經言。於苦謂樂名
顛倒。云何由理。以諸樂因皆不定故。謂
諸所有衣服飮食冷煖等事。諸有情類許爲
樂因。此若非時過量受用便能生苦。復成
苦因樂因。於増盛位或雖平等
非時便成苦因能生於苦。故知衣等本
是苦因。苦増盛時其相方顯。威儀易脱理亦
然。又治苦時方起樂覺。及苦易脱樂覺
乃生。謂若未飢渇寒熱疲欲等苦所
時。不樂因於樂覺。故於治重
因中。愚夫妄計此能生樂。實無決定能
樂因。苦易脱中愚夫謂樂。如重擔
肩等。故受唯苦。定無實樂。對法諸師言
樂實有。此言應理。云何知然。且應
樂者何名爲苦。若謂逼迫既有
樂應成。若謂損害既有饒益
成。若謂非愛既有可愛樂應成。若
可愛體非實。以諸聖者於離染時
愛復成非可愛。不爾。可愛聖離染時。由
異門觀爲非愛故。謂若有受自相可愛。此
受未常成非可愛。然諸聖者於染時。以
餘行相患此受。謂觀此受是放逸處。要
廣大功力變壞無常故非可愛。非
彼自相是非愛法。若彼自體是非可愛
中有愛者。若不愛於離染時聖者
餘行相察樂受深生厭患。故
自相有實樂受。然世尊言諸所有受無
苦者。佛自釋通。如契經言。佛告慶喜
我依諸行皆是無常。及諸有爲皆是變壞。密
是説。諸所有受無是苦。故知此經不
苦苦是説。若由自相受皆苦
何縁慶喜作是問言。佛於餘經三受
謂樂及苦不苦不樂。依何密意此經復言
所有受無是苦。慶喜但應是問。依
何密意三受。世尊亦應但作是答。我
此密意故説三受。經中既無是問
。故由自相實有三受。世尊既言我密意
諸所有受無是苦。即已顯示此所説
經依別意説非眞了義。又契經言。汝應
苦觀樂受者。應知此經意顯樂受有二種
。一有樂性。謂此樂受依自相門是可愛
故。二有苦性。謂依異門亦是無常變壞法
故。然觀樂時能爲繋縛。諸有貪者噉此味
故。若觀苦時能令解脱。如是觀者得
故。佛以苦能令解脱故。勸有情
苦。如何知此自相是樂。如有頌
    諸佛正遍覺 知諸行非常
    及有爲變壞。 故説受皆苦
又契經言苦謂樂名顛倒者。此別意説。
諸世間於諸樂受妙欲諸有一分樂中
向計樂故成顛倒。謂諸樂受若依異門
苦性。然諸世間唯觀爲樂故成顛倒。諸
妙欲境樂少苦多。唯觀爲樂故成顛倒。諸有
亦然。故不此能證樂受無實理成。若受
自相實皆苦者。佛説三受何勝利。若謂
世尊隨俗説者。不正理。以世尊言我密
受無苦故。又於五受如實言
故。謂契經説。所有樂根所有喜根應知此二
皆是樂受。乃至廣説。復作是説。若以正慧
如實觀見如是五根三結永斷。乃至廣説。
又佛如何於一苦受。隨順世俗分別説三。
若謂世間於下上中苦。如其次第樂等
三覺。佛隨順彼樂等三。理亦不然。樂亦
三故。應下等三苦唯起上等樂覺。又受
殊勝香味觸等所生樂時。有何下苦而世
中起樂受覺。若許爾時有下苦者。如
下苦已滅未生。世應爾時有極樂覺。此位
衆苦都無有故。受欲樂時徴問亦爾。又下
品受現在前時。許受分明猛利可取。許
品受現在前時此相違。如何應理。又下
三定説樂故。應下苦。以上諸地説
捨故。應中苦。定勝苦増。豈應正理。故不
下等三苦次建立樂等三受。又契
經説。佛告大名。若色一向是苦非樂非
隨。乃至廣説。故知定有少分實樂。如
且辯彼所引教顯實樂爲證不成。所立
理言亦不證。且以諸樂因皆不定故者。
此非正理。迷因義故。謂觀所依分位差別
諸外境界方爲樂因或爲苦因。非唯外境
若此外境至此所依如是分位能爲樂因
嘗至此不樂因。是故樂因非決定
世間火觀煮炙分位差別美熟因
或爲違因唯彼火。若此火至此所煮炙
是分位。爲美熟因。未嘗至此非美熟因
故美熟因非決定。樂因亦爾。決定理成。
又三靜慮中樂因豈不定。彼因無時能生
故。又彼所説要治苦時起樂覺者。准前已
破。謂受殊勝香味觸等所生樂時。對治何
而世於中起於樂覺。設許爾時治麁苦
者。此能治苦已滅未生。爾時轉應極樂
。又靜慮樂治何故生。如是等破准前應
説。又彼所説苦易脱中樂覺乃生如
者。此身分位實能生樂。乃至身如是分位
滅前必有樂生。滅則不爾。若異此者此
位後時樂應轉増。苦漸微故。如是易脱身
四威儀樂解勞應知亦爾。若先無苦於
最後時何爲欻然生於苦覺。由身變易分位
故。如酒等後時有甘醋味起。是故樂受
實有理成。由此定知。諸有漏行三苦合故如
應名苦。即苦行體亦名集諦。此説必定違
越契經。契經唯説愛爲集故。經就勝故説
愛爲集。理實所餘亦是集諦。如是理趣由
何證知。餘契經中亦説餘故。如薄伽梵伽
他中言
    業愛及無明 爲因招後行
    令諸有相續 名補特伽羅
又契經説五種種子。此即別名説有取識。又
彼經説置地界中。此即別名説四識住。故經
所説是密意言。阿毘達磨依法相説。然經中
愛爲集者。偏説起因。伽他中説業愛無
皆爲因者。具説生起及彼因因。云何知
爾。業爲生因愛爲起因。經所説故。又彼經
中次第顯示後行業有因有縁有緒故。爲
別建立種子及田有取識及四識住。故
唯愛爲集諦體。何法名生。何法名起。界
趣生等品類差別自體出現。説名爲生。若無
差別後有相續。説名爲起。業與有愛
次第彼二因。譬如種子與穀麥等別種
能生因。水與一切無差別*芽
能起因。業及有愛爲生起因。應知亦爾。愛
起因何理爲證。離愛後有必不起故。謂
有愛離愛二倶命終。唯見有愛者後有更起
此理證愛爲起因。起有起無定隨愛故。
又由愛故相續趣後。現見若於是處愛。
則心相續數趣於彼。由此比知。以愛故
能令相續馳趣後有。又取後身。更無
封執堅著如貪愛。如蓽豆屑於澡浴時
水塗身至乾燥位身難離餘無
。如是無餘爲因法取後身
。由此理愛爲起因。如是世尊説
諦有四。餘經復説。諦有二種。一世俗諦。二
勝義諦。如是二諦。其相云何。頌曰
    彼覺破便無 慧析餘亦爾
    如瓶水世俗 異此名勝義
論曰。若彼物覺彼破便無。彼物應知名世俗
。如瓶被破爲時瓶覺則無。衣等亦
爾。又若有物以慧析除彼覺便無亦是世
俗。如水被慧析色等時水覺則無。火等亦
爾。即於彼物未破析世想名施設爲
彼。施設有故名爲世俗。依世俗理
。是實非虚名世俗諦。若物異此名
義諦。謂彼物覺彼破不無及慧析餘彼覺仍
有。應知彼物名勝義諦。如色等物碎至
。或以勝慧除味等。彼覺恒有。受等亦
然。此眞實有故名勝義。依勝義理
。是實非虚名勝義諦。先軌範師作
。如出世智及此後得世間正智所取諸法
勝義諦。如此餘智所聚諸法名世俗諦
已辯諸諦。應云何方便勤修趣見諦道
頌曰
    將見諦道 應戒勤
    聞思修所成 謂名倶義境
論曰。諸有發心將見諦。應先安住清淨
尸羅然後勤修聞所成等。謂先攝受順
。聞已勤求所聞法義。聞法義已無倒
思惟。思已方能依定修習。行者如是住
勤修。依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依思所成
修所成慧。此三慧相差別云何。毘婆沙
師謂。三慧相縁名倶義。如次有別。聞所成
慧唯縁名境。未文而觀義故。思所成
慧縁名義境。有時由文引義。有時由義引
文。未全捨文而觀義故。修所成慧唯縁
。已能捨文唯觀義故。譬若人浮深駛
。曾未學者不所依。曾學未成或捨或
執。曾善學者不所依。自力浮渡。三慧亦
爾。有言。若爾思慧不成。謂此既通縁名縁
義。如次應是聞修所成。今詳三相無過別
者。謂修行者依至教生勝慧名聞所
。依正理生勝慧名思所成。依
等持生勝慧名修所成。説所成言
勝慧是聞思等三因所成。猶如世間於命牛
次説是食草所成。諸有欲修精勤
者。如何淨身器修速成。頌曰
    身心遠離 無不足大欲
    謂已得未得 多求名所無
    治相違界三 無漏無貪性
    四聖種亦爾 前三唯喜足
    三生具後業 爲四愛生
    我所我事欲 暫息永除故
論曰。身器清淨略由三因。何等謂三因。一
身心遠離。二喜足少欲。三住四聖種。身遠離
者。離相雜住。心遠離者。離不善尋。此二易
成。由喜足少欲。言喜足者無喜足
少欲者無大欲。所無二種差別云何。對法諸
師咸作是説。於已得妙衣服等更多求名
不喜足。於未得妙衣等多希求名大欲。豈
更求亦縁未得。此二差別便應成。是
故此中應是説。於已得妙不
悵望不歡名不喜足。於得衣服等事
妙求多名爲大欲。喜足少欲能治此故
此相違應知差別。喜足少欲通三界無
。所治二種唯欲界所繋。喜足少欲體是無
貪。所治二種欲貪爲性。能生衆聖故名
。四聖種體亦是無貪。四中前三體唯喜足。
謂於衣服飮食臥具所得中皆生喜足
第四聖種謂樂斷修。如何亦用無貪體。
能棄捨有欲貪故。爲何義四聖
。以諸弟子捨俗生具及俗事業。爲
佛出家。法主世尊愍彼安立助道二
。一者生具。二者事業。前三即是助道生具。
最後即是助道事業。汝等若能依前生具
後事業解脱非久。何故安立如是二事。爲
治四種愛生故。契經言。苾芻諦聽。愛
衣服生時生。應住時住。應執時執。如
是愛因飮食臥具及有無有。皆如是説。爲
此四四聖種。即依此義更異門説。謂
佛爲息永除我所我事欲故説四聖
。我所事者謂衣服等。我事者謂自身。縁
彼貪名爲欲。爲暫止息前三貪故説
三聖種。爲永滅除四種貪故説第四聖種
是已説修所依器。由何門故能正入修。
頌曰
    入修要二門 不淨觀息念
    貪尋増上者 如次第
論曰。正入修門要者有二。一不淨觀。二持
息念。誰於何門能正入修。如次應知。貪尋
増者。謂貪猛盛數現在前。如是有情名貪行
。彼觀不淨能正入修。尋多亂心名尋行
。彼依息念能正入修。有餘師言。此持
多縁故能止亂尋。不淨多縁顯形差
多尋故治彼無能。有餘復言。此
息念内門轉故能止亂尋。不淨多於外門
轉故。猶如眼識彼無能。此中先應
淨觀。如是觀相云何。頌曰
    爲通治四貪 且辯
    廣至海復略 名初習業位
    除足至頭半 名爲已熟修
    繋心在眉間 名超作意位
論曰。修不淨觀正爲貪。然貪差別略有
四種。一顯色貪。二形色貪。三妙觸貪。四供
奉貪。縁青瘀等不淨觀第一貪。縁
食等不淨觀第二貪。縁
不淨觀第三貪。縁屍不動
淨觀第四貪。若縁骨鎖不淨觀。通能
治如是四貪。以骨鎖中無四貪境故。應
骨鎖觀。此唯勝解作意攝故。少分
縁故。不煩惱。唯能制伏令現行。然瑜
伽師修骨鎖觀總有三位。一初習業。二已
熟修。三超作意。謂觀行者。欲是不淨
時。應先繋心於自身分。或於足指或額
或餘。隨所樂處心得住已。依勝解力
身分假想思惟。皮肉爛墮漸令骨淨。乃至具
全身骨鎖。見一具已復觀第二。如是漸
次廣至一房一寺一園一村一國。乃至遍
海爲邊。於其中間骨鎖充滿。爲勝解
増長故。於廣事漸略而觀。乃至唯觀
一具骨鎖。齊此漸略不淨觀成瑜伽師初
習業位。爲略觀勝解力増一具中
足骨惟餘骨心而住。漸次乃至除
頭半骨惟半骨心而住。齊此轉略不
淨觀成瑜伽師已熟修位。爲略觀勝
解自在半頭骨心眉間。專注一縁
然而住。齊此極略不淨觀成瑜伽師超作
意位。有不淨觀所縁小非自在小
四句。此由作意已熟未熟未熟已熟。及由
縁自身至海有差別故。此不淨觀何性。幾
地縁何境。何處生。何行相。縁何世。爲
。爲無漏。爲離染得。爲加行得。頌曰
    無貪性十地 縁欲色人生
    不淨自世縁 有漏通二得
論曰。如先所問今次第答。謂此觀以無貪
性通依十地。謂四靜慮及四近分中間欲
界。唯縁欲界所見色境。所見者何。謂顯形色。
義爲境。由此已成。唯人趣生。三洲除北。
尚非餘趣。況餘界生。既立不淨名。唯不淨
行相。隨在何世自世境。若不生法通縁
三世。既唯勝解作意相應。此觀理應唯是有
。通離染得及加行得。由有曾得未曾得
故。説不淨觀相差別已。次應持息念。此
差別相云何。頌曰
    息念慧五地 縁風依欲身
    二得實外無 有六謂數等
論曰。言息念者。即契經中所説阿那阿波
那念。言阿那者。謂持息入。是引外風
身義。阿波那者謂持息出。是引内風
身義。慧由念力此爲境故名阿那阿
波那念。以慧爲性。而説念者。念力持故於
境分明所作事成。如念住故。通五地
謂初二三靜慮近分中間欲界。此念唯與
相應故。謂苦樂受能順引尋。此念治尋故
倶起。喜樂二受能違專注。此念於境專
注故成。由此相違故不倶起。有説。根本下
三靜慮中亦有捨受。彼説依八地。上定現
前息無有故。此定縁風。依欲身起。唯人天
趣除北倶盧。通離染得及加行得。唯與
實作意相應。正法有情方能修習。外道無有。
説者故。自不微細法故。此相圓滿
六因。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數
謂繋心縁入出息加行。放捨身心
念憶持入出息數。從一至十不減不増。
心於現。極聚散故。然於此中
三失。一數減失。於二謂一。二數増失。於
一謂二。三雜亂失。於入謂出於出謂入。
若離是三種過失名爲正數。若十中間
心散亂者。復應一次第數之。終而復始
乃至得定。隨謂繋心縁入出息加行
息而行。念息入出時各遠至何所。謂念
息入。爲遍身。爲一分。隨彼息入
喉心臍&MT01545;髀脛。乃至足指念恒隨逐。若
息出身爲一磔一尋。隨至方
念恒隨逐。有餘師説。息出極遠乃至風輪或
吠嵐婆。此不理。此念眞實作意倶故。止
謂繋念唯在鼻端。或在眉間乃至足指。隨
所樂處止其心。觀息住身如珠中縷。爲
冷爲煖爲損爲益。觀謂觀察此息風已。
兼觀息倶大種造色及依色住心及心所。具
五蘊以爲境界。轉謂移轉縁息風
置後後勝善根中乃至世間第一法位。淨
謂昇進入見道等。有餘師説。念住爲初金剛
喩定爲後名轉。盡智等方名淨。爲六相
故。説頌言
    持息念應知 有六種異相
    謂數隨止觀 轉淨相差別
息相差別云何應知。頌曰
    入出息隨身 二差別
    情數非執受 等流非下縁
論曰。隨身生地息彼地攝。以息是身一分
故。此入出息轉依身心差別。以無色
羯剌藍等并入無心定及第四定等
此息於彼皆不轉故。謂要身中有諸孔隙
入出息地心正現前息於爾時方得轉故。
第四定等及初生時息最先入。入第四定
及後死時息最後出。息有情數攝。有情身
分故。非有執受。與根相離故。是等流性。同
類因生故。非所長養。身増長時彼損減故。非
異熟生。斷已後時更相續故。餘異熟色無
是故。唯自上地心之所縁。非下地威儀通果
心境
*説一切有部倶舍論卷*第二十二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十三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二
是已説入修二門。由此二門心便得定。
心得定已復何所修。頌曰
    依已修成止 爲觀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觀身受心法
    自性聞等慧 餘相雜所縁
    説次第隨生 治倒故唯四
論曰。依已修成滿勝奢摩他。爲毘鉢舍那
四念住。如何修習四念住耶。謂以自共
身受心法。身受心法各別自性名爲
。一切有爲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
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爲共相。身自性者。大
種造色。受心自性如自名顯。法自性者。除
三餘法。傳説。在定以極微刹那各別觀
身念住滿。餘三滿相如應當知。何等名
四念住體。此四念住體各有三。自性相雜
所縁別故。自性念住以慧爲體。此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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