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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心論經 (No. 1551_ 法勝那連提耶舍優波扇多釋 ) in Vol. 28

[First] [] 833 834 835 836 837 838 839 840 841 842 843 844 845 846 847 848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No.1551[cf.Nos.1550,1552]

阿毘曇心論經序
今欲解釋阿毘曇心利益弟子故。問曰。不須
解釋。所以者何。古昔論師已釋阿毘曇心。利
益弟子故不須釋。答曰。不然應須解釋。所
以者何。古昔論師雖釋阿毘曇心太廣太略。
彼未學者迷惑煩勞無由能取。我今離於廣
略。但光顯修多羅自性。是故須釋。問曰。何
故釋阿毘曇心利益弟子耶。答曰。彼中已説
不顛倒法相。釋不顛倒法相令彼覺悟眞實。
是故離諸過惡生諸功徳。得勇猛第一義利。
問曰。若如是者。隨意解釋。答曰。我當解釋。
但諸師造論以吉爲初。一切吉中三寶最勝。
是故本師爲顯三寶少分功徳故。於論初先
説此偈








阿毘曇心論經卷第
  法勝論大徳優波扇多釋
 高齊天竺三藏那連提耶舍譯
六卷成部 
界品第一
    前頂禮最勝 離熱饒益言
    彼言説相應 羅漢見實等
前者先也。頂禮者淨信曲躬禮也。最勝者。
世尊爲應供者之所供養。又於一切法中勝
故名最勝。復次世尊。於一切法於一切種而
得自在故名最勝。離熱者。離燒義也。謂煩
惱熱能燒身心。世尊離彼故名離熱。此是自
己智斷成就。彼師如是説者。彰於如來自利
滿足。次説饒益言者。世尊言説。能饒益一
切衆生。饒益者謂安隱也。安隱饒益一義異
名。此彰世尊利他滿足。此略説天人師自利
利他功徳滿足。彼二種世尊等作究竟。是故
應供中勝。彼言説相應者。謂道理義顯示相
應如是功徳。相應天人師語。禮敬此者名禮
法寶。羅漢見實等者。應受天人阿修羅等供
養故名阿羅漢。此説無學。實者謂四聖諦。
以學見者彼名見實。此唯説學。此學無學
等。謂第一義僧。禮敬此者名禮僧寶。問曰。
何故禮敬。答曰
    佛開覺慧眼 若知諸法衆
    亦爲他顯現 我今説少分
佛者。知一切法。知一切種。故名爲佛。開覺
慧眼者。謂無礙智眼義也。若者。若佛所説
所顯所宣所釋法也。知者解也。法者持也。
持於自性。爲他作縁故名爲法。法有積聚。
故名法衆。法衆群聚一義異名。亦爲他顯現
者。自覺知己利世間。故爲他顯示。或有覺
知不爲他説。如昇攝波林經説。我今説少分
者。於彼佛説法中。我今但説少分法相。豈
能盡説如是義已。問曰。何法是佛所説而
欲説耶。答曰。所謂有漏無漏。有煩惱無煩
惱。受蔭有諍無諍。色無色等我今當説
    一切有漏行 離我樂常淨
    此受於我等 不見有漏故
一切有漏行離我樂常淨者。諸有漏行。離我
離樂離常離淨。彼中世間不能觀察。無明覆
障闇智。於此四門顛倒而見。故名顛倒。問曰。
何因故知諸有漏行離於我耶。答曰。我事無
故屬因縁故行名爲他。非我自性。計我者
説。我不屬他除此更無。是故我性不可得。
無我因故諸行離我。問曰。何因故知諸行離
樂。答曰。作逼迫故。諸有漏行是苦自性亦是
苦縁是故逼迫。逼迫名苦是故離樂。問曰。何
因故知諸行離常。答曰。以生滅故。現見諸行
生而即滅。無見常者是故離常。問曰。何因故
知諸有漏行離於淨耶。答曰。汚染事故。諸有
漏事煩惱境界。不淨汚染是故離淨。問曰。如
是諸行離於我等。世間何故取我等耶。答曰。
此受於我等不見有漏故。諸有漏行不如實
見。世間不能觀察作我等解。猶如怨家匿藏
惡欲。詐出美言遊行家内實非親友作親友
解。我我所覆故不見無我。是故現見行等作
業以迷惑。故無我事中而見於我。對治覆苦
事故於行住等想謂爲樂。故於苦受陰中而
作樂解。相似相續覆無常事。彼現見色相似
相續。記憶宿事誦持經論。故於無常行中而
作常解。皮色覆於不淨事。故彼於髮毛爪齒
處等少時見淨。於不淨中而作淨解。雖見&T009661;
尿。雖復不淨。猶生迷惑。此雖不淨餘者應淨。
猶如野干看緊叔迦華。問曰。何故論初先
説顛倒。答曰。爲知不顛倒法相故我先已説。
欲令弟子解眞實故。以不顛倒心安隱易解。
是故論初先説顛倒。問曰。爲當但有此離我
等諸有漏法。更有餘耶。答曰。更有
    若處生煩惱 是聖説有漏
    以彼漏名故 慧者説煩惱
若處生煩惱是聖説有漏者。若依若聚若縁。
若衆生數非衆生數。生身見等煩惱是法説
有漏。問曰何故。答曰。以彼漏名故慧者説煩
惱。觀察煩惱爲作漏名。故以彼法生於煩惱。
依漏起故名爲有漏。如有怖道有毒食等。應
如是説。若事屬漏。爲漏所攝。彼名有漏。此
説無漏縁生煩惱。非無漏法屬於煩惱爲煩
惱攝。無漏法但縁生煩惱。問曰。漏義云何。
答曰。從有頂下至無間獄。於其中間六入瘡
漏。是故名漏猶如瘡漏。又留住生死故名爲
漏。問曰。此更有名耶。答曰。更有
    亦名有煩惱 取蔭及有諍
    煩取諍生故 知彼自性説
亦名有煩惱取蔭及有諍者。是有漏法。亦名
有煩惱。亦名取蔭亦名有諍。問曰。何故彼諸
名説。答曰。煩取諍生故知彼自性説。諸煩惱
取諍等漏之異名。從煩惱生彼亦生煩惱故
名有煩惱。如是從取生彼亦生取故名有取。
從諍生彼亦生諍故名有諍。問曰。是蔭世尊
所説爲取蔭。即是蔭爲離取蔭別有蔭耶。答
曰。若取蔭者彼即是蔭。或有蔭而非取蔭。問
曰。何者是耶。答曰
    若行離煩惱 此是無漏蔭
    及前有取蔭 是蔭聖所説
若行離煩惱此是無漏蔭者。此蔭更有餘説。
有二種蔭。無漏有漏。若行離身見等煩惱。是
名無漏。是蔭非取蔭。及前有取蔭。是蔭聖所
説者。若此無漏蔭及前所説取蔭合説爲蔭。
謂色等五蔭。問曰。蔭義云何。答曰。聚義是
蔭義。問曰。若如是者蔭但假名無有實事。非
但一物得有聚名和合故名聚。答曰。非但有
相亦有實事。有此事者便有彼相故蔭有相。
如佛所説礙相是色蔭等。是故有事界等所
攝智識使等境界。如四聖諦故蔭有事非但
假名。問曰。蔭界入等有何差別。答曰
    十種謂色入 亦名無教色
    是分別色蔭 世尊之所説
色有二種。一者微塵積聚色。二者非微塵積
聚色。微塵積聚色者。謂十色入眼乃至觸。
非微塵積聚色者。名無教色法入所攝。彼業
品當説。此等一切是色蔭相入色蔭數佛説
爲色蔭以此觸彼。以彼觸此是故名色。以此
惱彼以彼惱此義也。如佛所説。如手等觸。觸
故名色。問曰。若如是者。除無教色彼非是
色何以故。非手等可觸以無對故。汝意若謂。
以所依者是可觸故。彼亦是可觸故無過者。
受等亦應是色。汝意若謂。彼所依四大是可
觸故。彼亦是可觸者。我當説言。現見所須
作功業事。作畫作泥。若如是者受等心數亦
應是色。故汝有過。彼等亦依眼等諸根。彼亦
應是可觸。答曰。非但生心心數因。非心心數
依眼等根。如光依珠。彼生時眼等作因。如是
眼等是觸彼非觸也。復次造色依大如光依
珠。是故大是觸故彼亦是觸。問曰。雖如是説
汝相猶自不成。何以故。除過去未來微塵色
故。答曰。相不可壞過去色觸已滅。未來色亦
如是相生。如是微塵亦是可觸。以微細故不
可得知。是故一切諸色皆是可觸
    所名爲識蔭 是説爲意入
    於十八界中 亦説爲七界
識蔭者。謂六識身。是十二入中説爲意入。於
十八界中。分別爲七心界。眼識界耳識界鼻
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意界等。識者能
知於縁故名爲識。識者。能取縁義也
    餘則有三蔭 無教三無爲
    是説爲法入 彼亦是法界
如前所説受等諸法總爲一法入。十八界中
爲一法界。彼入義者門義是入義如窓牖。如
佛所説。婆羅門眼爲門乃至見色。入字義者。
是輸義也。能増長心心數法。以是義故名之
爲入。界義者性義是界義。如朱砂界雄黄界
等。界字義者能持自相與他作縁是故名界。
是界事有十七。或復十二。何以故。除六識界
更無意界。是故十七即六識身。展轉相續名
爲意界。如父子名子展轉相續次第名父。如
是除意界外無別六識界。是故十二依及依
者。縁差別故。故有十八。彼界入事等攝一切
法。故彼蔭一向但是有爲。問曰。蔭中何故不
攝無爲。答曰。無蔭相故。二種蔭相共相別相。
共相者。聚義是蔭義及無常等。別相者色礙
等。是二種相無爲中無。是故不攝無爲。餘更
有何義。謂非顛倒事及斷方便。無爲非顛倒
事及斷顛倒方便。顛倒事故説取蔭。爲斷顛
倒方便故説無漏蔭。是故蔭中不攝無爲。如
是説蔭界入境界最廣。故建立於界欲説種
種義。故如是説
    界中一可見 十界説有對
    八界是無記 餘則善不善
界中一可見者。十八界中當知一界可見。所
謂色界。何以故。是眼識境界故是故可見。
復次可示此示彼是故可見。餘十七種定不
可見。十界説有對者。十八界中五内界。謂
眼耳鼻舌身。五外界謂色聲香味觸。是等十
界説有對。三種有對。所謂障礙有對。境界
有對。縁有對。障礙有對者。如手左右手相對。
境界有對者。謂根與境界相對。縁有對者。
意識於一切法。此中*唯取障礙有對。更相
障礙故名有對。彼一切十種界更互相對。若
不爾者。彼不増長。如上座鳩摩羅多説若心
欲起時爲他所障礙。當知是有對。相違是無
對。餘八界定無對。八界是無記者。十八界中
當知八界是無記。所謂眼耳鼻舌身香味觸。
彼無愛不愛果可記。是故無記。餘則善不善
者。餘十界説無記善不善。謂色聲界身口意
作。是善不善。何以故。從善不善心起故。餘
者是無記。眼識等七心界。是善不善無記。
心相應法界。是善不善無記。心數法界。是自
性相應善不善無記。彼自性善者。謂慚愧不
貪等三善根。相應善者。與彼受等心數相應。
自性不善者。謂無慚無愧貪等三不善根。相
應不善者。與彼受等心數相應。與二相違是
無記。不相應法界雜品當説。無爲中一善二
無記。數縁是善。虚空非數滅是無記。於中善
攝愛果安隱故名爲善。善攝者謂道諦苦集
諦少分。愛果者謂苦集諦少分。安隱者謂滅
諦。相違名不善彼苦集諦少分。除此名無記。
無善不善可記故名無記。無果可記亦名無

    十五定有漏 餘二三三有
    欲有中有四 十一在二有
十五定有漏者。五内界五外界五識界。此十
五界一向有漏。餘二者。餘有三界。意界法
界意識界等。彼有二種。有漏無漏。有漏者生
漏共漏相應滿足跡處故名有漏。與此相違
是名無漏。略説未知欲知根等。諸無漏根倶
生法及彼得。出世間解脱得。及無爲是無漏。
餘是有漏。三三有者。即此三界於三有中可
得。欲有中有四者。香味鼻識舌識界等一向
欲界攝。彼非色界離摶食愛故。十一在二有
者。五内界色聲觸界。及縁彼三識界。此等十
一在欲色界。非無色界無色故。彼爲欲界使
所繋是欲界繋。爲色界使所繋是色界繋。爲
無色界使所繋是無色界繋
    有覺有觀五 三種三餘無
    有縁當知七 亦法界少分
有覺有觀五者。五識界一向有覺有觀與覺
觀相應義故。三種三者。意界法界意識界。
彼有三種。欲界初禪有覺有觀。中間禪無覺
有觀。第二禪上乃至有頂無覺無觀。法界有
覺有觀者。欲界及梵世除覺觀心數。法界無
覺有觀者。中間禪除觀心數。法界無覺無觀
者。第二禪上乃至有頂心數法界。中間禪觀
一切無教等。不相應法界欲界梵世觀此三
中不攝。若欲説者應言無觀有覺。餘無者。餘
十界無覺無觀彼與覺觀不相應故。有縁當
知七亦法界少分者。七心界及心數法界是
有縁。有此縁故名爲有縁。彼有境界可取故
説有縁。復有餘縁名如手縁杖。此等世俗言
説。當知餘定無縁
    九不受餘二 有爲無爲一
    一向是有爲 當知十七界
九不受者。九界決定不受受名。若色在根數
及不離根。若割截殘壞心心數法。於中受在
中住故異則不受。彼七心界聲界法界。此等
九界名爲不受。彼非心心數法止住處故。餘
二者。餘九界二種五内界若在現在名受。或
此現在識雖空亦名有受。以彼種類衆生數
攝故説爲受。如是過去未來及非衆生數名
爲不受。色香味觸與根不相離。在現在者名
受。如根中心心數法。止住彼中亦爾餘名不
受。略説若法生而未滅。衆生數有對可牽可
推彼名爲受。彼生而未滅者除過去。未來衆
生數者除現在。非衆生數有對者除生未滅。
心心數法可牽可推者除聲界。有爲無爲一
者。因縁和合作故名爲。此能生義也。作者
何有因義也。有因義者有爲義也。有爲故名
作。一法界合有爲無爲。此中三種常故無爲。
虚空數滅非數滅。受等三蔭及無作色名有
爲。一向是有爲當知十七界者。餘十七界有
因故一向是有爲。問曰。如是分別法相竟。云
何攝法爲自性爲他性。答曰
    諸法離他性 各自住己性
    是故一切法 自性之所攝
諸法離他性者。謂眼離耳。如是一切事若性
離性。相攝者是説不相應。是故非他性攝。彼
有何過。若一生滅餘一切亦生滅。此非道理
是故他性不攝。各自住己性者。眼自住眼性
如是一切法。是故一切法自性之所攝者。是
故自性攝一切法。此師所説自相攝義也。此
亦二種生及分齊。生者。色陰攝十色入乃
至法入中色。眼界攝眼界。分齊者。此一念攝
一念不攝餘念。若餘攝名者。如臺觀攝基陛
梁椽等是世俗言説。彼眼界一界一入一*陰
所攝。當知一切法亦如是
  行品第二
已説諸法相生差別今當説。問曰。若一切法
自性攝者。亦應自力能生耶。答曰
    初無一能生 以離伴侶故
    一切彼此力 諸法乃得生
初無一能生以離伴侶故者。有爲諸行自性
羸劣。是故無法自力能生。問曰。云何得生。
答曰。一切彼此力諸法乃得生。有爲諸法彼
此力生。如二羸人彼此力起。此一切行略説
四種。所謂色心心數法心不相應行。彼生亦
有四種作取作依作増上作伴。彼作取者。依
果報果及丈夫果少分。作依者。諸界六入造
色四大。作増上者。一刹那生事一切諸法。作
伴者。心心數法彼此爲伴及諸有爲相。如是
等有爲我當先説。共心倶生作伴
    若有心生處 必與心共生
    諸心法等聚 及不相應行
心者。心意識義一異名。是心善等分別。界分
別。種分別。依分別無漏等分別。無量種差別。
是心若依若縁若刹那生。決定共心心數法
及心不相應行生。問曰心心數法云何。答曰
    想欲及觸慧 念思與解脱
    作意於境界 三摩提受等
想者。於縁能取相貌。謂取男女麁細木杌長
短等相。欲者。愛樂如見己樂等。觸者。依縁
心和合如日光珠異和合生火。慧者。能知於
縁如此是色非味非是等。念者。繋念於縁。思
者。善不善倶相違心轉。解脱者。於縁中心轉
不障礙故。作意者。取縁勇健。有人言心專注
義也。三摩提者。取縁時心不亂也。受者。於樂
不樂倶相違縁中受也
    一切心生時 是生聖所説
    同於一縁轉 亦復常相應
一切心生時是生聖所説者。是想等十法共
一切心倶生故名大地。是大心地故名大地。
同於一縁轉者。此十法共一切心。倶一縁中
轉不別縁也。有五種同。所謂相貌縁時依事。
同一相貌一縁一時一依一事。同者共相應
義。亦復常相應者。此常與心相應彼此倶生。
相應取縁故名相應。已説一切心中相應法。
非一切心中相應法今當説
    諸根有慚愧 信猗不放逸
    不害精進捨 或熱及覺觀
諸根者。不貪不瞋二善根也。不癡善根體即
是慧。大地共故此中不説。不貪者於有無有
不著。不瞋者於衆生數不恚。慚者尊重己身
於惡羞恥。愧者尊重世間法。信者不顛倒因
果。信猗者善心離惡身中怡泰。不放逸者。調
柔方便於可作不可作。捨作方便一向心此
是修善義。不害者於衆生數不惱心。精進者
捨離過惡修習功徳。守護増長策勵心。捨
者心平等一切善心倶順道理。此十法一切
善心中可得故名善大地。*或熱者我見等煩
惱使品當説。心麁名覺是捷利義。心細名觀
是微少義。此法非一切心中可得。或有可得
或不可得。次後若聚乃至心數生我今當説。
此心心數法善等分別有五種聚。所謂不善
不共善。隱沒無記。不隱沒無記。欲界成就五
種。色無色界成就四種除不善
    不善心聚中 心數二十一
    三見中滅一 欲二見少三
不善心聚中心數二十一者。不善心者若心
與無慚無愧相應。此心聚中有二十一心數。
謂十大地及覺觀。二煩惱貪瞋慢疑。及彼中
一無明貪乃至疑等。彼此不相應無明。與彼
相應與一切煩惱相應故。七種起煩惱。謂無
慚無愧睡掉不信放逸解怠。問曰。一切不善
心中悉有二十一耶。答曰不爾。三見中*滅一
欲二見少三。不善心聚中邪見見取戒取心
相應有二十法。此中除慧。欲二見少三者。欲
界身邊二見相應有十八法。除慧前已説。除
無慚無愧見是慧性故。見相應聚中無慧。非
一聚中有二慧事。身邊二見是無記。無慚無
愧一向不善是故少三
    善心二十二 不共有二十
    無記有十二 悔眠倶被増
善心二十二者。十大地十善大地及覺觀。不
共有二十者不善心聚二十一中除一煩惱。
不共者*唯一無明非餘使。無記有十二者。不
隱沒無記聚中有十二心數。謂十大地及覺
觀。彼中無信等功徳無貪等過惡。何以故無
記故。不隱沒者非是穢汚。悔眠倶*被増者。
追變名悔。是悔三種。善不善無記。於中善不
善行作名善不善。彼四種差別。或有善建立
不善。如作施等已悔。或有不善建立善。如作
惡已悔。或有不善建立不善。如作惡已悔少。
或有善建立善。如作施等善已悔少。若餘威
儀等悔。彼是無記。是故與悔相應聚中増悔。
餘心數如前説。於中悔人非貪等使轉。非無
癡人生悔。是故不善悔相應聚中。但一無明
是煩惱非餘。是故有二十一種。善悔相應聚
中但増於悔。如是二十三種。不隱沒無記者。
十三種此於三聚中轉。謂不共善不隱沒無
記。眠者寐也。此於一切五聚中轉。何以故。眠
者有不善穢汚無記心。是故彼中増一眠。餘
心數如前説。如是三聚二種悔眠倶轉彼中
増二。此是欲界心法次第。問曰。色無色界云
何。答曰
    初禪離不善 當知如欲界
    中間禪除覺 於上觀亦然
初禪離不善當知如欲界者。初禪離不善聚
離無慚無愧故。餘有四聚如欲界説。中間禪
除覺者。中間禪除覺。餘如初禪説。於上觀亦
然者。二禪以上乃至有頂。除覺觀。餘如初
禪説。已説心心數法由伴力生。色法今當説
    微塵在四根 十種應當知
    身根九外八 謂在有香地
微塵在四根十種應當知者。謂眼根微塵有
十種。當知十種不相離義也。謂地水火風色
香味觸眼根身根。此等十種常不相離。耳鼻
舌亦如是。身根九者。除眼根等。餘悉同前。外
八者。非根法中八種微塵。謂四大色等四塵。
問曰。何界微塵如是説耶。答曰。謂在有香地。
此是欲界中義彼有香故。色界微塵離於香
味。是故彼中除於香味。餘如前説。問曰。前説
若心起時。彼心數法及不相應行生。已説心
心數法。不相應行云何。答曰
    一切有爲行 生住及異壞
    是亦有四相 彼此更相爲
一切有爲行生住及異壞者。一切有爲行有
四種相。生住異壞未生生故名生生。已自事
立故名住住。已衰變故名異異。已勢滅故名
壞。如是説。若有爲法得如是相者。名心不相
應行。我今當説有爲相。此事可知故名相。彼
生住老無常。生者有爲事生。住者安立。老者
衰變。無常者壞也。彼非一時作生者以生爲
業。餘者生竟作業。是故有爲生住異壞非是
一相。問曰。若一切有爲法有四相者。此亦
是有爲此更有餘相耶。答曰。是亦有四相。
是亦有四種相。共彼生謂生生住住異異壞
壞。問曰。若如是者便爲無窮。答曰。彼此更
相爲。此相彼此相爲生。生生生生。生生生
如是。住住住彼此相住。異異異彼此相異。
壞壞壞彼此相壞。故非無窮。此後四爲一法
生生。生生事非餘法。如是住住。住住事非餘
法。餘亦如是。前四種相各爲八法生生八法。
謂前三相後四起相。及彼所相法。當知餘亦
如是。已説諸行共生隨伴故生。無伴不生今
當説
    所作共相似 普遍相應
    從此六種因 轉生有爲法
此六種因轉生有爲法。所作因者。若法於餘
法生中不作障礙。以此力故彼法得生。如眼
生時一切法除自性。如是耳等除自性。非自
性與自性作因。共因者。諸行與伴共生如
心心數法。心不相應行有爲相。如是四大微
塵隨心戒等。相似因者。若義能生相似法。
如習善生善。習不善生不善。如習工巧能知
工巧。如種麥生麥。如是等。一切遍因者。若
諸煩惱必相續生。如執著我見者以見力故。
於我執著斷常。謗於*陰相疑*或取清淨。及
最勝慢等過生。餘亦如是。一切遍應當知。相
應因者。心心數法彼此力。倶一時一縁中轉。
問曰。若心心數法一時彼共生因與相應因
何差別。答曰。不相離義是相應因。同一果義
是共生因。如執杖杖業。如渡河牽手不斷等。
報因者。謂世間生中受生。相續事果名生。如
善愛果不善不愛果。已説諸因法。若法從因
生今當説
    報生心心法 及餘雜煩惱
    悉從五因生 共生應當知
若報生心心數法。及穢汚心心數法等從五
因生。報生心心數法五因者。謂所作因共生
因相似因相應因報因。所作因者。彼法生時
相似不相似事不作障礙。共生因者。彼此伴
生彼生等。心不相應行伴力生。相似因者。前
生無記法。或作是解。是報因生非威儀等何
以故。彼勝故非勝與劣作因。相應因者。彼此
力一時一縁中轉。報因者。彼或善不善業。此
則彼果穢汚。心心數法無報因。何以故。隱沒
非無記果報性故。遍因第五由彼力故此得
生。餘四因如前説
    是彼不相應 及餘相應法
    除最初無漏 彼從四因生
是彼不相應者。若報生色及報生心。不相應
行從四因生。謂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報因。
穢汚色及穢汚心。不相應行亦從四因生。謂
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遍因。及餘相應法除
最初無漏。從四因生者。餘心心數法除最初
無漏。亦從四因生。謂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
相應因。餘者謂不隱沒無記除報
    若餘不相應 相似當知三
    及諸餘相應 最初無漏法
若餘不相應相似當知三者。前所説心不相
應及餘彼餘名餘。彼謂善不隱沒無記除報。
若彼相似因成就。除初無漏從三因生。謂所
作因共生因相似因。及諸餘相應最初無漏
法者。彼初生無漏相應亦從三因生。謂所作
因共生因相應因。彼無相似前生無漏故無
相似因
    彼中不相應 是從二因生
    若從一因生 必定無此事
彼中不相應是從二因生者。彼初生無漏聚
中色。及心不相應行。從二因生。謂所作因共
生因。已説一切有爲法。若從一因生必定無
此事者。一切法必定從所作因共生因生。餘
因不定。是故無法從一因生。已説因差別。世
尊以如是因爲化衆生故説縁。我今當説
    次第亦縁縁 増上及與因
    法從四縁生 世尊之所説
如是四縁生一切有爲法。彼次第縁者。心一
一生次第相續作容受方便。縁縁者。心心數
法境界攀挽方便縁彼故能生。増上縁者。法
生時不作障礙。如王自在即是前説所作因。
因縁者。除所作因其餘五因彼是因縁。問
曰。因之與縁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者。無有
差別。我説因者如種子法。縁者彼持方便如
地糞等。已分別縁。若法隨縁生今當説
    心及諸心法 是從四縁生
    二正受從三 餘法説於二
心及諸心法是從四縁生者。心心數法從四
縁生。前容受此法是次第縁。境界是縁縁。除
自性餘一切法是増上縁。共生因自分因相
應因是因縁。或時有遍因報因。二正受從三
者。無想正受滅盡正受從三縁生。彼二入定
心是次第縁。彼前生正受念及正受心。界地
善自分名相似因。共生生住異壞名共生因。
如此二因是彼因縁増上縁如前説。餘法説
於二者。餘心不相應行。及色從二縁生。謂
因縁増上縁。問曰。此法何故名行。答曰
    多法生一法 是亦能生多
    縁行所作故 名行應當知
多法生一法是亦能生多者。一法以多法力
故生。是亦能生多法。如是一切彼此力。縁行
所作故名行應當知者。此亦是縁亦是行故
名縁行。縁行所作故名縁行。所作此亦能作
縁行是故名行。如是説者。此行爲他所作。亦
能作他。是故名行
阿毘曇心論*經卷第一
  ◎非次第是轉生自地。於自地者。一切諸
煩惱於自地。煩惱次第縁可得。一一次第
生。一切上地亦生下。此事當分別者。梵天
上命終次第生欲界一切。若彼中穢汚心
命終。此中一向穢汚心相續。如是一切地」
已説諸使自相。如此煩惱世尊教化故多
種説。今當分別。問世尊説七使。欲愛恚有
愛慢見疑及無明。此云何。答
    欲界五種欲 此説欲愛使
    色無色如上 有愛當分別
  欲界五種欲此説欲愛使者。見苦習滅道
思惟斷。色無色如上有愛當分別者。色界
愛五種。無色界亦爾
    恚即是恚使 五種如前説
    憍慢及無明 十五在三界
  恚即是恚使五種如前説者。瞋恚亦如是
五種。憍慢及無明十五在三界者。慢欲界
五種。色界五種。無色界五種。無明亦爾
    見使三十六 説普在三界
    疑使有十二 此七有異名
  見使三十六説普在三界者。欲界十二見。
五見苦斷。二見習斷。二見滅斷。三見道斷。
色無色界亦爾。疑使有十二者。欲界有四。
見苦習滅道斷。色無色界亦爾。此七有異
名者。此煩惱説扼受流漏。問以何等故。答
    扼縛及受流 漏一切無窮
    諸扼及受流 煩惱是説漏
  繋一切衆生故説扼。受生具故説受流。下
一切衆生故説流漏。一切無窮故説漏。已
説種種相。相應根今當説








阿毘曇心論*經卷第二
  法勝論*大徳優波扇多釋
 高齊天竺三藏那連提耶舍譯
*六卷成部 
  業品第三 別譯
已説諸行因縁力生。次觀察世間生滅差別。
由於煩惱業因故生。當思彼業師欲廣説於
業。是故説此
    業莊飾世間 趣趣各各異
    是以當思業 求離世解脱
業莊飾世間趣趣各各異者。如是一切世間
五趣。種種身生業能莊飾。當思彼業爲世間
因生種種身。如世尊説衆生差別。由業所作
謂高下優劣。是以當思業求離世解脱。彼業
自性種地成就善不善差別。爲知彼故當勤
思惟。問曰。何者彼業。云何思惟。爲世間因
生種種身。答曰
    身口意集業 在於有有中
    從彼生諸行 及受種種身
身口意集業在於有有中者。有三種業。謂身
口意業。彼身所作或業依身名爲身業。若口
所作名爲口業。意相應名爲意業。衆生世世
造作身口意業。從彼生諸行及受種種身者。
彼業生於諸行及外衆具宅舍色力罪福命
等及受衆生種種身。此行有二種。謂衆生數
非衆生數共不共。不共者。各各衆生業増上
生。共者。一切衆生業増上生。如是地獄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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