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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 (No. 1546_ 迦旃延子浮陀跋摩道泰五百羅漢釋 ) in Vol.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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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眼界。非不成就色界耶。答曰有。生欲界。不
得眼界。設得便失。若不成就眼界。亦不成就
眼識界耶。答曰。若不成就眼界。非不成就眼
識界。乃至廣作四句。不成就眼界非不成就
眼識界者。生欲界不得眼界。設得便失。不成
就眼識界非不成就眼界者。生第二第三第
四禪。眼識不現在前。倶不成就者。生無色
界。倶非不成就者。生欲界。得眼界不失。若生
初禪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若不成
就色界。亦不成就眼識界耶。答曰。若不成就
色界。亦不成就眼識界。頗不成就眼識界。非
不成就色界耶。答曰有。生第二第三第四禪。
眼識不現在前。若成就眼界得。不成就色界
亦爾耶。答曰。或成就眼界得。不成就非色界。
乃至廣作四句。成就眼界。得不成就非色界
者。生欲界。失眼界。成就色界得不成就非眼
界者。生欲界無眼界。命終生無色界。倶成就
得不成就者。生欲界。有眼界。命終生無色界。
若色界命終。生無色界。倶不成就不得不成
就者。除上爾所事。若成就眼界得。不成就眼
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四句。成就眼界得不
成就非眼識界者。若欲界失眼界。第二第三
第四禪命終。生無色界。成就眼識界得不成
就非眼界者。欲界無眼界。命終生無色界。若
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而滅者。倶成
就得不成就者欲界有眼界。命終生無色界。
若初禪命終。生無色界。倶不成就不得不成
就者。除上爾所事。若成就色界得。不成就眼
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四句。成就色界得不
成就非眼識界者。第二第三第四禪命終。生
無色界。成就眼識界得不成就非色界者。第
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滅者。倶成就得
不成就者。欲界初禪命終。生無色界。倶不成
就不得不成就者。除上爾所事。若不成就眼
界得。成就色界亦爾耶。答曰有。若不成就色
界得。成就眼界亦爾。頗不成就眼界得。成就
非色界耶。答曰有。生欲界次第得眼界。若不
成就眼界得。成就眼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
四句。不成就眼界得成就非眼識界者。無色
界命終。生第二第三第四禪。生欲界次第得
眼界。不成就眼識界得成就非眼界者。生第
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倶不成就得成
就者。無色界命終。生欲界初禪。非倶不成
就得成就者。除上爾所事。若不成就色界得。
成就眼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四句。不成就
色界得成就非眼識界者。無色界命終。生第
二第三第四禪。不成就眼識界得成就非色
界者。生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倶
不成就得成就者。無色界命終。生欲界初禪。
非倶不成就得成就者。除上爾所事。如説眼
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亦應
隨相説。是則説相似者。如眼色眼識界。於餘
不相似作五三句。耳聲耳識界作四二句。鼻
香鼻識界作三三句。舌味舌識界作二三句。
身觸身識界作一三句也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八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九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使犍度十門品之
十二入。眼入乃至法入。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此是佛經。佛經説。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
到已面共世尊種種語論。問訊已在一面坐。
爾時生聞婆羅門。白佛言。世尊。説一切者多。
一切有幾種。沙門瞿曇。爲施設何一切耶。佛
告婆羅門。我施設一切者。謂眼入乃至法入。
是名一切。如來説如是法名一切。婆羅門若
有作是説。我能遮止沙門瞿曇所説一切。更
説餘一切者。但有是語。而無有實。若還問者。
反生疑惑。所以者何。非境界故。佛經雖作是
説。而不廣分別。佛經是此論所爲根本。彼
中諸不説者。今欲廣説故。而作此論。問曰。若
作是説。有説。一切者。謂十八界。有説。一切
者。謂五陰及無爲法。有説。一切者。謂四諦及
虚空非數滅。有説。一切者。謂名色。如是等所
説。皆但有是語。而無有實。若還問者。反生愚
惑。非其境界耶。答曰。此中遮義不遮於文。若
作是説。一切法性。十二入攝。若更有説。餘法
非十二入攝者。如是説者。但有是語。空無有
實。乃至廣説。説十二入。是勝説妙説最上説。
問曰。説十二入。何故名勝説妙説最上説
耶。答曰。説入是中説能攝一切法。説界。雖能
攝一切法。而是廣説。説陰。不攝一切法。唯攝
有爲法。不攝無爲法。而是略説。説入。是中説
亦攝一切法。若欲觀一切法者。當以入門。若
以入門觀者。便生十二智光。現十二義像。如
人瑩磨十二明鏡。在其中立。有十二像現。彼
亦如是。一身有十二入可得。問曰。若一身有
十二入可得者。云何説有十二入耶。答曰。以
所作異故。雖一身中十二入可得。然十二入。
所作各異。譬如一屋有十二工巧人居。雖同
居一屋。而所作有十二種。彼亦如是。復次以
二事故。立十二入。一以所依。二以所縁。復次
以三事故。立十二入。一以自體。二以所依。
三以所縁。自體者。謂眼入乃至法入。所依者。
六所依。謂眼乃至意。所縁者。六所縁。色乃至
法。此是入體性。乃至廣説
已説體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入。入是何義。
答曰。輸門義是入義。輸道義是入義。藏義是
入義。倉義是入義。經義是入義。殺處義是入
義。田義是入義泉義是入義。流義是入義。海
義是入義。白義是入義。淨義是入義。輸門義
是入義者。猶如城中及與村落所輸之物。衆
生得已。長養於身。如是以所依及所縁故。令
心長養。輸道義亦如是。藏義是入義者。猶如
藏中有金等寶物可取。如是以所依及所縁
故。有心心數法等可取。倉義是入義者。猶如
倉中有麥等種種子實可取。如是以所依及
所縁故。有心心數法等可取。經義是入義者。
猶如織機經縷在於處處。如是以所依及所
縁故。心心數法。在於處處。殺處義是入義者。
猶如殺處斷百千衆生頭在地。如是以所依
及所縁故。令心心數法。爲無常滅所滅。田義
是入義者。猶如田中有種種苗稼可取。如是
以所依及所縁故。有種種心心數法可取。泉
義是入義者。如偈説
    何處泉水生 何處道不通
    世間諸苦樂 何處得滅盡
佛作是説
    眼耳及與鼻 舌身及與意
    此處盡名色 能令無有餘
是處能生泉水。乃至廣説。流義是入義者。如
偈説
    一切皆流出 以何制此流
    以何爲流戒 令流止不出
佛作是説
    世間所有流 當以正念制
    亦名爲流戒 慧令流不出
海義是入義者。如經説。比丘當知。眼是
海。色是濤波。若忍受色濤波者。是人能廣
度眼海。得免洄澓羅刹等難。乃至意説亦如
是。白義是入義者。以淨故名白。亦名爲淨。是
故輸門義是入義。乃至廣説。外道書説入名
部那天竺音部那名根亦
名爲入亦名爲作也
如彼摩犍提梵志。作
如是説。沙門瞿曇。心無部那。而不受我女」
已總説諸入。所以今當一一別説其體。云何
眼入。答曰。若眼已見色。今見色。當見色。及
餘彼分眼入。已見色是過去。今見色是現在。
當見色是未來。及餘彼分眼入。廣説如界處。
乃至意入説亦如是。云何色入。答曰。若色入。
已爲眼所見。今爲眼所見。當爲眼所見。廣説
如界處。問曰。十色入。皆體是色。何故説一入
名色。不説餘耶。答曰。以此一入是麁了了現
見法。復次此入是二眼境界。謂肉眼天眼。復
次此入是三眼境界。謂肉眼天眼慧眼。復次
此是二入境界。爲眼色所縁。是故尊者瞿
沙。作如是説。是二眼境界。爲眼識所縁。是故
此入名爲色入非餘復次此入施設。有麁細
長短。在此在彼故。復次此入是大障礙故。復
次此入可種可生可長外物。可種者是種子
時。可生者是萌牙時。可長者是莖葉華果
時。内物可種者。是迦羅羅時。可生者是安浮
陀時。可長者是卑尸伽那婆羅奢佉時。復次
方體是色。以色故施設諸方。復次由旬體是
色。以色故施設由旬。復次此入能覆餘入。猶
如巾帽。故名色入。復次若説二十種二十一
種。是名色入。餘色入不爾聲香味入。廣説如
界處。問曰。觸入。爲可觸故是觸入。爲體是觸
故是觸入。爲觸所縁故是觸入耶。若可觸是
觸入者。微塵不能觸微塵。若體是觸名觸入
者。體是四大造色。非是觸體。若爲觸所縁名
觸入者。亦爲餘數法所縁。答曰。應作是説。可
觸故名觸入。問曰。若然者。微塵不能觸微塵。
答曰。此是世俗言説。世俗作如是説。眼所更
事名見。耳所更事名聞。鼻所更事名嗅。舌所
更事名味。身所更事名觸。復次以縁身縁觸
故生身識生。彼能縁實義身識故名觸。尊者
佛陀提婆説曰。應言無觸。所以者何。合聚
無間色觸時。假名爲觸。無實義觸。復次能生
餘入。増長餘入故名觸入。云何法入。若法已
爲意所知。今爲意所知。當爲意所知。廣説如
界處。問曰。十二入體性是法。何故説一入名
法。非餘入耶。答曰。雖十二入體性是法。然法
入應名爲法。所以者何。如十八界。雖體性是
法。獨法界名法。如十智雖體性是法。獨法智
名法。七覺支雖體性是法。擇法覺*支名法。
六念念法名法。四念處法念處名法。四不壞
淨。於法不壞名法。四無礙法。無礙名法。三歸
三寶法。歸法寶名法。復次餘入有二名。此唯
有一名。復次餘入是不共名。此入是共名。以
共爲名。復次能生一切諸法。生在彼中故名
法入。復次一切諸法印封相。生老無常。在彼
中故名法入。復次以名顯明諸法。名在彼中
故名法入。復次諸法來處。説名法入。如風來
處名爲風孔。彼亦如是。復次能解空法。在彼
中故名法入
問曰。若然者。能計我法。亦在彼中。可言我入
耶。答曰。計我非實。解空是實。復次第一實
法。謂常住不變。不爲生老死所壞。滅盡涅槃。
在彼中故名法入。復次能分別總相別相。除
物體愚。及餘縁中愚。不取虚相。慧在彼中。
故名法入。復次彼中有多法故名法入。多法
者。謂色無色法。相應不相應法。有依無依法。
有行無行法。有縁無縁法。有勢用法。無勢用
法。已別説諸入一一體。今當求其次第。何故
世尊。於内入中。先説眼入乃至意入。外入中。
先説色入乃至法入。答曰。欲令文義隨順故。
復次欲令説者隨順受持者亦隨順故。復次以
有麁細故。内六入中。眼入麁故先説。意入細
故後説。外六入中。色入麁故先説。法入細故
後説。問曰。云何立内六入外六入。爲以
故爲以法故。若以法者。一切諸法。無有欲心。
云何立内外。若以人者。如實義中。畢竟無
*人。若無*人者。云何有内外。答曰。應作是
説。以説法故。立内外入。非一切法。若法能
與六識作所依是内入。作所縁是外入。復次
根者是内入。根義是外入。所境界境界亦爾。
然此内外法不定。若我内入是他外入。若他
内入是我外入。佛經説此六入。當知是内法。
問曰。如一切法。當知皆是内法。何故獨説六
入是内法耶。答曰。世尊欲教諸弟子於内法
行禪故。如説。觀察内根心不外縁。復次欲教
諸弟子不行虚妄禪故。如説。汝等不應行虚
妄禪計常樂我淨。應行不虚妄禪計無常無
我無樂無淨。計因集有縁。當以是八聖行觀
察於有。復次欲教諸弟子行不共禪故。如説。
汝等不應行共禪法。觀麁觀苦觀麁壞觀止
妙離。應行不共禪法。應觀如病如癰如箭入
身常是過患無常苦空無我。當以此八法觀
察於有。復次此經説觀察内法。若於内法。計
有我便計我所。計已便計已所。於我有愛。於
我所亦有愛。若見有我。亦見我所。爲長養内
我故求外所須物。佛經説六觸入。當知是内
法。問曰。六入六觸入。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
者。無有差別。若説六觸入。若説六入。名雖有
異。無差別義。復有説者。名即差別是名觸入。
是名六入。復次若有所作是名觸入。若無所
作是名六入。若作是説。現在者是觸入。過去
未來者是六入。復次若已生六入是觸入。若
未生六入是六入。若作是説。過去現在是觸
入。未來是六入。復次若爲觸作依是名觸入。
若爲數法作依名六入。復次若爲心心數法
作依是名觸入。若空不爲心心數法作依是
名六入。尊者波奢説曰。體是六入。若爲觸作
依。名六觸入。如鉢體性是鉢。比丘用故。名比
丘鉢。彼亦如是。尊者富那奢説曰。體性入是
六入所作。入是六觸入。猶如鐵鉢。體性是
鉢。以盛蘇故。名盛*蘇鐵鉢。問曰。此亦
是。六受入六想六思等入。何故獨説六觸入
耶。答曰。應説六受入乃至六思等入。而不説
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次以觸名義勝故。若説
六觸入。當知亦説六受入乃至六思等入。復
次觸是心心數法。今心心數法。皆從觸生。
以觸力故。而現在前。是故説名觸入
佛經説。内六入是此岸。外六入是彼岸。問曰。
佛説此岸彼岸。爲以何法。答曰。以近遠法故。
如河於人。近者是此岸。遠者是彼岸。如是心
心數法。近者是所依。遠者是所縁。復次如初
入已度法故。如人初入河處是此岸。已度處
是彼岸。如是心心數法。初入如所依
已度如所縁。復次滅盡涅槃。是彼岸彼法。外
入所攝。以攝彼法故。外入名彼岸。佛經説。身
見是此岸。身見滅是彼岸。問曰。此中何者是
河。答曰。心心數法。是如河所攝。衆生數非衆
生數。漂入大海。如是所依所縁。所攝衆生心
心數法。皆漂入生死大海。佛經説。有八勝處
十一切處。問曰。此亦是入。何故但説十二入
耶。答曰。彼亦在此十二入中。彼相應共有
法。當知皆是意入法入。佛經説。四無色定是
處。如空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問曰。何故世
尊説四無色定是處耶。答曰。欲異外道故。外
道計彼是四種解脱。一無身。二無邊意。三淨
聚。四世塔。無身者是空處。無邊意者是識處。
淨聚者是無所有處。世塔者是非想非非想
處。爲異外道故。作如是説。此是生處。非是解
脱。佛經説二處。一無想衆生處。二非想非非
想衆生處。問曰。何故佛經説此二處名處。答
曰。佛欲異外道故。外道計此二處是解脱。佛
説此是生處非解脱。復次此處。是退還法。而
外道計是解脱。佛説此處是衆生退還處。還
生諸界諸生諸趣中故。復次此是散法。而外
道計是解脱。佛説此二處是散法。衆生於此
處。散在諸界諸生諸趣中。無想衆生。散在欲
界。非想非非想處衆生。散在下地。復次壽
命長遠故。外道計是解脱。一切凡夫受身處。
壽命長遠。莫若無想處壽五百大劫。一切生
處。壽命長遠。莫若非想非非想處壽八萬大
劫。佛作是説。此是受生處。非是解脱。復次佛
説餘處有二名。一是衆生居。二是識住。亦以
二種名。説此二處。一名衆生居。二名處。復次
衆生居。佛説是識住。若是衆生居。非識住。佛
説是處
如經説。尊者舍利弗。往詣佛所。作如是説。世
尊説入爲無有上。所言一切。謂十二入。世尊
知此法。更無有餘。世尊無餘之智。更無有
上。無有沙門婆羅門等覺所知過世尊者。問
曰。尊者舍利弗。云何能知所言一切謂十二
入。答曰。從他聞故。能知是法。佛經説所言
一切。謂十二入。尊者舍利弗。得不壞信。於佛
所説。生尊重信。問曰。尊者舍利弗。從他聞
故。能知是法。非自現智耶答曰。亦自有現智
能知。所以者何。尊者舍利弗。於十二入。亦能
一一知見。問曰。世尊於十二入。一一知見。尊
者舍利弗。於十二入。亦一一知見。世尊。尊者
舍利弗。所知有何差別。答曰。世尊一一知見
十二入。亦以總相。亦以別相。尊者舍利弗。一
一知見十二入。但以總相。不能別相。所以者
何。更有無量入義。在十二入中。尊者舍利弗。
須他顯示。然後乃知。復次尊者舍利弗。一
一知見十二入。從他聞故知。世尊所知。獨覺
無師。復次世尊有一切智一切種智。尊者舍
利弗。有一切智。無一切種智復次尊者舍利
弗。以識身故知。尊者舍利弗。作是念言。一切
者。謂六識所依及縁。復次尊者舍利弗。以所
説無餘故知。佛説十二入。眼入乃至意入。最
後説法入。尊者舍利弗。作如是念。諸法十一
入中。所不稱説者。應盡在法入中。是故以所
説無餘故知。五陰。色陰乃至識陰。問曰。何故
作此論。答曰。此是佛經。佛經説五陰。乃至廣
説。佛經雖説五陰。而不廣分別。佛經是此論
所爲根本。今欲廣分別故。而作此論。云何色
陰。佛經説。諸所有色。盡是四大。及四大造。
餘經復説。云何色陰諸所有色。過去未來現
在。若内若外。若麁若細。若惡若妙。若遠若
近。如是等。總名色陰。乃至識説亦如是。阿毘
曇者。作如是説。云何色陰。謂十色入。及法入
中色。是名色陰。此三説有何差別。答曰。各各
皆止他義
問曰。如經説。諸所有色。皆是四大。及四大
造。此中爲止何等他義。答曰。佛爲未來世故
作是説。佛知未來世中當有作是説者。四大
之外。更無造色。如佛陀提婆等。爲止如是説
者意故。經作是説。諸所有色。盡是四大。及四
大造。如説。諸所有色。過去未來現在。若内若
外。乃至廣説。此中爲止何等他義。答曰。時世
有梵志。名牢羅尼佉。不説有過去未來。世
尊爲止彼人意故。作如是説。諸所有色。過去
未來現在。若内若外。乃至廣説。如説。云何色
陰。謂十色入。及法入中色。此中爲止何等他
義。答曰。爲止譬喩者意故。譬喩者不説法入
有色。是故尊者達磨多羅。作如是説。諸所有
色。盡五識所依。五識所縁。云何名爲色。非五
識所依五識所縁。爲止如是説者意故。彼尊
者造阿毘曇論。作如是説。云何色陰。謂十色
入。及法入中色。問曰。若法入中色。有實體相
者。尊者達磨多羅所説云何通。答曰。可作是
説。諸所有色。盡五識所依。六識所縁。法入中
色。雖不爲五識所依五識所縁。而爲意識所
縁。復次法入中雖非五識所縁。彼所依是身
識所縁。誰是彼所依。謂四大是。云何受陰。謂
六受身。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如佛
經説。阿毘曇説亦爾。云何想陰。謂六想身。眼
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如佛經説。阿毘
曇説亦爾。云何行陰。答曰。佛經説。謂六思
身。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阿毘曇者。
作如是説。行陰或相應。或不相應。乃至廣説。
問曰。世尊何故諸相應不相應行陰。但説思
是行陰。非餘相應不相應法耶。答曰。以思長
養行。勝是故世尊説思是行。如愛長養於集
勝。是故世尊一切有漏中。説愛是集。彼亦如
是。復次造作義是行義。思體造作。云何識陰。
謂六識身。眼識身乃至意識身。如經所説。阿
毘曇説亦爾。此是陰體。乃至廣説。已説體相。
所以今當説。何故名陰。陰是何義。答曰。聚義
是陰義略義是陰義。𧂐義是陰義。總義是陰
義。若施設世。即是施設陰。若説多語陰是多
語。聚義是陰義者。諸所有色。過去未來現在。
若内若外。乃至廣説。盡聚爲色陰。乃至識陰
亦爾。略義説亦如是。𧂐義是陰義者。如種種
雜物。合爲一𧂐。如是種種諸色。合爲色陰。乃
至識陰亦爾。總義是陰義者。識所爲色。過
去未來現在。若内若外。乃至廣説。如是等色。
總名色陰。乃至識陰亦爾。問曰。過去未來現
在色可合聚不。答曰。可能合聚其名。不合聚
其體。乃至識亦如是。施設世即是施設陰者。
如色陰施設有三世。乃至識陰亦爾。多語是
陰語者。如多財名財陰多穀名穀陰多軍名
軍陰。如是億萬那由他極遠多色。總爲色陰。
乃至識陰亦爾。問曰。一微塵。可立色陰不耶。
答曰。或有説。不可立。若欲立者。必須積聚。
復有説者。可立。以相故立。若一微塵。不名陰
者。衆多合聚。亦不名陰。阿毘曇者作如是説。
一微塵。不以陰故。是一界一入一陰所攝。若
以陰者。是一界一入一陰少分。如人於穀聚
上取一粒穀。他人問言。汝取何等。彼人若不
以穀聚者。言我取一粒穀。若以穀聚者。言我
穀聚一粒穀
已總説陰所以。今當求其次第。世尊何故先
説色陰。後説乃至識陰。答曰。欲令文義隨順
故。復次欲令説者隨順。受持者亦隨順故。復
次以麁細故。五陰中。色陰麁故先説。四無色
陰中。受陰麁故。次色陰説。問曰。如受非色。
不住方所。云何施設有麁細耶。答曰。以所行
故。如世人言。我手受苦樂。頭足身諸分等。皆
受苦樂。如是等。説色受亦爾。想轉細於受。次
受説想。行轉細於想。次想説行。識最細在後
説。問曰。如五陰是作想作是行陰。世尊何
故一陰説名行陰餘不説耶。答曰。雖五陰盡
是作相。而行陰得名行。如十八界。雖體盡是
法。而法界得名法。乃至三寶三歸。雖體是法。
而法寶法歸。得名爲法。如是五陰雖體是行。
而行得名。復次此陰有一名。餘陰有二名。復
次此陰是共名。餘陰是共不共名。以不共名
説。復次以能生一切諸法生在彼中故名行
陰。復次一切諸法印封相。生老無常。在彼中
故名行陰。復次以名顯明諸法名在彼中故
名行陰。復次能解空法在彼中故名行陰。問
曰。若然者。能計我法。亦在彼中。可言我陰
耶。答曰。計我非實。解空是實。復次能分別總
相別相。除物體愚及縁中愚。不取虚相。慧在
彼中。故名行陰。復次彼中有多法故名行陰。
多法者。相應不相應法。有依無依法。有行無
行法。有縁無縁法。有勢用無勢用法。問曰。何
故諸心數法中。説想受獨立爲陰。餘心數法
立行陰。尊者婆奢説曰。世尊決定知法相。亦
知勢用。餘人不能知。若法堪任獨立陰者便
立。不堪任者。合集乃立。復次欲以種種説種
種文莊嚴於義。若以種種説種種文莊巖於
義。義則易解。復次欲見二門二略二入。乃
至廣説。復次此現門現略現始入所有心數
法。若根性若非根性。若説受當知已説根性。
若説想當知已説非根性。如根性非根性。明
非明。有威勢無威勢。有力無力。當知亦如是。
復次以此二法故。色無色界有差別。以受故
説色界差別。以想故説無色界差別。復次行
者以此二法故。於二界中。極生苦惱。以受故。
於色界中。極生苦惱。以想故。於無色界中。極
生苦惱。復次以貪樂受染著顛倒想故。衆生
於生死中。受大苦惱。復次以此二法是鬪諍
根本。受是愛鬪諍根本。想是見鬪諍根本。如
二鬪諍根本。二煩惱。二邊。二箭。二戲論。二
見。當知亦如是。復次以此二法獨受識住名。
餘數法在行陰中。受識住名。復次行者増惡
此二法故。入滅盡定。如施設經説。以何方便。
得滅盡定。云何修方便。得滅盡定。答曰。彼初
行者。作如是念。云何令我不思諸行。令想受
不生。生者便滅。若想受不生。生者便滅。是名
滅定
問曰。無爲法。何故不立陰耶。答曰。無陰相
故不立陰。復次以是陰究竟處故不立陰。如
瓶衣究竟處不名瓶衣。彼亦如是。復次若法
是生滅有因有縁。有爲相者立陰。無爲法無
生滅無因無有爲相。故不立陰。復次若法屬
因屬縁屬和合作者立陰。無爲法。不屬因。不
屬縁。不屬和合作。故不立陰。復次若法隨世
行。能取果。能有所作。能知縁者立陰。無爲
法與上相違。故不立陰。復次陰隨世行。無爲
法。不隨世行。陰與苦相續。無爲法不與苦相
續。陰有前後。無爲法無前後。陰有上中下。無
爲法無上中下。復次無爲體非是色。亦不名
色。乃至體非是識。亦不名識。復次從他生故
立陰。無爲法。不從他生故不立陰。無爲法以
如是等事故不立陰
世尊經説五陰。戒陰。定陰。慧陰。解脱陰。解
脱知見陰。問曰。如是則有十陰。何故説五陰
耶。答曰。此後五陰。即在前五陰中。戒陰在色
陰中。餘四陰在行陰中。是故説五。經中復説。
尊者阿難作如是言。我從佛邊。受八萬法陰。
從比丘邊。受二萬法陰。問曰。有如是等多陰。
世尊何故説五陰耶。答曰。雖有如是多陰。亦
在五陰中。或有説。佛語體是口業。或有説。體
是名。若説體是口業者。是色陰攝。若説體是
名者。是行陰攝。是故在五陰中問曰。法陰
劑量爲幾許。答曰。或有説者。如法陰論所
説。六千偈是一法陰*劑量。餘法陰亦爾。復
有説者。如世尊種種言辭説四念處。是一法
陰*劑量。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
八道種。亦如是。尊者瞿沙説曰。五十萬五千
五百五十偈。是一法陰*劑量。評曰。應作是
説。衆生行有八萬。佛説對治法。亦有八萬。受
化者入佛法中。以八萬法。即是八萬法陰
五取陰色取陰受想行識取陰。問曰。何故作
此論。答曰。此是佛經。佛經説五取陰。乃至廣
説。佛經雖説五取陰。而不廣分別。今欲廣分
別故。而作此論。云何色取陰。答曰。若色是有
漏是取。彼色在過去未來現在。若縁彼。生欲
生愛生恚生癡生怖。生如是等心煩惱法。生
欲生愛者是渇愛。生恚者是恚。生癡者是無
明。生怖者。或有説者。不應作是説。所以者
何。先所説煩惱性。即是怖故。問曰。若然者。
怖體性是何。答曰。或有説者。是身見性。所以
者何。衆生計我者常怖。若説身見。當知已説
怖。復有説者。體性是愛。所以者何。行愛者
常怖故若説愛當知已説怖。復有説者。體性
是無明。所以者何。癡者常怖故。若説癡當
知已説怖。評曰。應説怖。所以者何。怖體性
異。怖是心數法與心相應。在如是法中。如是
等諸餘法。是名心數法。問曰。何處有此怖。答
曰。在欲界非色無色界。問曰。若色界無怖者。
佛經云何通。如説。比丘當知。先生光音衆生。
見後生者心生恐怖。而慰勞言。大仙莫怖。我
等數數曾見燒諸梵宮。於彼即滅。偈義云何
通。如偈説
    聞諸長壽天 有妙色名譽
    心懷恐怖惱 如鹿畏師子
答曰。此中説厭離是怖。問曰。厭離怖畏。有
何差別。答曰。名即差別。是名厭離。是名怖
畏。尊者和須蜜説曰。若在欲界名怖。若在
色界名厭離。煩惱中間生者是怖。善根中間
生者是厭離。尊者佛陀提婆説曰。於無利事
生疑。欲得遠離是怖。已得遠離。心猶生動。是
厭離。怖與厭離。是謂差別。問曰。誰有此怖。
爲是凡夫。爲是聖人。答曰。或有説者。是凡夫
非是聖人。所以者何。聖人已離五恐怖故。五
恐怖者。一不活怖。二惡名怖。三大衆怖。四死
怖。五惡道怖。評曰。應作是説。凡夫亦怖。聖
人亦怖。問曰。聖人非已離五恐怖耶。答曰。雖
無如是等怖。有須臾怖。問曰。何等聖人有怖
畏耶。爲學人。爲無學人。答曰。亦學人亦無學
人。學人者。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無學人者。
阿羅漢辟支佛。唯除佛世尊。所以者何。世尊
無有恐怖疑慮毛竪如是等心煩惱法者。謂
縁彼色。一切遍使。及修道所斷。云何受取陰。
答曰。若受是有漏是取。廣説如色陰。此中差
別者。謂縁彼受。一切遍非一切遍使。如受想
行識。説亦如是。此是取陰體。乃至廣説已説
體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取陰。取陰是何義。
答曰。從取生故名取陰。能生取故名取陰。復
次從取轉故名取陰能轉取故名取陰。復次
能從取受故名取陰。能受取故名取陰。復次
從取長故名取陰。能長取故名取陰。復次從
取廣故名取陰能廣取故名取陰。復次屬取
故名取陰。如人屬王名爲王人。彼亦如是。中
無有我。若人問陰。汝屬誰耶。陰應答言。我屬
於取。復次取於陰中。生時生。住時住。使時
使。而不衰損。是名取陰。復次取於陰中。生長
増廣故。是名取陰。復次取於陰中。増長饒益
故名取陰。復次取於陰中。生於貪著。猶如塵
垢。是名取陰。復次取於陰中。心生樂著。如魚
等樂水。故名取陰。復次取是陰。屋舍立處故
名取陰。依此陰故。生愛見慢無明疑恚諸煩
惱及垢。與取相似故。彼名取陰。如欲界取名
欲界取陰色界取名色界取陰。無色界取名
無色界取陰。不壞於界。不壞於地。而壞於
身。以我取故。他陰名取陰。以他取故。我陰名
取陰若不壞身者。則一切外物。不名取陰。所
以者何。彼外物中。無取陰故。問曰。陰取陰有
何差別。答曰。名即差別。此是陰。此是取陰。
復次陰是有漏無漏。取陰是有漏。復次陰攝
三諦。取陰攝二諦。復次陰受呵責時増長人
受呵責讃歎時寂靜人受讃歎取陰唯受呵責
時増長人受呵責。陰取陰是謂差別
六界。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虚空界。識界。問
曰。何故尊者迦旃延子。因六界而作論。答曰。
彼尊者有如是欲如是意。隨其欲意而作論。
亦不違法相。彼意欲因六界而作論。便因六
界而作論復次不應求彼尊者何故因六界而
立論。所以者何。此是佛經。佛經説十八界。佛
於十八界中説六界。六界攝十八界五界及
四界少分。攝五界者。謂眼識界。耳鼻舌身識
界。四界少分者。色界觸界。意界意識界虚空
界攝。色界少分。地水火風界攝觸界少分。識
界攝意界意識界少分。云何此二少分。答曰。
此二界有漏無漏。攝有漏不攝無漏。是故攝
少分五界及四界少分攝六界。問曰。佛何故
於十八界中説六界。答曰。爲受化者。受化者。
於智境界。或有全愚。或有少分愚。若少分愚
者。爲説六界。全愚者。爲説十八界。復次受佛
化者。根有利鈍。利根者爲説六界。鈍根者爲
説十八界。復次受佛化者。或有疾有遲。疾者
爲説六界。遲者爲説十八界。復次受佛化者。
或有憙略。或有憙廣。憙略者爲説六界。憙廣
者爲説十八界。復次欲現門故。諸所有界。
若色性。若非色性。若説五界當知已説色性
諸界。若説識界當知已説無色性諸界。如色
無色。可見不可見。有對無對。相應不相應。有
依無依。有行無行。有勢用無勢用。有縁無縁。
當知亦如是。復次六界。能生養長色無色身。
生者是識界。養者是地水火風界。長者是虚
空界。復次此六界。能取持増長色無色身。取
者是識界。持者是地水火風界。増長者是虚
空界。復次此六界。是衆生根本。是一切處衆
生根本。是無始已來衆生根本。是有所分別
無所分別衆生根本。衆生根本者。欲色界衆
生。從生有乃至死有心。此六界無有無勢用
時一切處衆生根本者。無有欲色界衆生從
生有乃至死有。此六界。無有無勢用時。無始
已來衆生根本衆生無有前際。無有衆生從
生有乃至死有。此六界無有無勢用時。有所
分別無所分別衆生根本者。衆生可分別是
男是女。如波羅奢佉時。此六界亦有勢用。衆
生不可分別是男是女。如迦羅羅安浮陀卑
尸*伽那時。此六界亦有勢用。尊者瞿沙説
曰。縁此六界故。得入母胎。以如是等事故。於
十八界中説六界
云何地界。答曰堅。總而言之。是堅而堅。無量
差別。内法中堅異。外法中堅異。内法中堅異
者。謂髮毛爪齒薄皮厚皮膚肉筋脈骨心脾腎
肝肺生藏熟藏胃屎手足等。諸身分堅。内法
分中。足堅勝手堅。所以者何。足行衆生。若當
以手行者。手所有筋血肉。則速壞盡。如是等。
身分衆生。各自有勝。外法中堅者。謂地山
大石小石樹木銅鐵白鑞鉛錫金銀琉璃
&T027012;馬瑙珂貝等諸物。如是等。内外諸堅。總爲
堅相。云何水界。答曰濕。總而言之。是濕而
濕。無量差別。内法濕異。外法濕異。内法中濕
者。謂涙汗涕唾肪髓涎膽膿血腦澹陰尿。
如是等内濕。外法中濕者。謂泉池河四海水
輪等諸濕。如是等。内外諸濕。總名水界。云何
火界。答曰熱。總而言之。是熱而熱。無量差
別。内法中熱異。外法中熱異。内法中熱者。能
令此身煖。所食飮食。能令消熟。使身安隱。若
増長時。名爲熱病。外法中熱者。如炬燈燭火
燒城燒村火摩尼珠火藥草火日光明火諸天
宮光明火波多羅火等。或有説。内法火熱。
非外法火。所以者何。若以飮食著銅鐵釜中。
然於猛火。不能令其色變如腹中食。如是等。
内外法中熱。總名火界。云何風界。答曰輕動。
總而言之。是輕動而輕動相。無量差別。内法
中輕動異。外法中輕動異。内法中輕動者。如
上向風下向風住脇風住腹風住背風。如針
刺風如截刀風&MT03212;風出入息風諸支節風等。
外法中風者。如四方風有塵風無塵風遍風
不遍風小風大風毘嵐風風輪等風。如是等。
内外諸風。總名風界。云何虚空界。答曰。佛經
説。眼中間空。耳中間空。鼻中間空。口中間
空。咽喉中間空。心中間空。心邊空。飮食入
處住處。所食飮食。下向在處。是名虚空界。阿
毘曇者。作如是説。云何虚空界積聚色邊色。
積聚色邊色者。如牆壁邊樹木邊窓向中行
來處指中間色。復有説者。此文應如是説。云
何虚空界。答曰。不可却色邊色。色有二種。有
可却不可却。可却色。是衆生數。不可却者。是
非衆生數。此虚空界。是不可却色邊色。謂牆
壁邊樹中間葉中間窓向行來處邊色。舊阿
毘曇。罽賓沙門。作如是説。骨亦有虚空界。筋
肉血皮。晝夜明闇形色。亦有虚空界。問曰。縁
彼眼識爲生不。答曰。或有説者不生。所以者
何。以能縁故名縁。彼識不以生故。復有説者
生。問曰。何故不了了現耶。答曰。晝爲明所
覆。夜爲闇所覆。故不了了現。問曰。虚空虚空
界。有何差別。答曰。虚空非色。虚空界是色。
虚空不可見。虚空界是可見。虚空無對。虚空
界是有對。虚空是無爲。虚空界是有爲。問曰。
若虚空是無爲者。佛經云何通。佛經説如來
以手摩虚空。諸比丘世尊以手摩無爲法耶。
答曰。此中説虚空界是虚空。如餘經説。比丘
當知。若畫師若畫師弟子。作如是言。我能以
種種雜色。畫虚空中。乃至廣説。此中説虚空
界是虚空。如偈説
    麋鹿歸林 鳥歸虚空 法歸分別
    羅漢歸滅
此中亦説虚空界是虚空。又如偈説
    虚空無有跡 外道無沙門
    愚小有戲論 如來則無有
此中亦説虚空界是虚空。餘處亦問虚空。而
答虚空界。如波伽羅那説。云何爲虚空。答曰。
爲虚空不障礙色。令色周遍。問曰。何故問虚
空。而答虚空界。答曰。虚空界麁。虚空細。欲
以麁法顯細法故。問曰。何以知有虚空耶。尊
者和須*蜜。答曰。佛説故知有虚空。問曰。聞
他説故知有虚空。非已現智知。答曰。亦已現
智知。若無虚空者。則無容受物處。以有容受
物處。知有虚空。以有礙無礙處故。知有虚空。
復次以有礙無*礙故。知有虚空。若有*礙
處。則非是虚空。若無*礙處。則是虚空。尊者
佛陀提婆説曰。虚空不可知。非可知法故。所
以者何。空非色。非無色。非彼非此。所言虚空
者。是世俗假名分別耳。問曰。虚空何所作。答
曰。虚空無爲無所作。與種種虚空界。作近威
勢縁。種種虚空界與四大。作近威勢縁。四大
與有對造色。作近威勢縁。有對造色。與心心
數法。作近威勢縁。壞如是等展轉次第法。言
無虚空。然虚空實有體相。云何識界。答曰。五
識身反有漏意識。問曰。何故界中不説無漏
意識。答曰。若法能令有増長者立界。無漏識。
與此相違。故不立界。復次若法能令有相續
増長生老病死者立界。無漏意識。與此相違。
故不立界。復次若法是苦集道。是有生老病
死道者立界。無漏意識。與此相違。故不立界。
復次若法體。是身見顛倒。是愛是使。爲貪恚
癡。作立足處。有垢雜毒刺濁墮有墮苦集諦
者立界。無漏識。與此相違。故不立界。尊者
和須*蜜説曰。以何等故無漏識不立界。答
曰。此界從有漏生。無漏識。不從有漏生。復次
此界。能生有漏。無漏識。不生有漏。復次計我
者。於界中計我。無有於無漏識中計我者。復
次六界假名是人。無漏識不假名是人。復次
界名有報法。無漏識不名有報法。復次縁是
界故。而入母胎。不縁無漏識而入母胎。復次
此六界是無始法。無漏識非無始法。尊者佛
陀提婆説曰。此六界是身分。無漏識非身分。
問曰。陰取陰界。此三有何差別。答曰。名即差
別。是名爲陰。是名爲取陰。是名爲界。復次施
設有爲是陰。施設有漏是取陰。施設衆生是
界。復次所作勝是陰。増長所作勝是取陰。生
相續勝是界。陰取陰界。是謂差別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九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四十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使揵度十門品之四
二法。色法無色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爲止人見爲顯智希有故。止人見者。此色
無色法。畢竟無人。爲顯智希有者。爲聰明有
智人。以此二法。解了諸法。所以者何。此二
法。能攝一切法故。以是事故。而作此論。云何
色法。答曰。十入一入少分。十入者。眼耳鼻舌
身。色聲香味觸。一入少分者。謂法入。云何無
色法。答曰。一入。謂意入。一入少分。謂法入。
問曰。云何名色法。云何名無色法。答曰。若法
名是色。體是色。是色。若法名非色。體非色。
是無色。復次若法。體是四大。及四大造。是
色。若法。體非四大。非四大造。是無色。復次
若四大爲因。體是造色者。是色。若法不以四
大爲因。體非四大造者。是無色。復次若法可
生生増長。是色。與此相違。是無色。尊者和
蜜説曰。此中何者是色相。答曰。漸次來
義是色相。漸次壞義是色相。有方所義是色
相。障礙義是色相。如與怨倶行常有折減義
是色相。復次有三義。是色相有色可見有對。
有色不可見有對。有色不可見無對。可取捨
相義是色相。復次礙義是色相。問曰。過去
未來色微塵。及無作色。應非色。答曰。彼亦
是色。有色相故。過去色是已礙。未來色是當
礙。微塵雖一不能礙。合聚則能礙。無作色。雖
是無礙。所依是礙。何者是所依。謂四大是也。
以四大礙故。彼亦有礙。譬如樹動影亦隨動。
復次可除却義。是色相。復次有一相義是色
相。眼色相異。乃至法入中色相異。尊者佛陀
提婆説曰。障礙可壞義是色相。與此相違是
無色相。問曰。何故法入中色。十入中不説耶。
答曰。若色經刹那。是微塵性者。在十入中。法
入中色。雖經刹那。非微塵性。是故不説。復次
若色是五識所依。五識所縁。是十入中説。法
入中色。非五識所依。亦非五識所縁。是故不
説。問曰。爲色界色多。欲界色多。答曰。若以
入故。欲界色多。所以者何。欲界色是二入九
入少分。色界色是九入少分。若以體分。色界
色多。所以者何。如施設經所説。光音天身。
轉大梵世天身。乃至阿迦膩吒天身。亦復轉

二法可見法不可見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爲止人見顯智希有故。廣説如上。復有
説者。所以作此論。爲止併義者意故。或有
説。一切法。皆是可見。如尊者瞿沙等。瞿沙作
如是説。一切法。皆是可見。以是慧眼境界故。
爲止如是説者意。亦明法是可見不可見故。
而作此論。云何可見法。答曰。一入。謂色入。
云何不可見法。答曰。十一入。問曰。何故十色
入中。説一是可見。餘非可見耶。答曰。以色入
是麁現見。廣説如十二入中。色入有二十種。
謂長短方圓好不好高下青黄赤白光影明闇
雲烟塵霧。復有説。二十一種者。二十種如前
説。及虚空一種色。此二十種色。幾種有色無
形。幾種有色有形。答曰。八種有色無形。謂青
黄赤白光影明闇。餘十二種。有色有形。復有
作四句者。或有色無形。或有形無色。乃至廣
作四句。有色無形者。謂青黄赤白光影明闇。
此八種是也。有形無色者。謂身有作色也。有
色有形者。謂長短方圓好不好高下雲烟塵霧
等。十二種是也。無色無形者。若色無有色。亦
無有形是也。問曰。云何可見義。云何不可見
義。尊者和須*蜜説曰。可見在彼此故是可見
義。不可*見在彼此故是不可見義。尊者佛陀
提婆説曰。是眼境界是眼所行處是可見義。
與此相違是不可見義。問曰。水器中像。鏡中
像。爲是實爲非實耶。譬喩者。説言非實。所以
者何。鏡不入面中。面不入鏡中。云何是實。阿
毘曇者。説言是實。所以者何。是色入爲眼識
所縁故。問曰。面不入鏡中鏡不入面中。云何
是實耶。答曰。説若干種生色爲色入。不説一
種生色。如縁月縁月光珠縁器故出水。如縁
日縁日光珠縁乾牛糞故出火而有火用。非
無其實。如因火攅火燧人工故出火而有
火用非無其實。如是縁鏡縁面。生鏡中像。實
有像用。能生眼識。非無其實。所聞響聲。爲是
實耶。爲非實耶。譬喩者。説言非實。所以者
何。如一刹那頃聲生時。即彼刹那聲滅。何容
得及生於響耶。阿毘曇者。説言是實。所以者
何。是耳境界。爲耳識所識故。問曰。如一刹那
頃聲生時。即彼刹那聲滅。何容得及生響耶。
答曰。説若干種生聲爲聲入。不説一種生聲。
如縁舌齒脣咽喉等相觸故出聲。能生
耳識。非無其實。彼亦如是
二法。有對法。無對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欲止人見顯智希有故。廣説如上。云何有
對法。答曰。十色入。謂五内入五外入。云何無
對法。答曰。二入。謂意入法入。有對有三種。
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對。三縁有對。障礙有
對者。如以手打手。更相障礙。以石打石。更相
障礙。如是等。是名障礙有對。境界有對者。如
眼對色等。是名境界有對。縁有對者。如心心
數法各自受所縁。是名縁有對。三種有對。此
中依障礙有對而作論。問曰。爲障礙幾入耶。
答曰。或有説者。障礙一入謂觸入。餘入非觸
復有説者。障礙五入。内入中障礙身入。外入
中障礙色香味觸若作是説。障礙五入者。以
手打手時。以五打五。以手打石等時。以五打
四。以石打石時。以四打四。以石打手時。以四
打五。復有説者。障礙無色入。除聲入。若以
手打眼時。豈非礙耶。評曰。應作是説。障礙十
入。若不障礙聲入者。聲則無積聚義。施設經
説。眼決定對色。色決定對眼。乃至意決定對
法。法決定對意。彼尊者造論説境界有對。有
眼水中不障礙陸地則障礙。如魚等。有眼陸
地不障礙水中則障礙。如人等。於水不障礙
於陸不障礙。如頑跋陀人水生羅叉等。於水
障礙於陸障礙者。除上爾所事。有眼夜不障
礙晝則障礙。如鵄梟等。晝不障礙夜障礙者。
如人等晝夜不障礙者。如鹿馬狸猫等。晝夜
障礙者。除上爾所事。此中何者是有對。何者
是無對。答曰。若積聚微塵是有對。若不積聚
微塵是無對。復次種種異相是有對。無種種
異相是無對。復次若覆蔽相是有對。無覆蔽
相是無對。復次若積聚相是有對。無積聚相
是無對。復次若有大形段是有對。無大形段
是無對。復次若可除却是有對。不可除却是
無對。尊者波奢説曰。若別異相。是則障礙。若
有障礙。是則積聚。若有積聚。則是形段。則
可除却。若可除却。則是有對。與此相違。則是
無對。尊者和須*蜜説曰。有別異相。有障礙
相。是有對。無別異相。無障礙相。是無對。尊
者佛陀提婆説曰。可除却相是有對。不可除
却相是無對。尊者瞿沙説曰。若是積聚微塵
性有色可施設長短亦能出聲者是有對。積
聚微塵性。則説八入。有色可施設長短者。則
説色入。亦能出聲者。則説聲入。與上相違是
無對。尊者婆摩勒説曰。合集多微塵聚。是有
對。與此相違。是無對
二法。有漏法無漏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欲止人見顯智希有故。廣説如上。復有説
者。所以作論者。爲止併義者意故。如摩訶僧
祇部説。佛身一向無漏。問曰。彼何故作此説。
答曰。彼依佛經。佛經説如來於世間生世間
長。而出世間。不爲世間所染。彼作是説。
若出世間。不爲世間所染。則知佛身一向無
漏。爲止如是説者意。亦明佛身是有漏。若佛
身是無漏者。無比女不應於佛身生愛心。餘
廣説如雜揵度。云何有漏法。答曰。十入二入
少分。謂意入法入。云何無漏法。答曰。二入少
分。謂意入法入。問曰。何故名有漏法無漏法
耶。答曰。若法能増長有是有漏。與此相違。是
無漏。復次若法能令有相續。能増長生老病
死。是有漏。與此相違。是無漏。乃至廣説。若
法墮苦集諦。是有漏。與此相違。是無漏。尊者
和須*蜜説曰。云何有漏相。云何無漏相。答
曰。從有漏生。是有漏相。不從有漏生。是無漏
相。復次能生有漏相。是有漏。不能生有漏相。
是無漏。尊者佛陀提婆説曰。若處所能生漏。
是有漏相。若處所不能生。漏是無漏相
二法。有爲法無爲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爲止人見爲顯智希有。廣説如上。云何有
爲法。答曰。十一入。一入少分。謂法入。云何
無爲法。答曰。一入少分謂法入。問曰。何故名
有爲無爲法耶。答曰。若法有生滅。有因。有有
爲相。是有爲法。與此相違。是無爲法。復次若
法屬因屬縁屬所作屬和合者是有爲法。與
此相違。是無爲法。復次若法爲生所生。爲住
所住。爲老所老。是有爲法。與此相違。是無爲
法。復次若法行世。能聚果。能知縁。能所作。
是有爲法。與此相違。是無爲法。復次若法墮
世。在陰。是苦相續。有前後。有上中下。是有
爲法。與此相違。是無爲法。尊者和須*蜜説
曰。云何是有爲相。答曰。世相陰相。是有爲
相。云何無爲相。答曰。非世相非陰相。是無爲
相。尊者佛陀提婆説曰。若以衆生故。有生滅
者。是有爲相。若不以衆生無生滅者。是無爲

三法。過去法未來法現在法。云何過去法。答
曰。過去五陰。云何未來法。答曰。未來五陰。云
何現在法。答曰。現在五陰。問曰。何故作此論。
答曰。爲止併義者意故。如譬喩者。作如是説。
世是常。行是無常。行行世時。如物從器至器。
猶如多人從一舍至一舍。諸行行世。亦復如
是。爲止如是説者意。亦明行即是世世即是
行。是故四大揵度。作如是説。世名何法。答曰。
説行之言。復有説者。所以作論者。爲止言無
過去未來於世中愚説現在是無爲法者意故。
亦明過去未來是實有相。若無過去未來者。
則無成就不成就。如第二頭第三手第十三
入。無有成就不成就者。若無過去未來。則無
成就不成就。若有成就不成就。則知必有過
去未來是實有相。若言無過去未來。則應如
是説。彼過去。若現在時造因。彼果當言在過
去。當言在未來。當言在現在耶。若在過去者。
應言有過去。不應言無過去。若言無過去。是
事不然。若言在未來。應言有未來。不應言無
未來。若言無未來。是事不然。若言在現在。則
因果共倶。若因果倶者。則違偈説。如説
    作惡不即受 不如乳成酪
    愚蹈灰底火 不即時燒
若果不在過去未來現在則無果。若無果則
無因。如第二頭第三手第六陰第十三入。若
有因果。不在過去未來現在者。則是常。如無
爲法。若果在現在時。彼因當言在何處。爲在
過去。爲在未來。爲在現在。若在過去。亦如上
説。若在未來。亦如上説。若在現在。亦如上
説。若不在過去未來現在則無因。若無因則
無果。如第二頭第三手第六陰第十三入。若
有因果。不在三世者。則應是常。如無爲法。復
次若無過去未來者。則無出家法。如偈説
    若説無過去 則無過去佛
    若無過去佛 則無出家法
復次若無過去未來者。則常妄語。如偈説
    若説無過去 而言有臘數
    則是一切時 而常故妄語
復次若無過去未來者。則無現在。所以者何。
以有過去未來故。施設現在。若無三世。則無
有爲法。若無有爲法。亦無無爲法。所以者何。
以有有爲故。則施設無爲。若無有爲無爲法。
則無一切法。若無一切法。則無解脱出離。欲
令無如是過故。説過去未來是實有相。是故
爲止他義欲顯己義。亦欲顯法相相應義故。
而作此論。問曰。世體性是何。答曰。過去五
陰。未來現在五陰。此是世體性。乃至廣説。已
説體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世。世是何義。答
曰。去義是世義。問曰。諸行不來不去。若來者
則不去。若去者則不來。若來者則來處應空。
所以者何。從彼處來故。若去者則妨礙去處。
所以者何。去至彼處故。是故尊者和須*蜜。
説如是偈
    諸行無來相 以諸刹那故
    而無有去相 亦無有住者
若行無來去。云何有三世耶。答曰。以所作故。
若諸行無所作。是名未來。若有所作。是名現
在。若所作已滅。是名過去。若眼未見色。是未
來見色。是現在見色。已滅是過去。問曰。若然
者。現在彼分眼。云何有所作。答曰。以作相似
因故。若不現在前。則不與未來者作相似因。
若現在前。則與未來者作相似因。乃至意亦
如是。如色未作障礙是未來。若作障礙是現
在。若作障礙已滅是過去。如受未生是未來。
受若生是現在。受若生已滅是過去。受乃至
想行識亦如是。復次若法未取果與果是未
來。若取果與果是現在。若取果與果已滅是
過去。復次若法不取不與。依果報果。是未
來。若取依果報果未與者是現在。若取依果
報果已滅是過去。復次若法未與相似因一
切遍因是未來。若與是現在。若與已滅是過
去。復次若法未生未滅是未來。若已生未滅
是現在。若生已滅是過去。未生未壞。已生未
壞。已生已壞。未生未離。已生未離。已生已
離。説亦如是。復次若法未作三有爲相是未
來。若已作一今作二是現在。若已作三是過
去。復次若法未作四縁是未來。若作四縁是
現在。若作四縁已滅是過去。復次若法與三
世作因是過去。若與二世作因是現在。若與
一世作因是未來。復次若法是三世果是未
來。若是二世果是現在。若是一世果是過去。
復次以過去未來故。施設現在。不以現在施
設現在。以無第四世故。以過去現在故。施設
未來。不以未來施設未來。以無第四世故。以
未來現在。施設過去。不以過去施設過去。以
無第四世故。諸過去所有。色所有耶。答曰。
或是過去所有非色所有。乃至廣作四句。
過去所有非色所有者。過去四陰是色所有。
非過去所有者。未來現在色所有。過去所
有亦色所有者。謂過去色所有。非過去所
有非色所有者。謂未來現在四陰所有。及
無爲所有。如色作四句。乃至識亦作四句。
如過去作五四句。未來現在。亦作五四句。
是則有十五四句。若色所有。盡是方方分所
有耶。答曰。若是方方分所有。盡是色所有。
頗有色所有非方方分所有耶。答曰有。過去
未來色。現在微塵。及無作色。若受所有。彼盡
非方方分所有耶。答曰。若受所有。盡非方方
分所有。頗非方方分所有非受所有耶。答曰。
有。想行識所有過去未來色。現在微塵。無作
色。及無爲法所有。如受想行識説亦如是。諸
所有色。盡障礙耶。答曰。若障礙者。盡是色所
有。頗有色非障礙耶。答曰。有。過去未來色。
現在微塵及無作色。諸所有受。盡覺耶。答曰。
若覺盡是受。頗有受非覺耶。答曰。有。過去未
來受。如受。想行識説亦如是。問曰。爲已生生。
未生生。若已生生。云何諸行非還轉耶。若未
生生。云何諸行非本無而有耶。答曰。應作是
説。以事故已生生。以事故未生生。以事故已
生生者。諸法本住自體相故生。以事故未生
生者。一切未來法。是未生法故生。問曰。爲世
生。爲世中生。若世生者。云何不一法生時一
切法生。若一法生一切法生者。則壞世。若世
中生者。云何非行異世耶。答曰。應作是説。以
事故世生。以事故世中生。以事故世生者。一
刹那生時。即是世故。以事故世中生者。於未
來世中。一刹那生。餘刹那未生故。問曰。爲彼
法生即彼法滅耶。爲餘法生餘法滅耶。若彼
法生即彼法滅者。未來法生。即未來法滅耶。
若餘法生餘法滅者。色生受滅耶。答曰。應作
是説。以事故彼法生。即彼法滅。以事故餘法
生。餘法滅以事故。彼法生彼法滅者色生即
色滅。乃至識生。即識滅。以事故餘法生餘法
滅者。未來世生。現在世滅。問曰。爲自分生。
爲他分生。若自分生者云何非本無自分而
有自分。本無物體而有物體。若他分生者。云
何法不捨自體。答曰。應作是説。不自分生。亦
不他分生。然如其法體。生已而滅。問曰。未來
減。過去世増。云何不施設二世有増減
耶。尊者和須*蜜説曰。爲増計數過去未來世
有増減不。若不増計數過去未來世。何故言
過去未來世有増減耶。復次過去未來。無量
無邊。不説有増減。譬如於海。取百千瓶水不
減。投百千瓶水不増。以海水無量故。彼亦如
是。復次未來法未生未滅故不減。過去法生
已滅故不増。復次未來法未生不壞故不減。
過去法生已壞故不増。復次未來法未生未
離故不減。過去法生已離故不増。尊者佛陀
提婆説曰。若法行世者。何不説有増減。但法
因縁和合故生。因縁離散則滅。問曰。過去未
來。爲有積聚。如現在牆壁樹木山巖等。爲
散在處處。若積聚者。云何施主所作。不唐捐
其功。云何不有方所。云何不是常。云何不現
見。若散在處處者。云何説有過去。王名善見。
城名拘奢跋提。講堂名善法。亦説。有毘婆尸
佛乃至迦葉佛。云何説有未來。城名鷄頭。未
來佛名彌勒。云何施設宿命智。觀過去事。願
智觀過去未來事。云何非本無今有已有還
無。答曰。應作是説。或有説者。積聚如現在牆
壁等。問曰。若然者。云何非檀越所作不唐捐
其功。答曰。以他見故。若彼不修功不現。修功
則現。問曰。云何不有方所。答曰。若有方所。復
有何過。云何非是常耶。答曰。以有刹那無常
故。何故不現耶。答曰。若未爲五識身作境界
則不現。若已作則現評曰。應作是説。現在者
是積聚。未來過去者。散在處處。所以者何。在
法數中故。問曰。若然者。云何説有過去。答曰。
説過去。如本現在時。云何説有未來。答曰。如
未來當現在時。云何宿命智願智境界過去。
答曰。如其所更故。譬如曾所更字。次第立句。
以顯明義。如是彼次第念曾所更事生於
見。云何願智境界未來。答曰。如過去現在比
相故知。猶如農夫。以比相故知。云何非本無
今有已有還無。答曰。此則不能通。薩婆多中。
有四種論師。一説事異。二説相異。三説時異。四
説異異。説事異者言。法行世時事異體不異。
譬如金銀器。破已更作。雖形有異。其色不異。
亦如乳成酪時。香味雖異。其色不異。如是未
來法。至現在時。雖捨未來法。不捨其體。現在
法至過去時。雖捨現在法。不捨其體。説相異
者言。法行世時。過去法。有過去相。非不有未
來現在相。未來法有未來相。非不有過去現
在相。現在法有現在相。非不有過去未來相。
如人愛一女色。於餘女色。非不有愛。彼亦如
是。説時異者言。法行世時。以時異故。生於異
名。非其體異。譬如算籌。初下名一。一轉名十。
復轉名百。如是至千萬。算籌是一。轉其處故。
有種種名。彼亦如是。如是説世者。名不嬈亂。
説以所作故。便有三世。若法未有所作名未
來。已作名現在。所作已滅名過去。説異異者
言。法行世時。以前後故生異名。猶如一女。亦
名爲女。亦名爲母。以其有母故名女。以其有
女故名母。如是法行世時。以前後生於異非
時異體異。如是説者。則名嬈亂。所以者何。一
世則有三世。過去世有三世。過去前後二刹
那。名過去未來。過去中刹那。名過去現在。未
來世亦如是。問曰。何者是。薩婆多中四大論
師。第一名達摩多羅。第二名瞿沙。第三名和
須*蜜。第四名佛陀提婆
三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云何善法。答曰。善
五陰。及數滅。云何不善法。答曰。不善五陰。
云何無記法。答曰。無記五陰。及虚空非數滅。
何故名善不善無記。廣説如不善品中
三法。欲界繋法色界繋法無色界繋法。云何
欲界繋法。答曰。欲界繋五陰。云何色界繋法。
答曰。色界繋五陰。云何無色界繋法。答曰。無
色界繋四陰。何故名欲界繋色界繋無色界
繋法。廣説如上
三法。學法無學法非學非無學法。云何學法。
答曰。學五陰。云何無學法。答曰。無學五陰。云
何非學非無學法。答曰。有漏五陰及無爲。何
故名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答曰。以無貪道學
斷貪故名學。以無貪道不學斷貪名無學。所
以者何。先已學故。與此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無恚無癡。説亦如是。復次以無愛道學斷愛。
彼非愛體是學。以無愛道學斷愛。則遮無學
道。體非愛者。則遮世俗道。以無愛道不學斷
愛先已學故。體非是愛是無學。以無愛道。不
學斷愛。則遮道體非是愛則遮世俗道。與此
相違。是非學非無學。復次學斷煩惱學見眞
諦是學不學斷煩惱先已斷故不學。見眞諦先
已見故是無學。與此相違。是非學非無學。復
次學斷二求。謂欲求有求。學斷二求。欲滿一
求。謂梵行。求是學不學。斷二求。先已斷故不
學。滿一求先已滿故是無學。與此相違。是
非學非無學。復次若身中有煩惱得。亦有
無漏法可得。學斷煩惱是學。若身中無煩惱
得。有無漏法可得。不學斷煩惱是無學。與此
相違。是非學非無學。復次不離愛有無漏法
可得。學斷愛。是學。已離愛有無漏法可得。不
學斷愛。是無學。與此相違。是非學非無學。復
次見道修道所攝是學。無學道所攝是無學。
三地三根説亦如是。復次若無漏法。若五種
人身中可得者是學。五種人者。謂堅信堅法
信解脱見到身證是學。若無漏法二種人身
中可得是無學。二種人者。謂時解脱不時解
脱。與此相違。是非學非無學。復次若無漏
法七人身中可得。是學。七人者。謂四向住
三果人。若無漏法一人身中可得。是無學。一
人者。謂住一果人。與此相違。是非學非無學。
復次若無漏法十八人身中可得是學。若無
漏法無學人身中可得是無學。與此相違。是
非學非無學三法。見道斷法修道斷法無斷
法。云何見道斷法。答曰。若法堅信堅法行諸
忍斷。彼是何耶。答曰。見道所斷八十八使。及
相應法。從彼起共生法。是名見道所斷法。云
何修道斷法。答曰。若法學見迹。以修道斷。彼
是何耶。答曰。修道所斷十使。及彼相應法。從
彼生身口業共生法。不染汚有漏法。是名修
道斷法。云何不斷法。答曰。無漏法。問曰。何
故名見道斷修道斷無斷法。答曰。廣説如

四諦。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問曰。何故作此論。
答曰。此是佛經。佛經説四諦。苦諦乃至道諦。
佛經雖説四諦。而不廣分別。佛經是此論所
爲根本。今欲具分別故。而作此論。問曰。諦
體性是何。答曰。阿毘曇者。作如是説。五取陰
是苦諦。有漏因是集諦。數滅是滅諦。學無學
法是道諦。譬喩者作如是説。名色是苦諦。煩
惱業是集諦。煩惱業盡是滅諦。定慧是道諦。
毘婆闍婆提。作如是説。八苦相是苦是苦諦。
餘有漏法是苦非苦諦。生後有愛是集是集
諦。餘愛餘有漏法是集非集諦。生後有愛盡
是滅是滅諦。餘愛餘有漏法盡是滅非滅諦。
學八道支是道是道諦。餘學法一切無學法。
是道非道諦。若如所説。阿羅漢則成就二諦。
謂苦諦滅諦。不成就集諦。所以者何。生後有
愛是集諦阿羅漢。生後有愛已斷故。不成就
道諦。所以者何。彼説學八道支是道諦。阿
羅漢得果時已捨故。尊者瞿沙説曰。若是自
身陰。若是他身陰。若是衆生數。若非衆生數。
如是皆是苦是苦諦。行者見苦時。自見身苦。
非他身苦。非非衆生數。所以者何。逼切義是
苦義。他身苦非衆生數。不逼切故。以是事故。
生智論作如是説。自身中苦逼切。非他身中
苦。非不因自身他身然後逼切。若無自身者。
他身及非衆生數苦。何所逼切。若自身中苦
因。他身中衆生數非衆生數苦因。是集是集
諦。行者見集時。見自身苦因。不見他身苦因。
不見非非衆生數苦因。若自身中苦盡。若他
身中苦盡。衆生數非衆生數苦盡。是滅是滅
諦。行者見滅時。見自身中滅。非他身滅非非
衆生數滅。若自身對治。若他身。若衆生數。非
衆生數對治。是道是道諦。行者見道時。見自
身對治道。非他身非非衆生數對治道。阿毘
曇者。作如是説。若自身苦。若他身苦。若衆生
數非衆生數苦。行者見苦時。盡見如是苦。問
曰。行者見苦時。見逼切苦。他身中苦。非衆生
數苦非逼切。行者見苦時。何故見耶。答曰。彼
苦雖非逼切。而是所愚處應生於智。而是猶
豫處應生決定。而是誹謗處。應生信敬。誰作
是説。他身中苦非衆生數苦。非逼切耶。若爲
他人所打非逼切耶。若空中木石。墮其身上。
非逼切耶。若自身陰因。若他身陰因。若衆生
數非衆生數陰因。盡是集是集諦。行者見集
時。盡見是集。若自身苦盡。若他身。若衆生
數非衆生數苦盡。是滅是滅諦。行者見滅時。
盡見是滅。若自身陰對治。若他身。若衆生數
非衆生數陰對治盡。是道是道諦。行者見道
時盡見是道。此是諦體性。乃至廣説。已説體
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諦。諦是何義。答曰。
實義是諦義。審義如義不顛倒義不異義。是
諦義。問曰。若實義審義如義不顛倒義不異
義是諦義者。虚空非數滅亦是實義。乃至是
不異義。何故不立諦耶。答曰。若法是苦是苦
因是苦盡是苦對治者立諦。虚空非數滅。非
苦非苦因。非苦盡。非苦對治。故不立諦。如
苦陰病癰箭過患重擔。説亦如是。復次若法
如此岸彼岸河筏者立諦。虚空非數滅。非此
岸彼岸河筏。故不立諦。復次若法是苦是苦
因。是道是道果者立諦。虚空非數滅。與上相
違。故不立諦。復次若法有因有果故立諦。虚
空非數滅。無因果故不立諦。復次虚空非數
滅。無漏故非苦集諦。無記故非滅諦。無爲故
非道諦。復次此法不行世故。不立三諦。無記
故不立滅諦。復次此法非陰故不立三諦。非
善故不立滅諦。復次此法不與苦相隨故不
立三諦。非善故不立滅諦。復次若法爲邪見
無漏正見所縁立諦。此法非邪見無漏正見
所縁故不立諦。復次若法爲無明明所縁者
立諦。此法不爲無明明所縁故不立諦。復次
若法體是煩惱出要者立諦。此法非煩惱出
要故不立諦。復次若法能生厭離隨喜者立
諦。此法不能生厭離隨喜故不立諦。問曰。若
不顛倒義是諦義者。顛倒不應爲諦所攝。所
以者何。體是顛倒故。答曰。以餘事故立顛倒。
以餘事故。爲諦所攝。以三事故立顛倒。一者
轉行。以猛利故。二者虚妄。三者一向是顛倒。
以此法實有體性故。爲諦所攝。復次無常計
常。無樂計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故是顛倒。
此法有因有果故。爲諦所攝。問曰。若不異義
是諦義者。妄語不應爲諦所攝。所以者何。妄
語欲誑他作異語故。答曰。以餘事故立妄語。
以餘事故。爲諦所攝。以異語誑他故立妄語。
有實體性故。爲諦所攝。復次不見言見。不聞
言聞。不知言知。不識言識。故立妄語。此法有
因有果故。爲諦所攝。是故實義是諦義。乃
至廣説
問曰。云何立四諦。爲以體性。爲以因果。爲以
見時。若以體性。則有三諦。所以者何。離苦無
集。離集無苦。滅是第二諦。道是第三諦。若以
因果。應有五諦。苦亦可言因。亦可言果。道亦
可言因。亦可言果滅是第五若以見時。應有
八諦。行者先見欲界苦。後見色無色界。先見
欲界諸行因縁。後見色無色界。先見欲界諸
行滅。後見色無色界。先見欲界諸行對治道。
後見色無色界。答曰。應作是説。以因果故立
諦。問曰。若然者。應有五諦。答曰。以總説故
無五諦道。若因若果。總名苦滅道。總名盡生
老病死道。問曰。苦若因若果。亦是苦集道。亦
是生老病死道。答曰。以所行異故。苦有果義
者行四行。謂苦空無常無我。苦有因義者行
四行。謂因集有縁。道亦有因義。亦有果
義者。盡行一種四行。謂道如迹乘。復次以
三事故立四諦。一以體性。二以因果。三以
誹謗生信。以體性者。四諦體性。是有漏無漏。
以因果者。有漏體性。有因有果。有果者是苦
諦。有因者是集諦。無漏體性。亦有因有果。亦
有果無因。有因有果者是道諦。有果無因者
是滅諦。問曰。何故有漏體性。有果者立一諦。
有因者立一諦。無漏體性。有因有果。立一諦
耶。答曰。以誹謗生信故有漏體性生二種誹
謗言無苦無集。生二種信。言有苦集道。若因
若果。生一種誹謗。言無有道。生一種信。言有
道。以此三事故立四諦。復次以見諦時故。立
四眞諦。問曰。若然者。應有八諦。答曰。若欲
界苦。若色無色界苦。見苦時。總是苦等四行。
若欲界行因。色無色界行因。見集時。總是
集等四行。若欲界行滅。色無色界行滅。見滅
時。總是滅等四行。若欲界行對治。色無色界
行對治。見道時。總是道等四行。是故見諦時
總行故。唯有四諦。無八諦
問曰。苦集滅道有何相。尊者波奢説曰。逼
切相是苦相。有相是集相。寂靜相是滅相。乘
相是道相。尊者和須*蜜説曰。轉相是苦相。
能轉相是集相。止相是滅相。住轉相是道相。
復次轉有身是苦相。能轉有身是集相。轉有
身盡是滅相。往轉有身是道相。尊者佛陀提
婆説曰。物體作諦。名五取陰。體如熱鐵。久共
火合。與火同色。三苦與五取陰合。亦復如是。
是苦諦苦。從煩惱生業。能迴轉。是集諦。煩惱
業壞。更不受有。是滅諦。修戒修定。以慧觀生
滅。能斷有因。是道諦。佛經説偈
    一諦無有二 衆生於此疑
    種種説諸諦 不説有沙門
問曰。有四諦。何故説一諦。尊者波奢説曰。一
諦者謂苦諦。無第二苦諦。一集諦無第二集
諦。一滅諦無第二滅諦。一道諦無第二道諦。
復次一諦者謂滅諦。爲對種種解脱故。外道
計種種解脱。無身解脱。無邊意解脱。淨聚
解脱。世俗解脱。無身解脱是空處。無邊意
解脱是識處。淨聚解脱是無所有處。世*俗
解脱是非想非非想處。佛作是説。此是受身
處。非是解脱。眞解脱者。唯一滅盡涅槃。復次
一諦者謂道諦。爲對種種道故。外道計多種
道。謂不食道。臥灰上道。事日月道。食風食果
道。裸形道。臥刺蕀道。著弊衣道。佛作是説。
此非是道。此是邪道。非善人所依道。眞實道
者。謂八聖道。復次一諦者謂滅諦。以能盡身
苦故。一諦謂道諦。能盡惡道苦故
佛經説二諦。謂世諦第一義諦。問曰。云何是
世諦。云何是第一義諦耶。答曰。或有説者。二
諦是世諦謂苦諦。集諦。所以者何。世法在此
二諦中故。如男女行來現在所作事。悉在彼
中。二諦是第一義諦。謂滅諦道諦。復有説者。
三諦是世諦。謂苦集滅諦。所以者何。滅諦佛
説是假名彼岸城故。一諦是第一義諦謂道
諦。復有説者。道諦亦是世諦。所以者何。佛説
道諦。亦是假名。如沙門婆羅門。評曰。應作是
説。四諦亦是世諦。亦是第一義諦。苦集諦是
世諦者。如先所説。第一義諦者。如苦空無常
無我因集有縁是也。滅諦説是世諦者。佛説
滅諦。如城如園林。第一義諦者。盡止妙離。道
諦是世諦者。佛説道諦如筏如石如山如華
如水如梯如樓觀。第一義諦者。道如迹乘。若
作是説。四諦盡是世諦。第一義諦者。則一切
法。盡有世諦第一義諦。世諦攝十八界十二
入五陰。第一義諦。亦攝十八界十二入五陰。
問曰。世諦中。爲有第一義諦不。若有第一義
諦者。便是第一義諦。無有世諦。若無者。亦是
一諦。謂第一義諦。答曰。應作是説。世諦中。
有第一義諦。若世諦中。無第一義諦者。如來
説二諦。則不如其實。以如來説二諦。如其實
故。世諦中應有第一義諦。問曰。若然者。便有
一諦。謂第一義諦。答曰。如是唯有一諦。謂第
一義諦。問曰。若然者。佛何故説二諦。答曰。
以事故。不以體分。唯有一諦謂第一義諦。以
事故而有差別。若以事故。名爲世諦。不以此
事名第一義諦。若以事故。名第一義諦。不以
此事名爲世諦。猶如一受。有四縁性。謂因次
第境界威勢縁。若因事故。名爲因縁。不以
此事故。乃至名威勢縁。若以事故。名威勢縁。
不以此事故。乃至名因縁。又一受有六因性。
謂相應共生相似一切遍報所作因。若以事
故。名相應因。不以此事。乃至名所作因。若以
事故。名所作因。不以此事。乃至名相應因。彼
亦如是。問曰。世諦第一義諦。爲可得施設別
體不。雜合耶。答曰。可得尊者和須*蜜説曰。
名是世諦。名所顯義。是第一義諦。復次隨順
世間所説名。是世諦。隨順賢聖所説名。是第
一義諦。尊者佛陀提婆説曰。若説衆生。如其
所念相應之言。是名世諦。若説縁起等法如
其所念相應之言。是名第一義諦。尊者陀羅
達多説曰。世諦體相。是名苦集諦少分
佛經説。婆羅門梵志有三諦。是婆羅門梵志
諦。云何爲三。婆羅門梵志。作如是説。不應害
衆生。如是説者。此言是實。是名婆羅門梵志
初諦。婆羅門梵志。復作是説。我非彼所有。彼
非我所有。如是説者。此言是實。是名婆羅門
梵志第二諦。婆羅門梵志。復作是説。所有集
法。皆是滅法。如是説者。此言是實。是名婆羅
門梵志第三諦。問曰。此中何者是婆羅門。何
者是諦。答曰。佛法外道。是婆羅門。向所説三
諦。是名諦。餘悉非諦。不害衆生者。不殺一切
衆生。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者。我不屬彼。
彼不屬我。所有集法悉是滅法者。所有生法。
皆當歸滅。復有説者。此佛法内。名婆羅門諦
者。向所説三諦。佛爲對外道故説此經。外道
自言是婆羅門。而逼切他。所以者何。爲祠祀
故。殺牛羊水牛及餘種種衆生。佛作是説。
若逼切衆生。不名婆羅門。實義婆羅門者。謂
不惱害一切衆生。外道自言。是婆羅門。爲天
女色故。而修梵行。佛作是説。婆羅門者。不應
爲天女色而修梵行。實義婆羅門。不爲女色。
不爲居家。無所染著。外道自言。是婆羅門。而
貪著斷常見。佛作是説。婆羅門者。不應貪著
斷常。若知集法即是滅法。是實義婆羅門。復
次此經説。三解脱門方便。不害一切衆生。是
空解脱門方便。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是
説無作解脱門方便。所有集法悉是滅法。是
説無相解脱門方便。如三解脱門。三三昧。三
種身。三學。三修。三淨説亦如是
佛經説比丘當知。觀察四方者是四諦。問曰。
世尊何故説方名諦。答曰。爲教化故。受化者
應聞諦以方名説然後悟解。如餘經中説。佛
爲受化者。説解脱門名方。受化者應聞解脱
門以方名説。佛便以方名説解脱門。彼亦如
是。問曰。四諦四方。有何相似。答曰。倶是法。
方亦有四。諦亦有四。問曰。何方與何諦相似。
答曰。東方當知如苦諦。西方如集諦。如行者
見諦時。前見苦諦。後見集諦。復有説者。東方
是集諦。西方是苦諦。是因果法。前因後果故。
南方如道諦。所以者何。道諦是福田故。北方
如滅諦。滅諦無有上故
佛經説慧根當知在四諦中。問曰。爲以攝故
言在中。爲以縁故言在中。若以攝故言在中
者。慧根不攝四諦。四諦不攝慧根。若以
者。慧能縁一切法。答曰。應作是説。不以攝
故。亦不以縁故。言在中。以慧根分別諦時。勢
用最勝。説言在中。如信根於四不壞。信勢用
勝故。佛作是説。信根當知。在四不壞中。如精
進根。於四正斷中。勢用勝故。佛作是説。精進
根當知在四正斷中。念根於四念處。勢用勝
故。佛作是説。念根當知在四念處中。定根於
四禪中。勢用勝故。佛作是説。定根當知在四
禪中。復有説者。以縁故作如是説。問曰。若然
者慧縁一切法。答曰。此中説縁有漏無漏慧。
縁虚空非數滅慧。一向有漏故説縁
尊者舍利弗作如是言。諸長老當知。所有一
切善法。皆從四諦生。四諦所攝。在四諦中。問
曰。如三諦是有爲。能生善法可爾。滅諦是無
爲。云何能生善法耶。答曰。雖不能生善法。能
攝善法。復次生有二種。一有善法。二生善法。
滅諦雖不生善法。而是有善法。復次此中説
得生。滅諦雖不生善法。而滅諦得善法生。尊
者波奢説曰。此中説忍及知縁在縁中。苦忍
苦智。道諦所攝。縁在苦諦。集忍集智。道諦所
攝。縁在集諦。滅忍滅智。道諦所攝。縁在滅
諦。道忍道智。道諦所攝。縁在道諦
佛經説如來等正覺。隨宜説法。皆爲拔濟衆
生令在勝處。亦爲分別顯現解説四聖諦法。
云何爲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
滅道聖諦。問曰。何故言拔濟。答曰。自拔濟非
以他修道故名拔濟。何以知之。答曰。經説。有
婆羅門。名度得迦。往詣佛所。而説是偈
    今見婆羅門 現行在人間
    我今禮遍眼 願脱我狐疑
問曰。此偈爲説何事。答曰。彼婆羅門。其性&T014455;
墮。欲令他人修道斷煩惱。是故向佛。作如是
愛語。汝實是天。而生人間。願見矜愍。汝爲我
故。而修聖道。斷我煩惱。佛即説此偈
    我無自在力 能斷汝狐疑
    汝見勝法時 乃得度大
佛作是説。婆羅門當知。有他人修道自斷煩
惱。若當他人修道自斷煩惱者。我初在菩提
樹下修道之時。一切衆生煩惱應斷。所以者
何。我有大悲心。普及一切衆生故。但他人修
道。自斷煩惱。無有是事。若自修道。自斷煩
惱。可有是事。猶如他人服藥自除其病。無有
是事。若自服藥。自除其病。斯有是事。是故自
拔濟。名爲拔濟。不以他修道故。而得拔濟。復
次言拔濟者。如高山嶮谷是可畏處。凡夫法
亦如是。平坦地無可畏處。聖法亦如是。能拔
凡夫高山*嶮谷可畏之處。安置聖法平坦之
地無可畏處。故言拔濟。復次等入正法中故
言拔濟。等者是世第一法。入正法中者。是苦
法忍。問曰。何故説諦名拔濟。説陰界入。不名
拔濟耶。答曰。以觀諦時。得正決定。能得果。
離欲盡漏。復次説諦是勝説。亦爲勝受化者
説。以近生法。身近得諦故説。界爲初行者説。
入爲已行者説。陰爲久行
問曰。言聖諦者。爲以善聖故言聖。爲以無漏
聖故言聖。爲以聖人成就故言聖。若以善聖
言聖諦者。二是善謂滅道。二有二種謂苦集。
若以無漏聖言聖諦者。二諦是有漏。二諦是
無漏。若以聖人成就言聖諦者。非聖亦成就
如説誰成就苦集諦。答曰。一切衆生。
曰。應作是説。聖人成就故言聖。問曰。若然者
非聖亦成就諦。答曰。言成就者。成就四諦。凡
夫雖成就諦。不具四諦。問曰。聖人亦有不具
成就四諦者。如具縛人。入見道。苦法忍現
在前。答曰。以時少故。若苦法智生具成就四。
復次聖人中有具成就四諦者。凡夫中乃至
無有一人具成就四諦者。尊者僧伽婆修説
曰。佛在世時。凡夫聖人。共論此事。凡夫人作
如是説。諸行是常樂我淨。聖人作如是説諸
行是無常苦空無我。凡夫人言我所説是實。
聖人亦言我所説是實。以是事故。共詣佛所。
佛作是言。聖所説是實。所以者何。聖諦是聖
人所知見法。是故名聖諦。復次若身中有聖
法印者。彼所有諦。名爲聖諦。復次若得聖戒。
名爲聖人。彼所有諦。名爲聖諦。復次若得聖
慧。名爲聖人。彼所有諦。名爲聖諦。復次若得
聖舍摩他毘婆舍那。名爲聖人。廣説如上。復
次若得聖財。名爲聖人。廣説如上。復次若
得聖覺*支。名爲聖人。廣説如上。復次若得
聖胎名爲聖人。廣説如上
云何苦聖諦。佛經説生苦。老苦。病苦。死苦。
不愛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説五取陰
是苦。生相故是生苦。住變異相故是老苦。逼
切相故是病苦。盡相故是死苦。不愛相共會
故是不愛會苦。相別離故是愛別離苦。不得
自在故是求不得苦。如是等諸苦。皆是有漏
五取陰所攝。是故略而言之五取陰苦。復次
生是一切苦。立足處一切苦因故名生苦。壞
可愛盛年故是老苦。壞不愛無病故是病苦。
壞*不愛命故是死苦。共不可愛境界會故是
不愛會苦。與可愛境界別離故是愛別離苦。
一切意所念不果故是求不得苦。如是等諸
苦。是有漏取陰所攝。故作是説。略説五取陰
是苦。問曰。五取陰是廣苦。何故言略説五取
陰是苦。答曰。五取陰廣亦是苦。略亦是苦。住
五取陰。多諸過患。説不可盡。是故佛説略
而言之。五取陰是苦。猶如有人。多諸過惡。
人作是言。此人過惡。不可具説。略而言之。
多過惡人。彼亦如是。問曰。陰中爲有樂不
耶。若陰中有樂者。何以不言樂諦。但言苦
諦。若無者。佛經云何通。如説摩訶男。若色
一向是苦無樂。不能生喜樂意。衆生則更無
餘因。能令衆生起於愛心。摩訶男色非一向
苦故。衆生於中起染愛心。乃至識亦如是。又
如説三受各有定體。不相雜合。謂苦樂不苦
不樂。又如説以所須具。能修於道。以道能到
涅槃。以道樂能得涅槃樂。答曰。應作是説。陰
中有樂。而樂少苦多。樂法少。苦法多。以樂
少故。説在苦分中。譬如毒瓶。一渧蜜墮中。
不以一*渧蜜故名爲蜜瓶。以毒多故名爲毒
瓶。彼亦如是復有説者。陰中無樂。以是事故
名爲苦諦不名樂諦
問曰。若然者佛經云何通。答曰。受上苦時。於
中苦作樂想。受中苦時。於下苦作樂想。受地
獄苦時。以畜生苦作樂想。受畜生苦時。以餓
鬼苦作樂想。受餓鬼苦時。以人苦作樂想。受
人苦時。以天苦作樂想。復有説者。如世人所
言。陰中有樂。世人飢得飮食。寒時得温。疲
時得乘熱時得涼。作如是説。我今得樂。如聖
人言。陰中無樂。聖人觀阿鼻地獄陰界入。如
熱鐵丸。乃至觀有頂陰界入。亦如熱鐵丸
云何苦集聖諦。佛經説生後有愛及喜心倶
愛處處喜愛。是名苦集聖諦。問曰。世尊何故
捨諸有漏法。但説愛是集諦。非餘法耶。答曰。
施設集諦。愛増益勢用勝。是故佛唯説愛是
集諦。非餘有漏法。如思於造作法増益勢用
勝故。佛於一切相應不相應法中。説思是行
陰。彼亦如是。復次以愛是過去未來現在苦
因根本出處起處因故。復次以愛數數生苦
勢用勝故。如偈説
    如樹不拔根 雖斷而復生
    不拔愛使本 數數還受苦
復次愛能潤澤。亦能燒害。猶如熱油*渧人身
上亦潤亦燒。彼亦如是。復次以愛能起受生
死尸鬼故。譬如有水處能起死尸鬼。如是有
愛水處。能起受生死尸鬼。復次以愛故。
畜衆生數非衆生數物。衆生以愛故。畜衆生
數物。謂妻子奴婢。及諸僮僕象馬牛羊等。衆
生數物。衆生以愛故。畜非衆生數物。謂宮殿
屋舍。種種財寶。及種種穀麥。復次衆生以愛
故。長養男身女身。衆生以愛故。如法供養父
母妻子奴婢及諸親屬知識。如鳥以愛故。於
一谷中接取諸虫。於一谷中。自養其子。復
次以愛欲故。得未來有身。以欲故追求故得。
復次以愛潤故。令生死不萎枯。譬如藥果樹
木。以水潤故。而不萎枯。彼亦如是。復次以愛
潤故。後有牙生。以愛故父母精氣。在母胎
中。爲揵闥婆作所依。復次如愛行所依所縁
故而生。餘煩惱行所依所縁亦生。如大魚去
處小魚亦隨。彼亦如是。以是事故。説愛
生煩惱王。復次若身中有愛著。餘煩惱亦著。
如衣膩塵垢亦著。彼亦如是。復次若身中有
愛水。諸煩惱則樂著此身。譬如有水處魚等
水性則生樂著。彼亦如是。復次愛如醎水難
可止足。猶如渇人飮於醎水。飮已轉渇。如是
未離欲衆生得於境界。轉生渇愛。復次以
愛故。別異衆生能令合會。如以水故能令別
異土沙而得合會。彼亦如是。復次以愛故。能
令衆生善根不熟。亦作潤濕。令自身相著。譬
如蠅著酥油蜜濕草之上則不能飛騰虚空。
彼亦如是。復次愛因時所行異。果時所行異。
因時所行如親愛。果時所行如怨家。猶如商
人入海與羅刹交。初所行異。後所行異。初作
是言。善來賢善。善來大仙願爲我等作主。乃
至廣説。後若交會。得其意時。擲鐵城中。食其
血肉。唯有餘骨。愛亦如是。因時所行猶如親
愛。果時所行猶如怨家。衆生以愛故。造諸惡
業。墮惡趣中。受無量苦。復次愛説是受生
因。如説業是取生因。愛是受生因。復次愛難
斷難却。此中應説喩。如有人。爲二羅刹所
持。一作母形。二作怨形。作母形者。難除難
却。作*怨形者。易除易却。如是未離欲衆生。
爲二結所因。謂恚結。愛結。恚結易斷易却。愛
結難斷難却。復次以愛結數數微細行。愛行
時微細。難可識知。譬如旋師所用利器。有
所截斷。微細難覺。彼亦如是。復次以愛在
三有枝中。初生是愛。増廣是取。前次第滅
是無明。復次佛經説。愛是前導。如説阿難當
知。縁愛故有追求。縁追求故得。縁得故分處。
縁分處故生偏愛。縁*偏愛故生貪著。縁貪
著故生慳。縁慳故受不捨。縁受不捨故生守
護。縁守護持刀執杖。生種種鬪諍。欺誑妄語。
生餘種種惡不善法。復次以愛於八處染汚
定勢用勝故。如説味初禪。住時亦味。起時亦
味。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亦如是。復次佛説愛
如縛。如偈説愛繋縛衆生。如繩繋飛鳥。乃至
廣説。復次佛説愛如網。如説我説愛如網如
枝。復次佛説愛是廣。如説廣無過於愛渇。復
次*愛説如河。如説比丘當知。三河者謂欲愛
色愛無色愛。復次愛難斷難過難除故。復次
愛多諸過患故。復次以愛故。有界差別地差
別種差別。能生一切煩惱。以如是等事故。佛
經説愛是集諦。非餘有漏法
云何苦滅聖諦。答曰。佛經説生後有愛。及喜
心倶愛。處處喜愛。已吐已捨盡無餘。是名苦
滅聖諦。問曰。集亦滅。何故但説苦滅聖諦。不
説集滅聖諦。答曰。應説集滅聖諦。亦應説苦
滅聖諦。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次若説
苦滅。當知已説集滅。所以者何。苦外更無有
集若説苦滅當知已説集滅。復次若説苦滅。
受化者。則生喜心。言是滅妙好能滅此弊惡。
苦集法不爾。以如是等事故。但説苦滅。不説

云何苦滅道聖諦。答曰。佛經説八聖道是也
正見乃至正定。問曰。此亦是集滅道不。但是
苦滅道。何故但説苦滅道。不説集滅道耶。答
曰。如説苦滅道聖諦。亦應説集滅道聖諦。而
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次若説苦滅道
聖諦。當知已説集滅道聖諦。所以者何。苦外
更無集故。復次若説苦滅道聖諦。受化者則
生喜心。言是道妙好能滅此弊惡。苦集法不
爾。復次欲現道力令苦不生故。設有人問道。
汝能令因非因果非果耶。彼當答言不能。但
能令生苦因縁者不生。復次爲止誹謗道故。
若人年七歳八歳。得阿羅漢道。後壽百年。於
其中間。身受無量諸苦。如是四百四病等。世
人見之。而作是言此人有道。爲無所益。受苦
若此。佛作是言。道已於此人。大有所作。此人
若身壞命終。更不受諸苦。以如是等事故。説
苦滅道聖諦。不説集滅道聖諦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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