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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 (No. 1546_ 迦旃延子浮陀跋摩道泰五百羅漢釋 ) in Vol.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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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煩惱何故不立根。答曰。無根相故不立
根。復次威勢義是根義。煩惱威勢少故不立
根。問曰。煩惱能沒生死遠離涅槃。壞諸善法。
云何言威勢少耶。答曰。以是下賤可呵法故。
言威勢少。問曰。若然者。染汚受何故立根
耶。答曰。受於煩惱有威勢。煩惱威勢少。猶如
獄卒。雖所住處下。亦與貴勝交往。諸獄卒守
門者。雖復苦切於人無有威勢。而不得與貴
勝交往。彼亦如是。尊者僧伽婆修説曰。若法
有欲無欲身中可得故立根。煩惱唯有欲身
中可得故不立根。若作是説。則憂根知已根
不爾。所以者何。憂根唯有欲人身中可得。
知已根。唯無欲人身中可得。是故如前説者

問曰。何故受善染汚不隱沒無記立根。慧唯
善立根。染汚不隱沒無記不立根耶。答曰。受
於煩惱分中勢用勝。善染汚不隱沒無記盡
立根。慧於出要法中勢用勝。善慧能増益出
法。染汚慧能斷出要法。不隱沒無記慧。
於出要法無所増益
問曰。倶是不相應行陰。命根立根。受身處何
故不立根耶。答曰。無根相故不立根。復次
命根是報。一切報從業生。是以命根立根。受
身處不定。或有是依。或有是報。是故不立

問曰。最勝義是根義。滅盡涅槃。於一切有爲
無爲法中最勝。何以不立根耶。答曰。此是根
畢竟盡處不立根。譬如瓶衣。畢竟盡處。不名
瓶衣。復次若法行世。能取果。能有所作。能知
境界者立根。滅盡涅槃。與此相違故不立根。
復次若法是生滅有因。是有爲相者立根。滅
盡涅槃。與此相違故不立根。復次根屬因
屬縁屬所作立根。涅槃與此相違故不立根。
復次若法爲生所生爲老所老爲壞所壞者立
根。涅槃不爾。復次根在陰墮世。與苦相續。有
前後相上中下相者立根。涅槃不爾。復次言
最勝者。於有爲法中最勝故立根。涅槃於有
爲無爲法中最勝故不立根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七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八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使犍度十門品之二
十八界。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
意識界。界名略説亦名廣説。略説者於説大
經。如大因縁經大涅槃經等。廣説者。於説入
經入。亦名略説亦名廣説。略説者於説界經。
廣説者於説陰經。陰亦名略説亦名廣説。略
説者於説入經。廣説者如説。若有所受。當知
皆苦。於如是等經。名爲廣説。復有説者。界亦
名略説亦名廣説。即於界中。不於餘法。所以
者何。界中心色是廣説。心數法是略説。入亦
是略説。亦是廣説。即於入中。不於餘法。所以
者何。入中色是廣説。心心數是略説。陰亦是
略説。亦是廣説。即於陰中。不於餘法。所以者
何。陰中色心是略説。心數是廣説。如説若有
所受。當知皆苦。此説一向是略。復有説者。界
是廣説。亦攝一切法。大因縁經大涅槃經。雖
是廣説。不攝一切法入。雖攝一切法。而非廣
説。所以者何。是中説法故。陰不攝一切法。所
以者何。攝一切有爲法。不攝無爲法故。亦非
廣説。所以者何。是略説故。如説。若有所受當
知皆苦。此一向是略説。佛所説經。廣略義如
此。非謂如説法施財施是略説。大因縁經大
涅槃經是廣説。世尊於所知法。先廣説十八
界。即於彼所知。次略説十二入。於彼十二入。
除無爲法。略説五陰。是名世尊廣略之説。以
如是廣略所説法。佛告尊者舍利弗。我説諸
法。若廣若略。能知解者難得。以如是廣
略説故。尊者舍利弗。請於世尊。世尊説法若
廣若略。能有知解法寶者。譬如大海中龍於
大海中化作大身。上昇虚空興起大雲遍覆
虚空放電光。出如是雷音。我今當雨藥草樹
木。聞如是音。皆生恐怖作如是念。大海中龍。
若降雨者。我等皆當沒滅。是時大地。心無疑
懼。又無異色而請之言。汝當降雨經百千歳。
我盡能受。世尊亦爾。於主童佛然燈佛迦
拘遜陀村佛迦那含牟尼佛乃至迦葉佛所。
長養智身。上昇有餘涅槃虚空界中。以大悲
雲遍覆世間。放智電光。出無我師子吼音作
如是言。舍利弗我所説。若廣若略。知解者難
得。是時一切受化者。聞説是言心懷恐懼。唯
除尊者舍利弗。世尊以未曾聞名味句身。而
説諸法。我等所不能解。尊者舍利弗。於六十
劫中。増長如地知見。心無恐懼又無異色。而
請於佛。世尊説法。若廣若略。能有知解法寶
之者
問曰。有法非聲聞辟支佛境界。何故尊者舍
利弗。作如是請佛。答曰。聲聞所知。非佛知。
以聲聞境界非佛境界。以聲聞所行非佛所
行。以聲聞根非佛根。復次佛聽故請。尊者舍
利弗作如是念。世尊所説。常以憐愍知量。觀
其田器。當雨法雨。不唐捐其言。若説一句。
前人不受。佛則不説。世尊知我有爾所受法
器。則爲我説如是法。以是事故。佛聽故

問曰。爲何等受化者説界。何等説入。何等説
陰。答曰。於界中愚者爲説界。於入中愚者爲
説入。於陰中愚者爲説陰。復次受化者。或
是初行。或是已行。或是久行。爲初行者説界。
爲已行者説入。爲久行者説陰。下根中根上
根。樂廣樂略樂廣略者。説亦如是。復次若恃
性憍慢縱逸者爲説界。所以者何。性義是界
義故。若恃財憍慢縱逸者爲説入。所以者何。
輸門義是入義故。恃命憍慢縱逸者爲説陰。
所以者何。陰説名殺賊。復次於色心愚者爲
説界。所以者何。界中廣説色心。略説數法。
於色愚者爲説入。所以者何。入中廣説色。略
説心心數法。於心數法愚者爲説陰。所以者
何。陰中廣説心數法。略説色心。復次爲計我
者説界。爲於所依縁愚者説入。爲我憍者説
陰。佛爲如是受化衆生説陰界入
問曰。十八界。名有十八。實體有幾。答曰。十
八界。名有十八。實體或十七或十二。若説六
識身。則無意界。所以者何。離六識身外。更無
意界。是故名有十八。體有十七。若説意界。則
無六識身。所以者何。意界之外。更無六識身。
是故名有十八。體有十二。如名體。名假體假。
乃至知名知體。説亦如是。問曰。十八界體或
有十七。或有十二者。云何立十八界。答曰。以
三事故立十八界。一以所依。二以依。三以境
界。六界是所依。六界是依。六界是境界。所依
者。眼界乃至意界。依者。眼識乃至意識。境界
者。色乃至法。問曰。若以所依依境界。立十八
界者。阿羅漢最後心。則非意界。所以者何。不
能生識故。答曰。彼亦是意界。所以識更不相
續者。非以意界。更以餘事故。若識生者。亦
能作所依。過去有十八。未來現在。亦有十八。
問曰。過去有十八界可爾。所以者何。六識次
第滅者是意界。未來現在云何有十八界。答
曰。以是決定相故。若未來現在識。無意界相
者。過去者亦無。以決定相故。過去有十八界。
是故以三事説十八界。謂所依依境界。佛經
作如是喩。如大樹葉聚。比丘當知。無量界性
亦復如是。雖説無量界性。而不過十八界。盡
以三事故名界。謂所依依境界。佛經又説六
十二界。如多界經説。彼亦不過十八。盡以三
事故名界
問曰。佛經何故説六十二界。答曰。欲異外道
故。外道有六十二見。以身見爲本。爲對治彼
見故。説六十二界。餘經又説。憍尸迦。世間有
種種無量界衆生。各於自界。而起貪著。生牢
彊想。言我界勝。唯我是實。餘者是愚。如是
盡在十八界。亦以三事。謂所依依境界。復有
説者。此中諸見。以界名説。悉在法界中。以是
事故。十八界以三事立界。謂所依依境界。尊
者婆摩勒説曰。以四事故故立十八界。一以
自體二以事三以所作四以分別陰。以自體
者。色界乃至法界事者。眼識乃至意識。所作
者。眼界乃至意界。分別陰者。色陰有十界。
識陰有七。三陰有一界。此是界體性。乃至廣
説。已説體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界。界是何
義。答曰。性義是界義。叚義分義別義種種相
義不相似義分齊義。是界義。種種所依是界
所作。聲論者説曰。趣義是界義。持養義是界
義。性義是界義者。譬如一山之中多有諸性
鐵性白鑞性鉛性銅性銀性金性石性白
性。如是一所依身。有十八界性。叚義是界義
者。如諸材叚次第安置。名宮殿樓觀。次第
安置竹篾。名扇名蓋。次第安置肉叚。名爲男
女。分義是界義者。十八分是男。十八分是女。
別義是界義者。男別有十八。女別有十八種
種相義是界義者。眼界相異乃至法界相異。
不相似義是界義者。眼界於餘界不相似。乃
至法界。於餘界不相似分齊義是界義者。眼
界自有分齊。餘十七界亦有分齊。乃至法界
自有分齊。餘十七界。亦有分齊。種種所作是
界所作者。眼界所作。乃至非法界所作。法界
所作。乃至非眼界所作。聲論者説。趣義是界
義者。趣諸界諸趣諸生。持養義是界義者。能
持自性故。是故性義。乃至持養義是界義
已總説界所以。今當一一別説。云何眼界。若
眼已見色今見色。當見色。已見色是過去。今
見色是現在。當見色是未來。及諸餘彼分眼。
外國法師作如是説。彼分眼有四種。過去有
彼分眼界。謂眼不見色。滅墮過去者。現在亦
有彼分眼界。謂眼不見色今滅者。未來亦有
彼分眼界。謂眼不見色。當滅者及未來必不
生彼分眼。罽賓沙門説。彼分眼有五種。三種
如先説。未來必不生彼分眼。有二種。一與眼
識合。二不與眼識合。若以眼見色。於己名自
分。於餘一切衆生。亦名自分。若眼不見色。於
己名彼分。於餘一切衆生。亦名彼分。復有説
者。若以眼見色。於己名自分。於餘一切衆生。
名彼分。若眼不見色。於己名彼分。於餘一
切衆生。亦名彼分。復有説者。若以眼見色。於
己名自分。於餘一切衆生。不名自分。亦不
名彼分。若眼不見色。於己爲彼分。於餘一切
衆生。非自分亦非彼分。不應作是説。云何是
眼。不名自分亦非彼分。評曰。如前説者好。若
以眼見色。於己爲自分。於餘衆生。亦名自分。
若眼不見色。於己名彼分。於餘衆生。亦名彼

問曰。無有以他眼見色者。云何己眼於餘衆
生。名爲自分耶。答曰。誰説以他眼見色者耶。
問曰。若無説以他眼見色者。云何己眼於餘
衆生。名爲自分耶。答曰。以所作同故。如己眼
見色已滅。於餘衆生。亦名見色已滅。無有以
他眼見色者。問曰。自分眼見色。彼分眼不見
色。不見色眼。於見色眼。云何名彼分。答曰。展
轉爲因故。見色眼與不見色眼作因。不見色
眼與見色眼作因。復次以展轉相生故。見色
眼能生不見色眼。不見色眼。能生見色眼。復
次展轉相續故。見色眼續不見色眼。不見色
眼續見色眼。復次見色眼。不見色眼。倶是一
界一入一根一見。諸界有如是相者此中略
説。如眼界。耳界鼻舌界身界。説亦如是。云
何色界。答曰。若色爲眼。已見今見當見。已見
者是過去色。今見者。是現在色。當見者是未
來色。及餘彼分色。彼分色有四種。過去有彼
分色界。謂不爲眼所見已滅者。現在有彼分
色界。謂不爲眼所見今滅者。未來有彼分色
界。謂不爲眼所見當滅者。及未來必不生色。
有色界於一衆生。是自分。於二三乃至百千
衆生。是自分色界。於一衆生乃至百千衆生。
是自分者。如初生月。若生縁彼眼識。是自分
色界。若不生縁。彼眼識。是彼分色界。譬如大
會之中有一端正莊嚴伎女。在中種種舞戲。
若生縁。彼眼識。是名自分色界。若不生縁。
彼眼識。是名彼分色界。大衆之中。昇立坐
法師説法。亦復如是。有色界於一衆生。是彼
分。於二三乃至百千萬一切衆生。是彼分。謂
如須彌山中色大海大地中色。問曰。如是色
界。非天眼境界耶。答曰。雖是境界以不用故。
然有天眼者。不必一切時見所應見色
問曰。彼色不爲佛眼所見耶。答曰。是所見以
不用故。如今無佛。無佛眼見色。問曰。若以眼
見色。於己是自分。於餘一切衆生。亦是自
分。何故色界。若爲眼所見是自分。不爲眼所
見是彼分耶。答曰。一色界。容有一衆生。不
見二三衆生。則見無有一眼二人用見。何況
多耶。色界有如是相者。此中略説。如色界。聲
香味觸界説亦如是。以世俗言説故作是説。
世俗作如是語。汝所嗅香我亦嗅之。汝所甞
味我亦甞之。汝所覺觸我亦覺之實義不爾。
若一人已嗅香。第二人所不能嗅。一人已甞
味。第二人所不能甞。一人已覺觸。第二人所
不能觸。若世俗言説文説如上。若以實義文
應如是説。如眼界。耳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
身界觸界説亦如是。云何眼識界答曰。眼縁
色生眼識。問曰。眼識生時除其自體餘一
切法皆作縁。何以但説眼色作縁耶。答曰。此
説眼識所依及境界眼。是彼所依色。是彼境
界。復次與眼識。作近威勢縁者説。眼色與眼
識作近威勢縁勝。於自體生老無常。是以故
説。問曰。眼識亦縁色生。何以但言眼識不言
色識。答曰。如外入經説。縁色生識。是名色
識。乃至廣説
問曰。但一經説色識。餘經多説眼識。答曰。
若是内法則説。不説外法。如内外所依所縁
根根義所境界境界不共共説亦如是。復次
識以所依故有別名。從眼生者。名爲眼識。乃
至從意生者名爲意識。如聲以所依故有別
名。如鼓聲依鼓貝聲依貝琴聲依琴。彼亦如
是。問曰。此皆依意。何以不盡依名意識耶。答
曰。若依是不共不同別異相。作識別名。云何
眼識所依不共不同別異。謂依於眼不依餘。
乃至身識説亦如是。以是事故而作四句。或
作所依。不作次第縁。乃至廣作四句。作所依
不作次第縁者。謂倶生眼。作次第縁不作所
依者。謂前次第滅心數法。作所依作次第縁
者謂意界。不作所依不作次第縁者。除上爾
所事。乃至身識説亦如是。若爲意識作所依。
亦爲意識作次第縁耶。答曰。若作所依。亦作
次第縁。頗有作次第縁不作所依耶。答曰。有
前次第滅心數法。尊者和須蜜説曰。亦縁色
生識。何故不言色識。但言眼識。答曰。眼爲識
作所依非色。復次眼所作勝。復次眼在自身
中色則不定。復次眼是内入。色則不定。復次
眼屬内色則不定。復次眼於識有損益。色則
不爾。問曰。若然者色亦有損益。答曰。一色雖
有損益。餘色能生眼識。眼不爾。若一眼壞。更
無餘眼能生識。餘識説亦如是。復次眼有上
中下識。亦有上中下色則不爾。復次眼所不
共。色則不定。如縁一界中色生二界中識。無
有依一界中眼生二界中識。縁一趣中色生
五趣中識。無有依一趣中眼生二趣中識。何
況多四生説亦如是。復次眼是威勢非色。尊
者佛陀提婆説曰。若眼無留難。識亦無留難。
問曰。色若有留難。識亦有留難。若無色者。識
何縁生。答曰不爾。境界常不壞。所依有壞。若
所依壞者。識則不生。假令有那由他色若所
依壞。縁色識不生者識則住不生法中。問曰。
眼識識色。何故言眼識色耶。答曰。或説所依
以顯依。或説依以顯所依。説所依以顯依者。
如此中説。眼能識色。説依以顯所依者。如説
眼識所更所分別名見。復次以名義勝故。如
伎人染衣書法。猶如伎師作伎時。非無伎子
伎女及餘侍從時會。然伎師於中勝故。但言
伎師作樂。如以染染衣。非無人水器等。但染
勝故言以染染衣。如以筆作字令字有差別。
非無人工紙墨等。但筆於中勝故説筆作字
令字差別。如是雖識能識色。以眼勝故説眼
識色。復次眼是識色具故言眼識色。如説伴
行於道。行者是足非伴。伴是道行之具。彼亦
如是。雖識識色。眼是識色具。故言眼識色。有
心意識。問曰。心意識。有何差別。答曰。或有
説者。無有差別。心即是意。意即是識如是等。
皆同一義。無有差別。如火名火亦名炎亦名
熾亦名燋薪。如是等十名經説。帝釋名因
陀羅。亦名憍尸迦。亦名釋迦。亦名千眼。一帝
釋有如是等十名。如阿毘曇説。受名爲受。亦
名別受。亦名等受。亦名覺受。一受有如是等
五名。彼亦如是。一心法有三種名。復有説差
別者。名即差別。是名心。是名意。是名識。復
次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復次説界
時名心。説入時名意。説陰時名識。復次遠行
義。是心義。如偈説
    獨行遠逝 不依於身 能調是者
    解脱畏怖
復次前導義是意義。如偈説
    意爲前導 意尊意駛 意若念惡
    即言即行 罪惡報應 如影隨形
生相續義是識義。復次性義是心義。輸門義
是意義聚義是識義。復次種種雜色義是心
義。如説比丘當知。畜生趣所以有種種雜色
者。皆由心有種種故。有種種雜色。歸屬義是
意義。如説比丘當知。此五根雖行種種境界。
持意分別。終歸屬意。分別物體相是識義。
復次増積義是心義。解了義是意義。別識義
是識義。尊者婆奢説曰。増積義斷義是心義。
解了義知義是意義。能識義別識義是識義。
増積是有漏。斷是無漏解了是有漏。知是無
漏。能識是有漏。別識是無漏。心意識。是謂差
別。若界有如是相者。此中略説。如眼識耳識
鼻識舌識身識説亦如是。云何意界。答曰。若
意能識法。已識今識當識。及餘彼分意。是名
意界。已識是過去意界。今識是現在意界。當
識是未來意界。及餘彼分意界者。未來必不
生意界。無有過去現在彼分意界。如意界。意
識界亦如是。問曰。何故不説五識界彼分。答
曰。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次五識
以生爲差別。彼分是不生法。復次五識以所
作爲差別。彼分是無所作。復次若説意識界
彼分。當知亦略説五識界彼分。云何法界。答
曰。已爲意所知。今爲意所知。當爲意所知。已
爲意所知是過去法。今爲意所知是現在法。
當爲意所知是未來法。問曰。何故不説法界
彼分耶。答曰。無有彼分法界。所以者何。無有
如是法非意境界。若生一刹那意界。除其自
體相應共生。餘一切法盡縁。問曰。十色入亦
是意界境界。何故説名彼分耶。答曰。不以意
界故。説自分彼分。乃以眼於色有自分彼分。
色於眼有自分彼分。乃至身觸。亦如是。若以
意界。説自分彼分者。則十二入。盡是自分。無
有彼分。所以者何。盡是意境界故。以是事故。
作如是説。頗有共生法。或是自分。或是彼分
耶。答曰。有十色入是彼分。生老無常是自分。
所以者何。生老無常是法界所攝故。法界中
無有彼分。頗有相應共生法。或是自分或是
彼分耶。答曰。有未來必不生意界是彼分。彼
相應共生迴轉是自分。所以者何。是法界攝
故。法界中。無有彼分
問曰。頗以一眼界微塵作所依。一色界微塵
作境界。能生眼識耶。答曰。不生所以者何五
識身依積聚縁積聚。依合聚縁合聚。眼識依
自界縁自界他界。耳識亦爾。意識依自界他
界。縁自界他界。餘三識依自界縁自界。復次
眼識。依自縁自縁他。耳識亦爾。意識依自依
他。縁自縁他。餘三識依自縁自。此中説自
他者。即是界自他。復次眼識。依近縁近縁遠。
耳識亦爾。意識依近依遠。縁近縁遠。餘三識
依近縁近。所以者何。根與境界。無間識乃得
生。餘廣説如雜揵度
問曰。若彼繋眼。彼繋色。即生彼繋識。亦
生餘繋識耶。答曰。或即生彼繋識。亦生餘繋
識。即生彼繋識者。生欲界。欲界眼。見欲界
色。生欲界繋識。生欲界。初禪眼見初禪色。生
初禪眼識。生初禪初禪眼見初禪色。生初禪
眼識。是名即生彼繋識。生餘繋識者。生欲界。
以初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生欲界。以第
二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以第二禪眼。見
初禪色。生初禪識。以第二禪眼。見第二禪
色。生初禪識。以第三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
識。以第三禪眼。見初禪色。生初禪識。以第三
禪眼。見第二禪色。生初禪識。以第三禪眼。見
第三禪色。生初禪識。以第四禪眼。見欲界色。
生初禪識。以第四禪眼。見初禪色。生初禪識。
以第四禪眼。見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色。生
初禪識亦如是。是則説生欲界者生初禪。以
初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餘應隨相廣説。
如生欲界者。生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廣説
亦如是。問曰。彼繋身。彼繋眼。彼繋色。即生
彼繋識。亦生餘繋識耶。答曰。即生彼繋識。亦
生餘繋識。即生彼繋識者。生欲界。以欲界身
欲界眼。見欲界色。生欲界識。生初禪。以初禪
身初禪眼。見初禪色。生初禪識。是則説即生
彼繋識。生餘繋識者。生欲界。以欲界身初禪
眼。見初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初禪眼。
見初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以第二禪
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二禪眼。
見初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二禪眼。見
第二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三禪眼。見
欲界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三禪眼見初
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三禪眼見第二
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三禪眼。見第三
禪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四禪眼。見欲界
色。生初禪識。以欲界身第四禪眼。見初禪色。
生初禪識。見第二禪。乃至見第四禪色。説亦
如是。是則説生欲界者。生初禪。以初禪身初
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以初禪身第二禪
眼。見欲界色。見初禪色。見第二禪色。説亦如
是。以初禪身第三禪眼。見欲界色。初禪色第
二禪色第三禪色。説亦如是。以初禪身第四
禪眼。見欲界色。初禪色第二禪色第三禪色
第四禪色。説亦如是。如生初禪。生第二第三。
第四禪亦應隨相。説以是事故。作如是説。頗
有餘繋身餘繋眼餘繋色。生餘繋識耶。答曰
有。生欲界以欲界身第三禪眼。見第二禪色
生初禪識。以第四禪眼。見第二禪色。以第
四禪眼。見第三禪色。説亦如是。生第二禪。以
第二禪身第三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亦
爾。以第二禪身*以第四禪眼。見欲界色。生
初禪識亦爾。以第二禪身第四禪眼。見第三
禪色。生初禪識亦爾。生第三禪。以第三禪身
第四禪眼。見欲界色。生初禪識亦爾。以第三
禪身第四禪眼。見第二禪色。生初禪識亦爾。
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説亦
如是。問曰。若彼繋鼻。彼繋香。即生彼繋識。
亦生餘繋識耶。答曰。即生彼繋識。不生餘繋
識。欲界繋鼻欲界香。即生欲界繋識。如鼻界。
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説亦如是。問
曰。若彼繋身。彼繋觸。即生彼繋識。亦生餘繋
識耶。答曰。或生彼繋識。亦生餘繋識。生彼繋
識者。生欲界。以欲界身欲界觸。生欲界識。生
初禪。以初禪身初禪觸。生初禪識。是則説生
彼繋識。生餘繋識者。生第二禪。以第二禪身
第二禪觸。生初禪識。生第三第四禪亦如是。
所以者何。即彼身觸。非餘身觸。問曰。若彼繋
意。彼繋法。即生彼繋識。亦生餘繋識耶。答
曰。或生彼繋識。或生餘繋識。生彼繋識者。生
欲界。以欲界意。知欲界法。生欲界意識。乃至
生非想非非想處。以非想非非想處意。知非
想非非想處法。生非想非非想處識。是則説
即生彼處繋識。生餘繋識者。或有説。欲界善
心次第生未至依。未至依次第生欲界善心。
復有説者。欲界善心次第生未至依。亦生初
禪未至依。初禪次第生欲界善心
復有説者。欲界善心次第生未至依。初禪中
間禪。彼三地次第生欲界善心。尊者瞿沙。作
如是説。欲界善心次第生未至依。初禪中間
禪第二禪。彼四地次第生欲界善心。如行者
入超越定。從初禪超二禪及眷屬。起第三禪
現在前。此亦如是。評曰。應作是説。欲界善心
次第生未至依。初禪彼二地次第生欲界善
心。欲界善心次第生未至依。初禪者。欲界意
次第生初禪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彼二
地意次第生欲界善心。初禪意生欲界意識
法。或三界繋。或不繋。初禪次第生第二禪。是
順次定。初禪意生第二禪意識法。或三界繋。
或不繋。第二禪次第生初禪。是逆次定。第二
禪意。生初禪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乃至
第三禪次第生第四禪。是順次定。第三禪意。
生第四禪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第四禪
次第生第三禪是逆次定。第四禪意。生第三
禪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第四禪次第生
空處。是順次定。第四禪意。生空處意識法。
或無色界繋或不繋。空處次第生第四禪。是
逆次定。空處意。生第四禪意識法。或三界繋
或不繋。空處次第生識處。是順次定。空處意。
生識處意識法。或識處繋。或無所有處繋。或
非想非非想處繋。或不繋。識處次第生空處。
是逆次定。識處意。生空處。意識法。或無色界
繋或不繋。乃至無所有處次第生非想非非
想處。是順次定。無所有處意。生非想非非想
處意識法。或非想非非想處繋或不繋。非想
非非想處次第生無所有處。是逆次定。非想
非非想處意。生無所有處意識法。或無所有
處繋。或非想非非想處繋或不繋。初禪次第
生第三禪。是順超定。初禪意。生第三禪意識
法。或三界繋或不繋。第三禪次第生初禪。是
逆超定。第三禪意。生初禪意識法。或三界繋
或不繋。如是乃至識處次第生非想非非想
處。是順超定。識處意。生非想非非想處意識
法。或非想非非想處繋。或不繋。非想非非想
處次第生識處。是逆超定。非想非非想處意。
生識處意識法。或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
想處繋或不繋。如是等則説定。復有餘定亦
可爾。欲界有四種變化心。欲界有初禪果變
化心。欲界有第二第三第四禪果變化心。此
變化心次第生淨禪。淨禪次第生變化心。淨
初禪次第生欲界初禪果變化心。初禪意。生
欲界意識法。是變化。或四入。或二入。欲界初
禪果變化心次第生淨初禪。欲界意。生初禪
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乃至淨第四禪次
第生欲界第四禪果變化心。第四禪意。生欲
界意識法。是變化。若四入。若二入。欲界第
四禪果變化心次第生淨第四禪。欲界意生
第四禪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繋。如是則説
定。生時亦可爾。欲界命終生初禪。欲界意生
初禪意識法。或八地繋或不繋。初禪命終生
欲界。初禪意生欲界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
繋。欲界命終。乃至生非想非非想處欲界意。
生非想非非想處意識法。或非想非非想處
繋或不繋。非想非非想處命終。生欲界。非想
非非想處意。生欲界意識法。或三界繋或不
繋。乃至無所有處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無
所有處意。生非想非非想處意識法。或非想
非非想處繋或不繋。非想非非想處命終。生
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意。生無所有處意
識法。或無所有處繋。或非想非非想處繋或
不繋。是則説生時
若成就眼界。亦成就色界耶。答曰。成就眼界。
亦成就色界。頗成就色界。非成就眼界耶。答
曰有。生欲界。若不得。設得便失。廣説如根
揵度。若成就眼界。亦成就眼識界耶。答曰。或
成就眼界。不成就眼識界。乃至廣作四句。成
就眼界。不成就眼識界者。生第二第三第四
禪。眼識不現在前。成就眼識界。不成就眼
界者。生欲界。不得眼界。設得便失。成就眼
界。亦成就眼識界者。生欲界得眼界不失。若
生初禪。若生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界現在
前。不成就眼界。亦不成就眼識界者。生無色
界。若成就色界。亦成就眼識界耶。答曰。若成
就眼識界。亦成就色界。頗成就色界。不成就
眼識界耶。答曰有。生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
不現在前。若不成就眼界。亦不成就色界耶。
答曰。若不成就色界。亦不成就眼界。頗不成
就眼界。非不成就色界耶。答曰有。生欲界。不
得眼界。設得便失。若不成就眼界。亦不成就
眼識界耶。答曰。若不成就眼界。非不成就眼
識界。乃至廣作四句。不成就眼界非不成就
眼識界者。生欲界不得眼界。設得便失。不成
就眼識界非不成就眼界者。生第二第三第
四禪。眼識不現在前。倶不成就者。生無色
界。倶非不成就者。生欲界。得眼界不失。若生
初禪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若不成
就色界。亦不成就眼識界耶。答曰。若不成就
色界。亦不成就眼識界。頗不成就眼識界。非
不成就色界耶。答曰有。生第二第三第四禪。
眼識不現在前。若成就眼界得。不成就色界
亦爾耶。答曰。或成就眼界得。不成就非色界。
乃至廣作四句。成就眼界。得不成就非色界
者。生欲界。失眼界。成就色界得不成就非眼
界者。生欲界無眼界。命終生無色界。倶成就
得不成就者。生欲界。有眼界。命終生無色界。
若色界命終。生無色界。倶不成就不得不成
就者。除上爾所事。若成就眼界得。不成就眼
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四句。成就眼界得不
成就非眼識界者。若欲界失眼界。第二第三
第四禪命終。生無色界。成就眼識界得不成
就非眼界者。欲界無眼界。命終生無色界。若
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而滅者。倶成
就得不成就者欲界有眼界。命終生無色界。
若初禪命終。生無色界。倶不成就不得不成
就者。除上爾所事。若成就色界得。不成就眼
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四句。成就色界得不
成就非眼識界者。第二第三第四禪命終。生
無色界。成就眼識界得不成就非色界者。第
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滅者。倶成就得
不成就者。欲界初禪命終。生無色界。倶不成
就不得不成就者。除上爾所事。若不成就眼
界得。成就色界亦爾耶。答曰有。若不成就色
界得。成就眼界亦爾。頗不成就眼界得。成就
非色界耶。答曰有。生欲界次第得眼界。若不
成就眼界得。成就眼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
四句。不成就眼界得成就非眼識界者。無色
界命終。生第二第三第四禪。生欲界次第得
眼界。不成就眼識界得成就非眼界者。生第
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倶不成就得成
就者。無色界命終。生欲界初禪。非倶不成
就得成就者。除上爾所事。若不成就色界得。
成就眼識界亦爾耶。乃至廣作四句。不成就
色界得成就非眼識界者。無色界命終。生第
二第三第四禪。不成就眼識界得成就非色
界者。生第二第三第四禪。眼識現在前。倶
不成就得成就者。無色界命終。生欲界初禪。
非倶不成就得成就者。除上爾所事。如説眼
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亦應
隨相説。是則説相似者。如眼色眼識界。於餘
不相似作五三句。耳聲耳識界作四二句。鼻
香鼻識界作三三句。舌味舌識界作二三句。
身觸身識界作一三句也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八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九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使犍度十門品之
十二入。眼入乃至法入。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此是佛經。佛經説。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
到已面共世尊種種語論。問訊已在一面坐。
爾時生聞婆羅門。白佛言。世尊。説一切者多。
一切有幾種。沙門瞿曇。爲施設何一切耶。佛
告婆羅門。我施設一切者。謂眼入乃至法入。
是名一切。如來説如是法名一切。婆羅門若
有作是説。我能遮止沙門瞿曇所説一切。更
説餘一切者。但有是語。而無有實。若還問者。
反生疑惑。所以者何。非境界故。佛經雖作是
説。而不廣分別。佛經是此論所爲根本。彼
中諸不説者。今欲廣説故。而作此論。問曰。若
作是説。有説。一切者。謂十八界。有説。一切
者。謂五陰及無爲法。有説。一切者。謂四諦及
虚空非數滅。有説。一切者。謂名色。如是等所
説。皆但有是語。而無有實。若還問者。反生愚
惑。非其境界耶。答曰。此中遮義不遮於文。若
作是説。一切法性。十二入攝。若更有説。餘法
非十二入攝者。如是説者。但有是語。空無有
實。乃至廣説。説十二入。是勝説妙説最上説。
問曰。説十二入。何故名勝説妙説最上説
耶。答曰。説入是中説能攝一切法。説界。雖能
攝一切法。而是廣説。説陰。不攝一切法。唯攝
有爲法。不攝無爲法。而是略説。説入。是中説
亦攝一切法。若欲觀一切法者。當以入門。若
以入門觀者。便生十二智光。現十二義像。如
人瑩磨十二明鏡。在其中立。有十二像現。彼
亦如是。一身有十二入可得。問曰。若一身有
十二入可得者。云何説有十二入耶。答曰。以
所作異故。雖一身中十二入可得。然十二入。
所作各異。譬如一屋有十二工巧人居。雖同
居一屋。而所作有十二種。彼亦如是。復次以
二事故。立十二入。一以所依。二以所縁。復次
以三事故。立十二入。一以自體。二以所依。
三以所縁。自體者。謂眼入乃至法入。所依者。
六所依。謂眼乃至意。所縁者。六所縁。色乃至
法。此是入體性。乃至廣説
已説體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入。入是何義。
答曰。輸門義是入義。輸道義是入義。藏義是
入義。倉義是入義。經義是入義。殺處義是入
義。田義是入義泉義是入義。流義是入義。海
義是入義。白義是入義。淨義是入義。輸門義
是入義者。猶如城中及與村落所輸之物。衆
生得已。長養於身。如是以所依及所縁故。令
心長養。輸道義亦如是。藏義是入義者。猶如
藏中有金等寶物可取。如是以所依及所縁
故。有心心數法等可取。倉義是入義者。猶如
倉中有麥等種種子實可取。如是以所依及
所縁故。有心心數法等可取。經義是入義者。
猶如織機經縷在於處處。如是以所依及所
縁故。心心數法。在於處處。殺處義是入義者。
猶如殺處斷百千衆生頭在地。如是以所依
及所縁故。令心心數法。爲無常滅所滅。田義
是入義者。猶如田中有種種苗稼可取。如是
以所依及所縁故。有種種心心數法可取。泉
義是入義者。如偈説
    何處泉水生 何處道不通
    世間諸苦樂 何處得滅盡
佛作是説
    眼耳及與鼻 舌身及與意
    此處盡名色 能令無有餘
是處能生泉水。乃至廣説。流義是入義者。如
偈説
    一切皆流出 以何制此流
    以何爲流戒 令流止不出
佛作是説
    世間所有流 當以正念制
    亦名爲流戒 慧令流不出
海義是入義者。如經説。比丘當知。眼是
海。色是濤波。若忍受色濤波者。是人能廣
度眼海。得免洄澓羅刹等難。乃至意説亦如
是。白義是入義者。以淨故名白。亦名爲淨。是
故輸門義是入義。乃至廣説。外道書説入名
部那天竺音部那名根亦
名爲入亦名爲作也
如彼摩犍提梵志。作
如是説。沙門瞿曇。心無部那。而不受我女」
已總説諸入。所以今當一一別説其體。云何
眼入。答曰。若眼已見色。今見色。當見色。及
餘彼分眼入。已見色是過去。今見色是現在。
當見色是未來。及餘彼分眼入。廣説如界處。
乃至意入説亦如是。云何色入。答曰。若色入。
已爲眼所見。今爲眼所見。當爲眼所見。廣説
如界處。問曰。十色入。皆體是色。何故説一入
名色。不説餘耶。答曰。以此一入是麁了了現
見法。復次此入是二眼境界。謂肉眼天眼。復
次此入是三眼境界。謂肉眼天眼慧眼。復次
此是二入境界。爲眼色所縁。是故尊者瞿
沙。作如是説。是二眼境界。爲眼識所縁。是故
此入名爲色入非餘復次此入施設。有麁細
長短。在此在彼故。復次此入是大障礙故。復
次此入可種可生可長外物。可種者是種子
時。可生者是萌牙時。可長者是莖葉華果
時。内物可種者。是迦羅羅時。可生者是安浮
陀時。可長者是卑尸伽那婆羅奢佉時。復次
方體是色。以色故施設諸方。復次由旬體是
色。以色故施設由旬。復次此入能覆餘入。猶
如巾帽。故名色入。復次若説二十種二十一
種。是名色入。餘色入不爾聲香味入。廣説如
界處。問曰。觸入。爲可觸故是觸入。爲體是觸
故是觸入。爲觸所縁故是觸入耶。若可觸是
觸入者。微塵不能觸微塵。若體是觸名觸入
者。體是四大造色。非是觸體。若爲觸所縁名
觸入者。亦爲餘數法所縁。答曰。應作是説。可
觸故名觸入。問曰。若然者。微塵不能觸微塵。
答曰。此是世俗言説。世俗作如是説。眼所更
事名見。耳所更事名聞。鼻所更事名嗅。舌所
更事名味。身所更事名觸。復次以縁身縁觸
故生身識生。彼能縁實義身識故名觸。尊者
佛陀提婆説曰。應言無觸。所以者何。合聚
無間色觸時。假名爲觸。無實義觸。復次能生
餘入。増長餘入故名觸入。云何法入。若法已
爲意所知。今爲意所知。當爲意所知。廣説如
界處。問曰。十二入體性是法。何故説一入名
法。非餘入耶。答曰。雖十二入體性是法。然法
入應名爲法。所以者何。如十八界。雖體性是
法。獨法界名法。如十智雖體性是法。獨法智
名法。七覺支雖體性是法。擇法覺*支名法。
六念念法名法。四念處法念處名法。四不壞
淨。於法不壞名法。四無礙法。無礙名法。三歸
三寶法。歸法寶名法。復次餘入有二名。此唯
有一名。復次餘入是不共名。此入是共名。以
共爲名。復次能生一切諸法。生在彼中故名
法入。復次一切諸法印封相。生老無常。在彼
中故名法入。復次以名顯明諸法。名在彼中
故名法入。復次諸法來處。説名法入。如風來
處名爲風孔。彼亦如是。復次能解空法。在彼
中故名法入
問曰。若然者。能計我法。亦在彼中。可言我入
耶。答曰。計我非實。解空是實。復次第一實
法。謂常住不變。不爲生老死所壞。滅盡涅槃。
在彼中故名法入。復次能分別總相別相。除
物體愚。及餘縁中愚。不取虚相。慧在彼中。
故名法入。復次彼中有多法故名法入。多法
者。謂色無色法。相應不相應法。有依無依法。
有行無行法。有縁無縁法。有勢用法。無勢用
法。已別説諸入一一體。今當求其次第。何故
世尊。於内入中。先説眼入乃至意入。外入中。
先説色入乃至法入。答曰。欲令文義隨順故。
復次欲令説者隨順受持者亦隨順故。復次以
有麁細故。内六入中。眼入麁故先説。意入細
故後説。外六入中。色入麁故先説。法入細故
後説。問曰。云何立内六入外六入。爲以
故爲以法故。若以法者。一切諸法。無有欲心。
云何立内外。若以人者。如實義中。畢竟無
*人。若無*人者。云何有内外。答曰。應作是
説。以説法故。立内外入。非一切法。若法能
與六識作所依是内入。作所縁是外入。復次
根者是内入。根義是外入。所境界境界亦爾。
然此内外法不定。若我内入是他外入。若他
内入是我外入。佛經説此六入。當知是内法。
問曰。如一切法。當知皆是内法。何故獨説六
入是内法耶。答曰。世尊欲教諸弟子於内法
行禪故。如説。觀察内根心不外縁。復次欲教
諸弟子不行虚妄禪故。如説。汝等不應行虚
妄禪計常樂我淨。應行不虚妄禪計無常無
我無樂無淨。計因集有縁。當以是八聖行觀
察於有。復次欲教諸弟子行不共禪故。如説。
汝等不應行共禪法。觀麁觀苦觀麁壞觀止
妙離。應行不共禪法。應觀如病如癰如箭入
身常是過患無常苦空無我。當以此八法觀
察於有。復次此經説觀察内法。若於内法。計
有我便計我所。計已便計已所。於我有愛。於
我所亦有愛。若見有我。亦見我所。爲長養内
我故求外所須物。佛經説六觸入。當知是内
法。問曰。六入六觸入。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
者。無有差別。若説六觸入。若説六入。名雖有
異。無差別義。復有説者。名即差別是名觸入。
是名六入。復次若有所作是名觸入。若無所
作是名六入。若作是説。現在者是觸入。過去
未來者是六入。復次若已生六入是觸入。若
未生六入是六入。若作是説。過去現在是觸
入。未來是六入。復次若爲觸作依是名觸入。
若爲數法作依名六入。復次若爲心心數法
作依是名觸入。若空不爲心心數法作依是
名六入。尊者波奢説曰。體是六入。若爲觸作
依。名六觸入。如鉢體性是鉢。比丘用故。名比
丘鉢。彼亦如是。尊者富那奢説曰。體性入是
六入所作。入是六觸入。猶如鐵鉢。體性是
鉢。以盛蘇故。名盛*蘇鐵鉢。問曰。此亦
是。六受入六想六思等入。何故獨説六觸入
耶。答曰。應説六受入乃至六思等入。而不説
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次以觸名義勝故。若説
六觸入。當知亦説六受入乃至六思等入。復
次觸是心心數法。今心心數法。皆從觸生。
以觸力故。而現在前。是故説名觸入
佛經説。内六入是此岸。外六入是彼岸。問曰。
佛説此岸彼岸。爲以何法。答曰。以近遠法故。
如河於人。近者是此岸。遠者是彼岸。如是心
心數法。近者是所依。遠者是所縁。復次如初
入已度法故。如人初入河處是此岸。已度處
是彼岸。如是心心數法。初入如所依
已度如所縁。復次滅盡涅槃。是彼岸彼法。外
入所攝。以攝彼法故。外入名彼岸。佛經説。身
見是此岸。身見滅是彼岸。問曰。此中何者是
河。答曰。心心數法。是如河所攝。衆生數非衆
生數。漂入大海。如是所依所縁。所攝衆生心
心數法。皆漂入生死大海。佛經説。有八勝處
十一切處。問曰。此亦是入。何故但説十二入
耶。答曰。彼亦在此十二入中。彼相應共有
法。當知皆是意入法入。佛經説。四無色定是
處。如空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問曰。何故世
尊説四無色定是處耶。答曰。欲異外道故。外
道計彼是四種解脱。一無身。二無邊意。三淨
聚。四世塔。無身者是空處。無邊意者是識處。
淨聚者是無所有處。世塔者是非想非非想
處。爲異外道故。作如是説。此是生處。非是解
脱。佛經説二處。一無想衆生處。二非想非非
想衆生處。問曰。何故佛經説此二處名處。答
曰。佛欲異外道故。外道計此二處是解脱。佛
説此是生處非解脱。復次此處。是退還法。而
外道計是解脱。佛説此處是衆生退還處。還
生諸界諸生諸趣中故。復次此是散法。而外
道計是解脱。佛説此二處是散法。衆生於此
處。散在諸界諸生諸趣中。無想衆生。散在欲
界。非想非非想處衆生。散在下地。復次壽
命長遠故。外道計是解脱。一切凡夫受身處。
壽命長遠。莫若無想處壽五百大劫。一切生
處。壽命長遠。莫若非想非非想處壽八萬大
劫。佛作是説。此是受生處。非是解脱。復次佛
説餘處有二名。一是衆生居。二是識住。亦以
二種名。説此二處。一名衆生居。二名處。復次
衆生居。佛説是識住。若是衆生居。非識住。佛
説是處
如經説。尊者舍利弗。往詣佛所。作如是説。世
尊説入爲無有上。所言一切。謂十二入。世尊
知此法。更無有餘。世尊無餘之智。更無有
上。無有沙門婆羅門等覺所知過世尊者。問
曰。尊者舍利弗。云何能知所言一切謂十二
入。答曰。從他聞故。能知是法。佛經説所言
一切。謂十二入。尊者舍利弗。得不壞信。於佛
所説。生尊重信。問曰。尊者舍利弗。從他聞
故。能知是法。非自現智耶答曰。亦自有現智
能知。所以者何。尊者舍利弗。於十二入。亦能
一一知見。問曰。世尊於十二入。一一知見。尊
者舍利弗。於十二入。亦一一知見。世尊。尊者
舍利弗。所知有何差別。答曰。世尊一一知見
十二入。亦以總相。亦以別相。尊者舍利弗。一
一知見十二入。但以總相。不能別相。所以者
何。更有無量入義。在十二入中。尊者舍利弗。
須他顯示。然後乃知。復次尊者舍利弗。一
一知見十二入。從他聞故知。世尊所知。獨覺
無師。復次世尊有一切智一切種智。尊者舍
利弗。有一切智。無一切種智復次尊者舍利
弗。以識身故知。尊者舍利弗。作是念言。一切
者。謂六識所依及縁。復次尊者舍利弗。以所
説無餘故知。佛説十二入。眼入乃至意入。最
後説法入。尊者舍利弗。作如是念。諸法十一
入中。所不稱説者。應盡在法入中。是故以所
説無餘故知。五陰。色陰乃至識陰。問曰。何故
作此論。答曰。此是佛經。佛經説五陰。乃至廣
説。佛經雖説五陰。而不廣分別。佛經是此論
所爲根本。今欲廣分別故。而作此論。云何色
陰。佛經説。諸所有色。盡是四大。及四大造。
餘經復説。云何色陰諸所有色。過去未來現
在。若内若外。若麁若細。若惡若妙。若遠若
近。如是等。總名色陰。乃至識説亦如是。阿毘
曇者。作如是説。云何色陰。謂十色入。及法入
中色。是名色陰。此三説有何差別。答曰。各各
皆止他義
問曰。如經説。諸所有色。皆是四大。及四大
造。此中爲止何等他義。答曰。佛爲未來世故
作是説。佛知未來世中當有作是説者。四大
之外。更無造色。如佛陀提婆等。爲止如是説
者意故。經作是説。諸所有色。盡是四大。及四
大造。如説。諸所有色。過去未來現在。若内若
外。乃至廣説。此中爲止何等他義。答曰。時世
有梵志。名牢羅尼佉。不説有過去未來。世
尊爲止彼人意故。作如是説。諸所有色。過去
未來現在。若内若外。乃至廣説。如説。云何色
陰。謂十色入。及法入中色。此中爲止何等他
義。答曰。爲止譬喩者意故。譬喩者不説法入
有色。是故尊者達磨多羅。作如是説。諸所有
色。盡五識所依。五識所縁。云何名爲色。非五
識所依五識所縁。爲止如是説者意故。彼尊
者造阿毘曇論。作如是説。云何色陰。謂十色
入。及法入中色。問曰。若法入中色。有實體相
者。尊者達磨多羅所説云何通。答曰。可作是
説。諸所有色。盡五識所依。六識所縁。法入中
色。雖不爲五識所依五識所縁。而爲意識所
縁。復次法入中雖非五識所縁。彼所依是身
識所縁。誰是彼所依。謂四大是。云何受陰。謂
六受身。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如佛
經説。阿毘曇説亦爾。云何想陰。謂六想身。眼
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如佛經説。阿毘
曇説亦爾。云何行陰。答曰。佛經説。謂六思
身。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阿毘曇者。
作如是説。行陰或相應。或不相應。乃至廣説。
問曰。世尊何故諸相應不相應行陰。但説思
是行陰。非餘相應不相應法耶。答曰。以思長
養行。勝是故世尊説思是行。如愛長養於集
勝。是故世尊一切有漏中。説愛是集。彼亦如
是。復次造作義是行義。思體造作。云何識陰。
謂六識身。眼識身乃至意識身。如經所説。阿
毘曇説亦爾。此是陰體。乃至廣説。已説體相。
所以今當説。何故名陰。陰是何義。答曰。聚義
是陰義略義是陰義。𧂐義是陰義。總義是陰
義。若施設世。即是施設陰。若説多語陰是多
語。聚義是陰義者。諸所有色。過去未來現在。
若内若外。乃至廣説。盡聚爲色陰。乃至識陰
亦爾。略義説亦如是。𧂐義是陰義者。如種種
雜物。合爲一𧂐。如是種種諸色。合爲色陰。乃
至識陰亦爾。總義是陰義者。識所爲色。過
去未來現在。若内若外。乃至廣説。如是等色。
總名色陰。乃至識陰亦爾。問曰。過去未來現
在色可合聚不。答曰。可能合聚其名。不合聚
其體。乃至識亦如是。施設世即是施設陰者。
如色陰施設有三世。乃至識陰亦爾。多語是
陰語者。如多財名財陰多穀名穀陰多軍名
軍陰。如是億萬那由他極遠多色。總爲色陰。
乃至識陰亦爾。問曰。一微塵。可立色陰不耶。
答曰。或有説。不可立。若欲立者。必須積聚。
復有説者。可立。以相故立。若一微塵。不名陰
者。衆多合聚。亦不名陰。阿毘曇者作如是説。
一微塵。不以陰故。是一界一入一陰所攝。若
以陰者。是一界一入一陰少分。如人於穀聚
上取一粒穀。他人問言。汝取何等。彼人若不
以穀聚者。言我取一粒穀。若以穀聚者。言我
穀聚一粒穀
已總説陰所以。今當求其次第。世尊何故先
説色陰。後説乃至識陰。答曰。欲令文義隨順
故。復次欲令説者隨順。受持者亦隨順故。復
次以麁細故。五陰中。色陰麁故先説。四無色
陰中。受陰麁故。次色陰説。問曰。如受非色。
不住方所。云何施設有麁細耶。答曰。以所行
故。如世人言。我手受苦樂。頭足身諸分等。皆
受苦樂。如是等。説色受亦爾。想轉細於受。次
受説想。行轉細於想。次想説行。識最細在後
説。問曰。如五陰是作想作是行陰。世尊何
故一陰説名行陰餘不説耶。答曰。雖五陰盡
是作相。而行陰得名行。如十八界。雖體盡是
法。而法界得名法。乃至三寶三歸。雖體是法。
而法寶法歸。得名爲法。如是五陰雖體是行。
而行得名。復次此陰有一名。餘陰有二名。復
次此陰是共名。餘陰是共不共名。以不共名
説。復次以能生一切諸法生在彼中故名行
陰。復次一切諸法印封相。生老無常。在彼中
故名行陰。復次以名顯明諸法名在彼中故
名行陰。復次能解空法在彼中故名行陰。問
曰。若然者。能計我法。亦在彼中。可言我陰
耶。答曰。計我非實。解空是實。復次能分別總
相別相。除物體愚及縁中愚。不取虚相。慧在
彼中。故名行陰。復次彼中有多法故名行陰。
多法者。相應不相應法。有依無依法。有行無
行法。有縁無縁法。有勢用無勢用法。問曰。何
故諸心數法中。説想受獨立爲陰。餘心數法
立行陰。尊者婆奢説曰。世尊決定知法相。亦
知勢用。餘人不能知。若法堪任獨立陰者便
立。不堪任者。合集乃立。復次欲以種種説種
種文莊嚴於義。若以種種説種種文莊巖於
義。義則易解。復次欲見二門二略二入。乃
至廣説。復次此現門現略現始入所有心數
法。若根性若非根性。若説受當知已説根性。
若説想當知已説非根性。如根性非根性。明
非明。有威勢無威勢。有力無力。當知亦如是。
復次以此二法故。色無色界有差別。以受故
説色界差別。以想故説無色界差別。復次行
者以此二法故。於二界中。極生苦惱。以受故。
於色界中。極生苦惱。以想故。於無色界中。極
生苦惱。復次以貪樂受染著顛倒想故。衆生
於生死中。受大苦惱。復次以此二法是鬪諍
根本。受是愛鬪諍根本。想是見鬪諍根本。如
二鬪諍根本。二煩惱。二邊。二箭。二戲論。二
見。當知亦如是。復次以此二法獨受識住名。
餘數法在行陰中。受識住名。復次行者増惡
此二法故。入滅盡定。如施設經説。以何方便。
得滅盡定。云何修方便。得滅盡定。答曰。彼初
行者。作如是念。云何令我不思諸行。令想受
不生。生者便滅。若想受不生。生者便滅。是名
滅定
問曰。無爲法。何故不立陰耶。答曰。無陰相
故不立陰。復次以是陰究竟處故不立陰。如
瓶衣究竟處不名瓶衣。彼亦如是。復次若法
是生滅有因有縁。有爲相者立陰。無爲法無
生滅無因無有爲相。故不立陰。復次若法屬
因屬縁屬和合作者立陰。無爲法。不屬因。不
屬縁。不屬和合作。故不立陰。復次若法隨世
行。能取果。能有所作。能知縁者立陰。無爲
法與上相違。故不立陰。復次陰隨世行。無爲
法。不隨世行。陰與苦相續。無爲法不與苦相
續。陰有前後。無爲法無前後。陰有上中下。無
爲法無上中下。復次無爲體非是色。亦不名
色。乃至體非是識。亦不名識。復次從他生故
立陰。無爲法。不從他生故不立陰。無爲法以
如是等事故不立陰
世尊經説五陰。戒陰。定陰。慧陰。解脱陰。解
脱知見陰。問曰。如是則有十陰。何故説五陰
耶。答曰。此後五陰。即在前五陰中。戒陰在色
陰中。餘四陰在行陰中。是故説五。經中復説。
尊者阿難作如是言。我從佛邊。受八萬法陰。
從比丘邊。受二萬法陰。問曰。有如是等多陰。
世尊何故説五陰耶。答曰。雖有如是多陰。亦
在五陰中。或有説。佛語體是口業。或有説。體
是名。若説體是口業者。是色陰攝。若説體是
名者。是行陰攝。是故在五陰中問曰。法陰
劑量爲幾許。答曰。或有説者。如法陰論所
説。六千偈是一法陰*劑量。餘法陰亦爾。復
有説者。如世尊種種言辭説四念處。是一法
陰*劑量。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
八道種。亦如是。尊者瞿沙説曰。五十萬五千
五百五十偈。是一法陰*劑量。評曰。應作是
説。衆生行有八萬。佛説對治法。亦有八萬。受
化者入佛法中。以八萬法。即是八萬法陰
五取陰色取陰受想行識取陰。問曰。何故作
此論。答曰。此是佛經。佛經説五取陰。乃至廣
説。佛經雖説五取陰。而不廣分別。今欲廣分
別故。而作此論。云何色取陰。答曰。若色是有
漏是取。彼色在過去未來現在。若縁彼。生欲
生愛生恚生癡生怖。生如是等心煩惱法。生
欲生愛者是渇愛。生恚者是恚。生癡者是無
明。生怖者。或有説者。不應作是説。所以者
何。先所説煩惱性。即是怖故。問曰。若然者。
怖體性是何。答曰。或有説者。是身見性。所以
者何。衆生計我者常怖。若説身見。當知已説
怖。復有説者。體性是愛。所以者何。行愛者
常怖故若説愛當知已説怖。復有説者。體性
是無明。所以者何。癡者常怖故。若説癡當
知已説怖。評曰。應説怖。所以者何。怖體性
異。怖是心數法與心相應。在如是法中。如是
等諸餘法。是名心數法。問曰。何處有此怖。答
曰。在欲界非色無色界。問曰。若色界無怖者。
佛經云何通。如説。比丘當知。先生光音衆生。
見後生者心生恐怖。而慰勞言。大仙莫怖。我
等數數曾見燒諸梵宮。於彼即滅。偈義云何
通。如偈説
    聞諸長壽天 有妙色名譽
    心懷恐怖惱 如鹿畏師子
答曰。此中説厭離是怖。問曰。厭離怖畏。有
何差別。答曰。名即差別。是名厭離。是名怖
畏。尊者和須蜜説曰。若在欲界名怖。若在
色界名厭離。煩惱中間生者是怖。善根中間
生者是厭離。尊者佛陀提婆説曰。於無利事
生疑。欲得遠離是怖。已得遠離。心猶生動。是
厭離。怖與厭離。是謂差別。問曰。誰有此怖。
爲是凡夫。爲是聖人。答曰。或有説者。是凡夫
非是聖人。所以者何。聖人已離五恐怖故。五
恐怖者。一不活怖。二惡名怖。三大衆怖。四死
怖。五惡道怖。評曰。應作是説。凡夫亦怖。聖
人亦怖。問曰。聖人非已離五恐怖耶。答曰。雖
無如是等怖。有須臾怖。問曰。何等聖人有怖
畏耶。爲學人。爲無學人。答曰。亦學人亦無學
人。學人者。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無學人者。
阿羅漢辟支佛。唯除佛世尊。所以者何。世尊
無有恐怖疑慮毛竪如是等心煩惱法者。謂
縁彼色。一切遍使。及修道所斷。云何受取陰。
答曰。若受是有漏是取。廣説如色陰。此中差
別者。謂縁彼受。一切遍非一切遍使。如受想
行識。説亦如是。此是取陰體。乃至廣説已説
體性。所以今當説。何故名取陰。取陰是何義。
答曰。從取生故名取陰。能生取故名取陰。復
次從取轉故名取陰能轉取故名取陰。復次
能從取受故名取陰。能受取故名取陰。復次
從取長故名取陰。能長取故名取陰。復次從
取廣故名取陰能廣取故名取陰。復次屬取
故名取陰。如人屬王名爲王人。彼亦如是。中
無有我。若人問陰。汝屬誰耶。陰應答言。我屬
於取。復次取於陰中。生時生。住時住。使時
使。而不衰損。是名取陰。復次取於陰中。生長
増廣故。是名取陰。復次取於陰中。増長饒益
故名取陰。復次取於陰中。生於貪著。猶如塵
垢。是名取陰。復次取於陰中。心生樂著。如魚
等樂水。故名取陰。復次取是陰。屋舍立處故
名取陰。依此陰故。生愛見慢無明疑恚諸煩
惱及垢。與取相似故。彼名取陰。如欲界取名
欲界取陰色界取名色界取陰。無色界取名
無色界取陰。不壞於界。不壞於地。而壞於
身。以我取故。他陰名取陰。以他取故。我陰名
取陰若不壞身者。則一切外物。不名取陰。所
以者何。彼外物中。無取陰故。問曰。陰取陰有
何差別。答曰。名即差別。此是陰。此是取陰。
復次陰是有漏無漏。取陰是有漏。復次陰攝
三諦。取陰攝二諦。復次陰受呵責時増長人
受呵責讃歎時寂靜人受讃歎取陰唯受呵責
時増長人受呵責。陰取陰是謂差別
六界。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虚空界。識界。問
曰。何故尊者迦旃延子。因六界而作論。答曰。
彼尊者有如是欲如是意。隨其欲意而作論。
亦不違法相。彼意欲因六界而作論。便因六
界而作論復次不應求彼尊者何故因六界而
立論。所以者何。此是佛經。佛經説十八界。佛
於十八界中説六界。六界攝十八界五界及
四界少分。攝五界者。謂眼識界。耳鼻舌身識
界。四界少分者。色界觸界。意界意識界虚空
界攝。色界少分。地水火風界攝觸界少分。識
界攝意界意識界少分。云何此二少分。答曰。
此二界有漏無漏。攝有漏不攝無漏。是故攝
少分五界及四界少分攝六界。問曰。佛何故
於十八界中説六界。答曰。爲受化者。受化者。
於智境界。或有全愚。或有少分愚。若少分愚
者。爲説六界。全愚者。爲説十八界。復次受佛
化者。根有利鈍。利根者爲説六界。鈍根者爲
説十八界。復次受佛化者。或有疾有遲。疾者
爲説六界。遲者爲説十八界。復次受佛化者。
或有憙略。或有憙廣。憙略者爲説六界。憙廣
者爲説十八界。復次欲現門故。諸所有界。
若色性。若非色性。若説五界當知已説色性
諸界。若説識界當知已説無色性諸界。如色
無色。可見不可見。有對無對。相應不相應。有
依無依。有行無行。有勢用無勢用。有縁無縁。
當知亦如是。復次六界。能生養長色無色身。
生者是識界。養者是地水火風界。長者是虚
空界。復次此六界。能取持増長色無色身。取
者是識界。持者是地水火風界。増長者是虚
空界。復次此六界。是衆生根本。是一切處衆
生根本。是無始已來衆生根本。是有所分別
無所分別衆生根本。衆生根本者。欲色界衆
生。從生有乃至死有心。此六界無有無勢用
時一切處衆生根本者。無有欲色界衆生從
生有乃至死有。此六界。無有無勢用時。無始
已來衆生根本衆生無有前際。無有衆生從
生有乃至死有。此六界無有無勢用時。有所
分別無所分別衆生根本者。衆生可分別是
男是女。如波羅奢佉時。此六界亦有勢用。衆
生不可分別是男是女。如迦羅羅安浮陀卑
尸*伽那時。此六界亦有勢用。尊者瞿沙説
曰。縁此六界故。得入母胎。以如是等事故。於
十八界中説六界
云何地界。答曰堅。總而言之。是堅而堅。無量
差別。内法中堅異。外法中堅異。内法中堅異
者。謂髮毛爪齒薄皮厚皮膚肉筋脈骨心脾腎
肝肺生藏熟藏胃屎手足等。諸身分堅。内法
分中。足堅勝手堅。所以者何。足行衆生。若當
以手行者。手所有筋血肉。則速壞盡。如是等。
身分衆生。各自有勝。外法中堅者。謂地山
大石小石樹木銅鐵白鑞鉛錫金銀琉璃
&T027012;馬瑙珂貝等諸物。如是等。内外諸堅。總爲
堅相。云何水界。答曰濕。總而言之。是濕而
濕。無量差別。内法濕異。外法濕異。内法中濕
者。謂涙汗涕唾肪髓涎膽膿血腦澹陰尿。
如是等内濕。外法中濕者。謂泉池河四海水
輪等諸濕。如是等。内外諸濕。總名水界。云何
火界。答曰熱。總而言之。是熱而熱。無量差
別。内法中熱異。外法中熱異。内法中熱者。能
令此身煖。所食飮食。能令消熟。使身安隱。若
増長時。名爲熱病。外法中熱者。如炬燈燭火
燒城燒村火摩尼珠火藥草火日光明火諸天
宮光明火波多羅火等。或有説。内法火熱。
非外法火。所以者何。若以飮食著銅鐵釜中。
然於猛火。不能令其色變如腹中食。如是等。
内外法中熱。總名火界。云何風界。答曰輕動。
總而言之。是輕動而輕動相。無量差別。内法
中輕動異。外法中輕動異。内法中輕動者。如
上向風下向風住脇風住腹風住背風。如針
刺風如截刀風&MT03212;風出入息風諸支節風等。
外法中風者。如四方風有塵風無塵風遍風
不遍風小風大風毘嵐風風輪等風。如是等。
内外諸風。總名風界。云何虚空界。答曰。佛經
説。眼中間空。耳中間空。鼻中間空。口中間
空。咽喉中間空。心中間空。心邊空。飮食入
處住處。所食飮食。下向在處。是名虚空界。阿
毘曇者。作如是説。云何虚空界積聚色邊色。
積聚色邊色者。如牆壁邊樹木邊窓向中行
來處指中間色。復有説者。此文應如是説。云
何虚空界。答曰。不可却色邊色。色有二種。有
可却不可却。可却色。是衆生數。不可却者。是
非衆生數。此虚空界。是不可却色邊色。謂牆
壁邊樹中間葉中間窓向行來處邊色。舊阿
毘曇。罽賓沙門。作如是説。骨亦有虚空界。筋
肉血皮。晝夜明闇形色。亦有虚空界。問曰。縁
彼眼識爲生不。答曰。或有説者不生。所以者
何。以能縁故名縁。彼識不以生故。復有説者
生。問曰。何故不了了現耶。答曰。晝爲明所
覆。夜爲闇所覆。故不了了現。問曰。虚空虚空
界。有何差別。答曰。虚空非色。虚空界是色。
虚空不可見。虚空界是可見。虚空無對。虚空
界是有對。虚空是無爲。虚空界是有爲。問曰。
若虚空是無爲者。佛經云何通。佛經説如來
以手摩虚空。諸比丘世尊以手摩無爲法耶。
答曰。此中説虚空界是虚空。如餘經説。比丘
當知。若畫師若畫師弟子。作如是言。我能以
種種雜色。畫虚空中。乃至廣説。此中説虚空
界是虚空。如偈説
    麋鹿歸林 鳥歸虚空 法歸分別
    羅漢歸滅
此中亦説虚空界是虚空。又如偈説
    虚空無有跡 外道無沙門
    愚小有戲論 如來則無有
此中亦説虚空界是虚空。餘處亦問虚空。而
答虚空界。如波伽羅那説。云何爲虚空。答曰。
爲虚空不障礙色。令色周遍。問曰。何故問虚
空。而答虚空界。答曰。虚空界麁。虚空細。欲
以麁法顯細法故。問曰。何以知有虚空耶。尊
者和須*蜜。答曰。佛説故知有虚空。問曰。聞
他説故知有虚空。非已現智知。答曰。亦已現
智知。若無虚空者。則無容受物處。以有容受
物處。知有虚空。以有礙無礙處故。知有虚空。
復次以有礙無*礙故。知有虚空。若有*礙
處。則非是虚空。若無*礙處。則是虚空。尊者
佛陀提婆説曰。虚空不可知。非可知法故。所
以者何。空非色。非無色。非彼非此。所言虚空
者。是世俗假名分別耳。問曰。虚空何所作。答
曰。虚空無爲無所作。與種種虚空界。作近威
勢縁。種種虚空界與四大。作近威勢縁。四大
與有對造色。作近威勢縁。有對造色。與心心
數法。作近威勢縁。壞如是等展轉次第法。言
無虚空。然虚空實有體相。云何識界。答曰。五
識身反有漏意識。問曰。何故界中不説無漏
意識。答曰。若法能令有増長者立界。無漏識。
與此相違。故不立界。復次若法能令有相續
増長生老病死者立界。無漏意識。與此相違。
故不立界。復次若法是苦集道。是有生老病
死道者立界。無漏意識。與此相違。故不立界。
復次若法體。是身見顛倒。是愛是使。爲貪恚
癡。作立足處。有垢雜毒刺濁墮有墮苦集諦
者立界。無漏識。與此相違。故不立界。尊者
和須*蜜説曰。以何等故無漏識不立界。答
曰。此界從有漏生。無漏識。不從有漏生。復次
此界。能生有漏。無漏識。不生有漏。復次計我
者。於界中計我。無有於無漏識中計我者。復
次六界假名是人。無漏識不假名是人。復次
界名有報法。無漏識不名有報法。復次縁是
界故。而入母胎。不縁無漏識而入母胎。復次
此六界是無始法。無漏識非無始法。尊者佛
陀提婆説曰。此六界是身分。無漏識非身分。
問曰。陰取陰界。此三有何差別。答曰。名即差
別。是名爲陰。是名爲取陰。是名爲界。復次施
設有爲是陰。施設有漏是取陰。施設衆生是
界。復次所作勝是陰。増長所作勝是取陰。生
相續勝是界。陰取陰界。是謂差別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九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四十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使揵度十門品之四
二法。色法無色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爲止人見爲顯智希有故。止人見者。此色
無色法。畢竟無人。爲顯智希有者。爲聰明有
智人。以此二法。解了諸法。所以者何。此二
法。能攝一切法故。以是事故。而作此論。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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