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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 (No. 1546_ 迦旃延子浮陀跋摩道泰五百羅漢釋 ) in Vol.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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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爲幾使所使。答曰。色界集諦所斷六使。問
曰未離欲界欲亦可爾。何以説離欲界欲耶。
答曰是中説現前行時。不説成就色界使現
在前時。要離欲界欲。非不離欲。是故説現前
行時。不説成就離色界欲未離無色界欲。評
曰。不應説未離無色界欲。所以者何。若集智
未生。當知未離無色界欲。應作是説。離色界
欲。苦智已生集智未生。乃至廣説。彼識幾使
所使。答曰。無色界集諦所斷六使。問曰修
道中亦有縁斷因識。其事云何。答曰如上上
使斷餘八種心。是縁斷因識。所以者何。彼上
上斷使。亦是因亦是所縁。乃至八種斷餘一
種未斷八種。於一種。亦是因亦是所縁。何故
不説耶。答曰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是有
餘説。復有説者。他種爲因他種爲縁。是他種
識。是中説之。彼三種盡在修道中。彼雖有九
種而盡在修道中。是故不説
問曰以何等故。諸因次第説使。答曰以是阿
毘曇藏故。應以十四事了知阿毘曇。何等十
四。六因四縁攝相應成就不成就。若了知此
十四事。名了知阿毘曇。復有説者。應以七事
了知阿毘曇。一善知因。二善知縁。三善知總
相。四善知別相。五善知攝不攝。六善知相應
不相應。七善知成就不成就。若於七法善知
者。當知於阿毘曇亦善。於七法善者名阿毘
曇人。非謂但誦持其文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二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三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揵度人品第三
一人此生十二支縁。幾在過去幾在未來幾
在現在。如是章及解章義。此中應廣説優波
提舍。問曰何故作此論。答曰爲止他義故。如
毘婆闍婆提説縁起是無爲法。問曰彼以何
義故説縁起是無爲法。答曰彼依佛經。佛經
説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如來成等
正覺。爲他顯現乃至廣説。彼以是義故説縁
起法是無爲。爲止如是説者意故。縁起法墮
在世中。若墮在世。當知縁起法定是有爲非
是無爲。所以者何。無有無爲法墮在世中。問
曰若縁起是有爲法。彼經云何通。若佛出世。
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乃至廣説。答曰應知彼
經意趣。問曰彼經意趣云何。答曰彼經説因
果決定義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無明常是
行因。行常是無明果。如是乃至生是老死因。
老死是生果。如此義是彼經意趣。若如汝所
解。彼經意趣。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地常堅相。
乃至風常動相。四大可是無爲法耶。若佛出
世若不出世。色常色相。乃至識常識相。如是
諸陰。復是無爲法耶。若佛出世若不出世。訶
梨勒果迦中伽盧醯尼藥。常是苦味。復是無
爲法耶。如汝所説。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四大
諸陰。訶梨勒果迦中伽盧醯尼藥等。常是有
爲。如是縁起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雖住法
界亦應是有爲。非是無爲。是故爲止他義欲
顯己義。亦欲現法相相應義故。而作此論」
一人此生乃至廣説。彼尊者於此中。欲明五
種義故。一者何以唯説一人。二者爲説何等
人。三者何以説此生。四者爲説何等生。五者
説何現在。唯説一人者。欲去經文煩鬧過故。
若説一切衆生經文則煩。欲令無煩過故唯説
一人。如説一人當知一切衆生亦爾。爲説何
等人者。若人經歴十二支縁。猶如登石亦如
上梯。若過去無明行起現在前。能生現在識
名色六入觸受。若現在愛取有起現在前。能
生未來生老死者。説如此人。若過去無明行
起現在前。能生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若現
在愛取有不起現在前。不能生未來生老死
者。此中不説如此人。若過去無明行。乃至能
生未來生老死者。此中説之。如智揵度中所
説。學人成就八種道迹。彼中爲説何等學人。
答曰若經歴諸禪三昧。猶如登石亦如上梯
者。先入有覺有觀定。次入無覺無觀定。次入
無色定。出無色定入滅盡定。出滅盡定起世
俗心。現在前者彼中説如此人若入有覺有觀
定。從彼定起。乃至入滅盡定。從滅盡定起。無
漏心現在前者。彼中不説。若入有覺有觀定。
從彼定起。乃至入滅盡定。從滅定起。有漏心
現在前。彼中説之。亦如經説。見此姊妹形容
端正。彼於後時羸痩老劣。復於後時見病著
床席。復於後時見其已死。經一日二日乃至
七日。復於後時見其色青。乃至骨節散壞。
彼中所説女人。要經上爾所時事。若不經上
爾所時事。彼中不説。此中説一人者要經歴
十二因縁。廣説如上。何以説此生者。若説現
在生。當知説過去未來亦爾。爲説何等生者。
通此一身以生名説。説何現在者。説此一生
現在。不説刹那現在。不説時現在
一人此生十二支縁。幾在過去。答曰二謂無
明行則止無前世所更事。二在未來謂生老
死則止無未來世生事。八是現在識。乃至有
則説因果相續。二是過去則止常見。二是未
來則止斷見。*八是現在則顯中道。問曰過去
亦有十二支縁。未來亦有十二支縁。現在亦
有十二支縁。何故説二在過去二在未來八
在現在耶。答曰現在法。以因推果以果推因。
現在以因推果者。現在愛取有。是未來生老
死因。生老死是其果。以果推因者。現在識
名色六入觸受果。此因是過去無明行。以現
在因推果。以現在果推因故。而作是説。此中
説衆生數縁起法。如波伽羅那經所説。云何
縁起法。答曰一切有爲法。問曰此説彼説有
何差別。答曰此説衆生數。彼説衆生數非衆
生數。此説有根法。彼説有根無根法。此説有
心法。彼説有心無心法。此説内法。彼説内外
法。此文不了義。彼文了義。乃至廣説。縁起法
有四種。一者刹那。二者相續。三者時。四者次
第。此説刹那。彼説相續。此説時。彼説次第。
問曰。此中何以唯説衆生數縁起法耶。答曰
彼尊者依佛經作論。佛經中説衆生數縁起
法。佛經是此論根本。是故彼尊者依佛經作
論。問曰如是因論生論。以何等故世尊經中。
唯説衆生數縁起法。不説非衆生數。答曰隨
順有義是支義。此支隨順有故。是故唯説衆
生數。不説非衆生數。如此經説衆生數縁起
法。當知餘經説有支。亦説衆生數縁起法。問
曰縁起法縁生法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者
無有差別。所以者何。如波伽羅那經所説。云
何縁起法。一切有爲法。云何縁生法。一切有
爲法。此義可爾。然亦應更求差別相。因是縁
起。果是縁生。如因果。事所事。相所相。成所
成。續所續。生所生。取所取。當知亦如是。復
有説者。過去是縁起。未來現在是縁生。復有
説者。過去是縁起。未來是縁生。復有説者。無
明是縁起。行是縁生。乃至生是縁起。老死是
縁生。復有説者。無明是縁起。老死是縁生。餘
十支是縁起縁生。復有説者。二在過去是縁
起。二在未來是縁生。餘支是縁起縁生。尊者
富那奢説曰。此中應作四句。或有縁起非縁
生。或有縁生非縁起。乃至廣作四句。縁起非
縁生者。未來法是也。縁生非縁起者。過去現
在阿羅漢最後死陰是也。縁起縁生者。除過
去現在阿羅漢死五陰。諸餘過去現在法是
也。非縁起非縁生者。無爲法是也。如法身經
所説。諸無明決定生行不相離常相隨。是名
縁起縁生。若無明不決定生行。或時相離不
相隨。是名縁生非縁起。乃至生老死。亦應如
是説。尊者和須蜜説曰。因是縁起。從因生法
是縁生。復次和合是縁起。從和合生是縁生。
復次起所起。生所生亦如是。縁起縁生是謂
差別
問曰此縁起法體性是何。答曰體是五陰。五
陰是縁起體。是性是我。是物是相。已説體性。
所以今當説。以何等故名縁起法。答曰或有
説者。體性可起待縁而起故名縁起。復有説
者。各各從異縁起故名縁起。復有説者。等從
縁生故名縁起。問曰諸法或從四縁生。或從
三縁生二縁生。云何等從縁生是縁起義耶。
答曰。即以是事故。等從縁生是縁起義。若法
應從四縁生者。三縁二縁則不能生。從三縁
生者。二縁四縁則不能生。從二縁生者。三縁
四縁則不能生。以是事故等從縁生。是縁起
義。復有説者。法生時除其自體。餘一切法與
威勢縁。以是事故等從縁生。是縁起義。復有
説者。等生是縁起義。如説一切衆生心等生
等住等滅。復有説者。一切衆生等同此縁。故
名縁起法。問曰如此衆生。或有前般涅槃者。
或有後般涅槃者。云何等同此縁耶。答曰前
般涅槃者。於縁起法前少後多。後般涅槃者。
於縁起法前多後少。以是事故等從同縁生。
是縁起義。此中説時縁起法。有十二時十二
支十二五陰。尊者奢摩達説曰。於一刹那頃。
有十二支縁。若以貪心殺生。彼相應愚是無
明。彼相應思是行。彼相應心是識。起有作業
必有名色。起有作業必有六入。彼相應觸是
觸。彼相應受是受。貪即是愛。彼相應纒是取。
彼身口作業是有。如此諸法生是生。此諸法
變是老。此諸法壞是死。此所説可爾。但此中
説時縁起。有十二時十二支十二五陰。不説
一刹那頃也。如識身經説。於前物愚故生愛。
愚即是無明。愛即是行。分別前物是識。與識
倶生四陰是名色。與名色相隨諸根是六入。
六入和合是觸。觸所更是受。受所樂是愛。愛
増廣是取。能得未來業是有。増長諸陰是生。
諸陰變是老。陰散壞是死内熱是憂。發聲哀
泣是悲。身心燋悸是苦惱。如是等事是大苦
陰。種種厄難。問曰前説此説有何差別。答曰
前説是一心。此説是多心。前説是一刹那後
是多相續
如施設經所説。云何無明。過去諸結是也。評
曰不應作是説。若然者諸法則離自相。應作
是説。云何無明過去諸結時。云何行過去諸
行時。云何識相續心及眷屬。云何名色。已受
生相續。未生四種色根。六入未具。一歌羅
羅。二阿浮陀。三卑尸。四伽那。五波羅奢呵。
如是等名曰名色。云何六入。已生四種色根。
具足六入。此諸根未能爲觸作所依。是時名
六入云何爲觸。此諸根已能爲觸作所依。未
別苦樂。不能避危害&T015430;火觸毒把刃及諸不
淨。是時名觸。云何爲受。能分別苦樂避諸危
害。不*&T015430;火觸毒不把刃。離諸不淨。能生
愛不起婬欲。於一切物不生染著。是時名受。
云何爲愛。具上三愛。是時名愛。云何爲取。以
貪境界故四方追求。是時名取。云何爲有。追
求之時起身口意業。是時名有。云何爲生。如
現在識在於未來。是時名生。云何老死。如現
在名色六入觸受在於未來。是時名老死。復
有説者。無明有二種。有破體無明。有不破體
無明。縁行有二種。有思有思所造。行縁識有
二種。有與悔倶有不與悔倶。識縁名色有二
種。有愛處有不愛處。名色縁六入有二種。有
報有長養。六入縁觸有二種。有對觸増語觸。
觸縁受有二種。有身受有心受。受縁愛有二
種。有婬欲愛有資生愛。愛縁取有二種。有從
見生有從愛生。取縁有有二種。有從内生有
從外生。有縁生有二種。有一刹那有通一身。
生縁老有二種。有眼所見有與慧所見。老
縁死有二種。有刹那死有一身死
如説無明因行。問曰以何等故。但説無明縁
行。不説無明因行耶。答曰或有説者。亦説無
明因行。如摩訶尼陀那經所説。佛告阿難。以
如是因如是縁如是事。生爲老死因。如生爲
老死因。乃至無明爲行作因亦如是。復有説
者。若説無明因行。但説因縁。不説餘縁。若説
無明縁行。則具説四縁。復有説者。若説無明
因行。唯説染汚行。若説無明縁行。則説染
汚不染汚行。問曰以何等故唯説無明縁行。
不説行縁無明。答曰或有説者。若説行縁無
明。則唯説縁不説因。復次此中説時縁起法。
前生者是無明後生者是行。問曰如無明是
十二支縁。何以但説無明縁行。答曰或有説
者。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乃至廣説。
復有説者。縁有二種。有近有遠。若説無明縁
行則説近縁。若於餘支則説遠縁。是中説近
不説遠。如近遠此生他生當知亦如是。復次
無明與行作縁隨順不同餘支。是故説與行
作縁不與餘支。如説行縁識。亦説名色縁識。
復説縁二生識。此三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
者。行縁識説業差別。名色縁識説識住差別。
二生識。説所依及境界差別。復有説者。
行縁識如初取時。名色縁識如守護時。縁二
生識如長養時。復有説者。行縁識説初相續。
名色縁識説已成立。縁二生識説成立已能縁
境界。復有説者。行縁識説行名色。名色縁識
説報名色。縁二生識説所依及縁境界。復有
説者。行縁識説惡趣識。名色縁識説人及六
欲天識。縁二生識説色無色界色識。尊者波
奢説曰。行縁識是中陰識。名色縁識是生陰
識。縁二生識是根本有識。復有説者。行縁識。
名色縁識説染汚識。縁二生識説染汚不染
汚識。如染汚不染汚。隱沒不隱沒。有過無過。
退不退。當知亦如是。問曰識縁名色名色縁
識有何差別。答曰識縁名色説初相續。名色
縁識已相續説成立。如是識縁名色説初生。
名色縁識説生已守護。復有説者。此展轉相
縁。如束葦相依而立。如御者與象展轉相依
能有所至。亦如船與船師展轉相依到彼岸。
問曰如化生。云何識縁名色。答曰此説胎生
不説化生也。評曰應説化生亦爾。如化生者。
初得諸根。未猛利時。説是識時。後若猛利説
名色。名色縁六入。問曰如名色在六入内。何
故言名色縁六入耶。答曰如先説。未得四種
色根。六入未具歌羅羅阿浮陀卑尸伽那波
羅奢佉時。是名名色時。六入縁觸。問曰此中
説六入縁觸。餘處復有説名色縁觸。復説縁
二生觸。此三有何差別。答曰六入縁觸。説所
依差別。名色縁觸。説所依及境界差別。所以
者何。一切外法和合。皆依於内。縁二生觸。説
現在觸。復有説者。六入縁觸説時觸。名色縁
觸即説觸體。縁二生觸。説三等觸。觸縁受。問
曰觸受是相應共有法。何故説觸縁受不説
受縁觸耶。答曰雖是相應共有法。自有法與
彼法。有隨順有不隨順。如觸與受作縁隨順。
受與觸作縁不隨順。如燈雖與照倶生。燈是
照因。照非燈因。彼亦如是。如向所説。此中説
時縁起法。觸是前時。受是後時。是故説觸縁
受。不説受縁觸受縁愛。問曰如樂受縁愛可
爾所以者何。爲稱意故。四方追求苦受。云何
與愛作縁。尊者和須蜜説曰。苦受與愛作
縁。勝於樂受不苦不樂受。其事云何。如世尊
説。爲苦受所逼。貪求樂受。受樂受故。爲欲愛
使所使。復有説者。三種受。盡能與愛作縁。其
事云何。義言曰樂受作如是説。我能使生有
相續。衆生以貪我故。四方追求。苦受作如是
説。我亦能使生有相續。爲我所逼。以貪樂故。
四方追求。不苦不樂受。作如是説。有苦樂受
處。我亦能使生有相續。何況第四禪已上無
苦樂處。而不能也。復有説者。三受悉能與愛
作縁。如識身經所説。不如實知三受。便生
於愛。問曰此三受云何與愛作縁耶。答曰愛
有五種。一求樂愛。二不欲離樂愛。三不生苦
愛。四速離苦愛。五愚愛。求樂愛者。未生樂
受。欲令生故生愛。不欲離樂愛者。已至樂
受。心不欲離故生愛。不生苦愛者。苦受未至。
欲令不生故生愛。速離苦愛者。已生苦*受。
欲令速滅故生愛。未生不苦不樂受。欲令生
故生愛。已生欲不失故生愛。亦能生於愚愛。
愛縁取。問曰受縁愛取中愛。此二有何差別。
答曰。初生愛名愛。愛増廣名取。復有説者。下
者名愛。上者名取。復有説者。若愛以*受爲
因。是名*受縁愛。以愛爲因。是名爲取。復有
説者。若愛是受果。是名受縁愛。若愛是愛果。
是名爲取。復有説者。若愛從受生。是名受縁
愛。若愛從愛生。是名爲取。復有説者。若愛能
生煩惱。是名受縁愛。若愛能生業。是名爲取。
問曰以何等故。前生縁起無明在初。後生縁
起愛在初耶。答曰或有説者。以此二結是根
本使。無明是過去縁起因。愛是未來縁起因。
復有説者。無明有六事。一通五種。二通六識。
三能起身口業。四是使性。五斷善根時。能作
堅強方便。六是一切遍愛有。五事如上所説。
唯非一切遍。以無明有六事故。在前生縁起
法初。以愛有五事故。在後生縁起法初。復有
説者。無明有三事故説在初。一常爲元首。二
與一切結相應。三是一切遍愛。於受生法中
勝故。説在後縁起法初。復有説者。無明有四
事。一縁有漏無漏。二縁有爲無爲。三是遍非
遍。四能縁自界他界。愛唯縁有漏縁有爲。是
不遍縁自界。以是事故。愛能生未來苦勝故。
説在後縁起法初。此中因事故略説。後當廣
説。有縁生。問曰以何等故。三有爲相中。生獨
説一支。老死共説一支耶。尊者波奢説曰。佛
知諸法相。餘無能過。乃至廣説。復有説者。隨
其事相故。法起時生勢用勝。法滅時老死勢
用勝。復有説者。法起時生能使此法相續成
立。老死能使不相續不成立。問曰以何等故。
病不立有支耶。答曰。或有説者。病無支相故。
復有説者。若一切衆生。一切時一切處有者
説支病。非一切衆生一切時一切處盡有。如
尊者婆拘羅所説。我於佛法中出家。年過八
十不曾有小頭痛。何況身病。如此欲界衆生
不盡有身病。況色無色界老死縁憂悲苦惱。
問曰憂悲苦惱。爲是有支非耶。答曰非也。所
以者何。有支既立憂悲等法。壞散有支。猶如
霜雹。是故非支。問曰如憂悲等法壞散有支。
猶如霜雹。十二有支盡爲作縁。何以唯説老
死耶。答曰或有説者。應作是説。無明縁行。乃
至憂悲苦惱。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有
説者。以終顯始故。復有説者。老死時生大憂
悲苦惱故。復有説者。當於爾時。行惡行者。生
大恐怖故。問曰無明爲有因不。老死爲有果
不。若有者。云何不有十三十四支縁耶。若無
者云何無明非是無因法。老死非是無果法
耶。答曰應作是説。無明有因。老死有果。但不
在有支中。何者是無明因。謂不正念思惟。何
者是老死果。謂憂悲苦惱。復有説者。無明有
因老死有果。體是有支。非不在有支中。是故
有支有非十三十四。無明因是何。謂老死。老
死果是何。謂無明。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現
在名色六入觸受。此四若在未來名老死。如
説受縁愛。當知説老死縁無明。十二支縁當
知猶如輪轉
應知有一種縁起法。如説云何縁起法。謂
一切有爲法。復有二種縁起法。所謂因果。復
有三種縁起法。所謂業煩惱體。行有是業。無
明愛取是煩惱。餘支是體。復有四種縁起
法。所謂無明行生老死。現在八支。應攝在過
去未來四支中。現在愛取攝在過去無明中。
現在有攝在過去行中。現在識攝在未來生
中。現在名色六入觸受攝在未來老死中。復
有五種縁起法。所謂愛取有生老死。過去現
在七支。應攝在現在未來五支中。過去無明
是現在愛取。過去行是現在有。現在識是未
來生。現在名色六入觸受是未來老死。復有
六種縁起法。過去因果。現在因果。未來因果。
復有七種縁起法。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
觸受。諸未來現在五支。應攝在過去現在七
支中。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現在有是過去
行。未來生是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色
六入觸受。復有八種縁起法。所謂識乃至有。
過去未來四支。應攝在現在八支中。過去無
明是現在愛取。過去行是現在有。未來生是
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色六入觸受。復
有九種縁起法。如摩訶尼陀那經所説。復有
十種縁起法。如城喩經所説。復有十一種縁
起法。如智種中説。復有十二種縁起法。如餘
經處處中説十二有支
此十二支縁。煩惱爲業作縁。業爲苦作縁。苦
爲苦作縁。苦爲煩惱作縁。煩惱爲煩惱作縁。
煩惱爲業作縁。業爲苦作縁。苦爲苦作縁。如
説無明縁行。是名煩惱爲業作縁。行縁識是
名業爲苦作縁。識縁名色乃至觸縁受。是名
苦爲苦作縁。受縁愛是名苦與煩惱作縁。愛
縁取是名煩惱與煩惱作縁。取縁有是名煩
惱與業作縁。有縁生是名業與苦作縁。生
縁老死是名苦與苦作縁
此十二支縁。二是相續餘是三分。二是相續
者識與生。三分者業煩惱體。業者行與有。煩
惱者無明愛取。體者謂餘支。如業煩惱體。當
知三集三道亦如是
此十二支縁。如樹有根有體有花有果。無明
行是其根。識名色六入觸受是其體。愛取有
是其花。生老死是其果。此十二支縁。或有花
有果或無花無果。有花有果者。謂凡夫人學
人。無花無果者。謂阿羅漢
問曰此十二支縁。幾是刹那幾是相續。答曰
二是刹那。謂識與生。餘是相續。問曰十二支。
幾是染汚幾是不染汚。答曰。五是染汚。謂無
明識愛取生。餘是染汚不染汚。評曰此中説
時縁起法。應説是染汚不染汚。如前所説五
時。若是心心數法是染汚。餘染汚不染汚」
此十二支縁。幾在欲界幾在色無色界。答曰
或有説者。此中唯説欲界網生衆生。復有
説者。欲界有十二支。色界有十一支除名色
時。無色界有十支除名色六入時。色界應作
是説識縁六入。無色界應作是説識縁觸。評
曰應作是説。欲界有十二支。色無色界亦有
十二支。問曰如色界無名色。無色界無名色
六入。云何倶有十二支耶。答曰如初生色界
衆生。諸根未猛利。名名色時。無色界雖無色
有名。雖無色根。而有意根。彼應作是説。識縁
名。名縁意入。意入縁觸。以是義故一切處悉
有十二支縁
相似有支。還令相似有支相續。欲界有支。還
令欲界有支相續。色無色界亦如是。唯除
時。能令不相似支相續。其事云何。如生欲界
中未離欲。起欲界愛取有現在前。造未來生
老死。彼現在有一愛一取一有。未來有一生
一老死。離欲界欲。未離初禪欲。起初禪愛取
有現在前。造未來生老死。彼現在有二愛二
取二有。未來有二生二老死。如是乃至離無
所有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起非想非
非想處愛取有現在前。造未來生老死。彼現
在有九愛九取九有。未來有九生九老死。彼
人從欲界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彼本曾起
非想非非想地。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有是
行。未來生是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意
觸受。諸餘地若現在。若未來諸支。彼亦不過
去。亦不現在。亦不未來。所以者何。若成就因
果則有過去未來現在。以不成就因果故。則
無過去未來現在。彼復從非想非非想處命
終。生無所有處。本曾起無所有處。現在愛取
有。愛取是過去無明。有是過去行。未來生是
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意觸受。諸餘地
若現在未來諸支。亦不過去未來現在。所以
者何。以成就因果故。則有過去未來現在。以
不成就因果故。則無過去未來現在。從無所
有處命終。乃至生欲界中。本曾起欲界愛取
有現在前。愛取是過去無明。有是過去行。未
來生是現在識。未來老死是現在名色六入
觸受。諸餘地支若現在未來。非過去未來現
在。所以者何。若成就因果。則有過去未來現
在。若不成就因果。則無過去未來現在。生欲
界中。能造業増長。諸有無明現在時。現在有
一支即無明也。餘支在未來。無明時造諸行。
現在有二支謂無明行。十在未來。從行時至
識時。一在現在謂識也。二在過去謂無明行。
餘支在未來。乃至從取時至有時。二支在過
去謂無明行。二支在未來謂生老死。八在現
在識乃至有。尊者富那奢重明此義。若無明
行在現在。當知十支在未來。八在次生中。謂
識乃至有。二在第三生謂生老死。若生老死
現在前。十支在過去。八支在次前生中謂識
乃至有。二在前第三生謂無明行。若八現在
前。二在過去謂無明行。二在未來謂生老死。
佛經中處處説因縁法。或時説因。或時説果。
或時説因果。爲誰説因。爲誰説果。爲誰倶説。
答曰受化衆生凡有三種。有上中下根。爲上
根者説因。爲中根者説因果。爲下根者説果。
復有衆生。初學已學久學應隨爲説。或有衆
生。於因中果中因果中愚。若於因中愚者爲
説因。果中愚者爲説果。因果中愚者爲説因
果。問曰若爲下根衆生説縁起果。菩薩於一
切衆生中其根最勝。以何等故觀縁起果。答
曰或有説者。彼隨順觀法故。所以者何。菩薩
見老病死作是思惟。此老病死何縁而有皆由
有生。乃至廣説。復有説者。菩薩見老病死厭
世出家。既出家已隨其本心觀生老死。復有
説者。隨順得正決定故菩薩得正決定時先觀
於果。何況未得正決定不先觀也。復有説者。
如先所説。爲初學者説果。菩薩於最後生名
爲初學。雖曾無數劫觀因縁法。後若觀時還
從本始。如人先雖數數上樹。後若上時還從
根上。彼亦如是。復有説者。欲燒増長有樹使
無餘故。如人以火先燒樹端至根乃止。彼亦
如是。尊者波奢説曰。不以菩薩觀因縁果故
名爲下根。然有二種人。有隨見行有隨愛行
若隨見行者。依空三昧得正決定觀縁起因。
隨愛行者。依無願三昧得正決定觀縁起果。
菩薩雖隨愛行。能依空三昧得正決定觀縁起
果。菩薩厭老病死苦。於諸生死不生欲樂。問
曰何故菩薩不觀無明行耶。答曰或有説者。
先已廣略觀故。觀愛取時即是觀無明。觀有
時即是觀行。以是事故名先已觀。乃至廣説。
問曰若然者。觀老死時即是觀名色六入觸
受。觀生時即是觀識。何以復更觀耶。答曰先
是略觀後是廣觀。先不分別後是分別。問曰
若然者。識無廣略何以重觀耶。答曰雖無廣
略。菩薩畏於生故是以重觀。所以者何菩薩
厭老病死。推求其本。此老病死由何而有。知
從相續識生。誰造相續識知從業而得。業從
誰起知從煩惱起。煩惱爲何所依知依於體。
彼復更思惟。誰造此體知從相續識生。菩薩
於是念。從相續識造一切過患。以是事故重
觀於識不觀於行。以行無廣略義故齊識而
止。問曰若然者。無明有廣略義。何以不觀耶。
答曰以行無廣略義故是以不觀。不可捨行復
觀無明。何以故。觀縁起法應從次第。不應越
次。復有説者。菩薩觀有縁生時。即是觀業名
色。若觀行縁識亦是觀業名色。如此則是無
差別觀。復非是觀報名色。若觀名色縁識。則
是觀報名色。復有説者。若觀有縁生時。是名
觀遠縁法。若觀行縁識。亦是觀遠縁法。如此
則是無差別觀。復非是觀近縁法。若觀名色
縁識則是觀近縁法。如近遠。此身他身當知
亦如是。復有説者。若觀有縁生則是觀前生
縁法。若觀行縁識亦是觀前生縁法。復非是
觀共生縁法。若觀名色縁識則觀共生縁法。
復有説者。識從二縁生謂遠縁生伴侶生。若
觀有縁生是則觀遠縁。若觀行縁識亦是觀遠
縁。如此則是無差別觀。復非是觀伴縁法。若
觀名色縁識是則觀伴縁法。復有説者。欲離
無窮過故。菩薩觀老死時。即觀此身名色六
入觸受。觀生時即觀此身相續識。若觀名色
六入觸受。即觀第二生中老死。若觀識時即
觀第二身生。若觀無明行即是觀第三世。亦
可觀第四世。如是轉轉便爲無窮。欲離如是
過故不觀無明行。問曰以何等故。菩薩於起
作分中觀十支。寂滅分中觀十二支耶。答曰
菩薩憎惡起作愛樂寂滅。是故於起作分中
觀十。寂滅分中觀於十二。如説比丘我於是
識心便轉還。問曰以何等故。菩薩於識心中
便轉還耶。尊者波奢説曰。識住所依。何等是
識所依所謂名色。以名色未斷故齊識而還。
復有説者。以縁還故名爲轉還。如説識縁名
色。亦説名色縁識。以識是名色縁故。説於縁
轉還。復有説者。以此二法展轉相縁故。名於
縁轉還。復有説者。如歩屈虫乘草而行。先安
前足得移後足。若至草端無安足處而便轉
還。彼亦如是。復有説者。菩薩厭老病死。求其
原本何由而有。知從相續識生。乃至知煩惱
依體推體。復依何而有知從相續識生。作是
思惟一切衆患皆從此生。若觀識縁名色。即
觀此身相續識。若觀名色縁識。即觀過去身
相續識。以是事故尊者富那奢所説。義便爲
明了。若生老死二支現在時。十支在過去。八
支在次前生中。二支在前第三生中。若觀此
生過去相續識過患。未來相續識亦如是。故
於識心便轉還。佛經處處説縁起法。喩如燈
如火聚如城。問曰以何等故佛經説縁起法。
如燈乃至如城。答曰有人以燈喩縁起法而
得明了者。佛説如燈。若以火聚城喩得分明
者。佛説如火聚如城。復有説者。或有衆生於
愛取中。有少分在者。有中分在者。有上分在
者。若少分在者説猶如燈。中分在者説猶如
火聚。上分在者説猶如城
如佛經説無明縁行。乃至廣説。問曰何故作
此論。答曰。欲令疑者得決定故。所以者何。行
與有體倶是業。人謂是一。今欲説其所以及
差別相故作此論
云何無明縁行。答曰爲顯示分明施設解説
諸業相故。若於餘生中作業。亦令増長彼業
報。今得此身。彼業此生中倶受報。是名無明
縁行。問曰作與増長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
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作即増長増長即作
故。復有説者。應有差別。所以者何。或有以
一惡行故墮於惡道。或有以三惡行故墮於
惡道。若作一惡行應墮地獄。方便時止。是名
爲作不名増長。若此行成滿。亦名爲作亦名
増長。以三惡行應墮地獄。若作一行二行。是
名爲作不名増長。若作三行滿足。亦名爲作
亦名増長。善行生人天當知亦如是。復有説
者。若作一無間業應墮地獄。若方便時止。
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此業成滿。亦名爲作
亦名増長。若作五無間業應墮地獄。若作一
二三四。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具作五無間
業。是名爲作亦名増長。十惡墮惡道十善生
人天説亦如是。復有説者。或以一善業得生
人中。或以多善業得生人中。如菩薩以三十
二百福故得最後邊身。若作三十一百福時。
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具三十二百福。是名
爲作亦名増長。復有説者。業有二種。有決定
有不決定。若作不決定業者。是名爲作不名
増長。若作決定業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
如是必生報。必不生報。現報生報後報不定
報。當知亦如是。復有説者業有二種。有方
便業。無方便業。有方便業有作有増長。無
方便業有作無増長。如是故作不故作。有先
思而作。有不思而作。當知亦如是。復有説
者。業或有是造非滿。或是滿非造。或是造是
滿。若是造是滿。是名爲作亦名増長。餘者名
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業不善得惡道果。
若業不善得人天果。不善得惡道果者。是名
爲作亦名増長。不善得人天果者。是名爲作
不名増長。復有説者不善業。或有心壞方便
不壞。有方便壞心不壞。有心壞方便壞。若心
壞方便壞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餘者名作
不名増長。復有説者。有善心具足方便不具
足有方便具足善心不具足。有善心具足方
便具足。善心具足方便具足者。是名爲作亦
名増長。餘者名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不善
業有壞戒不壞見。有壞見不壞戒。有壞戒壞
見。壞戒壞見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餘者名
作不名増長。如是善業使戒具足見具足説
亦如是。復有説者。有善業以善業爲眷屬。有
善業以不善業爲眷屬。善業以善業爲眷屬
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善業以不善業爲眷
屬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説不善。與上相
違。復有説者。作不善業。不捨不咄。不訶責。
不依對治。是名爲作亦名増長。作不善業。捨
*咄訶責依對治。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復有
説者。有作善業常生憶念。有作善業不生憶
念。常生憶念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不生憶
念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不
善業不悔。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不善業
悔。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如是見過不見過。犯
惡向他説罪還如法行。犯惡不向他説罪不
如法行。説亦如是。復有説者。若作惡知有報。
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作惡不知有報。是名
爲作亦名増長。復有説者。若數數作業不隨
喜。是名爲作不名増長。若數數作業隨喜。是
名爲作亦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善行於此
身中。數生善心。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善
行。不數生善心。是名爲作不名増長。作不善
行。説亦如是。復有説者。若作業都竟。如作房
舍一切都竟。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業不
竟。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業爲
同行人所稱譽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不者
名作不名増長。復有説者。若作和合行得和
合果。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作和合行不得
和合果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和合如作。十
善行具足。得人天果。復有説者。若善業決定
迴向者。是名爲作亦名増長。若善業不決定
迴向者。是名爲作不名増長。不善業決定迴
向亦如是。復有説者。善業爲煩惱所覆者。是
名爲作不名増長。不爲煩惱所覆者。是名爲
作亦名増長。不善業不爲善業所覆。是名爲
作亦名増長。爲善業所覆。是名爲作不名増
長。作與増長。是名差別。若業報今得此有。是
名無明縁行。諸過去如是等業。當知盡攝在
行分中。云何取縁有。若於此作業。亦令増長。
彼業報使。未來有相續。諸未來如是等業。當
知盡攝在有分中。問曰以何等故。過去業説
名爲行。現在業説名爲有耶。答曰以過去業
已消已用已作已與果無勢力報已熟。猶如
糞掃棄於空地。更不能生報果。以是事故説
名爲行。與上相違説名爲有。問曰無明縁行。
取縁有。有何差別。答曰已説差別。此是過去。
此是現在。此是已與果。此是未與果。此是故
業。此是新業。問曰如汝所説可爾。應當説縁
差別相。答曰無明縁行。爲顯示業。廣説如上。
彼業縁世尊説是一結。謂無明結也。取縁有
者。若於此作業。乃至廣説。彼業縁世尊説。是
一切結。所謂諸取。問曰何故過去業縁説是
無明。現在業縁説是一切結。答曰諸過去世
不現見故。云何爲諸趣。答曰所謂趣生方時
所爲方便起處身縁起者。不知本在何趣造。
今有業生者。不知於何生造。今有業方者。不
知在何方造。今有業時者。不知於何時造。今
有業所爲者。不知爲是殺生爲是打縛乃至
爲是無義言造。今有業方便者。不知爲於衆
生數爲於非衆生數作方便造。今有業起處
者。爲是貪欲瞋恚愚癡處造。今有業身者。不
知爲是男女身造。今有業縁者。不知爲縁過
去未來現在爲縁色聲香味觸造。今有業如
是。過去世不現見故。説行縁是無明現在世。
如上所説趣。乃至縁盡是現見。是故彼業説
縁是一切結。復有説者。過去無明縁行。是已
作方便。是已與果不猛利。不猛利故説是無
明。取縁有。是現在業。不已作方便。未與果性
是猛利。以猛利故説是取。復有説者過去業。
不知爲從貪生爲從瞋生爲從癡生。自身他
身無現見者。然煩惱相應共有法中。盡有無
明。是故説是無明。現在業自身他身。倶可現
見。亦可知從貪恚癡及餘煩惱生。是故説一
切結。問曰諸阿羅漢所有業。爲是無明縁行。
爲是取縁有耶。答曰非是無明縁行。亦非取
縁有。所以者何。以不從無明生亦不從取生。
雖然已與果報已熟。當知盡攝在行分中。若
未與果報未熟。當知此業攝在有分中。已離
有支不在有支中
問曰凡夫人生欲界中。爲造幾種業耶。答
曰凡夫人生欲界中未離欲。能造四種善不善
業。已離欲界欲。未離初禪欲。能造欲界四種
善業。造初禪三種業。除現報業。如是乃至離
無所有處欲。能造欲界四種善業。能造四禪
四無色定三種業。除現報業。凡夫人生初禪
中未離欲。能造初禪中四種業。若離初禪欲。
未離第二禪欲。能造初禪中三種業。除生報
業。能造二禪中三種業。除現報業。離二禪
欲。未離三禪欲。能造初禪中三種業。除生報
業。能造二禪中二種業。除生報現報業。能造
三禪中三種業。除現報業。乃至離無所有處
欲。能造初禪中三種業。除生報業。三禪三無
色定中。能造二種業。除生報現報業。能造
非想非非想處三種業。除現報業。如是凡夫
人。乃至生無所有處未離欲。能造無所有處
四種業。已離欲能造無所有處三種業。除生
報業。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三種業。除現報業。
凡夫人生非想非非想處。能造四種業。聖人
生欲界中未離欲。能造四種業。若離欲界欲
未離初禪欲。能造欲界二種善業。除生報後
報業。能造初禪三種業。除現報業。離初禪欲
未離二禪欲。能造欲界二種業如前説。若是
不退法。唯能造初禪一種業。謂不定報業。若
是退法。能造三種業。除現報業。能造二禪中
三種業。除現報業。離二禪三禪四禪欲。當知
説亦如是。未離空處欲。能造欲界二種業。除
生報後報業。若是不退法。能造四禪中一種
業。謂不定報業。若是退法。能造三種業。除現
報業。能造空處三種業。除現報業若造生報
業。不造後報業。若造後報業。不造生報業。乃
至離無所有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能
造欲界二種業如前説。若是不退法。能造四
禪三無色一種業如前説。若是退法。能造三
種業如前説。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三種業。如
空處説。聖人生初禪中。未離初禪欲。能造初
禪三種業。除後報業。離初禪欲未離二禪欲。
能造初禪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能造二禪
三種業。除現報業。離二禪欲未離三禪欲。
造初禪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能造二禪一
種業。謂不定報業。能造三禪三種業。除現報
業。乃至離四禪欲。未離空處欲。能造初禪二
種業如前説。能造餘三禪一種業。謂不定報
業。能造空處二種業。除現報後報業。乃至離
無所有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能造初
禪二種業如前説。能造餘三禪三無色定一
種業。謂不定報業。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二種
業。除現報後報業。如説生初禪。當知生餘三
禪亦如是。是中差別者。生餘三禪中未離自
地欲。能造四種業。聖人生空處未離彼地欲。
能造空處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離空處欲
未離識處欲。能造空處二種業如前説。能造
識處二種業。除現報後報業。乃至離無所有
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能造空處二種
業如前説。能造識處無所有處一種業。謂不
定報業。能造非想非非想處二種業。除現報
後報業。如是生無所有處。説亦如是。聖人生
非想非非想處。若離欲若未離欲。能造彼處
二種業。除生報後報業。住欲界中陰中。能造
二十二種業。還中陰受定不定報。如是歌羅
羅阿浮陀卑尸伽那波羅耆佉嬰孩童子。少
年中年老時。皆受定不定報。住歌羅羅時。
能造二十種業。還歌羅羅時。受定不定報。乃
至老時。皆受定不定報。乃至住老時。造二種
業。還於老時受二種報。謂定不定報。問曰住
中陰中造業。生陰中受報。此報爲是生報爲
是現報耶。答曰當言現報。不當言生報。所以
者何。中陰即是此生身故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三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四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揵度人品中
頗行縁無明。不縁明耶。乃至廣説。問曰何
故因無明與明而作此論。答曰或有説者。作
經者意欲爾。乃至廣説。復有説者。無明與明
相違。明與無明相違。無明與明作對治。明與
無明作對治。復有説者。以倶是無首倶是九
種倶是根本。無明是起作法根本。明是寂滅
分根本
頗行縁無明。乃至廣説。處處廣説諸行名。如
説無明縁行。阿毘曇人作如是説。此中説時
五陰是行。尊者瞿沙作如是説。此中説業是
行。如説有害他行。此中説不善業是行。如説
無有害他行。此中説善業是行。如説造有爲
行。如説一造有爲行此中説思是行。如説五
陰色心心數法心不相應行無爲。此中説心
不相應行陰是行。如説有此色受想行識。此
中説心相應不相應五陰是行。如説三行。謂
身口意。身行者謂出入息。口行者謂覺觀。意
行者謂想思。此中説想陰及二陰少分是行。
如説三行有福分非福分不動分。此中説善
不善業是行。如説行有五過患。此中説不善
法是行。亦説是苦觸。復有説者。此中説五取
陰是行。如説聰明者。不以行捨行。如説諸行
無常。此中説五取陰是行。如説寂滅爲樂。此
中説寂滅爲樂。此中説寂滅是數法無漏行
非以數滅。如説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
靜。此中説一切有爲法是行。此經亦説一切
有爲法是行。若説相似行。凡有十一種。欲界
有四善不善隱沒不隱沒。色界有三善隱沒不
隱沒。無色界亦爾及無漏行。無明與明。非欲
界善行因。爲作三縁。謂次第境界威勢縁。無
明與不善行作四因。謂相應共生相似遍因。
爲作四縁。明非其因。爲作二縁。謂境界威勢
縁。欲界隱沒無記説亦如是。無明非欲界不
隱沒無記因。除無明報。爲作三縁。謂次第境
界威勢縁。明非其因。爲作一縁。謂威勢縁。無
明與無明報。作一因謂報因。作四縁謂因次
第境界威勢縁。明非其因。爲作一縁謂威勢
縁。無明與明。非色界善行因。爲作三因除
因縁。無明與色界隱沒無記行作四因。謂相
應共生相似遍因。爲作四縁。明非其因。爲作
二縁謂境界威勢縁。明與無明。非色界不隱
沒行因。無明爲作三縁除因縁。明爲作一縁
謂威勢縁。無色界亦如是。無明與無漏行。除
初明。諸餘無漏行非因。爲作二縁謂境界威
勢縁。明與其相似者。作三因謂相應共生相
似因。爲作四縁。初明與無明非因。爲作二縁
謂境界威勢縁。無明與初明非因。爲作一
威勢縁。如此説。是略毘婆沙
頗行縁無明不縁明耶。答曰無也。所以者何。
無有行於無明有縁於明無縁。頗行於明有
縁。於無明無縁耶。答曰此亦無也所以者何。
無有行於明有縁於無明無縁。頗行於無明
與明有縁耶。答曰有。所以者何。衆生從久來。
無有不謗道言非道者。彼於後時。作地利行。
亦令増長。乃至廣説。地利行者。得田地園林
果者是也王行者得作邊地王。如摩菟羅王
等大王行者。得王於一方。如瞿沙王無崙荼
王秦天子等是也。轉輪王行者得王四天下。
復有説者。王行者得王一方。如瞿沙王無崙
荼王秦天子等是也。大王行者得爲轉輪王
太子已登王位。七寶未至是也。轉輪王行者。
已登王位。七寶自至是也。復有説者。地利行
者。謂一切地處。於中尊貴。王行者。得爲轉輪
王眷屬小王。大王行者。居轉輪王太子位。轉
輪王行者。得王四天下。七寶自至。以是因縁。
展轉生故。使諸衆生及種子藥草樹木皆得
生長。亦以如法賦税。以此業力故。使外種子
皆得増長。如此義今當廣説。如諸外道見。壽
命有増有減。心生厭離。復爲怨憎會苦愛別
離苦。在家諸苦之所逼切而便出家。既出家
已少欲知足。精勤苦行持嶮難戒。種種苦行
欲求解脱。彼依邪道故。轉遠聖道。以轉遠故。
不能得道。不得道故。便生誹謗。言無有道。雖
有解脱。而無其道。若當有者。我等種種苦行
應得此道。以不得故當知無道。於修行法而
便退還。作是思惟。於生死中多修福者。猶有
嶮難。況不作者。我今當修施福。即作大祀。以
諸飮食充足多人。作如是願。使我爲王。乃至
轉輪王。如佛弟子見。壽命有増有減。心生厭
離。復爲怨憎會苦愛別離苦在家諸苦之所
逼切而便出家。既出家已。初夜後夜勤修方
便。一七二七日沒。於其中間。結加趺坐。頂
安禪鎭行禪毱法杖。常住山頂巖石間修行
精進。雖然以二事故不得道。一善根未熟。二
行邪方便。善根未熟者。始於此身而求解脱。
佛法之中。速得解脱者。一身中種解脱分善
根。二身中成熟。三身中得解脱。而彼未種解
脱分善根而求解脱。是名善根未熟。行邪方
便者。受錯謬對治。以是事故不能得道。以不
得故便謗於道。雖有解脱而無其道。若當有
者我今種種精進苦行。則應當得。以是事故
而便退還。復更思惟。於生死中。多作福者猶
爲嶮難。何況不作。我今當修福業自作亦教
他作。施設長齋般闍于瑟因講經法會等。以
種種飮食充足多人。發如是願。使我爲王至
轉輪位。如願皆得。若當無道邪見無由生謗。
以有道故。邪見便謗。是故無漏道作近縁。若
邪見不謗道。後則不生施倶心。如是染汚心
與不染心作縁。若無施倶心。則外種子不増
長。如是内法與外法作近縁。此前心具有四
縁。前心者。謂邪見倶心。彼相應共有。是因縁
疑。是次第縁。道是境界縁。除其自體。餘一切
法。是威勢縁。彼後心有一威勢縁。後心者。謂
施倶心也。問曰以何等故。前心有四縁。後心
有一縁耶。答曰或有説者。此文應如是説。前
心有四縁。後心亦應有四縁。應如是説。而不
説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有説者。此中一向説
近縁。如識身經所説。不爲心作障礙是威勢
縁。諸法爲作境界者是境界縁。前滅心是次
第縁。倶生法是因縁。如是皆説近縁。當知此
文亦説近縁。前心四縁是近縁。前心四縁於
後心。是一威勢縁。非因縁非次第縁非境界
縁。所以者何。前心與邪見作因縁。邪見相應
心。不行布施。疑心不能與施心開次第縁。道
心不行施。問曰如後生心體。以在四縁中。
前心四縁。於後心。是威勢縁故。云何不自體
還與自體作威勢縁耶。答曰或有説者。此文
應如是説。前心四縁。與後心作一威勢縁。除
其自體。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乃至廣説。
復有説者。我先作是説。此中一向説近縁。後
心於前心四縁。是遠縁是爲捨遠取近。復有
説者。先已除自體是餘論。餘日誦餘揵度中
説。除其自體者。猶當信受。何況此論。此*揵
同曰誦前品中説。一切諸法。除其自體。
作威勢縁而不信受。以是事故。此中雖不言
除其自體亦復無過
頗行不縁無明。亦不縁明耶。答曰無也。無有
行不縁無明亦不縁明。復次若別爲一法説
者則有。頗行縁無明不縁明乃至廣説。縁無
明不縁明者。謂無明報染汚行無明報者。無
明爲作報因明非其因。所以者何。明無因義
故。無明與染汚行作四因。謂相應共生相似
遍因。明非其因。無因義故。縁明不縁無明者
除初明。諸餘無漏行。明與彼作三因。謂相應
共生相似因。無明非其因。無因義故。縁無明
縁明者此則無也。所以者何。無有行縁無明。
亦縁明者遠故。如偈説
    虚空大地相去遠 海彼此岸亦復遠
    日出沒處斯亦遠 正法邪法遠中遠
不縁無明不縁明者。除無明報。諸餘不隱沒
無記行。何者是耶。謂一切善行報。不善身口
業。得生住老。無常等報。諸長養色。餘依色威
儀工巧通果法。及初明有漏善行。如是等法。
不縁無明不縁明。何以故。無明與明非其因
故。問曰如苦法忍得。無明與明。倶非其因。此
中何以不説耶。答曰或有説者。應説而不説
者。當知此説有餘。復有説者。以分別初明共
有法時彼亦在中故。評曰不應作是説。如前
説者好。問曰無明是何義。答曰不知不解不
識。是無明義。問曰除明餘一切法。亦不知不
解不識。彼盡是無明耶。答曰若不知不解不
識。是愚癡相者。説是無明。餘一切法。雖不知
不解不識無愚癡相故説不是無明。問曰明
是何義。答曰知解識義是明義。問曰世俗智
亦知解識。何以不説是明耶。答曰或有説者。
若知解識。能於眞諦決定者是明。世俗智雖
知解識。不於眞諦得決定故。如遠分智雖復
猛利。不能於眞諦盡得決定。復有説者。若知
解識。能於眞諦。決定了知。究盡第一義者是
明。世俗智雖知解識。不能於眞諦決定了知
究盡第一義故非明。復有説者。若知解識。能
斷煩惱。更不生者是明。世俗智與上相違故
非明。復有説者。若知解識。能破壞有是明。世
俗智與上相違故非明。復有説者。若知解識。
斷生死有相續法及老死相續法者是明。世
俗智與上相違故非明。復有説者。若知解識。
是盡苦集身見諸取道者是明。世俗智與上
相違故非明。復有説者。若知解識。非身見
顛倒體。非貪欲瞋恚愚癡之處。不雜垢濁
毒。不墮諸有。不墮苦集諦中者是明。世俗
智與上相違故非明。復有説者。若知解識。知
已更非無知。得決定智。更不生愚癡猶豫邪
見者是明。世俗智與上相違故非明。復有説
者。世俗智在無明明分中所以者何。於明無
明。倶有三縁義故。如人親友亦親他怨。是人
於他。不名親友。不名怨家。彼亦如是。復有説
者。不雜無明故是明義。世俗智雜無明故非
明。復有説者。世俗智分。能生謗道法。是中應
説叛臣喩。復有説者。能治義者是明。如人爲
鬼所著以呪治之。如是凡夫爲煩惱鬼所著。
以無漏道治。彼世俗智。不能究竟治故非明。
除心因法及非心法。諸餘法攝二界一入一
陰。彼是何耶。謂苦法忍相應心。攝二界者
識界。一入者意入。一陰者識陰。除明因法及
諸餘法。非明者。攝一界一入一陰。彼是何耶。
謂苦法忍是也。攝一界者法界。一入者法入。
陰行陰。説受等諸數法。亦應如是。問曰
諸明以明爲因耶。設爲明因是明耶。乃至廣
作四句。是明非以明爲因者。謂初明也。是明
因非明者。明相應共生法也。是明亦以明爲
因者除初明。諸餘明也。非明不以明爲因者。
除上爾所事。諸明是明因也。設是明因亦是
明*也。乃至廣作四句。是明不爲明作因者。
謂未來明也。爲明作因非明者。謂明相應共
生法也。是明亦爲明作因者。謂過去現在明
也。非明不爲明作因者。除上爾所事。苦法忍
得有十五。一與苦法忍倶。二與苦法智倶。如
是乃至與道比忍倶苦法智得有十四。如是
減。乃至道比忍得有一。問曰見道更有餘
得不耶。答曰或有説者無。所以者何。如見道
滅。彼得亦隨滅。猶如日沒光亦隨沒。如是日
如見道。日光如諸得。若彼道滅。得亦隨滅。評
曰應更有得謂未來世是也。此中唯説生者。
不説不生者。苦法忍有一得倶生忍。於得不
作因。得於忍亦不作因。與後生無漏道。盡爲
作因。苦法智倶生得有三。二是道得。一是解
脱得。二是道得者。一是苦法忍得。二是苦法
智得。解脱得者。謂欲界見苦所斷十使解脱
是也。苦法智於得無因義。得於智亦無因義。
苦法忍及倶生得。與彼三得作相似因。苦比
忍倶生得有四。三是道得。一是解脱得。苦比
忍與得無因義。得於苦比忍。亦無因義。苦
法忍及倶生得與四得。作相似因。苦法智及
倶生得與三得。作相似因。除苦法忍得。以此
事故而作是説。頗有前生無漏不與後生無
漏道而作因耶。答曰有勝不與下作因。苦比
智倶生得有六。四是道得。二是解脱得。苦
比智與六得無因義。六得亦與苦比智。亦無
因義。苦法忍倶生得與六得。作相似因。苦法
智及倶生得與五得。作相似因。除苦法忍得。
苦比忍及倶生得與後三得作因。與前三得
不作因。問曰。何故不爲前三得作因耶。答曰
以下故。勝道不爲下作因。問曰以道下故。不
爲作因可爾。解脱得勝何故不爲作因也。答
曰解脱得雖勝。下道力所得故。不爲作因。如
是乃至道比忍。有二十二得。倶生十五。是道
得。七是解脱得。道比忍與二十二得無因義。
二十二得與道比忍。亦無因義。苦法忍及倶
生得與二十二得。作相似因。乃至道法智及
倶生得與後三得。作相似因。不與前得作因。
若苦法忍現在前。未來中所修道。盡爲作因。
苦法忍。乃至無學道作因。復有説者。苦法忍
現在前。未來中所修道不爲作因。何以故。乃
至無一刹那生。云何名果。評曰説是因者好。
倶是一身所得。復是勝道故。如是乃至道比
忍現在前。未來中所修道。彼道比忍。盡爲作
因。從道比智乃至無學道。盡爲作因。乃至金
剛喩定現在前。未來中所修道。盡爲作因。及
諸無學道盡爲作因。初生盡智。除其自體。
與一切無學道作因。信行人道。還與信行人
道作因。亦與法行人道作因。法行人道。唯與
法行人道作因。復有説者。信行人道。與信行
人道作因。不與法行人道作因。無有信行人
作法行人者。評曰如是説。爲作因者好。倶是
一身。復是勝道故。信解脱道。與信解脱道作
因。亦與見到道作因。見到道唯與見到道作
因。時解脱道與時解脱道作因。亦與不時解
脱道作因。不時解脱道。唯與不時解脱道作
因。見道與見道作因。亦與修道無學道作因。
修道與修道作因。亦與無學道作因。無學道。
唯與無學道作因。聲聞道還與聲聞道作因。
辟支佛道還與辟支佛道作因。佛道還與佛
道作因。此三道。各不更相爲因。無漏道。亦依
女身。亦依男身。或有説者。依女身道。還與依
女身道作因。依男身道。還與依男身道作因。
應展轉爲因隨其利鈍根性。如是説者好。或
有説一道者。或有説多道者。説一道者。不言
見道。即是修道。見道異修道異。見道依九處
身得。三天下六欲天。説一道者。閻浮提道。乃
至即是他化自在天道。説多道者。閻浮提所
依身道異。乃至他化自在天所依身道異。言
多道者。復有二種。一者作如是説。若以閻浮
提身得見道。此道名得在身中成就亦現在
前。餘身所依道。是得不在身中成就。不現在
前二者作是説。若以閻浮提身得見道。彼道
名得。在身中成就。亦現在前。餘身所得見道
不名得。不在身中。不成就。不現在前。修道依
欲界身。亦依色界無色界身。言一道者。若依
欲界身所得道。色無色界身所得道。即是一
道。言多道者。依欲界身所得道異。依色無色
界身所得道異。言多道者。復有二種。一者説。
依欲界身得道。此道名得在身中成就現在
前。依餘身得道名得。不在身中成就不現在
前。二者説依欲界身得道名得。在身中成就
現在前。依餘身中成就現在前。依餘身得道。
不得不在身中不成就不現在前。評曰不應
作是説。若然者。依欲界身。得果已。生色無色
中。彼生已起聖道現在前。可言重得果耶。如
前説者好。聖道亦依女身。亦依男身。言一道
者。依女身道。依男身道。即是一道。言多道者。
女身道異。依男身道異。言多道者。復有二種。
一者言。若女身所得道。此道名得在身中成
就現在前。男身中道。此道名不得在身中
成就不現在前。二者言。若依女身所得道。此
道名得在身中成就現在前。男身中道。此道
不得不在身中不成就不現在前。評曰不應
作是説。所以者何。依女身得果。後得男身。起
聖道現在前。可言重得果耶。如前説好。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依百歳身而得。乃至亦依
八萬歳身而得。言一道者。依百歳身。而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依八萬歳身得者。
言多道者。百歳時身所得道異。八萬歳身所
得道亦異。言多道者。有二種。一者言依百歳
身。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道名得。在身
中成就現在前。餘道名得。不在身中成就不
現在前。二者言百歳身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此道名得。在身中成就現在前。餘身道
不得。不在身中不成就不現在前。問曰若然
者。一切諸佛皆等。此説云何通耶。答曰以三
事故言等。一者本修集善行等。二者成就法
身等。三者利益世間等。修集善行者。一切諸
佛。盡於三阿僧祇劫。修諸方便四波羅蜜。成
就法身等者。諸佛盡有十力四無所畏大悲
三不共念處。盡住上上根。利益世間等者。欲
令無量那由他衆生眷屬。皆得解脱。入於涅
槃。以是三事故名等。復有説者。戒亦等。盡
住上上戒故。根亦等。盡住上上根故。道亦等。
盡成就上上道故。評曰如前説者好。問曰頗
有一法。於一刹那頃。能起二十四得現在前
耶。答曰有若依第四禪。得正決定。得六地中
苦法忍。一地有四行。謂無常行等。得現在前。
問曰頗斷煩惱得。得而不捨。捨而不得。乃至
廣作四句。得而不捨者。凡夫人離欲界欲。乃
至離無所有處欲。聖人除轉根及得果時。諸
餘斷結道是也。捨而不得者。凡夫人離欲還
退時。從色無色界命終。生欲界中時下地命
終。生上地聖人果中間退時是也。亦得亦捨
者。凡夫人從無色界命終。生於色界。上地命
終生色無色界。下地中聖人得果時轉根時
及退果時是也。不得不捨者。除上爾所事
入息出息當言依身迴耶。乃至廣説。問曰。
何故作此論。答曰如攝法經所説。世尊何故
説入息出息是身行耶。答言此是身法。身是
其本。亦屬於身。依身故迴。如施設經説。如曇
摩提那經説。以何等故。死有入息出息不迴
耶。答言入息出息由心勢力。死者無心故入
息出息不迴。一經説由身。一經説由心。人謂
此二經。亦是了義亦是不了義。欲顯此二經
眞實義故。而作此論。入息出息當言依身迴
耶。當言依心迴耶。答曰當言依身迴依心迴。
隨其宜便。問曰云何隨宜便。答曰。或有説者。
如嬰孩入息出息少。中年中。老年多。復有説
者。此有四事故言隨宜便。云何爲四。一者依
身。二者風道通。三者諸孔開。四者入息出
息地麁心現在前。此四事説隨其宜便。若當
入出息。但依身不依心者。入無想滅盡定。
入出息亦應迴。何以故。彼亦有入出息所依
身。風道亦通。諸毛孔亦開。雖無麁心現在
故。入出息不迴。若入出息。但依心不依身者。
無色界衆生。亦應入出息迴。然彼無此四
事故不迴。若入出息但依身心不隨宜便者。
此則在卵等中時。乃至廣説。在卵等中身。
非入出息所依。風道不通。諸孔不開。唯有
入出息地麁心故。是以不迴。若當迴者則應
躁動。復有説者。以卵迦羅邏時軟薄故。入
出息不迴。阿浮陀。卑尸時。身諸孔未開故。
入出息不迴。入第四禪。雖有入出息所依
身風道亦通。諸孔不開。以定力故。身體盡
合。復不起入出息地麁心。彼地心微細故。
問曰以何等故。説入第四禪者。不説生第
禪者耶。答曰或有説者。作經者意欲爾。乃
至廣説。復有説者。此文應作是説。入第四禪
及生第四禪。而不説者。當知此説有餘。乃至
廣説。復次若説入定。當知亦説生處。如經説
前修此定。後生彼處。是故入出息。依身迴。亦
依心迴。隨其宜便。從阿鼻獄。上至遍淨天。於
其中間。諸衆生生諸根具者。乃至廣説。此中
説諸根具足者。具上四事。非眼等根也。問曰
以何等故。入第四禪。入出息不迴耶。答曰麁
心能起入出息。彼心心數法細故。復有説者。
躁動心能起入出息。彼心不躁動。如人在煩
鬧道行。便起於塵。彼亦如是。尊者和須蜜説
曰。以何等故。入第四禪。入出息不迴耶。以入
第四禪者。身諸毛孔合。以無所依故。入出息
不迴。尊者婆檀陀説曰。入第四禪。身不動搖
彼心不動故。身亦不動。復有説者。欲界以愛
境界故。令身心麁。初禪以覺觀故。第二禪以
喜故。第三禪以樂故。第四禪中。永離如是法
入出息。有出息。有入出息地。有無入出
息地。入息者來出息者去。四地中有入出息。
四地者。謂欲界初禪二禪三禪。五地中。無入
出息。五地者。謂第四禪及四無色定問曰。住
入出息地。無入出息地心現在前。爲有入出
息迴不耶。答曰不迴。問曰住不入出息地。入
出息地心現在前。爲有入出息迴不耶。答曰
不迴。問曰若住入出息地身。入出息地心現
在前。當言入出息迴。爲以身故迴。爲以心故
迴耶。答曰或有説者。以身故迴。諸作是説。以
身故迴者。生欲界中。欲界中心現在前。此身
是欲界。入出息亦是欲界。從欲界心迴。即是
此心所觀境界。生欲界中。初禪心現在前。身
是欲界。入出息是欲界。從初禪心迴。即是彼
心所觀境界。問曰若然者。此説云何通。如説
欲界入出息。是初禪無礙道中滅。答曰欲界
入出息。或從欲界心迴。或從初禪心迴。若從
欲界心迴者滅。若從初禪心迴者現在前。復
有説者。言滅者是數滅也。生欲界中。二禪三
禪心現在前。身是欲界。入出息是欲界從二
禪三禪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初禪初禪
心現在前。身是初禪。入出息是初禪。從初禪
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生初禪。欲界心現
在前。身是初禪。入出息是初禪。從欲界心迴。
非是彼心所觀境界。生初禪。二禪三禪心現
在前。身是初禪。入出息是初禪。從二禪三禪
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生二禪中。隨其相
説生第三禪中。第三禪心現在前。身是三禪。
入出息是第三禪。從第三禪心迴。即是彼心
所觀境界。生三禪中。欲界心現在前。身是第
三禪入出息是第三禪。從欲界心迴。非是
彼心所觀境界。如是起初禪二禪心現在前。
身是第三禪。入出息是第三禪。從初禪二禪
心迴。非是彼心所觀境界。諸作是説。入出息。
以身故迴者。欲界入出息。爲四種心作境界。
初禪入出息。爲三種心作境界。第二禪入出
息。爲二種心作境界。第三禪入出息即爲第
三禪作境界。諸作是説入出息。以心故迴者。
生欲界中。欲界心現在前。身是欲界。入出息
是欲界。從欲界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若
初禪心現在前。身是欲界。入出息是初禪。從
初禪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若第二第三
禪心現在前。身在欲界。入出息是第二第三
禪。從第二第三禪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
生初禪中。初禪心現在前。身是初禪。入出息
是初禪。從初禪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若
欲界心現在前。身是初禪。入出息是欲界。從
欲界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若第二第三禪
心現在前身是初禪。入出息是第二第三禪。
從第二第三禪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生
第二禪中説亦如是。生第三禪中。第三禪心
現在前。身是第三禪。入出息是第三禪。從第
三禪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若欲界心現
在前。身是第三禪。入出息是欲界。從欲界心
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若初禪二禪心現在
前。身是第三禪。入出息是初禪二禪。從初禪
二禪心迴。即是彼心所觀境界。諸作是説。入
出息依心迴者。欲界入出息。即是欲界心所
觀境界。初禪即初禪。二禪即二禪。三禪即三
禪。評曰不應作是説。如前説者好。問曰入出
息。爲是衆生數。爲非衆生數耶。答曰是衆生
數。問曰爲是内法。爲是外法耶。答曰是外法。
此身中亦有内風。然入出息是外風。爲是長
養爲是依。爲是報耶。答曰是依此身亦有長
養風報風。然入出息是依。如經説。佛告阿難。
若能令入出息。如射箭筈筈相續者。是名
異食。云何名異食耶。答曰雖以上妙飮食長養
人身。不如正方便入出息。切害身法莫若
方便。入出息。如箭*筈筈相續。是何義耶。答
曰如以後箭射於前箭。是名*筈筈相續義。復
有説者。相續不斷義。是*筈筈相續義。問曰
入出息。爲先入耶。爲先出耶。答曰或有説者。
言先出。臍邊有風起。能開諸孔。然後乃出。
復有説者。能開諸孔風。非入出息。諸孔開已。
風先入。如飢渇人。少有所食。令身長養。死時
最後息出。更不復入名死。復有説者。最後息
入。更不復出名死。如説使我常得入出息。
入第四禪時息出。出第四禪時息入
如説有阿那般那。有阿那般那念。云何名阿
那。云何名般那。云何名修阿那般那念耶。答
曰諸入息是阿那。出息是般那。復有説者。出
息是阿那。入息是般那。如説比丘吸外風入
時名阿那。如内風出散名般那。能縁彼念。是
名阿那般那念。修行廣布念相應共有法。是
名修阿那般那念。阿那般那念説有六事。云
何爲六。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數者。
有五種。一數二減數三増數四聚數五淨數。
數者一至二乃至十。減數者。從三至一増數
者。從一至三四。聚數者。觀六息入六息出。復
有説者。聚數者。觀入息是出。觀出息是入。淨
數者。觀五息出。問曰爲先數入息。爲先數出
息耶。答曰先數入息。所以者何。生時息入。死
時息出。如是觀者。是名隨順生死觀法。是以
先觀入出。乃至廣説。隨者觀息至咽時。心亦
隨至。至心至臍。乃至脚指心亦隨至。止者。息
入時住在咽心亦止觀。如是至心至臍。乃至
住脚指心亦止觀。復有説者。止者觀風在身
中住。如觀明珠中綖。觀者不但觀風。以風大
故。等觀四大。不作差別。觀此四大能生何物。
知生造色。次觀造色者。爲誰作依。誰有所
作知。爲心心數法。以是事故。觀五陰。轉者
轉此入息觀。起身念處。次起受心法念處。次
起煗頂忍世第一法。淨者。謂苦法忍是也。復
有説者。是諸善根。皆是慧分。數有二事。一數
入出息。二能捨思覺。隨有二事。一能隨入
出息。二捨離欲覺。止有二事。一能住息在鼻
端。二不捨三昧。觀有二事。一能觀入出息住
異相。二能取心心數法相。轉有二事。一能知
陰。二能入聖道。淨有二種。一能斷結。二能淨見」
問曰阿那般那念體性是何。答曰是慧以此
心品中念偏多故。名阿那般那念。取其相應
共有法故。欲界體依。是四陰性色界是五陰
性地者。在五地中。欲界未至初禪中間二
禪未至。三禪未至。所依身者。依欲界身。亦依
色界。然初起時。必依欲界。行者體非行。境界
者境界是。風念處者。非根本念處。是念處方
便。若取念處眷屬者。則是身念處。所以者何。
以縁色故。問曰若然者。何故佛經説阿那般
那念是四念處耶。答曰以是念處方便故。名
四念處。問曰若然者。不淨觀亦是四念處方
便。何故不説名四念處耶。答曰若有衆生。應
聞阿那般那是念處者。世尊則説。若有衆生。
應聞不淨是念處而得悟者佛亦説之。復有
説者。如此經中。亦説不淨觀是念處。如此
經偈説
    若能觀青色 亦能觀爛壞
    是名身念處 觀淨生欲心
    是中亦有受 是名受念處
    能以無瞋心 是名心念處
    亦斷於愛恚 是名法念處
復次何故。説阿那般那念是念處。不説不淨
觀耶。答曰以阿那般那念觀牢固可恃。不淨
觀法則不爾。若行者失念。煩惱現在前時。速
能還觀。如人怖恐速走入城。彼亦如是。復
有説者。阿那般那念。不與外道共不淨觀共。
復有説者。不淨觀能増長衆生想。所以者何。
觀時必觀男女身骨故。阿那般那念。能増長
相。所以者何。以是空三昧根本故。是
故説四念處。復有説者。阿那般那念。縁近法。
是不雜觀。非次第觀。非是因衆生觀。不多用
功。不淨觀不爾。是故説是念處。不説不淨觀
也。智者一等智。根相應者。一根相應謂捨根。
世者謂是三世。縁世者。謂縁三世。善不善無
記者。謂是善縁善不善無記者。謂縁無記。欲
色無色界繋者。謂欲色界繋。縁三界繋及不
繋者。謂縁欲色界繋。是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者。謂是非學非無學。縁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法者。謂縁非學非無學。見道斷修道斷無斷
者。謂修道斷縁見道修道不斷者。謂縁修道
斷。縁名縁義者謂縁義也。縁自縁他者謂縁
自他。如經説偈
    若於安般念 具足能修行
    次第而習學 如佛之所説
問曰此偈中説。誰具足誰不具足。答曰或有
説者。此中説佛具足聲聞縁覺不具足。復有
説者。佛辟支佛是具足。聲聞是不具足。復有
説者。阿羅漢以上是具足。學人凡夫人是不
具足。復有説者。聖人是具足。凡夫人是不具
足。評曰如是説者好。若具上六事。名爲具足。
若不具上六事。名不具足
如經中説。佛言我於二月入於禪定。現如是
所應瑞相。云何瑞相。答曰世尊。自敷床而坐。
化作比丘眷屬圍遶是其瑞相。復有説者。世
尊令地微動。諸比丘見已尋詣佛所。此亦是
其瑞相。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外道梵志
來問汝言。沙門瞿曇於二月中。爲入何定者。
汝當答言。入阿那般那定。問曰如諸外道梵
志。乃至不識阿那般那定名佛何故作如是
説。若諸外道來問汝者。汝當答言。入阿那般
那定耶。答曰欲令外道生悕有想。若諸外
道。聞阿那般那定名。必生*悕有想。以生*悕
有想故來至我所。以此縁故當入我法。作如
是説。問曰如世尊悉入諸禪定解脱三昧。何
以但説入阿那般那定耶。答曰以阿那般那
定在諸禪定初故
如説當觀息短。乃至廣説。問曰息爲先短後
長。爲先長後短耶。答曰先觀短後觀長何以
知耶。答曰。如説世尊入定不久入出息速動。
入定轉久。入出息安住。如人重擔上嶮難處。
身體疲極。入出息速動。若止息時。入出息住。
佛亦如是。入息時知息遍身。出息時亦知遍
身。問曰繋念在鼻端。云何復知入出息遍身
耶答曰尊者和須蜜作如是説。遍知此身。是
無常法。而不失念。問曰若然者。不名起定
耶。答曰不名起。以不捨其方便故。如是展轉
觀此身。是苦空無我穢汚不淨性。若此阿那
般那念未成時。繋念在鼻端。後若成已觀身
毛孔猶如藕根風從中入出問曰若然者。云
何不名起定耶。答曰以不捨方便所期心故。
不名起定。尊者婆檀陀説曰。如菩薩觀時。
先繋念在身諸孔風入出處。令心不散亂。亦
不捨方便。止息身行。入息出息。乃至廣説。止
息身行者。令此入出息轉微寂靜。或時不觀。
復有説者。觀息短時。名入初禪。觀息長時。入
第二禪。知息遍身。入第三禪。止息身行。入第
四禪如是等四義。亦應如是説。覺喜入出息
者。謂初禪二禪也。覺樂入出息者。即觀察此
樂也。覺心行入出息者。觀察想思也。復有説
者。覺心行者。觀意業思。止息意行。入出息
者。令彼意行轉微寂靜。或時不觀。覺心入出
息者。謂觀察於識也覺隨喜心定心解脱心入
出息者。如來無隨喜心。無定心。無解脱心。觀
察菩薩本所行。隨喜心定心解脱心也。覺無
常入出息者觀察入出息是無常也。覺斷入
出息者。觀察斷過去煩惱也。覺離欲入出息
者。觀察斷未來煩惱也。覺滅入出息者。觀察
斷現在煩惱也。復有説者。覺無常入出息者。
觀察心心數法是無常也。覺斷入出息者。除
愛結。觀察斷餘結也。覺離欲入出息者。觀察
斷諸煩惱也。覺滅入出息者。觀察斷一切結
法也。復有説者。覺無常者。是觀察身無常也。
覺斷者。觀察斷無明也。覺離欲者觀察離欲
愛也。覺滅者觀察涅槃是寂靜也。尊者婆檀
説曰。覺無常者。觀察五取陰也。覺斷者。觀察
五取陰是空無我也。覺離欲者。觀察五取陰
是苦也。覺滅者。觀察五取陰是不生寂滅法
也我作如是念。如是住者。皆是麁定。我應廣
住微細定中。問曰云何微細定耶。答曰或有
説者。第四禪是復有説者。滅盡定是。是時夜
分有欲界三天。來詣菩薩所。一下根。二中根。
三上根。彼下根天。見其無入出息。又不動搖
無思想行。作如是言。此瞿曇沙門今者已死。
彼中根天。見其身猶煖雖復經久而不爛壞。
彼作是言。今雖未死後必當死。彼上根天。曾
見諸佛及佛弟子入禪法。彼作是言今非是
死亦不當死。然住此定法應如是
若有人問云何聖住。云何天住。云何梵住。云
何學住。云何無學住。云何如來住。應當答言。
是阿那般那念。如是説者是名正答。問曰如
阿那般那念。是非學非無學。何故説是學住
無學住耶。答曰從學無學邊得故。名學無學。
能入學無學法故名學無學。復有説者。無煩
惱故。名聖清淨。天所有故名學。能得學法
故名學無學所有故名無學。能生無學法故
名無學。如來住者。阿羅漢住。名如來住。未得
而得者。勝進是也。已曾得者。一受現法樂。二
已至不動。復有説者。聖所有故名聖住。能生
聖法故名聖住。天所有故名天住。能生天故
名天住。乃至如來所有故名如來住。能生如
來。法故名如來住。未得而得者阿羅漢是也。
已得受現法樂者。現法樂有四種。一出家樂。
二閑靜樂。三寂滅樂。四三菩提樂
如色衆生依身故心迴乃至廣説。問曰何以
作此論。答曰如欲色界衆生依色故心迴。無
色界無色。或謂彼心無所依而迴。爲令彼意
得決定故而作此論。説有所依。問曰彼何所
依耶。答曰命根受身處。如是等諸餘心心不
相應行。不相應行。名何等。謂凡夫性。不成
得生住老滅。問曰亦依心迴。何以但説身
耶。答曰以身麁故説身。眼根及次第滅心與
眼識作依作所依生眼根四大身根生身根四
大命根受身處得生住老滅。如是等法作依
不作所依耳識鼻識舌識説亦如是。身根及
次第滅心與身識。作依作所依。生身根四大
命根受身處得生住老滅。如是等法。作依不
作所依。意識前次第滅心與意識。作依作所
依。身根生身根四大命根受身處得生住老
滅。如是等法。作依不作所依。復有説者。眼根
及次第滅心與眼識。作依作所依。生眼根四
大身根生身根四大色香味觸命根受身處得
生住老滅。如是等法。作依不作所依。耳識鼻
識舌識説亦如是。身根及次第滅心與身識。
作依作所依。生身根四大色香味觸命根受
身處得生住老滅。如是等法。作依不作所依。
意識前次第滅心與意識。作依作所依。身根
生身根四大色香味觸命根受身處得生住老
滅。如是等法。作依不作所依。復有説者。眼根
及次第滅心與眼識。作依作所依。倶生四陰。
作依不作所依。耳鼻舌身識亦如是。意識前
次第滅心與意識。作依作所依。倶生四陰。作
依不作所依。如是則説生欲色界者生無色
界者云何。答曰意識前次第滅心與意識。作
依作所依。倶生三陰。作依不作所依
問曰命根體。爲是一爲是多耶。若是一者斷
其手足。何故命不斷耶。若是多者斷其手足。
何以手足中而無命耶。答曰應作是説。體實
是一。以一命根在身中故名之有命。如有一
受名之有受。如有一思名曰有思。有一心故
名曰有心。一心滅故名曰無心。如是有一命
故名曰有命。問曰若然者。斷其手足何以不
死耶。答曰命所依身有二種。有具足不具足。
若斷手足時。具足者滅。不具足者續生。具足
所依身。在不生法中住。不具足者。遇縁便生。
問曰何故斷手足時不死。斷頭截腰。而便死
耶。答曰若斷手足及餘身分時。不壞害多入。
若斷頭截腰。則壞害多入。復次若斷手足時。
不壞害多入因。亦不壞縁。若斷頭截腰。則壞
害多入因。亦破其縁。令多入在不生法中住
復次以頭是諸根聚處。以腰是入出息住處。
若壞害則死。手足等身分。非諸根聚處。亦非
入出息住處。是故斷截不死。復有説者。命根
體是多法。手足中異。如是諸餘身分中亦異。
問曰若然者。斷其手足。棄在於地。何以無
命耶。答曰手足中命。雖性各異而屬於身。若
離於身更不屬身。是故不活。復次以離所依
長養縁故不活
云何受身處。答曰衆生相似法。受身處亦是
一體。是不隱沒無記。亦是報亦是依。報者説
諸趣相似。如地獄衆生展轉相似。如是餘趣
餘生當知亦展轉相似。依者説界相似。如欲
界還似欲界。色無色界説亦如是。如界相似。
如是方土族姓居家比丘婆羅門學無學。亦
應隨相説。復有説者。報者初生時所得者是
也。依者後時所得者是也。如沙門還似沙門。
婆羅門還似婆羅門。此相似法。有得有捨。捨
者或身死時捨。或餘事故捨。餘事者如得正
決定。捨凡夫相似。得聖相似。阿羅漢般涅
槃時。捨而不得。復有説言。衆生相似法有三
種。謂善不善無記。如八人相似法是善。五無
間業人相似法是不善。諸餘人相似法是無
記。問曰諸死此生彼。盡捨受身處耶。設捨受
身處。盡死此生彼耶。乃至廣作四句。死此生
彼不捨受身處者。地獄中死。還生地獄中。乃
至天中死。還生天中。是捨受身處。非死此生
彼者。謂得正決定者是也。死此生彼。亦捨受
身處者。地獄中死。生餘道中。乃至天中死。生
餘道中是也。不死此生彼。亦不捨受身處者。
除上爾所事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四
  校正後序
此卷第十七張第五行。欲令無量那由他
眷屬
皆得解脱入於涅槃
國本有能斷
貪欲修悲心者
兄弟姊妹欲令安樂非等。
凡四百五十五字。丹宋二本並無者。詳其
文勢非唯首尾不相連續。至於立文之體。
亦非此論。國本妄加耳。故今不取。但恨未
詳此文來自何經。此須待勘。因書其意以
告來賢云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五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揵度人品下
無有中愛。當言見道斷。當言修道斷。乃至
廣説。問曰。何故作此論。答曰。此是佛經。世
尊經説有三種愛。一欲愛。二有愛。三無有愛。
世尊經。雖説無有中愛不説見道斷修道斷。
彼經是此論所爲根本。彼中不説。此悉説之。
以是事故而作此論
問曰。無有中愛。當言見道斷。當言修道斷。答
曰。當言修道斷。所以者何。無有是無常諸縁。
彼愛是無有中愛。問曰。此亦是見道斷。何以
但言修道斷耶。答曰。爲隨順經義故。如經中
説。猶如有一爲恐怖苦痛所逼。作如是念。使
我斷壞。乃至死。死後無病。常得安樂。彼經義
趣。説受身處無常。彼所縁愛。是修道斷。以
隨順經義故。説修道斷。復次或有説者。無有
中愛。或見道斷。或修道斷。云何見道斷。答
曰。見道所斷無有中愛。乃至廣説。此文先説。
隨順經義。今者則説眞實義。如我義無有中
愛。當言修道斷。如我義者。如我隨順佛經中
義。彼經是此論根本。以是事故。言無有中愛
修道所斷。如是汝欲令無有中愛修道所斷
耶。此是毘婆闍婆提毘婆闍婆提
秦言分別論
定育多婆提之
育多婆提
言相應論
若不定他言。説他過者。此則
非理故。言汝欲令無有中愛修道斷耶。育多
婆提答言。如是毘婆闍婆提。作如是言。若
作是説。須陀洹。能起此愛。使我斷壞乃至死。
死後無病。常得安樂耶。答曰不也。問曰。何故
須陀洹。不能起此愛耶。答曰。或有説者。須陀
洹。信法信業故。復有説者。已見諸法自體生
故。復能滿足修空解脱門故。復有説者。此愛
是斷見所増長。依斷見生。聖人已離斷見故。
復有説者。此愛從次第因生。彼次第已斷故。
尊者奢摩達説曰。見道所斷法。是其因。聖人
已斷見道所斷法故。毘婆闍婆提。作如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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