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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 (No. 1546_ 迦旃延子浮陀跋摩道泰五百羅漢釋 ) in Vol.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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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猶如牛馬因於水草長養性命。一切聖人。
因於見道長養慧命。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
有説者。此法解縛永更不繋。是故見道名正
決定。或有説者。正必定義是決定義。自有決
定而非正所謂邪定。是故必定名正決定。或
有説者。相應如法義是決定義。見道相應如
法故名正決定。問曰。諸正是正性耶。答曰。諸
正性彼正也。頗正非正性耶。答曰。有。世第一
法是也。問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是正而非
正性耶。答曰。或有説者。衆生無始已來。煩惱
惡行。邪見顛倒。惱亂此心。住世第一法而能
制伏。是故名正體。是有漏爲使所使不名正
性。復有説者。等義是正義。猶如稱懸在中物
偏則低。如是世第一法。等住凡夫性。見道中
間。若苦法忍。生聖道偏多。是故等義是正義
也。復有説者。等義是正義。佛辟支佛阿羅漢
等住上上法故。是故等義是正義也。復有説
者。等現前行義是正義。一切行人皆同住一
刹那故。復有説者。彼世第一法與苦法忍四
事同等。所謂地根行縁地者。如苦法忍。依何
地與何根相應。行何行縁何法。彼亦如是。與
苦法忍四事同故。名爲正體。是有漏爲使所
使。不名正性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一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二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犍度世第一法品之二
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繋耶。乃至廣説。問曰。
何故作此論。答曰。先已説世第一法體性。及
説所以名世第一法。未説在何界繋。如人言
勝。已説勝事。未知住處。今欲説故。故作此
論。或有説者。爲止並義者意故。如摩訶僧
祇部説。世第一法是欲界繋。如犢子部説。是
色無色界繋。何以故。若地有聖道處。亦有世
第一法。如曇摩掘部説。或言三界繋。或言不
繋。或言非不繋法。爲止如是等*並義意故而
作此論。問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不當言欲
界繋。應説其所以。不可但以言故。此義便立。
答曰。不以欲界道得斷諸蓋。亦不能制伏纒。
亦不能令現前不行。所言斷制不行者。謂究
竟斷制不行。何以故。以欲界中無道能令蓋
纒究竟斷制不行故。問曰。以何等故。欲界中
無道能究竟斷蓋制伏纒耶。答曰。或有説者。
欲界中不善根強善根弱。是故無道能斷蓋
制纒。色界善根強。無不善根。是故有道能斷
蓋制纒。復有説者。欲界不善根如舊住。善根
如客。舊住有勢。客則無力。是故無道。色界善
根如舊住。無不善。是故有道。復有説者。欲界
善不善同一繋縛。是故無道。色界善根。欲
界不善根。不同繋縛。是以色界道。能斷欲界
蓋制纒。復有説者。欲界威儀。無有忌難猶
如夫妻。色界威儀。共相敬難猶如母子。復有
説者。欲界是破慚愧法。如居士子與旃陀羅
子交。色界有慚愧。如王不與旃陀羅交。復有
説者。欲界愛結。愛欲界善根。以愛善根故。不
能生厭離想。欲界愛不能愛色界善根。以不
愛故。能生厭離想。以如是等因縁故。欲界中
無道能斷蓋制纒。色界有道能斷蓋制纒。或
有説者。言斷蓋者。是究竟斷。制伏諸纒不現
前行者。是須臾斷。如究竟須臾斷如是。有縛
無縛有影無影有片無片亦如是。復有説者。
言斷蓋者害其根本。言制伏不現前行者。是
制伏諸纒。復有説者。言斷蓋者。拔諸煩惱。制
伏不現前行者。是制伏諸纒。問曰。欲界中雖
無究竟斷蓋制纒道。可無須臾斷蓋制纒道
耶。答曰。有。但不可信。何以故。不堅牢。不久
住。不相續。不相著。不久住心中不能久伏煩
惱得正決定。猶如水上浮萍以小石投之。雖
散隨合。蝦蟆入中。數散數合。有如是等縁故。
欲界雖有須臾斷道。而不可信。色界斷道可
信。何以故。牢固久住相續相著。久住心中能
制伏煩惱。得正決定。猶如大石投浮萍中散
而不合。龍象入中亦散不合。有如是等縁。是
故色界道。能拔諸蓋制纒害。諸煩惱制伏不
行。問曰。若然者如汝所説。世第一法應
在未至禪。所以者何。斷欲界蓋制纒對治道。
唯在未至禪。餘上地則不應有。答曰。對治有
二種。一斷對治。二過患對治。若依未至禪。斷
欲界欲。有二種對治道。餘上地雖無斷對治。
有過患對治。尊者瞿沙説曰。六地中盡有斷
欲界欲二種對治道。所謂斷對治。過患對治。
何以故依未至禪。斷欲界欲。其餘諸地而不
斷者。先已斷故。猶如日光於一切時與闇相
妨。日初出時已破夜闇。其餘日分。雖與闇相
違。而不破者。先已破故。亦如六人同一怨家
而共議言。隨於何處獲便害之。猶如有人次
持六燈入於闇室。初燈破闇。其餘諸燈。雖與
闇相違。而不破者。先已破故。如是六地中。盡
有斷欲界欲二種對治道。乃至廣説。復次云
何知六地中盡有斷欲界欲二種對治耶。若
當六地中無斷欲界欲二種對治者。行者依
上地。得正決定。不應分別欲界。亦不作證。然
能分別作證。以是縁故。知六地中盡有斷欲
界欲二種對治。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纒。亦
能除欲界結。乃至廣説。問曰。世第一法。不能
斷結。何以言若當以欲界道得斷蓋制纒。乃
至廣説。答曰。世第一法。雖不能斷結。而此
善根妙勝第一。在深遠處。宜應與彼地離欲
界道同在一處。是故以道證之。問曰。以何等
故。世第一法不能斷結耶。答曰。彼善根微小
法身未長。雖爾有大威勢。以善根微小法身
未長。不能斷結。有大威勢故。不爲諸結之所
毀壞。如師子子身小未長。不能害狩。有大
威勢。一切諸*狩不能侵害。或有説者。世第
一法。是一刹那故不能斷結。問曰。苦法忍亦
一刹那。何以能斷結耶。答曰。彼雖一刹那。後
有同性相續故。是以能斷。或有説者。彼是方
便道。不以方便道能斷煩惱。但不以欲界道
得斷蓋制纒。亦不能除欲界結。乃以色界道。
得斷蓋制纒。乃至廣説。作義者説曰。以何等
故。世第一法不欲界繋耶。或有説者。欲界卑
賤。彼善根尊勝。復有説者。欲界薄淡。彼善根
美妙。復有説者。欲界散亂。彼善根寂定。復有
説者。欲界非修。彼善根修。復有説者。欲界非
離欲法。彼善根隨順離欲法。復有説者。
世第一法是欲界繋者。有自縁過。云何名自
縁過。如苦法忍縁欲界五陰。*若世第一法是
欲界繋者。亦應縁欲界繋五陰。若縁欲界繋
五陰。彼應自縁。若不縁者復違經文如説如
苦法忍所縁。彼世第一法亦縁。便有如是自
縁之過。作義者説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是
色界繋。答曰。色界法能與三種道作次第縁。
所謂見道修道無學道。餘界不能與三道作
次第縁。*若欲界能與三道作次第縁者。則有
世第一法。如三道三地三根。初生法智分。次
比智分。如是等色界種種諸功徳。應當廣
説。以何等故。世第一法。不當言無色界繋。答
曰。得正決定。先見欲界苦諦苦行。後色無色
界倶。問曰。苦諦有四行。何以此中説見苦時。
但説苦行。不説無常空無我行耶。答曰。此文
應作如是説。得正決定時。先見欲界苦諦。不
應言苦行。然不爾者。彼作經者。有何等意。答
曰。爲現初始次第方便法故。如説苦行。無常
空無我行。亦應如苦行説。復有説者。以苦行
唯在苦諦中。無常行在三諦中。空無我行在
一切法。復有説者。此苦與一切有法相違。
能棄生死。猶如小兒。雖有種種美食在前。有
人語言。此食是苦。即便捨之。復有説者。一切
衆生老少愚智。内道外道皆信是苦。復有説
者。此苦麁現易以智知。所以者何。佛説苦智。
爲縁何法。即縁苦法。如智所知覺所覺行所
行。根根義縁所縁。應如智説。復有説者。説苦
文句。久遠所傳。古昔諸佛皆説苦行。是以行
者先見於苦。問曰。以何等故先見欲界苦。後
色無色界倶。答曰。或有説者。欲界苦麁現。
在了了易見。是以先見。色無色界苦細不現。
不了了難見。是以後見。問曰。若然者色界苦
麁。無色界苦細。何以倶見耶。答曰。以定不定
故。欲界不定是以先見。色界苦雖麁。與無色
界倶同定故。是以倶見。如是定不定。住離欲
地住不離欲地。住修地不住修地。説亦如是。
復有説者。欲界苦。是行者身生病苦痛。是以
先見。色無色界苦。非行者身不生苦痛。是以
後見。復有説者。欲界苦近是以先見。色無色
界苦遠是以後見。如近遠。現見不現見倶不
倶此身他身亦如是。復有説者。行者成就欲
界凡夫性故。是以先見。不成就色無色界凡
夫性故。是以後見。復有説者。行者於欲界苦
現見故。是以先見。色無色界苦不現見故。是
以後見。問曰。若色無色界苦不現見者。行者
云何見耶。答曰。現見有二種。一離欲現見。二
自身現見。行者於欲界苦。有二種現見。一離
欲現見。二自身現見。於色無色界苦。有一種
現見。所謂離欲現見。猶如商人有財兩擔。一
自負之。二使人擔。於自所負有二種現見。一
知物現見。二知輕重現見。於他所擔有一種
現見。所謂知物現見。復有説者。欲界苦有三
種。善不善無記。是以先見。色無色界苦有二
種。善無記。是以後見。復有説者。見欲界苦
時。斷二種結。不善無記。見色無色界苦時。唯
斷無記。如不善無記。有報無報生一果生二
果。無慚無愧相應。無慚無愧不相應。當知亦
如是。復有説者。謗言無苦。先從欲界。後色無
色界。若信有苦。亦應先從欲界後色無色界。
如誹謗生信。無智有智疑決定邪見正見。當
知亦如是。若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色無
色界倶。問曰。見道辦事有何差別。答曰。或有
説者。無有差別。或有説者。亦有差別。知聚
是見道。斷結是辦事。復有説者。知智是見道。
斷智名辦事。如是智作證明得作證明解脱
道道果。當知亦如是。復有説者。能見縁境界
是見道。所作是辦事。復有説者。一刹那是見
道。後相續者名辦事。如一刹那後相續。入數
數入。當知亦如是。復有説者。無礙道所作名
見道。解脱道所作名辦事。如無礙道所作解
脱道所作。遠惡修善。捨無義得有義。出下賤
入勝處。棄愛熾然。離愛安樂。當知亦如是。若
得正決定時。先見無色界苦諦苦行。如是世
第一法。當言無色界繋。乃至廣説。問曰。得
正決定時。不先見色界苦。不妨世第一法得
名色界繋。如是得正決定時。不先見無色界
苦諦苦行。世第一法。是無色界繋有何過耶。
答曰。色界中有遍縁知智能縁下地。是故得
有世第一法。無色界中無遍縁知智能縁下
地。是故無有世第一法。但聖道起先辦欲界
事。乃至廣説。不應言世第一法是無色界繋。
作義者説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不當言無色
界繋。或有説者。彼無色界。非因非地非器。
以非器等故。是以無世第一法。復有説者。若
彼處有觀諦善根如煗頂忍者。是處應有世
第一法。彼無色中無故無世第一法。復有説
者。若有見道處。則有世第一法。無色中無見
道故。無世第一法。復有説者。若地有智遍縁
一切法。亦有斷結對治道。則有世第一法。欲
界中。雖有智能縁一切地。而無斷結對治道。
無色界中。雖有斷結對治道。而無智能縁一切
地。是故欲界無色界。無世第一法。復有説者。
欲界善根不寂靜故。無世第一法。無色界道
極寂靜故。無世第一法。復有説者。欲界善根
羸弱故。無世第一法。無色中非其境界故。無
世第一法。復次或有説者。入無色定除去色
想。乃至廣説。問曰。不應言。復次或有説者。
若言。復次或有説者。義則不定。應作是説。入
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説。所以者何。同
明一義故。不應如先説無色界苦諦苦行等。
應作是説。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説。何
以故。此是根本義故。應作是説。而不爾者彼
有何義。答曰。言語有二種。一者方便。二者根
本。先所説者是方便語。後所説者是根本語。
復有説者。先所説者明苦法忍縁欲界法。後
所説者明世第一法與苦法忍同一縁。當知
無色界不能縁欲界。問曰。除去色想。體性是
何。答曰。七地。謂四無色定及三未至。問曰。
此處言除去色想。四大犍度。亦説除去色
想。如波羅延説偈
    除去色想 能斷欲愛 於内外法
    無不見者
如衆義經説偈
    亦不有有想 亦不無無想
    如是除色想 能斷渇愛因
如是等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者。此處説除
去色想者。除下地色想四大犍度。言除去色
想者。除有對色。如波羅延衆義經所説偈。除
去色想者。斷縁色愛。或有説者。此處言除去
色想者。是四念處四大犍度。言除去色想者。
是身念處。如波羅延衆義經所説。除去色想
者。是法念處。復有説者。此處言除去色想者。
是四無色定及三未至四大犍度。言除去色
想者。是第四禪。波羅延衆義經所説偈。除去
色想者。除愛縁色。復有説者。此言除去色想
者。此内外道。共除色想法。餘三是不共除色
想法
世第一法當言。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
觀。問曰。何以作此論。答曰。復爲止彼人意言
世第一法是欲界繋故。復有説者。先已説世
第一法體性。已説所以。已説界未説地。今欲
説故。復有説者。先雖明世第一法是色界繋。
色界中有三種地。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
無觀地。未説世第一法爲在何地。今欲説故。
所以者何。色界善根有在一地者。如淨解脱
等。有在二地者如喜等。今欲説世第一法所
在地故。是以作論。世第一法。或有覺有觀。
乃至廣説。云何有覺有觀。答曰。若依有覺有
觀三昧。得世第一法。如未至禪初禪是也。問
曰。上言依者有何義耶。答曰。或有説者。共倶
生義。是依義。彼世第一法生時。相應定力故。
持彼心品使不散亂。是依義也。何以知之。有
成文説共倶生義是依義。如説。若依空三昧
得正決定。是中即説倶生是依義。如苦法忍
與空三昧相應。是共倶生依義。空三昧亦與
世第一法相應。是名依義。復有説者。與次第
縁義是依義。如増上忍相應三昧。與世第一
法作次第縁。是名依義。評曰。即依彼地。是名
依義。如是説者好。云何無覺有觀。答曰。若依
無覺有觀三昧。得世第一法。是名無覺有觀。
如禪中間是也。云何無覺無觀。答曰。若依無
覺無觀三昧。得世第一法。是名無覺無觀。如
二禪乃至第四禪是也。問曰。何以説世第一
法在三地耶。答曰。爲止併義者意故。如彌沙
塞部説世第一法是有覺有觀有相有勢無
定。是凡夫性縁有爲有覺有觀者。能分別故。
有相者能縁故。有勢者難得故。無定者。無相
似心相續故。是凡夫者。凡夫身中可得故。縁
有爲者。縁諸行故。爲止如是併義者意故。説
在三地。若依未至地得正決定。彼一地見道
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依初禪得正決定。彼
二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依禪中間
得正決定。三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
依二禪得正決定。四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
法修。若依三禪得正決定。五地見道修。一地
世第一法修。若依四禪得正決定。六地見道
修。一地世第一法修。復有説者。若依未至禪
得正決定。一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
依初禪得正決定。二地見道修。二地世第一
法修。若依禪中間得正決定。三地見道修三
地。世第一法修。何以故。皆是一地法故。此中
有漏法。一種使所使故。此中諸善。展轉爲因
故。二禪以上如先説。評曰。彼不應作是説。何
以故。若依無覺有觀三昧。得正決定。得二種
世第一法。有覺有觀。無覺有觀。若然者則違
經文。如説云何名無覺有觀。若依禪中間得
世第一法。是名無覺有觀。如先説者好
問曰。以何等故。見道自地他地修。非世第
一法耶。答曰。或有説者。見道展轉爲因。非世
第一法。復有説者。見道聖人身中修。以聖人
身中修故。自地他地修。世第一法凡夫身中
修。以凡夫身中修故。唯自地修。非他地修。復
有説者。見道有三事故修。一從因生。二能作
對治。三能辦事。從因生者。六地中展轉更相
爲因。對治者。若對治斷一地欲。餘地亦名對
治。斷辦事者。如一地事辦。餘地亦辦。世第一
法。不從因生者。不展轉爲因故。非對治者。不
斷結故。不辦事者。非如聖道能辦事故。修道
亦以此三事故。自地他地修。彼亦展轉爲因。
如法智斷欲界結。比智亦修。彼比智非欲界
對治道。法智現前時。亦名修亦名對治。辦事
者。如第四禪地苦智修。如初禪地亦修。如
初禪地道辦事。第四禪地道亦辦。如第四禪
地道辦事。初禪地亦辦。復有説者。無漏法所
作異。有漏法所作異。所以者何。世第一法。爲
愛所繋。無漏法者。不爲愛所繋。復有説者。世
第一法。有垢有過患。雜毒滓濁。是以不他
地自地修。見道無垢無過。不雜毒不滓濁。
是以自地他地修。復有説者。世第一法。在界
爲界所繋在地爲地所繋。無漏法。在界在地。
不爲界地所繋。復有説者。世第一法。在身有
繋。無漏法在身不繋。復有説者。世第一法必
生報。無漏法不生報。問曰。同是有漏。以何等
故。見道邊等智。自地他地修。非世第一法耶。
答曰。或有説者。見道邊等智。不用功而得。以
見道力故修。如見道力。能自地他地修。彼
見道邊等智亦修。世第一法大功力得。是以
唯自地修。非他地修。復有説者。見道邊等智。
是見道眷屬。常不相離。如見道自地他地修
彼亦如是。世第一法。非見道。眷屬相離。是
以唯自地修。非他地修。復有説者。見道邊等
智。堅信堅法。身中可得。若起上地。法現在
前。下地便修。世第一法。凡夫身中可得。一切
凡夫。不能修於他地。問曰。以何等故。上地見
道現在前時下地修。下地見道
現在前時上地不修耶。答曰。或有説者。上地
法勝。若現在前時。下地則修。下地法劣。現在
前時。不修上地。猶如勝人不造詣劣人。劣人
則應造詣勝人。彼亦如是。復有説者。若依上
地。得正決定。下地諸法。先已得故。是以故修。
若依下地得正決定。上地諸法或得不得。是
以不修。復有説者。上地諸法從下地因生。下
地諸法不從上地因生。是以不修。復有説者。
下地法不能對治上地。上地法能對治下地。
以不對治故是以不修。復有説者。若依上地
得正決定。爾時離下地欲故。是以修。若依
下地得正決定。上地或離欲或不離欲。設使
離欲。於上地法不得自在。設得自在。應即上
地得正決定而不能得。是以知不自在。復有
説者。下地法攝屬上地。是以故修。上地法不
攝屬下地。是以不修。復有説者。猶如六種守
護法故。三十三天。爲備阿修羅故。安六種守
護。一依水住龍。二杵手神。三持花鬘神。四常
放逸神
五四天王。六三十三天。若依水住龍。能壞阿
修羅者餘五無事。而水住龍若不能。杵手神
助。餘四無事而住。若二不勝持花鬘神助。餘
三無事而住。若三不勝放逸神助。餘二無事
而住。若四不勝四天王助。餘一無事而住。若
五不勝三十三天助。帝釋無事而住。彼若不
勝爾時帝釋躬身自出。執金剛杵雨金剛雹。
時阿修羅衆即時退散。如是見道斷結對治。
在六地中。若依未至得正決定。即彼地見道
斷。見道所斷結。其餘五地無事而住。若依初
禪得正決定。上地則無事而住。未至禪得修。
亦隨順初禪。若依中間二禪三禪亦如是。若
依四禪得正決定。彼四禪中見道斷。見道所
斷結。下地得修。亦隨順第四禪。復有説者。猶
如山陂有六重池次第而下。其在上池次流
於下。下池不能逆流於上。如是上地無漏流
注下地。是以故修。下地無漏不能流注上地。
是以不修。問曰。世第一法頗有覺非有觀耶。
有觀非有覺耶。亦有覺有觀耶。非有覺非有
觀耶答曰。有。云何有覺非有觀耶。答曰。如
未至禪初禪覺。相應觀是也。所以者何。觀不
相應故。云何有觀非有覺。答曰。覺諸中間
禪觀相應法。云何有覺有觀。答曰。如未至禪
初禪。除其覺觀。餘相應法所謂十大地。十善
大地及心。云何非有覺非有觀。答曰。謂中間
禪觀。諸餘覺觀不相應法。如二禪三禪四禪
相應法及色心不相應行。問曰。頗世第一法。
非有覺有觀。非無覺有觀。非無覺無觀耶。答
曰。有。如未至禪初禪地觀。彼非有覺有觀。所
以者何。如説。云何覺觀相應法。答曰。若法與
覺觀相應。彼觀唯與覺相應。不與觀相應。云
何非無覺有觀。答曰。觀所以者何。如説。云
何無覺有觀相應法。答曰。若法不與覺相應
與觀相應法。彼觀唯與覺相應。不與觀相應。
云何非無覺無觀。答曰。觀。所以者何。如説。
云何無覺無觀相應法。答曰。若法不與覺觀
應。彼觀雖不與觀相應。與覺相應。問曰。
頗世第一法。非與有覺有觀相應。非不是觀
耶。答曰。有。禪中間觀。彼不與覺觀相應。非不
是觀。問曰。頗世第一法。有覺有觀地非覺唯
觀耶。答曰。有。在未至及初禪地覺唯與觀相
應非覺。問曰。頗世第一法。在無覺有觀地。非
覺非觀相應耶。答曰。有。禪中間觀。問曰。頗世
第一法。在有覺有觀地亦有覺有觀無覺有觀
無覺無觀耶。答曰。有。云何有覺有觀。如未至
禪及初禪地覺觀相應法。云何無覺有觀。即
彼覺是也。云何無覺無觀。即彼色心不相應
行是也。問曰。頗世第一法。在無覺有觀地無
覺有觀無覺無觀耶。答曰。有。云何無覺有觀。
如禪中間無覺有觀相應法是。云何無覺無
耶。彼觀色心不相應行。世第一法。當言
樂根相應。乃至廣説。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先已説世第一法體性所以界地。未説相
應。今欲説故。復有説者。先已説世第一法在
三地。未説在六地。今欲以根明六地義。分明
了了。如觀掌中阿摩勒菓。云何世第一法樂
根相應。答曰。若依第三禪得世第一法。何者
樂根相應。何者非樂根相應。答曰。除樂根。諸
餘樂根相應法。何者不相應。答曰。樂根色心
不相應行。云何喜根相應。答曰。若依初禪二
禪。得世第一法。此中誰與相應。誰不與相
應。除喜根。諸餘喜根相應法。誰不與相應。
喜根色心不相應行。云何捨根相應。答曰。若
依未至禪第四禪。得世第一法是也。問曰。何
以不説禪中間耶。答曰。應作是説。若依未至
中間禪第四禪。得世第一法。而不爾者有何
義。答曰。中間禪通名未至。是中誰與相應。
誰不與相應。誰與相應。除捨根諸餘捨根相
應法。誰不與相應。捨根色心不相應行。頗有
世第一法。不與喜根樂根捨根相應耶。答曰。
有。色心不相應行。頗有相應法而不與世第
一法相應耶。答曰。有。即三根體是也。世第一
法。當言一心爲多心。乃至廣説。問曰。何以作
此論。答曰。先已説世第一法體性。已説所以。
已説界。已説地。已説根相應。未説現在前。今
欲説故。或有説者。言世第一法是相續現前。
爲止彼人如是意。欲顯世第一法現在前一
刹那故。或有説者。先説諸心心數法次第得
正決定。或謂有心心數法多彼刹那亦多。爲
決定此義故。而作此論。復有説者。相續有三
種。一時相續。二生相續。三相似相續。或謂無
二相續。唯有相似相續。如彌沙塞部所説。爲
止彼人意故。而作此論。世第一法。當言一心
爲衆多心。答曰。當言一心。不當言衆多心。問
曰。如世第一法現在前。未來心心數法修。亦
名世第一法。此中何以不説。答曰。彼亦應説
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是有餘之説。如有餘義。
簡略義亦如是。復有説者。彼未來者屬現在。
若説現世當知亦説未來。復有説者。若能與
次第縁。是中説之。如是義應如先以次第説。
問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當言一心。應説所以。
不但以言故。此義便立。答曰。此心心法。次第
便不起。世間有漏心唯生。無漏苦法忍相應
心。若當起者無有是處。爲分別故。設使起者。
若小若相似若勝。若當小者。不能得正決定。
所以者何。不以衰退。未成道得正決定。應以
勝進勢力道得正決定。若相似者。亦不能得
正決定。所以者何。先不以此道得正決定。如
初刹那。後刹那亦爾。如初刹那。留難停住不
得正決定。後衆多刹那。亦留難停住不得正
決定。如初刹那不能取聖道。後衆多刹那亦
不能取聖道。問曰。若然者修道中。若以下心。
亦不能取聖道。答曰。見道異本曾得道異。若
當勝者。亦不能得正決定。所以者何。前者則
非世第一法。問曰。若非者爲是何法。答曰。是
増上忍。後是世第一法。問曰。以何等故修道
中。若相似若小。能與無漏作次第。見道唯勝。
答曰。修道是本曾得道。不多用功力。而現在
前。是以若相似若小。能作次第。見道是未曾
得道。多用功力乃現在前。是以必用。勝者世
第一法。於世第一法因威勢。因者共生因。相
應因。相似因。三因者是總説義。若別説者。過
去於過去。二因相應共生。過去於未來一相
似因。未來於未來。二因相應共生。現在於現
在二因相應共生。現在於未來一相似因。不
障礙生得法。是威勢縁
世第一法當言退。當言不退。乃至廣説。問曰。
何故作此論。答曰。前已説世第一法體性所以
界地根一心。未説不退。今欲説故而作此論。
或有説。世第一法是退者。爲止彼人意故。又
欲去他義顯自義與法相相應故。問曰。世第
一法。當言退。當言不退耶。答曰。不退。問曰。
云何不退。應説其所以。不可但以言故。此義
便立。答曰。世第一法。隨順諦。轉近諦。垂入
諦。云何隨順諦。隨順見道故。云何轉近諦。轉
近見道故。云何垂入諦。垂入見道故。復有説
者。隨順道諦。轉近道諦。垂入道諦。復有説
者。隨順苦法忍。轉近苦法忍。垂入苦法忍。世
第一法。於苦法忍有二種轉近。一隨順轉近。
二垂入轉近。彼中間不起不相似有漏心。使
苦法忍不現在前。問曰。世第一法是有漏心。
向言不起不相似有漏心苦法忍是不相似
心。何以言有漏是不相似心無漏是相似心
耶。答曰。世第一法。惡賤有漏心。以惡賤故。
言不相似。無漏言相似。猶如有人爲自親里
之所苦惱。親近他人作親里想。於自所親作
他人想。彼亦如是。復有説者。世第一法。苦
法忍同辦一事故。所謂捨凡夫事。得住聖法。
猶如士夫渡河渡谷渡山渡坑。乃至廣説。
渡河者。從此至彼。渡谷者。從此岸至彼岸。渡
山者。從此山至彼山。渡坑者。從高至下從
下至高。猶如有人從高上墮。未至地頃。便作
是念。欲還本處得如意不。答曰。不得。假使彼
人。若以神足。若以呪術。若以藥草。還至本處
可有是事。住世第一法時。無有一法能障苦
法忍使不現前。譬如閻浮提有五大河。一名
恒伽。二名夜摩那。三名薩羅由。四名阿夷羅
跋提。五名摩醯。流趣大海。乃至廣説。問曰。
前喩後喩有何差別。答曰。無有差別。所以者
何。欲因二喩以明一義令分明故。復有説者。
前者以内法具爲喩。後者以外法具爲喩。復
有説者。前喩爲止内留難法。後喩爲止外留
難法。復有説者。前喩爲止不如法事。後喩爲
顯如法事。彼五河流趣大海。無能制者無能
遮者。無能住者無能移者。彼五大河流趣大
海。頗有人能遮住者不。答曰。無也。若以神足
呪術藥草。使彼大河停住不流。未足爲難。無
有一法能障世第一法使苦法忍不現在前。
造此經時在於東方。此五大河在於東方。故
以爲喩。復有四大河。從阿耨達池出流趣大
海。一名&T004905;伽。二名辛頭。三名博叉。四名
私陀。彼&T004905;伽河從金象口出。繞阿耨達池一
匝流趣東海。彼辛頭河從銀牛口出。亦繞大
池一匝流趣南海。彼博叉河從琉璃馬口出。
繞大池一匝流趣西海。彼私陀河從頗梨師
子口出。繞大池一匝流趣北海。彼&T004905;伽河有
四大河以爲眷屬。一夜摩那。二薩羅由。三阿
夷羅跋提。四名摩醯。彼辛頭河亦有四大河。
以爲眷屬。一名毘婆奢。二名伊羅跋提三名
奢多頭。四名毘徳多。彼博叉河有四大河。以
爲眷屬。一名婆那。二名毘多羅尼。三名
&MT04532;。四名究仲婆。彼私陀河亦有四大河。以爲
眷屬。一名薩梨。二名毘摩。三名那提。四名毘
壽波婆。此中唯説廣大有名字者。然彼四河
各有五百眷屬。合有二千流趣大海。頗有人
能遮住者不。答曰。不能。無有是處。以分別故
假使有人。以神足呪術藥草。能令彼河停住
不流。未足爲難。無有一法能障世第一法使
苦法忍不現在前。復次世第一法。與苦法忍。
作次第縁。此文是根本義第一答。所以者何。
彼世第一法生時。能與苦法忍次第縁果。若
此法能與彼法次第縁果者。此法無有衆生。
若法若呪術藥草。若佛若辟支佛若聲聞。能
作障礙。使第二刹那不現在前者。無有一法
速於心者。能於爾時爲作障礙。使不能得正
決定。彼言無有一法速於心者。即苦法忍相
應心是也。作義者説曰。以何次第故。世第
一法不當言退。答曰。或有説者。根本牢固故。
彼行者修布施時。悉以迴向解脱持戒不淨
安般念處七處善煗頂忍亦迴向解脱。是名
根本牢固。復有説者。世第一法後次生見道。
無有退見道者。彼亦不退。復有説者。世第一
法後次生忍智。無有退忍智者。彼亦不退。復
有説者。世第一法後。乃至斷非想非非想處
見道所斷結。無有退非想非非想處見道所
斷結者。彼亦不退。復有説者。世第一法。是勝
進分善根。無有退勝進分善根者。煗法有三
種。退分住分勝進分。頂亦有三種。忍有二種
住分勝進分。世第一法。有一種。謂勝進分。問
曰。此皆是達分善根。何以説三種。答曰。名
數異耳。如定犍度説。此善根有三種。於此
善根退者名退分。不退不進名住分。勝進者
名勝進分。彼説三種。此説達分善根。名數異
耳。復有説者。此善根是一刹那。無有退半刹
那者。問曰。頗有二聖人同生一處。於世第一
法。一成就。一不成就耶。答曰。有。一依初禪
得正決定。二依第二禪得正決定。彼倶命終
生二禪中。彼依初禪得正決定。則不成就。所
以者何。以離地故失。依二禪者。彼則成就。問
曰。頗二阿羅漢倶在欲界中。於世第一法。一
成就。一不成就耶。答曰。有。一依初禪得正決
定。二依二禪得正決定。彼倶命終。生二禪中
陰中得阿羅漢果。彼依初禪得正決定者。則
不成就。所以者何。以離地故失。問曰。頗有聖
人不成就世第一法。成就世第一法解脱得
耶。答曰。有。依初禪得正決定。彼命終生二禪
中。以離地故。不成就世第一法。彼成就世第
一法解脱得。彼得以二禪所攝故。若命終生
三禪以上。則不成就世第一法。問曰。頗有聖
人不成就世第一法。亦不成就解脱得耶。答
曰。有。依初禪得正決定。彼若命終。生第三禪
以上。則不成就世第一法及解脱得
如經説。諸比丘。我不見一法速疾迴轉過於
心者。難以喩知。乃至廣説。問曰。言速疾迴轉
者。爲於世耶爲於縁耶。若於世者。一切有爲
法。亦隨世速疾迴轉。不但心也。若於縁者。諸
心心數法受縁。亦速疾迴轉。不但心也。答曰。
此中亦説世速疾迴轉。亦説縁速疾迴轉。謂
一身中非謂一刹那也。若一刹那言速疾迴
轉者。則有少分速疾迴轉。少分不速疾迴轉。
亦無於縁速疾迴轉。所以者何。如説若法能
縁彼法。或時不縁。無有是事。是以説世之與
縁速疾迴轉。謂一身中非謂一刹那。彼一身
中。或生善心或時染汚。或時不隱沒無記。或
依眼生。乃至依意生。若縁色生乃至縁法生。
問曰。若於世於縁。名速疾迴轉者。心心數法。
亦於世於縁。速疾迴轉。何以獨言心耶。答曰。
或有説者。此是世尊有餘之説。亦是世尊爲
化衆生。簡略之説。復有説者。於心法中誰爲
最勝。所謂心也。是以説心。猶如王來餘人亦
來。以王勝故但言王來。復有説者。以因心故
名爲心數。是故説心。以心大故數法亦名大
地。是故説心。復有説者。若修證心通法時。彼
無礙道唯縁於心。是故説心。復有説者。心是
遠行法。如説
    獨行遠逝 不在此身 若能調伏
    是世梵志
復有説者。心爲尊導。如説
    心爲前導 心尊心使 中心念善
    亦言亦行 安樂自追 如影隨形
或有説者。心猶如王。如説
    第六増上王 此染彼亦染
    無染而生染 染者名愚小
復有説者。心名城主。如説。比丘當知。言城主
者即有漏識。復有説者。心是内法。遍一切處。
能有所縁。内者。内入所攝。遍者。從阿毘地獄
上至有頂。能有所縁者。縁一切法。復有説者。
能起善不善尸羅。如説。善不善尸羅。皆因心
起。復有説者。心起惡法生惡道中。心起善法
天人中。如世尊言。諸比丘。都提夜子叔
迦摩納婆。以向如來生惡心故。身壞命終。如
擲眞珠頃當墮惡道。比丘都提夜子叔迦摩
納婆。以向如來起善心故。如擲眞珠頃身壞
命終。當生善道。復有説者。此心爲主。多所統
攝。如説。此五情根各行境界。心悉能行種種
境界。復有説者。如心行於縁。數法皆隨。猶如
雄魚。其所住處雌魚皆隨。復有説者。心是
數法所依之處。復有説者。心所依受身之處
無不有心。數法不爾有増有減。復有説者。若
心不調伏。不守護。不淨修。數法亦爾。若心調
伏守護淨修。數法亦爾。復有説者。若心不伏
數法不伏。以不伏故。流行色聲香味觸法。若
心折伏數法亦伏。以折伏故不行色聲香味
觸法。如濾水筒。上開則漏上閉則止。彼亦如
是。復有説者。世尊先説心速疾迴轉。當知餘
縁法。亦速疾迴轉。如經説。我不見一法
速疾迴轉過於心者。難以喩知。問曰。如餘經
説以猨猴爲喩。今何故言難以喩知。答曰。或
有説者。此經難以喩知。不言不以喩知。所以
者何。非凡人能作。不易作。不過時作。非無慧
者作。非凡人作者。唯佛能作。不易作者。用
功能作。不過時作者。佛日出世。爾時能作。非
無慧作者。非麁心亂意之所能作。又非凡作
者。能知善心起住滅相。亦知出入及知方便。
如佛縁覺及諸弟子。善於總相別相。復有説
者。言難以喩知者。喩若同若相似。同者。如説
心速疾迴轉。其猶如受。此是心法。經先已説。
若非心法。喩不相似。復次難以喩知者。不以
少功而能得知。復次難以喩知者。如心速疾
能有所縁。彼喩亦爾。而無有法與心等者。猶
如猨猴。從一枝至一枝頃。心想迴轉。有百千
刹那。尊者波奢説曰。世尊爲化衆生。還以心
喩心。彼猨猴輕躁躁動皆心所爲。問曰。彼
心可以一法爲定喩不。答曰。或有説者。有誰
能作。唯佛能作。但無能知者。如佛化作一刹
那以喩心而無知者。是故比丘應善知心。應
善知心迴轉。乃至廣説。問曰。善知心善知心
迴轉。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説者。無有差別。言
善知心即是善知心迴轉。復有説者。有差別。
若觀心總相是名善知心。觀心別相是名善
知心迴轉。復有説者。若觀心。是名善知心。若
觀數法。是名善知心迴轉。復有説者。若觀心
念處。是名善知心。若觀法念處。是名善知心
迴轉。復有説者。若觀識陰。是名善知心若觀
餘陰。是名善知心迴轉。復有説者。若觀意入。
是名善知心。若觀餘入。是名善知心迴轉。復
有説者。若觀七識界。是名善知心。若觀餘界。
是名善知心迴轉。復有説者。若觀心自相。是
名善知心。若觀心所縁行處。是名善知心迴
轉。復有説者。若觀識。是名善知心。若觀識住
處。是名善知心迴轉。尊者波奢説曰。若知有
欲心是名善知心。若知轉離欲心是名善知
心迴轉。如有欲心轉離欲心。有瞋心轉離瞋
心。有癡心轉離癡心。散亂心攝心。懈怠心精
進心。有掉心無掉心。少心多心。有染心無染
心定心不定心。修心不修心。解脱心不解脱
心。繋心不繋心。當知亦如是。尊者佛陀提婆
説曰。世尊言善知心迴轉者。即是善知心異
名説耳。如定犍度説。我弟子中善知心迴轉。
摩訶般特迦是也。此即説心念處。名善知心
迴轉
問曰。頗住一刹那頃。當得世第一法。不當得
所依縁耶。當得所依縁不當得世第一法耶。
亦當得世第一法及所依縁耶。亦不當得世
第一法及所依縁耶。答曰。有。應作四句。若依
未來禪。當得正決定。住増上忍一刹那頃。當
得世第一法。不當得所依縁者。除未至禪所
攝世第一法現在前及所依縁。謂諸餘未來
世第一法也。當得所依縁。不當得世第一法
者。謂初禪二禪三禪四禪所攝世第一法所
依縁也。當得世第一法及所依縁者。謂未來
禪所攝世第一法現在前及所依縁也。亦不
當得世第一法及所依縁者。謂初禪二禪三
禪四禪所攝世第一法。諸餘所依縁。問曰。頗
住一刹那頃當得世第一法縁有縁法耶。當得
縁無縁法耶。當得縁有縁無縁法耶。不當得
縁有縁無縁法耶。答曰。有。住増上忍應作四
句。初句者。謂世第一法。能縁心心數法也。第
二句者。謂世第一法。能縁色心不相應行也。
第三句者。謂世第一法。能縁心心數法色心
不相應行也。第四句者。除上爾所事
彼作經者説世第一法。凡作七論。五是根本。
二因論生論。五根本者。從云何世第一法。乃
至根相應。二因論生論者。謂當言一心當言
不退。造毘婆沙者。因此造論廣現多文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二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犍度世第一法品
云何頂法云何頂法退。云何煗法乃至廣説。
問曰。此中逆説凡夫所得法。説世第一法已。
何以不次説忍耶。答曰。或有説者。彼作經者
意欲爾。乃至廣説。復有説者。應説云何爲忍。
以何等故名忍。當云何繋乃至廣説。而不説
者。有何意耶。答曰。此是有餘之説簡略之義。
復有説者。先已説忍而不彰顯。如先説。若後
心心數法。勝者前者。則非世第一法爲是何
耶。答曰。増上忍是名説忍。復有説者。若佛經
説此中便説。若經不説此中不説。佛經無説
忍處是故不説。説曰。如増一阿含中説。若不
成就六法。則不能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云何
爲六。一不樂聞法。二雖聞法不攝耳聽。三不
爲知解。四所未得法不方便勤求。五所得法
不善守護。六不成就順忍。若成就六法則。能
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云何爲六喜樂。聞法。乃
至成就順忍。問曰。彼經雖説順忍。不説是順
諦忍。答曰。順忍順諦忍。有何差別。因論生論。
以何等故。忍言順諦。忍煗頂不耶。或有説者。
如説忍言順諦。煗頂亦應説。而不説者。當知
皆是有餘之説。復有説者。順者言隨順。彼忍
善隨順。煗頂不爾。復有説者。煗法能止縁諦
増上愚。頂止中愚。忍*止下愚。以止身中愚
故。生世第一法。復有説者。煗法能生縁諦下
明。頂生中明。忍生上明。以此身中有縁諦明
故。能生世第一法。復有説者。煗法於陰悦適。
頂法於寶悦適。忍法於諦悦適。以觀聖諦身
中悦適故。能生世第一法。復有説者。忍於一
切時。與見道相似。如見道一切時唯法念處
現在前。彼忍亦爾。煗頂不爾。所以者何。先修
法念處。後増長三念處。展轉現在前。是故不
相似也。忍修習法念處。唯増長法念處。以與
見道相似故。名順諦忍。煗頂不爾。不名順諦。
復有説者。忍法側近見道。煗頂不如。復有
説者。忍法亦多相續。亦一刹那現在前。
煗唯多相續現在前。復有説者。忍法唯一定
意。煗頂不爾。復有説者。忍法正觀不雜。煗
頂有雜。或時起欲界善根。復有説者。忍法
*正觀。不多不廣。而能隨順趣向涅槃。煗頂
*正觀。亦多亦廣。亦能隨順趣向涅槃。此中
應説轉買摩尼寶喩。以如是等衆因縁故。忍
名順諦。煗頂不得名順諦
是煗頂及下中忍。行十六行。縁四眞諦。増上
忍。行四行。縁苦諦。復有説者。増上忍縁道
諦。問曰。忍爲縁何法得正決定。答曰。或有説
言縁於道諦。問曰。若然者云何不縁行倒錯
耶。若縁行倒錯。云何不爲得正決定而作留
難。答曰。假令縁行倒錯。於正決定。不作留
難。所以者何。於此善根。修習縁行。先有徑
路。是以入聖道時。於此縁行。自在能用。如見
道中。先起欲界忍智道。次生有頂忍智道。彼
有頂忍智道。後復還生欲界忍智道觀苦行。
後復生觀習行。乃至廣説。如此皆名縁行倒
錯。不以縁行倒錯。便爲見道。而作留難。何以
故。以於見道修習*縁行先有徑路故。忍亦如
是。於得正決定。不作留難。諸作是説。縁道諦
増上忍。後得正決定。彼有三心。應同一縁一
行。所謂世第一法。苦法忍苦法智。二心應同
一行。不同一縁。謂苦比忍苦比智。二心同於
一縁。不同一行。謂習法忍習法智。評曰。應作
是説。應縁苦諦増上忍。後得正決定。彼見道
是猛健善根。雖縁行倒錯。於正決定。而無留
難。彼忍是世俗有漏善根。其性羸劣。若縁行
倒錯。則與見道。而作留難。如實義者。應觀
苦増上忍。後得正決定。非先觀道忍後得正
決定。増上忍行苦行縁苦。而忍方便道廣行
十六行。縁四眞諦。彼行者正觀欲界苦。觀色
無色界苦。欲界行集。色無色界行集。欲界行
滅。色無色界行滅。斷欲界行道。斷色無色界
行道。如是三十二心。是名下忍。行者後時漸
漸減損行及縁。復更正觀欲界苦色無色界
苦。乃至觀斷欲界行道。除觀斷色無色界行
道。從是名中忍。復更正觀欲界苦。觀色無色
界苦。乃至觀色無色界行滅。除減一切道。復
更正觀欲界苦色無色界苦。乃至觀欲界行
滅。除色無色界行滅。復更正觀欲界苦。乃至
觀色無色界行集除一切滅。復更正觀欲界
苦。乃至觀欲界行集。除色無色界行集。復更
正觀欲界苦色無色界苦。除一切集。復更正
觀欲界苦。除色無色界苦。復更正觀欲界苦
常相續不斷不遠離。如是觀時。深生厭患。復
更減損。但作二心。觀於一行。如似苦法忍苦
法智。如是正觀。是名中忍。彼復以一心。觀欲
界苦。是名上忍。後次生世第一法。世第一法
後。次生苦法忍。譬如有人。欲從己國適於他
國。多有財寶及諸生業之具。不能持去。以此
財物。轉以易錢。猶嫌其多不能持去。以錢易
金。猶嫌其多不能持去。以金復易多價寶珠。
持此寶珠。隨其所安。往適他國。如是行者。乃
至漸捨。相續不離。生於上忍。忍後次生世第
一法。世第一法後。次生苦法忍。諸言縁苦忍
後得正決定。彼四心須同一行一縁。所謂増
上忍。世第一法。苦法忍。苦法智。二心同一行。
不同一縁。所謂苦比忍。苦比智。二心同一縁。
不同一行。所謂集法忍集法智。是故如此説
者好。問曰。世第一法。爲有上中下不。答曰。無
也。不得一人心中有。多人心中乃有。如尊者
舍利弗。是上目連是中。其餘聲聞是下。性分
亦有上中下。佛爲上。縁覺爲中。聲聞爲下」
云何名頂。以何等故名頂。尊者瞿沙説曰。有
二種達分善根。一是欲界所謂煗頂。二是色
界所謂忍及世第一法。欲界中下者是名爲
煖。上者名頂。色界中下者名爲忍。上者名世
第一法。評曰。彼不應作是説此盡是色界法。
是修法住定地法。能行聖行法。如是説者好。
問曰。何以言頂法耶。答曰。色界善根。有動者
有不動者。有住不住。有難無難。有斷不斷。有
退不退。諸彼動者。諸不住有難有斷有退者
有二。下者是煖。上者是頂。諸彼不動住無難
不斷不退者有二。下者是忍。上者是世第一
法。復有説者。應言下頂。所以者何。在下煗法
頂故。復有説者。猶如山頂。故名爲頂。如山頂
之道人不久住。若無諸難。必過此山。到於彼
山。若遇諸難即便退還。如是行者。住頂無久
住者。若無諸難。必到於忍。若有諸難。還退到
煖。是以猶如山頂。故名爲頂。復有説者。勝於
煗法。故名爲頂。云何爲頂。歡喜於佛法僧。生
下小信。乃至廣説
問曰。何以故。言此信爲下小耶。答曰。如尊
者瞿沙説。此煗頂二達分善根。是欲界法
故言下小。復有説者。此住不久停故。故言
下小。復有説者。此信當言異信。何以故。異
於色界定地修地行聖行煗法故。故名爲異。
於佛僧。生下小信。是縁道諦信。於法生下
小信。是縁滅諦信。問曰。如頂能縁四諦。此
中何以唯説縁二諦信。不説縁苦集信耶。答
曰。或有説者。此中説名義最勝法故。於此
四諦何者最勝。所謂滅道。何以故。此二諦
清淨無過故。復有説者。此二諦是妙是離。
復有説者。此二諦能生信處。復有説者此
二諦有二義。一可信。二可求。復有説者。爲
生受化者。信樂心故。若世尊説。苦集是可敬
信者。則無受化者。何以故。彼受化者。當作是
念。此是煩惱惡行。邪見顛倒。何可敬信。而我
等常爲此苦之所逼迫。若世尊説滅道。是可
敬信。彼受化者。心生欣樂。是故滅道最勝可
信。復有説者。此滅道有可信敬事。一樂觀在
前。二無心捨離。復有説者。信佛信僧説縁道
信信法是縁三諦信。若如是者則説盡縁四
諦信也。如説波羅延摩納婆等。能於佛法僧。
生下小信。是名頂法。彼作經者。引經爲證。
問曰。如住頂時。亦信陰亦信三寶亦信諦。以
何等故。世尊爲摩納婆等。但説信寶。不説信
陰諦耶。答曰。或有説者。彼摩納婆等。非不信
苦集諦。但不信三寶。以不信故。佛故爲説。
復有説者。彼爲苦所困。欲求離苦。往詣佛所。
説偈
    爲苦所逼諸衆生 不知離苦來詣佛
    願示法要除衆患 猶如熱時入涼池
如實能離苦者。唯有滅道。彼有二義可信。一
常樂觀。二常喜求。復有説者。信佛説縁二諦
信。信僧説縁道諦信。信法説縁滅諦信。復有
説者。信佛説縁四諦信。信僧説縁道諦信。信
法説縁三諦信。復有説者。三寶是生信敬處
是以説之。復有説者。隨行者意悦適故是以
説之。若於陰生悦適是名爲煖。於寶生悦適
是名爲頂。於諦生悦適是名爲忍
問曰。如頂體性。是五陰。何以世尊爲波羅延
等。以信名説。爲諸新學比丘。以慧名説。答曰。
或有説者。唯佛世尊決定明解法相。亦知所
應作事。非餘所及應爲衆生而説何法。即便
説之。復有説者。以波羅延等。未住所作地。未
入佛法中。未得舍摩他。未有漸次聞他天言
生信。來詣佛所。爾時世尊。因彼善根欲令増
長故。以信名説。彼諸新學比丘。與上相違故。
即慧名説。復有説者。隨他乏少爲饒益故。如
波羅延等乏少於信。釋種比丘乏少於慧。是
以波羅延等。説信以饒益之。釋種比丘。説慧
以饒益之。復有説者。爲止諂曲愚癡意故。
波羅延等。雖復聰明。乏少於信。無信之慧。能
増長諂曲。是故爲波羅延等。説信止其諂曲。
新學比丘釋種出家。雖少有信而乏於慧。無
慧之信増長愚心。是故爲新學比丘。説慧止
其愚心。復有説者。世尊説法。受化者二種。有
利根。有鈍根。爲利根者説信。爲鈍根者説慧。
以波羅延等利根故説信。新學比丘等。鈍根
故説慧。如利根鈍根。内因力外縁力内分力
外分力。内正觀思惟増益外從他聞法内増
益。無愚無貪修不修損身見聚處不損身見
聚處。當知亦如是
云何頂法退乃至廣説。問曰。以何等故説頂
有退。不説煖退。答曰。或有説者如説頂退。亦
應説煖退。而不説者。當知皆是有餘之説。復
有説者。行者在頂之時。多諸留難。有三時諸
煩惱業。多諸留難。如從頂至忍。爾時惡道諸
煩惱業。多作留難。所以者何。彼諸煩惱。而作
是念。若彼行者。已到於忍。我復於誰身中當
生果報。離欲界欲時。彼欲界諸煩惱業。多作
留難。所以者何。諸煩惱業。而作是念。若彼行
者。出於欲界。我復於誰身中。生於果報。離非
想非非想處欲時。受未來有諸煩惱業。多作
留難。所以者何。諸煩惱業。而作是念。若彼行
者。離欲已彼更不受身。我復於誰身中。生
於果報。行者於此三時。多諸留難。是故説頂
有退。不説煖退。復有説者。行者爾時生大憂
惱猶如有人。見珍寶藏。見已歡喜作是思惟。
我今永斷貧窮根本。後欲取時忽然還滅。彼
人爾時於此寶藏生大憂惱。如是行者。住頂
法時。自念不久。當得於忍。永斷惡道。心生歡
喜。後便還退生大憂惱。復有説者。若説頂有
退。當知亦説煖有退。復有説者。以頂法不久
住故是以有退。復有説者。欲得忍時大獲重
利。猶如聖人不墮惡道。得忍之時亦復如是。
如沙門二十億九十一劫不墮惡道。與上相
違名失重利
云何頂退。答曰。猶如有人。親近善知識。從其
聞法乃至廣説。何以復作此論。答曰。前雖説
頂體相未説云何得頂云何失頂。今欲説之
故作此論。猶如有人。親近善知識者。説親近
善友。從其聞法者。聽隨順方便法。内正觀思
惟者。自身修行正行。信佛菩提。信善説法。信
僧清淨功徳。是説信寶説色無常。乃至説識
無常。是説信陰。知有苦集滅道。是説信諦。彼
於餘時。不親近善知識者。親近惡友。不從他
聞法者。不聽隨順方便法。不正觀思惟者。自
身行邪行。失此信法。是名頂退。問曰。頂退體
相爲是何耶。答曰。是不成就性。不隱沒無記。
心不相應行。行陰所攝。復有説者。是不信體
性。所以者何。有信便得。無信便失。復有説者。
以何使纒。而退頂法。即彼使纒性。如是説者。
亦是染汚性。復有説者。若法隨順退法即是
其性。若然者一切諸法。盡是退性。何以故。一
切諸法。與威勢縁故。尊者佛陀提婆説曰。無
所有性。是退性。強生分別。無有相對。彼善根
和集名頂。善根離散名退。復有何性。猶如有
人多諸財物。他人劫去。後便貧窮人問之言。
汝今貧窮爲是何性。彼人答言。我本有財。他
人劫去今唯貧窮。當有何性。又如有人衣裂。
他人問言。汝今衣裂爲是何性。彼人答曰。衣
本完堅今者破裂。更有何性。又如有人身本
著衣。人奪其去。他人問言。汝今裸形無衣爲
是何性。彼人答言。我本著衣。他人奪去。今者
裸形無衣當有何性。如是行者善根和集之
時名之爲頂。後若離散名之爲退。當有何性。
是故無所有性是名退性。評曰。不應作是説。
如前説者好。頂退是不成就性。不隱沒無記。
心不相應行。行陰所攝
問曰。如説信佛菩提。是名信佛。乃至廣説。以
何等故世尊。或説信寶。或説信陰。或説信諦。
答曰。或有説者。佛於法明了。乃至廣説。復有
説者。隨衆生愚處。佛隨其所愚而解説之。復
有説者。受佛化者有三種。一多疑心。二
著於我。三爲見所覆。爲疑者説。寶爲*染著
我者説陰。爲見所覆者説諦
云何煗法。乃至廣説。以何等故名煖。答曰。或
有説者。智縁境界。能生於煖。燒煩惱薪。猶如
攅。上下相依。生火燒薪。復有説者。以有
智知有能生煖智。令有萎悴。猶如夏時聚花
爲𧂐花生煖氣。還自萎悴。復有説者。智生
依陰。在陰智火。還燒於陰。猶如兩竹相摩生
火還燒竹林。尊者瞿沙説曰。求解脱智火。彼
最在初。如火以烟在初爲相。無漏智火。亦以
煗法在先爲相。如日明相在初爲相。無漏智
日。亦以煖在初爲相。是故名煖。云何爲煖。於
正法毘尼中。生信愛敬。乃至廣説。問曰。若然
者。説於正法毘尼中生信愛敬。盡得煖耶。答
曰。不然。何以故。煖者乃是色界修地定地。能
行聖行所攝。於正法毘尼中。生信愛敬者也。
彼正法者。説縁道諦信。毘尼者。説縁滅諦信。
問曰。煖能縁四諦。何以但説縁滅道諦信。答
曰。或有説者。滅道於諦中最勝故。應如先頂
中廣答。復有説者。滅道是可歸依處。是以故
説。復有説者。正法説縁三諦信。毘尼説縁滅
諦信。是亦名煖。能縁四諦。彼作經者。引經爲
證。如説佛告馬師滿宿比丘。我有四句法。當
爲汝説。爲欲知不當恣汝意。彼二人言。我
等今者便爲非器。何用知爲。乃至廣説。問曰。
佛深知彼人不堪受法。何故告言當恣汝意。
答曰。或有説者。人謂彼人無教化者。所以造
作衆惡。而自毀壞。是以如來。擧手語言。我所
應作。今已作之。而汝自行邪行。以自毀壞。非
我不教化之過。復有説者。爲止外道誹謗故。
所以告言當恣汝意。若當如來不告彼者。諸
外道等。當作是謗。云何大悲。於弟子衆。有隨
順者。説法教化。不隨順者。不説法教化。若當
如來告彼人者。諸外道等。不生誹謗。復有説
者。爲止諸釋。不信心故。若當如來不告彼者。
爾時諸釋生不信心。云何悉達。不爲親族説
法教化。心懷嫉妬。將慮彼人共己相似。若其
如來告彼人者。諸釋爾時便更不生不信之
心。復有説者。彼人自行邪行。如來以彼。即爲
證人。而語之言。汝本在家。及今出家。自行邪
行。非是我過。爾時如來。即以軟語。面前責
數。是故告言當恣汝意。復有説者。爲生彼人
將來善根故。佛知彼人。而今雖復不能受化。
將來必生追悔善根。所以者何。彼人作是念。
彼大悲者。恣我意。而我不受。非如來過。能生
如此追悔善根。以此縁故。必出惡道。復有説
者。佛知彼人於此命終必生龍中受大苦痛。
便作是念。我本從何來生此間。自知本在佛
法出家。次作是念。無化我者。我今應往作不
利益事。破壞佛塔及諸精舍。殺諸比丘。當於
爾時。佛神力故。有如來像。當立其前而告之
言。馬師滿宿。我有四句之法。汝欲知不當知。
苦汝等過。非我咎也。我應作者。皆已作
之。而汝今者。自爲邪行。欲止彼龍瞋恚纒故。
令守護佛法。是以告言當恣汝意。問曰。云何
名四句法。答曰。或有説者。是四諦法。何以故。
彼二人以不見諦故。造斯惡行。復有説者。四
念處是。何以故。彼二人以顛倒故。造斯惡行。
復有説者。四正勤是。何以故。彼二人者。多懈
怠故。造斯惡行。復有説者。四如意足是。何以
故。彼二人者。不能積集諸善故。造斯惡行。復
有説者。四聖種是。何以故。彼二人者。貪著利
養故。造斯惡行。復有説者。四沙門果是。何以
故。彼二人者。實不得沙門。而言我得四沙門
果。故造斯惡行。復有説者四善是一善知界二善
知入三善知縁
起四善知
處非
何以故。彼二人者。愚於因果故。造
斯惡行。復有説者。如雜阿含中説偈
    賢聖法中善言最 二常愛言遠不愛
    三常實語離虚妄 四常法言遠非法
是名爲四。復有説者。如増一阿含所説。無貪
無恚正念正定是名爲四。彼作是言。我今何
用知是法爲。世尊告言。汝愚癡人遠離我法。
乃至無有少許煖法。問曰。彼二人者何以作
如是説。我今何用知是法爲。答曰。或有説者。
彼人自知非是法器趣向善道。猶爲非器。況
趣涅槃。當是器也。復有説者。諸邪惡行。在彼
身中。數數犯禁。自知此身非是法器瓦石可
令生牙。我今此身。終不能生解脱法分。復有
説者。彼人已作決定業故。復有説者。彼人已
近報果法故。彼人惡道報相。已現在前。乃至
十指水流而出。復有説者。佛記彼人當成辟
支佛菩提。彼作是念。何煩如來。爲我説法。我
於現世。終不能得入正決定。以是等衆因縁
故彼作是言。我今何用知是法爲。世尊告言。
遠離我法愚癡人。於我正法毘尼中。乃至無
有少許暖法。問曰。有衆多毘尼。有時毘尼。有
方毘尼。有種性毘尼。有家法毘尼。有罰罪毘
尼。有犯毘尼。有明毘尼。有聖毘尼。有欲瞋癡
毘尼。此中爲説何者毘尼耶。答曰。或有説者。
此中説聖毘尼。復有説者。此中説欲瞋癡毘
尼。問曰。諸不得暖法。一切皆與馬師滿宿同
耶。答曰。不一切也。衆生凡有三種。一有期心。
二除期心。三斷期心。有期心者。清淨持戒者
是也。除期心者。所作已辦阿羅漢是也。斷期
心者。犯戒者是也。以彼無有期心。無除期心。
但有斷期心。是以世尊。而呵嘖之。其餘衆
生。斷期心者。亦與彼同。如説乃至無有少許
暖法。問曰。此暖善根。最勝微妙。住寂靜地。
者何以言少耶。答曰。以於達分善根中最
是微小故言爲少。復有説者。以是見聚善根
後邊生故。故言少許見聚善根者謂安
般不淨四念處也
此四種善
根。所謂暖法頂法忍法世第一法。名爲達分。
亦名觀諦。亦名修治。亦名善根。言達分者無
漏聖道。是達此善根。隨順彼法。羽翼彼法。是
彼法性分。故言達分。觀諦者。以無常等行觀
諦察諦。故名觀諦。修治者。爲求聖道及果修
治。此身除去穢惡。欲爲法器。猶如農夫爲求
子實修治田地除去惡草。彼亦如是。故名修
治。言善根者。聖道言善。涅槃言果。此諸法等。
是彼初基始立之本。故名善根。問曰。此暖等
善根。有何差別。答曰。暖法能止縁諦増上
愚。乃至能止身中愚。故生世第一法。復有説
者。暖法能生縁諦下明。乃至身中有縁諦明。
故生世第一法。復次暖法。能生縁諦下信。頂
法生中信。忍法生上信。以身中有此信故。能
生世第一法。復次煖法。於陰悦適。乃至身中
悦適故。生世第一法。復有説者。暖是念處所
入處。頂是暖法所入處。忍是頂法所入處。世
第一法。是忍所入處。如是次第無間亦如是。
尊者瞿沙説曰。此善根二是欲界。所謂暖頂。
二是色界。所謂忍世第一法。評曰。不應作是
説。此是色界故。定地修地。能行聖行所攝
法。如是説者好。問曰。暖法有幾種。乃至世第
一法幾種。答曰。或有説者。煗法有三種。謂
下下下中下上。頂法有三種。中下中中中上。
忍有二種。上下上中。世第一法有一種。謂上
上。此四善根以三言之。煖是下。頂是中。忍世
第一法是上。復有説者。煖有二種。謂下下下
中。頂有三種。謂下上中下中中。忍法有三種。
謂中上上下上中。世第一法有一種。謂上上。
此善根以三言之。煖是下。頂是下中。忍是中
上。世第一法是上。尊者瞿沙説曰。煖有三種。
下下下中下上頂有六種。下下乃至中上。忍
有八種。下下乃至上中。世第一法一種。謂上
上。若以三言之。煗法一種。謂是下頂有二種。
謂下中。忍有三種謂下中上。世第一法有一
種謂上
得煗法亦捨。捨有二種。離界地時。及退時捨。
退時捨者。作無間業。能斷善根。亦墮惡道。復
有何善利。已爲涅槃。作決定因。如呑鉤餌法。
得頂法亦捨。捨有二種。離界地時。及退時。
退時捨者。作無間業。亦墮惡道。復有何善
利。更不斷善根。若然者。提婆達多。不得頂法
耶。如偈説
    無徳受供養 是名爲凡
    有善皆忘失 是名爲頂退
此偈當云何通。答曰。此説得退。復有説者。
世尊如頂。彼以惡心向佛。墮於惡道。故言頂
墮。得忍亦捨。捨有一種。離界地時。捨彼善根
無退。不作無間業。不斷善根。復有何善利。不
墮惡道。得世第一法亦捨。捨有一種。離界地
時捨不退。所以者何。此善根性是不退。不作
無間業。不斷善根。不墮惡道。復有何善利。彼
次第得正決定。復有説者。得煗法亦捨。捨有
二種。離地界時。及退時。退時捨者。作無間
業。亦墮惡道。復有何善利。唯不斷善根。若然
者提婆達多。不得煗法。何以故。彼斷善根故。
得頂法亦捨。捨有二種離地界時。及退時。退
時捨者。墮惡道。復有何善利。不作無間業。不
斷善根。得忍亦捨。捨有一種。離界地時。彼善
根無退。不作無間業。不斷善根。不墮惡道。復
有何善利。不染著我問曰。若然者尸利掘多
安仇利摩羅薩遮尼揵子。便爲不得忍。何以
故。染著我故。答曰。彼不染著我。以論義故。
言有我耳。問曰。彼與如來。競諍論我。云何乃
言不染著我耶。答曰。彼以不斷我見暫現在
前。非染著也。世第一法得亦捨。離界地時
捨。餘如先説。西方人。作此論言暖善根。有何
意趣。爲何所依。有何因縁何法。有何果。有
何依。有何報。有何善利。爲行幾行。爲縁名
生。爲縁義起。爲是聞慧。爲是思慧。爲是修慧。
爲欲界繋。爲色無色界繋。爲有覺有觀。爲無
覺有觀。爲無覺無觀。爲樂根相應。爲喜捨根
相應。爲一心。爲衆多心。爲退爲不退。乃至
世第一法亦如是。問曰。暖有何意趣。答曰。所
有布施持戒。乃至上忍善根。盡以迴向解脱。
是其意趣。爲何所依者。依色界定起。有何因
縁者。於自地前生善根。是相似因。縁何法
者。縁四眞諦。有何果者。頂近於暖。是功用
果。有何依者。自地相似。後生善法。是其依
果。有何報者。謂色界五陰。有何善利者。或
有説者。是涅槃決定因。復有説者。不斷善根。
爲行幾行者。行十六行。爲縁名生爲縁義生
者。當言縁義生。爲是聞思修慧者。當言是修
慧。欲色無色界繋者。當言色界繋。有覺有觀
無覺有觀無覺無觀者。當言三行。爲何根相
應者。當言三隨所應説。爲一心爲衆多心者。
當言多心。爲退不退者。當言退忍。於頂近者。
是功用果。頂有何善利。或有説者。不斷善根。
或有説者。不作無間業。餘如暖説。世第一法。
於忍近者。爲功用果。忍有何善利。有此善利。
不墮惡道。復有説者。不染著我亦不退。其餘
如頂。世第一法。縁苦苦法忍。是功用果世第
一法。有何善利次第。得正決定。行四行。當言
一心不退。其餘如忍生煗法時。若苦集道諦。
現在一法念處。未來修四念處。現在行一行。
未來修四行。取其同性。非不同性。若縁滅諦。
現在一法念處。未來修一法念處。現在一行
未來四行。増長煗法。以下増長中。以中増長
上時。若縁苦集道諦。現在四念處。展轉現在
前。未來四。現在一行未來十六。若縁滅諦。現
在法念處。未來四。現在一行未來十六。問曰。
以何等故。初生煗法時。未來同性者。修非
不同性。増長煖時。未來同性。不同性修。答曰。
*初生時。以行觀諦。未曾得彼種而得。増長
時。以行觀諦。已曾得彼種而得。是以具修。初
生頂時。縁苦集滅道。現在一法念處。未來四。
現在一行。未來十六。増長時。下増長中。中増
長上。若縁苦集道諦。四念處展轉現在前。未
來四。現在一行未來十六。若縁滅諦。現在一
法念處。未來四。現在一行未來十六。初生忍。
及増長時。現在一法念處。未來四。現在一行
未來十六。尊者瞿沙説曰。初忍時若縁苦集
道諦。現在一法念處。未來四。現在一行未來
四。同性修不異性。若縁滅諦。現在一法念處。
未來亦一法念處。現在一行未來四。同性修
不異性。若増長時。縁苦集道諦。四念處展轉
現在前。未來四。現在一行未來十六。若縁滅
諦。現在一法念處。未來四。現在一行未來十
六。評曰。彼不應作是説。如前説者好
問曰。以何等故忍一切時。法念處現在前
耶。答曰。如見諦道一切時法念處現在前。忍
亦相似。問曰。如増長忍時。盡修十六行耶。答
曰。不也。如漸除所縁行亦如是。若縁四諦。有
十六行。若縁三諦有十二行。若縁二諦有八
行。若縁一諦有四行。通一忍生勢則有十六。
問曰。以何等故。増長忍時。或十六或十二。或
八或四行修。答曰。漸除所縁。漸除所行。轉近
得正決定。是以或時修十六行。乃至四行。生
世第一法時。現在一法念處。未來四。現在一
行。未來四。問曰。如世第一法曾得彼種。以行
觀諦。何以故。同性行修不異性耶。答曰。隨彼
所得。即此法修。如人裸形無衣可奪。彼亦如
是。復有説者。世第一法。最近見道。如見道中
不修餘行。唯修同性。世第一法亦復如是。問
曰。若生煖乃至忍時。爲常相續。爲不相續。答
曰。或有説者。言常相續縁於四諦。如見道中
十五心常相續現在前。彼煗法生時。常相續
縁四眞諦。復有説者。此義不定。或相續或不
相續。或有煖縁苦而止者。或縁集滅道而止

問曰。爲正觀思惟。何法次能生煖耶。答曰。是
色界修。地定地心。有厭離有惡賤有渇仰。有
不隨順生勢不樂。有如此正思惟時。次能生
煖。煖次生頂。頂次生忍。忍次生世第一法。世
第一法次得正決定。問曰。若離欲者可爾。不
離欲者云何。答曰。不離欲者。彼亦可爾。有欲
界思慧正觀思惟縁苦行。苦行次第生煗法。
餘如上説
問曰。諸前身生煗法。未生頂法。彼便命終。於
此生中。欲生頂法。爲即生頂法。爲還起煗法
耶。答曰。或有説者。若從師順次聞頂法。即從
頂去。若師不爲説。還從根本起。問曰。若然者
何以言煖次生頂。頂次生忍。忍次生世第一
法。答曰。作如是説者。謂一身中次第生者。若
前身中。曾得煗法。從根本起者也。問曰。若前
身曾得煗法。於此生中。欲生頂法。作何正觀
思惟。答曰。如煖正觀思惟頂亦復爾。如生頂
生忍亦爾。問曰。若生煗法爲離欲不。答曰。或
有説者。不爲離欲。所以者何。彼行者愛樂寧
生頂法不起有頂中忍。復有説者。若彼行者。
自知有力能生頂者即便生頂。自知無力不
能生頂。欲得離欲。所以者何。若得離欲我生
處轉勝
問曰。若依根本地。生達分善根。爲有退不。答
曰。或有説者。煗頂有退。忍則不退。何以故。
此善根是不退法故。評曰。彼不應作是説。何
以故。若依根本地生達分善根者。即於現身。
得正決定。何以故。此諸善根。盡爲生聖道
故。若依未至。此則不定
問曰。若依未至禪。生煗法。亦生頂忍世第一
法。得正決定耶。答曰。或有説者。若依未至
禪。生煗法。乃至生世第一法。得正決定。初禪
乃至第四禪亦如是。復有説者。若依未至禪
生煗法。次生初禪。煗頂忍世第一法。得正
決定。禪中間二禪三禪四禪亦如是。復有説
者。若依未至禪。生於煗頂。次生初禪頂忍世
第一法。得正決定。禪中間二禪三禪四禪亦
如是。復有説者。若依未至禪。生煗頂忍。次生
初禪忍。生世第一法。得正決定。乃至第四禪
亦如是。此則説聲聞次第法。問曰。菩薩云何。
答曰。菩薩依第四禪生煗法。乃至生世第一
法。得正決定。復有説者。菩薩依初禪。生煗法
頂法忍法。二禪三禪亦如是。第四禪中。生煗
頂忍世第一法。得正決定。問曰。如達分善根
中。不應次生下上。不應次生中下。云何菩薩
而能生耶。答曰。自地不能。他地則能。復有説
者。欲離如是過。當作是説。若依初禪。生煗法。
乃至第四禪。若依初禪生頂法。乃至第四禪。
若依初禪生忍法。乃至第四禪。次生世第一
法。得正決定。評曰。不應作是説。如前説者好。
所以者何一切菩薩盡依第四禪生煗法。乃
至生世第一法。得正決定故。問曰。辟支佛復
云何。答曰。辟支佛獨出世者。當知如佛。若衆
多出世者。此則不定。與聲聞同。如渇伽狩。
獨生一角彼亦如是。獨出世者。當知如佛
問曰。菩薩前身爲曾生達分善根不耶。答曰。
或有説者。曾生爲障惡道故菩薩九十一劫。
不墮惡道者。是達分善根之力。此是他性達
分善根。非是己性。評曰。不應作是説。應作是
説菩薩不曾生達分善根。所以者何。一切菩
薩所有善根。不經歴世。菩提樹下。一結加趺
坐。生不淨觀。乃至盡智。問曰。菩薩九十一劫
不墮惡道。此豈非忍力耶。答曰。不必以達分
善根能障惡道。或以施力。或以戒力。或以不
淨。或以安般。或以聞慧或以思慧。或以煗頂
後乃以忍。尊者佛陀提婆説曰。障於惡道。非
不因知縁起法。其義云何彼作是説。覺知縁
起法。即是無漏道。非無漏道力不能障惡道。
評曰。不應作是説。如先説者好。所以者何。
菩薩若行布施。亦以戒以慧。若行戒時。亦
以施以慧。若行慧時。亦以施以戒。以是因縁。
能障那由他惡道。況十處惡道耶。聲聞辟支
佛。所有煗頂。菩薩盡能起。以障惡道。唯不起
忍。所以者何。忍與惡道相妨。菩薩於三阿僧
祇劫。在生死中。以願力故。生惡道中。此中
應説魚因縁喩。復有説者。起聲聞辟支佛忍。
以障惡道。不起菩薩忍。所以者何。於得道身
大玄遠故。求辟支佛人。以生辟支佛忍。不能
生佛種忍。以近辟支佛道故。復有説者。求辟
支佛人。能起佛種忍。評曰。不應作是説。應作
是説。求辟支佛人。不能起佛種忍。問曰。得忍
凡夫命終時。爲捨忍不。若捨者何故不生惡
道。若捨者何故凡夫捨聖人不捨。若不捨者。
揵度四大犍度何故不説耶。如説。若成
就身。彼成就身業。乃至廣説。答曰。或有説者
捨。問曰。若捨者。何以不生惡道。答曰。或有
説者。彼善根勢力能爾。雖捨不墮惡道。自有
善根雖成就。不障惡道。況不成就。所謂生處
得善。自有善根。雖不成就。能障惡道。況復成
就。所謂忍也。是故彼善根勢力能障惡道。復
有説者。彼善根勢力。能令身中墮惡道。煩惱
業極令遠離於此身中。更不復行。若其不行。
何由得墮惡道耶。如人秋時服於下藥。藥亦
不住彼人身中。或有與病倶出。或身中自消。
而能除去病患。永使不起。如是彼善根勢力。
令墮惡道。諸煩惱業。永更不起。復有説者。此
善根曾在彼身中。如師子住處在彼身中。雖
不成就。勳著之力。能令惡道諸煩惱業。更不
復行。況墮惡道。猶如師子所住之處。師子若
行不在其餘小*狩。無能到者。何況在時。復
有説者。彼善根住此身中。猶如舊住。諸惡道
煩惱業。住此身中。其猶如客。舊住力強。客則
不如。復有説者。行者有二種期心。一者期心
遠離諸惡。二者期心深著善法。以有此二期
心故。不墮惡道。是故尊者瞿沙説。彼行者有
如是期心。有如是欲如是忍如是可如是意
如是敬如是愛如是樂復有説者。彼惡道已
得非數縁滅。諸法已得非數縁滅。終不現前。
復有説者。彼行者墮法雨駛流河中。不容作
餘惡道之業。是以不墮惡道。復有説者。依倚
聖道故。彼行者依倚聖道。使此身中惡道煩
惱業。不現在前。況墮惡道。猶如有人畏於怨
家。依倚於王。而彼怨家。猶尚不能正面視之。
何況加害。復有説者。彼行者以此善根。於自
身中。以守護聖道所住處故。猶如王人先守
護王所住之地。一切人民不敢復住。復有説
者。彼善根決定作人天處故。若作決定處業。
必生彼處。猶如貴勝之座處所以定。不應復
更坐於餘坐。如是彼善根所住處。定亦復如
是。復有説者。彼行者以正方便。令彼惡道諸
煩惱業更不復行。何況生於惡道。復有説者。
彼行者見惡行過患。見善行利益。是故不作
惡行墮惡道中。復有説者。有善好期心。在此
身中。不作惡行墮惡道中。復有説者。以心柔
軟故。隨順趣涅槃故。以信根深牢固故。是以
不作惡行墮於惡道問曰。若捨者。何以凡夫
捨。聖人不捨耶。答曰。彼凡夫人。無聖道對治
力以自持御。雖有對治道以自持御。此道羸
劣。不堅固久住是以命終時捨。聖人身中。有
無漏對治道以自持御。彼以無漏定力牢固
久住。是以命終時不捨。此中應説合衆
喩。復有説者不捨。問曰。若不捨者。業犍度四
大犍度。何以不説耶。答曰。或有説者。彼中
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是有餘之説。復有
説者。彼業犍度中。亦説在第三句中。説聖人
在胎是也。聖人有二種。有名數聖人。實義聖
人。得達分善根者。謂名數聖人。得正決定者。
謂實義聖人。是故彼亦説之。若人有一出家
之心。猶得名爲聖弟子。何況得達分善根者
也。復有説者。或有捨者。有不捨者。誰不捨
耶。於此善根。常懃方便故。作方便一切時
作方便。善受持善修習者不捨。與上相違捨。
如所聞。若於善根。常懃方便。乃至善修習
者。雖經生死。而常不捨。如彌多羅達子初生
之時。便作是言。結有二種。乃至廣説。如先
所聞。若於善根。不懃方便。乃至不善修習。於
此身中。雖得速捨。如是當知有捨不捨。評曰。
如實義者。凡夫人依彼地。生達分善根猶有
捨者。何況生於他地
問曰。達分善根言得報。所謂色界五陰。爲作
彼身初業不。答曰。或有説者。不作初業。所以
者何。彼似無漏道。憎惡受生故。餘業作初業。
彼達分善根。唯作滿業。然後受報。復有説者。
亦作初業。得身報妙好。隨順行道
此煖等善根。有七十三種。其事云何。欲界有
十種。所謂一具縛凡夫。二除一品結。乃至九
品盡者。初禪有九。或有除一品結。乃至九品
初禪無具縛人。即欲界説故。如是乃至無所
有處。有九種頂忍世第一法亦如是。問曰。具
縛凡夫。所得煗法。除一品結。乃至九品。爲一
種耶。答曰不也。具縛凡夫異。除一品結異。乃
至九品異
問曰。若退煗法。還生煗法。爲本得得不。答曰
不也。所以者何。彼不數數得用功而得。不前
後相似故。如捨波羅提木叉戒後更受。非本
得得彼亦如是。如煗頂亦爾。問曰。増長煖時。
煖増長已。還起初者不。答曰。不也。所以者
何。得勝進善根。前所得者。無可欣尚。頂忍亦
如是
問曰。爲於何處生此善根耶。答曰。欲界人中。
謂三天下。非欝單越。問曰。欲界六天不能生
耶。答曰不能。初生已曾生者。能起現在前。所
以者何。若有好身。亦有隨順厭患。正觀彼處。
則能生煖。此三天下。具有此二。問曰若有好
身。則諸天勝人。若取隨順厭患正觀。則惡道
勝。答曰。如先説倶有者。能天與惡道不倶有
故。是以不能。問曰。煗法亦依男身。亦依女身。
若依女身得於煗法。復得自身中男子所依
煗法耶。答曰。得如是當知。頂忍亦爾。問曰。
若依男身。得於煗法。復得自身中女人所依
煗法耶。答曰。不得頂忍亦如是。黄門般吒
有男形不能男
有女形不能
無形二形。不能生煗等四善方
便法
慧有三種。聞慧思慧修慧。答曰。或有師略説
十八界十二入五陰。復有善誦修多羅毘尼
阿毘曇生厭惱心。彼作是説。三藏所説要者。
唯是十八界十二入五陰。彼即觀察界觀察
界已。復作三種。所謂名體性總相。名者謂眼
界乃至法界。體性者謂別相。總相者謂無常
苦空無我。如是觀時。修習此智轉得定意。於
此界中。生厭惱想。復略觀十二入。眼界即
是眼入。乃至觸界即是觸入。七識界即是意
入。法界即是法入。又略入觀陰。彼觀十色入
及法入中造色。即是色陰。意入即是識陰。法
入即是三陰。又略陰即是四念處色陰即是
身念處。受陰即是受念處。識陰即是心念處。
想陰行陰。即是法念處。又略陰觀諦諸五陰
果是苦諦。諸五陰因是集諦。五陰滅是滅諦。
學無學法是道諦。彼諦復作三種名體性總
相。名者謂是苦。乃至道。體性者謂別相。別相
者。逼迫行義是苦義。乃至出要。行義是道義。
總相者苦有四行。無常苦空無我。集有四行
因集有縁。滅有四行滅止妙離。道有四行道
如迹乘。修習此智。轉得定意時。如見彼諦
時。彼亦次第觀別。欲界苦作異相別。色無色
界苦乃至別斷。欲界行道亦別。乃至色無色
界行道。當於爾時觀諦。猶如觀疊外物。作
如是觀時。是名聞慧滿足。如是展轉修習。次
生思慧。轉進修習。次生修慧。能行聖行。如是
觀時。是名煗法。如是展轉増長次生頂。頂次
生忍。忍次生世第一法。次生苦法忍。斷見苦
所斷十使。次第生苦法智。如是次第生道比
智。得須陀洹果。次第乃至盡智。是名諸善
根生次第生法
善根有三種。一福分善根。二解脱分善根。三
達分善根。福分善根者。謂能作生天種子。若
在人中生豪貴家。有大威勢。多饒財寶。眷屬
成就。顏貌端嚴。能作轉輪聖王帝釋魔王梵
王種子。解脱分善根者謂能作解脱種子。決
定不退因。必至涅槃。達分善根者謂煗法。乃
至世第一法。問曰。解脱分善根。於何處種耶。
答曰。於欲界中。非色界。欲界中人道。非餘道。
人道中在三天下。非欝單越。佛出世時非無
佛時。復有説者。若無佛時。遇辟支佛。亦種解
脱分善根。體性是何。答曰。若身業口業意業。
但意業偏多爲是五識身。爲是意地。答曰。是
意地非五識身。爲是方便善。爲是生得善。答
曰。亦是方便善。亦是生得善。爲是聞慧。爲是
思慧。爲是修慧。答曰。是聞慧思慧。非修慧。
爲以何事種此善根。答曰。或以布施。或以持
戒。或以多聞。而不必定。所以者何。有人以一
揣食施。能種解脱分善根。自有能作長齋般
遮于瑟。而不能種解脱分善根。或有持一日
齋。能種解脱分善根。自有終身持戒。而不能
種解脱分善根。或有誦持一偈。能種解脱分
善根。自有善通三藏文義。而不能種解脱分
善根是。故不定。何以故。或有種者。有不種
者。若以此事。迴向解脱涅槃。欲永離生死。有
如是勇猛心者是則能種。若不爲迴向解脱
涅槃永離生死。雖多布施終身持戒廣學多
聞。而不能種解脱分善根。有近有遠。近者前
身中種。此身成熟來身解脱。遠者曾種解脱
分善根。經那由他世受身。而不能生達分善
根。聲聞所得解脱分善根。可迴向趣辟支佛。
辟支佛所得解脱分善根。亦可迴向趣佛。佛
所種解脱分善根。不可迴轉
問曰。有生滅觀彼以何爲方便耶。答曰。彼行
者見春時草木青色。如紺琉璃。見河駛流浮
沫著岸。見已作是思惟。此諸外法。今已復生。
若入城邑聚落。見諸男女歌舞戲笑。而問之
言何以故爾。答言。此中生男生女。彼復思惟
如此内法。今已復生。彼行者。於後秋時。見諸
草木。爲秋日所曝冷風所吹。被諸霜露。枝葉
零落。河水枯涸。彼復思惟如此外法。今已復
滅。若入城邑聚落。見諸男女亂髮擧手㘁咷
啼哭。而問之言。何以故爾。答言。此中男女死
喪。彼復思惟此中内法。今已復滅。彼行者深
見如此相已。還所住處。自觀己身。有少壯老
無常之相。次第觀於歳月日時晝夜。相續是
名方便。於此諸時展轉除減。乃至觀陰二刹
那一生一滅。是名生滅觀滿足。問曰。此生滅
觀。爲虚想觀爲實觀耶。若是虚想觀者。此偈
云何通如説
    若有知見能盡漏 若無知見云何盡
    若能觀陰生滅者 是則解脱煩惱心
非以虚想觀能斷煩惱。若當非實觀者。應
見諸行有來去相。而諸行實無來去。或有作
論者。説是虚想觀。問曰。若爾者此偈云何通。
答曰。有轉轉因故。是以説彼轉轉相生。猶子
孫法。其事云何虚想觀能生實想觀。實想觀
能斷煩惱。是故説轉轉因。如子孫法。復有説
者。是實想觀。問曰。若然者諸行無來去。然彼
行者。見於來去。答曰。若生滅觀。未滿足時。
便見諸行有來去相。若其滿足。見諸行無來
去相。猶如小兒弄於獨樂。旋速則見如住。旋
遲則見來去。陶家輪喩亦復如是
問曰。爲以一心見生滅。爲二心一見生一見
滅耶。若以一心見生滅者。云何一心而有二
慮。若有二慮破一心義。復云何見爲以見生
生時復見滅耶。見滅滅時。復見生耶。若見生
生時。唯見生者。是則爲正。若見生生時。復見
滅者。是則爲邪。若見滅滅時。唯見滅者。是則
爲正。若見滅滅時。復見生者。是則爲邪。若當
一心見生一心見滅者。則無生滅觀。答曰。應
作是説。一心見生。一心見滅。問曰。若然者則
無生滅觀。答曰。此説通一生中相續生滅觀
耳。非謂一刹那也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四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     譯 
  雜犍度世第一品之四
此二十種身見。幾是我見。幾是我所見。乃
至廣説。問曰。何故作此論。答曰。世尊經中。
處處説二十種身見。而不廣分別。唯尊者舍
利弗經中一處分別。彼雖分別而不説此二
十種身見。幾是我見幾是我所見。因彼諸經
不分別故。今欲分別故作此論。復次毘婆闍
婆提作是説。身見無所縁。如身見縁我。實義
中無我。彼何所縁。如人見繩謂是蛇見杌謂
是人。爲止彼人如是意故。亦欲顯身見有所
縁故。身見縁五陰。但所見事異。非無所縁。如
彼人喩見繩謂是蛇見杌謂是人。此亦所見
事異。非無所縁。是故止異人意欲顯己義。
亦欲示決定法相故。而作此論。問曰。此二十
種身見。幾是我見。幾是我所見。答曰。五種是
我見。十五種是我所見。問曰。若我見有五。我
所見亦應有五。何故説十五我所見耶。答曰。
縁行故説五我見。具故説十五我所見。所以
者何。此十五我所見。以具故生。應説一我見。
所謂五見中我見應説二如我見。我所見應
説三謂欲界色無色界。我見應説六。如欲界
中有我見我所見。色無色界亦爾應説九。如
欲界地我見。乃至非想非非想地我見。應説
十八。如欲界地我見我所見。乃至非想非非
想地我見我所見。如分別行縁陰。應説二十
不分別所起處。見色是我色異我。色屬我我
在色中。如色四種。受想行識亦如是。如是五
四。則有二十。以行縁分別十二入。則有四十
八。不分別所起處。如見眼入是我。眼入異我。
眼入屬我。我在眼入中。如眼入有四。乃至法
入亦有四。如是十二四。則有四十八。以行縁
分別界。則有七十二。不分別所起處。如眼界
是我。眼界異我。眼界屬我。我在眼界中。如眼
界有四。乃至法界亦有四。如是十八四。則有
七十二。若分別縁陰。分別所起處。則有六十
五。如説色是我。受是我瓔珞。受是我僮僕。受
是我器。如受有三。想行識亦三。如是四三有
十二。及色有十三。如是五種十三。則有六十
五。若分別縁入。分別所起處。則有四百八。眼
入是我色入是我瓔珞是我僮僕是我器。如
眼入有三十四。乃至法入亦有三十四。十二
種三十四。則有四百八。若分別縁界。分別所
起處。則有九百三十六。眼界是我色界是我
瓔珞是我僮僕是我器。如眼界有五十二。乃
至法界有五十二十八種五十二。則有九百三
十六。如是種種身。諸刹那相續。則有無量我
見我所見。此處分別行縁陰。不分別所起處。
則有二十。問曰。以何等故此身見言種。答曰
此二十種身見。各有差別故言種
問曰。以何等故。因陰説二十我見。非因界入。
答曰。或有説者。彼作經者。有如是意如是欲
如是可隨。彼意作經不違法相。復有説者。爲
現初起初方便入法。如因陰説。見因界入。亦
應如是説。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是有餘之説。
復有説者。此陰説見者。正佛經所説。佛經因
陰説二十種我見。彼作經者。亦依佛經作論。
説二十種我見。問曰。置作經者。以何等故。世
尊。因陰説二十種我見。答曰。爲化衆生故。佛
因陰説二十種我見。若受化者。應聞界入。而
得度者。世尊亦因界入。説於我見。以不應聞
是故不説。復有説者。諸見生時。多依於陰。少
依界入。是故世尊因陰説見。不因界入
色是我者。云何爲色諸所有色盡四大。四大
所造定諸所有有二種。有盡諸所有。有不盡
諸所有。言不盡者。如求糟糠等少物有亦名
諸所有。言盡者。如求一切物及糟糠等亦諸
所有。此中唯説盡諸所有色。問曰。如我見是
自界縁非他界縁。彼云何能見一切色是我。
答曰。諸是彼所行。是彼境界者。計以爲我。非
一切色也。色異我者。云何色異我。於此四陰。
展轉計異於我。彼作是念。此色是我。有如人
有財。名爲有財。色屬我者。云何色屬我。於此
四陰。展轉計屬我。如人有僮僕。言僮僕屬我。
色中我者。云何色中我。於此四陰。展轉計是
色中我。彼作是念。色是我器。如油在麻中。膩
在揣中。如蘇在酪中如刀在鞘中。蛇在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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