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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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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道勝進道所攝等諸根
此根何果攝。答不還果。或無。不還果攝者。謂
道類智忍倶生品。及第九解脱道所攝所成
就諸根。或無者。謂不還者所成就勝果道
所攝諸根。及所成就餘善有漏染汚無覆無
記諸根
諸阿羅漢所成就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
以阿羅漢諸結已盡無可斷故。此根何果
攝。答阿羅漢果。或無。阿羅漢果攝者。謂阿羅
漢所成就無漏諸根。或無者。謂阿羅漢所
成就善有漏無覆無記諸根
諸預流者斷結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
謂欲界修所斷前六品結。此根何果攝。答無。
謂無間道能斷諸結。沙門果所攝諸根必是
解脱道故。諸一來者斷結諸根。此根斷何界
結。答欲界。謂欲界修所斷後三品結。此根何
果攝。答無。所以如前
諸不還者斷結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色界
或無色界。色界者。謂四靜慮修所斷各九品
結。無色界者。謂四無色修所斷各九品結。此
根何果攝。答無。所以如前諸阿羅漢諸結已
盡。無斷結根故。不問答
諸預流果所攝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
以沙門果所攝諸根是解脱道。唯無間道能
斷結故。諸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所攝諸
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所以如前。阿羅漢
果又無結可斷故
諸苦智是於苦無漏智耶。乃至廣説。問何故
作此論。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苦智集
智行相無雜。所縁有雜。滅智道智行相無雜。
所縁無雜。或有生疑。如苦集智行相無雜
所縁有雜。滅道智亦如是耶。如滅道智行相
無雜所縁無雜。苦集智亦如是耶。爲令此
疑得決定故。顯苦集智所縁有雜滅道智所
縁無雜故作斯論。問何故苦智集智行相無
雜。所縁有雜。答離苦無集離集無苦故。謂
一一有漏事。果義名苦因義名集。即於一
一有漏事中。若智作苦等四行相轉名苦
智。若智作集等四行相轉名集智。故苦集智
行相無雜。所縁有雜。滅智道智行相所縁二
倶無雜。滅等道等行相異故。有爲無爲所縁
別故
諸苦智是於苦無漏智耶。設於苦無漏智是
苦智耶。答諸苦智是於苦無漏智。由無漏智
於苦事中。作非常苦空非我四行相轉。名
苦智故。有於苦無漏智非苦智。謂於苦
集智。由無漏智於苦事中。作因集生縁四
行相轉。名集智故。前已説離苦無集。故集
智所縁亦名爲苦
諸集智是於集無漏智耶。設於集無漏智是
集智耶。答諸集智是於集無漏智。由無漏智
於集事中。作因集生縁四行相轉。名集智
故。有於集無漏智非集智。謂於集*知苦智。
由無漏智於集事中。作非常苦空非我四行
相轉。名苦智故。前已説離集無苦。故苦智
所縁亦名爲集
諸滅智是於滅無漏智耶。答如是設於滅無
漏智是滅智耶。答如是諸道智。是於道無漏
智耶。答如是。設於道無漏智是道智耶。答
如是。由前已説滅智道智行相所縁倶無
雜故。若無漏智縁擇滅。作滅靜妙離四行
相轉。名滅智。若無漏智縁聖道。作道如行
出四行相轉。名道智故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四
十七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四十八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根蘊第六中有納息第二之二
諸根無漏縁欲界繋。此根法智相應耶。設根
無漏法智相應。此根縁欲界繋耶。答應作
四句。有根無漏縁欲界繋。此根非法智相
應。謂苦法智忍。及相應根。苦法智集法智忍。
及相應根。集法智此中苦法智忍是無漏慧
根。此根縁欲界繋。非法智相應。以忍與智
不相應故。及相應根者。謂苦法智忍相應八
無漏根。此根亦縁欲界繋。非法智相應。忍
相應故。苦法智亦是無漏慧根。此根亦縁欲
界繋。非法智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謂三縁故自體不與自體相應。一無二自
性倶生故。二前後刹那不並故。三一切法不
觀自性與他爲縁故。集法智忍。及相應根。
集法智亦如是。有根無漏法智相應。此根不
縁欲界繋。謂滅道法智相應根。此是滅道法
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縁欲界繋。縁不
繋法故
有根無漏縁欲界繋。此根亦法智相應。謂苦
集法智相應根。此是苦集法智相應八無漏
根。此根縁欲界繋。縁欲界苦集故。有根無
漏不縁欲界繋。此根亦非法智相應。謂苦
類智忍苦類智。及二相應根。集類智忍集類
智。及二相應根。滅法智忍及相應根。滅法智
滅類智忍滅類智。及二相應根。道法智忍。及
相應根。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及二相應
根。此中苦類智忍苦類智倶是無漏慧根。此
根不縁欲界繋。縁色無色界繋故。亦非法
智相應。忍智與智不相應故。及二相應根
者。謂苦類智忍苦類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
不縁欲界繋。縁色無色界繋故。亦非法智
相應。與苦類智忍苦類智相應故。集類智忍
集類智。及二相應根。亦如是。滅法智忍是無
漏慧根。此根不縁欲界繋。縁不繋法故。亦
非法智相應。忍與智不相應故。及相應根
者。謂滅法智忍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縁欲
界繋。縁不繋法故。亦非法智相應。忍相應
故。滅法智亦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縁欲界
繋。縁不繋法故。亦非法智相應。自體與自
體不相應故。道法智忍及相應根。道法智
亦如是。滅類智忍滅類智倶是無漏慧根。此
根不縁欲界繋。縁不繋法故。亦非法智相
應。忍智與智不相應故。及二相應根者。謂
滅類智忍滅類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縁
欲界繋。縁不繋法故。亦非法智相應。與滅
類智忍滅類智相應故。道類智忍道類智。及
二相應根亦如是
諸根無漏縁色無色界繋。此根類智相應耶。
設根無漏類智相應。此根縁色無色界繋耶。
答應作四句。有根無漏縁色無色界繋。此
根非類智相應。謂苦類智忍。及相應根。苦類
智集類智忍。及相應根。集類智此中苦類智
忍是無漏慧根。此根縁色無色界繋。非類智
相應。忍與智不相應故。及相應根者。謂苦
類智忍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亦縁色無色界
繋。非類智相應。忍相應故。苦類智亦是無
漏慧根。此根亦縁色無色界繋非類智相應。
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集類智忍及相應
根。集類智亦如是。有根無漏類智相應。此
根不縁色無色界繋。謂滅道類智相應根。此
是滅道類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縁色無
色界繋。縁不繋法故
有根無漏縁色無色界繋。此根亦類智相應。
謂苦集類智相應根。此是苦集類智相應八
無漏根。此根縁色無色界繋。縁色無色界苦
集故。有根無漏不縁色無色界繋。此根亦
非類智相應。謂苦法智忍苦法智。及二相應
根。集法智忍集法智。及二相應根。滅法智忍
滅法智。及二相應根。滅類智忍及相應根。滅
類智道法智忍道法智。及二相應根道類智
忍及相應根。道類智此中苦法智忍苦法智。
倶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縁色無色界繋。縁
欲界繋故。亦非類智相應。忍智與智不相
應故。及二相應根者。謂苦法智忍苦法智相
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縁色無色界繋。縁欲
界繋故。亦非類智相應。與忍法智相應故。
集法智忍集法智。及二相應根亦如是。滅法
智忍滅法智倶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縁色無
色界繋。縁不繋法故。亦非類智相應。忍智
與智不相應故。及二相應根者。謂滅法智
忍滅法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縁色無色
界繋。縁不繋法故。亦非類智相應。與忍法
智相應故。道法智忍道法智。及二相應根亦
如是。滅類智忍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縁色
無色界繋。縁不繋法故。亦非類智相應。忍
與智不相應故。及相應根者。謂滅類智忍
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縁色無色界繋。縁
不繋法故。亦非類智相應忍相應故。滅類
智亦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縁色無色界繋縁
不繋法故。亦非類智相應。自體與自體不
相應故。道類智忍及相應根。道類智亦如

法智當言法智耶。乃至廣説。問何故此中
但依法類二智作論。答彼作論者意欲爾
故。隨彼意欲而造論。但不違法性便不
應責。彼意欲依二智作論即便作之。謂
法智類智如前智蘊。隨論者意依二智作
論。謂他心智宿住隨念智如後定蘊。隨論
者意亦依二智作論。謂盡智無生智。如此
蘊前隨論者意依四智作論。謂苦智集智
滅智道智。如前結蘊隨論者意依八智作
論。謂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集滅道智。
如所知納息。隨論者意依十智作論。謂前
八智。及盡無生智。譬如善巧陶師以濕埿
團置於輪上。隨意埏埴成種種器。於工巧
法而不相違。如是善作論者以聞思慧。行
所知境照了除癡。然後隨欲造種種論。於
諸法性亦不相違。有説。唯法類智互不相
攝。亦倶遍縁不相攝境。謂有漏無漏有爲無
爲四聖諦法。有説。以法類智攝一切無漏
智盡是彼根本。有説。法類二智作分齊縁。
謂法智縁下類智縁上。由此等縁故但依
此二智作論
法智當言法智耶。當言類智他心智世俗
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耶。答當言法智或他
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當言。法智者。謂知
欲界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對治道。或他
心智者。謂知欲界諸行對治道他心心所法。
或苦智者。謂知欲界諸行非常相苦相空相
非我相。或集智者。謂知欲界諸行因因相集
相生相縁相。或滅智者。謂知欲界諸行滅滅
相靜相妙相離相。或道智者。謂知欲界諸行
對治道道相如相行相出相。顯自性已當顯
地。法智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
耶。答當言三種。謂在未至初靜慮名有尋
有伺。在靜慮中間名無尋唯伺。在上三靜
慮名無尋無伺。顯地已當顯相應
法智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
答當言三種謂在第三靜慮樂根相應。在
初二靜慮喜根相應。在未至靜慮中間第四
靜慮。捨根相應。顯相應已當顯行相
法智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答當言三
種。謂二行相空相應。十行相無願相應。四
行相無相相應。顯行相已當顯所縁。法智
當言縁欲界繋。縁色界繋。縁無色界繋。縁
不繋耶。答當言。縁欲界繋或不繋。縁欲界
繋者。謂苦集法智。縁不繋者。謂滅道法智」
類智當言類智耶。當言法智他心智世俗
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耶。答當言類智或他
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當言類智者。謂
知色無色界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對治
道。或他心智者。謂知色無色界諸行無漏對
治道他心心所法。或苦智者。謂知色無色界
諸行非常等四種相。或集智者。謂知色無色
界諸行因因等四種相。或滅智者。謂知色無
色界諸行滅滅等四種相。或道智者。謂知色
無色界諸行對治道道等四種相。顯自性已
當顯地。類智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
尋無伺耶。答當言三種。謂在未至初靜慮
名有尋有伺。在靜慮中間名無尋唯伺。在
上三靜慮下三無色名無尋無伺。顯地已
當顯相應
類智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
答當言三種謂在第三靜慮樂根相應。在
初二靜慮喜根相應。在未至靜慮中間第四
靜慮下三無色捨根相應。顯相應已當顯
行相。類智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答當
言三種。謂二行相空相應。十行相無願相應。
四行相無相相應。已顯行相當顯所縁」
類智當言縁欲界繋。縁色界繋。縁無色界
繋。縁不繋耶。答當言縁色無色界繋或不
繋。縁色無色界繋者。謂苦集類智縁不繋
者。謂滅道類智
時心解脱。當言學根得無學根得。乃至廣説。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解釋契經義故。如佛
告阿難陀言。苾芻不應樂處憒鬧。若樂是
者於時愛心解脱。或於不時不動心解脱身
作證。能具足住無有是處。若有苾芻不樂
憒鬧而樂寂靜。於時愛心解脱。或不時不
動心解脱身作證。能具足住斯有是處彼經
雖説二種解脱。而不分別此二自性。亦未
曾顯由何根得。前智蘊中雖已顯示解脱
自性。而未顯得。今欲顯得故作斯論。有
説。欲止他所説故。謂或有執。時心解脱有
學有所作所作未辦故。不動心解脱無學無所
作所作已辦故。爲遮彼執。顯二解脱倶是
無學所作已辦。或復有執。時心解脱是有漏。
不動心解脱是無漏。欲止彼意顯二解脱
倶是無漏。或復有執。時心解脱是有爲。不動
心解脱是無爲。爲止彼執顯二解脱倶是
有爲。由此等縁故作斯論。諸法中唯二法
是解脱自性。謂有爲法中唯有勝解。無爲法
中唯有擇滅。彼勝解者。是心所大地法恒與
心相應。彼擇滅者。是離繋是勝義善常住涅
槃。勝解有二。謂染不染。染謂邪勝解。即貪
等煩惱隨煩惱相應。不染謂正勝解。即信等
諸善法相應。此正勝解復有二種。謂有漏無
漏。有漏者謂不淨觀持息念無量勝處遍處
等相應。無漏復二。謂學無學。學者謂七聖身
中無漏勝解。無學者。謂阿羅漢身中無漏勝
解。無學勝解復有二種。謂時心解脱。不時心
解脱。時心解脱者。謂五種阿羅漢身中無漏
勝解。不時心解脱者謂不動法阿羅漢身中
無漏勝解。此二亦名心解脱慧解脱。離貪故
名心解脱。離無明故名慧解脱。問若此勝
解離貪故名心解脱。離無明故名慧解脱
者。集異門等所説當云何通。如説云何離貪
故心得解脱。答無貪善根對治貪故。云何
離無明故慧得解脱。答無癡善根對治癡
故。由此説故二解脱體。即是善根非是勝
解。答彼文應作是説。云何離貪故心得解
脱。答無貪善根相應心勝解印可。即此名爲
時心解脱。云何離無明故慧得解脱。答無
癡善根相應心勝解印可。即此名爲不動心
解脱。而不作是説者有何意耶。答此就依
處以顯勝解。謂依無貪故心解脱貪。依無
癡故心解脱癡。然心解脱體是勝解
時心解脱當言學根得無學根得學無學根
得耶答當言學無學根得。學根得者謂無間
道倶生根。無學根得者。謂解脱道倶生根。又
學根得者。謂向道倶生根。無學根得者。謂果
道倶生根。又學根得者。謂金剛喩定倶生品
根。無學根得者。謂盡智倶生品根。又學根得
者。謂已知根。無學根得者。謂具知根。又學根
得者。謂修道倶生根。無學根得者謂無學道
倶生根。修地無學地亦爾。不動心解脱。當言
學根得無學根得。學無學根得耶。答若本得
不動當言學無學根得。若時解脱阿羅漢
得不動。當言無學根得。學無學根得者。廣
説如前。無學根得者。彼無間解脱道倶無學
攝故。一切結盡當言學根得。無學根得。學
無學根得耶。答當言學無學根得。廣説如
前。問此文何故不如不動心解脱説。答此
文亦應作如是説。若初證一切結盡。當言
學無學根得。若時解脱阿羅漢得不動。證一
切結盡。當言無學根得。而不作是説者有
何意耶。答解脱有二。謂有爲無爲。二種心
解脱是有爲。一切結盡是無爲。有爲解脱有
下中上。初所得異後所得異故差別説。無爲
解脱無下中上。後得同初故無別説
以無間道證預流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
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相
應耶。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
耶。當言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當言空無
願無相相應耶。當言縁欲界繋色界繋無
色界繋不繋耶。答以無間道證預流果。此
道當言忍相應有尋有伺捨根相應。無願相
應。縁不繋忍相應者。道類智忍倶故。有尋
有伺者。唯依未至地故。捨根相應者。未至
地唯有捨受故。無願相應者。道無願倶故。
縁不繋者類智品爲所縁故
以無間道證一來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
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相
應耶。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
耶。當言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當言空無
願無相相應耶。當言縁欲界繋色界繋無
色界繋不繋耶。答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
生者。如證預流果説。若從預流果以世俗
道證一來果。此道當言世俗智相應。有尋
有伺捨根相應。縁欲界繋。世俗智相應者。謂
麁等三行相隨一轉故。不與空等相應者。
彼唯無漏故。縁欲界繋者。欲界五蘊爲所
縁故。餘如前説。若從預流果以無漏道
證一來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或苦智。或
集智。或滅智。或道智相應。有尋有伺捨根相
應。或空或無願或無相相應。或縁欲界繋。或
縁不繋。法智相應者。謂四法智隨一相應。或
苦智相應者。即苦法智相應。乃至或道智相
應者。即道法智相應。或空相應者。謂二行相
相應。或無願相應者。謂十行相相應。或無相
相應者。謂四行相相應。或縁欲界繋者謂苦
集法智。或縁不繋者。謂滅道法智。餘如前

以無間道證不還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
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相
應耶。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
耶。當言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當言空無
願無相相應耶。當言縁欲界繋色界繋無
色界繋不繋耶。答若已離欲染入正性離
生。此道當言忍相應。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
伺。或無尋無伺。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
捨根相應。無願相應。縁不繋。或有尋有伺
者。謂依未至初靜慮。或無尋無伺者。謂依靜
慮中間。或無尋無伺者。謂依上三靜慮。或樂
根相應者。謂依第三靜慮。或喜根相應者。謂
依初二靜慮。或捨根相應者。謂依未至靜慮
中間第四靜慮。餘如前説。若從一來果以
世俗道證不還果者。如以世俗道證一來
果説。若從一來果以無漏道證不還果
者。如以無漏道證一來果説。以無間道
證阿羅漢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類智他
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相應耶。當
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當言
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當言空無願無相相
應耶。當言縁欲界繋色界繋無色界繋不
繋耶。答此道當言或法智相應或類智或苦
智或集智或滅智或道智相應。或有尋有伺。
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或樂根。或喜根或
捨根相應。或空或無願或無相相應。或縁無
色界繋。或縁不繋。或法智相應者。謂滅道法
智隨一相應。或類智相應者。謂四類智隨一
相應。或苦智集智相應者。即苦集類智相應。
或滅智道智相應者。即滅道法類智相應。或
有尋有伺者。謂依未至初靜慮。或無尋唯伺
者。謂依靜慮中間。或無尋無伺者。謂依上
三靜慮下三無色。或樂根相應者。謂依第三
靜慮。或喜根相應者謂依初二靜慮。或捨根
相應者。謂依未至靜慮中間第四靜慮下三
無色。或空相應者。謂二行相相應。或無願相
應者。謂十行相相應。或無相相應者。謂四行
相相應。或縁無色界繋者。謂苦集類智縁
有頂苦集故。或縁不繋者。謂滅道法類智
縁三界滅。及能對治道故
幾根永斷滅起得預流果。答無根永斷。七根
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預流果。七根滅
起者。七謂意捨信等五根。滅謂此七無間道
攝。起謂此七解脱道攝。又滅謂向道攝。起謂
果道攝。又滅謂道類智忍品攝。起謂道類智
品攝。又滅謂未知當知根倶生。起謂已知根
倶生。又滅謂見道攝。起謂修道攝。見地修地
亦爾。一滅不起者。謂未知當知根。一起不滅
者。謂已知根。幾根永斷滅起得一來果。答若
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如證預流果説。
若從預流果以世俗道證一來果。無根永
斷七根滅起得一來果。七根滅起者七如前
説。滅謂此七無間道攝。起謂此七解脱道攝。
又滅謂向道攝。起謂果道攝
若從預流果以無漏道證一來果。無根永
斷八根滅起得一來果。八根滅起者。八謂前
七加已知根。滅起義如前説
幾根永斷滅起得不還果。答若已離欲染
入正性離生無根永斷。七根滅起。一滅不
起。一起不滅。得不還果。七根滅起者。七謂
意根樂喜捨根隨一。信等五根。餘如得預流
果中説。若從一來果以世俗道證不還果。
不入靜慮。四根永斷七根滅起得不還果。四
根永斷者。謂女男苦憂根。七根滅起者。七謂
意捨信等五根。滅起義如從預流得一來
説。若入靜慮。四根永斷。六根滅起。一滅不
起。一起不滅。得不還果
四根永斷者如前説。六根滅起者。六謂意根
信等五根。滅起義如前説。一滅不起者。謂捨
根。一起不滅者。謂喜根。若從一來果以無
漏道證不還果。不入靜慮。四根永斷八根
滅起。得不還果。八根者。謂意捨信等五已知
根。餘如前説。若入靜慮四根永斷七根滅
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不還果。七根者。
即前謂意信等五及已知根餘如以世俗道
證不還果中説
問離欲界染第九解脱道。誰即入靜慮。誰
不入耶。答所依力強者入。所依力劣者不入。
有説。所依力劣者入。爲長養所依故。所依
力強者不入。不爲長養所依故。有説。欣多
者入。厭多者不入。有説。喜樂多者入。憂苦
多者不入。有説。以滅道智離欲染者入。
以苦集智離欲染者不入。有説。以無相
道無願離欲染者入。以空苦集無願離欲
染者不入。有説。厭欲界法離欲染者入。
厭三界法離欲染者不入。有説。爲求靜
慮而離染者入。爲求解脱而離染者不入。
有説。利根者入。鈍根者不入。如利根鈍根。
因力縁力。内分力外分力。内正思惟力外聞
正法力。應知亦爾
幾根永斷滅起得阿羅漢果。答若依未至證
阿羅漢果。一根永斷七根永斷滅起。一滅不
起。一起不滅。得阿羅漢果。一根永斷者謂命
根。七根永斷滅起者。七謂意捨信等五根。永
斷謂有漏攝。滅謂無間道攝起謂解脱道攝。
又永斷謂世俗攝。滅謂向道攝。起謂果道攝。
又永斷謂非學非無學攝。滅謂學攝。起謂無
學攝。又永斷謂有頂攝。滅謂金剛喩定倶生
品攝。起謂盡智倶生品攝。又永斷謂修所斷
攝。滅謂已知根攝。起謂具知根攝。又永斷謂
無色界繋攝。滅謂修道地攝。起謂無學道地
攝。一滅不起者。謂已知根一起不滅者。謂具
知根
如依未至。依靜慮中間第四靜慮三無色
定亦爾。若依初靜慮證阿羅漢果。二根永
斷。六根永斷滅起。一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
不滅。得阿羅漢果二根永斷者謂命捨根。六
根永斷滅起者。六謂意信等五根永斷滅起
義如前説。一根滅起者。一謂喜根。滅起義如
前説。一滅不起者。謂已知根。一起不滅者。謂
具知根。如依初靜慮。依第二第三靜慮亦
爾。然差別者。依第三靜慮。應説樂根起滅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四
十八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四十九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根蘊第六中觸納息第三之一
有十六觸謂有對觸。増語觸。明觸。無明觸。
非明非無明觸。愛觸。恚觸。順樂受觸。順苦受
觸。順不苦不樂受觸。眼觸。耳觸。鼻觸。舌觸。
身觸。意觸。云何有對觸。乃至云何意觸。如
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別。問
何故作此論。答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譬
喩者説。觸非實有。所以者何。契經説故。如
契經説。眼及色爲縁生眼識。三和合觸等。
離眼色眼識外實觸體不可得。爲遮彼
意顯觸體是實有。若觸體非實有者。便違
經説。如契經説。觸爲縁受。若無觸者但應
説六處縁受。或説無縁不應言觸縁受。
又若觸體非實有者。應説縁起唯十一支。
契經不應説有十二。又若觸體非實有者。
但應説有九大地法。然説有十故觸實有。
問若觸實有云何會釋彼所引經。答彼經意
説三法和合爲縁生觸非於無體得有生
義。此若不生云何縁受。譬如月月愛珠。及
器和合爲縁生水。非無水生得有水用。
又如日日愛珠。粖薪和合爲縁生火。非無
火生得有火用。如是根境及識和合爲縁
生觸非無觸生得有觸用。觸用謂能爲縁
生受。是故欲止他説顯觸實有而作斯論。
問何縁根蘊分別觸耶。答彼作論者意欲
爾故乃至廣説。復次此不應問。所以者何。
前已説一一蘊中具一切義故。復次一切法
觸所集起。根由觸生故分別觸。復次心心
所以觸爲命。觸所引觸所轉觸力故現在
前此中有根故分別觸。復次先安立諸觸
後辯根相應。根以觸爲章故應先分別觸」
問諸聖教中。或説一觸如心所中立觸心
所。十大地法中立觸大地法。或説二觸謂
有漏無漏縛解繋不繋。或説三觸。謂下中
上善不善無記。或説四觸。謂三界繋及不繋。
或説五觸。謂三界繋及學無學。或説六觸。
謂眼觸乃至意觸。或説七觸。謂見苦所斷。乃
至修所斷。并學無學或説八觸。謂見苦所斷
乃至修所斷。及見道修道無學道。或説九觸
謂下下乃至上上或説十觸。謂欲界繋。乃至
非想非非想處繋及不繋。若約相續刹那分
別則有無量。何故此中於一等廣説十六。
於無量略説十六耶。答由六因縁不略不
廣説十六觸。謂所縁故。障治故。自性故。違
順故。相應知。所依故。由所縁故。立有對觸
増語觸。由障治故立明觸無明觸。由自性
故立非明非無明觸。由違順故立愛觸恚
觸。由相應故立順樂受觸。順苦受觸順不
苦不樂受觸。由所依故立眼觸乃至意觸」
云何有對觸。答五識身相應觸。問何故此觸
名有對。答以有對法爲所縁故。問増語觸
亦以有對法爲所縁。何故此觸獨名有對。
答此觸以初故得名増語觸。更以餘縁建
立。有説。此觸但以有對法爲所縁。増語觸
亦縁餘法。有説。此觸所依所縁皆是有對。
増語觸所縁雖或有對。所依不爾故別立
名。云何増語觸。答意識身相應觸問何故此
觸名増語。答由此觸自性語増故名増語。
問云何此觸自性語増。答有對觸唯欲色界
繋。此觸通三界繋及不繋。又有對觸唯欲界。
初靜慮地可得。此觸一切地可得。又有對觸
唯有漏。此觸通有漏無漏。由此等故自性
語増。有説。此觸所縁語増故名増語。問云何
此觸所縁語増。答有對觸唯以有色法爲所
縁。此觸通縁有色無色。又有對觸但以有對
法爲所縁。此觸通縁有對無對。又有對觸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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