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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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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先。心心所法滅是名無想定。由此因縁
故作斯論。入無想定幾根滅答七。謂意捨
信等五根。何繋心心所滅。答色界繋。此依界
類總相而説。然唯第四靜慮地繋。出無想
定幾根現前。答七。如前説。何繋心心所現
前。答色界繋。此亦依界類總相而説。然唯
第四靜慮地繋。由此所説證無想定決定無
心。以入定時但説諸根心心所法滅。而不
説起。於出定時但説諸根心心所法起。而
不説滅故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五
十一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五十二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根蘊第六中等心納息第四之二
問無想定自性云何。答不相應行蘊爲性。是
彼攝故。界者在色界。地者在根本第四靜慮
地。問何故下地無此定耶。答非田非器乃至
廣説。又無想定滅心心所故。得下地不順
心心所滅。問何故第四靜慮順心心所滅。
非下地耶。答諸欲入彼定者先起欲界
善心。次入初靜慮。次入第二靜慮。次入第
三靜慮。後入第四靜慮。於第四靜慮上中下
心。從上入中。從中入下。下品心斷入無想
定。譬如女人續毛爲縷。除去麁者緝績
細者。乃至將盡以手絶之。入無想定當知
亦爾。從麁入細乃至都滅故。此唯在第四
靜慮。又下諸地有歡慼受行相麁動難可
除滅。第四靜慮唯有處中受行相微細易
可斷滅。故下地中無無想定。問何故無色
界無彼定耶。答唯有異生計習此定以爲
能證無想涅槃。無色界中無有無想異熟
可計故。無想定於彼亦無。又諸異生怖畏斷
滅。彼界無色若更滅心便爲斷滅。是彼所怖
故彼界中無無想定。問此無想定何處能起。
有作是説。唯欲界起欲界心猛。有説。力故。
有餘師説。通欲界三靜慮起由念曾修加
行勢力亦能起故。復有説者。第四靜慮亦能
現起除無想天勿果與因極相逼故。彼歿
定當生欲界故。問此無想定誰所起耶。答
唯異生起由作出離想故。聖於有法無出
離想。問起此定。後有能入見道不。有説。
不能由此定是異生定故。若起此定後能
入見道。便有聖者成就此定。不應名異
生定。有説。起此定後亦能入見道。問若爾
云何名異生定。答聖雖成就而不現行。彼
依現行名異生定。是故尊者妙音説曰。得
此定補特伽羅有能入正性離生者。應言
退失此定。於彼極厭不現行故。命終生於
第四靜慮。於彼處所有容受故。評曰。應知
前所説好。問此無想定爲加行得。爲離染
得。答是加行得非離染得。離第三靜慮染
時不得故。若離染得者聖離第三靜慮染時
亦應得。然則不應名異生定。問此無想定
亦得過去修未來耶。有説。不然。唯有心定
可有是事。非於無心有得修義。若作是
説。定初刹那唯成就現在。定餘刹那成就過
去現在。出此定已但成就過去。有説。此定
有未來修。以加行得法有未來修故。此定
必由極作意力加行而得。云何無未來修
耶。若作是説。定初刹那成就未來現在。定
餘刹那成就三世。出此定已成就過去未
來。問若如有心有得修者。聖離第三靜慮
染第九無間道時。如得第四靜慮并眷屬
亦應得此定。是則不應名異生定。答前説
此定唯加行得。是故異生聖者離第三靜慮
染時皆悉不得。唯諸異生離彼染已。以
加行力方乃得之。是故無過。如是説者。
應如初説。以有心定可未來修。此定無心
無未來修義。由此過去亦無得理。如別解
脱律儀。此亦如是。問此無想定有退轉不。
答此無退轉。云何知然。曾聞有苾芻得無
想定。出此定已諸根寂然。進止威儀語言衣
著。受諸飮食皆悉詳審。有阿羅漢先得願
智。見已念言此善男子。必獲勝法我當觀
其所證邊際。念已入定以願智力見彼苾
芻得無想定。便從定起而語之言。汝之所
證極爲非善。如何遇佛功徳寶藏。捨而謬
取外道所學糞壞定耶。汝今宜應疾疾棄
捨。苾芻聞已作意捨之。此定隨逐不能捨
離。乃至休道還家亦不能捨。後命終已生
無想天。故知此定不可退轉。譬喩者説。此
有退轉。以一切業皆可轉故。乃至無間業
若遇勝縁亦有轉義。若無間業不可轉者。
應無有能越第一有。評曰。應知前所説
好。問此無想定於衆同分爲能牽引。爲但
圓滿。答但能圓滿不能牽引。以衆同分
業所引此非業故。問此無想定爲順現法
受。爲順次生受。爲順後次受。爲順不定受
耶。答唯順生法受。非順現法受等。非順現
法受者。以於餘處修此定已生無想天
方與果故。非順後次受者。此定猛利速與
果故。非順不定受者。不可退轉故。問此
於何處受何異熟果。答於無想天受五蘊
異熟果。入滅盡定幾根滅。乃至廣説。問何
故作此論。答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譬喩
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彼説無
有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心者。若
定無心命根應斷。便名爲死非謂在定。爲
止彼意顯滅盡定都無有心。有執。此定雖
無有心。但離色染即能現起以界同故。
爲止彼意顯滅盡定要離無所有處染方
得現前。非想非非想處心爲等無間縁故。
由此尊者世友説言。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
所有處染。止息想作意爲先心心所法滅。是
名滅盡定。由此因縁故作斯論。入滅盡定
幾根滅。答七。謂意捨信等五根。何繋心心所
滅。答無色界繋。此依界類總相而説。然唯
非想非非想處繋。出滅盡定幾根現前。答或
七或八。有漏心七。無漏心八。謂若非想非非
想處心出者。七根現在前。如前説。若無所有
處心出者。八根現在前。謂前七及已知具知
根隨一。何繋心心所現前。答或無色界繋。或
不繋。謂若非想非非想處心出者無色界繋。
若無所有處心出者不繋。由此所説證滅盡
定決定無心。以入定時。但説諸根心心所法
滅。而不説起。於出定時但説諸根心心所
法起而不説滅故
問滅盡定自性云何。答不相應行蘊爲性。是
彼攝故。界者在無色界。地者在根本非想非
非想處地。問何故下地無此定耶。答非田非
器乃至廣説。又滅盡定滅極細心心所故得。
下地不順極細心心所滅。問何故非想非非
想處。順極細心心所滅。非下地耶。答諸欲
入彼定者。先起欲界善心。次入初靜慮。次
入第二靜慮。如是乃至入無所有處。次入
非想非非想處。於非想非非想處上中下心。
從上入中。從中入下。下品心斷。入滅盡
定。所説譬喩如前應知。故此唯在非想非
非想處。又下諸地皆名有想。行相麁動難
可止息。此地名非想非非想。行相微細易
可止息故。下地中無滅盡定。有説。二定倶
無心故各於一界邊立。謂無想定於有色界
邊立。滅盡定於無色界邊立。有説。二定倶
無心故各於一地邊立。謂無想定依有色地
邊立。滅盡定依無色地邊立。有説。二定倶
無心故。各於一聚邊立。謂無想定於大種
所造色聚邊立。滅盡定於心心所法聚邊
立。有説。一切地皆有二種過。一過貪欲。二
過住處。初靜慮地過貪欲者。謂自地聖道。過
住處者。謂第二靜慮。乃至無所有處。過貪欲
者。謂自地下地聖道。過住處者。謂非想非非
想處。非想非非想處過貪欲者。謂下地聖道。
過住處者。謂滅盡等至。若下地有滅盡定
者。則下諸地應有三種過。或二稱過。非想
非非想處。唯有一種過。勿有如斯不平等
過故。滅盡定非下地有。有説。此定由二因
縁立爲解脱。一背捨一切所縁。二邊際心
斷。若下地有滅盡定者。則非背捨一切所
縁。於上所縁未棄背故。亦不可説邊際
心斷。中間心斷非邊際故。有説。此定次第
定中爲後邊故。必從非想非非想處無間
而入。由此等縁於下諸地無滅盡定唯有
頂有。如世尊説。何等名爲滅盡等至。謂超
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故。想受滅身作證具
足住。問滅盡等至即非想非非想處繋。何故
佛説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耶。答雖即
彼繋寂靜勝故。佛説超彼。譬如村邊阿練
若處。雖即村界亦以寂靜説離於村。又
有二種非想非非想處。一有心。二無心。超
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故者。依有心非想非
非想處説。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者。依無心
非想非非想處説。如有心無心。相應不相
應。有所依無所依。有行相無行相。有作意無
作意。有所縁無所縁。應知亦爾。又有二種
非想非非想處。一染汚。二不染汚。超過一切
非想非非想處故者。依染汚者説。想受滅
身作證具足住者。依不染汚者説。如染汚
不染汚。見所斷修所斷亦爾。又有二種非想
非非想處。一曾得二未曾得。超過一切非想
非非想處故者。依曾得者説。想受滅身作
證具足住者。依未曾得者説。如曾得未曾
得。共不共亦爾。又有二種非想非非想處。一
離染得。二加行得。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
故者。依離染得者説。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
者。依加行得者説。又依地次第超過而説
超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
住者。依超過下地貪欲説。超過一切非想
非非想處故。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者。依超
過自地有心住處説。問諸無學者。可言超
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彼於有頂具有貪
欲及住處二種過故。諸有學者。於彼唯有
一種過。如何可言超過一切。答一切有二
種。一一切一切。二少分一切。此中學者依少
分説故無過。有説。此中但依超過住處而
説。謂諸學者。雖於有頂修所斷貪欲未能
超過一切。而於有頂住處能一切超過。有
説。此中依暫時超過説。謂諸學者。暫時超
過有心位一切有頂。出有心入無心故
問滅盡定中滅一切心心所法。何故但言想
受滅。不説心等。答譬喩者説。此定有心唯
滅想受。問今不問彼。但問説無心者何故
爾耶。答説想受滅顯餘亦滅。非餘相應法
離想受起故。有説。此中説最勝者。以諸
心品想受最勝。以勝滅故餘亦隨滅。有説。
此中現門現略現趣入故。謂心聚中有是根
性有非根性。若説受當知已説是根性者。
若説想當知已説非根性者。如根性非根
性。有明無明。有現見無現見。應觀察不應
觀察。妙非妙。尊非尊。勝非勝。應知亦爾。有
説。想受是諸瑜伽師極所厭患。由受力故
令諸有情色界勞弊。由想力故令諸有情
無色勞弊。是故世尊説想受滅。有説。想受二
界中勝。受於色界中勝。想於無色界中勝。
有説。耽樂受故。執倒想故。令諸有情輪
迴生死。受諸苦惱。有説。想受各別立蘊。及
立識住。有説。想受能起愛見二種煩惱。受
力故起愛。想力故起見。一切煩惱此二爲
首。有説。想受是二諍根。由受故耽著諸欲。
令在家者起諸鬪諍。由想故耽著諸見。令
出家者起諸鬪諍。如二諍根。二邊。二箭。二
戲論。二我所。二雜染應知亦爾。有説。行者
憎受想故入滅盡定。由如是義故佛唯説
滅此二法。如施設論説。云何加行起滅等
至。謂初修業者。於一切行不作加行。不欲
思惟諸我所有。未生想受當令不生。已生
想受當令速滅。若於爾時所有想受未生不
生。已生者滅。是名爲滅。云何此滅説名等
至。謂於滅法無障無背自在現見。自身所證
故名等至。以是事故世尊説滅唯一刹那。
等至相續。問令心平等説名等至。此中無
心云何名等至。答等至有二。一令心平等。
二令大種平等。無想滅盡定。雖斷平等心
令不相續。而引平等大種令現在前故名
等至
問何故二無心定中。唯滅盡定立爲解脱非
無想定。脇尊者言。佛於諸法體相作用了達
究竟。餘不能知。若法有解脱相者。便即立
之。無者不立。復次滅盡定唯内法有故立
解脱。無想定唯外法有故不立解脱。如内
法外法。聖者異生亦爾。復次滅盡定唯背雜
染向清淨者相續中可得故立解脱。無想
定唯背清淨向雜染者。相續中可得故不
立解脱。如背雜染向雜染。背生死向生
死。背流轉向流轉當知亦爾。復次滅盡定
唯背我見。向無我見者。相續中可得故立
解脱。無想定唯背無我見向我見者。相續
中可得故不立解脱。復次滅盡定唯背薩
迦耶見向空觀者。相續中可得故立解脱。
無想定唯背空觀。向薩迦耶見者。相續中
可得故不立解脱。復次前説滅盡定由二
因縁立爲解脱。一背一切所縁。二邊際心
斷。無想定二事倶無。是故不立。復次滅盡
定。唯障諸界諸趣諸生者。相續中可得故
立解脱。無想定。唯不障諸界諸趣諸生者。
相續中可得故不立解脱。復次棄背諸有
名爲解脱。滅盡定。棄背諸界諸趣諸生。生
死轉流覺。無想定不爾。由此等縁二無心
定中。唯滅盡定立爲解脱。非無想定
問無想定滅盡定有何差別。答名即差別。名
無想定。名滅盡定。復次界亦差別。無想定
色界繋。滅盡定無色界繋。復次地亦差別。無
想定在第四靜慮。滅盡定在非想非非想處。
復次相續亦有差別。無想定在異生相續。滅
盡定在聖者相續。復次入無想定時作出
離想。入滅盡定時作止息想。復次入無想
定時唯厭於想。入滅盡定時通厭想受。復
次入無想定時唯欲滅想。入滅盡定欲
滅受想。復次入無想定時滅色界繋心心
所法。入滅盡定時滅無色界繋心心所法。
復次入無想定時。滅第四靜慮心心所法。
入滅盡定時。滅非想非非想處心心所法。
復次無想定招色界異熟。滅盡定招無色界
異熟。復次無想定招第四靜慮異熟。滅盡定
招非想非非想處異熟。復次無想定唯順生
受異熟。滅盡定順生後不定受異熟。故有
差別。尊者世友作是問言。無想定滅盡定何
差別。答一名無想定。一名滅盡定。故有差
別。又界地相續想厭欲樂。所滅異熟皆有差
別。廣説如上。又異生入無想定感無想處
果。聖者入滅盡定感有頂處果。又無想定
令諸異生受色界異熟果。滅盡定令諸學者
受無色界異熟果。令無學者受無色界等流
果。是謂無想定滅盡定差別
問八解脱中世尊何故唯説第三第八解脱。
名身作證非餘耶。如契經言。淨解脱身作
證。想受滅解脱身作證。答有餘契經於八
解脱。世尊皆説名身作證。如大因縁經中。佛
於八解脱一一皆説身作證具足住故。問
雖少經中於八解脱説身作證。於多經中
唯説二種名身作證。何故爾耶。答此二解
脱八解脱中。名義最勝。是故偏説。有説。此
二解脱倶用加行功力所證故。有説。此二
各居一界邊。謂淨解脱居色界邊。想受滅解
脱居無色界邊。有説。此二解脱各居一地
邊。謂淨解脱在第四靜慮邊。想受滅解脱在
非想非非想處邊。有説。淨解脱於大種所造
色聚邊際而立。想受滅解脱於心心所法聚
邊際而立。有説。淨解脱雖取色淨相。而不
起煩惱。以殊勝故。世尊安立身作證名
想受滅解脱。以無心故。在身非心身力所
起非心力起。是故世尊説爲身證。有説。於
契經中説八解脱身作證者。皆以此二解
脱故得名身證。由此等義故。唯二種説身
作證具足住者。有多處説具足住聲。謂或
有處於色蘊少分説具足住。或有於善五
蘊説具足住。或有於善四蘊説具足住。或
有於不相應行蘊一分説具足住。或有於
寂滅涅槃説具足住。於色蘊一分説具足
住者。如伽他説
    於妙慧聖教 具足住尸羅
    一切皆賢善 多功徳寶藏
於善五蘊。説具足住者。如説。初靜慮乃至
第四靜慮具足住。於善四蘊説具足住者。
如説。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
於不相應行蘊一分説具足住者。如此八
解脱中。説想受滅解脱身作證具足住。於寂
滅涅槃説具足住者。如説。於涅槃身作證
具足住
問滅盡定有幾種類。有説。有四。謂具縛者
所起。離上三品者所起。離中三品者所起。離
下三品者所起。種類各別故。復有説四。謂
離六七八九品染者所起。各以爲一彼説
具縛者。乃至離五品染者。皆未能起此
定故。有説。此定有九種。謂離上上品者所
起。乃至離下下品者所起。唯具縛者不能起
故。有説。此定有十種。謂具縛者所起。乃至
離下下品者所起。問若具縛者能起此定。諸
異生類何不能起。答縛有二種。一見所斷。
二修所斷。於有頂中若缺見所斷縛具修
所斷縛者能起此定。具二縛者則不能起。
如是説者。此滅盡定有十一種。謂具縛者所
起。離上上品者所起。乃至離下下品者所起。
時解脱阿羅漢練根得不動者所起。問此十
一種體有異耶。有説。不異。問若爾何故説
十一。答由位別故非體有異。有説。此十一
種其體各異。隨位所起種類別故。問若爾具
縛者所起。乃至時解脱阿羅漢練根得不動
者。所起差別云何。答有具縛時起滅盡定。
即彼進斷一品染時。復起滅盡定。彼於爾
時先所起者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今
所起者得亦在身。成就亦現前。即彼乃至從
時解脱練根得不動。彼於爾時前諸位中
所起滅定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今不
動位所起滅定得亦在身。成就亦現前。由此
應知體類各別
問此定有上中下品類別不。若有者。施設論
説云何通。如彼説。滅無差別。若無者佛獨
覺聲聞所起無勝劣耶。有説。此定無上中
下。問施設論説滅無差別。雖已善通而佛
獨覺聲聞所起無勝劣耶。答體無勝劣。皆
以心心所滅爲其性故。但由加行説有差
別。謂佛起此定不由加行。獨覺下加行。聲
聞或中或上。如是説者。此滅盡定有上中下
品類差別。問三乘所起有勝有劣。雖已善
通。施設論説滅無差別當云何通。答依能
斷滅心心所法無差別義説無差別。而滅盡
定是有爲故。如餘有爲有上中下。由隨
根性階分異故。謂佛所得是上。獨覺所得是
中。聲聞所得是下。聲聞乘中有多差別。且有
學位具縛所起爲下下。乃至斷八品所起
爲上上。無學位中退法種性所起爲下下。
乃至學得不動種*性所起爲上下。餘本
得不動種*性所起爲上中。波羅蜜多聲聞
所起爲上上。一一種*性中根品差別所起。
各有上中下品類差別。是故滅定有多品類。
問此滅盡定幾物爲體。有説。此定一物爲
體。若滅現前即名無心故。問云何一滅刹
那現前即名無心。答如一受刹那現前。即
名有受。一想刹那現前即名有想。一識刹那
現前即名有識。如是一滅刹那現前即名
無心。斯有何過。有説。此定十一物爲體。以
十大地法及心滅故。有説。此定二十一物爲
體。以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及心滅故。如
是説者。隨滅爾所心心所法。即有爾所物
現前爲此定體。問此滅盡定自體既爾。其相
云何。答自體即相。相即自體。以一切法不
可離體別説其相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言。
此滅盡定解脱爲相。故作是説。住此定者
心心所法解脱。勝解脱。極勝解脱。離繋。勝離
繋。極勝離繋。問此定不能斷諸煩惱。如何
可説住此定者心心所法解脱等言。答住
此定者心心所法暫時解脱。乃至暫時極勝
離繋。故説此言。非謂此能斷諸煩惱
有如是説。若法想微細爲因。微微爲等無
間。不與彼倶。非不成就。是謂解脱。問此説
何法。有説。此説滅盡定。若作是説。此説滅
定者。彼説此定想微細爲其因。謂一因即
同類因。微微亦與作因。謂一因即同類因。亦
與作等無間縁。若作是説。此説滅盡定者。
彼應説。若法想微細爲因。微微爲等無間。
不應説。不與彼倶。以彼滅定正現前故。
應説。非不成就。以住定時彼成就定故。有
説。此説出定心。若作是説。此説出定心
者。彼説此出定心想微細爲其因。謂一因
即同類因。微微亦與作因。謂一因即同類因。
亦與作等無間縁。若作是説。此説出定心
者。彼應説。若法想微細爲因。微微爲等無
間。應説。不與彼倶。以住定時彼出定心不
現前故。應説。非不成就。以住定時彼成就
出定心故。由此證知。彼先得出定心。有説。
此説入定心。若作是説。此説入定心者。彼
説。此入定心想爲其因。謂一因即同類因。微
細亦與作因。謂一因即同類因。亦與作等無
間縁。若作是説。此説入定心者。彼應説。若
法想爲其因。微細爲等無間。應説。不與彼
倶。以住定時彼入定心不現前故。應説。非
不成就。以住定時彼成就入定心故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五
十二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五十三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根蘊第六中等心納息第四之三
問此中何者是想。何者是微細。何者是微
微。有説。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是想。無所有
處是微細。非想非非想處是微微。有説。空無
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是想。非想非非想
處是微細。若心心所法爲等無間縁。入滅盡
定是微微。有説。非想非非想處亦是想。亦是
微細。亦是微微。所以者何。非想非非想處。
有上中下。上者是想。中者是微細。下者是微
微。問若倶一地有何差別。有説。名則差
別。謂此名爲想。此名微細。此名微微。有
説。品亦差別。謂上者名想。中者是微細。下
者是微微。有説。想微細現在前時能修未來
聖道。微微現在前時不修。有説。想微細現
在前時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四。微微現
在前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三。除身念住。
有説。想微細有曾得。有未曾得。微微唯未
曾得
問此中因論生論何故入滅定心。通曾得未
曾得。出滅定心唯曾得耶。答入定心多加行
用功力。極作意起故。通曾得未曾得。出定
心與上相違故唯曾得。有説。入定心能策勵
増益發起於定故。通曾得未曾得。出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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