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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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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結蘊第二中十門納息第四之六
復有二法。謂有對無對法。問何故作此論。
答爲欲遮遣補特伽羅。及爲顯示智殊勝
故。爲欲遮遣補特伽羅者。謂顯唯有有
對無對法。畢竟無實補特伽羅。及爲顯示
智殊勝者。謂有聰慧殊勝智者。由此二法
通達一切。此二遍攝一切法故。復次爲止
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若與對倶説名
有對。不與對倶説名無對。若作是説。五識
身等名爲有對。所依所縁倶對礙故。或復有
執。若與瞋倶説名有對。不與瞋倶説名
無對。若作是説。瞋相應品心心所法説名有
對。爲止彼意顯有礙色説名有對。此所餘
法説名無對。由此三縁故作斯論。問有對
法云何。答十處。謂五内色處。及五外色處。問
無對法云何。答二處。謂意處及法處。問有對
無對是何義耶。答諸極微積聚是有對義。非
極微積聚是無對義。復次諸可分析是有對
義。不可分析是無對義。復次諸可積集是
有對義。不可積集是無對義。復次諸有障
礙是有對義。若無障礙是無對義。復次諸
有形質是有對義。若無形質是無對義。復
次若能容受。及能障礙是有對義若不能容
受及不能障礙是無對義。脇尊者言。若可
分析則可積集。若可積集則有障礙若有
障礙則有形質若有形質則能容受及能障
礙。若能容受及能障礙是有對義。與上相違
是無對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説。有細分相
有障礙相是有對相。無細分相無障礙相
是無對相。大徳説曰。若能容受及能障礙相
是有對相。若不能容受及不能障礙是無
對相。尊者妙音作如是説。若可施設
微積聚性。顯色長短性。隨生音響性者。是有
對相。與此相違是無對相。此中極微積聚
性者。説八處顯色。長短性者説色處。隨生
音響性者説聲處。尊者世友作如是説。極
微雜合積集住相是有對相。與此相違是無
對相。尊者覺天作如是説。能據處所展轉相
礙是有對相。與此相違是無對相
應知有對總有三種。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
對。三所縁有對。障礙有對者。如以手撃手
以手撃石以石撃石以石撃手以杵撃
鍾。此等展轉更相障礙。如是名爲障礙有
對。境界有對者。如眼根等諸有境法各於
自境界有所拘礙。如是名爲境界有對。所
縁有對者。如心心所有所縁法。各於自所
縁有所拘礙。如是名爲所縁有對。如是三
種。有對法中。此中但説障礙有對。問障礙有
對十色處中。幾處展轉有相礙義。有作是
説。唯有觸處有相礙義。餘十一處無相礙
義非所觸故。或有説者。唯有五處有相礙
義。謂内處中唯有身處。若外處中色香味觸。
彼作是説。若以手撃手即以五撃五。若以
手撃石即以五撃四若以石撃石即以四
撃四。若以石撃手即以四撃五。若以杵撃
鍾亦以四撃四。復有説者。唯有九處有相
礙義。十色處中唯除聲處。若不爾者。有以
手等撃眼處等時應不生苦。評曰。應作
是説。十種色處皆有礙義。若聲處無礙者。此
應無積聚義。又不應名障礙有對。施設論
説。眼定對色色定對眼。廣説乃至意定對
法法定對意。彼師但依境界有對。而造彼
論故作是説。或有眼於水有礙於陸無礙
如魚等眼。或有眼於陸有礙於水無礙如
人等眼。或有眼於水於陸二倶有礙。如水
邏刹娑捕魚人等眼。或有眼於水於陸二倶
無礙。謂除前相即被翳眼。或有眼於夜有
礙於晝無礙如鵂&T064927;等眼。或有眼於晝有
礙於夜無礙如人等眼。或有眼於晝於夜
二倶有礙如馬鹿猫狸等眼。或有眼於晝
於夜二倶無礙。謂除前相即被翳眼。此中
有礙者謂境界有對
復有二法謂有漏無漏法。問何故作此論。
答爲欲遮遣補特伽羅。及爲顯示智殊勝
故。爲欲遮遣補特伽羅者。謂顯唯有有漏
無漏法。畢竟無實補特伽羅。及爲顯示智
殊勝者。謂有聰慧殊勝智者。由此二法通
達一切。此二遍攝一切法故。復次爲止他
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佛身無漏如大衆
部。問彼何故作此執。答依契經故。如契經
説。苾芻當知。如來生在世間長在世間出
世間住。不爲世法之所染汚。彼作是説。既
言如來出世間住不爲世法之所染汚。由
此故知佛身無漏。爲止彼意顯佛生身
是有漏。若佛生身是無漏者便違契經。如契
經説。無明所覆愛結所縛。愚夫智者感有
識身。世尊亦是智者所攝身定應是無明愛
果。是故佛身定應有漏。又若佛身是無漏者。
無比女人不應於佛生身起愛。指鬘於佛
不應生瞋諸憍傲者不應生慢。隖盧頻螺
迦葉波等不應生癡。於佛生身既有發起
貪瞋癡慢。故知佛身定非無漏。問若佛生身
是有漏者。云何通彼所引契經。答彼説法
身故不成證。謂彼經説。如來生在世間長
在世間者。説佛生身。出世間住不爲世法
所染汚者説佛法身。復次依佛不隨世法
轉義説彼契經故無有失。謂世八法隨世
間轉。世間亦隨世八法轉。雖世八法隨
世間轉。而佛不隨世八法轉。復次依佛
解脱世八法義。説彼契經。故無有失。問佛
亦曾遇此世八法。如何説佛解脱此耶。謂
一日中勇猛長者曾奉施佛三百千衣。諸如
是等名佛遇利。佛入娑羅婆羅門邑乞食
不得空鉢而還。諸如是等名佛遇衰。佛
於生時名譽上至他化自在。得菩提時名
譽上至色究竟天。轉法輪時名譽上至大
梵王宮。諸如是等名佛遇譽。佛爲戰遮婆
羅門女孫陀利女惡心毀謗。惡名流布十六
大國。諸如是等名佛遇毀。佛爲跋羅墮闍
梵志以五百頌現前譏罵諸如是等名佛
遇譏。即此梵志須臾迴此五百頌言現前讃
佛。如是論力及隖波離以妙伽他現前讃
佛。尊者舍利子以衆多頌現前讃佛無上
功徳。尊者阿難陀以衆多頌現前讃佛希有
妙法。諸如是等名佛遇稱。佛有輕安及勝
受樂。一切有情所不能及名佛遇樂。佛有
頭痛背痛腹痛。及有傷足出血等事名佛
遇苦。既有此事如何解脱。答雖遇此事而
不生染。故説世尊於此解脱。謂佛雖遇利
等四法。而心不生高歡喜愛。又佛雖遇衰
等四法。而心不生下慼憂恚。如妙高山據
金輪上。八方猛風不能傾動。世尊亦爾住
戒金輪。此世八法所不能動。是故名爲於
此解脱。解脱此故説爲不染。非謂生身亦
是無漏。然佛生身從漏生故説爲有漏。能
生他漏故名有漏。是故爲止他宗所説及
顯己宗無顛倒理。并前二縁故作斯論。問有
漏法云何。答十處二處少分。謂意處法處少
分。問無漏法云何。答二處少分。謂即意處法
處少分。問有漏無漏其義云何。答若法能長
養諸有。攝益諸有。任持諸有。是有漏義。與
此相違是無漏義。復次若法能令諸有相續
生老病死流轉不絶是有漏義。與此相違是
無漏義。復次若法是趣苦集行。及是趣諸有
世間生老病死行是有漏義與此相違是無
漏義。復次若法是有身見事。苦集諦攝是有
漏義。與此相違是無漏義。復次若法能令諸
漏増長是有漏義。若法能令諸漏損減是無
漏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説。有漏相者從漏
生相是有漏相。能生漏相是有漏相。無漏相
者與此相違。大徳説曰。若離此事諸漏不
有。應知此事是有漏相。若離此事諸漏得
有。應知此事是無漏相。尊者覺天作如是
説。若法是漏生長依處是有漏相。與此相違
是無漏相
復有二法。謂有爲無爲法。問何故作此論。
答爲欲遮遣補特伽羅。及爲顯示智殊勝
故。爲欲遮遣補特伽羅者。謂顯唯有有
爲無爲法。畢竟無實補特伽羅故。及爲顯
示智殊勝者。謂有聰慧智殊勝者。由此二
法通達一切。此二遍攝一切法故。復次爲
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有對法是有
爲。無對法是無爲。或復有執。有漏法是有
爲。無漏法是無爲。爲止彼意顯無對法及
無漏法倶通有爲無爲由此三縁故作斯
論。問有爲法云何。答十一處一處少分。謂法
處少分。問無爲法云何。答一處少分。謂法處
少分。問有爲無爲是何等義。答若法有生有
滅有因有果。得有爲相。是有爲義。若法無
生無滅無因無果。得無爲相。是無爲義。復
次若法依屬因縁和合作用是有爲義。若法
不依屬因縁和合作用是無爲義。復次若法
爲生所起。爲老所衰。爲無常所滅。是有爲
義。與此相違是無爲義。復次若法流轉於
世。能取果。有作用分別所縁。是有爲義。與
此相違是無爲義。復次若法墮世墮蘊與
苦相續。前後變易有下中上是有爲義。與
此相違是無爲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説。何
等有爲相。謂墮世相墮蘊相是有爲相。何
等無爲相。謂不墮世相不墮蘊相是無爲
相。大徳説曰。若法由有情加行。而有聚散
是有爲相。若法由有情加行。而無聚散是
無爲相。尊者覺天作如是説。若法由因縁
作是有爲相。若法不由因縁作是無爲相。
尊者妙音作如是説。若法與有爲相合是
有爲相。若法不與有爲相合是無爲相
復有三法。謂過去未來現在法。問何故作
此論。答爲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
世與行異。如譬喩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説。
世體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
從此器出轉入彼器。亦如多人從此舍出
轉入彼舍。諸行亦爾。從未來世入現在世。
從現在世入過去世。爲止彼意顯世與
行體無差別。謂世即行行即是世。故大種蘊
作如是説。世名何法。謂此増語所顯諸行。
復有愚於三世自性。謂撥無過去未來。執
現在是無爲法。爲止彼意顯過去未來體
相實有。及顯現在是有爲法。所以者何。若過
去未來非實有者。應無成就及不成就。如
第二頭第三手第六蘊第十三處第十九界。
無有成就及不成就。過去未來法亦應爾。
既有成就及不成就。故知實有過去未來。
又應詰彼撥無過去未來體者。若有異熟
因在現在世時。彼所得果當言在何世。過
去耶未來耶現在耶。若言在過去應説有
過去。若言在未來應説有未來。若言在
現在應説異熟因果同時。如是便違伽他
所説
    作惡不即受 非如乳成酪
    猶灰覆火上 愚蹈久方燒
若言彼果不在三世彼應無果。以異熟果
非無爲故。若無果者因亦應無。如第二頭
第三手等。若有異熟果在現在世時。彼所
酬因當言在何世。過去耶未來耶現在耶。
若言在過去應説有過去。若言在未來
應説有未來。若言在現在應説異熟因
果同時。如是便違前所引頌。若言彼因不
在三世。彼應無因。以異熟因非無爲故。
若無因者果亦應無。如第二頭第三手等。
復次若過去未來非實有者。應無出家受
戒義。如有頌言
    若執無過去 應無過去佛
    若無過去佛 無出家受具
復次若過去未來非實有者。應出家衆皆
有正知而虚誑語。如有頌言
    若執無過去 而言歳少多
    彼應日日増 正知虚誑語
復次若過去未來非實有者。彼現在世應亦
是無。觀過去未來施設現在故。若無三世
便無有爲。若無有爲亦無無爲。觀有爲法
立無爲故。若無有爲無爲應無一切法。若
無一切法應無解脱出離涅槃。如是便成
大邪見者。勿有斯過故知實有過去未來。
又現在世非無爲法。因縁生故有作用故。
無爲不爾。如是爲遮他宗所説及顯正理
故作斯論
問過去法云何。答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各一
分。問未來法云何。答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各
一分。問現在法云何。答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各一分。問如是三世以何爲自性。答以一
切有爲法爲自性。如説自性。我物自體相
分本性應知亦爾。已説自性。所以今當説。
問何故名世。世是何義。答行義是世義。問諸
行無來無去。云何行義是世義。所以者何。
諸行若來不應有去來相合故。諸行若去不
應有來去相合故。復次諸行若來則來處
應空缺。諸行若去則去處應盈礙。是故尊者
世友説言。諸行無來亦無有去。刹那性故
住義亦無。諸行既無來去等相。如何立有
三世差別。答以作用故立三世別。即依此
理説有行義。謂有爲法未有作用名未
來。正有作用名現在。作用已滅名過去。復
次色未變礙名未來。正有變礙名現在。變
礙已滅名過去。受未領納名未來。正能領
納名現在。領納已滅名過去。想未取相名
未來。正能取相名現在。取相已滅名過去。
行未造作名未來。正有造作名現在。造作
已滅名過去。識未了別名未來。正能了別
名現在。了別已滅名過去。復次眼未見色
名未來。正能見色名現在。見色已滅名過
去。廣説乃至意未了法名未來。正能了法
名現在。了法已滅名過去。問現在眼等若
彼同分無見等用應非現在。答彼雖無有
見等作用。而決定有取果作用。是未來法同
類因故諸有爲法在現在時皆能爲因取
等流果。此取果用遍現在法無雜亂故。依
之建立過去未來現在差別。復次諸有爲法
三有爲相。未已作用名未來。一已作用二正
作用名現在。三已作用名過去。復次諸有爲
法未有四縁作用名未來。正有四縁作用
名現在。四縁作用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爲
法未有六因作用名未來。正有六因作用
名現在。六因作用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爲
法未取未與士用果名未來。正取正與
士用果名現在。取與士用果已滅名過
去。復次諸有爲法未取未與等流果名未
來。正取或與等流果名現在。取或與等流
果已滅名過去。復次不善善有漏法。未取
未與異熟果名未來。正取未與異熟果名
現在。取異熟果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爲
法。未酬相應倶有因名未來。正酬相應倶
有因名現在。酬相應倶有因已滅名過去。
復次諸有爲法。未已酬同類遍行因名未
來。已酬未滅名現在。已酬已滅名過去。復
次異熟無記法。未已酬異熟因名未來。已酬
未滅名現在。已酬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
爲法未已起滅名未來。已起未已滅名現
在。已起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爲法。未已起
壞名未來。已起未已壞名現在。已起已壞
名過去。復次諸有爲法。未已起離名未來。
已起未已離名現在。已起已離名過去。如
起對滅壞離。生對滅壞離亦爾。然契經中
未來亦説已生等者。依彼種類故作是説。
如説有法已生已有已作。有爲。有所作縁已
生。有盡法有費法有離法有滅法有壞法。欲
令不壞無有是處。此中已生者。唯説生所
生法。已有者。顯有自性。已作者。顯有過
患。有爲者。顯有造作。有所作者。顯業有
果。縁已生者。顯因縁合。有盡費離滅壞法
者。顯定當有欲令不壞。無有是處者。顯
不自在。復次諸有爲法在二世前名過去。
在二世後名未來。在二世中名現在。復次
諸有爲法。爲三世因名過去。爲二世因名
現在。爲一世因名未來。復次諸有爲法。是
三世果名未來。是二世果名現在。是一世果
名過去。復次諸有爲法。觀過去現在故施
設未來。不觀未來故施設未來。無第四世
故觀未來現在。故施設過去。不觀過去故
施設過去。無第四世故。觀過去未來。故施
設現在。不觀現在故施設現在。無第四世
故。如是名爲三世差別。依此建立諸行行
義。由此行義世義得成
問諸有爲法未來生時。爲已生而生。爲未已
生而生。設爾何失。二倶有過。所以者何。若
已生而生者。云何諸行非轉還耶。若未已生
而生者。云何諸行非本無而有耶。答應作
是説。有因縁故已生而生。謂一切法已有
自性本來各住自體相故。已有體故説名
已生。非從因縁已生自體。因縁和合起故
名生。有因縁故未已生而生。謂未來法
名未已生。有從因縁正得生故。問諸有爲
法未來生時。爲已有故而生。爲未已有故而
生。設爾何失。二倶有過。所以者何。若已有
故而生者。自體已有復何用生。若未已有故
而生者。應一切法本無今有。説一切有應不
得成。答應作是説已有而生。問若爾。善
後所設難。前所設難當云何通。答體雖
已有而無作用。今遇因縁而生作用。問作
用與體爲一爲異。答不可定説爲一爲
異。如有漏法一一體上有無常等衆多義
相。不可定説爲一爲異。此亦如是。故不
應責。問爲此法生即此法滅。爲餘法生餘
法滅耶。設爾何失。二倶有過。所以者何。若
此法生即此法滅者。應未來生即未來滅。若
餘法生餘法滅者。應色等生餘受等滅。答
應作是説。有因縁故説此法生即此法滅。
謂色蘊生即色蘊滅。乃至識蘊生即識蘊滅。
有因縁故説餘法生餘法滅。謂未來世生現
在世滅。問諸有爲法未來生時。爲世體生
爲世中生。設爾何失。二倶有過。所以者何。
若世體生者。一法生時應未來世一切法生。
此既生已應無未來。此復已滅應無現在。
便壞三世一切有義若世中生者。云何諸行
非異世耶。答應作是説。有因縁故説世
體生。以一刹那行生時即是未來世生故。
有因縁故説世中生。未來世行有多刹那。
於中唯一刹那生故。問諸有爲法未來生時
爲自性生。爲他性生。設爾何失。二倶有過。
所以者何。若自性生者。云何非本無自性
今有自性。本無實物今有實物。若他性生
者。云何不捨自性成無性相。答應作是説。
非自性生。亦非他性生。然於自性有如是
法生已而滅
問若法是色性。彼法是過去性耶。答應作四
句。有法是色性非過去性。謂未來現在色
性。有法是過去性非色性。謂過去四蘊性。
有法是色性亦過去性。謂過去色性。有法
非色性亦非過去性。謂未來現在四蘊性及
無爲性。如以色性對過去性有四句。以
色性對未來現在性亦各有四句。如色蘊
對三世有三四句。受想行識蘊對三世亦
爾。如是便有十五四句。問若法是色性。彼
法是方處性耶。答若法是方處性彼定是色
性。有法是色性非方處性。謂過去未來色。
及現在極微無表色性。問若法是受性。彼法
非方處性耶。答若法是受性彼定非方處
性。有法非方處性而非是受性。謂想行識
蘊。及極微無表色無爲性。如受蘊想乃至識
蘊應知亦爾
問若法是色。彼法有變礙耶。答若法有變
礙彼定是色。有法是色而無變礙。謂過去
未來色。及現在極微無表色。問若法是受。彼
法能領納耶。答若法能領納彼定是受。有法
是受非能領納。謂過去未來受。問若法是想。
彼法能取像耶。答若法能取相彼定是想。有
法是想非能取相。謂過去未來想。問若法是
行。彼法能造作耶。答若法能造作彼定是行。
有法是行非能造作。謂過去未來行。問若法
是識彼法能了別耶。答若法能了別彼定是
識。有法是識非能了別。謂過去未來識。問
未來諸法有出無入。過去諸法有入無出。
如何未來不施設減。如何過去不施設増。
尊者世友作如是説。爲已計數而言未來
不施設減。復言過去不施設増耶。既未
計數如何可言不可施設未來有減過
去有増。然過去未來法無邊量故。不可
施設有増有減。如大海水無量無邊。取百
千瓶不知其減。投百千瓶不知其増。復
作是説。未來諸法未已起未已滅故不施
設減。過去諸法已起已滅故不施設増。復
作是説。未來諸法未已起已壞故不施設
減。過去諸法已起已壞故不施設増。復作
是説。未來諸法未已起已離故不施設減。過
去諸法已起已離故不施設増。如起對滅
壞離。以生對滅壞離廣説亦爾。大徳説曰。
若有礙物流行世者。可言施設有減有
増。然有爲法縁合故生生已即滅。如何施設
過去有増未來有減。脇尊者曰。過去未來法
無作用。如何施設有増有減
問過去未來爲有積聚。如現在世牆壁等
物。爲無積聚各離散耶。設爾何失。二倶有
過。所以者何。若有積聚如現在世牆壁等
者。云何施主造所捨物功不唐捐。云何去來
非有方所。云何壁等不皆是常。云何去來
非可現見。若無積聚各離散者。云何可説
有過去事。如契經説。過去有王名大善見。
都香茅城居善法殿。如是等事無量無邊。
云何可説有未來事。如契經説。未來有佛
號慈氏尊。爾時有王名曰蠰佉。所都大城
鷄覩末。如是等事無量無邊。云何宿住
隨念智觀過去事。死生智觀未來事。妙願智
觀過去未來事。未來諸法來集現在時。如
何聚物非本無今有。現在諸法散往過去
時。如何聚物非有已還無。有作是説。過去
未來亦有積聚。如現在世牆壁等物。問若
爾。善通後所設難前所設難當云何通。且
諸施主造所捨物。所設功力寧不唐捐。答
爲現見故。謂未造時物雖已有而未現見。
施主造已方可現見。故不唐捐。云何去來非
有方所。答許有方所復有何過。云何壁等
不皆是常。答刹那無常與彼合故。云何去來
非可現見。答彼非現在五識境故非可現
見。要與現在五識爲境方可現見評曰。過
去未來非有積聚如現在物但各離散。問
若爾。善通前所設難。後所設難當云何通。
且云何説有過去事。答如曾現在説亦無
失。云何可説有未來事。答如當現在説亦
無失。云何宿住隨念智等觀察過去未來事
耶。答如曾所更如當所受。而觀過去未來
世事。此有何過而不能通復有説者。如
呼諸字次第相續引生名句顯所説義。雖
彼諸字不可積集。而能引生名句顯義。如
是過去未來世法雖無積聚。而能生智。隨
其所應知所知境復有説者。以現在事類
觀去來。猶如農夫以現稼穡類知前後。未
來諸法來集現在時。如何聚物非本無今
有。現在諸法散往過去時。如何聚物非有
已還無。答三世諸法因性果性。隨其所應次
第安立。體實恒有無増無減。但依作用説
有説無。諸積聚事。依實有物。假施設有。時
有時無。如是此宗許有無義有何過難。而
不能通分位。有無是所許故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六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結蘊第二中十門納息第四之七
説一切有部有四大論師。各別建立二世有
異。謂尊者法救説類有異。尊者妙音説相
有異。尊者世友説位有異。尊者覺天説待
有異。説類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類
有異非體有異。如破金器等作餘物時
形雖有異而顯色無異。又如乳等變成酪
等時捨味勢等非捨顯色。如是諸法從未
來世至現在世時。雖捨未來類得現在
類。而彼法體無得無捨。復從現在世至過
去世時。雖捨現在類得過去類。而彼法體
亦無得無捨。説相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
時。由相有異非體有異。一一世法有三世
相。一相正合二相非離。如人正染一女色
時。於餘女色不名離染。如是諸法住過去
世時。正與過去相合。於餘二世相不名爲
離。住未來世時。正與未來相合。於餘二
世相不名爲離。住現在世時。正與現在
相合。於餘二世相不名爲離。説位異者。
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位有異非體有異。
如運一籌置一位名一。置十位名十。置
百位名百。雖歴位有異而籌體無異。如
是諸法經三世位。雖得三名而體無別。此
師所立世無雜亂。以依作用立三世別。謂
有爲法未有作用名未來世。正有作用名
現在世。作用已滅名過去世。説待異者。彼
謂諸法於世轉時前後相待立名有異。如
一女人待母名女待女名母。體雖無別由
待有異得女母名。如是諸法待後名過去。
待前名未來。倶待名現在。彼師所立世有
雜亂。所以者何。前後相待一一世中有三世
故。謂過去世前後刹那名過去未來。中間名
現在未來。三世類亦應然。現在世法雖一刹
待後待前及倶待故應成三世。豈應
正理。説相異者。所立三世亦有雜亂。一一
世法彼皆許有三世相故。説類異者。離法
自性説何爲類故亦非理。諸有爲法從未
來世至現在時前類應滅。從現在世至過
去時後類應生。過去有生未來有滅豈應
正理。故唯第三立世爲善。諸行容有作用
時故
復有三法。謂善不善無記法。問善法云何。答
善五蘊及擇滅。問不善法云何。答不善五蘊。
問無記法云何。答無記五蘊及虚空非擇滅。
餘義廣説如前不善納息
復有三法。謂欲界色界無色界繋法。問欲界
繋法云何。答欲界繋五蘊。問色界繋法云何。
答色界繋五蘊。問無色界繋法云何。答無色
界繋四蘊。餘義廣説亦如前不善納息。復有
三法。謂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問學法云何。
答學五蘊。問無學法云何。答無學五蘊。問非
學非無學法云何。答有漏五蘊及三無爲。問
學等三法其義云何。答以無貪瞋癡道學斷
貪瞋癡是學義。以無貪瞋癡道不學斷貪
瞋癡。已學斷故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
非無學義。復次以無愛道。學斷愛非愛事。
是學義。以無愛道學斷愛者。遮無學道。
非愛事者。遮世俗道。以無愛道不學斷
愛已學斷故。亦非愛事是無學義。以無愛
道不學斷愛者。遮學道。非愛事者。遮世
俗道。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復次學斷
煩惱學諦現觀是學義。不學斷煩惱已學
斷故。亦不學諦現觀已學諦現觀故是無
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復次學
斷二求謂欲求有求。學滿一求。謂梵行求。
是學義。不學斷二求已學斷故。不學滿一
求。已學滿故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
無學義。復次若相續中有煩惱得。亦有無漏
道得。而學斷煩惱是學義。若相續中無煩
惱得。而有無漏道得。不學斷煩惱已學斷
故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復
次若相續中未離貪愛。有無漏道得而學
斷貪愛是學義。若相續中已離貪愛而有
無漏道得。不學斷貪愛已學斷故是無學
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復次見修道
攝是學義。無學道攝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
非學非無學義。復次見修地攝是學義。無學
地攝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
復次未知當知已知根攝是學義。具知根攝
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復次
隨信行隨法行信勝解見至身證。五聖者身
中諸無漏道是學義。慧解脱倶解脱。二聖者
身中諸無漏道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
非無學義。復次四向及前三果。七聖者身中
諸無漏道是學義。第四果一聖者身中諸無
漏道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
復次十八學聖者身中諸無漏道是學義。九
無學聖者身中諸無漏道是無學義。與二相
違是非學非無學義。問住學果者乃至未
起勝果道時。諸無漏道云何名學。答學阿
世耶猶未息故。彼無漏道亦得名學
復有三法。謂見所斷修所斷無斷法。問見所
斷法云何。答隨信隨法行現觀邊忍所斷。此
復云何。謂見所斷八十八隨眠及彼相應心
心所法。彼所等起不相應行。是名見所斷法。
問修所斷法云何。答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
何。謂修所斷十隨眠。及彼相應彼所等起身
語二業。彼所等起不相應行。并不染汚諸有
漏法。是名修所斷法。問無斷法云何。答無漏
五蘊。及三無爲。餘義廣説如前不善納息。四
諦者。謂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問何故作此論。
答爲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説有四聖
諦。雖作是説而不廣辯。經是此論所依根
本。彼未説者今欲説之。故作斯論。問如是
四諦自性云何。阿毘達磨諸論師言。五取蘊
是苦諦。有漏因是集諦。彼擇滅是滅諦學無
學法是道諦。譬喩者説。諸名色是苦諦。業煩
惱是集諦。業煩惱盡是滅諦。奢摩他毘鉢舍
那是道諦。分別論者作如是説。若有八苦
相是苦是苦諦。餘有漏法是苦非苦諦。招
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
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盡
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學八支聖道是
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
諦。若作是説。諸阿羅漢但成就苦滅二諦。
不成就集道二諦。所以者何。招後有愛諸
阿羅漢已斷盡故。學八支聖道得阿羅漢
果時皆已捨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説。若墮
自相續五蘊。若墮他相續五蘊。若有情數及
無情數諸蘊。如是一切皆是苦是苦諦。修觀
行者起現觀時。唯觀墮自相續五蘊爲苦。
不觀墮他相續五蘊。及無情數諸蘊爲苦。
所以者何。逼切行相是苦現觀。墮他相續及
無情數蘊。於自相續非逼切故。彼生智論
作如是説。自相續蘊極自逼切。非他相續
及無情數蘊。非離自身他及非情能相逼切。
無自身者他及非情何所逼切。故現觀時唯
觀墮自相續五蘊爲苦非餘。若墮自相續五
蘊因。若墮他相續五蘊因。若有情數及無情
數諸蘊因。如是一切皆是集是集諦。修觀
行者起現觀時。唯觀墮自相續五蘊因爲
集不觀墮他相續五蘊因。及無情數諸蘊因
爲集。若墮自相續五蘊盡。若墮他相續五蘊
盡。若有情數及無情數諸蘊盡。如是一切皆
是滅是滅諦。修觀行者起現觀時。唯觀
墮自相續五蘊盡爲滅。不觀墮他相續五蘊
盡。及無情數諸蘊盡爲滅。若墮自相續五蘊
對治。若墮他相續五蘊對治。若有情數及無
情數諸蘊對治。如是一切皆是道是道諦。修
觀行者起現觀時。唯觀墮自相續五蘊對
治爲道。不觀墮他相續及無情數諸蘊對治
爲道。如是説者。若墮自相續五蘊。若墮他
相續五蘊。若有情數及無情數諸蘊。如是一
切皆是苦是苦諦。修觀行者起現觀時。皆
觀爲苦。問逼切行相是苦現觀。墮他相續及
無情數蘊。於自相續既非逼切。修觀行者
起現觀時何故亦觀爲苦。答設彼於自不
能逼切亦觀爲苦。所以者何。無始時來於
一切苦皆起無智。爲對治彼皆應起智。
無始時來於一切苦皆起猶豫。爲對治彼
皆應起決定。無始時來於一切苦皆起誹
謗。爲對治彼皆應起信。故應遍觀一切
爲苦。況彼於自亦能逼切。所以者何。若有
爲他所打觸者。亦生大苦。豈非逼切。若
有空中木石瓦等墮自身上。亦生大苦。豈
非逼切。既有逼切自相續義。故現觀時亦觀
爲苦。若墮自相續五蘊因。若墮他相續五
蘊因。若有情數及無情數諸蘊因。如是一切
皆是集是集諦。修觀行者起現觀時皆觀
爲集。若墮自相續五蘊盡。若墮他相續五蘊
盡。若有情數及無情數諸蘊盡。如是一切皆
是滅是滅諦。修觀行者起現觀時皆觀爲
滅若墮自相續五蘊對治。若墮他相續五蘊
對治。若有情數及無情數諸蘊對治。如是一
切皆是道是道諦。修觀行者起現觀時皆
觀爲道。如是名爲四諦自性我物自體相分
本性
已説諦自性。所以今當説。問何故名諦。諦
是何義。答實義是諦義。眞義如義不顛倒義
無虚誑義是諦義。問若實義是諦義。乃至無
虚誑義是諦義者。虚空非擇滅亦有實義乃
至無虚誑義。何故世尊不立爲諦。答若法是
苦是苦因。是苦盡是苦對治者。世尊立爲諦。
虚空非擇滅非苦非苦因非苦盡非苦對
治。是故世尊不立爲諦。復次若法是蘊是蘊
因是蘊盡是蘊對治者立爲諦。虚空非擇滅
非蘊非蘊因非蘊盡非蘊對治故不立
爲諦。復次若法是疾病是疾病因是疾病盡
是疾病對治者立爲諦。虚空非擇滅非疾病
非疾病因非疾病盡非疾病對治故不立
爲諦。復次若法是癰箭惱害過患。是癰箭惱
害過患因。是癰箭惱害過患盡。是癰箭惱害
過患對治者立爲諦。虚空非擇滅於彼皆非
故不立爲諦。復次若法是重擔。是能荷重
擔是重擔盡。是重擔對治者立爲諦。虚空非
擇滅於彼皆非故不立爲諦。復次若法是此
岸是彼岸是河是船栰者立爲諦。虚空非擇
滅於彼皆非故不立爲諦。復次若法是苦是
苦因。是道是道果者立爲諦。虚空非擇滅非
苦非苦因。非道非道果故不立爲諦。復
次若法有因性果性者立爲諦。虚空非擇滅
無因性果性故不立爲諦。復次虚空非擇
滅無漏故非苦集諦。無記故非滅諦。無爲故
非道諦。復次虚空非擇滅不墮世故非三
諦。無記故非滅諦。復次虚空非擇滅非蘊自
性故非三諦。無記故非滅諦。復次虚空非
擇滅不隨苦故非三諦。無記故非滅諦。復
次若法是邪見及無漏慧所縁者立爲諦。虚
空非擇滅非邪見。及無漏慧所縁故不立爲
諦。復次若法是無明及明所縁者立爲諦。虚
空非擇滅非無明及明所縁。故不立爲諦。復
次若法是雜染事及清淨事者立爲諦。虚空
非擇滅非雜染事及清淨事。故不立爲諦。復
次若法是可欣事及可厭事者立爲諦。虚空
非擇滅非可欣事及可厭事。故不立爲諦。
復次若法是欣作意事及厭作意事者立爲
諦。虚空非擇滅非欣作意事及厭作意事。故
不立爲諦
問若不顛倒義是諦義者。四種顛倒應非諦
攝。所以者何。顛倒轉故。答以餘縁故立爲
顛倒。以餘縁故是諦所攝。謂三縁故立爲
顛倒。一決度故。二増益故。三一向倒故。是有
是實實相相應故是諦攝。復次彼於無常計
常苦計爲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故立爲
倒。以有因性果性故是諦攝。問若無虚誑
義是諦義者。諸虚誑語應非諦攝。所以者
何。虚誑轉故。答以餘縁故立虚誑語。謂違
自想誑惑他故。以餘縁故是諦所攝。謂是
有是實實相相應。復次以餘縁故立虚誑
語。謂不見言見見言不見。不聞言聞聞言
不聞。不覺言覺覺言不覺。不知言知知言
不知。以餘縁故是諦所攝。謂有因性果性
是故實義是諦義。乃至無虚誑義是諦義
問此四聖諦云何建立爲依。實事爲依。因果
爲依。現觀而建立耶。設爾何失。三皆有過。
所以者何。若依實事而建立者。諦應有三。
謂苦集諦。無別體故應合爲一。滅爲第二
道爲第三。故有三諦。若依因果而建立者。
諦應有五。謂有漏法因果別故既立爲二。
諸無漏道亦有因果應分爲二。滅爲第五
故有五諦。若依現觀而建立者。諦應有八。
謂瑜伽師入現觀位。先別觀欲界苦。後合
觀色無色界苦。先別觀欲界諸行因。後合
觀色無色界諸行因。先別觀欲界諸行滅。後
合觀色無色界諸行滅。先別觀欲界諸行對
治。後合觀色無色界諸行對治。故有八諦。
答應作是説。此四聖諦依因果立。問若爾。
應有五諦非四。答聖道因果合立一故諦
四非五。謂無漏道因性果性皆是能趣苦有
世間生老病死究竟滅行故合立一。問若爾。
有漏因性果性皆是能趣苦有世間生老病
死流轉集行。亦應合一。諦應唯三。答雖爾
行相有別有總。是故建立聖諦唯四。謂於
有漏果性有四行相。一苦二非常三空四非
我。於有漏因性有四行相。一因二集三生
四縁。於無漏道因性果性。總唯有四行相。
一道二如三行四出。有作是説。以三縁故
建立四諦。一實事故。二因果故。三謗信故。
實事故者。謂此四諦實事有二。一者有漏。二
者無漏。因果故者。謂有漏事有因果性。果性
立苦諦。因性立集諦。無漏事中有二種類
一有因性有果性二有果性無因性。有
因性。有果性。者立道諦。有果性無因性
者立滅諦。問何故有漏事因性果性各立一
諦。無漏道因性果性合立一諦耶。答縁彼
謗信有別總故。謂於有漏因性果性各別
起謗。一於果性謗實非苦。二於因性謗
實非集。又於有漏因性果性各別生信。一
於果性信實是苦。二於因性信實是集。
於無漏道因性果性。總起一謗謂謗非道。
總生一信謂信是道。是故三縁建立四諦。
復有説者。依現觀故建立四諦。問若爾。聖
諦應八非四。答諦行相同故四非八。謂欲
界苦及色無色界苦。雖別現觀而同是苦諦。
及同苦等行相所觀故合立一。欲界諸行因
及色無色界諸行因。雖別現觀而同是集諦。
及同因等行相所觀故合立一。欲界諸行滅
及色無色界諸行滅。雖別現觀而同是滅諦。
又同滅等行相所觀故合立一。欲界諸行對
治。及色無色界諸行對治。雖別現觀而同是
道諦。又同道等行相所觀故合立一。故依現
觀建立四諦不増不減
問苦集滅道各有何相。脇尊者曰。逼迫是苦
相。生長是集相。寂靜是滅相。出離是道相。尊
者世友作如是説。流轉是苦相。能轉是集
相。止息是滅相。還滅是道相。復作是説。生
依流轉是苦相。能轉生依是集相。生依止息
是滅相。能滅生依是道相。大徳説曰。於實
有事建立諦名。謂五取蘊。如從爐出極熱
鐵團。三苦所隨順苦流轉沒在苦海雜苦
而住。如苦合成猶如鐵團。與火合故火勢
隨逐極熱如火。此五取蘊亦復如是。與苦
合故如苦合成。故與苦合是苦諦相。如是
苦蘊從煩惱生。由業轉變諸趣流轉。無始
相續故能生轉是集諦相。此煩惱業究竟離
故。於諸趣生不復流轉。故不流轉是滅諦
相。修淨戒定正觀生滅。能斷有因能證有
盡。故能斷證是道諦相
問若諦有四。何故世尊説有一諦。如伽他

    一諦無有二 衆生於此疑
    別説種種諦 我説無沙門
此頌意言唯有一諦。外道猶豫別説有多。
佛説彼法中無沙門道果。沙門道果依一諦
故。脇尊者曰。言一諦者。謂四聖諦各唯有
一。唯一苦諦無第二苦。唯一集諦無第二
集。唯一滅諦無第二滅。唯一道諦無第二
道。故説一諦。不違説四。復次言一諦者。
謂一滅諦爲欲遮遣餘解脱故。謂諸外道
説四解脱。一無身解脱。即空無邊處。二無邊
意解脱。即識無邊處。三淨聚解脱。即無所有
處。四世窣堵波解脱。即非想非非想處。佛作
是説。彼非眞實解脱出離。是無色有眞解脱
者。唯一滅諦究竟涅槃。復次言一諦者。謂
一道諦。爲欲遮遣餘道諦故。謂諸外道説
多道諦。如執自餓爲道。或執臥灰爲道。
或執隨日轉爲道。或執飮風飮水食果食
菜爲道。或執露形爲道。或執臥刺棘等
爲道。或執不臥爲道。或執著弊故衣爲
道。或執服諸藥物斷食爲道。佛作是説。
彼非眞道。是邪僻道是虚僞道是矯詐道。如
是諸道。非諸善士所應習行。是諸惡人所
應遊履。眞淨道者。謂一道諦。即正見等八
支聖道。復次言一諦者。謂一滅諦永捨一
切生死苦故。又一諦者。謂一道諦。能斷一
切生死因故。餘契經中説有二諦。一世俗
諦。二勝義諦。問世俗勝義二諦云何。有作
是説。於四諦中前二諦是世俗諦。男女行住
及瓶衣等。世間現見諸世俗事。皆入苦集二
諦中故後二諦是勝義諦。諸出世間眞實功
徳。皆入滅道二諦中故。復有説者。於四諦
中前三諦是世俗諦。苦集諦中有世俗事義
如前説。佛説滅諦如城如宮或如彼岸。諸
如是等世俗施設滅諦中有。是故滅諦亦名
世俗。唯一道諦是勝義諦。世俗施設此中無
故。或有説者。四諦皆是世俗諦攝。前三諦中
有世俗事。義如前説。道諦亦有諸世俗事。
佛以沙門婆羅門名説道諦故。唯一切法
空非我理是勝義諦。空非我中諸世俗事絶
施設故。評曰。應作是説。四諦皆有世俗勝
義苦集中有世俗諦者。義如前説。苦諦中
有勝義諦者。謂苦非常空非我理。集諦中
有勝義諦者。謂因集生縁理。滅諦中有世俗
諦者。佛説滅諦如園如林如彼岸等滅諦
中有勝義諦者。謂滅靜妙離理。道諦中有
世俗諦者。謂佛説道如船栰如石山如梯
隥如臺觀如花如水。道諦中有勝義諦
者。謂道如行出理。由説四諦皆有世俗勝
義諦故。世俗勝義倶攝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虚空非擇滅亦二諦攝故
問世俗中世俗性。爲勝義故有爲勝義故
無。設爾何失。二倶有過。所以者何。若世俗
中世俗性勝義故有者。應唯有一諦。謂勝義
諦。若世俗中世俗性勝義故無者。亦應唯有
一諦。謂勝義諦。答應作是説。世俗中世俗
性勝義故有。若世俗中世俗性勝義故無。佛
説二諦言應非實。佛説二諦言既是實。故
世俗中世俗性勝義故有。問若爾。唯應有一
諦。謂勝義諦。答實唯有一諦。謂勝義諦。問
若爾。何故立有二諦。答依差別縁立有二
諦不依實事。若依實事唯有一諦。謂勝義
諦。依差別縁建立二種。若依此縁立世俗
諦。不依此縁立勝義諦。若依此縁立勝
義諦。不依此縁立世俗諦。譬如一受有四
縁性。若依此縁立因縁性。不依此縁乃至
立増上縁性。若依此縁乃至立増上縁性。
不依此縁乃至立因縁性。又如一受有六
因性。若依此縁立相應因性。不依此縁乃
至立能作因性。若依此縁乃至立能作因
性。不依此縁乃至立相應因性。二諦亦爾。
依別縁立不依實事。問世俗勝義亦可施
設各是一物不相雜耶。答亦可施設。其事
云何。尊者世友作如是説。能顯名是世俗。
所顯法是勝義復作是説。隨順世間所説名
是世俗。隨順賢聖所説名是勝義。大徳説曰。
宣説有情瓶衣等事。不虚妄心所起言説是
世俗諦。宣説縁性縁起等理。不虚妄心所起
言説是勝義諦。尊者達羅達多説曰。名自性
是世俗。此是苦集諦少分。義自性是勝義。此
是苦集諦少分。及餘二諦二無爲
如契經説。出家梵志總有三種婆羅門諦。云
何爲三。謂有出家梵志作如是説。一切有
情皆不應害。如是所説是諦非虚。是名第
一婆羅門諦。復有出家梵志。作如是説。我
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如是所説是諦非
虚。是名第二婆羅門諦。復有出家梵志
作如是説。諸有集法皆有滅法。如是所説
是諦非虚。是名第三婆羅門諦。問此中何者
是婆羅門何者是諦。答此中意説出家外道
名婆羅門。彼所説中。前三是諦。餘皆虚妄。
一切有情皆不應害者。謂諸有情皆不應
殺。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者。謂我不屬
彼。彼不屬我。諸有集法皆有滅法者。謂
諸有生皆歸於滅。復有説者。此中意説住
佛法者名婆羅門。即前所説三種名諦。爲
對外道佛説此經。謂有外道自謂我是眞
婆羅門。而爲祠祀殺諸牛羊。及多聚集雜
類衆生而斷其命。佛對彼故作如是説。損
害他者非眞婆羅門。眞婆羅門者。於諸有
情皆不應害。復有外道自謂我是眞婆羅
門。而爲生天受諸欲樂勤修梵行。佛對彼
故作如是説。爲天欲樂修梵行者非眞婆
羅門。眞婆羅門者於諸所有志無繋屬。而
修行梵行。復有外道自謂我是眞婆羅門。
而執斷常乖於中道。佛對彼故作如是説。
執斷常者非眞婆羅門。眞婆羅門者。知有
集法皆有滅法。集故非斷滅故非常。非斷
非常契於中道。復次此經意説三解脱門所
有加行。一切有情皆不應害者。説空解脱
門加行。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者。説無
願解脱門加行。諸有集法皆有滅法者。説
無相解脱門加行。有作是説。此經意説三
解脱門如其次第。或有説者。此經意説三
三摩地謂空無願無相三種如其次第。復有
説者。此經意説戒蘊定蘊慧蘊三種如其次
第。如説三蘊如是。三學三修三淨應知亦

如契經説。佛告苾芻觀四方者。謂觀四
諦。問世尊何故於四聖諦以方聲説。答觀
所化者宜聞説故。謂有所化聞以方聲。
説四聖諦即易悟入。故佛於諦説四方聲。
如餘契經。佛爲所化於八解脱説八方聲。
所化聞之即易悟入。此經亦爾。故於四諦
説四方聲。問四諦四方有何相似而於四
諦説四方聲。答四諦四方四數等故。問佛
於何諦説何方聲。答佛於苦諦説東方聲。
於彼集諦説西方聲。以現觀時先觀苦諦
次觀集故。有作是説。東方如集西方如苦。
先因後果次第説故。佛於道諦説南方聲。
道諦南方倶應供故。佛於滅諦説北方聲。
滅諦北方倶最勝故
如契經説。於四聖諦應知慧根。問此爲依
攝爲依所縁。若依攝者。四諦慧根互不相
攝。如何於四諦説應知慧根。若依所縁即
一切法皆是所縁何獨四諦。答應作是説。此
不依攝不依所縁而作是説。然於建立四
聖諦時。慧用最勝。故作是説。於四聖諦應
知慧根。如於建立四證淨時。信用最勝故
作是説。於四證淨應知信根。如於建立
四正勝時。精進用最勝故作是説。於四正
勝應知精進根。如於建立四念住時。念用
最勝故作是説。於四念住應知念根。如於
建立四神足時。定用最勝故作是説。於四
神足應知定根。此中亦爾。有作是説。此
依所縁。問慧根既能縁一切法。何獨四諦
作是説耶。答若法有漏無漏慧縁。此中偏
説。虚空非擇滅唯有漏慧縁故此不説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七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結蘊第二中十門納息第四之八
如契經説。尊者舍利子作如是言。諸善法
生皆四聖諦攝趣四聖諦。問三諦有爲説生
可爾。滅諦無爲既無生義。如何可説諸善
法生攝在四諦。答此經意説諸善法生無不
攝在四聖諦中。不言四諦一一皆攝所生
善法。於理何違。復次生有二種。一有自性
故名爲生。二從縁起故名爲生。有自性故
名爲生者。生言顯體非滅壞義。從縁起故
名爲生者。生言欲顯從縁起義。諸善法中
具二生者三諦所攝。唯有自性故名生者
滅諦所攝。故經所説。亦不違理。復次生有
二種。一作用生。二彼得生。諸善法中具二
生者三諦所攝。唯彼得生者滅諦所攝。擇滅
雖不生而得生故。脇尊者曰。此契經中説
諸忍智名所生善。此諸忍智隨應攝在四
聖諦中不言遍攝言趣諦者是縁諦義。謂
苦忍苦智道諦攝縁苦諦。集忍集智道諦攝
縁集諦。滅忍滅智道諦攝縁滅諦。道忍道智
道諦攝縁道諦
如契經説。佛告苾芻。一切如來應正等覺
説拔濟法。謂四聖諦。宣説開示四聖諦法。
拔濟有情出生死故。問何故説此拔濟法
耶。答欲顯要由自勤修道有拔濟義不
由他修。云何知然契經説故。如契經説。有
婆羅門名道徳迦。來詣佛所到已頂禮世
尊雙足合掌恭敬而説頌言
    稽首此人間 勇猛眞梵志
    淨眼普觀照 願能除我疑
問今此頌中欲顯何義。答彼婆羅門禀性懶
惰謂他修道能除自惑。故對佛説愛語伽
他。欲顯世尊是天梵志乘勇猛願來生人
間。爲濟有情已修聖道。唯願哀愍除我疑
惑。世尊於是爲説頌言
    我於脱汝疑 必無自在力
    要汝見勝法 方能越瀑流
今此頌中。世尊欲顯無他修道斷自惑義。
若有此義我坐樹下修聖道時。一切有情
煩惱應斷。我於一切具大慈悲。而諸有情
惑未頓斷故無他道斷自惑義。如他服藥
自病不除。要自服藥其病方愈。由此故知
要自修道有拔濟義不由他修。是故世尊
説拔濟法。此拔濟法即四聖諦。欲令有情
依此修道。見四聖諦斷自疑惑。問言拔濟
者是何義耶。答從嶮難處引諸有情置平
坦處故名拔濟。嶮難處者。謂異生性如深
坑谷及山巖等諸可畏處。平坦處者。謂諸聖
性如大王路。由佛宣説四聖諦法。從異生
性極嶮難處。引諸有情置諸聖性極平坦
處。謂令入道及得道果故名拔濟。復次
從平等處引入正性故名拔濟。平等處者
謂世第一法。正性者謂苦法智忍。由佛宣説
四聖諦法。引諸有情從世第一法入苦法
智忍故名拔濟。復次從大苦處引諸有情
置大樂處故名拔濟。大苦處者謂生死。大
樂處者謂涅槃。由佛宣説四聖諦法引諸
有情令出生死得大涅槃故名拔濟。問何
故四諦名拔濟法非界處蘊。答觀四聖諦
入道得果離染盡漏。觀界處蘊不如是故。
復次觀四聖諦令所化者近入聖道近證
法身。觀界處蘊是遠加行。謂修行者遠加行
中初習業位觀十八界。已串修位觀十二處。
超作意位觀於五蘊。燸頂忍等近加行中。方
觀四諦能入聖道證果法身。故唯四諦名
拔濟法
問言聖諦者是何義耶。爲是善故名爲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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