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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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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結蘊第二中十門納息第四之六
復有二法。謂有對無對法。問何故作此論
答爲遣補特伽羅。及爲示智殊勝
故。爲遣補特伽羅者。謂顯唯有
對無對法。畢竟無實補特伽羅。及爲
智殊勝者。謂有聰慧殊勝智者。由此二法
達一切。此二遍攝一切法故。復次爲
他宗正理故。謂或有執。若與對倶説名
有對。不對倶説名無對。若作是説。五識
身等名爲有對。所依所縁倶對礙故。或復有
執。若與瞋倶説名有對。不瞋倶説名
無對。若作是説。瞋相應品心心所法説名
。爲彼意有礙色説名有對。此所餘
法説名無對。由此三縁故作斯論。問有對
法云何。答十處。謂五内色處。及五外色處。問
無對法云何。答二處。謂意處及法處。問有對
無對是何義耶。答諸極微積聚是有對義。非
極微積聚是無對義。復次諸可分析是有對
義。不分析是無對義。復次諸可積集
有對義。不積集是無對義。復次諸有
是有對義。若無障礙是無對義。復次諸
形質是有對義。若無形質是無對義。復
次若能容受。及能障礙是有對義若不
及不障礙是無對義。脇尊者言。若可
分析則可積集。若可積集則有障礙若有
障礙則有形質若有形質則能容受及能障
礙。若能容受及能障礙是有對義。與上相違
是無對義。尊者世友作是説。有細分相
障礙相是有對相。無細分相障礙相
是無對相。大徳説曰。若能容受及能障礙相
是有對相。若不容受及不障礙是無
對相。尊者妙音作是説。若可
微積聚性。顯色長短性。隨生音響性者。是有
對相。與此相違是無對相。此中極微積聚
性者。説八處顯色。長短性者説色處。隨生
音響性者説聲處。尊者世友作是説。極
微雜合積集住相是有對相。與此相違是無
對相。尊者覺天作是説。能據處所展轉相
礙是有對相。與此相違是無對相
知有對總有三種。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
對。三所縁有對。障礙有對者。如手撃
手撃石以石撃石以石撃手以杵撃
鍾。此等展轉更相障礙。如是名爲障礙有
。境界有對者。如眼根等諸有境法各於
自境界拘礙。如是名爲境界有對。所
縁有對者。如心心所有所縁法。各於自所
拘礙。如是名爲所縁有對。如是三
種。有對法中。此中但説障礙有對。問障礙有
對十色處中。幾處展轉有相礙義。有作
。唯有觸處相礙義。餘十一處無相礙
所觸故。或有説者。唯有五處相礙
。謂内處中唯有身處。若外處中色香味觸。
彼作是説。若以手撃手即以五撃五。若以
手撃石即以五撃四若以石撃石即以
四。若以石撃手即以四撃五。若以杵撃
鍾亦以四撃四。復有説者。唯有九處
礙義。十色處中唯除聲處。若不爾者。有
手等眼處等時應苦。評曰。應
是説。十種色處皆有礙義。若聲處無礙者。此
積聚義。又不障礙有對。施設論
説。眼定對色色定對眼。廣説乃至意定對
法法定對意。彼師但依境界有對。而造
故作是説。或有眼於水有礙於陸無
魚等眼。或有眼於陸有礙於水無礙如
人等眼。或有眼於水於陸二倶有礙。如
邏刹娑捕魚人等眼。或有眼於水於陸二倶
礙。謂除前相即被翳眼。或有眼於夜有
礙於晝無礙如&T064927;等眼。或有眼於晝有
礙於夜無礙如人等眼。或有眼於晝於
二倶有礙如馬鹿猫狸等眼。或有眼於
夜二倶無礙。謂除前相即被翳眼。此中
礙者謂境界有對
復有二法謂有漏無漏法。問何故作此論
答爲遣補特伽羅。及爲示智殊勝
故。爲遣補特伽羅者。謂顯唯有有漏
無漏法。畢竟無實補特伽羅。及爲示智
殊勝者。謂有聰慧殊勝智者。由此二法通
達一切。此二遍攝一切法故。復次爲
正理故。謂或有執。佛身無漏如大衆
。問彼何故作此執。答依契經故。如契經
。苾芻當知。如來生在世間在世間
世間住。不世法之所染汚。彼作是説。既
言如來出世間住世法之所染汚。由
此故知佛身無漏。爲彼意佛生身
是有漏。若佛生身是無漏者便違契經。如
經説。無明所覆愛結所縛。愚夫智者
識身。世尊亦是智者所攝身定應是無明愛
。是故佛身定應有漏。又若佛身是無漏者。
無比女人不佛生身愛。指鬘於
瞋諸憍傲者不慢。隖盧頻螺
迦葉波等不癡。於佛生身既有
貪瞋癡慢。故知佛身定非無漏。問若佛生身
是有漏者。云何通彼所引契經。答彼説
故不證。謂彼經説。如來生在世間
在世間者。説佛生身。出世間住世法
染汚者説佛法身。復次依佛不世法
彼契經故無失。謂世八法隨
轉。世間亦隨世八法轉。雖世八法隨
世間。而佛不世八法。復次依
脱世八法。説彼契經。故無失。問佛
亦曾遇此世八法。如何説佛解脱此耶。謂
一日中勇猛長者曾奉施佛三百千衣。諸如
是等名佛遇利。佛入娑羅婆羅門邑乞食
得空鉢而還。諸如是等名佛遇衰。佛
生時名譽上至他化自在。得菩提時名
譽上至色究竟天。轉法輪時名譽上至
梵王宮。諸如是等名佛遇譽。佛爲戰遮婆
羅門女孫陀利女惡心毀謗。惡名流布十六
大國。諸如是等名佛遇毀。佛爲跋羅墮闍
梵志五百頌現前譏罵諸如是等名
譏。即此梵志須臾迴此五百頌言現前讃
佛。如是論力及隖波離以妙伽他現前讃
佛。尊者舍利子以衆多頌現前讃佛無上
功徳。尊者阿難陀以衆多頌現前讃佛希有
妙法。諸如是等名佛遇稱。佛有輕安及勝
受樂。一切有情所及名佛遇樂。佛有
頭痛背痛腹痛。及有傷足出血等事
苦。既有此事如何解脱。答雖此事
染。故説世尊於此解脱。謂佛雖
等四法。而心不高歡喜愛。又佛雖
等四法。而心不下慼憂恚。如妙高山據
金輪上。八方猛風不傾動。世尊亦爾住
戒金輪。此世八法所動。是故名爲
此解脱。解脱此故説爲不染。非生身亦
是無漏。然佛生身從漏生故説爲有漏。能
他漏故名有漏。是故爲他宗所説
己宗無顛倒理。并前二縁故作斯論。問有
漏法云何。答十處二處少分。謂意處法處少
分。問無漏法云何。答二處少分。謂即意處法
處少分。問有漏無漏其義云何。答若法能長
養諸有。攝益諸有。任持諸有。是有漏義。與
此相違是無漏義。復次若法能令諸有相續
生老病死流轉不絶是有漏義。與此相違是
無漏義。復次若法是趣苦集行。及是趣諸有
世間生老病死行是有漏義與此相違是無
漏義。復次若法是有身見事。苦集諦攝是有
漏義。與此相違是無漏義。復次若法能令
漏増長是有漏義。若法能令諸漏損減是無
漏義。尊者世友作是説。有漏相者從
生相是有漏相。能生漏相是有漏相。無漏相
者與此相違。大徳説曰。若離此事諸漏不
有。應知此事是有漏相。若離此事諸漏得
有。應知此事是無漏相。尊者覺天作
。若法是漏生長依處是有漏相。與此相違
是無漏相
復有二法。謂有爲無爲法。問何故作此論
答爲遣補特伽羅。及爲示智殊勝
故。爲遣補特伽羅者。謂顯唯有
爲無爲法。畢竟無實補特伽羅故。及爲
示智殊勝者。謂有聰慧智殊勝者。由此二
法通達一切。此二遍攝一切法故。復次爲
他宗正理故。謂或有執。有對法是有
爲。無對法是無爲。或復有執。有漏法是有
爲。無漏法是無爲。爲彼意無對法及
無漏法倶通有爲無爲此三縁故作
。問有爲法云何。答十一處一處少分。謂法
處少分。問無爲法云何。答一處少分。謂法處
少分。問有爲無爲是何等義。答若法有生有
滅有因有果。得有爲相。是有爲義。若法無
生無滅無因無果。得無爲相。是無爲義。復
次若法依屬因縁和合作用是有爲義。若法
屬因縁和合作用是無爲義。復次若法
生所起。爲老所衰。爲無常所滅。是有爲
義。與此相違是無爲義。復次若法流轉於
世。能取果。有作用分別所縁。是有爲義。與
此相違是無爲義。復次若法墮世墮蘊與
苦相續。前後變易有下中上是有爲義。與
此相違是無爲義。尊者世友作是説。何
等有爲相。謂墮世相蘊相是有爲相。何
等無爲相。謂不世相蘊相是無爲
相。大徳説曰。若法由有情加行。而有聚散
是有爲相。若法由有情加行。而無聚散
無爲相。尊者覺天作是説。若法由因縁
是有爲相。若法不因縁作是無爲相。
尊者妙音作是説。若法與有爲相合是
有爲相。若法不有爲相是無爲相
復有三法。謂過去未來現在法。問何故作
此論。答爲他宗正理故。謂或有執。
世與行異。如譬喩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説
世體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
此器出轉入彼器。亦如多人從此舍
轉入彼舍。諸行亦爾。從未來世現在世
現在世過去世。爲彼意世與
行體無差別。謂世即行行即是世。故大種蘊
是説。世名何法。謂此増語所顯諸行。
復有於三世自性。謂撥無過去未來。執
現在是無爲法。爲彼意過去未來體
相實有。及顯現在是有爲法。所以者何。若過
去未來非實有者。應成就及不成就。如
第二頭第三手第六蘊第十三處第十九界
成就及不成就。過去未來法亦應爾。
既有成就及不成就。故知實有過去未來
又應彼撥無過去未來體。若有異熟
現在世時。彼所得果當何世。過
去耶未來耶現在耶。若言過去
過去。若言未來未來。若言在
現在異熟因果同時。如是便違伽他
所説
    作惡不即受 非乳成
    猶灰覆火上 愚蹈久方燒
若言彼果不三世彼應果。以異熟果
無爲故。若無果者因亦應無。如第二頭
第三手等。若有異熟果現在世時。彼所
酬因當何世。過去耶未來耶現在耶。
若言在過去過去。若言未來
未來。若言現在異熟因
果同時。如是便違前所引頌。若言彼因不
三世。彼應無因。以異熟因非無爲故。
若無因者果亦應無。如第二頭第三手等
復次若過去未來非實有者。應出家受
戒義。如頌言
    若執過去 應過去佛
    若無過去佛 無出家受具
復次若過去未來非實有者。應出家衆皆
正知而虚誑語。如頌言
    若執過去 而言歳少多
    彼應日日増 正知虚誑語
復次若過去未來非實有者。彼現在世應
是無。觀過去未來設現在故。若無三世
便無有爲。若無有爲亦無無爲。觀有爲法
無爲故。若無有爲無爲一切法。若
一切法解脱出離涅槃。如是便成
大邪見者。勿斯過故知實有過去未來
又現在世非無爲法。因縁生故有作用故。
無爲不爾。如是爲他宗所説及顯正理
故作斯論
問過去法云何。答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各一
分。問未來法云何。答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各
一分。問現在法云何。答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各一分。問如是三世以何爲自性。答以
切有爲法自性。如説自性。我物自體相
分本性應知亦爾。已説自性。所以今當説。
問何故名世。世是何義。答行義是世義。問諸
行無來無去。云何行義是世義。所以者何。
諸行若來不去來相合故。諸行若去不
來去相合故。復次諸行若來則來處
空缺。諸行若去則去處應盈礙。是故尊者
世友説言。諸行無來亦無去。刹那性故
住義亦無。諸行既無來去等相。如何立
三世差別。答以作用故立三世別。即依
行義。謂有爲法未作用
。正有作用現在。作用已滅名過去。復
次色未變礙未來。正有變礙現在。變
礙已滅名過去。受未領納未來。正能領
納名現在。領納已滅名過去。想未相名
未來。正能取相名現在。取相已滅名過去
行未造作未來。正有造作現在。造作
已滅名過去。識未了別未來。正能了別
現在。了別已滅名過去。復次眼未
未來。正能見色名現在。見色已滅名
。廣説乃至意未法名未來。正能了
現在。了法已滅名過去。問現在眼等若
彼同分無見等用現在。答彼雖
見等作用。而決定有取果作用。是未來法同
類因故諸有爲法在現在時皆能爲因取
等流果。此取果用遍現在法雜亂故。依
之建立過去未來現在差別。復次諸有爲法
三有爲相。未已作用名未來。一已作用二正
作用名現在。三已作用名過去。復次諸有爲
法未四縁作用未來。正有四縁作用
現在。四縁作用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爲
法未六因作用未來。正有六因作用
現在。六因作用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爲
法未取未與士用果未來。正取正
士用果現在。取與士用果已滅名
。復次諸有爲法未取未與等流果
。正取或與等流果現在。取或&K99;與等流
已滅名過去。復次不善善有漏法。未
與異熟果未來。正取未與異熟果
現在。取異熟果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爲
法。未相應倶有因未來。正酬相應倶
有因現在。酬相應倶有因已滅名過去
復次諸有爲法。未已酬同類遍行因
。已酬未滅名現在。已酬已滅名過去。復
次異熟無記法。未已酬異熟因名未來。已酬
滅名現在。已酬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
爲法未已起滅名未來。已起未已滅
。已起已滅名過去。復次諸有爲法。未已起
壞名未來。已起未已壞現在。已起已壞
過去。復次諸有爲法。未已起離名未來
已起未已離名現在。已起已離名過去。如
起對滅壞離。生對滅壞離亦爾。然契經中
未來亦説已生等者。依彼種類故作是説
説有法已生已有已作。有爲。有所作縁已
生。有盡法有費法有離法有滅法有壞法。欲
不壞是處。此中已生者。唯説生所
生法。已有者。顯自性。已作者。顯
。有爲者。顯造作。有所作者。顯業有
果。縁已生者。顯因縁合。有盡費離滅壞法
者。顯定當有欲不壞。無是處者。顯
不自在。復次諸有爲法在二世前過去
二世後未來。在二世中現在。復次
諸有爲法。爲三世因過去。爲二世因
現在。爲一世因未來。復次諸有爲法。是
三世果名未來。是二世果名現在。是一世果
過去。復次諸有爲法。觀過去現在故施
設未來。不未來故施設未來。無第四世
故觀未來現在。故施設過去。不過去
設過去。無第四世故。觀過去未來。故施
設現在。不現在故施設現在。無第四世
故。如是名爲三世差別。依此建立諸行行
。由此行義世義得
問諸有爲法未來生時。爲已生而生。爲未已
生而生。設爾何失。二倶有過。所以者何。若
已生而生者。云何諸行非轉還耶。若未已生
而生者。云何諸行非本無而有耶。答應
是説。有因縁故已生而生。謂一切法已有
自性本來各住自體相故。已有體故説名
已生。非因縁已生自體。因縁和合起故
生。有因縁故未已生而生。謂未來法
未已生。有因縁正得生故。問諸有爲
法未來生時。爲已有故而生。爲未已有故而
。設爾何失。二倶有過。所以者何。若已有
故而生者。自體已有復何用生。若未已有故
而生者。應一切法本無今有。説一切有應
成。答應是説已有而生。問若爾。善
後所設難。前所設難當云何通。答體雖
已有而無作用。今遇因縁而生作用。問作
用與體爲一爲異。答不定説爲一爲
異。如有漏法一一體上有無常等衆多義
。不定説爲一爲異。此亦如是。故不
責。問爲此法生即此法滅。爲餘法生餘
法滅耶。設爾何失。二倶有過。所以者何。若
此法生即此法滅者。應未來生即未來滅。若
餘法生餘法滅者。應色等生餘受等滅。答
是説。有因縁故説此法生即此法滅
謂色蘊生即色蘊滅。乃至識蘊生即識蘊滅。
因縁故説餘法生餘法滅。謂未來世生現
在世滅。問諸有爲法未來生時。爲世體生
世中生。設爾何失。二倶有過。所以者何。
若世體生者。一法生時應未來世一切法生
此既生已應未來。此復已滅應現在
便壞三世一切有義若世中生者。云何諸行
世耶。答應是説。有因縁故説
體生。以一刹那行生時即是未來世生故。
因縁故説世中生。未來世行有多刹那
中唯一刹那生故。問諸有爲法未來生時
自性生。爲他性生。設爾何失。二倶有過。
所以者何。若自性生者。云何非本無自性
今有自性。本無實物今有實物。若他性生
者。云何不自性無性相。答應是説
非自性生。亦非他性生。然於自性
法生已而滅
問若法是色性。彼法是過去性耶。答應
。有法是色性非過去性。謂未來現在色
性。有法是過去性非色性。謂過去四蘊性。
法是色性亦過去性。謂過去色性。有
色性亦非過去性。謂未來現在四蘊性及
無爲性。如色性過去性四句。以
色性未來現在性亦各有四句。如色蘊
三世三四句。受想行識蘊對三世
爾。如是便有十五四句。問若法是色性。彼
法是方處性耶。答若法是方處性彼定是色
性。有法是色性非方處性。謂過去未來色。
及現在極微無表色性。問若法是受性。彼法
方處性耶。答若法是受性彼定非方處
。有法非方處性而非是受性。謂想行識
蘊。及極微無表色無爲性。如受蘊想乃至識
蘊應知亦爾
問若法是色。彼法有變礙耶。答若法有
彼定是色。有法是色而無變礙。謂過去
未來色。及現在極微無表色。問若法是受。彼
法能領納耶。答若法能領納彼定是受。有
是受非能領納。謂過去未來受。問若法是想。
彼法能取像耶。答若法能取相彼定是想。有
法是想非能取相。謂過去未來想。問若法是
行。彼法能造作耶。答若法能造作彼定是行。
法是行非能造作。謂過去未來行。問若法
是識彼法能了別耶。答若法能了別彼定是
識。有法是識非能了別。謂過去未來識。問
未來諸法有出無入。過去諸法有入無出。
如何未來不設減。如何過去不設増
尊者世友作是説。爲已計數而言未來
設減。復言過去不設増耶。既未
數如何可設未來有減過
去有増。然過去未來法無邊量故。不
設有増有減。如大海水無量無邊。取
千瓶其減。投百千瓶其増。復
是説。未來諸法未已起已滅故不
設減。過去諸法已起已滅故不設増。復
是説。未來諸法未已起已壞故不
。過去諸法已起已壞故不設増。復作
是説。未來諸法未已起已離故不設減。過
去諸法已起已離故不設増。如起對
壞離。以生對滅壞離廣説亦爾。大徳説曰。
若有礙物流行世。可施設有減有
増。然有爲法縁合故生生已即滅。如何施
過去有増未來有減。脇尊者曰。過去未來法
作用。如何施設有増有
問過去未來爲積聚。如現在世牆壁等
。爲積聚各離散耶。設爾何失。二倶有
過。所以者何。若有積聚現在世牆壁等
者。云何施主造所捨物功不唐捐。云何去來
方所。云何壁等不皆是常。云何去來
現見。若無積聚各離散者。云何可
過去事。如契經説。過去有王名大善見
香茅城善法殿。如是等事無量無邊。
云何可未來事。如契經説。未來有
慈氏尊。爾時有王名曰蠰佉。所都大城
鷄覩。如是等事無量無邊。云何宿住
隨念智觀過去事。死生智觀未來事。妙願智
過去未來事。未來諸法來集現在時。如
何聚物非本無今有。現在諸法散往過去
時。如何聚物非有已還無。有作是説。過去
未來亦有積聚。如現在世牆壁等物。問若
爾。善通後所設難前所設難當云何通。且
諸施主造所捨物。所設功力寧不唐捐。答
現見故。謂未造時物雖已有而未現見
施主造已方可現見。故不唐捐。云何去來非
方所。答許方所復有何過。云何壁等
皆是常。答刹那無常與彼合故。云何去來
現見。答彼非現在五識境故非
。要與現在五識境方可現見評曰。過
去未來非積聚現在物但各離散。問
若爾。善通前所設難。後所設難當云何通
且云何説過去事。答如曾現在説亦無
失。云何可未來事。答如當現在説亦
失。云何宿住隨念智等觀察過去未來事
耶。答如曾所當所受。而觀過去未來
世事。此有何過而不通復有説者。如
諸字次第相續引生名句所説義。雖
彼諸字不積集。而能引生名句義。如
是過去未來世法雖積聚。而能生智。隨
其所應所知境復有説者。以現在事
觀去來。猶如農夫以現稼穡知前後。未
來諸法來集現在時。如何聚物非本無今
。現在諸法散往過去時。如何聚物非
已還無。答三世諸法因性果性。隨其所應
第安立。體實恒有無増無減。但作用
有説無。諸積聚事。依實有物。假施設有。時
有時無。如是此宗許有無義何過難。而
分位。有無是所許故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六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結蘊第二中十門納息第四之七
説一切有部有四大論師。各別建二世有
。謂尊者法救説類有異。尊者妙音説
異。尊者世友説位有異。尊者覺天説
異。説類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
異非體有異。如金器等餘物
形雖異而顯色無異。又如乳等變成
時捨味勢等顯色。如是諸法從
來世現在世時。雖未來類現在
。而彼法體無得無捨。復從現在世
去世時。雖現在類過去類。而彼法體
亦無得無捨。説相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
時。由相有異非體有異。一一世法有三世
。一相正合二相非離。如人正染一女色
時。於餘女色離染。如是諸法住過去
時。正與過去相合。於餘二世相名爲
離。住未來世時。正與未來相合。於餘二
世相名爲離。住現在世時。正與現在
合。於餘二世相名爲離。説位異者。
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位有異非體有異。
一籌一位一。置十位十。置
百位百。雖位有異而籌體無異。如
是諸法經三世位。雖三名而體無別。此
師所立世無雜亂。以作用三世別。謂
有爲法未作用未來世。正有作用
現在世。作用已滅名過去世。説待異者。彼
謂諸法於世轉時前後相待立名有異。如
一女人待母名女待女名母。體雖別由
待有異得女母名。如是諸法待後名過去
前名未來。倶待名現在。彼師所立世有
雜亂。所以者何。前後相待一一世中有三世
故。謂過去世前後刹那名過去未來。中間名
現在未來。三世類亦應然。現在世法雖一刹
後待前及倶待故應三世。豈應
正理。説相異者。所立三世亦有雜亂。一一
世法彼皆許三世相故。説類異者。離法
自性説何爲類故亦非理。諸有爲法從
來世現在時前類應滅。從現在世
去時後類應生。過去有生未來有滅豈應
正理。故唯第三立世爲善。諸行容作用

復有三法。謂善不善無記法。問善法云何。答
善五蘊及擇滅。問不善法云何。答不善五蘊。
問無記法云何。答無記五蘊及虚空非擇滅。
餘義廣説如前不善納息
復有三法。謂欲界色界無色界繋法。問欲界
繋法云何。答欲界繋五蘊。問色界繋法云何。
答色界繋五蘊。問無色界繋法云何。答無色
界繋四蘊。餘義廣説亦如前不善納息。復有
三法。謂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問學法云何。
答學五蘊。問無學法云何。答無學五蘊。問非
學非無學法云何。答有漏五蘊及三無爲。問
學等三法其義云何。答以無貪瞋癡道
貪瞋癡是學義。以無貪瞋癡道
瞋癡。已學斷故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
非無學義。復次以無愛道。學斷愛愛事
是學義。以無愛道斷愛者。遮無學道
愛事者。遮世俗道。以無愛道
已學斷故。亦非愛事是無學義。以無愛
斷愛者。遮學道。非愛事者。遮
俗道。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復次學
煩惱諦現觀是學義。不斷煩惱已學
斷故。亦不諦現觀已學諦現觀故是無
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復次學
斷二求謂欲求有求。學滿一求。謂梵行求。
是學義。不斷二求已學斷故。不滿一
。已學滿故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
無學義。復次若相續中有煩惱得。亦有無漏
道得。而學斷煩惱是學義。若相續中無
惱得。而有無漏道得。不斷煩惱已學斷
故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復
次若相續中未貪愛。有無漏道得而學
斷貪愛是學義。若相續中已離貪愛而有
無漏道得。不斷貪愛已學斷故是無學
義。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義。復次見修道
攝是學義。無學道攝是無學義。與二相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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