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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No. 1545_ 五百大阿羅漢玄奘譯 ) in Vol.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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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法爲勝故非見取。以常法中勝不勝法
同爲一聚。如虚空非擇滅。是無記故不名
勝法。復有説者。於諸蘊中有少分樂。由觀
彼故取苦爲樂名爲見取。非諸蘊中有少
分常可觀彼故。取無常爲常亦名見取。所
以者何。色等五蘊刹那性故。體虚幻故。暫
時住故。臨滅壞故。如説。云何滅時法。謂現
在法。故取無常爲常住者。名邊執見。不
名見取。若樂苦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
斷。答邪見攝。見滅所斷。問何謂爲樂。答勝
義樂*唯涅槃。問何縁外道謂涅槃苦。答彼
作是説。一根壞時。尚生於苦。況涅槃中諸
根皆壞。是故涅槃必是極苦。對彼尊者世
友説言。根是苦因。若一根在猶能生苦。況
有多根。*唯涅槃中諸根皆滅。無苦因故
乃是極樂。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謗涅
槃故。見滅所斷者。顯彼對治。見滅諦時永
斷彼故。餘如前説。問道諦亦樂。如契經説。
道依資糧。涅槃依道。由道樂故。得涅槃
樂。何故*唯説見滅所斷。答應知此中是有
餘説。謂應説言。若樂苦見是邪見攝。此有
二種。若謂滅爲苦見滅所斷。若謂道爲苦見
道所斷。而不説者有別意趣。謂無漏道雖
亦是樂而屬二分。屬樂分者得涅槃故。
屬苦分者是無常故。如契經説。無常故苦。
復有説者。道諦非樂。得涅槃故假説爲樂。
如説。由樂至樂涅槃。故此*唯説見滅所
斷。問爲有邪見能於涅槃起苦行相不。設
爾何失。此中難通。廣如前非常説
若不淨淨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取劣法爲勝見取攝。見苦所斷。問何謂不
淨。答諸有漏法。問何縁外道計彼爲淨。答
愚於少時鮮淨事故。如治髮爪口齒皮等。
令顯形色暫時鮮淨。便作是念。我身清淨。
然諸蘊中有少分淨。如量而取亦非顛倒。
外道於中増益而取。同究竟淨故成顛倒。
此中取劣法爲勝。見取攝者顯彼自性。取
糞穢等爲眞淨故。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
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説。問現見九
孔不淨常流。如何外道執身是淨。答彼作
是念。已流出者。雖是不淨未流出者必應
是淨。如堅叔迦樹花紅赤似肉。野干蹲下
望之作如是念。我於今者定當食肉。須臾
彼花有墮地者。便走嗅之乃知非肉。復作
是念。已墮地者雖非是肉。餘未墮者必應
是肉。外道亦爾。無明所迷故作是執。諸有漏
法由二義故。説名不淨。一由煩惱。二由境
界。諸染汚法具由二義。不染汚法但由境
界。問若爾云何有漏善法亦名清淨。答少分
淨故。謂彼雖是有垢有過有毒有濁。而違
煩惱不雜煩惱壞煩惱故。復有説者。諸
無漏法是勝義淨。有漏善法牽引順彼故亦
名淨。問善説法者。於有漏法亦説有淨。如
三淨業而不名惡。何故外道説彼爲淨便
名惡見。答善説法者。*唯説妙行爲淨。外
道總説妙行惡行爲淨。復次善説法者*唯
説善根爲淨。外道總説善不善根爲淨。復
次善説法者*唯説對治。結縛隨眼。隨煩惱
纒諸法爲淨。外道亦説結等爲淨。復次善
説法者。説有漏法有少分淨。外道説彼爲
究竟淨。是故外道所説是惡。善説法者不
名惡見
若淨不淨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邪見攝。此有二種。若謂滅爲不淨見滅所
斷。若謂道爲不淨見道所斷。問何謂爲淨。
答滅道二諦。問何縁外道計滅道諦爲不
淨耶。答彼説煩惱是眞不淨。聖道斷之便
成不淨。道所得滅亦成不淨。如以刀水割
洗穢物。便成不淨。以此刀水割洗餘物。
亦成不淨。滅道亦然故應不淨。此中邪見
攝者顯彼自性。誹謗滅道是不淨故。見滅
道所斷者顯彼對治。見滅道時永斷彼故。
餘如前説。問爲有見能於滅道二諦起不
淨行相不。設爾何失。此中難通廣如前説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八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九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八
若非我我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有身見攝。見苦所斷。問何謂非我。答一切
法。問何縁外道於彼計我。答愚去來等作
用事故。彼作是念。若無我者。誰去誰來。誰
住誰坐。誰屈誰申。誰起誰臥。誰見聞嗅甞觸
憶識。以有我故有此等事。故諸外道於彼
計我。此中有身見攝者顯彼自性。於五取
蘊執有我故。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
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説。問薩迦耶見有
二行相。謂我行相。我所行相。即是我見我所
見攝。何故此中唯説我見非我所見。答是
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説。有作是説。亦應
説彼而不説者。應知此中是有餘説。復有
説者。此中已説我見故應知亦説我所見。
所以者何。以有我故得有我所。以有我見
故得有我所見。以有己見故得有己所
見。以有五我見故。得有十五我所見。以
有我愛故得有我所愛。以有我愚故得
有我所愚。有餘師説。我見是根本是顛倒
性故。此中偏説。我所見非根本。非顛倒性
故此中不説。問善説法者。亦説諸法常有實
體性相。我事而非惡見。何故外道説有實
我便是惡見。答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
補特伽羅我。善説法者。*唯説實有法我。
性實有。如實見故不名惡見。外道亦説。實
有補特伽羅我。補特伽羅非實有性。虚妄見
故名爲惡見。問何故不説我非我見。答我
實非有。若見非我便爲正見。此中唯説
諸惡見趣。是故不説我非我見。若非因因
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非因謂因
戒禁取攝。見苦所斷。問何謂非因。答自在天
等不平等因。問何縁外道非因謂因。答親近
惡友聞説自在自性士夫時方空等生諸法
故。如農夫等秋多收實。便作是言。私多未
度天等所與。若生男女。復作是言。是難陀
等天神所與。信自在者。若生男女。便作是
言。毘瑟拏天。矩陛羅等天神所與。如是等類
非因計因。然有情數各別業生。非有情數共
業所生。非自在等邪因所生。此中非因謂
因。戒禁取攝者。顯彼自性。執非親正因爲
親正因故。然戒禁取略有二種。一非因計
因。二非道計道。此中但説非因計因。見苦
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
如前説。問何故此見非見集斷。答果處轉
故。問非因謂因者。亦謗諸法因。何故此見
非邪見攝。答無行相轉名爲邪見。此有行
相轉故不名邪見。復有説者。壞實事轉名
爲邪見。此乃増益轉故不名邪見。尊者世
友作如是言。若撥無因名爲邪見。此非
因計因故不名邪見。於非正因謂正因

若因非因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邪見攝。見集所斷。問何謂爲因。答業煩惱
等。問何縁外道執内外事無因而生。答不
了内外縁起法故。彼作是念。誰掘河海。誰
積山原。誰纖棘刺。誰畫禽獸。准此一切皆
無因生。故彼頌言
    誰掘河海積山原 誰纖棘刺畫禽獸
    世無自在能作者 故知一切皆無因
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誹謗諸法所從
因故。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見集諦時永
斷彼故餘如前説。問何故此中謗因邪見見
集所斷。見蘊中説謗因邪見見集道斷。答是
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説。復次此非了義
説。彼是了義説。此有餘意趣。彼無餘意趣。
此説有餘縁。彼説無餘縁。此説依世俗。彼
説依勝義。復次此説少分因。彼説一切因。
此*唯説苦因。彼説苦及非苦因。此*唯説
顛倒因。彼説顛倒及非顛倒因。此*唯説生
果因。彼説生果不生果因。復次謗集邪見撥
無因體亦撥因義。謗道邪見*唯撥因體不
撥因義。言涅槃無因是正非邪故。此中
*唯説謗因邪見故。見集所斷非見道所斷。
若有無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
攝。此有四種。若謂無苦見苦所斷。若謂無集
見集所斷。若謂無滅見滅所斷。若謂無道見
道所斷。問何謂爲有。答四聖諦。問何縁外道
撥無四諦。答彼執有我故便撥無四諦。彼
作是言色等五蘊是我非苦。便撥苦諦。我
無有因便撥集諦。我常不滅便撥滅諦。我
無對治便撥道諦。如善説法者。知色等五
蘊是苦非我便信苦諦。此苦有因便信集
諦。此苦可滅便信滅諦。苦有對治便信道
諦。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撥無實有四
聖諦故。此有四種。廣説乃至。若謂無道。見
道所斷者。顯彼對治。見四諦時永斷彼故。
餘如前説。應知此中謗苦諦者。有二種謗。
一謗物體。二謗果義。謗集諦者。有二種
謗。一謗物體。二謗因義。謗滅諦者。*唯
謗物體不謗果義。有作是説。亦謗果義。
謗道諦者。唯謗物體不謗因義。有作
是説。亦謗因義。有作是説。亦謗因果。有
作是説。謗道諦者。*唯謗作用。問何故邪
見不縁虚空及非擇滅。答若法是蘊是蘊因。
是蘊滅是蘊對治。邪見則縁虚空非擇滅。非
蘊非蘊因。非蘊滅非蘊對治故彼不縁。
復次若法是苦是苦因。是苦滅是苦對治。邪
見則縁。虚空非擇滅。非苦非苦因。非
苦滅非苦對治故彼不縁。如苦苦因等。應
知病癰箭惱重擔及彼因等亦爾。復次若法
是雜染清淨事。邪見則縁。虚空非擇滅非
雜染清淨事故彼不縁。復次若法是無漏正
見所縁。邪見則縁。虚空非擇滅非無漏正見
所縁故彼不縁。如無漏正見對治邪見。應
知無漏智明決定信等對非智等亦爾。復次
若法如此岸彼岸中流船筏。邪見則縁。虚空
非擇滅非如此岸彼岸中流船筏故彼不
縁。復次若法有因果義。邪見則縁。虚空非
擇滅無因果義故彼不縁。復次若法是欣厭
事。邪見則縁。虚空非擇滅非欣厭事故彼不
縁。復次若法能爲損益。邪見則縁。虚空非
擇滅不能損益故彼不縁。問撥無虚空非
擇滅者爲縁何法。答即縁虚空非擇滅名。
所以者何。撥無彼者無深重心。如謗雜染
清淨事故。問此是何智。答此是欲界修所斷
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然諸有者。有説二
種。一實物有。謂蘊界等。二施設有。謂男女
等。有説三種。一相待有。謂如是事。待此故
有。待彼故無。二和合有。謂如是事。在此處
有在彼處無。三時分有。謂如是事。此時分
有彼時分無。有説五種。一名有。謂龜毛兔角
空花鬘等。二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三假
有。謂瓶衣車乘軍林舍等。四和合有。謂於諸
蘊和合施設補特伽羅五相待有。謂此彼岸
長短事等
若無有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此非
見是邪智。問此若非見云何乃言若無有見。
有作是説。此中應言若無有見於五見何
見攝。何見所斷。答有身見攝。見苦所斷。復
有説者。此中應言若無有慧。於五見何見
攝。何見所斷。答此非見是邪智。或有説者
此中應言。若無有見此非見。五見中不説
故。如是説者。應如文説。所以者何。爲問
答故。爲成問答。雖無此理。而作是説。如
十門品作是問言。三無漏根諸無爲法。是
幾隨眠之所隨増。答言。無有隨眠隨増。此
亦如是。問此邪智是何。答此是欲界修所斷
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如於杌起人想。及
於人起杌想。於非道起道想。於道起非
道想。如是等有餘師説。如是邪智。亦有染
汚能起慢類。梵王住此作如是言。我是大
梵諸梵中尊。我能造化能生世間。爲世間
父。此説非理。所以者何。見所斷心不能發
起身語業故。由此前説於理爲善。謂是欲
界修所斷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問若爾智
蘊所説。當云何通。如説。云何邪智。謂染汚
慧。答邪智有二種。一染汚。二不染汚。染汚
者無明相應。不染汚者無明不相應。如於
杌起人想等。染汚者聲聞獨覺倶能斷盡亦
不現行。不染汚者。聲聞獨覺雖能斷盡而
猶現行。唯有如來畢竟不起。煩惱習氣
倶永斷故。由此獨稱正等覺者。染汚邪智。
由勝義故名爲邪智。不染汚者。由世俗故
得邪智名。非由勝義。煩惱邪法不相應故。
後智蘊中所説邪智是勝義者。今説世俗故
不相違
  發智大毘婆沙論雜蘊第一中智納息
第二之一
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如是等章及解章
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問何故作此論。答
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執。心心所法
能了自性。如大衆部彼作是説。智等能了
爲自性故。能了自他。如燈能照爲自性
故。能照自他。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相
應。如法密部彼作是説。慧等能了相應受
等。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倶有。如化
地部彼作是説慧有二種。倶時而生。一相
應。二不相應。相應慧知不相應者。不相應
慧知相應者。或復有執。補特伽羅能了諸
法。如犢子部彼作是説。補特伽羅能知非
智。爲止如是他宗異執顯自所説。諸心心
所。不了自性。相應倶有。補特伽羅性不可得。
故作斯論。復次勿爲止他及顯己義。然諸
法相。理應分別。饒益有情故造斯論頗有
一智知一切法耶。答無。若此智生一切法
非我。此智何所不知。答不知自性及此相
應倶有諸法。此中不知自性者。即止大
衆部執。不知相應諸法者。即止法密部
執。不知倶有諸法者。即止化地部執。
言智能知。即止犢子部執。又於此中有問
有答。有難有通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者
是問。答無者是答。若此智生一切法非我。此
智何所不知者是難。答不知自性及此相應
倶有諸法者是通。問此中誰問誰答。誰難誰
通。答分別論者問。應理論者答。分別論者難。
應理論者通。有説。弟子問師答。弟子難師
通。有説。此中無別現問難者。但本論師。爲
辯法相假設賓主。此中一智者。謂一刹那
智。由此不知自性。相應倶有諸法。若作是
問。於十智中。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應
答言有。謂世俗智。如是問於九八七六五
四三二智中。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答有。
謂世俗智。若即於此世俗智中。作如是問。
頗二刹那頃知一切法耶。答有。謂此智初刹
那頃。除其自性相應倶有。餘悉能知。第二刹
那。亦知前自性相應倶有法。故答言有。今
唯問一刹那智。故答言無。問何縁自性
不知自性答勿有因果。能作所作。能成所
成。能引所引。能生所生。能屬所屬。能轉所
轉。能相所相。能覺所覺。無差別過。是故自性
不知自性。有説。自性於自性。無益無損。無
養無害。無成無壞。無増無減。無聚無散。無因
無等無間。無所縁。無増上。諸法自性。不觀
自性。但於他性能作諸縁。是故自性不知
自性。有説。世間現見。指端不自觸。刀刃不
自割。瞳子不自見。壯士不自負。是故自性
不知自性。尊者世友説曰。何故自性不知
自性。答非境界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
世尊不應安立二縁生於六識。謂眼及色
爲縁生眼識。乃至意及法爲縁生意識。復
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應安立三和
合觸。謂眼及色爲縁。生眼識三和合故。觸
乃至廣説。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
應安立邪見。謂彼邪見若能自知我是邪
見便爲正見。如説。邪見若能自觀是邪見
者。應名正見非謂邪見。復次若自性知自
性者。不應建立惡心遍體皆是不善。以了
自體非邪僻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不
應建立能取所取。能知所知。能覺所覺。境
有境。行相所縁。根根義等。復次若自性知
自性者。則四念住應無差別。以身念住即
法念住。乃至心念住即法念住故。復次若自
性知自性者。四聖諦智應無差別。以苦智
即道智。乃至滅智即道智故。復次若自性知
自性者。則宿住隨念智應不説有。以彼即
知現世事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則他
心智應不説有。以彼亦知自心所故。大徳
説曰。若自性知自性者。則應不知他性。
於自性轉故。若自性知他性者。則應不
知自性。於他性轉故。若知自性及他性
者。云何而知。如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亦
爾耶。如知他性是他性。知自性亦爾耶。若
如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亦爾者。則知自
性是自性。可是正。知他性是自性應是
邪。若如知他性是他性。知自性亦爾者。則
知他性是他性。可是正。知自性是他性應
是邪。若爾應無邪正二智體相差別。若一時
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是他性者。則應一
智有二解用。解用別故體亦應別。體既各
別。應非一智。一有情身二智並起不應正
理勿有此失。是故自性不知自性。問若爾
大衆部所説喩云何通。答不必須通。彼非
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攝故。又不可以
世俗現喩難賢聖法。賢聖法異世俗法異故。
若必須通。應説喩過。喩既有過。所喩不
成。如燈無根無所縁慮非有情數。智亦
應爾。如燈是色極微所成。智亦應爾。既不
如是。云何爲喩。又彼許燈是照性不。若是
照性復何須照。若非照性體應是闇不應
名燈。破闇名燈寧非照性。故不應執燈
能自照。由此所喩。亦不得成。問何縁不知
相應諸法。答同一所縁。倶時轉故。謂一有情
心心所法。於一境界倶時而轉。理無展轉
互相縁義。譬如多人集在一處。或同觀下。
或共觀空。理必不能互相見面。心心所法
亦復如是。若智能知相應受者。彼受爲能
縁自體不。若縁自體。則有前説縁自性過。
若不能縁。則心心所應倶時起。不同所縁
勿有此失。故不能知相應諸法。問何縁不
知倶有諸法。答極相近故。如籌霑取安繕
那藥置於眼中。極相近故眼不能見此亦
如是。問何等名爲倶有諸法。答此隨轉色。
及此隨轉不相應行。西方諸師作如是説。
與慧倶生諸蘊相續。自身攝者是倶有法。
彼説非理。所以者何。若爾眼識應不能取
自身諸色。餘識亦爾。彼作是説。五識能取
自身中境意識不能。若爾意識應不能取
一切境界便爲非理。復有餘過。苦法智忍
應不現觀自身倶生諸蘊相續。若爾便爲
於自諦境少分現觀。彼作是言。苦法智忍
於自諦境少分現觀。亦無有失。苦法智生
盡現觀故。如道法智忍於自諦境。雖少分
現觀而無有失。道法智生盡現觀故。彼言
非理。所以者何。苦道現觀義各異故。謂欲界
繋見道所斷。一一邪見總謗一切法智品道。
道法智忍。設*唯於一法智品道得現觀者。
亦能總斷能謗邪見。況除自性相應倶有。餘
並現觀薩迦耶見。於五取蘊。執我我所。或
總或別。苦法智忍。若於自諦不盡現觀。
應有別縁薩迦耶見。爾時不斷不現觀彼所
執境故。薩迦耶見。若不斷盡彼爲上首見
苦所斷諸餘煩惱。亦應不斷。若爾不應名
於自諦得眞現觀。若於苦諦不得現觀。
於集滅道亦應不得。如是便無究竟解脱。
勿有此過故不應説苦法智忍。不觀自
身倶生諸法。又若爾者。便與本論前説相
違。如説。若縁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縁此
法起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既能總縁欲界
五蘊。苦法智忍何爲不能。是故應知前説
爲善。問補特伽羅何縁不知。答彼如兔角
不可得故。謂一切法無我有情補特伽羅。
命者生者能養育者。作者受者。*唯空行聚。
是故無有補特伽羅。能知諸法
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乃至廣説。問何
故作此論。答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
有執。識即是智唯長一字所謂毘字。爲
止彼宗顯識與智其體各別。如契經言。智
相應識。或執六識各別所縁。如五識身所縁
各別。如是意識但縁法處。爲止彼宗顯示
意識縁十二處。如契經説。一切皆是意識所
縁。或有執智縁一切法識不能爾。爲止
彼宗顯識與智倶能總別縁一切法。或
有執智縁自相共相。識唯縁自相。爲止
彼宗顯智與識倶縁二相。或有執智縁同
分不同分境。識*唯縁同分境。爲止彼宗
顯智與識倶縁二分。或有執智縁三世境
及非世境。識*唯縁現在境。爲止彼宗顯
智與識倶縁三世及非世境。或有執智通縁
五蘊及非蘊境。識*唯縁色。爲止彼宗顯
智與識倶縁五蘊及非蘊境。或有執智縁
自相續及他相續。識*唯縁自相續。爲止彼
宗顯智與識倶縁自他。或有執智縁内外
處。識*唯縁外處。爲止彼宗顯智與識倶
縁内外。或有執智縁有漏無漏。識*唯縁有
漏。爲止彼宗顯智與識倶縁二種。或有執
智縁有爲無爲。識*唯縁有爲。爲止彼宗
顯智與識倶縁二種。或有執智*唯是道支。
識*唯是有支。如犢子部。以契經説正見是
道。支行縁識故。爲止彼宗顯智與識倶
通二支。但隨強説。或有執智與識不倶。如
譬喩者。爲止彼宗顯智與識有倶時生。
由此因縁故造斯論
問何故此中智後説識。答是作論者意欲爾
故乃至廣説。有説。此是經論舊法。謂契
經説。尊者摩訶倶瑟恥羅。往詣尊者舍利
子所。先問。智者何故名智。後問識者何故
名識。舍利子言。能知故名智能了故名識。
品類足論先説所知後説所識。先説智門
後説識門。達磨難提亦作是説。若於是處
有智識轉。當知必有勝事成辦。故此亦於
智後説識。有説。倶是根本法故。謂一切清
淨品中智爲根本。一切雜染品中識爲根本。
清淨品勝是故前説。有説。倶是上首法故。
如契經説。明爲上首無量善法皆得生長。
識爲上首諸雜染法皆得生長。諸善法勝是
故前説。有説。倶是所依趣故。如契經説。應
依趣智不依趣識。又説。五根各別所行。各
別境界。意根於彼所行境界倶能領受。意根
皆爲彼所依趣。智依趣勝是故前説。有説。
倶是有所縁故。十二處中二有所縁。謂意
處法處。此中説智。即總顯有所縁法處。説
識即顯意處法處法多。是故前説。有説。此
中説心心所法故。謂若説智則總顯諸
心所法。若説識則顯心心所法多。是故前

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答無。若此識生一
切法非我。此識何所不了。答不了自性及
此相應倶有識法。此中破執。問答難通釋本
文等准前應説。問此中所説縁一切法。非
我行相。由何契經知有如是縁一切法非
我行相耶。答如契經説
    若時以慧觀 一切法非我
    爾時能厭苦 是道得清淨
由此契經。知有如是縁一切法非我行相。
問此經爲説縁一切法非我行相。爲説縁
苦諦非我行相耶。設爾何失。若説縁一
切法非我行相者。云何復言爾時厭苦。若
説縁苦諦非我行相者。云何説觀一切法
非我。有作是言。此經中説縁一切法非我
行相。問云何復言爾時厭苦。答此頌前半。
説縁一切法非我行相。後半説縁苦諦非
我行相。有説。前半説修觀時。後半説現觀
時。有説。前半説聞思修所成慧。後半*唯説
修所成慧。有説。前半説有漏慧。後半説無
漏慧。如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有味無味。
耽嗜依出離依。墮界不墮界順取非順取。應
知亦爾。有説。前半説同相作意。後半説別
相作意。有餘師説。此經但説縁苦諦非我
行相。問云何説觀一切法非我。答一切有
二種。謂一切一切。少分一切。此中但説少分
一切。餘處亦説少分一切。如世尊説。一切
熾然。非無漏法有熾然義。此中亦爾。此中
雖不説縁一切法非我行相。而餘經説。如
世尊説。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
靜。評曰。隨有經證。或無經證。然決定有
縁一切法非我行相。謂瑜伽師。於修觀位
起此行相。故此中説。問亦有空行相。能縁
一切法。此中何故不説耶。答是作論者意欲
爾故。乃至廣説。有説。應説而不説者。當知
此義有餘。有説。非我行相其義決定。是故
偏説。謂空行相義不決定。以一切法有義
故。空約他性故。有義故。不空約自性故。
非我行相無不決定。以約自他倶無我故。
由此尊者世友説言。我不定説諸法皆空。
定説一切法皆無我。問若非我行相。與空行
相。倶能縁一切法者。此二行相有何差別。
答非我行相對治我見。空行相對治我所見。
如對治我見我所見。對治己見己所見。五
我見十五我所見。我行相我所行相。我執我
所執。我愛我所愛。我愚我所愚。應知亦爾。
有説。觀蘊非我。是非我行相。觀蘊中無我。
是空行相。如觀蘊非我蘊中無我。觀界界
中。觀處處中。應知亦爾。有説。於非有觀
非有。是非我行相。於有觀非有。是空行相。
有説。於無觀無。是非我行相。於有觀無。
是空行相。有説。觀自性空。是非我行相。觀
所行空。是空行相。有説。觀體不自在。是非
我行相。觀内無士夫。是空行相。是謂二種
行相差別。問何故有漏非我行相。縁一切
法。無漏非我行相。*唯縁苦諦耶。答有漏
非我行相。非煩惱對治故。能縁一切法。無
漏非我行相。是煩惱對治故。不縁一切法。
非一切法順煩惱性故。有説。有漏非我行
相。非顛倒對治故。能縁一切法。無漏非我行
相。是顛倒對治故。不縁一切法。非一切
法順顛倒性故。有説。有漏非我行相。無分
齊縁故。若縁一切法。無漏非我行相。有分齊
縁故。不縁一切法。縁我見境爲非我故。
有説。有漏非我行相。修觀時勝故。能縁一
切法。以修觀時觀一切法爲非我故。無漏
非我行相。現觀時勝故不縁一切法。以
現觀時但縁苦諦爲非我故。現觀位中別
觀諦故。由此因縁。有漏非我行相。能縁一
切法。無漏非我行相。但縁苦諦。問有漏非我
行相。亦不能縁一切法。以不能縁自性
相應倶有法故。云何乃言縁一切法。答依
多分説故無有過。謂所縁者猶如大地。四
大海水。蘇迷盧山。太虚空量所。不縁者。猶
如芥子大海一渧。妙高一塵。虚空蚊處。故
無有失。有説。以此有漏非我行相。二刹
那頃縁一切法。故作是説。非如無漏非
我行相。雖多刹那。亦不能縁一切法盡。
有説。有漏非我行相。一刹那頃。亦縁一切
所應。縁法自性。相應倶有諸法。非所縁故。
不應爲責。由此因縁。如是有漏非我行相。
雖言一切法皆非我。而非顛倒
*説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第九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智納息第二之二
問縁一切法非我行相。自體是何。答慧爲自
體。如自體我物相分。自性亦爾。已説自體。
所以今當説問何故名爲縁一切法非我行
相。答此慧行一切法起非我相故。名縁
一切法非我行相。界者此行相。唯欲色界
無色界中。亦有此行相而不能縁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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