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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薩婆多部律攝 (No. 1458_ 勝友義淨譯 ) in Vol.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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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寺不應輒往。有縁須去。不應經宿。須觀時
候供給湯水。應與善苾芻。洗足塗油寺中
利養。最後應受遍住意喜。作法之時不應還
以遍住意喜。及授學人足其衆數。亦非此人
得共同處而行其法。不居空寺。亦非一人。非
二非三。要須滿四。是清淨人同處行法。如前
所説。不依教者。咸得惡作。又正行時聞有諍
者。欲來住處。應對善苾芻。爲難縁故。捨行法
已。同本性人諍者。若去還對苾芻受其行法。
若行意喜不行遍住。若行遍住不行意喜。斯
皆不應求衆出罪。若並善行當求出罪。餘如
廣文説。有六種人犯衆教罪。對一苾芻説除
其罪。得名清淨。何謂爲六。一者遍持蘇呾羅
藏。二者遍持毘奈耶藏。三者遍持摩咥里迦
藏。四者性極羞愧若説其罪懷慚致死。五者
衆中最老上座。六者大福徳人。何故此六許
易除罪。罪滅因心不由治罰。若能於所犯罪
決情斷絶。誓不更爲。深生慚恥心無欺誑。是
故除滅。又爲耆年大徳受持三藏人見治罰。
謗議便生開一人悔。若犯不共衆教罪者。根
轉之時過亦隨滅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
  尊者勝友*集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二不定法
攝頌曰
    若在屏障中 堪行婬欲處
    及在非障處 無有第三人
爾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逝多林給孤獨園。
時鄔陀夷苾芻。在屏障處。與女人笈多壓膝
而坐。爲説法要時毘舍佉鄔波斯迦。見是事
已。心不忍可。往白世尊。此因鄔波斯迦事由
婬煩惱。制初不定
若復苾芻獨與一女人。在於屏障堪行婬處
坐。有正信鄔波斯迦。於三法中隨一而説。若
波羅市迦。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迦。彼
坐苾芻自言其事者。於三法中。應隨一一法
治。若波羅市迦。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
迦。或以鄔波斯迦所説事。治彼苾芻。是名不
定法
此中不定法者。謂以事處情證而爲其體。
若復苾芻獨與一女人者是事。在屏障者是
處。堪行婬者。是情。若有正信鄔波斯迦隨一
而説者是證。言苾芻者。欲染現前近圓人也。
言獨者。謂無餘苾芻及餘男子。言一者。
無苾芻尼及餘女人。女人者。謂是人女堪行
婬事。屏障者。謂隱覆處。堪障其形得爲婬事。
此有五種牆籬。及衣叢林闇夜於如是處。
或男行就女。或女來就男。言堪行婬處者。
於一尋内同居一席。身相逼觸得爲坐臥。然
彼女人或許不許。正信鄔波斯迦者。謂見諦
人。有説設是異生有忠信者。言行無濫。亦
信其語隨一而説者。或女人見事不忍而説。
或護彼苾芻不肯自言。爲證之時方隨事説。
或波羅市迦者。於四重中隨一而説。或僧伽
伐尸沙者。於十三中隨一而説。或波逸底迦
者。於九十中隨一而説。自言者。隨所爲事依
實而説若者。或是窣吐羅罪。或對説惡作。此
若聲是不定義。若本意行婬同一座時。
得窣吐羅罪。或以鄔波斯迦所説事治彼苾
芻者。欲顯鄔波斯迦。於罪自性及罪因起不
善曉知。然見苾芻與女同座。共一器食同觴
飮酒。如斯等事並應治罰。是名不定法者。言
此罪體無定相故。容有多罪不可定言。此中
犯相。謂行處住處同坐。隨自言事應可治之。
於此三中不自言者。應與作求罪自性。白四
羯磨。得羯磨已。所有行法不得度人出家受
十戒等。如上所説。若不依行咸得惡作。復應
問彼擧事。女人顏色形容進止處所。若有第
二人亦應問彼事。相當者如説而治。若不相
當應隨苾芻語。或時漫説餘罪。或復非罪云
罪。或此罪作餘罪想斯皆取彼苾芻語
於第二不定中有差別者。縁在王舍城。因室
利迦苾芻共蘇杜多女同處而坐。由鄔褒灑
陀。鄔波斯迦見而言告。在非屏障處。不堪行
婬波羅市迦無容作故
若復苾芻獨與一女人。在非屏障不堪行婬
處坐。有正信鄔波斯迦。於二法中隨一而説。
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迦。彼坐苾芻自言
其事者。於二法中。應隨一一法治若僧伽伐
尸沙。若波逸底迦。或以鄔波斯迦所説事。治
彼苾芻。是名不定法
第三部三十泥薩祇波逸底迦法
初攝頌曰
    持離畜浣衣 取衣乞過受
    同價及別主 遣使送衣直
有長衣不分別學處第一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諸苾芻多畜衣
服廢諸善品。此由長衣及過限廢闕煩
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衣已竟。羯恥那衣復出得長衣。
齊十日不分別應畜。若過畜者。泥薩祇波逸
底迦
言作衣已竟者由侍縛迦大醫長者布施衣
服。世尊因此聽畜衣也爾時世尊。作如是念。
我今身形極爲柔軟。但畜三衣尚得支持。況
諸苾芻身非柔軟。畜三種衣而不充濟。因制
苾芻各畜三衣。内得資身無盈長過。於三衣
外又聽受畜十種衣物。此之衣外不應法者。
皆不應畜。謂野麻衣駝毛緂樹葉衣豹皮鹿
皮及小浴衣。或染青色。或復露形及以拔
髮。或角鵄毛。或人髮緂。或受瘂法。此等皆是
外道形儀。非出家法。作者得窣吐羅罪。若更
有餘外道衣服。著時咸得惡作。若著留&T036066;衣。
或結&T036066;衣。或著襦袴等。或時繋髮爲烏率膩
沙。或復裹頭。或著俗人上下衣。或爲彫彩及
諸瓔珞婆羅門線。或臂繋線鬘。諸如是等非
法衣服。是俗形儀。若著用者咸得惡作。醫人
爲病令臂安呪線者無犯。應繋肘後。若差解
除不應輕棄。應安牆木孔内
應知三衣受用各別。若作務時或道行時。及
在寺内常用五條。若行禮敬及食噉時。應披
七條。爲遮寒入聚落乞食噉食。禮制底應著
大衣。後二衣應割截作。若是貧人後必須截。
爲入聚落故。何故不割截衣不入聚落。然苾
芻衣有其二種。與俗不同。謂彩色形状。俗
人純白不截。苾芻壞色而截。若得新衣作僧
伽胝及尼師但那。兩重應作嗢呾羅僧伽。及
安呾婆娑一重應作。若前二三重後二。兩重
者亦聽。若以未分別物重帖之時。得惡作
罪。至十一日便犯捨墮。或作是念。更覓餘衣
以充其複。遂便摘去第二重者。得惡作罪。至
十一日便得捨墮。若作是念爲浣染已。還持
此物重*帖斯衣者無犯。至十一日若不*帖
者得捨墮罪。若得故衣造僧伽胝。及尼師但
那。應四重作七條。五條應兩重作。或摘去還
安准前應識。若糞掃衣及故破衣。隨意重數
其條數壇。隔法者。若安呾婆娑壇隔法式。一
長一短嗢呾羅僧伽兩長一短。若無容割截。
或是少欲貧人衣財不足。雖不割截*帖葉聽
畜。或現無暇當擬縫刺等。・設是縵條等守持
無罪。其僧伽胝條數九種不同。謂九條十一
條。十三條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二十一條
二十三條。二十五條。壇隔者初三兩長一短。
次三三長一短。後三四長一短。過此已上便
成破納。不堪持故。總有三品僧伽胝衣。謂上
中下。上者自肘量竪三横五。下者各減半肘。
二内名中。嗢呾羅僧伽亦有三品。上者三五。
小者各減半肘。二内名中。五條同此。復有二
種五條衣。竪二横五。竪二横四。但蓋三輪。是
謂守持衣。極小之量若身長大而肘短者。依
身爲量。不依肘量。若翻此者亦依身量。若身
絶大者。裙應縫作厥蘇洛迦而受用之。如前
衣量。若過若減不依量作者。咸得惡作。其
浣衣法。苾芻不應令客浣衣人浣洗衣服。恐
壞衣故。浣衣之家亦不應往。可自爲之。灰
水安洗器中。若手若足徐徐浣濯。若於衣上
被香泥汚。或餘膩物應用湯水及灰屑等洗
之。其染衣法先取木皮。洗去塵土打椎使
碎。日曝令乾。三遍煮汁別安三處。先用初
汁。次用第二。後用第三。欲染之時應取少汁
安於器中。方可捉衣斟酌少多。令衣遍濕。不
以衣置多汁内。亦不急捩令衣壞損。既
捩去汁更柔數遍。方曬*曝之。曬衣法者横
繋細繩衣邊搭上。劈竹夾衣。其夾隨意多
少。汁流下邊還翻向上。勿令垂渧。應可數
看。若衣重大應於柴木上曬之。數數翻轉。
新衣應用新樹皮汁日中*曝之。故衣應用舊
樹皮汁陰處而曬。待其乾後以少水濕柔。色
益鮮好令色不脱。若於寺内爲染作時。染汁
汚地牛糞塗拭。若石灰地應須水*洗
其縫刺法依稻田畦勢而爲割截。葉向兩邊
不應一靡。葉有三別。謂上中下。上闊四指。
或如烏張足狹齊兩指。二内名中。凡爲小壇。
當大壇半應用竹籖。或用針等而記其處。然
小壇望大壇。裁割之時更須増其半葉。一縫
作了之後。方始明闇正得相應。異此非也。四
邊安縁稍狹於葉。去縁四指肩隅置*帖。於此
*帖中穿爲小孔。安細絛&T011128;可長兩指。反自相
繋便成二&T011128;胸前縁邊應安其紐。疊爲三襵。
是安&T011128;紐處。或隨身大小。紐有三種。一似蘡
薁子。二似葵子。三似棠梨子。上邊既爾下縁
亦然。顛倒任披並成非犯。若行出外内紐雙
&T011128;繞頸通披角塔肩上。有五種物不應割
截。一謂被帔。二高襵婆。三謂氈褥四是厚緂
五破碎截。凡欲裁衣下須安席。若無席者可
牛糞塗地。或布諸葉。或灑掃淨地方爲割截。
若縫刺時應用竹木。隨衣大小作楨布衣。於
上四邊繚定。然後縫刺如前所制。若不依者
咸得惡作。或依餘法而縫刺者。此亦無犯。
有五種衣一有施主衣。謂定知有彼施衣人。
二無施主衣謂不定知施主之處。三往還衣
謂將往深摩舍那處而返持還。四深摩舍那
衣。謂棄在屍林。五糞掃衣。此有五別。一途中
糞掃衣。二河邊糞掃衣。三空處糞掃衣。四糞
聚處糞掃衣。五破碎糞掃衣。復有五種。謂牛
嚼鼠齧蟻穿火燒乳母棄衣。此之衣體由事
差別及出處不同。總有七種。何謂爲七。一者
毛衣。二芻摩衣。三奢搦迦衣。四羯播死迦衣。
五獨孤洛迦衣。六高詀薄迦衣。七阿般闌得
加衣。言羯恥那衣復出者。因此須明羯恥那
事。其舒張法及以衣財同受之人。并所獲利
養出衣法式。先明羯恥耶衣舒張之事。衆
須和合。於八月十四日。總白僧伽言。諸大徳。
可於明日衆應同聚張羯恥那衣。至時衆集。
秉白二法。差具五徳者。作張羯恥那衣人。次
爲白二持衣付之。彼受衣已。應共諸苾芻作
浣染等事。乃至能行二三針者。皆共助作。其
作衣人或二或三生如是念。此衣我與僧伽。
當張作羯恥那。現張作羯恥那。已張作羯恥
那。於此三心但爲後二亦成作法。若不作者
得惡作罪。餘處坐夏來此請作。張衣之人亦
成張衣。其張衣人當於八月十五日。白僧伽
云。明日我當爲大徳僧伽。張羯恥那衣。仁等。
皆可於自三衣。並須捨已持至衆中。既至明
日。張衣之人應以塗香燒香。及諸花彩嚴飾
供養羯恥那衣已。置淨盤上。&T016254;向衆首。在
上座前捧衣而住。作如是白。大徳僧伽聽。
此衣僧伽許張作羯恥那。我苾芻某甲僧伽
今差。作張羯恥那人。我某甲是張羯恥那
人。我以此衣。當爲僧伽張羯恥那。第二第三
亦如是説。即於上座前舒張其衣。上座告曰。
善哉。張衣。極善張衣。此有利養及以饒益。我
當獲之。如是乃至衆末。其張衣人不應持此
恥那衣。往大小行處及煙火舍。不住露地
不向界外。設有縁行不處經宿若至隨意
王増閏月者。苾芻但可依自安居。受羯恥那
衣。不隨王法。僧伽若破法黨應爲。若兩衆共
作張衣。所得利養法黨應受
何者衣財合張作羯恥那。安居中多獲
衣者。應取其一。爲羯恥那。餘隨意分要是
新衣已浣染者。未曾披著及非急施衣。若僧
伽胝。或嗢呾羅僧伽。或安呾婆娑。此中隨一
咸須作了。若未了者不合舒張。五肘及過斯
成應法。若體疎薄往返蓋屍*帖葉縵條。先曾
披著犯捨墮。物破碎被柔及以補替。並不應
張。若十五日得已成者。亦得作羯恥那衣
何人共張羯恥那衣。謂同一界。是善苾芻同
共受衣。及與欲者有十種人。不合同受羯恥
那衣。一未有夏人。二破夏人。三後安居人。
四餘處安居人。五張衣之時不現前人。六行
遍住人。七遍住竟人。八行意喜人。九意喜竟
人。十授學人。復有十人。但得利物不獲饒益。
謂以求寂替前第四便成十人。有五種人利
及饒益悉皆不得。謂三種捨置人。餘處*安居
人僧伽破時。非法之黨云何饒益。謂有十種。
一畜長衣得過十日。二畜長衣得過一月。三
得離衣宿。四得上下二衣隨處遊行。五得多
畜三衣。六得別衆食。七得展轉食。八不受請
得自往食。九得非時入村不囑授。十得法學
家隨意受食。從八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
是衣出時但由張衣。獲其饒益。非廢學處。
此羯恥那衣如何當出。張衣之人於正月十
五日。應白衆言。諸大徳。明日我當出羯恥那
衣。仁等各各守持自衣。既至明日。僧伽盡集
秉白二羯磨而出。聞有賊來恐被劫奪。限雖
未至亦得出衣。若有利物亦即應分。有八種
本事。出羯恥那衣。何謂爲八
攝頌曰
    初決去不定 決定失去衣
    聞出出界疑 望斷同心出
此中言決去失衣者。謂若苾芻於此無戀心。
欲往餘方不擬重來。決意出界者。是不定。失
衣者。謂若苾芻出界求衣。或未作衣。或已作
半。於此利物及以住處。或有顧戀。或無顧戀。
或有望心。或無望心更擬還來作衣。或起疑
念者。是決定失衣者。同前所説。於中別者。而
我今去更不重來。亦復不能造支伐羅者。是
失去。失衣者。謂出界外造支伐羅。起手作時
遂便失去者。是聞出。失衣者。出界求衣。遙聞
大衆出羯恥那衣。情生隨喜者。是出界。疑失
者苾芻自念。若衣不了。或還不還生。如是心
出界便失。望斷失衣者。本心出界擬還作衣。
既至彼方求衣不獲。望心決斷便是失衣。同
心出衣者。謂若苾芻出界求衣。後還寺内同
心共出。此中略説餘如羯恥那衣事中廣明。
若衆破者。此部張衣還須此部和合共出。凡
苾芻衆張羯恥那衣者。於五月中獲其饒益。
不張衣者。一月饒益有何縁故。此衣名作羯
恥那耶。謂是堅實精妙之義。然由大衆捨持。
衣等。此能荷負令無違犯。有斯力用故。名堅
實。或由此衣體精妙故
言長衣者。謂守持衣外得所餘衣。體應淨物。
是合分別。言齊十日者。限至十日。守持衣者。
謂十三資具衣。一僧伽胝。二嗢呾羅僧伽。三
安呾婆娑。四尼師但那。五裙。六副裙。七僧脚
崎衣。八僧副脚崎衣。九拭身巾。十拭面巾。
十一剃髮衣。十二覆瘡衣。十三藥直衣。此等
諸衣各別牒名而守持之。應對一苾芻作如
是説。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此僧伽胝衣。我
今守持已作成衣是所受用。如是再三乃至
藥直衣亦如是。若得未浣染未割截物。權充
衣數者。應如是守持。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
此衣我今守持。當作九條僧伽胝衣。兩長一
短。若無障難。我當浣染割截縫刺。是所受用。
如是再三餘二同此。若無苾芻對餘四衆。亦
成守持。若有縁捨三衣者。對一苾芻應如是
捨。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此僧伽胝衣。是我
先守持衣今捨。如是再三餘二准此。若長毛
衣及重大物。不堪守持。其毛短者應守持用。
長毛重大。應作委寄他心。而受用之。得重物
時應心念口言。此是某甲施主物。我爲彼故
而受用之。不須分別。爲遮寒苦爲除熱故。開
疎薄物毛。及苾芻紵布白&T073554;&T021794;毺座褥。及所
餘衣并絲縷倚帶。皆悉聽畜。若三衣肩上垢
膩汚者。於著肩處。應以物替。長一肘半廣一
張手。四邊縫著汚即拆洗。若身有血出。應作
拭身衣當數浣染。若雨浴衣須亦聽畜。三衣
袋法。長三肘廣一肘半。長牒兩重縫之爲袋。
兩頭縫合當中開口。長内其衣搭在肩上。口
&T011128;帶勿令蟲入。凡置衣時三衣在上。餘衣
在下。用意防守如護身皮。欲令施主得福多
故。令受用者無闕乏故。其枕嚢法。長四肘
二肘疊縫爲袋一重。亦得於内貯以木
綿及羊毛等。然後縫合。用以支頭。作蚊幬法。
周十二肘。於上安蓋。隨身長短四角竪柱以
帶繋之。但三衣人聽畜*洗裙雖不守持無犯。
若苾芻有餘長衣。合分別者。或已成衣。或未
成衣。應於阿遮利耶鄔波馱耶處。作委寄意
而分別之。或餘尊人。或同梵行者。其委寄人
持戒多聞所有徳行。過於己者委寄爲善。應
如是説。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有此長衣。
未爲分別。是合分別。我今於鄔波馱耶
處。而作分別。以鄔波馱耶作委寄者。我今
持之。第二第三亦如是説。其委寄人假令身
在大海之外。遙爲委寄分別無犯。爲分別時
不應對彼。委寄之人應共餘者。而爲分別。委
寄之人不應取彼分別之物。又復不應見。委
寄人身死之後。衆取其衣作亡人物分之。此
是作法。與委寄人非是實施。其委寄人雖復
身死。未聞已來並成分別。若聞死已。應指餘
人爲委寄者。其委寄人不應言請。亦勿告知。
若五條七條有盈長者。並須分別。長僧伽胝
不應分別。直爾而畜。爲利他故。謂若見有受
近圓人。無大衣者應與。所以佛令苾芻分別
衣者。防二種過。若不分別有盈長過。若不聽
畜有闕乏過。異諸俗人及外道故。凡畜衣者
須知五事。一明畜人。二明受處。三明避就。四
明棄捨。五明受用
言畜人者佛許何人得畜長衣。謂少財利
人。或生來習樂。或從意樂天墮。或身多病苦。
或多垢膩。或多蟣&T045459;。或多寒熱處。或營作人。
或於衣服性多愛玩。由開長衣能攝念故。是
謂畜人。言受處者。若出家人。或在家人。雖現
貧窮性樂布施。不應從乞。設持來施亦不應
受。恐闕乏故。若癲狂人施不應受。若知父
母現在者應受。若矯詐人博弈人。好鬪人盜
賊屠膾旃荼羅等。持物來施皆不應受。由多
譏過壞淨信故。何等衣物苾芻應受。謂貴價
緂。僧伽應畜。餘緂被帔苾芻得受。若在中國
諸皮裘衣。及熊羆等皮。皆不應畜。是他物者
受用無犯。若熟皮席應用。若在邊方聽苾芻
受用諸皮。若作皮鞋底唯一重。若底穿者應
補。齊何處是邊方耶。東至奔荼林。西至二
窣吐奴村南至攝伐羅伐底河。北至嗢尸羅

攝頌曰
    東至奔荼林 西二吐奴*村
    南邊伐底河 北嗢尸羅山
此限域外名曰邊國。内名中方。若於獵人邊
得熊皮者。受取無犯。應安佛堂門下與諸苾
芻坐。或常足躡爲明目故聖開受用。若在俗
家得皮臥具。爲利施主應勿臥。若患痔
病及眼闇者。聽取熊皮應坐。毛上能蠲於疾。
本因十二億耳苾芻。於中國開一重皮屩。由
莫訶羅苾芻。復還制斷爲護臥具。復更開許。
若底多重者。令俗人著已受用無犯。若革屣
重底&T050460;時出聲。或如羊角或作雜花葉形。刺
繍文彩在薜舍離。悉皆制斷。又諸象馬師子
虎豹豺狼之皮。並不應用。此諸獸筋不合縫
物。凡是鞋屨。或作菴頭擁前擁後。並皆不合
露指皮鞋。亦不應著。若寒雪國應著富羅
國謂是氷凍成凌。若在寺中大小行處。開
著木屐。若在俗家著亦無犯。若麁芒鞋及竹
葉屩。並不應著。若苾芻髀脚有熱血病。得著
草鞋。若巧苾芻自欲綴鞋。應在屏處勿令人
見。其錐刀作具聽畜無犯。是名受處
言避就者。若著三衣并餘衣服。應善將護。若
蟲蟻食牛嚼鼠齧崖岸欲崩。火燒風飄水
盜賊。如是之處皆不應置衣。若上價緂阿
若中。則不應畜。應安村内。於苦葉上時曬
*曝之。房無戸扇及無苾芻。不應止宿。若不
將大衣不應出外。有五因縁。聽留大衣。一處
有苾芻并有門扇。二疑天雨。三渡江河恐有
傾覆。四在羯恥那衣時中。五得離衣法。若衣
縁斷壞者。應以物帖。或用線繚。若身著衣
不於澁鞕地木石糞掃無坐物處。放身而坐。
應作木枮揩磨令淨。或爲草稕以物纒裹。隨
意大小用以爲座。若作務時。應須善護勿令
泥土汚衣。若遊行時有蕀刺處。應可褰衣
令垂破。若應浣不浣。應縫染不縫染。皆得惡
作。著僧伽胝不應作務。不在道行不裹
坐。及披而臥。不赤體披。禮拜之時。衣勿拂
地。不裹膝頭。亦不於下二衣上坐臥。若無餘
物。聽用爲襯坐臥無犯。然於臥時少睡多
覺。亦不應隨處而臥。若夢中多流泄者。應以
衣物掩身繋勿令脱。在不淨地不應安衣。若
有俗人苾芻不應自擔衣物。其長毛緂不應
輒披。若多蟣&T045459;以餘衣替。所著衣服應數觀
察。可委信處應寄其衣。是名避就
言棄捨者。若人。禀性愛多衣者。三衣之外並
應捨棄。由貪好衣嬈亂心故。増長耽著障
道眼故。應著糞掃衣。愛細滑衣者應著氈毛
衣。著糞掃衣人。及住屍林人。僧祇好物不應
受用。所謂衣帔雜色褥等。凡著屍衣人不應
入寺。不禮制底。若欲旋禮應離一尋。亦不應
用僧伽臥具。不入衆中。亦不爲俗人説法。不
入俗家。設須往者。應住門外主人喚入。應告
之曰。我住屍林。若言可來應隨意入。如不命
坐不應就座。苾芻不割截衣不帶&T011128;紐。不應
入*村。除有難縁。若入外道出家人舍。不截
無犯。裙不繋條亦不入村。及俗人舍。是名棄
捨。言受用者。隨安置處及受用時。生如是念。
我於衣處心樂省縁。趣支身命。修諸善品。非
我力辨是施主衣。自利利他護而當用。是名
受用。如上所説。不依行者。咸得惡作。言得長
衣。齋十日不分別應畜若過畜者。謂苾芻得
長衣不分別。不守持。至十一日明相出後。是
名過畜。言泥薩祇波逸底迦者。其物應捨罪
應説悔。何者是罪。謂月一日若得一衣。或得
多衣。齊十日來應分別應守持或棄捨若不
爾者至十一日明相出時。便得捨墮。若月一
日得衣。於第二日復得衣。乃至十日得衣。若
初日衣不分別。後所得衣及諸雜物。乃至鉢
袋腰絛等。至十一日皆犯捨墮。由前得衣相
續染故。二三日等准此應知。何者名爲泥薩
祇衣。極小量謂縱横一肘者是若已分別作
未分別想。但得墮罪。而不須捨。由此無有治
罰事故。若爲三寶畜衣非犯。或時施主作如
是言。此是我物仁當受用。雖不分別用之無
犯。若作是念。此衣齊至某日。我當分別。或
至十日我當分別者。中間無犯若不生心爲
分齊者。於日日中得惡作罪。不憶者無犯。或
多煩惱貪染纒心。或愚癡或惛沈。或心放逸
不爲分別者。咸得本罪。若衣縷雜駝毛者。
過十日時但得惡作。以不淨故。凡是已犯泥
薩祇。物或被蟲蟻食損。或被飄燒。或時失
壞。但須説罪。無物可捨於餘學處。類此應知。
若十日内衣有損失者無犯。或時物少不滿
一肘。或復聾盲而不聞見。或是己物寄他。或
作未得想斯皆無犯。得衣五日即顛狂者。後
若得心更開。五日餘義通塞。准事應思
離三衣學處第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諸苾芻寄他衣
服著上下衣。隨意遊行不善護身。受寄衣人
復多營務。由離衣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衣已竟。羯恥那衣復出。於三衣
中離一一衣。界外宿下至一夜除衆作法。泥
薩祇波逸底迦
若復苾芻作衣已竟。羯恥那衣復出者。頗有
苾芻作三衣雖竟。羯恥那不出耶。應爲四
句。具如廣文。於三衣中者。謂僧伽胝嗢呾羅
僧伽安呾婆娑。此之三衣據守持已離方得
罪。餘之十物雖同守持離宿無犯。於中別者。
若不將尼師但那。不應往餘寺宿。若有礙縁
應借而臥。或用嗢呾羅僧伽如法替臥。若晝
往閑靜處。或行乞食。或當日擬來者無
犯。此中犯者。謂向界外不持衣去。即不還
來經明相時。得捨墮罪。有三種離衣。一擧處
離。二失念離。三受用離。言擧處離者。謂在障
難處而擧其衣不得重觀。或因失落。言失念
離者於安衣處更不重憶。言受用離者。謂暫
安衣即遇縁隔不得受用。雖復離衣。若明相
未出還得衣者無犯。苾芻有縁入村坊内。應
持一割截衣。若不入村者不持無犯。除衆作
法者。由聖者舍利子。及莫訶迦攝波。大衆與
法聽離僧伽胝。或身羸老病無力。持行者捨
去無犯。此中犯處者。謂一舍村等。謂山野人
共爲一舍長行而居。盡此室内并外一尋。是
其勢分。此據常用處有別處者。下當敍之。若
兩行舍事亦同此。多舍村者。謂人家亂住門
無次序。據別別家而爲勢分。無其共處。垣牆
村者。齊何處來。是其勢分。謂六牛所牽竹車
得迴轉處。或雞飛墮處。柵籬村者。齊何處來。
是其勢分。謂牛羊入時。蹄坌塵土所及之處。
或有慚愧人大小行處。濠塹村者。齊何處來
是其勢分。謂十二横梯所及之處。或棄糞掃
時。有麁甎石所至之處。若苾芻身居村勢分
衣著村中。或復翻此並成非犯。若異此者。身
衣別處明相未出。便得惡作。明相出時犯捨
墮罪。一村有一勢分者。謂於此村有一園林。
一衆集堂一天廟處是也。多村一勢分事亦
同前。一村多勢分者。謂村有多園林等門是
共處。多村多勢分亦與前同。其中別者。謂無
共處。如是應知。有十二處家店鋪樓場堂。
及外道舍伎樂。車船處或林樹應知。以下
十二事。隨次而相配門門坐。床梯柱門廟
幡處。軾座柁及井樹根爲共處。此各有四
句。隨事應思若家主一人。或兄弟不分。此處
名爲一勢分也。若異此者名多勢分。若外道
家見情是一名一勢分。翻此成多。樹枝相交
名一勢分。翻此成多場。與樹勢有差別者。揚
簸之時糠所及處。是場勢分。夏至日中影所
覆處。無風葉落處。并雨滴及處。是樹勢分。鋪
者賣雜香物店。謂貯積産貨。餘如廣文。若苾
芻身居二處衣著兩邊。或衣在二中身居異
處。如其次第無犯有犯。或輕或重。准事應知。
若在作法衣界身衣異處。及空地互居皆名
離衣。若無衣界苾芻住處。齊牆柵等。若道行
齊四十九尋。住及坐臥周匝一尋。是其勢分
若兩界上臥。乃至衣角不離身者。不名失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五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六
  尊者勝友*集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一月衣學處第三
爾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逝多林給孤獨園。
時諸苾芻多畜長衣。或經一月。或復過此。廢
修正業。因望滿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衣已竟。羯恥那衣復出得非時
衣。欲須應受受已當疾成衣。若有望處求令
滿足。若不足者得畜經一月。若過者泥薩祇
波逸底迦
得非時衣者。若五月一月是謂衣時。異此名
非時。若在時中。得衣不分別無犯。於非時中。
若衣不足更有希望處。應求令足。應受者合
時。有望處者。謂於親友及阿遮利耶等。
或五年會等。我當得衣。或時轉換。若不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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