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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念處經 (No. 0721_ 瞿曇般若流支譯 ) in Vol.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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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得大衰惱 乃覺其業果
    若流轉世間 具受諸苦惱
    皆由無明力 大仙如是説
爾時釋迦提婆因陀羅。化作如是閻羅使者。
爲諸天子中有説法。折伏呵責。時天帝釋。復
爲諸天衆。示現變化。若諸天子。有先世業。應
墮畜生。示於無量種種業相。如印印泥。中陰
之相。互相殘害。共相食噉。生大怖畏。令諸天
子。皆悉見之。若諸天子。無畜生業。但見畜
生。互相殘害。不見自身作畜生形。時天帝釋。
復爲放逸。諸天子等。示化中陰。若諸天子。當
生餓鬼。爲於飢渇。焚燒其身。長髮覆面。其形
醜惡。此諸天子。見虚空中。烏鵄諸鳥。來啄其
眼及耳鼻舌。是時天衆。見向所化如是惡相。
生大怖畏。餘天見已白帝釋言。釋迦天王。何
故捨諸天子。而自止住。此諸天子。皆被繋縛。
或阿修羅。或餘惡人。將之欲去。遍須彌山一
切諸地。我亦曾與阿修羅鬪。未曾覩見如是
惡相。又阿修羅及其軍衆。未曾倶來至此天
中。云何世間失正法耶。不孝父母耶。不
敬沙門婆羅門耶。不敬耆舊長宿耶。天王。今
諸世間不供養如來及法僧耶。不知因果。不
知眞諦耶。如護世天王。常説此法。今閻浮提
不修行耶。今諸天衆。皆被惱亂。天王。何故不
嚴器仗。乘於伊那大龍象王。身服鎧鉀。撃天
戰鼓。莊嚴鬪戰。有諸天衆天主同業。向天
王釋。作如是説。復有諸天。覩此希有未曾見
事。心生厭離。極大恐怖。諸根振動。歸依帝
釋。作如是言。唯願天王。救護我等。此諸天
衆所住之地。悉爲阿修羅之所劫奪。未曾見
此阿修羅等可畏之身。如是怖畏。諸天子等。
皆向帝釋作如是説。復有天子。見是化已。向
善法殿。速疾馳奔。取諸器仗鬪戰之具。復有
天子。詣雜殿林。取諸鬪具。向閻羅使。若打
若捉。不能加害。譬如鏡中所見色像。不可捉
持。不可打害。如是天王。示如斯化
是時天主釋迦提婆。復示天子。化阿修羅。勝
於羅睺勇健阿修羅等。被縛撾打。斫刺罵詈。
悲泣憂惱。如諸天子。化受苦惱。時諸天子。見
阿修羅受大劇苦。百千萬倍。過諸天子。時諸
天子。見阿修羅受大苦惱。未曾所見。生大怖
畏。復往詣於釋迦天王。白天王言。我今不知。
是何丈夫。有斯大力。皆能繋縛諸阿修羅王。
羅睺阿修羅王。勇健阿修羅王。繋撾打棒。
斫刺罵詈。云何有此未曾有事。令諸天子身
毛皆竪。唯願天王。爲我説之。我今亦畏得此
衰惱。天王。何者爲知不耶。諸天之衆及阿修
羅。皆悉破壞。一切世間。恐皆摧滅。天王若
知。願爲我説。釋迦天王。若不知。若不知者。
願善思惟
正法念處經卷第三十二



正法念處經卷第三十三
  元魏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譯
  觀天品之十二三十三
天之九
爾時天主釋迦提婆。告天子曰。此諸天子。
以放逸行。不如實知。不行正法。我爲如是放
逸天子。欲令離於憍慢放逸。示如是化。此
諸天子既生厭離。其心調伏。我今説法。必能
信受。時天帝釋見諸天子心調伏已。告諸天
衆。汝等諦聽。當爲汝説。如此丈夫。第一大
力。形貌醜陋。能壞他人。難以爲敵。非呪術
力所能調伏。一切天衆。無如之何。復有勝天。
過於汝等。亦不能遮。復況汝等色力減少。
無自在力。是丈夫者。名閻羅使。名死時使。以
煩惱業。縛諸衆生。縛之而去。將至地獄餓鬼
畜生。有八種法。攝於一切生死衆生。何等爲
八。一者一切生者。皆歸於死。二者無有強健
而不病惱。三者一切少壯。皆歸衰老。四者具
足財富。當有貧窮。五者皆由業故。有諸世間。
業之所得。隨順於業。隨所作業。或善不善。如
是如是。得業果報。六者一切恩愛。皆當別離。
無有堅固。七者自作之業。決定受報。無有他
作我受其果。無有自作他受其報。一切諸法。
決定如是。八者世間放逸。無有安隱。必受苦
果。是名八法。如是之法。於世間中。流轉生
死。從因縁生。如是之法。不可以力而觝捍
之。非呪術力所能調伏。如是閻羅使者。非力
能敵。非呪術力之所能遮。生死之法。法皆如
是。若人造惡。能加苦惱。無量楚毒。諸天阿
修羅人龍夜叉毘舍遮等。如是閻羅使者。皆
能加害。令此衆生墮於地獄餓鬼畜生。時諸
天衆白帝釋言。天王。我於如是閻羅使者。不
得自在。唯願天王。以方便力。令我得脱閻
羅使者。我當隨順天王之教。爾時天王釋迦
提婆告諸天曰。有大方便。若能修者不爲閻
羅使者所害。云何方便。能得自在。謂斷一法。
言一法者。謂斷放逸。復修二法。謂舍摩他毘
婆舍那。復斷三過。謂貪瞋癡。觀四聖諦。苦集
滅道。知五善護。謂五境界。復有六護。所謂六
根知七正智。謂七覺分。行八聖道。謂正見等
知。九衆生居知。十業得果知。十一修知。十
入知。十三念隨順係念知。十四禪善修其心
知。十五法知。於十六阿那波那知。十七中陰
有道相續輪轉行法知。十八界知。十九中有
知。於欲界衆生所居有。二十處知。其行業如
是知者。則得自在。若天若人。能如是知。能斷
三惡道。能生一切善法。攝諸善法。若天若人。
能斷惡道。死則不爲閻羅使者之所怖畏是故
應捨放逸之行。放逸能斷一切善法。猶如怨
家。放逸之人。不得世樂及出世樂。放逸覆人。
猶如畜生。未睡如睡。不知應作及不應作。福
徳非福徳。親友非親友。福田非福田。應説不
應説。不知利益。不知損減。不知功徳。不知過
惡。是名初惡。一切無利。衰惱之根本也。應斷
放逸。一切諸天。皆行放逸。云何不爲閻羅使
者之所繋縛。爾時天主釋迦提婆。而説頌曰
    若天人放逸 樂行於非法
    至於臨終時 則見閻羅使
    放逸如毒害 智者所捨離
    臨於命終時 則無衆苦惱
    放逸死受苦 不放逸最樂
    若欲求樂者 常應離放逸
諸天子。斷一法者。謂斷放逸。則有六種。何等
六。眼見色已。生放逸心。非如實見。或見
好色。或見惡色。若黄若黒。若赤若白。若長若
短。若方若圓。如是世間。不如實知。以放逸
故。亦復不知出世之法。以放逸意。雖復見色。
不如實見。於己身色。不能正觀。不樂觀於四
眞諦法。於諸色中。不實見實。心放逸故。不能
觀於世間之法及出世法。耳聞聲已。不知其
義。或歌或語。若義若非義。不解如是世間
之義。若修多羅。若伽陀。若祇夜。若毘伽那。
若憂陀那。若尼陀那。若毘多迦。若闍多迦。若
毘佛略。若阿浮多達摩。聞如是法。不解其義。
以放逸故。命終之時。爲閻羅使繋縛將去。復
有放逸。既聞諸香。鼻即貪嗅。不知花香及以
果香。不知如是世間之香。先以燒香供養布
施。以放逸故。不知諸香。復以放逸。不知諸
味。其所食味。若甘若酢。若醎若苦。若辛若
淡。若澁若滑。不知差別。心放逸故。不知如
是世間之味。及以不知出世法味。以放逸故。
復以放逸。不知身體。不作身業。修治宅舍。不
修作業。不作衆善。是人宅舍。物不具足。不知
世間。所不應作。不知出世間所不應作。不近
耆舊。亦不恭敬禮拜問訊。以放逸故
諸天子。復以放逸。不知心法。若善不善若無
記。不知臨命終時。死杖所害。受大苦惱。爲閻
羅使。自在將去。是故天子。應斷一法。所謂放
逸。修二法者。一者&T049271;摩他。二者毘婆舍那。
如是二法。示涅槃道。&T049271;摩他者。能斷生法及
未生法。能令寂靜。毘婆舍那者。見心見法二
種身故。名毘婆舍那。如是二法。以爲善伴。能
斷三過。若著欲者。教不淨觀。若瞋恚者。教慈
心觀。若愚癡者。教以智慧。如是三法。對治三
法。令其不復起於放逸。若臨終時。不復畏於
閻羅使者。云何四聖諦。四聖諦者。謂苦諦集
諦滅諦道諦。苦諦者。苦有二種。一者身苦。二
者心苦。集諦者。謂陰界入。滅諦者。所謂寂滅。
道諦者。謂八聖道。是名四聖諦。善護五境界
者。所謂色聲香味觸等。云何六護。所謂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於境界處善守護之。何等七
法。謂七覺分。如人身分。亦如城分。亦如衆
分。是名菩提分。何等爲七。謂念覺分。擇法
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
覺分。念覺分者。有何等相。所謂念於有爲過
惡。念於實諦。念於涅槃寂滅之法。是名念覺
分。擇法覺分。有何等相。以智慧簡擇。云何
*簡擇。以如實相法。*簡擇此法。思惟其義。心
念其義。念念不離。既思念已。復修精進。是名
精進覺分。念此法已。希欲心生。念如是義。而
生歡喜。是名喜覺分。復於此義。心思惟已。
身法心法。如實調伏。柔軟輕樂。修行不亂。
是名猗覺分。復於此義。心思惟已。縁於住心。
以攝其心。是名定覺分。復捨定意。及以餘念。
是名捨覺分。如此之法。若果若智。及斷煩惱。
皆悉差別。其果亦別。上上轉勝。一縁而生。其
用各異。如是天子。是名七覺分。若有念者。能
捨放逸
諸天子。云何八聖道。能離放逸。怖畏未來。以
求安樂。求涅槃道。正見聖諦。如實見。正思惟
聖諦。正語聖諦。正業聖諦。正命聖諦。正精進
聖諦。正念聖諦。正定聖諦。云何正見。如實
見相應義。是名正見。云何正思惟。如實見如
實法自相平等相。於如是法。心念種子。是名
正思惟。云何正語。思惟四種口業。捨口四過。
護持禁戒。是名正語。云何正業。捨於三種身
不善業。護持禁戒。是名正業。云何正命。乃至
失命。持戒不捨。是名正命。云何正精進。於如
是義。其心憶念。而起精進。是名正精進。云何
正念。於如是法義。憶念思惟。不忘不失。是名
正念。云何正定。於如是法義。以實念心。一心
憶念。法定一相。是名正定。是名賢聖八聖道
分。若能憶念。則不畏於閻羅王使。復觀九種
衆生居處
諸天子。又觀十種大地之法。何等爲十。一者
受。二者想。三者思。四者觸。五者作意。六者
欲。七者解脱。八者念。九者三昧。十者慧。是
名十大地法。共心而生。各各異相。汝等當知。
何等相。如是之法。一縁而生。猶如日光。如是
之法。共心而生。有増減相應相。云何名想。知
差別相應。故名爲想。云何名思。意縁三種。善
不善無記。復有三種。謂身口意思。所依止而
無相貌。云何名觸。三種和合而生於觸。起三
種受。故名爲觸。天子當知。云何三觸生三種
受。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云何名作意。
攝取於法。故名作意。云何名欲。憶念所作。故
名爲欲
云何解脱。能辯了故。亦名爲信。以能信故。亦
名爲力。以能持故。云何名念。若攀縁處。心不
迷亂。是名爲念。云何名三昧。若心一縁。是名
三昧。云何名慧。分別觀法。是名爲慧
諸天子。復有十種煩惱大地。若有受行如此
法者。臨命終時。爲閻羅使。自在繋縛。何等爲
十。一者不信。二者懈怠。三者不念。四者亂
心。五者愚癡。六者不善觀。七者邪見解脱。
八者不調伏。九者無明。十者放逸。是名十法
煩惱大地。染生有法。爲閻羅王使者所縛之
因縁也。諸天子。如我所説。云何十種不善大
地。云何不信。不信解脱。若不信於解脱之法。
故名不信。云何懈怠。捨離精進。故名懈怠。云
何不念。以忘失法。故名不念。云何亂心。其心
不正。故名亂心。云何愚癡。無方便心。故名愚
癡。云何不善觀。不正觀察。思惟非法。不行
正道。不淨見淨。故名不善觀。云何邪見。取顛
倒法。堅著不捨。故名邪見。云何不調伏心。不
寂靜故。名不調伏。云何無明。迷於三界。故名
無明。云何放逸。不作善業。故名放逸。是名十
種煩惱大地。甚可鄙惡
諸天子。復有十種染地之法。何等爲十。一者
瞋。二者恨。三者不悔。四者堅。五者幻。六者
諂曲。七者嫉妬。八者慳。九者憍慢。十者大
慢。是名十種染地法也。何故名曰染地法
耶。大地所攝。故名染地。云何名瞋。其
心麁惡故名爲瞋。云何名恨。其心結縛。轉
成怨結。故名爲恨。云何不悔。樂作衆惡。作
已歡喜。故名不悔。云何名堅。作諸惡業。
執著不捨。是名爲*堅。云何名幻。誑衆生
故。爲十二入之所誑惑。故名爲幻。天子當
知。云何十二入。所謂内有眼耳鼻舌身意。
是名内入。外有色聲香味觸法。是名外入。二
種分別。一者相。二者自體大。所言相者。四大
因縁。而生眼識。是名爲眼。當知耳鼻舌身意。
分別境界。各有自相。云何當知。自體相耶。言
自體者。名不顛倒。以五因縁。而生眼識。何等
爲五。有眼有色。有明有空。有憶念故。眼識得
生。耳則不爾。耳識之生。明闇倶知。不因於
明。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意識於明或時有用。
或時不用。云何有用。云何不用。若眼識見
色。意識決了。是名爲用。云何或用。或有不
用。眼識觀色。若無光明。則無所見。餘根所
知。不因光明。是名識大。諸天子。復有四大
因縁。各各相依。云何四大。互共相依。或増或
減。眼増火大。鼻増地大。身増風大。舌増水
大。耳増空大。此法増勝。耳中空界。意得取
聲。是故當知。故有増減。復次觀入。何者近
縁。何入遠縁。鼻舌及身。如是三根。對觸乃
知。眼之所見。非近非遠。耳之所聞。遠則不
了。近則能知。内亦自聞。鼻之所聞。近則能
知。内亦自了。如鼻内有病。亦自聞臭。如耳
中風聲。亦皆自聞如是識。二種所攝。眼識意
識。如是盡攝。譬如一火。隨然得名。或名木
火。或名草火。一切諸識。亦復如是。因於意
識。各各差別。天子當知。如是諸入。既得知
已。莫得放逸。不放逸行。不貪不瞋不癡。如
是善人。命終之時。不畏閻羅王使者所縛。不
見可畏獄卒惡相。不見閻羅王惡境界也。不
墮地獄餓鬼畜生。常受安樂。乃至涅槃。成就
無量。歡喜安樂。不放逸故
復次天子。觀十二入。無常苦空無我觀其依
止因縁而生。如是觀已。離於放逸。觀眼識生。
猶如幻法。空無所有。非堅非實。破壞之法。眼
識滅已。而生耳識。空無所有。不堅破壞。如是
觀内六入。外六入。或生或滅。鬪諍愛味。衰變
無常。從因縁生。如實知之。如是見已。不貪於
色。若見愛色。不生染著。不放逸者。諸天五
欲。尚不生貪。何況人欲。爾時釋迦天王。而説
頌曰
    迷惑於界入 妨於涅槃道
    以此放逸故 失一切善法
    若有三種過 是大惡道使
    癡爲第一惡 放逸故流轉
    愚癡放逸行 死常在手中
    若有樂放逸 一切盡破壞
    若人過一法 思惟於二法
    知於三處相 是人則受樂
    若天福徳盡 放逸所破壞
    墮落癡所誑 無人能救護
    一法常最勝 能忍而修行
    若與忍相應 悲念諸衆生
    命終怖畏時 得如是大力
    是故離放逸 精進修諸行
    若能捨無明 當守護明智
    以知明無明 放逸不能壞
    若人捨放逸 決定得大利
    如是不放逸 則能自利益
    放逸網自縛 勤修則解脱
    如是縛解相 我今總略説
    天子既已知 若有行放逸
    至於臨終時 乃知其果報
如是天帝釋。廣説十二入相。調伏放逸諸天
子等。若諸天子。曾種善根。少行放逸。聞此法
已。心自覺悟。不復放逸。諸根淳熟。皆能受
行。若諸天子。根未熟者。如破生癰。破捺之
時。捺已洗治。無所利益。亦復如是
復次帝釋天王。從一漸増。次第説於十二入
法。十二入相。已於諸天大衆之中。作神通力。
示希有事。次第令入。繋心正念。覺因縁相。離
於放逸。令其利益。見此變化。心生厭離。時天
帝釋。方便利益。爲諸天衆。廣説妙法。諸天
子。云何諂曲心不正直。堅著生死。故名諂曲。
云何名妬。於他熱惱。故名爲妬。云何名慳。懼
己物盡。而生貪惜。故名慳。是名三界染地
之法。分別則有三界所攝。瞋恨慳妬幻。欲界
所繋。諂曲一法。遍於欲界及於梵天。憍慢大
慢。遍於三界。諸天子。是名十種不善大地法
也。復有十種善大地法。何等爲十。所謂不貪
不癡。有慚有愧。有信調伏。不放逸精進。捨離
不生侵惱。是名十種善大地法。如是十法。各
各異相。謂不貪者。一切善法之根本也。猶如
梁柱。不癡善根。亦復如是。慚者自守正直。愧
者愧於他人。信者於一切法。其心清淨。調伏
者。身心調善。離於惡法。依清涼法。不放逸
者。勤修善法。捨者於作不作。因縁之中。其
心捨離。不侵惱者。不惱衆生。是名十種善法
大地。若有心念如是法者。於命終時不畏死
怖。不畏閻羅使者所縛。何以故。攝善法故。如
向所説心心數法。善大地法。染大地法。自相
總説。是名十法
復次諸天子。云何名爲修十一法若有比丘。
觀於自身。自見其身。不愛不迷。心不堅著是
名初修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先受所欲。毀訾不味
不著不念。生厭離心。是則名曰第二修也」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常不放逸。不著境界。
盡諸結使。是名修於不放逸行。是則名曰第
三修也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憶念善法。修行善法。
如是善法。能生樂報。樂因樂縁。如是樂報。我
當受之。斷不善法是則名曰第四修也
復次諸天子。修行樂受生受有何力。云何而
生。何因何縁。云何因縁。云何而生。如是受
生。莫爲妨礙。如實觀受。不堅不實。空無所
有。是則名曰第五修也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修行一切諸行。無常
苦空無我。無所有。互相因縁。而得有生。非
一力生。如是修行。如是修已。心不愛樂。是則
名曰第六修也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作如是念。我生善念。
生善因縁。既生此念。異念所壞。我今所縁。生
滅不善之念。壞我善念。妨我善法。如是常念
所縁。是則名曰第七修也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修第八行法相。平等
相。住自相法。不顛倒。一切諸法。性無垢故。
如是比丘。復自觀察。我既有生。畢定當死。有
爲之法。無非三相。如是修行。一切諸法。皆悉
無常。是則名曰第八修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名爲第九修耶。三煩惱根。
三種對治。所謂貪欲瞋恚愚癡。貪欲之人。教
不淨觀瞋恚之人。教以慈心。愚癡之人。教觀
因縁。是名對治。如是修觀。心常思念。是則名
曰第九修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名爲第十修耶。念佛功徳。
安樂世間。是故修行利益自身。是則名曰第
十修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名爲第十一修。從他次第。
聞無常法。念念不住從於處胎。生滅不住。如
始處胎。童子少年乃至老時。如是比丘。及
餘修習。既修習已。臨命終時。不畏閻羅王使
者。自在所持。不見醜惡怖畏之相。是則名曰
十一修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名爲十三係念善修利益
安樂。乃至涅槃。何等十三。念不放逸。念生住
滅。念不散亂。如是念已。若見好色。若見惡
色。若見女人。觀其身内。膿血不淨之所住處。
大小便利不淨之處。如是係念。令不散亂。若
入城邑聚落乞求。行色境界。不應行處。若不
係念。則著色欲。以是因縁。係心不散。是名第
一一心係念也
復次第二係念。思惟觀外境界。可愛園林及
蓮華池可愛河泉遊戲之處。見已作如是念。
如是可愛遊戲之處。以愚癡心而生貪著。必
當衰壞。樹葉萎黄。失其本相。彫零墮落。状似
枯死。蔭影希踈。如是有爲。一切無常。空無所
有。何況愛法。如是作心係念。作是念已。心
不貪著内外境界。魔不能亂。是名第二一心
係念
復次第三一心係念。利益安樂。云何係念。縁
何等法。若食若眠。曾見美色。念不分別。心不
係念。作如是念。愚癡凡夫。諸根貪著。不知厭
足。如是係念。是名第三一心係念
復次第四一心係念。隨何等處。得供養利。衣
服床褥。臥具醫藥。心不歡喜。不喜不樂。何以
故。供養之利。利養瘡深。割皮壞肉。壞肉斷
筋。斷筋破骨。破骨傷髓。利養因縁。能壞善
法。亦復如是。是名第四一心係念
復次第五一心係念。若遊城邑聚落村營。不
住城邑。若有衆人。往至其所。不與多言。不樂
多語。何以故。若人遊行城邑聚落。心則散亂。
不能自利。如是一心係念。如實觀之。是名第
五一心係念
復次第六一心係念。見如是過於塚間樹下。
若草𧂐邊。若山澗邊。若住空舍。無所愛著。亦
無親愛。不親近他。善法増長。得自利益。遠避
衆人。是名第六一心係念
復次第七一心係念。聞説天報。心不愛樂。而
生厭離。樂聞説於地獄苦果。其心無厭作
如是念。天退衰沒。爲閻羅使自在將去。我今
不復作地獄業。亦不隨喜。見有作者。教令捨
離。如是比丘。聞天不喜。聞地獄苦。不生怖
畏。離憂離喜。常念善法。是名第七一心係

復次第八一心係念。我起善念。捨不善法。悉
令盡壞。離於餘氣。生餘善法。係念善法。若不
善念。妨於善念。我已斷不善念。如是攀縁。想
念次第之數。一心係念。調伏其心。是人能於
洄澓湧波。怨家之心。令住境界。是名第八一
心係念
復次第九一心係念。念佛功徳念敬重法。念
敬信師。隨善師行。正意修行直視一尋。利益
一切衆生心念。度脱如是係念。得果不空乃
至涅槃。是名第九一心係念
復次第十一心係念。善修正行。如有四種大
怖畏至。謂衰老病死。怖畏死怨。不憙憶念。見
四種法。流動無常。於壽命安隱。少壯具足。如
是四種。如前所説。常有怖畏。如是修無常想。
不樂五欲。不爲愛怒之所使也。常行正念。則
能碎於煩惱大山。是名第十一心係念
復次第十一一心係念不生分別。此是精進。
此是懈怠。若生是念。則自毀傷。不惱他人。其
心清淨。係念調伏不惱衆生。是名第十一一
心係念
復次第十二一心係念。常聽正法。聞已受持。
既受持已。堅持不忘。是人知於善法及不善
法。如是之人。如大闇中大燈明也。善不善法。
於佛法中。皆能了知。猶如明燈。是名一心係
念。如是一心係念。不爲愛怒。不爲魔使。是名
第十二一心係念
復次第十三一心係念。念身受心念如是處。
知於自相。正心係念。離放逸行。既不放逸。不
爲閻羅使者自在將去。以自在故。不失憶念。
無非時行。不行非處。不行惡境。一切係念。是
名第十三一心係念
復次諸天子。有十四種善修其心。善調伏心。
善清淨心。離於放逸。何等十四。一者知足。二
者精進。三者寂靜。四者親近善師。五者離惡
知識。六者修習佛法。七者善觀修習。八者捨
於憍慢。九者信於因果法及非法。十者念於
善欲。十一者不觀女色。十二者不近親族。十
三者正住一切境界。十四者畏於生死。是名
十四法善修其心。以此因縁。調伏其心。臨命
終時。不畏惡道閻羅獄卒。不開惡道門。不斷
正法。不爲閻羅使者之所繋縛。隨意將去。不
作惡業。能得一切善法者。所謂善調伏心。
令修善業。能將衆生至人天中。開涅槃門。
後得涅槃。是故諸天子。汝等應善調伏其心。
心調伏故。尚不見於閻羅使者。何況將去。時
天帝釋爲諸天衆。説惡道畏。見閻羅王使者
怖畏。我已如是一一漸増次第爲汝説十四
法。今當爲汝説十五法。如我往昔。從佛所聞。
我今當説。何等十五。若出家沙門。毀於法式。
亦令他作。被袈裟法。所著袈裟。令他愛欲。樂
好袈裟。以自莊嚴。其音麁惡。猶如驢聲。細歩
徐行。端嚴威儀。爲愛欲故。莊嚴其身。如是沙
門。不勤精進。樂見女人。憍慢自大。其心輕
躁。欲心放逸。是故所著衣服。爲遮寒熱。纔
得覆身。不生貪著。不爲愛著。放逸所誑。臨命
終時。不生悔心。是名初法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二法。知於知足。
持何等戒。出家修行。或修智慧。既自知已。於
施主所。施臥具醫藥。知足受畜。相應受施。如
法受施。如是受施。不妨出家沙門之法。是名
知於第二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三法。不以貪心
念於臥具。若聚落城邑非功徳處。爲飮食衣
服故。捨離阿蘭若處。入於聚落城邑。妨修善
法。失於知足。沙門法中第一勝者。所謂知足。
及不放逸。若人樂貪。不樂知足。爲貪所誑。害
於善法。如是之人。猶如癡狗。還自食吐。是名
沙門第三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四法。所讀經典。
不言多讀。恐於施主多設供養飮食衣服臥
具醫藥。恐其難消。妨出家法。非我所應。自知
止足。是名沙門知第四法。復有第四少欲之
法。若有比丘少欲知足。於何等法。不放逸行。
如是沙門。或爲僧使。或爲病人。至施主家。乞
求財物。於施主家。若飮一水。妨於善法。唐勞
行使。虚作勤勞。而無福徳。何以故。以貪味
故。至施主家。令諸施主。心生輕賤。如是比
丘。非自利益。不利病人。非利衆僧。此是第
一輕慢因縁。所謂至檀越家。貪於食味。輕躁
不正語。此三種法。世間出世間之所輕賤。是
故知足不放逸行。捨於此法。是名沙門第四
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知第五法。少欲知足。依止
乞食。受出家法。唯受一食。不擧宿食。若擧宿
食。心則貪著。不樂禪誦。貪著食味。恐後不
得。如是少貪。妨沙門法。何況比丘。多貪供
養。若畜此法。爲於愛網。堅牢繋縛。是名沙
門第五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六法。若有沙門
大姓出家。少欲知足。我既出家。已不自説言。
我是某甲大姓出家。亦教弟子。不令宣説。若
受法弟子。若出家弟子。教令不説。恐諸施主
多設供養。臥具衣服飮食醫藥。若我受取。妨
於善法。若我不受。壞弟子心。若生瞋恚。妨其
善法。於未來世。得不饒益。如是之人。知足受
施。不爲愛攝。心不散亂。於正法中。生正念
心。樂於林中。修學禪觀。觀身循身觀。觀心
循心觀。觀受循受觀。觀法循法觀。如是比丘。
於有爲獄。則能超越。以行少欲知足行故。是
名沙門第六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七法。少欲知足。
畏大利養。捨利養已。知何等法。若有比丘。
多有知識。樂多事務。樂多弟子。多利供養。貪
樂請食。數見親舊。如是比丘。修行之人。不應
與之共爲行伴至聚落中。何故不得與其相
隨。恐放逸故。如是比丘。樂於利養。衆人所
知。同處行故。亦謂此人多貪無厭。以供養故。
敬重其人。二倶妨礙。若多事比丘。受他利
養。若此行人。不受其物。令多事者。其心忿
恚。言此比丘諂曲不實。誑於聚落諸施主等。
謂是比丘。内心貪濁。以是因縁。令他見者内
自毀傷。是故少欲知足比丘。不應與彼多事
比丘同止共住行來出入。以生過故。是名沙
門第七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八法。少欲比丘。
怖畏生死。遠於利養。常念一心。云何知法。若
在家時。種種技術。既出家已。不復自説。所
謂醫方工巧伎樂刀矟。如是種種*技術。不
自談説。何以故。恐諸施主知我*技術。多致
供養。妨沙門法。或以如是世俗*技術。心樂
習行。毀壞善法。不得一心。不得禪定。心不清
淨。妨沙門法。自利利他。亦皆損減。不能利
益調伏弟子。是故應捨不説*技術。是名沙門
第八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九法。少欲比丘。
智慧之人。遠離供養。見塔寺中。若城邑内。若
聚落中。若近聚落。若柵邑中。若近柵邑。見有
僧寺。若有衆多破戒比丘。多欲無厭。多畜飮
食。食不淨食。飮酒放逸。治生販賣不淨之物。
出入財産。親近俗人。以爲知識不樂住寺。多
樂住於施主之家。少欲比丘。不應與此多欲
比丘共住一寺。若有欲得寂靜之心。欲離魔
縛。不應住於如是之處。何以故。恐城中人。
若聚落人。柵邑中人。知諸比丘破戒行惡。謂
我一人。持戒第一。多施供養。若我受此供養
之物。不名少欲。若我不受。如是利養。衆人嫌
恨。亦令多人瞋恨施主。何故以物乃施一人。
不施多人。知此過已。少欲比丘。不應共於不
淨比丘同處而住。是名沙門第九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十法。若有比丘。
得世俗通。能示異相。少欲比丘。不應宣説。
何以故。恐諸聞者。謂我當是阿羅漢人。多設
供養。妨沙門法。或失神通。壞少欲法。是名沙
門第十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十一法。若有比
丘。持佛舍利。從城至城。從村至村。從邑至
邑。從郷至郷。以實神力。示於世間。如是舍
利。是大福田。當設供養。如是比丘。少聞無
智。稱美讃歎少欲比丘。言此比丘多聞智慧。
能爲汝等。演説正法。施主聞已。敬重舍利。及
多聞比丘。廣設供養。若此比丘。受此供養。非
少欲法。少欲比丘。不應與此遊行比丘共行
共住。何以故。諸施主等。見此比丘不持禁戒。
謂少欲者。亦破禁戒。是故不應與破戒者行
住坐臥。恐閻羅使獄卒縛故。恐放逸故。是名
沙門第十一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十二法。受乞食
法。頭陀功徳。無知識處。遊行乞食。不行放
逸。捨於著味。是名沙門第十二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十三法。知足比
丘。受糞掃衣。知足受衣。畜陳故衣。於物知
足。是名沙門第十三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少欲比丘知第十四
法。知足比丘。能破魔衆。是名沙門第十四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十五法。少欲比
丘。獨行無侶。捨惡知識。摧破無始煩惱堅山。
如是知足。得第一樂。臨命終時。則不爲於閻
羅使者自在所縛。不見醜惡大怖畏相。心不
怖畏。爾時釋迦天王。即説偈言
    少欲知足法 出家應修行
    如是持戒人 則近涅槃道
    所作不悕望 勤求涅槃道
    不爲魔境縛 不至魔境界
    若人常修行 不生悕望心
    修行勤精進 則無有衆苦
    念已作怖畏 思惟於現在
    亦知於未來 則脱煩惱縛
    常樂不放逸 畏於不信法
    修無垢淨智 則近涅槃住
    諸天受快樂 猶起放逸行
    何況愚癡人 爲放逸所使
    若人行放逸 是爲已死人
    若不放逸行 常住智慧人
    放逸懈怠心 精勤能斷除
    放逸衆苦本 捨之如棄死
如是釋迦天王。爲諸天衆化閻羅使。怖諸天
子。爲之説法。爾時帝釋知諸天子於正法中
心生信樂。見閻羅使。漸欲消滅。既見此事。復
往詣於釋迦天王。復有諸天。恐怖隱藏於園
林中。一切皆往詣帝釋所。爾時帝釋知此諸
天心之所念。隨諸天衆心漸清淨。漸漸滅

正法念處經卷第三十三



正法念處經卷第三十四
  元魏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譯
  觀天品之十三三十三
天之十
時諸天衆。心生敬重。復聽帝釋所説法要。合
掌頂上。白帝釋言。我今現見此法勢力。天王
説法。隨我等心。得信清淨。閻羅使者。亦隨漸
滅。隨聞如來所説法力。即皆消滅。何況修行。
若有修行至不滅處。爾時帝釋心生歡喜。作
如是言。我於今者。所作已辦。我爲如是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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