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First] [Prev+100] [Prev] 576 577 578 579 580 581 582 583 584 585 586 587 588 589 590 591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説也。縁眞如之文。非必直縁之。成事智
縁三智行相之時。傳知其所縁眞理事
*智邊非直縁之。何又爲相違。次最勝王
經如如智*之文。淄洲大師作二釋。若存眞
如名如如智之釋者。更不可成相違。若
依四智名如如智之釋者。離二取相如如
智引故亦名如如智。雖事智品不縁眞如。
離能所取故由如如智起。故總名如如智。
所釋此意也
  尋云。成事智不縁眞如者。遍縁用闕
是一唯識論非證。且依智品顯相説得
名之由來故是二佛地論會釋尤難信。傳
于智品行相知所縁眞如。非正縁如。何
寄此義會彼文*哉。同論第三卷云。其餘
二智爲饒益地亦縁眞如云云 又云兼
取餘二。多縁眞故云云 此等文皆存別義
門*乎是三准下論文。此解爲縁之斷任
論文一正否也。遂云然甚難知。顯
非至極之斷*哉是四是以第七卷疏作縁
不縁二釋畢。然今大乘至佛位已一切
皆所縁。唯除見分非相所縁云云 既依
遍縁*之道理返成縁如之初釋。以下明
邪正見第五卷疏正否。一相斷云事分明
是五
答。唯識論明四智名義體用諸門委悉也。
而述餘智品各有多異説。事智縁如之
義若盡理説者。論何不出此實義*乎。又
説平等性智。云縁眞如等無外質故。
明成所事作智。縁過未等無外質故
云云 同顯無本質之旨隨智不同。事智
若縁眞如者何。異平等性智哉。是則源
依佛地經領受去來現在等義文。然今大
乘等文。非還述縁眞如之釋。第二不縁
釋中爲成遍縁之義。寄遠知三智所縁
如之義門云一切皆所縁也。准淨八識
聚自他展轉皆有所縁。能遍縁故唯除見
分非相所縁之道理。以見分相縁義成
遍縁義也。唯除見分非相所縁之文即
載論文也。佛地論上下縁眞如者。皆爲
顯遍縁義門云縁眞如也。准下論文
此解爲勝之斷。守論文斷邪正也。然甚
難知者顯義道幽邃也。如云然極難也
唯増闕
減釋
又尋云。理趣分疏釋金剛住持平等性智
*之文。平等法性能證之智。四智倶得此
云云 知實證平等法性云事。今云證
平等法性智所引故。以事智總説平等
性智也。如云由如如智起故總名如如
智也。或次下文云。今以正義即諸智中。
隨其所應證性平等云云 此釋除事智
歟。若爾既云正義。知不縁釋爲實義云

問。成所作智可通根本智*哉 答。此有
異義。一者阿後得智。處處二釋後得智中
作眞如縁不縁二釋也。二云西方有二説。
護法言限後得智。親光意通根本智
問。此二説中存何義*哉
答。後傳是子島御意也。然而可存初傳也
如上成了更有東山御
義。如尋思別要也
論第十卷同學鈔第三


論第十卷同學鈔第四目次

  究竟
  三論諸師
親光等言二方
法界色攝
報佛常無常
彼時斷故付前佛入滅後佛成
安樂解脱身
凝常住不壞


論第十卷同學鈔第四

  ◎究竟位
三論諸師
問。論中明佛果功徳。有義如來功徳身土。甚
深微妙非有非無云云 爾者爲清辨論師義。
將如何 兩方。若清辨義者。既云功徳身土
甚深微妙許有身土等功徳。而清辨論師
約勝義門立萬法皆空。全不云有身
功徳。所述各別也。何云彼師義。況清辨非
十大論師隨一。何今論載爲一師哉 若
依之爾者。正見本疏解釋。三論諸師多爲
此解云云 加之義林章引此師説。清辨等師
皆有此義云云 如何 大治二年一乘院三十講。
覺全對覺定問之
今云。今此三師。會集論十五界唯有漏説三
有義也。專中宗別義也。此師意以勝義離
言道理。立佛果功徳非蘊處界所攝之義
也。其離言者。離戲論離分別故。不可言
身土等。不可言界處等爲言非不許離言
法體。然清辨宗。約勝義門亦存離言道理。
立非有非無之義。於世俗門強談門強談
離言法體。立勝義皆空之宗也。彼此宗旨
遂所立者雖異。以離言道理立非有非無
絶戲論故非三科所攝之義勢。當清辨等
諸師義爲言但云功徳身土故。非清辨云難
勿論也。身土功徳出聖教説。彼師爭不許
之*哉。故依世俗門指身土等功徳。依勝
義道理云甚深微妙非有非無等也。如有
爲空比量也。所以今論所述初師。雖非載
直清辨等義。大師見義勢之同。清辨等師
立此師義爲言疏云。今大般若大有此文。今
三論諸師多爲此解云云 大般若擧色等
法皆説爲空。今擧功徳身土非有非無此
意也爲言
  親光等言二方
問。親光論師意。可許佛果功徳三科所攝
耶 兩方。若言攝者。見佛地論説。述如實
義者意。佛果功徳甚深微妙。非蘊處界三科
所攝云云 以知彼師意。不許佛果功徳三科
所攝義云事 若依之不攝者。親光護法之
門人。所立義多以同也。至佛果功徳何其
義異*哉。是以大師處處中述親光義。佛身
具有蘊處界等云云 明知三科所攝云事
問。佛地論中。述佛果功徳三科攝不攝有
三師義。爾者第三義爲親光論師實義。
當如何 若親光實義者。護法親光二師同
許佛説法義。知存有色身等功徳云事。而
彼論第三義。云非蘊處界等法門所攝。不
許佛果功徳。知非親光實義云事。依之
大師處處述親光等言。佛身具有蘊處界
等。月存三科所攝義見タリ 加之今本疏中
指今論第一師。此師當第三義。彼亦無
云云 以知第三師非彼論正義也 若依
之凡彼論習。表親光實義皆置如實義者
言。而第三師爲如實義者。豈非親光正義
耶。依之唐土人師。彼論如實義者親光實義
也。佛果功徳非三科所攝云云 如何
傳云親光論師意 可許佛果功徳三科所
攝也。親光護法門人。其義定可同。護法既
蘊等所攝之義。親光何背本師所説
耶。就中見佛地論文。以佛説法義爲正
釋。若許説法。可有色聲等功徳。若不變現。
似色聲等寧有現身説法等事之理。彼師
定可許之。是以見佛地論。大圓鏡智所縁
有多師中。正義云鏡智上十八界影像現。
成事智縁境有多義中。如實義者有五根五
云云 都見一論上下。擧成蘊等所攝義。
依之見大師處處解釋。或云佛身具有蘊
處界等。或引佛地唯識十八界通漏無
云云 但至彼論一處文。佛果功徳非三科
所攝之義。安如實義者之詞者。唯識疏云。
彼亦無許。三身章云。義理相違如論自顯。
補闕章。彼釋違經故非正釋云云 任此等
解釋非親光實義。是十五界唯有漏師也。
故疏唯識初師云十五界唯有漏師。此師當
彼論第三義云云 知十五界唯有漏義也。付
中對法鈔引此説。十五界唯有漏師也云云
鏡水鈔等皆述此意。若爾非親光實義也。
置如實義者之詞者。彼論雖有三義。總
見之二説也。初師蘊等所攝義。許無漏根
有義十八界通有
漏無漏等文是也
後師十五界唯有漏義有義
淨土
以下文
是也
此第二有義中亦有二師。一云佛無前
十五界。唯有後三界。即蘊等所攝。二云佛
果功徳非蘊等所攝。此二説中以後爲正。
對前師安如實義者之詞也。總二有義相
對。以初有義爲正親光即存其義也。後不
釋中對許後三界初義。以非蘊等所
攝*之義且爲如實義者也。若不爾者。何
處處中皆云非正義耶。三身章以佛地同
唯識。列三師以佛地如實義者第一擧之。
知同唯識第一師爲不正釋也。又對法鈔
列三義。如唯識次第。而於第三義如實義
云云 乍置如實義者之詞。與彼論現文
異也。尤可有深意
  尋云。此義偏依補闕章初釋。第二第三釋
何不存之乎。又彼等釋意如何
答。初釋同大師處處釋故存之也。但第
二云。或可彼據非二乘境非三科攝。即
二乘知三科攝者彼中所破○云云云。
如實義者即是親光義也。此師意。佛果功
徳若據諸佛大菩薩境界蘊等。三科所
攝然説非蘊等者。非二乘異生所知三
科故也。故佛地論云。如實義者。○非蘊
界等法門所攝。○餘處説言。十八界中。十
五有漏。八無記等。但*就二乘異生等境
麁相分別云云 若此義意實非三科所攝
者。何會而言依二乘所知蘊等而説耶。
問若爾與第一有義何異耶
答。初師云三科所攝者。約二乘所知蘊
等而説。故章云。即二乘知三科攝者彼
中所破云云 此指初師也。第三釋云。或
可依勝義非蘊等攝。三攝據世俗故彼
中破云云 意云。非三科所攝者約勝義
門説。若世俗門蘊等所攝*云云章引
此師説。非界處等法門所攝。故勝義諦非
身非不身。雖有三種。依世俗諦隨機所
現説有三身。○清辨等師皆有此義
既同清辨。知眞俗二門不同歟。此義有
證。故佛地論三云。隨世俗相名五十二。
十八蘊等而實非是蘊界處等。離戲論
故。離諸相故云云 又有此文一一可勘
已上故僧都筆略書入畢。上人云。可
存補闕章第三釋云云。如別紙
補闕章云。問。漏無漏門云。五蘊倶可通
無漏者。何佛地論中如實義者。如來五
根非蘊處界哉。答。依唯識論中第三義
蘊處界收。涅槃亦云。捨無常色獲得常
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釋違經故非
正釋。或可彼據非二乘境非三科攝。即
二乘知三科攝者彼中所破。唯識剋實非
約知人。故佛根境等蘊處界攝。或可依
勝義非蘊等收。三攝據世俗故彼中破 
云云
  法界色攝
問。論中會集論十五界唯有漏文出三師
義。爾者第二師意。爲許佛果位有法界所
攝色。將如何 兩方。若許法界色者。三身
義林述此師義。大定智悲三法増上云云
同無性等義。何許佛色身*哉。是以撲揚。
餘處述無性菩薩意不許佛色身之釋。引
佛地唯識説爲證。寧非指此説耶 若依
之爾者。論中有義。如來五根五境。妙定生故
法界色攝云云 如何
傳云此師意不許法界所攝色也。按佛地論
此論第十前義爲本者。即指此師義也。即無
性等義也。此師意。佛離戲論故唯有大定
智悲三法。全不許有色聲等麁相功徳。三
身意解釋分明也但法界色攝者。談能見
人之所欲也。凡此師意。如來慈悲本願爲増
上縁。有情第八反色聲等相。六識爲之本
質。謂有如來色身説法等事。其本質色聲等
相付増上縁。名爲如來色聲。故燈釋安惠
義云。據増上縁諸佛所現據實有情能
者變云云准此應同無性等釋定判。
色身説法皆能感之人所欲。更非佛所變也
具如第一卷
教體處抄之
  尋云。若爾疏何會論見文。不言有情所
變。云如來根境皆以意識妙定爲先
本識隨變*哉。論家設存別義。疏主定
會其文。寧不恐後學迷亂乎。論次
云。非佛五識雖依此變云云 若上法界
色攝者有情所變者。何更云非佛五識依
此所變而變耶
今云。論既從増上縁名如來根境*畢。故
疏主任論文釋之次。非佛五識雖依此
變。然麁細異。非五境攝者。意云。有情五
識。雖依此有情第六第八所變。付増上
縁名如來根境而變。五識麁也。六八所
細麁細異故佛所變被云。六八所變
非五識攝爲言若不然者。非佛五識豈
直杖自受用色身等*哉。雖依此變之此
言。若如來所變者。豈直詫他所變*哉。
違必杖第八或第六所變外質方起之。

  疏祕一段能能可得意之。上人深不
受此義。彼御抄如尋思鈔
  別尋云。唯識論十師製作也。何有無性等
義*哉。今云。十師別釋之中各載無性等
義。故有餘師歟。護法釋論殊載如此異
説研尋其義處處可准知之
  報佛常無常
問。宗家意有爲報佛爲自性常。當如何
答。自宗意非自性常也 問。所依眞如既自
性常也。能依智品豈不然*哉。彼冥合者湛
然無際之義也。若理智二別者何云冥合耶。
況境與智各別者。何有平等平等義耶。加
之生滅者患累之異名。生死之別目也。若法
體有生滅者。豈出離生死之佛身乎。是以他
宗釋云。因位衆惑未除生滅患累其力強勝
未免無常。若至佛果無明妄想畢竟
滅。無常力負不能變壞法體。所以法體離
生滅自性常住也 依之勘諸教説密嚴經
云無漏即常猶如虚空。述超過刹那壞。涅
槃或説捨無常蘊獲得常蘊。或説若言
如來是無常者爲自欺誑。加之智度論薩婆
若不與三世合云云 攝論如來智惠無倒
無變異云云 佛性論等其意同之
答。有爲報佛自法爾無漏種子生。既因縁
所生法也。豈自性常耶。生者歸滅是如來
一向記故。其體既色心也。不見色心非無
常故。是以論云。四智心品乃至非自性常從
因生故。生者歸滅一向記故。不見色心非
無常故云云 但於經論説者論會之。四智
心品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説爲常。非自
性常云云 意云。所依身是常住故。能依四
智亦説常住。非自性常。報佛不斷常也。化
身相續常。故説常住不云自性常。次冥合
者。無分別智親證眞理狹帶逼附故。異加
行後得變相縁如名冥合也。離能取所取
相故。亦名平等平等。故論云。智與眞如平
等平等。倶離能取所取相故云云 次生滅患
別目者。非刹那生滅。以分段變易生死
名患累也。佛果出二種生死。何不云出
離生死佛身乎疏云○違比量故
云云。作法可尋之
傳教釋云。
有爲報佛夢裏權果。無作三身覺前實佛。權
教之身未免無常。實教之三身倶體倶用。
四記之答幻智之所用。三支之量何顯法
云云
今云。三支量不顯法性者。親不顯法性
云也。法性身土内證境界故。非因明比量智
親所顯爲言不遮疎成立也疏量可付過。
如別紙
  又尋云。論云。諸非常者。必不遍故云云
有爲智不自性常。受自受用身何遍法
界耶。答。自受用智證法身故。所依常故
遍法界也。故起信論云。依於法身一切
諸佛所現色身遍一切處云云此事自他宗大
諍論也。廣可
學之。又他宗義
勢可尋問之
  彼時斷故付前佛入滅後佛成
問。付自性等三種常。且他受用身爲不斷
常。將如何 答。不斷常也 兩方。若不斷常
者。他受用身有成道入滅等事者大乘經
説也。定可非不斷常。是以本疏中。以湛然
言簡他受用變化身。彼時斷故云云 加之
淄洲大師釋他受用身。言相續者約多分
説。不同化身。多百千劫始一現故云云 此等
解釋明有少時間斷見タリ 若依之爾者。
三種常出大莊嚴論説。而彼論中。由無間
常故。一切諸佛食身常住云云 以自他受用總
名無間
佛地論二不斷常謂受用身。恒受法樂無間
斷故云云 兩論所説無爭不斷
答。他受用身不斷常也。莊嚴佛地等以自性
不斷相續三種常。如次相配三身。未見以
他受用身攝相續常。是以本疏。無斷常者
是不斷常義。報身也。無盡常者是化身。相續
常義云畢。以莊嚴三種常爲證。演祕引莊
嚴文明三種常。隨神防惠淨等人師。善殊
等先徳。皆存不斷常義。誰可異求耶。凡他
受用身者。能現智品平等性智也。佛果相續
不如成事智有間斷。所化機根地上菩薩
也。各備常生諸佛之徳。異地前等恒不
會。臺上報身由何有暫時間斷乎。但至
成道入滅等事者。*就一處一機論之。一處
雖唱滅度。餘處餘方亦現身土化十地菩
薩。故最勝疏云。若他受用此處入滅。餘處
復現*云云 世界海中。總無他受用身間斷
之時。故攝不斷常也。彼時斷故*之解釋亦
此意也。説自受用身云相續湛然。其湛然
言簡他受用變化也。十重相海合論雖不斷
常。一地能化或時間斷故。以湛然言簡之
也。但於一地能化。多分相續少分有間斷
之時也。最勝疏付一地一機之前。猶不如
化身多百千劫一出世爲言
  尋云。若地上菩薩。備常生諸佛徳故不
間斷者。設雖一地能化。何可間斷*哉。
次彌陀初地能化也。而滅度後經無量劫
觀音成道見タリ何云雖唱滅度是小時

有人云。滅後正法屬佛出世。而正法滅後。
過中夜分明相出時。觀音成道云云
云不同化身經劫現也
今云。此義不然。正法雖屬佛出世。佛身
既滅訖。何以正法爲他受用不斷常義
*故。非平等性智化用故
會上難云。地上菩薩地位階級。前後不同
也。何廢暫時無一地所化之時*哉。彼化
身所化多時間斷。地上菩薩中。一地而有
暫時間斷云事何強爲疑。次彌陀滅度一
界相也。餘處餘方亦現身土。其滅此現
彼之中間。或間斷或不間斷。故最勝疏
此滅度爲問難不斷常義。答之約
多分説者。且約一地能化猶不同化身
云也。彌陀觀音等別別佛相對。不云約
多分説也
又尋云。莊嚴食身。佛地報佛之詞攝自他
受用云事。有何所見。答。莊嚴三云。二者
食身。由於大集會中作法食故云云
之可知攝他受用也。又最勝疏云。此中
食身攝自他受用云云 有尋云。惠日論破
他師云。若云報佛是相續常立已成失
云云 知相續常也。答。此難不然。此*付
自受用身不斷常。付立已成過也。何爲
難乎。只是對自性常。顯生滅義云相續
也。如最勝疏云言相續者。約多分説顯
不斷相續之義也
問。付爲十地菩薩現他受用身之義。且
所化菩薩叶後地*之時。 前地他受用身爲
間斷。將如何 若間斷者。第二地菩薩見千
箇大化身。千箇百億小化身。幷一盧舍那及
見初地所見盧舍那身*云云知雖進後地。
猶見前地能化佛身云事 若依之爾者
大乘經中。前佛入滅後佛成云云 何可會
之耶
菩提院云。初地菩薩至第二地之時。初地
能化他受用。不滅其身漸大。依之餘初地
菩薩即見本所見分齊。二地菩薩見漸大之
身。兼見初地所見之身。如彼釋迦雖丈六
身。無邊身菩薩上過虚空界不窮烏瑟。餘
凡夫等見如故。前劣身相隱。後勝身相顯
云入滅成道也。不如化佛前佛滅別佛成
道故云不同化身經劫現也。若別
佛約處論之。前後佛間經多劫。如彌陀觀
音等也
  今云。若依此義。不同化身經劫現。亦
可一佛。何對一佛事。以別別佛事。論同
不同耶。依之可云。前佛入滅後佛成之
文。別別佛相對説也。上下總説他受用身
一佛事。別別佛事也
問。本頌中安樂解脱身云云 以解脱身言
可簡二乘耶。答爾也。付之三乘倶證解脱。
何以解脱身言可簡二乘耶。依之披深密
瑜伽等説。判由解脱身故三乘平等平等。
若爾所釋乖文理。如何可承哉
答。佛斷二障故名解脱身。亦名法身。二乘
但斷煩惱故不名法身。故解脱身以下八
字簡二乘。深密等依解脱煩惱義説三
乘平等。所述異。不可相違
問。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可云凝然常住法耶
 答。不然也 論云。非自性常從因生故
云云 付之大佛頂經中。云大圓鏡智賢凝常
住不壞云云 莊嚴論云圓鏡平等二智法身。
既云法身。何不凝然常住耶
答。有爲智品何云凝然常住耶。故疏云若
色心是自性常者。○違比量故云云 義蘊立
量云。佛色身非自性常。有生滅故。如餘有
爲法*云云 但至經説者。隨所依故云然
也。又是譯者。誤歟。次莊嚴論文可准之。
故論云智殊勝中説法身者。是彼依止彼
實性故。即此意也
論第十卷同學鈔第


論第十卷同學鈔第五目次

  三身
  弟子一意
初地以往
安養報化
變化長時淨土
若非迴心
隨未登地
攝論自性身
四智倶現
三身成
意業非
化心法
以除二
唯屬利他
依法性土
諸根相好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576 577 578 579 580 581 582 583 584 585 586 587 588 589 590 591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