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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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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梵網經中十八梵天來佛邊受菩薩
云云爾者倶實身歟
周記云。問。梵網菩薩戒經中。説十八梵王於
佛受戒。何名十八。答。四禪之中有十八天。十
八天之主名十八王。問。生五淨居實不迴向。
云何得言而於佛邊受菩薩戒。答。爲可。來佛
邊者。是佛菩薩之所化作來於佛邊受菩薩
戒。非實淨居。問。何須化耶。答。爲引不生淨
居天等。不定了可速趣於大云云
諸藏章云○盧舍那佛經説。十八梵天倶能
悟解皆悉受持菩薩戒法。故知調伏亦被二
界五趣之身。此依實身。無色界中無有耳識。
不聞教故。故知但被二界五趣有情實身云云
義鏡云○若爾。何故今此文云此依實身。解
云。十八梵中五淨居來是化作實。餘十三天
是實化作。今據多分而言實身。故不相違。又
解。十八梵中五淨居是實定性。隨被佛化發
心隨行。倶得自身之度。終不得無上菩提故
○羂索經文准此應會云云
  問。初果聖者常樂我淨四顛倒倶可斷
之耶
問。樂淨二倒可通見修二斷耶
燈云○初果雖除常我二倒。修惑未除。縁外
塵境。猶起後二云云
増明記云
瑜伽論八云。煩惱顛倒攝者。謂七顛倒。一想
倒。二見倒。三心倒。四於無常常倒。五於苦樂
倒。六於不淨淨倒。七於無我我倒。想倒者。謂
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起常・樂・淨・我妄想
分別。見倒者。謂即於彼妄想所分別中。忍可
欲樂建立執著。心倒者。謂即於彼所執著中。
貪等煩惱。當知煩惱略有二種○倒根本者。
謂無明。顛倒體者。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
見取・戒禁取・及貪。倒等流者。謂邪見・邊執
見一分・恚・慢及疑。此中薩迦耶見是無我我
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見取是不淨淨
倒。戒禁取是於苦樂倒。貪通二種。謂不淨淨
倒及於苦樂倒云云
疏六本并樞要下論六
之處
倶引之
同抄三云。見取是不淨淨倒。戒取是於苦樂
倒者。隨其所應。縁見縁戒。及相應法爲勝能
淨。故是二取○想心見三皆通四種。四無別
體。且於四見倒中。常我通見修。中二唯見斷。
想心二倒隨應通二云云
同十三云○然據理論之。在家唯可不起見
倒。出家不起貪倒歟。貪我見二取爲生天解
脱因。若作此釋。想倒通見修斷。以爲心見二
倒依故。見倒唯通出家外道起故。若心倒通
在家出家亦起故。通見修斷。又唯見斷分別
所生故云云
金剛仙論四云。然依此經但偏論羅漢所未
斷除習惑。不論前三果所未斷惑。依下論釋。
則通辨前三人。明前二人始斷我常二倒。未
斷二倒故。有行煩惱。後之二人樂淨亦除。故
無行煩惱。唯有無明習氣也云云
金剛般若述讃上云○三金剛仙所造。謂南
地呉人。非眞聖教也。此或十一卷或十三卷
成之云云下文同之吉藏金剛般若疏并貞元
録等不用此論可見之
光記云


論第一卷本文抄四目次

  造論縁起段
若論顯理事
安惠五識煩惱事
又不知親證事
等覺名事
一意識計事
有境無心事
  總標段
由假説我法事
第九識體事
軌在有法事
  賢聖義段
一生或半生事
分品潤生事


論第一卷本文抄四

  造論縁起段
  問。依有觀可顯眞理乎
疏云○智縁空起。爲所由門。顯二眞如。名
二空理。理體雖有。離有離空。性是空。説爲二
空。從能顯説
祕云○問。衆生執有。以空爲門。破病顯理。衆
生執空。應有爲門。遣執明理。答。若破空病。
説有能除。若論顯理。要資空觀。問。有觀有
相。即不顯理。空相不遣。豈得理耶。答。由空
爲門。遣能所取。方泯二相。而能證理。從所由
門。名空顯理。理亦無失云云
疏九本云。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如離有離
無性故。述曰。病多起有但説空門。若空病生
亦立有性
廣百六云。諸法眞理實非空性。空爲門
假説爲空。眞理非空。空爲門者。眞理非
有。應有爲門。隨機説門。有亦無過。然其門義
順在於空。有有有等皆順執心。空空空等皆
違妄執。故有智者聞説空言。應離一切有無
等執。悟法眞理非有非無。而起有無分別戲
開發二云○問。眞如之理二相倶無。空有雙
除方能證會。有相除遣可説如前。空相除遣
由何加行。答。加行修空非唯遣有。若取空相
還以空除。謂觀行者以修空故。於自心内空
相還生。即以空心作意除遣。故於所虚空相
亦無。故深蜜經第三卷中。説空作意除遣
十相。彼第十云。即於彼相對除空性。作意思
惟故有空性相。此由空空能正除遣。處處經
論皆有此言○問。若説證理要總觀空。不由
了觀所取非有其違教理。如何會通。教相違
者。二十唯識叙外難云○論主解云○然達
愚夫遍計所執自性差別諸法無我。如是乃
至入法無我。非諸佛境離言法性亦都無故
名法無我○攝大乘論第六復云。四尋思四
如實智便能悟入三性無性○彼論頌云。名
事互爲客○彼無故此無。是則入三性。無性
菩薩廣解釋已。於彼總顯二頌意云。此中但
遣遍計所執各別心境。伏除分別不無其事
○若總觀空方能顯。即應圓成依他起上依
所執二無所顯。何故但説所執都無。答。諸聖
言教可以義尋。不應隨文而生執著。此等或
依法相道理。或依菩薩遠加行心。或約眞空
後所得智故。於觀境所説不同。理實親能引
生聖智。要總觀空爲加行也。豈別觀察所執
性無存依他相親生正智
唯識章云
  問。安惠論師意可許五識與煩惱障相
應乎
要云。若欲根本名爲重者。安惠本義有漏心
中皆有法執。何等名重。何者名輕。若六七
識中煩惱名之爲重。分別廣故。計執深故。五
識之中煩惱若輕。由他引故。無衆生執故。若
第六識中所知障名重。計深解廣。由與惠倶
引生五故。爲引業因生第八故。行相猛故。五
八識障名之爲輕。執淺解略。由他引生。行相
不猛。非必惠倶故。第七都無法執。由此輕
重二種別故。論遂説言由我法執二障具生。
不爾。如何名由及具。但是法執必帶人執。非
此師義。不説五八有衆生執。不説第七有法
執故
燈云
斷障章撰集記元興寺
船等
云○問。第七第六有人
執故。煩惱可有。五識無人執。云何得有煩惱
耶。答。依第六人執引生五識有煩惱。問。若
爾。依第六法執引生第七識者可有煩惱。彼
依第六力第七平等智起故。答。起或必依所
依力。不假依力。第六於第七是能依故。不假
彼力起解通能所依。所依力故。平等智依彼
第六力得故。約等既別故。不可例云云
  問。二乘聖者可證生空眞如乎
燈云。證眞解脱者○具足三事乃名大般。今
二乘人不能證彼眞如理體。但能悟此眞理
體上離煩惱障染覆義邊。名證解脱。以二乘
人不能證悟法空眞理。但能悟得生空一分。
雖得生空。又不知親證。但名解脱。非眞解脱
云云
周記云。燈不能證彼眞如理體者。此約二乘
不能全證生法理也。非總不證名不證也。雖
得生空。又不知親證者。無分別智證生空時。
心與境冥無行解。後得智起縁之時。但能見
前加行之心。而不自知親證眞理。所以不得
名眞解脱云云
玄賛七化城
喩品
云。三昧城者○如二乘人所起四
倒。正智證生空。猶未起執。後時觀前正智行
相。不親得故。乃見加行所求行解。便謂爲
眞。遂起四倒。此亦如是。非無漏心乃世間定
皆是法執。出彼心後方起執故。此護法義
  問。契經中以金剛心菩薩名等覺云云
者燈師何釋之乎
問。樸楊大師如何釋耶
燈云。西明云。三藏解。等覺者。無間解脱同斷
一障。故言等覺。非謂解齊名之爲等。今又助
解。約所證理。後更無障障所證理。故見分明。
不同此前猶有微障見不了了不云等覺。此
云等覺。但約根本。非據後得。今此菩提。
説。後得一切種智不同前故。名爲勝果云云
祕云。廣如義燈。有義解等覺妨。相傳三釋。一
云一刹那間正體後得與佛平等。名爲等覺。
依長時言對彼名勝。二云。眞智平等。後智劣
佛。三云。眞俗二智倶未究竟。不名平等。無間
解脱同斷一障故説等言○詳曰。雖有三解。
疑猶未遣。且金剛位是無間道。何有長時對
之云勝。設云此位有多刹那佛平等者。是何
刹那。彼倶無間。未可於中分成勝劣。若勝形
前前非等覺。何過須釋。若形二智名勝等者。
障猶未盡。復未圓證。以何名等。若對斷障
同名爲等。理即有矣。而文未見。由斯三釋
皆未敢依。未見所據。而無所據。今助一釋。佛
所得法而皆得之菩薩稱等。所得自在離障
圓極。故佛云勝。故大般若五十五云。云何當
知已圓滿。第十法雲地菩薩。與諸如來應言
無異。善現。是菩薩已圓滿六波羅蜜多・八
定・三十七道・三三昧・五眼・六通・佛十力・四
無畏・無礙・無量・十八不共・一切智・道相智・
一切相智・一切佛法故。若復永斷一切煩惱
習氣相續。便住佛地。是故當知與諸如來應
言無異。釋曰。現正等覺是一切智。極善通達
是道相智。現等別覺是一切相智○准于此
文。無異之言等之別名。障未離等顯佛爲勝。
斯所憑於理通矣。問。勝劣差等義焉在。
答。約所得徳名數無差。等言徳數。不據用
齊一同圓極方名等也。故智度論云。如月十
四日十五日雖同是月。小不令海潮。得潮有
異。而佛菩薩亦復如是。又如向果勝劣性差
聖名同也。如言燒衣。一分亦轉。據斯相形。等
勝無咎
  問。論云或執諸識用別體同云云爾者。八
識體一歟。六識體一義歟
問。爾者今此文可攝七識體一計耶
疏云。論或執諸識用別體同。述曰○即大乘
中一類菩薩。依相似教説識體一。攝論第四
説一意識菩薩計。一依遠行及獨行教。遊歴
諸境故説遠行。復言獨行。無第二故。二依
五根所行境界能受教。三依六識身皆名意
處教。四又解深密瑜伽等。説如依一鏡上有
多影像教。五如依一水中有多波喩教。此恐
至教故説有一識。有云。一意識但説前六
識爲一意識。理必不然。此説八識體是一故
燈云。四明云。有説八識爲一。有説但執六
識爲一。不説七八。雖有二解。取此爲正。所以
者何。世親釋云。唯除別有第八。故彼論云。非
離意識別有餘識。唯除別有阿頼耶識。故知
別有第八。雖無正文。准理第七雖意別有。要
集三解。第三同此。亦判爲正。今謂不爾。若無
唯言。可如所會。既説唯除別有第八。更許離
六別有第七。乖論唯言。要集又會。如深密經
文。唯顯第八與六。意中合説第六七。故彼意
唯信有第八識。本未信有第七末那。故世親
述彼唯除第八不除第七。若爾。那知世親不
依楞伽所説第八與七如水起浪。執七爲一
唯除第八。又復無性但言此中無別餘識。
知不依一類諸師依楞伽經如水起浪八識體
一。此論但云諸識體同。諸言無簡。又無著攝
論云。有一類師説一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
名。如意思業名身語業。依彼論文。既云説
一意識。明不許多。又云如意思業。只説意思
分爲三業。非別二思。若許餘識。喩不相似。不
名一意。是故無性但總説言無別餘識。世親
攝論唯除第八。更別師義。如古因明師立能
所成。多小各別非皆相似。古一意師亦應如
是。非可違論説六爲一將作正叙云云
世親攝論四云。論曰。又於此中有一類師。説
一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名。如意思業名身
語業。釋曰。一類菩薩欲令唯有一意識體。彼
復次第安立顯示。如意思業名身語業者。如
一意思於身門轉得身業名。於語門轉得語
業名。然是意業。意識亦爾。雖復是一。依眼轉
時得眼識名。如是乃至依身轉時得身識名。
非離意識別有餘識。唯除別有阿頼耶識
無性攝論四云。論曰。又於此中○名身語業。
釋曰。又於此中有一類師説一意識等者。此
顯諸師所見差別。謂有一類菩提薩埵。欲令
唯有一意識性。依於彼彼眼等生時得彼彼
名。所謂眼識乃至意識。此中無別餘識種類。
此如何等如意思業。如一意思在身處所。發
動於身則名身業。在語處所發動於語則名
語業。與意相應名爲意業。意識亦爾
兩論文倶廣。恐繁略之
論七云。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縁
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能所熏等相
各異故云云
疏七本云○此三義釋不可定一○攝論世親
第四叙唯有一意識菩薩。今不同彼故不可
定一云云
  問。清辨菩薩可立有境無心義耶
疏云。然清辨計總撥法空。爲違中道強立唯
境。諸心所現即是唯境。有何心也。順世外道
亦立唯有四大種色。若依此義四句分別。清
辨順世有境無心。中道大乘有心無境。小乘
多部有境有心。邪見一説都無心境○又四
句分別。有見無相。謂正量部師○有相無見。
謂清辨師。相見倶有。餘部及大乘等。相見倶
無。即安惠等等云云
上文云。清辨計言。若論世諦。心境倶有。若依
勝義。心境倶空。經中所言唯心等者。識最勝
故。非無心外實有境也。徳光論師先小乘
學。造十地疏。釋一心言。如言王來。非無臣
從。擧勝者故。非謂唯心便無境等云云
又云。論或執内識如境非有。述曰。此第二師。
即學中・百清辨等師。依密意教説諸法空。
便亦撥心體非實有。彼立量云。汝内識如境
非有。許所知故。如汝心外境。清辨俗諦外境
許有。今就中道無自違失。又掌珍中。依勝
義諦。説有爲無爲是空等。皆如彼説云云
西明疏云。或執内識如境非有者。即是第二
清辨等計。三藏解云○然彼清辨依世俗理
境識倶有。依勝義理識境倶無○三藏又解。
清辨菩薩見相分中。唯立相分而不立見。且
如眼識縁青等時。心即是青。離等外無別能
縁。餘亦准此。故作此言。或執内識如論主所
説外境非有也。問。若爾。如何前説俗理境識
有。解云。前言通説境識倶有。答。擧虚實。
以虚從實故。唯境即如親光。相見倶有。以假
從實無相。此亦應爾云云
文義記云。測云。三藏解云○餘准此釋。乃至
智證眞理時。非是眞空。空外無別能證眞
智。案云。測師未了三藏之意故作此釋。故法
師云。清辨論師心境倶有。但是俗相故説。彼
宗但是立相。非無能縁之見。雖於世俗心境
但有。然有差別。境實心虚。以虚從實故名唯
云云
論二云。若心心所無能縁。相應不能縁。如虚
空等
疏三本云○清辨亦云。若約勝義。諸法皆
空。唯虚僞。如幻化等。若約世俗。見相倶有。
許有外境。故非唯識。識離於境有何體用。故
知諸法有境無心。若言心等有縁作用許。有
實作用。便非釋子。亦違聖教。今且違汝。一
切唯境。故能縁相決定是無云云
祕云。疏清辨亦云等。有義由勝義諦。非但
無有能縁之相。心體亦無。論文既説有心心
所。但縁境時。無能縁相。故知唯就世俗以破。
諸師皆云清辨有相而無見者。此不依宗。彼
依世俗説唯識故○詳曰。非善破也○疏中
既云。若約世俗。見相倶有。今且違汝。一切唯
境。此是不許彼有見耶。若言破餘不斥疏
者。破他可通。自立不爾。既據世俗。見相倶
存。何理獨遣彼能縁相。又言心體爲現種耶。
若現行者既無能縁。何名現識。可審詳諸
補闕章下二量義云。大乘之中。清辨菩薩。世俗
諦中有相無見。但有虚僞境現在何有其心。
勝義諦及小乘一説部。見相倶無
唯識章云。或順世外道及清辨等成立境唯
六卷私記三云○問。其順世外道及清辨等
成立境唯義如何。答○疏述清辨計云。若論
世諦○非謂唯心便無境等云云又下文云。
然清辨計○有何心也云云貶量云。且如眼識
縁青等時。心即是青。離青等外無別能縁。乃
至眞智證理時。唯是眞空。空外無別能證眞
智。雖據世俗心境倶有。境實心虚。虚者從實
名爲唯境云云問。三論宗難云。清辨宗中無説
唯境之文。何法相陳妄語耶。此難何通耶。答
法相通云。三論諸師不善自宗。不得清辨之
意云爾也。彼宗立五佛性中云。因縁一法轉
而爲五。故知有境也是明詮僧
都之義也
又有云。立眞性
有爲空。其空即境故云云
  總標段
  問。本頌中由假説我法云云爾者假言大
師何釋耶
疏云。論由假説我法至彼依識所變。述曰○
假有二種。一者無體隨情假。多分世間外道
所執。雖無如彼所執我法。隨執心縁亦名我
法。故説爲假。二者有體施設假。聖教所説雖
有法體。而非我法。本體無名。強名我法。不稱
法體。隨縁施設。故説爲假○此釋順下長行
論文○又第二解。世間所執我法體無。依識
所變妄情爲縁而起於執。妄情所執是世我
法。然體無故以無。依内妄情説爲我法。聖教
所説我法二種。依識體上有我法義。義依於
體別依於總。依有體法説爲我法。即説所執
能計之情及所詮之法皆識所變以爲我法。
此上二解第一解云。説爲我法。而體是無。隨
情説假。設體雖有。不稱名假。我法二假乃屬
於説。唯假言説以爲我法。彼體都非。第二解
云。以無依有。世間説情以爲我法。以義依體。
聖教説體以爲我法。假我及法不在於言。以
所説爲若我法故。此上二解皆護法釋云云
燈云。若護法釋具如疏。然疏判云。此上二解。
第一解云。此意釋云。世間我法説所執相以
爲我法。我法本無。唯只言説。聖教雖説所縁
見相蘊等諸法以爲我法。蘊等實非。若我若
法但唯有言。故云乃屬於説。第二解云以所
執爲若我若法者。此意解云。以世所執外我
法無 世説我法者。隨自情執我法之解。説爲
我法。無彼所執我法可説。以我法無依内情
故。以無依有。假故但説情。聖教所説依識等
上有我法義。義依於體。即義是則。識體是
總以別依總故。説別義以爲我法。名義依體。
此既説義以爲我法。故不在言。有彼體義爲
所説故等云云
唯識義六卷私記二云引疏燈
第一釋
此等文意云。
世間我法名無體隨情假者。迷情依他法似
我法。妄執實我法於此所執上説言説説實
我法。此所説實我法其體無故。只有能説名
言。依其名言假説我法。故云無體隨情故假
説我法爲言聖教我法名有體施設假者。諸法
體性悉離名言。非我非法。而諸佛菩薩隨縁
説我法之時。其能説名言專不稱法體。然有
説我法。能説名言其名言上施設假名我法。
故云有體施設假故假説我法爲言重意云。設
世間我法設聖教我法。非有實體。只依有説
我法之能説名言。假説我法爲言○引疏燈
第二釋
此等文
意云。世間我法名以無依有假者。妄情迷依
他法似我法。妄執實我法。其所執實我法其
體無故。隨執我法之解。假説我法。我法是
無。妄情是有。以無依有。假説我法。故云以無
依有故假説我法爲言聖教我法名以義依體
假者。識等法體雖不可言。然其體上有我法
義。故佛菩薩説我法上義假名我法。以法體
上有我法義。以義依體假説我法。故云以義
依體故假説我法爲言重意云。世間我法隨妄
情之解。假説我法。聖教我法隨體上義。假説
我法爲言○問。就聖教我法。如何法體上有我
法義耶。答。太抄云。只如初果有初果我。二十
七賢皆有聖我云云
  問。安惠論師云可許因位無漏心有執

燈云
如第八卷抄之
  問。楞伽經中説九識。爾者第九識體大
師何釋耶
疏云。唯言顯其二義。一簡別義○二決定義。
離増減數○楞伽經説。八九種種識如水中
諸波。説有九識。即是増數。顯依他識略有
三種。廣唯有八○楞伽經中兼説識性。或以
第八染淨別開故言九識。非是依他識體有
九。亦非體類別有九識云云
伽鈔十三五十一云。菴末羅識此云無垢識。唯
在佛果。第八異名。有云九識
唯識章云。第五顯類差別者○或因果合説
九。楞伽經第九頌云。八九種種識。如水中
諸波。依無相論同性經中。若取眞如爲第九
者。眞俗合説故。今取淨位第八本識以爲第
九。染淨本識各別説故。如來功徳莊嚴經
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障圓
鏡智相應。此中既言無垢識與圓鏡智倶。第
九復名阿末羅識。故智第八識染淨別説以
爲九也
義鏡云○問。依護法宗餘之七識亦通染淨。
何故不開爲多識乎。解云。理實而言。亦可開
之。今依根本開爲二耳。又無教證故不別開。
眞諦言九識者。眼等八識各有九品。非謂更
有第九識故名爲九品。叙其外者與顯揚疏
撰集云。又依無相論同性經等者。解云。無相
論云。唯阿摩羅識是眞如。如大乘同性云。
衆生神識無邊無色無相不可見無定處所識
相清淨。唯無明貪愛習氣業客塵煩惱之所
覆障。譬如清淨虚空四塵所障。若此論經唯
取眞如爲第九識。案道基師攝論章云。眞諦
云。第九識以其如如及如如智爲第九識體。
今謂不爾。阿梨耶識頓縁諸塵。在因無記。
成佛即善云云問。新三藏既取淨位第八爲第
九。無相論等如何會釋。答。西明唯識疏第三
云。無相論云。境識倶泯即是實性。其實性者
即阿*摩羅識者。彼是眞諦三藏謬置此言。非
梵本中有此文也。不爾。如何功徳經云鏡智
相應云云
濱記云○眞諦師云。同無相論決定藏論有
第九識。又備師云。無相論者於顯揚論無相
性品。決定藏論者瑜伽論中決擇分也。勘二
論都無此文説。此云八者八識。九者九識。
皆有九品。故云八九種種識也。然基師引眞
諦説有第九識者。正義非也云云興記同之
論三云
疏三末云。唯無漏依體性無垢。先名阿末羅
識。或名阿摩羅識。古師立爲第九者也。然
楞伽經有九種識。如上下會。此無垢識是圓
鏡智相應識名。轉因第八心體得之云云
要下云。依無相同性經。無垢識是自性識心
即眞如理。故知無垢通二種也云云
莊嚴論六云。説心眞如名之爲心。即説此心
爲自性清淨。此心即是阿摩羅識云云
法花釋籤第九云○又攝大乘前後二諍亦如
地論二計不同。舊譯即立菴摩羅識。唐三藏
譯但立第八云云
  問。論云法謂軌持云云軌義唯限有體法

疏云。法謂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
持不捨自相。一體有無對。二自性差別對。
三有爲無爲對。四先陳後説對。前唯有體。後
亦通無。瑜伽論五十二。説意不壞法現前無
亦名法。今者相分必有。似無名無。前是共相。
後是自相。前唯有爲。後通無爲。前唱者名持。
後唱者名軌。合有四對名爲軌持云云
祕云。疏前是共相等者。軌名爲前。餘前後等
皆准此知。又前四對不約次第以配軌持。
也。有義軌唯有法。持亦通無。此一盡理。許無
義宗能生解者。約無本質。非無影像能生心
也。故下論云。縁用必依實有體故。詳曰。若從
其勝。軌在有法。據但生解。無亦名軌。故瑜伽
論五十二中。以五種理成縁無識。識既縁無。
豈非無法生物解耶。若生物解。何不名軌。若
爾。云何縁用必實。答。據生識體。縁必有體。
若行解起。因無亦生。如立我無。豈不生彼我
無行解。故亦無違。疏等之意如燈具釋云云
燈云。法謂軌持。本疏釋云。軌爲軌範可生
物解。持謂任持不捨自相。此意能有屈曲軌
範。表彰差別。生物解者。隨増名軌。不爲屈曲
表彰但直生解。即名爲持。持自性故。縁無爲
等生解之時。通得名法。不是定説無及眞如
不能生解故名爲持。今於總一法名分爲軌
持。不爾。軌持二言何別云云
増明記云。不爲屈曲表彰但直生解即名爲
持者。因明疏云。他異解生。唯持後説故。初
所陳唯具一義。能持自體。義不殊勝。不得法
名。後之所陳具足兩義。能持復軌。義殊勝
故。獨得法名。既云前陳唯具一義能持自體。
何故今云但直生解即名爲持。若生物解
名持者。何初所陳唯具一義。疏有唯言。豈
通二義。解云。生解有二。一生遮解。一生異
解。若言聲時。唯生聲解不生色解。故云遮解。
前未有説。逕遲持體未有屈曲生他異解。若
言無常。即有屈曲。外聲無常生他異解。今此
中云但直生解名爲持者。約生遮解。若約異
解。具一義名之爲持。故不相違
  賢聖義段
  問。付二十七賢聖且一種子人可有受
一大生之類耶
燈云。十六一種子者。唯有一生之業。名一種
子。亦名一間。即一來果進斷欲界修所斷惑。
至七八品。入不還向。而經生者。或人或天唯
受一生。即般涅槃故。唯有一&T056178;容此一生。
名爲一問。若不經生。但名不還向。不名一種
云云
周記云。燈一種子者。唯有二生之業者。唯有
二小生之因名一種子也。二小生名大生。謂
從初果身進斷七八品修惑。更不捨身。即名
不還向。若身滅經生者。即名一種子。謂有一
大生之因名一種子云云
賢聖略章云。言一間者。生或半生在名爲一
間。即是間斷之義。亦名一間。間者隔也。即由
此生堪能部隔聖果之道。名之爲間若斷三
品即三生在。若斷四品即二生在。若斷五
之時。必斷六品聖道力合。如此若斷六七品
即半生在云云
周記云。一生者人中同道往生天上。還來人
中一往一來。名一大生。或唯天上若在人中。
但受一身。名半生故云云
撰集云。於十四生即名一生。約七生即名半
生。於一物上隨義差別名爲一半云云
四卷私記松室
  問。付九品閏生義。上中・上下上三品各
閏一生歟
問。中中・中下上三品各閏半生歟
問。分品閏生爲大乘實義爲當如何
燈云。憎生損生者。欲界修道煩惱分爲九品。
將此九品以閏七生。初上品惑以増減故獨閏
二生。斷此品時。二生便減。上中・上下此兩品
共閏二生○中上一品能閏一生○下五品在
名爲家家。中中・中下共招一有。若斷此二。下
三品在。名爲一往來。不名家家。下上一品唯
感半生。斷此一品。即名一間。以有下中・下下
惑在故。下中・下下亦増半生。故名一間○已
上據大生説。人天兩報合名一生。若論中有。
人天外説乃有十四。一一生中皆有中有。人
天各七。若兼本有二十八生○上依隨轉。大
乘無文。據大乘宗。未必如彼分品閏生。何以
故。瑜伽云。全界一切煩惱皆能結生。若如彼
説。上上品惑能受二生。預流果人餘惑誰遮
不令共潤。但上品閏故應總閏。猶斷一品。餘
惑但能閏於五生。力勢漸微。餘者准此當更撿
文云云
賢聖廣章云。此中且論受七生者。且九品惑
増損七生。未斷名増。斷已名損。若別分別。上
三品惑増損四生。中三品惑増損二生。下三
品惑増損一生。強弱不同展轉各増一倍○
若更細分作九品煩惱増損七生者。上三品
惑。上上品惑増損二生。上中・上下品惑各増
損一生。若中三品惑。中上品惑増損一生。若
中中・中下共増損一生。若下三品惑。下上品
惑増損半生。下中・下下共増損半生○知中
三品總増損二生。別説中上増損一生。中中
中下各増損半生。上品惑應知亦爾。總説増
損四生。別説上上増損二生。上中・上下共増
損二。若更別説。可上中・上下各増損一○問。
如斷第八。由受半生。如何乃言由品増損。答。
理實亦有第九一品。増損半生極能障故。今
約未斷第八品以説故。言兩品共増損半生。
中有・生有名爲半生○問。何故九品之中。第
二第四品惑各増損一生。第五第六第七品
惑各増損半生。氣力相似。答。九品七生相對
増損。上三増損四。中三増損二。下三増損一。
似相形説。於三品内。復自相形。前等後二。故
更不別。以第四品類前第三第二品。以第七
品類前第六第五品。又若於中更辨多少。便
有太多太少過也云云
倶舍光記第十三大同此文。然有少異。更可
勘彼文

論第一卷本文抄五目次

  三類境段
極微縁本質
然性種等
上地散眼識縁下地色等歟
種通情本
非黄見黄
第七相分名異熟歟
八本餘末
熏生成子
如五識縁自界五塵
必變上器
要集意第六識縁他界根等時相分熏種子歟
  總標殘段
變似我法
心變似我相
  破我段
我所執我量
數論思我
實是法執
又既不可説
又諸我見
  倶生分別段
其實亦有
妄想斷故
獨覺心數
定障種子


論第一卷本文抄五

  三類境段
  問。付心心所親疎種子同別且可有本
質同種生相分耶
又問。大乘意縁極微時可有本質耶
燈云。第二師云。見相別種。若爾。亦有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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