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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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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得法。此下有三翻明義也
佛言善男子若有人修戒定慧是名聲聞 
案。僧亮曰。第一翻直雙説相對。明得法也
善男子云何復名修集於戒是則名爲修集
智慧 案。僧亮曰。第二重就能破大惡。以明
得法也
善男子修集戒者爲身寂靜爲得常樂我淨
法故 案。僧亮曰。廣釋修戒定慧相也。寶亮
曰。第三明要心大果名得法也
師子吼言世尊如佛所説是故涅槃無因無
果 案。僧亮曰。難意承上戒定次第相生。而
得稱常。其義未顯。故問也。若由智得滅。滅是
本無今有。有即是生。生即是滅。直以不更生
更滅名常者。生亦如是。即生即滅。不更生更
滅。亦應常也。寶亮曰。是生雖復當體。不辯住
滅。名之爲常。要有始終不恒。故非涅槃也
師子吼言世尊衆生爲悉亦不應説佛性
如空 案。僧亮曰。因有三種。正因縁因則別。
境界因則共也。何者。三達智。一法不知。則非
佛三世因縁也。各各有則無常者。謂彼佛所
知。此佛不知。不知故惑不盡。佛應無常也。寶
亮曰。第三段明道性平等也。將欲廣明此理。
故先作問也
佛言善男子衆生佛性衆生佛性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總答三因。明皆共有平等也。寶
亮曰。在果之日。有六道差別。成佛之後。如是
無異也
師子吼言如佛所説而是佛性常一無變 
案。僧亮曰。廣擧衆譬以釋同修而無礙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七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八
  廣出倶尸城縁起
廣出倶尸城涅槃縁起
廣出須達縁起 廣出逐外道縁起
師子吼品之第五
師子吼言世尊十六大國拘尸那城入般涅
槃 案。僧亮曰。衆生有待處漏盡。此下將
辨處爲道。故發問也。寶亮曰。修道之第四。
文人寄處。所以明道也。大意有五因縁。第一
爲益人曠遠。第二欲報地往恩。第三爲欲還
此中正受。第四爲果彼本願。第五爲逐外道

善男子汝不應言拘尸那城邊地弊惡隘陋
小城 案。僧亮曰。先答不應謂此爲隘陋也
善男子我念往昔過恒沙劫我眷屬者受恩
能報 案。僧亮曰。明此是初發心處。故在
此也。寶亮曰。第二報地恩也
復次善男子往昔衆生娑羅樹間三昧正受
案。僧亮曰。明此是往昔出家修道之處也。
寶亮曰。第三欲還此中。三昧正受故也
善男子我念往昔過無量劫敷揚演説大涅
槃經 案。僧亮曰。明此是發願之處也。寶亮
曰。四果本願也
善男子我初出家未得阿耨我時默然已受
彼請 案。僧亮曰。爲洴沙王有請。故所以
來此也
善男子我初得阿耨多羅我即往彼受王供
養 案。僧亮曰。此下皆爲逐外道故。次第至
此。外道於此。必受化故。故來此也。寶亮曰。
第五爲逐外道。兼先受此受故也
外道六師相與集聚我時受已即住其中 
案。僧亮曰。因出須達所起祇洹精舍事也
是時六師心生嫉妒悉共集詣波斯匿王 
案。僧亮曰。此下廣説外道之辭也
作如是言大王當知六師之徒歡喜而出 
案。僧亮曰。王知有益。是故許之
時波斯匿王即勅嚴駕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 案。僧亮曰。外道雖復未降。而所益已
多也
是時六師各相謂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心 案。僧亮曰。隨其所至。略已遍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八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九
  廣出與六師論我無我義
廣釋娑羅雙樹縁起
廣釋二月十五日縁起
廣釋一切法性無住住義
廣釋涅槃無相義
廣釋定慧捨相奢摩他等相
師子吼品之第六
爾時六師周遍六城唯説如來常樂我淨 
案。僧亮曰。師子吼能令眠者覺悟也。佛説中
道。能悟偏執之眠也。寶亮曰。外道既窮於此
處。故求欲論義也
爾時六師復作是言嚮喩於眼見者喩我
 案。僧亮曰。根機不同。倶是執著。而憍陳
如。聞無常以受道。六師因我樂。以反眞也。聞
我則欣同。故説已解以自多。而此説非色爲
我。謂與佛解不同也。寶亮曰。此中往復。不異
下先尼中。但自猶有徒衆。未有所稱。至於徒
黨都盡。十師方現受降伏。歸還正道也
佛告六師若言見者聞見六塵當知無我 
案。僧亮曰。此下有三開。難所執我。此即第
一難。謂根非我。應如人向之異。一向之中。具
見聞也
所引向喩雖經百年年邁根熟亦應無異
案。僧亮曰。第三難。向辨無用。知見非向。
今明根熟則昧。故知見色根非是我也
人向異故見内見外若不見者云何有我 
案。僧亮曰。第三難。若不内外倶見。豈是於我

六師復言瞿曇若無我者有我者即常樂淨
案。僧亮曰。明見屬衆縁。無別見者也
六師言瞿曇色亦非我遍一切處猶如虚空
 案。僧亮曰。然色等以因縁故。具有四過。我
所以説。我相同虚空。不以因縁成遍一切處。
難以分數分也。湛然常住。不可生滅。而能知
能見。常御諸情也
佛言若遍有者則不應言若無常者云何云
遍 案。僧亮曰。有兩*開。此第一難。言汝我
既是見者。今物若遍。見亦應遍。遍則無物。物
則不遍也
若遍有者五道之中云何而言轉受人天 
案。僧亮曰。第二難也。若遍五道。則一時
者。不得捨人受天也
汝言遍者一耶多耶我若一者則無父子怨親
中人 案。僧亮曰。第三難也。既言是一。云何
有尊卑之異耶
我若多者一切衆生善業惡業愚智差別 
案。僧亮曰。第四難也。若各有自在之生。豈
有愚智之別耶。造業亦理然是同也
曇瞿衆生我者無有邊際衆生業果不得無
差 案。僧亮曰。外道救義但救多我之切也。
我有遍常。不遍常法。非法不遍也。常我雖遍。
然行法則智。行非法則愚。不得無差也
佛言六師法與非法若不爾者云何言遍 
案。僧亮曰。我若遍者。應各各具二。具二者。
業根應等。若不爾。云何言遍耶
瞿曇譬如一室燈百千脩善行惡不相
雜合 案。僧亮曰。救義意。如燈之小大。皆遍
一室。不容以小故不遍也
汝等若言我如燈者衆生我者則不如是 
案。僧亮曰。破此執有三*開。此第一從縁生
故。縁大燈大。所以能有異也。我不從縁。不應
異也。寶亮曰。燈之與明。悉從縁有。我既不
爾。云何爲喩燈明。要有本有末。在主之炎爲
本。譬上之明爲末。成我不從身出。出住在
異處。故無我也
明從燈出住在異處從身而出住在異處
案。僧亮曰。第二難也。燈與明異。我與法非法
不異。若異者。我則不遍也
彼燈光明與闇共住當知初明與闇共住 
案。僧亮曰。第三難也。初燈小故。不能破於大
闇。與闇共住。闇處無明。明則不遍也
瞿曇若無我者誰作善惡師子吼者名大涅
槃 案。僧亮曰。不作無善惡也。惡是作業。必
應有作者。我是作者。作者是有爲無常也
善男子東方雙者破於無常大寂定者名大
涅槃 案。僧亮曰。八樹擬八法也。八法於玆
而顯也。猶明處是耳
師子吼言世尊如來何故我於二月入大涅
槃 案。僧亮曰。有待時漏盡者。時節即道也。
説如來眞實者。就起四倒之時破説者。六時
者。猶是三時各分爲二也。寶亮曰。修道之第
五文。次時爲道也。既是衆生入道之津。由遣
其横計之情。令覺虚而安理也
師子吼言如來初生而是母人實不死也 
案。僧亮曰。以初生乃至初得道。皆方便。非圓
極故。因未滿而顯之也。今所明理圓。寄滿月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何等比丘能莊嚴此娑羅
雙樹 案。僧亮曰。修道之第六。寄人以明
道。所謂待伴漏盡也
善男子若有比丘受持讀誦常住於此娑羅
木 案。僧亮曰。法由人弘。故問弘法之
人也。寶亮曰。衆生根性不同。若應以千人爲
縁。少一人則不悟。要須數足。今略數人。若廣
列者。其事亦難。具可頓顯也
佛言善男子一切諸法汝云何言願如來住
 案。僧亮曰。修道之第七文。次遣著。以明
道也。道者。忘懷爲徳。如其存住。即便背道。
今就此門中有三翻。皆是遣執也
善男子凡言住者名爲色法南西北方四維
上下 案。寶亮曰。第一釋疑云。如來既入涅
槃。便不得自在。今遣此執也。佛已斷一切色
縛。累盡而體無相。若不達於空。可存有去住

善男子若有説言身口意惡於拘尸城亦無
是處 案。僧亮曰。有爲相續。故住竟無實住。
如來永斷有爲。不應請住也。寶亮曰。第二遣
執。向既辨道相。但空理難安。於下愚未悟故。
引譬以明。理謂必然。功夫行善。不可使得惡
果。亦不可使行惡得善果。兩因既不可使。迴
換明道。是無相無爲。竟何所住耶
善男子如來今於此拘尸城以是因縁入禪
定窟 案。僧亮曰。上云。涅槃無生無諸有。如
來即涅槃。而言。王宮之生。雙樹之滅。謂以出
動爲生。入寂爲滅。應物之迹也。何故入禪定
窟者。將顯現滅之旨。以益當時。故發問也。
寶亮曰。勸行佛所入定。爲化衆生。得無相涅
槃也
師子吼言世尊無相定者以是義故涅槃名
常 案。僧亮曰。重問涅槃無相義也。明涅槃
之中無十相之苦。欲令行者修因。起之爲
樂。知著相爲失。無相爲得也。説道有廣有略。
初從滅定。訖時方廣門也。今略門有二。但説
始終此定也
師子吼言世尊何等比丘修集捨相是名三
相 案。僧亮曰。已説涅槃無相之利。利由因
得。故問也。時時修集。至是名三相。一是修
時。一是應修時也。定能除亂。慧除顛倒。捨調
遲速。略問擧要。此三者涅槃之要行也。寶
亮曰。修道之第八文也。出能修道人。明菩薩
無時不修定慧捨三法。故言時時也
師子吼言世尊云何名爲慧捨二相亦復如
是 案。僧亮曰。若心在縁。不散爲定。念念取
縁。皆不散也。心在一境。至不名三昧。若心相
續。一境名定也。如其非定非一切智者。縁四
則非定。所以互破者。修定慧爲一切智。一切
智者。無法不知。名一切智。審定名智。一體具
二。不具非一切智也。非一切智云何名定者。
若不餘縁。不知一切。非直失一切。亦復失知
下。以行爲異耳。定慧亦如是者。亦以非定破
慧。非慧破定也。寶亮曰。既唱此三名。時衆有
疑。故師子吼。於一法中。作三難也。擧定爲隅
耳。慧捨亦然也。此第一謂。衆生自有三昧。何
須修耶。第二難云。定本攝心一境。佛既遍
縁萬境。便應非定也。第三難云。若以一行得
三昧者。是則六度之中。唯一禪是。餘五應非。
若定不能生智。亦非定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言如是餘縁亦一境故
 案。寶亮曰。先遣第二難。唯使一境中得
定。則一切境悉靜照。故言如是餘縁亦一境

行亦如是 案。寶亮曰。答第三難也。夫六度
之行。無非是靜。悉縁中解用。豈非智耶
又言衆生先有三昧云何而言不須修集 
案。僧亮曰。答意雖分分別四諦。皆得重縁。
亦定亦智。善三昧者。爲涅槃修善三昧。非心
住境便是涅槃因也。寶亮曰。答第一難也。此
言三昧。名善三昧。一切衆生心行。雖有善惡。
不取此心爲定也
以住如是善三昧中見佛性者名爲捨相 
案。僧亮曰。此下廣説善不善相也。寶亮曰。此
下凡有三翻。明此三法也。第一直總明定慧
捨相。第二從奢摩他。名爲能滅。以去別解。此
三法也。第三從奢摩他有二種。世間出世間
以下。偏釋定慧二法也。十住菩薩智慧力多
三昧力少者。若攝心在境。不馳蕩外縁。目之
爲定。十住菩薩未居極位。不免企上之心。故
義言智多定少耳。此非了義言也
奢摩他者名爲能滅亦名不行是名爲捨 
案。寶亮曰。第二釋也。奢摩他。此名爲定。此
中以五種義釋定也毘婆舍那。此言智慧。此
文中有六義釋也。憂畢叉者。此言捨。據空解
爲目。文中有四義釋也
善男子奢摩他者有二種善男子是名三昧
相 案。僧亮曰。上總説。今別三相之能也。寶
亮曰。第三別釋定慧深淺之相。捨無別體。故
不分門也。此中自有二意。一正各辨定慧深
淺之相。第二明修定慧有所爲。定中深淺相
者。世間曰有相定。出世間名無相定也。此先
辨定深淺相也
善男子慧有二種復有四種所謂觀四眞諦
 案。僧亮曰。下別説定慧二體捨無別體。不
説也。寶亮曰。辨慧之深淺相也
善男子爲三事故修奢摩他爲破一切諸煩
惱故 案。僧亮曰。上説三相多能。今説爲能
中要者。故修也。寶亮曰。第二重。次明修定慧
有所爲也。先有三句明定。後有三句明慧。合
定慧二門。凡成六句釋義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九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
  猶明奢摩他毘婆舍那
辨斷煩惱義顯二種滅謂性滅畢竟滅
以三空三昧配定慧捨相
明成就十法見無相涅槃
辨施畜生得百倍報及施闡提千倍報
廣辨輕重業定不定業及報定時不定等
廣辨菩薩無三塗業見受報事
出調達與佛爲商主縁起
出迦羅富王刑婆羅門縁起
釋修道力轉重業爲輕業
師子吼品之第七
師子吼言世尊如經中説何故復修奢摩他
耶 案。僧亮曰。上品末慧能破結。今明非
直慧功。要須三法合用。故先説定耳。寶亮曰。
修道之第九也。明定慧相資。上既出能修道
之人。今次辨定慧合用。故先問也。若智慧能
治惑。何須修定。凡夫謂智慧能斷惑故。謂煩
惱如事像。爲智慧所除也。佛今就五門中。釋
無斷義。若不修定。則不達見。五門者。第一就
實法。第二就空門。第三就到不到。第四明伴
非伴。第五推性滅。此五門中撿。並無破義
佛言善男子汝言毘婆舍那明能破闇無有
是處 案。僧亮曰。能知諸法自生自滅。慧不
能破。非定心見也。寶亮曰。第一門。智慧生
時。三相所遷。當體自滅。實法道中。有何能破
所破者耶
善男子誰有智慧誰有煩惱如其無者則無
所破 案。僧亮曰。第二門。辨破與不破。無主
故空也。寶亮曰。第二門體性倶空。故無能破

善男子若言智慧能破煩惱而能破者是義
不然 案。僧亮曰。第三門有無也。智起則有。
故名到起則無。故不到也。初念應破者。一
念破一切結。是則不到者。如明闇相違。明起
闇以過去。明不及闇不到。則同凡夫也。寶亮
曰。第三門語勢。如以智到煩惱時破。不到
時不破。義意不爾也。謂能破者。爲當智到行
人心時能破。爲當未到破耶若未到而破。則
凡夫應破。若到故破者。則初念應破。而今行
人有無量念。若初念不破。則不須後念。若果
初到便破。是則不到也。智慧念念生滅。初不
相及。有何到不到義。若言到不到合故能破。
亦無此義
復次毘婆舍那破煩惱者毘婆舍那亦復如
是 案。僧亮曰。第四門明伴非伴門也。寶亮
曰。第四門辨八正道中。爲一道能破。共故能
破。若一能破。則不須具修於八。若一不能。八
亦不能。乃擧盲者爲譬。以曉之也
善男子如地堅性火熱性決定不能破諸煩
惱 案。僧亮曰。第五門辨滅不滅也。煩惱性
滅。智不能滅。若性不滅。智亦不能滅。先以五
大爲譬。堅他作亦應爾也。寶亮曰。第五門。開
此中爲三意。明亦無斷義。初以四大爲況。各
當自性。誰使之然耶。次意云。若言如鹽性鹹
強。令異物鹹。智慧強令煩惱滅者。亦不然也。
後意云。煩惱與智慧。倶念念滅。而言智慧能
斷。亦不然也
善男子如鹽性鹹令異物鹹智慧之性不破
煩惱 案。僧亮曰。明結性非滅智不能滅。若
以鹹能令淡。譬智能滅結也。是義不然。何故
者。鹹淡不倶。鹹生之時。淡已過去也。過去自
滅。非鹹滅也。若法無滅。云何智慧強令滅者。
若過去法滅。非自滅者。云何強令耶。云何而
言能滅惑。他法者爲外家生。意通上強難也。
謂智明力強。惑闇性弱。智能滅惑者。亦不然。
何者。二法皆生時即滅。生死強弱。何能滅他

善男子一切諸法有二種滅生異滅異無造
作者 案。僧亮曰。物有強令他滅。理不可然。
引而破之。一念念如水。滅已續生。即上性滅
也。如火焚薪。更不復續。畢竟滅也。應有餘燼
者。色非慮解。不待方便。任運應起是有也。火
縁横奪。故有餘燼存。可言強滅。心待方便。未
來未有。非強滅也。寶亮曰。上五門説法。明無
所斷。今從性滅究竟滅下去。定於法相。煩惱
亦起即謝。不假治道。故言性滅。究竟滅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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