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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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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門明慧也。有六段。第一就四諦辨慧。第
二就眞俗。第三就實諦。第四遣執。第五結慧
果。第六明登初地。後進脩二十五三昧。進得
不動自在。地上至金剛心也。就四諦門中。分
爲三章。第一有五重。此第一重。略辨四諦也。
苦來逼心。心則生惱。謂逼迮相也。煩惱結業。
能生來苦。生長相也。生死因盡。寂滅相也。縁
中忘相之知大乘道也
迦葉苦者逼迮相滅者寂滅相道者大乘相
 案。僧亮曰。逼迫衆生也。僧宗曰。第一重以
十四種色是苦具。心爲苦體。言不起則已。起
則爲縁所逼。故言逼迫相也。十惡爲因。無明
爲縁。以能生長未來故。故名集也。偏教以三
心滅處爲滅。圓教以常住之體絶衆相。爲滅
也。破彼三因。以大乘常住之因爲道
復次善男子苦者現相滅者除相道者能除
相 案。僧亮曰。現惱切故。言現相也。僧宗
曰。第二重謂法顯現者也。衆之爲力。能&MT05783;
轉行人。受六道苦果。轉相也。圓果之體。除一
切惡。謂之除也。無漏之體性。能除戒五方
便。雖是伏除。未是永斷。亦相從爲道。取其感
果之義。猶集諦攝也。寶亮曰。第二重也。麁著
易知。爲現相也。因謝果起。轉因得果。轉相
也。滅者。據所除爲論也。道者。據除爲論也
復次善男子苦者有三相道者脩戒定慧 
 案。僧亮曰。三相者。苦受性苦。能苦衆生。謂
苦苦也。不苦不樂以求。須爲行苦也。樂受滅
時生。苦爲壞苦也。僧宗曰。第三重釋苦義。具
在中也。集謂二十五有者。此乃擧於所集。以
明能集也。寶亮曰。第三重也。昔化下愚。開三
受教門。次以三苦。點壞三受也。苦之重者。爲
苦苦。以果來壞因。明樂受之體。即是苦故。稱
爲壞苦也。通前二心。行縁動求。名爲行苦也
二十五有。因爲集諦。果爲滅諦。脩戒定慧爲
道諦
復次善男子有漏法者無漏因者則名爲道
 案。僧亮曰。有爲是苦諦。無爲是滅諦。有漏
業爲苦因。天漏業爲道因也。僧宗曰。第四
重明有漏因果者。義與毘曇相應也。寶亮曰。
重也。指就雨廂易見也
復次善男子八相名苦三念處大悲是名爲
道 案。僧宗曰。第五重明四諦也。十力乃至
大悲爲道者。金剛心爲無礙。佛心爲解脱。有
雙道之義。故假稱道也。寶亮曰。第五重廣三
苦爲八苦也。生苦具二。謂苦苦及壞苦也。以
潤生之愛從樂受而來。因中説果。即壞苦也。
取出生之生。則有苦苦。心即苦體。墮地獄。爲
苦苦也。怨憎求不得。亦苦苦攝。其餘五苦。悉
應壞苦攝也
善男子生者出相所謂五種是故名爲五盛
陰苦 案。僧亮曰。所以總七苦。更作一苦名
者。人謂七苦異陰而有。今説即陰是也。僧宗
曰。此第二就八苦門。廣明苦諦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八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九
  出功徳天黒闇女譬 釋死苦
聖行名之第三
迦葉生之根本凡有如是觀於所生已見過
患 案。僧亮曰。以凡夫顛倒貪生。而惡老死。
明菩薩不爾也。僧宗曰。第三寄觀行門。明八
苦相也。此中有六譬。皆明凡夫貪生。而菩薩
見過。棄而不樂也。寶亮曰。此下第二觀過也。
有六譬也
迦葉如有女人入於他舍散華供養恭敬禮
拜 案。僧亮曰。爲菩薩作譬也。菩薩愛生情
薄。見生死過。則倶厭也。生是貪悦之本。譬
女。五陰是生所住處。譬舍。乘因得果。譬之他
也。生理可樂。譬之端正。智以御身。譬之舍
主。名以表實。譬問名也。生是善果。其因淨
故。譬功徳也。果非不淨譬也。考名責實。問
所作也。有生有實。譬能與也
復於門外更見一女汝若不去當斷汝命 
 案。僧亮曰。捨生名死。譬門外也。反生易顯。
不須辭費也。即持利刀者。醫藥救生。譬持利
刀。以防死也。僧宗曰。死是人之所惡。悲情内
故。譬之門外也
女人答言汝甚愚癡我皆不用各隨意去 
 案。智秀曰。生在報前。譬姊。死居報後。譬之
妹也
是時二女便共相將是故倶請令住我家 
 案。僧宗曰。凡夫也。無法財。故喩貧也
迦葉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是故貪愛生死
二法 案。智秀曰。雙合譬也。寶亮曰。此第一
以二女譬凡夫。與菩薩相對也
復次迦葉如婆羅門如彼童子取菓還棄 
 案。僧亮曰。幼稚童子。譬始業菩薩見苦不
深。未全忘生。如取菓已捨。若智行倶深。則
取不捨也。僧宗曰。菩薩是高行之族。以
譬婆羅門子。曠劫爲地獄所苦。絶人天食也。
糞譬陰身。菓譬生也。欣生之情。譬欲取也。生
之爲過。聖之所説。譬智訶也。知貪生之患。譬
赧然有愧也。爲生天中有五欲樂。譬淨洗也。
終不愛者。譬還棄也。寶亮曰。此第二以童
子譬小菩薩。與大菩薩對也
復次迦葉譬如有人以其不見老病死故 
 案。僧亮曰。四衢道。譬佛四無量無齊限也。器
譬經藏。食譬施戒定。佛爲在家之人。初讃施
戒。生死之樂。後説無常。讃涅槃樂。此法始
終。皆佛説。凡夫貪生。不見後過。聖人見過。
不生貪也。又四衢譬四辨。器譬名味句身。
食譬施戒定也。賣之譬勸行也。遠來飢虚。譬
經三途久也。此是何物者。稱其所求。問以定
之。食主答言者。戒定能得天人之樂。後必無
常也。是人聞已者。不爲菩薩説也。多與我價
者。生天不受四趣之苦也。僧宗曰。説法聚人
之處。譬四衢也。化主説人天因果。取人利養
如賣也。菩薩雖知天中報妙。見有死患。不欲
生故。喩如彼人雖欲買食。爲一惡故。所以遂
捨也。寶亮曰。此第三以賣食譬釋教也。謂若
生死之果如此者。聖人何意。説此五戒十善。
受人天報耶。此是善不受義之誠證也。此教
本接下愚。若不聞人天之樂。凡夫豈背行
道耶
復次迦葉譬如毒樹下至十歳倶亦受苦
 案。僧亮曰。此二譬同顯有生有死。脩短無異
耳。寶亮曰。第四第五二譬。偏據生死果報。唯
苦而無樂
復次迦葉如譬嶮岸上有草大涅槃經觀於
生苦 案。僧亮曰。譬菩薩尚不貪天上報。況
復欣此人中果耶。僧宗曰。險岸譬五陰身也。
草覆譬無明也。岸邊甘露。譬妙藥報也。大坑
譬死苦也。即便取者。貪樂果故。脩善因也。脚
跌者。永淪生死也。寶亮曰。爲外道作譬也。險
岸譬非想也。草覆譬彼生死果報。而外道不
知計爲涅槃也。甘露者。譬禪定樂也。壽千年
者。八萬劫也。貪其味者。著禪定也。深坑者。
生死苦也。脚跌者。外道以非想爲涅槃。失理
故墮三塗也
迦葉云何菩薩摩訶薩大涅槃經觀於老苦
 案。僧亮曰。皆與衰壞作譬也。王譬壯色。
敵國譬老。他土人民以譬憶念少盛之事也
迦葉云何菩薩摩訶薩大涅槃經觀於病苦
 案。僧亮曰。端正譬健色。夫人譬愛結。王譬病
也。挑一目等。譬壞盛
迦葉云何菩薩摩訶薩住於大乘大涅槃呪
 案。僧亮曰。唯除二禪者。凡死苦一至。無不
惱亂。故以災爲譬。菩薩死至。心不亂也。摩羅
毒蛇其色黒。若觸人衣。戒人衣觸其行處。
皆死。故名觸毒。阿竭多星。八月出也。因星結
呪。消四毒也。僧宗曰。病之爲苦。破壞浮嚢。
實爲最苦也
復次迦葉譬如有人大涅槃經觀於死苦 
案。僧亮曰。上來説死。而未説苦。今言於險難
處。無有資糧者。諸受根滅。不受根起。名曰死
也。不受根起。則生塗斷絶。譬險難也。受根不
起。不起則無法。無法則不可資用。譬無資糧
也。來塗茫茫。莫知所之。譬懸遠也。五根皆
滅。意識獨行。譬無伴侶。業風所飄。求生不
住。譬常行也。五道未分。譬不知邊際也。遇得
生縁。乘癡受生。譬無燈明也。上來諸譬。説欲
受生之苦。自此下譬死之苦也。説一切苦。皆
由受生。心滅名死。滅不由戸。譬無門也。不受
根起。譬有處所也。不覺苦樂。譬無痛處。醫藥
不加。譬不可治也。諸根漸滅。強力所不制。譬
無遮止也。受根已滅。不可更生。譬不得脱也。
生滅根異。外相不改。譬無破壞也。人不喜見。
譬愁毒也。不能害人。譬非惡色也。人懼其禍。
譬怖畏也。是根皆滅。譬在身也。滅不可見。譬
不可覺知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九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
  出頂生王縁起 會通今昔五盛陰苦義
擧昔爲釋摩男説色有樂義
擧昔説善法得樂受義
擧昔所説樂受偈
釋於下苦生樂想義 釋三受苦義
釋二乘不知常住樂因是故爲説以下苦
爲樂
聖行品之第四
迦葉云何菩薩摩訶薩愛別離苦所謂命終
 案。僧亮曰。生爲五陰之本。愛是衆結之本。
引先偈爲證。羅漢所以無憂無畏者。以愛盡
故也。所謂命終者。説其重者耳。此中説一切
苦。皆由愛生也
善男子以別離故能生種種現在之世愛別
離苦 案。慧朗曰。出縁起顯其重者也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大般涅槃觀怨憎
會苦 案。智秀曰。辨怨憎會苦。即就所受之
身。是則常與怨會也
善男子云何菩薩修行大乘迦葉是名苦諦
 案。寶亮曰。夫未足之境。所不免也。除佛已
還。無非此苦也。五盛陰者。更無別體。即指七
苦也
爾時迦葉菩薩摩訶薩五盛陰苦是義不然
 案。僧亮曰。謂五陰皆苦。與昔教相違。以昔
證今也。僧宗曰。此下第四引昔徴今。會通二
教也。寶亮曰。第三會通今昔兩教也。教有因
果。昔已會果。今會因也。昔已點三受悉苦。令
物情厭背而進徳。其義雖然。竟未及壞因。若
使因果倶會。衆生何肯脩善。唯得且抑福而
置。故四時經教。但勸修善以滅惡。於生死身
中。習學成聖也。而一切智體。未免無常。但樂
果未現。不得壞因。今常住教。與樂果義彰。始
得壞因也。我本云。脩善乃是菩提之因。非生
死之法。有人解言。今教由會果。恐非佛意。昔
已會畢。今何得重。故知理不應。然今者將欲
會因。故迦葉先捉果。以作難。佛既先遣果。唯
苦竟。然後正言。我於昔云何善得樂者。乃是
菩提道樂。但此義未明。今始會也
何以故如佛往昔告釋摩男若有求者則不
名苦 案。僧亮曰。凡擧五據。此第一擧樂縁。
以有求故。不應無樂也。寶亮曰。迦葉先作五
難。第一以人天五欲中有樂不應苦也
如佛告諸比丘有三種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
受 案。僧亮曰。第二擧三受明若無樂者云
何有樂受耶。寶亮曰。第二難以三受中有樂
受故不應苦也
如佛先爲諸比丘説若有人能修行善法則得
受樂 案。僧亮曰。第三擧所修善因也。因既
是善。理有樂果。故以因爲證。寶亮曰。第三難
以善是樂因。故知不應無樂
又如佛説於善道中意思好法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第四擧善因。今擧六觸。即是善
果。且以樂因。而得樂果。云何無樂耶。寶亮
曰。第四難如樹伽於人中。受天報故。知六根
所對。無不樂也
如佛説偈持戒則爲樂所作衆事辨是名爲
最樂 案。僧亮曰。第五擧因果。諸偈通證有
樂也。寶亮曰。第五難擧昔誠偈爲難
世尊如諸經中所説云何當與此義相應 
 案。智秀曰。總擧上事。以求會通也。寶亮曰。
難雖有五。不出二途。第一第二第四就果報
上作難。第三第五以因徴果也
佛告迦葉善哉善哉所説苦想與本不異 
 案。道生曰。無苦者。體既非苦。而能無苦。而衆
生以微代重。以爲無苦。是曰横計也。僧亮曰。
答第一第二第四。謂横樂者。衆生猶以下苦。
横生樂想。因以爲教耳。昔所説樂。約彼横
情。終是無樂。今云。皆苦亦無違也。僧宗曰。總
答五難也。以衆生不識眞相故。於下苦中。横
生樂想。將恐起此。必墮三塗。且説人天是樂。
令修十善五戒。以背惡道。所謂以屑出屑者
也。寶亮曰。此下訖三受以來。先答第一第二
第四果。報上難也。下苦者。三惡重爲上苦。人
天輕爲下苦。凡夫不覺下苦。横生樂想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如佛所説上生者所謂天
上 案。道生曰。生是生者所貪苦。是苦者所
惡。貪則爲勝惡。則爲劇下生。自是三塗下苦。
自是人天而生即是苦。似若下苦。是彼下生。
故致問也。僧亮曰。承聲爲難耳。乃更與三關
問也。佛所言下者。輕微爲下也。如迦葉所言。
以尤重爲下也。此第一關也。寶亮曰。物情一
往未悟。迦葉今更作二難。佛意以人天爲下
苦。迦葉以三塗爲下苦
若復有人作如是問生於樂想當云何答 
 案。道生曰。對下苦横生樂想。以爲難也。僧
亮曰。第二明顧反答。下苦故説樂。知一切皆
物。今亦以下樂故説苦。當知一切皆樂
也。寶亮曰。第二倒竝如來向義也。若以三受
盡苦者。今以三受盡樂。但以樂微故苦耳
世尊若下苦中生樂想者於下苦中而生樂
想 案。道生曰。難意不許下苦生樂。故以此
爲徴也。僧亮曰。第三關若果於輕下之苦而
生樂者。一罰北千。千爲甚重。一爲極輕。而
未見應受重苦於輕苦之上。而生樂想者也。
故知不以輕苦爲樂想也。寶亮曰。此就理爲
論也。若以人天輕苦。爲下苦者。應以一罰輕
苦爲下苦。若爾者。應縁此一罰。而生樂也」
佛告迦葉如是如是如汝所説以是義故無有
樂想 案。道生曰。答最後難。前兩難自解也。
如是一下。不生樂想。是都無樂之驗也。僧亮
曰。實無樂者。案句解也。是人當受千罰。脱餘
多苦。於一罰上。横生樂想。曇愛曰。是以不以
一下爲樂。以脱重爲樂。縁脱重之心。實是行
苦。凡夫以之爲樂。以此一答。并答三難。何者
一罰之與千罰。倶是重苦。既不一下爲樂。
云何而言。於底下之苦。而生樂耶。即答第一
難。又是人縁於脱重苦。而横生樂想。云何而
言。於下樂生苦想耶。即答第二關。寶亮曰。即
此答三難也。今先釋横生義。若一下而脱者。
到縁一下安之爲。豈非妄樂耶。非是受一罰
時生樂也
何以故猶如彼人當受千罰於無樂中妄生
樂想 案。道生曰。脱千受一。便妄生樂想。無
樂信矣。前言於下苦横生樂想。此之謂也。僧
宗曰釋横義也
迦葉言世尊彼人不以一下以得脱故而生
樂想 案。寶亮曰。迦葉云。實無九百九十九。
故縁此無。故實有實衆也
迦葉是故我昔爲釋摩男説五陰中樂實不虚
也 案。僧亮曰。受責既不以一下爲樂故。樂
故樂非横也。佛言樂實不虚者。以免受爲樂。
不可空中説樂也。曇愛曰。迦葉領解非難也。
佛即述成也。寶亮曰。釋第三實樂義也。三塗
中苦。人天實無。無處與佛何異。故知非虚説

迦葉有三受三苦餘二受者所謂行苦壞苦
 案。僧亮曰。昔以輕重義。故説三受。今以三
苦。故説一切苦所爲事異。不相違也。苦受名
爲三苦者。性攝三苦也。餘二受乃苦性之別
義也。寶亮曰。答向第二難也。佛前云。三受悉
苦。迦葉難云。三受悉樂。佛今擧三受唯苦而
無樂。豈得難言三受皆樂耶。既於下苦。微故
不覺。横生樂想。即答初難。謂於尤重之下苦。
生樂想也。苦受具三苦者。若如昔解。直點三
受爲三苦。是則苦受爲苦苦。樂受爲壞苦。捨
受爲行苦也。今明苦受具三苦者。義旨小異
於昔。何者若刀杖縁中生心。亦是苦受。失壞
縁中生心。亦是苦受。今取刀杖縁中生苦受
者。爲苦苦。失壞縁中生苦受者。爲壞苦。即此
苦體。是動求行縁。便是行苦。故言苦受具三
苦。非是苦苦具三苦也。餘二受各具二苦者。
樂受起時。因中説果。即是壞苦。即體是動求
行縁。故是行苦。亦得言樂受具二苦也。捨受
具二苦者。四禪以上是捨受。然彼衆生。捨命
之時。亦愛壽命。便是壞苦。其體豈非行縁動
求。若爾則捨受具二苦也
善男子以是因縁生死之中是故説言一切
皆苦 案。僧亮曰。以輕重因縁也。苦樂性不
相離者。三苦不相離也。寶亮曰。實以無三惡
苦。故有實樂。苦樂性不相離者。十住無漏之
解。從初住至金剛心以來。當分除惑。於無惑
邊。恒是實樂。而無漏之體。未免世諦。故擧體
是苦。故言苦樂性不相離也
善男子生死之中實無有樂隨順世間説言
有樂 案。僧亮曰。將説樂因。爲答第三第
五難。故説有爲天樂也。寶亮曰。五欲之中。
實無熙怡樂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今作是説其義云何
 案。僧亮曰。上義未顯。問以成之也。曇讖
曰。領解也。寶亮曰。第三第五兩難未被答。此
重擧以請答也
佛言善男子如上所説一切皆苦無有樂想
 案。僧亮曰。亦生苦因者。明外物非苦苦因。
故説苦也。寶亮曰。答其二難。明此並是因中
説果有何虚妄耶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乃能知是苦因樂因 
 案。道生曰。二乘不知常住。故不知樂因。僧亮
曰。解苦者。解三苦也。無苦者。説下苦爲樂。
樂非苦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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